危大工程的范围和专项施工方案的内容

危大工程的范围和专项施工方案的内容
危大工程的范围和专项施工方案的内容

危大工程的范围和专项施工方案的内容

2018年5月22日住建部再次下发文件,对危大工程的范围和专项施工方案的

内容予以明确。

3月份,住建部印发了《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安全管理规定》,明确自6

月1日起施行。《规定》要求:

建设单位应当按照施工合同约定及时支付危大工程施工技术措施费以及相应的安全防护文明施工措施费,保障危大工程施工安全。施工单位应当在危大工程施工前组织工程技术人员编制专项施工方案。未按照本规定编制并审核危大工程专项施工方案的,依照《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对单位进行处罚,并暂扣安全生产许可证30日。对于超过一定规模的危大工程,施工单位应当组织召开专家论证会对专项施工方案进行论证。勘察单位应在勘察文件中说明地质条件可能造成的工程风险。设计单位应当在设计文件中注明涉及危大工程的重点部位和环节,提出保障工程周边环境安全和工程施工安全的意见,必要时进行专项设计。建设单位应当组织勘察、设计等单位在施工招标文件中列出危大工程清单,要求施工单位在投标时补充完善危大工程清单并明确相应的安全管理措施。2018年5月22日住建部再次下发文件,对危大工程的范围和专项施

工方案的内容予以明确。

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范围:

1、基坑工程

(一)开挖深度超过3m(含3m)的基坑(槽)的土方开挖、支护、降水工程。

(二)开挖深度虽未超过3m,但地质条件、周围环境和地下管线复杂,或影响毗邻建、构筑物安全的基坑(槽)的土方开挖、支护、降水工程。

2、模板工程及支撑体系

(一)各类工具式模板工程:包括滑模、爬模、飞模、隧道模等工程。

(二)混凝土模板支撑工程:搭设高度5m及以上,或搭设跨度10m及以上,或施工总荷载(荷载效应基本组合的设计值,以下简称设计值)10kN/m2及以上,或集中线荷载(设计值)15kN/m及以上,或高度大于支撑水平投影宽度且相对独立无联系构件的混凝土模板支撑工程。

(三)承重支撑体系:用于钢结构安装等满堂支撑体系。

3、起重吊装及起重机械安装拆卸工程

(一)采用非常规起重设备、方法,且单件起吊重量在10kN及以上的起重吊装工程。

(二)采用起重机械进行安装的工程。

(三)起重机械安装和拆卸工程。

4、脚手架工程

(一)搭设高度24m及以上的落地式钢管脚手架工程(包括采光井、电梯井脚手架)。

(二)附着式升降脚手架工程。

(三)悬挑式脚手架工程。

(四)高处作业吊篮。

(五)卸料平台、操作平台工程。

(六)异型脚手架工程。

5、拆除工程

可能影响行人、交通、电力设施、通讯设施或其它建、构筑物安全的拆除工程。

6、暗挖工程

采用矿山法、盾构法、顶管法施工的隧道、洞室工程。

7、其它

(一)建筑幕墙安装工程。

(二)钢结构、网架和索膜结构安装工程。

(三)人工挖孔桩工程。

(四)水下作业工程。

(五)装配式建筑混凝土预制构件安装工程。

(六)采用新技术、新工艺、新材料、新设备可能影响工程施工安全,尚无国家、行业及地方技术标准的分部分项工程。

危大工程专项施工方案的主要内容:

1)工程概况:危大工程概况和特点、施工平面布置、施工要求和技术保证条件;

2)编制依据: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标准、规范及施工图设计文件、施工组织设计等;

3)施工计划:包括施工进度计划、材料与设备计划;

4)施工工艺技术:技术参数、工艺流程、施工方法、操作要求、检查要求等;5)施工安全保证措施:组织保障措施、技术措施、监测监控措施等;

6)施工管理及作业人员配备和分工:施工管理人员、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特种作业人员、其他作业人员等;

7)验收要求:验收标准、验收程序、验收内容、验收人员等;

8)应急处置措施;

9)计算书及相关施工图纸。

需组织专家论证的,超过一定规模的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范围,请下翻至附件2查看。

文件原文:

住房城乡建设部办公厅关于实施《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安全管理规定》有关问题的通知

建办质〔2018〕31号

各省、自治区住房城乡建设厅,北京市住房城乡建设委、天津市城乡建设委、上海市住房城乡建设管委、重庆市城乡建设委,新疆生产建设兵团住房城乡建设局:

为贯彻实施《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安全管理规定》(住房城乡建设部令第37号),进一步加强和规范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中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以下简称危大工程)安全管理,现将有关问题通知如下:

一、关于危大工程范围

危大工程范围详见附件1。超过一定规模的危大工程范围详见附件2。

二、关于专项施工方案内容

危大工程专项施工方案的主要内容应当包括:

(一)工程概况:危大工程概况和特点、施工平面布置、施工要求和技术保证条件;

(二)编制依据: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标准、规范及施工图设计文件、施工组织设计等;

(三)施工计划:包括施工进度计划、材料与设备计划;

(四)施工工艺技术:技术参数、工艺流程、施工方法、操作要求、检查要求等;

(五)施工安全保证措施:组织保障措施、技术措施、监测监控措施等;

(六)施工管理及作业人员配备和分工:施工管理人员、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特种作业人员、其他作业人员等;

(七)验收要求:验收标准、验收程序、验收内容、验收人员等;

(八)应急处置措施;

(九)计算书及相关施工图纸。

三、关于专家论证会参会人员

超过一定规模的危大工程专项施工方案专家论证会的参会人员应当包括:

(一)专家;

(二)建设单位项目负责人;

(三)有关勘察、设计单位项目技术负责人及相关人员;

(四)总承包单位和分包单位技术负责人或授权委派的专业技术人员、项目负责人、项目技术负责人、专项施工方案编制人员、项目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及相关人员;

(五)监理单位项目总监理工程师及专业监理工程师。

四、关于专家论证内容

对于超过一定规模的危大工程专项施工方案,专家论证的主要内容应当包括:

(一)专项施工方案内容是否完整、可行;

(二)专项施工方案计算书和验算依据、施工图是否符合有关标准规范;(三)专项施工方案是否满足现场实际情况,并能够确保施工安全。

五、关于专项施工方案修改

超过一定规模的危大工程专项施工方案经专家论证后结论为“通过”的,施工单位可参考专家意见自行修改完善;结论为“修改后通过”的,专家意见要明确具体修改内容,施工单位应当按照专家意见进行修改,并履行有关审核和审查手续后方可实施,修改情况应及时告知专家。

六、关于监测方案内容

进行第三方监测的危大工程监测方案的主要内容应当包括工程概况、监测依据、监测内容、监测方法、人员及设备、测点布置与保护、监测频次、预警标准及监测成果报送等。

七、关于验收人员

危大工程验收人员应当包括:

(一)总承包单位和分包单位技术负责人或授权委派的专业技术人员、项目负责人、项目技术负责人、专项施工方案编制人员、项目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及相关人员;

(二)监理单位项目总监理工程师及专业监理工程师;

(三)有关勘察、设计和监测单位项目技术负责人。

八、关于专家条件

设区的市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建立的专家库专家应当具备以下基本条件:

(一)诚实守信、作风正派、学术严谨;

(二)从事相关专业工作15年以上或具有丰富的专业经验;

(三)具有高级专业技术职称。

九、关于专家库管理

设区的市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应当加强对专家库专家的管理,定期向社会公布专家业绩,对于专家不认真履行论证职责、工作失职等行为,记入不良信用记录,情节严重的,取消专家资格。

《关于印发〈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安全管理办法〉的通知》(建质﹝2009﹞87号)自2018年6月1日起废止。

附件:

1.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范围

2.超过一定规模的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范围

中华人民共和国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办公厅

2018年5月17日

(此件主动公开)

附件1:

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范围

一、基坑工程

(一)开挖深度超过3m(含3m)的基坑(槽)的土方开挖、支护、降水工程。

(二)开挖深度虽未超过3m,但地质条件、周围环境和地下管线复杂,或影响毗邻建、构筑物安全的基坑(槽)的土方开挖、支护、降水工程。

二、模板工程及支撑体系

(一)各类工具式模板工程:包括滑模、爬模、飞模、隧道模等工程。

(二)混凝土模板支撑工程:搭设高度5m及以上,或搭设跨度10m及以上,或施工总荷载(荷载效应基本组合的设计值,以下简称设计值)10kN/m2及以上,或集中线荷载(设计值)15kN/m及以上,或高度大于支撑水平投影宽度且相对独立无联系构件的混凝土模板支撑工程。

