施工现场质量监督管理及复查验证流程

施工现场质量监督管理及复查验证流程

集团公司施工质量监督检查及复查流程

注:分公司按本流程的规定组织制定本分公司的监管流程,公司对分工所属项目部的施工质量按本流程的规定进行抽查。

工程质量管理制度流程

工程质量管理 工程生产质量管理总目标 工程合格率100%,一年内无严重质量缺陷,十年内无重大质量事故,售后质量 投诉率小于5%。 第一条材料、设备进场报验时必须附产品合格证、检验证明、产品使用说明书等质保资料; 第二条材料、设备必须符合施工合同中材料、设备清单的要求,装饰材料必须与设计提供的样板相符; 第三条主要结构材料、装饰材料、砼、砂浆必须实行见证取样、试验送检制度; 第四条第一批主要材料进场,地区工程设计中心参加验收; 第五条原材料未经检查验收或检验不合格者,不得在工程上使用,由项目工程(监理)部通知限期退出现场; 第六条砼、砂浆、钢筋焊接必须在施工现场制作试件,项目工程(监理)部管理人员必须旁站监督。 第七条所有分项工程、工序(包括主体结构、装饰、景观、市政管线等)全面施工前,施工单位必须做“施工样板”,经验收合格后,方可大面积施工; 第八条施工样板在施工过程中实行旁站监督,项目工程(监理)部管理人员必须严格按照《集团工艺标准》对施工工艺过程进行验收; 第九条施工样板未经验收或验收不合格,禁止大面积施工; 第十条室内装饰工程大面积施工前,施工单位应在楼层内不同户型做有厅、室、厨房、卫生间的单元施工样板间(交楼标准),通过

施工样板间确定土建与水、电的工艺流程和整体综合标准,认真解决墙面和管线的渗漏现象; 第十一条项目设计代表、项目装饰设计师必须参加施工样板间的验收; 第十二条项目工程(监理)部管理人员必须对施工现场进行巡视,每天不少于两次。发现质量问题必须及时下达《工程质量整改通知单》,要求施工单位限期整改; 第十三条项目工程(监理)部应按照建设部《房屋建筑工程施工旁站监理管理办法(试行)》对有关部位进行旁站监督; 第十四条隐蔽工程验收应在分项工程验收的基础上按有关规定做好现场签证,严禁事后补签。分项工程的工序如防水分项的找平层、防水层、隔离层、保护层等必须办理分层隐蔽验收; 第十五条重要的分项、分部工程验收,地区工程设计中心必须参加; 第十六条分项(部)工程未经验收或验收不合格,不允许进入下一道工序施工; 第十七条工程管理部门必须严格执行集团《建筑施工成品保护管理规定》,对违反管理规定的行为及时进行处罚; 第十八条集团工程管理中心对各项目的工程验收情况进行抽查,核定地区、项目工程管理人员的验收资格; 第十九条出现质量问题(事故),各级工程管理部门必须按规定程序上报,隐瞒不报的必须追究有关人员责任; 第二十条工程质量问题(事故)处理完成,必须经工程管理部门验收;

施工现场安全检查要点

施工现场安全监理检查要点

一、施工现场用电安全监理检查要点 1、符合“三级配电两级保护”要求;开关箱标准、有门、有锁、有防雨设施。 2、配电箱内多路配电标记清晰。 3、开关箱安装漏电保护器,电箱内设隔离开关。 4、“一机一闸、一箱一漏”原则,熔丝规格符合标准。 5、照明线、动力线架设高度符合要求、穿过通道穿管埋地。 6、临时敷设电线路没有挂在钢筋、模板、脚手架上;电动机具、电源线不随地拖拉;停止使用的电器设备、电源线开关及时拆除。 7、照明专用回路漏电保护。 8、室内线路及灯具安装高度不低于2.4m,室外灯具距地面不低于3m。 9、潮湿作业或隧道开挖及衬砌台车作业使用36V以下安全电压。 10、7.5千瓦以上电机采用减压启动方式,且加过载保护装置;在建工程与临近高压线的距离不小于规定。 11、检修电器设备时执行停电作业、开关把柄上挂“有人操作,严禁合闸”警示牌。 12、现场手持作业灯使用36V及以下电源供电;电压电线路不使用裸导线。 13、电压器设防护,门加锁,并悬挂“高压危险,切勿接近”警示牌;有专用灭火器及高压安全用具。 14、专用保护零线设置符合要求,保护零线与工作零线不混接。 15、配电线路不老化,无破皮,线路过道防护。

16、用电设备在5台以上或总容量在50千瓦以上的工地,有专项用电施工组织设计;有地极阻值遥测记录,电工巡视维修记录真实。 二、施工现场脚手架监理检查要点 1、脚手架搭设有施工方案且能指导施工;现场实际施工与批准的方案一致。 2、脚手架高度不超过规范规定,有设计计算书并经审批。 3、脚手架高度在7米以上,架体与建筑结构拉结。 4、按规定设置剪刀撑,脚手板铺满,无探头板。 5、脚手架搭设前交底,搭设完毕办理验收手续。 6、脚手架载荷不超过规定,施工载荷堆放均匀,有积雪、杂物及时清理。 7、作业层下有措施防护;防护严密;杆件直径、型钢规格及材质符合要求。 8、安装脚手架单位资质符合要求;安装脚手架人员经专业培训。 三、模板施工安全监理检查要点 1、模板工程施工方案经审批。 2、根据混凝土输送方法定制有针对性的安全措施。 3、现浇混凝土模板的支撑系统有设计计算。 4、模板上施工载荷不超过规定,模板上堆料均匀。 5、各种模板存放符合安全要求。 6、高2米以上作业处所有可靠立足点、周道垫板稳固。 7、模板拆除有专项安全技术交底,并交底至作业层。 8、模板拆除前经拆模批准、模板拆除前有混凝土强度报告、拆除区域设置警戒线且有专人监护、留有未拆除的悬空模板及模

