论合作社在林权配套改革的作用

论合作社在林权配套改革的作用
论合作社在林权配套改革的作用

论合作社在林权配套改革的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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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民林业专业合作社存在的问题

在全县9个农民林业专业合作社中,确实存在具有一定规模、带动能力强、运作规范的合作社,经济相对发达的乡镇农民林业专业合作社发展较好,走在全县的前列。其他山区和经济发展比较薄弱的乡镇发展比较落后,十几个人的合作社比较普遍,而且零星分散。大部分山区乡(镇)还未起步发展农民林业专业合作社,现有的也名不符实。全县林业专业合作社发展规模较小,注册入社人员不多,专业合作社总体发展水平不高,经济实力不强,注册资本金较少,可抵(质)押财产不多。且发展的林业专业合作社从事的行业大多数还只停留在核桃销售等技术咨询及初级产品包装、销售的层面上。而真正进行深加工、精加工等能提高农产品附加值的很少。合作社发展中懂技术、善经营、会管理、爱奉献的优秀带头人很少;了解合作社知识,甘于“利益共享,风险共担”的农民社员也很少。人才匮乏已成为制约农民专业合作社当前和长远发展的根本因素。在机构制度建设上,有的达不到农民成员80%的要求,管理机构不健全,制度不完善。财务管理不规范,缺乏合格的财会人员,在凭证的取得、记账、报表编制等会计业务上,难以做到规范。目前林业专业合作社建设缺乏上级项目扶持资助,建设全部依靠群众自发聚集和基层干部指导,项目和资金的缺乏难以适应农民专业合作社发展需要。同时有的合作社不具备创办合作社基础条件,盲目到工商部门登记注册领取合作社执照。有些合作社规章制度不健全,成员和合作社的产权关系不明晰,各种机制尚未建立。有的合作社只办理了营业执照,至今没有开展任何经营活动,成了“呆滞社”。由于多数合作社建立缺乏一定的物质基础,尚未形成有固定收入的经营项目,又不可能过多增加成员的负担,导致合作社连基本的办公设备都无法配备,正常的工作经费无法保障,成员培训经费更是严重不足,相应地制约着合作社的发展。各个专业合作社处于发展阶段,合作社成员之间的联系不紧密,合作意识不强,有利则合,无利则散,大多数农民习惯于传统农业生产的思维定势,由于自身营销方式太过传

统,不能随着市场的变化而积极采取有效地应对措施,导致在市场中竞争不充分,损失惨重。市场是千变万化的,有效的营销方式和先进的管理制度是一个企业在市场上唯一站的住脚和不断发展的有效保障。

林业专业合作社发展思路

发展林农专业合作组织,是建设现代林业、提升林业综合效益的有效途径[4]。要从提高广大干部群众的认识入手,抽调专业技术人员,组成技术服务组,分赴乡村、进入农户,采取召开培训会、制作黑板报、发放宣传资料等有效形式,大力开展宣传培训活动,进一步提高群众参与发展农林专业合作社决心和信心,为大力营造林农专业合作社建设工作营造一个良好的社会氛围。同时要发挥现有合作社经营的成功经验,全力推介县绿源香酥核桃专业合作社,积极带领群众发展优质早熟薄皮核桃,以每公斤30元的价格销售一空,比当地未纳入合作社的核桃销售散户每斤均价提高了12元等真实案例,大力推广其发展、销售模式,为发展和壮大林农专业合作社做宣传引导。围绕农林主导产业,从培育壮大林农专业合作社实际出发,及时培育和发展适合山区实际的林农专业合作社发展模式。组织引导广大群众,合理流转土地,扩大产业规模,提升经营效益,实现川道耕作农民向林业产业工人的转变,大幅提高农民收入。成功经验:寇家河乡新兴村新建的优质核桃种苗合作社,以集体出面组织个户土地使用权入股的形式,筹资160万元发展百亩优质核桃苗木繁育基地,2010年出圃优质嫁接核桃苗47万株,实现销售收入352.5万元,该合作社在县种苗站的帮助下,生产销售链不断拓展,年内完成商标注册。以“技术创新、产品开发、树立品牌、开拓市场、服务社会”为发展目标,积极创建产品开发型合作经济组织,提升生产效益。成功经验:千山薄皮核桃专业合作社,是以新品种核桃生产、信息服务及生产技术的推广、应用为主,止2010年底生产包装薄皮核桃系列产品3种,实现产值40多万元,带动群众增收20多万元。绿丰核桃专业合作社是我县唯一的产销一体化经营模式的专业合作社,他们坚持“民办、民管、民受益”的原则,立足市场需求,结合资源优势,组织群众发展核桃产业,从技术指导、农资供应、产品营销等方面全方位服务林农,

走出了一条“技术标准化,农资无害化,产品品牌化,销售信息化”的发展路子,2010年该合作社20hm2优质核桃被西安、宝鸡等客商提前预定,成员平均收入都在15 000元/hm2以上。按照“以工促农,规模经营,提升效益”的发展思路,充分挖掘资源潜力,不断优化招商环境,积极吸引西安、宝鸡等地客商投资,与千阳本地人合作,年初合资118万元注册成立了千阳绿茵果木业合作社,吸纳服务会员,谋求全体成员的共同利益,大力发展林果业,依托退耕还林等项目,目前已发展优质核桃667.0hm2,此举不但增加了客商的收入,也带动了当地林农参与干杂果产业发展的积极性。截止2011年5月,该合作社累计生产、销售核桃、山杏等干杂果78t,实现收入249.6万元。坚持从合作社日常规范、管理、服务入手,不断提高合作社规范化建设水平。坚持加强对合作社的理事长、骨干社员、种养大户、经纪人开展《合作社法》、财务管理等知识培训,切实提高了广大社员的管理服务水平。严格按照示范县建设标准,对确定的示范合作社采取专人包抓、健全制度、规范财务、依法运行等措施,将任务落实到每个工作人员肩上,定期通报包抓进展情况,对包抓完成情况实行绩效工资考核,激发工作人员的积极性。,增强实力积极引导合作社开发自己的产品、培育自己的品牌。指导绿园香酥、千山薄皮等合作社注册“千山”等品牌,初步形成合作社+产业+产品的发展新格局。以信息引导为重点,利用千阳政务信息网、农业信息网,积极探索快捷、准确的信息发布途径,为农民合作社提供快捷优质的信息技术服务。重点推介千山薄皮核桃等5个专业合作社信息发布推介,丰富合作形式,拓展了合作领域,提高合作层次,增强了辐射、带动作用。在原成立的林改工作领导小组的基础上,要及时调整组织机构,增加县工商局、农行、农村信用社等单位为成员单位,明确工作职责。县委政研室、县林改办等政策研究、职能管理部门要把农村产权改革、林地林权流转体系建设纳入自工作重点,深入乡镇、林农户开展调查研究,及时拟定具体办法,通过高位推动,加快推进全县林农专业合作社建设步伐。必须加强工作协调与沟通,明确责任分工,拟提建社意见,积极争取财政、供销部门支持,抓紧落实财政支持、税收优惠、金融服务、科技支撑、产业扶持等优惠政策配套,为扶持发展农民林业专业合作社奉

