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业部对十二届全国人大四次会议第6071号建议的答复-国家规范性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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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律家https://www.360docs.net/doc/5f1027150.html, 农业部对十二届全国人大四次会议第6071号建议的答复

您提出的关于推进农产品产地初加工设施补助项目的建议收悉。经商财政部,答复如下。

为解决我国农产品产地初加工设施简陋、方法原始、产后损失严重等问题,农业部和财政部于2012年开始共同组织实施农产品产地初加工补助政策,中央财政安排专项资金,补助农户和农民专业合作社建设马铃薯贮藏窖、果蔬冷藏库及烘干房等初加工设施,取得了“错季销售、减损提质、农民增收、农业增效”等多方面效果,经济、社会和生态效益十分显著。几年来,中央财政逐步增加补助资金规模,从最初每年安排5亿元,到2016年安排9亿元,累计安排34亿元。此外,还有农机购置补贴资金、现代农业发展资金、农业综合开发产业化项目资金、农产品流通试点资金等,从不同角度支持农产品产后的贮藏、保鲜和烘干等初加工。

自2012年农产品产地初加工补助政策实施之初,农、财两部充分考虑了内蒙古自治区是我国马铃薯主产区的实际,在此项政策不是普惠的情况下,将内蒙古自治区纳入试点范围,安排的资金规模也是最多的省(区)之一,2016年在资金总规模与上年持平的情况下,对内蒙古增加资金500万元,这些都充分体现了中央对农产品重要产区和边疆少数民族地区的支持。补助政策实施五年来,中央补助内蒙古产地初加工资金达2.55亿元,先后支持35个县(市、旗)4504个农户、552个合作社共建设马铃薯贮藏窖8286座、果蔬冷藏库517座,新增马铃薯贮藏能力40万吨,果蔬贮藏能力4.8万吨。这项政策的实施,对于促进内蒙古地区农业增效、农民增收成效显著,特别是对发挥区域特色优势,调整农业产业结构,转变发展方式发挥了重要作用。

针对您提出的“增加初加工补助政策资金投入、设施种类和建设内容及安排必要的工作经费”等建议,我们认为,我国农产品产地初加工水平仍然很低,与现代农业发展的实际需求还有很大差距。特别是我国农产品种类繁多,相当一部分产品需要进行储藏、保鲜和烘干等初加工处理,所需资金数额巨大。目前每年中央农产品产地初加工补助资金规模仅为9亿元,实施省区18个,仍有十多个省区尚未实施补助政策,建设需求也十分迫切。在当前中央财政资金有限的情况下,补助政策的实施仍属于试点示范性质,扩大资金、设施种类和安排工作经费的难度较大,补助资金的安排需要突出建设重点,聚焦当地优势特色产业,集中使用,连片建设,整体推进,建一片成一片,发挥补贴资金的规模效益和示范带动效应,促进优势主产区农产品的“产加销”协调发展,逐步打造一批品牌产业和品牌产品。

下一步,我们将积极与有关部门协调,在可能的情况下,争取扩大对内蒙古农产品产地初加工补助政策的支持力度,提高内蒙地区的农产品初加工水平。

感谢您对农产品加工业工作的关心,并希望继续对我部工作予以支持和帮助。

联系单位及电话:农业部农产品加工局010-********

农业部

2016年7月8日

来源: https://www.360docs.net/doc/5f1027150.html,/fg/detail2023764.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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