水利工程质量监督管理办法

各县(区)水利(水务、水保)局、金巢农村工作局、局属各单位: 《抚州市水利工程建设质量监督管理办法》经局长办公会议讨论通过,现印发给你们,请根据通知要求认真贯彻执行。 附件:《抚州市水利工程建设质量监督管理办法》 附件: 抚州市水利工程建设质量监督管理办法(试行) 第一条为加强全市水利工程建设质量管理,规范质量监督工作,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水利工程质量监督管理规定》、《江西省水利工程质量监督管理规定实施细则》、《江西省中小河流治理项目建设质量与安全监督管理办法》、《江西省中小型灌区项目建设质量与安全监督管理办法》、《江西省小型水库除险加固工程建设质量与安全监督管理办法》等法规和相关规定,结合我市实际情况,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适用于按照基本建设程序管理的水利工程建设项目。 其他水利工程建设项目可参照执行。 第三条水利工程项目建设质量管理实行项目法人负责、监理单位控制、施工单位保证和政府监督相结合的管理体制。 第四条市人民政府水行政主管部门负责指导全市水利工程建设项目质量管理工作。 市、县(区)人民政府水行政主管部门设立的质量与安全监督站(分站)(以下简称质监机构)按分级管理的原则具体负责水利工程建设项目的质量监督。 市人民政府水行政主管部门负责本辖区内(不含保护县城或设区市工业园区)的中小河流治理项目及防洪工程;灌溉面积30万亩以下、5万亩及以上的灌区项目;小(1)型病险水库除险加固工程;小农水重点县项目; 5000千瓦以下的水电站;1000千瓦以下泵站;35千伏输变电工程;保护面积10万亩以下、1万亩及以上的堤防项目及排涝工程;其它投资1000万元以下的生产性项目;400万元以下的非生产性项目的质量监督工作。 县(区)人民政府水行政主管部门负责本辖区内灌溉面积5万亩以下的灌区项目;小(2)型病险水库除险加固工程的质量监督工作。 第五条水利工程建设项目质量监督方式以抽查为主,可根据需要建立质量监督项目站

电力工程质量监督实施管理程序

附件 电力工程质量监督实施管理程序 (试行)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进一步加强电力工程质量监督管理,规电力工程质量监督检查程序,根据国务院《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及相关管理规定,制定本程序。 第二条根据国家能源局委托,各级电力工程质量监督机构(以下简称“质监机构”)依法行使电力工程质量监督政府职能。 第三条各质监机构依据法律、法规和工程建设强制性条文对工程建设各责任主体质量行为和工程实体质量实施质量监督。电力工程质量监督不代替工程建设各责任主体的工程质量管理职能和责任。 第四条本程序适用于电力(包括火电、核电和输变电等)项目的新建、改建、扩建工程。 第二章质量监督注册 第五条电力工程项目法人单位(建设单位)在工程开工前,必须按要求到相应的质监机构办理质量监督注册手续。 第六条注册申报 (一)注册条件

工程项目已经取得政府核准(审批)建设文件,勘察、设计、施工(主体)、监理单位已完成招标,项目法人单位(建设单位)各项目部的主要管理人员已到位,相关检测单位已明确。 (二)注册划分 电力工程项目按照电力工程质量监督围划分,由项目法人单位向规定的质监机构进行注册申报。 (三)注册申报 按照《电力工程质量监督注册申报书》(见附表1)要求,由建设单位组织各相关单位进行填报,并提交工程项目核准(审批)建设文件等相关资料。 第七条注册审核 质监机构负责工程质量监督注册申报文件的审核、验证。主要审核容如下: (一)审核工程项目是否已经取得政府核准(审批)建设文件;未经国家核准(审批)建设的电力工程项目,各级质监机构不得受理其质量监督注册申报。 (二)审核勘察、设计、施工、调试、监理单位资质是否与所承担任务相符;审核检测单位是否具有相应资质,是否满足电力行业管理要求。 (三)审核勘察、设计、施工、调试、监理单位主要管理人员是否持有相应执业书;主要负责人如有变更,须经项目法人单位(建设单位)书面批准。

施工现场安全生产检查表--实用.doc

工程名称: 序号项目 1坑槽边坡 2脚手架 3模板工程 4施工用电 5塔吊 井字架6 龙门架 孔洞、临7 边防护8电气焊 9施工机具 防护用10 品使用 11文明施工 12安全管理 施工现场安全生产检查表 检查内容 边壁状况(放坡或支撑)、边缘荷载,坑边防 护、变形监测、排水措施,上下通道。 立杆基础,杆件拉结、杆件间距,扫地杆,剪 刀撑,脚手板,载重,上下通道;架体防护, 密目网防护,上料平台。 支撑系统设计,立杆材料,垫板,支撑,间距, 模板存放,作业立足点,拆模警戒监护,运输走 道,作业面洞口及监边防护。 导线架设和绝缘,三级用电两级保护,安全电 压,配电箱,开关箱(高度,位置,接地,防 雨,防尘)开关电器(一机一闸、熔丝),漏电 保护器,三箱五线,用电档案。 路基,道钉,安全防护装置(国力矩限制器、 超高、变幅、行走限位器、吊钩保险、电缆卷 线器)钢丝绳,附墙装置,装拆方案,塔吊指 挥,防护措施。 吊盘安全门及停靠装置,限位器,地锚,缆风 绳,钢丝绳,防护棚,平台安全门栏及防护、 联络讯号,连墙杆、准用证。 电梯井口,预留孔洞,楼梯口,进出料口,槽( 坑 ) 边和屋面,阳台,平台,框架结构四周防护, 行人通道防护。 焊间距离,电焊机保护接零,防雨,自动开关, 漏电保护,气瓶存放,防震,防护帽,标准色 标。 防护装置,接零接地,漏电保护。 安全帽,安全带,防护镜,防护鞋,防护手套。 工地围档、大门、门卫及企业标志,硬化地面、 排水,材料堆放,作业区与办公、生活区分开, 防火,治安保卫,宣传与标牌,厕所、浴室、生 活卫生,防尘,防噪,防毒,工程住人,保健急 救。 责任制,制度,目标管理,安全措施,专项设 计,计算,施工方案,安全交底,隐患整改, 安全教育,持证上岗,班前活动,设施、设备 验收,安全标牌,工伤档案。 年月日 检查情况 检查人:

施工现场质量安全管理体系

施工现场质量、安全管理体系 一、确立工程质量目标 本工程按《建设工程施工合同》执行,工程质量标准:合格。 二、建立质量管理组织机构 建立质量管理组织机构,成立全面质量管理领导小组。项目经理任组长,总工程师任副组长。各施工队成立全面质量管理小组,队长任组长,技术主管任副组长,负责本合同整个工程质量的管理工作。 三、制定质量检查制度 既建立了质量管理组织机构,就要建立一整套的质量检查制度,项目部设专职质量检查工程师,各施工队设兼职质检员,对施工全过程进行质量检查,控制及时发现问题解决问题。质检工程师对质量薄弱环节制订出能够保证质量的各项措施,并组织实施,克服质量通病。项目部每月定于5日、15日、25日由项目经理带队,会同项目总工、质检工程师、各施工队兼职质检员,对工程质量进行全面检查,并写出质量检查通报,对出现质量问题的当事人,根据情节轻重,给予处理。对于在检查中成绩突出、质量优良的当事人,进行奖励。以此提高职工的责任心和积极性,保证工程质量。同时每月项目部由质检工程师对工程质量进行不定期检查,并写出质量检查通报,对出现质量问题的当事人,根据情节轻重,给予处理。对于在检查中成绩突出、质量优良的当事人,进行奖励。以此提高职工的责任心和积极性,保证工程质量。 四、质量保证体系 质量是企业永恒的主题,也是我公司承建该工程的主题。为全面实现业主提出的质量目标,保部优,争国优,我项目部将推行全面质量管理,周密组织,精心施工,牢固树立“百年大计,质量第一”的观念,增强精品意识,视工程质量为生命,认真履行招标文件及合同规范的各项要求。按照ISO9001的质量体系,对本工程进行管理,加强基础工作,把专职质量检查工程师负责制与开展群众性的QC小组创优活动紧密结合起来,把创优工作落到实处。 五、质量保证措施实施细目 5.1实施三阶段质量控制,即事前、事中、事后控制。 5.1.1事前质量控制 1)建立施工组织设计的审批制度

工程质量监督管理实施办法

工程质量监督管理实施办法 一、工程报验程序制度 施工方未建立质量自检、互检、专职检的三级检验制度,监理工程师在接到报验申请后发现施工方未进行自检的,工程存在明显不符合设计和规范要求的,施工方应重新进行自检,并每次罚款500元。 二、现场管理人员资质管理制度 1、所有参建单位进场施工前必须经监理部资质审核,合格后方可进场施工。 2、项目经理、主要技术管理人员、特殊工种人员无(真实的)上岗资格证明,或有岗位证明不能满足工程需要而上岗进行操作的,每人·次经济处罚100元并立即撤换。 三、工程施工测量管理制度 1、未按规定的原始基准点、基准线和标高控制点进行复核或未经监理部审查批准就自行施工的,应重新复核、报验通过后方可进行施工并经济处罚200~1000元。 2、检测仪器、仪表应具有合格证明,满足检测工作要求并定期检测否则处罚200~1000元/次。 四、模板工程 1、进入施工现场的钢管、扣件、竹胶板、方木等材料要严格检查,杜绝不合格的材料用到施工过程中。 2、模板钢管脚手架的搭设不符合脚手架的搭设规范要求,支撑使用伪劣材料或支撑刚度明显不能满足上部荷载要求的,要立即更换材料重新搭设,并发现每次/每处200元。 3、模板支撑时未按设计要求起拱的或刚度及稳定性达不到要求的,应重新返工并每处罚款200元。 4、模板经报验后,其平整度、几何尺寸不满足规范要求的,罚款50元处·次。 5、在砼施工过程中出现模板严重变型的每发现一处罚款100元并要求及时采取有效的措施按要求加固。 6、模板拆除时必须报验,私自拆除模板或在不符合混凝土强度要求的时间

内拆除模板的,要求对已拆除的模板采取措施重新加固,并对其处罚每处500元。 7、梁、板模板拆除时施工单位必须向监理部提供本段砼试件的试压强度报告,试压强度符合规范要求后方可进行模板拆除,否则每次罚款500元。 8、未按设计要求进行模板安装或预留可能引起砼后凿的,应根据设计要求进行安装或预留并罚款50元/处。 9、未按设计要求或未理解设计意图安装模板,将导致砼构件施工错误的,施工方应重新返工并罚款50元/处。 五、钢筋工程 1、施工单位进场的钢筋必须是由甲方指定厂家生产,杜绝非指定钢筋进场,否则每发现一次处罚500元,并立即清退出场。 2、所进场的钢筋按监理程序要求进行现场见证取样实验,未按要求取样实验的禁止使用,并每次罚款200元。 3、工程中的钢筋焊接及机械连接必须按要求进行现场取样试验,未进行取样试验或试验不合格的禁止施工,并罚款300元。 4、所有隐蔽工程隐蔽前未经监理工程师签字同意就进行下道工序施工的,每次罚款2000元,隐蔽工程及下道工序施工内容不予认可,所需的质量鉴定费用由施工单位负责。 5、监理工程师在巡检过程发现并提出的问题要及时处理,如果在验收时该问题仍然存在,影响工程进度的每处罚款50元。 6、隐蔽工程验收时发现有明显不符合设计要求和施工规范的,监理工程师下发整改通知书要求施工单位进行整改,并每次罚款200元。 7、施工单位接到整改通知书后应及时、认真进行整改,整改合格后填报监理工程师整改通知回复单,监理工程师接到整改回复单后进行二次验收,如二次验收仍未合格的,施工单位应加大整改力度并每次罚款200元,直至整改合格。 8、监理工程师在施工现场发现有钢筋半成品其几何尺寸、焊接质量、套丝长度等不符合规范要求的,施工单位应在30分钟内将已使用和未使用的钢筋不合格半成品清理出施工现场的,否则每次罚款200元。如在验收时仍然发现有不合格品用于工程中的。根据现场的实际情况处以200~1000元的罚款。

