课堂教学评价制度

课堂教学评价制度

方官中学

随着新课程改革的实施,需要建立与之相适应的具有发展性教学评价理念的评价制度。以此促进新课改的落实,并促进课堂教学评价体系构建的完善,健全学校常规教学管理,最终促进学校教学质量的提高和教师的发展。

一、发展性课堂教学评价的操作原则

评价应充分体现以促进评价对象发展为根本目的,强调评价的真实性、民主性、灵活性和有效性。因此,评价结果与评价对象的奖惩不直接相关,尽量排除高利害评价的副作用;允许保留不同意见,不刻意追求统一结论;不以绝对的标准去衡量评价对象,重视评价对象的反思和改进。

二、课堂教学评价的工作方式

1.自评与他评相结合。强调评价者与评价对象之间的相互尊重,平等合作,评价对象的反思应成为评价内容的重要组成部分。

2.实行多向评价。除领导、专业人员外,更强调同行的参与,有条件的还可让家长、学生参与,以全面了解各种信息。

3.评价方法多样。量化评价和质性评价相结合,研讨、访谈、观察、问卷、测验等多种方法相结合。

4.评价重心下移。不但要评教,而且要评学;不但关注课堂教学预期的结果,而且重视课堂教学过程出现的变化;不但要对现状作出诊断,而且要关注改进和发展。

5.评价结果的运用不以甄别和奖惩为主要目的。采用“建议”的形式,通过对话和反思,提出可行的改进建议,达到促进发展的目的。

三、评价的指标体系构成

使用进一步改进的各学科的发展性课堂教学评价表或通用量表。必要时还使用其他的评课工具,如学生课堂学习状态评价表等。

四、校内听课评课规定

1.学校领导和中层干部的听课评课。

以诊断学校教学现状,促进课堂教学改革为主要目的。校级干部每学期每人听课30节以上,中层干部(除总务处外)每学期每人听课20节以上。听课时,还需关注班级风气、环境状态等方面情况。

2.学科同行的听课评课。

以促进校本教研和教师专业水平的提高为主要目的。科组长每学期每人听课15节以上,每学期开学前三周进行普遍听课,对新教师、有重要研究课题的教师等需要跟进的进行间断性听评课。同一备课组教师在每月里互相听评课,每人要达2节以上,每学期不少于10节,时间允许的情况下应集体组织进行。新教师(工作未满3年)听课每周1节以上。

3.教育花会的听课评课。

以展示和交流教学改革成果,促进学习研讨交流为主要目的。学校干部和教师按照花会方案参与听评课和研讨活动,在开放日里,还向校外领导、教师发放和回收课堂教学评价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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