土地增值税习题及答案

土地增值税习题及答案
土地增值税习题及答案

土地增值税练习题

1、某外商投资企业,专门从事房地产开发业务,2008年有关经营情况如下:(1)2月1日与当地建设银行签订借款合

同一份,合同记载借款金额2000万元,借款期限10个月,还款到期日11月30日。(2)2月中旬用借款2000万元和自有资金800万元,购得非耕地40000平方米的使用权用于开发写字楼和商品房,合同记载土地使用权为60年,2月末办完相关权属证件。(3)第一期工程(“三通一平”和第一栋写字楼开发)于11月30日竣工,按合同约定支付建筑承包商全部土地的“三通一平”费用400万元和写字楼建造费用7200万元。写字楼占地面积12000平方米,建筑面积60000平方米。(4)到12月31日为止对外销售写字楼50000平方米,全部签了售房合同,每平方米售价

0.32万元,共计收入16000万元,按售房合同规定全部款项于12月31日均可收回,有关土地权证和房产证次年为

客户办理。(说明:计算增值税开发费的扣除比例为10%)根据上述资料,按下列序号计算有关纳税事项,每问需计算出合计数:(1)征收土地增值税时应扣除的取得土地使用权支付的金额;(2)征收土地增值税时应扣除的开发成本金额;(3)征收土地增值税时应扣除的开发费用和其他项目金额;(4)2008年应缴纳的土地增值税。

2.位于市区的某国有工业企业利用厂区空地建造写字楼,2008年发生的相关业务如下:(1)按照国家有关规定补交土地出让金4100万元,缴纳相关费用100万元;(2)写字楼开发成本3200万元,其中装修费用400万元;(3)写字楼开发费用中的利息支出为320万元(不能提供金融机构证明);(4)写字楼竣工验收,将总建筑面积的1/2销售,签订销售合同,取得销售收入6800万元;将另外1/2的建筑面积出租,当年取得租金收入20万元。(其他相关资料:该企业所在省规定,按土地增值税暂行条例规定的高限计算扣除房地产开发费用。)根据上述资料,按下列序号计算回答问题,每问需计算出合计数。(1)企业计算土地增值税时应扣除的取得土地使用权所支付的金额;(2)企业计算土地增值税时应扣除的开发成本的金额;(3)企业计算土地增值税时应扣除的开发费用的金额;(4)企业计算土地增值税时应扣除的有关税金;(5)企业应缴纳的土地增值税;(6)企业缴纳的营业税、城市维护建设税和教育费附加;(7)企业应缴纳的房产税。

1.答案:解析:(1)征收土地增值税时应扣除的土地使用权的支付金额=

[(2000+800)×12000÷40000]×(50000÷60000)=700(万元)

(2)征收土地增值税时应扣除的开发成本金额

=(7200×50000÷60000)+(400×1200÷40000)×(50000÷60000)=6100(万元)(3)征收土地增值税时应扣除的开发费用和其他项目金额=(700+6100)×(10%+20%)=2040(万元)

(4)2008年应缴纳的土地增值税增值额=16000-(700+6100+2040+16000×5%)=16000-9640=6360(元)增值率=6360÷9640×100%=65.98% 应缴纳土地增值税=6360×40%-9640×5%=2544-482=2062(万元)

2、答案:解析:(1)取得土地使用权所支付的金额=(4100+100)×50%=2100(万元)

(2)应扣除的开发成本金额=3200×50%=1600(万元)

(3)应扣除的开发费用金额=(2100+1600)×10%=370(万元)

(4)应扣除的有关税金=6800×5%×(1+7%+3%)+6800×0.05%=377.4(万元)

(5)扣除项目合计=2100+1600+370+377.4=4447.4(万元)

增值率=(6800-4447.4)÷4447.4×100%=52.9%

应缴纳的土地增值税=(6800-4447.4)×40%-4447.4×5%=718.67(万元)

(6)营业税、城市维护建设税和教育费附加=(6800+20)×5%×(1+7%+3%)=375.1(万元)

(7)应缴纳的房产税=20×12%=2.4(万元)

2019年度土地增值税培训讲义

2019年度土地增值税培训资料 第一部分文件解读 一、鄂地税发【2008】207号文件废止的影响 2017.10.26省地税局局1号公告废止 (一)、对房地产开发企业转让已自用(包括出租使用)年限在一年以上再出售的房地产项目,应按照转让旧房及建筑物的有关规定缴纳土地增值税。 总局授权各省、市、自治区地税局规定年限。 实际征管中以房管局认定的房屋属性为准,联合控管。 对开发商将开发产品自持后再转让,按照新建商品房政策处理。(二)、第五条符合下列情形之一的,纳税人应进行土地增值税清算:(一)房地产开发项目全部竣工、完成销售的; (二)整体转让未竣工的房地产开发项目的; (三)直接转让土地使用权的; (四)纳税人申请注销税务登记但未办理土地增值税清算手续的。 废止后,前三条按总局规定执行不变,第四条作为可要求清算情形,基本上也无变化。 (三)、第六条符合下列情形之一的,主管地方税务机关应要求纳税人进行土地增值税清算: (一)已竣工验收的房地产开发项目并进行项目决算,已转让的房地

产建筑面积占整个项目可售建筑面积的比例在85%以上,或该比例虽未超过85%,但已转让的房地产建筑面积与已经出租或自用的建筑面积之和达到可销建筑面积的比例在85%(含)以上的; (二)取得销售(预售)许可证满三年仍未销售完毕的; (三)主管地方税务机关认定有可能造成较大税款流失、经县以上地方税务局局长批准清算的开发项目; (四)省地方税务局规定的其他情形。 废止后,前两条按总局规定执行无变化。第三条取消,第四条省局目前暂无规定。 (四)、第十三条主管地方税务机关应自受理纳税人申请土地增值税清算之日起90日内完成清算审核工作。清算审核工作时限不含纳税人按照主管地方税务机关要求补正资料的时间。 总局清算管理规程规定土地增值税清算审核具体期限由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计划单列市税务机关确定,目前省局暂无规定。 市局今年继续按照往年做法要求各区局当年完成当年度清算项目,并实施绩效考核。 滞纳金问题按总局220号文件执行,查补税款在限定日期内缴纳的不收滞纳金。 (五)、第十八条清算的房地产开发项目,其房地产开发成本费用的计算分摊按核实的可售建筑面积计算分摊,并遵循准予扣除的房地产开发成本金额与取得收入的面积相配比的分摊原则。对于商住综合楼,可结合实际情况,采取合理方法分别计算确定商铺与住宅的单位

