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新税收及会计政策解读

最新税收及会计政策解读
最新税收及会计政策解读

目录

第一部分最新税收政策解读

第二部分最新会计政策解读

例:业务招待费、捐赠支出

案例:

一家公司的董事长(股东)准备向公司借款200万元买别墅,并于2011年11月办理了手续,2012年1月份归还了借款。

请问,作为财务人员,您应该怎样处理上述行为?

《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规范个人投资者个人所得税征收管理的通知》财税〔2003〕158号纳税年度内个人投资者从其投资的企业借款,在该纳税年度终了后既不归还,又未用于企业生产经营的,其未归还的借款依照“利息、股息、红利所得”项目计征个人所得税。

第一部分最新税收政策解读

流转税最新税收政策

所得税最新税收政策

其他税种最新税收政策

流转税最新税收政策:

案例一:

情形1:

2012年5月大维服装公司被认定为增值税一般纳税人,当月其购买金税盘和报税盘共计花费720元(含税),并取得增值税专用发票,假设其当期的增值税应纳税额为8000元。

问题:大维服装公司购买的金税盘和报税盘等增值税税控专用设备能否抵扣增值税额。

《关于增值税税控系统专用设备和技术维护费用抵减增值税税额有关政策的通知》财税[2012]15号增值税纳税人2011年12月1日(含)以后购买增值税税控系统专用设备支付的费用,可凭税控系统专用设备的增值税专用发票,在增值税应纳税额中全额抵减,不足抵减的可结转下期继续抵减。

问题:在抵减增值税额时,是用含税的720元抵减,还是用不含税的价款抵减?

税法规定:用价税合计数作为抵减额。

问题:就案例中的情形,怎样进行账务处理?

购买专用设备时:

借:管理费用720

贷:银行存款720

抵减增值税额时:

借: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减免税款) 720

贷:营业外收入720

问题:上述计入营业外收入的720元是否计征企业所得税?

抵减的增值税额不符合不征税收入的条件,属于企业的收入,应征企业所得税。

问题:已冲减过增值税额的税控专用设备的增值税专用发票,是否还能抵扣进项税额?

税法规定:不能。

情形2:2012年8月大维服装公司支付增值税税控专用设备的技术维护费170元,取得营业税发票。

问题:上述情形中的技术维护费应怎样进行税务处理?

税法规定:增值税纳税人2011年12月1日以后缴纳的技术维护费,可凭技术维护服务单位开具的技术维护费发票,在增值税应纳税额中全额抵减,不足抵减的可结转下期继续抵减。

情形3:2012年12月2日大维服装公司因人为因素导致增值税税控专用设备受损,无法继续使用,只得重新购买同样的新设备,价款仍为720元(含税),并取得增值税专用发票,同时还购买24针针式平推

式票据打印机(税控通用设备),取得增值税专用发票。

问题:请问上述720元是否还能冲抵增值税税额?应怎样进行账务处理?

税法规定:增值税纳税人非初次购买增值税税控系统专用设备支付的费用,由其自行负担,不得在增值税应纳税额中抵减。

借:固定资产615.38

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进项税额)104.62(720÷1.17×17%)

贷:银行存款 720

问题:打印机(税控通用设备)是否抵减增值税额?

税法规定:税控通用设备不能抵减增值税额。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推行增值税防伪税控系统若干问题的通知》(国税发[2000]183号)规定:增值税防伪税控专用设备包括税控金税卡、税控IC卡和读卡器;通用设备包括用于防伪税控系统开具专用发票的计算机和打印机。

案例二:北京府城酒业公司有一张金额为100万元,税额为17万元的增值税专用发票未在规定的期限内认证,其原因是办税员张强未经公司领导批准,擅自离开工作岗位不上班,未办理任何相关手续。该公司认为张强严重违反了公司有关规章制度,根据相关规定,于2012年4月2日解除与张强的劳动合同。

问题:请问该逾期未认证的增值税专用发票是否还可以抵扣进项税额?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废止逾期增值税扣税凭证一律不得抵扣规定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1年第49号)

自2011年10月1日起,废止“凡逾期未申报认证的,一律不得作为扣税凭证,已经抵扣税款的,由税务机关如数追缴”的规定。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逾期增值税扣税凭证抵扣问题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1年第50号)自2011年10月1日起,对增值税一般纳税人发生真实交易但由于客观原因造成增值税扣税凭证逾期的,经主管税务机关审核后,允许纳税人继续抵扣其进项税额。

上述法律文件所称的客观原因:

因自然灾害、社会突发事件等不可抗力因素造成增值税扣税凭证逾期;

增值税扣税凭证被盗、抢,或者因邮寄丢失、误递导致逾期;

有关司法、行政机关在办理业务或者检查中,扣押增值税扣税凭证,纳税人不能正常履行申报义务,或者税务机关信息系统、网络故障,未能及时处理纳税人网上认证数据等导致增值税扣税凭证逾期;

买卖双方因经济纠纷,未能及时传递增值税扣税凭证,或者纳税人变更纳税地点,注销旧户和重新办理税务登记的时间过长,导致增值税扣税凭证逾期;

由于企业办税人员伤亡、突发危重疾病或者擅自离职,未能办理交接手续,导致增值税扣税凭证逾期;

国家税务总局规定的其他情形。

问题:企业应怎样办理逾期抵扣的手续?

纳税人申请办理逾期抵扣时,应报送如下资料:

《逾期增值税扣税凭证抵扣申请单》;

增值税扣税凭证逾期情况说明。

客观原因涉及第三方的,应提供第三方证明或说明。

逾期增值税扣税凭证电子信息;

逾期增值税扣税凭证复印件。

案例三:北京府城酒业公司有一张金额为100万元,税额为17万元的增值税专用发票已在2012年6月通过税务机关认证,但由于办税人员疏忽,过了7月,仍未抵扣。

问题:请问该未按期抵扣的增值税专用发票是否还可以抵扣进项税额?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未按期申报抵扣增值税扣税凭证有关问题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1年第78号)

以下两种情形如果属于真实交易且符合税法规定的客观原因的,经税务机关审核,允许纳税人继续申报抵扣其进项税额。

■增值税一般纳税人取得的增值税扣税凭证已认证或已采集上报信息但未按照规定期限申报抵扣;

■实行纳税辅导期管理的增值税一般纳税人以及实行海关进口增值税专用缴款书“先比对后抵扣”管理办法的增值税一般纳税人,取得的增值税扣税凭证稽核比对结果相符但未按规定期限申报抵扣。

上述法律文件所称的客观原因:

■因自然灾害、社会突发事件等不可抗力原因造成增值税扣税凭证未按期申报抵扣;

■有关司法、行政机关在办理业务或者检查中,扣押、封存纳税人账簿资料,导致纳税人未能按期办理申报手续;

■税务机关信息系统、网络故障,导致纳税人未能及时取得认证结果通知书或稽核结果通知书,未能及时办理申报抵扣;

■由于企业办税人员伤亡、突发危重疾病或者擅自离职,未能办理交接手续,导致未能按期申报抵扣;

■国家税务总局规定的其他情形。

所以北京府城酒业公司由于办税人员疏忽,未按期抵扣的增值税专用发票,不属于上述客观原因,因此将不能再进行抵扣。

问题:企业应怎样办理未按期抵扣申请继续抵扣的手续?

纳税人申请抵扣时,应报送如下资料:

■《未按期申报抵扣增值税扣税凭证抵扣申请单》。

■《已认证增值税扣税凭证清单》。

■增值税扣税凭证未按期申报抵扣情况说明。

■未按期申报抵扣增值税扣税凭证复印件。

案例四:华都山庄是一家集住宿、餐饮和娱乐为一体的有限责任公司。

情形1:2012年8月,华都山庄在自己的餐厅门口摆放柜台销售熟食。

问题:请问上述销售熟食的行为应缴纳增值税还是营业税?

《关于旅店业和饮食业纳税人销售食品有关税收问题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1年第

旅店业和饮食业纳税人销售非现场消费的食品应当缴纳增值税,不缴纳营业税。

本公告自2012年1月1日起执行。

情形2:华都山庄于2011年5月由小规模纳税人转为一般纳税人。2012年9月,其销售2011年2月购进的已使用的服务器一台,销售价为2600元(含税)。

问题:请计算华都山庄就上述行为应缴纳的增值税是多少?

