突发事件应急预案修订稿

空港大道(黄石东路~均禾大道)周边道路升级改造工程

施工招标代理交易公告

根据云发改投资[2014]20号批准,并且本工程具有资金证明,发包价达到穗纪字[2013]33号文规定的小额建设工程规模,广州市白云区建设工程管理中心现对空港大道(黄石东路~均禾大道)周边道路升级改造工程招标代理通过随机抽取(摇珠)方式,选定承包人。

一、工程名称:空港大道(黄石东路~均禾大道)周边道路升级改造工程施工招标代理

二、建设单位:广州市白云区建设工程管理中心

联系人:萧工联系电话: 020-********

招标代理机构:/

联系人:/联系电话:/

交易监督机构:广州市白云区建设工程招标管理办公室

投诉电话: 020-********

三、建设地点:广州市白云区空港大道(黄石东路-均禾大道)周边40平方公里范围内。

四、项目概况:空港大道(黄石东路~均禾大道)周边道路升级改造工程共包括:新石路(均禾桥~106国道)按城市主干路标准改造,黄石北路(空港大道~白云大道)和黄边北路(黄边南街~白云大道) (K0+680~K2+120)及华快地面辅道(106 国道~云城西路北延线)按城市次干路标准改造,黄边北路(黄边南街~白云大道) (K0+000~K2+660)及黄边南路(空港大道~白云大道)按城市支路标准改造,道路总长约8.5 公里,车行道总面积约12.7 万平方米,人行道总面积约6.1 万平方米,最大排水管径DN600。本次道路升级改造包括了路面病害处理、加铺沥青砼罩面、新建及重新铺装人行道、完善道路、排水、交通、绿化、照明、电力管沟工程等内容。工程建设项目总投资为14323.65 万元,其中建安工程费约9636.31 万元。

五、承包内容、规模和发包价:

【项目编号】: JX2014-0437

【承包内容】:完成空港大道(黄石东路~均禾大道)周边道路升级改造工程施工招标代理服务工作,包括但不限于依法办理招标申请、招标备案及编制招标工作方案、工程预算(工程量清单及招标控制价)、招标公告(含资审文件)、招标文件,依法完成招标公告登报、上网发布,依法组织接受报名及接收申请资料,依法组织资格审查、编写资格审查)报告;组织招标文件(含技术资料、图纸、答疑文件等)的发放、踏勘现场、组织答疑会及整理答疑纪要文件,依法组织抽取专家评委和开标、评标工作、草拟评标报告,办理中标通知书,编制、整理招标全过程资料,装订成册移交招标单位归档,办理项目编码及工程编码等施工招标全过程代理工作。

【规模】:道路总长约8.5 公里,车行道总面积约12.7 万平方米,人行道总面积约6.1 万平方米,最大排水管径DN600。

【发包价】:招标代理酬金暂定为31.015525万元(包括:招标公告登报费、工程量清单和招标控制价编制服务费、评标会务费、评标(含资审)专家劳务费及餐费等),最终以经审核的结算价为准。

六、资金来源:财政资金

七、发布交易公告时间:从2014年7月30日0时0分至2014年8月5日23时59分。

注:发布交易公告的时间不得少于5个工作日。

八、报名及递交报名资料时间、地点

1、网上报名时间:从2014年7月30日0时0分至2014年8月5 日23时59分。

2、现场报名(递交报名资料)时间和地点:从2014年8月6日9时30分至2014年8月6日11时30分

注:公告截止次日起可接受报名、报名时间不少于2小时,报名结束后可进行摇珠

3、报名地点: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广州市天河区天润路333号)报名窗口41。

九、摇珠时间及摇珠地点

1. 摇珠时间:2014年8月6日14 时30分。

2. 摇珠地点: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广州市天河区天润路333号)第08开标室。

3. 摇珠时间是否有变化,请密切留意交易答疑中的相关信息。

十、承包意向人合格条件:

1、承包意向人在广州市招标代理类小额工程企业库中。

2、承包意向人具有承接本工程所需的工程招标代理甲级资质。

3、承包意向人拟委派的项目负责人具有中级工程师或招标师或以上资格。

4、承包意向人按规定的格式及内容要求签署了《招标代理服务承诺及声明函》。

5、承包意向人在报名截止时间前向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缴纳 0 万元(注:交易保证金金额不超过发包价的2%)的交易保证金。交易保证金必须从其基本账户转出。

未在交易公告第十条单列的合格条件,不作为承包意向人不合格的依据。

十一、报名资料收取方式

本工程在报名时,由建设单位收取承包意向人提交的报名资料,并根据交易公告第十条的内容进行资料核对。提交报名资料完整、符合合格条件的承包意向人视为报名成功,可参加摇珠活动。

十二、摇珠结果将在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公示,公开接受承包意向人的监督。

十三、报名成功参加摇珠的承包意向人不足3家为交易失败。建设单位应重新发布交易公告。

建设单位两次公告后,报名成功参加摇珠的承包意向人仍不足3家的,建设单位可在报名成功参加摇珠的承包意向人中随机抽取确定承包人。若无承包意向

人报名,建设单位经集体讨论可从企业库中直接委托承包人。

十四、本工程根据国家和省有关计价规范设置发包价,承包意向人均应承诺按此价格承接本工程范围内的所有招标代理工作。

十五、潜在承包意向人或利害关系人对本交易公告有异议的,应在公告发布后三日内向建设单位书面提出。

异议受理部门:广州市白云区建设工程管理中心

异议受理电话: 020-********

地址:广州市白云区大金钟路31号二楼

十六、本公告在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发布,本公告的修改、补充在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发布。

