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企业利润及利润分配管理实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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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企业利润及利润分配管理实务

小企业利润及利润分配管理实务

第一节利润管理

一、利润的概念及其构成

利润,是指小企业在一定会计期间的经营成果,包括营业利润、利润总额和净利润。

营业利润,是指主营业务收入加上其他业务收入减去主营业务成本、主营业务税金及附加、其他业务支出、销售费用、财务费用、管理费用,加上投资收益(减去投资损失)后的金额。

利润总额,是指营业利润加上营业外收入,减去营业外支出后的金额。

小企业的营业外收入包括:非流动资产处置净收益、政府补助、捐赠收益、盘盈收益等。小企业的营业外支出包括:非流动资产处置损失、非常损失等。

净利润,是指利润总额减去所得税费用后的金额。

二、利润管理实务

(一)企业利润管理的动因分析

小企业管理当局对利润管理的动因可以从以下4个方面来分析。

(1)需求动因。对小企业经营者的经营业绩进行考核和评价时,绝大部分都是将考核的重点放在利润总额上。

(2)非对称信息的存在。两权分离的现代企业制度下,经营者总是比所有者对企业的经营状况更为熟悉;债权人相对于企业的所有者而言,对信息的知晓程度往往处于弱势;大股东相对于小股东会掌握更多的信息;政府一般而言难以获取企业的内部管理信息。信息不对称直接影响企业利润管理能力。

(3)会计人员的企业立场。在法规、准则许可的范围内,对影响利润的相关会计数据进行管理控制,是一项技术性较强的工作。

(4)会计准则的推动。

(二)利润管理的作用

利润管理的作用主要体现在以下几个方面。

(1)利润管理有利于更好地反映企业的经济效益。

(2)利润管理可为政策法规的制定提供借鉴和参考。

(3)利润管理可作为向外界传递有用信息的工具。

(4)利润管理有利于不断促进企业改变目标战略。

(三)目标利润管理

目标利润是确保公司经营需要、投资增长、股利分配的一个利润数额,是公司经营层面所达到的一个具体数额。围绕这个经营目标所开展的工作,都属于目标利润管理的范围。

目标利润管理包括几个环节:确定目标利润;测算为实现目标利润的具体收支计划;组织目标利润的实现。

1.目标利润测算

利润预测的方法主要有:本量利分析法、相关比率法和因素测算法。

(1)本量利分析法

本量利分析法全称为“成本-业务量(生产量或销售量)-利润分析法”,也称损益平衡分析法,主要根据成本、业务量和利润三者之间的变化关系,分析某一因素的变化对其他因素的影响。可用于利润预测、成本和业务量预测,本量利分析法是以成本性态研究为基础的。成本性态是指成本总额对业务量的依存关系。成本按其成本性态可分为变动成本、固定成本、混合成本。

变动成本是指随业务量增长而成正比例增长的成本。

固定成本是指在一定的业务量范围内,不受业务量影响的成本。

混合成本介于变动成本和固定成本之间,是指随业务量的增长而增长,但不成正比例增长的成本,可将其分解成变动成本和固定成本两部分。

本量利数学模型有3种形式:损益方程式、边际贡献方程式、本量利图。

①损益方程式

利润=销售收入-总成本=销售收入-变动成本-固定成本

息税前利润=(单价-单位变动成本)×销售量-固定成本

②边际贡献方程式

边际贡献是指销售收入与相应变动成本之间的差额,也称贡献边际、贡献毛益、创立额。

边际贡献=销售收入-变动成本

利润=边际贡献-固定成本

单位边际贡献是单位产品的销售价格减去产品的单位变动成本的差额。

边际贡献率是边际贡献在销售收入中所占的比率,反映了每1元销售收入所提供的边际贡献。

变动成本率是指变动成本在销售收入中所占的百分比。

边际贡献率+变动成本率=1

③本量利图

将成本、销量、利润的关系反映在直角坐标系中,即成为本量利图,因其能清晰地显示企业不盈利也不亏损时应达到的产销量。用图示表达本量利的相互关系,不仅形象直观、一目了然,而且容易理解。

基本的本量利图绘制步骤如下:

第一步,选定直角坐标系,以横轴表示销售数量,纵轴表示成本和销售收入的金额。

第二步,在纵轴上找出固定成本数值,以此点(0,固定成本值)为起点,绘制一条与横轴平行的固定成本线F。

第三步,以点(0,固定成本值)为起点,以单位变动成本为斜率,绘制变动成本线V。

第四步,以坐标原点0(0,0)为起点,以单价为斜率,绘制销售收入线S。

图1 基本本量利图

基本的本量利图表达的意义如下:

第一,固定成本线与横轴之间的距离为固定成本值,它不因产量增减而变动。

第二,变动成本线与固定成本线之间的距离为变动成本,它随产量而成正比例变化。

第三,变动成本线与横轴之间的距离为总成本,它是固定成本与变动成本之和。

第四,销售收入线与总成本线的交点(P),是盈亏临界点。

(2)相关比率法

相关比率法是根据利润与有关指标之间的内在关系,对计划期间的利润进行预测的一种方法。常用的相关比率主要有销售收入利润率、资金利润率等。

利润=预计销售收入×销售收入利润率

利润=预计平均资金占用额×资金利润率

(3)因素测算法

因素测算法是在基期利润水平的基础上,根据计划期间影响利润变化的各项因素,预测出企业计划期间的利润额。以本量利分析法的基本原理为基础。影响利润的主要因素有销售量、销售价格、变动成本、固定成本总额、所得税税率等。

计划期利润=基期利润±计划期各种因素的变动而增加或减少的利润

2.目标利润决策

对预测的目标利润进行全面的审查和评价,以判定企业预测的利润指标是否先进可靠,对预测的目标利润和实现目标利润的措施作必要调整和补充,最后定出企业的目标利润和实现目标利润的措施方案。

(1)目标利润决策的程序

①收集整理信息资料;

②审定决策目标和可行性方案;

③目标利润的实施和反馈。

(2)目标利润的决策方法

①比较决策法。在初步预测的利润总额的基础上,计算出几种主要的利润率指标,将这些利润率与同行业的中位水平或平均先进水平进行比较,判明企业利润总额指标的先进程度。

②综合平衡决策法。根据企业营业收入、营业成本和利润之间的相互关系进行决策的一种决策方法。

在进行利润预测的过程中,已经拟定了各项增产节约措施,在决策过程中,企业的决策层在分析原定措施的基础上,可进一步提出实现目标利润的方案。

(3)实现目标利润措施方案的决策

①增产增销,实现目标利润;

②实行技术革新,降低变动费用,实现目标利润;

③降低固定成本,实现目标利润;

④调整产品结构,实现目标利润。

3.目标利润分析

确定及分解利润目标到各部门后,需要健全分析反馈制度,加强了部门协同运行能力。计划部门是龙头,生产部门是创效的主力军,销售部门是市场和销售收入实现的前沿阵地,而财务部门则是利润、成本费用等价值管理的中心,任何一个环节出现问题都可能导致目标无法实现,因此需要各部门科学地协调运行,形成一个信息快速反馈系统。

4.目标利润控制

公司按照“横向到边、纵向到底”的原则,完善模拟市场目标利润责任制的指标体系和考核体系,加大成本和费用考核力度,不断挖掘可控费用的潜力。

第二节利润分配管理

企业年度决算后实现的利润总额,要在国家、企业的所有者和企业之间进行分配。利润分配关系着国家、企业、职工及所有者各方面的利益,是一项政策性较强的工作,必须严格按照国家的法规和制度执行。

一、利润分配基本原则

(一)依法分配原则

企业的收益分配必须依法进行。为了规范企业的收益分配行为,维护各利益相关者的合法权益,国家颁布了相关法规。

(二)分配与积累并重原则

企业通过经营活动赚取收益,既要保证企业简单再生产的持续进行,又要不断积累企业扩大再生产的财力基础。恰当处理分配与积累之间的关系,留存一部分净收益以供未来分配之需,能够增强企业抵抗风险的能力,同

时,也可以提高企业经营的稳定性与安全性。

(三)兼顾各方利益原则

企业的收益分配必须兼顾各方面的利益。企业是经济社会的基本单元,企业的收益分配涉及国家、企业股东、债权人、职工等多方面的利益。

(四)投资与收益对等原则

企业进行收益分配应当体现“谁投资谁受益”、收益大小与投资比例相对等的原则。

二、利润分配的一般程序

利润分配程序是指公司制企业根据适用法律、法规或规定,对企业一定期间实现的净利润进行分派必须经过的先后步骤。

根据我国《公司法》等有关规定,企业当年实现的利润总额应按国家有关税法的规定作相应的调整,然后依法交纳所得税。交纳所得税后的净利润按下列顺序进行分配。

1.弥补以前年度的亏损

按我国财务和税务制度的规定,企业的年度亏损,可以由下一年度的税前利润弥补,下一年度税前利润尚不足于弥补的,可以由以后年度的利润继续弥补,但用税前利润弥补以前年度亏损的连续期限不超过5年。5年内弥补不足的,用本年税后利润弥补。本年净利润加上年初未分配利润为企业可供分配的利润,只有可供分配的利润大于零时,企业才能进行后续分配。