(三)承重支撑体系:用于钢结构安装等满堂支撑体系。

三、起重吊装及起重机械安装拆卸工程

(一)采用非常规起重设备、方法,且单件起吊重量在10kN及以上的起重吊装工程。

(二)采用起重机械进行安装的工程。

(三)起重机械安装和拆卸工程。

四、脚手架工程

(一)搭设高度24m及以上的落地式钢管脚手架工程(包括采光井、电梯井脚手架)。

(二)附着式升降脚手架工程。

(三)悬挑式脚手架工程。

(四)高处作业吊篮。

(五)卸料平台、操作平台工程。

(六)异型脚手架工程。

五、拆除工程

可能影响行人、交通、电力设施、通讯设施或其它建、构筑物安全的拆除工程。

六、暗挖工程

采用矿山法、盾构法、顶管法施工的隧道、洞室工程。

七、其它

(一)建筑幕墙安装工程。

(二)钢结构、网架和索膜结构安装工程。

(三)人工挖孔桩工程。

(四)水下作业工程。

(五)装配式建筑混凝土预制构件安装工程。

(六)采用新技术、新工艺、新材料、新设备可能影响工程施工安全,尚无国家、行业及地方技术标准的分部分项工程。

附件2:

超过一定规模的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范围

一、深基坑工程

开挖深度超过5m(含5m)的基坑(槽)的土方开挖、支护、降水工程。

二、模板工程及支撑体系

(一)各类工具式模板工程:包括滑模、爬模、飞模、隧道模等工程。

(二)混凝土模板支撑工程:搭设高度8m及以上,或搭设跨度18m及以上,或施工总荷载(设计值)15kN/m2及以上,或集中线荷载(设计值)20kN/m及以上。

(三)承重支撑体系:用于钢结构安装等满堂支撑体系,承受单点集中荷载7kN 及以上。

三、起重吊装及起重机械安装拆卸工程

(一)采用非常规起重设备、方法,且单件起吊重量在100kN及以上的起重吊装工程。

(二)起重量300kN及以上,或搭设总高度200m及以上,或搭设基础标高在200m及以上的起重机械安装和拆卸工程。

四、脚手架工程

(一)搭设高度50m及以上的落地式钢管脚手架工程。

(二)提升高度在150m及以上的附着式升降脚手架工程或附着式升降操作平台工程。

(三)分段架体搭设高度20m及以上的悬挑式脚手架工程。

五、拆除工程

(一)码头、桥梁、高架、烟囱、水塔或拆除中容易引起有毒有害气(液)体或粉尘扩散、易燃易爆事故发生的特殊建、构筑物的拆除工程。

(二)文物保护建筑、优秀历史建筑或历史文化风貌区影响范围内的拆除工程。

六、暗挖工程

采用矿山法、盾构法、顶管法施工的隧道、洞室工程。

七、其它

(一)施工高度50m及以上的建筑幕墙安装工程。

(二)跨度36m及以上的钢结构安装工程,或跨度60m及以上的网架和索膜结构安装工程。

(三)开挖深度16m及以上的人工挖孔桩工程。

(四)水下作业工程。

(五)重量1000kN及以上的大型结构整体顶升、平移、转体等施工工艺。

(六)采用新技术、新工艺、新材料、新设备可能影响工程施工安全,尚无国家、行业及地方技术标准的分部分项工程。

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安全管理规定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加强对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中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安全管理,有效防范生产安全事故,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本规定适用于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中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安全管理。

第三条本规定所称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以下简称“危大工程”),是指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在施工过程中,容易导致人员群死群伤或者造成重大经济损失的分部分项工程。

危大工程及超过一定规模的危大工程范围由国务院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制定。省级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可以结合本地区实际情况,补充本地区危大工程范围。第四条国务院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负责全国危大工程安全管理的指导监督。

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负责本行政区域内危大工程的安全监督管理。

第二章前期保障

第五条建设单位应当依法提供真实、准确、完整的工程地质、水文地质和工程周边环境等资料。

第六条勘察单位应当根据工程实际及工程周边环境资料,在勘察文件中说明地质条件可能造成的工程风险。

设计单位应当在设计文件中注明涉及危大工程的重点部位和环节,提出保障工程周边环境安全和工程施工安全的意见,必要时进行专项设计。

第七条建设单位应当组织勘察、设计等单位在施工招标文件中列出危大工程清单,要求施工单位在投标时补充完善危大工程清单并明确相应的安全管理措施。

第八条建设单位应当按照施工合同约定及时支付危大工程施工技术措施费以及相应的安全防护文明施工措施费,保障危大工程施工安全。

第九条建设单位在申请办理安全监督手续时,应当提交危大工程清单及其安全管理措施等资料。

第三章专项施工方案

第十条施工单位应当在危大工程施工前组织工程技术人员编制专项施工方案。

实行施工总承包的,专项施工方案应当由施工总承包单位组织编制。危大工程实行分包的,专项施工方案可以由相关专业分包单位组织编制。

第十一条专项施工方案应当由施工单位技术负责人审核签字、加盖单位公章,并由总监理工程师审查签字、加盖执业印章后方可实施。

危大工程实行分包并由分包单位编制专项施工方案的,专项施工方案应当由总承包单位技术负责人及分包单位技术负责人共同审核签字并加盖单位公章。

第十二条对于超过一定规模的危大工程,施工单位应当组织召开专家论证会对专项施工方案进行论证。实行施工总承包的,由施工总承包单位组织召开专家论证会。专家论证前专项施工方案应当通过施工单位审核和总监理工程师审查。

专家应当从地方人民政府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建立的专家库中选取,符合专业要求且人数不得少于5名。与本工程有利害关系的人员不得以专家身份参加专家论证会。

第十三条专家论证会后,应当形成论证报告,对专项施工方案提出通过、修改后通过或者不通过的一致意见。专家对论证报告负责并签字确认。

专项施工方案经论证需修改后通过的,施工单位应当根据论证报告修改完善后,重新履行本规定第十一条的程序。

专项施工方案经论证不通过的,施工单位修改后应当按照本规定的要求重新组织专家论证。

第四章现场安全管理

第十四条施工单位应当在施工现场显著位置公告危大工程名称、施工时间和具体责任人员,并在危险区域设置安全警示标志。

第十五条专项施工方案实施前,编制人员或者项目技术负责人应当向施工现场管理人员进行方案交底。

施工现场管理人员应当向作业人员进行安全技术交底,并由双方和项目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共同签字确认。

第十六条施工单位应当严格按照专项施工方案组织施工,不得擅自修改专项施工方案。

因规划调整、设计变更等原因确需调整的,修改后的专项施工方案应当按照本规定重新审核和论证。涉及资金或者工期调整的,建设单位应当按照约定予以调整。

第十七条施工单位应当对危大工程施工作业人员进行登记,项目负责人应当在施工现场履职。

项目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应当对专项施工方案实施情况进行现场监督,对未按照专项施工方案施工的,应当要求立即整改,并及时报告项目负责人,项目负责人应当及时组织限期整改。

施工单位应当按照规定对危大工程进行施工监测和安全巡视,发现危及人身安全的紧急情况,应当立即组织作业人员撤离危险区域。

第十八条监理单位应当结合危大工程专项施工方案编制监理实施细则,并对危大工程施工实施专项巡视检查。

第十九条监理单位发现施工单位未按照专项施工方案施工的,应当要求其进行整改;情节严重的,应当要求其暂停施工,并及时报告建设单位。施工单位拒不整改或者不停止施工的,监理单位应当及时报告建设单位和工程所在地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

第二十条对于按照规定需要进行第三方监测的危大工程,建设单位应当委托具有相应勘察资质的单位进行监测。

监测单位应当编制监测方案。监测方案由监测单位技术负责人审核签字并加盖单位公章,报送监理单位后方可实施。

监测单位应当按照监测方案开展监测,及时向建设单位报送监测成果,并对监测成果负责;发现异常时,及时向建设、设计、施工、监理单位报告,建设单位应当立即组织相关单位采取处置措施。

第二十一条对于按照规定需要验收的危大工程,施工单位、监理单位应当组织相关人员进行验收。验收合格的,经施工单位项目技术负责人及总监理工程师签字确认后,方可进入下一道工序。

