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务员考试申论热点十大关键词

公务员考试申论热点十大关键词

一、主题主线

2011年是"十二五"开局之年,至关重要。"十二五"规划纲要明确提出以科学发展为主题,以加快转变经济发展方式为主线。主题和主线是发展的指南,也是规划的灵魂。以科学发展为主题、以加快转变经济发展方式为主线,符合党心民心,符合时代潮流,符合现代化建设要求,具有很强的指导性和现实意义。把握好"十二五"时期发展的主题和主线,是深刻理解和贯彻落实中央关于"十二五"期间一系列重大战略部署的关键。

关于以科学发展为主题,要重点把握这一判断--"在当代中国,坚持发展是硬道理的本质要求就是坚持科学发展。"理解这一判断,要紧密结合胡锦涛总书记在"七一"讲话中提出的"三个没有变":"我国仍处于并将长期处于社会主义初级阶段的基本国情没有变,人民日益增长的物质文化需要同落后的社会生产之间的矛盾这一社会主要矛盾没有变,我国是世界上最大的发展中国家的国际地位没有变"。"三个没有变",是现阶段我们最大的国情。(1)"我国仍处于并将长期处于社会主义初级阶段的基本国情没有变",是指我国总体上仍处在工业化和城市化的中后期,改革开放30多年来社会生产力尽管得到极大解放和发展,但不尽完善的生产关系和上层建筑仍然阻碍和桎梏着劳动生产率的提高,建立完善的社会主义制度的道路还相当漫长,任何急于求成的社会制度变革都是有害的。(2)"人民日益增长的物质文化需要同落后的社会生产之间的矛盾这一主要矛盾没有变",是指当前我国社会生产力落后且发展不平衡,经济总量不足仍是这一主要矛盾的主要方面。要不断满足人民日益增长的物质文化需求,唯一出路就是要发展生产力,不断做大财富蛋糕。(3)"我国是世界最大的发展中国家的国际地位没有变",是指尽管经济总量位居世界第二,但人均经济总量去年仍然排在世界第94位。虽然我国减贫成就巨大,居民生活水平总体达到小康,但按国家统计局2010年数据,我国仍有1.5亿多人生活在贫困线之下,因此,中国的经济发展和消灭贫困仍然任重道远。"三个没有变"的告诫,目的是让我们不要陶醉于已经取得的发展成就,要看到发展中存在的不平衡、不协调、不可持续的问题,牢牢坚持发展是硬道理的战略思想,牢牢扭住经济建设这个中心,一心一意谋发展,聚精会神搞建设,进一步筑牢国家发展繁荣、全国各族人民幸福安康和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强大物质基础。解决好诸多结构性问题,最根本的手段仍是发展。

在新的时代背景下,我们所谋求的发展,必须是科学发展,需要更加注重以人为本,更加注重全面协调可持续发展,更加注重统筹兼顾,更加注重保障和改善民生,促进社会公平正义。

关于加快转变经济发展方式这条主线,"五个坚持"仍然是需要理解把握的关键内容。即坚持把经济结构战略性调整作为主攻方向,坚持把科技进步和创新作为重要支撑,坚持把保障和改善民生作为根本出发点和落脚点,坚持把建设资源节约型、环境友好型社会作为重要着力点,坚持把改革开放作为强大动力。这是转变经济发展方式的基本内涵,是规划主线的具体体现。

"五个坚持"当中,科技进步和自主创新在2011年度备受关注。2011年8月11日至15日,胡锦涛总书记在广东考察工作时,专门就广东科技创新、转型发展情况作了详细调研。在同某汽车企业负责人交谈时,总书记说,现在汽车市场竞争十分激烈,要在竞争中站稳脚跟,最根本的还是要有自己的技术和品牌。希望你们坚持自主创新,强化研发能力,突破关键技术,努力把自主汽车品牌做大做强,为提升我国汽车行业核心竞争力贡献力量。在考察某信息技术综合服务企业时,总书记指出,信息技术已经渗透到经济社会各个领域,软件服务产业大有可为,要用好科技创新这个法宝。这就让人想起2010年6月,胡锦涛总书记在两院院士大会上的重要讲话:"建设创新型国家,加快转变经济发展方式,赢得发展先机和主动权,最根本的是要靠科技的力量,最关键的是要大幅提高自主创新能力。"

加快转变经济发展方式,是我国经济社会领域一场深刻变革,必须贯穿经济社会发展全过程和各领域。转变经济发展方式,涉及发展理念的变革、模式的转型、路径的创新,是一种综合性、系统性、战略性的转变。

二、德才兼备,以德为先

对干部"德"的考察,是中央选人用人的重要方向标,当然也是公务员招录工作中必须贯彻落实的重要标准。

才为德之资,德为才之帅。德与才,如同干部素质的两根"支柱",互为依托,缺一不可。相比而言,才不够,可以学;德不行,很难补。现在一些干部出问题,主要不是出在才上,而是出在德上。近年来查处的领导干部违纪违法案件多有佐证。纵观近年来落马的陈绍基、王华元、黄松有、许宗衡、郑少东等一批高官,都可谓能力不凡,但也都是在德上出了问题、栽了跟头。

德才兼备、以德为先,是我们党在选人用人问题上的基本原则和导向。在"七一"重要讲话中,胡锦涛同志强调:"要坚持把干部的德放在首要位置,选拔任用那些政治坚定、有真才实学、实绩突出、群众公认的干部,形成以德修身、以德服众、以德领才、以德润才、德才兼备的用人导向。"以德修身、以德服众、以德领才、以德润才、德才兼备,体现了我们党对干部德才关系认识的深化,进一步突出了德在选人用人中的地位,需要我们在实践中全面把握、深入贯彻。

以德修身,就是要更加注重政治品德、职业道德、个人品德修养。领导干部是党的事业的骨干,是人民群众创造幸福生活的带头人,其思想品德具有重要的示范性和影响力。领导干部只有坚持以德修身,不断加强政治品德、职业道德和个人品德修养,才能始终坚持正确的政治方向,保持奋发有为的精神状态,树立良好的个人形象,更好地团结和带领人民群众干事创业。以德服众,就是以高尚的道德品质凝聚人心、凝聚智慧、凝聚力量。我国自古以来就强调官员应以德服人。所谓"吏不畏吾严而畏吾廉,民不服吾能而服吾公",说的就是这个道理。以德服众,行胜于言。领导干部只有在思想品德上过得硬,工作上以身作则,才能赢得人民群众的真心信服与支持。以德领才,就是始终坚持德比才重、德在才先的理念。与才相比,德始终是第一位的。重才轻德,历来是用人的大忌,也是个人成才的大忌。对于党组织来说,坚持以德领才,就是在选拔任用干部时要以德为先:同样是能力强的干部,谁在德的方面表现突出,就优先提拔重用谁。以德润才,就是以德来激发、培育和支撑才能的增长。德不但是激发才能提升的重要动力,也决定着才能发挥作用的方向和成效。人们只有切实解决"为什么活着、什么是人生最大的价值"等德的基本问题,才能不计较个人得失和艰难险阻,恪尽职守、埋头苦干,不断创造一流的业绩。在现实生活中,一些领导干部急功近利、心浮气躁,做了一点工作就争名夺利,受到一点挫折就一蹶不振,说到底还是在德的方面没有过关。

德才兼备,就是要做到德才俱佳、又红又专。强调以德为先,并不是否定才的重要性。有德无才,也难担大任。各级领导干部承担着执政兴国、执政为民的重要职责,肩负着为官一任、造福一方的重要使命,素质和能力必须过得硬。如果我们不适应新形势新任务的要求不断提高能力、增长才干,就难以做好领导工作,就会贻误党和人民的事业。因此,一名称职的领导干部既要讲党性、重品行、作表率,又要强学习、长知识、增才干;既要成为"模范型"领导干部,又要成为"专家型"领导干部。

关于"官德",胡锦涛同志在"七一"重要讲话中深刻指出,各级干部都要自重、自省、自警、自励,讲党性、重品行、作表率,做到立身不忘做人之本、为政不移公仆之心、用权不谋一己之私,永葆共产党人政治本色。这里面讲的不忘做人之本、不移公仆之心、不谋一己之私,值得深思。

(1)立身不忘做人之本。在群众心目中,领导不仅是一种管理的权力,更是一种示范和榜样。古人云,"其身正,不令而行;其身不正,虽令不从"。用今天的话来说,就是领导干部应以高尚的品德影响人,以模范的行动带动人。有德才有威,有威群众才信得过;有德才有为,有为才能凝聚人心和力量。(2)为政不移公仆之心。邓小平同志说"领导就是服务",道出了领导干部这个岗位的真谛。优秀领导干部焦裕禄、孔繁森、郑培民、杨善洲等,他们经历不同、岗位不同、风格不同,但有一点是共同的,就是以公仆之心对待人民,对待工作,始终以人民拥护不拥护、赞成不赞成、高兴不高兴、答应不答应作为自己工作和事业的出发点与归宿。(3)用权不谋一己之私。权力是天下公器,不是哪个人赋予的,也不是自己生来就有的。用权不为公众服务,这样的权力迟早会被剥夺。应该看到,权力具有两重性,为老百姓做事,就会造福一方;为一己之私谋利,就会为害一片。为谁用权,如何用好权,关系人心向背和党的生死存亡;用权不谋一己之私,对领导干部来说,是条不可逾越的红线。

三、拜人民为师

基层不牢,地动山摇。对于执政党来说,基层工作最重要的,就是群众工作。群众工作在2011年的政治背景中具有十分突出的地位。2011年,许多省市地方发动干部下基层、"接地气";宣传系统搞了"走基层、转作风、改文风"活动,效果良好,这些活动的核心,都是群众工作。胡锦涛总书记在"七一"讲话中指出:"来自人民、植根人民、服务人民,是我们党永远立于不败之地的根本。""每一个共产党员都要把人民放在心中最高位置,拜人民为师,把政治智慧的增长、执政本领的增强深深扎根于人民的创造性实践之中。"总书记这一重要指示,深刻揭示了我们党的生命之本、力量之源、执政之基,具有很强的现实针对性。那么,怎样把握"拜人民为师"这一重要表述?

拜人民为师,体现在认识层面,来源于对人民群众历史作用的理性认识。而脱离群众从根本上说,则来源于英雄史观、救世主史观。只有从本质上认清人民群众的历史作用,才会成为人民群众恭恭敬敬的小学生。拜人民为师,第一,要尊重人民主体地位。早在1945年,毛泽东就在《论联合政府》中指出:"人民,只有人民,才是创造世界历史的动力。"尊重人民主体地位,是马克思主义群众观的核心观点。马克思主义的群众观,包括人民群众是历史创造者的观点、向人民群众学习的观点、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观点、干部的权力是人民赋予的观点、对党负责与对人民负责相一致的观点、党要依靠群众又要教育和引导群众前进的观点,等等。其中,尊重人民主体地位,是马克思主义群众观的核心观点。第二,要尊重人民首创精神。人民是真正的英雄。邓小平同志说:"改革开放中许许多多的东西都是由群众在实践中提出来的,绝不是一个人的脑筋就可以钻出什么新东西来,我的功劳是把这些新事物概括起来,加以提倡。"30多年来的许多改革也都遵循着"群众创造、地方突破、中央规范"的轨迹。历史反复证明:人民群众中蕴藏着无穷的智慧和力量。

拜人民为师,实现在实践层面,要怎么做?中组部部长李源潮在一篇讲话中作了准确回答。拜人民为师,首先要到基层去。只有在基层,干部才能与群众"零距离"接触、面对面交流,才能摸到群众的脉搏,贴近群众的心窝。这些年,从中央到地方各级领导机关开展了形式多样的下基层活动,取得明显成效。重庆每年组织20多万机关干部进基层、进村子、进农户,与农民同吃、同住、同劳动。广东、江苏、浙江、湖北、安徽、陕西、山西、吉林、云南、新疆等省区都是省委主要领导同志带头,大规模选派干部住村蹲点调研。群众称赞,"当年干部的好作风又回来了"。许多干部下到基层后,亲身体验老百姓生产生活之艰辛,心灵受到很大震动。技术再发达、信息再通畅、交通再便利,都代替不了干部住村入户、蹲点调研。

拜人民为师,必须甘当群众的小学生,虚心问政于民、问需于民、问计于民。一要了解实情,掌握第一手材料。二要研究实招,总结基层创造的经验,找到破解难题的办法。三要检验实效,看我们的政策和工作是否符合基层实际,有没有给群众带来实惠。历史和实践反复证明,基层是最好的课堂,群众是最好的老师。

