绿色食品农药使用准则

绿色食品农药使用准则
绿色食品农药使用准则

绿色食品农药使用准则

1、范围。本标准规定了绿色食品生产和仓储中有害生物防治原则、农药选用、农药使用规范和绿色食品农药残留要求。

2、规范性引用文件

下列文件对于本文件的应用是必不可少的。凡是注日期的引用文件,仅注日期的版本适用于本文件。凡是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包括所有的修改单)适用于本文件。

GB 2763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食品中农药最大残留限量

GB/T 8321(所有部分)农药合理使用准则

GB 12475 农药贮运、销售和使用的防毒规程

NY/T 391 绿色食品产地环境质量

NY/T 1667(所有部分)农药登记管理术语

3、术语和定义

NY/T 1667界定的及下列术语和定义适用于本文件。

AA级绿色食品。产地环境质量符合NY/T 391的要求, 遵照绿色食品生产标准生产,生产过程中遵循自然规律和生态学原理,协调种植业和养殖业的平衡,不使用化学合成的肥料、农药、兽药、渔药、添加剂等物质,产品质量符合绿色食品产品标准,经专门机构许可使用绿色食品标志的产品。

A级绿色食品。产地环境质量符合NY/T 391的要求, 遵照绿色食品生产标准生产,生产过程中遵循自然规律和生态学原理,协调种植业和养殖业的平衡,限量使用限定的化学合成生产资料,产品质量符合绿色食品产品标准,经专门机构许可使用绿色食品标志的产品。

4、有害生物防治原则

绿色食品生产中有害生物的防治应遵循以下原则:

——以保持和优化农业生态系统为基础:建立有利于各类天敌繁衍和不利于病虫草害孳生的环境条件,提高生物多样性,维持农业生态系统的平衡;

——优先采用农业措施:如抗病虫品种、种子种苗检疫、培育壮苗、加强栽培管理、中耕除草、耕翻晒垡、清洁田园、轮作倒茬、间作套种等;

——尽量利用物理和生物措施:如用灯光、色彩诱杀害虫,机械捕捉害虫,释放害虫天敌,机械或人工除草等;

——必要时合理使用低风险农药:如没有足够有效的农业、物理和生物措施,在确保人员、产品和环境安全的前提下按照第5、6章的规定,配合使用低风险的农药。

5、农药选用

所选用的农药应符合相关的法律法规,并获得国家农药登记许可。

应选择对主要防治对象有效的低风险农药品种,提倡兼治和不同作用机理农药交替使用。

农药剂型宜选用悬浮剂、微囊悬浮剂、水剂、水乳剂、微乳剂、颗粒剂、水分散粒剂和可溶性粒剂等环境友好型剂型。

级绿色食品生产应按照附录A第章的规定选用农药及其他植物保护产品。

级绿色食品生产应按照附录A的规定,优先从表中选用农药。在表所列农药不能满足有害生物防治需要时,还可适量使用第章所列的农药。

6、农药使用规范

应在主要防治对象的防治适期,根据有害生物的发生特点和农药特性,选择适当的施药方式,但不宜采用喷粉等风险较大的施药方式。

应按照农药产品标签或GB/T 8321和GB 12475的规定使用农药,控制施药剂量(或浓度)、施药次数

和安全间隔期。

、绿色食品农药残留要求7

绿色食品生产中允许使用的农药,其残留量应不低于GB 2763的要求。

在环境中长期残留的国家明令禁用农药,其再残留量应符合GB 2763的要求。

其他农药的残留量不得超过kg,并应符合GB 2763的要求。

表 AA级和A级绿色食品生产均允许使用的农药和其他植保产品清单

类组分名楝素(苦楝、印楝等提取物,如印楝素等杀杀天然除虫菊素(除虫菊科植物提取液

杀苦参碱及氧化苦参碱(苦参等提取物

杀虫、杀蛇床子素(蛇床子提取物

杀小檗碱(黄连、黄柏等提取物大黄素甲醚(大黄、虎杖等提取物杀乙蒜素(大蒜提取物杀杀苦皮藤素(苦皮藤提取物杀藜芦碱(和喷嚏草属植物提取物

杀桉油精(叶提取物杀虫、杀螨、杀真菌、抑制发植物油(如薄荷油、松树油、香菜油、八角茴香油

杀菌、植物生长调寡聚糖(甲壳素杀线天然诱集和杀线虫剂(如万寿菊、孔雀草、芥子油

杀天然酸(如食醋、木醋和竹醋等杀菇类蛋白多糖(菇类提取物

引水解蛋白保护嫁接和修剪伤蜂

杀明

具有驱避作用的植物提取物(大蒜、薄荷、辣椒、花椒驱薰衣草、柴胡、艾草的提取物害虫天敌(如寄生蜂、瓢虫、草蛉等控制虫

杀虫、杀菌、杀线真菌及真菌提取物(白僵菌、轮枝菌、木霉菌、耳霉菌淡紫拟青霉、金龟子绿僵菌、寡雄腐霉菌等杀虫、杀细菌及细菌提取物(苏云金芽孢杆菌、枯草芽孢杆菌、质芽孢杆菌、地衣芽孢杆菌、多粘类芽孢杆菌、荧光假胞杆菌、短稳杆菌等杀病毒及病毒提取物(核型多角体病毒、质型多角体病毒颗粒体病毒等多杀霉素、乙基多杀菌杀

杀春雷霉素、多抗霉素、井冈霉素、(硫酸)链霉素、嘧核苷类抗菌素、宁南霉素、申嗪霉素和中生菌S诱抗植物生长调生氨基寡糖素、低聚糖素、香菇多防化几丁聚防病、植物生长调产苄氨基嘌呤、超敏蛋白、赤霉酸、羟烯腺嘌呤、三十植物生长调醇、乙烯利、吲哚丁酸、吲哚乙酸、芸苔素内杀菌、杀虫、杀石硫合铜盐(如波尔多液、氢氧化铜等6kg/h 杀菌,每年铜使用量不能超氢氧化钙(石灰水杀菌、杀硫杀菌、杀螨、驱高锰酸杀菌,仅用于果碳酸氢杀杀虫、杀螨、杀矿物油.

A级绿色食品生产允许使用的其他农药清单

当表所列农药和其他植保产品不能满足有害生物防治需要时,A级绿色食品生产还可按照农药产品标签或GB/T 8321的规定使用下列农药:

附表二:A级绿色食品允许使用130种农药清单

农药混剂要看其所含的全部有效成分是否都是允许使用的,如:注意表中的农药使用范围,特别是1注有未允许使用的有效成分即不能使用,反之则可使用。

注2:该清单每年都可能根据新的评估结果发布修改单。

:国家新禁用的农药自动从该清单中清除。注3注4:原准则允许,新准则禁用农药。生物型农药:鱼藤酮(原药高毒)。化学农药:百菌清、乐果、敌百虫、福美双、哒螨灵、三环唑、敌敌畏、氟硅唑、咪鲜胺、杀虫双。.