危大工程验收合格后,施工单位应当在施工现场明显位置设置验收标识牌,公示验收时间及责任人员。

第二十二条危大工程发生险情或者事故时,施工单位应当立即采取应急处置措施,并报告工程所在地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建设、勘察、设计、监理等单位应当配合施工单位开展应急抢险工作。

第二十三条危大工程应急抢险结束后,建设单位应当组织勘察、设计、施工、监理等单位制定工程恢复方案,并对应急抢险工作进行后评估。

第二十四条施工、监理单位应当建立危大工程安全管理档案。

施工单位应当将专项施工方案及审核、专家论证、交底、现场检查、验收及整改等相关资料纳入档案管理。

监理单位应当将监理实施细则、专项施工方案审查、专项巡视检查、验收及整改等相关资料纳入档案管理。

第五章监督管理

第二十五条设区的市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应当建立专家库,制定专家库管理制度,建立专家诚信档案,并向社会公布,接受社会监督。

第二十六条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或者所属施工安全监督机构,应当根据监督工作计划对危大工程进行抽查。

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或者所属施工安全监督机构,可以通过政府购买技术服务方式,聘请具有专业技术能力的单位和人员对危大工程进行检查,所需费用向本级财政申请予以保障。

第二十七条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或者所属施工安全监督机构,在监督抽查中发现危大工程存在安全隐患的,应当责令施工单位整改;重大安全事故隐患排除前或者排除过程中无法保证安全的,责令从危险区域内撤出作业人员或者暂时停止施工;对依法应当给予行政处罚的行为,应当依法作出行政处罚决定。

第二十八条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应当将单位和个人的处罚信息纳入建筑施工安全生产不良信用记录。

第六章法律责任

第二十九条建设单位有下列行为之一的,责令限期改正,并处1万元以上3万元以下的罚款;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处1000元以上5000元以下的罚款:

(一)未按照本规定提供工程周边环境等资料的;

(二)未按照本规定在招标文件中列出危大工程清单的;

(三)未按照施工合同约定及时支付危大工程施工技术措施费或者相应的安全防护文明施工措施费的;

(四)未按照本规定委托具有相应勘察资质的单位进行第三方监测的;

(五)未对第三方监测单位报告的异常情况组织采取处置措施的。

第三十条勘察单位未在勘察文件中说明地质条件可能造成的工程风险的,责令限期改正,依照《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对单位进行处罚;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处1000元以上5000元以下的罚款。

第三十一条设计单位未在设计文件中注明涉及危大工程的重点部位和环节,未提出保障工程周边环境安全和工程施工安全的意见的,责令限期改正,并处1万元以上3万元以下的罚款;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处1000元以上5000元以下的罚款。

第三十二条施工单位未按照本规定编制并审核危大工程专项施工方案的,依照《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对单位进行处罚,并暂扣安全生产许可证30日;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处1000元以上5000元以下的罚款。

第三十三条施工单位有下列行为之一的,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对单位和相关责任人员进行处罚:

(一)未向施工现场管理人员和作业人员进行方案交底和安全技术交底的;

(二)未在施工现场显著位置公告危大工程,并在危险区域设置安全警示标志的;

(三)项目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未对专项施工方案实施情况进行现场监督的。

第三十四条施工单位有下列行为之一的,责令限期改正,处1万元以上3万元以下的罚款,并暂扣安全生产许可证30日;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处1000元以上5000元以下的罚款:

(一)未对超过一定规模的危大工程专项施工方案进行专家论证的;

(二)未根据专家论证报告对超过一定规模的危大工程专项施工方案进行修改,或者未按照本规定重新组织专家论证的;

(三)未严格按照专项施工方案组织施工,或者擅自修改专项施工方案的。

第三十五条施工单位有下列行为之一的,责令限期改正,并处1万元以上3万元以下的罚款;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处1000元以上5000元以下的罚款:

(一)项目负责人未按照本规定现场履职或者组织限期整改的;

(二)施工单位未按照本规定进行施工监测和安全巡视的;

(三)未按照本规定组织危大工程验收的;

(四)发生险情或者事故时,未采取应急处置措施的;

(五)未按照本规定建立危大工程安全管理档案的。

第三十六条监理单位有下列行为之一的,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对单位进行处罚;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处1000元以上5000元以下的罚款:

(一)总监理工程师未按照本规定审查危大工程专项施工方案的;

(二)发现施工单位未按照专项施工方案实施,未要求其整改或者停工的;

(三)施工单位拒不整改或者不停止施工时,未向建设单位和工程所在地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报告的。

第三十七条监理单位有下列行为之一的,责令限期改正,并处1万元以上3万元以下的罚款;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处1000元以上5000元以下的罚款:

(一)未按照本规定编制监理实施细则的;

(二)未对危大工程施工实施专项巡视检查的;

(三)未按照本规定参与组织危大工程验收的;

(四)未按照本规定建立危大工程安全管理档案的。

第三十八条监测单位有下列行为之一的,责令限期改正,并处1万元以上3万元以下的罚款;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处1000元以上5000元以下的罚款:

(一)未取得相应勘察资质从事第三方监测的;

(二)未按照本规定编制监测方案的;

(三)未按照监测方案开展监测的;

(四)发现异常未及时报告的。

第三十九条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或者所属施工安全监督机构的工作人员,未依法履行危大工程安全监督管理职责的,依照有关规定给予处分。

第七章附则

第四十条本规定自2018年6月1日起施行。

建筑安全专项施工方案

高处作业安全技术措施 一、高处作业的一般要求 1、高处作业必须执行《建筑施工高处作业安全技术规范》(JGJ80-91)、《建筑施工安全检查标准》(JGJ59-99)等与安全有关的规范、标准及规定。 2、凡高处作业,都必须采取必要的防护措施。高处作业禁止抛掷,必须往下扔东西时,下面必须有人监护,禁止人员通过。 3、经常从事高处作业的人员要定期进行体格检查。凡患有高血压、心脏病、精神病、癫痫病等不适合高处作业的人员,不得从事高处作业。饮酒后禁止高处作业。偶然从事十米以上高处作业的人,作业前必须进行体检符合要求后方可进行作业。 4、在六级以上(包含六级)强风或大雨、大雪、大雾等恶劣气候条件下及夜间禁止露天高处作业。必须进行特殊高处作业时,应编制专项安全措施,采取绝对安全的保障措施并由项目部负责人审核批准后方可进行作业。 5、如果上下两层同时工作,两层之间必须有符合要求的防护棚或其他隔离措施,否则禁止上下同时工作。 6、工具要放在工具袋内或用绳子随身拴上。所用的物料应该堆放平稳,不可放置在临边或洞口附近,也不可防碍通行和装卸;拆下的物体、剩余材料和废料等都要加以清理和及时运走,不得任意乱置或向下丢弃。高处切割或拆除时,应将要割除或拆除的物体接住,或打眼拴住,以免落下伤人。 7、对脚手板、斜道、扶梯、跳板应随时清扫。有泥或冰雪时,必须及时清扫,必要时应采取防滑措施。 8、禁止从各种脚手架上爬上爬下,禁止乘坐吊运模板、楼板等物体的电梯、吊笼等非乘人的设备。 9、在高处作业时作业人员必须正确系好安全带,衣着灵便但决不可赤膊裸身,脚下要穿软底防滑鞋,决不能穿拖鞋、硬底鞋和带钉易滑的鞋。 10、在吊装口、升降口、爬梯口工作时应面向口外,禁止背向口外,以防失足。 二、高处作业前的准备工作 1 、技术准备工作 ①特殊高处作业应由工程项目技术负责人组织有关人员编制《安全技术措施方案》,由工程项目总工审批。 ②施工员对高处作业人员进行安全技术交底,一般高处作业由班组长履行签字手续,特殊高处作业人员

模板工程专项安全施工方案

模板工程专项安全施工方案一、编制依据 1、依据施工设计图纸; 2、依据《施工组织设计》; 3、各类参考规范、图书: 《建筑施工手册》第四版; 《建筑施工计算手册》江正荣著; 《建筑结构荷载规范》(GB50009-2012); 《混凝土结构设计规范》(GB50010-2010); 《建筑工程大模板技术规程》(JGJ74-2003); 《建筑施工扣件式钢管脚手架安全技术规范》(JGJ130-2011); 《混凝土结构工程质量验收规范》(GB50204-2002) 二、工程概况 本工程为定西市安定区西关小学教学综合楼建设项目,工程位于定西市安定区永定西路36号,西关小学校园内。工程主体地上五层,一层至五层层高均为3.6m,建筑主体高度18.45m(室外地坪至主要屋面),建筑面积为3167.29㎡,建筑基底面积为622.33㎡,主体为框架结构,基础为大直径人工成孔灌注桩基础。混凝土强度等级:基础井桩为C35、构造柱、过梁为C25;标高±0.000m以下框架柱为C35、框架梁为C30;标高±0.000~10.800m框架柱为C35、框架梁、楼板、

