棉纺织企业安全生产规程

棉纺织企业安全生产规程
棉纺织企业安全生产规程

棉纺织企业安全生产规程

标准号:AQ 7003-2007 替代标准号:

起草单位:中国纺织工业协会、上海纺织控股(集发布单位: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

团)公司、富润控股集团

发布日期:2007-01-04 实施日期:2007-04-01

点击数:3200 更新日期:2010年01月29日

棉纺织企业安全生产规程

标准号:AQ 7003-2007 替代标准号:

起草单位:中国纺织工业协会、上海纺织控股(集发布单位: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

团)公司、富润控股集团

发布日期:2007-01-04 实施日期:2007-04-01

点击数:3201 更新日期:2010年01月29日

6. 操作安全

6.1 前纺工序

6.1.1 清棉工序

6.1.1.1 抓棉机开车前,应检查轨道上是否有人或有物品,检查无误后方可开车。进入平台拣杂,必须在抓棉机向远方运行时进行,防止撞伤或轧伤。

6.1.1.2抓棉机发生故障时,应切断电源,待设备停稳后处理,故障排除后应相互联系确认安全后方可开车,并严格执行装置顺序,应先开风机,再启动小机。

6.1.1.3 做抓棉机传动部位清洁工作时,必须关车进行,做平台升降型抓棉机下部清洁工作前必须切断电源,并悬挂安全警示牌,

6.1.1.4 混棉机清洁工作、清理杂物或处理故障时必须关车,待设备停稳后方可进行;传动轮、传动带等部位做清洁工作或加油检修时必须关车进行,开车前必须检查安全防护罩安全有效。

6.1.1.5混棉机上部清洁工作或处理故障时,登高作业必须用专用登高用具,严禁手攀、脚踩传动部件登高。

6.1.1.6开棉机给棉罗拉、传动齿轮或打手发生机械故障时,必须待设备停稳后方可进行检修;搬运给棉罗拉时必须有两人配合;故障处理完毕,必须检查安全装置,确认无误后方可开车。

6.1.1.7 成卷机综合打手处发生故障或做清洁工作时,必须关车,发现紧压罗拉、棉卷罗拉棉层内有杂物时,必须关车处理;重新生头时必须使用生头板操作;传动齿轮、传动带发生故障或做清洁工作时必须待设备停稳后进行,车未停稳严禁打开安全罩;斜帘导盘处、V型帘与导盘处做清洁工作时,必须关车。

6.1.1.8粗纱头机喂入纱条时应在近罗拉的平帘处喂,应将手卷曲,用屈指背推送,手指不得贴近罗拉;发生故障立即关闭马达,待设备停稳后方可操作;传动部件做清洁必须在关车时进行。

6.1.1.9打包机压板在离机框0.15m时应关闭马达,待压板停止下降后方可将机框边的回花回卷推塞整齐再进行操作;在打包机压板接近机框0.15m继续下降时,严禁用手或工具推塞。

6.1.1.10 拆包装箱时应注意棉包周围人员,剪断、抽取棉包捆扎物时要侧面操作,拆包完工收清工具及捆扎物等;运棉包车不可直立,拆大包时应两人配合。

6.1.1.11 原棉折包作业应使用剪切工具,不得使用磨削和锤击工具,防止产生火星,折下的

金属和其他材质的包扎件应规范存放,及时妥善处理,不得乱丢,保持作业场地清洁,防止金

属杂物混入棉台内。

6.1.1.12 操作人员作业时禁止携带火种。

6.1.1.13 暖气管和电器设施(周围)1m内不可存放棉包和可燃物。

6.1.1.14 不得在棉包上躺、卧、坐和放置物品。

6.1.1.15 每班应不少于一次清除磁铁装置和金属探测器上的金属杂物,每日清除机台和电气装置箱、地面飞花,每周清除车间内高空积花。

6.1.1.16 回用棉条必须扯开、拉断,长度不得超过0.5m。

6.1.1.17 严格遵守操作规程和交接班检查制度,保持区域内清洁,加强巡回检查,发觉异常状况应立即停车检修。

6.1.1.18 建立保洁制度,保持机台设备和地面清洁、高空无积花。揩检室等设置油类(易燃品)储存点的部位不得设置砂轮机。

6.1.1.19 定期做好滤尘室、地弄、尘笼袋清洁工作,滤尘室不得堆放机配件及杂物,室内四周应保持清洁。滤尘室内的照明应采用防爆灯具。除尘室内、外的尘絮和积花应定期给予清除。

6.1.1.20 经常检查风机扇叶,电器装置及除尘设备保障运转正常。

6.1.1.21 电器、风机轴承、扇叶,电动机应有检修保养周期,防止机器长时间运转、电器老化、破裂、电动机超负荷、短路;尘笼积花堵塞,受热、风扇叶与罩壳磨擦撞击,高压吸嘴与机体相碰出火等。

6.1.2梳棉工序

6.1.2.1 上棉卷时,应防止棉卷铁钎滑落伤人;喂卷生头时,手指不准平行伸直,应用屈指背推送棉卷头;给棉罗拉换卷时应先将铁钎安放妥当,上卷后要注意铁钎两端长度适当,防止滑落。

6.1.2.2 龙头小压辊绕棉条或轻重牙、盆子牙等齿轮缠花时必须关车,停稳后处理。

6.1.2.3 严禁锡林未停稳开启抄针门,严禁机器转动时手伸入转动部位。

6.1.2.4 做后车肚清洁工作时,必须关车待停稳后进行;出前车肚花时应关车待停稳后平推拉耙。

6.1.2.5 清洁传动部件时须注意机件回转方向,防止工具轧入齿轮或传动带内;锡林、刺辊未停稳时,严禁刷大小漏底;道夫未停稳,不准做吸风罩内的清洁工作;道夫上绕棉网时,严禁用手剥取,应使用专用工具进行。清除锡林、道夫三角区域花,必须使用专用工具。

6.1.2.6 开车前应检查安全防护装置;必须做到先招呼确认安全再开车。当锡林缠绕花时必须先停稳后给棉,再关车,待设备停稳后再进行处理。

6.1.2.7 处理故障时,切断电源,挂安全警示牌,在设备停妥后再检修;盘动皮带盘及传动部位时,必须先招呼后盘动;装卸皮带、传动绳子应停车进行。

6.1.2.8严格掌握棉卷厚度,操作时应注意防止断头造成道夫返花卡住锡林而磨擦起火。

6.1.2.9遇火情应及时关闭吸风,立即堵塞吸风口,并迅速报警。

6.1.3并条、粗纱精梳工序

6.1.3.1 并条机落桶时必须在设备停妥后进行,在花衣绕罗拉、皮辊时必须在设备停稳后处理,圈条盘发生塞棉条时,严禁在机器运转时用手托圈条盘。

6.1.3.2 并条机上扎钩时须用双手操作,卸扎钩时手不可放在垫圈下面。

6.1.3.3 粗纱机锭壳挂花时须停车摘取;罗拉上缠绕花时应停车剥取。

6.1.3.4 精梳机开车前或盘车头时必须前后招呼;挑锡林时应切断电源。

6.1.3.5 精梳机停车后不得随意启动电源,设备运转时严禁开启风斗盖,触摸毛刷。

6.1.3.6 条卷机操作时,设备未停妥严禁开启防护罩,落卷生头时不得两人同时操作,放

筒管时必须手心向下,手背朝上,放完后要手先离开再踩踏脚;生头时必须要用招头板。

6.1.4 前纺保全保养

6.1.4.1 清棉检修传动部件时必须切断电源,向操作者示意,拆紧压罗拉及沟槽时应检查起重装置,起吊要平稳,有专人指挥。

6.1.4.2梳棉平揩车前先切断电源再操作,抬道夫、刺辊配合要默契。磨车时,车未停稳不准开启抄针门;不准用手或工具碰触针齿、磨辊。

6.1.4.3 并条机保全保养时必须切断电源,拆下的机件应放在规定地点。

6.1.4.4 粗纱机保全保养时必须切断电源,不得触碰成形部位成型弹簧,防止下龙筋下落。

6.1.4.5 精梳机保全保养时应切断电源,盘动机台时应先招呼后操作,校正钳板和锡林隔距时,不得盘动设备,装配锡林时必须用双手托稳,防止梳针伤手。

6.2后纺工序

6.2.1 细纱工序

6.2.1.1 锭子传动时不准从筒管底部拔取管纱,拿下皮圈花衣时应防止手指轧伤。

6.2.1.2 取大铁辊或大木杆时必须放置平稳,防止坠落;罗拉上和罗拉颈处缠绕花衣时,应关车处理。

6.2.1.3 落纱时严禁脱手推送落纱小车;落纱小机上车后才能开电源装置,用毕后及时切断电源;车上槽板、脱电装置及小机电刷保持清洁。

6.2.1.4运输小车使用时必须慢行,并随时使用信号或吹哨。

6.2.1.5 理管机开车前应环顾车旁人员,人离机时随手切断电源;故障时,必须关机处理,不准在运转状态下操作。

6.2.2加工络筒工序

络筒车在运转中槽筒或槽筒轴缠绕回丝时,必须关机后处置;生头落纱时要把缠绕在二指上的回丝取下。座车运行时要注意左右两侧,纱管落地时须下车捡取。

6.2.3摇纱工序

摇纱车绞纱圈故障时应关车处置,车未停稳不准寻找纱头。

6.2.4烧毛工序

烧毛作业前应先排风后点火;作业时不得关闭门窗,关注火焰状况;空锭时应及时关闭气源,发现隐患立即关车。

6.2.5后纺保全保养平揩车

后纺保全保养平擦车时应切断电源,挂上警示牌;罗拉搬移时应相互联系,防止滚落;拆卸拈线成形部件时应上好千斤钩,卸滚筒时要放好托架。

6.3织造工序

6.3.1整经工序

6.3.1.1 整经机运转时不准在大经轴及车肚做清洁。

6.3.1.2落轴时应检查两端顶杆是否脱开,并应两人配合。经轴落下后应慢速滚动,不可冲撞,并注意滚动下方状态。

6.3.1.3做风扇清洁须关车进行,开车时须用慢速操作。

6.3.2浆纱工序

6.3.2.1 上纱抬起后纱辊时,手不可放在纱上;开车前必须先打铃,开慢车,穿绞纱棒时应注意身后情况,防止伤人;操作人员必须正确穿戴劳防用品。

6.3.2.2烘房操作要戴防烫袖套,在浆槽部位工作时要注意水汀管和沸管,防止烫伤,不可将手伸进浆锅内取物,处理浆槽工作时必须关水汀;车头未装好防轧装置不得开车;地面应保持清洁干澡,防止滑跌。