绿色食品 农药使用准则

绿色食品农药使用准则 1、范围。本标准规定了绿色食品生产与仓储中有害生物防治原则、农药选用、农药使用规范与绿色食品农药残留要求。 2、规范性引用文件 下列文件对于本文件得应用就是必不可少得。凡就是注日期得引用文件,仅注日期得版本适用于本文件。凡就是不注日期得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包括所有得修改单)适用于本文件。 GB 2763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食品中农药最大残留限量 GB/T 8321(所有部分)农药合理使用准则 GB 12475 农药贮运、销售与使用得防毒规程 NY/T 391 绿色食品产地环境质量 NY/T 1667(所有部分)农药登记管理术语 3、术语与定义 NY/T 1667界定得及下列术语与定义适用于本文件。 3、1 AA级绿色食品。产地环境质量符合NY/T 391得要求, 遵照绿色食品生产标准生产,生产过程中遵循自然规律与生态学原理,协调种植业与养殖业得平衡,不使用化学合成得肥料、农药、兽药、渔药、添加剂等物质,产品质量符合绿色食品产品标准,经专门机构许可使用绿色食品标志得产品。 3、2 A级绿色食品。产地环境质量符合NY/T 391得要求, 遵照绿色食品生产标准生产,生产过程中遵循自然规律与生态学原理,协调种植业与养殖业得平衡,限量使用限定得化学合成生产资料,产品质量符合绿色食品产品标准,经专门机构许可使用绿色食品标志得产品。 4、有害生物防治原则 绿色食品生产中有害生物得防治应遵循以下原则: ——以保持与优化农业生态系统为基础:建立有利于各类天敌繁衍与不利于病虫草害孳生得环境条件,提高生物多样性,维持农业生态系统得平衡; ——优先采用农业措施:如抗病虫品种、种子种苗检疫、培育壮苗、加强栽培管理、中耕除草、耕翻晒垡、清洁田园、轮作倒茬、间作套种等; ——尽量利用物理与生物措施:如用灯光、色彩诱杀害虫,机械捕捉害虫,释放害虫天敌,机械或人工除草等; ——必要时合理使用低风险农药:如没有足够有效得农业、物理与生物措施,在确保人员、产品与环境安全得前提下按照第5、6章得规定,配合使用低风险得农药。 5、农药选用 5、1所选用得农药应符合相关得法律法规,并获得国家农药登记许可。 5、2应选择对主要防治对象有效得低风险农药品种,提倡兼治与不同作用机理农药交替使用。 5、3农药剂型宜选用悬浮剂、微囊悬浮剂、水剂、水乳剂、微乳剂、颗粒剂、水分散粒剂与可溶性粒剂等环境友好型剂型。 5、4AA级绿色食品生产应按照附录A第A、1章得规定选用农药及其她植物保护产品。 5、5A级绿色食品生产应按照附录A得规定,优先从表A、1中选用农药。在表A、1所列农药不能满足有害生物防治需要时,还可适量使用第A、2章所列得农药。 6、农药使用规范 6、1应在主要防治对象得防治适期,根据有害生物得发生特点与农药特性,选择适当得施药方式,但不宜采用喷粉等风险较大得施药方式。

绿色食品生产过程标准

绿色食品生产过程标准 绿色食品生产过程控制是绿色食品质量控制的关键环节,绿色食品生产过程标准是绿色食品标准体系的核心。绿色食品生产过程标准包括两部分:生产资料使用准则和生产操作规程。 1、生产资料使用准则 生产资料使用准则是对生产绿色食品过程中物质投入的一个原则性的规定,它包括农药、肥料、兽药、水产养殖用药、食品添加剂和饲料添加剂的使用准则。 ⑴、生产绿色食品农药使用准则 绿色食品生产应从作物-病虫草等整个生态系统出发,综合运用各种防治措施,创造不利于病虫草害孳生和有利于各类天敌繁衍的环境条件,保持农业生态系统的平衡和生物多样化,减少各类病虫草害所造成的损失。 准则中的农药被禁止使用的原因有如下几种: ①高毒、剧毒,使用不安全; ②高残留,高生物富集性; ③各种慢性毒性作用,如迟发性神经毒性; ④二次中毒或二次药害,如氟乙酰胺的二次中毒现象; ⑤三致作用,致畸、致癌、致突变; ⑥含特殊杂质,如三氯杀螨醇中含有DDT; ⑦代谢产物有特殊作用,如代森类代谢产物为致癌物ETU(乙撑硫脲); ⑧对植物不安全、药害; ⑨对环境、非靶标生物有害。 对允许限量使用的农药除严格规定品种外,对使用量和使用时间作了详细的规定。对安全间隔期(种植业中最后一次用药距收获的时间,在养殖业中最后一次用药距屠宰、捕捞的时间称休药期。)也作了明确的规定。为避免同种农药在作物体内的累积和害虫的抗药性,准则中还规定在A级绿色食品生产过程中,每种允许使用的有机合成农药在一种作物的生产期内只允许使用一次,确保环境和食品不受污染。 ⑵、生产绿色食品的肥料使用准则 绿色食品生产使用的肥料必须是:一是保护和促进使用对象的生长及崐其品质的提高;二是不造成使用对象产生和积累有害物质,不影响人体健康;三是对生态环境无不良影响。规定农家肥是绿色食品的主要养分来源。 准则中规定生产绿色食品允许使用的肥料有七大类26种在AA级绿色食品生产中除可使用Cu、Fe、Mn、Zn、B、Mo等微量元素及硫酸钾、锻烧磷酸盐外,不使用其它化学合成肥料,完全和国际接轨。A级绿色食品生产中则允许限量地使用部分化学合成肥料(但仍禁止使用硝态氮肥),以对环境和作物(营养、味道、品质、和植物抗性)不产生不良后果的方法使用。 ⑶、生产绿色食品的其它生产资料及使用原则 生产绿色食品的其它主要生产资料还有兽药、水产养殖用药、食品添加剂、饲料添加剂等,它们的正确合理使用与否,直接影响到绿色食品畜禽产品、水产品、加工品的质量。如兽药残留影响到人们身体健康,甚至危及生命安全。为此中国绿色食品发展中心制订了《生产绿色食品的兽药使用准则》、《生产绿色食品的水产养殖用药使用准则》、《生产绿色食品的食品添加剂使用准则》、《生产绿色食品的饲料添加剂使用准则》,对这些生产资料的允许使用品种、使用剂量、最高残留量和最后一次休药期天数作出了详细的规定,确保绿色食品的质量。 2、绿色食品生产操作规程

