洗煤厂安全技术操作规程

洗煤厂安全技术操作规程
洗煤厂安全技术操作规程

洗煤厂安全技术

2005年9月9日

本规程由《洗煤厂设备操作规程》计33项《洗煤厂设备检修制度》计16项

《洗煤厂安全技术操作规程》计30项

《洗煤厂技术检查规程》计41项

《洗煤厂管理制度》计44项五部分组成共计164项

审核领导签字:

总工

安全中心

煤质中心

机电工程师

目录

洗煤厂安全通用规程--------------------------------6 起重机械安全技术规程------------------------------8 悬壁吊,电葫芦安全技术规程------------------------9 安全技术规程及其制定------------------------------9 安全教育规程--------------------------------------10 工作场所规程--------------------------------------10 劳动保护与劳动纪律规程----------------------------11 机械设备与操作检修规程----------------------------12 检修挂牌制度--------------------------------------12 安全用电技术规程----------------------------------13 防爆防火安全技术规程------------------------------14 防尘防毒安全技术规程------------------------------14 安全带使用安全技术规程----------------------------15 氧气瓶、乙炔瓶使用安全技术操作规程----------------15 各类工器具使用安全技术操作规程--------------------16

(1)手锤

(2)扁铲

(3)改锥

(4)锉刀

(5)活板手

(6)大锤

(7)手电钻

(8)台钳

(9)千斤顶

(10)电葫芦

(11)砂轮机

(12)钻床

(13)卷板机

(14)卷扬机

(15)弯管机

(16)手拉葫芦

(17)临时梯子

(18)高空作业安全规程

(19)压力容器安全规程

钳工安全技术操作规程----------------------------------21 电焊工安全技术操作规程--------------------------------22 氧焊工安全技术操作规程--------------------------------22 润滑工安全技术操作规程--------------------------------23 原煤受煤工安全通则------------------------------------24 采煤坑安全技术规程------------------------------------24 煤场管理安全技术操作规程------------------------------25 可逆皮带机安全技术操作规程----------------------------25 配煤工安全技术操作规程--------------------------------26 破碎机司机安全技术操作规程----------------------------26 集控工安全技术操作规程--------------------------------26 皮带运输工安全技术操作规程----------------------------27 振动筛司机安全技术操作规程----------------------------28 仪表工安全技术操作规程--------------------------------28 配电工安全技术操作规程--------------------------------28

电工安全技术操作规程----------------------------------29

手选工安全技术操作规程---------------------------------30 重介质分选安全技术操作规程-----------------------------31 浮选机安全技术操作规程---------------------------------31 压滤机安全技术操作规程---------------------------------32 浓缩机安全技术操作规程---------------------------------32 刮板输送机安全技术操作规程-----------------------------33