土地增值税试题卷与答案

土地增值税试题 一、单项选择题 1、下列项目中,属于土地增值税免税范围的就是( )。 A、建造普通标准住宅出售,增值额超过扣除项目金额之与20%的 B、个人之间互换自有居住用房地产的 C、企业对外出租办公楼 D、企事业单位转让旧房 2、根据我国《土地增值税暂行条例》的规定,我国现行的土地增值税适用的税率就是( )。 A、比例税率 B、超额累进税率 C、定额税率 D、超率累进税率 3、下列不属于计算土地增值税时的房地产开发成本的就是( )。 A、取得土地使用权所支付的金额 B、前期工程费 C、建筑安装工程费 D、基础设施费 4、对房地产企业成片受让土地分期分批开发、转让房地产以及采取预售方式出售商品房的,土地增值税采取先按比率预征,然后清算的方法。东部地区省份预征率不得低于( )。 A、1% B、2% C、3% D、1、5% 5、出售旧房及建筑物计算土地增值税的增值额时,其扣除项目金额中的旧房及建筑物的评估价格应按( )计算。 A、账载余额 B、重置成本 C、账载原值乘以成新度折扣率 D、重置成本价乘以成新度折扣率 6、个人之间互换自有居住用房地产,经当地税务机关核实,可以( )。 A、免征土地增值税 B、不征收土地增值税 C、减半征收土地增值税 D、按照正常计税规则征收土地增值税

7、我国土地增值税的计算采用的税率类型属于( )。 A、三级超率累进税率 B、四级超率累进税率 C、五级超额累进税率 D、七级超额累进税率 8、计算土地增值税时,纳税人如果不能按照转让房地产项目计算分摊利息支出的,其房地产开发费用按取得土地使用权所支付的金额与房地产开发成本之与的( )计算扣除。 A、10%以内 B、12%以内 C、15%以内 D、30%以内 9、税法规定,纳税人转让旧房的,应按房屋及建筑物的评估价格、取得土地使用权所支付的地价款与按国家统一规定缴纳的有关费用以及在转让环节缴纳的税金作为扣除项目金额计征土地增值税。评估价格须经( )确认。 A、海关 B、财政机关 C、当地税务机关 D、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 10、因国家建设需要而被政府征用、收回的房地产( )。 A、免征土地增值税 B、减半征收土地增值税 C、酌情准予减征或免征土地增值税 D、按照规定的税率与速算扣除数征收土地增值税 11、非房地产开发公司应自签订房地产转让合同之日起( )内,向房地产所在地的主管税务机关办理土地增值税的纳税申报。 A、7日 B、10日 C、15日 D、30日 12、法人企业转让的房地产坐落地与其机构所在地或经营所在地不在一地的,应( )申报缴纳土地增值税。 A、向销售方机构所在地的主管税务机关 B、向购买方机构所在地的主管税务机关 C、向房地产的坐落地的主管税务机关 D、向合同签订地的主管税务机关 13、房地产开发企业取得销售(预售)许可证满( )仍未销售完毕的,主管税务机关可要求纳税人进行土地增值税清算。

计量经济学-李子奈-计算题整理集合

计算分析题(共3小题,每题15分,共计45分) 1、下表给出了一含有3个实解释变量的模型的回归结果: 方差来源 平方和(SS ) 自由度(d.f.) 来自回归65965 — 来自残差— — 总离差(TSS) 66056 43 (1)求样本容量n 、RSS 、ESS 的自由度、RSS 的自由度 (2)求可决系数)37.0(-和调整的可决系数2 R (3)在5%的显著性水平下检验1X 、2X 和3X 总体上对Y 的影响的显著性 (已知0.05(3,40) 2.84F =) (4)根据以上信息能否确定1X 、2X 和3X 各自对Y 的贡献?为什么? 1、 (1)样本容量n=43+1=44 (1分) RSS=TSS-ESS=66056-65965=91 (1分) ESS 的自由度为: 3 (1分) RSS 的自由度为: d.f.=44-3-1=40 (1分) (2)R 2=ESS/TSS=65965/66056=0.9986 (1分) 2R =1-(1- R 2)(n-1)/(n-k-1)=1-0.0014?43/40=0.9985 (2分) (3)H 0:1230βββ=== (1分) F=/65965/39665.2/(1)91/40 ESS k RSS n k ==-- (2分) F >0.05(3,40) 2.84F = 拒绝原假设 (2分) 所以,1X 、2X 和3X 总体上对Y 的影响显著 (1分) (4)不能。 (1分) 因为仅通过上述信息,可初步判断X 1,X 2,X 3联合起来 对Y 有线性影响,三者的变化解释了Y 变化的约99.9%。但由于 无法知道回归X 1,X 2,X 3前参数的具体估计值,因此还无法 判断它们各自对Y 的影响有多大。 2、以某地区22年的年度数据估计了如下工业就业模型 i i i i i X X X Y μββββ++++=3322110ln ln ln 回归方程如下: i i i i X X X Y 321ln 62.0ln 25.0ln 51.089.3?+-+-= (-0.56)(2.3) (-1.7) (5.8) 2 0.996R = 147.3=DW 式中,Y 为总就业量;X 1为总收入;X 2为平均月工资率;X 3为地方政府的

