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对工资加班费调整的通知

关于对工资加班费调整的通知

关于对员工工资、加班费调整的通知

全体员工:

为了提高员工的工资水平、考虑员工支持和配合公司发展的敬业程度,现公司决定对员工工资、加班费做以下调整:

1、所有新入职员工工资底薪为1500元+加班费+超产奖,包食宿;

2、所有老员工的工资,公司根据实际情况,近期将进行调整;

3、新员工加班费,由每小时6元调整至6.5元;

4、在公司工作满半年以上的员工的加班费,由每小时6.5元调整至7.5

元,

5、公司设立员工推荐奖,老员工为公司介绍新员工入职,该新员工在公

司工作满半年以上,公司奖励老员工:100元/人的奖励。

以上规定自2012年2月1日起执行.

行政人事部

2012年2月3日

加班费计算标准及方法

加班费计算标准及方法 加班费的计算,是一个很令人头疼的问题,如何计算,本文拟对加班费问题作一个简单梳理。 加班、加点费习惯称加班费 第一部分、加班工资倍数与时间计算: 《劳动法》第四十四条: (一)8小时外加点: 根据 1995年5月1日起施行的《国务院关于职工工作时间的规定》第三条“职工每日工作8小时、每周工作40小时。”因此,如果安排劳动者在每天8小时之外延长工作时间的,就应该按照《劳动法》第四十四条第一款支付加班费,即加班费不低于150%的工资; (二)休息日加班: 如果安排劳动者在休息日工作的,就应该按照《劳动法》第四十四条第二款支付加班费,即加班费不低于200%的工资 (三)法定节日加班: 根据 1999年9月18日国务院颁布的《全国年节及纪念日放假办法》(国务院令第270号)第二条规定全体公民放假的节日由原来的7天改为10天,即: (1)新年,放假1天(1月1日); (2)春节,放假3天(农历正月初 一、"初 二、"初三);

(3)劳动节,放假3天(5月1日、2日、3日); (4)国庆节,放假3天(10月1日、2日、3日)。 也就是说,以上日期就是法定休假日,如果在以上日期安排劳动者工作的,就应该按照《劳动法》第四十四条第三款支付加班费,即加班费不低于300%的工资。 (四)计件工资时的加班加点: 根据《工资支付暂行规定》第十三条规定: “实行计件工资的劳动者,在完成计件定额任务后,由用人单位安排延长工作时间的,应根据上述规定的原则,分别按照不低于其本人法定工作时间计件单价的150%、200%、300%支付其工资。经劳动行政部门批准实行综合计算工时工作制的,其综合计算工作时间超过法定标准工作时间的部分,应视为延长工作时间,并应按本规定支付劳动者延长工作时间的工资。实行不定时工时制度的劳动者,不执行上述规定。” (五)综合计算工时的加点: 依据我国劳动与社会保障部 2000年3月17日颁发的《关于职工全年月平均工作时间和工资折算问题的通知》: “职工全年月平均工作天数和工作时间分别调整为 20."92天和 167."4小时。”因此,实行综合计算工作时间的,如果月平均工作天数超过 20."92天,或者月平均工作时间超过16 7."4小时的,应该视为加点,按照《劳动法》第四十四条第一款支付加班费,即加班费不低于150%的工资。 每月制度工作天数(即月平均工作天数)明确规定为

加班工资计算公式和方法介绍

加班工资计算公式和方法介绍 加班费是指劳动者按照用人单位生产和工作的需要在规定工作时间之外继续生产劳动或者工作所获得的劳动报酬。今天给大家带来的是加班工资的计算方法,欢迎大家参考。 法定假日工资=加班工资的计算基数÷21.75×300% 双休日加班工资=加班工资的计算基数÷21.75×200% 工作日加班工资=加班工资的计算基数÷21.75×150% 休息及法定假日规定:每周休息2天,每年11天的法定节假日。 一、制度工作时间的计算 年工作日:365天-104天(休息日)-11天(法定节假日)=250天注:休息日的计算方法(365天÷7天/周=52周52周×2天/周=104天) 年工作小时数:250天×8小时/天=2000小时 季工作日:250天÷4季=62.5天/季(一年有4个季,3个月/季) 季工作小时数:62.5天/季×8小时/天=500小时/季 月工作日:250天÷12月=20.83天/月(一年有12个月) 月工作小时数:20.83天/月×8小时/天=166.64小时/月 二、日工资、小时工资的折算

日工资:月工资收入÷月计薪天数 小时工资:月工资收入÷(月计薪天数×8小时)。月计薪天数=(365天-104天)÷12月=21.75天 节假日加班工资=加班工资的计算基数÷ 21.75× 300% 休息日加班工资=加班工资的计算基数÷21.75× 200% 按照目前北京市职工月平均工资3008元计算,如果某劳动者08年春节长假七天都加班,那么前三天是法定节假日(即除夕、春节、初二)拿三薪,每天加班费为3008÷21.75×300%=414.9元,后四天是双休日调休(即初三至初六)拿双薪,每天加班费为3008÷21.75×200%=276.6元。08年该劳动者春节期间的总加班费为2351.1元,而调整前应为2444.5元,降低了3.8%左右。 加班费规定(1)安排劳动者在正常工作日加班加点,应支付不低于劳动者本人工资的150%的工资报酬。 (2)休息日安排劳动者工作又不能安排补休的,应支付给劳动者正常日工资200%的工资报酬。 (3)法定休假日安排劳动者工作的,支付不低于工资的300%的工资报酬。 加班工资计算注意点(一)1.用人单位在节假日安排劳动者加班的,应按照不低于劳动者本人日或小时工资的300%支付加班工资;