楼梯为C30;标高10.800m以上框架柱为C30、框架梁、楼板、楼梯均为C30;女儿墙、雨蓬等外露构件的混凝土强度等级为C30。墙体内墙均厚加气混凝土砌块。300本工程填充墙体材料外墙采用工程:采用200厚加气混凝土砌块,电井处100厚墙体为KP1型烧结粘土多孔砖。 本项目属于多层公共建筑,设计使用年限为50年,抗震设防烈度7度。耐火等级为二级,屋面防水等级为二级。屋面防水采用一道设防:4厚SBS高聚物改性沥青防水卷材一道,防水等级二级。室内环境污染控制类别为一类。 三、模板施工: 1、施工准备 (1)柱模 柱模采用定制18厚木胶板结合60×80方木龙骨。采用Φ48钢管并采用扣件进行紧固,间距为500。 (2)梁模板 梁侧模、底模亦采用18厚木胶板,结合50厚松方木为龙骨,梁底板下支撑横楞及支撑系统选用φ48钢管,其间距为500,梁侧模加固亦采用钢管。 (3)楼板模板 本工程楼板模板材料采用18厚木胶板,横楞及支撑系统均选用φ48钢管,支撑立杆间距为纵横1000,本工程楼板厚度为80mm、100mm、h=120mm、h=150mm、250mm、300mm等。

专项施工方案的范围

需编制专项施工方案的分部分项工程范围和专家评审的专 项方案范围 摘录《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第26条 第二十六条施工单位应当在施工组织设计中编制安全技术措施和施工现场临时用电方案,对下列达到一定规模的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编制专项施工方案,并附具安全验算结果,经施工单位技术负责人、总监理工程师签字后实施,由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进行现场监督: (一)基坑支护与降水工程; (二)土方开挖工程; (三)模板工程; (四)起重吊装工程; (五)脚手架工程; (六)拆除、爆破工程; (七)国务院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或者其他有关部门规定的其他危险性较大的工程。 对前款所列工程中涉及深基坑、地下暗挖工程、高大模板工程的专项施工方案,施工单位还应当组织专家进行论证、审查。 并附: 危险性较大工程安全专项施工方案编制及专家论证审查办法 建质[2004]213号 危险性较大工程是指依据《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第二十

六条所指的七项分部分项工程,并应当在施工前单独编制安全专项施工方案。 (一)基坑支护与降水工程 基坑支护工程是指开挖深度超过5m(含5m)的基坑(槽)并采用支护结构施工的工程;或基坑虽未超过5m,但地质条件和周围环境复杂、地下水位在坑底以上等工程。 (二)土方开挖工程 土方开挖工程是指开挖深度超过5m(含5m)的基坑、槽的土方开挖。 (三)模板工程 各类工具式模板工程,包括滑模、爬模、大模板等;水平混凝土构件模板支撑系统及特殊结构模板工程。 (四)起重吊装工程 (五)脚手架工程 1、高度超过24m的落地式钢管脚手架; 2、附着式升降脚手架,包括整体提升与分片式提升; 3、悬挑式脚手架; 4、门型脚手架; 5、挂脚手架; 6、吊篮脚手架; 7、卸料平台。 (六)拆除、爆破工程

建筑施工安全生产专项实施方案

建筑施工安全生产 0一四年四月十日 专项 整 治 实施 方 案

建筑施工安全生产专项整治实施方案 一、编制依据 1、关于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坚持科学发展安全发展促进安全生产形势持续稳定好转的意见〉的通知(建质〔2012〕6 号); 2、建筑施工安全检查标准(JGJ59-2011); 3、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安全管理办法(建质〔2009〕87 号); 4、建筑施工企业负责人及项目负责人施工现场带班暂行办法(建质〔2011〕111 号); 5、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关于印发的通知(建质〔2013〕4 号); 6、关于启用〈宁波市建筑工程施工现场信用评价手册(试行)〉的通知(甬建发〔2011〕180 号); 7、宁波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关于印发宁波市房屋建筑领域安全生产专项整治工作方案的通知(甬建发〔2014〕65 号); 8、宁波市鄞州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关于印发《2014 年鄞州区建筑施工安全生产工作要点》和《2014 年鄞州区建筑工程质量监管工作要点》的通知(甬鄞[2014]46 号); 9、宁波市鄞州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关于立即开展全区建筑施工领域安全生产专项整治的通知(甬鄞[2014]48 号); 10、公司及各级主管部门安全生产相关文件、法规、部门规章及标准等。 二、实施目的进一步落实项目部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强化施工现场安全管理措施,排查治理安全隐患,消除物的不安全状态,提高从业人员按章操作的自律性和安全防范意识,杜绝人的不安全行为,坚决遏制较大及以上事故的发生,确保建筑施工安全生产。 三、实施内容 1、安全生产责任制度落实情况。项目部安全生产管理机构人员的配备,项目负责人施工现场带班制度执行情况;项目部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配备及在岗履职情况;建筑施工特种作业人员持证上岗情况。 2、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管理情况。脚手架、深基坑、高支模、起重机械等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安全专项施工方案的编审、专家论证、重点施工环节告知、挂牌公示及实际执行情况,特别对高大支撑系统搭设、构造、验收、使用等是否符合规范标准;顶管施工、深基坑土方开挖是否遵循方案顺序 和要求,支护边坡防护监测是否符合相关规定和标 准要求。 3、施工现场高处作业等安全管理情况。“三宝”、“四口”、“五临边”安全防护情况;脚手架操作层、电梯井等易发高处坠落事故的隐患排查治理情况;预防物体打击事故的相关措施落实情况;安全网、

【精品】模板工程安全专项施工方案

模板工程安全专项施工方案 一、编制依据 1、《建筑施工安全法律、法规标准汇编》(45722); 2、海南省中线海口至屯昌高速公路工程(屯昌段)A标合同段两阶段施工图设计; 3、《建筑工程大模板技术规程》(JGJ74—2003); 4、本合同段总体施工组织设计及相关文件; 5、《危险性较大工程安全专项施工方案编制及专家论证审查办法》(建设部建制【2004】213号); 6、《建筑工程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工作导则》(建质【2005】184号);

二、模板工程施工方案 1、模板设计、制作 施工采用整体定型钢模板、组合钢模板或者竹胶板,模板本身应具有足够的强度、刚度和稳定性,能承受新浇筑混凝土的重力、侧压力及施工中可能产生的各项荷载;保证混凝土结构设计形状、尺寸和相互位置;模板接缝处不漏浆,制作简单,安装方便,便于多次拆卸和多次使用;并与混凝土结构和构件的特征、施工条件和浇筑方法相适应。

模板的制作和安装应符合铁道部现行标准《道路组合钢模板技术规则》(TBJ212)的规定。模板与砼的接触面应平整光滑,并涂隔离剂,模板的重要拉杆采用钢杆带螺帽、垫圈。 墩身模板采用大块整体钢模板,墩帽使用整体定型钢模板。墩身模板在工厂加工,每节高2。0m,由厚5mm~8mm的A3钢板和角钢、槽钢等型钢加劲制作,背后设加劲肋,加劲肋上预留拉杆的位置。模板间的接口采用企口对接,粘贴止浆双面胶带,用螺栓连接。 2、安装模板 安装过程中,要注意底模与侧模联接处的平整度。对于两块底模之间的的间隙,要用木板和防水胶合板嵌紧,以防漏浆。当侧模及底模安装就位后,要调整各支点处的模板纵向标高,使模板处于浇筑混凝土时的正确位置,并设置好预留拱度. 2.1、模板安装应遵守下列规定: 1)施工前应认真检查模板、支撑等构件,严重锈蚀或变形的钢模板严禁使用,竹胶模板及支撑材质要满足设计及规范要求。