拜人民为师,最重要的是培养起与人民群众的深厚感情。胡锦涛总书记在"七一"讲话中指出,只有我们把群众放在心上,群众才会把我们放在心上;只有我们把群众当亲人,群众才会把我们当亲人。孔繁森、杨善洲、沈浩等党的优秀干部之所以能一心为民,把个人的一切都奉献给党的事业,就是因为他们真正把自己当作人民的公仆,对群众怀有赤子之情。党员干部和群众的深厚感情是在一起摸爬滚打中产生的。现在,领导机关中有不少干部特别是年轻同志,从大学门直接进机关门,没有经历过基层艰苦工作的磨练,缺少对普通群众生活的切身体验,这是一个很大的缺陷。这个问题不解决,就会加大领导机关脱离基层、脱离群众的危险。

四、制度建设

胡锦涛总书记在"七一"重要讲话中指出:"经过90年的奋斗、创造、积累,党和人民必须倍加珍惜、长期坚持、不断发展的成就是:开辟了中国特色社会主义道路,形成了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体系,确立了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中国特色社会主义道路和理论体系,多年来中央一直在强调,但系统阐述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这还是第一次。理论界专家认为,这至少传达出两个重要信号:一是在世界各种制度的竞争中,特别是经过国际金融危机的考验之后,我们要对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竞争力更加充满信心;二是在继续推进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事业的进程中,制度建设将是关系长远、影响大局、左右成败的关键因素,将被提上重要议事日程。

胡锦涛总书记在讲话中把"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分为五个方面:一是根本的政治制度即人民代表大会制度,是国体的问题;二是基本的政治制度,包括中国共产党领导的多党合作和政治协商、民族区域自治制度,这是政体的问题;三是法律体系;四是基本经济制度;五是

包括经济体制、政治体制、文化体制和社会体制在内的具体制度。从字里行间可以体会出,我们对建立符合我国国情、顺应时代潮流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的一种制度自信。关于这句话,中央政策研究室副主任施芝鸿同志有很精到的解读:当代中国人不仅要做到经济自强,就是要在独立自主而又对外开放的基础上建设一个富强民主文明和谐的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而且要做到文化自觉,就是费孝通先生临终前说过的在对待文化和文明的建设上要坚持"各美其美,美人之美,美美与共,世界大同";同时还要做到制度自信,就是要始终坚信,鞋子是否合脚只有穿鞋的人自己心知肚明;一个国家的政治制度是否具有合理性,也只有这个国家的人民才最有发言权。离开中国的实际和我们已经取得伟大成功的道路、理论体系和制度体系,而幻想另外去寻求和依傍什么别的主义、别的模式、别的制度,是注定没有前途、没有意义的。

俗话说"没有规矩,不成方圆"。规矩就是制度,是我们应该遵守的,用来规范我们行为的规则、条文,它保证了良好的秩序,是各项事业成功的重要保证。邓小平同志曾说过,制度好,好人能干好事,制度不好,好人也没法干好事,坏人横行。要从制度建设在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总体布局中的重要地位出发,理解制度建设在经济社会全局中扮演的角色。

我国改革已进入攻坚阶段,必须加强改革顶层设计。顶层设计,最重要的就是制度建设,因为制度建设具有根本性、全局性、稳定性、长期性。要按照客观规律完善制度。经济领域的制度创新应遵循科学发展规律,按照全面协调可持续发展的内在要求,建立健全充满活力、富有效率、更加开放、有利于科学发展的体制机制。政治领域的制度创新应遵循权力运行规律,优化权力配置,强化权力监督,完善决策权、执行权、监督权既相互制约又相互协调的权力结构和运行机制,确保公正用权、廉洁用权、依法用权。文化领域的制度创新应遵循精神文化产品生产和传播规律,建立健全党委领导、政府管理、行业自律、企事业单位依法运营的精神文化产品生产经营和管理体制,推动文化事业全面繁荣、文化产业快速发展。社会领域的制度创新应遵循社会建设规律,正确处理改革发展稳定的关系,完善党委领导、政府负责、社会协同、公众参与的社会管理格局,着力改善民生,维护社会稳定。

除了第一次阐述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形成,胡锦涛总书记"七一"讲话中还指出,全党同志都要牢固树立法律面前人人平等、制度面前没有特权、制度约束没有例外的观念,认真学习制度,严格执行制度,自觉维护制度,从而正面提出了制度建设在反腐倡廉建设中的关键地位和重要作用。当前,面对世情、国情、党情、社情的深刻变化,面对长期执政、改革开放、市场经济、外部环境的严峻考验,一些党员特别是领导干部,制度观念淡薄、法制意识缺乏。有的干部自视高人一等,带头冲撞制度约束。在一些地方和领域里,党员干部以权谋私、欺上压下、顶风违纪的问题绝非个别,人民群众对此深恶痛绝。有的领导干部位子高了,权力大了,就开始自我膨胀,老子天下第一。在这种领导干部的眼里,所谓规章制度,都是给别人定的,都是用来管别人、约束下属的,自己则可以例外。从近年来发生的一些群体性事件看,深层次原因往往是有的领导干部视制度为儿戏,官商勾结,侵害群众利益;或者为了所谓的政绩而不顾老百姓死活,折腾得民怨沸腾。这些人的行为,把党和政府的形象破坏殆尽,代价十分沉重。胡锦涛总书记在我们党成立90周年之际,强调制度对于我们党的建设的重要性,重申"制度约束没有例外",可谓语重心长、鞭辟入里。

五、法治

与制度密切相联的是法治。在十一届全国人大四次会议上,吴邦国委员长正式宣布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体系如期形成。法律体系的形成,标志着我国立法工作站在了新的起点上。中共中央政治局3月28日就推进依法行政和弘扬社会主义法治精神进行了第二十七次集体学习。总书记胡锦涛在主持学习时强调,全面推进依法行政、弘扬社会主义法治精神,是坚持立党为公、执政为民的必然要求,是推动科学发展、促进社会和谐的必然要求。2011年的关键词,法治的地位举足轻重。

法治是科学发展的保障。没有法治,权力没有制约,执掌权力的人可以随心所欲地行使权力,经济、社会就不可能实现科学发展。法治同时也是科学发展的内涵之一。科学发展的核心是以人为本,而法治的基本功能恰恰是保障人权,维护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的合法权益。

但是,现在我们一些地方领导在推动所在地区经济、社会发展的过程中,往往无视法治,漠视法治,轻视法治,乃至践踏法治。2009年,全国人大常委会制定《食品安全法》,明令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对本行政区域的食品安全负总责,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有关部门在各自职责范围内加强食品安全的监督管理,但仍有个别地方对违法使用食品添加剂的行为睁一只眼,闭一只眼,在审批和监管过程中为之大开绿灯;在环境保护方面,国家制定了一系列法律法规,严禁环评不达标,可能导致生态破坏、环境污染的项目和企业筹建、上马,但个别地方对新建项目、企业,只要"市场看好",有"发展前景",能拉动当地GDP,不管该项目和企业是否会产生污染,都让其走绿色通道审批放行。

著名法学家姜明安先生指出,近年来,尽管我们一再强调法治的重要性,强调要运用法治思维和法律手段解决经济社会发展中的矛盾和问题,建设法治社会。但轻视法治,甚至践踏法治的行为仍屡见不鲜。一个重要的原因是没有正确理解法治与发展的关系。

关于法治建设的重要意义,胡锦涛总书记在主持学习时发表讲话指出,推进依法行政,弘扬社会主义法治精神,是党的十七大为适应全面建设小康社会新形势、推进依法治国进程而提出的一项战略任务,对深化政治体制改革、发展社会主义民主政治,对全面实施依法治国基本方略、加快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对建设富强民主文明和谐的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实现党和国家长治久安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

关于全面推进依法行政的思路,胡锦涛总书记强调,要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坚持党的领导、人民当家作主、依法治国有机统一,认真落实依法治国基本方略,以建设法治政府为目标,以事关依法行政全局的体制机制创新为突破口,以增强领导干部依法行政意识和能力、提高制度建设质量、规范行政权力运行、保证法律法规严格执行为着力点,为保障经济又好又快发展和社会和谐稳定发挥更大作用。要更加注重制度建设,在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体系已经形成的有利基础上,继续通过完善立法加强和改进制度建设,坚持科学立法、民主立法,着力抓好促进科学发展、深化改革开放、保护资源环境、保障和改善民生、维护社会和谐稳定、加强政府建设等方面所急需法律法规的制定或修改工作,力求体现规律要求、适应时代需要、符合人民意愿、解决实际问题。要更加注重行政执法,严格依照法定权限和程序行使权力、履行职责,推进政府管理方式创新,加强行政决策程序建设,切实把政府职能转变到经济调节、市场监管、社会管理、公共服务上来,着力保障和改善民生。

六、科学化

2011年2月19日,省部级主要领导干部社会管理及其创新专题研讨班开班式在中央党校举行。胡锦涛总书记发表重要讲话强调,加强和创新社会管理,要紧紧围绕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的总目标,牢牢把握最大限度激发社会活力、最大限度增加和谐因素、最大限度减少不和谐因素的总要求,以解决影响社会和谐稳定突出问题为突破口,提高社会管理科学化水平。这是继十七届四中全会提出党的建设科学化理念之后,在推进"科学化"上再一次提出社会管理科学化的重要理念。从科学发展观、科学执政到党的建设科学化、社会管理科学化,深刻反映出我们执政党科学意识的前进与发展。

科学要尊重事实、要尊重客观规律,要以严谨的态度来做事情。科学发展观就是要用科学的精神、科学的态度、科学的方法来处理好发展问题,使我们的发展是全面的、协调的、可持续的。用在党的建设、社会管理上也是这个道理,就是要以科学的理论、科学的态度、科学的方法来加强党的建设、加强和创新社会管理。

科学的本质是实事求是,即从客观实际出发,探寻自然现象和社会现象固有的而不是虚构的规律。社会规律因为涉及社会成员及其群体有意识、有意义的活动,涉及各种各样复杂的社会关系,因而与自然规律不完全相同。在社会领域强调实事求是,也包括从社会基本共识等实际出发来分析和研究问题。

在我国,所谓社会管理科学化主要是使社会管理更加符合规律性,更加体现以人为本的理念,并把一些好的理念转化为科学的社会管理体制机制。当前,提高社会管理科学化水平,应重点把握我国社会的发展状况和社会成员的需求。一方面,准确把握国内外形势的新变化、新特点,使社会管理更加符合发展变化着的实际,并在此基础上不断增添新的内容、创造新的形式;另一方面,准确把握社会成员的新需求特别是安居乐业的基本需求。提高社会管理科学化水平,归根结底是为了更好地服务群众、维护群众利益,努力满足群众的愿望和需求。与此同时,应着力消除各种不符合社会管理规律的观念和做法,如习惯"整治"、"命令"思维、主张"政府包打天下"、过于注重事后管理、过于看重硬性手段等。

七、改革

2010年申论考试材料,改革就是关键词之一,在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布局中,改革的地位不容质疑。不过,在2011年,改革的关键词发生了一些细小变化,值得我们认真研究。

"当前,世情、国情、党情继续发生深刻变化,我国发展中不平衡、不协调、不可持续问题突出,制约科学发展的体制机制障碍躲不开、绕不过,必须通过深化改革加以解决。"这是总书记"七一"讲话中的一段内容。"躲不开、绕不过"六个字很质朴,总书记用民间的大白话语言表达的是深化改革的坚决态度,展示的是勇气、信心和清醒,给人留下了深刻印象。"躲不开、绕不过",既是对我们党执政经历的科学总结,也蕴含着对全党的新要求。

改革的成就有目共睹,难度也与日俱增。改革越是向前推进,所触及的矛盾就越深,涉及的利益就越复杂,碰到的阻力也就越大。实践表明,收入分配、公车改革、垄断行业改革、公务员财产申报……在一些关键环节,改革往往牵一发动全身,当断不断反受其乱;在许多重点领域,改革面对种种利益堡垒,此关不破难有突围。

从"摸着石头过河"到"改革顶层设计",从经济领域到社会政治领域,改革已经进入了一个全新阶段。与前期放权让利、侧重于经济领域的改革相比,今天的改革更为复杂。在深水区作业、艰难处攻坚,改革已从普遍受益的"帕累托改进",过渡到利益在不同群体间的调整分配,每前进一步都充满了权衡和博弈。更重要的是,政府也日益面临着自我改革的使命。

现实中,一些领域改革方案迟迟难以出台,一些领域改革方案制定尚未提上日程,一些局部领域的改革时有退缩反复。这一方面说明自我改革的艰难曲折,同时也表明,无论是尾大不掉的既得利益,还是小富即安的求稳心理,都要求我们以更大的勇气和决心推进改革。