献力量。同时要发挥林业基层单位技术服务优势,从政策咨询、业务培训、宣传引导等入手,进一步加强各专业合作社之间设横向交流,对合作社的管理办法、经营模式、成果经验进行交流探讨,为稳步推进和壮大林农专业合作社组织建设奠定坚实的基础。

村集体林权制度改革工作总结

三茅镇中华村集体林权制度改革工作总结 我村集体林权制度改革按照《三茅镇集体林权制度改革实施方案》,结合我村实际情况,进行集体林权制度改革,涉及农户1184户,集体经济组织成员3755人。 一、任务完成情况 全村完成林改面积308.5亩,至11月底,林改任务全面完成,其主要林改方式为发放林权证,涉及户数1184户,人数3755人,林改档案齐全。 二、林改主要做法 1、统一思想认识,成立镇林改工作小组 为有效开展全村集体林权制度改革工作,村成立了主要领导为组长,相关人员组成的领导小组,组织开展集体林权制度改革工作,全村召开了集体林权制度改革动员大会,部署了改革任务,明确了时间要求,为扎实有效做好集体林权制度改革工作揭开了序幕。 2、科学制定方案 一是准备工作阶段。村成立了林改工作机构,组织宣传发动,参加了镇林改领导小组组织的林改培训等,根据调查摸底情况,确定林改范围;二是组织实施阶段,精心组织,相互协作,各负其责,认真完成林改工作任务,对纳入林改的集体林地,申请上报,建立档案;三是总结经验阶段,对我村集体林权制度改革进行全面总结,上报验收。 3、严格操作程序 在林改的操作程序上,坚持依法规范运作,严格操作,保证方案符

合省、市、镇相关文件规定,保证方案符合政策要求的同时,做到切实可行。二是严格操作程序,认真规范填写林改登记表,召开有关会议,确保林改在公开、公平、公正的情况下运作。 三、加强组织领导 深化集体林权制度改革是对林业生产关系的一次重大调整,是家庭联产承包责任制的深化,是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增加农民收入,保护生态环境,建设和谐社会的重要过程,林改政策性强,我们将继续加强组织领导,做到认识、责任、措施三到位,明确责职责,尊重群众意愿,把集体林权制度改革工作做细做实,全面保质保量完成林改工作任务。 2010年11月

关于集体林权改革有关政策的解释

关于集体林权改革有关政策的解释 https://www.360docs.net/doc/4e15104284.html, 2010-09-16 16:54 东北新闻网网友评论_COUNT_条 随着集体林权改革的不断深入,各地在工作中经常遇到有关的政策性问题,省厅也经常接到有关咨询电话,为了便于大家了解有关的政策,根据现有的法律法规及有关规定,就有关问题作如下解释: 一、关于“谁造谁有”的政策。关于“谁造谁有”的 有关政策规定。“谁造谁有”政策是国家林业发展的重要政策,也是我国建国以来始终贯彻的政策。但是因为各个时期的政策不同,“谁造谁有”也有不同的解释。如六十年代,根据1961年《中共中央关于确定林权、保护山林和发展林业的若干问题的决定,(试行草案)》中提出:“人民公社化以来和今后新造的各种林木,都必须坚持‘谁造谁有’”的原则。这个规定林业部已按照规定程序于1985年3月26日通知废止。同时根据1981年3月8日《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保护森林发展林业若干问题的决定》规定,林木“谁造谁有”政策的适用前提是“社员在房前屋后、自留山和生产队指定的其他地方种植的树木,永远归社员个人所有,允许继承”。2003年《中共中央关于加快林业发展的决定》中提出“进一步和明确非公有制林业的法律地位,切实落实‘谁造谁有,合造共有的政策”。 根据以上的规定,对林木“谁造谁有”政策的适用,一是农民的房前屋后,自留山造林;二是生产队指定地点造林。但是由于各地对政策宣传不够,有的群众未经村委会或组村民小组同意,已经造了林,并管护的很好。多年来,集体经济组织又没有制止。林改时应考虑实际,做好农民的工作,对个人在种植、管护等方面付出的劳动,要承认现实,尊重劳动成果,保护群众造林积极性,实事求是地给与补偿或根据本人意愿优先承包给造林者,交纳林地使用费。 二、自留山的有关政策 1、确定自留山的依据是什么。原则上讲确定自留山的基本原则和依据是以是否有林权证和台帐为凭证。只要有林权证证明或台帐有记载是自留山的,就要按照自留山管理,享受自留山政策。对没有林权证的,老百姓自己称是自留山,但是没有任何证件的,就要了解当地是否是在林业“四固定”及“林业三定”时期及换发全国统一林权证书时有没有给老百姓发过林权证,如果本村组有的老百姓有,有的没有,要认真了解情况,实事求是地解决,不能简单处理。 2、自留山林地权属问题。自留山的林地归集体所有,使用权归农民,而且是长期、无偿使用,可以继承,可以转让,但不准改变林地用途。 3、自留山的面积。过去划定的自留山,社员已经造林并经营多年,要维持现状,面积多一些,也要予以承认,不再调整。 4、自留山划分前原有林木如何处理(指划分当时的天然林或者已栽植的人工林)。当时有协议的,按协议执行,没有协议的归个人所有。 5、自留山被收回问题有三种情况;一是限期收回的。划分时以作了明文规定,限定在几年内造林,对不造林、不经营管护、不治理的限期收回,符合政策规定。二是在1998年以前已经收回的,由于国家没有明确规定自留山不能收回,集体组织根据县级以上政府文件规定收回的,就要承认现实,原则上不能再动了,要保持稳定,对自留山造林管护的很好的,根据有关文件被收回的,要给自留山经营者补偿。三是在1998年以后收回的就违反了规定。因为1998年省政府下发了关于加强山区建设的若干意见(辽政发[1998]5号文件)明确规定自留山长期无偿使用,可以继承,可以转让。集体组织不得收回自留山。这是我省第一个关于自留山不得收回的文件,1999年省政府下发了《辽宁省林权登记换发工作方案》中“林业三定时划给农民的自留山,应予以承认,并登记发证。这次登记发证前,已经调整的自留山,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确认后,予以登记发证。今后自留山不得调整。”就是说,在1998年以后集体经济组织不得收回自留山,收回的就违背了政策。省林业厅《关于林权登记发证工作有关几个政策问题》(辽林字[1999]34号)文件对自留山的收回问题作了规定:“已经造林经营,管护得很好,乡村由于各种因素强行无偿平调、收回。这种收回是错误的,应予以纠正。”根据以上规定,林改中要稳定自留山政策,将林地使用权还给自留山主人,鼓励尽快造林绿化。已经转让的要妥善处理,对已经投资造林的受让方,要给予补偿。 6、在自留山或者承包山萌生的天然林要坚持树随地走的原则,谁家的自留山,承包山,萌生的天然林就归谁家所有,(有协议的按协议执行)。 7、自留山可以继承和转让,但是转让的只是林木所有权,转让以后就不再享受自留山的优惠政策,因为自留山只是对本集体经济组织内村民的一种福利,转让给本村组以外的人后,就不能继续享受这些优惠