施工单位质量管理流程图

质量管理流程 一、质量策划 1、建立质量管理目标 根据公司的质量管理目标,结合本项目的特点将质量管理目标分解到各部门及架子队,并提出控制措施,层层签订目标管理包保责任状。 项目质量管理目标是:全标段杜绝一切质量事故,整体质量全面达到国家及地铁工程质量验收标准,一次合格、全面创优、确保局优和市优、争创国优。 依据是:公司《质量监督管理办法》、《项目管理目标责任书》、CX15-2011-D[0]《施工质量控制程序》 证据是:项目质量管理目标、包保责任状 2、建立质量保证体系 (1)、成立质量管理领导小组 项目部成立以项目经理为组长、副经理(总工程师、安全总监、现场经理)为副组长、各部门及架子队部门负责人为组员的质量管理领导小组(2)、建立纵向从上到下直接指导,从下到上逐级保证。横向相互支持和督促的质量保证体系。 (3)、明确全员的质量职责 见五电安【2011】104号《质量监督管理办法》第8至12页第19至25条依据是:公司《质量监督管理办法》、CX15-2011-D[0]《施工质量控制程序》证据:项目标准化管理体系文件 3、进行开工前施工调查 为了掌握工程项目的综合情况,选择正确的施工方法,确定合理的施工部署。由项目经理组织,工程部、安质部、架子队技术负责人、安质人员参加,对施工现场进行综合调查。形成施工调查报告,报告容应包括施工区段划分、施工队伍驻地、大小临时设施、中心料库设置、重难点工程施工方法等。 依据:CX15-2011-D[0]《施工质量控制程序》、公司《工程技术管理办法》证据:施工调查报告 4、设计文件审核与复查 (1)项目部审核:由项目总工程师组织工程部及有关部门人员对设计文件

施工现场安全检查要点

施工现场安全检查要点 1 监理控制管理资料 1.1 对施工单位编制专项方案的审查 1.1.1 及时审查施工组织设计及各专项施工方案并履行报审程序。 1.1.2 基坑支护、降水工程、土方开挖及边坡防护工程专项方案及报审表。 1.1.3 脚手架施工专项方案和悬挑上料平台的专项方案及报审表。 1.1.4 模板工程施工专项方案及报审表。 1.1.5 起重吊装和吊车安、拆及运行的专项方案、准用证及报审表。 1.1.6 物料提升机安、拆和运行的专项方案、准用证及报审表。 1.1.7 外用电梯(升降机)安、拆和运行的专项方案、准用证及报审表。 1.1.8 现场临时用电专项方案和电气防火措施及报审表。 1.1.9 拆除、爆破工程专项方案及报审表。 1.1.10 电梯井道、支护、防护专项方案及报审表。 1.1.11 屋面保温及防水施工和坡屋面的专项方案及报审表。 1.1.12 吊篮脚手架的专项方案及报审表。 1.1.13其它、特种施工、高处作业专项方案及报审表。 1.1.14地下管线保护措施方案是否符合强制性标准要求。 1.1.15冬季、雨季等季节性施工方案是否符合强制性标准要求。 1.1.16施工总平面布置图是否符合安全生产要求,办公、宿舍、食堂、道路等临时设施以及排水、防火措施是否符合强制性标准要求。 1.2 对监理资料的检查 1.2.1监理规划、细则(内容要有针对性,签字齐全)。 1.2.2 监理日记(安全部分)、监理部安全检查记录。 1.2.3 监理部安全管理责任制落实到人,安全责任目标(要求上墙)。 1.2.4 相关通知单、停工令、会议纪要(安全部分)、报告等必须及时齐全。 1.2.5 监理部学习记录(安全部分)。 1.2.6 安全报验台帐 2 承包单位安全管理体系 2.1 安全组织、安全保证体系等(要求上墙)。 2.2 项目经理安全上岗证、专职安全员的数量及上岗证书。 2.3 特种作业人员上岗证(吊车司机、指挥、提升机操作员等)。 2.4 安全管理责任制度、法律、法规和强制性标准的落实情况。 2.5 安全技术交底和安全防护措施。

施工现场安全质量管理规定

施工现场安全管理规定 (安全文明施工守则) 切实遵守安全生产方针 协作方应非常重视每个在施工现场内的工作人员的安全和健康。施工人员必须牢记生产施工中以“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安全生产方针,牢记“零事故零伤害”的安全目标,并且采取所有非常必要的措施来达到这个目标。 施工人员必须考虑到不能因为工作的紧急而忽略了安全条例和规定。 协作方的责任和义务 协作方及员工不得违反任何强制性的要求或安全准则。 1.安全卫生工作条例 (1)承包商及员工除应遵守劳动基本法、劳动安全卫生法及有关附属法规外, 尚需遵守本有关安全卫生管理要点。承包商应遵照主管机关公布的劳动安全卫生组 织管理及自动检查办法规定,设置劳动安全卫生人员。 (2)协作方对其雇用的劳工的工作意外伤、亡事故,应自负一切经济及法律责 任。 (3)协作方所属劳工在履行施工工作义务时,如有造成第三人、业主及其他承 包商设施、机具毁损或人员伤亡以及其他财产损害,协作方应自负一切经济及法律 责任。 (4)施工现场内或指定工作区内发生重大职业灾害时,应在灾害发生后2小时 内向施工现场甲方项目部报告。其他一般事故及火警等,承包商亦应在事故发生后 立即报告,并接受调查及出席事故检查会议。 (5)协作方专职的劳动安全卫生人员应依据法令规定负责下列现场安全卫生 等业务工作: 制订职业灾害防止计划,并指导现场工作确实实施。 规划、检查施工现场的劳动安全卫生管理设施。 执行施工现场的巡视、定期检查、重点检查及作业环境测定。 规划、实施劳动安全卫生教育训练。 会同业主及其代表人进行职业灾害调查及处理。 每日收工前应整理现场,工完料清,协作方工地负责人或安全卫生管理员须巡视工地,确认安全无虑后,始得离场。 (6)工作时应视工作环境佩戴适合个人需要的安全卫生防护器具。 头部防护-安全帽:所有进入施工现场的人员都必须正确佩戴安全帽,系好下颌带。 耳部防护-耳塞,在噪声超过90分贝以上的工作区域内,从事操作、维修时使用。 眼部防护-安全眼镜或防护面具:所有从事打磨、切割、混凝土振捣、钢筋加工、木工作业加工人员等都必须配备安全防护眼镜;在产生火花、微细