前言

为了适应安全生产发展形势,提高标准化作业程度,保证职工在实际操作中的安全与健康,依照国家有关规定,特制定本规程。

本《规程》适用于洗煤车间所有工种。《规程》包括洗煤车间安全通则;各工段安全通则;各岗位、工种安全技术操作规定几部分。

认真执行规程是企业职工最基本的职责,是企业连续生产的保证,因此每位职工都必须严格按照规程操作,对违反规程的现象,各级领导应给予教育,必要时给予惩处。

本《规程》自2005年12月1日起正式执行。

洗煤厂安全通用规则

1、作业人员必须经过车间、工段、班组三级安全教育,考试合格后,才能进行作业。

2、作业人员上岗前应充分了解作业内容,检查现场作业中有无造成触电、着火、爆炸、坠落、中暑等不安全因素,有无采取有效的防范措施,确认后方可上岗作业。

3、使用的工具在任何地方都应放在不会滑落的安全位置。

4、在切割或拆除管道、钢结构架等重物时,作业人员应站在人与物不会坠落的一侧,会坠落或切割后弹动的一侧应用绳子或链式起重机牵引、缓慢落地。

5、拆除建筑物,应自上而下,分层拆除。

6、放置重心不稳的物品应垫平放稳后才能脱手。

7、工作环境与现场应保持整洁,路面、楼梯、走廊平整,油污、积水、积雪、积冰时清除。

8、由低往高堆放物品,应成梯形底脚卡牢,下大上小,平面物品,压缝堆放,取出物品时,应自上而下,禁止从中间抽取。

9、用人力垂直或倾斜地拉动物体应有防止突然坠落、断落、脱落的措施。

10、工作环境应有充足的采光,栏杆完整,井盖齐全,易燃易爆及危险区域要有明显的安全标志或信号,以及足足够的灭火器材,并不能擅自挪用。

11、明电线(滑触线)高度不宜小于 3.5米的明电线,如低于3.5米的明线应有安全网罩。无法执行这一措施时必须要有严格的安全制度及明显的安全标志或信号指示灯。

12、当无法执行停电清扫机电设备的规定时,车间必须拟定有效的安全措施,例如发辫盘入帽内;扣紧袖扣;仅限于擦抹非转动部分;不准用棉絮和不完整的布擦抹设备等。

13、超过2米高处作业必须佩挂安全带。上岗人员必须按规定穿戴好劳动保护用品。

14、禁止在设备运转区域、配电盘附近及其它危险区域取暧、休息。

15、运行设备都必须执行工作牌与停送电制度,跨车间的检修,也同样要执行这个制度,检修单位在检修时,必须向被检修单位索取工作牌并挂上停电牌。作业后与被检修单位共同检查合格,归还工作牌,取下停电牌。

16、车辆和运行设备,在启动前必须对周围的人和物作检查,确认安全后起动,在不工作或停电时应回到零位,切断电源。

17、在易燃易爆区,严禁吸烟,严禁私自带火种进入该区,需要动火作业或进入机动车辆时须办理动火证或机动车辆出入证。

18、严禁跨越皮带、托辊、机电设备,以及隔机传递工具,上、下工具传递,不许掷、抛。

19、严禁在起重物下和铁路线上行走与逗留。

20、不准带小孩或闲杂人员进入厂区,不准非本岗位人员触动本岗位的机电开关、仪表、阀门等设施。

21、班中不准打盹睡觉及干与工作无关的事情,未经领导批准不能离岗、串岗,班前班中不许喝酒,发现酒后作业,应立即停止工作,作业中或作业内不准开玩笑。

22、在有栏杆的现场或岗位上作业,应先检查栏杆是否牢固,不准坐或靠在栏杆上,对残缺或不牢固的栏杆,应及时整改,整改前加临时设施。

23、任何机电设备、工作岗位、现场不能挂晾衣服或堆放破布、干草、木材等易燃物品,地沟的污油应及时清除。

24、带压清扫堵塞的管道、出口、法兰间禁止站人,用蒸汽清扫管道、容器、槽罐等,必须有蒸汽出口。

25、高置岗位,发现门、窗玻璃等有坠落的可能,立即处理。严禁从高空往下扔东西,必要时,必须设专人监护,划出警界线,并通知相关单位。

26、严禁用苯、轻油、汽油、吡定等油类,擦抹设备、车辆、人体。

27、不准穿化纤衣服与钉鞋进入易燃易爆岗位。也不准穿化纤衣服进入高温明火作业岗位。

28、禁止用铁件敲打或撞击易燃易爆,强腐蚀性物品槽罐及其管线。

29、挖土作业深度超过1M应留有适当坡度,作业前应掌握作业区地下电缆,管道等布置情况,作业若发现有不明电缆、管道等应立即停止。

30、在清扫有毒气、液的设备时,须设监护人,救护人,救护工具及联络信号。直接接触酸碱时须戴胶质手套与护镜、水鞋。

31、刨镐时不准对面站人,不准突然性进退,打大锤时,禁止戴手套和对面打锤,并应使用手把无刺、无裂纹,连结牢固的镐和锤。

32、检修中,拆除了安全栏杆、围墙等安全设施后,必须以临时措施所代替,检修后按原设计修复或恢复。

33、严禁非电气工作人员自己处理电气故障(如自己搭接保险丝等)。

34、扑灭着火,人要站在上风侧,药物要打在根部。火警电话号

35、禁止在禁火区域、下水井附近以及其他易燃易爆物品附近焚烧干草等杂物。

36、检修人员对运转设备或车辆检修生,应由检修工人、操作工作工人、班或段领导共同认可,由操作工人或司机试车。

37、上下楼梯必须手扶栏杆。

起重机械安全技术规定

安全操作一般要求:

1、操作者应对制动器、吊钩、钢丝绳和安全装置进行检查,发现性能不正常时,应在操作前排除。

2、开车前必须鸣铃或报警,操作中接近人时,亦应继续给予铃声报警。

3、操作按指挥信号进行,对紧急停止信号不论何人发出,都应立即执行。

4、超重机上或其周围确认无人时,才可以闭合主电源。如电源断路装置上加锁或有标牌时,应由有关人员确定后才可闭合主电源。

5、闭合主电源前,应使所有的控制器手柄置于零位。

6、工作中突然断电时,应将所有的控制器手柄扳回零位;在重新工作时,应检查起重机动作是否都正常。

7、司机进行维护保养时,应切断电源,挂上标志牌或加锁。

安全技术要求:

有下述情况之一时,司机不应进行操作:

1、超载或物体重量不清。

2、结构和零部件有影响安全工作的缺陷或损伤。如制动器失灵,钢丝绳损伤达到报废标准等。

3、捆绑、吊挂不牢或不平衡而可能滑动,重物棱角处与钢丝绳之间未加衬垫等。

4、被吊物体上有人或浮置物。

5、工作场地昏暗,无法看清场地、被吊物情况等。

司机操作时,应遵守下列要求:

1、不得利用限位开关停车;

2、吊运时,不得从人的上空通过,吊臂下不得有人;

3、起重机工作时,不得进行检查和维修。

4、所吊重物接近或达到额定起重能力时,吊用前检查制动器,并用小高度、短行程试吊后,再平稳地吊运。

5、吊挂时,吊挂绳之间的夹角宜小于120°,以免吊挂绳受力

6、多人绑挂时,应由一人负责指挥。

悬臂吊、电葫芦安全技术规定

1、非操作人员严禁启动使用。

2、起吊前严格检查钢丝绳的强度和接口是否牢固。

3、摘、拉、起、放物品要拴好挂牢。

4、操作时下部严禁站人,加强周围了望,上炉顶一人操作,一人了望,下边一个监护。

5、严禁超重操作(<500kg).

6、起吊时必须先试吊观察,确认无误后,再慢慢起吊。

7、使用完毕后要拉闸切断电源。

安全规程(定)及其制定

1、各岗位、工种和所操作的机电设备、工具及车辆都必须有安全技术规程(定)。不允许存在无章可循的岗位或作业。

2、所上的新工艺、新设备,必须遵循“三同时”的原则,投产前必须制定出安全规程(定)。

3、所有大中修项目在施工前,必须由施工单位或工程所属单位制定出该项目施工安全规程或安全措施,否则不准施工。

4、所有短期施工、检修、临时性工作及试车都必须有安全规程或安全措施,否则不准施工或试车。

5、安全规程的内容包括:

(1)对生产工艺流程、设备、工具的使用、施工、检修过程中有引起事故或危及人身安全健康的因素的控制要求。

(2)禁止事项、注意事项和检修事项。

(3)各类事故教训及防范措施和正确处理事故的办法。

(4)操作证、操作牌(票)、联系、确认、安全联保互保等制度的执行及防护用具的正确使用和要求等。

6、按照公司《安全生产责任制度》规定,各类规程由对口单位及时制定下发,组织职工学习实施。

安全教育

1、入厂新工人、临时工、实习代培人员、参加劳动的学生、变换工作人员,未经安全教育或考试不合格者,不准上岗操作。

2、年初由安全部制定全年安全培训计划,报车间主任审批后,由安全部负责实施。

3、对新参加工作人员(包括实习、代培或调换岗位人员),班组必须指定实践经验丰富、技术熟练的师傅培育教养,签定师徒合同。

4、新工艺、技术、设备使用投产前对操作人员必须进行安全技术培训,考试合格后才能上岗工作。

5、特殊工种必须体检和技术考试后才能持证上岗操作。

6、坚持每周开展安全日活动。对职工进行安全知识、安全技能等方面的教育,提高职工安全素质,班组要做到安全活动有记录。

7、经常对职工进行安全宣传教育,教育职工遵章守纪,以提高职工的安全意识,增强职工的自我防护能力。

8、对外委工程人员必须进行厂级、车间安全教育,工程所属单位要对工程施工人员进行现场交底,并全程监护。

工作场所

1、工作场所(操作台、炉台、工作台)必须保持平整、物料堆放整齐、工具规整有序,处理有条有理,做到活完地净。

2、工作岗位要有足够的照明,危及人身安全的交通道口和场地要有明显的标志和防护措施。

3、所有人孔及距地面2米以上的常用运转设备处,均应设置固定平台。平台、通道、走梯、走台匀设置栏杆,栏杆高度应大于1.05米,栏杆下部护板高度不底于0.1米,通道、走梯的宽度应在0.8米以上(垂直走梯宽度在0.6米以上)。常用走梯倾角应小于45度,不常用的走梯倾角应小于60度。高度超过8米的楼梯,最多相距5米就需设置一个转弯平台,高度大于2.5米的垂直爬梯,必须设弧形围栏。