《关于一般纳税人销售自己使用过的固定资产增值税有关问题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2年第1号)

■增值税一般纳税人销售自己使用过的固定资产,属于以下两种情形的,可按简易办法依4%征收率减

半征收增值税,同时不得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

纳税人购进或者自制固定资产时为小规模纳税人,认定为一般纳税人后销售该固定资产。

■增值税一般纳税人发生按简易办法征收增值税应税行为,销售其按照规定不得抵扣且未抵扣进项税额的固定资产。

本公告自2012年2月1日起施行。

华都山庄应纳的增值税:

2600÷(1+4%)×4%×50%=50(元)

该销售行为不能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

情形3:华都山庄于2012年11月将餐厅及其包含的空调、冰箱、库存蔬菜、烹饪台和厨师、服务员一同转让给美膳房餐饮公司,用于抵偿债务。

问题:请问上述转让行为中涉及的餐厅、厨具、蔬菜等是否缴纳增值税或营业税?

《关于纳税人资产重组有关增值税问题的公告》

(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1年第13号)

《关于纳税人资产重组有关营业税问题的公告》

(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1年第51号)

纳税人在资产重组过程中,通过合并、分立、出售、置换等方式,将全部或者部分实物资产以及与其相关联的债权、负债和劳动力一并转让给其他单位和个人,不属于增值税的征税范围,其中涉及的货物转让,不征收增值税;也不属于营业税征收范围,其中涉及的不动产、土地使用权转让,不征收营业税。

资产重组是指企业资产的拥有者、控制者与企业外部的经济主体进行的,对企业资产的分布状态进行重新组合、调整、配置的过程,或对设在企业资产上的权利进行重新配置的过程。

包括企业合并和分立、资产剥离或所拥有股权出售、资产置换等公司资产(含股权、债权等)与公司外部资产或股权互换的活动。

因此华都山庄的上述转让行为不涉及增值税和营业税。

情形4:假设华都山庄因经营不善,于2012年11月将餐厅及其包含的空调、冰箱、库存蔬菜、烹饪台销售给给美膳房餐饮公司。

问题:请问上述销售行为中涉及的餐厅、厨具、蔬菜等是否缴纳增值税或营业税?

《关于纳税人转让土地使用权或者销售不动产同时一并销售附着于土地或者不动产上的固定资产有关税收问题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1年第47号)

纳税人转让土地使用权或者销售不动产的同时一并销售的附着于土地或者不动产上的固定资产中,凡属于增值税应税货物的,应按《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部分货物适用增值税低税率和简易办法征收增值税政策的通知》(财税[2009]9号)有关规定,计算缴纳增值税;凡属于不动产的,应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营业税暂行条例》“销售不动产”税目计算缴纳营业税。

因此华都山庄出售的餐厅应缴纳营业税,餐厅里包含的空调(非中央空调)、冰箱、库存蔬菜、烹饪台应缴纳增值税。

最新营业税改增值税政策解读

■《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方案》的通知(财税[2011]110号)

■《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有关企业会计处理规定》的通知(财会[2012]13号)

■《关于在北京等8省市开展交通运输业和部分现代服务业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的通知》(财税[2012]71号)

一、征税范围

将交通运输业和部分现代服务业划为增值税征税范围。

1.交通运输业的具体征税范围

交通运输业,是指使用运输工具将货物或者旅客送达目的地,使其空间位置得到转移的业务活动。包括陆路运输服务、水路运输服务、航空运输服务和管道运输服务。

注意:

(1)暂不包括铁路运输

(2)在试点地区,装卸搬运将不再属于交通运输业

(3)包车服务属于交通运输业

问题:快递业务是否属于本次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范围?

《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营业税若干政策问题的通知》(财税〔2003〕16号)规定,单位和个人从事快递业务按‘邮电通信业’税目征收营业税。

因此,快递业务属于营业税“邮电通信业”税目范围,不属于本次营业税改征增值税的范围。

2.部分现代服务业的具体征税范围

部分现代服务业,是指围绕制造业、文化产业、现代物流产业等提供技术性、知识性服务的业务活动。包括研发和技术服务、信息技术服务、文化创意服务、物流辅助服务、有形动产租赁服务、鉴证咨询服务。

二、两类纳税人的认定及管理

营改增试点纳税人分为一般纳税人和小规模纳税人。

(一)关于纳税人的一般规定

1.应税服务的年应征增值税销售额(以下称应税服务年销售额)超过500万元的纳税人为一般纳税人,未超过的纳税人为小规模纳税人。

要按未扣除之前的营业额计算。

12个月的经营期内累计交通运输业应税全部收入为

例:某运输企业为试点地区一般纳税人,2012年12月销售一台使用过的设备,取得销售收入27000元,该设备为2007年11月购入,则该项销售行为应纳增值税是多少?

应纳税额=27000/(1+4%)×4%×0.5=519.2元

例:某服装生产企业为一般纳税人,2012年12月销售一台使用过的设备,取得销售含税收入27000元,该设备为2010年11月购入,已抵扣过进项税额,则该项销售行为应计算的销项税额是多少?

销项税额=27000/(1+17%)×17%=3923.08元

五、增值税差额征税办法

问题:试点前可以的差额计税的营业税纳税人,在营改增后成为增值税纳税人的,是否还可以差额计

算增值税?

《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在上海市开展交通运输业和部分现代服务业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的通知》(财税[2011]111 号)有关规定:

试点纳税人提供应税服务,按照国家有关营业税政策规定差额征收营业税的,允许其以取得的全部价

款和价外费用,扣除支付给非试点纳税人(指试点地区不按照《试点实施办法》缴纳增值税的纳税人和非

试点地区的纳税人)价款后的余额为销售额。

目前按照国家有关营业税政策规定,差额征收营业税改征增值税的具体项目包括以下五类:有形动产

融资租赁、交通运输业服务、试点物流承揽的仓储业务、勘察设计单位承担的勘察设计劳务和代理等。

(一)一般纳税人差额计税的规定

计税销售额=(取得的全部含税价款和价外费用-支付给其他单位或个人的含税价款)÷(1+对应征税应税服务适用的增值税税率或征收率)

例:北京甲运输公司是增值税一般纳税人,2012年11月取得全部收入200万元,其中,国内客运收

入185万元,支付非试点联运企业运费50万元并取得交通运输业专用发票,销售货物取得12万元(含税),运送该批货物取得运输收入3万元。假设该企业本月无进项税额,期初无留抵税额。

客运收入属于营改增的应税服务,税率为11%,销售货物属于增值税应税货物,税率为17%。

甲运输公司应交增值税额=(185+3-50)÷(1+11%)×11%+12÷(1+17%)×17%=15.42(万元)。(二)小规模纳税人差额计税的规定

计税销售额=(取得的全部含税价款和价外费用-支付给其他单位或个人的含税价款)÷(1+征收率)(三)适用差额征税的账务处理方法

1.一般纳税人的会计处理

一般纳税人提供应税服务,试点期间按照营业税改征增值税有关规定允许从销售额中扣除其支付给非试点纳税人价款的,应在“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科目下增设“营改增抵减的销项税额”专栏。

企业接受应税服务时,按规定允许扣减销售额而减少的销项税额,借记“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营改增抵减的销项税额)”科目,按实际支付或应付的金额与上述增值税额的差额,借记“主营业务成本”等科目,按实际支付或应付的金额,贷记“银行存款”、“应付账款”等科目。

例:北京甲运输公司是增值税一般纳税人,2012年10月取得全部收入200万元,其中,国内客运收入185万元,支付非试点联运企业运费50万元并取得交通运输业专用发票,销售货物取得支票12万元,运送该批货物取得运输收入3万元。假设该企业本月无进项税额,期初无留抵税额(单位:万元)。

甲运输公司销售额=(185+3-50)÷(1+11%)+12÷(1+17%)=104.85(万元)

甲运输公司应交增值税额=(185+3-50)÷(1+11%)×11%+12÷(1+17%)×17%=15.42(万元)甲运输公司取得收入的会计处理:

借:银行存款 200

贷:主营业务收入179.63

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销项税额)20.37[(185+3)÷(1+11%)×11%+12÷(1+17%)×17%]。

支付联运企业运费:

借:主营业务成本 45.05

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营改增抵减的销项税额)4.95[50÷(1+11%)×11%]

贷:银行存款 50

(二)小规模纳税人的会计处理

小规模纳税人提供应税服务,试点期间按照营业税改征增值税有关规定允许从销售额中扣除其支付给非试点纳税人价款的,按规定扣减销售额而减少的应交增值税应直接冲减“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科目。

借:主营业务成本

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

贷:银行存款、应付账款

六、取得过渡性财政扶持资金的会计处理

试点纳税人在新老税制转换期间因实际税负增加而向财税部门申请取得财政扶持资金的,期末有确凿证据表明企业能够符合财政扶持政策规定的相关条件且预计能够收到财政扶持资金时,按应收的金额,借记“其他应收款”等科目,贷记“营业外收入”科目。待实际收到财政扶持资金时,按实际收到的金额,借记“银行存款”等科目,贷记“其他应收款”等科目。

所得税最新税收政策:

案例一:凯悦公司是服装加工企业,2011年,其应纳税所得额5万元,从业人数平均为60人,资产总额为800万元。

问题:请问凯悦公司是否符合小型微利企业条件?其2011年应纳企业所得税是多少?

