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化学药品注册分类改革工作方案》政策解读(四)

《化学药品注册分类改革工作方案》政策解读(四)
《化学药品注册分类改革工作方案》政策解读(四)

《化学药品注册分类改革工作方案》政策解读(四)

一、国内已上市的进口原研化学药品制剂,增加已在国外批准的新适应症,如何提出注册申请?

答:国内已上市的进口原研化学药品制剂,增加已在国外批准的新适应症相关申请事项,按照化学药品新注册分类第5.1类申报。

二、化学药品新注册分类5.2类,如何提出注册申请?

答:按化学药品新注册分类5.2类申报的药品,符合《总局关于化学药生物等效性试验实行备案管理的公告》(2015年第257号)要求的,可先进行BE试验备案,完成BE试验后,可直接提出上市注册申请。

三、属化学药品新注册分类3类、4类、5.2类的放射性药品、麻醉药品、第一类精神药品、第二类精神药品、药品类易制毒化学品及细胞毒类药品,如何提出注册申请?

答:对于上述药品,申请人进行自我评估后,在能够确保受试者安全的前提下,可进行BE试验备案,待完成BE试验后,直接提出上市注册申请。对于麻醉药品和精神药品,申请人需按照《关于麻醉药品和精神药品实验研究管理规定的通知》提出研制立项申请并获批准后方可开展BE试

验备案。

四、属于化学药品原注册分类1.2类和1.4类情形的药品,如何按照化学药品新注册分类提出注册申请?

答:属于化学药品原注册分类1.2类情形的药品按照化学药品新注册分类1类申报。属于化学药品原注册分类1.4类情形的药品按化学药品新注册分类2.3类申报。

五、《关于发布化学药品注册分类改革工作方案的公告》(2016年第51号)及《关于发布化学药品新注册分类申报资料要求(试行)的通告》(2016年第80号)发布后的一段时间内,部分已经完成BE试验的仿制药申请按照《注册管理办法》规定程序,直接向药品审评中心申报,此类申请如何审评审批?

答:《关于发布化学药品注册分类改革工作方案的公告》(2016年第51号)及《关于发布化学药品新注册分类申报资料要求(试行)的通告》(2016年第80号)发布后申报的药品注册申请均应按照与原研药品质量和疗效一致的标准进行审评审批。过渡期阶段按照《药品注册管理办法》规定的程序完成BE试验后直接向药审中心提交资料申报生产的,按化学药品新注册分类4类管理,即按照与原研药品质量和疗效一致的标准进行审评审批。

《关于加快推进“多证合一”改革的指导意见》解读

《关于加快推进“多证合一”改革的指导意见》解读 新华社 近日,国务院办公厅印发《关于加快推进“多证合一”改革的指导意见》(以下简称《意见》),部署推进“多证合一”改革,进一步优化营商环境,解决目前仍然存在的各类证照数量过多、“准入不准营”、简政放权措施协同配套不够等问题。 《意见》指出,要坚持市场化改革方向,充分发挥市场在配置资源中的决定性作用。按照能整合的尽量整合、能简化的尽量简化、该减掉的坚决减掉的原则,全面梳理、分类处理涉企证照事项。对于没有法律法规依据、非按法定程序设定的涉企证照事项一律取消。对于市场机制能够有效调节、企业能够自主管理的事项以及可以通过加强事中事后监管达到原设定涉企证照事项目的的,要逐步取消或改为备案管理。对于关系公共安全、经济安全、生态安全、生产安全、意识形态安全的涉企证照事项继续予以保留,加强准入管理,强化事中事后监管。 《意见》明确,将信息采集、记载公示、管理备查类的一般经营项目涉企证照事项,以及企业登记信息能够满足政府部门管理需要的证照事项整合到营业执照上,实行“多证合一”,使企业在办理营业执照后即能达到预定可生产经营状态,最大程度便利企业市场准入。 《意见》提出,要坚持互联互通与数据共享相结合,大力推进信息共享,打通信息孤岛。各地要在更大范围、更深层次实现部门间企业基础信息和相关信用信息共享、业务协同,实现企业申请资料从“反复提交”向“一档管理”转变。要利用“互联网+”提高政府服务效能,加快一体化网上政务服务平台建设,最终实现各种材料“一次提交、部门流转”。 《意见》提出,各地要在“五证合一”登记制度改革工作机制及技术方案的基础上,继续全面实行“一套材料、一表登记、一窗受理”的工作模式,申请人办理企业注册登记时只需填写“一张表格”,向“一个窗口”提交“一套材料”,不断完善工作流程。登记部门直接核发加载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的营业执照,相关信息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公示,并及时归集至全国信用信息共享平台。企业不再另行办理“多证合一”涉及的被整合证照事项,