开弓没有回头箭。面对"躲不开、绕不过"的体制机制障碍,选择回避固然可以求得一时轻松,但必然错过重要战略机遇期,让危机跑在了改革前面;面对人民群众的新要求新期待,采取明哲保身、多一事不如少一事的态度,能躲就躲、能绕就绕,必然挫伤群众热情,甚至引发更多更大的矛盾和问题。

大力推进经济体制改革,积极稳妥推进政治体制改革,加快推进社会、文化体制改革……只有不躲不绕,坚持正确方向,敢于触动体制机制障碍,改革才能以新的突破、新的创造,唤起全社会的改革热情,在发展中赢得先机。面对"躲不开、绕不过"的种种矛盾和问题,继续发扬无畏无私的改革精神,中国的发展进步必将开启一片新天地。八、政务公开

按照国务院要求,今年98个中央部门都必须公开部门决算。"政务公开"成为今年政府改革的一个重头戏,也是社会广泛关注的一大焦点。8月3日,中办国办印发《关于深化政务公开加强政务服务的意见》,最高人民法院颁布《关于审理政府信息公开行政案件若干问题的规定》,这是继2008年国务院颁布施行《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之后进一步推进政府改革的重大举措,再次表明中央对推进政务公开、促进行政改革坚定不移的决心。

我国政府逐步树立"以人为本"的执政理念以来,在确定发展方针、出台重要政策、处置突发事件等各个环节,政府都重视保障公众的知情权、参与权和决策权。实行政府信息公开是政务公开的重要内容,已逐渐成为各级政府工作的一种理念和机制。

《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专门法的形式保障公民的知情权。政府是否应当向公众公开信息、公开什么信息,不是由政府的权力决定的,而是由公众的权利决定的。各级领导干部利用传媒发布政务信息特别是扩大主动公开信息量,动员公众力量、引导社会舆论、平息公共危机、树立政府形象,不仅是工作的重要内容,也是必须履行的职责。随着信息传播渠道的日益多样化,特别是网络成为信息传播和舆论引导的主阵地时,政府信息公开成为政府工作的重要内容。政府和官员的所有举动,都被公众用放大镜放大数百倍来进行考量,任何问题都无法再回避和隐瞒:官员的腐败行为会被迅速曝光,各种不正之风难以被掩盖,潜规则和陈规陋习无法面对公众的质疑,政府处理问题敷衍了事、避重就轻的做法必须接受公众问责。杭州飙车案、上海"钓鱼执法"等事件,就是按照以往政府应对公众信息公开要求的潜规则来处置的,结果因为发布的信息经不住检验,引发公众更大的质疑。因此,一切和政府工作有关的信息,都必须经得住公开的检验。

当前,在政府信息公开方面暴露出不少问题,特别是各级政府和官员在理念、体制、机制以及工作方式上还不适应信息公开的要求,面临新的挑战和考验。2007年我国公布的《政府信息公开条例》明确"以公开为原则,以不公开为例外"。但是在具体施行中,一些地方政府的信息公开还不到位。在面对公众的诸多疑问时,政府没有提供充足的、有说服力的信息,对事件作出合理的解释,导致公众的情绪爆发并作出过激的举动。以往政府处置类似事件时,习惯于封闭处理,等到事件处置结束后再将事件内幕对外公开。在信息公开制度下,政府必须适应一边处置一边公开所掌握的信息。

政府信息公开既是挑战也是机遇。各级政府和官员不能仅仅将信息公开当作工作压力,被动应付导致问责、下台的负面效果;而是要将信息公开当作推进工作的动力,主动公开,积极应对。应当从公众关注的热点问题入手,通过政府信息公开,着力构建透明政府、廉洁政府、公共政府、效率政府、责任政府和法治政府。

重庆市长黄奇帆在接受人民日报评论部采访时,对政务公开的一些观点很有意思,有利于我们加深对政务公开的理解。他说:建设人民满意的政府,政务公开是必需的"窗口"和"切入点",是一项基础性、系统性工作。不是"备选项",而是"必选项"!即用四个比喻来描述政务公开之于重庆的意义。

一是党和政府与人民群众之间的"连心桥"。通过政务公开这个平台,政府可以问需于民、问计于民,真正做到权为民所用。还能让人民群众知道政府在想什么、干什么、干得怎么样。这样可以保障人民群众的知情权、参与权、表达权、监督权。

二是地区发展环境的"风向标"。如果一个地区政务环境好、信息对称,办事效率高、成本低,连同重庆这样的低税费、低融资、低物流、低要素、低物业的"五低成本"环境,更容易产生集聚效应,形成发展合力。

三是协调化解矛盾的"润滑剂"。通过深化政务公开,建立政府与群众双向互动机制,就能够在协调化解矛盾过程中赢得群众的理解和信任,也能够把群众利益诉求纳入制度化、规范化、法制化轨道。

最后,是政府自身建设的"紧箍咒"。政务公开,是行政管理体制改革和政府管理的一项创新,将政府行为置于人民群众监督之下,可以增强对政府及其工作人员的约束力,促进勤政、廉政、高效。

公众对政务信息的关心,实质是对自身利益的关切。为了避免"公开的不关心,关心的不公开"等现象和问题的发生,重庆实践突出了"四个重点"。首先,抓好行政决策公开,凡涉及群众切身利益的重要改革方案、重大政策措施、重点工程项目,在决策前都广泛征求群众意见。其次,抓好关乎民计民生的重点领域、重点部门、关键环节的政务公开,让每位政府工作人员都明确职责,严格依法办事、按程序办事,让老百姓都知晓并监督政府是如何办事的、办得怎么样。第三,抓好面向群众的办事公开,加大教育、医疗、供水、供电、供气、电信、金融、农资、社保等公共领域的办事公开,提高服务群众的效率和质量。另外,还抓好政务公开向基层的延伸,推行乡镇、村级便民服务免费代办制度,重点公开农业和农村公共事业投入、征地补偿、涉农补贴、扶贫救灾资金的管理使用等情况,让老百姓心中有本明白账。

政务公开是一项民生工程,是发展环境的改善工程,也是政府形象的一个标杆,更是加强和创新政府管理的重点之一,必须站在发展社会主义民主政治的高度来推动此事。

九、幸福指数

"幸福指数"的概念起源于30多年前,最早由不丹国王提出并付诸实践。他认为政策应该关注幸福,并应以实现幸福为目标。他提出,人生基本的问题是如何在物质生活和精神生活之间保持平衡。在这种执政理念的指导下,不丹创造性地提出了由政府善治、经济增长、文化发展和环境保护四级组成的"国民幸福总值"(GNH)指标。

随着全球金融危机爆发,"幸福指数"风靡全球。法国总统萨科齐去年9月宣布,有意往本国经济增长评估体系中引入能够反映民众快乐程度和幸福状况的参数。加拿大统计部门也在全国范围调查中增设反映民众幸福程度的项目。巴西一个参议院委员会通过了一项"幸福修正案",如果该修正案获得整个国会的通过,追求幸福将成为一项受到巴西宪法保护的基本权利。英国首相卡梅伦责令国家统计局设计一套全新的统计方案,以详细采集涉及个人幸福程度的数据,以"幸福指数"以衡量公民的心理和生理健康状况,并作为制定和评估政策的核心参考。

在省部级主要领导干部社会管理及其创新专题研讨班上,胡锦涛同志指出,社会管理说到底是对人的管理和服务,涉及广大人民群众切身利益,必须始终坚持以人为本、执政为民,切实贯彻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根本宗旨,不断实现好、维护好、发展好最广大人民根本利益。这就需要把人民群众满意作为加强和创新社会管理的出发点和落脚点,保障和改善民生,着力解决好人民群众最关心、最直接、最现实的利益问题,让人民群众生活得更加幸福美好,努力提升人民群众的幸福指数。温家宝总理在庆祝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62周年招待会上的讲话中也提出,要让人民群众生活得幸福、安全,更有尊严。在2011年地方两会上,"幸福"成为各地政府工作报告以及"十二五"规划中的高频词。北京提出"让人民过上幸福美好的生活",广东提出"把保障和改善民生作为建设幸福广东的出发点和落脚点",重庆宣示要成为"居民幸福感最强的地区之一"。加快转变经济发展方式的一个重要内容,就是改变"见物不见人"的发展模式,更加注重提高发展的质量、效益和人民群众的幸福指数。

"幸福"成为一大热词,至少说明三点问题:其一,政府开始自觉认识到幸福是人们追求的基本价值,是人类发展的共同目标,超越了时间和空间;其二,认识到发展的最终目标是让人民生活得更加幸福,既包括经济增长、居民收入增加,也包括政治、经济、文化和生态的平衡协调发展;其三,也是尤其重要的,认识到了政府在实现公民的幸福方面承担着义不容辞的责任。

幸福的理念,实际是科学发展观思想不断深化的结果。早在2006年4月21日,胡锦涛同志在美国耶鲁大学演讲时,就针对科学发展的理念重申"我们坚持以人为本,就是要坚持发展为了人民、发展依靠人民、发展成果由人民共享",这意味着要"关注人的价值、权益和自由,关注人的生活质量、发展潜能和幸福指数,最终是为了实现人的全面发展"。

幸福是多样的、动态的、具体的。一般认为,幸福是个人在需求和欲望得到满足时产生的愉悦感。从根本上说,个人是幸福的主体,幸福应当是一种个人的主观体验。然而,正如英国著名哲学家罗素指出的那样,人们的幸福与社会制度和个人心理相关。所以,谈幸福不能抽

象地、脱离环境、超越发展阶段空谈,而应始终结合幸福主体--个人的实际需要,尽可能具体化、量化。评价幸福,要始终坚持"人民说了算",不能"被幸福";还要充分发挥独立专业机构、科学评价方法程序这两大因素的作用。

那么,幸福与政府的关系是什么呢?中央编译局副局长俞可平同志在一次访谈中作了详细解释。他认为,全球化时代,政府的责任清单中增加了"幸福"这一醒目字眼,"幸福"是政府义不容辞的责任。建设责任政府已经成为世界各国的共同目标。责任政府就是政府要对人民负责,对人民的幸福生活负责。公民的幸福指数,应当成为评价政府民主治理的一个重要指标。政府应当建立一系列的制度和机制,履行对人民幸福生活的承诺和责任。

一个执政党不为人民谋幸福,就失去了执政的价值和合法性。我们党90年的发展史,就是一部党带领人民群众创造幸福美好生活的奋斗史。30多年改革开放,党和国家各项事业取得了举世瞩目的伟大成就,为进一步增强人民幸福奠定了坚实基础。今天我们突出强调建设幸福社会,不仅是中国共产党不变的初衷,更是执政党追求的政治理念和价值;不仅是顺应新形势新变化,回应人民新期待的庄严回答,也是适应经济转型、社会转轨的迫切需要。经济基础决定上层建筑,人们对幸福的感受,不光是物质的,更是精神和心理的需求。经济增长、综合国力增强,不等于民众幸福,更不意味着政权长治久安,建设幸福社会正当其时。

十、共同富裕

"十二五"规划纲要提出:完善保障和改善民生的制度安排,把促进就业放在经济社会发展优先位置,加快发展各项社会事业,推进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加大收入分配调节力度,坚定不移走共同富裕道路,使发展成果惠及全体人民。改善民生作为最突出的"重头戏",充分反映了"共同发展、共同分享、共同富裕"的社会主义理念。

如何理解"共同富裕"?

毛泽东在1953年提出:"使农民能够逐步完全摆脱贫困的状况而取得共同富裕和普遍繁荣的生活"。"共同富裕"概念从此广泛传播。邓小平一贯坚持共同富裕这一社会主义的根本原则,强调"社会主义的目的就是要全国人民共同富裕,不是两极分化。如果我们的政策导致两极分化,我们就失败了;如果产生了什么新的资产阶级,那我们就真是走了邪路了",他坚信共同富裕"将来总有一天要成为中心课题"。江泽民要求"实现共同富裕是社会主义的根本原则和本质特征,绝不能动摇"。胡锦涛更是多次强调"坚定不移走共同富裕道路","七一"重要讲话再次作出这一承诺,实际上是我们党对坚持改革开放社会主义方向的庄严宣誓。可见,共同富裕已成为我们党坚定不移的目标和全国人民的共同愿望。

从生产力和生产关系的关系来分析,"富裕"反映了社会对财富的拥有,是社会生产力发展水平的集中体现;"共同"则反映了社会成员对财富的占有方式,是社会生产关系性质的集中体现。共同富裕作为发展社会生产力的根本出发点和落脚点,就是要使生产力的发展成果由全体人民共享。共同富裕,有先富后富的问题,不可能大家同步富裕;即使大家共同富了,还应是有差别的。既要反对"效率至上主义"、"发展至上主义",也要反对"公平至上主义"、"平均主义"。应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在坚持以经济建设为中心的同时,积极加强和创新社会管理,着力保障和改善民生,为逐步实现共同富裕创造条件。

实现共同富裕,面临哪些问题?