税法规定:所谓小型微利企业,是指从事国家非限制和禁止行业,并符合下列条件的企业:

(1)如果是工业企业,则界定为年度应纳税所得额不超过30万元,从业人数不超过100人,资产总额不超过3000万元;

(2)如果是其他企业,则为年度应纳税所得额不超过30万元,从业人数不超过80人,资产总额不超过1000万元。

问题:请问大华公司2012年可以弥补的亏损额是多少?

《关于查增应纳税所得额弥补以前年度亏损处理问题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0年第20号)税务机关对企业以前年度纳税情况进行检查时调增的应纳税所得额,凡企业以前年度发生亏损、且该亏损属于企业所得税法规定允许弥补的,应允许调增的应纳税所得额弥补该亏损。

大华公司2012年可以弥补的亏损额是90万元(70+20)

案例二:大华公司2012年会计利润为100万元。当年向直接向某小学捐赠10万元。

问题:假设不考虑其他纳税调整因素,大华公司当年应缴纳的企业所得税是多少?

应纳税额=(100+10)×25%= 27.5(万元)

税法规定:只有公益性捐赠才能在税前部分扣除

企业通过获得公益性捐赠税前扣除资格的公益性社会团体或者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及其部门,用于公益事业的捐赠支出,在年度利润总额12%以内的部分,准予在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时扣除。

《关于公布2011年度第二批获得公益性捐赠税前扣除资格的公益性社会团体名单的通知》(财税[2012]26号)

2011年度第二批获得公益性捐赠税前扣除资格的公益性社会团体名单(部分):

北京理工大学教育基金会

中国马克思主义研究基金会

中国社会福利基金会

问题:假设大华公司2012年会计利润为-20万元。当年通过中国红十字会向灾区捐赠30万元。大华公司当年应缴纳的企业所得税是多少?

税前扣除的捐赠额=0(元)

应纳税额=(-20+30)×25%= 2.5(万元)

案例三:为扩大经营规模,2012年富盛面料制造公司向桥美服装公司借款。具体借款情况为:(同期银行贷款利率为6%)

向桥美服装公司借款2000万元,年利率为7%,付利息140万元;

问题:富盛公司当期可以税前扣除的利息是多少?

税法规定:非金融企业向非金融企业借款的利息支出,不超过按照金融企业同期同类贷款利率计算的数额的部分,准予税前扣除。

可以扣除的利息=2000×6%=120(万元),需要纳税调整20万元。

注意:企业在按照合同要求首次支付利息并进行税前扣除时,应提供“金融企业的同期同类贷款利率

情况说明”,以证明其利息支出的合理性。

“金融企业的同期同类贷款利率情况说明”中,应包括在签订该借款合同当时,本省任何一家金融企业提供同期同类贷款利率情况。该金融企业应为经政府有关部门批准成立的可以从事贷款业务的企业,包

括银行、财务公司、信托公司等金融机构。

“同期同类贷款利率”是指在贷款期限、贷款金额、贷款担保以及企业信誉等条件基本相同下,金融企业提供贷款的利率。既可以是金融企业公布的同期同类平均利率,也可以是金融企业对某些企业提供的实际贷款利率。

情形1:2012年10月,富盛面料制造公司为全体职工购买工作服,共计支出170万元(不含税),并取得增值税专用发票。

问题:上述工作服支出能否在企业所得税前扣除?

发放服装是属于福利费支出,还是劳动保护支出的判定。

增值税:

如果发放的是工作服,在增值税处理上应视作职工劳动保护用品支出,购进进项税额可全额进行抵扣。

如果不是工作服,则视为职工福利,不能抵扣进项税额。

企业所得税:纳税人实际发生的合理的劳动保护支出,可以扣除。劳动保护支出是指确因工作需要为雇员配备或提供工作服、手套、安全保护用品、防暑降温用品等所发生的支出。”

《关于企业所得税若干问题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1年第34号)

企业根据其工作性质和特点,由企业统一制作并要求员工工作时统一着装所发生的工作服饰费用,根据《实施条例》第二十七条的规定,可以作为企业合理的支出给予税前扣除。但必须符合以下条件:必须是符合企业的工作性质和特点。

要符合统一制作的要求。统一的标准应该是同类型人员标准统一,服装形式统一。

要求员工工作时统一着装。

情形2:2012年10月,富盛面料制造公司拥有一处价值1000万元的仓库,已计提并扣除折旧800万元,净值200万元。 2012年10月其将仓库推倒重置,并在原地投资1500万元新建一处大型仓库。

问题:针对上述改建行为,如何进行企业所得税税务处理?

《关于企业所得税若干问题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1年第34号)

企业对房屋、建筑物固定资产在未足额提取折旧前进行改扩建的,如属于推倒重置的,该资产原值减除提取折旧后的净值,应并入重置后的固定资产计税成本,并在该固定资产投入使用后的次月起,按照税法规定的折旧年限,一并计提折旧;

如属于提升功能、增加面积的,该固定资产的改扩建支出,并入该固定资产计税基础,并从改扩建完工投入使用后的次月起,重新按税法规定的该固定资产折旧年限计提折旧,如该改扩建后的固定资产尚可使用的年限低于税法规定的最低年限的,可以按尚可使用的年限计提折旧。

税法规定的固定资产计算折旧的最低年限如下:

房屋、建筑物,为20年;

飞机、火车、轮船、机器、机械和其他生产设备,为10年;

与生产经营活动有关的器具、工具、家具等,为5年;

飞机、火车、轮船以外的运输工具,为4年;

电子设备,为3年。

富盛面料制造公司改建仓库的的计税成本应该是1500+200=1700(万元)。

情形3:富盛面料制造公司2009年以1000万元投资于美达服装设计公司,并取得30%的股份,2012年11月年经股东会决议,抽回其投资并分得所得2500万元。截止2012年年底,美达公司共有未分配利润和盈余公积3000万元。

问题:富盛面料制造公司收回的2500万元应怎样进行税务处理?

《关于企业所得税若干问题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1年第34号)

投资企业从被投资企业撤回或减少投资,其取得的资产中,相当于初始出资的部分,应确认为投资收回;相当于被投资企业累计未分配利润和累计盈余公积按减少实收资本比例计算的部分,应确认为股息所得;其余部分确认为投资资产转让所得。

在富盛面料制造公司收回的2500万元中:

收回成本:1000(万元);

股息所得(免税所得):3000×30%=900(万元);

投资转让所得:2500-1000-900=600(万元)。

情形4:富盛面料制造公司2012年12月支付800万元的棉花面料款,但到2013年1月仍未取得相关凭证。

问题:在2012年的汇算清缴中,该棉花原料款是否可以扣除?

《关于企业所得税若干问题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1年第34号)

企业当年度实际发生的相关成本、费用,由于各种原因未能及时取得该成本、费用的有效凭证,企业在预缴季度所得税时,可暂按账面发生金额进行核算;但在汇算清缴时,应补充提供该成本、费用的有效凭证。

所以富盛面料制造公司如果能在汇算清缴前取得该棉花货款凭证,仍可以在税前扣除棉花支出。

其他税种最新税收政策:

车船税:

《中华人民共和国车船税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令第43号),自2012年1月1日起施行。

注意:依法不需要在车船登记管理部门登记的在单位内部场所行驶或者作业的机动车辆和船舶应缴纳车船税。

城镇土地使用税:

《关于物流企业大宗商品仓储设施用地城镇土地使用税政策的通知》(财税[2012]13号)

自2012年1月1日起至2014年12月31日止,对物流企业自有的(包括自用和出租)大宗商品仓储设施用地,减按所属土地等级适用税额标准的50%计征城镇土地使用税。

财政部令第72号发布了《事业单位会计准则》(以下简称新《会计准则》),将于2013年1月1日起施行

关于征求《企业会计准则第×号——公允价值计量(征求意见稿)》意见的函财办会[2012]17号关于征求《企业会计准则第9号——职工薪酬(修订)(征求意见稿)》意见的函财办会[2012]38号

关于征求《企业会计准则第37号——金融工具列报(修订)(征求意见稿)》意见的函财办会[2012]44号

关于印发《小企业会计准则》的通知(财会[2011]17号)

自2013年1月1日起在小企业范围内施行《小企业会计准则》,并鼓励小企业提前执行。

一、小企业的判定标准:

(一)农、林、牧、渔业。营业收入20000万元以下的为中小微型企业。

其中,营业收入500万元及以上的为中型企业,营业收入50万元及以上的为小型企业,营业收入50万元以下的为微型企业。

(二)工业。从业人员100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40000万元以下的为中小微型企业。

其中,从业人员30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2000万元及以上的为中型企业;从业人员2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300万元及以上的为小型企业;从业人员2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300万元以下的为微型企业。

高新技术企业税收优惠政策解读

(3)对于已认定的高新技术企业,因弄虚作假、违法违规、未按规定履行报告义务而被取消高新资格的,税务机关可追缴其自发生上述行为之日所属年度起已享受的高新技术企业税收优惠。另32号文件取消了172号文件中“认定机构在5年内不再受理该企业认定申请”的规定。 5.明确高新技术企业的自主报告义务: (1)企业获得高新技术企业资格后,应于每年5月底前在“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管理工作网”填报上一年度知识产权、科技人员、研发费用、经营收入等年度发展情况报表; (2)高新技术企业发生更名或与认定条件有关的重大变化(如分立、合并、重组以及经营业务发生变化等)应在三个月内向认定机构报告。172号文件曾规定发生上述情况时,需于15日内向认定机构报告,32号文件报告时限放宽,更有利于纳税人。 (3)新增“未按期报告与认定条件有关重大变化情况,或累计两年未填报年度发展情况报表的,将被取消高新资格。” 6.新增高新技术企业跨认定机构管理区域搬迁时,高新资格的延续问题: (1)企业于高新资格有效期内完成整体迁移的,资格继续有效; (2)企业部分搬迁的,由迁入地认定机构重新认定; (3)企业超过高新资格有效期进行整体迁移,32号文件对相关资格延续问题未予明确,实际操作中,应由迁入地认定机构重新进行高新资格认定。 7.企业存在偷、骗税行为的,不再作为取消高新技术资格的情形之一。 (三)重点支持的高新技术领域变化 随着国家经济发展趋势及产业结构调整,32号文件附件《国家重点支持的高新技术领域》较172号文件列举的内容有较多改变,主要是新增了国家将重点扶持的新兴行业,例如:“电子信息”板块中新增“云计算与移动互联网软件”、“卫星通信系统技术”等;“新材料”板块中新增“与文化艺术产业相关的新材料”等;“高技术服务”板块中新增了“信息技术服务”、“电子商务与现代物流技术”等等,不再详述。 二、高新技术企业相关税收优惠

最新国际会计准则IAS14

目录 一、概述 二、目的 三、范围 四、定义 五、确定应报告分部 六、分部会计政策 七、披露 八、生效日期 二、目的 本准则的目的是为按分部报告财务信息(关于企业生产不同类型产品和劳务以及企业不同地区经营的信息)制定原则,以帮助财务报表使用者: (1)更好地理解企业以往的业绩; (2)更好地评估企业的风险和收益; (3)从整体上对企业做出更有根据的判断。 许多企业提供系列产品和劳务,或在具有不同的利润率、发展机会、未来前景和风险的地区经营。关于一个企业产品和劳务的不同类型以及在不同地区经营的信息(常称作分部信息),对于评估多种经营或跨国经营企业的风险和收益是相关的,但这些信息可能不能根据总数据确定。因此,分部信息被普遍地认为对满足财务报表使用者的需要是必须的。

三、范围 1.本准则适用于遵从国际会计准则的整套公布的财务报表。 2.正如《国际会计准则第1号财务报表列报》所规定的那样,一整套财务报表包括一份资产负债表、收益表、现金流量表和一份表明权益变动的报表以及附注。 3.本准则适用于其权益或债务证券公开交易,以及正处于在公开证券市场上发行权益或债务证券过程中的企业。 4.如果,一个证券不公开交易的企业遵照国际会计准则编制财务报表,则鼓励其自愿按分部披露信息。 5.如果一个证券不公开交易的企业选择在遵照国际会计准则编制的财务报表中自愿地披露部分信息,则该企业应完全遵从本准则的要求。 6.如果一份财务报告既包括证券公开交易的企业的合并财务报表,也包括母公司或一个或多个子公司的单独财务报表,分部信息只需以合并财务报表为基础列报。如果子公司本身就是证券公开交易的企业.则它应在其本身的单独财务报告中列报分部信息。 7.类似地,如果一份财务报告既包括证券公开交易的企业的合并财务报来,也包括该企业在其中拥有财务权益并按权益法核算的联营企业或合营企业的单独财务报表,分部信息只需以该企业的财务报条为基础列报。如果按权益法核算的联营企业或合营企业本身就是证券公开交易的企业.则它应在其本身的单独财务报表中列报分部信息。 四、定义 其他国际会计准则的定义 8.本准则使用的下列术语,具有《国际会计准则第8号-当期净损益、重大错误和会计政策的变更》和《国际会计准则第18号-收入》所规定的含义: 经营活动.指企业主要产生收入的活动以及不是投资或融资活动的其他活动。 会计政策,指企业编报财务报表时采用的特定原则、基础、惯例、规则和做法。 收入,指企业本期正常活动中形成的、导至权益增加(不包括投资者出资所导致的权益增加)的经济利益的总流入。 产业分部和地区分部的定义 9.本准则使用的术语“产业分部”和“地区分部”具有下列含义: 产业分部,相一个企业可区分的组成部分,该组成部分提供单项产品或劳务,或一组相关的产品或劳务,并且承担着不同于其他产业分部所承担的风险和收益。在确定产品和劳务是否相关时应考虑的因素包括: (1)这些产品或劳务的性质; (2)生产过程的性质; (3)这些产品或劳务对应的客户的类型或类别; (4)销售这些产品或提供劳务所使用的方法; (5)(如果适用的话)管理环境的性质,如银行、保险或公共事业。 地区分部,指一个企业可区分的组成部分,该组成部分在一个特定的经济环境内提供产品或劳务,并且承担看不同于在其他经济环境中经营的组成部分所承担的风险和收益。在确定地区分部时应考虑的因素包括: (1)经济和政治情况的相似性; (2)在不同地区的经营之间的关系; (3)经营的接近性; (4)某一特定地区与经营相关的特定风险;

2020年最新版本关于会计管理办法的解读

2020年最新版本关于会计管理办法的解读 会计档案管理办法是财政部国家档案局于1998年8月21日发布的有关会计档案的相关规定,会计档案管理办法将有利于加强会计 档案管理,统一会计档案管理制度。下文是关于2017年最新会计档 案管理办法的全文,供大家阅读! 2017年最新关于会计档案管理的办法 新《会计档案管理办法》发布,自2016年1月1日起实行 为规范会计档案管理工作,提高会计档案现代化管理水平,财政部、国家档案局对原《会计档案管理办法》(财会字[1998]32号, 下称“原《管理办法》”)进行了修订,以财政部、国家档案局令第79号发布了新的《会计档案管理办法》(下称“新《管理办法》”),将于2016年1月1日起施行。 与原《管理办法》相比,新修订的《管理办法》主要做了以下调整:一是完善了会计档案的定义和范围;二是增加并明确了电子会计 档案的管理要求;三是完善了会计档案的销毁程序;四是明确了会计 档案出境的管理要求;五是调整了会计档案的定期保管期限,并延长 了会计档案向单位档案管理机构移交的期限。 新《管理办法》肯定了电子会计档案的法律效力,使得电子会计凭证的获取、报销、入账、归档、保管等均可以实现电子化管理, 将大大推动电子凭证的在线传递和线上应用,为互联网创新经济发 展提供了有力的政策支持。 除此之外,新《管理办法》允许符合条件的会计凭证、账簿等会计资料不再打印纸质归档保存,同时要求建立会计档案鉴定销毁制度,完善销毁流程,推动会计档案销毁工作有序开展。这些新的规 定将节约大量纸质会计资料的打印、传递、整理成本以及归档后的 保管成本,减少社会资源耗费,推动节能减排,有利于形成绿色环 保的生产方式。

企业会计准则和会计制度基本知识

一、 企业会计准则 现行的企业会计准则(2006)体系由三个层次组成: 1、企业会计准则——基本准则。由财政部颁布(中华人民共和国财政部令第33号2006年2月15日),属于财政部部门规章,自2007年1月1日起施行。 2、企业会计准则——具体准则。由财政部发布(财会[2006]3号2006年2月15日),属于财政部规范性文件,自2007年1月1日起在上市公司范围内施行,鼓励其他企业执行(执行具体准则的企业不再执行原准则、《企业会计制度》和《金融企业会计制度》)。 具体准则共计38项。 3、企业会计准则——应用指南。由财政部发布(财会[2006]18号2006年10月30日),属于财政部规范性文件,自2007年1月1日起在上市公司范围内施行,鼓励其他企业执行(执行应用指南的企业不再执行原准则、《企业会计制度》和《金融企业会计制度》、各项专业核算办法和问题解答)。 应用指南共计32项,并附录《会计科目和主要账务处理》。 对于《企业会计准则第15号——建造合同》、《企业会计准则第25号——原保险合同》、《企业会计准则第26号——再保险合同》、《企业会计准则第29号——资产负债表日后事项》、《企业会计准则第32号——中期财务报告》、《企业会计准则第36号——关联方披露》、《企业会计准则第38号——首次执行企业会计准则》等6项具体准则,财政部未发布应用指南。上述基本准则、具体准则、应用指南三个方面,依次自上而下形成企业会计准则的三个层次,构成我国的企业会计准则体系(2006),并具有法律法规上效力,在规定的范围内(港、澳、台除外)强制执行。 五、企业会计制度