无公害食品 渔用药物使用准则

无公害食品渔用药物使用准则(NY5071) 禁用渔药 1、地虫硫磷(fonofos) 2、毒杀芬[camphechlor(ISO)] 3、六六六[BHC(HCH)](benzem)(bexachloridge) 4、林丹(lindane)(gammaxare )(gamma-BHC )(gamma-HCH) 5、滴滴涕(DDT) 6、甘汞(calomel) 7、亚硝酸汞(mercurous nitrate)8、醋酸汞(mercuric acetate) 9、呋喃丹(carbofuran)10、杀虫脒(chlordimeform) 11、双甲脒(anitraz)12、氟氯氰菊酯(cyfluthrin) 13、氟氰戊菊酯(flucythrinate)14、五氯酚纳(PCP-Na) 15、孔雀石绿(malachite green)16、锥虫胂胺(tryparsamide) 17、酒石酸锑钾(antimonyl potassium tartrate)18、磺胺脒(sulfaguanidine) 19、磺胺噻咪(sulfarhiazolum ST,norsultazo) 20、呋喃西林(furacillinum,nitrofurazone) 21、呋喃唑酮(furazolidonum,nifulidone)22、呋喃那斯(furanace,nifurpirinol) 23、氯霉素(包括其盐、酯及制剂)(chloramphennicol) 24、红霉素(erythromycin)25、杆菌肽锌(zinc bacitracin premin)26、泰乐菌素(tylosin)27、环丙沙星[ciprofioxcin(CIPRO)]28、阿伏帕星(fenbendazole)29、喹乙醇(olaquindox) 30、速达肥(fenbendazole) 31、己烯雌酚(包括雌二醇等其他类似合成等雌性激素)(diethylstilbestrol,stilbestrol) 32、甲基睾丸酮(包括丙酸睾丸素、去氢甲睾酮以及同化物等胸性激素)(methyltestosterone,metandren)

A级绿色食品肉鸡饲养管理技术操作规程

A级绿色食品肉鸡饲养管理技术操作规程 1 范围 本标准规定了A级绿色食品肉鸡饲养管理操作规程,包括产地环境、引种来源、禽舍环境、饲料、兽药、免疫、消毒、饲养管理、废弃物处理、生产记录、出栏和检验。 本标准适用于A级绿色食品肉用仔鸡、肉鸡生产。 2 规范性引用文件 下列文件中的条款通过本标准的引用而成为本标准的条款。凡是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随后所有的修改单(不包括勘误的内容)或修订版均不适用于本标准,然而,鼓励根据本标准达成协议的各方研究是否可使用这些文件的最新版本。凡是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适用于本标准。 GB16548 畜禽病害肉尸及其产品无害化处理规程 GB16549 畜禽检验规范 NY/T 388 畜禽场环境质量标准 NY/T 391 绿色食品产地环境质量条件 NY/T 471 绿色食品饲料和饲料添加剂使用准则 NY/T 472 绿色食品兽药使用准则 NY/T 473 绿色食品动物卫生标准 DB23/T 048 A级绿色食品玉米生产技术操作规程 DB23/T 050A 级绿色食品大豆生产技术操作规成 《中华人民共和国动物防疫法》 3 术语和定义 下列术语和定义适用于本标准。 全进全出制

同一鸡舍或同一鸡场只饲养同一批次的肉鸡,同时进场,同时出场的管理制度。 4 总体要求 4.1 产地环境 产地环境条件要求应符合NY/T 391的要求。 4.2 引种来源 雏鸡应来自有种鸡生产许可证,而且无鸡白痢、新城疫、禽流感、支原体、禽结核、白血病的种鸡场,或由该类种鸡场提供的种蛋所生产的经过产地检疫的健康雏鸡。一栋鸡舍或全场的所有鸡只应来源于同一种鸡场。 4.3 饮水质量 4.4 饮水质量要求应符合NY/T391的要求。 4.5 饲料质量及饲料控制 饲料应使用符合NY/T471饲料和饲料添加剂使用准则的要求,使用的玉米、大豆粕饲料应符合DB23/T048和DB23/T050的要求。 4.6 兽药使用 饮水或拌料方式添加的兽药应符合NY/T472的要求。 4.7 防疫 肉鸡防疫应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动物防疫法》及其配套法规的要求进行防疫。一般情况下,雏鸡1日龄时进行马立克氏病的免疫;雏鸡8日龄时,进行首次新城疫免疫,要求采用滴鼻点眼法进行,不得用饮水方法处理;雏鸡在14日龄进行法氏囊炎的免疫;雏鸡24日龄进行新城疫二次免疫。不进行其他免疫。 4.8 病害肉尸的无害化处理 病害肉尸的无害化处理应符合GB16548标准的要求。 4.9 鸡舍环境 鸡舍的环境质量卫生应符合NY/T 388标准的要求,鸡场排放的废弃物实行减量化、无害化、资源化原则处理,符合GB16548的要求。

绿色食品兽药使用准则

绿色食品兽药使用准则 1范围 本标准规定了绿色食品生产中兽药使用的术语和定义、基本原则、生产AA级和A级绿色食品的兽药使用原则。 本标准适用于绿色食品畜禽及其产品的生产与管理。 2 规范性引用文件 下列文件对于本文件的应用是必不可少的。凡是注日期的引用文件,仅注日期的版本适用于本文件。凡是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包括所有的修改单)适用于本文件。 GB/T 19630.1 有机产品第1部分:生产 NY/T 391 绿色食品产地环境质量 中华人民共和国动物防疫法 兽药管理条例 畜禽标识和养殖档案管理办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农业部中华人民共和国兽药典 中华人民共和国农业部兽药质量标准 中华人民共和国农业部兽用生物制品质量标准 中华人民共和国农业部进口兽药质量标准 中华人民共和国农业部公告第235号动物性食品中兽药最高残留限量 中华人民共和国农业部公告第278号兽药停药期规定 3术语和定义 下列术语和定义适用于本文件。 3.1 AA级绿色食品 AA grade green food 产地环境质量符合NY/T 391的要求, 遵照绿色食品生产标准生产,生产过程中遵循自然规律和生态学原理,协调种植业和养殖业的平衡,不使用化学合成的肥料、农药、兽药、渔药、添加剂等物质,产品质量符合绿色食品产品标准,经专门机构许可使用绿色食品标志的产品。 3.2