土地增值税案例分析与计算

一、土地增值税案例分析题 1、万家房地产开发公司为某市区一家内资企业,公司于2010年1月-2013年2月开发“万丽家园”住宅项目,发生相关项目如下: (1)2010年1月通过竞拍获得一宗国有土地使用权,合同记载总价款17000万元,并规定2010年3月1日动工开发。由于公司资金短缺,于2011年5月才开始动工。因超过期限1年未进行开发建设,被政府相关部门按照规定征收土地受让总价款10%的土地闲置费。(2)支付拆迁补偿费、前期工程费、基础设施费、公共配套设施费和间接开发费用合计2450万元。 (3)2012年3月该项目竣工验收,应支付建筑企业工程总价款3150万元,根据合同约定当期实际支付价款为总价的95%,剩余5%作为质量保证金留存两年,建筑企业按照工程总价款开具了发票。 (4)发生销售费用、管理费用1200万元,向商业银行借款的利息支出600万元,其中含超过贷款期限的利息和罚息150万元,已取得相关凭证。 (5)2012年4月开始销售,可售总面积为45000m2,截止2012年8月底,销售面积为40500m 2,取得收入40500万元;尚余4500m2房屋未销售。 (6)2012年9月主管税务机关要求房地产开发公司就“万丽家园”项目进行土地增值税清算,公司以该项目尚未销售完毕为由对此提出异议。 (7)2013年2月底,公司将剩余的4500m2房屋打包销售,收取价款4320万元。 (其他相关资料:①当地适用的契税税率为4%;②其他开发费用扣除比例为5%) 要求:根据上述资料,按序号回答下列问题,如有计算,每问需计算出合计数。 (1)简要说明主管税务机关于2012年9月要求万家房地产开发公司对该项目进行土地增值税清算的理由。 (2)在计算土地增值税和企业所得税时,对缴纳的土地闲置费是否可以扣除? (3)计算2012年9月进行土地增值税清算时可扣除的土地成本金额。 (4)计算2012年9月进行土地增值税清算时可扣除的开发成本金额。 (5)在计算土地增值税和企业所得税时,对公司发生的借款利息支出如何进行税务处理? (6)计算2012年9月进行土地增值税清算时可扣除的开发费用。 (7)计算2012年9月进行土地增值税清算时可扣除的营业税金及附加。 (8)计算2012年9月进行土地增值税清算时的增值额。 (9)计算2012年9月进行土地增值税清算时应缴纳的土地增值税。 (10)计算2013年2月公司打包销售的4500m2房屋的单位建筑面积成本费用。 (11)计算2013年2月公司打包销售的4500m2房屋的土地增值税。 【解析】:(1)万家房地产开发公司,已竣工验收的房地产开发项目,已转让的房地产建筑面积占整个项目可售建筑面积的比例为:40500÷45000×100%=90%,超过了85%。所以,主管税务机关可要求纳税人进行土地增值税清算。 已竣工验收的房地产开发项目,已转让的房地产建筑面积占整个项目可售建筑面积的比例在85%以上,主管税务机关可要求纳税人进行土地增值税清算。 (2)房地产开发企业逾期开发缴纳的土地闲置费在计算土地增值税时不得扣除。由于土地商品的特殊性,土地闲置费是一种费用性质的支出,不能视为罚款性支出,是与收入相关的合理的支出,可以在企业所得税税前扣除。 (3)2012年9月进行土地增值税清算时可扣除的土地成本金额=(17000+17000×4%)×90%=15912(万元)

(完整版)土地增值税清算辅导讲义

土地增值税清算辅导讲义 2011年9月 一、土地增值税清算相关政策规定 (一)条例细则规定 《土地增值税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十六条:纳税人在项目全部竣工结算前转让房地产取得的收入,由于涉及成本确定或其他原因,而无法据以计算土地增值税的,可以预征土地增值税,待该项目全部竣工、办理结算后再进行清算,多退少补。具体办法由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地方税务局根据当地情况制定。 (二)税收相关文件:15个(附件1) 二、土地增值税清算审核要点 (一)清算单位确定 《土地增值税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八条规定:土地增值税以纳税人房地产成本核算的最基本的核算项目或核算对象为单位计算。 国税发[2006]187号明确:土地增值税以国家有关部门审批的房地产开发项目为单位进行清算,对于分期开发的项目,以分期项目为单位清算。开发项目中同时包含普通住宅和非普通住宅的,应分别计算增值额。 实际工作中可参照房开企业的立项手续或建设用地规

划许可证、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来确定开发项目。 国税发[2009]91号第十七条:清算审核时,应审核房地产开发项目是否以国家有关部门审批、备案的项目为单位进行清算;对于分期开发的项目,是否以分期项目为单位清算;对不同类型房地产是否分别计算增值额、增值率,缴纳土地增值税。 (二)清算条件 1.应办理土地增值税清算手续的纳税人条件: 国税发[2006]187号、国税发[2009]91号: (1)房地产开发项目全部竣工、完成销售的。 (辽地税发[2007]102号:全部竣工并销售完毕并按规定已预缴土地增值税的房地产开发项目;全部竣工并销售完毕未预缴土地增值税的,在补缴预缴土地增值税完毕后的房地产开发项目; 根据**省房屋建筑工程竣工验收备案的有关规定,以工程验收部门核发《**省房屋建筑工程竣工验收备案书》之日,作为土地增值税清算项目竣工的时限;) (2)整体转让未竣工的房地产开发项目; (3)直接转让土地使用权的项目。 2.税务机关可要求纳税人进行土地增值税清算的条件国税发[2006]187号、国税发[2009]91号:符合下列情况之一的,主管地方税务机关可要求纳税人进行土地增值

计量经济学计算题总结

计量经济学计算题总结 1、表中所列数据是关于某种商品的市场供给量Y和价格水平X的观察值: ①用OLS法拟合回归直线; ②计算拟合优度R2; ③确定β1是否与零有区别。 2、求下列模型的参数估计量,

3 、设某商品需求函数的估计结果为(n=18 ): 解:(1) 4 、

5、 模型式下括号中的数字为相应回归系数估计量的标准误。又由t分布表和F分布表得知:t0.025(5)=2.57,t0.025(6)=2.45;F0.05(3,6)=4.76,F0.05(4,5)=5.19, 试根据上述资料,对所给出的两个模型进行检验,并选择出一个合适的模型。