一般、重大施工专项方案规定

关于印发《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安全管理办法》的通知 建质[2009]87号 各省、自治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厅,直辖市建委,江苏省、山东省建管局,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建设局,中央管理的建筑企业: 为进一步规范和加强对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安全管理,积极防范和遏制建筑施工生产安全事故的发生,我们组织修定了《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安全管理办法》,现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中华人民共和国住房和城乡建设部 二00九年五月十三日 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安全管理办法 第一条为加强对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安全管理,明确安全专项施工方案编制内容,规范专家论证程序,确保安全专项施工方案实施,积极防范和遏制建筑施工生产安全事故的发生,依据《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及相关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适用于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以下简称“建筑工程”)的新建、改建、扩建、装修和拆除等建筑安全生产活动及安全管理。 第三条本办法所称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是指建筑工程在施工过程中存在的、可能导致作业人员群死群伤或造成重大不良社会影响的分部分项工程。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范围见附件一。 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安全专项施工方案(以下简称“专项方案”),是指施工单位在编制施工组织(总)设计的基础上,针对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单独编制的安全技术措施文件。 第四条建设单位在申请领取施工许可证或办理安全监督手续时,应当提供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清单和安全管理措施。施工单位、监理单位应当建立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安全管理制度。 第五条施工单位应当在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施工前编制专项方案;对于超过一定规模的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施工单位应当组织专家对专项方案进行论证。超过一定规模的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范围见附件二。 第六条建筑工程实行施工总承包的,专项方案应当由施工总承包单位组织编制。其中,起重机械安装拆卸工程、深基坑工程、附着式升降脚手架等专业工程实行分包的,其专项方案可由专业承包单位组织编制。 第七条专项方案编制应当包括以下内容: (一)工程概况: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概况、施工平面布置、施工要求和技术保证条件。 (二)编制依据: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标准、规范及图纸(国标图集)、施工组织设计等。 (三)施工计划:包括施工进度计划、材料与设备计划。 (四)施工工艺技术:技术参数、工艺流程、施工方法、检查验收等。 (五)施工安全保证措施:组织保障、技术措施、应急预案、监测监控等。 (六)劳动力计划: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特种作业人员等。 (七)计算书及相关图纸。

施工方案清单

施工方案清单 1 施工组织设计 2 施工测量方案 3 地下室底板大体积砼施工方案 4 CT承台钢筋专项施工方案 5 基坑支护与边坡工程 6 模板专项施工方案 7 临时用电施工方案 8 机电设备施工方案 9 施工安全生产、消防、保卫方案 10 主楼内外防护方案 11 脚手架施工方案 12 施工试验方案 13 高大模板工程施工方案(地下室顶板) 14 塔式起重机基础设计 15 砼专项施工方案 16 塔式起重机拆装方案 17 垫层砖胎模施工方案 18 建筑节能专项方案 19 玻璃幕墙专项方案 20 铝合金工程专项方案 21 施工电梯安拆专项方案

安全专项施工方案 主要是:1、高空作业安全 2、施工用电安全3、防雨、防雷措施4、脚手架安全5、安全防护6、施工机械安全应注意:1、高处坠落。2、物体打击。3、机械伤害。4、触电。5、坍塌、倒塌。6、火灾。 开工前报监理资料 1、施工临时用电方案 2、安全生产文明施工措施 3、砼工程施工方案 4、土方工程施工方案 5、冬、夏季施工安全技术措施 6、塔吊资质,拆装方案,人员上岗证 7、脚手架施工方案 8、安全生产管理体系 9、应急救援预案 10、安全防护措施费用计划 11、模板安装方案,高支模要专家认证方案 12、施工合同 13、中标通知书 14、企业资质,管理人员及特殊工种上岗证 15、安全生产许可证 16、安全生产认可证 17、施工许可证 合同书复印件、开工申请报告、图纸会审记录、施工单位的资质(如营业执照复印件等)、施工许可证、分包单位资格报审表、施工组织设计(方案)报审表、施工组织方案、工程材料\构配件\设备报审表等。 工程开工前施工单位应上报给监理单位的资料有哪些 竹马225 发布于 2012-07-23 浏览 652人次

模板安装专项施工方案

模板安全专项施工方案 2008-05-27 19:13:45| 分类:建筑技术| 标签:|字号大中小订阅 QQ:加入QQ群,相互交流更多的资料和工作经验!!! 一、工程概况 1、超华欧尚购物中心工室外综合管网包括污水管、雨水管、电信、电视、智能化、电力、燃气、给水等专业。我公司本次施工的为东侧广场(分界东北角地下车库入口处以北),南侧道路、西侧道路(分界为雨水井标高1.32,污水井标高0.61)的室外雨、污管网,其它专业管网的施工由市政公司完成及广场。主要工程量如下(具体按实际):雨水管道1000m,污水管道900m,雨水井38座,污水井45座,隔油池25座,化粪池1座(45m3),明沟160m,路面及车场7000m2,广场3800m2。总开挖方量5000m3。平整场地5000m2。 2、室外现有临时道路及自然地坪标高为黄海高程2.6m左右不等,整个场地在管道基础开挖深度以上为素填土,管道基槽开挖深度最深2.6m。化粪池开挖深度达到4.7m,因本工程地下水较多,开挖时采用排水沟集水井降水。 3、雨污水管道:管径为De250、De300、De400 、De500加筋波纹管,弹性密封橡胶圈承插连接。雨污水检查井采用砖砌,井盖为钢纤维B级成品。采用成品玻璃钢化粪池、隔油池,其中井盖、成品化粪池、隔油池为甲供。 4、室外设计相对标高为-0.15(绝对标高为2.60)。室外道路为沥清砼面层,宽度为8m、12m。完成面路脊标高2.62、2.50(绝对标高),道路边缘设砼路缘石。道路靠室内侧为人行道、卸货区、自行车棚、花坛等。东面为半圆形广场,建筑标高为2.60(绝对标高)。路面分层

模板安全专项施工方案--

国家管道元件产品 质量监督检验中心综合实验楼工程 模板安全专项方案 编制人: 审核人: 审批人: 监理单位:石家庄城发工程建设监理有限公司 施工单位:京鑫建设集团有限公司 编制日期:二0一四年一月十五日

目录 1、编制依据 (2) 2、工程概况 (2) 3、施工部署 (3) 4、模板设计 (4) 5、施工工艺 (6) 6、质量标准 (9) 7、成品保护 (4) 8、安全措施 (11) 9、模板设计计算书 (10)

1、编制依据 1.1《建筑施工安全检查标准》(JGJ59-2011) 1.2《河北省〈建筑施工安全检查标准〉实施细则》等。 1.3施工图纸: 1.4本工程施工组织设计 2、工程概况 本工程为:河北省质量技术监督检验检测研究中心国家管道元件产品质量监督检验中心综合实验楼。 1、工程概况 1)工程项目名称:国家管道元件产品质量监督检验中心综合实验楼工程。 2)建筑单位:河北省锅炉压力容器监督检验院。

3)建设地点:本工程位于鹿泉市上庄镇台头村。 4)建筑性质:办公建筑 5)结构形式:框架剪力墙结构 6)建筑项目等级:一级 7)建筑物耐火等级:一级 8)建筑物耐久年限:50年 9)抗震设防烈度:7度 10)主体高度为59.6米;脚手架搭设高度63米。 11)层数为地下一层;地上十二层,;抗震设防类别皆为丙类建筑,结构安 全等级二级,基础采用柱下独立基础,设计等级丙级,抗震设防烈度7度,设 计使用年限50年。垫层为100厚C10混凝土,框架柱为1100mm×1100mm、 1000 mm×1000 mm 、800mm×800mm、700 mm×700 mm、600 mm× 600 mm矩形柱,高度为4.5m。顶板厚度100mm。楼梯为两跑板式楼梯。3、施工部署 3.1模板选用 本工程采用15mm厚覆膜多层板,支撑系统采用Φ48钢管支撑。 3.2机械设备配置: 圆盘锯1台 塔吊1台

房建模板安全专项施工方案(DOC)

模板施工方案 模板施工方案

目录 一、编制依据 (2) 二、工程概况 (2) 三、施工准备 (2) 四、施工工艺 (2) 五、模板保护措施 (23) 六、模板加工及施工质量要求 (24) 七、安全、文明施工 (24) 八:质量体系及质量目标 (25)