6.3.2.3落轴前要检查起吊装置是否完好,起吊时必须看清吊钩两端是否钩稳,小车放稳后方可落轴。

6.3.3穿筘工序

6.3.3.1 穿筘机禁止两人在同一机台上操作,起动后禁止人员在危险区域。

6.3.3.2 上落轴时盘头要摆正,小车要放稳,另头机在上落轴时要放在固定位置。

6.3.4布机工序

6.3.4.1开车前应查看机台及周围人员,确认安全后再开车,并须逐台开启。

6.3.4.2 遇飞梭,轧梭时应通知检修工,不得擅自处理。

6.3.5 织造工序保全保养

6.3.5.1平揩车时切断电源,挂上警示牌;抬重机件时要检查搬运工具,相互联系;拆盘头时钩好盘头,检查换梭动作,人侧立机旁,不连换梭子。并示意两侧人员避让。

7. 环境安全

7.1棉尘控制

7.1.1棉纺织企业作业场所内棉尘含量按《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安全卫生标准GBZ2-2002》有关标准执行,时间加全平均允许浓度控制在1.0mg/m3,短时间接触允许浓度控制在

3.0mg/m3。

7.1.2棉纺织企业应制定除尘、吸尘、滤尘等设备、设施的维护作业计划,定期检查、检测各工序、各工种的棉尘含量,控制车间送、排风量,保持车间微正压。

7.1.3纺部车间的清棉工序、梳棉工序应根据工艺要求配置相适应的滤尘、除尘设备;并粗、精梳、细纱以及烧毛等工序应安装吸尘、除尘装置。

7.1.4纺部车间的磨针、磨皮辊和织造工序的刷布机等辅机设备带有粉尘排放的作业,应配置相应的除尘装置。

7.1.5除尘、吸尘、滤尘等装置发生故障时,应立即组织人员抢修,最大限度地降低棉尘悬浮物废气的排发。并定期对产生的尘土,腐蚀物等设专人负责清除。

7.2噪声控制

7.2.1棉纺织企业作业场所的噪声,应按《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安全卫生标准GBZ1-2002》规定执行,应选用高效、节能和低噪声的棉纺织机械设备和设施,严格控制噪声排放。

7.2.2清棉、梳棉、并条、粗纱、络筒等作业场所的噪声应控制在80 dB(A);精梳、细纱、倍捻、织布等作业场所的噪声应控制在85 dB(A)。

7.2.3作业场所操作人员每天连续接触噪声8小时,噪声声级卫生限值为85 dB(A)。操作人员每天接触噪声不足8小时的场合,可根据实际接触噪声的时间、按接触时间减半、噪声声级卫生限值增加3 dB(A)的原则,确定其噪声声级限值的最高限值不得超过115 dB (A)。

7.2.4棉纺织企业应制定噪声源设施的维护作业计划,定期对生产场所的噪声进行检测、检查。对噪声源设施、设备定期进行维护、保养,减轻噪声对周围环境的影响。

7.2.5棉纺织企业在未达标前应接受有关主管部门规定,限期整改达标,对作业人员配备必要的防护用品,保障作业人员健康。

7.3生产场所环境

7.3.1生产场所应划定堆放区域,落实定置管理。

7.3.2生产场所环境保持清洁、明亮、卫生,定期清扫高空积花、积尘;保持地面清洁,无油渍、杂物。

7.3.3生产设备的排列间距、墙距应符合《棉纺织厂设计》的要求,保持地面畅通,方便设备维修和操作安全,并定期清扫,保持整洁。

7.3.4生产场所应当保障疏散通道、安全出口畅通,严禁占用,通道及安全出口应有明显标志。

7.4有毒有害控制

7.4.1棉纺织企业使用、储存有毒有害危险化学品应按《中华人民共和国危险化学品管理条例》和《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卫生标准GBZ 2-2002》等法律法规执行,取得相应的许可证,建立安全生产规章制度,保证危险物品的安全使用和管理。

7.4.2棉纺织企业使用、储存有毒有害危险化学品必须实行双人收发、保管,应落实专人领用,做好购、发、存台帐,对易挥发、易燃、易爆危险化学品必须按MSDS标准落实管理。

7.4.3棉纺织企业应采取新工艺、新产品,加强对有毒有害危险化学品的控制,棉纺织工序的皮辊制作应安装吸尘装置,作业人员应配备防护用具,制作中产生的三氯乙烯应控制在4.33~6.65mg/m3;作业中苯、甲苯、二甲苯、氯化氢及盐酸的最高容浓度不超过100 mg/m3;化验间等作业场所废弃的硫酸、盐酸、草酸、皂液等危险物品应按规定中和后排放;生产过程中产生的废油,应集中储存和处置。

7.4.4棉纺织企业对从业人员接尘、接毒、接害劳动条件实行分级管理,分级工作实行自控与专控相结合的原则。

7.4.5危险化学品的储存必须具有防泄漏措施,配置相应的消防器材,库房必须完好,具有通风、降温、防火、防雷击等措施;并分类储存,标识明显。

7.4.6棉纺织企业对有毒有害危险化学品的购置、储存、使用应定期检查、检测。遇到紧急情况时按MSDS要求及时处置。

8. 电气安全

8.1变配电室

8.1.1变配电室建筑物应当是独立单体的建筑物,其耐火等级不低于二级,必须设置符合标准的接地、接零、避雷装置。

8.1.2变配电室门窗应完好,应有防雨、防雪、防雷击、防小动物进入的安全措施,并保持良好通风。

8.1.3变配电室变压器、绝缘器具等电气安全用具必须按规定定期检测,做到安全使用和存放。

8.1.4变配电室严格执行停、送电制度,工作票和倒闸票操作制度,在对变配电室设备检查、维修、清扫、试验等工作按《电业安全工作规程》的规定执行。

8.1.5变配电室内必须配备相应的消防器材,严禁堆放杂物,保持室内清洁。

8.1.6变配电室是企业的安全生产重要部位,未经批准不得入内,并做好进出入登记记录。

8.1.7变配电室内开合闸刀应有专人负责、监护。操作时应偏侧身体,不能面对装置。

8.2动力管线

8.2.1 棉纺织企业的动力管线的设置、接装、维修等应符合《电业安全工作规程》的相关规定,由电气专业管理部门负责和统一管理。

8.2.2凡在动力线上新装用电设备,必须征得棉纺织企业电气专业管理部门同意方可实施。

8.2.3 棉纺织企业的动力管线不准架设在生产作业场所的高空吊平顶内。

8.2.4 高压电缆敷设在厂区地下深度为0.7~1.2m ,电缆沿线2m内不得挖土、打桩、堆物以及移动电缆沿线的标卡牌。

8.2.5 棉纺织企业的动力管线应定期清扫,保持整洁。

8.2.6 棉纺织企业应定期对地沟内的电气设施进行检查与维修,保证电气设施的完好。

8.2.7大型电缆地沟内不得吸烟,严格控制明火作业,离开时应关闭照明、门或地沟盖。8.3电气临时线路

8.3.1凡属正常生产用的电气动力和照明设备,不准装设临时线。

8.3.2因需要装设临时线的,必须经过安全部门审批同意方可安装,使用期限不超过1个月。如需延期使用,必须补办审批手续,但不得超过3个月。

8.3.3装拆临时线必须符合《电业安全工作规程》,由电气专业管理部门作业。

8.3.4对装设的临时线,由使用部门负责现场管理,电气部门负责检查、维护,安全部门负责监管。

8.3.5临时线的安装使用必须做到电源线绝缘良好,不得破损,不得有接头,架设应安全可靠,室内离地高度不低于2.5m;室外不低于3.5m;必须从地面通过时应采取可靠的保护措施。长度不得大于10m,防止外力损伤。

8.3.6临时线所连接的电气设备、设施必须接地、接零,安装熔断器、漏电保护器等保护装置。

8.3.7室外用临时电源必须有防雨、雪及防外力破坏措施。

8.4移动电器、电具

8.4.1移动电器具均应登记造册,由专人负责检查维修、定期检测,检测时间不得超过90天,未经检验合格不准使用。

8.4.2 移动电器具应有专人保管。使用前必须严格检查,确保安全可靠。

8.4.3手持移动电器具的出线头必须有胶圈固定,电线长度不得超出5m,使用安全电压,使用前必须认真检查,发现电线绝缘不良、接线松脱,插头破损、无接地线等不安全情况禁止使用。

8.4.4在金属容器内和特别潮湿的地方不准超过12v,作业行灯不准超过36v。

8.5电气设备装置

8.5.1电气设备所需的安全标志、防护栏杆、停电牌、警示牌应当配齐配足,符合《电业安全技术规程》的要求。

8.5.2电气导线、装置必须固定,动作灵敏可靠。绝缘良好,发现外壳破损、电线老化龟裂、折断、接点焦灼、松动和有漏电现象,应及时修理;穿墙过梁的电线必须有护套管;进出线盒外导线应加装防护套管,电气箱体应完整,应安装和埋设停电应急装置。