建设工程质量安全监督管理制度

建设工程质量安全监督管理制度 为全面落实建设工程质量安全监督管理规定,体现建设工程质量安全监督工作的公开、公正和透明原则,进一步明确目标,强化责任,充分履职,严格追责,根据《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建设工程质量安全监督管理规范》及相关法律法规,结合我站实际,制定本制度。 第一条质量安全监督工作必须由两名或两名以上监督人员共同实施。监督的基本工作单元为监督小组,监督的工作内容包括建设工程质量安全监督的全部过程。监督小组在监督科科长的直接负责下开展工作。 第二条以下监督工作,应由相同或相近专业不少于两名监督员参加: ①监督交底; ②对违法、违规行为的处理; ③分部、子分部工程中间验收及单位工程验收监督; ④工程质量事故调查处理; ⑤每月的工地现场巡查; ⑥其他行政执法行为。 第三条监督文书及监督报告应由两名以上监督员签名,监督文书中若涉及实体质量及技术问题,应由两名以上监督员签名。 第四条工程质量监督工作中重大问题的处理,应由监督

小组成员集体讨论、做出初步决定意见,由站分管领导审批后才能下达处理决定书,站分管领导认为需提交站务会研究的,由站务会议研究后再下达处理决定书。 本条款中重大问题是指以下情形之一:①对责任单位记不良行为记录或严重不良行为记录的;②对中心城市重点项目下达停工整改监督文书的;③对工业园区项目下达停工整改监督文书的。 第五条督查指导科在站长的领导下组成抽查巡查小组,对各科室的质量安全监督工作进行每月督查和不定期抽查。 第六条质量安全监督一线人员,对正常管理项目必须每月至少2次到项目进行质量安全监督管理,对实行差别化管理的项目,每月至少3次到项目进行质量安全督查检查,对非正常监督项目(重点项目)每月至少4次进行质量安全跟踪记录和查处,并将所有项目监督管理情况及时登录站质量安全监督信息网和省建筑工程监管信息平台。对非正常监督项目存在的重大安全隐患、严重质量问题,要形成专题调查报告,报站务会研究,并上报上级主管部门。 第七条严把建设工程开工安全条审查关。 、监督科在接到项目开工安全条审查申请后,分管领导要委派安全监督员,在个工作日内按照《xx省建设工程开工安全生产条审查制度》对施工现场进行实地安全生产条核查,符合要求的签署审查意见;对不具备开工安全生产条的项目,

建设工程质量监督工作流程图

一、建设工程质量监督工作流程图 二、土建工程部分质量监督工作要点 (一> 熟悉图纸,制定监督方案和监督交底书。 (二> 现场工程质量监督交底、对参与各方资质以及承包范围、人员资格检查、参与施工许可证的发放。 (三> 检查图纸会审、设计交底工作情况 ( 尽量参与图纸会审、明确构造柱的具体位置及质量通病防治技术措施等 > ;(四> 检查施工设计或方案,督促落实相关质量保证措施;检查开工报告、施工现场质量管理检查记录。(五> 审查地基、钢结构、结构实体质量抽测等重要的工程检测方案,对检测方案进行备案归档。(六> 基础验槽或检查试桩或桩基

施工质量。(七> 监督抽检基础部分的材料 <材料监督抽检 1 次以上,同时检查现场材料送检频率、先检后用的情况)。 (八> 监督检查地基中验及中验登记< 检查总监及施工工程经理到位情况、检查工程质保资料及监理资料、检查地基外观 质量)。(九> 检查基础或地下室 ( 人防 > 钢筋隐蔽工程 <检查工程质保资料及实体质量)。 (十> 监督检查地下结构中验及中验登记< 检查总监及施工工程经理到位情况、检查工程质保资料及监理资料、检查地下结构外观质量及防水质量)。(十一> 检查首层结构及转换层钢筋隐蔽工程< 检查工程质保资料及实体质量)。 (十二> 抽查标准层钢筋隐蔽工程 <检查工程质保资料及实体质量)。(十三> 检查首次砌筑质量< 检查砌体材料、砌筑质量、构造柱设置等)。 (十四> 检查屋面层钢筋隐蔽工程< 检查工程质保资料及实体质量)。(十五> 主体部分的材料监督抽检< 监督抽检 2 次以上,同时检查现场材料送检频率、先检后用的情况)。( 十六> 检查监理及施工的工程质量报告 <针对工程质量报告提出的问题进行跟踪处理,质量问题跟踪处理资料及时归档)。 (十七> 主体结构外观质量检查<检查工程实体质量及质保资料,检查结构实体抽测报告)。 (十八> 监督检查主体结构中验及中验登记<检查总监及施工工程经理到位情况、检查质保资料及监理资料)。(十九> 监督检查建筑节能围护结构中验及中验登记。(二十> 监督检查人防工程专项验收。(二十一> 参加工

