煤矿重大危险源监测、评估、监控措施和应急预案

内蒙古宇生能源有限责任公司宏亚煤矿重大危险源监测、评估、监控措施

和应急预案

内蒙古宇生能源有限责任公司宏亚煤矿

2012年2月

目录

一、总则 (3)

(一)编制目的 (3)

(二)编制依据 (3)

(三)工作原则 (3)

(四)重大危险源灾害事件 (3)

(五)适用范围 (4)

二、基本情况 (4)

三、重大危险源监测、评估、监控措施 (4)

(一)危险源检测前的准备 (4)

(二)危险源检测 (5)

(三)辨识和分析 (8)

(四)评估 (26)

(五)监控措施计划的制订 (31)

(六)危险源辨识、评估和监控措施计划的更新 (31)

四、应急救援指挥机构及其职责 (32)

(一)指挥机构及其职责 (32)

(二)应急救援办公室及其职责 (33)

(三)应急救援专项行动组 (34)

五、启动应急救援预案程序 (37)

(一)汇报内容 (37)

(二)汇报程序 (38)

(三)应急等级 (38)

(四)应急抢救 (39)

(五)应急恢复 (40)

(六)应急结束 (40)

(七)应急处置原则 (40)

六、应急救援保障措施 (41)

(一)应急救援队伍保障 (41)

(二)应急物资设备保障 (41)

(三)应急经费保障 (41)

(四)应急通信保障 (42)

七、应急防范措施 (42)

八、应急奖惩措施 (43)

九、附则 (43)

附表(一)煤炭工业管理局工作人员电话号码 (44)

附表(二)宏亚煤矿领导夜间值班表 (45)

附表(三)发生事故必须立即召集的单位和人员名单 (46)

附表(四)宏亚煤矿重大危险源及控制措施清单 (47)

一、总则

(一)编制目的

为及时有效预防和应对宏亚煤矿可能发生或已经发生的重大危险源灾害事件,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方针,快速、科学、高效、有序地组织开展事件应对和抢险救灾工作,最大限度地减少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特编制“重大危险源应急救援预案”。

(二)编制依据

依据《国家突发公共事件总体应急预案》、《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防洪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防震减灾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等法律、法规、条例,制定本预案。

(三)工作原则

以人为本、生命至上;预防为主、有效应对;统一领导、分级负责;依法规范、加强管理;快速反应、协调应对;依靠科技、提高素质。

(四)重大危险源灾害事件

重大危险源灾害事件是指突然发生,造成或可能造成大量人员伤亡、财产损失、生态环境破坏,影响和威胁煤矿生产和公共安全的紧急事件。

主要包括煤矿井下瓦斯、煤尘爆炸、煤层自燃、冒顶、水灾、火灾、冲击地压、运输提升、机电灾害,建筑工程、公共场所、企业发生的各类重大安全事故,造成重大影响和损失的供水、供电、供油和供气以及通讯、信息网络、特种设备等安全事故等,重大交通事故等。

(五)适用范围

适用于宏亚煤矿发生的重大危险源事件。

二、基本情况

内蒙古宇生能源有限责任公司宏亚煤矿位于内蒙古自治区鄂尔多斯市准格尔旗,行政区划属准格尔旗纳日松镇。根据钻探揭露和岩煤层对比结果,本井田含可采煤层7层,即3-1、4-2、5-1、6-1、6-2上、6-2中和6-2下煤层,其中3-1、4-2、5-1、6-1、6-2上、6-2中煤层均为大部可采煤层,6-2下煤层为局部可采的不稳定煤层,可采煤层的累计厚度为2.05~10.33m,平均6.45m,可采含煤系数2.9%,煤层埋藏深度66~262m。顶板岩性为灰色泥岩,粗、细砂岩及砂质泥岩,底板岩性为灰色泥岩、粗砂岩及砂质泥岩。