8.5.3 电气设备的金属外壳应当与之连接的生产设备的金属外壳可靠接地。

8.5.4 电动工具、电扇、电热器和其它移动的电器,都必须使用插头接电源,严禁把电线直接入插座或挂到其它电气装置上。

8.5.5电气设备、设施等1m内不准堆放易燃、易爆、易挥发的危险物品。并留有大于0.5m 的操作通道。

8.5.6 对250v以下的电气设备和线路如因特殊原因不能停电时,必须严格按《电业安全工作规程》的规定,采取安全措施后方可允许带电作业。

8.5.7在易燃、易爆、潮湿、高温场所使用的电气装置、设备必须符合防爆、防潮和防高温的要求,保证绝缘性能良好,接地、接零可靠,并安装漏电保护装置。

8.6用电安全

8.6.1棉纺织企业电气设备的设计、安装、操作、维修必须符合原纺织工业部《关于纺织企业电气安全管理规定》的规定。

8.6.2 易产生静电的设备、容器,必须设置消除静电的装置。

8.6.3凡生产专用电加热设备必须有专人管理和使用,离开时必须切断电源。

8.6.4凡停用的设施、设备必须切断电源。

8.6.5 任何电器、电气设备(包括电灯、电线等)在未经验明无电前,一律视为有电,严禁触模。

8.6.6 装置箱、电机、电箱严禁烘烤搭放衣物,定期清扫、检查,电箱内必须做到清洁无积花。电箱内外不得存放杂物。

8.6.7 所有电气设备的金属外壳均应有良好的接地装置,按维修周期进行检查。使用中严禁拆除接地装置。

8.6.8停、送电工作,必须由变配电室统一调度,作业场所有专人值班,电气设备上必须悬挂安全警示牌,并由原来放置人员拆除。

8.6.9 棉纺织企业的建筑物、构筑物都应按规定设置避雷装置,定期检测,确保完好有效。

9. 劳动保护

9.1劳防用品发放、使用

9.1.1棉纺织企业应为从业人员提供符合国家标准或者行业标准的劳动防护用品,不得以现金或其他物品替代劳动防护用品的提供。并教育、督促从业人员正确佩带、使用。

9.1.2棉纺织企业在购买劳防用品时,应索取产品检验合格证,归档保存。采购特种劳防用品应向有取得特种劳防用品生产、经营许可证的单位购买。

9.1.3从业人员作业时必须正确、规范穿戴劳防用品。

9.1.4临时进入生产作业现场的其他人员,应穿戴必需的防护用品。

9.2女职工劳动保护

9.2.1棉纺织企业应当按照国家有关规定,不得在女职工怀孕期、产期、哺乳期降低其基本工资,或者解除劳动合同。

9.2.2女职工在月经期间,棉纺织企业不得安排其从事高压和国家规定的第三级体力劳动强度的劳动。对于在生产第一线的女职工,应给予公假一天。

9.2.3女职工在怀孕期间,棉纺织企业不得安排其从事国家规定的第三级体力劳动强度的劳动和孕期禁忌从事的劳动,不得在正常劳动日以外延长劳动时间,对不能胜任原劳动的,应当根据医务部门的证明,予以减轻劳动量或者安排其他劳动。

9.2.4女职工怀孕7个月,若有困难且工作许可,经本人申请,领导批准,可请产前假两个半月。怀孕7个月以上(含7个月)的女职工,一般不得安排其从事夜班劳动;在劳动时间内应当安排一定的休息时间。怀孕的女职工,在劳动时间内进行产前检查,应当算作劳动时间。对怀孕期的女职工,原则上不应该安排加班加点,对原从事经常弯腰、攀高、下蹲、抬举等容易引起流产、早产的作业,以及医务部门证明的不宜从事原工作的,应暂时调做其它工作或酌情减轻工作量。

9.2.5女职工产假为90天,其中产前休假15天。难产的,增加产假15天。多胞胎生育的,每多生育一个婴儿,增加产假15天。

9.2.6女职工怀孕流产的,棉纺织企业应当根据医务部门的证明,给予一定时间的产假。9.2.7女职工在哺乳期内,棉纺织企业不得安排其从事国家规定的第三级体力劳动强度和哺乳期禁忌从事的劳动,不得延长劳动时间一般不得安排其从事夜班劳动。

有不满一周岁婴儿的女职工,应当在每班劳动时间内给予其两次哺乳(含人工喂养)时间,每次30分钟。多胞胎生育的,每多哺乳一个婴儿,每次哺乳时间增加30分钟,女职工每班劳动时间内的两次哺乳时间,可以合并使用。哺乳时间和在本单位内哺乳往返途中的时间,算作劳动时间。

9.2.8女职工比较多的单位应当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建立女职工卫生室等,妥善解决女职工在生理卫生,哺乳、照料婴儿方面的困难。

9.2.9女职工因生理特点禁忌从事劳动的范围,按劳动部规定执行。

9.2.10禁止安排已婚未育、怀孕和哺乳的女职工从事生产和使用明显危害女性生理机能的有毒物质作业,及超过卫生防护要求的作业,并影响与下一代的健康工作。

9.3职业病预防与管理

9.3.1棉纺织企业在招收新从业人员必须进行就业前的体格检查,患有禁忌症者不得从事有毒有害作业。

9.3.2棉纺织企业应按国家规定,对有毒有害工种的从业人员发放保健津贴。

9.3.3经常接触粉尘的从业人员应每年进行健康体检。

9.3.4棉纺织企业对有毒有害工种的预防工作,应按《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病防治法》执行。

9.3.5棉纺织企业应建立从事有毒有害作业人员的健康档案。实行“一人一档”、“一人一卡”制,定期对作业人员进行健康检查、登记。发现有禁忌症,应及时调离原工作岗位。

9.3.6从事有毒有害工种的作业人员应按规定享受脱岗疗养,对体检或医疗所占用的工作时间一律按出勤计算。对职业病患者一般病情每年随防一次,特殊病情例外。

9.3.7定期测定作业环境的有毒有害浓度,对超标的尘点、毒点、应制订治理计划。并于实施。

9.3.8对有毒有害作业场所的防护设施进行定期检查和维修,保障有毒有害作业点的作业人员的身体健康。

9.3.9凡出现急性职业病和急性职业中毒应在诊断后十四小时内报告有关部门,并进行现场调查,找出中毒原因,防止中毒事故的继续发生。慢性职业中毒和慢性职业病应在7天内会同有关部门进行调查,提出改进措施,并进行登记。

9.3.10定期对从事有毒有害作业人员防尘、防毒的知识宣传工作,听取防尘防毒的改进意见。

10. 防火安全

10.1消防管理职能

10.1.1棉纺织企业应当落实逐级消防安全责任制和岗位消防安全责任制,明确逐级和岗位消防安全职责、消防安全责任人,按规定设立消防管理职能部门,配足、配齐消防专兼职人员。并经培训考试合格后,方可任职。

10.1.2棉纺织企业应当落实本单位日常的消防安全管理工作,建立健全各项消防安全管理规章制度;组织应急预案的制订和演练;对从业人员进行消防宣传教育和岗位消防安全操作规程的培训。

10.1.3棉纺织企业应当负责本单位的消防设施器材和维护工作,检查本单位的火灾隐患,制止违章作业,督促火灾隐患的整改工作。

10.2重点防火部位及防范要求

10.2.1棉纺织企业必须将容易发生重大火灾,严重危及人身和财产安全以及对社会有重大影响的部位确定为消防安全重点部位,建立每日巡查制度,落实严格管理。

10.2.2火灾危险性大的部位——氧、乙炔气瓶库房、易燃易爆和危险物品仓库、化验室、木工房(车间)。

10.2.2.1棉纺织企业的易燃易爆、危险物品防火安全管理必须符合《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条例》的规定。危险化学品的储存应符合《常用危险化学品储存通则》的要求。

10.2.2.2储存易燃易爆危险物品场所的电气装置必须符合国家规定的防火防爆要求。

10.2.2.3危险物品要分类储存,专库存放,不准混存,超存和露天存放。

10.2.2.4氧气、乙炔瓶不能同储一室,空瓶、实瓶应分开,气瓶库周围10 M内,禁止堆放易燃易爆物品和动用明火。

10.2.2.5气瓶库应通风、干燥,防止雨(雪)淋、水浸,避免阳光直射,库(储存间)内不得有暖气、水、煤气等管道通过,不准有地下管道或阴沟。

10.2.2.6易燃易爆、危险物品的使用应有专人负责,设定使用范围,限量领用。对特别危险和有毒物品要严格管理,必须实行两人管理,两本帐、两把锁、两人领发,两人使用。10.2.2.7易燃易爆、危险物品库房应有降温和通风措施,库内温度不得超过30℃。气温超过30℃以上时,9:00至16:00应停止装运和收、发货。

10.2.2.8盛装易燃、易爆、易挥发的危险物品的容器不准敞口,不准用塑料容器盛装。开启金属容器时,应使用铜质工具,不得使用黑色金属工具作业。

10.2.2.9地下室或半地下室严禁储存气瓶及易燃易爆物品。

10.2.3要害部位——变配电室、锅炉房、通讯设备机房、微机房、档案室、资料室、水泵房。

10.2.4物资集中部位——原料、成品、半成品仓库,机、物料仓库。

10.2.5火灾、棉尘爆炸易发部位——生产场所的清花车间、梳棉车间、滤尘室及风道。10.2.5.1清花、梳棉作业场所和滤尘室的建筑耐火等级不低于2级,生产车间防火区分隔应符合《建筑设计防火规范》的要求。

10.2.5.2滤尘室应单独设置,不应设在生产中心部位,且周围不得存在易燃化学物品,室内不得堆放杂物和使用易燃的分隔和装饰材料。

10.2.5.3可燃材质车间屋面顶板应无缺损、无缝隙。车间内不得吊设易燃、可燃材质的吊平顶,吊平顶内不得敷设电缆、电源线路。并保持清洁无积花。

10.2.5.4通风管道、地弄(吸)、尘笼袋等应保持清洁,内外无积花絮。

10.2.5.5生产场所内应实行定置管理,通道、安全出口不得堵塞、封闭,应保持畅通;主通道宽度不得小于1.4m。

10.2.6人员聚集场所——职工俱乐部、集体宿舍、食堂。

10.2.6.1职工俱乐部、集体宿舍、食堂等人员密集场所,通道和安全出口应保持畅通,不得将疏散门封堵、上锁。

10.2.6.2集体宿舍内生活餐饮用火应严格管理,定点集中,统一使用。不得使用煤油炉、酒精炉、取暖火炉和明火电炉。

10.2.6.3集体宿舍内电源线安装应规范,不得乱拉乱接。

10.3明火作业管理

10.3.1棉纺织企业生产的明火作业必须有严格安全措施,建立防火防爆安全操作规程和制度。

10.3.2 棉纺织企业应根据火灾危险程度和生产、生活需要,明确固定的动火区和禁火区域,并制订相关管理、操作防火要求和采取有效的防火安全措施。

10.3.3棉纺织企业除固定动火区域以外的部位应设为禁火区。在禁火区域内的动火作业,应根据作业部位、作业环境、作业内容和火灾危险性的大小必须办理三级动用明火作业申请、审批手续,实行严格管理。