十七、建设单位须将交易公告报交易监督机构备案后,方可发布。

附件:1、广州市招标代理类小额工程企业库企业名单;

2、招标代理服务承诺及声明函;

3、承包意向人报名审核一览表。

附件一:

附件二:

招标代理服务承诺及声明函

致:广州市白云区建设局、广州市白云区建设工程招标管理办公室、广州市白云区建设工程管理中心

一旦我方获得承包资格,我方愿意做出如下承诺:

一、我方同意在承包意向有效期内遵守本报名资料。在此期限届满之前,本报名资料将始终对我方有约束力,并可随时按此报名资料接受获得承包资格。

二、我方完全愿意接受本项目交易文件中的招标代理合同条款,如我方

获得承包资格,我们将在建设单位要求的时间内签订招标代理服务合同。

三、如果我方获得承包资格,我方保证在签订合同后,在合同要求的期限内开展工作,并严格履行合同。

四、我方对招标代理与相关服务费的支付和结算方法承诺如下:

1、本项目的招标代理酬金按以下方式计取:

按照建设单位规定的金额报价,本项目招标代理酬金暂定为 310155.25元(人民币),承包费率为下浮20%。招标代理酬金结算按招标代理合同约定执行,承包费率结算时不予调整。

2、在招标代理服务期内,当工程量增加或规模变化时,我方工作的变化均应视为本合同约定的招标代理工作。

3、如在工程实施期间,因政策变化、计划调整或不可抗力等非建设单位主观原因造成本合同工程停建的,则我方承诺接受终止服务并积极配合建设单位作好善后工作,按已发生的工作量结清招标代理报酬,我方不另要求额外的费用及任何形式的补偿。

4、如在工程实施期间,如因任何原因造成本合同工程需多次招标时,招标代理报酬总额将不会因此而有所调整,相关费用亦已经包含于招标代理酬金中。

5、我方承诺,将按照交易文件和招标代理合同的约定,完成本项目招标代理服务的工作内容且相关的招标代理服务须达到令建设单位满意的程度。

五、我方拟委派的项目负责人为。我方将严格按照招标代理人员执业守则,按照国家相关法规、规范进行招标代理,在保证质量、安全的前提下,确保工程按期完成招标工作。

六、在未正式签订合同前,建设单位的交易文件、发包通知书和本报名资料将构成约束我们双方的法律文书。

七、我方理解,不论结果如何,建设单位不承担我方的任何交易费用。

八、如果我方在承包意向有效期内撤回报名资料,或收到发包通知书后未能按交易文件规定的期限签署或拒绝签署合同,或未能或拒绝提交履约担保,建设单位有权视为我方自动放弃承包资格。

九、我方承诺按交易文件要求,获得招标代理资格后七个工作日内提供满足或优于该要求的经建设单位批准的招标代理部组成人员。否则,建设单位可以按我方未实质履行招标代理合同处理,全部没收我方的履约担保,并且可以单方面终止招标代理合同,我方将不提出任何异议。

十、已在建设单位其它项目从事招标代理工作的人员未列作本项目招标代理部组成人员。

十一、我方就参加本项目交易工作,作出以下郑重声明:

1、本公司保证报名资料核对材料及其后提供的一切材料都是真实的。

2、本公司保证在本项目交易中不给其他单位挂靠,不出让交易资格,不向建设单位行贿。

3、本公司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的状态;没有处于被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取消投标资格的处罚期内;没有处于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的状态;在报名资料核对截止日期前两年内没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已书面认定的重大工程质量问题;在广州市人民检察院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中,本公司没有在报名资料核对截止时间前两年内被人民法院判决犯有行贿罪的记录。

本公司违反上述承诺,或本声明陈述与事实不符,经查实,本公司愿意接受公开通报,承担由此带来的法律后果,并自愿退出广州市招标代理类小额工程企业库。

承包意向人:(盖公章)

法定代表人(签名或盖章):

日期:年月日

附件三:

承包意向人报名审核一览表

工程名称:承包意向人(盖章)

注:1、本表中需承包意向人提交的复印件每页均需加盖承包意向人企业公章,否则提交的资料视为无效,审核情况为不符合。

2、本表审核情况栏及备注栏,承包意向人须留空,由建设单位核对后填写。审核情况填写“符合”

或“不符合”,结论填写“报名成功”或“报名不成功”。

3、本表所有审核情况均为符合的,结论为报名成功。若有一项或以上审核情况为不符合的,结论为报名不成功。报名成功的承包意向人方能参加摇珠。

4、本表一式两份,一份附于报名资料内作为报名资料目录,另一份交回承包意向人的代表。两份表格中“审核确认”栏均需双方签署。本表中如有修改,修改处须经建设单位接收资料人员和承包意向人代表共同签署。

5、本表中没有要求提交的资料,不作为资料核对不符合的依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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