矿井煤炭生产主要过程在井下,作业十分复杂,经常受到各种灾害的威胁,引起矿井灾害的因素主要有水、火、瓦斯、煤尘和顶板等。本矿井属于低瓦斯矿井,煤尘有爆炸危险性,水文地质条件简单,煤层顶板属软弱岩类。从目前掌握的资料以及对矿井安全的危害程度看,防治煤层自燃发火、煤尘爆炸和顶板事故是本矿井安全工作的重点。为确保矿井安全生产,设计从技术上采取了一系列行之有效的措施,并对矿井生产管理提出了相应的要求。

三、重大危险源监测、评估、监控措施

(一)危险源检测前的准备

(1)矿建组危险源检测、评估工作组。

组长:安全矿长担任。

组员:包括井上、下负责安全、生产、技术、通风、消防、保卫等单位的管理层人员(内审员)或技术骨干。

(2)各单位组建危险源检测、评估工作组。

组长:各单位主要领导或主管工程师担任。

组员:各队组技术人员和各工种熟悉生产工艺的现场操作人员。

(二)危险源检测

(1)危险源检测的原则

危险源检测的充分性、时效性;

工作场所和所辖区域存在的危险源;

人的不安全行为和物的不安全状态;

相关方抱怨;

曾发生过事故的作业活动。

(2)危险源检测范围

遵照“横向到边、纵向到底、不留死角”原则,包括井上、下生产和服务过程中所有活动及设施;

新建、扩建、改建生产设施及采用新工艺的预先危险源检测;

在用设备或运行系统的危险源检测;

退役、报废或有害废弃物的危险源检测;

化学物质的危险源检测;

工作人员进入作业现场各种活动的危险源检测;

外部提供产品、服务中现场的危险源检测;

外来人员进入作业现场的危险源检测;

外来设备进入作业现场的危险源检测等;

(3)检测范围的划分方法

①、按作业场所划分

井下:生产单位按采、掘工作面来划分,辅助单位按工作场所的性质或班组进行划分。如:可分为大巷、采区巷道、采掘工作面、综采安装(拆除)工作面等。

井上:生产场地按车间划分,后勤部门按工作场所的性质或区域划分。如:可分为车间、仓库、各类厂房、办公楼、食堂、宿舍、联合建筑、锅炉房、空压机房、变电站、风机房、矿灯自救器房等。

②、按作业的工艺(工序)活动划分

采煤工作面按采煤工序划分:可分为采、装、运、支、回等;

其它作业按规程确定的工艺(工序)划分。

③、按岗位作业活动的信息划分

岗位设置、人员配置及工作时间等情况;

通常或偶尔执行任务的人员;

本岗位使用的设备或工具;

为完成本岗位工作制定的书面工作制度及操作规程;

本岗位人员接受培训情况;

本岗位过去所发生的违章情况;

本岗位过去所发生的事故情况。

④、按作业活动的三种时态划分

过去:作业活动、系统或设备过去的安全控制状态及发生过的人身伤害事故;

现在:作业活动、系统或设备等现在的安全控制状态;

将来:未来发生变化的作业活动,未来系统或设备发生改进、报废、退役等活动时产生的安全控制状态。

⑤、按作业活动的三种状态划分

正常:作业活动、系统或设备等按照其工作任务连续长时间进行工作的状态。如皮带机的运输,采煤机割煤等;

异常:作业活动、系统或设备周期性或临时性工作的状态,如设备开启、停止、检修等;

紧急情况:发生火灾、冒顶、透水、瓦斯爆炸、煤层自燃、煤尘爆炸人员伤亡等状态或发生的临界状态。如井下瓦斯严重超标达到爆炸极限,发生冒顶事故等。

⑥、按事故类别和职业病类别划分

物体打击、车辆伤害、机械伤害、超重伤害、触电、淹溺、灼烫、火灾、高处坠落、坍塌、冒顶片邦、透水、瓦斯爆炸、煤尘爆炸、锅炉爆炸、容器爆炸、其它爆炸、中毒和窒息、其它伤害、矽肺病、其他职业病等。