10.3.4三级动火申请、审批程序和终审权限:

10.3.4.1一级动火由动火部门(车间)申请,单位防火安全管理部门复查后报分管负责人或者总工程师终审批准。

10.3.4.2二级动火由动火部门的安全责任人复查后,报单位防火安全管理部门终审批准。10.3.4.3三级动火由动火部门提出申请,报单位消防队或者职能部门终审批准。

10.3.5动火许可操作的主要内容及有效期:

10.3.5.1凡在禁火区域内进行动火作业,均须办理“动火作业申请表”和“动火许可证”。

10.3.5.2“动火许可证”应标明动火等级、动火有效期,申请办证部门、动火详细位置、工作内容、动火手段、安全防火措施及各项责任人和各级审批人的签名及意见。

10.3.5.3 一、二级动火许可证有效期为1天(24h);三级动火许可证有效期为6天(144h)。

10.3.6焊割作业必须严格执行“十不烧”安全制度。

10.3.7气焊作业时,氧气瓶和乙炔瓶不得有泄漏,间距不小于5m,放置处距明火地点不小于10m,严禁卧放使用。

10.3.8氧气、乙炔瓶应有防回火等安全装置,压力表、安全阀应灵敏有效,定期检验,胶管、焊割炬应保持完好。

10.3.9电焊作业时,电焊机应放置指定的地点,火线貌岸然接地线应完整无损,禁止用铁棒等物代替接地线和固定接地点,电焊机的接地线应接在被焊设备上,接地点应靠近焊接处,不准采用远距离接地回路。

10.3.10明火作业现场未采取有效安全措施、监护人员未到现场监护不得作业。周围易燃易爆物品未彻底清理不得作业。生产车间场所内未做好清整洁工作不得作业。

10.3.11棉纺织企业应明确吸烟、火炉、取暖等火种管理措施。采用高温进行烘、蒸或使用淬火、退火、保温等作业,应建立防火安全操作规程,并有专人负责管理。

10.3.12严禁在车间、仓库、变配电室、木工房、化验室等重点部位使用明火和电热设备取暖。

10.4灭火器材和设施的管理

10.4.1棉纺织企业应当按照国家有关消防技术规范,根据单位生产规模、性质、建筑场所耐火等级,正确设置、配备消防设施、器材、报警装置、灭火装置等,并落实专职人员负责管理。

10.4.2消防器材应当设置在明显和便于取用的地点,严禁圈占,埋压和挪用,周围不得堆放原料、成品和杂物。

10.4.3消防设施、器材、报警装置、灭火装置等,应按规定定期检测、检修、保养及更换,保证完好有效。

10.4.4生产经营场所应当设置相应的消防安全的禁止标志、警告标志、指令标志和提示标志。

10.4.5消防应急通道和安全出口、疏散楼梯等应保持畅通,严禁堆堵。

10.4.6灭火器设置应稳定,其铭牌须朝外,手提式灭火器应设置在挂钩托架或灭火器箱内,其顶部离地面高度不大于1.5m,底部离地面高度不小于0.15m。不应设置在潮湿或有强腐蚀的地点。同一配置点内灭火器的数量不少于2具,不多于5具。设置在室外的灭火器应有保护措施。

10.5应急预案、灭火措施

10.5.1消防安全重点单位应按消防法律法规制定应急预案、灭火措施。按照应急预案、灭火措施的要求,至少每半年进行一次演练,并结合实际,不断完善预案。

10.5.2棉纺织企业专兼职消防人员或有关值勤人员,必须昼夜执勤,并确保执勤人员的在位率和值勤装备的完好率,各执勤人员必须按照分工职责,随时做好灭火准备、保障临警迅速出动,扑救火灾和参加抢险救援。

10.5.3遇到火灾时,棉纺织企业应迅速报警、组织抢险,及时疏散从业人员至安全地带,积极控制火势蔓延扩大。

10.5.4棉纺织企业的前纺生产车间内应配置金属探测器,火焰报警器和墙式消火栓或者消防软管水枪,保证足够的消防应急施救水源。

10.5.5前纺生产工序易发火灾事故的设备应当落实应急处置措施。

10.5.5.1清花抓棉机:发生火情时,及时报警,迅速关闭三吸风机、凝棉风机,停止给棉,关闭周围机台,用水浸没被燃棉花、棉条,然后放置室外安全部位观察24h。电气设备起火应使用滑石粉、干粉、二氧化碳灭火器扑救。

10.5.5.2成卷机:发生火情时,及时报警,关闭风机,停止给棉,继续输出;施救后,清理出机内着火棉花,取出着火棉花用水浸灭,并放置室外安全部位观察24h。电气设备起火,用滑石粉、干粉、二氧化碳灭火器扑灭。

公司各岗位安全生产操作规程

(一)管理人员安全生产操作规程 为了加强车辆运输安全生产管理,杜绝和防止各类事故的发生,切实做好二○一二年度的安全生产工作,根据有关部门文件精神和按照“经济要上去,事故要下来,管生产必须管安全”和“实行以人为本、坚持生命至上、构建和谐交通”的指导思想,结合我司实际情况,为了明确责任人安全工作职责,强化安全管理,确保二○一二年度运输安全生产各项措施的落实,特制定如下规程: 一、安全生产工作是事关经济发展、社会稳定和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的大事,责任人要以“隐患险于明火,防范胜于救灾,责任重于泰山,稳定压倒一切”为指导思想,必须以“安全就是效益”为企业的生产宗旨,牢固树立“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安全思想意识,时时讲安全,处处抓安全,事事重安全,以自身的行为带动全局,做到警钟长鸣,常抓不懈。 二、部门负责人(责任人)要亲自抓本职责范围内的安全生产工作,并与职工签订责任书,形成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的安全生产管理网络,严格约束所属营运车辆的违章行为,加强对承包经营者及驾乘人员的宣传教育,规范其经营行为,将违章行为降低到最低程度,做到安全工作有目标,管理有制度,责任目标到人,各部门职责如下: 1. 总经理负责主持公司的日常工作,对各项安全生产提出实施方案,督促各部门负责人做好安全生产各项具体工作,参与公司各项重大事务的研究与决策,审议下属单位呈报的各类文案及报表; 2. 各部门负责人要亲自抓本单位的安全生产工作,在安全生产工作上起领导、检查、监督的作用,做到知法、懂法、守法,全面了解所管辖车辆驾乘人员的思想动态和身体状况,作好驾乘人员的安全学习,强化职业道德教育,确保行车安全,认真向下属各科室、各营运车辆承包经营者、驾乘人员宣传贯彻《道路交通安全法》、《安全生产法》、《道路运输条例》,做到家喻户晓,人人皆知; 3. 业务人员负责做好车辆的各种规费缴纳、报停、复驶,车辆的变更、迁出、二保、检测,各种牌证的申办、变更、缺补等工作,及时督促车辆办理保险,对安全隐患要及时提出整改意见和办法; 4. 保险人员负责做好所辖车辆的保险承保、续保、事故索赔等工作,车辆保险期满前一星期应通知车主续保,到期车辆未接到通知而延误保险,造成车辆事故的,追究相关责任人的责任; 5. 财务人员负责做好公司车辆各种规费的征收,做好运输发票的开具、发还等工作,缴纳各种应交的税费,编制员工工资册、花名册等相关报表,做好职工的工资、福利的结算

纺织企业安全管理制度

纺织企业安全管理制度

安全管理制度 第一节总则 第一条安全生产是企业的头等大事,搞好安全生产是一切管理部门的重要职责,本公司的各项工作都要创造安全、卫生的劳动条件,保护劳动者在生产过程中的安全与健康,实现安全、文明生产。 第二条公司的各级领导干部、工程技术人员、工作人员、生产工作以及有关人员均应熟悉安全操作规程和规章制度,人人注重安全。 第三条牢固树立预防为主“安全第一”的思想,认真贯彻安全促进生产“生产必须安全”的方针,坚持“谁主管、谁负责”和管生产必须管好安全的原则,积极做好有关安全生产的各项工作。 第四条根据“江苏省安全生产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病防治法”有关法律法规的有关规定,确保公司员工在生产、工作中的安全和健康,防止各种事故的发生,圆满和超额完成公司的各项任务。为提高公司经济效益,促进生产工作的顺利进行,特制定安全管理制度。 一、员工上班时不准擅离工作岗位,不准看书报、闲谈和私自换班,更不准将自己操作的机器、设备交给他人操作。 二、员工上班时,必须按规定穿戴好、使用好劳动保护用品用具。女员工应留短发或将长发卷入帽内,不准穿裙子、高跟鞋、拖鞋进入生产现场,更不准系围巾和赤脚上班。 三、不准酒后上班或当班睡觉,上班时精力要集中,不准将小孩或与工作无关的人带进生产车间,当班不准做私活和与本职工作无关的事。 四、操作工必须熟悉机械设备性能,严格执行生产工艺要求。特殊工种必须持证上岗,严格遵守设备的操作规程,不准违章作业,不准违章指挥。 五、对各种机电的安全防护装置,必须全部穿戴整齐,严格贯彻

执行各种机械设备的操作、维修、保养制度。正在运行的机电设备不准乱动、乱搬,以免碰伤或触电。 六、在检修机械、电气设备时,必须断电停机,无指令信号,任何人不得合闸。 七、配电室、油库、材料库、原料库、成品库等要害部门,闲散人员未经许可不得入内。 八、各种压力容器、车辆、机电设备的安全装置必须齐全,灵敏可靠。 九、各种消防设施和器材,应按消防规范化设置齐全,不准随便动用,安装位置显眼,周围不准堆放其它物品。 十、发生重大事故和未遂事故要及时处理。 十一、安全生产,人人有责,如发现违章作业的行为要及时查处纠正,以保障生产、工作的顺利进行。 第二节安全生产责任制 一、工作前认真检查机械设备、安全防护装置、清理场地,确定安全可靠后,方可开机。 二、一切操作工作,未经考试合格,不准独立操作,必须持有合格证,才准上岗操作。 三、生产过程中,必须注意观察机器设备运行情况,如发现有异常情况,应立即停机进行处理。机械设备运行时,严禁用手触转动的部位。 四、必须钻研技术,熟悉自己操作使用的机械设备性能、原理。严格执行工艺操作规程。 五、检修机械设备时,安全措施未落实不准检修,检修后的设备,未经彻底检查验收,不准使用。 六、严禁非电气人员拆装、修理电气设备。使用电气设备时必须戴好绝缘手套等安全设施。 七、电气设备上严禁堆放其他物品,不准用湿手接触电气开关,不准用潮湿的工具洗刷电气线路和电气设备。

