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员工考勤、加班、请休假制度细则》

《员工考勤、加班、请休假制度细则》
《员工考勤、加班、请休假制度细则》

永平和万家医院文件

院字【2014】01号

关于印发《员工考勤、加班、请休假制度细则》的通知

各科室(部)

为规范员工考勤、休假及加班管理、保障员工工作休息权利、维护良好的工作秩序、经总经理办公会研究决定,特制定医院员工考勤、加班、请休假制度,现印发如下:

一、督查小组

组长:赵正怀副组长:段继珍

成员:蔡建辉、朱小云、姚文兰、曹兴兰、李新莉、马敏、马翔、杨兆香

二、考查方法

对全院各项工作进行督查、考核,实行每天、每月定期与不定期抽查。

三、考核办法

考查人员本着实事求是的精神,以严谨负责的态度做好考查并做好考核结果的记录。考核结果以签发整改扣分的书面通知书发给科室及个人,在当事人的本月工资奖金中扣除。

本细则从印发之日起执行、其制度细则与原发放制度相冲突、以本制度细则为准。

附件:员工考勤、加班、请休假制度细则

附件:

和万家医院员工考勤、加班、请休假制度细则按照公司经营理念和本院管理模式,并结合实际工作需要,现制定如下规章制度:

一、考勤办法

1、员工上下班须打卡。每个月办公室将依据排班表核对考勤表数据后交财务科、由财务科从薪资中直接扣发或补贴。

2、打卡时间要求:早班要求提前5-10分钟打卡、通班者一天打2次卡、中间有休息者打4次卡、外出办事、迟到上班者也应按到院时间严格打卡;上班吃过饭打卡、下班打过卡吃饭。查到违规者一次扣20元。

3、员工迟到或早退10分钟以内每次罚款工资5元/次、迟到或早退10-20分钟、每次扣罚工资10元/次、30-60分钟每次扣罚30元/次、1小时以上者扣罚当天基本工资、月累计迟到或早退5次者予以辞退。请假1天扣基本工资,未经请假3天以上不上班(含3天)视为自动离职。

4、员工上、下班打卡时间至少相隔60分钟以上、否则视为无效打卡时间、因特殊情况未能打卡者、必须填写《签卡申请单》由部门负责人确认方可有效。

5、外出办事:工作时间内员工外出办事应填写《员工出行登记表》交总值班处、未经批准擅自外出者按缺岗时间做旷工处理、旷工按3倍处理。

6、每月考勤统计表由办公室总结后、上报相关领导签字后、按考勤制度由财务部直接从工资中扣罚或奖励。

7、请全体员工严格遵守、办公室、财务部人员认真执行、落实制度。

二、工作时间

1、工作时间是指员工实际工作时间、不包含用餐时间、休息时间在内。

2、医院实行八小时工作制、每月休息四天。休息时间按排班表轮休执行。

3、加班前后需打卡、实际加班已打卡记录为准。

4、加班时间按三十分钟为起点,加班者的时间累计后以补休为主、若不能补休、每月在发工资时给予现金补贴报酬。

5、加班者必须当天填写好《加班单》、经本科室(部门)主管负责人签字、当天上报经营部签字为准、晚上加班者第二天早晨上报。

6、有下列情况的不视为加班:

A、因相关政府部门安排开会、安全消防、技能学习比赛等占用时间的活动。

B、医院在工作或非工作期间组织开会、学习、培训不视为加班。

C、医院安排员工从事与本职工有关的值班任务、但值班期间可以休息的不视为加班。

D、在节假日或工作之余时间组织的郊游及其它娱乐活动、聚餐、出差超时间

的,不视为加班。

E、员工因工作效率及个人原因没有按时完成工作而导致超时工作不视为加班。

三、请假制度

1、员工因私事请假、必须提前填写《请假申请单》、休假完后到医院办公室办理销假手续。严禁未请假缺勤或电话请假、特殊紧急事由、特事特办。

2、员工请假,医院可以根据工作安排情况、经营实际需求、有权给予或不给于准假、员工在不给予准假的情况下无正当理由强行休假、按旷工处理。

3、员工请假半天以内的由科室负责人审批后上交办公室,1-3天的由主管部门审批后上报经营部审批、3天(含3天)以上必须上报总经理审批、请假最长时间不超过7天。

4、请假3天者扣当月效益奖金20%、5天者扣除当月效益奖金50%、7天以上者(含7天)扣除当月全额奖金。

5、每个员工每月正常连休假不得超过3天、若有事再请假3天、当月扣除一天休假时间、若遇到国家规定节假日或春节休假以医院开会通知要求为准。

6、病假制度

1)员工工伤,因病或非因公负伤等,可按国家规定医疗期休病假、手续具体如下:员工须填写《请假申请表》(须附以下原件:本市二级以上医院的病历本、病休单、医院的收费收据、处方药单、住院证明等)供办公室核查,由上级领导在病假条上签署意见存档;病假在5天以上(含5天)的,必须在提出病假的当天与办公室工作人员一起到公司指定的医院进行复核、因复核所发生的费用由员工自行负担。公司查验后,安排员工做好工作交接、员工必须将工作交接完毕后方可休息。

2)员工在同一岗位工作期间病假累计超过10日的,公司可以根据实际情况调整员工工作岗位。

3)医疗期间工资计发标准根据医院当地的政策法规执行。

7、婚假制度

1)员工符合国家法定结婚年龄、凭结婚证(结婚登记时间须在本公司工作期间)在领取结婚证的三个月可申请婚假三天、符合晚婚、晚育、产假条件的初婚职工可根据医院当地的政策法规给予晚婚假,晚婚假遇每周假日不顺延。

2)享受婚假须提前十五天向部门主管以及办公室递交书面申请,经上级领导批准后正式休假。

3)请假者需提供《结婚证》原件,供公司查核。

8、丧假制度

员工直系亲属(仅限父母、配偶、子女、直系兄弟姐妹)亡故、凭亲属死亡证明可申请带薪丧假三天。

备注:婚假、产假、病假、丧假等假期,凭有效证明医院根据具体情况给予发放基本工资。

2014年4月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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