关于调整薪酬福利分配办法的通知

中冶建工集发〔2017〕431号 关于调整薪酬福利分配办法的通知 各分公司、各子公司、各事业部、各处室、各项目部:根据公司发展需要,为充分发挥薪酬福利分配的激励导向作用,按照调结构、稳增长,增加月度发放占比,合理均衡优化个税缴纳,收入分配继续向骨干、向一线、向项目、向基层倾斜,不断缩小员工收入分配差距,提高整体收入水平的原则,经公司研究决定,对公司现行分配办法作如下调整: 一、薪酬管理岗位序列及岗位工资基数 岗位工资基数范围值调整为1900元至2500元。按岗位岗级设置调整确定《薪酬管理岗位序列表》(详见附件)。 各单位结合本单位实际情况和管理要求,确定岗位工资基 - 1 -

数,上报公司审批同意后执行。基数可在范围值内划分为固定基数和浮动基数,浮动部分自行制定分配办法。 二、岗效人员绩效分配系数 三、项目工资 项目工资分为项目职务工资和项目岗位工资。项目工资以不高于85%的比例在月度发放,以不低于15%的比例按公司工程项目管理考核办法考核后在年度集中发放。项目部根据考核确定的应发额(包括项目经理应发额、项目其他班子成员应发总额、项目专业管理人员应发总额)进行年度分配,其中,对项目经理的分配由考核直接确定,项目其他班子成员由项目经理根据其个 - 2 -

人履职考核结果在项目其他班子成员应发总额范围内进行分配,项目专业管理人员由项目班子根据其个人履职考核结果在项目专业管理人员应发总额范围内进行分配。 (二)项目岗位工资适用于项目班子成员外的项目专业管理人员,分为主管岗位和一般管理人员岗位。各单位自行制定项目专业管理人员定岗定级办法并考核确定其岗位岗级,项目专业管理人员岗位工资由项目经理根据单位定岗定级结果在标准范围内 (三)海外地区薪酬由十八冶根据项目区域情况,结合公司有关规定拟定相关工资标准报公司审批执行,同时,取消海外区 - 3 -

加班工资基数计算方法

加班工资基数计算方法 加班工资按照职工劳动合同中规定的工资标准计算。 【加班工资】劳动部《工资支付暂行规定》劳部发〈1994〉489号第十三条规定:用人单位在劳动者完成劳动定额或规定的工作任务后,根据实际需要安排劳动者在法定标准工作时间以外工作的,应按以下标准支付工资: (一)用人单位依法安排劳动者在法定标准工作时间以外延长工作时间的,按照不低于劳动合同规定的劳动者本人小时工资标准的150%支付劳动者工资; (二)用人单位依法安排劳动者在休息日工作,而又不能安排补休的,按照不低于劳动合同规定的劳动者本人日或小时工资标准的200%支付劳动者工资; (三)用人单位依法安排劳动者在法定休假日工作的,按照不低于劳动合同规定的劳动者本人日或小时工资标准的300%支付劳动者工资。 【标准工资】劳动部办公厅《关于终止劳动合同支付经济补偿金有关问题的复函》劳办发〈1996〉243号第二条规定:关于“标准工资”的含义问题。“标准工资”是指企业与劳动者在劳动合同中约定的劳动者所在岗位(职务)相对应的工资标准。 1、如果劳动合同有明确约定工资数额的,应当以劳动合同约定的工资作为加班费计算基准。应当注意的是,如果劳动合同的工资项目分为“基本工资”、“岗位工资”、“职务工资”等,应当以各项工资的总和作为基数计发加班费,不能以“基本工资”、“岗位工资”或“职务工资”单独一项作为计算基数。 2、如果劳动合同没有明确约定工资数额,或者合同约定不明确时,应当以实际工资作为计算基数。凡是用人单位直接支付给职工的工资、奖金、津贴、补贴等都属于实际工资,具体包括国家统计

局《关于工资总额组成的规定若干具体范围的解释》中规定“工资 总额”的几个组成部分。但是应当注意一点,在以实际工资都可作 为加班费计算基数时,加班费、伙食补助和劳动保护补贴等应当扣除,不能列入计算范围。 3、在确定职工日平均工资和小时平均工资时,应当按照劳动和 社会保障部《关于职工全年月平均工作时间和工资折算问题的通知》规定,进行折算。 4、实行计件工资的,应当以法定时间内的计件单价为加班费的 计算基数。 5、加班费的计算基数低于当地当年的最低工资标准的,应当以日、时最低工资标准为基数。 按照劳动法第四十四条的规定,支付加班费的具体标准是:在标准工作日内安排劳动者延长工作时间的,支付不低于工资的百分之 一百五十的工资报酬;休息日安排劳动者工作又不能安排补休的,支 付不低于工资的百分之二百的工资报酬;法定休假日安排劳动者工作的,支付不低于百分之三百的工资报酬。标准工作时间以外延长劳 动者工作时间和休息日、法定休假日安排劳动者工作,都是占用了 劳动者的休息时间,都应当严格加以限制,高于正常工作时间支付 工资报酬即是国家采取的一种限制措施。但是,在上述三种情形下 组织劳动者劳动是不完全一样的,如法定休假日对劳动者来说,其 休息有着比往常和休息日更为重要的意义,也影响劳动者的精神文 体生活和其他社会活动,这是用补休的办法无法弥补的,因此,应 当给予更高的工资报酬。用人单位遇到上述情况安排劳动者加班时,应当严格按照劳动法及本法的规定支付加班费。属于哪一种情形的 加班,就应执行法律对这种情况所作出的规定,相互不能混淆,不 能代替,否则都是违反劳动法和本法的行为,都是对劳动者权益的 侵犯,应当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根据本条的规定,变相强迫劳动者加班的,应当视为违反劳动法的规定延长劳动者的工作时间。劳动者可以依据劳动法和本法的有 关规定,要求用人单位补发其为了完成超过合理数量的劳动定额而 加班工作的工资报酬。