一、编制依据 1:施工图纸。 2:《建筑施工手册》第四版 3:《混凝土结构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及其它设计、施工过程中涉及的相关规范、规程。 二、工程概况 房建经理部主要承揽阿尔及利亚住房公共管理局租赁与销售住房项目和银行项目(OPGI和ASSURE-IMMO),结构为框架剪力墙结构,户型主要为F3型(两室一厅,使用面积为67m2),层高3.06米。单体建筑高度18.36米,基础大部分采用条形基础,主体结构为一梯四户的6层楼结构。工期在24~30个月之间。房建经理部一共承建8750套住房项目,建筑面积85万平方米, 9个地块。分别为肯士拉1000套项目,塞提夫1000套项目,布迈戴斯新穆斯塔法300套项目,布迈戴斯高赫苏400套项目,布迈戴斯哈马迪500套项目,雨森地2000套项目,布利达阿莱格600套项目,布利达阿夫隆550套项目,梅地亚2400套项目。 剪力墙,梁、板均采用10㎜厚竹胶板。内脚手架采用碗扣式脚手架。 三、施工准备 (一)技术准备 1.已做好图纸会审及设计交底。 2.根据图纸会审、设计交底,编制优化施工方案,进行技术、环境、安全交底。 3.根据工程进度要求合理划分流水段,及时绘制加工图,提出加工计划。 4.已校核木模板、大钢模板的规格、数量准确无误。 (二)主要机具 1.机具:手钻、手电锯、平刨机、压刨机、靠尺板、方尺、铁水平、撬棍等。 四、施工工艺

安全标准资料第五册(专项施工方案及安全技术交底)

建设工程施工安全标准化管理资料 (第五册) 专项施工方案及安全技术交底 工程名称:金泰大厦 建设单位:昆山华文房地产有限公司 施工单位:江苏永泰建造工程有限公司 监理单位:徐州市科苑建设工程监理有限公司江苏省建筑安全监督总站制

目录 5.1 专项施工方案 5.1.1 专项施工方案编审要求 5.1.2 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清单 5.1.3 专项施工方案编审 5.1.3-1 专项施工方案报审表 5.1.3-2 专项施工方案审批表(总包) 5.1.3-3 专项施工方案审批表(分包) 5.1.3-4 超过一定规模的危险性较大分部分项工程专项施工方案专家论证签到表5.1.3-5 超过一定规模的危险性较大分部分项工程专项施工方案专家论证报告5.1.3-6 超过一定规模的危险性较大分部分项工程专项施工方案专家论证审批表5.1.3-7 专项施工方案 5.2 安全技术交底 5.2.1 安全技术交底编写要求 5.2.2 开工前安全技术交底表 5.2.3 分部(分项)工程安全技术交底记录汇总表 5.2.4 分部(分项)工程安全技术交底表 5.2.5 班组安全技术交底记录汇总表 5.2.6 班组安全技术交底表

5.1专项施工方案 5.1.1 专项施工方案编审要求 一、一般规定 1.施工单位应当在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施工前编制专项方案;对于超过一定规模的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施工单位应当组织专家对专项方案进行论证。 2.建筑工程实行施工总承包的,专项方案应当由施工总承包单位组织编制。其中,起重机械安装拆卸工程、深基坑工程、附着式升降脚手架等专业工程实行分包的,其专项方案可由专业承包单位组织编制。 3.施工单位应当根据国家现行相关标准规范,由项目技术负责人组织相关专业技术人员结合工程实际编制专项方案。 4.专项施工方案应当由施工单位技术部门组织本单位施工技术、安全、质量部门的专业技术人员进行审核。经审核合格的,由施工单位技术负责人签字。实行施工总承包的,专项方案应当由总承包单位技术负责人及相关专业承包单位技术负责人签字。经审核合格后报监理单位,由项目总监理工程师审查签字。 5.超过一定规模的危险性较大分部分项工程专项方案,应当由施工单位组织专家组对已编制的专项施工方案进行论证审查。 专家组成员应由5名及以上符合相关专业要求的专家组成。 专家组应当对论证的内容提出明确的意见,形成论证报告,并在论证报告上签字。论证审查报告作为安全专项施工方案的附件。 6.施工单位应根据论证报告修改完善专项方案,报专家组组长认可后,经施工单位技术负责人、项目总监理工程师、建设单位项目负责人签字后,方可组织实施。 施工单位应当严格按照专项方案组织施工,不得擅自修改、调整专项方案。 7.如因设计、结构、外部环境等因素发生变化确需修改的,修改后的专项方案应当重新履行审核批准手续。对于超过一定规模的危险性较大工程的专项方案,施工单位应当重新组织专家进行论证。 8.对于按规定需要验收的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施工单位、监理单位应当组织有关人员进行验收。验收合格的,经施工单位项目技术负责人及项目总监理工程师签字后,方可进入下一道工序。 9.各施工专项方案由项目部收集成册,作为资料附件。 二、专项施工方案编制基本内容 1.工程概况: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概况、施工平面布置、施工要求和技术保证条件。 2.编制依据: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标准、规范及图纸(国标图集)、施工组织设计等。 3.施工计划:包括施工进度计划、材料与设备计划。 4.施工工艺技术:技术参数、工艺流程、施工方法、检查验收等。 5.施工安全保证措施:组织保障、技术措施、应急预案、监测监控等。 6.劳动力计划: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特种作业人员等。 7.计算书及相关图纸。 三、施工单位宜结合下列内容编制专项施工方案 施工临时用电方案主要内容 1.现场勘察情况。 2.确定电源进线、变电所、配电房、总配电箱、分配电箱、开关箱等的位置及线路走向。 3.负荷计算。 4.选择变压器。 5.设计配电系统。设计配电线路,选择导线或电缆;设计配电装置,选择电器;设计接地装置;绘制用电工程平面图、配电装置布置图、配电系统接线图、接地装置设计图。

中建公司模板工程专项安全施工方案

中建公司模板工程专项安全施工方案 中建公司模板工程专项安全施工方案提要:模板的支柱纵横向水平、剪刀撑等应按设计的规定布置,当设计无规定时,一般支柱的网距不宜大于2m,纵横向水平的上下步距不宜大于 中建公司模板工程专项安全施工方案 第一节 模板安装与拆除的一般安全要求 一、一般安全要求 (一)模板安装的一般要求 1.模板安装必须按模板的施工设计进行,严禁任意变动。 2.楼层高度超过4m或二层及二层以上的建筑物,安装和拆除钢模板时,周围应设安全网或搭设脚手架和加设防护栏杆。在临街及交通要道地区,尚应设警示牌,并设专人维持安全,防止伤及行人。 3.现浇整体式的多层房屋和构筑物安装上层楼板及其支架时,应符合下列要求: (1)下层楼板混凝土强度达到以后,才能上料具。料具要分散堆放,不得过分集中。 (2)下层楼板结构的强度要达到能承受上层模板、支撑系统和新浇筑混凝土的重量时,方可进行。否则下层楼板结构的支撑系统不能拆除,同时上下层支柱应在同一垂直线上。 (3)如采用悬吊模板、桁架支模方法,其支撑结构必须要有足

够的强度和刚度。 4.当层间高度大于5m时,若采用多层支架支模,则在两层支架立柱间应铺设垫板,且应平整,上下层支柱要垂直,并应在同一垂直线上。 5.模板及其支撑系统在安装过程中,必须设置临时设施,严防倾覆。 6.模板的支柱纵横向水平、剪刀撑等应按设计的规定布置,当设计无规定时,一般支柱的网距不宜大于2m,纵横向水平的上下步距不宜大于,纵横向的垂直剪刀撑间距不宜大于6m。 当支柱高度小于4m时,应设上下两道水平撑和垂直剪刀撑。以后支柱每增高2m再增加一道水平撑,水平撑之间还需增加剪刀撑一道。 当楼层高度超过10m时,模板的支柱应选用长料,同一支柱的连续接头不宜超过2个。 7.采用分节脱模时,底模的支点应按设计要求设置。 8.承重焊接钢筋骨架和模板一起安装时,应符合下列要求:(1)模板必须固定在承重焊接钢筋骨架的节点上。 (2)安装钢筋模板组合体时,吊索应按模板设计的吊点位置绑扎。 9.预拼装组合钢模板采用整体吊装方法时,应注意以下要点:(1)拼装完毕的大块模板或整体模板,吊装前应按设计规定的吊点位置,先进行试吊,确认无误后,方可正式吊运安装。