流水线设备安全操作规程

流水线设备安全操作规程 (一)开机: 1.检查线体各部位,确认运行环境安全后, 打开控制柜,合上控制柜所有的空气开关,使控制回路得电,同时“电源指示灯”亮。 2.按下“启动”按钮,线体启动运转,同时“运行指示”灯亮。 (二)关机: 3、按下“停止”按钮,线体停止运转,同时“运行指示”灯灭。 4、打开控制柜,断开控制柜所有的空气开关,使控制回路断电,同时“电源指示”灯灭。 (三)紧急停止: 5、如遇紧急情况时,按控制柜或线体头部、尾部的“紧急停止”按钮,线体立刻停止运行。 (四)维护及日常保养: 6、操作人员应定期和不定期检查各可见部位,及时清扫,定期清理倍速链槽内及线体其他区域散落的小五金件。 7、操作人员应经常检查脚踏开关、气管接头等气管连接部位,防止接插不良导致漏气或气压不足,及时清理空气过滤器内产生的废油。 8、设备维修人员应定期为减速箱、轴承及其它运动部件添加润滑油,操作人员定期清理线体工装板下及减速箱下的接油盘,保持线体卫生清洁。

流水线安全操作规程 FJ-SB-01-2014(B版) 9、设备维修人员应定期检查阻挡器紧固螺丝是否紧固,有无异常。 (五)注意事项: 10、流水线的日常开关机由生产车间指定专人负责,未经授权及无上岗资格人员禁止对流水线体进行操作。 11、正常关机时,按下停止按钮后,需待流水线体完全停止运行,各运送件,如:电机转轴、链条等完全停止工作,才能断开控制柜中的空气开关。 12、操作人员检查流水线时,不得用手或其它身体部位接触设备运动部件,确需检查或清扫流水线体时将流水线正常关机保证在断开开关电源的前提下,方可进行清扫等工作。 13、流水线发生故障或存在故障隐患时,应停止运行,及时通知设备维修人员前来排查和修复设备。 14、流水线体出现紧急情况时,如:发生或将要发生人身伤害事故时、电气部位应发热而发出焦糊气味等情况,操作人员应立即按下紧急停止按钮,断开电源,并立刻通知设备维修人员,切勿慌乱私自进行不正当处理,以免发生危险。

企业安全生产操作规程

安全生产操作规程1、安全生产总则 为保证安全生产,全厂职工除遵守本岗位工种安全技术操作规程外,还必须遵守下列总则: 1、认真执行国家有关劳动安全法规、规定及本厂各项安全生产规章制度。 2、新入厂职工、调换工种的工人及来厂实习、代培和临时参加生产的人员,必须经过安全教育和操作技术培训,经考试合格后在师傅的指导下进行操作。 3、电气、焊接与切割、起重、锅炉、压力容器、厂内机动车辆驾驶、高处作业等特种作业人员,必须持证操作。 4、操作工必须熟悉产品性能、工艺规程及设备操作要求,会正确处理生产过程中出现的故障。 5、操作前必须按规定正确穿戴好个人的防护用品。披肩发、长辫必须罩入工作帽内。进入有可能发生物体打击的场所必须戴安全帽;有可能被传动机械绞辗伤害的作业不准戴手套;不准穿戴围巾、围裙,脖子上不准佩带装饰品;生产作业场所不准赤膊;不准穿高跟鞋、拖鞋(除规定外)。 6、工作时应集中精力、坚守岗位,不准做与本职工作无关的事。上班前不准饮酒。 7、开动非本工种以外设备时,须经有关领导批准。 8、操作对人体有发生伤害危险的机械设备时,应检查安全防护装置是否齐全可靠,否则不准进行操作。 9、不准随意拆卸、挪动各种安全防护装置,安全信号装置,防护围栏、警戒标志等。 10、检修机械、电气设备时,必须切断电源,挂上警示牌。合闸前要仔细检查,确认无人检修后方准合闸。 11、操作中使用的行灯及局部照明,其电压不得超过36V,金属容器内和潮湿场所作业不得超过12V。 12、生产场所应保持整齐、清洁、原材料、半成品及成品要堆放合理,安全通道畅通,废料应及时清除。 13、高空作业人员必须系好安全带,登高用的扶梯必须坚实牢固,符合安全技术要求,并采取可靠的防滑措施。 14、非电气作业人员严禁安装维修电器设备和线路。 、易燃、易爆等生产作业场所,严禁烟火及明火作业。15. 16、禁止在产生有毒有害物质作业场所内进餐、饮水,工作时要戴好防毒口罩或其它防护用品。 17、严禁攀登吊运中的物体及在吊物下通过停留。 18、生产作业区禁止骑自行车、摩托车。不准在运转设备上跨越、传递物体和触动危险部位。 19、严格执行交接班制度。末班下班前要切断电源,汽(气)源,熄灭火种,清理场地,中途停电要关闭电源。 20、凡进入厂油库、锅炉房、配电间、爆炸物品仓库等要害场所,必须经技安等

纺织生产企业安全生产管理办法

黑龙江省纺织企业安全生产管理办法第一条为加强全省纺织企业(以下简称企业)的安全生产管理,督促和指导企业全面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建立自我约束、持续改进的安全生产长效机制,创建本质安全型企业,预防和控制生产安全事故的发生,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和《黑龙江省安全生产条例》及有关安全生产方面的法律、法规和标准,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适用于本省辖区内的各类纺织企业。 第三条企业要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方针,坚持管生产必须管安全、谁主管谁负责、分级管理,分线负责、党政工团齐抓共管的原则。 第四条开展安全质量标准化工作,创建安全质量标准化企业,建立职业安全健康管理体系,完善安全生产条件,实现安全生产。 第五条落实科学发展观,把安全生产目标、任务,纳入企业的发展战略和长远规划中,同步规划、同步实施、同步考核。 第六条企业的年度工作计划应有安全生产控制指标,以及具体的管理措施和安全技术改造措施,并分解到各基层部门,实行安全生产目标管理责任状考评,实行“一票否决制”。 第七条企业在编制生产、技术、财务计划的同时,编制安全技术措施计划,保证安全生产条件必须的资金投入,做到专款专用。 第八条企业的法定代表人,是企业安全生产的第一责任人,对本单位的安全生产工作应履行下列职责:

(一)组织建立健全并落实单位的安全生产责任制,加强对责任制落实情况的考核,严格进行奖惩; (二)组织制定并落实和执行本单位的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和安全技术操作规程; (三)保证本单位的安全生产投入和有效实施; (四)督促、检查本单位的安全生产工作,及时消除生产安全事故隐患; (五)定期召开生产安全专题会议,研究生产安全重大问题; (六)组织制定并实施本单位的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救援预案,组织开展应急救援预案培训、演练和宣传教育。 (七)及时、如实报告生产安全事故,并配合政府部门开展事故调查等。 第九条企业要建立健全各类人员和各职能部门的安全生产责任制,制定考核办法;把安全生产责任制的落实情况及安全生产指标的完成情况,作为考核干部业绩的依据之一。 第十条300人以上的企业,应设置专门从事安全生产管理的机构,独立行使安全生产管理职能。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应按企业从业人员的2‰及以上比例配备,但最少不能低于2人。从业人员不足300人的企业可设专(兼)职的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兼职的应以安全生产工作为主。危险程度较高及从业人员超过300人的分厂(车间)应设专职安全员,从业人员不足300人的分厂(车间)可设兼职安全员,但应以安全生产工作为主。企业应为分厂(车间)安全员定岗。班组应设不脱产的安全员。

企业安全生产操作规程

企业安全生产操作规程

岗位安全操作规程 一、机修工安全操作规程 1、拆车前要切断电源,方能进行工作。 2、拆装搬抬较重机件时,必须有专人指挥,大家协作配合,互相呼应,稳抬稳放。 3、拆卸机件必须按工作法规规定使用工具,不准硬敲硬砸。 4、拆下机件应按规定妥善放置。 5、安装机件时,如需转动曲轴等转动部位,要打好招呼,确认无危险方可进行。 6、试车前必须清点工具,检查车上有无杂物。装好安全罩,确认无危险时方可试车,要先开慢车,检查机器运行是否正常。 7、机器外漏的转动部件上不得装有明螺丝。 8、安全防护装置必须与机器的主体同时平修,同时安装,同时交接验收。 9、落在地上的油污要搽拭干净。 10、严格执行安全技术规程和常用工具安全操作规程。 二、电工安全操作规程 1、电气操作人员应思想集中,电器线路在未经测电笔 确定无电前,应一律视为“有点”,不可用手触摸,不可绝对绝缘体,应认为有电操作。

2、工作前应详细检查自己所用工具是否安全可靠,穿戴好必须的防护用品,以防工作发生意外, 3、维修线路要采取必要的措施,在开关手把上或线路上悬挂‘‘有人工作、禁止合闸’’的警告牌,防止他人中途送电。 4、使用测电笔时要注意测试电压范围,禁止超出范围使用,电工人员一般使用的电笔,只许在五百伏以下电压使用。 5、工作中所有拆除的电线要处理好,带电线头包好,以防发生触电。 6、所用导线及保险丝,其容量大小必须合乎规定标准,选择开关时必须大于所控制设备的总容量。 7、工作完毕后,必须拆除临时地线,并检查是否有工具等物漏忘。 8、检查完工后,送电前必须认真检查,看是否合乎要求并和有关人员联系好,方能送电。 9、发生火警时,应立即切断电源,用二氧化碳灭火器或黄砂扑火,严禁用水扑救。 10、工作结束后,必须全部工作人员撤离工作地段,拆除警告牌,所有材料、工具、仪表等随之撤离,原有防护装置随时安装好。 11、操作地段清理后,操作人员要亲自检查,如要送