市集体林权制度配套改革实施方案_精选精选

市集体林权制度配套改革实施方案 温馨提示:本文是笔者精心整理编制而成,有很强的的实用性和参考性,下载完成后可以直接 编辑,并根据自己的需求进行修改套用。 市集体林权制度配套改革实施方案本文简介: 1.市集体林权制度配套改革实施方案??扎实推进集体林权制度改革, 是林改后形势发展的迫切需要, 也是林改取得更大成效的重要保障。为认真贯彻落实全区林业工作会议精神, 扎实开展“配套改革启动年”活动, 切实加快我市集体林权制度改革进程, 逐步消除制约我市林业发展的各种体制、机制障碍, 进一步调动社会各界发展林业的 市集体林权制度配套改革实施方案本文内容: 1. 市集体林权制度配套改革实施方案 ? ? 扎实推进集体林权制度改革, 是林改后形势发展的迫切需要, 也是林改取得更大成效的重要保障。为认真贯彻落实全区林业工作会议精神, 扎实开展“配套改革启动年”活动, 切实加快我市集体林权制度改革进程, 逐步消除制约我市林业发展的各种体制、机制障碍, 进一步调动社会各界发展林业的积极性, 促进我市林业又快又好地发展。根据自治区深化集体林权制度改革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确定集体林权制度配套改革试点县(市、区)的通知》(**改办发

[20__]13号)精神, 结合我市实际, 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__为指导, 围绕建立现代林业产权制度, 适应市场经济和林业发展新形势的要求, 积极探索并及时启动配套改革, 提高林业部门服务和管理水平, 为企业和林农搭建公平、公正的交易平台, 拓宽农民进入市场的渠道, 使资源流转规范化, 林业规模化、经营集约化, 建立林业发展和农民增收的长效机制, 加强森林资源的保护利用, 最大限度的拓展林业的社会效益、生态效益和经济效益。 二、主要内容和目标 (一)建立林权服务机构 1、工作内容。(1)组建林业产权服务中心。向市政府申请设立? 林业产权服务中心, 并核定机构设置与人员编制。市林业产权服务中心隶属市林业局, 内设综合管理部、林权登记部、林权交易部、资产评估部和经营利用部等五个服务机构。(2)工作目标。通过建立规范林权服务机构, 搭建起全市林业资源交易流转平台、信息交流平台、政策咨询平台, 形成集信息发布、林权交易、中介服务为一体的综合性管理与服务机构, 为林权交易、变更登记、行政审批和法规咨询提供规范、高效、便民的林权配套服务, 达到森林资源的合理规范流转和最优化配置。 (二)规范林地林木流转 1、工作内容。加快林地林木流转制度建设, 制定全市林权流转管理办法和森林资产评估办法, 加强林权流转的政策宣传和落实, 认真开展抓点示范, 强化

(工作总结)集体林权制度改革工作总结

XX区集体林权制度改革工作总结 2010年对于我区全面推进集体林权制度改革来说,既是决战年、又是攻坚年、也是成功年。一年来,集体林权制度改革一直是各级党政工作的重点、社会关注的热点、农民期盼的焦点、加强农民基层党风廉政建设的切入点和林业发展新的起点。这一年里,在区委、区政府的高度重视和强力领导下,全区上下严格按照“县(区)直接领导,乡镇组织实施,村组具体操作,部门搞好服务”的林改工作机制,各负其责,各尽其职,通过广大干部群众的共同努力,特别是林业部门的精心指导和热情服务,全市的集体林权制度改革工作取得了明显成效,“明晰产权及确权发证”的核心基础工作任务全面完成,区、乡林业工作机构、编制、经费全面落实。 一、我区林改工作基本情况 我区共有集体林地43.32万亩,林改涉及2个乡3个涉农街道、28个村、292个组 2009年以来,区委、区政府组织实施了全市林地的稳权发证工作,全区以“均股均利”为产要经营模式。到目前为止,全区共完成1109宗、9.32万亩林地的登记确权和发证工作,高处纠纷8起,外业勘界率、纠纷调处率、林权发证率平均达到100%。总之,经过2年的努力,我区林改工作取得较好成

绩,对促进我区的森林增长、生态改善、农民增收、林业增效、社会和谐起到了重要作用,主要表现在: 1、通过确权发证,明晰了产权,调动了林农的积极性,加快了林地的流转速度,加速了造林绿化进程。 全市已有100%的林地核发了林权证,这些地方实现了“山定权、树定根、人定心”。确权发证调动了林农的生产积极性。一是表现在造林上,许多农民,特别是个体承包大户在自己拥有林权的山上开展人工造林。二是表现在管理上,群众自觉上山防火、防盗、防虫、去杂、施肥,真正做到了“把山当田种,把树当粮管”。三是表现在林地流转上,稳权发证以来,社会上不少人以租赁、承包、入股等形式参与到林业生产经营中来,形成了全社会办林业的大合唱。 2、林地流转加大了社会力量对林业的投入。 农村土地二轮延包和稳权发证后,林地经营权的流转明显提速,今年来,全区集体林地流转比例达到26%。林地流转后,经营主都投入大量资金用于林业生产。 3、项目建设增加了林农收入,进一步巩固了林改成果,实现了林改目标。 2005年以来,我区实施了退耕还林项目,项目的实施给林农带来了极大的收益,进一步调动了林农加大林业生产投入的积极性。 4、配套改革的完成,建立了林业工作的长效机制,区政