安全专项施工方案标准版本

文件编号:RHD-QB-K6351 (解决方案范本系列) 编辑:XXXXXX 查核:XXXXXX 时间:XXXXXX 安全专项施工方案标准 版本

安全专项施工方案标准版本 操作指导:该解决方案文件为日常单位或公司为保证的工作、生产能够安全稳定地有效运转而制定的,并由相关人员在办理业务或操作时进行更好的判断与管理。,其中条款可根据自己现实基础上调整,请仔细浏览后进行编辑与保存。 第一章、工程概况 一、工程概述 本工程为年产20万吨已内酰胺一期工程厂外西侧规划道路第二标段,设计使用年限为50年,安全等级为二级,设计抗震烈度6度。工程范围:道路位于巴公镇兰花新材料门前,是一条南北向的主干道,全线现状为土路面,路面破损严重,全长约520.44m宽约12m,为保证施工过程原有道路、交叉道路、出入口的通车、过人功能,同时保证施工运输车辆安全进入工地,特编制交通维护组织措施。

二、编制说明 1、B/T 50903-2013《市政工程施工组织设计规范》。 2、工程施工图纸及相关文件。 3、市政道路施工的相关技术规范。 4、其他有关的国家及地方强制性规范和本工程现场实际情况。 5、我公司现阶段施工能力、管理水平及历年来承担类似工程的施工经验。 第二章、工程特点 一、工程特点 1、本工程道路两侧为临建房屋和厂区围墙及护坡,贯穿于厂区和天辰工程部中间。上下班人流量较大。 2、工期短,又逢雨季及冬季施工,施工难度

大。 第三章、交通维护组织措施 二、基本措施: 1、危险地段,悬挂警示标志; 2、车辆进入施工区域,应有专职人员指挥疏导; 3、进行道路临时封闭施工,并派专人监守,并设置明显临时交通引导标志和禁令标志,确保行人与车辆的安全。 三、施工路段的交通组织 1、交通组织设计 本路段设置临时封闭措施,天辰工程部西侧设置临时道路。 2、设置交通标志及设施 建设工程施工现场,应在明显位置及主要通道、

(完整word版)专项施工方案安全管理措施

专项施工方案安全管理措施 一、专项方案管理程序 1、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管理流程: 熟悉设计图纸、工程建设法律法规和标准规范,了解工程地质条件和周边环境———对照标准规定识别出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清单——施工单位分别编制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安全专项方案——施工单位施工技术、安全、质量部门审核安全专项方案——施工单位企业技术负责人审批专项方案——总监理工程师审批专项方案——施工单位组织实施专项方案——监督检查及验收实施效果——发现问题整改完善——直至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实施完成。 2、超过一定规模的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管理流程: 熟悉设计图纸、工程建设法律法规和标准规范,了解工程地质条件和周边环境———对照标准规定识别出超过一定规模的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清单——施工单位分别编制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安全专项方案——施工单位施工技术、安全、质量部门审核安全专项方案——施工单位企业技术负责人审批专项方案——施工单位组织安全专项方案专家论证会——施工单位根据专家论证报告修改完善专项方案——施工单位企业技术负责人审批专项方案——总监理工程师和建设单位项目负责人审批专项方案——施工单位组织实施专项方案——监督检查验收专项方案实施效果——发现问题整改完善——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完成。 二、监督检查措施 严格按批准的专项方案实施,任何人无权私自更改、调整已经批准实施的安全专项方案。 加强对方案执行力的监督检查,发现问题立即纠正解决。同时,要加强变形监测,发现问题及时研究处理,把隐患消灭在萌芽状态。若施工中施工条件发生重大变化,需修改调整专项方案时,应按原程序进行修改调整并履行相应的审核审批手续即该审批的要审批,该论证的要论证才有效。

模板安全施工专项方案

金粉世家一期3# 工程 模 板 工 程 施 工 方 案 编制:审核: 编制单位:宝丰县宏昌建筑有限责任公司编制时间:2016年12月

目录

金粉世家模板工程专项施工方案 第一章工程概况 1.1工程名称:金粉世家一期工程3#地下车库工程 1.2建设单位:河南宝丰金粉世家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1.3设计单位:北京市建筑设计院 1.4地理位置:本工程位于宝丰县乐居东巷西侧 1.5本工程属框架结构,地下一层,地上6+1层,建筑面积7020.24㎡。使用年限50年,抗震防烈度6度,耐火等级二级。 1.6基础结构形式:本工程采用钢筋混凝土柱下独立基础;底板面标高为-4.8m (相对标高,下同),底板厚度为300㎜,独立基础、底板砼强度等级为C35,抗渗等级为P6,垫层砼强度等级C15。 1.7主体结构:砼强度等级为C35,抗渗等级为P6,顶板面标高为-1.2m,顶板厚度为250㎜;梁断面尺寸:500×700㎜、500×900㎜、500×1000㎜、

350×700㎜;地下室墙厚:250㎜、300㎜现浇钢筋砼墙,楼梯结构形式为钢筋砼现浇板式楼梯。 第二章材料选用 2.1本工程采用以下支模材料: 2.1.1木胶板(厚度10mm):用于外墙、底板边模、柱模板、梁模板、平板等2.1.2松木方料(55×75)模板连接排挡 2.1.3钢管(48× 3.5)围外楞和塔支模架用 2.1.4扣件:用于支模钢管架体的连接与紧固 2.1.5Φ14对拉螺栓:用于拉接墙壁、柱及两侧模板 2.1.6采用此种方法施工有以下优点: 2.1.6.1保证了砼表面的平整度和表面光洁; 2.1.6.2保证了砼的密实度,避免出现缺棱掉角; 2.1.6.3模板表面光滑,光洁脱模容易; 2.1.6.4表面砼浆不易粘在模板表面,便于清理,简化了施工工序; 2.1.6.5无缝、无变形,对混凝土构件尺寸有保证; 2.1.6.6避免了普通模板遇水后变形和表面起波、起鼓等现象; 2.1.6.7具有灵活多用的功能; 2.1.6.8增加模板的使用寿命,降低消耗。

专项施工方案的范围

需编制专项施工方案的分部分项工程范围和专家评审的专项方案范围 摘录《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第26条 第二十六条施工单位应当在施工组织设计中编制安全技术措施和施工现场临时用电方案,对下列达到一定规模的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编制专项施工方案,并附具安全验算结果,经施工单位技术负责人、总监理工程师签字后实施,由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进行现场监督: (一)基坑支护与降水工程; (二)土方开挖工程; (三)模板工程; (四)起重吊装工程; (五)脚手架工程; (六)拆除、爆破工程; (七)国务院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或者其他有关部门规定的其他危险性较大的工程。 对前款所列工程中涉及深基坑、地下暗挖工程、高大模板工程的专项施工方案,施工单位还应当组织专家进行论证、审查。 并附: 危险性较大工程安全专项施工方案编制及专家论证审查办法 建质[2004]213号 危险性较大工程是指依据《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第二十六条所指的七项分部分项工程,并应当在施工前单独编制安全专项施工方案。 (一)基坑支护与降水工程 基坑支护工程是指开挖深度超过5m(含5m)的基坑(槽)并采用支护结构施工的工程;或基坑虽未超过5m,但地质条件和周围环境复杂、地下水位在坑底以上等工程。 (二)土方开挖工程 土方开挖工程是指开挖深度超过5m(含5m)的基坑、槽的土方开挖。 (三)模板工程 各类工具式模板工程,包括滑模、爬模、大模板等;水平混凝土构件模板支撑系统及特殊结构模板工程。 (四)起重吊装工程 (五)脚手架工程 1、高度超过24m的落地式钢管脚手架; 2、附着式升降脚手架,包括整体提升与分片式提升; 3、悬挑式脚手架; 4、门型脚手架; 5、挂脚手架; 6、吊篮脚手架; 7、卸料平台。 (六)拆除、爆破工程 采用人工、机械拆除或爆破拆除的工程。 (七)其他危险性较大的工程 1、建筑幕墙的安装施工; 2、预应力结构张拉施工; 3、隧道工程施工; 4、桥梁工程施工(含架桥); 5、特种设备施工;

