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职院校法律专业教育的困境与选择

2019年10月(上)法制博览法学教育高职院校法律专业教育的困境与选择

王淑颖纪晶

新疆轻工职业技术学院,新疆乌鲁木齐830000

摘要:随着职业教育的大力发展,越来越多的学生会选择法律专业,但目前法律专业的高职教育有其自身特点,也存在着诸多发展问题,而这些问题都会或多或少的对高职法律专业学生造成影响。本文试着分析探究法律专业教育所面临的困境,并提出有针对性建议。

关键词:高职;法律专业;教育

中图分类号:D90-4;G712文献标识码:A文章编号:2095-4379-(2019)28-0230-02

作者简介:王淑颖(1988-),女,汉族,云南玉溪人,法律硕士,任职于新疆轻工职业技术学院,研究方向:法理学。

高职教育是为国家为社会培养专门技能的高校,高职教育的发展速度一定程度上影响着国家的发展,社会的进步。随着建设法治国家的进程推进,越来越多的高职院校开设立法律专业,也有越来越多的高职法律专业毕业生参与到了国家的建设之中,成为推动法治国家建设的重要力量。但随着我国国家法律职业资格考试改革的推进,高职法律专业教育遇到了一些困难,也出现了一些问题,例如说高职法律教育方式选择、专业毕业后从事法律事务类工作的机会较少、毕业生人数众多竞争激烈等问题。本文主要针对高职院校法律专业当前的困境入手,提出走出困境的对策和建议。

一、高职院校法律专业学生情况分析

(一)生源分析

目前高职院校法律专业的学生主要来源有三种,第一种是三校高职生,此类学生是从职业高中、中专、或者技工学校毕业的学生;第二种高职院校单招的学生,此类学生主要是接受了高中三年教育,但是在参加高考之前,选择了参加高职院校的单招考试;第三种学生是参加完高考,成绩达到了高职院校的录取分数线,从而选择了高职教育。以上三类学生根据自己的兴趣,选择了在高职院校法律专业进行学习。

(二)学生特点

从生源情况可以发现,高职法律专业学生具有其自身的特点:首先,学生生源比较多样,层次比较复杂,总体上知识水平不平衡;其次,学生基础知识不扎实,底子薄弱;第三,学生对于纯粹的理论知识兴趣不高,但动手能力较强,比较有实践热情;第四,选择法律专业的学生可能对于专业并不是足够了解,更多的是受影视剧作品的影响,对法律专业想象的风光有余,但却没有做好面对枯燥基本理论学习的准备。

二、高职院校法律专业面临的困境

(一)学生的基本素质条件与法律专业教育的要求之间的差距

首先,法律是一门专业性很强的学科,学好法律专业必须要有较好的基础知识能力和较强的理解接受能力;其次,法律专业需要学习的理论知识非常多,专业课程数量也很多,这就需要学生有较强的理论学习专注力,能够长时间专注的学习枯燥的理论。而大部分高职专业学生在这两个方面是很难做到的。

(二)培养人才目标模糊

很长时期以来,高职法律专业教育对于培养什么样的法律人才是模糊的,定位是不准确的。理论型人才竞争不过本科院校,技能型人才又专业化不够,形成现在这样一种高不成低不就的尴尬境地。

(三)教师理论性教学较多,实践性教学较少

以西北某高职院校为例,法律专业教师多采用理论性教学,却很少使用实践性教学。其原因大概可以分成以下几种,一是由于法律专业理论知识体系庞大,高职法律专业学制为三年,教学时间比较有限;二是授课教师自己的实践经验就比较少,长期以来就愈发偏重理论教育;三是实践教学条件有限,有的高职院校甚至都没有模拟法庭,笔者所调研的高职院校也仅有一个模拟法庭教室,且硬件设施条件比较简陋。

(四)高职法律专业教育与社会需求脱节

随着国家法律执业资格考试报名条件的变化,高职院校法律专业学生又失去了报考法律执业资格考试的机会,但高职法律专业教育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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