A级绿色食品 A grade green food 产地环境质量符合NY/T 391的要求, 遵照绿色食品生产标准生产,生产过程中遵循自然规律和生态学原理,协调种植业和养殖业的平衡,限量使用限定的化学合成生产资料,产品质量符合绿色食品产品标准,经专门机构许可使用绿色食品标志的产品。 3.3 兽药 veterinary drug 用于预防、治疗、诊断动物疾病,或者有目的地调节动物生理机能的物质。包括化学药品、抗生素、中药材、中成药、生化药品、血清制品、疫苗、诊断制品、微生态制剂、放射性药品、外用杀虫剂和消毒剂等。 3.4 微生态制剂 probiotics 运用微生态学原理,利用对宿主有益的微生物及其代谢产物,经特殊工艺将一种或多种微生物制成的制剂。包括植物乳杆菌、枯草芽孢杆菌、乳酸菌、双歧杆菌、肠球菌和酵母菌等。 3.5 消毒剂 disinfectant 用于杀灭传播媒介上病原微生物的制剂。 3.6 产蛋期 egg producing period 禽从产第一枚蛋至产蛋周期结束的持续时间。 3.7 泌乳期 duration of lactation 乳畜每一胎次开始泌乳到停止泌乳的持续时间。 3.8 休药期 withdrawal time;withholding time 停药期 从畜禽停止用药到允许屠宰或其产品(乳、蛋)许可上市的间隔时间。

NYT393-2013绿色食品农药使用准则.doc

绿色食品农药使用准则 1范围 本标准规定了绿色食品生产和仓储中有害生物防治原则、农药选用、农药使用规范和绿色 食品农药残留要求。 本标准适用于绿色食品的生产和仓储。 2规范性引用文件 下列文件对于本文件的应用是必不可少的。凡是注日期的引用文件, 仅注日期的版本适用于本文件。凡是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 其最新版本(包括所有的修改单)适用于本文件。 GB 2763食品安全国家标准食品中农药最大残留限量 GB/T 8321 (所有部分)农药合理使用准则 GB 12475农药贮运、销售和使用的防毒规程 NY/T 391绿色食品产地环境质量 NY/T 1667 (所有部分)农药登记管理术语 3术语和定义 NY/T 1667 界定的及下列术语和定义适用于本文件。 3.1 AA级绿色食品AA grade green food 产地环境质量符合NY/T 391 的要求 , 遵照绿色食品生产标准生产,生产过程中遵循自然规 律和生态学原理,协调种植业和养殖业的平衡,不使用化学合成的肥料、农药、兽药、渔药、添 加剂等物质,产品质量符合绿色食品产品标准,经专门机构许可使用绿色食品标志的产品。 3.2 A 级绿色食品 A grade green food 产地环境质量符合NY/T 391 的要求 , 遵照绿色食品生产标准生产,生产过程中遵循自然规 律和生态学原理,协调种植业和养殖业的平衡,限量使用限定的化学合成生产资料,产品质量 符合绿色食品产品标准,经专门机构许可使用绿色食品标志的产品。 4有害生物防治原则 绿色食品生产中有害生物的防治应遵循以下原则: ——以保持和优化农业生态系统为基础:建立有利于各类天敌繁衍和不利于病虫草害孳生的环境条件,提高生物多样性,维持农业生态系统的平衡; ——优先采用农业措施:如抗病虫品种、种子种苗检疫、培育壮苗、加强栽培管理、中耕除草、耕翻晒垡、清洁田园、轮作倒茬、间作套种等; ——尽量利用物理和生物措施:如用灯光、色彩诱杀害虫,机械捕捉害虫,释放害虫天敌,机械或人工除草等; ——必要时合理使用低风险农药:如没有足够有效的农业、物理和生物措施,在确保人员、产品和环境安全的前提下按照第5、6 章的规定,配合使用低风险的农药。

NYT 393-2013绿色食品 农药使用准则

绿色食品农药使用准则 1 范围 本标准规定了绿色食品生产和仓储中有害生物防治原则、农药选用、农药使用规范和绿色食品农药残留要求。 本标准适用于绿色食品的生产和仓储。 2规范性引用文件 下列文件对于本文件的应用是必不可少的。凡是注日期的引用文件,仅注日期的版本适用于本文件。凡是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包括所有的修改单)适用于本文件。 GB 2763食品安全国家标准食品中农药最大残留限量 GB/T 8321(所有部分)农药合理使用准则 GB 12475农药贮运、销售和使用的防毒规程 NY/T 391绿色食品产地环境质量 NY/T 1667(所有部分)农药登记管理术语 3术语和定义 NY/T 1667界定的及下列术语和定义适用于本文件。 3.1 AA级绿色食品 AA grade green food 产地环境质量符合NY/T 391的要求, 遵照绿色食品生产标准生产,生产过程中遵循自然规律和生态学原理,协调种植业和养殖业的平衡,不使用化学合成的肥料、农药、兽药、渔药、添加剂等物质,产品质量符合绿色食品产品标准,经专门机构许可使用绿色食品标志的产品。 3.2 A级绿色食品 A grade green food 产地环境质量符合NY/T 391的要求, 遵照绿色食品生产标准生产,生产过程中遵循自然规律和生态学原理,协调种植业和养殖业的平衡,限量使用限定的化学合成生产资料,产品质量符合绿色食品产品标准,经专门机构许可使用绿色食品标志的产品。 4有害生物防治原则 绿色食品生产中有害生物的防治应遵循以下原则: ——以保持和优化农业生态系统为基础:建立有利于各类天敌繁衍和不利于病虫草害孳生的环境条件,提高生物多样性,维持农业生态系统的平衡; ——优先采用农业措施:如抗病虫品种、种子种苗检疫、培育壮苗、加强栽培管理、中耕除草、耕翻晒垡、清洁田园、轮作倒茬、间作套种等; ——尽量利用物理和生物措施:如用灯光、色彩诱杀害虫,机械捕捉害虫,释放害虫天敌,机械或人工除草等; ——必要时合理使用低风险农药:如没有足够有效的农业、物理和生物措施,在确保人员、产品和环境安全的前提下按照第5、6章的规定,配合使用低风险的农药。

无公害食品渔用药物使用准则

无公害食品渔用药物使用准则 NY 5071-2002 1 范围 本标准规定了渔用药物使用的基本原则、渔用药物的使用方法以及禁用渔药。 本标准适用于水产增养殖中的健康管理及病害控制过程中的渔药使用。 2 规范性引用文件 下列文件中的条款通过本标准的引用而成为标准的条款。凡是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随后所有的修改单(不包括勘误的内容)或修订版均不适用于本标准,然而,鼓励根据本标准达成协议的各方研究是否可使用这些最新版本。凡是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适用于本标准。 NY5070 无公害食品水产品中渔药残留限量 NY5072 无公害食品渔用配合饲料安全限量 3 术语和定义 下列术语和定义适用于本标准。 3.1 渔用药物 fishery drugs 用以预防、控制和治疗水产动植物的病、虫害,促进养殖品种健康生长,增强机体抗病能力以及改善养殖水体质量的一