新《促进科技成果转化法》六大亮点解读

新《促进科技成果转化法》六大亮点解读 2015年8月31日,《促进科技成果转化法》颁布。全国人大常委会对1996年《促进科技成果转化法》进行了大幅修改,修改达44处之多,整部法律从37条扩展到52条,这充分体现了国家对科技成果转化问题的重视。新《促进科技成果转化法》对显著提升我国知识产权运用水平、充分实施国家创新驱动发展战略和强力促进”大众创业、万众创新”均具有重要而深远的影响。修改后的《促进科技成果转化法》于10月1日实施,掌握和运用新《促进科技成果转化法》的关键内容,对进一步促进科技成果转化工作具有重要意义。具体而言,新《促进科技成果转化法》有如下六大亮点: 一、释放活力,下放三权 本次修改《促进科技成果转化法》的一项重要内容就是解决科研机构或大学转化科技成果和运用知识产权过程中的国有资产管理问题。国有企业的科技成果及其知识产权权属、运营等管理问题,可以通过《企业国有资产法》解决。在《促进科技成果转化法》修改之前,有关国有资产的管理办法未将有形财产和科技成果及其知识产权进行区别对待,这严重阻滞了国有科研单位和高校科技成果转化工作。其具体表现就是科研机构或高等院校使用、处置科技成果需要层层繁琐的审批,容易丧失科技成果处置的有利时机;科研机构或高校的科技成果处置收益需要全部上缴国库,导致科研机构和大学丧失转化科技成果的积极性。因此,新《促进科技成果转化法》的一大亮点就是打破科研事业单位科技成果转化和知识产权运用的主要体制障碍。该法第十八条规定:”国家设立的研究开发机构、高等院校对其持有的科技成果,可以自主决定转让、许可或者作价投资,但应当通过协议定价、在技术交易市场挂牌交易、拍卖等方式确定价格。通过协议定价的,应当在本单位公示科技成果名称和拟交易价格。”第四十三条规定:”国家设立的研究开发机构、高等院校转化科技成果所获得的收入全部留归本单位,在对完成、转化职务科技成果做出重要贡献的人员给予奖励和报酬后,主要用于科学技术研究开发与成果转化等相关工作。”上述两条规定放权于科研机构和高校,确保了其真正拥有科技成果的使用权、处置权和收益权,是本次修法最有”含金量”的条文。 二、协议优先,提高奖酬 由于科技研发和科技成果转化自身的特点,科技成果通常属于职务科技成果,科技成果的转化也通常是在单位的转化人员或科研人员的努力下才能完成。科研人员既是科技成果的创造者,又是科技成果转化的积极推动者和重要实施者。建立和完善激励科研人员和转化人员转化科技成果的法律制度和措施,对于促进科技成果的转移转化、实现科技成果的市场价值具有极为重要的意义。新《促进科技成果转化法》主要从三个方面健全和完善了科研人员和转化人员的职务科技成果奖酬制度。一是大幅提升了法定奖酬的比例。1996年《促进科技成果转化法》第二十九条和第三十条规定的科技成果转化奖励最低标准是转让净收入的20%;新《促进科技成果转化法》则规定以转让、许可和作价投资的方式转化的科技成果,奖励和报酬的最低限是转让净收入、许可净收入或作价出资获得的股份、出资比例的50%。二是单位与科技人员或转化人员关于奖酬标准和数额问题,

基层反映:落实科技成果转化政策的难点与对策建议

基层反映:落实科技成果转化政策的难点与对策 建议 今天,的小编为大家整理了一篇关于《基层反映:落实科技成果转化政策的难点与对策建议》范文,供大家在撰写基层反映、社情民意或问题转报时参考使用!正文如下: 科技成果转化是科技与经济紧密结合的关键环节。为促进科技成果转化,国家修订了《中华人民共和国促进科技成果转化法》(以下简称《促进科技成果转化法》),国家和地方出台了一系列有关科技成果转化的政策文件。科技成果能否有效转化,取决于《促进科技成果转化法》和相关政策文件能否有效地贯彻落实,而这又取决于科技成果转化政策服务的能力强弱与水平高低。 一落实科技成果转化政策的主要难点 新修订的《促进科技成果转化法》颁布施行以来,支持科技成果转化的政策体系已经形成,制约科技成果转化的制度缺失、体制机制障碍等问题基本得到解读。然而,仍然有不少高校、科研院所、科技企业还没有实质性地推进科技成果转化,仍在等待观望。究其原因,实质上就是科技成果转化政策普及与落实不到位,具体表现为以下三点。 (一)科技成果转化政策普及不到位

从中央到地方,比较注重出台政策,但政策出台以后,如何普及政策还没有形成有效的机制,需要做的工作还没有做到位。 1到底有多少科技成果转化政策仍是未知数。科技政策文件的发文部门多,在中央层面国务院及其组成部门、直属机构均可以行文发布政策文件,中央部委所属的机构中有的也可以印发贯彻落实文件,地方人民政府及其组成部门、直属机构可以发布政策文件。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都可以发布相关文件。由于没有一个统一的归口管理部门,要及时、完整地收集从中央到地方有关科技成果转化的政策文件并不是一件容易的事情。例如,《审计署关于审计工作更好地服务于创新型国家和世界科技强国建设的意见》(审政研发〔2016〕61号)提出审计工作要着力推动科技创新相关政策落实、着力推动建立完善科技管理和运行机制等。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充分发挥检察职能依法保障和促进科技创新的意见》提出,善于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支持创新探索,宽容创新失误,保护创新成果,为科研机构、研究型大学、创新型企业和科技工作者营造良好创新环境,提供有力司法保障。这些文件对高校、科研机构和科技人员实施科技成果转化有重要的影响。然而,高校、科研机构、科技人员等如不是一直关注政策,难以全面收集政策文件,自然就不能全面掌握科技成果转化政策,进而不能有效地落实相关政策。

中国(广西)自由贸易试验区高质量发展支持政策解读

中国(广西)自由贸易试验区高质量发展支持政策解读 2019年8月30日,中国(广西)自由贸易试验区(以下简称广西自贸试验区)举行揭牌仪式,正式启动了建设工作。为高标准建设好自由贸易试验区,2019年12月23日,自治 (桂政发〔2019〕区人民政府印发了《促进中国(广西)自由贸易试验区高质量发展的支持政策》 53号),从支持先进制造业集聚发展等11个方面提出了30项优惠措施,简称“广西自贸三十条”。 一、为什么要出台《支持政策》 中国(广西)自由贸易试验区是国家在少数民族地区设立的第一个自由贸易试验区,毗邻东盟、沿海沿边,特色鲜明。发展目标就是要“建成引领中国—东盟开放合作的高标准高质量自由贸易园区”。自治区党委、政府高度重视,鹿心社书记强调,自贸试验区建设要打好特色牌,着力探索首创性改革,发挥政策叠加优势,加快发展优势产业。陈武主席在调研广西自贸试验区建设工作时指出,要举全区之力推动自贸试验区高质量发展,制定的支持政策要管用、够力。按照鹿心社书记、陈武主席的指示精神,中国(广西)自由贸易试验区建设指挥部结合广西开放发展的现实需求,借鉴其他自贸试验区建设经验、做法,制定了支持政策。主要是出于以下考虑: 一是着力构建“三位一体”的发展路径:以制度创新为核心、以政策创新为支撑、以产业发展为导向,注重三者有机结合,推动自贸试验区高标准建设、高质量发展。积极支持各片区开展自主性、差异化改革,在推动中国—东盟国际经贸合作中探索新机制、新政策。加强政策集成,促进自贸试验区与面向东盟的金融开放门户、中国—东盟信息港、中马“两国双园”、沿边重点开发开放试验区等平台资源共享、优势互补,构建特色鲜明的产业体系。 二是着力形成“四最五集聚”的发展态势:促进产业集聚发展,推动形成高水平开放型经济新体系,是建设自贸试验区的关键目标。“四最”,就是要把自贸试验建成我区“产业转型升级最具潜力、开放合作最具优势、创新创业最具活力、体制功能最为完善的特殊经济功能区”。“五集聚”,就是要在自贸试验区“推动高端产业集聚、跨境产业集聚、功能平台集聚、制度创新集聚、优秀人才集聚,形成开放型经济新动能”。 三是着力打造“两高、两低”的特殊经济区:降低企业经营成本、提升产业竞争力是加快产业发展的当务之急。通过政策集成,提升企业获得感,增强开放型经济发展活力,把自由贸易区建成高度自由、高度便利,低成本、低税负的特区。 按照这样的考虑,我们充分发挥民族区域自治的优势,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族区域自治法》第34条,即“民族自治地方的自治机关在执行国家税法的时候,除应由国家统一审批的减免税收项目以外,对属于地方财政收入的某些需要从税收上加以照顾和鼓励的,可以实行减税或者免税”的规定及相关法律法规,给予入区企业优惠和奖励,体现优先和特殊支持,形成了“广西自贸三十条”政策。 二、《支持政策》重点支持哪些领域 “广西自贸三十条”聚焦改革优先权、产业发展、财税金融、招商激励、引进人才、产