解:(1 )总离差平方和的自由度为n-1,所以样本容量为35。 (2) (3) 7.某商品的需求函数为 其中,Y 为需求量,X1为消费者收入,X2为该商品价格。 (1)解释参数的经济意义。 (2)若价格上涨10%将导致需求如何变化? (3)在价格上涨10%情况下,收入增加多少才能保持需求不变。 (4)解释模型中各个统计量的含义。 220.611 4384126783 /(1)10.587/(1)ESS R TSS RSS n k R TSS n ===--=-=-ESS/k 解:(1)由样本方程的形式可知,X1的参数为此商品的收入弹性,表示X2的参数为此商品的价格弹性。 (2)由弹性的定义知,如果其它条件不变,价格上涨10%,那么对此商品的需求量将下降1.8%。 (3)根据同比例关系,在价格上涨10%情况下,为了保持需求不变,收入需要增加0.46×0.018= 0.00828,即 0.828%。 (4)第一行括弧里的数据0.126、0.032是参数估计量的样本标准差,第二行括弧里的数据3.651、-5.625是变量 显著性检验的t 值,t 值较大,说明收入和价格对需求的影响显著. 分别是决定系数、调整的决定系数、方程显著性检验的F 值,这三个统计量的取值较大,说明模型的总体拟合 效果较好。 8、 现有X 和Y 的样本观察值如下表: X 2 5 10 4 10 Y 4 7 4 5 9 假设Y 对X 的回归模型为: 试用适当的方法估计此回归模型。

土地增值税情况计算方法详细

土地增值税的计算方法 一、基本计算方法 (一)增值税税额:《条例》第三条:土地增值税按照纳税人转让房地产 所取得的增值额和本条例第七条规定的税率计算征收。 增值税税额=增值额×增值税税率―扣除项目金额×扣除系数 (二)增值额:《条例》第四条:纳税人转让房地产所取得的收入减除本 条例第六条规定扣除项目金额后的余额,为增值额。 增值额=销售收入―扣除项目金额 (三)销售收入:《条例》第五条:纳税人转让房地产所取得的收入,包 括货币收入、实物收入和其他收入。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土地增值税清算有关问题的通知》(国税函[2010]220号) 土地增值税清算时,已全额开具商品房销售发票的,按照发票所载金额确 认收入;未开具发票或未全额开具发票的,以交易双方签订的销售合同所载的 售房金额及其他收益确认收入。销售合同所载商品房面积与有关部门实际测量 面积不一致,在清算前已发生补、退房款的,应在计算土地增值税时予以调整。 1、一般销售收入: (1)一般销售收入的概念: 《细则》第五条:条例所称收入,包括转让房地产的全部价款及有关的经 济收益。 2、非直接销售收入及自用: 国税发[2006]187号。 (1)将开发产品用于:职工福利、奖励、对外投资、分配给股东或投资人、抵偿债务、换取其他单位或个人的非货币性资产等,发生所有权转移时应视同 销售房地产。 按下列方法确认收入:A、按本企业同年在同地区销售同类房屋的平均价计算;B、按当地同年同类房屋平均销售价计算。 (2)将开发产品用于自用或出租:产权未转移,不征土地增值税,相应成 本费用税金不得扣除。 (四)扣除项目金额: 扣除项目金额的计算方法:(《条例》第六条) 扣除项目金额=土地款+开发成本+开发费用+税金+其他扣除项目

土地增值税法律制度 --初级会计职称考试辅导《经济法基础》第五章讲义7

初级会计职称考试辅导《经济法基础》第五章讲义7 土地增值税法律制度 土地增值税是对转让国有土地使用权、地上建筑物及其附着物并取得收入的单位和个人,就其转让房地产所取得的增值额征收的一种税。 一、纳税人 土地增值税的纳税人,是指转让国有土地使用权、地上建筑物及其附着物并取得收入的单位和个人。 【提示1】土地增值税的纳税义务人不论法人与自然人;不论经济性质;不论内资与外资企业、中国公民与外籍个人;不论部门。 【提示2】土地使用权、不动产转让中:转让方缴纳营业税、城建税、教育费附加、印花税、土地增值税、所得税;承受方缴纳契税、印花税。 【例题·单选题】下列各项中,不属于土地增值税纳税人的是()。 A.以房抵债的某工业企业 B.出租写字楼的某外资房地产开发公司 C.转让房产的某个人 D.转让国有土地使用权的某高等学校 『正确答案』B 『答案解析』本题考核土地增值税的纳税人。土地增值税征税范围规定,出租房地产,未发生房产产权、土地使用权的转让行为,不属于土地增值税征税范围,所以,出租写字楼的某外资房地产开发公司不是土地增值税的纳税人。 二、征税范围(易出单选题、多选题) 【例题·单选题】下列各项中,应当征收土地增值税的是()。 A.公司与公司之间互换房产 B.房地产开发公司为客户代建房产 C.兼并企业从被兼并企业取得房产 D.双方合作建房按比例分配房产后自用

『正确答案』A 『答案解析』本题考核土地增值税的征税范围。根据规定,房地产开发公司为客户代建房产,没有发生房屋产权的转移,不属于土地增值税征税范围;兼并企业从被兼并企业取得房产、合作建房按比例分配房产后自用,暂免征收土地增值税。 三、土地增值税的计税依据——转让房地产所取得的增值额 增值额=转让房地产取得的收入一扣除项目 【关注2:转让房地产有关的税金】 1.房企:营业税、城建税(教育费附加) 2.非房企:营业税、城建税(教育费附加)、印花税 【例题·多选题】根据我国《土地增值税暂行条例》及其实施细则的规定,下列各项中,在计算土地增值税额时可以从转让房地产取得的收入中扣除的项目有( )。 A.取得土地使用权所支付的金额 B.房地产开发成本 C.转让房地产缴纳的营业税 D.转让房地产缴纳的企业所得税