2.提取法定盈余公积金

根据《公司法》的规定,法定盈余公积金的提取比例为当年税后利润(弥补亏损后)的10%。

当法定盈余公积金已达到注册资本的50%时可不再提取。法定盈余公积金可用于弥补亏损、扩大公司生产经营或转增资本,但公司用盈余公积金转增资本后,法定盈余公积金的余额不得低于转增前公司注册资本的25%。

3.提取任意盈余公积

根据《公司法》的规定,公司从税后利润中提取法定公积金后,经股东会或者股东大会决议,还可以从税后利润中提取任意公积金。

4.向投资者分配利润

根据《公司法》的规定,公司弥补亏损和提取公积金后所余税后利润,可以向股东(投资者)分配股利(利润),其中有限责任公司股东按照实缴的出资比例分取红利,全体股东约定不按照出资比例分取红利的除外;股份有限公司按照股东持有的股份比例分配,但股份有限公司章程规定不按持股比例分配的除外。

根据《公司法》的规定,在公司弥补亏损和提取法定公积金之前向股东分配利润的,股东必须将违反规定分配的利润退还公司。

三、利润分配制约因素

企业的利润分配涉及企业相关各方的切身利益,受众多不确定因素的影响,在确定分配政策时,应当考虑各种相关因素的影响,主要包括法律、公司、股东及其他因素:

(一)法律因素

为了保护债权人和股东的利益,法律法规就公司的利润分配作出了如下规定:

(1)资本保全约束。

(2)资本积累约束。

(3)超额累积利润约束。

(4)偿债能力约束。

(二)公司因素

公司基于短期经营和长期发展的考虑,在确定利润分配政策时,需要关注以下因素:

(1)现金流量。由于会计规范的要求和核算方法的选择,公司盈余与现金流量并非完全同步,净收益的增加不一定意味着可供分配的现金流量的增加。公司在进行利润分配时,要保证正常的经营活动对现金的需求,以维持资金的正常周转,使生产经营得以有序进行。

(2)资产的流动性。企业现金股利的支付会减少其现金持有量,降低资产的流动性,而保持一定的资产流

动性是企业正常运转的必备条件。

(3)盈余的稳定性。一般来讲,公司的盈余越稳定,其股利支付水平也就越高。

(4)投资机会。

(5)筹资因素。

(6)其他因素。

(三)股东因素

股东在控制权、收入和税赋方面的考虑也会对公司的利润分配政策产生影响。

(1)控制权。

(2)稳定的收入。

(3)避税。

(四)其他因素

(1)债务契约。

(2)通货膨胀。在通货膨胀时期,企业一般会采取偏紧的利润分配政策。

四、股利政策

1.剩余股利政策

剩余股利政策是指公司在有良好的投资机会时,根据目标资本结构,测算出投资所需的权益资本额,先从盈余中留用,然后将剩余的盈余作为股利来分配,即净利润首先满足公司的资金需求,如果还有剩余,就派发股利;如果没有,则不派发股利。

剩余股利政策的优点是:留存收益优先保证再投资的需要,有助于降低再投资的资金成本,保持最佳的资本结构,实现企业价值的长期最大化。

剩余股利政策的缺陷是:若完全遵照执行剩余股利政策,股利发放额就会每年随着投资机会和盈利水平的波动而波动。

2.固定或稳定增长的股利政策

固定或稳定增长的股利政策是指公司将每年派发的股利额固定在某一特定水平或是在此基础上维持某一固

定比率逐年稳定增长。公司只有在确信未来盈余不会发生逆转时才会宣布实施固定或稳定增长的股利政策。

固定或稳定增长股利政策的优点有:由于股利政策本身的信息含量,稳定的股利向市场传递着公司正常发展的信息,有利于树立公司的良好形象,增强投资者对公司的信心,稳定股票的价格;稳定的股利额有助于投资者安排股利收入和支出,有利于吸引那些打算进行长期投资并对股利有很高依赖性的股东;稳定的股利政策可能会不符合剩余股利理论,但考虑到股票市场会受多种因素影响(包括股东的心理状态和其他要求),为了将股利维持在稳定的水平上,即使推迟某些投资方案或暂时偏离目标资本结构,也可能比降低股利或股利增长率更为有利。

固定或稳定增长股利政策的缺点:股利的支付与企业的盈利相脱节,即不论公司盈利多少,均要支付固定的或按固定比率增长的股利,这可能会导致企业资金紧缺,财务状况恶化。此外,在企业无利可分的情况下,若依然实施固定或稳定增长的股利政策,也是违反《公司法》的行为。

因此,采用固定或稳定增长的股利政策,要求公司对未来的盈利和支付能力能作出准确的判断。一般来说,公司确定的固定股利额不宜太高,以免陷入无力支付的被动局面。固定或稳定增长的股利政策通常适用于经营比较稳定或正处于成长期的企业,且很难被长期采用。

3.固定股利支付率政策

固定股利支付政策是指公司将每年净利润的某一固定百分比作为股利分派给股东。这一百分比通常称为股利支付率,股利支付率一经确定,一般不得随意变更。在这一股利政策下,只要公司的税后利润一经计算确定,所派发的股利也就相应确定了。固定股利支付率越高,公司留存的净利润越少。

固定股利支付率的优点:采用固定股利支付率政策,股利与公司盈余紧密地配合,体现了“多盈多分、少盈少分、无盈不分”的股利分配原则;由于公司的获利能力在年度间是经常变动的,因此,每年的股利也应当随着公司收益的变动而变动。采用固定股利支付率政策,公司每年按固定的比例从税后利润中支付现金股利,从企业的支付能力的角度看,这是一种稳定的股利政策。

固定股利支付率的缺点:大多数公司每年的收益很难保持稳定不变,导致年度间的股利额波动较大,由于股利的

信号传递作用,波动的股利很容易给投资者带来经营状况不稳定、投资风险较大的不良印象,成为公司的不利因素;容易使公司面临较大的财务压力。这是因为公司实现的盈利多,并不能代表公司有足够的现金流用来支付较多的股利额;合适的固定股利支付率的确定难度比较大。

由于公司每年面临的投资机会、筹资渠道都不同,而这些都可以影响到公司的股利分派,所以,一成不变地奉行固定股利支付率政策的公司在实际中并不多见,固定股利支付率政策只是比较适用于那些处于稳定发展且财务状况也较稳定的公司。

4.低正常股利加额外股利政策

低正常股利加额外股利政策,是指公司事先设定一个较低的正常股利额,每年除了按正常股利额向股东发放股利外,还在公司盈余较多、资金较为充裕的年份向股东发放额外股利。但是,额外股利并不固定化,不意味着公司永久地提高了股利支付率。

低正常股利加额外股利政策的优点:赋予公司较大的灵活性,使公司在股利发放上留有余地,并具有较大的财务弹性。公司可根据每年的具体情况,选择不同的股利发放水平,以稳定和提高股价,进而实现公司价值的最大化;使那些依靠股利度日的股东每年至少可以得到虽然较低但比较稳定的股利收入,从而吸引住这部分股东。

低正常股利加额外股利政策的缺点:由于年份之间公司盈利的波动使得额外股利不断变化,造成分派的股利不同,容易给投资者收益不稳定的感觉;当公司在较长时间持续发放额外股利后,可能会被股东误认为“正常股利”,一旦取消,传递出的信号可能会使股东认为这是公司财务状况恶化的表现,进而导致股价下跌。

五、确定股利或利润分配方案

(一)选择股利政策

表1 不同发展阶段股利政策的选择

(二)确定股利支付水平

(三)确定股利支付方式

一般说来,上市公司股利分配的形式主要是送红股、派发现金股利、公积金转增股三

种形式。考虑到上述几种形式的混合使用,上市公司的股利分配政策全部可分为八种:不分

配、派现、送红股、转增股、派现加送红股、派现加转增股、送红股加转增股、派现加送红

股加转增股。

1.现金股利

现金股利作为一种股利分配方式之一,普遍受到投资者的欢迎,并且成为全世界大多数

上市公司的最基本分配形式。在各种股利分配形式中,投资者一般比较偏好现金股利分配。

但从企业角度看,现金股利的支付,会导致现金流出公司,降低公司的财务弹性,并削弱公

司的短期偿债能力,也会限制企业的投资决策。因此公司管理当局在决定分配现金股利时,

必须权衡各方面的因素

2.股票股利(红股)

上市公司将本年的利润留在公司里,发放股票作为红利,从而将利润转化为股本。送红股后,公司的资产、负债、股东权益的总额结构并没有发生改变,但总股本增大了,同时每股净资产降低了。送红股以后,股票的数量增加了,同时由于除权降低了股票的价格,就降低了购买这种股票的门槛,在局部可改变股票的供求关系,提高股票的价格,这种股利分配方式通常对股东而言是有利的。

3.转增股本

公司将资本公积转化为股本,转增股本并没有改变股东的权益,但却增加了股本的规模,因而客观结果与送红股相似。

转增股本与送红股的本质区别在于,红股来自公司的年度税后利润,只有在公司有盈余的情况下,才能向股东送红股;而转增股本却来自于资本公积,它可以不受公司本年度可分配利润的多少及时间的限制,只要将公司账面上的资本公积减少一些,增加相应的注册资本金就可以了,因此,转增股本严格地说并不是对股东的分红回报。

第三节利润及利润分配会计

利润,是指小企业在一定会计期间的经营成果,包括营业利润、利润总额和净利润。

利润相关计算公式如下:

营业利润=主营业务收入+其他业务收入-主营业务成本-主营业务税金及附加-销售费用-管理费用-

财务费用+投资收益

利润总额=营业利润+营业外收入-营业外支出

净利润=利润总额-所得税费用

一、营业外收入

1.营业外收入的核算内容

小企业的营业外收入包括:非流动资产处置净收益、政府补助、捐赠收益、盘盈收益等。

小企业发生的存货毁损,应当按照处置收入、可收回的责任人赔偿和保险赔款,扣除其成本、相关税费后的净额,计入营业外收入或营业外支出。

其中:非流动资产处置净收益包括固定资产处置净收益和无形资产出售净收益。固定资产处置净收益,指企业出售固定资产所取得价款或报废固定资产的材料价值和变价收入等,扣除处置固定资产的账面价值、清理费用、处置相关税费后的净收益;无形资产出售净收益,指企业出售无形资产所取得的价款,扣除无形资产的账面价值、出售相关税费后的净收益。

捐赠收益,指企业接受捐赠产生的收益。

2.营业外收入的会计处理

企业应通过“营业外收入”科目,核算营业外收入的取得及结转情况。该科目贷方登记企业确认的各项营业外收入,借方登记期末结转入本年利润的营业外收入。结转后该科目应无余额。该科目应按照营业外收入的项目进行明细核算。

企业确认营业外收入,借记“固定资产清理”、“银行存款”、“待处理财产损溢”、等科目,贷记“营业外收入”科目。期末,应将“营业外收入”科目余额转入“本年利润”科目,借记“营业外收入”科目,贷记“本年利润”科目。

【例1】某企业现有一台设备由于性能等原因决定提前报废,原价为500 000元,已计提折旧450 000元,未计提减值准备。报废时的残值变价收入为73 500元,报废清理过程中发生的清理费用3 500元。有关收入、支出均通过银行存款办理结算,不考虑相关的税费。该公司应编制的分录如下:

(1)将报废固定资产转入清理

借:固定资产清理50 000

累计折旧 450 000

贷:固定资产500 000

(2)收回残值收入

借:银行存款73 500

贷:固定资产清理73 500

(3)支付清理费用

借:固定资产清理 3 500

贷:银行存款 3 500

借:固定资产清理20 000

贷:营业外收入20 000

营业外收入,小企业会计准则与企业会计准则处理的区别

(1)政府补助尽管最终均转入营业外收入,但核算不完全一致,具体见第13章。

(2)盘盈收益的处理不完全相同。

①存货盘盈的处理不同。小企业会计准则下,应当计入营业外收入。企业会计准则下,冲减“管理费用”。

②固定资产盘盈的处理不同。小企业会计准则下计入“营业外收入”科目。企业会计准则下,通过“以前年度损益调整”核算,最终转入年初未分配利润。

(3)在建工程试运转收入处理不同。小企业会计准则下计入“主营业务收入”、“营业外收入”等科目。企业会计准则下冲减“在建工程”。

资产盘盈的具体核算

——小企业会计准则与企业会计准则对比

二、营业外支出

1.营业外支出的核算内容

营业外支出科目核算小企业发生的各项营业外支出,主要包括处置非流动资产损失、公益性捐赠支出等。

其中,非流动资产处置损失包括固定资产处置损失和无形资产出售损失。固定资产处置损失,指企业出售固定资产所取得价款或报废固定资产的材料价值和变价收入等,不足以抵补处置固定资产的账面价值、清理费用、处置相关税费所发生的净损失;无形资产出售损失,指企业出售无形资产所取得价款,不足以抵补出售无形资产的账面价值、出售相关税费后所发生的净损失。

公益性捐赠支出,指企业对外进行公益性捐赠发生的支出。

非常损失,指企业对于因客观因素(如自然灾害等)造成的损失,在扣除保险公司赔偿后应计入营业外支出的净损失。

2.营业外支出的会计处理

企业发生营业外支出时,借记“营业外支出”科目,贷记“固定资产清理”、“待处理财产损溢”、“库存现金”、“银行存款”等科目。期末,应将“营业外支出”科目余额结转入“本年利润”科目,借记“本年利润”科目,贷记“营业外支出”科目。

【例2】甲公司将其购买的某专利权转让给乙公司,该专利权的初始入账成本为600 000元,已摊销220 000元,应交营业税25 000元,实际取得的转让价款为400 000元,款项已存入银行。甲公司应做如下会计处理:借:银行存款400 000

营业外支出——非流动资产处置净损失 5 000

贷:无形资产380 000

应交税费——应交营业税25 000

营业外支出,小企业会计准则与企业会计准则处理的区别

盘亏损失的处理不完全相同。固定资产盘亏,小企业会计准则下非常损失计入“营业外支出”科目,其他损失冲减“管理费用”科目。企业会计准则下,不需要区分原因,全部计入“营业外支出”科目。

资产盘亏的具体核算

——小企业会计准则与企业会计准则对比

三、所得税费用

小企业应当按照税法规定计算的当期应缴纳给税务机关的所得税金额,确认所得税费用。

小企业应当在利润总额的基础上,按照税法规定进行适当纳税调整,计算出当期应纳税所得额,按照应纳税所得额与适用所得税税率计算确定当期应交所得税金额。

【例】甲公司2×10年度按企业会计准则计算的税前会计利润为19 800 000元,所得税税率为25%。甲公司全年实发工资为2 000 000元,职工福利费300 000元,工会经费50 000元,职工教育经费100 000元;经查,甲公司当年营业外支出中有120 000元为税款滞纳罚金。假定甲公司全年无其他纳税调整因素。

本例中,按税法规定,企业在计算当期应纳税所得额时,可以扣除工资、薪金支出2 000 000元,职工福利费支出280 000(2 000 000×14%)元,职工教育经费支出50 000(2 000 000×2.5%)元,工会经费支出40 000(2 000 000×2%)元。甲公司当期所得税的计算如下:

纳税调整数=(300 000-280 000)+(50 000-40 000)+(100 000-50 000)+120 000=200 000(元)应纳税所得额=19 800 000+200 000=20 000 000(元)

当期应交所得税额=20 000 000×25%=5 000 000(元)

四、本年利润

企业应设置“本年利润”科目,核算企业当期实现的净利润(或发生的净亏损)。

月度终了结转利润时,小企业可以将“主营业务收入”、“其他业务收入”、“营业外收入”科目的余额,转入“本年利润”,借记“主营业务收入”、“其他业务收入”、“营业外收入”科目,贷记“本年利润”;将“主营业务成本”、“主营业务税金及附加”、“其他业务支出”、“销售费用”、“财务费用”、“管理费用”、

“营业外支出”科目的余额,转入“本年利润”,借记“本年利润”,贷记“主营业务成本”、“主营业务税金及附加”、“其他业务支出”、“销售费用”、“财务费用”、“管理费用”、“营业外支出”科目。将“投资收益”科目的贷方余额,转入“本年利润”,借记“投资收益”科目,贷记“本年利润”;如为借方余额,做相反的会计分录。

结转后“本年利润”的贷方余额为当期实现的净利润;借方余额为当期发生的净亏损。

年度终了,应当将本年收入和支出相抵后结出的本年实现的净利润,转入“利润分配”科目,借记“本年利润”,贷记“利润分配——未分配利润”科目;如为净亏损,做相反的会计分录。

结转后“本年利润”应无余额。

五、利润分配

1.未分配利润的核算

企业应通过“利润分配”科目,核算企业利润的分配(或亏损的弥补)和历年分配(或弥补)后的未分配利润(或未弥补亏损)。该科目应分别通过“提取法定盈余公积”、“提取任意盈余公积”、“应付利润”、“盈余公积补亏”、“未分配利润”等进行明细核算。企业未分配利润通过“利润分配——未分配利润”明细科目进行核算。年度终了,企业应将全年实现的净利润或发生的净亏损,自“本年利润”科目转入“利润分配——未分配利润”科目,并将“利润分配”科目所属其他明细科目的余额转入“未分配利润”明细科目。结转后,“利润分配——未分配利润”科目如为贷方余额,表示累积未分配的利润数额;如为借方余额,则表示累积未弥补的亏损数额。

【例3】D有限公司年初未分配利润为0,本年实现净利润2 000 000元,本年提取法定盈余公积200 000元,宣告发放现金股利800 000元。假定不考虑其他因素,D股份有限公司会计处理如下:(1)结转本年利润:

借:本年利润 2 000 000

贷:利润分配——未分配利润 2 000 000

(2)提取法定盈余公积、宣告发放现金股利:

借:利润分配——提取法定盈余公积200 000

——应付利润800 000

贷:盈余公积200 000

应付利润800 000

同时

借:利润分配——未分配利润 1 000 000

贷:利润分配——提取法定盈余公积200 000

——应付利润800 000

2.盈余公积的处理

(1)提取盈余公积

小企业(公司制)按照法律规定提取盈余公积,借记“利润分配——提取法定盈余公积、提取任意盈余公积”科目,贷记“盈余公积(法定盈余公积、任意盈余公积)”。

小企业(外商投资)按照规定提取的储备基金、企业发展基金、职工奖励及福利基金,借记“利润分配——提取储备基金、提取企业发展基金、提取职工奖励及福利基金”科目,贷记“盈余公积(储备基金、企业发展基金)”、“应付职工薪酬”科目。