4、天桥、通道、走梯宜用花纹钢板。检修平台,炉身平台及其他承重平台,均应采用钢板焊制并有防滑措施。

5、生产现场的吊料口,清扫孔,坑沟必须有盖板护栏。梯子、走廊、平台不准随意拆开挖孔。防护设施不准存在隐患,要保持良好状态。

6、皮(链)带上方应根据现场需要,设置横跨走桥。并设置醒目的安全标志。

7、操作室、操作台(盘)不准有明线,发现漏电现象及时通知电工处理。

8、现场堆放材料、工具,按规定要堆放整齐,特别是在铁道两边堆积物一定要距离1.5米以外,不得影响火车正常运转。

9、跨马路、人行道的皮带运输机上部必须加防止掉料的护板。

10、仓库、油库、煤气设施、木工库、乙炔、氧气瓶、化学药品等易燃易爆物品存放处要有“禁止烟火”的标志,周围30米内不准有明火,并配备有完好的消防器材。

11、现场的各种标志牌,由所在单位负责保护管理,保持完整清

洁,不得随意损坏。

12、生产操作室禁止堆放杂物和自行车。

劳动保护与劳动纪律

1、每个职工上岗工作时,要根据规定正确使用配戴各类劳动保护用品,女工要戴好工作帽,发辫应放在帽内。

2、容易发生危险的防护品(如高压绝缘鞋、手套安全带、高压拉闸杆、高压试电笔等)每次年检前各单位要进行一次自检,自己不能解决的与各专业部门联系解决。

3、凡有精神病、癫痫病、心脏病、高血压、耳聋及视力不好等一时易失去知觉或影响联系的病症都为禁忌人员,不得从事高温、高空、电气、吊车及各种车辆驾驶工作。

4、对女工的四期保护(经、孕、育、乳期间),应给予适当照顾,女工在怀孕和哺乳期间对原工作不能胜任时,根据医生证明,应调换轻便工作。

5、凡常温超过38℃的岗位,夏季必须安装防暑设备,凡常温底于零下10度岗位,要有防寒物品和措施。

6、有关部门要严把劳保用品质量关,按标准规定按时给职工发放劳保用品。

7、高温岗位人员,夏季要保证供应足够的清凉饮料,饮水要方便、卫生,配置要达到要求,并发给职工防暑药,防止中暑。

8、不准在设备运转区域或其他危险区域休息和睡觉。

9、上班前和工作中不得喝酒,工作时不准打闹开玩笑、打扑克、下棋、闲聊或看与工作无关的书籍。

10、严守工作岗位,不准擅自离岗,不得随意将工作转让他人,不得窜岗,如有事离开,领导要指派熟悉工作的人代替。

11、非岗位工作人员严禁擅自开动别人操作的机器、设备和各种电气开关,各种阀门,各种压力表。

12、不准损坏、拆除各种安全装置(电铃、阀门、安全罩、警示牌等)。

13、严禁带家属和小孩进入生产岗位。

14、任何人都必须严格执行所进入岗位的安全规程。

机械设备与操作检修

1、凡机械设备转动部件(靠背轮、传动轴、皮带轮、链轮、平衡轮、甩轮等)必须有安全防护装置。所有电气设备露出金属部分必须加绝缘罩子和护栏,并设置安全标志。

2、机动设备、电器设备的平台,栏杆、防护罩、极限制动器、信号和安全绳损坏时应立即修好,检修拆除时,必须尽快恢复。

3、凡自制和改造的设备机具、新投产的机械设备必须经过有关部门的鉴定,合乎安全要求,并制定安全技术操作规程后,经有关领导批准方可使用。

4、机动设备开动前应发信号与有关工作岗位取的联系业务,检查有无人员障碍,确认无误后方可开动。

5、各种机械设备不准超负荷使用,中途停电应关闭电源。

6、吊车、卷扬机应由专人开车,专人指挥,明确信号。吊物时,严禁在吊物上站人。禁止在悬空的吊物或吊臂下通过或工作。