加班费的计算方法

加班费的计算方法 篇一:最新加班工资的依据和计算方法 加班工资的依据和计算方法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第四十四条有关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应当按照下列标准支付高于劳动者正常工作时间工资的工资报酬: (一)安排劳动者延长工作时间的,支付不低于工资的百分之一百五十的工资报酬; (二)休息日安排劳动者工作又不能安排补休的,支付不低于工资的百分之二百的工资报酬; (三)法定休假日安排劳动者工作的,支付不低于工资的百分之三百的工资报酬。 计算加班费要搞清楚基本工资,计算工资的基数首先要理清两个概念,即制度工作日和制度计薪日,分别是20.83天和21.75天。制度工作日主要用于工时管理,是判断超时加班的标准,制度计薪日则直接体现在日工资、加班工资方面。 在计算加班工资时,要按照每个单位不同的实际情况来划分,根据国家的劳动法规,共有三种工时制,分别是标准工时制、综合工时制、不定时工时制,这三种工时制加班费的计算方法分别是: 1、标准工时制加班费计算方法

在标准工作日内安排劳动者延长工作时间的,支付不低于工资的百分之一百五十的工资报酬;休息日安排劳动者工作又不能安排补休的,支付不低于工资的百分之二百的工资报酬;法定休假日安排劳动者工作的,支付不低于百分之三百的工资报酬。 举例来说,有员工吴某每月工资为960元,根据国家目前制度工作日为20.83天,那么他每小时的工资计算方法就是960÷21.75÷8=5.5元,那么吴某平时每小时的加班工资就是5.5×150%=8.27元;而他休息日每小时的加班工资就是5.5×200%=11元;法定节假日每小时的加班工资为5.5×300%=16.5元。 2、综合工时制加班费计算方法 根据规定,一些特殊的行业、企业和工作岗位可以实行综合工时制。综合工时制是以标准工作时间为基础,以一定的期限为周期,综合计算工作时间的工时制度。考虑到有些企业的实际操作情况,比如酒店、物业公司等,往往不可能按照标准工作制来实行,所以很多这类企业都申请了综合工时制。实行这种工时制度的用人单位,计算工作时间的周期不再是以天为单位,而是可以是以周、月、季、年,但其平均日工作时间和平均周工作时间应与法定标准工作时间基本相同。即在综合计算周期内,某一具体日(或周)的实际工作时间可以超过8小时(或40小时),但综合计算周期内的总实际工作时间应当不能超过总法定标准工作时间。在综合工时制的情况下,在综合计算周期内,超过总法定标准工作时间的部分应视为延长工作时间并按劳动法的规定支付报酬,其中法定休假日安排劳动者工作的,按劳动法的规定

2020劳动法加班费规定计算方法

2020劳动法加班费规定计算方法 平时晚上的加班费是本人工资的150%,双休日是200%,国定假 日是300%。但这只是国家规定的比例,加班费发放额的关键是工资 基数。 补休还是付加班费? 为完成国防紧急任务,或者完成上级在国家计划外安排的其它紧急生产任务,以及商业、供销企业在旺季 《劳动法》第四十四条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应当按照下列标准支付高于劳动者正常工作时间工资的工资报酬: (一)安排劳动者延长工作时间的,支付不低于工资的百分之一百五十的工资报酬; (二)休息日安排劳动者工作又不能安排补休的,支付不低于工资的百分之二百的工资报酬; (三)法定休假日安排劳动者工作的,支付不低于工资的百分之三百的工资报酬因此,对于实行标准工时制的劳动者,如果在“五一”等法定节假日加班,加班费应当以不低于日工资基数的3倍支付加 班工资,而在5月2日、3日加班应当以公休日加班的标准给予双 倍支付工资。 日工资基数的计算方法为:月工资除以一个月计薪的天数,今年中国节假日调整后的月计薪天数为21.75天。 以一个约定月薪为1500元的职工为例,他的日加班基数就是 1500元除以21.75天即69元;如果企业安排他在5月1日加班,则 应支付其不低于69元的3倍即207元的加班工资。 5月2日加班,单位首先应安排补休,否则须支付两倍的日工资 基数。

此外,对于经过劳动保障部门批准,可以在明确工作量的前提下自主安排工作、休息时间的“不定时工作制”岗位,用人单位可以不支付加班工资。 标准工时制、综合计算工时制都是一种定时工时制,是依据工作时间来计算劳动量,而不定时工时制是一种以劳动者劳动量为计量的工作制度。实行不定时工时制,除法定节假日工作外,其他时间工作不算加班。 如在小王的案例中,2014年小王的日工资为:9, 000÷21.75=413.79元,小时工资为:413.79÷8=51.72元,可能领取的加班费为:51.72元×法定假日加班小时数×300%。 综合上面的规定,我们可以了解到,在法定假日任何劳动者都有休息的权力,在这天工作的劳动者,无论是什么工时制,都应该得到3倍工资的加班费,除此之外,各种工时制的加班时间确定、加班费标准是不同的。 4、其他特殊情形 (1)调休制度:在实践中,有些用人单位对正常工作时间适当调整的工时制度,基本有以下几种形式:1、安排周末工作,平时休息;2、安排每天都工作,但工作时间都少于8小时;3、连续工作几天后,再连续休息几天。 因上述情况际上仍属于标准工时制,只不过用人单位因为其特殊的用工时间需求把员工的周末休息时间安排在其他时间,故只要用人单位为员工安排的工作时间每周未超过40小时的,就不算加班。不过,如用人单位在法定节假日安排工作的,仍需支付3倍工资。 (2)计件制度:实行计件制度的,用人单位应当按照国家规定的工时制合理确定劳动者的劳动定额及计件报酬标准,并予以公布。 在此情形中,用人单位在劳动者完成定额后,安排劳动者在正常工作时间之外工作的,属于加班,应当按照超额完成的件数乘以计件单价的150%,200%,300%支付加班工资。至于劳动者在法定工作