邓小平曾经说过,"社会主义的目标就是要全国人民共同富裕,不是两极分化。如果我们的政策导致两极分化,我们就失败了……就可能出乱子。"改革开放以来,伴随着中国经济的高速发展,收入差距亦逐渐扩大。反映收入分配差距的基尼系数从1978年的0.317到2000年已超过国际公认的0.4警戒线,2007年更达0.48。这个数字不仅比印度、伊朗、波兰这些发展中国家要高,而且高于美国、日本这些发达国家。导致这种状况的原因主要有两个:一是国民收入初次分配格局不合理,居民和劳动所得比重持续下降,国家和企业所得比重持续增加。二是国民收入再分配格局不合理,缺乏调节高收入者的有效手段,同时由于社会保障制度不完善,使低收入者得不到有力保障。这种状况造成了国内居民消费增长缓慢,与投资和出口相比,在拉动国民经济增长的三驾马车中,消费严重不足,难以靠内需推动中国经济持续增长。

我们要坚定不移走共同富裕道路,但也要认识到共同富裕需要逐步实现,不可能一蹴而就。现阶段推进共同富裕,更多的是针对一部分人民群众还没有富裕起来而言的,是要提高中低收入者的收入、更好保障人民群众的生存和发展,而不是要去限制富裕。实现共同富裕,需要让一部分人先富起来,以解决社会发展的动力问题。现阶段推进共同富裕,一方面要继续让更多的人富裕起来,另一方面要更加重视提高低收入群体的收入。

实现共同富裕从根本上说还是要靠发展。共同富裕是生产力高度发展基础上的物质和精神的极大丰富。抛开共同富裕讲生产力发展,会导致两极分化,离开生产力发展讲共同富裕,则会导致共同贫困。实现共同富裕要求更加注重、强调公平,着眼点在于缩小收入分配差距,形成分配公平的体制机制。坚定不移走共同富裕道路,重庆的做法在2011年成为舆论关注的焦点。比如,城乡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农村养老保险全覆盖、培养照顾130万留守儿童、"两翼"农户万元增收工程、"国""民"共进、建设公租房、"三进三同"结穷亲。机关干部进基层进村子进农户,与群众同吃同住同劳动,"结穷亲",以困难家庭作为重点帮扶对象,促进共同富裕。

实现共同富裕是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本质要求,是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必由之路,事关我们党执政基础和执政地位的巩固和加强。我们党执政的任务,不仅包括做大"蛋糕",解放和发展生产力,而且包括分好"蛋糕",解决好收入分配问题,逐步实现共同富裕。完成好这两个任务,对于确保党和政权永不变质、确保我们党长期执政具有十分重大的意义。

热点预测热点一:加强和创新社会管理

热点一:加强和创新社会管理

(一)时政背景

“传统的社会管理对于人的管理是一种户籍管理,就好比‘一个萝卜一个坑’。但是,人口流动导致西边的‘萝卜’跑到东边去了,东边一个坑里就有几个乃至好几个‘萝卜’”。有人这么形容当前我国社会管理面临的严峻挑战。

其实,上述的挑战还只是一个方面,改革开放以来,新的社会阶层不断成长,新的社会组织不断发展,新的社会需求不断提出,新的社会事务不断出现,新的社会心态不断形成,新的社会矛盾不断产生。

2011年以来,“社会管理”频繁进入中央的议事日程,其在中国发展全局中的地位和作用正在受到各级领导干部和全社会的高度重视。年初,一年一度的省部级主要领导干部研讨班主题便锁定“社会管理及其创新”,在开班式上,中央九常委悉数出席,胡锦涛总书记连用多个“必然要求”阐述“加强和创新社会管理”的重要意义,提出要全面提高社会管理科学化水平。在国家“十二五”规划纲要中,社会管理内容首次单独成篇,显示其已成为决策者心目中事关中国发展的重大问题之一。5月30日,中共中央政治局召开会议,研究加强和创新社会管理问题。7月5日,党中央、国务院印发了关于加强和创新社会管理的意见。

随着工业化、信息化、城镇化、市场化、国际化进程不断加快,我国经济体制深刻变革、社会结构深刻变动、利益格局深刻调整、思想观念深刻变化,社会管理面临着一系列新情况新问题,而社会管理理念、体制、机制、制度、方法、手段等方面存在许多不适应的地方。党中央、国务院正是在深刻分析、全面把握我国经济社会发展新的阶段性特征的基础上,从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发展全局出发,作出了加强和创新社会管理的重大战略部署。

社会管理的基本任务包括协调社会关系、规范社会行为、解决社会问题、化解社会矛盾、促进社会公正、应对社会风险、保持社会稳定。这些任务既各不相同、各有侧重,又相互联系、相互制约,呈现交织互动、有机统一的辩证关系。只有在全面认识、统筹兼顾中抓住重点环节,加强和创新社会管理,才能解决好现实中的突出问题,有效提高社会管理科学化水平。

(二)我们当前社会管理存在哪些问题?

总的来看,当前我国的社会管理还没有完全摆脱传统计划经济体制下的社会管理模式。

1.在思想观念上,重经济建设、轻社会管理。一些地方领导干部仍然只是重视经济增长,对于社会民生建设缺乏兴趣和热情,对于当地社会基础设施的基本情况了解甚少,对于常规化和科学化的社会管理研究不多。

2.在管理主体上,重政府作用、轻多元参与。在很多地方政府仍然是社会管理的唯一主体,极端的时候出现两种情况:(1)政府包揽一切不堪重负。(2)社会管理领域出现空白。

3.在管理方式上,重管制控制、轻协商协调。一些地方社会矛盾纠纷调处解决的手段单一,对传统社会管理资源和手段利用不足,硬管理有余,软管理不足,缺少柔性化的道德教化、沟通协调。

4.在管理理念上,仍然十分陈旧,认识不够准确。比如管控思想严重、服务意识淡薄;重视强势群体权利、轻弱势群体权利保障的现象仍然存在。在社会管理中,不少人有意无意把服务和执法的天平倾向了强势群体一边。

5.在管理手段上,重行政手段、轻法制规范和道德自律。政府仍然管了很多不该管、管不好、管不了的社会事务,我国有关社会管理的法制建设还显得比较滞后,有些领域还存在着一些法律空白。在对社会组织的管理上,我国目前还没有一部专门的社会组织管理的基本法律。

(三)关于社会管理的几个认识问题

1. 有人认为,社会是指与政府、企业相对应的非政府组织、民间组织等社会性组织,社会管理是指社会组织所进行的社会协调与管理。这种说法对吗?

人们对“社会”的理解有大有小,因此对于社会管理的理解也有宽有窄。上面的说法其实也只说出了社会管理的一个方面。党的十六届四中全会指出,要构建一个“党委领导、政府负责、公众参与、社会协同”的社会管理新格局。党委领导就是要抓社会管理的大事、议社会管理的大事,研究和制定社会管理的政策法律;政府要切实履行好自身应该承担的社会管理和公共服务职能,在党委的领导下,共同承担起社会管理的主要责任,发挥社会管理的领导作用。同时,各级党委和政府要充分认识到,党政无法包揽社会管理的全部事务和工作,还必须动员各类企事业单位、基层群众自治组织、人民团体、社会组织等参与社会管理,实现社会管理的共同治理。

2. 一些地方认为,“管理就是收费、管理就是办证”。怎么看待管理与服务的关系?

实际工作中,一些地方进行社会管理时,往往是重管理、轻服务。但实际上,社会管理应该寓管理于服务之中,应该服务在先、管理在后。很长一段时间以来,各地城市对于流动人口的管理主要以办证为主、收费为主,农民工不出事、不犯法,一般没有人关注和关心他们,疏于对他们的服务,不了解他们的基本生活和工作状态,不了解他们的思想状况和心理需求。因为平时缺少交流沟通和公共服务,真正需要对群众的利益关系进行协调、行为进行规范、矛盾进行化解时,当地干部跟群众说不上话,也说不进去话。要加强对弱势群体的服务,尤其要加强对流动人口和特殊人群的公共服务,切实帮助他们解决好就业、医疗、子女教育、社会保障问题以及住房等问题,帮助他们解决工作和生活中的实际困难,使他们感受到党和政府的关怀、社会各界的关心,从心底里增强对党和政府的认同感,增强对社会的认同感,促进社会融合。

胡锦涛总书记在讲话中提出一个重要论断:社会管理,说到底是对人的管理和服务。当前我国既处于发展的重要战略机遇期,又处于社会矛盾凸显期,社会管理领域存在的问题还不少,我们党是依靠人民取得了全国政权的,是依靠人民在风云变幻中处于长期执政地位的,作为执政党加强和创新社会管理,不但要做好“管理”这篇文章,更应该集中力量做好“服务”这篇文章。在这次会上,总书记从执政党的本质特征全面阐述了“服务”,“服务”这个词对于加强和创新社会管理具有至高无上的地位和分量。

3. 有人认为,西方发达国家,其社会管理经历了数百年的发展,已经成熟,我们只需照搬它们的经验即可。你怎么看?

加强和创新社会管理,一方面需要学习和借鉴其它国家特别是欧美发达国家的成功经验,特别是要学习和借鉴当代西方社会治理的理念和做法。另一方面,学习和借鉴发达国家经验不是也不能照搬照抄他人的做法,而是要结合我国国情,走出一条具有中国特色的社会管理道路。要立足中国国情,根据我国经济社会发展中出现的新情况、新问题,研究中国特色社会管理的新理念、新任务、新模式、新措施。要看到我国的现实国情与西方国家不同、发展阶段与西方国家不同、社会性质与西方国家不同、社会结构与西方国家不同、发展方向与西方国家

不同,所以对其他国家的社会管理经验必须有选择地汲取、甄别借鉴,必须与我国当前的建设发展实际相结合。

(四)如何加强和创新社会管理

1.进一步加强和完善社会管理格局,切实加强党的领导,强化政府社会管理职能,强化各类企事业单位社会管理和服务职责,引导各类社会组织加强自身建设、增强服务社会能力,支持人民团体参与社会管理和公共服务,发挥群众参与社会管理的基础作用。

2.进一步加强和完善党和政府主导的维护群众权益机制,形成科学有效的利益协调机制、诉求表达机制、矛盾调处机制、权益保障机制,统筹协调各方面利益关系,加强社会矛盾源头治理,妥善处理人民内部矛盾,坚决纠正损害群众利益的不正之风,切实维护群众合法权益。

3.进一步加强和完善流动人口和特殊人群管理和服务,建立覆盖全国人口的国家人口基础信息库,建立健全实有人口动态管理机制,完善特殊人群管理和服务政策。在人口服务管理方面,要完善居民身份证制度。

4.进一步加强和完善基层社会管理和服务体系,把人力、财力、物力更多投到基层,努力夯实基层组织、壮大基层力量、整合基层资源、强化基础工作,强化城乡社区自治和服务功能,健全新型社区管理和服务体制。

5.进一步加强和完善公共安全体系,健全食品药品安全监管机制,建立健全安全生产监管体制,完善社会治安防控体系,完善应急管理体制。

6.进一步加强和完善非公有制经济组织、社会组织管理,明确非公有制经济组织管理和服务员工的社会责任,推动社会组织健康有序发展。

7.进一步加强和完善信息网络管理,提高对虚拟社会的管理水平,健全网上舆论引导机制。要把虚拟社会和现实社会作为一个整体来把握,按照“积极引导、依法管理、整体管控、确保安全”的原则,健全网络管理法律法规。健全网上舆情引导处置机制,及时跟踪舆情动态、研判舆情走势、评估舆情影响,积极主动地引导网上舆论。

8.进一步加强和完善思想道德建设,持之以恒加强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建设,加强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建设,增强全社会的法制意识,深入开展精神文明创建活动,增强社会诚信。

(五)加强和创新社会管理的几个关键问题

1、保障和改善民生:以保障房建设为例

社会管理要搞好,必须加快推进以保障和改善民生为重点的社会建设。要把保障和改善民生作为加快转变经济发展方式的根本出发点和落脚点,坚定不移走共同富裕道路,完善保障和改善民生的制度安排,加快发展各项社会事业,坚持优先发展教育,着力抓好就业这个民生之本,合理调整收入分配关系,加快推进覆盖城乡居民的社会保障体系建设,加快医疗卫生事业改革发展,加快推进住房保障体系建设,继续推进扶贫开发,发展妇女儿童事业,培育壮大老龄服务事业和产业,健全残疾人服务体系,使发展成果更好惠及全体人民。

