动产质押监管与风险控制.

动产质押监管与风险控制.
动产质押监管与风险控制.

动产质押监管与风险控制

1、动产质押发展背景

在经济体制改革不断深入的今天,中小企业成为市场经济主体不可或缺的一个部份。市场经济的发展,要求充分发挥各类企业的活力。如何为中小企业的成长营造一个健康有益的环境,是各级政府、金融界、企业界普遍关心的课题,而困扰中小企业发展的一个众所周知的问题,就是企业的资金问题。企业的生存发展离不开资金,为了解决中小企业融资难的问题,政府和社会各方面都在做出努力,各种有关政策及其相应措施的推出,对缓解企业融资难起到了一定的积极作用。

然而,各类政策措施不能从根本上解决企业贷款难的问题,大多数企业仍然不能得到经营发展所需的资金。目前,中小企业融资渠道主要为商业银行贷款,而中小企业得到商业银行贷款的比例在商业银行贷款中的比例是微不足道的。

根据我国《担保法》和《贷款通则》的有关规定,贷款担保方式主要有三种:保证担保、抵押担保、质押担保。改革开放二十余年以来,保证担保和抵押担保贷款在银行和企业间的融资活动中被大量应用,并逐渐成为商业银行的成熟金融品种,这两种融资担保方式在社会经济中发挥了巨大的积极作用。但是,随着市场经济的发展,面对庞大的企业贷款需求,信贷市场中的贷款担保方式显得力不从心,仅有保证担保和抵押担保两种担保方式远远不能满足企业的贷款需求,担保难使中小企业的贷款难问题逐渐演变成对整个社会经济发展产生影响的问题。与此同时,动产质押担保作为具有发展潜力的活跃的贷款担保方式,长期以来却未被很好的开发利用。

2、动产质押的概念

动产质押监管是银行、企业、第三方物流公司共同完成的动产质押与厂商银行互动的产物,它是指企业以市场畅销、价格波动幅度小、处于正常贸易流转状态而且符合要求的产成品或其采购的原材料抵押作为银行授信条件,然后在其后续生产经营过程中或质押产品销售过程中分阶段还款,运用物流公司的物流信息管理系

统,将银行的资金流与企业的物流进行信息整合,由商业银行向企业提供融资、结算服务等一体化的银行综合业务服务,由第三方物流企业提供质押物品的监管、价值评估、信用担保等服务,从而架起银行和企业间资金融通的桥梁。

3、动产质押的特点

动产质押贷款作为对应企业现金流的短期贷款方式是近年来商业银行推广运用的一种新型信贷业务品种,与不动产抵押贷款比较,具有以下特点:

(1)贷款具有较强的流动性。质押的动产一般都是企业正常生产所需的原材料和正常销售的产品,随着质押动产的使用和销售,必将促进企业主动归还对应的贷款,因而动产质押贷款具有较强的流动性。而不动产抵押贷款的还款来源主要依赖企业的产品销售回笼货款,企业还款的主动性大不如质押方式的贷款。

(2)质押物具有较强的变现能力。不动产抵押贷款其对应的抵押物一般为房产所有权和土地使用权,当企业正常经营时,不会处置使用的房地产。而动产质押贷款则不一样,因其对

应的质押物是企业正常生产所需的原材料和销售的产品,可随时处置变现。

(3)质押物价值存在不确定性。房地产等不动产的价值具有稳定性,并随着时间的推移大多都有不同程度的升值。而质押动产的价值在质押期间会随着市场行情的变化而变化,具有相当的不确定性。

(4)质押物保管难度大,易于灭失。不动产一般无需人员保管,而质押动产由于容易搬运,生产和销售过程中频繁进出,不利于银行保管,容易造成质押物的短少和灭失。

4、识别质押监管业务的风险

动产质押监管业务主要存在以下风险:

(1)内部管理和运营风险。这是企业普遍存在的风险。

(2)技术风险。因缺乏足够的技术支持而引起的风险。

(3)市场风险。市场风险主要表现在质押物的价格波动风险。

(4)银行转嫁的风险。质物在库期间金融机构必须对其发生的各种损失负责,金融机构把此种风险转嫁到了监管公司。

(5)法律条款的风险。在签订协议的时候,需要注意合同的内容,来防范法律可能给公司带来的风险。

(6)客户资信风险。客户资信风险主要有以下几方面:罚没风险,即出质人由于违法经营或经营不善造成质押物被司法机关罚没的风险;坏货风险,即质押物为稀有的,不通用的货品,没有统一的质量标准和检验手段,一旦监管方确认失误就形成坏货风险;质量风险,即质押物在物流企业的保管过程中,因保管或其他原因造成的锈蚀、水渍、霉变等使质押的部分或全部失去价值的风险。

(7)仓单管理及内部人员操作风险。仓单出据、换货、解冻中出现不规范操作,将给监管方造成风险。另外,监管过程中监管人员渎职造成的监管失控也存在风险。

5、对质押监管业务的潜在风险应采取的控制措施

质押监管业务运营的一个重要核心就是风险控制。需要不断地对此项业务所涉及的技术、法律问题进行研究,对业务模式进行总结和创新,在质押监管的制度建设、流程规范、模式创新等问题上不断总结经验。同时还要与银行进行合作,严密地防范风险、规避风险。

(1)注重客户资信。为防范出质人给质押监管业务带来的风险,对出质人资信进行认真的调查和评定。在选择客户时,重点考察企业的经营能力和信用状况。

(2)谨慎选择质物。对质物的所有权、质押商品的种类、货物来源的合法性等都要严格管理和控制。

(3)加强仓单管理。对仓单进行科学的管理,制订严密的仓单操作规程。

(4)制订恰当的商品监管措施。在开展质押监管业务时,尽量使各种手续完备,严格按合同行使权利。

(5)明确业务操作管理流程。操作风险仍是质押监管业务发展中最大的风险。按照三权分立的指导原则,明确出质、解除质押的管理流程,并不折不扣地执行既定操作流程。

(6)加强监管员的培训工作,定期考核。业务操作要加强监管员的岗前和岗中培训,做好培训记录。监管员考评制度化,明确考评流程。

(7)设置预警线。对可能发生的风险提前预警。

作为联系银行与出质人合作的纽带,作为双方信任的第三方,仓储方应积极有效地与银行和客户做好信息沟通与共享工作,努力协调好三方的合作关系。

6、动产质押监管业务的发展前景

认识的有限和具体操作上的难度,使动产质押这一担保方式长期以来没有得到很好利用,这是对动产担保资源的浪费,但同时这也意味着动产质押担保这个领域大有可为。动产质押监管业务有着广阔的发展前景,这个判断主要源于以下因素的分析:

(1)经济总量增长迅速。随着工业化、城市化的飞速发展,资源依赖型经济将持续30年以上。从资源开采到产成品消费,各环节都需要资金支持。

(2)银行业需要有新的信用体系。根据巴塞尔条约,银行的资本充足率应为8%以上,而目前大多数国内银行尚不能达到这个安全线。提高资本充足率,减少坏账率,加快周转速度,实现商业化运营成为银行业改革的主要目标。为此要采用更为安全的、周转速度更快的信贷方式,解决资金需求问题。动产质押贷款则以其变现能力强,可控性强而越来越受到银行业的青睐。

(3)工商企业规模化发展的需要。企业发展到一定阶段,必然有规模化趋势,这就需要更多的资金支持。

(4)是质押监管业务的产生衍生了许多形态和附加服务,使物流服务向流通的全过程延伸

商业银行动产质押短期信用业务实施办法

附件1: ****农村商业银行 动产质押短期信用业务实施细则 (试行)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适应市场进展需要,满足客户融资需求,规范动产质押短期信用业务,促进****农村商业银行(以下简称“本行”)信贷业务健康进展,依照国家法律法规和《****农村商业银行信贷治理差不多制度》、《****农村商业银行信贷业务担保治理方法》,制定本实施细则。 第二条本实施细则所称的动产,是指具有一定的价值、能合法流通、易于变现、长期保存的仓储物资、存货等。 本实施细则所称的动产质押短期信用业务是指银行以出质人提供的动产为质物,为借款人办理的短期信用业务。 本实施细则所称的短期信贷业务包括短期流淌资金贷款、银行承兑、信用证以及保函等本行现有的短期信贷品种。 第三条动产质押短期信用业务当事方,包括借款人、出质人、监管人和贷款人。 (一)借款人:是指以动产质押为担保方式向本行申请办理短期信用业务的企(事)业法人及其他经济组织。 (二)出质人:是指以其合法所有并符合本实施细则要求的动产为借款人向本行办理信用提供担保的企(事)业法人及其他经济组织。 (三)监管人:具有动产质押监管能力的专业监管企业或符合本

行条件的具有监管能力的仓储企业。 (四)贷款人:为借款人办理动产质押短期信用业务的****农村商业银行。 第四条本实施细则所指的出质人能够是借款人,也能够是借款人以外的第三人,但不得为监管人或其关联企业。 第二章业务对象及条件 第五条凡经工商行政治理部门核准登记、年检合格的企(事)业法人,均可申请办理动产质押短期信用业务。除符合本行信贷差不多制度和单项信贷业务品种要求外,还应具备以下条件: (一)信用等级在AA级以上(含),客户类型为优质客户(含)以上; (二)经营治理规范,生产经营正常,购销渠道通畅,无超信用期拖欠购货方物资或售货方货款及其他不良信用记录; (三)资产负债率低于60%; (四)经营性现金净流量大于零; (五)符合本行要求的其他条件。 第六条出质人必须是质物的合法所有者。出质的动产是其生产、销售、经营过程中合法拥有的,能够在市场上合法流通,对外未设置其他担保,不存在所有权、货款、税收等方面纠纷及其他债权债务争议的大宗原材料、产成品、存货等,同时符合以下条件: (一)有通用性,用途广泛; (二)质量合格,并符合国家有关标准; (三)具有物理、化学性能稳定性,损耗小,不易变质,便于长

动产质押融资的三方合作协议

动产质押融资的三方合作协议

三方合作协议 俊2011年第号 甲方(质权人、贷款人): 地址: 负责人:职务: 联系人:电话:传真: 乙方(出质人、借款人): 地址: 法定代表人:职务:联系人:电话:传真:丙方(仓储方、监管方): 地址: 法定代表人:职务: 联系人:电话:传真: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担保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物权法》及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甲、乙、丙三方经平等协商,依法订立本合作协议。 第一条质物规定 1、质物为乙方合法所有的货物,乙方应当对质物的真实性、有效性负责,保证所提供质物合法有效,所有权无争议,并对质物的合法性承

担相关责任;若因质物所有权的瑕疵,给甲方或第三人造成损失的,由乙方承担赔偿责任。质物有隐蔽瑕疵造成甲方及其代理人损害的,乙方应当承担赔偿责任。 2、乙方应保证所提供质物不存在任何法律上的瑕疵,包括但不限于税务、海关、工商、商检以及环保等方面的法律瑕疵。若质物出现上述法律上的瑕疵,甲方有权立即停止乙方贷款的使用,并要求乙方以及担保人立即偿还已使用的贷款。 3、质物的占有、监管,不影响、不抵消或不妨碍甲方依据贷款及质押担保合同而享有的全部权利。本协议项下乙方义务的履行和责任的承担,并不意味着当然地豁免、降低、减少、抵消乙方在贷款及质押担保合同项下的义务、乙方所提供的其他担保责任和乙方的保证担保人的义务和责任。 第二条质物的交付 甲方委托监管公司(丙方)代为接收质押物。甲方向丙方下达《监管物监管通知书》(附件1)、《监管物最低要求通知书》(附件5)和《监管物价格确定/调整通知书》(附件6)后,乙方应将检验合格的动产连同证明其所有权的增值税发票,厂家发货单等单据交付给丙方,丙方按照协议约定的监管要求为甲方妥善保管质物,同时丙方还应向甲方出具存货人及质权人为甲方的《监管物清单》(附件1-2)连同《合格证书》(正本)、相关购买发票、《监管物最低要求通知书回执》(附件5)和《监管物价格确定/调整通知书回执》(附件6),完成对质押物的交付。