集体林权制度改革统计指标的解释和说明

集体林权制度改革统计指标的解释和说明整体说明:集体林权制度改革情况统计表主要是反映改革的进展情况表中所填的数据为进度数据,要求填写每期期末(累计)数和本期新增数。其中期末(累计)数,主要是指标在统计期期末状态,有些指标需要填写林改以来发展到现在的累计数。本期新增数,主要指统计期内数值的变化状况。 1确权面积:是指经过本次林权改革,已经明确产权归属的集体林地面积。 2发证面积:是指已发放林权证的集体林地面积。 3签订承包合同面积:指发包方与承包方签订的集体林地承包合同面积。 4家庭经营(面积):集体林地中由农户家庭经营的林地面积。包括自留山(指“三定”时或此次林改中,按照农村土地承包法划定的自留山);家庭承包经营林地(指通过均分到户,在本集体经济组织内部,实行家庭承包经营的集体林地);联户承包经营林地(指多个农户共有一个林权证,共同承包经营的集体林地)等。 5生态公益林补偿面积:是指纳入国家级公益林生态效益补偿范围的集体林地面积。 6抵押面积:是指用于取得抵押贷款的集体林地面积。 7贷款金额:是指获得的林权抵押贷款金额。 8投保面积:指参加森林保险的集体林面积。 9保险金额:指保险公司承担赔偿或给付保险金责任的最高限额,

即投保人对保险标的实际投保金额。 10保费:指投保人向保险公司交纳的保险费。 11赔付金额:保险公司在出险后依据保险合同的约定向保户支出的保险金数额。(注:保险公司支付的保险金有两种方式:赔偿和给付,合称为赔付。) 12林权收储担保:林权收储是指对依法流转的森林、林木的所有权、使用权和林地使用权进行非竞争性地收购,并依法出让的林权流转行为。当前,林权收储最主要的作用是担保服务,即林权收储担保,主要做法是:借款人(林主)以林权做抵押向金融机构借款,金融机构发放给借款人贷款,由林权收储机构提供担保,承诺对不能依约归还贷款的抵押林权进行托底收购和依法流转处分,同时,借款人以林权向林权收储机构进行反担保。 13处置面积:若贷款到期,借款人未归还贷款,金融机构有权要求林权收储机构偿还贷款本息,林权收储机构有权根据反担保协议处置借款人名下的林权。 14流转林地面积:是指集体林地承包经营权和林木所有权依法采取转包、出租、入股、转让或者其他方式流转的集体林地面积。 15流转林地备案面积:指林地流转面积中在林业主管部门备案的部分。 16林权流转奖补资金额:指在林权流转制度实施过程中,中央和地方政府为鼓励农户进行林权流转而给予的奖补资金数额。 17新型林业经营主体:可分为林业专业户、家庭林场、农民林业

《林业集体林权制度改革汇报材料》

《林业集体林权制度改革汇报材料》 各位领导、 同志们: 今天,省林业厅――带领省市集体林权制度改革检查验收组一行深入我县进行林改检查验收。首先,让我们用掌声对验收组一行的到来表示热烈的欢迎。借此机会,我谨代表――县委、县政府向长期以来关心、支持我县集体林权制度改革工作的各级领导表示衷心的感谢。下面,我简要汇报三个方面 内容: 一、――县林改工作基本情况 ――县地处福建东北部,被誉为“中国太子参之乡”、“中国民间艺术之乡”,xx年10月顺利通过国家级生态示范县试点建设预验收。全县辖7乡2镇、112个行政村和4个社区,总人口10.3万人,其中农业人口2.2万户8.8万人。土地总面积81.5万亩,其中林业用地面积66.7万亩,有林地面积50.8万亩,森林覆盖率62.3,活立木总蓄积量48.8万立方米。xx年全县实现林业经济总产值16911万元,其中林业第一产业产值5679万元,比增38.6%。 实施集体林权制度改革以来,我县根据县界勘定结果,及时调整了林地区划范围(其中石洋乡1799亩集体林地被划入邻市辖区),并考虑到国家级生态示范县建设的需要,将村、镇周围的25997亩商品林先后界定为县级生态公益林。经重新核对统计,全县林业用地实有面积66.5万亩,其中:生态公益林面积24.6万亩(省重点生态公益

林面积22.0万亩)、占37;应明晰产权商品林面积38.4万亩、占57.7;暂不列入应明晰产权商品林面积3.5万亩、占5.3;全县林权应登记发证面积63.0万亩,占94.7%;商品林面积1000亩以下的行政村20个,有改革任务的行政村96个。截至xx年11月30日,全县共完成集体商品林产权明晰面积36.3万亩,占应明晰产权面积的94.6%;完成林权区划申请登记面积62.9万亩,占林权应登记发(换)证面积的99.9%;完成电脑录入面积62.8万亩,占符合条件申请登记面积的100;已发放林权证25本,面积2.4万亩。经县林改检查验收组的严格检查验收,96个有林改任务的行政村中,合格村45个,基本合格村51个,合格率为100%;9个乡镇中,有3个乡镇全面完成改革任务,6个乡镇基本完成改革任务,林改受益农户xx1户,受益面达90.5%,乡镇的综合满意率在96.3-100%之间,全县的综合满意率为97.5%。我们采取的主要措施是: 1、加强组织领导,强化协调保障。县委县政府高度重视集体林权制度改革工作,三年来,切实做到部署及时、措施有力,大胆探索、全面推进,切实从组织上强化领导、从队伍上加强建设、从检查上深化监督、从工作上注重协调、从物质上做好保障,确保了林改工作稳步有序有效推进。一是成立了县、乡、村三级林改工作领导小组和工作机构,组建了村级林改监审小组,并根据各级领导班子的变动情况,及时调整充实,从组织领导上确保林改工作扎实推进。二是组建了村级林改工作队。按照“县直接领导、乡镇负责组织、部门搞好服务、村具体实施”的工作机制,从县直各部门、各乡镇抽调了301名熟悉

集体林权制度改革调研报告

集体林权制度改革调研报告 各位读友大家好!你有你的木棉,我有我的文章,为了你的木棉,应读我的文章!若为比翼双飞鸟,定是人间有情人!若读此篇优秀文,必成天上比翼鸟! 黔东南素有“宜林山国”、“杉木之乡”称誉,是全国南方重点林区之一。州内群峰叠嶂,林木葱茏,被誉为“贵州高原上的翡翠”,是贵州省野生动植物资源最为丰富的地区。近年来,全州各级各部门认真贯彻落实国家有关生态建设的方针政策,以森林为主体的生态建设取得了丰硕成果。2006年12月,黔东南州县作为贵州省集体林权制度改革试点县之一,在全省率先启动了林权改革,2007年11月,县集体林权主体改革顺利通过验收。试点取得了显著的成效和丰富的经验,为全州林改工作的实施奠定了良好的基础。目前,全州集体林权制度改革已全面铺开、稳步推进。我们县集体林权改革虽已通过验收,但在现有的改