全国“三证合一”政策解读

全国“三证合一”政策解读 1、什么是“三证合一”登记制度改革? “三证合一”登记制度改革是指按照“一窗受理、互联互通、信息共享”模式,将原来企业、农民专业合作社(以下统称企业)登记时依次申请,分别由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核发工商营业执照、质量技术监督部门核发组织机构代码证、税务部门核发税务登记证,改为一次申请、由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核发一个加载统一社会信用代码(以下简称统一代码)的营业执照的登记制度。 2、“三证合一、一照一码”登记制度改革中的“三”和“一”分别指什么? “三证合一”中的“三”是指工商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和税务登记证三个证照;“一照一码”中的“一照”是指新营业执照,“一码”是指统一代码。 3、“统一代码”是什么? 统一代码全称为统一社会信用代码,是每一个法人和其他组织在全国范围内唯一的、终身不变的法定身份识别码。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由国家标准委依据《国务院关于批转发展改革委等部门法人和其他组织统一社会信用代码制度建设总体方案的通知》(国发〔2015〕33号)文件规定,依据《法人和其他组织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编制规则》(GB32100-2015)赋予的法人和其他组织的身份识别码,共18位,由五部分构成,其中:登记管理部门代码1位,其中工商部门的代码标示为9;机构类别代码1位,其中企业的代码标示为1,个体工商户的代码标示为2,农民专业合作社的代码标示为3;登记管理机关行政区划码6位;主体标识码9位;校验码1位。 4、“三证合一、一照一码”登记制度改革的依据是什么? “三证合一、一照一码”登记制度改革的依据包括:《国务院关于促进市场公平竞争维护市场正常秩序的若干意见》(国发〔2014〕20号)、《国务院关于批转发展改革委等部门法人和其他组织统一社会信用代码制度建设总体方案的通知》(国发〔2015〕33号)、《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加快推进“三证合一”登记制度改革的意见》(国办发〔2015〕50号)和工商总局、中央编办、国家发展改革委、税务总局、质监总局和国务院法制办六部门《关于贯彻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加快推进“三证合一”登记制度改革的意见〉的通知》(工商企注字〔2015〕121号)等。 5、“三证合一、一照一码”登记制度内容是什么? “三证合一、一照一码”概括起来说就是“五个一”:一是一窗受理。企业登记申请表和登记材料由工商登记窗口受理,质监、税务部门不再受理企业组织机构代码证、税务登记证申请。二是一表申请。投资者办理企业登记注册,只需填写一份申请表,向登记窗口提交一套登记材料。三是一照一码。一个企业主体只能有一个“统一代码”,一个“统一代码”只能赋予一个企业主体。四是一网互联。以省级共享交换平台为单位,各省工商、质监、国税、

青岛市黄岛区分级诊疗制度建设实施方案

青岛市黄岛区分级诊疗制度建设实施方案 为贯彻落实省政府办公厅《关于贯彻国办发…2015?70号文件推进分级诊疗制度建设的实施意见》(鲁政办发…2015?55号)和《青岛市分级诊疗制度建设实施方案》(青政办发…2016?27号)要求,扎实做好分级诊疗试点工作,加快构建基层首诊、双向转诊、急慢分治、上下联动的分级诊疗制度,结合我区实际,特制定如下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四中、五中、六中全会精神为指导,全面落实《“健康中国2030”规划纲要》提出的“共建共享、全民健康”的战略核心要求,按照“以人为本、群众自愿、统筹城乡、创新机制”的原则,以提高基层医疗服务能力为重点,遵循医学规律,以常见病、多发病、慢性病为突破口,引入“互联网+”信息化创新思维模式,进一步完善服务网络、运行机制和激励机制,引导优质医疗资源下沉,建立符合黄岛区实际的分级诊疗制度体系,逐步形成科学合理有序的就医秩序。 二、基本原则 (一)科学引导。充分尊重患者知情权、选择权,发挥医保、物价调控和提升转诊服务水平等综合手段,引导患者有序就医。 (二)合理分流。根据不同疾病及所患疾病的程度,指导患者合理选择医疗机构就诊、转诊,合理分流患者,努力缓解大医院“看病难”问题。