质押监管业的现状和问题

质押监管业的现状和问题 随着农发行业务范围不断扩大,信贷规模不断扩张,农发行面临的信贷风险日趋复杂化、动态化,风险管理难度不断增加。从近年农发行不断出现的贷款风险来看,也迫切需要创新风险防范手段,加强信贷管理。经调查现各商业银行已与大型物流企业合作开展推广的信贷质押监管业务,笔者认为对农发行贷款风险的防范具有重要的现实意义和更广阔的推广空间。 一、质押监管概念以及产生背景 (一)质押监管的概念。质押监管业务是银行与物流企业合作向客户提供的一种物流和融资服务,客户把货物质押给银行,由物流企业来监管,物流企业在提供仓储、运输、货代等服务的同时,向银行提供监管服务,在货物质押监管期间,银行向客户提供贷款或其他融资服务。 (二)质押监管产生的背景。目前中国银行业的困境就是“企业想借借不到,银行想贷又怕贷”国内银行主要接受固定资产抵押贷款,因为固定资产的不可移动性,使之作为抵押物,易于监管。而由于流动资产的监管困难,金融机构往往不愿意开展基于动产抵押的贷款业务。除此以外银行贷款政策几乎都倾向与少数优质企业,把资源投放在这些企业上,而不愿给一些新兴企业或者中小企业。而随着这些优质企业的产能过剩效益下滑,银行的借贷遭遇堵塞,加上居民储蓄不断增长,高额存贷差意味着银行资源配置缺乏效率,不仅损害银行自身的效益,同时影响整体的国民经济运行,因此银行必然需要寻求新的放贷渠道。在第三方物流的兴起、信息技术的发展以及新的金融产品的出现(如融通仓)使得银行在与第三方物流公司的协作下对流动资产的监管成为可能。 (三)我国质押监管的发展情况。90 年代末,在我国沿海地区的一些大型物流企业已开始试探性地与当地金融机构合作开展质押监管业务。由于该项业务的实用性和安全性,一经推出便受到金融界和企业界的青睐,使得这项独具特色的服务得到了快速发展、创新,而且其服务内涵也益发丰富起来。截至2006 年底,国内大型物流企业中国外运集团、中储总公司、中远集团已在全国范围内大规模开展质押监管业务,质押品范围也在不断扩大,业务量每年以15% 的速度增长。目前四大国有商业银行以及中信银行、招商银行、广发银行、交通银行、华夏银行等十几家金融机构与以上物流企业建立了长期稳定的合作关系。 二、当前农发行第三方监管业务开展现状及存在的问题 近年来,农发行信贷业务范围不断拓宽,信贷规模不断扩大,风险防范手段也随之不断创新、丰富。仓单质押、第三方质押监管业务也在一些地区小范围内尝试开展实行,取得了较好的效果,引起了农发总行的高度重视。为切实防范风险推行第三方监管,农发总行今年在棉花信贷政策中明确提出棉花A 级(含A 级)以下企业必须实行第三方库存监管,使得农发行第三方监管业务得到了较大程度的发展,但根据近年实际操作情况来看仍然存在许多问题,需要进一步完善,常见的可以归纳到以下几个方面: (一)第三方监管企业资信状况较差。根据目前的调查情况来看,由于第三方监管没有农发总行的统一规划,基本上以各地开户行自行操作,由贷款企业自己寻求第三方监管仓库,监管企业主要以一些县域性小型仓储企业为主,资信状况较差,管理松散。有的甚至与贷款企业有着千丝万缕的联系,监管企业的公正性值得怀疑。且一旦发生风险,以现有监管企业的

动产质押监管合同

动产质押监管合同编号: 签订时间:年月日 签订地点:省市区 甲方(质押权人): 法定代表人: 地址: 联系方式: 乙方(出质人): 法定代表人: 地址: 联系方式: 丙方(监管人): 法定代表人: 地址: 联系方式: 鉴于:

1、乙方通过云南圣境环球酒店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圣境环球”)向其平台合作资金方融资借款本金共计RMB 元(大写:人民币元整); 2、甲方为乙方为前述债务,向债权人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并由甲乙双方签署了《委托担保合同》; 3、甲乙双方同意,乙方将本协议约定质物质押给甲方,作为反担保,并约定委托丙方对质物进行监管;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物权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担保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等相关法律法规,本着平等互利、诚实守信之合作原则,经本协议各方协商一致,就乙方向甲方提供质押担保,并由丙方对质物进行监管之事宜订立本协议,以供各方信守谨遵。 第一条主债权 被担保的主债权,是指甲方为乙方通过圣境环球平台向其合作资金方所融得的债务提供保证担保,而已经产生和可能产生的全部债权,以及甲方担保的主债权。 第二条质押担保的范围及期限 1、乙方提供质押担保的范围包括但不限于以下方面: 1.1 甲乙双方签订的委托担保合同中约定的甲方履行了保证人义务代出质人偿还的全部款项和自付款之日起的利息及其他费用、损失等。 1.2 委托合同中约定的乙方应向甲方支付的违约金、赔偿金、损失费用以及

担保费本息等。 1.3 实现主债权和本协议质押权的全部费用(包括但不限于拍卖费、律师费、财产保全费、仲裁费、评估费、差旅费、执行费等)。 第三条质物 1、乙方以其享有所有权及处分权利的(质物名称)质押给甲方,作为本协议约定之质押担保物。 2、本协议项下质物的品位、规格、重量、仓储地点等详见《质物清单》,本协议项下《质物清单》为本协议组成部分,与本协议具有同等法律效力。甲乙双方按照本协议约定追加质物的,相应《质物清单》所记载的追加质物成为本合同项下质物的一部分。 3、本协议项下质物基本情况: 货物品名: 品种规格: 数量: 纯度: 货物包装:货物的包装由乙方负责。其标准有国家或专业标准的,按国家或专业标准规定执行;没有国家或专业标准的,包装应符合保证运输和储存安全的要求。 货物价值:不低于RMB 元/吨 经双方商定,质物总价值为:RMB 元(大写人民币

动产质押保管合同实用版

YF-ED-J8935 可按资料类型定义编号 动产质押保管合同实用版 An Agreement Between Civil Subjects To Establish, Change And Terminate Civil Legal Relations. Please Sign After Consensus, So As To Solve And Prevent Disputes And Realize Common Interests. (示范文稿) 二零XX年XX月XX日

动产质押保管合同实用版 提示:该合同文档适合使用于民事主体之间建立、变更和终止民事法律关系的协议。请经过一致协商再签订,从而达到解决和预防纠纷实现共同利益的效果。下载后可以对文件进行定制修改,请根据实际需要调整使用。 甲方(质权人):____________ 住所:____________ 乙方(保管人或监管人):____________ 住所:____________ 丙方(出质人):____________ 住所:____________ 甲方与丙方签署了编号为的《动产质押合 同》(以下简称“质押合同”)。经协商,各方 就质押合同项下质押动产(以下简称“质物”) 的保管事宜达成本协议。 1、法律关系。

1.1甲方将质物交由乙方存储保管,乙方接受甲方的委托并 按照甲方的指示保管质物,丙方配合甲方和乙方对质物进行保管。 1.2未经甲方同意,乙方不得将质物转交第三人保管。 2、丙方承诺。 2.1丙方保证质物的品名、规格型号、生产厂家(产地)、数量、质量、包装、件数和标记等与其和甲方的约定以及向乙方申报和交付的一致,不存在品质瑕疵,并对上述事实的真实性承担法律责任; 2.2丙方保证享有质物的所有权和完全的处分权,不存在权利瑕疵,并向甲方和乙方提交相关的权属和品质证明文件;