(4)危险源检测方法

各部门在进行危险源检测时,可采用以下一种或几种方法进行。

a)现场观察:

通过对作业环境的现场观察分析以及与操作人员的交谈、询问、发现存在的危险源;

b)利用内外部信息:

查阅本部门的事故、职业病的记录或从有关类似工作性质的部门、文献资料、专家咨询等方面,获取有关危险源信息,加以分析研究,检测出危险源;

c)安全检查表:

由专业人员,管理人员和实际操作者共同把检查对象加以分解,把大系统分解成小的子系统,找出不安全因素,然后确定检查项目和标准要求,编制成安全检查表,对部门进行系统的安全检查,检测出危险源;

d)座谈:

召集安全管理人员、专业人员、区队管理人员和操作人员,讨论分析作业活动或设备运转过程中存在的危险源,用于生产活动的危险源分析。(三)辨识和分析

3.1危害、有害因素辨识的方法和过程

3.1.1危险、有害因素的辨识方法

危害、有害因素辨识是分辨、识别、分析确定系统内存在的危险,它是预测安全状态和事故发生途径的一种手段。针对本次安全验收评价对象,评价范围,按照科学性、系统性、全面性和预测性的原则,对危险有害因素的辨识主要采用了经验分析法和专家评议法。

3.1.2危险、有害因素的辨识过程

本次评价通过现场调查、资料分析,参照《企业职工伤亡事故分类》

(GB6441-1986)、《职业病范围和职业病患者处理办法的规定》、《关于开展重大危险源监督管理工作的指导意见》(安监管协调字[2004]56号)等有关标准、规定,结合内蒙古宇生能源有限责任公司宏亚煤矿改扩建矿井及选煤厂项目的具体情况,对该矿存在的主要危险有害因素、重大危险源情况进行识别和分析。

3.2 主要危险、有害因素的危险性分析

3.2.1 矿井瓦斯危险性分析

内蒙古矿山安全与职业危害检测检验中心于2011年6月对宏亚煤矿进行了瓦斯等级签定,签定为低瓦斯矿井。矿井总回风瓦斯相对涌出量为

0.78m3/t,绝对涌出量最大值为 1.08m3/min;二氧化碳相对涌出量

1.56m3/t,绝对涌出量

2.16m3/ min。

由于管理不善造成瓦斯爆炸的事故在全国时有发生,因此,瓦斯危害是该矿井的主要危险、有害因素之一。

1.瓦斯积聚产生的原因

瓦斯积聚是发生各种瓦斯事故的前提条件。煤矿井下容易发生瓦斯积聚的地点是采掘工作面、盲巷、老空及没有封闭的废旧巷道,特别是掘进工作面及其它通风不良地点。

采煤工作面上隅角和回风巷最容易发生瓦斯积聚超限。引起上隅角和回风巷瓦斯积聚超限的主要原因是风量和风速不能满足采煤工作面风排瓦斯的需要,风量偏小,风速偏低,不能及时排除瓦斯而造成瓦斯积聚超限。

掘进工作面也是容易发生瓦斯积聚超限的地点。掘进工作面多采用局

扇通风,由于局部通风管理不善,通风距离过长风压不够,风筒漏风风量不足,风筒延长不到位而导致工作面正头形成微风区或无风区,局扇随意停开或拉循环风等都有可能引起通风不良而导致瓦斯积聚。