由财政部发布的《企业会计制度》(财会[2000]25号2008年12月28日),属于财政部规范性文件,从2001年1月1日起在股份有限公司执行,自2002年1月1日起在中外合资企业范围内实行,其他企业仍然执行分行业的会计制度。 《企业会计制度》共计十四章一百六十条,主要内容包括会计制度原则、会计记帐方法、会计科目及其使用说明、会计凭证、会计帐簿和记帐程序、会计报表格式、报送程序和编制说明、会计档案的保管和处理方法、会计制度的修订、补充权限及其他有关规定、成本核算方法等。 企业会计制度和企业会计准则的区别:《企业会计制度》和《企业会计准则》两者均属于行政规范性文件,均对会计要素的确认、计量、披露或报告等作出规定,均由财政部制定并公布,均在全国范围内实施,均属于国家统一的会计核算制度的组成部分。但会计制度是以特定行业的企业或所有的企业为对象,着重对会计科目的设置、使用和会计报表的格式及其编制加以详细规范;会计准则是以特定的经济业务(交易或事项)或特定的报表项目为对象,它详细分析各项业务或项目的特点,规定所引用概念的定义,然后以确认与计量为中心并兼顾披露,对围绕该业务或项目有可能发生的各种问题做出处理的规范。两者之间的不同之处在于: 第一、适用范围不同。具体会计准则大多只适用于股份有限公司,有些也适用于其他企业。而《企业会计制度》适用于除金融保险企业以外的所有符合条件的大、中型企业。 第二、规范目标不同。具体会计准则对会计要素的确认、计量、披露或报告方面作了原则性的规范。侧重于确认和计量,重点规范会计决策过程。而会计制度则侧重于对会计要素的记录和报告作可操作性规范,确认和计量的内容只是有机地体现在会计科目及使用说明中。即会计制度重点规范会计的行为与结果。 第三、结构体系不同。统一的会计制度自成体系,它由三个层次构成:《企业会计制度》、《金融保险企业会计制度》、《小企业会计制度》为第一层次;在此基础上,分别一般企业、金融保险企业、小企业建立各自操作性较强的有关会计科目的设置、具体账务处理和财务会计报告的编制和对外提供办

政府会计准则制度解释第1号

附件: 政府会计准则制度解释第 1 号 一、关于企业集团中的事业单位会计制度执行问题 企业集团中纳入部门预算编报范围的事业单位(不含执行《军工科研事业单位会计制度》的事业单位,下同)应当按照政府会计准则制度进行会计核算;企业集团中未纳入部门预算编报范围的事业单位,可以不执行《政府会计制度——行政事业单位会计科目和报表》(以下称《政府会计制度》)中的预算会计内容,只执行财务会计内容。 二、关于事业单位长期股权投资的会计处理 (一)事业单位采用权益法核算长期股权投资、且被投资单位编制合并财务报表的,在持有投资期间,应当以被投资单位合并财务报表中归属于母公司的净利润和其他所有者权益变动为基础,计算确定应当调整长期股权投资账面余额的金额,并进行相关会计处理。 (二)事业单位以其持有的科技成果取得的长期股权投资,应当按照评估价值加相关税费作为投资成本。事业单位按规定通过协议定价、在技术交易市场挂牌交易、拍卖等方式确定价格的,应当按照以上方式确定的价格加相关税费作为投资成本。 (三)事业单位处置以科技成果转化形成的长期股权投资,按规 1

定所取得的收入全部留归本单位的,应当按照实际取得的价款,借记“银行存款”等科目,按照被处置长期股权投资的账面余额,贷记“长期股权投资”科目,按照尚未领取的现金股利或利润,贷记“应收股利”科目,按照发生的相关税费等支出,贷记“银行存款”等科目,按照借贷方差额,借记或贷记“投资收益” 科目;同时,在预算会计中,按照实际取得的价款,借记“资金结存——货币资金” 科目,按照处置时确认的投资收益金额,贷记“投资预算收益”科目,按照贷方差额,贷记“其他预算收入”科目。 (四)权益法下,事业单位处置以现金以外的其他资产取得的(不含科技成果转化形成的)长期股权投资时,按规定将取得的投资收益(此处的投资收益,是指长期股权投资处置价款扣除长期股权投资成本和相关税费后的差额)纳入本单位预算管理的,分别以下两种情况处理: 1. 长期股权投资的账面余额大于其投资成本的,应当按照被处置长期股权投资的成本,借记“资产处置费用” 科目,贷记“长期股权投资——成本”科目;同时,按照实际取得的价款,借记“银行存款”等科目,按照尚未领取的现金股 利或利润,贷记“应收股利”科目,按照发生的相关税费等支出,贷记“银行存款”等科目,按照长期股权投资的账面余额减去其投资成本的差额,贷记“长期股权投资——损益调整、其他权益变动”科目(以上明细科目为贷方余额的,借记相关明细科目),按照实际取得 2

2019年税收优惠政策解读

2019年税收优惠政策解读 关于有限公司的税收优惠政策 一、江苏税收优惠政策 1.有限公司增值税:增值税可享受地方留存部分50%——70%的税收奖励(地方留存为总增值税纳税额的50%) 2.有限公司企业所得税:所得税可享受地方留存部分50%——70%的税收扶持奖励(地方留存为总增值税纳税额的40%) 3.有限公司注册一年后可以核定企业所得税,税率2.5%。 二、重庆黔江工业园区 1.有限公司增值税:增值税可享受地方留存部分30%——50%的税收奖励(地方留存为总增值税纳税额的50%) 2.有限公司企业所得税:所得税可享受地方留存部分30%——50%的税收扶持奖励(地方留存为总增值税纳税额的40%) 三、重庆万州经济开发区 1.有限公司增值税:增值税可享受地方留存部分30%——50%的税收奖励(地方留存为总增值税纳税额的50%) 2.有限公司企业所得税:所得税可享受地方留存部分30%——50%的税收扶持奖励(地方留存为总增值税纳税额的40%) 四、重庆荣昌高新产业园 1.有限公司增值税:增值税可享受地方留存部分30%——50%的税收奖励(地方留存为总增值税纳税额的3 2.5%)

2.有限公司企业所得税:所得税可享受地方留存部分30%——50%的税收扶持奖励(地方留存为总增值税纳税额的40%) 关于个人独资的核定征收 注:现目前只有小规模纳税人可进行核定,开票量为500w, 一、山东工业园区 1.个人所得税按照10%的行业利润率核定后,再按照五级累进制进行纳税 二、重庆万州经济开发区 1.个人所得税按照2%定额核定。(开票量500w以下个人所得税均核定为2%) 三、重庆荣昌高新产业园 1.个人所得税按照行业利润率15%进行核定后,再按照五级累进制进行纳税 办(189)理(9629)流(3588黄老师)程 1. 核名,企业提供5-8个名字核定外网,企业需要提供法人的身份证扫面件,照片要清晰,最后是下面垫有白纸。(有限公司还需要提供股东,法人,财务,监事的身份证扫面件) 2. 去当地拿住所证明,核名通过以后我司会去当地拿住所证明。 3. 准备资料给法人签字,签字以后法人身份证原件和资料一起寄给我司,我司拿到当地税务去扫描,扫描以后最迟5个工作日出执照。

中国会计准则与国际会计准则的趋同分析

我国会计准则与国际会计准则的趋同分析 【摘要】上市公司执行新准则标志着我国会计准则的国际趋同。我国会计准则和国际会计准则是否存在着差异及差异存在原因是什么, 本文对此进行了探讨。并结合我国会计环境对差异存在的原因进行了分析, 同时提出对策建议。 【关键词】会计准则;趋同;比较;会计环境 【Abstract】Listed companies implement new standard marks the international convergence of accounting standards in our country. China's accounting standards and international accounting standards if there is a difference and difference existence the reason, this is discussed in this paper. And analyses the reasons of the existence of differences between accounting environment, and puts forward countermeasures and Suggestions. 【Key words】Accounting standards; Convergence; Compare; Accounting Environment