动产质押监管作为融资担保的一种创新方式迅速兴起和发展

动产质押监管作为融资担保的一种创新方式迅速兴 起和发展 Last revision on 21 December 2020

动产质押监管作为融资担保的一种创新方式迅速兴起和发展 近年来,动产质押监管作为融资担保的一种创新方式迅速兴起和发展。在实践中,动产质押监管的一般操作模式为:债务人向银行申请贷款并以动产进行质押担保,银行委托第三人(一般为物流企业,在动产质押监管中作为监管人)代为监管质物,履行监管责任,包括但不限于对质物的数量、质量的监管,对债务人或出质人出入库权利予以限制和约束,必要时对债务人履行债务的能力予以监管,发现有害于质权人利益的情形时及时通知质权人,防止损失的发生或扩大。法律上并没有对“监管”明确定义,“监管”合同也非有名合同,因此很难根据法律清晰界定该第三人在动产质押中对质权人应当承担何种责任。从理论上讲,第三人与质权人之间是委托关系,第三人接受质权人的委托,在质权人的授权范围内,对质物进行保管、仓储及监督管理等行为。实践中,动产质押监管业务的具体形式不同,第三人在其中扮演的角色也不同,或是监管或是保管抑或二者兼有,目前的业务发展趋势是监管人逐步向监管、保管责任相混合的方向演化,仓储方和监管方合二为一,其责任也合二为一。为保障债权的安全,质权人往往选择有实力的物流企业作为质押监管人,要求将质物储存在物流企业的自有仓库,由物流企业以保管人的身份履行监管责任,控制信贷风险。 质押监管是一种跨行业的合作,在我国尚属一种新兴的业务。它对我国目前的市场现状比较适应,可以较好地解决银行和企业之间的矛盾,同时,它也为物流企业带来了新的增值机会,可以很好地实现银行、融资企业和物流企业“三赢”的局面。2001年以来,呈现出良好的发展态势。

质押监管风险与控制

质押监管风险与控制 随着轿车市场的快速发展,各个汽车品牌的4S店在全国范围内遍地开花,由于汽车销售需要大量的资金支持,金融机构针对汽车市场的特点开发了各式各样的金融产品,商品车质押监管业务伴随银行承兑汇票等金融产品得到了快速的发展。商品车质押监管业务的特点是收益低、工作简单、风险大,尤其是异地质押监管,如何控制风险将是整个监管工作的重点。下面将结合长久集团深圳发展银行马自达6的项目经验,对控制监管风险做一个简单的分析。 商品车质押监管风险的主要是监管人员的道德风险,其次是来自4S店的经营风险,风险控制方法可以分为事前控制、事中控制、事后控制三种。 一、事前风险控制: 事前风险控制主要是监管员的选择、4S店经营状况的监控和信息传递流程控制。 1、监管员的选择: 选择合适的监管员是防范监管员道德风险的根本。监管员的工作内容比较简单,发展空间小,但是责任心要求强,并且要求有一个稳定的心态。 (1)、招聘条件:公司在选择马自达六的监管员的时候,主要招聘年龄段在40-55岁之间的人员,正规工作单位退休或内退的人员。这个条件下的人员具有责任性强,心理稳定性的特点,正好符合监管员的工作特点。 (2)、入职前审核:监管员在入职前公司要进行家庭调查、原工作单位调查,并且要由直系亲属签订担保协议,并且要提供身份证、户口簿、房产证等的复印件,通过严格的入职前审核,就能把责任心差,心态不稳定的人排除在外。 2、4S店经营情况反馈: 如果发生4S店破产等将给银行和监管方带来风险,所以监管员的一个重要职责就是及时反馈店里异常情况,例如:大幅减价销售车辆,出 现财产纠纷等。 3、信息传递流程:

监管业务的信息传递链是由4S店为出发点,监管员为终点,监管员在信息传递过程只具有执行权,没有决策权,有效的控制了监管风险。 二、事中控制: 监管风险事中控制主要体现在业务流程设计和监管员工作规范上。 1、业务流程设计: 东风日产项目的业务流程关键节点是工商银行和监管人员,通过高度集中的权限设计来控制风险。工商展银行负责发出监管、释放、换证等指令,业务专员负责执行工商银行的指令并下达各监管员,掌握监管员的工作状态,这样既保证银行的指令和政策能够落实,同时保证监管业务完全符合银行的要求,有效控制风险。 2、监管员工作规范: 在招聘培训伊始,项目组将监管员的工作要求总结为:坚持原则、服务客户、不擅自做主、多请示、多汇报。坚持原则是为了控制风险、保障银行的利益;服务客户是为了支持4S店销售;不擅自做主是要求监管针对特殊情况及不清楚如何办理的时候及时向项目组请示,确保不违规、合理控制风险。 三、事后控制: 事后风险控制主要是对监管员的工作情况进行检查,防止和及时发现监管员的违规行为。检查不是为了发现问题,更多是为了预防监管员违规。事后控制的主要措施是:日常视频检查合格证;每日和银行进行核对帐目;每周和各地监管员进行帐目核对,每月由监管员会同4S店指定业务人员进行联合盘点。 1、视频检查合格证: 监控对各店进行抽查,防止监管员违规。 2、定期上报报表: 监管员按要求完成规定的表格,并日日期上报报表,按照总部指令开展工作。 3、月盘点: 月底通过月盘点,确认在库质押车辆的情况,并将结果上报给银行。

质押监管解决方案.docx

银行动产质押监管信息系统 解决方案 武汉虹翼信息有限公司 2009 年 9 月 联系方式:

联系人:赵刚电话: E-mail

目录 1动产质押监管的风险控制 ......................................错误 ! 未定义书签。2动产质押监管的业务分析 ......................................错误 ! 未定义书签。3动产质押监管系统介绍 ........................................错误 ! 未定义书签。 系统网络结构 ..........................................错误 ! 未定义书签。 仓单质押监管业务流程示意图............................错误 ! 未定义书签。 融通仓业务示意图 ................................错误 ! 未定义书签。 保兑仓业务示意图 ................................错误 ! 未定义书签。4动产质押系统主要功能介绍....................................错误 ! 未定义书签。 基本资料 ..............................................错误 ! 未定义书签。 物资分类(所有不同种类的货物在一个系统中管理).. 错误 ! 未定义书签。 模板管理 ........................................错误 ! 未定义书签。 产地 ............................................错误 ! 未定义书签。 计价单位 ........................................错误 ! 未定义书签。 数量单位 ........................................错误 ! 未定义书签。 区位 ............................................错误 ! 未定义书签。 员工资料 ........................................错误 ! 未定义书签。 仓库资料 ........................................错误 ! 未定义书签。 客户资料 ........................................错误 ! 未定义书签。 质押类型 ........................................错误 ! 未定义书签。 银行资料 ........................................错误 ! 未定义书签。 系统管理 ..............................................错误 ! 未定义书签。 权限设置 ........................................错误 ! 未定义书签。 员工管理仓库 ....................................错误 ! 未定义书签。 银行权限设置 ....................................错误 ! 未定义书签。

动产质押监管协议

动产质押监管协议 委托监管协议 委托监管协议 屮方(委托人): ---- 有限公司 住所: 法定代表人:职务: 联系人:电话: 乙方(出质人): 住所: 法定代表人:职务: 联系人:电话: 丙方(监管人): 住所: 法定代表人/负责人:职务: 联系人:电话: 鉴于: 1、中方是编号的(以下简称“本信托”)项下的委托人,并与 ----------------- 股份有限公司签订编号为信托合同》(以下简称“信托合同”)。 2、乙方与信托贷款合同》(以下简称“贷款合同”),股份有限公司向乙方发 放信托资金贷款。 3、为保障乙方在《贷款合同》项下债务的履行,乙方与 的《--- ? 单一资金事务管理类信托质押合同》(以下简股份有限公司 签订编号为

称“质押合同”),乙方将其拥有所有或有权处分铁精粉、焦炭、钢坯、生铁、带 钢等质押给------- 股份有限公司。 第1页共19页 委托监管协议 4、为保障质押合同项下质物的妥善监管,甲方、股份有限公司及乙方 经协商一致,共同签订编号为的《动产质押监管协议》(以下简称“监管协 议“),委托甲方行使质物监管权利并有权指定第三方履行监管事宜。 基于上述合同协议之文件的约定,并根据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规定,屮、乙、丙三方经协商一致,就质物的委托监管事宜签订本委托监管协议,以资共同遵守执行。 1法律关系 在监管期间,屮方代股份有限公司行使质权人的全部权利,乙方为出质 人,丙方受屮方委托作为监管方就质物行使占有、监管的权利并承担相应义务。 质物2 2.1乙方提供的的质物品名及数量为:质押物价值根据贷款金额人民币及质押率计算为:万元(人民币)。山丙方按照本合同的约定对质物进行占有并履行监管贵任。 2.2质物应为乙方合法所有的财产,乙方应当向甲方提供足以证明质物所有权 及数量、质量(品质)的资料(包括但不限于购俏合同、增值稅发票.报关单.货运单、质量合格证书、商检证明等),并对所提供资料的真实性、合法性及有效性负 贵,乙方须于交付质物的同时提供《质物凭证清单》(附件10)所载明的权属资 料。因质物所有权的瑕疵给屮方、股份有限公司造成损失的,乙方应当承担 赔偿责任;因质物质量隐蔽瑕疵给屮方、 ------------- 和丙方造成损害的,乙方应当承担赔贵任。 2.3乙方应保证所提供质物,不存在任何法律上的瑕疵,包括但不限于稅务、 海关、工商、商检以及环保等方面。若质物出现上述瑕疵,屮方有权代表------------------- 宜布贷款期限提前终止,要求乙方提询偿还贷款本息,请求保证人承担保证责任及按照《质押合同》的约定处分质押物。 2.4质物以《质物清单》(附件1)列明的为准,如《质物清单》中对质物的约 定不明,或者约定的质物与实际交付的质物不一致的,以实际交付丙方占有的为准。

第三方监管动产质押业务

协议编号: 第三方监管动产质押业务 三方协议 甲方(质权人): 乙方(出质人): 丙方(监管人):

鉴于:甲方与乙方签署了编号为的《动产质押合同》(以下简称“质押合同”),为保障质押合同及所担保的主合同的履行,乙方同意将其享有所有权的货物作为质物质押给甲方,甲方和乙方均同意将质物交由丙方存储监管,丙方同意接受甲方的委托并按照甲方的指示监管质物。为明确三方权利义务,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担保法》等有关法律规定,经三方友好协商,本着诚实信用、互利互惠的原则达成本协议。 第一条法律关系 在监管期间,甲方为质权人,乙方为出质人,丙方为甲方的代理人,代理甲方监管质物。本协议项下所称的监管是指丙方代理甲方占有质物并根据本协议的约定履行保管、监控质物的责任。 第二条质物 质物是甲方和乙方所签质押合同中约定的由乙方向甲方提供质押担保并交由丙方存储监管的货物,质物的具体情况以根据本协议第四条规定签署的《质物交接清单》的记载为准。 乙方保证质物的品名、规格型号、生产厂家(产地)、数量、质量、包装、件数和标记等与其和甲方的约定以及向丙方申报和交付的一致,并对上述全部事实的真实性承担法律责任。 乙方保证享有质物的所有权和完全的处分权,并向甲方和丙方提交相关的权属和品质证明文件。 乙方保证向甲方和丙方提交的与质物有关的所有单证都是真实和有效的。 三方约定,质物的质押方式为: 静态质押,即质押期间质物不得存取变动,乙方因正当理由需要置换质物的,应当提前经甲方书面许可,根据甲方签发的《质物交接清单》办理置换手续; 滚动质押,即甲、乙双方在《质物清单》中约定质物种类、数量、价值的最低要求,超出最低要求的部分出质人可以按照本协议约定存取。

动产质押监管流程及管理要求金融仓储

动产质押监管流程及管理要求 目录 第一章质押物监管要求 1、明确种类:品名、规格、型号、外包装、产地等 2、明确质量验收标准:标准,验收依据、标识,验收程序等 3、明确数量:计量方法、验收方法、验收程序、盘点方法等 4、明确权属:要求提供的具体权属依据。 5、明确保值期:要求保质期较长,不易变质的物品。 6、存储条件要求:要求易保管,易清点。 7、明确质押物计价方法:明确各品种监管单价、计算方法。 8、明确质押物最低控货价值: 9、明确监管预警线:原则上为质押物最低控货价值的1.1 倍。 10、明确质押物冻结线。当库存监管质押物价值等于质押物最低控货价值时,为质押物冻结线。 11、明确质押物存储要求 明确存储库位、堆码要求、监管标识、隔离措施等要求。 质押物存储库位、堆码、标识要符合质押物存储条件、货物进出方便、安全等要求。