革上,我们不断发现不足,试图在保障和改善民生问题中做出新的尝试,使集体林权制度改革在改善百姓生活问题中切实发挥作用。下面是我们对于县集体林权制度改革在保障和改善民生问题作用中的调研报告。一、集体林权改革的内容、目标和重要意义集体林权改革的任务和目标主要有四条:一是明晰所有权,放活经营权。将林地使用权、林木所有权和经营权落实到户,使农民真正成为集体山林的主人。二是开展林权登记,发换林权证。及时对权属明晰的林木、林地发换全国统一的林权证书,用法律维护林农的合法权益。三是规范林权流转,完善流转机制。通过制定和完善林权流转制度,促进林业生产要素的合理流动和森林资源的优化配置,实现林业经营规模化、集约化。四是实施配套改革,不断消除林业发展的体制、机制性障碍。集体林权制度改革具有非比寻常的作用。林权改革,就是要通过所有权和经营权的分离,实现“产权归属清

马山县集体林权制度配套改革实施方案

马山县集体林权制度配套改革实施方案 (送审稿) 在明晰产权的基础上,放活经营权、落实处置权、保障收益权,深入推进集体林权制度配套改革,是巩固和发展集钵林权制改革成果的重大举措。根据中央、自治区林改政策和结合我县具体实际,特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全面贯彻《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全面推进集体林权制度改革的意见》(中发[2008]10号),紧紧围绕建立健全林业支持保护制度、林业金融支撑制度、林木采代管理制度、集体林权流转制度和林业社会化服务体系,以改革林木采伐管理、推进林权抵押贷款和政策性森林保险、规范林权流转、促进林下经济发展为重点,完善政策,健全服务,规范管理.构建产权归属明晰、经营主体到位、责任划分明确、利益保障严格、流转顺畅规范、监管服务有效的现代林业产权制度,加快形成集体林业的良性发展机制,推进集体林业发展方式转变,促进生态文明建设和林业发展,实现资源增长、农民增收、生态良好、林区和谐。 二、基本原则 坚持以人为本,确保林农得实惠;坚持生态优先,转变林业发展方式;坚持因地制宜,确保取的实效;坚持统等兼顾,协调各方利益;坚持量力而行,循序渐进。 三、目标任务

从2011年起,用3年左右的时间,在明晰产权、承包到户的基础上,完善林业管理体制,创新林业运行机制,优化林业政策环境,转变林业发展方式,放活经营权、落实处置权、保障收益权,逐步建立起林业支持保护有力、林业投融资政策完善、林木采伐管理科学、林权交易规范有序、社会化服务体系健全的可持续发展新机制,以改革领先,促进发展、促进生态。 2010年至2013年,我县深化集体林权制度配套改革分三个阶段推进: (一)配套改革启动阶段(2011年)。确定白山、古寨、乔利、永州等乡镇作启动配套改革试点。 (二) 配套改革全面推进阶段(2012年)。在全县各乡(镇)全面推进配套改革。 (三)配套改革巩固提高阶段(2013年)。不断完善政策、建全服务,形成在更高水平上促进林业发展的体制机制。 四、工作重点 (一)建立健全支持林业发展的公共财政制度。 认真贯彻执行《中共广西壮族自治区委员会、广西壮族自治区人民政府关于全面推进集体林权制度改革的实施意见》(桂发[ 2009 ] 2号)和《广西壮族自治区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广西壮族自治区全面推进集体林权制度改革工作方案的通知》(桂政办发[2009]60号)精神,完善集体林权制度改革工作经费保障制度;健全森林生态效益补偿基金制度,逐步提高补偿标准;改革育林基金管理办法,逐步降

林权制度改革工作会议要点

林权制度改革工作会议要点 各位读友大家好!你有你的木棉,我有我的文章,为了你的木棉,应读我的文章!若为比翼双飞鸟,定是人间有情人!若读此篇优秀文,必成天上比翼鸟! 罗副局长传达了《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全面推进集体林权制度改革的意见》(中发〔〕10号文件);王守超局长通报了全市林改工作的进展情况;息烽县、修文县、乌当区、小河区等4个区(县)分别作了发言,我认为大家讲得很好,特别是4个区(县)的汇报充分体现出大家对林改工作是重视的,工作进展是有力的。大家都知道,集体林地是国家重要的土地资源,是林业重要的生产要素,是农民重要的生活保障,长期以来,由于受产权、经营主体、经营机制、利益分配等四个方面的制约,林业发展受到了一定的限制。这次实行的林改,就是要在坚持集体林地所有权不变的前提下,依法将林地承包经营权和林木所有

权承包和落实到本集体经济组织的农户,确立农民作为林地承包经营权人的主体地位,充分调动广大农民发展林业生产经营的积极性,促进农民脱贫致富,推进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和生态文明建设,推动经济社会可持续发展。月日中共中央国务院下发的《关于全面推进集体林权制度改革的意见》对林改的重大意义、指导思想、基本原则、总体目标、主要任务、政策措施和组织领导等作了明确。这次林权制度改革的主要任务就是明晰产权、勘界发证、放活经营、落实处置权、保障收益权、落实责任。其核心就是明晰产权、明确林农经营主体地位,激发植树造林积极性;其目的就是让农民得到实惠,生态得以保护。为此,省和我市都成立了以政府主要负责人为组长的领导小组,分管领导任副组长具体抓此项工作。省、市还出台了相关文件,但是从守超局长刚才通报的情况看,全市林改工作存在的主要问题是发展不平衡,一些区(市、县)非常重