3 公司建筑施工安全检查流程

建筑施工安全检查流程 一、迎接检查前的准备 (一)迎检心态准备项目部各岗位在项目经理统一部署下,认真做好本职安全生产责任相关的各项工作,相互配合、协调,共同做好施工现场安全文明、质量、成本管控、进度管理等工作,时刻迎检。 (二)临时设施准备以“市级文明工地”为标准,设计、设置施工现场各类临时设施,包括亮点性设施设备;并精心维护。 (三)安全资料准备日常安全资料每日、每周收集、分类、归档。各资料盒列资料目录。资料按目录顺序保存、分类装订或夹持。接受检查时,全部资料应陈列于检查场所,便于快速检阅。安全资料应同步、真实、全面,随时备查;并应鼓励、接受项目同事查阅。 (四)迎检线路准备规划迎检线路。各迎检点安全文明施工、标志标牌时刻保持完备。 (五)施工现场迎检应做到平时施工与接受检查时一样,做好安全文明施工细节。接受检查时,按部就班,不慌乱;发现隐患,自觉立即整改即可。 (六)特种作业人员迎检特种作业人员应随身携带特种作业操作证复印件(项目部统一复印),原件应根据项目部规定安全存档。 (七)接受外来检查前,项目部应安排陪同人员。与检查单位、人员职责对应的项目部各相关部门人员自觉陪同。项目部陪检人员,应记录好相关事项,并留下原始影像资料。实行首问负责制。 陪检人员应随时答复检查人员的提问,协调查出的隐患,接受相关指令。陪检中主管以上人员,应在检查单上签字,并有责任将检查单、提问、隐患情况、指令及时报告给项目经理,向相关责任安全员、施工员全面传递相关信息。陪检人员应跟踪相关整改、回复。 (八)检查目的监督落实安全生产责任,推进现场隐患治理,从根本上预防和减少生产安全事故,确保安全文明施工。

施工现场质量、安全生产管理体系最新版

施工现场质量、安全生产管理体系目录 第一节施工准备工作 1、人力资源的准备工作 2、物质准备 3、技术准备工作 第二节施工部署、进度计划及机电配套计划 1、施工部署 2、工程进度计划 3、机电配套计划 第三节主要施工工艺及技术措施 1、室内施工步骤 2、屋面防水层的保护措施 3、制冷剂配管连接工艺第四节工程质量管理 1、工程质量方针及目标 2、质量保证体系 3、质量保证措施 4、质量检验及不合格品的控制第五节安全生产消防措施 1、安全生产措施 2、消防措施 3、登高安全措施 第六节质量目标、质量保证体系及措施 1、质量目标

2、质量管理的措施 3、质量管理及检验的标准 第七节安全目标、安全保证体系及措施 1、安全管理目标 2、安全管理制度及办法 3、安全组织技术措施 第一节施工准备工作 一、人力资源的准备工作 1、建立工程项目的管理组织机构 科学合理的管理体制、统一有效的工程指挥系统是顺利施工的重要保证,为此本工程将选拔精干力量,组建本工程项目管理班子。 2、选择各专业技术工人队伍,组织劳动力进场 2.1、选择参加过同类型或大型工程建设的技术工人队伍参加本工程的施工。 2.2、对班组长和技术工人采取考核上岗方式,考核分实际操作和专业考试两部分。焊工等特种技术工人,须持劳动部门颁发的有效证件上岗。 2.3、根据工期进度安排,编制各专业详细劳动计划,配备充足的专业技术工人,保障工程施工的基础力量。 3、做好劳动力的进场教育 参加本工程进行安装施工的所有人员,在进场前必须进行进场培训教育。内容包括安全、文明施工、现场各项规章制度等,并组织书面考试,考试合格后方可进场工作。 二、物质准备

《公路水运工程质量监督管理规定》(交通部令2017第28号)

公路水运工程质量监督管理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交通运输部令 2017年第28号) 《公路水运工程质量监督管理规定》已于2017年8月29日经第14次部务会议通过,现予公布,自2017年12月1日起施行。 部长李小鹏 2017年9月4日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了加强公路水运工程质量监督管理,保证工程质量,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路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港口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航道法》《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等法律、行政法规,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公路水运工程质量监督管理,适用本规定。 第三条本规定所称公路水运工程,是指经依法审批、核准或者备案的公路、水运基础设施的新建、改建、扩建等建设项目。 本规定所称公路水运工程质量,是指有关公路水运工程建设的法律、法规、规章、技术标准、经批准的设计文件以及工程合同对建设公路水运工程的安全、适用、经济、美观等特性的综合要求。 本规定所称从业单位,是指从事公路、水运工程建设、勘察、设计、施工、监理、试验检测等业务活动的单位。 第四条交通运输部负责全国公路水运工程质量监督管理工作。交通运输部长江航务管理局按照规定的职责对长江干线航道工程质量监督管理。 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交通运输主管部门按照规定的职责负责本行政区域内的公路水运工程质量监督管理工作。 公路水运工程质量监督管理,可以由交通运输主管部门委托的建设工程质量监督机构具体实施。 第五条交通运输主管部门应当制定完善公路水运工程质量监督管理制度、政策措施,依法加强质量监督管理,提高质量监督管理水平。 第六条公路水运工程建设领域鼓励和支持质量管理新理念、新技术、新方法的推广应用。 第二章质量管理责任和义务 第七条从业单位应当建立健全工程质量保证体系,制定质量管理制度,强化工程质量管理措施,完善工程质量目标保障机制。 公路水运工程施行质量责任终身制。建设、勘察、设计、施工、监理等单位应当书面明

建筑工程质量及其现场安全文明施工管理

管理制度参考范本 建筑工程质量及其现场安全文明施工管 理 S a M 撰写人: 门:___■__ 间:__|1| 建筑工程施工技术问题及管理方法主要表现在:成本控 制、工期控制、材料控制、质量控制、人工与 租赁等方面。就目前现阶段中国国情以及各地 方政策性法律法规对土木工程建筑的重症并重点 防控是:施工质量、安全文明施工以及拖欠农 民工工资的现象。作为一名多年从业的工程管 理人员而言,抓住施工质量与施工安全是一个合 格的管理人员的必修课,也是衡量一位施工管 理优秀与否的唯一标准,合格的管理能为企业