(三)资源共享。以协同服务为核心,以医疗技术为支撑,以利益共享为纽带,规范医联体建设,探索集团化运行,推进区镇村一体化管理,促进优质医疗资源下沉,提高基层诊疗服务能力,实现卫生资源有效利用。 (四)连续便捷。建立规范、便捷、畅通的转诊程序,充分利用信息化手段,提供系统性、连续性医疗服务,逐步建立完善防、治、康一体化、无缝隙医疗服务模式。 (五)专病专治。充分考虑医院专科、专病特点,提高转诊患者疾病诊治的针对性和有效性。 (六)稳步推进。注重宣传引导,试点先行,不断完善,适时推开,转变群众传统就医观念,逐步形成符合我区实际的分级诊疗制度体系。 三、工作目标 围绕“保基本、强基层、建机制”的总体要求,不断完善医疗服务体系分工协作机制和科学保障机制,逐步建立“基层首诊、双向转诊、急慢分治、上下联动”的分级诊疗模式,构建以协同服务为导向的医疗服务体系。 2017年,选择至少30种常见病、慢性病作为突破口实施分级诊疗试点。分级诊疗服务体系和体制机制初步形成,居民2周患病首选基层医疗机构比例达到70%以上。2020年,分级诊疗服务能力全面提升,保障机制逐步健全,布局合理、规模适当、层级优化、职责明晰、功能完善、富有效率的医疗服务体系基本建成。

企业创新能力介绍及近三年科技成果转化汇总表

安徽东至广信农化有限公司 企业技术创新能力说明 一、自主知识产权说明: ***** 有限公司成立于2009 年,位于**** 经济开发区,注册资金**** 万元,是一家专业生产农药原药及其制剂、医药中间体、光气化产品的科技型企业。致力于研究制造*** 、**** 、*** 、*** 等高科技产品。成立以来不断加大科技开发投入,在科研人员的努力下,企业的创新能力得到大大提升,近三年以来,共计申请各类专利58 项,其中:28 项实用新型专利获得授权,11 项发明专利进入实质性审查阶段,11 项发明专利受理,8 项实用新型专利受理。 知识产权汇总表

二、企业科技成果转化能力: 近三年来,公司注重科技创新投入,累计投入研发费用*** 万元,占三年累计销售收入合计的**%。坚持以市场为导向,以技术为依托,不断创新思路,开展技术研发活动,开发新产品,提高技术水平。 为了不断提高企业的自主创新能力,公司注重突出企业在科技创新中的主体地位,通过整合国内外优势资源,构建了以企业为主体、以市场为导向、产学研相结合的技术创新体系,通过自主研发方式相继研发项目21 项,完成科技转化21 项,平均每年成果转化数为7 项,其中18 项为专利技术,3 项为自主研发的新技术。专利技术成功应用于*** 原药系列、*** 原药系列、*** 系列、*** 系列产品的生产及工艺中,其中*** 原药通过了国家农药产品质量监督检验中心检测,*** 原药通过** 省产品质量监督检验研究院检验,***** 通过** 省化工产品质量监督检验站检验,*** 通过** 省化工产品质量监督检验站检验,由我公司自主研发的*** 原药、*** 原药两项产品经安徽省科技情报研究所查新结论:该项目技术与国内相关文献中涉及研究不同。该两项产品于2014 年获得** 省高新技术产品荣誉称号。 2015 年度公司自主研发的高新技术产品收入总额*** 万元,占当年总收入的**%,全部为公司主要产品收入。其中多菌灵原药收入*** 万元,草甘膦原药收入*** 万元。通过客户满意度调查综合得分*** ,无客户意见和建议情况。

基层反映:落实科技成果转化政策的难点与对策建议-1精品

【关键字】活动、设计、方案、建议、意见、情况、环节、条件、动力、领域、文件、行动、计划、监测、运行、基层、地方、问题、矛盾、难点、要点、体制、机制、密切配合、有效、大力、密切、自主、主动、充分、良好、健康、配合、沟通、执行、召开、统一、发展、建设、细化、建立、出台、制定、提出、发现、掌握、了解、研究、措施、突出、关键、局面、网络、成果、精神、要素、需要、权威、利益、环境、政策、途径、职能、资源、体系、能力 基层反映:落实科技成果转化政策的难点与对策 建议 科技成果转化是科技与经济紧密结合的关键环节。为促进科技成果转化,国家修订了《中华人民共和国促进科技成果转化法》(以下简称《促进科技成果转化法》),国家和地方出台了一系列有关科技成果转化的政策文件。科技成果能否有效转化,取决于《促进科技成果转化法》和相关政策文件能否有效地贯彻落实,而这又取决于科技成果转化政策服务的能力强弱与水平高低。 一落实科技成果转化政策的主要难点 新修订的《促进科技成果转化法》颁布施行以来,支持科技成果转化的政策体系已经形成,制约科技成果转化的制度缺失、体制机制障碍等问题基本得到解读。然而,仍然有不少高校、科研院所、科技企业还没有实质性地推进科技成果转化,仍在等待观望。究其原因,实质上就是科技成果转化政策普及与落实不到位,具体表现为以下三点。 (一)科技成果转化政策普及不到位 从中央到地方,比较注重出台政策,但政策出台以后,如何普及政策还没有形成有效的机制,需要做的工作还没有做到位。 1 到底有多少科技成果转化政策仍是未知数。科技政策文件的发文部门多,在中央层面国务院及其组成部门、直属机构均可以行文发布政策文件,中央部委所属的机构中有的也可以印发贯彻落实文件,地方人民政府及其组成部门、直属机构可以发布政策文件。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都可以发布相关文件。由于没有一个统一的归口管理部门,要及时、完整地收集从中央到地方有关科技成果转化的政策文件并不是一件容易的事情。例如,《审计署关于审计工作更好地服务于创新型国家和世界科技强国建设的意见》(审政研发〔2016〕61号)提出审计工作要着力推动科技创新相关政策落实、着力推动建立完善科技管理和运行机制等。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充分发挥检察职能依法保障和促进科技创新的意见》提出,善于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支持创新探索,宽容创新失误,保护创新成果,为科研机构、研究型大学、创新型企业和科技工作者营造良好创新环境,提供有力司法保障。这些文件对高校、科研机构和科技人员实施科技成果转化有重要的影响。然而,高校、科研机构、科