12、明确质押物进出库操作流程质押物日常进出库操作流程要能满足公司对质押物的质量、数量的监管要求同时又符合监管协议的要求。 第二章出入库操作和管理要求 第一节质押物入库操作和管理要求 一、首次出质入库 (1)项目主管带领监管员到达现场,确认监管区范围,树立监管区标志。 (2)安排监管点的办公和生活条件;存留监管点的电话和传真号。 (3)项目主管带领监管员与客户的现场操作人员(或第三方仓库操作人员)接洽,确认监管流程,出入库单据;确认关于监管业务的联系人及授权书(操作联系人和负责人)。 (4)监管区域划分,建立区、排、垛位,树立垛位标志(如果监管现场有明确的垛位标志,则按现场垛位标志)。 (5)质权人、客户与监管部项目主管、监管员共同对客户拟质押物进行盘点;盘点完毕后,客户向质权人提交拟质押(抵押)物清单。 (6)质权人、客户向监管部出具的《出质查询通知单》(以具体协议内容要求为准),监管部以《质物品种、价格、最低价值通知书》的形式,下发监管点。 (7)项目主管会同监管员及客户相关人员对监管物按照《质物品种、价格、最低价值通知书》要求核对,无误后,客户向项目主管提交格式如三方协议格式的《货物入库质押申请/ 批准单》、《监管

动产质押监管协议

委托监管协议 编号:-------8 甲方(委托人):------有限公司 住所: 法定代表人:职务: 联系人:电话: 乙方(出质人):------ 住所: 法定代表人: 职务: 联系人:电话: 丙方(监管人):------------ 住所: 法定代表人/负责人:职务: 联系人:电话: 鉴于: 1、甲方是编号的“”(以下简称“本信托”)项下的委托人,并与------股份有限公司签订编号为信托合同》(以下简称“信托合同”)。 2、乙方与信托贷款合同》(以下简称“贷款合同”),股份有限公司向乙方发放信托资金贷款。 3、为保障乙方在《贷款合同》项下债务的履行,乙方与------股份有限公司签订编号为------的《------·------单一资金事务管理类信托质押合同》(以下简称“质押合同”),乙方将其拥有所有或有权处分铁精粉、焦炭、钢坯、生铁、带钢等质押给------股份有限公司。

4、为保障质押合同项下质物的妥善监管,甲方、------股份有限公司及乙方经协商一致,共同签订编号为------的《动产质押监管协议》(以下简称“监管协议“),委托甲方行使质物监管权利并有权指定第三方履行监管事宜。 基于上述合同协议之文件的约定,并根据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规定,甲、乙、丙三方经协商一致,就质物的委托监管事宜签订本委托监管协议,以资共同遵守执行。 1 法律关系 在监管期间,甲方代------股份有限公司行使质权人的全部权利,乙方为出质人,丙方受甲方委托作为监管方就质物行使占有、监管的权利并承担相应义务。 2 质物 2.1乙方提供的的质物品名及数量为: 质押物价值根据贷款金额人民币及质押率计算为:万元(人民币)。由丙方按照本合同的约定对质物进行占有并履行监管责任。 2.2 质物应为乙方合法所有的财产,乙方应当向甲方提供足以证明质物所有权及数量、质量(品质)的资料(包括但不限于购销合同、增值税发票、报关单、货运单、质量合格证书、商检证明等),并对所提供资料的真实性、合法性及有效性负责,乙方须于交付质物的同时提供《质物凭证清单》(附件10)所载明的权属资料。因质物所有权的瑕疵给甲方、------股份有限公司造成损失的,乙方应当承担赔偿责任;因质物质量隐蔽瑕疵给甲方、------和丙方造成损害的,乙方应当承担赔责任。 2.3 乙方应保证所提供质物,不存在任何法律上的瑕疵,包括但不限于税务、海关、工商、商检以及环保等方面。若质物出现上述瑕疵,甲方有权代表------宣布贷款期限提前终止,要求乙方提前偿还贷款本息,请求保证人承担保证责任及按照《质押合同》的约定处分质押物。 2.4 质物以《质物清单》(附件1)列明的为准,如《质物清单》中对质物的约定不明,或者约定的质物与实际交付的质物不一致的,以实际交付丙方占有的为准。 2.5 乙方在全部清偿质押合同担保的债务前,不论其是否置换、提货,质物的价值不得低于质物最低价值,质物最低价值由丙方从甲方收到的最近一次的《质物最低价值通知书》(附件4)上记载的为准,《质物最低价值通知书》中质物最低价值不得低于 3.5亿元。 质物的品种和单价由甲方向丙方出具的最新的《质物价格确定/调整通知书》(附件3)确定。

动产质押监管指导书

动产质押监管指导书 质押融资项目的监管流程,便于监管人员的操作,更好的控制项目风险。适用范围:质押监管中心、各监管点。 职责:1.项目经理负责《质押业务操作指导书》的制定和修改。 2.监管点负责《质押业务操作指导书》的实施。 3.质押监管中心负责《质押业务操作指导书》的监督检查。 4.该项目实行分级负责制,各级人员对各自工作负责。 惠州市金泽国际物流有限公司编制

2009年1月

目录第一部分公司简介 一、公司简介 二、组织架构 第二部分监管业务简介 一、动产质押监管 二、项目接管 三、监管机构设置 第三部分监管操作流程 一、操作模式 二、监管业务流程 三、日常巡查流程 第四部分管理制度 一、休假管理办法 二、定期轮换制度 三、责任承担制度 四、监管员工作细则 五、监管员绩效考核 六、监管员工作纪律 第五部分风险控制 一、项目风险处理措施

第一部分公司简介 一、公司简介 惠州市金泽国际物流有限公司原名惠州市金泽国际物流园区管 理有限公司,成立于2005年9月,是金泽集团属下子公司,主要从事物流园区管理、货运代理、仓储、质押监管、供应链管理等物流业务,竭诚为广大客户提供综合性全程物流服务。 2008年4月,公司开始与商业银行合作开展动产质押贷款业务,获B级监管资质。 二、组织架构 第二部分监管业务简介 一、监管业务常识