切物质,简称“渔药”。 3.2 生物源渔药 biogenic fishery medicines 直接利用生物活体或生物代谢过程中产生的具有生物活性的物质或从生物体提取的物质作为防治水产动物病害的渔药。 3.3 渔用生物制品 fishery biopreparate 应用天然或人工改造的微生物、寄生虫、生物毒素或生物组织及其代谢产物为原材料,采用生物学、分子生物学或生物化学等相关技术制成的、用于预防、诊断和治疗水产动物传染病和其他有关疾病的生物制剂。它的效价或安全性应采用生物学方法检定并有严格的可靠性。 3.4 休药期 withdrawal time 最后停止给药日至水产品作为食品上市出售的最短时间。 4 渔用药物使用基本原则 4.1 渔用药物的使用应以不危害人类健康和不破坏水域生态环境为基本原则。 4.2 水生动植物增养殖过程中对病虫害的防治,坚持“以防为主,防治结合”。 4.3 渔药的使用应严格遵循国家和有关部门的有关规定,严禁生产、销售和使用未经取得生产许可证、批准文号与没有生产执行标准的渔药。 4.4 积极鼓励研制、生产和使用“三效”(高效、速效、长效)、“三小”(毒性小、副作用小、用量小)的渔药,提

绿色食品农药使用准则

绿色食品农药使用准则(NY/T393-2000) Pesticide application guideline for green food production 中华人民共和国农业行业标准 NY/T393-2000 农业部2000-03-02批准2000-04-01实施 绿色食品是无污染的安全、优质、营养类食品,合理使用农药、肥料等生产资料是生产绿色食品的重要环节。为了确保绿色食品的质量,合理使用和管理生产绿色食品的农药,特制定本标准。本标准是生产绿色食品的生产资料使用系列准则之一。 本标准的附录A是标准的附录。 本标准由中国绿色食品发展中心提出并归口。 本标准主要起草单位:中国农业大学应用化学系,农业部农药检定所。 本标准主要起草人:钱传范、李本昌、罗斌、郭春敏。 1、范围 本标准规定了AA级绿色食品及A级绿色食品生产中允许使用的农药种类、毒性分级和使用准则。 本标准适用于在我国取得登记的生物源农药(biogenic pesticides)、矿物源农药(pesticides of fossil origin)和有机合成农药(synthetic organic pesticides)。 2、引用标准 下列标准所包含的条文,通过在本标准中引用而构成为本标准的条文。在标准出版时,所示版本均为有效。所有标准都会被修订,使用本标准的各方应探讨,使用下列标准最新版本的可能性。 GB4285-84农药安全使用标准 GB8321.l-87农药合理使用准则(-) GB8321.2-87农药合理使用准则(二) GB8321.3-89农药合理使用准则(三) GB8321.4-93农药合理使用准则(四) GB8321.5-1997农药合理使用准则(五) GB8321.6-1999农药合理使用准则(六) NY/T391-2000绿色食品产地环境技术条件 3、定义 本标准采用下列定义。 3.1绿色食品 系指遵循可持续发展原则,按照特定生产方式生产,经专门机构认定,许可使用绿色食品标志的无污染的安全、优质、营养类食品。 3.2AA级绿色食品 系指在生产地的环境质量符合NY/T391的要求,在生产过程中不使用化学会成的肥料、农药、兽药、饲料添加剂、食品添加剂和其它有害于环境和健康的物质,按有机农业生产方式生产,产品质量符合绿色食品产品标准,经专门机构认定,许可使用AA组绿色食品标志的产品。 3.3A级绿色食品

绿色食品 农药使用准则学习资料

绿色食品农药使用准 则

绿色食品农药使用准则 1、范围。本标准规定了绿色食品生产和仓储中有害生物防治原则、农药选用、农药使用规范和绿色食品农药残留要求。 2、规范性引用文件 下列文件对于本文件的应用是必不可少的。凡是注日期的引用文件,仅注日期的版本适用于本文件。凡是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包括所有的修改单)适用于本文件。 GB 2763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食品中农药最大残留限量 GB/T 8321(所有部分)农药合理使用准则 GB 12475 农药贮运、销售和使用的防毒规程 NY/T 391 绿色食品产地环境质量 NY/T 1667(所有部分)农药登记管理术语 3、术语和定义 NY/T 1667界定的及下列术语和定义适用于本文件。 3.1 AA级绿色食品。产地环境质量符合NY/T 391的要求, 遵照绿色食品生产标准生产,生产过程中遵循自然规律和生态学原理,协调种植业和养殖业的平衡,不使用化学合成的肥料、农药、兽药、渔药、添加剂等物质,产品质量符合绿色食品产品标准,经专门机构许可使用绿色食品标志的产品。 3.2 A级绿色食品。产地环境质量符合NY/T 391的要求, 遵照绿色食品生产标准生产,生产过程中遵循自然规律和生态学原理,协调种植业和养殖业的平衡,限量使用限定的化学合成生产资料,产品质量符合绿色食品产品标准,经专门机构许可使用绿色食品标志的产品。

4、有害生物防治原则 绿色食品生产中有害生物的防治应遵循以下原则: ——以保持和优化农业生态系统为基础:建立有利于各类天敌繁衍和不利于病虫草害孳生的环境条件,提高生物多样性,维持农业生态系统的平衡;——优先采用农业措施:如抗病虫品种、种子种苗检疫、培育壮苗、加强栽培管理、中耕除草、耕翻晒垡、清洁田园、轮作倒茬、间作套种等; ——尽量利用物理和生物措施:如用灯光、色彩诱杀害虫,机械捕捉害虫,释放害虫天敌,机械或人工除草等; ——必要时合理使用低风险农药:如没有足够有效的农业、物理和生物措施,在确保人员、产品和环境安全的前提下按照第5、6章的规定,配合使用低风险的农药。 5、农药选用 5.1所选用的农药应符合相关的法律法规,并获得国家农药登记许可。 5.2应选择对主要防治对象有效的低风险农药品种,提倡兼治和不同作用机理农药交替使用。 5.3农药剂型宜选用悬浮剂、微囊悬浮剂、水剂、水乳剂、微乳剂、颗粒剂、水分散粒剂和可溶性粒剂等环境友好型剂型。 5.4AA级绿色食品生产应按照附录A第A.1章的规定选用农药及其他植物保护产品。 5.5A级绿色食品生产应按照附录A的规定,优先从表A.1中选用农药。在表 A.1所列农药不能满足有害生物防治需要时,还可适量使用第A.2章所列的农药。