《关于全面推进集体林权制度改革的意见》解读

《关于全面推进集体林权制度改革的意见》解读 2008-07-18 09:19 2008年6月8日,中共中央、国务院颁发了《关于全面推进集体林权制度改革的意见》(以下简称《意见》)。国家林业局政策法规司负责人今日就此接受了记者采访。 问:在迎来改革开放30周年之际,中共中央、国务院颁发《关于全面推进集体林权制度改革的意见》,其重大意义和深远影响包括哪些方面? 答:《意见》第一部分从四个方面深刻论述了集体林权制度改革的重大意义,明确指出,集体林权制度改革是稳定和完善农村基本经营制度的必然要求,是促进农民就业增收的战略举措,是建设生态文明的重要内容,是推进现代林业发展的强大动力。我们理解,《意见》论述的重大意义主要包括以下深刻内涵: 集体林权制度改革是农村基本经营制度的重大创新和完善。土地是重要的生产资料,是生产力的基本要素。30年前,中央作出了实行耕地家庭联产承包责任制的战略决策,把耕地承包到户,实现了“田有其主”,极大地解放了农村生产力;30年后的今天,中央又作出全面推进集体林权制度改革的战略决策,把林地承包到户,实现“山有其主”,即:在保持集体林地所有权不变的前提下,将林地承包经营权和林木所有权落实到农户,确立农民作为林地经营权人的主体地位,使农民真正拥有了林地的经营权、林木的所有权及处置权和收益权,做到“山有其主、主有其权、权有其责、责有其利”。这是农村家庭承包制度从耕地向林地的拓展和延伸,是农村基本经营制度的丰富和完善,是农村改革的又一个里程碑,必将极大地调动亿万农民耕山致富的积极性,实现农村生产力的又一次大解放。 集体林权制度改革是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的重大战略举措。我国是一个多山的国家,山区面积占国土面积的69%、山区人口占全国人口的56%,绝大多数贫困人口聚集在山区。全面建设小康社会重点和难点在山区。山区发展潜力在山,希望在林。全面推进集体林权制度改革,可以彻底解放山区的劳动力和林地生产力,极大地调动山区农民开发多年沉睡的山林,促进林木种植,林下经济,木本粮油,竹藤花卉,森林旅游,生物质能源以及林产品经营加工等林业产业的大发展,全面提升森林经营水平和林地产出率,大幅度增加农民收入,必将对破解“三农”难题、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全面建设小康社会作出巨大贡献。 集体林权制度改革是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的伟大实践。科学发展观第一要义是发展,核心是以人为本,基本要求是全面协调可持续发展。当前,生态承载力低是我国经济社会发展的最大瓶颈,生态差距是我国与发达国家的最大差距,生态状况与可持续发展的要求极不协调。全面推进集体林权制度改革,构建现代林业体制机制,不仅可以充分释放林业巨大的生态功能、经济功能和社会功能,满足社会对林业的多种需求,而且可以有效提升我国的生态承载力,有力推动生态文明建设和经济社会科学发展。 问:《意见》第二部分,明确提出了全面推进集体林权制度改革的指导思想、总体目标和必须坚持的五大原则。对五大原则应该如何理解? 答:这五大原则,是对30年农村改革的系统总结,是实践和理论的结晶,内涵十分丰富,对集体林权制度改革具有很强的针对性和指导性。

中共湖南省委、湖南省人民政府关于深化集体林权制度改革的意见

中共湖南省委、湖南省人民政府关于深化集体林权制度改革 的意见 【法规类别】林权 【发文字号】湘发[2007]15号 【发布部门】湖南省政府中共湖南省委 【发布日期】2007.06.14 【实施日期】2007.06.14 【时效性】现行有效 【效力级别】地方规范性文件 中共湖南省委、湖南省人民政府关于深化集体林权制度改革的意见 (湘发〔2007〕15号 2007年6月14日) 改革开放以来,通过稳定山权林权,划定自留山,确定林业生产责任制(以下简称林业“三定”),实施九大林业重点工程,全省林业得到长足发展,为改善生态环境和促进经济社会发展作出了重要贡献。但是,仍有部分集体山林存在林地使用权和林木所有权不明晰、经营主体不落实、经营机制不灵活、利益分配不合理等问题,制约了林业的发展。为进一步完善林权制度,调动社会投资者参与林业建设的积极性,促进林业搞活、林农增收、林区发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森林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农村土地承包法》和《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加快林业发展的决定》等有关法律和规定,结合我省实际,就深化我省集体林权制度改革,提出以下意见。

一、集体林权制度改革的指导思想、总体目标和基本原则 (一)指导思想。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全面落实科学发展观,坚持“多予、少取、放活”的方针,进一步明晰林地使用权和林木所有权,落实经营者的经营主体地位,放活经营权,落实处置权,确保收益权,充分调动广大农民和社会各界参与林业建设的积极性,充分发掘林地资源、劳动力资源、物种资源和林产品市场的潜力,促进森林资源增长、农民收入增加和林区经济社会发展,促进传统林业向现代林业转变,促进农村生态环境的改善和林区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 (二)总体目标。到“十一五”期末,基本完成全省集体林权制度改革任务,建立起“产权归属明晰、经营主体落实、责权划分明确、利益保障严格、流转顺畅规范、监管服务有效”的现代林业产权制度,建立健全稳定的林业公共财政保障体系和有效的林业管理服务体系,全面理顺林业生产关系,进一步解放和发展林业生产力。 (三)基本原则。增量、增收、增效和保护生态原则。有利于森林资源总量的增加和质量的提高,有利于林农收入的增加,有利于林业的经济效益、生态效益和社会效益的提高。 权益平等原则。集体林地、林木和森林属集体经济组织内部成员共同所有,每个成员享有平等的权益。林权落实方式以家庭承包经营为主,允许多种形式并存,确保集体经济组织内部成员享有平等权益。 尊重农民意愿原则。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村民委员会组织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农村土地承包法》等法律规定办事,确保广大农民的知情权、参与权、决策权和监督权,做到改革的内容、程序、方法、结果公开,严禁暗箱操作,严禁以权谋私。 尊重历史、维护稳定原则。对历史遗留问题,要尊重历史,注重现实,有利管理,妥善解决。坚持改革与稳定并重,严禁乱砍滥伐林木、乱批滥占林地,防止因林权纠纷处理不当等原因影响林区社会稳定。

吉林省集体林权制度配套改革实施方案

吉林省集体林权制度配套改革实施方 案

吉林省人民政府 关于印发吉林省集体林权制度配套改革实施方案的通知 吉政发〔2012〕28号 各市(州)人民政府,长白山管委会,各县(市)人民政府,省政府各厅委办、各直属机构: 现将《吉林省集体林权制度配套改革实施方案》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贯彻执行。 吉林省人民政府 2012年7月27日 吉林省集体林权制度配套改革实施方案 为深入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全面推进集体林权制度改革的意见》(中发〔2008〕10号)、《吉林省人民政府关于深化集体林权制度改革的意见》(吉政发〔2007〕39号)和《中共吉林省委吉林省人民政府关于加快林业改革发展若干政策的意见》(吉发〔2009〕32号)精神,按照全省集体林权制度改革总结表彰大会确定的配套改革任务,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着眼林业大省建设的目标要求,紧紧围绕放活经营权、落实处理权和保障收益权,深入开展集体林权制度配套改革,以制度为保障,以科技为支撑,加快森林资源培育体系和林业产业体系建设,进一步解放和发展林业生产力,推动传统林业向现代林业转变。 二、总体目标 在明晰产权的基础上,到2016年年底,基本完成全省集体林权制度配套改革主要任务。经过配套改革,完善政策,健全服务,规范管理,科学经营,逐步建立起有利于集体林业发展的管理体制和运行机制,实现资源增长、农民增收、生态良好、林区和谐的改革目标。 三、基本原则 (一)政府推动、部门协作的原则。 实行政府负责制,在各级政府的领导下,各部门相互配合,各负其责,共同推进改革。 (二)突出重点、统筹兼顾的原则。