创造更多的利润。以下就是本人对施工质量和施工安全的一点见解。 首先,建筑工程施工技术质量问题主要出现在土石方施工、梁板柱模板施工、钢筋制作与安装、混凝土施工以及屋面防水施工等方面。 1、关于土石方工程施工常见技术问题的管理与处理办法主要是在 土石方开挖之前对基坑开挖进行现场勘察鉴定,对基坑的开挖防排水系统进行依次排查,对开挖土石方图纸鉴定是否与地勘、设计一致; 施工过程中对基坑土石方开挖的支护措施方案检查是否合理;基坑开挖完成后,紧密衔接下一道工序。放桩过程中务必要严格测量定位桩基的标高与轴线,杜绝桩基出现错位现象。 2、建筑上部框架的梁、板、柱施工常见技术问题主要在于其模板 加工的质量。对于模板工程,目前我国建筑施工普遍使用的是木模板, 由于很多施工企业为了能够在材料用具上节省资金、扩大利润,往往都会对所使用木模板进行多次周转使用,导致模板受损变形严重,拼装的梁、板、柱混凝土构件模板往往都会存在封闭不严实和大幅度变形等状况。这样的情况发生都有可能会对混凝土成型构件的质量造成很大的损伤。具体针对以上梁、板、柱施工技术问题的管理应对措施可以概括为:拼装现浇混凝土构件的模板需在之前对模板材料进行严格检查,变形和受损严重的材料禁止使用;检查已拼装好的混凝土构件模板是否存在封闭不严实,模板支架搭设不牢固的问题,有则需改;在浇筑混凝土之前彻底清理拼装模板内部,方可进行混凝土浇筑作业; 混凝土构件浇筑完成后对建筑结构的梁、板、柱定位轴线及标高进行复查;构件混凝土达到成型强度和规定的拆模时间后才能进行拆模, 般拆模工作要按照先侧模,后底模的原则,拆模过程要注意不得损伤混凝土成型构件的棱角,保证完整度 3、钢筋施工出现技术问题常常体现在3 个方面:选材材料进场、钢筋加工工艺和现场钢筋作业。钢筋选材往往都会被许多鱼目混杂的再生钢材所蒙蔽,再生钢材在其自身的抗压强度方面根本无法达

建设工程质量安全监督管理制度

建设工程质量安全监督管理制度

建设工程质量安全监督管理制度 为全面落实建设工程质量安全监督管理规定,体现建设工程质量安全监督工作的公开、公正和透明原则,进一步明确目标,强化责任,充分履职,严格追责,根据《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建设工程质量安全监督管理规范》及相关法律法规,结合我站实际,制定本制度。 第一条质量安全监督工作必须由两名或两名以上监督人员共同实施。监督的基本工作单元为监督小组,监督的工作内容包括建设工程质量安全监督的全部过程。监督小组在监督科科长的直接负责下开展工作。 第二条以下监督工作,应由相同或相近专业不少于两名监督员参加: ①监督交底; ②对违法、违规行为的处理; ③分部、子分部工程中间验收及单位工程验收监督; ④工程质量事故调查处理; ⑤每月的工地现场巡查; ⑥其它行政执法行为。 第三条监督文书及监督报告应由两名以上监督员签名,监督文书中若涉及实体质量及技术问题,应由两名以上监督员签名。 第四条工程质量监督工作中重大问题的处理,应由监督小组成员集体讨论、做出初步决定意见,由站分管领导审批后才能下

达处理决定书,站分管领导认为需提交站务会研究的,由站务会议研究后再下达处理决定书。 本条款中重大问题是指以下情形之一:①对责任单位记不良行为记录或严重不良行为记录的;②对中心城市重点项目下达停工整改监督文书的;③对工业园区项目下达停工整改监督文书的。 第五条督查指导科在站长的领导下组成抽查巡查小组,对各科室的质量安全监督工作进行每月督查和不定期抽查。 第六条质量安全监督一线人员,对正常管理项目必须每月至少2次到项目进行质量安全监督管理,对实行差别化管理的项目,每月至少3次到项目进行质量安全督查检查,对非正常监督项目(重点项目)每月至少4次进行质量安全跟踪记录和查处,并将所有项目监督管理情况及时登录站质量安全监督信息网和省建筑工程监管信息平台。对非正常监督项目存在的重大安全隐患、严重质量问题,要形成专题调查报告,报站务会研究,并上报上级主管部门。 第七条严把建设工程开工安全条审查关。 、监督科在接到项目开工安全条审查申请后,分管领导要委派安全监督员,在个工作日内按照《xx省建设工程开工安全生产条审查制度》对施工现场进行实地安全生产条核查,符合要求的签署审查意见;对不具备开工安全生产条的项目,要一次性告知下发整改意见,整改复查合格后签署审查意见;

施工现场质量管理、安全生产管理制度

施工现场质量管理、安全生产制度和要求 本工程为唐山港曹妃甸港区文丰通用杂货泊位工程,地下工程已完工,地上工程已完成20 片胸墙(未接高),前轨道梁20 段(未接高),帽梁20 段,拉杆安装、地下倒滤体20个结构段。 剩下的工程包括胸墙和前轨道梁的接高、灌注桩的桩头浮浆凿除、桩帽浇筑、后轨道梁的浇筑、挤密砂桩振冲、电缆沟的浇筑、管网(供电管网和供水管网)的开挖和安装、面层的铺设、钢轨 安装、系船柱安装和橡胶护舷的安装。 为深化我项目部人事制度和分配制度改革,加强对施工现场 岗位的管理,特制定以下制度和要求。 1.向项目经理负责,组织现场施工员、各分包单位同项目 经理部各部门一起努力工作;现场经理不在现场可代替其行使 职责;负责施工现场的总体布署、总平面布置。 2.落实合同规定的有关施工准备工作,同时为分包单位提 供进场条件,并落实项目部同其它分包单位联合制订有关施工 准备工作。 3.审核分包单位的施工准备情况和施工能力及状况,评定 是否能顺利完成施工任务。 4.根据项目总进度计划,全面负责进度的执行情况,并认 真编制周进度计划,如现场形象进度落后于批准的进度计划, 组织各个现场技术员制定各项挽救措施,经项目经理批准后, 修改原进度计划,并认真执行。