绿色食品兽药使用准则精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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绿色食品兽药使用准则 1范围 本标准规定了绿色食品生产中兽药使用的术语和定义、基本原则、生产AA级和A级绿色食品的兽药使用原则。 本标准适用于绿色食品畜禽及其产品的生产与管理。 2 规范性引用文件 下列文件对于本文件的应用是必不可少的。凡是注日期的引用文件,仅注日期的版本适用于本文件。凡是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包括所有的修改单)适用于本文件。 GB/T 19630.1 有机产品第1部分:生产 NY/T 391 绿色食品产地环境质量 中华人民共和国动物防疫法 兽药管理条例 畜禽标识和养殖档案管理办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农业部中华人民共和国兽药典 中华人民共和国农业部兽药质量标准 中华人民共和国农业部兽用生物制品质量标准 中华人民共和国农业部进口兽药质量标准 中华人民共和国农业部公告第235号动物性食品中兽药最高残留限量 中华人民共和国农业部公告第278号兽药停药期规定 3术语和定义 下列术语和定义适用于本文件。 3.1 AA级绿色食品 AA grade green food 产地环境质量符合NY/T 391的要求, 遵照绿色食品生产标准生产,生产过程中遵循自然规律和生态学原理,协调种植业和养殖业的平衡,不使用化学合成的肥料、农药、兽药、渔药、添加剂等物质,产品质量符合绿色食品产品标准,经专门机构许可使用绿色食品标志的产品。 3.2 A级绿色食品 A grade green food

绿色食品质量管理制度

绿色食品质量管理制度 为确保本厂绿色食品质量安全,给本企业提供安全、卫生、品质优良、充足的原料,更使消费者满意,特制订从种植到成品销售的一条龙管理制度。 一、种植 1、基地实行专门化管理,由本企业指派专门的基地负责人,专门的技术人员,并做到责任到人,分工明确,指派王世杭为基地负责人,王世炎为技术人员。 2、基地所需的生产资料(种子、化肥、农药等)必须由企业统一购买,农户不得私自采购,种子必须为非转基因种子,从种子、农药、肥料到收购,到进厂,都严格进行把关,根据绿色食品产地环境标准NY/T 391-2000、绿色食品农药使用准则NY/T 392-2000、绿色食品肥料使用准则NY 394-2001标准进行。 3、健全田间档案管理制度,基地内所有的农户都必须建立田间档案,在一季作物之后,将田间档案上交企业,由企业统一保管,保存期为三年。 4、产品收获前进行抽检,对严格执行技术规范,产品质量好,经检测结果符合绿色食品要求的产品,在收购时给予优惠,对不合格产品,特别是农残超标的产品,企业有权拒收,并采取一定的处罚措施。 二、产品加工 1、腌制

绿色食品有独立的腌制区,腌制区内有明显标识,每个腌制池要标明产品名称、数量等,专业人员不得进入腌制区,要设立禁示标志,由质检科监督管理。 2、配料、熬制 配料、熬制用的工器具要生产绿色食品独立的工器具,由专人管理,在产品生产和搬运、贮存过程中,应加强产品防护,防止半成品、成品出现污染损坏或变质。 3、清洗、消毒 对食品直接接触的包装物要经过清洗、消毒。 ○1将灌装用的玻璃瓶用半自动洗瓶机进行刷洗,刷洗后用清水冲洗干净,确保瓶干净无污物,然后放入浓度为200ppm的消毒液(次氯酸钠)中,浸泡消毒5分钟,之后放在冲瓶机的反冲口上进行反冲清洗,沥干水分后转入灌装间进行灌装。 ○2瓶盖放入浓度为200ppm的消毒液(次氯酸钠)中,浸泡消毒5分钟,然后用清水洗净,取出晾干水分后转入灌装间进行灌装。 ○3绿色食品生产用的机器用200ppm的消毒液(次氯酸钠)擦拭,然后用清水洗净,晾干。 4、检验 本企业严格执行NY/T 437-2000绿色食品酱腌菜标准,并对生产过程进行检查和记录,对于不合格产品应严禁出厂。 5、采购 对于采购的原辅料应符合绿色食品标准,不得使用规定以后的辅料,食品标签应符合相关规定,要求提供三证(营业执照、QS证、检验报告),记录应填写完整。

A绿色食品渔药使用准则

绿色食品渔药使用准则 1、范围。本标准规定了绿色食品水产养殖过程中渔药使用的术语和定义、基本原则和使用规定。本标准适用于绿色食品水产养殖过程中疾病的预防和治疗。 2、规范性引用文件。下列文件对于本文件的应用是必不可少的。凡是注日期的引用文件,仅注日期的版本适用于本文件。凡是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包括所有的修改单)适用于本文件。 GB/T 19630.1 有机产品第1部分:生产 中华人民共和国农业部中华人民共和国兽药典 中华人民共和国农业部兽药质量标准 中华人民共和国农业部进口兽药质量标准 中华人民共和国农业部兽用生物制品质量标准 NY/T 391 绿色食品产地环境质量 中华人民共和国农业部公告第176号禁止在饲料和动物饮用水中使用的药物品种目录 中华人民共和国农业部公告第193号食品动物禁用的兽药及其它化合物清单 中华人民共和国农业部公告第235号动物性食品中兽药最高残留限量 中华人民共和国农业部公告第278号停药期规定 中华人民共和国农业部公告第560号兽药地方标准废止目录 中华人民共和国农业部公告第1435号兽药试行标准转正标准目录(第一批) 中华人民共和国农业部公告第1506号兽药试行标准转正标准目录(第二批) 中华人民共和国农业部公告第1519号禁止在饲料和动物饮水中使用的物质 中华人民共和国农业部公告第1759号兽药试行标准转正标准目录(第三批) 3、术语和定义。下列术语和定义适用于本文件。 3.1。AA级绿色食品:产地环境质量符合NY/T 391的要求, 遵照绿色食品生产标准生产,生产过程中遵循自然规律和生态学原理,协调种植业和养殖业的平衡,不使用化学合成的肥料、农药、兽药、渔药、添加剂等物质,产品质量符合绿色食品产品标准,经专门机构许可使用绿色食品标志的产品。 3.2。A级绿色食品:产地环境质量符合NY/T 391的要求, 遵照绿色食品生产标准生产,生产过程中遵循自然规律和生态学原理,协调种植业和养殖业的平衡,限量使用限定的化学合成生产资料,产品质量符合绿色食品产品标准,经专门机构许可使用绿色食品标志的产品。 3.3。渔药。水产用兽药。指预防、治疗水产养殖动物疾病或有目的地调节动物生理机能的物质,包括化学药品、抗生素、中草药和生物制品等。 3.4。渔用抗微生物药。抑制或杀灭病原微生物的渔药。 3.5。渔用抗寄生虫药。杀灭或驱除水产养殖动物体内、外或养殖环境中寄生虫病原的渔药。 3.6。渔用消毒剂。用于水产动物体表、渔具和养殖环境消毒的药物。 3.7。渔用环境改良剂。改善养殖水域环境的药物。 3.8。渔用疫苗。预防水产养殖动物传染性疾病的生物制品。 3.9。停药期。从停止给药到水产品捕捞上市的间隔时间。 4、渔药使用的基本原则 4.1 水产品生产环境质量应符合NY/T 391的要求。生产者应按农业部《水产养殖质量安全管理规定》实施健康养殖。采取各种措施避免应激、增强水产养殖动物自身的抗病力,减少疾病的发生。 4.2 按《中华人民共和国动物防疫法》的规定,加强水产养殖动物疾病的预防,在养殖生产过程中尽量不用或者少用药物。确需使用渔药时,应选择高效、低毒、低残留的渔药,应保证水资源和相关生物不遭受损害,保护生物循环和生物多样性,保障生产水域质量稳定。在水产动物病害控制过程中,应在水生动