(2)盈余公积弥补亏损或转增资本

经股东大会或类似机构决议,用盈余公积弥补亏损或转增资本,借记“盈余公积”,贷记“利润分配——盈余公积补亏”、“实收资本”或“股本”科目。

(3)合作期间归还投资者的投资

小企业(中外合作经营)根据合同规定在合作期间归还投资者的投资,应按实际归还投资的金额,借记“实收资本——已归还投资”科目,贷记“银行存款”等科目;同时,借记“利润分配——利润归还投资”科目,贷记“盈余公积(利润归还投资)”。

《财务管理》利润分配管理 习题

第十章利润分配管理 一、单项选择题(每小题1分) 1. 我国上市公司不得用于支付股利的权益资金是()。 A.资本公积 B.任意盈余公积 C.法定盈余公积 D.上年未分配利润 2. 本年年初有未分配利润的,提取公积金的基数为()。 A、累计盈利 B、本年的税后利润 C、抵减年初累计亏损后的本年净利润 D、加计年初未分配利润的本年净利润 3.为了保持理想的资金结构,使加权平均资金成本最低,企业应选择的股利政策是( )。 A、固定股利政策 B、固定股利比例政策 C、剩余政策 D、正常股利加额外股利政策 4. 按照剩余股利政策,假定某公司资本结构目标的产权比率为2/3,明年计划投资600万元,今年年末股利分配时,应从税后净利中保留()用于投资需要。 A.400万元 B.200万元 C.360万元 D.240万元 5.在下列公司中,通常适合采用固定股利政策的是()。 A.收益显著增长的公司 B.收益相对稳定的公司 C.财务风险较高的公司 D.投资机会较多的公司 6.在下列股利分配政策中,能保持股利与利润之间一定的比例关系的是( )。 A、剩余政策 B、固定股利政策 C、固定股利比例政策 D、正常股利加额外股利政策 7.比较而言,能使公司在股利发放上具有较大灵活性的股利政策是()。 A、剩余政策 B、固定股利政策 C、固定股利比例政策 D、正常股利加额外股利政策 8. 某公司原发行普通股30万股,拟发放15%的股票股利,已知原每股盈余为3.68元,若盈余总额不变,发放股票股利后的每股盈余将为()元。 A.3.2 B.4.3 C.0.4 D.1.1 9.发放股票股利,不会产生影响的是()。 A、每股盈余 B、留存收益 C、股东权益结构 D、股东权益总额 10.对股份有限公司来讲,实行股票分割的主要目的在于通过(),从而吸引更多的投资者。 A、增加股票股数降低每股市价 B、减少股票股数降低每股市价 C、增加股票股数提高每股市价 D、减少股票股数提高每股市价 二、多项选择题(错选、或漏选,该题无分,每小题2分) 1. 处理可供分配利润的方式有()。 A. 缴纳所得税 B. 提取盈余公积 C. 向投资者分配 D. 留存企业 2. 合理的利润分配政策具有的功能有()。。 A、增强再筹资能力 B、增强投资者信心 C、提高企业的财务形象 D、提高企业的市场价值

公司利润分配管理制度三篇

公司利润分配管理制度三篇 篇一:公司利润分配管理制度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进一步加强公司的利润分配管理工作,规范公司的利润分配行为,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按照公司章程规定,结合集团公司财务决算工作要求,制定具体利润分配办法。 第二章利润构成 第三条公司利润总额包括营业利润、投资净收益和营 业外净收益。 第四条营业利润是主营业务利润(主营业务收入扣除主营业务成本、主营业务税金及附加后的差额)加其他业务利润、投资收益,减去管理费用、营业费用及财务费用的差额。 第五条投资净收益是指投资收益扣除投资损失后的差额。 第六条营业外净收益是指营业外收入扣除营业外支出后的差额。 利润分配 第七条公司年度利润分配方案应由股东会审议批准。公司股东会应在每年年底结账后,根据当年缴纳所得税后的利润,提出年度利润分配方案。 第八条公司缴纳所得税后的利润,应按照下列顺序进行分配: ㈠弥补以前年度亏损。

㈡提取法定盈余公积。法定盈余公积按照税后利润扣除前项后的10%提取,盈余公积达到注册资金50%时可不再提取。 ㈢提取法定公益金。公益金应按照税后利润扣除前两项后的5%至10%提取。 ㈣提取盈余公积。盈余公积按照税后利润扣除前三项后的70%提取。 ㈤应付利润。按照利润分配方案分配给股东利润。 第九条可供投资者分配的利润,经分配后为未分配利润(或未弥补亏损)。未分配利润可待留以后年度进行分配,企业如发生亏损,可按规定由以后年度利润进行弥补。 第十条公司的法定盈余公积不足以弥补以前年度亏损的,在依照前款规定提取法定盈余公积之前,应当先用当年利润弥补亏损。 第十一条法定盈余公积和任意盈余公积可用于弥补亏损、转增资本,但必须符合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公益金只能用于集体福利设施,不得挪作他用。 第十二条本制度由财务部负责解释,自经理办公会议审定通过后施行。

(完整版)利润分配的核算教学设计

⑥ 演示法:教师演示解题步骤,学生学习并掌握此方法; ⑦ 口诀法:利用总结出的口诀加强学生记忆。 教学设 教学内容 计目的 课程导入 I b 营业外支出 I * 所得税费用 通过对利润形成知识的简单回顾,弓I 入了“本年利润”这个 账户。而本节课所要掌握的第一个账户就是“本年利润”的对应 科目一一“利润分配”科目。利润分配的所有过程基本上都要在 “利润分配”账户下完成,具体的就是“利润分配一一未分配利 润” 新课讲解 一、利润分配的概念:将企业实现的利润(包括本期实现的利 润及以 前年度未分配的利润)按国家相关规定和企业董事会决议, 对企业相关利益人进行分配的过程。 二、强调:从对利润分配的概念可以看出,利润的分配是有着 严格的分配 方式与分配程序限制的。这就是我们本节课所需要掌 握的重难点之所在 教学过程 (50 分) 1、知识回顾 :利润形成的核算。 主营业务成本 本年利润 营业税金及附加 其他业务成本 管理费用 财务费用 销售费用 从损益类账 户转入的费 ■> 用数 从损益类账 户转入的收 入数 发生的亏损 实现的利润 新知识 与以前所 学知识进 行联系,使 学生 在对 旧知识掌 握的基础 上减少对 于新知识 的理解难 度。 1?通过讨论 调动课堂 气氛,激发 学生学习 兴趣 主营业务收入 其他业务收入 投资收益 营业夕 收入

三、利润分配核算的一般程序:一转二分后结存 1、利润分配核算程序一一转 转:是指在年终决算时,企业应将全年实现的净利润从本年 利润”转入利润分配一一未分配利润”结平本年利润” 转增资本的普通股股利(了解) 本步骤我们需要引入两个新的账户,在该账户下进行相关核算 盈余公积 以盈余公积转增资本、弥补亏 损的数额 企业从利润中提取的盈余公积 提取的盈余公积实际结存数 账户讲解:该账户属于所有者权益类账户,增加额在贷方, 期末余额在贷方,并应按盈余公积的种类、用途设置明细账。2?口诀式记忆法,便于学生的记忆,朗朗上口。 利润分配一一未分配利润 本年 从损益类账户 转入的收入数 实现的利润 【例1】31日,结转全年实现的累积实现净利润5,000,元,编制会计分录如下: 借:本年利润贷:利润分配5,000, 000 5,000,000 000 3?将新知识 的讲解与现 实生活联系 起来,使学 生更容易理 解,同时更 有兴趣学习 2、利润分配核算程序 -- 分 弥补以前年度亏损(了解) 提取盈余公积 提取法定盈余公积 常见的利润 的分配方式 向投资者分配利润L提取任意盈余公积 支付优先股股利 支付普通股股利 4.启发提问, 引导学生自 主思考,同 时引导内容 贴近生活, 激发学生学 习兴趣。 从损益类账户转入的费用数

公司利润分配报告议案

关于公司2018年度利润分配报告的议案 各位董事: 现拟订了丽江市古城区顺风咨询服务有限公司利润分配报告,请审议。 一、利润分配的一般政策 1、利润分配顺序 根据《公司法》和公司章程规定,公司交纳所得税后的利润按下列顺序分配: (1)弥补本年度亏损; (2)按税后利润的10%提取法定公积金,当法定公积金已达到公司注册资本的50%时,可不再提取; (3)提取任意公积金与否由股东大会决定; (4)支付股东股利。 2、利润分配说明 股东大会违反前款规定,在公司弥补亏损和提取法定公积金之前向股东分配利润的,股东必须将违反规定分配的利润退还公司。公司的公积金用于弥补公司的亏损、扩大公司生产经营或者转为增加公司资本。 3、股利的发放 公司本次发行后的利润分配报告与发行前将保持一致。公司章程中规定,公司股东大会对利润分配方案做出决议后,公司董事会须在股东大会召开后2个月内完成股利(或股份)的派发事项。