工业煤气安全管理制度标准版本

文件编号:RHD-QB-K5997 (管理制度范本系列) 编辑:XXXXXX 查核:XXXXXX 时间:XXXXXX 工业煤气安全管理制度 标准版本

工业煤气安全管理制度标准版本操作指导:该管理制度文件为日常单位或公司为保证的工作、生产能够安全稳定地有效运转而制定的,并由相关人员在办理业务或操作时必须遵循的程序或步骤。,其中条款可根据自己现实基础上调整,请仔细浏览后进行编辑与保存。 第一章总则 为了加强煤气生产、回收、输配、使用和防护设施的制造、施工、运行、管理和维修的安全问题,保障职工的安全与健康,防止煤气泄漏、着火、中毒、爆炸等事故的发生,特制定本制度。 第一条本制度适用范围 公司所属各单位全体职工,引进外来施工单位所属人员。 第二条本制度引用文件 GB6222-2005《工业企业煤气安全规程》 第三条煤气系统安全重在“四防”即防火、防

泄漏、防中毒、防爆炸。 第二章煤气安全管理基本要求 第四条各单位必须认真贯彻执行《工业企业煤气安全规程》,教育并带领全体员工学好用好公司制定的《煤气安全管理制度》。 第五条各单位必须根据《工业企业煤气安全规程》和公司《煤气安全管理制度》制订和完善各自的煤气安全生产责任制,煤气生产使用技术规程、安全规程、设备、设施的检修维护规程等,并根据科学技术改进,适时作出修订,报相关部门审核批准后实施。 第六条煤气设备、设施设计必须严格执行 GB6222-2005《工业企业煤气安全规程》并遵守国家现行的有关标准、规程、规范。 第七条煤气设施的设计应做到安全可靠,对于

笨重体力劳动及危险作业,应优先采用机械化,自动化措施,并应采用先进技术、工艺以提高安全可靠运行程度。 第八条煤气设施的设计人员,必须经有关部门考核,不合格者不得独立进行设计工作。 第九条煤气设施的焊接作业必须由经特种作业培训取得资格证(IC卡)的焊工担任。 第十条煤气设备、管道应明确划分管理区域,并建立严格的安全生产责任制。 第十一条各种煤气设备、阀门、放散管、水封、冷凝排水器、管道支架等应编号,标志号码应在明显的地方,设专人负责管理。 第十二条煤气管理室应挂有煤气工艺流程图,图上标明设备及附属装置的号码。 第三章建立相关制度

安全生产业务操作规程90291396

安全生产业务操作规程90291396 安全生产业务操作规程 :企业内部安全生产机构是公司的安全生产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安委会,。 安委会职责 在经理孙逢慧的领导和直接指挥下~依照法律、法规和国家的有关安全方针政策~组织和领导企业内部的交通安全、生产安全及其它与安全有关的工作~审议企业制定的各项安全生产规章制度的合法性~检查监督各项安全制度的执行情况~讨论和决定企业内部重大安全事宜。 公司安委会每年至少召开两次会议~各业务部门每季度召开一次会议。 安全员李霞岗位职责 1、公司安全员李霞必须认真贯彻“安全安全生产业务操作规程第一、预防为主”的安全生产方针~贯彻执行上级和本企业制定的各项规章制度~掌握和了解驾驶员的思想动态~做好教育引导工作。 2、公司安全员李霞定期分析公司交通安全管理现状~调查、首届事故发生的类型及分部特征~进行安全状态评价分析~并据此提出防范措施及改进意见。 3、公司安全员李霞负责本公司的安全生产教育、宣传工作~主持召开安全生产例会~组织开展安全生产竞赛、岗位练兵以及多种丰富多彩的有利于安全生产的活动。 4、上班时~佩带"安全环保督查"袖章~对本公司实施全方位的督查检查工作~每天上班后~首先检查各种消防设施、设备及器材并保持配备充足~状态良好,发现危险隐患及时采取措施排除,发现违章行为及时纠正~并严格按《奖惩办法》处理违章者, 负责对各动火点巡查~在落实安全措施的情况下~才准许动火,发现

紧急情况时~立即指令停止作业~撤离人员~发生事故时~及时上报公司领导王宏亮~并立即参与抢救、保护现场以及参加事故调查、分析、处理。 安全管理人员要精通安全管理法规及保险理赔知识~工作认真~敢于坚持原则~要达到“六勤”,手勤、腿勤、脑勤、口勤、眼勤、耳勤,“六会”,会开车、会组织、会出现场评评估损失~会公关、会写材料、会作报告,~“两敢”,敢认真执行安全管理有关规定做到奖罚分明~敢认真执行理赔规定做到降低事故损失,。同时履行“六员”职责~即宣传员、教员、事故预防员、书记员、协调员、资料员。 各派出机构和办事处的安全生产管理机构是安检和安全技术检查站~各安全员和车辆检验技术员是企业内部具体负责安全事物的经办人员。任命的案件科长和安全员必须经公司监事会考核同意。 企业内部具体负责交通安全生产管理的机构是公司安检科 安检员具体负责制度有关内部交通安全管理的规章制度~并督促检查其执行情况,负责本企业驾驶员及聘用驾驶员的管理、教育、培养、选拔和对违章、肇事驾驶员的处罚等工作,负责本企业安全技术检查及定期审查工作,协助或委托代处理交通事故和使用管理安全保障金。 安全生产岗位责任制 队长职责 1、负责车队全面工作的安排~抓好服务、团结、安全工作~定期召开各种会议解 决处理工作中的各类问题。 2、经常深入用车单位听取意见~抓好车队管理~不断完善各项制度~制定改进措 施。

纺织企业规章制度

纺织企业规章制度 【篇一:纺织厂安全规章制度】 安全生产规章制度 第一节总则 第一条安全生产是关系到国家和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的大事,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是做好安全工作的关键,为进一步贯彻落实“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方针,强化各级安全生产责任制,确保安全生产,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企业法定代表人是本企业安全生产的第一责任人,要贯彻“管生产必须管安全”、“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企业的各级领导人员和职能部门,必须在各自的工作岗位上,对实现安全生产负责。第二节公司领导安全职责 第三条总经理安全职责 1、在公司董事会的领导下,对公司的安全生产负总责。 2、严格执行国家有关的安全生产方针、政策、法令、法规和指令。 3、不定期组织召开安委会成员会议,总结、布置安全生产工作。 4、健全安全组织机构,及时调整、充实专职安全管理人员,及时研究解决生产中的重大安全问题。 5、把安全生产、劳动保护工作作为公司日常重点工作来抓,在制定年度计划时,一定要把安全工作放在第一位,安全技术措施费用专款专用。 6、按事故处理“四不放过”的原则,组织对重大事故的调查处理,拿出处理意见后向公司董事会汇报,执行董事会的决定。 第四条生产副总经理安全职责 1、直接领导安全生产部门的工作,定期听取汇报核实研究解决或审批有关安全生产中的重大问题(包括一级动火作业的审批)。 2、组织制订、修订企业内安全生产管理制度,安全技术操作规程和编制安全技术措施计划,并认真组织实施。 3、组织全厂性的安全大检查,落实重大事故隐患的整改。 4、组织开展各类安全生产竞赛活动,总结推广安全工作的先进经验,奖励先进单位和个人。 5、组织对重大事故和恶性未遂事故的调查和处理,并及时向上级主管领导或部门报告。

装配线操作工安全操作规程

装配线操作工安全操作规程 1范围 本标准规定了装配线操作工的安全操作规程要求、操作方法和规则。 本标准适用于装配线操作工作业安全技术操作。 2规范性引用文件 《带式输送机安全规范》(GB14784-93) 3规程要求 3.1装配线操作工必须具备基本装配线操作常识,熟悉安全操作方法与和维护方法。 3.2非本工种人员不得随便操作。 3.3熟悉工种危险源(或危害因素)。 3.4危险源(或危害因素)分析。 3.4.1物体打击 在装配过程中,操作不当造成磕碰,挤压等伤害。 3.4.2触电 3.4.2.1人体直接接触到设备带电部位、电源等造成触电。 3.4.2.2设备漏电、设备因过载、短路、绝缘老化等引起电气火灾、触电等。 3.4.3其他伤害 违章作业造成人员伤害等。 4操作方法 4.1工作前应穿戴好劳保用品。 4.2将要装配的零件,有秩序地放在零件存放架或装配工位上,启动机械输送链设备前,应先检查传动链是否正常,然后向当班组长发出可以装配的信号,并由当班组长启动传动链。 4.3使用电动或风动扳手应遵守有关安全操作规程,不用时,立即关闭电、气开关,并放在固定位置,不准随地乱放。 4.4使用压床压配零件时,零件要放在压头中心位置,底座要牢靠,压装小零件要用夹持工具。 4.5在装配中,多人操作时,要统一指挥。停止装配时,不允许将大型零、部件吊悬于空中或放置在有可能滚、滑的位置上,中间休息应将未安装就位的大型零件用垫块支稳。 4.6产品试车前应将各防护、保险装置安装牢固,并检查机器内是否有遗留物,严禁将安全保险装置有缺陷的产品交付试车。 4.7在使用起重设备时,应严格遵守有关安全操作规程。 4.8正确握持风动工具,防止套头飞出伤人。 4.8装配过程中,如有异常现象发生,立即停止装配线运转,并通知有关维修部门检查维修。 5应急措施

纺织厂安全规章制度

安全生产规章制度 第一节总则 第一条安全生产是关系到国家和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的大事,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是做好安全工作的关键,为进一步贯彻落实“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方针,强化各级安全生产责任制,确保安全生产,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企业法定代表人是本企业安全生产的第一责任人,要贯彻“管生产必须管安全”、“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企业的各级领导人员和职能部门,必须在各自的工作岗位上,对实现安全生产负责。 第二节公司领导安全职责 第三条总经理安全职责 1、在公司董事会的领导下,对公司的安全生产负总责。 2、严格执行国家有关的安全生产方针、政策、法令、法规和指令。

3、不定期组织召开安委会成员会议,总结、布置安全生产工作。 4、健全安全组织机构,及时调整、充实专职安全管理人员,及时研究解决生产中的重大安全问题。 5、把安全生产、劳动保护工作作为公司日常重点工作来抓,在制定年度计划时,一定要把安全工作放在第一位,安全技术措施费用专款专用。 6、按事故处理“四不放过”的原则,组织对重大事故的调查处理,拿出处理意见后向公司董事会汇报,执行董事会的决定。 第四条生产副总经理安全职责 1、直接领导安全生产部门的工作,定期听取汇报核实研究解决或审批有关安全生产中的重大问题(包括一级动火作业的审批)。 2、组织制订、修订企业内安全生产管理制度,安全技术操作规程和编制安全技术措施计划,并认真组织实施。 3、组织全厂性的安全大检查,落实重大事故隐患的整改。