一、绪论 由于所处的经济环境不同,世界各国制定的会计准则存在很大差异。20世纪90年代以来,国际融资活动日益频繁,地区性经济集团以及跨国经营的会计师事务所逐渐增多,各国之间会计准则的巨大差异已成为国际资本流动和资源有效配置的障碍。加快会计标准的国际化进程成为会计领域需要迫切解决的问题。2006年2月15日,财政部发布了新《企业会计准则》,标志着我国与国际财务报告准则趋同的企业会计准则体系正式建立。 二、我国会计准则国际趋同的表现 财政部颁布的新会计准则,充分考虑了我国的客观环境和特点,审慎处理了和国际会计准则之间的关系,基本实现了与国际会计准则的趋同。 (一)结构趋同 我国企业会计准则体系由基本准则、具体准则和应用指南构成。基本准则是纲,在整个准则体系中起统筹驾驭作用,相当于国际财务报告准则中的《编报财务报表的框架》;具体准则是目,是依据基本准则原则要求对有关业务或报告做出的具体规定,现有具体准则已经基本涵盖了所有的业务内容;应用指南是补充,是对具体准则的操作指引,类似于与各项国际财务报告准则一并发布的实施指南以及相关的解释公告。可见,我国企业会计准则体系在结构上已基本实现了与国际财务报告准则的趋同。 (二)具体准则趋同 1.将公允价值引入新会计准则体系。国际财务报告准则较侧重公允价值的应用,而我国原有会计准则几乎不涉及公允价值。考虑到我国市场发展的现状,修订后的新准则体系中在金融工具、投资性房地产、债务重组、非共同控制下的企业合并和非货币性交易等方面采用了公允价值。 2.以控制为基础确定合并财务报表的合并范围。《企业会计准则第33号——合并财务报表》第6条规定,“合并财务报表的合并范围应当以控制为基础加以确定。控制是指一个企业能够决定另一个企业的财务和经营政策,并能据以从另一个的经营活动中获取利益的权力”。这些规定与《国际会计准则第27号——合并财务报表和单独财务报表》的规定一样,都强调了实质控制。另外,新的合并财务报表准则所依据的基本合并理论也由侧重母公司理论转向侧重实体理论。

政府会计准则(全文).doc

目录 政府会计准则——基本准则 (5) 第一章总则 (5) 第二章政府会计信息质量要求 (7) 第三章政府预算会计要素 (8) 第四章政府财务会计要素 (9) 第一节资产 (9) 第二节负债 (11) 第三节净资产 (12) 第四节收入 (12) 第五节费用 (13) 第五章政府决算报告和财务报告 (14) 第六章附则 (15) 政府会计准则——具体准则 (17) 政府会计准则第1号——存货 (17) 第一章总则 (17) 第二章存货的确认 (17) 第三章存货的初始计量 (17) 第四章存货的后续计量 (19) 第五章存货的披露 (20) 第六章附则 (20) 政府会计准则第2号——投资 (21) 第一章总则 (21)

第三章长期投资 (22) 第一节长期债权投资 (22) 第二节长期股权投资 (22) 第四章投资的披露 (25) 第五章附则 (26) 政府会计准则第3号——固定资产 (27) 第一章总则 (27) 第二章固定资产的确认 (27) 第三章固定资产的初始计量 (28) 第四章固定资产的后续计量 (30) 第一节固定资产的折旧 (30) 第二节固定资产的处置 (32) 第五章固定资产的披露 (32) 第六章附则 (33) 政府会计准则第4号——无形资产 (34) 第一章总则 (34) 第二章无形资产的确认 (34) 第三章无形资产的初始计量 (36) 第四章无形资产的后续计量 (37) 第一节无形资产的摊销 (37) 第二节无形资产的处置 (39) 第五章无形资产的披露 (39)

政府会计准则第5号——公共基础设施 (41) 第一章总则 (41) 第二章公共基础设施的确认 (42) 第三章公共基础设施的初始计量 (43) 第四章公共基础设施的后续计量 (45) 第一节公共基础设施的折旧或摊销 (45) 第二节公共基础设施的处置 (47) 第五章公共基础设施的披露 (47) 第六章附则 (48) 政府会计准则第6号——政府储备物资 (50) 第一章总则 (50) 第二章政府储备物资的确认 (50) 第三章政府储备物资的初始计量 (51) 第四章政府储备物资的后续计量 (52) 第五章政府储备物资的披露 (54) 第六章附则 (54) 政府会计准则第7号——会计调整 (56) 第一章总则 (56) 第二章会计政策及其变更 (57) 第三章会计估计变更 (59) 第四章会计差错更正 (60) 第五章报告日后事项 (62)

最新国际会计准则ias23

目录 1 概述 2 目的 3 范围 4 定义 5 过渡性规定 6 生效日期 二、目的 本号准则旨在说明借款费用的会计处理。本号准则通常要求将借款费用立即予以费用化,然而,作为所允许的备选处理方法,本号准则也允许将那些可直接归属于相关资产的购置、建造或生产的借款费用予以资本化。 三、范围 1.本号准则适用于借款费用的会计处理。 2.本号准则替代于1983年批准的国际会计准则第23号“借款费用的资本化”。 3.本号准则不涉及权益(包括不属于负债的优先股资本)的实际成本或估算成本。 四、定义 4.本号准则所使用的下列术语,具有特定的含义: 借款费用,是指企业发生的与借入资金有关的利息和其他费用。 相关资产,是指须经过较长准备期才能达到可以使用或可销售状态的资产。 5.借款费用可以包括: (1)银行透支、短期借款和长期借款的利息;

(2)与借款有关的折价或溢价的摊销; (3)安排借款所发生的附加费用的摊销; (4)按照国际会计准则第17号“租赁会计”确认的与融资租赁有关的财务费用; (5)作为利息费用调整的外币借款产生的汇兑差额部分。 6.相关资产的例子,有需要较长准备期才能将其达到可销售状态的存货、制造车间、电力设备和物业投资。其他的投资,以及常规性生产或生产周期较短且重复大量生产的存货,则不是相关资产。那些在购置时就已有预定用途或准备销售的资产也不是相关资产。 借款费用基准处理方法 确认 7.借款费用应于它们发生的当期确认为费用。 8.在基准处理方法下,借款费用应在发生的当期确认为费用,而不管借款是如何运用的。 揭示 9.财务报表应提示为借款合用所采用的会计政策。 借款费用所允许的备选处理方法 确认 10.借款费用应在发生的当场确认为费用,除非按第11段的要求已达到可资本化的程度。 11.直接归属于相关资产的购置、建造或生产的借款费用,应作为该项资产成本的一部分予以资本化。符合资本化条件的借款费用的金额应按本号准则确定。 12.在所允许的备选处理方法下,直接归属于某项资产的购置、建造或生产的借款费用,应包括在该项资产的成本之中。当借款费用可能为企业带来未来经济利益并且该费用能够可靠地计量时,应将其作为资产成本的一部分予以资本化。其他借款费用应在其发生的当期确认为费用。 符合资本化条件的借款费用 13.直接归属于相关资产的购置、建造或生产的借款费用,是指那些如果不为相关资产发生支出即可避免的借款费用。当企业专门为获得某项指定的相关资产借入资金时,与该相关资产直接相关的借款费用就很容易认定。 14.要确认特定借款和相关资产之间的直接关系,以及要确定哪些是可避免的借款可能会比较困难。例如,当企业的融资活动集中调配时,就会发生此困难。当集团使用一系列债务工具以不同利率借入资金,同时根据不同的基础将这些资金借给集团内其他资本化的开始企业时,也会产生困难。其他复杂性来源于集团在高通货膨胀经济条件下经营,使用外币借款或与外币有关的借款,以及来源于汇率的变动。因此,确定直接归属于相关资产的购置的借款费用金额是困难的,需要进行判断。 15.对于专门为获取某项相关资产借人的资金,符合资本化条件而计入该资产成本的借款费用的金额,应为借款期内发生的实际借款费用,减去该借款用于临时投资所带来的任何投资收益。 16.对某项相关资产的筹资安排,可能使企业获得借入资金,并且在该资金的一部分或全部用于相关资产的开支之前,已发生了有关的借款费用。在这种情况下,资金往往在用于相关资产的开支以前,用作临时投资。在确定本期应予以资本化的借款费用的金额时,应从所发生的借款费用中扣除这种借入资金带来的全部投资收益。 17.对于不是专门为获取相关资产而借入和使用的资金,符合资本化条件的借款费用的金额,应采用将资本化比例乘上发生在该项资产上的支出的方式来确定。资本化比率应是借款费用相对于企业当期尚未偿还的所有借款,而不仅仅是为获得某项资产而专门借人的借款