作为“十二五”最重要的约束性指标之一,3600万套保障性住房,正在大剂量注入到市场与保障严重失衡的中国住房市场,期冀释解深陷房地产倚重症的中国经济。我国正处于城镇化快速发展时期,住房总量不足、结构不合理的问题十分突出。政府主导大规模实施保障性安居工程,甚至通过短期内使保障性住房供应量超过商品住房供应量,是加快解决群众住房困难的现实要求,也是履行各级政府基本职责的必要举措。从国际经验看,一些发达国家都经历过为缓解住房结构性短缺,大规模建设公共住房的阶段。相比较,只是中国在短短几年内要完成的任务量史无前例。实现这一目标,完全可以充分利用我国“集中力量办大事”的制度优势。

随着国民经济平稳较快发展,综合国力明显增强。通过加大对保障性住房的投入,对中低收入住房困难家庭实行“托底”,实现从目前保障性住房占城镇住房不及7%,到“十二五”末提高到20%的目标,我国也有足够的财力支撑。

目前,保障房建设仍存在一些问题,主要是:首先,从制度层面,虽然中央为3600万套保障性住房从资金、土地到分配作出了顶层规划,但在执行层面还需要地方切实地端正态度。一些地方有钱修高速公路,说到保障房,资金就百般困难;有地建高尔夫球场,轮到保障房,土地就万分紧张。其次,保障性住房是国民收入向民生倾斜的一次再分配。但从现实来看,目前一些地方已经出现了单位集资建房“借尸还魂”现象,打着“保障房”之名,行福利化分房之实,如果不能有效割断旧有的利益分配链条,如此数量的保障性住房将带来更大的社会分配不公。其三,保障性住房建成之后,还面临管理、维护等长期任务。这部分职能以及资金的运转采取何种方式,应提前规划,避免保障房陷入公房沉疴。

良好的住房保障,不但可以熨平现实中国社会经济发展中的波动,还可以促进城镇化工业化的加速发展,经济结构的转型以及社会的和谐。不少发达国家在保障住房方面的实践表明,基于良善的制度设计,住房保障不但不会成为政府的财政包袱,相反还可能创造经济增长的大机遇。

(二)积极化解社会矛盾、维护群众合法权益

正确处理人民内部矛盾,是关系改革发展稳定的全局性课题,是促进社会和谐的基础性工作。在中央举办的省部级主要领导干部社会管理及其创新专题研讨班开班式上,胡锦涛总书记对加强和创新社会管理提出了8点意见,强调“进一步加强和完善党和政府主导的维护群众权益机制,形成科学有效的利益协调机制、诉求表达机制、矛盾调处机制、权益保障机制,统筹协调各方面利益关系,加强社会矛盾源头治理,妥善处理人民内部矛盾,坚决纠正损害群众利益的不正之风,切实维护群众合法权益”。对这一论断,可以从以下角度认识、理解、掌握。

1.权益问题是引发人民内部矛盾的主要原因。权益是公民受法律保护的权利和利益,是行为主体在一定社会历史条件下创造和享用外界对象以满足主体需要的特殊社会关系。追求权益既是推动社会进步的强大动力,又是引发社会矛盾的主要原因。改革开放以来,我国经济社会发展取得巨大成就,为实现人民群众合法权益、解决人民内部矛盾、维护社会和谐稳定奠定了坚实基础。但也要看到,我国正处于并将长期处于社会主义初级阶段。尤其是在当前经济体制深刻变革、社会结构深刻变动、利益格局深刻调整、思想观念深刻变化的条件下,利益主体日趋多元,利益矛盾日趋复杂。由于发展不平衡、不协调、不可持续问题短期内难以根本解决,人民内部各种具体权益矛盾难以避免地

会经常地大量地表现出来,成为影响社会和谐稳定的突出问题。这一切,归根结底在于人民群众的合法权益没有得到切实尊重、充分实现和有效维护,从而引发各种各样的矛盾。

2.维护群众权益是我们党执政兴国的根本要求。实现好、维护好、发展好最广大人民的根本利益,是我们党的根本价值取向。坚持人民利益高于一切,是我们党与其他一切剥削阶级政党的根本区别,是共产党人价值观的核心内容和本质要求。党的性质、宗旨、奋斗目标,决定了党的利益与人民利益的高度统一性和内在一致性。因此,对于广大党员干部来说,在工作实践中必须将维护群众权益作为执政兴国的根本要求,坚持把群众呼声作为第一信号、把群众需要作为首要选择、把群众权益作为优先考虑、把群众满意作为最高标准,事事、处处、时时为群众着想,努力为群众排忧解难;牢固树立正确政绩观,把富民目标摆在更加突出的位置,让发展成果更公平地惠及更广泛的普通民众。

3.依法维护群众权益是处理好人民内部矛盾的根本途径。依法维护群众权益,要求建立法治政府。在现代社会,法的根本职能在于维护保障合法权利、限制规范权力运行。政府权力源于人民,依法维护群众合法权益是政府的基本使命。而政府要真正履行好这一使命,必须使自己的行为符合法律规范,建设法治政府。比如,就拆迁这一焦点问题为例。今年1月国务院公布施行的《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和《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进一步严格征地拆迁管理工作切实维护群众合法权益的紧急通知》等征地拆迁制度规定,严格依法按程序办事,切实落实地方政府责任,坚决制止违法强制拆迁、暴力拆迁,从源头防范化解矛盾,做到依法、文明、和谐拆迁。5月13日,国务院办公厅发出通知,决定立即在全国开展征地拆迁制度规定落实情况专项检查,强化监管,严肃问责,坚决制止违法强拆行为,切实维护群众合法权益。

(三)加强和创新社会管理的典型案例:孟连新气象

一年多前,云南省普洱市孟连傣族拉祜族佤族自治县发生震惊全国的群体性事件。据人民日报记者报道,今日孟连,社会稳定、干群和谐、欣欣向荣。让我们看看孟连县是怎么做到的。

1.划民情责任区、做人民勤务员

去年11月以来,孟连把全县所有乡(镇)、村委会(社区)、村民小组划分为三级民情责任区。全县领导干部将自己的印有村干部姓名、职务和电话的“民情联系卡”发放给对应责任区内的所有群众。“这张小卡片交到群众手里,就意味着责任,意味着服务,意味着要实实在在地做人民的勤务员。”县委书记吴朝武说。县里要求乡镇领导每人每年深入责任区不少于60个工作日,走访群众不少于100户。困难户、老党员和老干部、学生家长等必须走访。村里发生重大突发事件、举行重要活动,基层要求解决重要疑难问题时,挂钩干部必须到场。挂钩干部无法解决的问题和困难,逐级上报县乡民情联席会议,共同研究解决,确保群众反映的难事件件有回音。为减轻基层和群众负担,孟连县要求下乡服务的干部职工自己管伙食。“这样的干部,村民们哪能不欢迎?”村民说,“以前,乡里的干部见得都少。现在,县里的好多干部我都熟。”

2.扶持产业发展、提高农民素质

县长刀锋说,“为民服务,不是光解决群众眼前的困难,更要通过扶持产业发展、教育培训农民等,改善贫困户的生产生活条件,实现经济社会可持续发展。”为此,县里要求每名挂钩干部都要掌握一至两门农村实用技术,为结对帮扶群众提供一条可行的致富信息。针对胶农最为关心的橡胶产权问题,县里广泛听取胶农、公司等方面的意见,按土地、资金、劳力投入等测算出各方都能接受的分配比例,胶农支付一定费用后就可获得胶树的全部产权。胶农的年收入因产权明晰而增加一倍以上。孟连橡胶产业进入新一轮蓬勃发展期。

孟连启动全县农民教育培训工程,计划用一年左右时间,分批完成对全县所有村组干部和以青壮年为主的农民群众的轮训。目前,已围绕橡胶、茶叶、咖啡、甘蔗等种植和畜牧业养殖技术培训300多期2.7万多人次,另有600多名学员完成摩托车修理技术、收银等专业技能培训后,步入工作岗位。

3.消弭对立情绪、增强凝聚力量

勐马镇勐啊村村民岩依南波是“孟连事件”的主要参与者之一。“这一年多来,县乡干部没为难过我,还帮忙盖起猪舍,扶持我养猪。”岩依南波说,春节前,第一拨48头猪已经卖掉,算上卖橡胶所得,去年总收入在7万元左右。说到高兴处,岩依南波端出新酿的白酒,硬要让挂钩干部喝上一口。“刚开始,群众的对立情绪很重,干部吃闭门羹是常事。只要干部能克服畏难心理,多为群众跑腿,多和群众交心,多替群众考虑,矛盾总能化解。”勐马镇党委副书记玉芬说。

春节前夕,数百名拉祜族同胞敲锣打鼓,载歌载舞,给当地党委、政府的干部职工和周边的民族兄弟们拜年。贺安村支书扎体说:“这一年,村里通了公路,实施了水电改造和安居工程,茶叶、甘蔗等产业也发展起来了,村民们的生活水平不断提高。我们打心底里感谢党委、政府对拉祜族群众的关心。”干群关系近了,基层党组织的威信和凝聚力自然就提高了。芒海村党支部书记喃胆说,近一年来,仅芒海村就发展预备党员7人,还有14位村民递交了入党申请书。

2009年,孟连信访总量比2008年下降45%,而生产总值则增长了11.2%,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增长11.8%,农民人均纯收入增长16.2%。

(六)重要论述

1. 胡锦涛总书记在省部级主要领导干部社会管理及其创新专题研讨班开班式上指出,当前我国既处于发展的重要战略机遇期,又处于社会矛盾凸显期,社会管理领域存在的问题还不少。从总体上看,我国社会管理领域存在的问题,是我国经济社会发展水平和阶段性特征的集中反映。

2. 胡锦涛总书记在省部级主要领导干部社会管理及其创新专题研讨班开班式上指出,社会管理要搞好,必须加快推进以保障和改善民生为重点的社会建设。要把保障和改善民生作为加快转变经济发展方式的根本出发点和落脚点,坚定不移走共同富裕道路,完善保障和改善民生的制度安排,加快发展各项社会事业,坚持优先发展教育,着力抓好就业这个民生之本,合理调整收入分配关系,加快推进覆盖城乡居

民的社会保障体系建设,加快医疗卫生事业改革发展,加快推进住房保障体系建设,继续推进扶贫开发,发展妇女儿童事业,培育壮大老龄服务事业和产业,健全残疾人服务体系,使发展成果更好惠及全体人民。

3. 中央政法委书记、中央社会管理综合治理委员会主任周永康在省部级主要领导干部社会管理及其创新专题研讨班开班式上指出,加强和创新社会管理,是社会管理领域的一场改革,必须从我国实际出发,走自己的路,正确处理发挥传统优势与创新发展的关系,绝不能全盘否定过去,另搞一套。要发挥我们的政治优势和制度优势,借鉴国外有益成果,完善党委领导、政府负责、社会协同、公众参与的社会管理格局,提高社会管理科学化水平。

4. 中央政法委书记、中央社会管理综合治理委员会主任周永康在省部级主要领导干部社会管理及其创新专题研讨班开班式上指出,近年来,各地积极探索实践,创造了不少社会管理新经验。比如,把城镇基本公共服务延伸到流动人口身上,使他们进入城镇社会管理工作范畴;对特殊人群实行特殊关爱,使他们更好地融入社会;培育综合性社会组织,努力把各类社会组织纳入党委和政府主导的社会组织体系;实行社会稳定风险评估,从源头上预防和减少社会矛盾;在征地拆迁中充分保护群众利益,努力实现征地拆迁一片、安定和谐一片;构建大调解工作体系,有效化解社会矛盾;建立健全应急管理体系,提高危机管理能力;整合基层资源和力量,形成社会管理合力;加强信息化建设,提升社会管理效能和服务质量。各地各部门要结合实际,学习推广好这些成功经验,及时转化为社会管理的政策措施、长效机制、制度规范。

5.《我国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十二五规划纲要》要求,加快构建源头治理、动态管理和应急处置相结合的社会管理机制。加强源头治理,更加注重民生和制度建设,坚持科学民主依法决策,防止和减少社会问题的产生;加强动态管理,更加注重平等沟通和协商,解决群众合法合理诉求,及时化解社会矛盾;加强应急处置,更加注重应急能力建设,有效应对和妥善处置突发公共事件,最大限度地增加和谐因素,化解消极因素,激发社会活力。