集体林权制度改革做法成效经验材料

集体林权制度改革做法成效经验材料 【内容摘要】 xx年底**县被确定为全省九个林改试点县, 一、主要做法,(一)林改组织“四到位”,(二)宣传发动“四个一”,(三)程序操作“六坚持”,(四)调解纠纷“三遵循”,(五)配套改革“五推进”, 二、取得的主要经验和成效,一是在乡村林场经营体制管理有新发展,二是在实现生态公益林明晰产权思路上有新动作,三是为林业发展注入新的活力,四是成为林区经济的新增长点,五是促进了社会和谐,维护了农村稳定。 xx年底**县被确定为全省九个林改试点县。xx年2月,**集体林权制度改革试点工作全面启动,共有175万亩集体林地纳入了改革范围,涉及全县15个乡镇,189个行政村,1432个村民小组, 4、4万户农户。截止目前,林业主体改革工作已完成林改确权面积17 3、6万亩,占纳入林改面积的9 9、2%;勾绘宗地1 3、4万宗。全县已经和正在发(换)林权证的有153个村,共计宗地数 9、7万宗,面积14

1、7万亩,发证率为80、9%。同时,配套改革也在有序推进,取得的成效比较明显。 一、主要做法(一)林改组织“四到位”。 一是组织领导到位。县、乡、村三级相继成了领导小组,明确专人负责,抽调专人办公。 二是指导培训到位。全县组成15个县级林改工作指导。组,分别深入乡、村、组指导林改工作,县、乡、村三级政策培训达760场次25346人;县、乡两级技术培训达34次270多人。 三是经费投入到位。林改期间投入工作经费430余万元,其中省、州下拨57万元,拍卖国有林场4000立方米木材采伐收入160万元,县、乡、村三级筹集213万元。 四是督查考核到位。成立由县级领导带队的四个林改督查工作,定期对乡镇林改工作进行督查。实行林改工作“一票否决制”,把工作任务完成情况与乡镇主要领导的年终考核挂钩,强化乡镇主要领导责任。 (二)宣传发动“四个一”。 一是开好一个动员会。县、乡(镇)、村三级分别召开动员会,积极动员和广泛宣传,在全县营造自上而下抓林改、全民参与搞林改的工作氛围。 二是印发一封公开信。以县长名义起草《致全县农民朋友的一封信》发到每一农户手中,争取群众对林改政策的支持配合。

2019年集体林权制度改革配套政策建议

集体林权制度改革配套政策建议 深入推进集体林权制度配套政策改革,不断巩固和扩大改革成果,完成明晰产权、承包到户的主体改革任务,只是集体林权制度改革的第一步。要真正实现兴林富民、农民得实惠、生态受保护,还必须继续深化配套改革,创新林业运行机制,完善林业政策措施,真正建立起支撑林业科学发展的长效机制。“农民得实惠、生态受保护”是林改的两大目标,舞阳的县情林情决定了林改不可能短期内实现“一改就富、一改就绿”,还必须依靠政府公共财政的支持和推动来实现林业发展和农民增收。 在下步相关配套政策建设和完善工作中,我们建议:要强化一个体制建设、提高“三费”补助标准,完善五项配套政策。 强化化一个体制建设。就是要强化林业管理体制,这次改革,不仅是对林地林权的改革,也是对政府管理职能自身的改革。针对改革后产权多元化、经营形式多样化、森林资源资本化、服务对象分散化的新情况,政府部门应强化政策指导、行政执法、科技支撑、公共服务等职能,为林业健康发展提供全方位的服务。一要进一步强化部门职能。按照“规范、高效、便利、快捷”的原则,加强县、乡林业部门的机构和队伍建设,强化林业部门管理、监督和服务职能,建议设立林业综合服务中心、森林资源评估中心、林权交易中心,为广大林农和业主提供一站式服务;二要科学设置乡镇林业工作站。林改之后,林业管理和服务的任务相当繁重,并且大量基础工作要靠乡镇林业工作站

来承担。目前,我县乡镇林业管理站人员少、力量弱、装备差,与新的形势和任务不相适应,必须充实力量,强化职能。建议以乡镇林地面积核定林业工作站人员编制,人员经费列入财政预算;三要完善林业保障机制。作为林业大县,森林资源的保护将是一项长期而艰巨的任务。建议建立县森林防火专业队,扩充森林公安队伍,坚持依法治林、依法护林、依法兴林,引导林农和各类经营主体自觉承担管林护林责任,坚决制止和打击乱砍滥伐林木、乱占滥征林地等违法行为,守住不破坏生态的底线;四要健全林业社会化服务体系。切实搞好技术推广、森林防火、病虫害防治等工作,为农民经营林业、创业致富创造更好的条件,提供更好的服务。 提高“三费”补助标准。一是要提高造林补助标准。国家现行的林业生态建设项目补助标准是每亩150-180元。现在我县造林密度为每亩60株,一般使用速生杨苗木,市场价在每棵3元左右,购置苗木需要180元左右,当年的浇水、施肥、中耕、除草、防虫治病及其人力等费用在200以上,仅此费用已经达到380元;如果搞树种多样化栽植,例如使用椿树、楝树、泡桐、榆树、槐树等乡土树种,每亩苗木费用应在500元左右,总计费用在880元左右,如果使用绿化苗木造价会更高;同时如果搞规模造林,就必须进行土地流转,每亩流转金在600元以上,规模经营者当年造林每亩投资在980-1480元之间。与农作物投入相比,除去国家粮食直补外,当年造林每亩投入多出700元,因此我们认为林业生态建设项目的造林补助标准要按照“国家补助一点、集体扶持一点、个人承担一点”的办法,上级补助标准

集体林权制度改革实施方案【最新版】

【仅供参考】 集体林权制度改革实施方案 部门:_________ 姓名:_________ ____年___月___日 (此文内容仅供参考,可自行修改) 第1 页共7 页