4、组织开展各类安全生产竞赛活动,总结推广安全工作的先进经验,奖励先进单位和个人。 5、组织对重大事故和恶性未遂事故的调查和处理,并及时向上级主管领导或部门报告。 6、定期召开安全、防火委员会会议,分析企业安全生产动态;及时解决安全生产中存在的问题。 7、抓好安全教育与安全考核工作,特别是特殊工种的培训和技术考核。 第五条其他副总经理(包括总经理助理)安全职责 1、在各自分管的业务范围内对实现安全生产负责。 2、定期检查所分管的各部门对安全生产各项管理制度执行情况,及时纠正失职和违章行为。 3、负责处理所分管部门安全工作存在的重大问题。 4、负责组织所分管部门内的重大事故调查处理。 5、按照“五同时”的原则,即在计划、布置、检查、总结、评比生产工作的时候,同时对安全工作进行计划、布置、检查、总结、评比。 第三节中层领导安全职责

流水线安全操作规程

流水线安全操作规程公司标准化编码 [QQX96QT-XQQB89Q8-NQQJ6Q8-MQM9N]

流水线安全操作规程 1、范围 本规程对流水线基本危险因素进行了识别,编写了操作要领及要求,以及在异常及紧急情况下的一般应急措施。 本规程适用于流水线的安全操作。操作人员在使用时应严格遵守本操作规程。 2、本设备的危险、危害因素 a)触电(误操作); b)火灾(电器引发); c)手套或衣物卷入传送带受到伤害; d)其它可能存在的危险、危害因素。 3、操作要领及要求 3.1工作前 3.1.1检查设备接地装置是否完好,否则联系相关人员进行查看,禁止开机 启动。 3.1.2查看确保传送带上及其周围没有杂物,传送带上没有人员正在维修或 操作。 3.1.3严禁湿手操作电源或电器。 3.1.4开净化系统(抽风)。 3.2工作中 3.2.1开机后首先确认流水线有否有振动或异响,传送带是否有停滞或跑 偏,若有上述现象应立即切断电源,并联系相关人员进行查看维修。 3.2.2查看传送带传送速度。如不合适,联系相关人员进行调整,不允许自 行调整。 3.2.3严禁螺丝、刀片等尖状物掉入传送带内或用记号笔、刀片乱写或划, 以免刺伤、划伤传送带。 3.3工作后 3.3.1关闭电源总闸,整理流水线、电烙铁和排烟管等,将其归位。台面须 清洁和做好日常保养工作,关闭净化系统。 3.3.2定期对传送系统进行保养和打扫,确保其正常工作。 4、应急处理 4.1若发生火灾等危及人身安全的突发事故,应立即按下机台急停开关,并切断 电源,火警电话“119”。同时组织灭火。 4.2若发生人身触电事故,现场人员必须第一时间抢救伤者,迅速使触电者脱离 电源,移到空气新鲜通风处,急救电话“120”,保护好现场,同时对触电者 进行心肺复苏和人工呼吸。

铸造企业安全生产操作规程

铸造企业安全生产体系 安全生产操作规程 编号:Q/WTS-001-2019 2019-2020版 编制: 审核: 批准: 受控状态: 发布日期:2019-10-26 实施日期:2020-01-26 XX有限公司

目录 第1章铸造企业安全生产规程 (5) 1.1 熔炼工部 (5) 1.1.1 熔炼工 (5) 1.1.2 打修炉操作工 (6) 1.1.3 行车配料工 (7) 1.1.4 熔炼维修电工、钳工 (8) 1.1.5 修包操作工 (10) 1.1.6 熔炼工部搬运、辅助工人 (10) 1.1.7 熔炼工部铁水叉运工 (11) 1.2 砂处理工部 (13) 1.2.1 砂处理控制室操作工 (13) 1.2.2 热气流烘干送砂工 (14) 1.2.3 砂处理维修电工、钳工 (15) 1.2.4 砂处理线搬运、辅助工 (16) 1.3 制芯工部 (17) 1.3.1 热芯盒射芯机制芯工 (17) 1.3.2 冷芯盒射芯机制芯工 (19) 1.3.3 组芯工 (20) 1.3.4 修芯工 (20) 1.3.5 芯铁工 (21) 1.3.6 手工浸涂工 (22) 1.3.7 型芯辊道输送工 (22) 1.3.8 型芯烘干工(出装窑工) (23) 1.3.9 树脂砂配砂工 (25) 1.3.10 三乙胺尾气处理装置安全操作规范 (26) 1.3.11 三乙胺气体发生器安全操作规范 (26) 1.3.12 制芯维修电工、钳工 (27) 1.3.13 制芯工部搬运、辅助工 (28) 1.4 制模工部 (29) 1.4.1 预发泡机操作工 (29) 1.4.2 成型机操作工 (30) 1.5 造型工部 (31) 1.5.1 手工造型工 (31) 1.5.2 自硬砂造型工 (32) 1.5.3 HWS线造型工 (33) 1.5.4 DISA线造型工 (34) 1.5.5 消失模线造型工 (35) 1.5.6 造型线控制室(控制面板)操作工 (35) 1.5.7 手工浇注工 (36) 1.5.8 机械浇注工 (37) 1.5.9 造型线落砂机机械手操作工 (38) 1.5.10 造型线维修电工、钳工 (39) 1.5.11 造型线搬运、辅助工 (41)

纺织企业安全管理制度

安全管理制度 第一节总则 第一条安全生产是企业的头等大事,搞好安全生产是一切管理部门的重要职责,本公司的各项工作都要创造安全、卫生的劳动条件,保护劳动者在生产过程中的安全与健康,实现安全、文明生产。 第二条公司的各级领导干部、工程技术人员、工作人员、生产工作以及有关人员均应熟悉安全操作规程和规章制度,人人注重安全。 第三条牢固树立预防为主“安全第一”的思想,认真贯彻安全促进生产“生产必须安全”的方针,坚持“谁主管、谁负责”和管生产必须管好安全的原则,积极做好有关安全生产的各项工作。 第四条根据“江苏省安全生产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病防治法”有关法律法规的有关规定,确保公司员工在生产、工作中的安全和健康,防止各种事故的发生,圆满和超额完成公司的各项任务。为提高公司经济效益,促进生产工作的顺利进行,特制定安全管理制度。 一、员工上班时不准擅离工作岗位,不准看书报、闲谈和私自换班,更不准将自己操作的机器、设备交给他人操作。 二、员工上班时,必须按规定穿戴好、使用好劳动保护用品用具。女员工应留短发或将长发卷入帽内,不准穿裙子、高跟鞋、拖鞋进入生产现场,更不准系围巾和赤脚上班。 三、不准酒后上班或当班睡觉,上班时精力要集中,不准将小孩或与工作无关的人带进生产车间,当班不准做私活和与本职工作无关的事。 四、操作工必须熟悉机械设备性能,严格执行生产工艺要求。特殊工种必须持证上岗,严格遵守设备的操作规程,不准违章作业,不

准违章指挥。 五、对各种机电的安全防护装置,必须全部穿戴整齐,严格贯彻执行各种机械设备的操作、维修、保养制度。正在运行的机电设备不准乱动、乱搬,以免碰伤或触电。 六、在检修机械、电气设备时,必须断电停机,无指令信号,任何人不得合闸。 七、配电室、油库、材料库、原料库、成品库等要害部门,闲散人员未经许可不得入内。 八、各种压力容器、车辆、机电设备的安全装置必须齐全,灵敏可靠。 九、各种消防设施和器材,应按消防规范化设置齐全,不准随便动用,安装位置显眼,周围不准堆放其它物品。 十、发生重大事故和未遂事故要及时处理。 十一、安全生产,人人有责,如发现违章作业的行为要及时查处纠正,以保障生产、工作的顺利进行。 第二节安全生产责任制 一、工作前认真检查机械设备、安全防护装置、清理场地,确定安全可靠后,方可开机。 二、一切操作工作,未经考试合格,不准独立操作,必须持有合格证,才准上岗操作。 三、生产过程中,必须注意观察机器设备运行情况,如发现有异常情况,应立即停机进行处理。机械设备运行时,严禁用手触转动的部位。 四、必须钻研技术,熟悉自己操作使用的机械设备性能、原理。严格执行工艺操作规程。 五、检修机械设备时,安全措施未落实不准检修,检修后的设备,未经彻底检查验收,不准使用。 六、严禁非电气人员拆装、修理电气设备。使用电气设备时必须戴好绝缘手套等安全设施。

工业企业煤气安全规程GB

目次 目次 (1) 前言 (2) 工业企业煤气安全规程 (3) 1范围 (3) 2规范性引用文件 (3) 3术语和定义 (4) 4基本要求 (4) 5煤气生产、回收与净化 (6) 6煤气管道(含天然气管道) (17) 7煤气设备与管道附属装置 (27) 8煤气加压站与混合站 (32) 9煤气柜 (34) 10 煤气设施的操作与检修 (37) 11煤气事故处理 (40) 12煤气调度室及煤气防护站 (41)

前言 本标准的全部技术内容为强制性的。 本标准代替GB6222—1986《I业企业煤气安全规程》。 本标准与GB6222--1986相比主要差异如下: ——增加了“规范性引用文件”及“术语和定义”二章 ——将各类煤气通用的条款均提出,纳入第4章基本要求中; ——提高了焦炉煤气电捕焦油器的含氧量,并规定配备检测装置; ——根据现有技术修改了高炉煤气余压透平发电装置; ——增加了有关转炉煤气生产中的安全要求(见第5章); ——对高压高炉减压阀组前的煤气管道的气密性试验压力进行了修改(见第6章); ——增加了水封高度,并增补了新型隔断装置——双板切断阀(见第7章)——增加了对新型煤气柜的安全规定(见第9章); ——对煤气事故的处理明确分节,使条例更清晰(见第11章); ——根据目前的实际情况,删除部分与实际不符的条款(见第12章); 本标准由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提出并归口。 本标准负责起草单位:武汉安全环保研究院。 本单位参加起草单位武汉钢铁设计研究总院、上海宝钢集团公司、武汉钢铁集团公司、鞍山钢铁集团公司、河南亚天集团公司、北京科力恒公司。 本标准主要起草人:卢春雪、万成略、李晓飞、魏萍、张文秀、皱明森、张兴良、胡云、韦裕国、吉卫星、朱刚。 本标准于1986年首次发布,2004年第一次修改。