热点预测热点二:政府信息公开

(一)时政背景

2008年5月1日,以建设“阳光政府”、保障公民知情权为宗旨、被称为“阳光法案”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正式实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最大的亮点,是将信息公开变成了政府的法定义务。这一举措显示了中国打造“阳光政府”的勇气,被媒体称为是继《行政诉讼法》、《行政许可法》之后政府改革的“第三次重大革命”。从1998年立项,到2007年公布,再到2008年实施,条例走过了“十年破冰”的漫长历程。它见证了中国政府的变革与成长,见证了建设服务型政府的决策与转身,也见证了中国政治体制改革的不断探索。

2008年汶川特大地震发生时,面对巨灾,中国政府在第一时间全面公开信息,凝聚抗灾力量。有关地震的海量信息通过互联网、电视、广播、平面媒体、手机短信等途径,以最快的速度传到全国人民的身边。有了及时准确的信息公开,民众始终跑在“谣言”之前,最大限度减少了怀疑和恐慌,凝聚起力量和信心,成为政府信息公开的范本。

今年以来,“政务微博”发展迅猛。根据腾讯微博官方统计,目前共有万余个政务机构以及公务员开通微博,遍布34个省级行政区划。其中,副厅及以上级别的机构和官员微博达266个。而在8月25日论坛上发布的“2011年腾讯政务微博地图”显示,浙江省就有3000多个政府官员拥有微博,形成了微博上的“浙江军团”。政务机构和官员利用微博这一新兴媒体手段,在倾听民意、推动政府信息公开、进行舆论监督方面发挥了重要作用。

从汶川特大地震到玉树强烈地震等一系列重大突发事件中的有效信息公开,从新闻发布会、听证会频繁举办到网络发言人制度出台,从中央财政预算公开到中央部委公开预算,从地方政府“晒账本”到地方官员的财产公示,无论是理念还是实践层面,信息公开都已成大势所趋,构成了中国发展进程中一股新兴而蓬勃的推动力。从“躲猫猫”事件中当地有关部门主动邀请网友参与调查,再到行政机关不断加强对社会舆情的关注与回应,各级政府已将公开透明作为获得公众理解、支持、合作,维护政府公信力的重要举措。《条例》实施三年来,政府信息公开的制度配套、平台建设、人员配备、评估考核等方面日益完善,信息公开已成为各级政府的一项常态化工作,取得了重大进展。而公众在信息公开方面也有自己的作为,上下联动的趋势正在形成,反映出在当代中国,一种公开文化正在孕育和确立。

信息公开前进的步伐,也不乏艰难和困惑。比如,一些部门动辄以各种似是而非的名义拒绝公众的信息需求;一些公开的信息,人们要么不感兴趣,要么看不懂;有的地方在群体性事件中因为信息公开失当酿成严重后果;统计数据失真造成的“被增长”、“被就业”现象时有发生。如何在法治轨道内保障公民的知情权、参与权、表达权、监督权,不少工作还刚刚破题,任重道远。

(二)政府信息公开中存在的几个突出问题

1.各级政府和领导重视程度不高。从总体上看,我国只是基本建立起了政府信息公开的框架,多数部门信息公开仍停留在浅表层面。由于主要领导认识程度的差异,各地、各部门的信息公开的状况也不平衡。由于我国的信息长期处于为政府所垄断的现状,注定了信息公开不可能在短时期内就取得大的突破。在很多官员眼中,政府信息是一种公共资源,更是权力的象征,对这一公共资源的分配则往往能变现为部门利益和个人利益。“公开越多,做事会越难”,这种思维还停留在管制型政府的水平上,不符合服务型政府的职能转变。

2.《条例》中不公开信息的范围还有待明确细化。《条例》规定涉及国家秘密、商业秘密和个人隐私的事项属于政府信息公开的例外,但是,如何认定这些信息,《条例》没有设定具有操作性的条款,《条例》要求公开政府信息不得危害社会稳定,则给了政府机关过大的裁量权。另外,《条例》关于谁可以申请政府机关公开信息的规定不够明确。现实中,很多政府机关要求公众说明获取政府信息的用途和目的,有的甚至要求只能是与特定政府信息有直接利害关系的人才能申请公开信息,给申请公开设置了过高门槛。

3.一些地方和部门存在阻碍信息畅通的误区。误区一,随意扩大政府文件保密范围。很多政府部门在制定和印印发文件的时候,出于谨慎,常常会有意扩大保密的范围,把一些不应当确定为秘密的事项确定为秘密事项。误区二,重形式轻内容。随着政务信息公开越来

越成为发展的大趋势,一些政府部门在政务信息公开中,被动地进行政务信息公开。对信息公开的内容,带有一定的选择性,很多公众迫切需要掌握、与自身利益密切相关的信息获取难。此外,在信息公开中,没有建立相应的信息分类和查询制度,缺少对信息的整理,在大量的信息中,公众想要找到自己需要的信息也很困难。一些网站所公布的文件和信息甚至是几个月都没有更新,还有一些政府网站成了内部网,公布的都是政府内部各处室之间的工作动态。误区三,重公开而轻参与。政府信息公开在很多人看来就是信息的简单发布。

4.政府信息公开上存在一些盲区。如一些级别会议记录、领导批示、人事财务问题、对社会稳定问题等。特别“危及社会稳定”会否成为行政机关“规避”公开的最大保护伞,值得观察。虽然《政府信息公开条例》规定除涉及国家秘密、商业秘密、个人隐私外,其余都可公开。但第八条同时规定:“行政机关公开政府信息,不得危及国家安全、公共安全、经济安全和社会稳定。”社会稳定的概念有很大的弹性。现在所有的事件都牵涉到人,一牵涉到人,就涉及稳定问题。因此,此类信息公开尺度如何把握是个难题。

5.部分单位和部门政府信息公开不同程度地存在着内容简单、流于形式的现象。政府信息公开的内容应该既包括行政事务办理的结果又包括行政行为的程序。目前有关部门信息公开的形式普遍比较单一。有的单位只是将一些行政程序编印成册供政务信息使用者在现场查阅,或仅在办公场所设立《公开栏》。有的单位虽然将一些行政许可事项搬上了红盾信息网,但是要么只是公布了机关的工作流程、机构设置、规划方案、机关工作的制度等简单的信息,要么虽然公布诸如注册登记的相关信息,但是更新速度太慢,一年或两年以前的信息也赫然在列。除此,在公开内容上也不同程度地存在着过于抽象的现象,偏重公布最终结果,而对决策前和决策过程中的信息公布较少。或者只公开那些不得不公开的、大家都知道的事项,把有可能影响部门利益的事项加以回避,或者只公开一些程序性要求,回避实质性事项。

6.政府信息公开变成了政绩公开,政务公开栏变成了政绩光荣榜,而对人民群众关心的公共事务的决策依据、决策过程闭口不谈,尤其回避工作中的失误和不足。

(三)关于政府信息公开的几个认识问题

1.信息公开中,保密与公开的关系如何界定和处理?

关于政府信息公开的范围是目前在实际运作中存在较大争议的地方。条例中规定,公民有根据自己的生产、生活、科研需要申请政府信息公开;同样也规定,政府可以以国家利益、国家安全、社会稳定或者国家秘密、商业秘密、个人秘密为由来拒绝公开一部分信息。在实践中如何真正地落实‘以公开为原则、不公开为例外’依然没有得到解决。在任何国家,保密与公开都是一对矛盾,保密过宽过滥,公开就必然受到限制。目前,《条例》中关于保密的规定,仍然过于宽泛,比如,《条例》规定如果信息公开后可能会影响公共安全、经济安全和社会稳定的,则不应公开,这样的规定不仅宽泛,而且容易陷入循环逻辑的悖论。另一方面,《保密法》对于国家秘密的范围、定密、程序、解密等规定过于弹性化,在实践中导致了秘密过于宽泛的情形。虽然刚刚修改的《保密法》对这些方面有了一些调整,但仍有改进空间。保障信息供给,必须改善信息公开制度的外部生态环境。否则,即便行政机关愿意公开,也难以公开。

2.为什么说推行政府信息公开是转变执政方式,深化行政体制改革的必然要求?

长期以来,我国的行政管理体制基本上是处在一个封闭运行的状态,从决策动议到决策过程以至于决策结果,完全是政府机关内部自我运作的一种机制。这种机制运作的特点就是政府掌握了所有信息,社会公众几乎一无所知。由于信息的不对称性,决定了一切都是政府说了算。公众只能成为被动的接受者,只能从政府的文件中、会议中甚至是道听途说中了解一些支离破碎的信息。其结果就是政府怎么说老百姓就怎么听、就怎么做。长此以往,行政方式也就变成了审批、发证、收费,开会、发文、贯彻、检查等等这种高成本、低效率的模式,既缺乏公开、透明、民主程序,又浪费了大量的人力、物力和财力。

为了彻底改变现行的行政管理体制中存在的各种弊病,实现高效、廉洁、公开、透明的服务型政府、阳光政府的目标,近年来,国务院围绕“科学民主决策、推进依法行政、加强行政监督”这三项基本准则,大力推进行政管理体制改革,不断转变政府职能,尤其是以改革行政审批制度为突破口,积极实现管制型政府向服务型政府转变,努力探索政府职能转变的新途径、新方式。其中,大力提倡和推进政府信息公开,就是实现政府职能转变的一项重要举措。正如温家宝总理指出: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要以转变政府职能为核心,规范行政权力,调整和优化政府组织结构与职责分工,改进政府管理与服务方式,大力推进政务公开,加快电子政务和政府网站建设,提升公务员队伍素质,全面提高行政效能,增强政府执行力和公信力。由此可见,转变执政理念,实行阳光行政,把信息公开作为政府施政的一项基本制度,将行政机关办事制度与办事程序公开,把政府制作和获取的信息公开,是提高党的执政能力和政府执政能力的重要内容,是深化行政体制改革的方向和必然选择。

3.为什么推行政府信息公开是建立反腐倡廉长效机制的制度性要求?

2005年中央印发了《建立健全教育、制度、监督并重的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实施纲要》,明确将政务公开作为反腐倡廉制度的一项重要内容。推进政府信息公开,将政府的行使权力的过程置于人民群众的公开监督之下,不仅对于畅通人民群众对政府权力的监督渠道,发挥人民群众当家做主的积极性,保障民主权利的实现将起到积极作用,而且对于防止权力失控、决策失误和行为失范,尤其是防止政府机关“暗箱操作”,“权力寻租”等,从源头上预防和治理腐败也将产生深远的影响。例如郑筱萸案件中,就涉及一个新兴的职业――“代理公司”,专攻药品审批关,2003年前后大约有四五百家这样的公司围绕药监局转。2004年,审批新药就达10009种,而同期美国的食品药品监管局仅受理了148种。正如美国的一位著名学者说的:“阳光是最好的防腐剂,路灯是最好的警察”。

四、如何进一步推动政府信息公开?

1.建立健全决策权、执行权、监督权既相互制约又相互协调的权力结构和运行机制。要通过适当分解决策权、执行权、监督权,使决策职能、执行职能、监督职能由不同部门相对独立行使,努力形成不同性质的权力既相互制约、相互把关,又分工负责、相互协调的权力结构,做到决策更加科学,执行更加高效,监督更加有力,从而保证权力依法运行,最大限度地防止权力滥用现象的发生。

2.健全法制和程序规则,把不同权力形式通过法律和规章确定下来,纳入法制化、程序化轨道,保证分工明确、各司其职、各负

其责,按照法定权限和程序行使权力、履行职责。要通过组织立法、程序立法来明确国家机关的法定权限和相应的程序规则。要完善各类公开办事制度,提高政府工作透明度和公信力。

3.明确制约和监督的重点所在。要加强对领导机关、领导干部特别是各级领导班子主要负责人的制约和监督。各级领导班子主要负责人位高权重,遇到的诱惑和考验也多。如果领导干部腐败变质,会给党和人民造成更严重的危害,甚至可能影响到一个地区、一个部门的风气。同时,还要加强对重点环节和重点部位权力行使的制约和监督,切实加强对干部选拔任用、财政资金运行、国有资产和金融的监督或监管。

4.充分发挥各制约和监督主体的积极作用,提高制约和监督的整体效能。按制约和监督主体划分,我国权力制约与监督机制主要包括党内监督、人大监督、政府专门机关监督、司法监督、政协民主监督和社会监督等六种类型。总体看来,这些监督机制彼此取长补短、配合协同,为确保权力在阳光下运行、构建社会主义法治国家发挥了积极作用。如何体现人民群众在上述六种权力制约和监督机制中的重要作用,提升制约和监督的整体效能,将是今后需要取得新突破的关键领域。应综合运用多种制约和监督形式,继续拓宽监督渠道,把党内监督与人大监督、政府专门机关监督、政协民主监督、司法监督、社会监督等结合起来,发挥民主党派、社会团体和新闻舆论的监督作用,整合监督资源,形成监督合力,大力提高监督的整体效能。各级党委政府要加强对权力的授予过程、行使过程和权力运行结果的全程监督,保证人民赋予的权力真正用来为人民谋利益。