集体林权制度改革实施方案 为贯彻落实上级有关集体林权制度改革的指示精神,按照《山西省关于全面推进集体林权制度改革实施意见》和《夏店镇集体林权制度改革实施意见》的要求,结合本村实际制定村集体林权制度改革实施方案。 一、基本情况 (一)人口情 况 全村现有总户数169户,总人口730人。(其中:独生子女和双女结扎户数38户。 (二)资源情 况 林业用地总面积600亩。村集体经营600亩,其中: 有林地600亩,灌木林地200亩,宜林地500 亩。其它租赁、流转、拍卖、转让亩,其中:有林地亩,未成林造林地亩。 (三)改革范 围 本次改革的范围主要是集体经营的林业用地。参与林改面积1300亩,人均各类林地1.7亩。不参与林改面积亩。(要注明不参与林改的类型和原因。) 第 2 页共 7 页

二、组织机构 村林改领导小组(由村民大会或村民代表大会选举产生) 组长:范苗锋 副组长:李剑 成员:范春云范生宏范树文 三、改革遵循的原则 1.坚持公开、公平、公正,确保村集体经济组织成员享有平等收益权。 2.坚持尊重历史,保持林业政策的连续性。 3.坚持有利于保护和发展森林资源、有利于农民增收致富、有利于农村经济发展与和谐稳定。 4.坚持因地制宜,尊重群众意愿,根据客观实际确定改革形式。 四、改革形式 1、非集体林地的处理办法 (1)对于合同完善,群众没有异议的,依法经村民大会或代表大会或授权的村林改领导小组确认后直接确权发证。 (2)对于合同不完善,群众意见不大的,合同的主要条款不变,可以通过调整承包费缴纳比例的办法对合同进行完善。 (3)对暗箱操作,未经法定程序签订的合同,群众意见较大的,由村民大会或代表大会讨论,依法进行纠正。 (4)对承包的宜林地没有按要求完成绿化任务的,一是限期绿化,二是作为合同违约处理,按照程序收回,归村集体所有,列入这次改革范围。 2、集体林地的改革办法 第 3 页共 7 页

集体林权制度改革调研报告示范文本

集体林权制度改革调研报 告示范文本 After completing the work or task, record the overall process and results, including the overall situation, progress and achievements, and summarize the existing problems and future corresponding strategies. 某某管理中心 XX年XX月

集体林权制度改革调研报告示范文本使用指引:此报告资料应用在完成工作或任务后,对整体过程以及结果进行记录,内容包含整体情况,进度和所取得的的成果,并总结存在的问题,未来的对应策略与解决方案。,文档经过下载可进行自定义修改,请根据实际需求进行调整与使用。 集体林权制度改革后,大多数人的“山还是那座 山”,但其权属、功效却已发生根本性变化。新的林权证 所具有的申请林木采伐、林权流转、抵贷款、融资担保、 领取有关政策性补偿和补助资金等作用,不仅是农民加快 自身发展的一次机遇,更是推进农村发展的重大机遇。 xx镇xx村村民领取林权证。 两年多奋战终有果,xx县8万农民喜领林权证XX年 4月,xx县开始集体林权制度改革试点工作,同年10月全 面启动。两年多来,该县广大干部群众踏遍千山万水,吃 尽千辛万苦,终于在今年5月31日将81115本林权证发 放到农民手中,成为我州率先完成林权证发放的县市。这 也标志着该县林改主体改革工作已结束,集体林权制度改

革工作取得了阶段性成果。 该县共有林地面积280.5万亩,其中个人经营管理的林地265.94万亩,占94.8%。林改涉及全县279个村75580户农户,全县应发放林权证81325本,实际发放林权证81115本,证本发证率99.74%。 为确保林改工作的顺利进行,该县在财政十分紧张的情况下,依据“二清”面积配套林改经费,按每亩1元的标准将270万元林改经费纳入财政预算。 xx县林改工作中共受案2534起,现场调处2484起,专班调处21起,结案率达98.9%。数据是枯燥的,但为了这组数据所付出的努力和艰辛,非参与其中不能体会。该县林业局局长宋春禄说:“在时间紧、任务重的情况下,能够高质量、高标准完成林改主体工程,得益于县委、政府的高度重视,更得益于广大干部的努力付出,也得益于人民群众的积极参与和配合。”

2020集体林权制度改革方案

2020集体林权制度改革方案 各村、镇直各单位: 为认真贯彻执行上级关于不断深化农村改革,积极推进集体林业产权制度改革。现根据《市人民政府关于深化集体林权制度改革的实施意见》精神,结合我镇实际,就进一步深化集体林权制度改革提出如下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全面贯彻落实党的xx大精神,坚持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建设绿色草庙,不断创新林业经营体制机制,进一步明晰林地使用权和林木所有权,放活林地林木经营权,落实处置权,保障收益权,调动广大群众和各种社会经营主体造林、育林、护林的积极性,进一步提高林业生产力,加快林业发展步伐,为建设生态文明、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作出积极的贡献。 二、基本原则 坚持改革稳定并重,确保积极改革稳妥推进;坚持多种模式并重,确保改革符合当地实际;坚持三大效益并重,确保农民得实惠、生态受保护。 三、总体目标 计划用三个月左右时间,基本完成集体林业产权制度改革任务。在此基础上,逐步完善政策,建立产权归属清晰、经营主体明确、责权划分具体、利益分配合理、流转程序规范、融资渠道通畅、监管服

务到位的集体林权制度,实现资源增长、林业增效、农民增收、生态改善的目标。 四、改革的主要内容 1、基本范围:农村集体经济组织的林地和林木。 2、改革重点:将我镇集体林业用地全部改制到位,在坚持集体林地所有权和林地用途不变的前提下,依法将集体统一经营的集体林地和林木,通过均股、均利等方式将初始产权落实到本集体经济组织的农户。对已通过招标、拍卖、公开协商等承包方式明确经营管护主体的,维持原经营主体不变,完善相关流转手续。 3、利益分配。一是承包金一次性缴纳并使用仍有节余的,70%按股分配到人,30%用于本集体经济组织公益事业;承包金为分期支付的,均股落实初始产权,从下一次支付承包款的时间起,集体经济组织每次均要将承包收益70%按股分配到人,30%用于本集体经济组织公益事业;二是对本集体经济组织进行股份合作收益分成的,在收益分配时,不低于净收益的70%进行股权分配,其他用于本集体经济组织公益事业;三是对集体经济组织统一经营林木、林地的收益可将提取20%公积金后的剩余收益不低于70%进行股权分配,其他用于本集体经济组织公益事业;四是对经济条件较好、林地面积较小且农民对林地、林木依赖性不大(由村自行确定)的村,依法通过本集体经济组织的村民会议2/3以上成员或由村民会议授权的2/3以上村民代表(或户代表)同意,可以将林木、林地的股权统一交本级集体经济组织,收益全部用于本集体经济组织公益事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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