个人所得税最新解读2019会计继续教育

一、单选题 1、新《个人所得税法》费用减除基数为()元。 A、3000 B、3500 C、4800 D、5000 【正确答案】D 【您的答案】A 【答案解析】新《个人所得税法》费用减除基数为5000元。 2、新个人所得税法规定子女教育扣除的分摊比例为50%或100%,但是已经确定的()年不得变更。 A、1 B、2 C、3 D、4 【正确答案】A 【您的答案】A[正确] 【答案解析】新个人所得税法规定子女教育扣除的分摊比例为50%或100%,但是已经确定的1年不得变更。 3、境住房贷款利息的个人扣除金额标准为()元。 A、500元 B、1000元 C、1100元 D、1200元 【正确答案】B 【您的答案】A 【答案解析】境住房贷款利息的个人扣除金额标准为1000元。 4、某和其妻子钱某婚后购买了一套住房,属于首套住房贷款,下列说确的是()。 A、某和钱某均可以扣除住房贷款利息 B、某和钱某每月均可扣除的额度是1000元

C、某和钱某可以由其中一人扣除,每月扣除额度是1000元 D、某、钱某所购买住房如果在北上广深等城市,扣除的标准要高于1000元 【正确答案】C 【您的答案】A 【答案解析】个税专项扣除中的首套房贷款夫妻共同可扣除额度为每月1000元。 5、子女教育个税扣除的围为子女年满()周岁直至博士研究生毕业(全日制)。 A、1 B、2 C、3 D、4 【正确答案】C 【您的答案】A 【答案解析】子女教育个税扣除的围为子女年满3周岁直至博士研究生毕业(全日制)。 6、纳税人在取得证书当年可享受个税专项扣除()元。 A、3000 B、3600 C、4000 D、4500 【正确答案】B 【您的答案】A 【答案解析】纳税人在取得证书当年可享受个税专项扣除3600元。 7、大病医疗的个税专项扣除金额标准为个人负担超过15000元至()元部分的医药费支出。 A、60000 B、70000 C、80000 D、100000 【正确答案】C 【您的答案】A

自考-企业会计准则与制度-试题

G070·27350 注:本卷共两张!第一张1—4页,第二张5—10页。 2016年10月高等教育自学考试模拟一 27350企业会计准则与制度 一、单项选择题(每小题1分,共20分) 在下列每小题的四个备选答案中选出一个正确答案,并将 其字母标号填入题干的括号内。 1.企业外购原材料的采购成本中不应该包括( ) A .材料购买价款 B .途中合理损耗 C .途中非合理损耗 D .外地运杂费 2.在物价持续上涨的情况下,使期末存货价值最大的是( ) A .加权平均法 B .移动平均法 C .个别计价法 D .先进先出法 3.某企业购进设备一台,该设备的入账价值为155万元,预计净残值为万元,预 计使用年限为年,在采用年数总和法计提折旧的情况下,该项设备第1年应计提的折旧额为( ) A . 28万元 B .30万元 C .50万元 D .62万元 4.债务人以低于债务账面价值的现金清偿某项债务,债权人应将重组债权的账面 价值与收到的现金之间的差额,确认为( ) A .资本公积 B .管理费用 C .投资收益 D .营业外支出 5.下列属于反映某一时点的会计报表是( ) A .资产负债表 B .利润表 C .现金流量表 D .所有者权益变动表 6.甲公司为购建固定资产于2007年1月1日按面值发行债券一批,面值为8 000万元,期限5年,票面年利率6%,筹资资金8000万元(不考虑债券发行费用);7月1日又向银行借入2年期,年利率5%的款项4 000万元。上述两项借款属于一般借款,假设无其他一般借款,则该公司2007年一般借款的加权平均年利率为( ) A .5.8% B .6.8% C .7.2% D .5.5%

2020年小微企业税收优惠政策解读

2020年小微企业税收优惠政策解读 自2015年1月1日至2018年12月31日,对年应纳税所得额低于6万元(含6万元)的小型微利企业,其所得减按50%计入应纳税所得额,按20%的税率缴纳企业所得税。 《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第二十八条:符合条件的小型微利企业,减按20%的税率征收企业所得税。 不能享受优惠的小微企业。根据财税[2009]69号文件第八条,以及《国家税务总局关于非居民企业不享受小型微利企业所得税优惠政策问题的通知》(国税函[2008]650号)的规定,实行核定征收企业所得税的小型企业以及非居民企业,不适用减按20%税率征收企业所得税的税率及优惠政策。 自2014年1月1日至2017年12月31日,对年应纳税所得额低于10万元(含10万元)的小型微利企业,适用所得税优惠政策。 依据:《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小型微利企业所得税优惠政策有关问题的通知》(财税〔2014〕34号) 自2014年1月1日至2017年12月31日,对年应纳税所得额低于20万元(含20万元)的小型微利企业,其所得减按50%计入应纳税所得额,按20%的税率缴纳企业所得税。 依据:《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小型微利企业所得税优惠政策的通知》(财税〔2018〕34号) 自2014年10月1日起至2017年12月31日,对年应纳税所得额在20万元到30万元(含30万元)之间的小型微利企业,其所得减按50%计入应纳税所得额,按20%的税率缴纳企业所得税。 依据:《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进一步扩大小型微利企业所得税优惠政策范围的通知》(财税[2018]99号)

按季纳税的试点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2017年7月纳税申报时,申报的2017年5月、6月增值税应税销售额中,销售货物,提供加工、修理修配劳务的销售额不超过6万元,销售服务、无形资产的 销售额不超过6万元的,可分别享受小微企业暂免征收增值税优惠 政策。 其他个人采取预收款形式出租不动产,取得的预收租金收入,可在预收款对应的租赁期内平均分摊,分摊后的月租金收入不超过3 万元的,可享受小微企业免征增值税优惠政策。 另外,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应分别核算销售货物,提供加工、修理修配劳务的销售额,和销售服务、无形资产的销售额。 而根据印花税的一般规定,银行及其他金融组织和借款人(不包 括银行同业拆借)所签订的借款合同,按借款金额万分之零点五贴花。 对依照工业和信息化部、国家统计局、国家发展改革委、财政部《关于印发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的通知》(工信部联企业 [2011]300号)认定的小型和微型企业,免征管理类、登记类和证照 类等有关行政事业性收费。其中包括免征税务部门收取的税务发票 工本费。 以往优惠政策: 自2011年1月1日至2011年12月31日,对年应纳税所得额低于3万元(含3万元)的小型微利企业,其所得减按10%的优惠税率 计算缴纳企业所得税。 >>>下一页更多精彩“2017年小微企业税收优惠政策解读”

国际会计准则第16号

国际会计准则第16号--不动产、厂房和设备 国际会计准则第16号 (1993年12月修订) 目的 本号准则的目的是规定不动产、厂房和设备的会计处理。 不动产、厂房和设备的会计的基本问题是资产确认的时间、其帐面金额的确定、与它们有关的需确认的折旧费用,以及对帐面金额的其他损耗的确定和会计处理。 本号准则要求一项不动产、厂房和设备在其满足编制和呈报财务报表的结构中对一项资产的定义和确认标准时确认为资产。 范围 1.本号准则适用于对不动产、厂房和设备的会计处理,除非有另外的国际会计准则,要求或允许采用不同的会计处理方法。 2.本号准则替代于1981年批准的国际会计准则第16号不动产、厂房和设备的会计. 本号准则还替代1976年批准的国际会计准则第4号折旧会计中有关不动产、厂房和设备的折旧部分。本号准则所包含的原则的应用可能也适合像长期无形资产那样的其他资产,同时,国际会计准则第4号折旧会计仍然适用于这样的资产。 3.本号准则不适用于: (1)森林及类似的再生性自然资源。 (2)矿产权,矿产、石油、天然气和类似的非再生性资源的勘探和开采。然而,对于在发展或保持上述第(l)或第(2)条所包含的活动或资产时使用的,但又能与这些活动或资产分开的不动产、厂房和设备,适用本号准则。 4.在某些情况下,国际会计准则允许使用与本号准则所规定的不同的方法,来决定对不动产、厂房和设备的帐面金额的初始确认。例如,根据对负商誉的所允许的备选处理方法,国际会计准则第22号企业合并,要求对在企业合并中取得的不动产、厂房和设备最初用公允价值计量,即使它大于成本。然而,在这种情况下,对这些资产的会计处理的所有其他方面,包括折旧,均应按本号准则的要求予以确定。 5.国际会计准则第25号投资会计,允许企业将投资物业作为不动产处理,以符合本号准则的要求,或作为长期投资处理,以符合国际会计准则第25号投资会计的要求。 6.本号准则不涉及对完整反映物价变动影响的制度的应用(见国际会计准则第15号反映价格变动影响的信息和国际会计准则第29号在恶性通货膨胀经济中的财务报告)。但是,