国家标准加班工资算法

国家标准加班工资算法 加班工资计算方法 日工资,小时工资 日工资计算方法:日工资=月工资收入÷21.75(用于有缺勤,工作未满一个月等情况下的工资计算) 小时工资计算方法:小时工资=月工资收入÷(21.75×8) 节假日加班费计算 节假日加班三薪(月工资收入÷21.75×300%)、公休日加班双薪(月工资收入÷21.75×200%) 春节长假七天总加班费=月工资收入÷21.75×300%×3+月工资收入÷21.75×200%×4 上述案例案例以春节长假七天加班为例,前三天是法定节假日(即除夕、春节、初二)拿三薪,每天加班费为(月工资 ÷21.75×300%),后四天是双休日调休(即初三至初六)拿双薪,每天加班费为(月工资÷21.75×200%)。 几个固定数据说明 按照法律规定,每月工作时间为20.83天,月计薪天数为21.75天,全年制度工作时间为250天,全年节假日及公休日为115天。 计算方法:每月工作时间20.83=(365-104-11)÷12;月计薪天数21.75=(365-104)÷12);全年制度工作时间250=365-104-11;全年节假日及公休日115=104+11 劳动法关于加班工资的规定

第三十一条用人单位应当严格执行劳动定额标准,不得强迫或者变相强迫劳动者加班。用人单位安排加班的,应当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向劳动者支付加班费。 国家规定的加班费计算方法 平时晚上的加班费是本人工资的150%,双休日是200%,国定假日是300%。但这只是国家规定的比例,加班费发放额的关键是工资基数。 算定方法 加班工资的基数又该如何确定?人社部的这位负责同志介绍说,劳动合同中对工资有约定的,按不低于劳动合同约定的劳动者本人所在岗位相对应的工资标准确定。在具体折算时,劳动者还需要了解相应的规则。正常情况下,用人单位按月发放的工资中不包括休息日的工资。目前,职工全年月平均工作天数和工作时间分别为20.83天和166.64小时,职工的日工资和小时工资按此进行折算。 计算方法为:法定节假日加班工资=月工资基数÷21.75天 ×300%×加班天数,休息日加班工资=月工资基数÷21.75天 ×200%×加班天数。 分类计算 确定了加班费的计算基数后,还必须区分不同情况,才能准确计算出加班费,实践操作中具体要把握以下几点: 1、标准工时制度的加班费计算。按照劳动部《关于印发<工资支付暂行规定>的通知》,应按以下标准支付工资:(1)用人单位依法安排劳动者在日法定标准工作时间以外延长工作时间的,按照不低于劳动合同规定的劳动者本人小时工资标准的150%支付劳动者工资;(2)用人单位依法安排劳动者在休息日工作,而又不能安排补休的,按照不低于劳动合同规定的劳动者本人日或小时工资标准的200%支付劳动者工资;(3)用人单位依法安排劳动者在法定休假日工作的,按照不低于劳动合同的劳动者本人日或小时工资标准的300%支付劳动者工资。

加班费的法律依据

加班费的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 第三十一条用人单位应当严格执行劳动定额标准,不得强迫或者变相强迫劳动者加班。用人单位安排加班的,应当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向劳动者支付加班费。《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 第四十条用人单位在下列节日期间应当依法安排劳动者休假: (一)元旦;(二)春节;(三)国际劳动节;(四)国庆节;(五)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休假节日。 第四十四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应当按照下列标准支付高于劳动者正常工作时间工资的工资报酬: (一)安排劳动者延长工作时间的,支付不低于工资的百分之一百五十的工资报酬; (二)休息日安排劳动者工作又不能安排补休的,支付不低于工资的百分之二百的工资报酬; (三)法定休假日安排劳动者工作的,支付不低于工资的百分之三百的工资报酬。 即平时晚上的加班费是本人工资的150%,双休日是200%,国家法定休假日是300%。但这只是国家规定的比例,加班费发放额的关键是工资基数。 职工加班费的基数可以由企业和职工协商来确定,否则企业应按照劳动者本人正常劳动应得的工资确定。企业计算加班工资的工资基数,首先应当按照劳动合同约定的劳动者本人所在岗位相对应的工资标准确定。如果劳动合同、集体合同没有约定的,职工代表可与用人单位通过工资集体协商确定,协商结果应签订工资集体协议(用人单位经批准实行不定时工作制度的,则不执行上述规定)。如果用人单位与劳动者无任何约定,假期工资的计算基数统一按劳动者本人所在岗位正常出勤的月工资的70%确定。日工资计算是以基数除以每月平均制度工作天数20.92天(有些企业为方便,按每月21天计算)。 根据规定,加班费应以在岗职工的工资总额为基数计算。有些单位仅以职工基本工资来计算加班费是不正确的。 工资总额包括基本工资、奖金、津贴和补贴等所有劳动者的收入。