二、利润分配的原则 1、重视股东合理投资回报; 2、兼顾公司合理资金需求。 三、利润分配的方式 1、利润分配的方式 公司以年度为周期进行现金利润分配。 2、现金分红的条件 公司进行现金分红需同时满足以下条件: (1)公司当年盈利,净利润以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前后较低者为计算依据; (2)当年盈利弥补以前年度亏损后,尚有剩余; (3)保证公司日常经营对现金流的需求; (4)根据公司战略计划,保证公司下一个会计年度投资的现金需求。 3、现金股利占当期实现的可分配利润的比例 公司按照当年实现的可供分配利润不低于 10%(含 10%)发放现金股利。 4、公司经股东协商达成书面协议后,可以进行年度中期现金分红。 四、利润分配的决策程序 公司依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载明的利润分配原则进行利润分配: (1)每年度的具体分配方案,由公司董事会根据公司年度经营业绩和未来的经营计划提出,经股东大会审议批准后执行;

股份有限公司利润分配管理制度

股份有限公司 利润分配管理制度 ( 年月)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进一步规范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利润分配行为,建立科学、持续、稳定的分配机制,增强利润分配的透明度,保证公司长远可持续发展,保护中小投资者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订本制度。 第二条公司将进一步强化回报股东的意识,自主决策公司利润分配事项,制订明确的回报规划,充分维护公司股东依法享有的资产收益等权利,不断完善董事会、股东大会对公司利润分配事项的决策程序和机制。 第三条公司制订利润分配政策尤其是现金分红政策时,应当履行必要的决策程序。董事会应当就股东回报事宜进行专项研究论证,详细说明规划安排的理由等情况。公司应当通过多种渠道(包括但不限于电话、传真、邮箱、互动平台等)充分听取中小股东的意见,做好现金分红事项的信息披露。 第二章利润分配顺序 第四条公司应当重视投资者特别是中小投资者的合理投资回报,制订持续、稳定的利润分配政策。 根据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公司税后利润按下列顺序分配:

(一)公司分配当年税后利润时,应当提取利润的10%列入公司法定公积金。公司法定公积金累计额为公司注册资本的50%以上的,可以不再提取。 (二)公司的法定公积金不足以弥补以前年度亏损的,在依照前款规定提取法定公积金之前,应当先用当年利润弥补亏损。 (三)公司从税后利润中提取法定公积金后,经股东大会决议,还可以从税后利润中提取任意公积金。 (四)公司弥补亏损和提取公积金后所余税后利润,按照股东持有的股份比例分配。 (五)股东大会违反前款规定,在公司弥补亏损和提取法定公积金之前向股东分配利润的,股东必须将违反规定分配的利润退还公司。 (六)公司持有的本公司股份不参与分配利润。 第五条公司的公积金用于弥补公司的亏损、扩大公司生产经营或者转为增加公司资本。但是,资本公积金将不用于弥补公司的亏损。法定公积金转为公司资本时,所留存的该项公积金将不少于转增前公司注册资本的25%。 第六条利润分配应以每10股表述分红派息、转增股本的比例,股本基数应当以方案实施前审议利润分配预案的股东大会股权登记日的实际股本为准。 第七条利润分配如涉及扣税的,说明扣税后每10股实际分红派息的金额、数量。 第三章利润分配政策 第八条公司的利润分配政策 (一)利润分配的原则:

利润及利润分配管理(doc 18页)

利润及利润分配管理(doc 18页)

第5章............................... 利润及利润分配1 5.1 利润及利润分配 (1) 5.1.1 利润分配 (2) 5.1.2 投资收益 (4) 5.1.3 补贴收入 (7) 5.1.4 营业外收入 (8) 5.1.5 营业外支出 (10) 5.1.6 所得税 (13) 5.1.7 以前年度损益调整 (15)

计提的固定资产减值准备、计提的在建工程减值准备、罚款支出、捐赠支出、非常损失、扶贫基金、退伍军人转业费等。 营业外收入和营业外支出应当分别核算,并在利润表中分列项目反映。营业外收入和营业外支出还应当按照具体收入和支出设置明细项目,进行明细核算。 所得税,是指公司应计入当期损益的所得税费用。 净利润,是指利润总额减去所得税后的金额。 5.1.1利润分配 在年度终了,公司应当将本年所有收入和费用项目相抵后结出的本年实现的净利润或净亏损,转入“利润分配”科目。如果公司本年实现的收益为净利润,即“本年利润”科目的年末余额在贷方;如果公司本年实现的收益为净亏损,即“本年利润”科目的年末余额在借方。 集团公司控股或参股的子公司,根据集团公司派出董事提出的可供分配利润按比例全额分配的议案,并经董事会或股东会审议通过后,在股东大会或类似机构召开会议前,应当将其列入报告年度的利润分配表。股东大会或类似机构批准的利润分配方案存在差异时,其差额应当调整报告年度会计报表有关项目的年初数。 集团公司所属全资子公司应在年终将可供投资者分配的利 润全额上交集团公司,并列入报告年度的利润分配表。

根据我国有关法规的规定,一般企业和股份有限公司按下列顺序进行利润分配: (1)弥补以前年度亏损; (2)提取法定盈余公积; (3)提取法定公益金; (4)向投资者分配利润或股利。 外商投资企业应当按照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按净利润提取储备基金、企业发展基金、职工奖励及福利基金等。 中外合作经营企业按规定在合作期内以利润归还投资者的 投资,以及国有工业企业按规定以利润补充的流动资本,也从可供分配的利润中扣除。 对于股份有限公司,可供投资者分配的利润,还要按下列顺序进行分配: (1)应付优先股股利,是指公司按照利润分配方案分配给优先股股东的现金股利; (2)提取任意盈余公积金,指公司按股东大会决议提取的任意盈余公积; (3)应付普通股股利,是指公司按照利润分配方案分配给普通股股东的现金股利; (4)转作资本(或股本)的普通股股利,是指公司按照利润分配方案以分派股票股利的形式转作的资本(或股本)。

公司利润的分配方法

公司利润的分配方法 公司利润的分配方法1、公司利润分配原则 (1)依法分配原则。企业利润分配的对象是企业缴纳所得税后的净利润,这些利润是企业的权益,企业有权自主分配。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对企业利润分配的基本原则、一般次序和重大比例也作了较为明确的规定,其目的是为了保障企业利润分配的有序进行,维护企业和所有者、债权人以及职工的合法权益,促使企业增加积累,增强风险防范能力。 国家有关利润分配的法律和法规主要有公司法、外商投资企业法等,企业在利润分配中必须切实执行上述法律、法规。利润分配在企业内部属于重大事项,企业的章程必须在不违背国家有关规定的前提下,对本企业利润分配的原则、方法、决策程序等内容作出具体而又明确的规定,企业在利润分配中也必须按规定办事。 (2)资本保全原则。资本保全是责任有限的现代企业制度的基础性原则之一,企业在分配中不能侵蚀资本。利润的分配是对经营中资本增值额的分配,不是对资本金的返还。按照这一原则,一般情况下,企业如果存在尚未弥补的亏损,应首先弥补亏损,再进行其他分配。 (3)充分保护债权人利益原则。债权人的利益按照风险承担的顺序及其合同契约的规定,企业必须在利润分配之前偿清所有债

权人到期的债务,否则不能进行利润分配。同时,在利润分配之后,企业还应保持一定的偿债能力,以免产生财务危机,危及企业生存。此外,企业在与债权人签订某些长期债务契约的情况下,其利润分配政策还应征得债权人的同意或审核方能执行。 (4)多方及长短期利益兼顾原则。利益机制是制约机制的核心,而利润分配的合理与否是利益机制最终能否持续发挥作用的关键。利润分配涉及投资者、经营者、职工等多方面的利益,企业必须兼顾,并尽可能地保持稳定的利润分配。在企业获得稳定增长的利润后,应增加利润分配的数额或百分比。同时,由于发展及优化资本结构的需要,除依法必须留用的利润外,企业仍可以处于长远发展的考虑,合理留用利润。在积累与消费关系的处理上,企业应贯彻积累优先的原则,合理确定提取盈余公积金和分配给投资者利润的比例,使利润分配真正成为促进企业发展的有效手段。 2、公司利润分配的项目 公司利润分配的项目包括以下部分: (1)法定公积金。法定公积金从净利润中提取形成,用于弥补公司亏损、扩大公司生产经营或者转为增加公司资本。公司分配当年税后利润时应当按照10%的比例提取法定公积金;当法定公积金累计额达到公司注册资本的50%时,可不再继续提取。任意公积金的提取由股东会根据需要决定。 (2)股利(向投资者分配的利润)。公司向股东(投资者)支付股利(分配利润),要在提取公积金之后。股利(利润)的分配应以各股东(投资者)持有股份(投资额)的数额为依据,每一股东(投资者)

年终利润分配方案-管理层

经理及以上人员年终利润分配方案 为增强激励机制,留住公司需要的人才。公司在当年产生经济效益的情况下,公司提取一定比例的净利润,对核心人员进行奖励,特制定本方案。 一、分配原则 根据公司每年制定的利润、销售指标,结合个人在公司的表现情况及在岗时间等因素,以客观、公平、公正的原则,实施再分配。 二、发放范围 公司经理及以上人员(不含营销总监、业务人员)。 三、年终利润分配的前提是必须同时满足以下两个条件: 一是当年净利润率达到3%及以上,二是当年销售额达到2500万元以上。此两项指标每年初由企管部根据公司的发展规划,制定方案报总经理审批后公布。 四、分配办法: 1、公司按净利润的20%提取给经理及以上人员作分配。 2、分配办法:个人利润分配额=当年公司净利润×20%÷经理级以上人员的分配系数总和×个人分配系数×(在职天数/365)×(个人月平均绩效考核成绩/100)。 经理及以上人员的分配系数总和=∑【个人分配系数×(在职天数/365)×(个人月平均绩效考核成绩/100)】