土地增值税习题

土地增值税练习题 一、判断题 纳税人转让旧房及建筑物时,为确定房地产的评估价值而发生的评估费用,允许在计算土地增值税时予以扣除。(∨) 1、土地增值税的纳税人为转让土地使用权、地上的建筑物及 其附着物并取得收入的单位和个人。(×) 2、《土地增值税暂行条例》及其实施细则规定,纳税人转让 房地产取得的收入,包括转让房地产的全部价款及有关的经济收益,但不包括实物收入。(×) 3、对于代收费用未作为转让房地产的收入计税的,在计算增 值税额时不允许扣除代收费用。(∨) 4、对于个人购入房地产再转让按发票所载金额并从购买年 度起至转让年度止每年加计5%计算的,对其在购入时已缴纳的契税,准予作为“转让房地产有关的税金”予以扣除。(∨) 5、对于个人购入房地产再转让按旧房及建筑物的评估价计 算扣除的,对其在购入时已缴纳的契税,不另作为“与转让房地产有关的税金”予以扣除。(∨) 6、房地产开发企业代收的费用一律并入转让房地产收入计 征土地增值税。(×)

7、房地产开发企业将开发产品用于职工福利、奖励,应在房 产移交使用时视同销售房地产。(×) 8、房地产开发企业开发建造的与清算项目配套的公共设施, 建成后产权属于全体业主所有的,不计算收入,其成本、费用也不得扣除。(×) 10、个人将房地产赠与他人的应视同销售不动产征收土地使用税。(×) 二、单选题 1、税务机关不应按照房地产评估价格对纳税人计算征收土地增值税的情形是 (A) A.纳税人不进行土地增值税纳税申报的 B.纳税人提供的扣除金额不实 C.纳税人隐瞒、虚报房地产成交价格 D.纳税人人转让房地产的成交价格低于房地产评估价格有无正当理由 2、根据土地增值税有关规定,纳税人提供扣除项目金额不实的,在计算土地增 值税时,应按照(A) A.税务机关根据评估价格确定扣除项目金额 B.税务机关与纳税人协商价格扣除 C.市场同类房地产扣除项目平均价格扣除 D.房地产原值减除一定比例后的余值扣除

计量经济学课后习题1-8章

计量经济学课后习题总结 第一章绪论 1、什么事计量经济学? 计量经济学就是把经济理论、经济统计数据和数理统计学与其他数学方法相结合,通过建立经济计量模型来研究经济变量之间相互关系及其演变的规律的一门学科。 2、计量经济学的研究方法有那几个步骤? (1)建立模型:包括模型中变量的选取及模型函数形式的确定。 (2)模型参数的估计:通过搜集相关是数据,采用不同的参数估计方法,进行模型参数估计。 (3)模型参数的检验:包括经济检验、以及统计学方面的检验。 (4)经济计量模型的应用:经济预测、经济结构分析、经济政策评价。 3、经济计量模型有哪些特点? 经济计量模型是一个代数的、随即的数学模型,它可以是线性或非线性(对参数而言)形式。 4、经济计量模型中的数据有哪几种类型 (1)定量数据:时间序列数据、截面数据、面板数据 (2)定型数据:虚拟变量数据 第二章一元线性回归模型 1、什么是相关关系?它有那几种类型?(书上没有确切的答案) (1)相关关系:当一个或几个相互联系的变量取一定的数值时,与之相对应的另一变量的值虽然不确定,但它仍按某种规律在一定的范围内变化。变量 间的这种相互关系,称为具有不确定性的相关关系 (2)相关关系的种类 1.按相关程度分类: (1)完全相关:一种现象的数量变化完全由另一种现象的数量变化所确定。在这种情况下,相关关系便称为函数关系,因此也可以说函数关 系是相关关系的一个特例。 (2)不完全相关:两个现象之间的关系介于完全相关和不相关之间 (3)不相关:两个现象彼此互不影响,其数量变化各自独立 2.按相关的方向分类: (1)正相关:两个现象的变化方向相同 (2)负相关:两个现象的变化方向相反 3.按相关的形式分类 (1)线性相关:两种相关现象之间的关系大致呈现为线性关系 (2)非线性相关:两种相关现象之间的关系并不表现为直线关系,而是 近似于某种曲线方程的关系

2020年初级会计师考试《经济法基础》基础辅导讲义第48讲_土地增值税法律制度

一、土地增值税纳税人(★) 二、土地增值税征税范围(★★) 三、土地增值税应纳税额计算(含税率、计税依据、应纳税额)(★★★) 四、土地增值税税收优惠(★★★) 五、土地增值税征收管理(★★) 概念:土地增值税是对转让国有土地使用权、地上建筑物及其附着物并取得收入的单位和个人,就其转让房地产所取得的增值额征收的一种税。(有偿的行为) 一、土地增值税纳税人 土地增值税的纳税人为转让国有土地使用权、地上建筑物及其附着物并取得收入的单位和个人。 二、土地增值税征税范围 (一)一般规定 1.转让国有土地使用权的行为征税,出让国有土地使用权的行为不征税。 2.转让地上建筑物及其他附着物产权的行为。 3.土地增值税只对有偿转让房产征税,对以继承、赠与等方式无偿转让的房地产,不予征税。 (二)特殊规定 1.企业改制重组 (1)非公司制企业整体改制为有限责任公司或股份有限公司,有限责任公司整体改制为股份有限公司,对改制前的企业将国有土地使用权、地上建筑物及其附着物转移、变更到改制后的企业,暂不征收土地增值税。 (2)企业合并:按照法律规定或者合同约定,两个或两个以上企业合并为一个企业,且原企业投资主体存续的,对原企业将房地产转移、变更到合并后的企业,暂不征收土地增值税。 (3)企业分立:按照法律规定或者合同约定,企业分设为两个或两个以上与原企业投资主体相同的企业,对原企业将房地产转移、变更到分立后的企业,暂不征收土地增值税。 (4)作价投资:单位、个人在改制重组时以房地产作价入股进行投资,对其将房地产转移、变更到被投资的企业,暂不征收土地增值税。 注意: 以上情形不适用于房地产开发企业。 2.房地产开发企业将开发的部分房产,转为自用或用于出租等,未发生产权转移的,不征收土地增值税。 3.房地产交换:属于土地增值税的征税范围。但是个人之间互换自有居住用房地产的,经当地税务机关核实,可以免征土地增值税。 4.合作建房:对于一方出地,另一方出资金,双方合作建房,建成后按比例分房自用的,暂免征收土地增值税;建成后转让的,应征收土地增值税。 5.房地产出租 房地产出租,没有发生房产产权、土地使用权的转让,因此,不属于土地增值税的征税范围。 6.房地产抵押 对房地产的抵押,在抵押期间不征收土地增值税。待抵押期满后,视该房地产是否转移而确定是否征收土地增值税。对于房地产抵债而发生房地产权属转让的,应列入土地增值税额征税范围。 7.房屋的代建行为 取得的收入属于劳务收入性质,不属于土地增值税的征税范围。 8.房地产的重新评估 房地产权属没有发生转移,也未取得收入,不属于土地增值税征税范围。 【例题1·单选题】(2017年)根据土地增值税法律制度的规定,下列各项中,不属于土地增值税纳税人的是()。 A.出租住房的孙某 B.转让国有土地使用权的甲公司