人力资源的几个计算公式及加班工资计算方式

有关人力资源的几个计算公式及加班工资计算方式 1.新晋员工比率=已转正员工数/在职总人数 2.补充员工比率=为离职缺口补充的人数/在职总人数 (注:离职率争议较大,各位看官自行选择) 4.异动率=异动人数/在职总人数 5.人事费用率=(人均人工成本*总人数)/同期销售收入总数 6.招聘达标率=(报到人数+待报到人数)/(计划增补人数+临时增补人数) 7.人员编制管控率=每月编制人数/在职人数 8.人员流动率=(员工进入率+离职率)/2 10.员工进入率=报到人数/期初人数 11.劳动生产率=销售收入/总人数 12.员工增加率 =(本期员工数—上期员工数)/上期员工数 13.关键人才流失率=一定周期内流失的关键人才数/公司关键人才总数 14.工资增加率=(本期员工平均工资—上期员工平均工资)/上期员工平均工资 15.人力资源培训完成率=周期内人力资源培训次数/计划总次数 16.部门员工出勤情况=部门员工出勤人数/部门员工总数 17.薪酬总量控制的有效性=一定周期内实际发放的薪酬总额/计划预算总额 18.人才引进完成率=一定周期实际引进人才总数/计划引进人才总数 19.录用比=录用人数/应聘人数*100% 20.招聘完成比=录用人数/计划招聘人数*100% 21.应聘比=应聘人数/计划招聘人数*100% 员工当月应得薪资的计算方程式为: 每天工资=月固定工资/ 天 当月应得工资=每天工资x当月有效工作天x当月实际工作天数调整比例 备注: 当月应工作天数 = 当月自然日天数–当月休息日天数 当月有效工作日 = 当月应工作天数–全无薪假期 当月实际工作天数调整比列 = 天/当月应工作天数 企业经营活动规模的估计方法: 经营活动=人力资源的数量X人均生产率 销售收入=销售员数量X每位销售员的销售额 产出水平=生产的小时数X单位小时产量 运行成本=员工数量X每位员工的人工成本 《劳动保障部关于职工全年月平均工作时间和工资折算问题的通知》 一、制度工作时间的计算 年工作日:365天-104天(休息日)-11天(法定节假日)=250天 季工作日:250天÷4季=天/季 月工作日:250天÷12月=天/月 工作小时数的计算:以月、季、年的工作日乘以每日的8小时。 二、日工资、小时工资的折算

人力资源常用的工资计算公式和方法

人力资源常用的工资计算公式和方法 法定假日工资=加班工资的计算基数÷21.75×300%双休日加班工资=加班工资的计算基数÷21.75×200%工作日加班工资=加班工资的计算基数÷21.75×150%休息及法定假日规定:每周休息2天,每年11天的法定节假日。一、制度工作时间的计算年工作日:365天-104天(休息日)-11天(法定节假日)=250天注:休息日的计算方法(365天÷7天/周=52周 52周×2天/周=104天)年工作小时数:250天×8小时/天=2000小时季工作日:250天÷4季=62.5天/季(一年有4个季,3个月/季)季工作小时数:62.5天/季×8小时/天=500小时/季月工作日:250天÷12月=20.83天/月(一年有12个月)月工作小时数:20.83天/月×8小时/天=166.64小时/月二、日工资、小时工资的折算日工资:月工资收入÷月计薪天数小时工资:月工资收入÷(月计薪天数×8小时)。月计薪天数=(365天-104天)÷12月=21.75天节假日加班工资=加班工资的计算基数÷ 21.75× 300% 休息日加班工资=加班工资的计算基数÷21.75× 200% 按照目前北京市职工月平均工资3008元计算,如果某劳动者08年春节长假七天都加班,那么前三天是法定节假日(即除夕、春节、初二)拿三薪,每天加班费为3008÷21.75×300%=414.9元,后四天是双休日调休(即初三至初六)拿双薪,每天加班费为3008÷21.75×200%=276.6元。08年该劳动者春节期间的总加班费为2351.1元,而调整前应为2444.5元,降低了3.8%左右。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厅(局):根据《全国年节及纪念日放假办法》(国务院令第513号)的规定,全体公民的节日假期由原来的10天增设为11天。据此,职工全年月平均制度工作天数和工资折算办法分别调整如下:一、制度工作时间的计算年工作日:365天-104天(休息日)-11天(法定节假日)=250天季工作日:250天÷4季=62.5天/季月工作日:250天÷12月=20.83天/月工作小时数的计算:以月、季、年的工作日乘以每日的8小时。二、日工资、小时工资的折算按照《劳动法》第五十一条的规定,法定节假日用人单位应当依法支付工资,即折算日工资、小时工资时不剔除国家规定的11天法定节假日。据此,日工资、小时工资的折算为:日工资:月工资收入÷月计薪天数小时工资:月工资收入÷(月计薪天数×8小时)。月计薪天数=(365天-104天)÷12月=21.75天三、2000年3月17日劳动保障部发布的《关于职工全年月平均工作时间和工资折算问题的通知》(劳社部发[2000]8号)同时废止。劳动和社会保障部常用100条公式 一、招聘分析常用计算公式 1、招聘入职率:应聘成功入职的人数÷应聘的所有人数×100%。 2、月平均人数:(月初人数+月底人数)÷2 3、月员工离职率:2×整月员工离职总人数÷(月初人数+月末人数)×100% 4、月员工新进率:2×整月员工新进总人数÷(月初人数+月末人数)×100% 5、月员工留存率:2×月底留存的员工人数÷(月初人数+月末人数)×100% 6、月员工损失率:2×整月员工离职总人数÷(月初人数+月末人数)×100% 7、月员工进出比率:整月入职员工总人数÷整月离职员工总人数×100% 二、考勤常用的统计分析公式 1、个人出勤率:出勤天数÷规定的月工作日×100%