五、发放时间安排:每年2月底,财务部根据上年完成指标情况制订出利润分配额,报总经理审批后,予以发放。当年的个人利润分配额分两年发放:即次年的3月15日前发放60%;再下一年度的3月15日前发放另40%。 六、年终利润分配的其它规定: 1、在利润分配发放日前离职(解除劳动合同,终止劳动关系)的,个人利润分配额未发放部分全部取消。 2、如当年有严重违反企业规章制度或严重失职行为,经核实,其当年不能参加利润分配。 3、当年因部门人员责任出现安全生产事故,造成企业经济损失累计达20万元以上,该部门所有人员按60%享受利润分配。 七、本方案自2012年1月1日起实施,企管部负责解释。 附件:经理及以上人员年终利润分配计算表 XX有限公司 二0一二年六月三十日

公司利润分配管理制度

公司利润分配管理制度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进一步加强公司的利润分配管理工作,规范 公司的利润分配行为,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按照公司章程规定,结合集团公司财务决算工作要求,制定具体利润分配办法。 第二章利润构成 第三条公司利润总额包括营业利润、投资净收益和营 业外净收益。 第四条营业利润是主营业务利润(主营业务收入扣除主营业务成本、主营业务税金及附加后的差额)加其他业务利润、投资收益,减去管理费用、营业费用及财务费用的差额。 第五条投资净收益是指投资收益扣除投资损失后的差额。 第六条营业外净收益是指营业外收入扣除营业外支出后的差额。 利润分配 第七条公司年度利润分配方案应由股东会审议批准。公司股东会应在每年年底结账后,根据当年缴纳所得税后的利润,提出年度利润分配方案。 第八条公司缴纳所得税后的利润,应按照下列顺序进行分配: ㈠弥补以前年度亏损。 ㈡提取法定盈余公积。法定盈余公积按照税后利润扣除前项后的10%提取,盈余公积达到注册资金50%时可不再提取。

㈢提取法定公益金。公益金应按照税后利润扣除前两项后的5%至10%提取。 ㈣提取盈余公积。盈余公积按照税后利润扣除前三项后的70%提取。 ㈤应付利润。按照利润分配方案分配给股东利润。 第九条可供投资者分配的利润,经分配后为未分配利润(或未弥补亏损)。未分配利润可待留以后年度进行分配,企业如发生亏损,可按规定由以后年度利润进行弥补。 第十条公司的法定盈余公积不足以弥补以前年度亏损的,在依照前款规定提取法定盈余公积之前,应当先用当年利润弥补亏损。 第十一条法定盈余公积和任意盈余公积可用于弥补亏损、转增资本,但必须符合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公益金只能用于集体福利设施,不得挪作他用。 第十二条本制度由财务部负责解释,自经理办公会议审定通过后施行。

最新21企业年度利润分配的管理2

21企业年度利润分配 的管理2

企业年度利润分配的管理--转载 (一)年度经营亏损 企业在一定经营期间,当获得的所有收入小于为取得收入而发生的各项成本费用以及资产损失时,企业的经营成果就表现为亏损。亏损是指企业在一定的经营期间内,全部收入不能抵补全部成本费用及损失而出现的差额。 企业产生的亏损,根据形成的原因大致可分为三类: 1、经营性亏损,即由于企业自身经营管理不善造成的,它属于非故意性亏损。 2、政策性亏损,是由于执行国家政策造成的,这类业务不一定以盈利为目的。 3、恶意性亏损,即由于经营者恶意经营企业或者贪污侵占、擅自转移企业资产等违法行为造成的亏损。从某种程度上说,这种亏损属于主观造成的舞弊性、非正常经营性亏损。 (二)企业弥补经营亏损规定 1、弥补的是经营性亏损,即企业用税前利润弥补的亏损应该是企业在经营过程中形成的亏损,对于政策性亏损,应当向国家申请财政补贴。 2、依照税法规定弥补,即依照税法的规定,“企业发生的年度经营性亏损,可以用下一年度的税前利润弥补,下一年度的利润不足弥补的,可以连续5年用税前利润弥补,连续5年不足弥补的,用税后利润弥补。”这里需要说明的是,5年的税前利润弥补期限内,无论企业是盈利年份还是亏损年份,均作为亏损弥补期计算弥补年限。而对于5年的税前利润弥补期限内的任何一年发生的亏损,又都可以单独计算各自的亏损弥补期限。 3、符合《公司法》的规定。依照《公司法》第一百六十七条的规定,“法定公积金不足以弥补以前年度亏损的,在按规定提取法定公积金之前,应当先用当年利润弥补亏损。”企业发生的亏损在税后利润不足弥补的情况下,通常可以用企业所提取的盈余公积加以弥补。但是,企业用盈余公积弥补亏损,应当由董事会提出弥补亏损方案,经股东(大)会或者类似的权力机构审议决定。 4、按照规定的顺序和比例弥补,即企业在以前年度亏损未弥补完之前,不得向投资者分配利润。企业的未分配利润如果是负数(未弥补亏损),企业就不得向投资者分配利润。 (三)年度利润的分配 1、弥补以前年度亏损。企业实现的净利润在以前年度亏损未弥补完之前,不得提取法定公积金。 2、提取10%法定公积金。提取法定公积金的基数,不是累计盈利,也不一定是本年的税后利润。只有在年初没有未弥补亏损的情况下,才能按本年净利润计算提取数。 3、提取任意公积金。企业提取法定公积金后,企业章程对提取任意公积金有规定的,按规定提取任意公积金;企业章程没有规定的,可以根据股东(大)会决议通过的比例提取任意公积金。 4、向投资者分配利润。企业应当按照“同股同权、同股同利”的原则,向投资者分配利润。企业以前年度未分配的利润,可以并入本年度利润一并进行分配。 根据《公司法》的规定,在弥补企业以前年度亏损和提取法定公积金之前向投资者分配利润,属违法行为,分配的利润应退还企业。库存股不参与利润分配。因实施股权激励办法而回购股份的,预计的回购支出在当期可供投资者分配的利润中做出预留,对预留

全聚德利润分析与利润分配管理制度(修改)

北京全聚德烤鸭股份有限公司 利润分析与利润分配管理制度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了保证公司持续稳定健康发展,并保护广大投资人的权益,根据《公司法》、《企业会计制度》及本公司《章程》中的有关规定,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利润是反映企业生产经营活动质量的重要指标。是企业最终财务成果,是衡量企业生产经营活动成效的尺度。 第三条利润分析及分配,是检查利润计划的执行情况,研究利润增减的变动因素,开展利润预测,挖掘内部潜力,提高利润总额,统筹利润分配,增强企业实力。 第二章利润预测与计划 第四条目标利润的确定可采用以下方法: (一)根据市场情况和近年来利润增减趋势,参照同行业先进水平,提出预算期的目标利润。 (二)根据公司的实际情况和已掌握的比较准确的资料,运用一定的方法来测算计划期可能实现的利润数。 第五条公司的目标利润一经确定,必须制定实现目标利润的各项技术组织措施,制定财务计划和成本计划,使目标利润的实现建立在扎实、科学的基础之上。 第六条公司财务计划应根据生产计划、销售计划、成本计划编制。 第七条财务预算编制的内容包括: (一)财务预算编制说明书 (二)利润及利润分配预算表 (三)主营业务销售利润预算表 (四)期间费用预算表 (五)营业外收支预算表 (六)投资收益预算表

(七)筹资预算表 第八条财务预算经各部门、各分店(分公司或子公司)负责人签字并经公司经理办公会平衡后报董事会批准后予以实施。 第三章利润分析 第九条利润分析是公司进行利润管理的重要内容,它是以实际核算资料为依据,评价利润预算的完成情况,研究影响利润增减变化的各种因素,提出改进措施,挖掘增加利润的潜力,促使公司改善经营管理,进一步提高企业经济效益。 第十条利润分析的程序为: (一)收集资料、掌握情况、取得并充分利用好以下资料: 1、预算资料:包括各种预算指标和定额; 2、核算资料:包括基础统计资料、会计报表和账册等; 3、其他资料:包括调查研究、统计核算等有助于分析工作的相关资料。 (二)对比指标,揭示矛盾,以各项指标的预算与实际比较,寻找差异,指出方向和途径。 (三)分析矛盾,研究各项内在联系因素,从中找出决定性因素。 (四)综合评价,提出措施,通过揭露矛盾和分析矛盾,对本期预算的执行情况作出综合评价,并提出今后改进的意见和措施。 第十一条利润分析的内容包括: (一)利润组成项目的分析。将利润总额中的各明细项目的实际数同预算数及去年同期数相比较,了解这些项目增减情况及其对利润总额的影响,据以编差异汇总分析表。 (二)产品销售利润分析,对产品销售利润预算完成影响大的项目进行深入分析,找出实际完成情况偏离预算指标的具体原因,正确评价产品销售利润预算完成的情况,担出改进措施和意见。 (三)其他销售利润的分析,计算其他销售利润占利润总额的比重,将实际与预算相比较,若这一指标比重上升,须进一步分析并查明原因(四)营业外收支分析,对各项目的预算数与实际数及去年同期数相比较,