煤层本身瓦斯含量过高且分布不均衡,在开采时又未采取采前预抽、采后抽放等瓦斯抽放措施,单靠风排瓦斯难以解决而导致瓦斯积聚。

此外巷道高冒点、盲巷、通风不良的废旧巷道以及已经封闭的采空区等,都是容易发生瓦斯积聚超限的地点。

2.瓦斯爆炸事故的危害

矿井瓦斯爆炸是煤矿危害最严重的灾害形式之一。瓦斯爆炸必须同时具备三个基本条件:一是瓦斯浓度在爆炸界限内,一般为5~16%;二是空气中氧含量高于12%;三是有足够能量的点火源,一般为650℃。

矿井瓦斯爆炸造成的危害主要有以下几个方面:

(1)爆炸产生高温。不仅会烧死烧伤人员,并可能引起矿井火灾。

(2)产生爆炸冲击波。不仅人体受到伤害,还会扬起巷道沉积煤尘,引起全矿井煤尘传导爆炸,使灾害程度加深,受灾范围扩大。

(3)产生大量有毒有害气体。主要是一氧化碳,统计资料显示,瓦斯爆炸事故中70%死亡是由一氧化碳中毒造成的。

(4)瓦斯爆炸还可能破坏通风、运输、供电等系统和各类设施,诱发巷道冒顶,造成重大灾害。

3.瓦斯燃烧事故的危害

当瓦斯浓度小于5%或大于16%时,瓦斯可发生燃烧,瓦斯燃烧能造成人员的严重烧伤和井下火灾事故,甚至引发瓦斯爆炸事故。

4.瓦斯窒息事故的危害

瓦斯本身无毒,但由于氧气减少会影响人的正常呼吸,甚至使人窒息死亡。瓦斯窒息事故多发生在盲巷、未及时封闭的废旧巷道;施工巷道无计划停风也可能造成瓦斯窒息事故。

5.瓦斯灾害事故致因

(1)矿井通风系统不合理、不完善。管理不善形成串联风、扩散风、循环风;采空区和盲巷不及时处理和封闭,形成瓦斯库,留下事故隐患。

(2)局部通风管理不善。局部通风机随意停开;不按需要配风;巷道冒落堵塞,风流短路;风筒脱节、漏风、被压,处理不及时;风筒口距掘进工作面太远,使风量过小、风速低,导致掘进工作面微风作业,致使瓦斯积聚。

(3)瓦斯检查制度执行不严。瓦斯检查工数量不足,空班漏检;瓦斯检查工思想与业务素质不高,责任心不强,甚至做假记录;矿井瓦斯监测遥控系统安装不合理或检修不及时,不能发挥其作用。

(4)违章爆破。爆破作业未执行“一炮三检”制度,炮眼不装或少装炮泥,甚至用煤粉等可燃物替代;最小抵抗线不够或用多母线爆破、裸露母线爆破或放连珠炮等,均能引起瓦斯爆炸酿成事故。

(5)电气火花及机械设备摩擦火花引爆瓦斯。如井下照明和机械设备的电源、电气装置不符合规定,疏于管理,电气设备失爆或带电作业产生火花,以及机械设备摩擦产生火花引爆瓦斯。

(6)静电产生的火花(职工穿化纤衣服下井,轨道、风筒等因磨擦都有可能产生静电)引爆瓦斯。

(7)采空区和旧巷不及时封闭,残煤自燃发火;密闭管理不严,火区复燃;皮带着火以及井下吸烟、违章动用电焊、火焊等引发瓦斯爆炸。

(8)采煤工作面因顶板垮落也可能产生矸石碰撞火花,引起瓦斯事故。

3.2.2 矿井火灾危害及危险性分析

矿井火灾分内、外因火灾两种类型。外因火灾的发生类型基本等同于地面火灾类型,内因火灾主要是由于煤层自燃形成的。

1.矿井内因火灾

根据内蒙古安科安全生产检测检验有限公司2011年对本矿井煤的自燃倾向性鉴定结果,该矿煤属于Ⅰ级容易自燃。另外,遗留到采空区的残煤,全冒落管理顶板,采空区透风裂隙增加,为自然发火创造了条件。