绿色食品兽药使用准则

绿色食品兽药使用准则 NY/T 472—2006 发稿时间:【2008-7-8 9:31:32】 1 范围 本标准规定了绿色食品生产中兽药使用的术语和定义、基本原则、生产AA级绿色食品的兽药使用原则、生产A级绿色食品的兽药使用原则及兽药使用记录。 本标准适用于绿色食品畜禽的生产、管理和认证。 2 规范性引用文件 下列文件中的条款通过本标准的引用而成为本标准的条款。凡是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随后所有的修改单(不包括勘误的内容)或修订版均不适用于本标准,然而,鼓励根据本标准达成协议的各方研究是否可使用这些文件的最新版本。凡是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适用于本标准。 GB/T 19630.1 有机产品第1部分:生产 中华人民共和国动物防疫法 兽药管理条例 中华人民共和国农业部中华人民共和国兽药典 中华人民共和国农业部兽药质量标准 中华人民共和国农业部兽用生物制品质量标准

中华人民共和国农业部进口兽药质量标准 中华人民共和国农业部第278号公告停药期规定 中华人民共和国农业部第235号公告动物性食品中兽药最高残留限量 3 术语和定义 下列术语和定义适用于本标准。 3.1 兽药 veterinary drug 用于预防、治疗、诊断动物疾病或者有目的地调节其生理机能的物质(含药物饲料添加剂)。主要包括:血清制品、疫苗、诊断制品、微生态制品、中药材、中成药、化学药品、抗生素、生化药品、放射性药品及外用杀虫剂、消毒剂等。 3.2 最高残留限量 maximum residue limits(MRLs) 对食品动物用药后产生的允许存在于食物表面或内部的该兽药残留的最高含量/浓度(以鲜重计,表示为μg/kg或μg/L)。 3.3 停药期 withdrawal period 从畜禽停止用药到允许屠宰或其产品(乳、蛋)许可上市的间隔时间。 3.4 产蛋期 egg producing period 禽从产第一枚蛋至产蛋周期结束。

绿色食品农药使用准则-国家明令禁止生产销售和使用的农药

绿色食品生产允许使用的农药和其他植保产品清单

A.2 A级绿色食品生产允许使用的其他农药清单 当表A.1所列农药和其他植保产品不能满足有害生物防治需要时,A级绿色食品生产还可按照农药产品标签或GB/T 8321的规定使用下列农药: a) 杀虫剂 1) S-氰戊菊酯 2) 吡丙醚 3) 吡虫啉 4) 吡蚜酮 5) 丙溴磷 6) 除虫脲 7) 啶虫脒 8) 毒死蜱 9) 氟虫脲 10) 氟啶虫酰胺 11) 氟铃脲 12) 高效氯氰菊酯13) 甲氨基阿维菌素苯甲酸盐14) 甲氰菊酯 15) 抗蚜威 16) 联苯菊酯 17) 螺虫乙酯 18) 氯虫苯甲酰胺19) 氯氟氰菊酯 20) 氯菊酯 21) 氯氰菊酯 22) 灭蝇胺 23) 灭幼脲 24) 噻虫啉 25) 噻虫嗪 26) 噻嗪酮 27) 辛硫磷 28) 茚虫威 b) 杀螨剂 1) 苯丁锡 2) 喹螨醚 3) 联苯肼酯 4) 螺螨酯 5) 噻螨酮 6) 四螨嗪 7) 乙螨唑 8) 唑螨酯 c) 杀软体动物剂 1) 四聚乙醛 d)杀菌剂 1) 吡唑醚菌酯 2) 丙环唑 3) 代森联 4) 代森锰锌 5) 代森锌 6) 啶酰菌胺 7) 啶氧菌酯 8) 多菌灵 9) 噁霉灵 10) 噁霜灵 11) 粉唑醇 12) 氟吡菌胺13) 氟啶胺 14) 氟环唑 15) 氟菌唑 16) 腐霉利 17) 咯菌腈 18) 甲基立枯磷19) 甲基硫菌灵 20) 甲霜灵 21) 腈苯唑 22) 腈菌唑 23) 精甲霜灵 24) 克菌丹

25) 醚菌酯 26) 嘧菌酯 27) 嘧霉胺 28) 氰霜唑 29) 噻菌灵 30) 三乙膦酸铝31) 三唑醇 32) 三唑酮 33) 双炔酰菌胺34) 霜霉威 35) 霜脲氰 36) 萎锈灵 37) 戊唑醇 38) 烯酰吗啉 39) 异菌脲 40) 抑霉唑 f) 除草剂 1) 2甲4氯 2) 氨氯吡啶酸 3) 丙炔氟草胺 4) 草铵膦 5) 草甘膦 6) 敌草隆 7) 噁草酮 8) 二甲戊灵 9) 二氯吡啶酸 10) 二氯喹啉酸 11) 氟唑磺隆 12) 禾草丹 13) 禾草敌 14) 禾草灵 15) 环嗪酮 16) 磺草酮 17) 甲草胺 18) 精吡氟禾草灵 19) 精喹禾灵 20) 绿麦隆 21) 氯氟吡氧乙酸(异辛酸) 22) 氯氟吡氧乙酸异辛酯 23) 麦草畏 24) 咪唑喹啉酸 25) 灭草松 26) 氰氟草酯 27) 炔草酯 28) 乳氟禾草灵 29) 噻吩磺隆 30) 双氟磺草胺 31) 甜菜安 32) 甜菜宁 33) 西玛津 34) 烯草酮 35) 烯禾啶 36) 硝磺草酮 37) 野麦畏 38) 乙草胺 39) 乙氧氟草醚40) 异丙甲草胺 41) 异丙隆 42) 莠灭净 43) 唑草酮 44) 仲丁灵 g) 植物生长调节剂 1) 2,4-滴(只允许作为植物生长调节剂使用) 2) 矮壮素 3) 多效唑 4) 氯吡脲 5) 萘乙酸 6) 噻苯隆 7) 烯效唑