动产质押业务:企业以其动产(质押物)质押给银行,银行根据被质押物的价值给企业贷款,双方委托第三方(监管人)对质押物进行监管。 质权人:享有质押物处置权的一方,即提供贷款的银行。 出质人:把物质押给银行的企业,即向银行借款的企业。 监管人:对质押物进行监管的公司,一般都是象我们这样的物流公司。因此,动产质押业务也被称为物流金融业务。 质押物:简称质物,押给银行的货物。 监管业务:监管人受银行委托对出质人的质押物进行监护,并向质权人和出质人收取一定的服务费用。 二、项目接管 1)监管员培训 银行的操作通知一般需提前7天通知我方,以方便我方进行现场准备工作。借此机会对监管员进行培训,测试合格取得上岗证。 2)监管员进驻 每个监管点根据实际情况配置相应数量的人员,人员数量至少两名;每个监管点至少有一名与公司正式签约的监管员;监管员实行轮岗制度,监管员在一个监管点的驻点时间一般为3-6个月。 3)质物盘点 我方为出质人出具《质物清单》,并建立监管区域标示牌(如下)。

基于物联网的动产质押监管研究

基于物联网的动产质押监管研究 NO.24,2010 现代商贸工业 ModernBusinessTradeIndustry2010年第24期 基于物联网的动产质押监管研究 徐洪军 (上海大学管理学院,上海200444) 摘要:近年来,为了满足中小企业融资需求,拓宽服务市场.不少商业银行开展了以存货质押为特色的动产质押贷 款业务.但是目前仅有的一些规定亦缺乏实际操作性,因而质物的监管失灵问题一直是金融从业人员面临的难题.利用 物联网对动产质押风险进行进监控,解决动产质押物的监管问题. 关键词:物联网;动产质押;监管 中图分类号:F83文献标识码:A文章编号:1672—3198(2010)24—0327—01 1引言 目前,在我国社会信用体系不完善情况下,一方面中小 企业出于业务发展的需要,产生融资需求,但由于企业资质 等问题,难以获得信用担保,而且缺乏足够的不动产抵押物 品(如厂房),很难从银行获得贷款;另一方面,随着我国居 民收入水平的提高,银行积聚了大量的存款,但迫于风险压 力又不敢轻易贷出.银行与中小企业的这种融资上的"两 难"矛盾目前在我国具有普遍性.金融物流的质押监管业 务正是在这样的背景下出现的.它较好地解决了银企之间 的融资矛盾.首先,质押监管业务允许中小企业利用原材 料和在市场上经营的商品作质押进行贷款,解决了企业实 现规模经营与扩大发展的融资问题.其次,质押监管促进 了银行安全放贷,银行等金融机构通过与第三方监管的合

作,可以对中小企业发放多频次,小额度的贷款.第三方监管负责监管质押物,这样资金是安全投放的,风险极低.因此第三方监管发展空间极为广阔. 2动产质押监管的现状及存在的问题 质押监管已经发展成为一种新型的金融物流服务产 品,其意义是深远的.该业务在我国迅速发展,并逐步形成以下多种业务模式: 2.1仓单质押 借款企业,物流公司和供应商达成三方协议,借款企业 把质物寄存在物流企业的仓库中,然后凭借物流公司开具的仓单向银行申请贷款融资.银行根据质物的价值和其他相关因素向借款企业提供一定比例的贷款. 风险控制点:跟踪质押物的变化情况(数量是否充足, 状况是否良好,货物价值波动状况并及时做好价差补齐), 仓单的出入与交接. 2.2动产质押逐笔控制 指出质人以银行认可的合法的动产作为质押担保,银 行给予融资,且在授信期内可以分阶段还款,并可以通过银行审批更换所质押的动产的授信业务,监管人的控货方式为逐笔控制. 风险控制点:质物更换频繁,质物出入库管理给银行等 金融机构的监管带来困难. 2.3动产质押总量控制 指出质人以银行认可的合法的动产作为质押担保,银 行给予融资.且在授信期内可以分阶段还款,并在满足银行核定的最低库存基础上可更换所质押的动产的授信业务.质押的标的为监管人仓储保管的货物,银行委托监管人不问断的占有质物.但监管的质物是不断更换的,在不同的时间表现为不同批次,种类.故称为"动态质押总量控

最新商品融资质押监管协议适用滚动质押-动产质押总量控制

商品融资质押监管协议适用滚动质押-动产质押总量控制

协议编号: 商品融资质押监管协议 (适用滚动质押-动产质押总量控制) 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制 中国物资储运总公司

甲方(质权人): 地址: 乙方(出质人): 地址: 丙方(监管人): 地址: 鉴于:甲方与乙方签署了编号为的《商品融资合同》/《商品融资质押合同》(以下简称“融资合同/质押合同”),为保障融资合同(质押合同及其所担保的主合同)的履行,乙方同意将其享有所有权的货物质押给甲方,甲方和乙方均同意将质物交由丙方监管,丙方同意接受甲方的委托并按照甲方的指示监管质物。 为明确三方权利义务,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担保法》等有关法律规定,经三方友好协商,本着诚实信用、互利互惠的原则达成本协议。 第一条法律关系 在监管期间,甲方为质权人,乙方为出质人,丙方为甲方的代理人,代理甲方监管质物。本协议项下所称的监管是指丙方代理甲方占有质物并根据本协议的约定履行监控、保管质物的责任。

第二条质物 2.1 质物即为质押标的,是甲方和乙方所签融资合同/质押合同中约定的由乙方向甲方提供质押担保并交由丙方监管的货物。质物的品名、规格型号、生产厂家(产地)、数量、重量、储存地点等以丙方根据本协议第2.6条确认后的《质物清单(代质押确认回执)》的记载为准。 2.2 乙方保证质物的品名、规格型号、生产厂家(产地)、数量、质量、包装、重量和标记等与其和甲方的约定以及向丙方申报和交付的一致,并对上述全部事实的真实性承担法律责任。 2.3 乙方保证享有质物的所有权和完全的处分权,在订立本合同前或订立本合同后不被抵押、质押、租赁给其他人,也不存在影响或妨碍甲方质权的其他情况,并向甲方和丙方提供相关的权属和品质证明文件。 2.4 乙方保证向甲方和丙方提交的与质物有关的所有单证都是真实和有效的。 2.5 甲、丙两方中任何一方在质物转移占有之前可以要求有资质的检验机构对质物进行检验,检验费等合理费用由乙方承担,乙方应给予积极的协助。 2.6 质物的转移占有是指甲乙双方根据融资合同/质押合同的约定,向丙方出具《出质通知书》(格式见附件2-2-1)和《质物种类、价格、最低要求通知书》(格式见附件2-2-2),丙方按照通知书列明的内容对乙方交付的货物进行验收,并根据验收结果确认《质物清单(代质押确认回执)》(格式见附件2-2-3),如经核对,乙方交予的货物或实际库存与《质物种类、价格、最低要求通知书》记载相符,丙方接收乙方交付的货物;否则丙方不得接收,并及时向甲方书面告知情况。