因此矿井内因火灾是该矿主要危险、有害因素之一。

2.矿井外因火灾

矿井在建设和生产过程中,不是因为煤层自燃原因而形成的各种火灾,统称为外因火灾。矿井外因火灾产生的条件是:有易燃物存在、有足够的氧气和足以引起火灾的热源。

矿井外因火灾发火突然,来势凶猛,而且发生的时间与地点往往出乎人们的意料,正是这种突发性和意外性常常给人们造成惊慌失措而酿成恶性事故。随着矿井机械化和电气化程度的提高,外因火灾事故的比率也在上升,机电硐室、电缆、胶带输送机等都可能发生火灾事故,给矿井造成巨大损失。因此,预防外因火灾的发生,已成为煤矿防灭火的重大课题,必须给予足够的重视和有效的防治。

3.地面火灾

地面火灾主要是地面工业建筑及行政、公共设施由于管理不善造成的火灾。煤矿地面火灾与其它工业与民用建筑火灾危险、有害因素基本相同,特殊之处是由于煤矿工业场地内有大量煤炭、木材、油脂等可燃物存在,一旦着火不易扑灭;地面火灾还能沿井筒蔓延到矿井井下,产生的有毒、有害气体也能随风流进入井下,引起井下人员伤亡和器材、设施等的破坏。

3.2.3 矿井煤尘(粉尘)危害及危险性分析

粉尘包括煤尘和岩尘两类,煤尘主要产生于回采工作面和掘进工作面,此外煤炭运输过程中转载地点也易产生煤尘。岩尘主要产生与岩巷掘进工作面。

矿井粉尘是有害物质,它的危害主要有两个方面:一是粉尘能造成矿工职业病——尘肺病;二是煤尘能燃烧和爆炸,影响生产,威胁矿工的人身安全。

煤尘的主要来源是采煤过程中产生的煤尘,另外就是煤巷掘进过程中和煤炭转载与装卸过程中产生的煤尘,其中最主要的煤尘产生源在采煤工作面。另外,内蒙古煤矿矿用安全产品检验中心内蒙古安科安全生产检测检验有限公司于2011年6月对宏亚煤矿进行了煤尘爆炸性、煤自燃倾向性进行了等级签定,签定该煤层煤尘有爆炸性,煤属于Ⅰ级容易自燃。因此煤矿生产的过程中,主要应注意采煤工作面和掘进工作面的粉尘灾害防治和防止煤尘爆炸事故的发生。

粉尘被作业场所的工作人员通过呼吸系统等进入人体,易引起以肺组

织弥漫性纤维化病变为主的全身性疾病,即尘肺。

微细粉尘通过井下风流由井下排入大气对大气造成污染。微细颗粒是传播细菌、病毒最有效的途径,对动植物生长,都有很大的影响。

3.2.4 矿井水灾危害及危险性分析

本区水文地质条件类型划分为第一~第二类第一型,即孔隙~裂隙充水矿床水文地质条件简单型;贫乏的大气降水是地下水的主要补给源。现矿井开采时,矿井内涌水量较小,矿井主要水害为矿田内采空区积水及煤层开采时引起地面沉陷从而导致大气降水的直接补给。但由于当地大气降水较少,采空区积水也比较少,矿井生产时加强上部地层沉陷的观测及防水的预防措施,不会对矿井造成大的威胁。

3.2.5 矿井顶、底板危害及危险性分析

矿井顶、底板灾害通常包括冒顶片帮、底板鼓起和冲击地压等危害,其危害的发生主要取决于围岩力学性质和采区的围岩控制以及顶板管理措施的有效性,顶板灾害是煤矿多发性事故,多发生在采煤工作面,掘进工作面,巷道维护处等。

该矿的井田岩石以碎屑沉积岩为主,层状结构,岩体各向异性,力学强度变化大,煤层顶底板岩石的抗压强度低,岩体稳定性较差。裸露基岩的风化作用较为强烈。未来煤矿开采后,局部地段易发生煤层顶板冒落及底板软化变形等矿山工程地质问题。