企业利润及利润表分析

企业利润及利润表分析 1、企业收入包括主营业务收入和其他业务收入。 2、企业的期间费用包括营业费用、管理费用和财务费用。期间费用直接计入当期损益,并在利润表中分别列示。 3、所得税费用的计算:应付税款法和纳税影响会计法(递延法和债务法)。(1)应付税款法:指企业不确认时间性差异对所得税的影响金额,按照当期计算的应交所得税 确认为当期所得税费用的方法。当期所得税费用二当期应交的所得税 (2)纳税影响会计法:确认时间性差异对所得税的影响金额,按照当期应交所得税和时间性差异对所得税影响金额的合计,确认当期所得税费用的方法。在这种方法下,时间性差异对所得税的影响金额,递延和分配到以后各期。 A、递延法:在税率变动或开征新税时,不需要对原已确认的时间性差异的所得税影响金额进行调整,但是,在转回时间性差异的所得税影响金额时,应当按原所得税税率计算转回。 本期所得税费用二本期应交所得税+本期发生的时间性差异所产生的递延税款贷项金额-本期发生的时间性差异所产生的递延税款借项金额+本期转回的前期确认的递延税款借项金额-本期转回的前期确认的递延税款贷项金额 注:本期发生的时间性差异所产生的递延税款贷项金额二本期发生的应纳税时 间性差异X现行所得税率 本期发生的时间性差异所产生的递延税款借项金额二本期发生的可抵减时 间性差异X现行所得税率 本期转回的前期确认的递延税款借项金额二本期转回的可抵减本期应纳税所得额的时间性差异(即前期确认本期转回的可抵减时间性差异)X前期确认递延税款时的所得税税率 本期转回的前期确认的递延税款贷项金额二本期转回的增加本期应纳税所得额的时间性差异(即当期确认本期转回的应纳税时间性差异)X前期确认递延税款时的所得税率 B、债务法:在税率变动或开征新税时,应当对原已确认的时间性差异所得

公司利润分配制度

一、年终利润分配情况: 本年纯利润的15%作为计提标准,20万封顶。 副总:40% 物流总监:30% 财务总监:30% 二、业务招待费:个人承担20%,公司承担80%。(需上报副总批示) 三、出车油费报销:0.6元/公里,出车前和出车回来均需拍照。(需上报副 总批示) 四、亏损赔偿制度 亏损1万以内公司承担80%,个人承担20% 亏损1-3万(含1万)公司承担70%,个人承担30% 亏损3万及3万以上公司承担60%,个人承担40% 五、2014年4月1日起,给予基本工资及业务提成。 基本工资:副总(主管营销)2500、财务总监3500,物流总监3400(以上工资均为现金发放)。 销售提成:当月创造毛利润总额在1-5万之间的计提毛利润总额的10%;毛 利润(无需上税)为现金收入的按照15%计算。 当月创造毛利润总额在5-10万(含5万)之间计提毛利润总额 的15%;毛利润(无需上税)为现金收入的按照20%。 当月创造毛利润总额在10万及以上计提毛利润总额的20%;毛 利润(无需上税)为现金收入的按照25%计算。 采购提成:自采自销无采购提成;销售总经理采购的货物总经理无采购提成,直接发放销售提成;销售除了总经理采购的货物给该采购人5% 的采购提成(5%的采购提成由销售提成中扣除)。 六、所有成员均有销售义务并享有销售权利,提成按照制度计提(注:每单业务需要通过公司总经理及副总经理批准)。 七、物流没有发货提成,但是在发货过程中可收取信息费等作为物流利润项目。

八、财务与营销对接时,在涉及开票信息方面需要持有认真负责的态度认证客户的电子信息或文字传真信息;在营销部提供电子信息后,在不影响客户的情况下完成工作,后需要营销部在2个工作日内补齐所需的客户资料。 九、福利待遇: 1、每季度发放劳保,200元/人;由物流总监负责组织采购, 财务见票报销。 2、设定五一劳动节、十一国庆节两节发放节日补贴500 元/人。 3、设定元宵节、端午节、中秋节发放节日补贴200元/人。 十、财务报销需要见票执行报销政策(例如:发票、收据),主要为了方便 财务统计工作;财务总监需每月底向总经理汇总当月已报销的表格,由 总经理签字方可。 十一、以上1-7项从2014年2月1日起执行;第8-9项从2014年4月1日起执行。

利润分配管理制度

利润分配管理制度

浙江肯特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利润分配管理制度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了规范浙江肯特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利润分配行为,建立科学、持续、稳定的分配机制,增强利润分配的透明度,保证公司长远可持续发展,切实保护中小投资者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等有关法律、法规以及《浙江肯特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并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公司制定利润分配政策特别是现金分红政策时,应当履行必要的决策程序。董事会应当就股东回报事宜进行专项研究讨论,详细说明规划安排的理由等情况。公司应当经过多种渠道(包括但不限于电话、传真、邮箱、互动平台等)充分听取中小股东的意见,做好利润分配事项的信息披露工作。 第二章利润分配顺序 第三条公司应当重视投资者特别是中小投资者的合理投资回报,制定持续、稳定的利润分配政策。根据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公司税后利润按下列顺序分配:

(1)公司分配当年税后利润时,应当提取利润的10%列入公司法定公积金。公司法定公积金累计额为公司注册资本的50%以上的,能够不再提取。 公司的法定公积金不足以弥补以前年度亏损的,在依照前款规定提取法定公积金之前,应当先用当年利润弥补亏损。 (2)公司从税后利润中提取法定公积金后,经股东大会决议,还能够从税后利润中提取任意公积金。 (3)公司弥补亏损和提取公积金后所余税后利润,按照股东持有的股份比例分配,但《公司章程》规定不按持股比例分配的除外。股东大会违反前款规定,在公司弥补亏损和提取法定公积金之前向股东分配利润的,股东必须将违反规定分配的利润退还公司。 (4)公司持有的本公司股份不参与分配利润。 第四条公司的公积金用于弥补公司的亏损、扩大公司生产经营或者转为增加公司资本。可是,资本公积金将不用于弥补公司的亏损。法定公积金转为资本时,所留存的该项公积金将不少于转增前公司注册资本的25%。 第三章利润分配政策 第五条利润分配的原则:公司股利分配方案应从公司盈利情况和战略发展的实际需要出发,兼顾股东的即期利益和长远利

公司利润分配管理制度模版

公司利润分配管理制度 第1章总则 第1条目的。 为强化公司利润分配管理工作,确保在法定的原则下维护国家、股东和职工的权益,根据国家有关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制度。 第2条适用范围。 本制度用于公司利润分配的具体管理工作。 第2章利润构成 第3条公司利润总额包括营业利润、投资净收益和营业外净收益。 第4条营业利润是指营业收入扣除营业成本、营业税金及附加后,再扣除管理费用、销售费用及财务费用的差额。 第5条投资净收益是指投资收益扣除投资损失后的差额。 第6条营业外净收益是指营业外收入扣除营业外支出后的差额。 第3章利润分配 第7条公司集中统一进行利润分配,各分公司无权进行利润分配。 第8条公司年度利润分配方案应由董事会制定,报股东大会审议批准。公司董事会应在每年年底结账后,根据当年缴纳所得税后的利润,提出年度利润分配方案。 第9条公司缴纳所得税后的利润,应按照下列顺序进行分配。 1. 没收的财物损失,支付各项税收的滞纳金和罚款。 2. 弥补以前年度亏损。 3. 提取法定盈余公积金。法定盈余公积金按照税后利润扣除前两项后的10% 提取,法定盈余公积金达到注册资金50%时可不再提取。 4. 提取公益金。公益金应按照税后利润扣除前两项后的5%~10%提取。 5. 提取任意盈余公积金。任意盈余公积金按照公司章程或者股东会决议提取和使用。 6. 支付股东股利。 第10条公司使用公积金(包括法定盈余公积金、任意盈余公积金)必须符合规定用途并经董事会批准。 第11条法定盈余公积金和任意盈余公积金可用于弥补亏损、转增资本,但必须符合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

第12条公司用公积金转增资本必须经股东大会批准,并依法办理增资手续,取得合法的增资文件。 第13条公司用公积金弥补亏损必须按董事会批准的数额转账。 第14条公司应根据宏观经济形势、公司发展规划和近几年的盈利状况制定适当的股利政策。公司可选择的股利政策主要有:剩余股利政策、固定股利支付率政策、固定或持续增长的股利政策、低正常股利加额外股利政策。 第15条股利政策应由董事会制定,报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第4章附则 第16条本制度由财务部负责制定、修改和解释。 第17条本制度经总经理签字确认后方可生效。

小企业利润分配管理制度

小企业利润分配管理制度 企业年度决算后实现的利润总额,要在国家、企业的所有者和企业之间进行分配。利润分配关系着国家、企业、职工及所有者各方面的利益,是一项政策性较强的工作,必须严格按照国家的法规和制度执行。 一、利润分配基本原则 (一)依法分配原则 企业的收益分配必须依法进行。为了规范企业的收益分配行为,维护各利益相关者的合法权益,国家颁布了相关法规。 (二)分配与积累并重原则 企业通过经营活动赚取收益,既要保证企业简单再生产的持续进行,又要不断积累企业扩大再生产的财力基础。恰当处理分配与积累之间的关系,留存一部分净收益以供未来分配之需,能够增强企业抵抗风险的能力,同时,也可以提高企业经营的稳定性与安全性。 (三)兼顾各方利益原则