加班工资计算方法是什么,怎么计算加班费

加班工资计算方法是什么,怎么计算 加班费 平时加班费是本人工资的150%,双休日是200%,国定假日是300%。计算方法为:法定节假日加班工资=月工资基数÷21.75天×300%×加班天数,休息日加班工资=月工资基数÷21.75天×200%×加班天数。 在现代社会中,劳动者们的法律观念已经比较强了,所以都知道单位要求自己加班是需要支付加班费的,那劳动者应该怎么去计算加班费呢?也就是说劳动者加班工资计算方法什么?小编将在下文中为您解答。 一、怎么计算加班费 1、标准工时制度的加班费计算。按照劳动部《关于印发工资支付暂行规定的通知》,应按以下标准支付工资: (1)用人单位依法安排劳动者在日法定标准工作时间以外延长工作时间的,按照不低于劳动合同规定的劳动者本人小时工资标准的150%支付劳动者工资;

(2)用人单位依法安排劳动者在休息日工作,而又不能安排补休的,按照不低于劳动合同规定的劳动者本人日或小时工资标准的200%支付劳动者工资; (3)用人单位依法安排劳动者在法定休假日工作的,按照不低于劳动合同的劳动者本人日或小时工资标准的300%支付劳动者工资。 2、综合计算工时制度的加班费计算。 按照劳动部《关于企业实行不定时工作制和综合计算工时工作制的审批办法》和《关于职工工作时间有关问题的复函》规定,经批准实行综合计算工时工作制的企业,在综合计算周期内的总实际工作时间不应超过总法定标准工作时间,超过部分应视为延长工作时间并按《劳动法》第44第1款的规定支付工资报酬,其中法定休假日安排劳动者工作的,按《劳动法》第44第3款的规定支付工资报酬。而且,延长工作时间的小时数平均每月不得超过36小时。 3、不定时工时制度的加班费的计算。 一般情况下,经批准实行不定时工作制的企业不需要支付加班费。但是应当注意,用人单位在法定休假日安排职工工作的,仍然应当按照不低于本人工资标准的300%支付加班费。 4、实行计件工资制度的加班费计算。

工资调整通知格式范文

工资调整通知格式范文 格式一提高工资通知人字第号 根据______规定,______先生/女士由现行工资标准______元,从______年____月____日起提高为____元。 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 (公章) (本通知抄送本人、存档) 格式二关于______调整工资标准的通知 ______(单位全称): 根据______文件规定,自______年____月____日起,______先生/女士的基础工资标准由每月____元提高到

每月____元。 ______年____月____日 (单位公章) (本通知抄送本人、存档) 格式三关于______晋升职务工资的通知 ______(单位全称): 根据______规定,自____年____月____日起,____先生/女士的职务工资由____级____档____元晋升为____级____档____元。 ______年____月____日 (单位公章)

(本通知抄送本人、存档) 文书要点 提高工资通知是企业提高职工工资时制作并下发给职工的文书。关于调整工资标准的通知和关于晋升职务工资的通知一般是国家机关因出现法定的调整(晋升)工资事由后,制作并通知职工知晓的一种国家机关文书。 特别提示 填写提高工资通知时应当注意的问题是: (1)目前,我国的绝大多数企业都实行由工资总额同经济效益挂钩的办法来确定企业工资总数。由于企业规模不同、效益不同、行业不同,因此企业的工资不可能有全国统一的规定,对于工资的提高幅度,也无法整齐划一。因此,企业在决定提高职工工资时,必须严格依照国家或者本地区、本行业关于提高工资的规定,并结合本企业的实际情况决定提高工资的大致幅度和范围。对于享有工资自主权的企业,比如私营企业,提高工资要同本企业的效益结合起来,由本企业自行决定,决定后制作提高职工工资的通知并发送给职工本人。

加班工资的依据和计算方法

加班工资的依据和计算 方法 Company number【1089WT-1898YT-1W8CB-9UUT-92108】

加班工资的依据和计算方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第四十四条有关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应当按照下列标准支付高于劳动者正常工作时间工资的工资报酬: (一)安排劳动者延长工作时间的,支付不低于工资的百分之一百五十的工资报酬; (二)休息日安排劳动者工作又不能安排补休的,支付不低于工资的百分之二百的工资报酬; (三)法定休假日安排劳动者工作的,支付不低于工资的百分之三百的工资报酬。 计算加班费要搞清楚基本工资,计算工资的基数首先要理清两个概念,即制度工作日和制度计薪日,分别是天和天。制度工作日主要用于工时管理,是判断超时加班的标准,制度计薪日则直接体现在日工资、加班工资方面。 在计算加班工资时,要按照每个单位不同的实际情况来划分,根据国家的劳动法规,共有三种工时制,分别是标准工时制、综合工时制、不定时工时制,这三种工时制加班费的计算方法分别是: 1、标准工时制加班费计算方法 在标准工作日内安排劳动者延长工作时间的,支付不低于工资的百分之一百五十的工资报酬;休息日安排劳动者工作又不能安排补休的,支付不低于工资的百分之二百的工资报酬;法定休假日安排劳动者工作的,支付不低于百分之三百的工资报酬。