7、有听力视力障碍的人,不得开动起重机械或当指挥人。司机必须遵守五不吊规定,超负荷不吊;不斜拉斜吊;无人指挥不吊;物体不捆牢不吊;钩子有缺陷不吊。

8、起重设备的吊钩、钢丝绳绳扣、吊环应根据磨损情况及时更换或采取安全措施,不得凑合使用。

9、机械运转时不得加油、清扫、擦洗、修理。

10、通过机械设备与运输皮带要走过天桥,不准跨过或下钻机械设备和运输皮带,不准乘、坐、踩、靠皮带。不准将棍、棒等物插入和触动机械危险部位。

11、各种受压容器都必须具备安全阀、压力表、防爆膜等安全装置,并经常检查,保持灵敏可靠。

12、机械设备检修,必须由专人拉闸停电。检修人员挂上“有人检修,禁止合闸”的牌子,并遵守岗位安全规程。

13、检修完毕试车,岗位操作人员、设备专业人员和当班人员必须在场负责检修监护,明确试车的指挥人和联系信号。

检修挂牌制度

1、机修机械、电气设备,必须严格执行检修人员与操作人员联系和挂牌制度,必要时设专人监护。紧急抢修必须有安全措施,向参加人员讲明,特殊危险的部位或区域要指定专人负责。

2、检修牌规定正面要有“停电检修、禁止启动”或“有人检修、禁止合闸”字样。背面要写上班组和检修职工各人姓名。

3、检修挂牌时,原则上由检修班长挂牌,班级分散作业,由领导临时指认专人挂牌,并负责此项工作中的安全。

4、检修完毕后要由挂牌人负责摘牌,他人不得随意摘牌。

5、凡不按检修挂牌制度规定作业者,按违章处理。

6、凡机械、电气设备正常运行,不摘牌者或牌子乱挂,按违章处理。

安全用电技术规定

1、电气工作人员必须经过安全培训,考试合格,持有合格证者

方可工作。

2、电气工作人员必须身体健康,无妨碍电气工作的病症(如心脏病、精神病、聋哑、色盲症等)。

3、电气工作人员必须熟练地掌握触电急救法。

4、非电气工作人员禁止随意拆除、安装、修理电气设备及线路。

5、凡电气设备安装、检修和改进必须经电气负责人审定签字后方可施工。

6、电气设备特别是手持电动工具的外壳和电线金属护管,必须有良好的接地和接零措施,其接地电阻不超过4欧姆,避雷器、避雷针不得超过10欧姆。

7、行灯和车床,钳台局部照明电压不得超过24伏,容器内和危险潮湿地点不得超过12伏,严禁用220伏的电压拉临时行灯。

8、高压开关柜必须有可靠的机械联锁和电气联锁(停电时,严禁带负荷拉闸)。

9、禁止在本单位所不能控制的线路和设备上工作或装设临时接地。

10、禁止在高压电气设备上带电作业,在低压回路上带电作业应采取有效的安全措施,雷雨天停止在室外带电作业。

11、停送电及检修时要严格执行停送电的有关规定,定出安全措施和组织措施。

12、厂内计划停电要书面通知,临时送电要与厂调度室联系,并征得电工同意后方可进行。

13、高压设备倒闸操作必须填写操作票,高压设备检修,必须到有关部门办理工作票。

14、巡视设备要注意不要越过防护栏,人体与带电体之间不应小于以下安全距离。

(1)在低压操作中,人体或其所携带工具与带电体之间的最小距离为:

10千伏及以下为0.7米。20—35千伏为1米。

(2)当不足上述距离时,应装设临时遮栏,这时的最小距离为:10千伏及以下为0.35米。20—35千伏为0.6米。

(3)用绝缘杆操作时,人体与带电体之间的安全距离为:

10千伏及以下为0.4米。20—35千伏及以下为0.6米。

(4)在线路上工作时,人体及其携带的工具与临近的带电线路最小距离应不小于下列数值:

10千伏为1米。36千伏为2.5米。

如不足上述距离时,邻近的线路应当停电。

15、使用绝缘杆拉合高压隔离开关及油开关时,应戴绝缘手套,

拉合闸时不要正对开关(包括拉合隔离开关)。

16、修理电气设备及线路要做到四确认。

(1)确认线路已拉闸,挂牌,专人守护。

(2)确认无电。

(3)确认有关人员联系好。

(4)确认采取了必要的安全措施和无其它妨碍。

防火防爆安全技术规定

1、氧气瓶要有防震胶圈,瓶嘴有安全帽,禁止沾染油脂,要轻搬轻运,不得碰撞。

2、使用氧气、乙炔两瓶之间安全距离不小于3米,两瓶距明火水平距离不小于10米,并禁止放在高压线下使用。

3、锅炉、风包、气包必须有安全阀、压力表。茶炉禁止充压使用,高低压蒸汽禁止连通混合使用。

4、凡属安全设施,如防爆门、人孔、切断阀、逆止阀、降压阀、放散阀等,不得随意改变捆绑,增加配重。

5、打开压力容器时,切记先放气,后打开,不得随放随打。

6、存放油类、木材、绵纱、乙炔、氧气、易爆物品的地方,必须备有水管、沙子、灭火器等消防用具。各电气操作室禁止存放上述物品,必须备有四氯化碳和二氧化碳灭火器。

7、临时席棚、帆布棚、油毡棚,禁止靠近高温火源或搭在高压线下边。

8、焊接或开始割时,应检查周围,有易燃物要清除掉,采取防火措施。

9、严禁私带火种进入易燃易爆区。

10、危险域域动火,必须办理动火审批手续,采取必要的防范措施后,方可动火。

防尘防毒安全技术规定

1、生产过程中,凡有粉尘的岗位,都应采取防尘措施,安装抽尘除尘装置,使粉尘浓度降低到国家标准10毫克/立方米以下,要给职工配发防尘口罩,有毒害岗位应有排毒设施。配备防毒面具。

2、坚决执行国家环境保护法,防尘防毒设施做到: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产。

3、检修生产设备时,同时安排检修尘毒设施。生产设备检修完毕,除尘毒设施必须恢复。

4、岗位工人负责本岗位尘毒设施的维护清扫,除尘器内的积灰及时清理。

5、噪音大的岗位,均应配有消音装置或隔音装置,工作区域噪

音应符合国家规定,不得超过90分贝。

6、强酸、碱及毒性化学药品的领发,必须专人负责,要建帐登记。

安全带使用安全技术规定

1、凡登高作业距地面2米及以上,必须拴好安全带。

2、新领用的安全带,必须有产品合格证,否则不准使用。

3、锦纶和维尼纶安全带,在常温下使用,禁止在超过70℃高温下使用。

4、每次使用前,使用人必须对安全带进行全面认真细致的检查,如发现有损伤、烧伤、变质等情况不准使用。

5、披戴安全带时一定要将各个安全吊钩系紧,不准凑合使用。

6、不准将安全带打结使用,切忌低挂高用,挂钩必须挂在绳子的圆环上。

氧气瓶、乙炔瓶使用安全技术规定

1、气瓶在使用、运输和储存时,环境温度一般不能超过40℃,超过时应采取有效措施。

2、气瓶的各种漆色,须保持完好,不得涂改。防震圈保持完整。

3、距离暖气和其他水暖设备1米以外存放,夏季避免曝晒;气瓶与明火的水平距离不得小于10米。

4、瓶阀冻结时严禁用火烘烤,必要时用温水解冻。

5、严禁用电磁吊和链绳吊装搬运。

6、搬运气瓶时要轻装轻放,严禁抛、滑、敲击碰撞。

7、乙炔瓶使用时要注意固定,防止倾倒,严禁卧放使用。严禁把气瓶同电气接地线相连。

8、乙炔瓶严禁放在通风不良或有放射线的场所,且不得放在橡胶等绝缘体上。

9、氧气瓶嘴严禁粘染油污。

10、使用时必须装上专用减压器,回火防止器,开启时操作要轻、缓,身体应站在阀门的侧后方。

11、瓶内气体严禁用尽,必须留有一定剩余压力。剩余压力与环境温度如下表:(温度℃,压力MPa)