@计量经济学计算题总结

计量经济学计算题总结1、表中所列数据是关于某种商品的市场供给量Y和价格水平X的观察值: ①用OLS法拟合回归直线; ②计算拟合优度R2; ③确定β1是否与零有区别。 2、求下列模型的参数估计量,

3、设某商品需求函数的估计结果为(n=18 ):解:(1) 4、

5、 模型式下括号中的数字为相应回归系数估计量的标准误。又由t分布表和F分布表得知:t0.025(5)=2.57,t0.025(6)=2.45;F0.05(3,6)=4.76,F0.05(4,5)=5.19, 试根据上述资料,对所给出的两个模型进行检验,并选择出一个合适的模型。

解:(1)总离差平方和的自由度为n-1,所以样本容量为35。 (2) (3) 7.某商品的需求函数为 其中,Y为需求量,X1为消费者收入,X2为该商品价格。 (1)解释参数的经济意义。 (2)若价格上涨10%将导致需求如何变化? (3)在价格上涨10%情况下,收入增加多少才能保持需求不变。 (4)解释模型中各个统计量的含义。 2 2 0.611 43841 26783 /(1) 10.587 /(1) ESS R TSS RSS n k R TSS n === -- =-= - 解:(1)由样本方程的形式可知,X1的参数为此商品的收入弹性,表示X2的参数为此商品的价格弹性。(2)由弹性的定义知,如果其它条件不变,价格上涨10%,那么对此商品的需求量将下降1.8%。 (3)根据同比例关系,在价格上涨10%情况下,为了保持需求不变,收入需要增加0.46×0.018= 0.00828,即0.828%。 (4)第一行括弧里的数据0.126、0.032是参数估计量的样本标准差,第二行括弧里的数据3.651、-5.625是变量显著性检验的t值,t值较大,说明收入和价格对需求的影响显著. 分别是决定系数、调整的决定系数、方程显著性检验的F值,这三个统计量的取值较大,说明模型的总体拟合效果较好。

土地增值税扣除项目及土地增值税计算方法

土地增值税扣除项目 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增值税暂行条例: 第六条计算增值额的扣除项目: (一)取得土地使用权所支付的金额; (二)开发土地的成本、费用; (三)新建房及配套设施的成本、费用,或者旧房及建筑物的评估价格; (四)与转让房地产有关的税金; (五)财政部规定的其他扣除项目。 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增值税暂行条例实施细则 第七条条例第六条所列的计算增值额的扣除项目,具体为: (一)取得土地使用权所支付的金额,是指纳税人为取得土地使用权所支付的地价款和按国家统一规定交纳的有关费用。 (二)开发土地和新建房及配套设施(以下简称房增开发)的成本,是指纳税人房地产开发项目实际发生的成本(以下简称房增开发成本),包括土地征用及拆迁补偿费、前期工程费、建筑安装工程费、基础设施费、公共配套设施费、开发间接费用。 土地征用及拆迁补偿费,包括土地征用费、耕地占用税、劳动力安置费及有关地上、地下附着物拆迁补偿的净支出、安置动迁用房支出等。 前期工程费,包括规划、设计、项目可行性研究和水文、地质、勘察、测绘、“三通一平”等支出。

建筑安装工程费,是指以出包方式支付给承包单位的建筑安装工程费,以自营方式发生的建筑安装工程费。 基础设施费,包括开发小区内道路、供水、供电、供气、排污、排洪、通讯、照明、环卫、绿化等工程发生的支出。 公共配套设施费,包括不能有偿转让的开发小区内公共配套设施发生的支出。 开发间接费用,是指直接组织、管理开发项目发生的费用,包括工资、职工福利费、折旧费、修理费、办公费、水电费、劳动保护费、周转房摊销等。 (三)开发土地和新建房及配套设施的费用(以下简称房地产开发费用),是指与房地产开发项目有关的销售费用、管理费用、财务费用。 财务费用中的利息支出,凡能够按转让房地产项目计算分摊并提供金融机构证明的,允许据实扣除,但最高不能超过按商业银行同类同期贷款利率计算的金额。其他房地产开发费用,按本条(一)、(二)项规定计算的金额之和的5%以内计算扣除。 凡不能按转让房地产项目计算分摊利息支出或不能提供金融机 构证明的,房地产开发费用按本条(一)、(二)项规定计算的金额之和的10%以内计算扣除。 上述计算扣除的具体比例,由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规定。

土地增值税讲义

土地增值税税收政策培训 主讲人:高驰

相关法规: 1、《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增值税暂行条例》(国务院令第138号); 2、《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增值税暂行条例实施细则》(财法字[1995]6号); 3、《国务院办公厅转发建设部等部门关于做好稳定住房价格工作意见的通知》(国办发[2005]26号); 4、《国务院办公厅转发建设部等部门关于调整住房供应结构稳定住房价格意见的通知》(国办发〔2006〕37号); 5、《土地增值税清算管理规程》(国税发[2009]91号); 6、《国家税务总局财政部建设部关于加强房地产税收管理的通知》(国税发[2005]89号); 7、《国家税务总局关于房地产开发企业土地增值税清算管理有关问题的通知》(国税发[2006]第187号); 8、《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土地增值税普通标准住宅有关政策的通知》(财税〔2006〕141号); 9、《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土地增值税若干问题的通知》(财税[2006]21号); 10、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印发《土地增值税清算鉴证业务准则》的通知(国税发〔2007〕132号); 11、《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土地增值税清算有关问题的通知》(国税函〔2010〕220号); 12、《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加强土地增值税征管工作的通知》(国