绿色食品添加剂使用准则

绿色食品食品添加剂使用准则 1 范围 本标准规定了绿色食品食品添加剂的术语和定义、食品添加剂使用原则和使用规定。 本标准适用于绿色食品生产。 2规范性引用文件 下列文件对于本文件的应用是必不可少的。凡是注日期的引用文件,仅注日期的版本适用于本文件。凡是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包括所有的修改单)适用于本文件。 GB 2760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食品添加剂使用标准 GB 26687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复配食品添加剂通则 NY/T 391 绿色食品产地环境质量 3 术语和定义 GB 2760界定的以及下列术语和定义适用于本文件。 3.1 AA级绿色食品 AA grade green food 产地环境质量符合NY/T 391的要求, 遵照绿色食品生产标准生产,生产过程中遵循自然规律和生态学原理,协调种植业和养殖业的平衡,不使用化学合成的肥料、农药、兽药、渔药、添加剂等物质,产品质量符合绿色食品产品标准,经专门机构许可使用绿色食品标志的产品。 3.2 A级绿色食品 A grade green food 产地环境质量符合NY/T 391的要求, 遵照绿色食品生产标准生产,生产过程中遵循自然规律和生态学原理,协调种植业和养殖业的平衡,限量使用限定的化学合成生产资料,产品质量符合绿色食品产品标准,经专门机构许可使用绿色食品标志的产品。 3.3 天然食品添加剂 natural food additive 以物理方法、微生物法或酶法从天然物中分离出来,不采用基因工程获得的产物,经过毒理学评价确认其食用安全的食品添加剂。 3.4 化学合成食品添加剂 chemical synthetic food additive 由人工合成的,经毒理学评价确认其食用安全的食品添加剂。

绿色食品知识简介

绿色食品知识简介 (文章来源河南省绿色食品网) 按绿色食品标准生产 绿色食品从1995年开始就按照绿色食品标准生产,比全国农产品标准化生产提前了10年。目前,绿色食品标准已有170多个,包括生产环境准则、各种农业生产资料使用准则、食品添加剂使用准则、农产品标准、加工食品标准、抽样检验准则以及包装、运输和贮存准则等。绿色食品标准比相应的食品国家标准或行业标准更严:它规定了更多的食品安全项目,标准中规定的指标值更为严格,标准水平已达到世界发达国家标准的水平。 农业生态环境要求很严 1、大气:产地周围5公里内或上风向20公里内有工业废气排放,或3公里内有燃煤烟气排放的,就须着重监测,不得污染农作物。 2、灌溉用水:只允许用地表水或地下水,而且有水质要求,不允许污水灌溉。 3、农田:如在生活垃圾或工业、医疗废弃物填埋场附近,附近有污水排放,或邻近有害元素的矿区,如铅矿、汞矿、镉矿、砷矿以及放射矿等,都要着重监测,一旦不符合绿色食品环境标准,不允许生产绿色食品。 农业投入品使用严于国家标准 1、农药使用:(1)国家规定一些剧毒高毒农药禁止用于蔬菜、水果、茶叶,而绿色食品标准规定禁用于所有农作物,如甲拌磷、克百威、涕灭威等;(2)任何准用的化学合成农药在作物生长期内只准使用一次,不准重复多次使用;即使允许使用的农药,也要保证安全间隔期,才能达到绿色食品产品标准中农残要求。 2、肥料使用:除国家规定外,绿色食品标准还规定,(1)禁用硝态氮肥,最常用又便宜的是硝酸铵,还有硝酸钾、硝酸钠等,防止作物硝酸盐和亚硝酸盐积累,尤其在开花期和结果期;(2)同时使用有机肥和化肥的,有

机氮含量应高于无机氮,有机肥用量远大于化肥用量,以防止土壤板结,利于土地的合理利用;(3)农家肥应发酵腐熟,防止病菌、虫卵滋生,以免过多使用农药,污染农作物,保证农业生产的可持续发展。 3、饲料使用(包括鱼用饵料):应达到绿色食品标准规定,表现为,(1)禁用转基因饲料(如转基因的玉米、油菜籽及其秸秆等);(2)禁止在高能量饲料中添加工业合成油脂(如矿物油、石油裂解烃、肥皂生产的脂肪酸副产品等)和畜禽粪便;(3)禁用哺乳动物为原料的饲料喂养牛等反刍动物。 4、兽药使用(包括渔药):除国家规定禁用的40种兽药外,绿色食品标准还规定,(1)禁用磺胺类、有机磷类、喹诺酮类等兽药,允许使用的兽药必须在国家规定的休药期后屠宰或挤奶,保证畜禽产品中兽药残留达到绿色食品标准的规定;(2)还规定了畜禽饲养、屠宰加工和水产养殖的卫生要求,保证畜禽、水产和蜂产品的质量安全。因此,绿色食品的畜禽产品是经过从饲养到屠宰整个过程的质量控制。 5、食品添加剂使用:在国家允许使用的品种中还禁用以下三类,(1)人体内不易降解,会造成积累,如作为甜味剂的糖精、甜蜜素,作为防腐剂的苯甲酸钠等;(2)对人体有害或害处尚有争议的,如生产肉制品的硝酸盐和亚硝酸盐;(3)仅为改善感官而添加的,如面粉增白剂过氧化苯甲酰、糖类的二氧化钛以及其他食品中的化学合成色素等。以上三类,国家标准规定了使用限量,在现有科技水平上认为是安全的。但绿色食品基于可由确认无害的或危害更小的同类添加剂代替,而加以禁用,如糖精、甜蜜素可用蔗糖代替,或无需改观感官,如不加过氧化苯甲酰、二氧化钛和化学合成色素等。 6、最终产品:绿色食品标准还规定了最终产品标准。食品中的安全项目主要是农业残留、兽药残留、重金属、微生物及其代谢毒素,绿色食品标准对这些安全项目作了比国家标准更为严格的要求。例如,绿色食品标准要求加工食品中检验大肠杆菌都为阴性。为此,采取生产车间消毒、人员穿戴消毒服装、双层密封窗、灭菌空气交换、无菌包装等措施,以及贮存和运输不发生破袋等,要求规范生产,保证食品不受环境污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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