浦发银行金融质押业务——动产质押监管协议(未来货权开证)

协议编号: 动产质押监管协议 (适用于未来货权项下开立进口信用证业务)

甲方(质权人): 住所: 负责人:职务: 联系人:电话: 乙方(出质人、借款人): 住所: 法定代表人:职务: 联系人:电话: 丙方(监管人、物流服务提供方): 住所: 法定代表人:职务: 联系人:电话: 鉴于:甲方与乙方签署了编号为的《开立信用证协议书》或(以下简称开证协议)和编号为的《动产质押合同》(以下简称“质押合同”),为保障质押合同及所担保的开证协议的履行,乙方同意将其享有所有权的货物和货权质押给甲方,甲方和乙方均同意将质物交由丙方监管,并提供相应的物流服务,丙方同意接受甲方的委托并按照甲方的指示监管质物。 为明确三方权利义务,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担保法》等有关法律规定,经三方友好协商,本着诚实信用、互利互惠的原则达成本协议。 第一条法律关系 1.1甲方为质权人,乙方为出质人,丙方为甲方的代理人和质物的监管人,代理甲方在监管期间占有质物和权利凭证,并根据本协议的约定履行保管、监管质物的责任;应甲方要求,丙方接受乙方委托,按

照《授权委托书》(见附件5)的约定,办理信用证项下货物的报关报检、提货、运输、代理运输、仓储等物流事宜。 第二条信用证下的有关单据 2.1 在乙方未清偿甲方为乙方开立的信用证项下款项前,相关信用证项下的所有单据正本均由甲方保管。 2.2 信用证项下的货权凭证必须是清洁的全套海运或联运指示提单,并且以甲方为抬头或空白抬头,并且要在提单的“NOTIFY PARTY”(通知方)栏上加注“上海浦东发展银行××分行”及联系电话 ____________ 2.3 单据的交付: 丙方代甲方占有信用证项下所有单据,为了通关的目的,乙方同意应甲方要求委托丙方办理相应报关报检、提货、运输、仓储等事宜。相关单据的交付方式为: ◎乙方将装箱单、检验单(包括质量检验单和重量检验单)、发票等报关报检所必需单据的原件交给甲方,由甲方将正本提单及上述单据一起交付丙方。 ◎甲方将正本提单交付丙方,乙方将装箱单、检验单(包括质量检验单和重量检验单)、发票等报关报检所必需单据的原件交付丙方。 甲方和乙方应在船舶到港前采取特快专递或专人送达的方式将上述提单等单据交予丙方。因甲方或乙方交付相关单据不及时、不全面、单据存在瑕疵、实际货物与单据记载不符等原因造成的报关报检的迟延或其他损失,丙方不承担责任。 第三条报关报检 3.1 乙方应甲方要求,委托丙方代为办理货物的报关报检事宜,乙丙双方应签署《代理报关委托书》和《代理申报检验检疫委托书》,《代

货物质押监管合作协议适用核定货值质押业务

货物质押监管合作协议 (适用于核定货值质押业务) (适用于出质人以货物质押给银行,监管方代银行对货物进行监管,出质人可就《最低价值通知书》确定的最低价值超出部分的货物进行提取的业务) 编号: 甲方(质权人):华夏银行 住所: 邮政编码: 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 电话: 传真: 乙方(出质人、借款人): 住所: 邮政编码: 法定代表人: 电话: 传真: 丙方(保管人): 住所: 邮政编码: 法定代表人: 电话: 传真: 为保障甲方与乙方签订的编号为《合同》(此处的合同,既可能是可以循环使用额度的授信协议,也可能是单笔的《银行承兑协议》或《借款合同》,根据具体业务情况而定,应确保相应合同编号填写的正确)及编号为《最高

额货物质押合同》/《质押合同》(以下统称为“融资合同”)(《最高额货物质押合同》对应的是可以循环使用额度的授信协议,《质押合同》对应的是单笔的《银行承兑协议》或《借款合同》,应确保相应合同编号填写的正确)的履行,经甲、乙、丙三方平等协商,依法订立本协议。 第一条法律关系 1.1在融资合同项下货物质押监管期间,甲方为质权人,乙方为出质人,丙方为甲方的代理人,按本协议的约定代理甲方接收、占有、保管、监管质物。 第二条质物 2.1 乙方提供为甲方所认可的质物,作为甲方所提供融资的动产质押担保,由丙方按照本协议代理甲方进行占有,履行监管责任。 2.2 质物为乙方合法所有的货物,乙方应当提供足以证明货物所有权及数量、质量(品质)的资料(包括但不限于购销合同、增值税发票、报关单、货运单、质量合格证书、商检证明等),并对所提供资料的真实性、有效性负责。因质物所有权的瑕疵给甲方造成损失的,乙方应当承担赔偿责任;因质物质量隐蔽瑕疵给甲方和丙方造成损害的,乙方应当承担赔偿责任。 2.3 乙方应保证所提供的质物不存在任何法律上的瑕疵,包括但不限于税务、海关、工商、商检以及环保等方面。若质物出现上述瑕疵,甲方有权立即停止乙方融资额度的使用,并要求乙方以及担保人立即偿还已使用的融资额度。 2.4 对质物的占有、监管,不影响、不抵消、不妨碍甲方依据融资合同享有的债权人的全部权利与地位。本协议项下乙方义务的履行和责任的承担,并不意味着当然地豁免、降低、减少、抵消乙方在融资合同项下的义务、以及乙方所提供的其他担保责任和乙方的担保人的义务和责任。 2.5 在符合本协议约定的前提下,乙方可以增加、置换、提取质物。 第三条质物移交和置换 3.1 质权自乙方将货物交付甲方时成立,甲方委托丙方代为接收、占有乙方交付的质物,乙方将质物交付给丙方、由丙方接收、占有后,视为乙方向甲方交付质物。 3.2 甲方在与乙方交接首笔质物前,应向丙方签发《接货通知书》(附件1)通知丙方接货。丙方代甲方接收首笔质物时,应将质物与甲方提供的《接货通知书》核对无误后方可接收入库,同时丙方、乙方在《质物清单》(见附件2)上签章确认并返还甲方,作为丙方已经代甲方接收、占有质物的凭据。 3.3 丙方代甲方接收首笔质物后,乙方再向丙方交付其他质物时,丙方经审核质物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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