5.对于行政机关而言,必须努力转变观念,积极适应时代要求,牢固树立“执政为民”和为人民服务的意识,从党和国家的工作大局来认识这一问题。一定要注意树立三个意识:一是责任意识。政府信息公开涉及每一个政府机关,它不是哪一级政府的事情,也不是哪一个部门的事情,而是大家的事情,各级政府和行政机关都负有不可推卸的责任和义务。无论是行政机关的领导还是工作人员,都要高度重视这项工作,要把它切实纳入议事日程,抓紧抓好。一定要克服两种认识:一种是认为实行信息公开是具体工作人员的事情,与领导无关;另一种是认为信息公开是信息工作机构的事情,与己无关。这两种认识都是极其错误的,必须加以克服。二是公开意识。信息公开说起来容易做起来难,公开一时一事容易,持之以恒长期坚持更加困难。这就要求我们每一位机关工作人员特别是领导同志,要始终紧绷公开这根弦,将之贯穿于工作的始终。三是后果意识。针对推进信息公开工作中可能出现的各级政府和行政机关不重视条例的问题,立法中专门规定了监督和保障一章,明确要求各级人民政府应当建立健全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考核制度、社会评议制度和责任追究制度,特别是还规定了不公开政府信息的法律责任。据此,如果不主动公开政府信息,可能承担被责令改正,情节严重的,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法给予处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的后果。

五、关于扩大信息公开的重要论述

●2011年4月,国务院总理温家宝对进一步加强政府网站管理工作作出重要批示,指出办好政府网站的关键在于及时、准确公开政务信息,倾听群众的意见、呼声和要求,及时讲清事实真相、政策措施、处理结果。只有互动、解决问题,才能吸引群众。在5月4日主持召开国务院常务会议上,研究部署进一步推进财政预算公开工作,指出,财政预算公开是政府信息公开的重要内容和公共财政的本质要求,对于保障公民的知情权、参与权和监督权,加强法治政府建设,发展社会主义民主政治,具有重要意义。

●2011年“十二五”规划明确提出:发挥政府的主导作用,强化社会管理和公共服务职能,建设服务型政府,提高服务型管理能力。发挥人民团体、基层自治组织、各类社会组织和企业事业单位的协同作用,推进社会管理的规范化、专业化、社会化和法制化。广泛动员和组织群众依法有序参与社会管理,培养公民意识,履行公民义务,实现自我管理、自我服务、自我发展。

热点预测热点三:构建和谐劳动关系

(一)时政背景

2011年5月17日,本田汽车零部件制造有限公司数百名员工因对工资和福利不满,一度停工抗议。6月25日,广东省创先争优党工共建暨南海本田工资集体协商会在佛山举行,政府、工会、厂商及工人代表进行了最后一次协商,南海本田资方“一锤定音”:为一线工人每月增加611元工资收入,比原先工资1921元增加了32%。

南海本田停工事件历时19天,是新中国成立以来影响最大的一次停工事件,但却是由“防卫性停工”向“争取性停工”的变身,造就了工资集体协商成功的第一例。

对于停工事件,广东省副省长肖志恒总结说,这是传统发展模式“重物轻人”的必然结果。究其原因,主要体现在“四个不相适应”:一是收入分配机制与职工共享发展成果诉求不相适应,二是企业管理模式与新生代农民工群体特点不相适应,三是资本的强势地位与劳动者合法权益维护要求不相适应,四是现行法律法规与调处新型劳资纠纷要求不相适应。预防和调处停工事件,归根结底要靠经济发展方式的转变,必须更加突出以人为本。要坚持加强人文关怀,夯实建设和谐劳动关系的根基。

(二)为什么要提出构建和谐劳动关系

1. 由于历史与现实、认识与实践等多方面原因,我国劳动关系领域还存在一些突出问题。特别是有些企业用工不规范、劳动条件差、工资收入分配不合理、对职工群众缺乏了解和关心,已经影响到职工队伍稳定和企业持续健康发展。

2.劳动关系中三方地位不平等现象比较突出。随着我国市场经济的发展,劳动关系博弈中三方利益主体的身份基本形成,但各方地位不平等的问题也逐渐显现。这种地位不平等问题最为突出地表现在劳资双方的力量对比中。

3. 工会的作用还有待提高。现实中我国工会的作用还十分有限,博弈中的行动和战略有待规范。针对工会集中化、制度化、单一化等特点,要让我国市场经济中的劳动关系趋于稳定和谐,就必须积极转换总工会和区域工会的地位,使工会真正成为政府和企业必不可少的助手、伙伴。

4. 法制体系尚待健全和完善。实践中,劳动关系存在的问题是多方面的,包括劳动合同签订率低、期限短、内容不规范;最低工

资保障制度没有得到全面执行,拖欠工资现象时有发生,工资正常增长机制尚未形成;超时加班现象比较普遍,劳动条件差;社会保险覆盖面窄、统筹层次低,欠缴保险费现象严重;劳动保障监察力度不足,劳动争议处理周期长、效率低,等等。

(三)关于构建和谐劳动关系的几个认识问题

1. 在构建和谐劳动关系上,主要责任是企业,劳动者没有责任。这种说法对吗?

劳动关系事关劳资双方,和谐与否的原因和后果都直接涉及到劳资双方。劳动者勤恳敬业、遵章守纪是劳动关系和谐的必要内容和保障。在现阶段的劳动者方面,农民工是产业工人的主力军,劳动关系能否和谐在很大程度上取决于农民工,尤其是新生代农民工。实践已表明,农民工在数量不断增多的同时素质也在不断提高,这对劳动关系和谐有积极影响。但由于农民工市民化的进度和在劳动关系中地位的提高,跟不上农民工规模扩大和素质提高的幅度,这就加大了实现劳动关系和谐的难度。农民工以不当手段维权,甚至以违法犯罪手段维权的现象,多由此而生。这已成为影响劳动关系和谐和社会安全的隐患。在此意义上可以说,农民工对构建和谐劳动关系固然有责任,而在农民工责任的背后,政府、企业、社会更有责任。

2.有专家建议,推动和谐劳动政策,要在全国范围内建立一个统一标准,严格实施。你怎么看?

区域发展的不平衡性是我国现实社会一个公认的明显特点。我国东部沿海地区的发展水准同西部地区发展水准之间的巨大差距在近期是难以完全消除的。各个区域发展水准的巨大差别,使得不同区域劳动者对于劳动政策的具体要求必然有着明显的差别。同时,与发展水准的巨大差别相适应,各个地区的政府在财力、在对劳动关系的认识方面,各个地区的企业主群体在经济运作方式以及社会理念方面也必然会出现较大的差别。在这样的条件下,我国对于和谐劳动关系发展的推动,不宜采取整齐划一的作法。在发达地区的城市如北京、上海、深圳、苏州等地,可以在确保劳动政策底线的前提下,进一步提升其劳动政策的水准,如提高养老保险、医疗保险、工伤保险的交纳金额水准,健全劳资谈判协商机制等等。而在欠发达地区,则应将劳动政策的重心放在劳动底线的保证方面,如重视制定和实施工资最低标准、提高“三险”的覆盖率、实现社会保险在劳动者工作流动后的有效转续等。

3.有人说,市场经济条件下,劳动关系应该由劳方、资方独立解决,政府不应插手。你怎么看?

构建和谐劳动关系,对于建设社会主义和谐社会至关重要。劳动关系是不是和谐以及和谐程度的高低,不仅直接关系到企业的发展和职工群众利益的实现,而且关系社会和谐稳定与发展进步。发展和谐劳动关系,维护劳动关系双方的合法权益,尤其是维护劳动者的经济权利、民主权利和发展权利,实现企业的良性发展和劳动者的全面发展,是构建和谐社会的重要基础。

劳动关系协调机制是由劳方、资方和政府方所构成的三方结构与由政府干预、社会中间层协调和单个劳动关系协调所构成的三层结构的结合。在此框架中,和谐劳动关系的构建,需要政府、社会、企业和劳动者的共同努力,而政府和社会更为重要。

(四)构建和谐劳动关系上,还需要哪些方面作出努力

1. 从社会公正的高度看待和谐劳动关系问题。劳动者基本劳动权利的保护问题是社会公正最基本的内容之一,是社会公正题中应有之义。显然,要维护和实现社会公正,就必须重视劳动者基本权利的保护问题,重视劳动政策的制定和实施,重视和谐劳动关系的发展。

2. 进一步激活工会的潜能。在现代社会和市场经济的条件下,工会的主要职能应当是,工人(雇员)通过工会组织,通过集体谈判方式维护并改善自己的劳动权益和劳动条件。我国的工会组织有着比较重要的社会政治地位,所以,工会组织进一步发展,同市场经济相适应,那么其潜力就可以被极大地激活,从而能够有效地扮演着维护工人(雇员)基本权益的不可替代的重要角色。

3. 注重雇主组织的规范化建设。我国雇主组织建设的关键在于必须有效地解决好三个问题。一是独立性。雇主组织应当符合雇主的合理利益、有着特定的职业化诉求和行为。雇主组织既不能一切皆按政府的指令行事,也不能被某个资本拥有量较大的企业主所操控。二是自律性。雇主群体的主要职能是创造社会财富,此外还应担当必要的社会责任。要做到这一点,雇主群体必须有着一种内在的约束体系,即自律性。这种自律性应当通过雇主组织制定的行规为全体至少是大多数雇主所认同和接受。三是公正性。从社会公正的角度看,社会各个群体都应当依照自己对社会的不同贡献,获得各自在社会经济生活当中恰当合理的位置。

4. 形成有效的集体协商制度。在劳动政策当中,集体协商制度是一项基础性的内容。集体协商制度对于形成公正合理的和谐劳动关系至关重要。劳动者可以通过这一制度,借助工会的力量,同雇主一方进行平等的谈判协商,从而形成一种能够为自己接受的、公正合理的劳动保护政策。

集体协商制度对我国现阶段的工人来说显得尤其重要。我国的工人尤其是农民工在就业方面面临着巨大的劳动力过剩压力,劳动力价格有时容易被人为压低,劳动者在劳动待遇的争取方面处在一种不利的地位,加之工人的文化水准普遍偏低,缺乏基本的维权常识,往往不懂得使用必要的法律工具来维护自己合理的劳动权益。如果没有有效的集体协商制度,我国的劳动关系必定是不公正、不协调的。

(五)重要论述

1. 8月15日,国家副主席习近平在全国构建和谐劳动关系先进表彰暨经验交流会上指出,经过这些年的探索和实践,构建和谐劳动关系工作已初步形成党委领导、政府负责、社会协同、企业和职工参与的工作格局,要在坚持中进一步明确各方职责,使党政力量、群团力量、企业力量、社会力量紧密结合和统一起来,共同推进构建和谐劳动关系。

2. 8月15日,国家副主席习近平在全国构建和谐劳动关系先进表彰暨经验交流会上指出,构建和谐劳动关系,要坚持以人为本,把解决广大职工最关心最直接最现实的利益问题,切实维护他们的经济权益、政治权益、文化权益、社会权益,作为根本出发点和落脚点;要坚持促进企业发展和维护职工权益相统一,同时调动劳动关系主体双方的积极性、主动性,推动企业与职工群众协商共事、机制共建、效益共创、利益共享;要从不同类型企业的实际出发,把构建和谐劳动关系必须遵循的总的共同要求与具体的具有差异性的措施结合起来,统筹兼顾、分类指导,既整体推进,又突出重点、突破难点。

3. 《我国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十二五规划纲要》要求,健全协调劳动关系三方机制,发挥政府、工会和企业作用,努力形成企业

和职工利益共享机制,建立规范有序、公正合理、互利共赢、和谐稳定的劳动关系。全面推行劳动合同制度,不断扩大集体合同覆盖面。全面推进劳动用工备案制度。规范劳务派遣用工。改善劳动条件,加快劳动标准体系建设,加强劳动定额标准管理。完善劳动争议处理机制,加强劳动争议调解仲裁,加大劳动保障监察执法力度,切实维护劳动者权益。

热点预测热点四:十分珍惜和合理利用每一寸土地

(一)时政背景

民以食为天,食以地为本。土地是人类赖以生存发展的重要物质基础。改革开放以来,我国土地管理事业快速发展,耕地保护也初见成效,初步建立起符合国情、适应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要求的土地管理制度基本框架,为经济社会发展提供了有力支撑。