2017年新个人所得税政策_个人所得税政策解读(老会计人的经验)

2017年新个人所得税政策_个人所得税政策解读(老会计人的经验) 个人所得税是调整征税机关与自然人之间在个人所得税的征纳与管理过程中所发生的社会关系的法律规范的总称。2017年新的个人所得税政策有什么内容?关于个人所得税解读又是什么?欢迎阅读! 个人所得税政策 2017个人所得税政策 1、个人非货币性资产投资个税政策 一、政策依据 《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个人非货币性资产投资有关个人所得税政策的通知》(财税[2015]41号)。 二、主要内容 所得确认:该文件明确对个人转让非货币性资产的所得,应按照“财产转让所得”项目,依法计算缴纳个人所得税。 收入计价:该文件规定个人以非货币性资产投资,应按评估后的公允价值确认非货币性资产转让收入。非货币性资产转让收入减除该资产原值及合理税费后的余额为应纳税所得额。 收入实现:该文件明确个人以非货币性资产投资,应于非货币性资产转让、取得被投资企业股权时,确认非货币性资产转让收入的实现。 申报期限:该文件要求个人应在发生上述应税行为的次月15日内向主管税务机关申报纳税。 分期缴纳:该文件特别规定纳税人一次性缴税有困难的,可合理确定分期缴纳计划并报主管税务机关备案后,自发生上述应税行为之日起不超过5个公历年度内(含)分期缴纳个人所得税。 该文件还明确对2015年4月1日之前发生的个人非货币性资产投资,尚未进行税收处理且自发生上述应税行为之日起期限未超过5年的,可在剩余的期限内分期缴纳其应纳税款。 执行时间:该文件规定的分期缴税政策自2015年4月1日起施行。 2、个人非货币性资产投资个税征管问题

一、政策依据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个人非货币性资产投资有关个人所得税征管问题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5年第20号)。 二、主要内容 纳税人:非货币性资产投资个人所得税以发生非货币性资产投资行为并取得被投资企业股权的个人为纳税人。 自行申报:非货币性资产投资个人所得税由纳税人向主管税务机关自行申报缴纳。 纳税地点:纳税人以不动产投资的,以不动产所在地地税机关为主管税务机关;纳税人以其持有的企业股权对外投资的,以该企业所在地地税机关为主管税务机关;纳税人以其他非货币资产投资的,以被投资企业所在地地税机关为主管税务机关。 余额纳税:该公告第四点“纳税人非货币性资产投资应纳税所得额为非货币性资产转让收入减除该资产原值及合理税费后的余额。”其合理税费是指纳税人在非货币性资产投资过程中发生的与资产转移相关的税金及合理费用,对纳税人无法提供完整、准确的非货币性资产原值凭证,不能正确计算非货币性资产原值的,文件规定主管税务机关可依法核定其非货币性资产原值。 分期缴纳:该公告明确纳税人非货币性资产投资需要分期缴纳个人所得税的,应于取得被投资企业股权之日的次月15日内,自行制定缴税计划并向主管税务机关报送《非货币性资产投资分期缴纳个人所得税备案表》、纳税人身份证明、投资协议、非货币性资产评估价格证明材料、能够证明非货币性资产原值及合理税费的相关资料。 备案管理:该公告规定分期缴纳实行备案管理。 报告制度:该公告要求被投资企业应将纳税人以非货币性资产投入本企业取得股权和分期缴税期间纳税人股权变动情况,分别于相关事项发生后15日内向主管税务机关报告,并协助税务机关执行公务。 违章处罚:该公告明确纳税人和被投资企业未按规定备案、缴税和报送资料的,按照《税收征收管理法》及有关规定处理,也就是说要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执行时间:该公告自2015年4月1日起施行。 3、个人所得税申报表的修订 一、政策依据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发布生产经营所得及减免税事项有关个人所得税申报表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5年第28号)。

企业会计准则与制度(电子档)知识点

第一章小企业会计准则概述 第一节小企业会计准则制定的背景和意义 小企业的界定 小企业,是指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设立的、符合《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 工业企业营业收入2000万以下从业人员300人以下 但下列三类小企业除外: (1)股票或债券在市场上公开交易的小企业; (2)金融机构或其他具有金融性质的小企业; (3)企业集团内的母公司和子公司。 小企业会计准则制定的意义 1.有利于健全企业会计准则的体系 2.有利于加强税收管理,促进税负公平 3.有利于加强小企业的内部管理,防范小企业贷款风险,促进发展 4.有利于为小企业的发展提供制度空间 第二节小企业会计准则的基本概念 一、会计基本假设(4个) 会计主体:是指会计所核算和监督的特定单位或组织,是会计确认、计量和报告的空间范围。持续经营:持续经营是指会计主体在可以预见的未来,会计主体将会按照当前的规模和状态持续经营下去,不会停业也不会大规模削减业务。 会计分期:会计分期是指将一个会计主体持续经营的生产经营活动划分成一个个连续的、长短相同的(若干个相等的)会计期间。 货币计量:货币计量是指会计主体在财务会计确认、计量和报告时(会计核算过程中)采用货币作为统一的计量单位反映会计主体的生产经营活动。 二、会计基础 是确定一定会计期间的收入和费用,从而确定损益的标准。 权责发生制:以收入费用的实际发生作为确认计量的标准。 收付实现制:以收入费用的实际收付作为确认计量的标准。 ★企业会计采用权责发生制。 三、会计信息质量要求(8个) 可靠性(真 实性) 可靠性要求企业应当以实际发生的交易或者事项为依据进行确认、计量和报告。 可理解性可理解性要求企业提供的会计信息应当清晰明了,便于投资者等财务报告使用者理解和使用。

香港会计准则和国际会计准则体系比较

as at 1January 2008 1 Title IASB equivalent Differences in Transitional Provisions Differences in Effective Dates Other Textual Differences FRAMEWORK Framework for the Preparation and Presentation of Financial Statements IASB Framework N/A N/A Minor textual differences –no practical effect.

as at 1January 2008 2 HKFRS No. Title IFRS No. Differences in Transitional Provisions Differences in Effective Dates Other Textual Differences HKFRS 1 First-time Adoption of Hong Kong Financial Reporting Standards IFRS 1 No No,except para 47F specifies that paras 23and 27to 30of HKFRS 1(IFRS 1)are effective for AP beginning on or after 1January 2005(1January 2004).Minor textual differences –no practical effect.HKFRS 2Share-based Payment IFRS 2No No No HKFRS 3 Business Combinations IFRS 3 No Except for limited retrospective application as per para 85,HKFRS 3(IFRS 3)is effective for business combinations for which the agreement date is on or after 1January 2005(31March 2004). No

C17064S----2017再融资财务审核政策解读80分答案

2017再融资财务审核政策解读80分答案 单选题(共5题,每题10分) 1 . 上市公司申请增发、配股、非公开发行股票的,本次发行董事会决议日距离前次募集 资金到位日原则上不得少于()。 ? A.36个月 ? B.18个月 ? C.24个月 ? D.12个月 2 . 根据《创业板上市公司证券发行管理暂行办法》,上市公司申请非公开发行股票融资 额不超过人民币()千万元且不超过最近一年末净资产()的,中国证监会适用简易程序。 ? A.3,5% ? B.3,10% ? C.5,5% ? D.5,10% 3 . 上市公司申请非公开发行股票的,拟发行的股份数量不得超过本次发行前总股本的()。 ? A.20% ? B.15% ? C.10% ? D.30% 4 . 从发行环节看,配股需要大股东及其他主要股东参与认购,认购比例低于()即为发 行失败。 ? A.90% ? B.80%

? C.70% ? D.60% 5 . 创业板上市公司通过公开发行股票再融资的,其最近一期末资产负债率应高于()。 ? A.35% ? B.40% ? C.45% ? D.50% ? A.上市公司非公开发行存在较大套利空间 ? B.再融资品种结构失衡,可转债等发展较慢 ? C.上市公司存在过度融资、频繁融资的现象 ? D.上市公司存在募集资金闲置的情况 2 . 2017年再融资规则的修订内容可以概括为以下()几个大的方面。 ? A.规定非公开发行股票的定价基准日为董事会决议日,压缩定价套利空间 ? B.要求非公开发行股票的数量不得超过本次发行前总股本的20%,控制非公开发行规模 ? C.申请增发、配股、非公开的,本次发行董事会决议日距离前次募集资金到位日原则上不得少于18个月,合理限制融资频率 ? D.限制不合理的财务性投资 ? E.支持品种单独设置审核通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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