举例来说,有员工吴某每月工资为960元,根据国家目前制度工作日为天,那么他每小时的工资计算方法就是960÷÷8=元,那么吴某平时每小时的加班工资就是×150%=元;而他休息日每小时的加班工资就是×200%=11元;法定节假日每小时的加班工资为×300%=元。 2、综合工时制加班费计算方法 根据规定,一些特殊的行业、企业和工作岗位可以实行综合工时制。综合工时制是以标准工作时间为基础,以一定的期限为周期,综合计算工作时间的工时制度。考虑到有些企业的实际操作情况,比如酒店、物业公司等,往往不可能按照标准工作制来实行,所以很多这类企业都申请了综合工时制。实行这种工时制度的用人单位,计算工作时间的周期不再是以天为单位,而是可以是以周、月、季、年,但其平均日工作时间和平均周工作时间应与法定标准工作时间基本相同。即在综合计算周期内,某一具体日(或周)的实际工作时间可以超过8小时(或40小时),但综合计算周期内的总实际工作时间应当不能超过总法定标准工作时间。在综合工时制的情况下,在综合计算周期内,超过总法定标准工作时间的部分应视为延长工作时间并按劳动法的规定支付报酬,其中法定休假日安排劳动者工作的,按劳动法的规定支付报酬。而且,延长工作时间的小时数平均每月不得超过36小时。综上可知,申请综合工时制的企业也需要支付加班费。 举例来说,张某单位以月为周期来结算,他的月工资为960元,在4月份上班总计时间为180小时,其中包括清明节上班4小时,那么他四月份的加班费计算方法为,×150%×(180-167-4)+×300%×4=元。

员工工资调整通告范文

员工工资调整通告范文 ______(单位全称): 根据______规定,自____年____月____日起,____先生/女士的 职务工资由____级____档____元晋升为____级____档____元。 ______年____月____日 (单位公章) 各部门: 7月份工资中将对以下项目作调整: 一、考核优秀奖励 根据教育局文件规定,考核优秀发放标准:嘉奖为500元,记功 为800元。 二、职称晋升人员工资调整 20XX年取得高校系列正高级、副高级的人员,任职时间均从 20XX年8月起算,从20XX年9月起调整工资;取得高校系列中级职 称的人员,任职时间均从20XX年7月起算,从20XX年8月起调整 工资;初定职称的人员,任职时间均从20XX年9月起算,从20XX年10月起调整工资。调整项目如下: 1、岗位工资:按新聘岗位确定(正高级1420元、副高级930元、中级680元,初级590元)。 2、岗位津贴:根据岗位等级、工龄、学龄确定。 三、岗位变更人员工资调整 2013年9月岗位变更人员分别调整。调整项目如下: 1、岗位工资:按新聘岗位确定

2、岗位津贴:根据岗位等级、工龄、学龄确定。 四、正常晋升薪级工资(工资单中第二项工资) 20XX年12月31日在编在册的事业单位教职工,凡20XX年度考核为合格及以上等次的人员,从20XX年1月起晋升一级薪级工资。20XX年度参加考核未定等次(见习期人员)不得正常晋升薪级工资。 五、岗位津贴调整 部分人员工龄、学龄之和正好达到10、20、30、40年,岗位津贴分别进行调整(提高100元),从20XX年1月起执行。 7月份将执行新工资(包含补发工资),请各位教职工到时注意查收(农行卡)。下学期开学后财务处将通知领取工资单,请工资变动人员仔细核对。若有疑问,请向人事处咨询。联系人:朱老师,电话:XXX。 特此通知,请相互转告。 人事处 20XX年XX月XX日 ______(单位全称): 根据______文件规定,自______年____月____日起,______先生/女士的基础工资标准由每月____元提高到每月____元。 ______年____月____日 (单位公章) 根据______规定,______先生/女士由现行工资标准______元,从______年____月____日起提高为____元。 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 (公章)

完整word版,各种工时制下的加班费计算方法

各种工时制下的加班费计算方法(一) 企业实行不同的工时制,国家相关的规定与加班费计算办法也相应地不同,且加班费相差不少。无论对于企业还是个人,了解国家的工时制及加班费规定,都有助于合理地规划成本与收入,同时帮助遵守国家法规,建立和谐劳动关系。 了解国家关于各种工时制及相关加班、加班费的法律法规,对企业来说,能够根据自己的实际工作需要而选择工时制与加班方式,也避免因不了解劳动法规而产生的不必要的违法用工;了解工时制及加班费计算方法,对劳动者而言,也可以依法维护自己的劳动权益,保障合理的工作与休息时间,得到应有的加班费。根据国家的劳动法规,共有三种工时制,分别是标准工时制、综合工时制、不定时工时制,这三种工时制加班费的计算方法如下: 1、标准工时制加班费计算方法 在标准工时制下,劳动者每天工作的最长工时为8小时,每周最长工时为40小时。 在标准工作日内安排劳动者延长工作时间的,支付不低于工资的百分之一百五十的工资报酬;休息日安排劳动者工作又不能安排补休的,支付不低于工资的百分之二百的工资报酬;法定休假日安排劳动者工作的,支付不低于百分之三百的工资报酬。 例如:小王每月工资为1500元,根据国家目前制度工作日为20.83天,计算日工资为:1500÷21.75=68.97元,小时工资为:68.97÷8=8.62元那么小王在周一至周五加班可得加班费为:9×加班小时数×150% 小王在周六日的加班费为:9×加班小时数×200%