12、严禁氧气瓶和乙炔瓶同车运输,而且不得同易燃易爆物品同车运输。

13、储存间应有专人管理,并应有“危险”“严禁烟火”的标志。

14、储存间与明火(含火花)的距离不得小于10米。

15、瓶上有裂纹或压伤,瓶嘴零件损坏;瓶嘴不合乎规定时,禁止使用。

各类工具使用安全技术规定

一、手锤

1、打锤不准戴手套,打锤时对面禁止站人。

2、手锤锤头,锤柄不应有油污。

3、打锤前首先检查锤头是否松动,是否有楔子,锤柄是否有裂纹,有上述缺陷严禁使用。

二、扁铲

1、铲顶有正刺裂纹时严禁使用。

2、禁止用扁铲剔碎物件。

3、扁铲不应有油污。

三、改锥

1、改锥顶端部须平不应有刃。

2、改锥禁止当冲子使用。

3、不准用扳子拧改锥。

四、锉子

1、使用锉刀必须装上带箍的锉把。

2、根据工件的加工量及光洁度选择锉刀。

3、锉刀面不应有油污。

4、加工工件使用锉刀时,不超过全长的五分之四。

五、活扳手(管钳)

1、根据螺栓大小选择扳手。

2、使用前先应检查扳手是否有裂纹,螺旋轮是否松动脱落。

3、活扳手禁止加套管使用。

4、扳手不应有油污。

5、高空作业禁止用双手握扳手作业。

6、活扳手禁止当手锤使用。

六、大锤

1、打锤时严禁戴手套。

2、大锤不应有油污。

3、打锤前应首先看周围是否有人。

4、锤头松动,锤把有裂纹,禁止使用。

5、一人打锤,一人把钎时,两人不得站在同方向,把钎人不准面向打锤人。

七、手电钻

1、使用电钻必须由电工负责接装电源,并检查绝缘是否良好。

2、不准带电插销或拔销。

3、接钻前先检查电源的电压是否与电钻要求电压相同,否则不准接钻。

4、电钻插销要插在装有地线的固定插座上。

5、接通电源后,先用验电笔检查是否漏电并听声音正常后再用。

6、用电钻打孔时,操作人员脚下须保持干燥和绝缘,以防止触电。

7、打孔时,操作人员要用力握住电钻把,如电钻卡住时,不准松手,应立即关上电门,再退出钻头。

8、在钻孔即要钻透时,必须减少一半的压力。

9、钻6毫米以上的工件时,工件必须卡稳、卡牢,钻孔过程中如发现工件松动应停钻处理。

10、工件中发现有振动,发热或漏电,就立即切断电源检查。

八、台钳:

1、使用台钳时钳把不得用套管加力或用锤敲打,所夹工件不得超过钳口最大行程的三分之二。

2、同在一个工作台两边凿、铲物件时,中间要设防护网。单面工作台要靠一面墙。

3、台钳夹物操作时一定要夹稳夹牢。

九、千斤顶

1、操作千斤顶时应放在平整坚实的地方,并用垫木塞平,基础必须牢固可靠。

2、丝杆、螺母如有裂纹禁止使用。

3、使用油压千斤顶,禁止站在保险塞对面,并且不准超载。

4、千斤顶提升最大工作行程不应超过丝杠或压条全长的75%(不得超过有效的顶程)。

5、千斤顶的起重能力不得小于设备的总重量。

6、载荷应与千斤顶轴线一致,在作业过程中,严防发生千斤顶偏歪的现象。

7、几台千斤顶抬起一件大型设备时无论起落匀应细心、谨慎,保持起落平衡。

十、电葫芦

1、工作前要反复试车,确认无故障后,方可开始工作。在电葫

芦之间距离要大于1米。

2、不允许斜拉吊及拖拉工具,严禁超负荷使用,电葫芦钩头上限不得小于1米。

3、操作人员在工作中,应随时注意钢丝绳在滚筒上脱槽或绕有两层的情况。发现问题要及时处理。

4、电葫芦钢丝绳在吊重物时,不允许有打结、旋转、扭劲现象,不准用钩头挂栏杆。

5、电葫芦停止工作时,不允许把重物悬于空中,防止产生设备应力永久变形。

6、不准同时按在两个电葫芦向相反方向运行的控制钮上。

7、大小车行至终点时,必须慢速接近。钢丝绳磨损腐蚀超出限度时要及时更换。

8、电葫芦操作人`员必须站在安全位置,经过线路上有人工作时应及时喊开。

十一、砂轮机

1、砂轮机起动后,转速趋于正常才能使用。

2、使用时正身不准对砂轮片,应站立在侧面,操作时不能用力过猛。

3、在直径大于100m/m或重物超过5kg,面积过大的铁质工作物,不准在砂轮上砂磨。

4、使用时切削火花应向下。

5、不准使用无安全护罩、无接地装置及砂轮片有裂纹或啃缺的砂轮机。

6、禁止两个人同时使用一个砂轮片。

7、使用时,砂轮机片应与工件成切线吻合。

8、不准磨木质材料、胶皮、塑料及软金属。

十二、钻床

1、使用前,检查钻床各部是否正常,润滑是否良好,必须将工件夹紧。

2、按材质或孔径大小,选择适当转速与进刀量,转动时不准调整,使用手动进刀时,不得用力过猛。

3、使用时不许戴手套,不许用手去勾钻削出来的铁屑渣。

4、停机清扫和加油,铁屑不要直接与手接触。

5、不准使用无接地装置的钻床。

6、钻动时,眼睛要与钻头保持一定的距离,不准使用弯曲的钻头。

7、钻孔时袖口要扎紧,要载好安全帽和防护眼镜,长头发要盘

在帽内。

十三、卷板机

1、使用时对设备做安全检查。

2、启动后不准在滚动物上站人或走动,不准敲打工作物的边。

3、卷板机不得超负荷作业。

4、严禁在滚床运转时放置物件。

5、不准使用无接地装置和其它安全装置的卷板机。

十四、卷扬机

1、使用前必须对闸、钢绳、挂钩和其它安全设施做认真检查确认,试车合格后使用。

2、作业中精力集中,被吊物确认绑好后,由专人指挥吊和落。

3、超重警戒范围内不准有人逗留或行走。

4、当磁铁开关粘联,使卷扬机不能制动时,应立即切断电源,修复后再使用。

十五、弯管机

1、使用前检查各部机件是否完好。

2、根据所煨管子的直径,选择适当的胎轮。

3、煨管所用卡子应放在适当的位置。

4、操作者的位置要适当,以免管子弹伤,操作与指挥人员配合一致。

5、煨管时如有卡住闷车现象,应立即停车。

6、所煨管子直径,壁厚必须按煨管机规定尺寸和工作性能,进行工作。

十六、手拉葫芦

1、工作前,认真检查手拉葫芦有无缺陷和损坏。有缺陷者不准使用。

2、吊挂点必须牢固可靠,挂葫芦时要挂稳挂牢。

3、起吊拉链时要相互配合一致。

4、手拉葫芦超重时不准超负荷。

5、在起吊重物时,拉链拉不动或卡住,不准强拉。在处理链条时,手不能伸进链槽中。

十七、临时梯子

1、使用时必须放稳,斜度为60度左右。

2、不能使用横撑残缺、摇晃的梯子。

3、使用时必须有人保护,在较滑的地面上放置梯子时,必须垫上胶皮或防滑物。

4、严禁将梯子搁在电缆上或者可能会坠落倒塌的物体上。

5、一把梯子不能同时站两个人。

十八、高空作业安全

1、两米以上高处作业,必须佩戴安全带或者设有栏杆的工作平台。

2、凡高血压、心脏病或身体缺陷的人员,不得进行高空作业。

3、作业前应检查脚手架与跳板是否坚固,超过半个月没有使用的脚手架与跳板必须重新鉴定,合格后作业。

4、多层作业时,禁止将工具、材料扔上扔下,并且要有防止工具、材料坠落的安全措施。

5、遇大雨、雪、雾和六级以上大风时,停止露天高空作业。

6、夜间作业必须有足够的照明,保证能见度。

7、作业时,要注意的高压电线以及生产车间放散的有毒气体。

8、多人集中作业,必须要有栏杆的平台。

9、夏天一些建筑物顶处作业,严禁沿房梁空隙行走和脚踩石棉瓦,应铺设可靠木板或其它安全措施。

10、禁止擦抹玻璃时整个身体伸出窗外,应将窗户固定,用手勾抹,人的重心在室内。

十九、压力容器安全

1、压力容器的设计与制作,必须是省市级单位。

2、压力容器运行不准超过规定的最高工作压力。

3、安全附件不齐全或附件损坏,不准使用。

4、操作工人不准随便调整安全阀。

5、建立压力容器的图纸、出厂技术说明、运行、检修的档案资料。

6、操作人员应随时检查压力、温度、液位,发现不正常,立即报告领导,采取有效措施。

7、安全阀使用前必须经过市级以上劳动部门检验合格后,方可使用。

8、压力容器应确保防腐层完好无损,安全装置齐全、灵敏、坚固件必须完整可靠,材料符合设计要求。

钳工安全技术操作规程

1、工作前要将劳保用品穿戴齐全,认真检查场地、设备、工具是否有不安全因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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