关于贯彻国办发〔2017〕41号文件推进“多证合一”改革的实施意见

关于贯彻国办发〔2017〕41号文件推进“多证合一”改革的实施意见 为认真贯彻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加快推进“多证合一”改革的指导意见》(国办发〔2017〕41号),进一步优化政务环境和营商环境,激发创新活力,助推新旧动能转换,省政府决定,自2017年9月1日起,在全省实施“多证合一”改革,现提出以下实施意见: 一、充分认识“多证合一”登记制度改革的重要意义 实行“多证合一”改革,是在全面实施企业、农民专业合作社工商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税务登记证、社会保险登记证、统计登记证“五证合一、一照一码”登记制度改革和个体工商户工商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两证整合”的基础上,将信息采集、记载公示、管理备查类的一般经营项目涉企证照事项,以及企业登记信息中政府部门管理需要的涉企证照事项(以下统称涉企证照事项)整合到营业执照上,实现“多证合一、一照一码”。这项改革是深入推进供给侧结构性改革,简政放权、放管结合、优化服务的重要内容,也是促进我省新旧动能转换,深化行政审批制度改革和商事制度改革,推动市场在资源配置中起决定性作用和更好发挥政府作用的重要举措,对营造更加便利宽松的市场准入环境和公开透明、公平竞争的营商环境,建立程序更为便利、内容更为完善、流程更为优化、资源更为集约的市场准入新模式具有重要意义。各级、各部门要高度重视,把“多

证合一”改革工作摆在重要位置,积极作为,采取切实有力措施,确保工作取得实效。 二、基本要求 (一)简化准入。按照“能整合的尽量整合、能简化的尽量简化、该减掉的坚决减掉”的要求,将涉企证照事项整合到营业执照上,企业直接到工商(市场监管)部门办理加载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的营业执照。对于被整合证照所涵盖的原有事项信息,不再要求企业提供额外的证明文件,企业不再另行办理“多证合一”所涉及被整合证照事项。 (二)动态管理。整合事项实行动态管理。第一批将涉及11个部门的26项涉企证照事项整合到营业执照上,实现“三十一证合一”。对暂未纳入第一批改革范围的涉企证照事项,将结合“放管服”改革的深入推进,成熟一批、整合一批,逐步把更多符合整合条件的涉企证照事项纳入“多证合一”改革范围。 (三)信息互认。依托已有设施资源和政府统一数据共享交换平台,进一步完善山东省公共信用信息平台、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山东)、部门间的数据接口,在更大范围、更深层次实现部门间企业基础信息和相关信用信息共享、业务协同,构建统一高效、互联互通、安全可靠的政府数据资源体系。凡是能通过信息共享获取的信息和前序流程已收取的材料,不再要求企业和群众重复提交;凡

2017年分级诊疗工作总结

两当县分级诊疗工作情况总结 为了进一步推动医改向纵深发展,合理有效分配现有的优质医疗资源,根据根据《甘肃省关于推进分级诊疗制度建设的实施意见》(甘政办发[2016]49号)和甘肃省卫计委《关于认真做好分级诊疗和医师多点执业等相关工作的通知》(甘卫基层发[2014]505号)文件精神,我局紧紧围绕“保基本、强基层、建机制”的工作要求,充分发挥县、乡两级医疗机构服务职能,加强领导,上下协调,积极推进全县分级诊疗工作的开展,现总结如下: 一、工作目标 建立分级诊疗制度是深化医疗卫生体制改革的一项重要内容,主要是通过加强基层首诊、双向转诊、急慢分治,建立上下联动、资源共享、疾病诊治连续化的诊疗机制,使县域内就诊率达到90%,群众自费费用逐年减少,达到方便群众就医的目标。 二、工作任务 一是确定分级诊疗病种。按照《甘肃省分级诊疗工作实施方案》要求,结合实际,制定出台了《两当县分级诊疗工作实施方案》,确定我县分级诊疗县级病种100种,乡级病种45种,报销比例为县级75%、乡级85%,在全县县、乡两级新农合定点医疗机构中执行,实行按病种付费。今年6月,

根据《甘肃省关于推进分级诊疗制度建设的实施意见》(甘政办发[2016]49号)和市卫计委《关于进一步完善分级诊疗制度建设的补充意见》(陇卫计发[2017]104号)文件要求,在原基础上修改完善了分级诊疗病种和补偿标准。 二是医疗费用报销实行按病种付费制度。对纳入分级诊疗的病种,定点医疗机构在确保质量的基础上,有效控制医疗费用,并向参合患者提供及时结算服务。新农合按病种定额报销医疗费用,超额部分由医疗机构自已承担,患者不予承担。2017年共报销分级诊疗病种446人次,报销金额69.6万元。三是严格执行双向转诊制度。按照政策要求,我们严格了转诊政策,明确要求本级诊疗病种不得向上级医疗机构转诊,除特殊情况外,凡未规定办理转院手续,擅自外出就医患者新农合资金一律不减少报销直至不予报销。 三、主要工作措施 1.加强宣传引导。我局印发了1.5万份分级诊疗告知书,明确了转诊、补偿等政策要求,并通过召开培训会、卫生下乡及公众微信等平台进行了大量宣传。今年,我们印制了宣传挂图,配套分级诊疗及慢性病报销政策,发放到各村和医疗机构,通过村医给广大群众解读。 2.全面提高县级医院的诊疗技术水平。县医院为扎实开展分级诊疗工作,建立了医师多点执业制度,由省人民医院选派主治医师常住县人民医院,每三个月更换一次人选进行技术帮扶。县医院在本院内选聘执业主治工程师负责科室的

科技成果转化平台建设方案.docx

科技成果转化平台建设方案 为促进科技成果在兰州、白银国家自主创新示范区(以下简称“兰州自创区”)转移转化,提高技术源头供给能力,提升产业发展层次,依据《甘肃省促进科技成果转移转化行动方案》,结合科技成果转化工作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建设目标 设立兰州自创区科技成果转化引导基金,树立“四棒接力”的科技成果转化思维,着力打通“基础理论研究——实验室研究——中试放大及功能验证——工业化生产”四个接力环节,重点解决第三棒缺位或接力不足的问题,全力推动一批短中期见效、带动力强的重大科技成果在兰州自创区落地转化。到2022年,培育市级以上科技成果转化基地10个,省级以上技术转移示范机构40家,培养技术转移转化专业人才至少100名,转化重大科技成果100项以上,建成省级科技成果转移转化示范区。 二、建设内容 (一)建设线上线下相结合的综合转化平台 1.科技成果征集。开发“兰州自创区科技成果转化信息服务系统”,链接科易网、兰州科技大市场等省内外科技成果转化平台,建设科技成果、企业需求、科技项目、科技专家等数据库,积极向高校、科研院所、企业等征集科技成果,鼓励各类用户在网络系统实名注册,登记科技成果,逐步将全国乃至全球的优质科技资源纳入系统。