5.根据项目总施工进度计划编制月材料进场计划、劳动力 进场计划和周材料进场计划;对现场工料控制负直接责任。 6.组织施工员参加项目经理部召开的每周一次安全质量例 会,并定期地召开现场技术员生产例会,协调各部位的施工进 度。 7.解决施工中存在的问题,协助项目经理定期召开分包单 位协调例会,解决各专业之间、各现场部位之间的施工干扰, 解决施工中出现的分包单位责任的各种问题。 8.对施工质量问题负全面责任,检查、督促现场技术员严 格控制各工序质量问题,坚决杜绝不合格工序进入下道工序; 合理调配生产要素,严密组织施工确保工程进度和质量。 9.检查施工安全消防工作,接受施工安全消防检查,检查、 监督分包单位安全消防制度的执行情况,审查施工中所采取的 安全消防措施,并及时报请项目经理;负责对各施工工种进行 安全技术书面交底,并检查执行情况;监督分包单位按规范施 工,确保安全生产,文明施工,全面合理、有效地实施施工方 案,保持施工现场安全有效。 10.施工中,对于不安全因素,及时指令分包单位改正,对 危及人身安全的作业,发出停止施工的指令,由此造成的经济 损失,由分包单位承担,接受安全消防员的指示,并全面改正。 11.对现场文明施工负全面责任,对分包单位施工中出现的 成品破坏及现场脏、乱、差等污染环境现象及时制止。

山西省建设工程质量监督管理暂行规定[001]

山西省建设工程质量监督管理暂行规定 晋建建字〔2001〕165号 第一条为加强建设工程质量监督管理,提高建设工程质量,保护人民生命和财产安全,根据《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和《山西省建筑工程质量和建筑安全生产管理条例》等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在本省行政区域内从事建设工程的新建、扩建、改建等活动及实施对建设工程质量的监督管理,必须遵守本规定。 本规定所称建设工程,是指土木工程、建筑工程、线路管道和设备安装工程及装修工程。 第三条省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对本省的建设工程质量实施统一监督管理。交通、水利等有关部门按照省政府规定的职责,负责对本省有关专业建设工程质量的监督管理。 县级以上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负责本行政区域内建设质量工程的 监督管理。县级以上交通、水利等有关部门在各自的职责范围内负责对本行政区域内的专业建设工程质量的监督管理。 建设工程质量监督管理,也可以委托具有相应职能和资质的建设工程质量监督机构具体实施。 第四条省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负责对全省工程质量监督机构进 行业务管理。省建设工程质量监督机构负责对市(地)、县(区、市)建设工程质量监督机构进行业务指导。 第五条各级各类工程质量监督机构,必须经省级以上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或其他有关部门考核合格,方可承担委托范围内的建设工程质量监督。 从事房屋建筑工程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质量监督的各级地主质 量监督机构与各类专业工程质量监督机构,必须经省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考核;从事交通、水利等专业工程质量监督的机构,必须经省级以上交通、水利等行政主管部门考核,并向省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备案,方可实施工程质量监督。 第六条建设工程质量监督机构应当依据有关建设工程质量的 法律、法规和强制性技术标准进行监督管理。 第七条建设工程质量监督机构实行站长负责制。

工程质量管理流程

:程质量管理流程

1.流程图 工程质量管理流程(主导:项目公司工程部) 确保项目的工程质量和关键节点控制符合国家有关规范、设计、技术 施工单位 监理单位 项目公司 工程部 项目公司 设计部 一项目公司 工程分管领导 支持性文件 组织图纸会审 i , 组织施工图技术交底 b 备准前工施 板样立建 控监量质程过工施 理处故事量质工施 段 阶 收 验 编制施工方案 及质量控制措施 执行方案和措施卜 审核 审核 技术支持 对照封样件检查 和 监督送检 组织设备材科进 场、送检 联合建立现场材料 样 件库 提供封样件 参与并监督设备材料验收 建立工序样板 组织工序样板的验收* 参与工序样板验收 对照样板组织施工 日常 隐蔽 工程 质量 巡视 验收 检查 日常抽查 定期组织质量检查, 实行分阶段一户一验 工程现场质量 联检意见表 监理单位检查评价表 日常隐蔽过程100%佥查 现场工程管理日志 格 出现质量事故 进行分析并形成验 收、检查记录 第一时间处理并通知 监理公司及项目公司町 工程部或项目部 参与拟定处理方案 跟踪整改情况直至合格 k 审核 形成质量事故报告 工程竣工 组织初验 2.流程概况 工程巡查作业 指引 工程验收作业 指引 形成项目工程 月报质量部分 参与拟定 处理方案 牵头组织拟定处理方案* 审批 审核 组织验收 组织工程交付 批并 註、部扌 工程质量事故报告 工程验收作业 指引 流程目的

3.工作程序 3.1施工前准备阶段 项目开工前,工程部组织设计单位、施工单位、监理单位等相关部门进行图纸交 底,并形成《施工图交底纪要》。 设计单位对施工图纸技术交底中出现的问题进行答复,必要时出具《设计变更 3.1.1 3.1.2 单》 3.1.3 工程部、监理单位对施工单位编制的施工方案及质量控制措施进行审核, 报工程 分管领导审批后执行。 工程部对监理单位编制的《监理细则》进行审核并监督执行。 3.1.4 3.2建立样板 3.2.1 3.2.2 3.2.3 材料供方提供建筑材料样板,并交与工程部建立材料样品库。 监理单位专业工程师会同工程部对进场材料设备对照样板进行检查。 防水层、保温层、钢结构施工、铝合金门窗、幕墙、外立面装饰、毛坯房、公共 部位精装(包括其他需要建立样板的项目)、管道综合等,必须要求施工单位先 做现楼小规模施工样板和工法样板(明确分项的施工工艺和工法) ,报工程部、 监理单位验收通过后,方可大面积施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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