生产流水线安全操作规程

生产流水线安全操作规程 一、目的 为提高生产力,确保人身安全,设备安全正常运行,以延长设备使用寿命。 二、范围 适用于公司所有产品生产时的产品,半成品零配件的输送。 三、操作规程 3.1.机器需有良好的接地保护措施。 3.2.开机前需做好以下工作 (1)检查气管有无破损、漏气; (2)检查插座、电源线有无破损。 3.3.正常开机后,需做好以下工作。 (1)细听机内是否有异响; (2)检查传输带是否有停滞、跑偏的现象; (3)预设数显速度按制器、调整传输传输速度,以适应产品传输进度要求; 3.4.使用过程中,不充许螺丝、刀片等尖状物掉入传输带内或用记 号笔、刀片乱写或乱划,以免刺伤,划伤传输带。 3.5.使用过程中,若发生故障或机内有异常响动时,须马上切断电 源并及时通知生技课技术员。 3.6.使用完毕需关闭总阐,整理流水线、电烙铁、电批、排烟器等 工装夹具需归位,台面需清洁并做好日常保养工作。 四、注意事项

4.1 严禁非本厂人员进场观看喧哗,严禁操作人员在运行的传 送带的上方或者下方通过,严禁酗酒上线操作,严禁在操作时与他人说话打闹。 4.2 严禁在设备运转过程中调整或检查转动部件。 4.3 开机前需先开总开关,然后开分部开关,关机时反之,先 关分部开关再关总阐。 4.4 开始空运行时,应注意皮带有无跑偏,各位置有无异响常。 4.5运行过程中,应注意有无卡顿及震动异常,或者电机发烫异 常,链条堆积,噪音异响等现象。 4.6 出现电气失灵,漏电,流水线皮带磨出粉尘等现象时,需 要立即停机调修,解决异常后,方可再次开机。

Welcome !!! 欢迎您的下载,资料仅供参考! 4.7

某食品有限公司安全生产操作规程

广州尚加食品有限公司 安全生产操作规程

颁布令 为贯彻执行“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方针,加强岗位安全生产工作,更好地遵守国家有关安全生产标准技术规范,建立建全安全生产的自我约束机制,防止和减少事故,保障职工的安全与健康,制定了本公司安全操作规程,现予发布。各级各类人员必须严格遵照执行,履行安全职责,确保生产安全。 (盖章) 安全生产主要负责人: 日期: 目录 第一节各工种安全操作规程1 安全操作规程总则1 电工安全操作规程4

变电房值班电工安全操作规程6 搬运工安全操作规程 (8) 汽车司机安全操作规程9 仓库管理工安全操作规程10 施工场所清洁工安全操作规程11 厂区道路清洁工安全操作规程12 勤杂工安全操作规程13 第二节设备、工具安全操作规程14 设备基本安全操作规程14 材料、工具库(室)安全管理制度15 半自动切割机安全操作规程 (16) 5P机安全操作规程17 CN300安全操作规程18 包装机安全操作规程19 鲍鱼机安全操作规程20 成型机安全操作规程21 搅拌机(打蛋机)安全操作规程22 方包机安全操作规程23 封盒机安全操作规程24 封瓶机安全操作规程25 和面机安全操作规程26 平炉安全操作规程27 起酥机安全操作规程28 切蛋糕机安全操作规程29 切酥机安全操作规程30 切吐司机安全操作规程31 切朱古力机安全操作规程32 糖粉机安全操作规程33 旋转炉安全操作规程34 摇篮炉安全操作规程35

煮馅搅拌炉安全操作规程36 注浆机安全操作规程37 食堂安全操作规程38

第一节各工种安全操作规程 安全操作规程总则 1、“安全生产,人人有责”。全体员工必须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和安全生产“综合治理、 综合监督”的方针,认真执行党和国家有关安全生产的方针、政策与法律法规,严格遵守安全操作规程和各项安全生产的规章制度。遇有危及生命和国家财产安全的情况,员工有权停止操作并及时报告领导处理。 2、按规定正确使用好个人防护用品。凡进入施工场所的人员均需按规范要求穿戴好安全防 护用品。各岗位作业人员必须按照岗位安全技术操作要求穿戴好安全防护用品;二米以上(含二米)的高处作业,若无防护围栏等有效可靠的安全措施,必须佩戴好安全带; 水上作业要穿好救生衣或佩戴好安全带;女工应把发辫纳入帽内;高速或飞溅切削及敲、打、铲、凿等作业时,必须带好防护眼镜。 3、操作一切运转、切削机械设备,严禁戴手套,不得在运转的部位跨越、传递物件或直接 用手触握机械的传动部位。 4、爱护和正确使用各种设备,加强维护保养。保证安全的防护、信号、保险装置完整、灵 敏、可靠,确保设备安全运行。 5、各种安全防护装置、照明、信号、监测仪表、警告标志等,不准随意拆除或占用。 6、入厂新工人、实习、培训、外包工、临时参加劳动及变换工种的人员,未经三级安全教 育或考核不合格者,不准上岗作业。临时性调动工作、协作和顶岗加班等,必须进行新工种安全操作规程的教育,否则不准上岗操作。 7、车、船驾驶、电气、起重、升降机、压力容器、焊接(切割)、易燃、易爆、剧毒和放射 性作业等特殊工种操作工人,必须经过专业培训和考试合格,严禁无证操作。 8、工作时要精神集中,坚守岗位,不准脱岗、混岗和串岗,不准打闹、睡觉和做与本职工 作无关的事。 9、班前和工间不准饮酒(包括低度酒),不准带小孩进入厂区,严禁在厂区、码头水域一带 游泳和捉鱼摸虾。 10、要把实干精神与科学态度密切地结合起来,严禁玩忽职守,违章指挥,不准冒险施工和

煤气安全管理控制程序示范文本

煤气安全管理控制程序示 范文本 In The Actual Work Production Management, In Order To Ensure The Smooth Progress Of The Process, And Consider The Relationship Between Each Link, The Specific Requirements Of Each Link To Achieve Risk Control And Planning 某某管理中心 XX年XX月

煤气安全管理控制程序示范文本 使用指引:此管理制度资料应用在实际工作生产管理中为了保障过程顺利推进,同时考虑各个环节之间的关系,每个环节实现的具体要求而进行的风险控制与规划,并将危害降低到最小,文档经过下载可进行自定义修改,请根据实际需求进行调整与使用。 1范围 本程序规定了煤气安全管理流程、煤气管理要求、煤 气设施设备的设计及施工安全管理、煤气日常安全管理、 停、送、带煤气危险作业管理、煤气事故处理管理、煤气 安全教育管理的基本要求。 本程序适用于八钢公司各相关单位。 2术语 2.1可靠隔断装置:系指安装了此类装置隔断煤气后, 装置前的煤气不会漏向装置后,这类装置有眼镜阀、盲 板、叶形插板阀、一道开闭器加一道水封等。 2.2煤气:在炼焦、炼铁、炼钢、发生炉等生产过程中 所产生的一氧化碳等多种气体成分组成的可燃性混合气

体。 2.3煤气系统分为生产回收系统、输送储存系统、使用系统。 3管理职责 3.1安环部负责监督检查煤气生产回收、输送储存、使用单位煤气设施、设备及其安全附件的安全管理。参与煤气设施、设备设计审查及竣工验收管理。 3.2设工部负责煤气设施、设备设计的审查和新建、改建、扩建煤气工程施工管理,组织竣工验收管理。 3.3保卫部负责煤气设施、设备设计消防审查及竣工验收管理。 3.4人力资源部负责组织煤气作业人员持证上岗培训管理。 3.5炼铁分公司负责本单位所辖区域的带煤气作业监护检查管理。

电化自动生产线安全操作规程

电化自动生产线安全操作规程 一、注意事项 1、每天上班时要穿好防酸、碱劳保鞋、口罩等。 2、应检查各操作位置是否处在正常状态。 3、电器开关的安全装置必须齐全、操作灵活可靠。 二、操作流程 1、工件装挂必须牢固,并要考虑电力线分布情况,防止工件遮避与掉入槽底。 2、危险化学品的安全管理应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第344号令。 3、应危险品和剧毒品时应穿好围身布、耐酸手套、防毒口罩等劳保用品。 4、在氧化过程中,应经常注意设备是否正常移动、运转,是否处在良好状态。 5、操作工作应严格按照生产工艺流程进行操作。 6、搞好环境污染保护等工作。 三、收尾工作 1、对氧化好的工件要注意保管。 2、打捞好掉在槽中的工件等。 3、打扫好工作场地,掩盖好槽液。

4、检修设备时必须挂设备检修、严禁合闸的警告牌,且必须专人负责;谁挂谁取,对可能遗存有毒物品或有毒气体的设备,必须经过无污染的水冲洗或通风排气后,经确认无遗存有毒物品或有毒气体才允许实施检修。

电工安全操作规程 1、电工必须具备必要的电工知识,熟悉安全操作规程,熟悉供电系统和各种配电设备的性能和操作方法。 2、电工要有高度的工作责任心,严格执行各种安全用电规定,工作前必须检查工具、仪表和防护用具、设备是否完好有效。 3、各种电气设备一律必须在停机、断电情况下取下熔断器,并挂上“禁止分闸,有人工作”的警告牌后方可进行工作。 4、每项维修结束时,必须清点所带工具、零件以防遗失和留在设备内造成事故。 5、低压设备上必须进行带电工作时,要经过领导批准,并需要有专人监护,工作时要穿好防护服,戴绝缘手套,使用有绝缘柄的工具,并站在绝缘垫上进行。 6、电器或线路拆除后,必须及时用绝缘包布包扎好,熔断器的容量要和设备与线路安装容量相适应。 7、工作时,工作位置周围不得有各种易燃易爆及其他影响操作的物件。 8、登高作业时,必须使用安全带,使用梯子时,梯子和地面之间的角度发60℃为宜,并需有防滑措施,使用人字梯时,拉绳必须牢固。 9、在启动发电机组之前,必须认真检查机组各变速箱、离合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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