2.科技成果筛选。建设兰州自创区科技创新专家智库,建立科技成果筛选机制,对已征集的科技成果进行分类、评价、筛选,遴选出成熟度高、适于转化、市场前景广阔的科技成果,定期发布优秀科技成果和技术推广目录,引导企业、金融机构、创业者等在区内进行投资转化。 3.科技成果交易。广泛开展创新论坛、科博会、科交会、项目路演等交流对接活动,为成果“提供方”和“需求方”实地对接提供沟通平台。建立科技成果专业化、市场化定价机制,指导科技成果所有方以技术交易市场挂牌交易、协议出让、股权投资等方式进行技术成果交易。 4.科技成果落地。将完成交易的科技成果列入跟踪培育对象,对完成实验室研究阶段的项目,引导投资转化方进入兰州自创区孵化器;对完成中试熟化阶段的项目,引导其进入企业加速器或直接落地产业园,培育和扶持科技成果在区内就地转化。 (二)建设科技成果转化基地 5.建设小试平台。对高校、院所、企业现有的工程技术中心、实验室等进行资源统筹,按功能定位分类,构建开放共享的小试服务平台,为科技成果转化方提供数据积累、工艺优化、二次研发等服务,提出适合中试生产和投放市场的产品路线。 6.建设中试基地。围绕生命健康、新材料、智能制造、节能环保等重点产业领域,支持省内高校、科研院所、企业、中介机构等,通过升级、自建、协同合作等方式,建设一批

天津自贸区政策解读要点要点

天津自贸区政策要点 一、有效降低投资门槛 1.准入前国民待遇加负面清单(15类、50项、122条)。 2.在法律法规规定范围内,允许自担风险到各国各地区自由承揽项目,对不涉及敏感国家和地区、敏感行业的境外投资项目全部实行备案制。 3.鼓励设立从事境外投资的股权投资企业和项目公司,支持设立从事境外投资的股权投资母基金。 二、推动贸易转型升级。 4.搭建服务贸易公共服务平台、服务贸易促进平台。 5.积极发展跨境电子商务,并完善与之相适应的海关监管、检验检疫、退税、跨境支付、物流等支撑系统。 6.发展服务外包业务,建设文化服务贸易基地。 7.建设亚太经济合作组织绿色供应链合作网络天津示范中心,探索建立绿色供应链管理体系。 8.建立华北地区知识产权运营中心,发展知识产权服务业。 9.开展知识产权跨境交易,创新知识产权投融资及保险、风险投资、信托等金融服务,推动建立知识产权质物处置机制。 10.建设国家进口贸易促进创新示范区。 11.支持进口先进技术、关键设备及零部件和资源类商品。 12.支持开展汽车平行进口试点,平行进口汽车应符合国家质量安全标准,进口商应承担售后服务、召回、“三包”等责任,并向消费者警示消费风险。 13.建立国际贸易“单一窗口”管理服务模式。 14.在执行现行税收政策前提下,提升超大超限货物的通

关、运输、口岸服务等综合能力。 15.扶持和培育外贸综合服务企业,为从事国际采购的中小企业提供通关、融资、退税、国际结算等服务。 16.鼓励国内期货交易所在自贸试验区的海关特殊监管区域内开展业务,扩大期货保税交割试点品种,拓展仓单质押融资等功能,推动完善仓单质押融资所涉及的仓单确权等工作。 17.依法合规开展大宗商品现货交易。 18.允许在海关特殊监管区域内设立保税展示交易平台 19.开展境内外高技术、高附加值产品的维修业务试点。 20.探索开展境外高技术、高附加值产品的再制造业务试点。 21.允许外商开展机电产品及零部件维修与再制造业务。 22.推动建立检验检疫证书国际联网核查机制,推进标准和结果互认。 23.改革和加强原产地证签证管理。 24.推动实施第三方结果采信。 25.允许设立外商独资国际船舶管理企业。 26.放宽在自贸试验区设立的中外合资、中外合作国际船舶企业的外资股比限制。 27.允许外商以合资、合作形式从事公共国际船舶代理业务,外方持股比例放宽至51%。 28.建设中国北方国际航运融资中心,鼓励境内外航运保险公司和保险经纪公司等航运服务中介机构设立营业机构并开展业务。 29.在落实国际船舶登记制度相关配套政策基础上,中方投资人持有船公司的股权比例可低于50%。 30.充分利用现有中资“方便旗”船税收优惠政策,促进符合条件的船舶在自贸试验区落户登记。 31.推动海运集装箱和航空快件国际中转集拼业务发展。 32.允许中资公司拥有或控股拥有的非五星旗船,试点开

推进“多证合一、一照一码”改革实施方案

推进“多证合一、一照一码”改革实施方案 根据市政府办《关于印发推进“多证合一、一照一码”改革实施方案的通知》(X政办发〔X〕14X号)要求,结合我县实际,特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改革内容 在现有企业、农民专业合作社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税务登记证、社会保险登记证、统计登记证“五证合一、一照一码”改革和个体工商户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两证整合”改革的基础上,再将49项涉及企业(包括个体工商户、农民专业合作社,下同)的登记备案事项整合到营业执照上,实现“54证合一”。 二、改革任务 (一)一窗受理。申请人向市场监管部门提交“一套材料”,市场监管部门“一窗受理”,核发加载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的营业执照,申请人不再另行办理整合到营业执照上的相关涉企登记备案证照。 (二)信息共享。市场监管部门核发营业执照后,将企业登记信息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X)进行公示,同时推送至省政务服务数据共享交换平台,由省政务服务数据共享交换平台