工作面顶板管理方式为全部垮落法。煤层回采放顶后,顶板发生冒落

与垮塌,影响到地表,就会产生地面变形、塌陷,主要表现形式可能是地面沉降、弯曲、地裂缝等。因此煤矿顶板危害是该矿主要危险、有害因素之一。

3.2.6 矿井电气事故危害

煤矿生产的特点主要是井下作业,矿井主要通风机、主排水泵、等主要设备房的用电属于煤矿一级用电负荷(也称保安负荷),是不允许中断供电的。井下电器设备工作环境差,易受冒落、片邦的煤、岩砸、碰、挤压;负荷变化大,经常搬迁,启动频繁,易产生过负荷、漏电、断相和短路故障,因此电气事故多发,严重的电气事故会造成矿井设施设备的毁坏,人员伤亡。

1.杂散电流

在矿井供电系统中,凡不流经正常回路而是流过电缆铠装外皮、水管、水沟、煤层、岩层、接地网的电流统称为杂散电流。其危险性在于:(1)如果电雷管的两根脚线触及存在着杂散电压的大地和钢缆、管道,就会有杂散电流流过雷管,当电流大于300mA时,就会引爆雷管,产生严重后果。

(2)使漏电装置动作,停机停产;如果漏电装置拒动,就会对触电人人身产生电击。

(3)流经铠装电缆外皮、金属管道、接地线的杂散电流,在流入点会对金属体产生电化腐蚀,导致铠装电缆外皮、金属管道、接地线等过早地腐蚀损坏。

2.静电

两种物体在接触、摩擦、相对高速运动时,表面会产生静电,当带有不同电荷的物体分离时,就会因静电产生火花。煤矿井下用于降尘洒水、排放瓦斯、喷浆的普通塑料(如聚氯乙烯)管道、局扇送风筒等会产生静电,当电荷积聚到一定数量时,会产生火花放电。此时如果遇到瓦斯聚积,电火花又达到一定能量等级时,就会点燃瓦斯或引发瓦斯爆炸。

下井人员如果穿毛呢或化纤衣服,在行走和劳动中会因摩擦产生静电,脱衣时也会产生火花,放电能量大时,会使人产生刺激和灼热感,甚至点燃瓦斯或引发瓦斯爆炸。

3.漏电

漏电是指电网在对地电压的作用下,电流沿电网对地绝缘、分布电容、接地点流入大地,煤矿井下低压漏电多见。

漏电有分散漏电和集中漏电两种类型。分散漏电是指供电线路绝缘水平整体下降,沿整条线路产生的漏电;集中漏电是指单相对地(碰壳)产生的漏电。集中漏电电流较大,对人身和矿井危害也较大。其危害在于:无检漏装置或装置拒动就会使触电人人身遭受电击;使电雷管意外引爆,引发瓦斯或煤尘爆炸;使漏电保护装置动作,停机停产。如果检漏保护装置拒动,就会对触电人人身产生电击;另外三相不平衡电流会使电机运转产生故障。

4.电器失爆

电器设备在正常开合闸时,会产生火花、电弧。完好隔爆电器设备内部的电弧、火花和爆炸生成物难以释放到壳体之外,即使有少量释出,其

能量也不足以点燃瓦斯,因此是隔爆的。但是,一般型电气设备和失爆电器则可将火花能量和爆炸生成物通过设备外壳的间隙、孔洞传递到设备壳体之外,在一定条件下(空气中氧的含量大于12%,瓦斯含量5~16%,煤尘具有爆炸性危险时),可能引发瓦斯和煤尘爆炸。所以该矿除通风良好的巷道和硐室之外,必须选用矿用隔爆型电器设备。电器失爆的种类主要有:

(1)电缆引入装置(进线嘴)不完整,紧固、密封不合格。

(2)接线腔内的接线压紧件不全或未紧固到位;隔爆室(腔)的观察窗透明玻璃松动、破裂;固定隔爆面的螺栓、弹簧垫圈、螺母等紧固件不全,螺纹损坏或长度不足。

(3)隔爆接合面间隙超过规定,表面粗糙度达不到标准要求或有机械性损伤(出现凹坑,深度超过5mm者),隔爆腔体之间的隔爆结构损坏或机械闭锁装置失效等。

5.电气故障

电气故障是指电能在传递、分配、转换中失去控制产生的异常情况。常见的电气故障有漏电、断相、过负荷和短路。其原因和危险性主要有:(1)漏电的产生和危险性见本章漏电条。

(2)断相是电线、电缆在外力作用下产生机械性损伤,导致断裂、脱线,过负荷烧断等。这时变压器或电动机的两相绕组电流会突然增大(为额定电流的1.73倍),电动机出力则大大减小,时间一长会烧毁电动机、变压器绕组绝缘、电缆线路,进而造成短路,严重时还会引发火灾。

(3)过负荷是指电气设备负载过重,转速降低,电流超过其额定值的

现象。过负荷会导致电动机、变压器绕组和电缆发热,绝缘损毁而短路,严重时会引发火灾。

(4)短路是指电缆或电器设备的绝缘遭受破坏,两相或三相短接事故。造成短路的原因主要有:

①电气设备温度过高使绝缘老化或烧毁。

②环境潮湿使绝缘受潮,绝缘电阻值严重降低。

③过电压造成绝缘击穿。

④外力冲击、挤压使绝缘遭受机械性损伤等。

短路事故的特点是电流大,瞬间过电流有时达额定电流的几十倍,可在极短的时间内烧毁变压器、电动机等电气设备。另外短路电流还会产生巨大的电动力,使电气设备遭受机械性损伤。高压短路事故还会使电网电压急剧下降,扩大事故影响范围。

6.供电线路可能产生的危害

由于气候恶劣变化等原因(大风或旋风),可能发生线路倒杆事故;另外由于季节或温度变化的原因,也会使线路导线发生断线事故。

7.地面变电所可能产生的危害

洪涝灾害或雨雪的侵入可使电器设备受潮而影响绝缘体水平及使用寿命,并可能危及人身安全。当电器设备或电缆线路等发生事故时,由于继电器保护未及时动作切断故障回路,将会引起电器事故的扩大,影响生产并危及人身安全。高次谐波影响并破坏电器设备的正常工作,减少设备的使用寿命。

3.2.7 矿井机械事故危害分析

宏亚煤矿选用的机械设备主要有:主排水泵、通风机、带式输送机、防爆无轨胶轮、刮板输送机、煤电钻等。在矿井实际生产过程中,均可能发生机械危害。

1.通风机

(1)主要通风机

①维修、检测人员不按规程作业,试车或进行风机性能测定时叶片伤人,在高负压的情况下发生人身伤害事故。

②两台主要通风机不定期轮换、检修,使一台长期运行,备用风机又欠完好,一旦发生机械事故后备用风机不能及时投入运行,造成矿井停风。

(2)局部通风机

①随意停机造成掘进工作面有害气体聚积,导致人员窒息, 甚至引发瓦斯爆炸。

②未使用阻燃和抗静电风筒,引发电气火灾。

③风筒脱节、破损产生漏风,或被冒落岩石埋压造成风流阻断,导致有害气体积聚,造成人员窒息,甚至引发瓦斯爆炸。

④按规定安装消音器产生噪音危害等。

2.主排水泵

(1)主泵及其配套设施不能正常运行,一旦发生透水就会淹没工作面以至整个矿井,造成重大经济损失和人员伤亡。

(2)运行工况不佳,排水效率降低,能耗增大,水泵产生汽蚀而过早损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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