企业的收益分配必须兼顾各方面的利益。企业是经济社会的基本单元,企业的收益分配涉及国家、企业股东、债权人、职工等多方面的利益。 (四)投资与收益对等原则 企业进行收益分配应当体现“谁投资谁受益”、收益大小与投资比例相对等的原则。 二、利润分配的一般程序 利润分配程序是指公司制企业根据适用法律、法规或规定,对企业一定期间实现的净利润进行分派必须经过的先后步骤。 根据我国《公司法》等有关规定,企业当年实现的利润总额应按国家有关税法的规定作相应的调整,然后依法交纳所得税。交纳所得税后的净利润按下列顺序进行分配。 1.弥补以前年度的亏损 按我国财务和税务制度的规定,企业的年度亏损,可以由下一年度的税前利润弥补,下一年度税前利润尚不足于弥补的,可以由以后年度的利润继续弥补,但用税前利润弥补

以前年度亏损的连续期限不超过5年。5年内弥补不足的,用本年税后利润弥补。本年净利润加上年初未分配利润为企业可供分配的利润,只有可供分配的利润大于零时,企业才能进行后续分配。 2.提取法定盈余公积金 根据《公司法》的规定,法定盈余公积金的提取比例为当年税后利润(弥补亏损后)的10%。 当法定盈余公积金已达到注册资本的50%时可不再提取。法定盈余公积金可用于弥补亏损、扩大公司生产经营或转增资本,但公司用盈余公积金转增资本后,法定盈余公积金的余额不得低于转增前公司注册资本的25%。 3.提取任意盈余公积 根据《公司法》的规定,公司从税后利润中提取法定公积金后,经股东会或者股东大会决议,还可以从税后利润中提取任意公积金。 4.向投资者分配利润 根据《公司法》的规定,公司弥补亏损和提取公积金后

中国现行法律规定下的公司利润分配

一、我国现行法律规定下的公司利润分配 (一)利润分配的客体 公司利润分配的客体亦称可分配公司价值。依据《公司法》和《企业会计制度》的规定,公司总价值中只有利润部分可以用于分配现金股利。所谓利润是指“企业在一定会计期间的经营成果,包括营业利润、利润总额和净利润”。其中利润总额是指“营业利润加上投资收益、补贴收入、营业外收入,减去营业外支出后的金额”。企业的净利润是指“企业利润总额减去所得税后的金额”。可供分配的利润则指“企业当期实现的净利润,加上年初未分配利润(或减去年初末弥补亏损)和其它转入后的余额”。因此可用于分配的公司价值实际上主要是指企业净利润。但是应该注意以下几点: 首先,股东出资(包括注册资本和具有实缴资本性质的资本公积金)不能用于分配现金股利。 其次,基于利润乃企业一定期间的经营成果,是资本的增殖,故可分配的利润只指弥补亏损后的利润。包括当期利润和年初未分配利润和其他转入的金额。否则为变相分配资本,性质上为股东抽取出资。 第三,从分配方式看,基于可分配公司价值之资本增值性质,因此(1)接受赠与不计入利润;(2)资产评估增殖部分计入资本公积金,可转赠股本,用于发放股票股利;(3)债务重组收益不计入利润,计入资本公积金,可转赠股本,用于发放股票股利。性质上应理解为企业增资扩股而非资本增值,故不得以现金股利形式分配。 第四,可供分配的公司价值与可供投资者分配的利润应予区别。基于税收法律强制性质,可供投资者分配的利润应为税后利润。 第五,在减资情况下对减资围股东出资的分配不属于利润分配。 第六,法定盈余公积金可以分配,但分配后的留存不得低于原注册资本的 25%。因为对于法定盈余公积金的计提法律上虽有强制,但是依照《公司法》第169条第2款的规定:“法定公积金转为资本时,所留存的该项公积金不得少于转增前公司注册资本的百分之二十五”。依照《企业会计制度》第110条第1款第(一)项的规定,此等分配,形式上不得以现金股利进行,而只能以转增股本,发放股票股利形式进行。此等以转增资本,发放股票股利形式进行的分配从民法上来看,股东所分得者仅为股权而非所有权,该股权所对应之资本份额的所有权仍归属于公司本身。在这个意义上讲,公司自身通过“留利”方式成为利润分配的对象。 (二)利润分配的对象 1、股东 股东权包括股利权,投票权、清算权和优先认股权等,因此股东当然可以参与利润分配。但这种利润分配权在一定条件下是可以限制甚至剥夺的。例如在股东出资存在瑕疵(出资不足或没有实际出资)之际,其股利权可依照约定或章程规定受到相应限制。而对于股东资格

公司利润分配管理制度

中通建设公司利润分配管理制度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进一步加强公司的利润分配管理工作,规范公司的利润分配行为,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公司应按照公司章程规定制定具体利润分配办法。 第二章利润构成 第三条公司利润总额包括营业利润、投资净收益和营业外净收益。 第四条营业利润是主营业务利润(主营业务收入扣除主营业务成本、主营业务税金及附加后的差额)加其他业务利润,减去管理费用、营业费用及财务费用的差额。 第五条投资净收益是指投资收益扣除投资损失后的差额。 第六条营业外净收益是指营业外收入扣除营业外支出后的差额。 第三章利润分配 第七条公司集中统一进行利润分配,各分公司无权进行利润分配。 第八条公司年度利润分配方案应由董事会制定,报股东大会审议批准。公司董事会应在每年年底结账后,根据当年缴纳所得税后的利润,提出年度利润分配方案。 第九条公司缴纳所得税后的利润,应按照下列顺序进行分配:(一)没收的财物损失,支付各项税收的滞纳金和罚款。 (二)弥补税前不能弥补的以前年废亏损。 (三)提取法定盈余公积金。法定盈余公积金按照税后利润扣除前两项后的10%提取,盈余公积金达到注册资金50%时可不再提取。 (四)提取公益金。公益金应按照税后利润扣除前两项后的5%至10%提取。 (五)支付优先股股利。

(六)提取任意盈余公积金。任意盈余公积金按照公司章程或者股东会决议提取和使用。 (七)支付普通股股利。 第十条公司使用公积金(包括法定盈余公积金、公益金和任意盈余公积金)必须符合规定用途并经过董事会批准。 第十一条法定盈余公积金和任意盈余公积金可用于弥补亏损、转增资本,但必须符合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 第十二条公司用公积金转增资本必须经股东大会批准,并依法办理增资手续,取得合法的增资文件。 第十三条公司用公积金弥补亏损必须按董事会批准的数额转账。 第十四条公益金只能用于集体福利设施,不得挪作他用。 第十五条公司应根据宏观经济形势、公司发展规划和近几年的盈利状况制订适当的股利政策。公司可选择的股利政策主要有:(一)剩余股利政策; (二)固定股利支付率政策; (三)固定或持续增长的股利政策; (四)低正常股利加额外股利政策。 第十六条股利政策应由董事会制订,报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第四章附则 第十七条本制度由公司财务部拟定,报公司董事会批准后执行,其解释权、修改权归公司董事会。 第十八条本制度自2002年1月1日起施行。

2020年公司利润分配管理制度

2020年公司利润分配管理制度 第一章总则 (2) 第二章利润分配的顺序 (2) 第三章利润分配政策 (3) 第四章利润分配决策机制 (6) 第五章利润分配的执行及信息披露 (8) 第六章附则 (9)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规范公司利润分配管理,建立科学、持续、稳定的分配机制,保护中小股东及投资者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3号—上市公司现金分红》《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利润分配政策的基本原则: (一)实行持续、稳定的利润分配政策; (二)重视投资者的合理投资回报,并兼顾公司的可持续发展; (三)利润分配不得超过累计可分配利润的范围,不得损害公司持续经营能力。 第三条本制度适用于公司,全资及控股子公司应根据本制度并结合自身实际情况制定实施细则,报公司备案。 第二章利润分配的顺序 第四条公司缴纳所得税后的利润应当按照下列顺序分配: (一)弥补公司的亏损; (二)提取法定公积金; (三)提取任意公积金; (四)支付股东股利。

第五条公司分配当年税后利润时,应当提取利润的10%列入公司法定公积金,公司法定公积金累计额为公司注册资本的50%以上的,可以不再提取。 公司的法定公积金不足以弥补以前年度亏损的,在依照前款规定提取法定公积金之前,应当先用当年利润弥补亏损。 公司从税后利润中提取法定公积金后,经股东大会决议,还可从税后利润中提取任意公积金。 公司弥补亏损和提取公积金后所余税后利润,按照股东持有的股份比例分配,但《公司章程》规定不按持股比例分配的除外。 股东大会违反前款规定,在公司弥补亏损和提取法定公积金之前向股东分配利润的,股东必须将违反规定分配的利润退还公司。 公司持有的本公司股份不参与分配利润。 第六条公司的公积金用于弥补公司的亏损、扩大公司生产经营或者转为增加公司资本。但是资本公积金不得用于弥补公司的亏损。 法定公积金转为资本时,所留存的该项公积金将不少于转增前公司注册资本的25%。 第三章利润分配政策 第七条公司制定利润分配方案时,应严格遵守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以及深圳证券交易所业务规则的相关规定。 第八条公司制定利润分配方案时,应当履行《公司章程》规定的决策程序。董事会应该就股东回报事宜进行专项研究论证,制定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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