将登记信息推送至省级相关部门,省级有关部门收到信息后,及时将信息分发至所属各县级相关部门,实现部门间信息传输和共享共用。 (三)加强衔接。已领取加载统一社会信用代码营业执照的企业,不需重新申请办理“多证合一、一照一码”登记,由市场监管部门将相关登记信息推送至省政务服务数据共享交换平台。证照被整合的职能部门通过省政务服务数据共享交换平台及时接收认领相关信息,做好后续监管工作。企业原证照有效期满、申请变更登记或者申请换发营业执照的,直接到市场监管部门办理加载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的营业执照,不再另行办理整合到营业执照上的相关涉企登记备案证照。 (四)部门互认。“多证合一、一照一码”改革实施后,全县各级行政机关、企事业单位、金融保险机构等,在办理涉企事务时,要认可“多证合一、一照一码”营业执照法律效力,不得要求市场主体另行提交整合到营业执照上的相关涉企登记备案证照,不得要求企业提供额外证明材料。对已整合到营业执照上的相关登记备案事项,相关业务部门不得要求企业重复进行登记备案。 (五)强化监管。实行“多证合一、一照一码”改革后,各职能部门要按照“谁审批、谁监管,谁主管、谁监管”的原则,

分级诊疗制度建设的对策建议

分级诊疗制度建设的对策建议 现行医疗体制下,我国整体医疗资源分布不均,使得患者就医过度集中在较高层级的医疗机构,造成"看病难、看病贵"的现象及频发的医患冲突,引起社会各界的关注。2015年9月,国务院办公厅印发了《关于推进分级诊疗制度建设的指导意见》部署加快推进分级诊疗制度的建设,形成科学有序的就医格局,提高人民的健康水平,进一步保障和改善民生。2016年3月,李克强总理代表国务院在十二届全国人大四次会议上作《政府工作报告》提到要在70%左右的地市开展分级诊疗试点。在这一背景下,研究分级诊疗制度的实施现状并探讨加快实施分级诊疗制度的措施成为新时期医疗体制改革的重大课题。 1分级诊疗制度的实施现状 本文以山东某地级市为例来研究分级诊疗制度的推行现状,对本市居民进行问卷调查,采用自填式问卷,随机抽样204名居民,共收回问卷204份,其中有效问卷200份,有效回收率为98%。200名调查对象中含男107人,占53.5%、女93人,占46.5%;其中长期居住地是城市的113人,长期居住地在农村的87人;调查对象中20~40岁最多,共73人,占36.4%。 1.1居民对分级诊疗制度的了解程度 大部分居民对该制度并不了解,还有约27%的人表示对该制度完全不了解;只有27%的居民表示听说过分级诊疗制度,但是不清楚这

一制度的具体内容;43%的居民表示对分级诊疗有一点了解,但不清楚这一制度的具体运行机理;只有3.5%的居民表示对这一制度的内容非常了解。 1.2居民对分级诊疗制度的态度 2009年的新医改方案中提到逐步开展社区首诊试点工作,并且建立双向转诊制度,以此来控制医疗费用的过快增长,改善目前的就诊现状[1]。居民作为医疗需求方,其对该制度的态度至关重要,因此,在调查过程中调查了居民对分级诊疗的态度。调查结果表明:大部分居民支持分级诊疗制度,认为政府应在实施过程中让老百姓切身感受到分级诊疗给自己带来的好处,这样才能得到群众的支持。在200名调查对象中,有102名表示支持,认为这样可以缓解居民看病难、看病贵的问题,这表明这一制度是被大部分居民所认可的;有31名表示担忧,认为这一制度实施困难,无法有效落实;有28名表示这一制度仍有很多问题,持观望态度,这表明不能深入了解该制度运行机制的居民对该制度缺乏信心;有39名表示不清楚状况。1.3居民对医疗机构的选择情况 在调查居民对医院的选择及选择的原因方面,根据当地医院的类别和层级,主要划分了附近诊所、社区医院(城市)和乡镇医院(农村)、二级医院和三级医院四个层级。居民基本实现了就医意愿按照医院级别呈现“正金字塔”形状,在城乡比较中可看出,城市居民相对农村居民对医疗机构的选择更加合理,城市居民选择到诊所就诊的比例高于农村居民。113名城市居民中,有52.2%的居民选择附近诊

南京大学关于加强技术创新体系建设和科技成果转化的若干意见

南字发[2005]73号 关于印发《南京大学关于加强技术创新体系建设和科技成果转化的若干意见》等文件的通知 各院系、各单位: 根据创建世界一流大学的总体目标,为加强我校技术创新和成果转化工作,在广泛调研的基础上,学校制定了《南京大学关于加强技术创新体系建设和科技成果转化的若干意见》、《南京大学工程和应用技术学科教师评价补充办法》、《南京大学技术创新基金管理条例》、《南京大学横向科研项目管理补充办法》,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特此通知。 附件一:《南京大学关于加强技术创新体系建设和科技 成果转化的若干意见》 附件二:《南京大学工程和应用技术学科教师评价补充 办法》 附件三:《南京大学技术创新基金管理条例》 附件四:《南京大学横向科研项目管理补充办法》 二○○五年五月十日 主题词:技术创新印发通知 附件一: 南京大学关于加强技术创新体系建设和 科技成果转化的若干意见 为了加强南京大学技术创新体系建设,推动科技成果向现实生产力转化,提升服务国家和地方经济建设和社会发展的能力,促进工程和应用技术学科建设,构建工程和应用技术研发基地,培养和造就工程和应用技术学科队伍,提高南京大学科技创新整体实力,创建世界一流大学,特提出以下意见。 一、明确技术创新体系建设的战略目标