但我国土地管理仍面临着不少新情况新问题,一些地方依然出现乱征地、滥用地、非法使用土地等突出问题,群众反响强烈。土地问题上的官员腐败以及因土地而引发的干群矛盾和冲突时有发生。去年9月江西宜黄因为强拆而发生的自焚事件,成为社会焦点。4月19日,国家土地督察公告显示,2010年开展的土地卫片执法检查发现违法违规用地3.42万宗,涉及土地面积73.35万亩,其中耕地27.45万亩,有13个省(区)违法占用耕地超过1万亩。以推进“新农村建设”、农业产业结构调整为名违法建设等类型的农村违法用地量大面广。

随着中国工业化、城镇化进程加快,对土地的需求持续扩大,人口增长、基础设施建设等都需占用耕地。据第一次农业用地普查公布的结果,1996年,我国的耕地面积是19.51亿亩,2003年就降至18.5亿亩,7年减少了1亿亩。而目前下降到18.26亿亩,过去十几年减少了1.25亿亩。我国人均耕地面积不到1.4亩,相当于世界平均水平的40%。如果这个势头不能得到有效遏制,粮食安全就存在问题。坚持世界最严耕地制度,严守18亿亩耕地粮食安全警戒线,成为中国发展过程中的不二选择。我们的发展既要考虑满足当代人的需要,更要为子孙后代留下生存发展空间,节约用地、规范用地、科学合理用地刻不容缓。

中共中央政治局8月23日下午就完善我国土地管理制度问题研究进行第三十一次集体学习。土地管理制度问题是首次进入政治局集体学习的课程表,这与国家近期加强土地管理有关。胡锦涛在主持学习时发表了讲话。他指出,土地是人类生存发展的重要物质基础。我国是一个人多地少、耕地资源稀缺的发展中大国。改革开放以来,我国土地管理事业快速发展,初步建立起符合国情、适应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要求的土地管理制度基本框架,为经济社会发展提供了有力支撑。同时,我国土地管理仍面临着不少新情况新问题。我们的发展,既要考虑满足当代人的需要,更要为子孙后代留下生存发展空间。建立和完善最严格的土地管理制度,坚持节约集约用地,是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的题中之义,是确保国家粮食安全的战略举措,是造福子孙后代、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和永续发展的长远大计。我们一定要以对国家和人民高度负责、对子孙后代高度负责的精神,紧紧围绕以科学发展为主题、以加快转变经济发展方式为主线,加强土地资源节约和管理工作,十分珍惜和合理利用每一寸土地,促进经济社会发展与土地资源利用相协调。

中国人历来钟情于土地。在古老的自然崇拜中,土地据有重要位置,曾经是广泛的民俗宗教。几千年前,社稷(社为土地神,稷为谷神)就是国家的代称。中国漫长的农业立国史,使土地崇拜情结成为深厚、凝重的历史文化底蕴。尊崇土地、热爱土地、珍惜土地的文化,其实几千年绵绵延延,从来就没有中断过——从“社日”到“土地日”,一以贯之。珍惜土地是中国人民传承千古的美德。

2011年的“土地日”宣传主题是:“坚持科学发展观,珍惜每一寸土地”。这个主题,深刻地揭示了珍惜土地与科学发展相依相从、相辅相成的辩证关系,显示出鲜明的时代性和强烈的现实意文,内涵是极其丰富的。现在许多地方的工业化、城市化,实际上还在沿袭平面扩张的道路,无节制地使用土地、蚕食耕地,这就使中国人多地少的国情雪上加霜。更令人无法忍受的是,一些地方以“发展”的名义、成百上千亩地占用良田,结果推平了土地“晒太阳”,或者上了一大堆盲目投资、低水平重复建设的“垃圾项目”。拿珍稀的耕地换这种“垃圾项目”,不仅浪费土地,而且浪费资金、浪费劳动力,这更是焚琴煮鹤的愚蠢行为。

用地对发展是紧约束,国情对用地是紧约束。这一切,要求我们承认用地约束(这是客观的),自觉约束用地(这是主观的),也就是要珍惜土地,合理用地,集约用地。在中国的国情下,只有寸土必惜其贵,寸土必尽其用,科学发展才能真正得到体现和保证。

(二)我国当前土地管理利用存在哪些问题

1.过度消耗低效用地的粗放型发展。我国人多地少,后备耕地资源不多,特别是耕地资源不足,人均耕地仅相当于世界平均水平的40%左右。与此同时,我国用地总体上依然粗放浪费,许多地方新城、新区快速扩张,城镇低密度、分散化扩张态势明显,工业用地容积率仅为0.3-0.6,农村地区空心村、闲置废弃地普遍存在,空闲用地占村庄用地比重达10%-15%……随着工业化、城镇化和农业现代化加快推进,建设用地需求刚性上升,土地资源刚性约束进一步显现,基本国情和发展阶段决定了我国未来用地形势更加严峻,土地供需矛盾日益突出,依靠“投资拉动、资源投入、规模扩张”的发展模式不可持续,过度消耗和低效利用土地资源的粗放型发展方式已难以为继。

2. 大规模开发后备土地资源存在依赖。由于多年高强度的土地开发,我国耕地后备资源已经十分有限,扣除生态环境建设重点区域,可开发的耕地后备资源已由2000年的700多万公顷锐减至不足500万公顷,且分布不均衡,依赖大规模开发后备资源补充建设占用耕地的模式已难以为继。加之,依赖出让土地促进经济增长和城市发展的模式,刺激了新增建设用地需求,客观上加剧了供需矛盾,一些地区已经出现“发展缺规划空间、用地缺计划指标、补充缺后备资源”困局。

3. 一些地方政府存在忽视城乡土地权利主体平等的现象。在城市化、工业化快速发展过程中,城乡人地格局和社会结构发生重大变化,地方政府、企业、集体、个人等多元利益主体之间的土地利益格局深刻调整,利益关系日趋复杂,土地利益调整引发的社会矛盾和问题凸显。一些地方政府对被征地农民的权益保护不够。

(三)关于土地问题的几个认识问题

1.有专家认为,确保18亿亩耕地以保障粮食安全的观点是错误的。你怎么看?

我国是一个发展中的人口大国,确保13亿人有饭吃,历来是国家的头等大事。要解决这个问题,只能立足自给而别无他途。但人多地少又是我国的基本国情,耕地资源短缺一直是影响我国粮食安全的关键性因素。若没有足够的耕地面积,国家粮食安全将无从谈起。

除自然因素外,城镇化快速发展带来的用地需求增长是近10多年来造成我国耕地资源不断流失的一个重要原因。从供给角度看,我国耕地后备资源本来就严重不足,加之受水资源短缺等因素的限制,近年来补充耕地的难度越来越大。这就使得我国耕地资源的净流失现象越来越突出。

工业化、城镇化在推动经济社会快速发展的同时,也增加了对粮食的刚性需求,使得确保粮食安全的任务更加繁重。从整体看,在目前农业单产难以大幅度提高、粮食复种指数的提升空间也越来越窄的情况下,未来我国粮食需求的增长将直接转化为对耕地的刚性需求。因此,保护耕地就不仅仅是一个经济问题,而且是我国经济社会发展首先要解决的重大战略问题。

2.有观点认为,耕地保护和城镇化发展是个悖论。你怎么看?

近20年来,我国在城镇化水平不断提高的同时确实出现了耕地面积持续下降的情况。这似乎表明,我国经济发展陷入了这样一个困境:坚守耕地红线与推进城镇化似乎难以两全。

事实上,多年来我国城镇化进程并没有因为国家实施最严格的耕地保护政策而减缓。究其原因,是因为我国在加快经济发展的同时采取了更加积极有效的政策措施,通过节约集约用地较好地兼顾了保障城镇化发展和保护耕地的双重要求。

严格保护18亿亩耕地红线内的基本耕地,并不意味着现有耕地都不能占用,而是强调各项建设都要节约集约用地,能不占用耕地就应尽量不占,能用劣地就尽量不用好地。对于符合城镇化发展方向、符合产业政策和节约集约用地要求的非农建设,我国在土地利用总体规划中进行了统筹考虑和合理安排,在用地政策上是有保障的。这更加明确了我国统筹兼顾耕地保护和推进城镇化进程的战略方针。加强耕地保护,严格土地用途管制和土地利用年度计划控制,严格控制新增建设用地占用耕地,还可以通过价格机制的调节作用,形成土地利用的“倒逼”机制,促进城镇建设节约集约用地。这反过来又将有助于缓解土地供需矛盾,减少占用耕地特别是减少占用城镇周边的优质耕地,保持与提高粮食综合生产能力。

3.一些地方在进行农村土地整治时,“赶农民上楼”,认为可以提高土地整治的效率。你怎么看这种现象?

“拆村并居”提高土地利用效率,打造规模化的新农村,提高农民生活质量,初衷也无可厚非。但是,这些地方因为某些官员好大喜功、急功近利,在执行过程中偏离了正确的轨道。

开展农村土地整治,要以促进农民增收、农业增效和农村发展为出发点和落脚点,把维护农民合法权益放在首位,坚持最严格的耕地保护和节约用地制度,坚持群众自愿、因地制宜、量力而行、依法推进,按照统筹规划、整合资源、加大投入、实施田水路林村综合治理的原则,以农田整治为重点,提高高产稳产农田比重和节约集约用地水平。要充分尊重农民意愿,涉及村庄撤并等方面的土地整治,必须由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和农户自主决定,不得强拆强建。严禁违法调整、收回和强迫流转农民承包地。坚决防止违背农民意愿搞大拆大建、盲目建高楼等现象。

(四)完善土地管理制度的政策要点

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要重点抓好以下4方面工作。

第一,切实坚持和完善最严格的耕地保护制度,把划定永久基本农田作为确保国家粮食安全的基础,强化耕地保护责任制度,健全耕地保护补偿机制,从严控制各类建设占用耕地,完善耕地占补平衡制度,加快农村土地整理复垦,大规模建设旱涝保收高标准农田。

第二,切实实行最严格的节约用地制度,强化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的整体管控作用,合理确定新增建设用地规模、结构、时序,降低经济增长对土地资源的过度消耗,走集约式城镇化道路,确保保障性安居工程用地供应,严格执行土地用途管制制度,完善土地使用标准。

第三,切实维护群众土地合法权益,严格界定公益性和经营性用地,完善征地补偿机制,规范征地拆迁管理,加大土地督察和执法力度,维护被征地农民合法权益。

第四,切实推进土地管理制度改革,健全严格规范的农村土地管理制度,加快征地制度改革,深化国有土地有偿使用制度改革,加强土地行政管理能力建设。

(五)关于土地管理的重要论述

1.中共中央政治局8月23日下午就完善我国土地管理制度问题研究进行第三十一次集体学习。中共中央总书记胡锦涛在主持学习时强调,要落实节约优先战略,进一步完善符合我国国情的最严格的土地管理制度,坚持各类建设少占地、不占或少占耕地,以较少的土地资源消耗支撑更大规模的经济增长;坚持经济效益、社会效益、生态效益协调统一,不断提高土地利用效率;坚持统一规划、合理布局,促进区域、城乡、产业用地结构优化;坚持当前与长远相结合,提高土地对经济社会发展的保障能力,努力建设资源节约型、环境友好型社会。

2.4月2日至4日,国务院总理温家宝来到山西省吕梁山区的岚县、兴县和临县,深入田间地了解民生。在岚县北关村、兴县张家湾村和村民座谈时,温家宝说,土地是农民最大的社会保障,维护农民的基本权益最重要的就是维护土地权益。耕地不仅是农民的利益,也是国家利益,因为中国人太多,地太少。土地流转要尊重农民意愿,不能搞强迫命令。修路、建房都不能乱占农民耕地。

3.1月21日,国务院副总理李克强在人民大会堂会见基层国土资源管理工作先进代表,与他们座谈时说,当前,我国正处于工业化、城镇化和农业现代化加快推进时期,资源相对不足,需求刚性较强,用地矛盾突出,国土资源管理任务更加繁重。我们必须从国家大局和长远出发,创新思路和方式,完善体制机制,统筹保障发展和保护资源,推动经济发展方式加快转变和经济结构战略性调整。要坚守保护耕地的“红线”,加大稀有矿产资源保护力度,节约和集约利用资源,努力提高资源保障程度,使国土资源这一要素投入发挥更大效益。

李克强指出,要进一步优化土地供应结构和布局,特别要确保今年1000万套保障性住房建设用地,保持普通商品住房用地供应规模合理增长,为满足群众基本住房需求提供保障。要做好征地拆迁补偿工作,加快闲置土地清理查处,完善土地招拍挂制度,规范农村土地整治,为人民管好用好土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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