税发[2010]53号); 13、四川省地方税务局转发《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印发<土地增值税 清算管理规程>的通知》的通知(川地税发(2009)60号); 14、《四川省地方税务局四川省财政厅关于土地增值税征管问题 的公告》(四川省地方税务局公告2010年第1号); 15、《成都市地方税务局成都市财政局关于土地增值税有关问题 的公告》(2011年第1号); 16、国税发[2009]91号与国税发[2006]187号对比表 本次培训大纲 一、土地增值税基础知识 (一)概述 (二)征税范围、纳税人和税率 (三)转让房地产增值额的确定 (四)应纳税额的计算 二、土地增值税清算管理规程 (一)土地增值税的清算条件 (二)清算审核的内容(PPT第1页) 各位好,我是财务部的高驰。今天上午就为大家讲一下土地增值税的相关政策,特别是房地产开发项目土地增值税清算时应注意的一些要点和大家一起讨论一下。如果有讲得不对的地方,还请大家指正,一起讨论。

土地增值税计算例题,很有用哦

某房地产开发公司与某单位于2013年3月正式签署一写字楼转让合同,取得转让收入15000万元,公司即按税法规定缴纳了有关税金(营业税税率5%,城建税税率为7%,教育费附加为3%,印花税税率为0.5‰)。已知该公司为取得土地使用权而支付的地价款和按国家统一规定缴纳的有关费用为3000万元;投入房地产开发成本为4000万元;房地产开发费用中的利息支出为1200万元(不能按转让房地产项目计算分摊利息支出,也不能提供金融机构证明)。请计算该公司转让此楼应纳的土地增值税税额。 (1)确定转让房地产的收入:转让收入为15000万元。 (2)确定转让房地产的扣除项目金额: ①取得土地使用权所支付的金额为3000万元 ②房地产开发成本为4000万元 ③房地产开发费用为: (3000+4000)×10%=700(万元) ④与转让房地产有关的税金为: 15000×5%+15000×5%×7%+15000×5%×3%=825(万元) ⑤从事房地产开发的加计扣除为: (3000+4000)×20%=1400(万元) ⑥转让房地产的扣除项目金额为: 3000+4000+700+825+1400=9925(万元) (3)计算转让房地产的增值额: 15000-9925=5075(万元) (4)计算增值额与扣除项目金额的比率: 5075÷9925≈51.13% (5)计算应纳土地增值税税额: 应纳土地增值税=5075×40%-9925×5%=1533.75(万元)。 某工业企业转让一幢90年代建造的厂房,当时造价100万元,无偿取得土地使用权。如果按现行市场价的材料、人工费计算,建造同样的房子需600万元,该房子为7成新,按500万元出售,支付有关税费计27.5万元。计算企业转让旧房应缴纳的土地增值税额。 (1)评估价格=600×70%=420(万元) (2)允许扣除的税金27.5万元 (3)扣除项目金额合计=420+27.5=447.5(万元) (4)增值额=500-447.5=52.5(万元) (5)增值率=52.5÷447.5×100%=11.73% (6)应纳税额=52.5×30%-447.5×0=15.75(万元)

计量经济学课后习题答案解析汇总.(精选)

计量经济学练习题 第一章导论 一、单项选择题 ⒈计量经济研究中常用的数据主要有两类:一类是时间序列数据,另一类是【 B 】 A 总量数据 B 横截面数据 C平均数据 D 相对数据 ⒉横截面数据是指【 A 】 A 同一时点上不同统计单位相同统计指标组成的数据 B 同一时点上相同统计单位相同统计指标组成的数据 C 同一时点上相同统计单位不同统计指标组成的数据 D 同一时点上不同统计单位不同统计指标组成的数据 ⒊下面属于截面数据的是【 D 】 A 1991-2003年各年某地区20个乡镇的平均工业产值 B 1991-2003年各年某地区20个乡镇的各镇工业产值 C 某年某地区20个乡镇工业产值的合计数 D 某年某地区20个乡镇各镇工业产值 ⒋同一统计指标按时间顺序记录的数据列称为【 B 】 A 横截面数据 B 时间序列数据 C 修匀数据 D原始数据 ⒌回归分析中定义【 B 】 A 解释变量和被解释变量都是随机变量 B 解释变量为非随机变量,被解释变量为随机变量 C 解释变量和被解释变量都是非随机变量 D 解释变量为随机变量,被解释变量为非随机变量 二、填空题 ⒈计量经济学是经济学的一个分支学科,是对经济问题进行定量实证研究的技术、方法和相关理论,可以理解为数学、统计学和_经济学_三者的结合。 ⒉现代计量经济学已经形成了包括单方程回归分析,联立方程组模型,时间序列分 析三大支柱。

⒊经典计量经济学的最基本方法是回归分析。 计量经济分析的基本步骤是:理论(或假说)陈述、建立计量经济模型、收集数据、计量经济模型参数的估计、检验和模型修正、预测和政策分析。 ⒋常用的三类样本数据是截面数据、时间序列数据和面板数据。 ⒌经济变量间的关系有不相关关系、相关关系、因果关系、相互影响关系和恒 等关系。 三、简答题 ⒈什么是计量经济学?它与统计学的关系是怎样的? 计量经济学就是对经济规律进行数量实证研究,包括预测、检验等多方面的工作。计量经济学是一种定量分析,是以解释经济活动中客观存在的数量关系为内容的一门经济学学科。 计量经济学与统计学密切联系,如数据收集和处理、参数估计、计量分析方法设计,以及参数估计值、模型和预测结果可靠性和可信程度分析判断等。可以说,统计学的知识和方法不仅贯穿计量经济分析过程,而且现代统计学本身也与计量经济学有不少相似之处。例如,统计学也通过对经济数据的处理分析,得出经济问题的数字化特征和结论,也有对经济参数的估计和分析,也进行经济趋势的预测,并利用各种统计量对分析预测的结论进行判断和检验等,统计学的这些内容与计量经济学的内容都很相似。反过来,计量经济学也经常使用各种统计分析方法,筛选数据、选择变量和检验相关结论,统计分析是计量经济分析的重要内容和主要基础之一。 计量经济学与统计学的根本区别在于,计量经济学是问题导向和以经济模型为核心的,而统计学则是以经济数据为核心,且常常是数据导向的。典型的计量经济学分析从具体经济问题出发,先建立经济模型,参数估计、判断、调整和预测分析等都是以模型为基础和出发点;典型的统计学研究则并不一定需要从具体明确的问题出发,虽然也有一些目标,但可以是模糊不明确的。虽然统计学并不排斥经济理论和模型,有时也会利用它们,但统计学通常不一定需要特定的经济理论或模型作为基础和出发点,常常是通过对经济数据的统计处理直接得出结论,统计学侧重的工作是经济数据的采集、筛选和处理。 此外,计量经济学不仅是通过数据处理和分析获得经济问题的一些数字特征,而且是借助于经济思想和数学工具对经济问题作深刻剖析。经过计量经济分析实证检验的经济理论和模型,能够对分析、研究和预测更广泛的经济问题起重要作用。计量经济学从经济理论和经济模型出发进行计量经济分析的过程,也是对经济理论证实或证伪的过程。这些是以处理数