安全施工专项施工方案

安全施工专项施工方案 施工单位:深圳市新宝通建设集团有限公司 工程地点: 项目部安全施工目标:不发生人身死亡事故(零死亡率),不发生重大施工机械设备损坏事故,不发生一般或重大火灾事故,不发生一般或重大垮(坍)塌事故。文明施工目标:为确保现场周围公共区域正常工作环境不受干扰,我项目部根据施工现场的特点编制一整套严格的施工作业管理措施。 1. 为加强现场管理,我项目部将全面负责现场的安全、保卫、消防、噪音、卫生环保、建筑垃圾清理、施工废水处理、暂住人口管理、计划生育等工作;并设有专职安全员、治安员、消防员,且落实到位; 2. 我项目部施工人员将持证上岗,管理人员和操作人员均挂牌施工,并严格遵守总包的各种管理制度,做到文明施工; 3. 项目部实行周度检查、月度检查,所有安全控制资料保证齐全; 4. 安全文明施工、环保措施符合有关部门颁发的法令及法规。 三.安全生产保证措施安全文明施工是工程按计划施工的前提条件,也是有关部门对施工企业的强制性要求。我项目部将按文件要求及总包的安全管理制度规定做好安全文明施工工作,并对容易发生施工安全事故的环节采取有力措施,保证施工安全一直处于受控状态。 具体措施如下: 1、安全技术交底和安全技术教育:根据我公司ISO9001国际质量体系、ISO14001环境保障体系及OHSAS18001职业健康体系文件,所有施工人员必须通过安全培训,考核合格才有资格上岗操作。所有操作者在开工前必须进行安全技术交底和安全技术教育。安全技术交底及安全技术教育应有相关的质量记录;特种作业人员需持证上岗,如架工、焊工、电工、机操工等。无相应证件作业者,一经发现,立即清除出施工现场,并对有关责任人员进行重罚;针对工程的特点,对进行较易发生安全问题的施工作业人员进行上岗前特别安全、技术交底,确保施工过程零事故率。 2、安全检查:切实落实施工安全规范,按照规范要求设置安全检查员,安全检

整理模板安全专项施工方案--

模板安全专项施工方案 整理表 姓名: 职业工种: 申请级别: 受理机构: 填报日期: A4打印/ 修订/ 内容可编辑

模板施工方案 一、编制依据: 1.1国家现行《建筑施工扣件式钢管脚手架安全技术规范》 (JGJ130-2001)及相关现行施工规范。 1.2上海世茂佘山国际会议中心暨酒店施工图纸。 二、模板支撑体系设计说明: 2.1上海世茂佘山国际会议中心暨酒店模板支撑采用“满堂红”体系:排架间距1000×1000,步距1800; 2.2验算:立杆稳定性验算(取1m2计算面积) 1.相关参数: 扣件:直角,旋转扣件(抗滑)为8.0KN 钢管:φ48 t=3.5mm A=4.89cm2 2.按不组合风荷载时: N/φA≤f 其中N:模板支架立杆轴向力设计值; N=1.2∑N GK +1.4∑ N GK 1.按最高梁900考虑,其中∑N GK——模板及支架自重、新浇 砼自重、钢筋自重轴向力的总和 ∑ N GK =0.9+24×1×0.9+1.5=24kN

∑N GK——施工荷载及振捣荷载轴向力总和 ∑N GK =1.0+2.0=3.0kN 则 N=1.2∑ N GK +1.4∑ N GK =1.2×24+1.4×3=34 kN φ——轴心受压构件稳定系数,应根据长细比入值表求得 λ=l/i=1.8÷(1.58×10-2)=113.92 查表得φ=0.489 N/φ×A=(34×103)÷(0. 489×4.89×10-4) =1.42*108

安全专项施工方案

第一章工程概况 一、工程概况 ..。 二、施工工期 本工程计划开工:2018年10月8日,计划完工时间:2019年4月30日。 三、安全承诺 始终贯彻“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方针,建立健全安全保证体系,制定完善的安全管理制度,确保施工期间无重大安全事故和人员伤亡事故。 四、环保承诺 严格遵守国家建设项目的环保规定和本公司的三标一体体系文件,按照环境保护原则办事,既要达到工程建设的规划目标,又要达到美化绿化环境的目的,实现生态效益、经济效益以及社会效益的协调发展。

第二章安全施工保证措施 根据国家行政主管部门制定的各项安全生产法规、规章和制度,结合工程特点,制定本项目的安全生产保证体系。 一、安全生产目标 确保无重大安全生产事故,工伤事故频率控制在0。 二、安全生产保证体系 安全生产体系运转图 三、安全生产管理组织及职责 1、公司经理是企业的法人代表,对公司的劳动保护和安全生产总负责,公司安全领导小组负责对公司所属一切生产、工作场所进行安全督促检查,消除隐患,防止各类事故,保证施工安全生产秩序。 2、部门经理、主任、主管应对本部门劳动保护和安全生产工作具体负责任,认真执行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并按规章指挥,制定和实施安全技术措施,经常进行安全检查,消除事故隐患,制止违章作业,对职工进行安全技术和安全纪律教育,发生事故要及时上报,并根据“三不放过”(即事故原因没有分析清楚不放过,事故责任者没有受到教育不放过,没有采取切实可行的措施不放过)的原因认真分析事故原因,提出和实现改进措施。 3、班组长负责本班的安全作业,有权拒绝违章指挥,上班前要对所使用的工具、设备、防护用具、作业环境进行安全检查,发现问题立即采取改进措施,指导和督促工人执行各项安全生产规章制度,经常进行现场检查,纠正违章作业现象,及时消除事故隐患。负责对新工人进行班组安全教育,开展经常性的安全教育,督促操作人员正确使用防护用具。发生了工伤事故要立即上报所在部门经理、主管,保护现场,并参加事故调查,组织安全生产竞赛,在评奖时应把安全生产情况作为考核内容之一。 4、专职安全员要经常对所属部门员工进行安全生产教育,督促员工遵守安全操作规程和各种安全生产制度,正确地使用个人防护用品,检查和维护本班组的安全设施,如发现生产中有不安全、不卫生情况,要及时报告,并参加事故的分析和研究,协助公司安全领导小组实施防止事故的措施。 5、生产工人要认真学习并严格遵守各项安全生产规章制度不违章作业,并

重大危险源专项安全施工方案()

目录 一、工程概况 (1) 二、对重大危险源工程安全监督管理的要点 (1) 三、重大危险源的识别、监控 (4) (一)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范围 (4) (二)超过一定规模的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范围 (5) (三)对施工安全影响较大的环境和因素 (7) (四)对危险源的辨识、监控及控制措施 (8) 四、重大危险源的应急救援措施 (14)

重大危险源专项安全施工方案 一、工程概况 本工程位于绍兴市越城区,东北方向为绍兴西站,北临杨绍线,西北方向 为福全镇。项目占地面积85385㎡,建筑总面积274487㎡。地上建筑面积213462㎡,地下建筑面积61025㎡;其中人防区11002m2,非人防区49501m2.本工程共 设21个单体 本工程由绍兴景明置业有限公司投资兴建,浙江山川有色勘察设计有限公司勘察、华汇工程设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杭州市地下工程设计研究院有限公司设计、绍兴市工程建设监理有限公司监理、浙江舜江建设集团有限公司总承包。 二、对重大危险源工程安全监督管理的要点 为确实加强对重点危险源工程的安全管理工作, 遏止重特大事故发生, 确保建筑职工生命安全,各级建筑行政主管部门已经出台了一系列的相关法律和文件。近年来浙江地区建设工程安全生产基本受控但形势仍然严峻。我集团公司根据《绍兴市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条例》、建设部2010年213号文《危险性较大工程安全专项施工方案编制及专家审查办法》等相关文件及规范要求,并结合实际管理经验, 在集团公司的指导下,项目部制定了一整套已经被证明是行之有效的重大危险源工程安全监督管理办法, 其要点如下: 1.项目部应组织至少一次有关重大危险源工程管理文件的集中学习,并形成书面记录。重大危险源工程是指施工中具有较大危险程度, 有可能发生群死群伤的事故的施工作业,具体内容详见《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第二十六条,所明确的七项分部分项工程中的相关规定。集中学习的形式建议采用会议形式, 由总包项目经理主持,总包项目部全体管理人员、专业分包单位全体管理人员以及班组长参加, 会议内容必须形成书面记录, 相关人员签字。 2.各项目部在正式开工前,按要求编制《本工程危险性较大分部分项工程清单》和《本工程须经专家论证的危险性较大分部分项工程清单》(见附件1、 2) , 与总施工组织设计一起上报公司工程处和总公司总师办审查。 a.以上两个清单, 由项目技术负责人(项目工程师)负责编制,项目经理审核签字。 b.《本工程危险性较大分部分项工程清单》样式, 见附件1;《本工程须经专家论证的危险性较大分部分项工程清单》样式, 见附件2。 c.公司主管部门为公司工程处和总公司总师办, 最终审核人为公司总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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