在法定假日,如春节、五一、十一、中秋、端午、清明时,加班费为:9×加班小时数×300%,如果小王有应休未休的年假,在年假时工作,也按法定假日一样按3倍支付加班费。 企业实行不同的工时制,国家相关的规定与加班费计算办法也相应地不同,且加班费相差不少。无论对于企业还是个人,了解国家的工时制及加班费规定,都有助于合理地规划成本与收入,同时帮助遵守国家法规,建立和谐劳动关系。 2、综合工时制加班费计算方法 根据规定,一些特殊的行业、企业和工作岗位可以实行综合工时制。综合工时制是以标准工作时间为基础,以一定的期限为周期,综合计算工作时间的工时制度。 例如小王在有淡季旺季之分的渔业公司工作,在旺季工作量非常大,而淡季则是长期的无事可做,在他的单位中就实行以年为单位的综合工时制。 实行这种工时制度的用人单位,计算工作时间的周期不再是以天为单位,而是可以是以周、月、季、年,但其平均日工作时间和平均周工作时间应与法定标准工作时间基本相同。即在综合计算周期内,某一具体日(或周)的实际工作时间可以超过8小时(或40小时),但综合计算周期内的总实际工作时间应当不能超过总法定标准工作时间。 在综合工时制的情况下,在综合计算周期内,超过总法定标准工作时间的部分应视为延长工作时间并按劳动法的规定支付报酬,其中法定休假日安排劳动者工作的,按劳动法的规定支付报酬。而且,延长工作时间的小时数平均每月不得超过36小时。 这就是说:综合工时制是有加班费的,平时按1.5倍支付,在法定假日给劳动者安排工作的要给3倍加班费。

员工加班工资怎么算

员工加班工资怎么算 工作日加班费的计算方式:月工资÷21.75÷8×加班小时数×1.5倍;双休日加班费的计算方式:月工资 ÷21.75÷8×加班小时数×2倍;法定节假日加班费的计算方式:月工资÷21.75÷8×加班小时数×3倍。 双休日、法定节假日本是员工休息休假的时间,但法律规定要是单位符合条件的话,可以安排员工进行加班。此时的加班是占用了员工休息时间的,因此需要格外支付费用,也就是我们所说的加班工资。究竟员工加班工资怎么算?将在下面的文中为您详解。 1.用人单位在节假日安排劳动者加班的,应按照不低于劳动者本人日或小时工资的300%支付加班工资;休息日用人单位安排劳动者加班的,可以给劳动者安排补休而不支付加班工资,如果不给补休,应当按照不低于劳动者本人日或小时工资的200%支付加班工资。 2.计算加班工资的基数不一定是劳动者的全部工资。在确定加班工资的计算基数时,劳动合同中对工资有约定的,按不低于

劳动合同约定的劳动者本人所在岗位相对应的工资标准确定。劳动合同中没有约定的,可由用人单位与员工代表通过集体协商,在集体合同中明确。用人单位与劳动者无任何约定的,按劳动者本人所在岗位正常出勤月工资的70%确定。要注意的是,如果上述办法确定的加班工资计算基数低于最低工资的,则要按最低工资计算。 3.计算加班工资时,日工资按平均每月工作时间20.92天折算,小时工资则在日工资的基础上再除以8小时。即五一长假期间每日的加班工资计算方法为: 节假日加班工资=加班工资的计算基数÷20.92×300% 休息日加班工资=加班工资的计算基数÷20.92×200% 【注意】现在(2008年)法定节假日有11天。日工资按平均每月工作时间20.83天 节假日加班工资=加班工资的计算基数÷20.83×300% 休息日加班工资=加班工资的计算基数÷20.83×200% 4.根据1999年国务院令《全国年节及纪念日放假办法》规定,全体公民放假的法定节假日为元旦1天、春节、劳动节和国庆节各3天,共计10天,而休息日一般为星期六和星期天,即通常所说的双休日。因为法定节假日和休息日的性质不同,所以

计算工资的方法

计算工资的方法 日工资该如何折算 工资计算公式和方法 法定假日工资=加班工资的计算基数÷21.75×300? 双休日加班工资?加班工资的计算基数÷21.75×200? 工作日加班工资=加班工资的计算基数÷21.75×150? 休息及法定假日规定:每周休息2天?每年11天的法定节假日。 日工资按平均每月计薪天数21.75天折算,小时工资在日工资基础上除以8小时。即春节长假期间每日的加班工资计算方法为: 节假日加班工资=加班工资的计算基数÷21.75×300% 休息日加班工资=加班工资的计算基数÷21.75×200% 工资是工钱的一种类型,即员工的薪资,是固定工作关系里的员工所得的薪酬,是雇主或者法定用人单位依据法律规定、或行业规定、或根据与员工之间的约定,以货币形式对员工的劳动所支付的 报酬。是劳务报酬(劳酬)中的一种主要形式。 工资可以以时薪、月薪、年薪等不同形式计算。在中国,由用人单位承担或者支付给员工的下列费用不属于工资:(1)社会保险费;(2)劳动保护费;(3)福利费;(4)解除劳动关系时支付的一次性补偿费;(5)计划生育费用;(6)其他不属于工资的费用。在政治经济学中,工资 本质上是劳动力的价值或价格,工资是生产成本的重要部分。法定 最少数额的工资叫最低工资,工资也有税前工资、税后工资、奖励 工资等各种划分。

工资是指雇主或者用人单位依据法律规定、或行业规定、或根据与员工之间的约定,以货币形式对员工的劳动所支付的报酬。工资 可以以时薪、月薪、年薪等不同形式计算。 在中国,由用人单位承担或者支付给员工的下列费用不属于工资: (1)社会保险费; (2)劳动保护费; (3)福利费; (4)解除劳动关系时支付的一次性补偿费; (5)计划生育费用; (6)其他不属于工资的费用。 在政治经济学中,工资本质上是劳动力的价值或价格。工资是生产成本的重要部分。法定最少数额的工资叫最低工资,工资也有税 前工资、税后工资、奖励工资等各种划分。

相关文档
最新文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