土地增值税习题

一、单项选择题 1、下列关于土地增值税的说法,正确的有(B)。 A.增值额未超过扣除项目金额20%的房地产开发项目,均免征土地增值税 B.超过贷款期限的利息部分和加罚的利息,不允许在计算土地增值税时的房地产开发费用中扣除 C.某房地产公司将待售的一栋花园别墅赠送给某影视明星,由于该房地产公司未取得收入,则不缴纳土地增值税 D.对取得土地使用权时未支付地价款或不能提供已支付地价款凭据的,在计征土地增值税时按评估价扣除取得土地使用权支付的金额 2、2014年8月某房地产开发公司转让新建普通标准住宅一幢,取得转让收入2000万元,转让环节允许扣除税金合计110万元。已知该公司为取得土地使用权而支付的地价款和有关费用为800万元,房地产开发成本为400万元,利息支出200万元(能够按房地产项目计算分摊并提供金融机构证明,但其中有30万元属于超过贷款期限的利息)。另知,该单位所在地政府规定的其他房地产开发费用的计算扣除比例为5%。该单位应缴纳土地增值税(D)万元。 A.292.5 B.133.5 C.142.5 D.0 解析:收入总额=2000(万元),扣除项目金额=800+400+(200-30)+(800+400)×5%+110+(800+400)×20%=1780(万元);增值额=2000-1780=220(万元),增值率=220÷1780×100%=12.36%<20%。纳税人建造普通标准住宅出售,增值额未超过扣除项目金额20%的,免征土地增值税 3、房地产开发企业开发建造的与清算项目配套的公共设施,其成本费用不允许扣除的情况有(D)。 A.建成后产权属于全体业主所有的 B.建成后无偿移交给政府、公用事业单位用于非营利性社会公共事业的 C.建成后有偿转让的 D.建成后产权属于房地产开发企业的 4、对房地产开发企业进行土地增值税清算,下列表述正确的是(A)。 A.房地产开发企业的预提费用,除另有规定外,不得扣除 B.房地产开发企业将开发的部分房地产自用的,应按照规定清算土地增值税 C.在土地增值税清算中,计算扣除项目金额时,其实际发生的支出一律可以直接据实扣除 D.房地产开发企业销售已装修房屋,可以扣除的装修费用不得超过房屋原值的10% 二、多项选择题 1、根据土地增值税清算的规定,下列说法正确的是(ACD)。 A.房地产企业用建造的该项目房地产安置回迁户的,安置用房视同销售处理 B.回迁户支付给房地产开发企业的补差价款,应作为房地产企业的销售收入 C.房地产开发企业逾期开发缴纳的土地闲置费,在计算土地增值税时不得扣除 D.房地产开发企业的预提费用,除另有规定外,在计算土地增值税时不得扣除 2、以下项目在计算土地增值税时,可以扣除其成本费用的是(ACD)。 A.建成后产权属于全体业主所有的会所 B. 建成后待售的商业用房

计量经济学计算题解法汇总

计量经济学:部分计算题解法汇总 1、求判别系数——R^2 已知估计回归模型得 i i ?Y =81.7230 3.6541X + 且2X X 4432.1∑ (-)=,2Y Y 68113.6∑(-)=, 2、置信区间 有10户家庭的收入(X ,元)和消费(Y ,百元)数据如下表: 10户家庭的收入(X )与消费(Y )的资料 X 20 30 33 40 15 13 26 38 35 43 Y 7 9 8 11 5 4 8 10 9 10 若建立的消费Y 对收入X 的回归直线的Eviews 输出结果如下: Dependent Variable: Y Adjusted R-squared F-statistic Durbin-Watson (1(2)在95%的置信度下检验参数的显著性。(0.025(10) 2.2281t =,0.05(10) 1.8125t =,0.025(8) 2.3060t =,0.05(8) 1.8595t =) (3)在90%的置信度下,预测当X =45(百元)时,消费(Y )的置信区间。(其中29.3x =,2()992.1x x - =∑) 答:(1)回归模型的R 2 =,表明在消费Y 的总变差中,由回归直线解释的部分占到90%以上,回归直线的代表性及解释能力较好。(2分) 家庭收入对消费有显著影响。(2分)对于截距项,

检验。(2分) (3)Y f =+×45=(2分) 90%置信区间为(,+),即(,)。(2分) 注意:a 水平下的t 统计量的的重要性水平,由于是双边检验,应当减半 3、求SSE 、SST 、R^2等 已知相关系数r =,估计标准误差?8σ=,样本容量n=62。 求:(1)剩余变差;(2)决定系数;(3)总变差。 (2)2220.60.36R r ===(2分) 4、联系相关系数与方差(标准差),注意是n-1 在相关和回归分析中,已知下列资料: 222X Y i 1610n=20r=0.9(Y -Y)=2000σσ∑=,=,,,。 (1)计算Y 对X 的回归直线的斜率系数。(2)计算回归变差和剩余变差。(3) (2)R 2=r 2==, 总变差:TSS =RSS/(1-R 2)=2000/=(2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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