1、工程和应用技术学科建设是加强技术创新体系建设的基础,要积极探索和明确南京大学发展工程和应用技术学科的理念和思路,要依托南京大学基础学科的优势和人文学科的影响,重点发展以优势基础学科作为依托的新兴工程和应用技术学科,逐步形成具有明显特色的工程和应用技术学科,进一步促进新兴学科和交叉学科的发展,形成文、理、工学科协调发展的局面,不断地提高南京大学整体功能和综合竞争力。 2、加强技术创新体系建设要瞄准国家中长期科学技术发展规划,结合江苏省地方经济建设和社会发展的需要,制定发展规划。按照“有所为,有所不为”的原则,努力在新材料、生物医药、电子信息、精细化工、资源环境等应用研究领域形成各自特色和优势,重点支持和发展若干项重大关键技术,形成一批有较大影响的工程和应用技术研发成果,为提高国家科技创新能力,引领地方科技进步做出贡献。 3、进一步深化科技体制改革,努力营造有利于技术创新的环境。通过建立适合工程和应用技术学科发展的科学评价体系,营造有利于工程和应用技术队伍建设和人才成长环境。积极探索适合工程和应用技术学科研究生成长的培养模式,不断地提高工程和应用技术学科高层次人才的创新能力。注重工程和应用技术学科学术带头人和创新团队的培养和培育,以适应构建技术创新体系建设的需要。通过整合资源,重点支持和建设若干工程和应用技术研发中心,为承担国家和地方经济建设重大工程和应用技术研发项目提供条件支撑。通过机制创新和政策调整,不断地提高竞争和承担国家重大工程和应用技术研发项目的能力。 二、落实技术创新体系建设的措施 4、调整工程和应用技术学科评价的政策导向。根据国家科技部、教育部有关科技评价政策和精神,结合工程和应用技术学科发展的科学规律,明确评价原则和评价标准,完善评价体系和评价方法,建立一套适合工程和应用技术学科发展的评价制度,从根本上改善工程和应用技术学科队伍建设和人才培养的氛围。 5、加快工程和应用技术研究领域研发基地的建设。根据南京大学工程

国务院出台对科技成果转化的政策

国务院出台对科技成果转化的政策 国务院总理李克强在主持4月18日的国务院常务会议中,确定推行终身职业技能培训制度的政策措施,提高劳动者素质、促进高质量发展; 决定对职务科技成果转化获得的现金奖励实行个人所得税优惠,使创新成果更好服务发展和民生。 会议指出,加大对科技成果转化的政策激励,有利于更大激发创新活力,提升经济竞争力,促进民生改善。会议决定,在落实好科技人员股权奖励递延纳税优惠政策的同时,对因职务科技成果转化获得的现金奖励给予税收优惠。 具体是:对依法批准设立的非营利性科研机构、高校等单位的科技人员,通过科研与技术开发所创造的专利技术、计算机软件著作权、生物医药新品种等职务创新成果,采取转让、许可方式进行成果转化的,在相关单位取得转化收入后三年内发放的现金奖励,减半计入科技人员当月个人工资薪金所得计征个人所得税,减轻税收负担,促进科技成果转化提速。 对此,中国银行国际金融研究所研究员高玉伟在接受访问时表

示,加快科技成果转化,是我国推进创新驱动发展、经济迈向中高端的必然要求。人才作为科技创新最能动的因素,应当给予有力有效的激励,从而把第一资源的潜能充分发挥出来。 通过对现金奖励给予所得税优惠,可以增加科技人才收入,鼓励更多的科技成果产业化,让科技更多更广泛地转化为实际生产力。这也将有利于提高经济增长的科技含量,加快全要素生产率的增长。 “世界主要国家的竞争,根本就是科技的竞争。建设世界科技强国任重道远。”恒丰银行研究院商业银行研究中心主任吴琦告诉记者,近年来,随着自主创新能力的增强,我国重大科技成果不断涌现,但仍存在一些问题。 其中,相对于欧美国家,我国科技进步贡献率偏低尤为突出,这主要与我国科技成果转化应用和推广交易机制不完善有关。 吴琦表示,科技创新的根本在于转化应用,服务经济发展和民生保障,如果不能有效转化应用,那么再多的创新也没有意义。 本次会议基于当前制约成果转移转化的主要问题,进一步加大对科技人员职务成果的税收政策激励,打通科技成果转化应用的最后一公里,有利于建立健全科技创新市场导向机制和科技成果转化机制,

自贸区金融政策解析

自贸区金融政策解读 暨中小微企业自贸区跨境融资策略培训班 日期:年上海月日;深圳月日 讲师:陈老师 学费:¥元人(含授课费、资料费、天午餐及茶点等) 本课程有名额限制,额满顺延到下期,欲报名从速。 【博传培训;咨询热线;客服】 【培训对象】适合所有中小微企业及大中型企业老板,财务,营销,海外投融资等人员 课程背景: 中小微企业跨境融资一直是一个难题,现在自贸区的建设,为中小微企业跨境融资提供了一个 切实可行的平台。而如何合理合法地利用自贸区的优势,实施跨境融资,本课程,将通过详实的案例和政策解读,为中小微企业跨境融资进行点评,为中小微企业跨境融资提供策略和方法。 粤津闽三大自贸区挂牌已有半个月,银行纷纷跻身其中布局跨境金融业务。据了解,工、农、中、建、交五大行以及浦发、中信、兴业、招商等多家股份制银行,都在建基于跨境融资业务的综合金融创新平台,通过“一站式”服务增加跨境贷款投放量。 在自贸区政策下,跨境贷款融资成本低。广东自贸区的《前海跨境人民币贷款管理暂行办法》规定,企业可申请跨境人民币贷款,这一政策在自贸区内延续。农行广东分行相关负责人表示,跨境贷款业务的优惠利率为.至,远比境内融资低。 同时,允许企业借外币外债,这意味着在人民币汇率双向波动加大的情况下,企业可以做相应的套期保值,如远期结售汇、期权等方式,锁定汇率。 【课程大纲】 一、自贸区金融与离岸金融政策解读 、跨境投融资与跨境信托 、离岸金融与离岸金融衍生 、全球供应链贸易融资 、自贸区跨境融资租赁 二、自贸区离岸金融业务 *跨境投融资汇兑便利化(人民币与外汇业务同区化) *跨境财富管理,离岸金融业务 .离岸对冲基金 .离岸置业(房地产) .离岸与跨境资产管理 .离岸投资与离岸资产重组 .离岸消费 .跨境人民币资产管理与离岸人民币业务 .金融资产离岸管理 .金融租赁与离岸金融租赁 三、自贸区账户与跨境融资平台 、自贸区央行条细则解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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