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省法律职业能力竞赛

浙江省法律职业能力竞赛
浙江省法律职业能力竞赛

浙江省大学生法律职业能力竞赛

征文类竞赛规则

第一章竞赛特点、领导机构与承办方

第一条[竞赛特点]浙江省大学生法律职业能力竞赛——征文类竞赛,由参赛者经过思想考虑和语言组织,按照一定的规则,围绕某一与法律有关的主题展开写作,阐释思想、分析问题、论证方案、给出结论,以培养学生的学术创新意识、学术规范意识、学术道德意识,从立意、谋篇布局、文字表达等方面来提高学生写作水平。

第二条[领导机构] 竞赛在浙江省大学生法律职业能力竞赛委员会的组织和领导下举行。

第三条[承办] 竞赛由浙江省教育厅、浙江省大学生科技竞赛委员会主办,浙江工商大学为秘书处单位。省内法学院校可以向竞赛委员会提出承办申请,由竞赛委员会决定。

本竞赛每两年举办一次。

第二章参赛对象、原则与赛制

第四条[参赛对象]参赛学生必须是浙江省高校普通全日制在校本专科法学学科(限法学、知识产权和狱政等专业)的学生以及法学硕士研究生、法律硕士研究生。学生参赛资格须由所在学校教务处审核。

第五条[参赛原则]竞赛本着“学生本位、重在参与”的原则组织进行。省内各法学院校根据自愿的原则组织学生参加竞赛。

第六条[赛制]竞赛分初赛、决赛两个阶段进行,其中,决赛包括初评(网上评审)和终评(现场答辩)两个阶段组成。初赛由参赛院系自行组织;决赛由浙江省大学生法律职业能力竞赛秘书处学校和具体承办学校组织。

第三章参赛队伍与资格确认

第七条[队伍组成与挑选]各学校必须在校内选拔赛的基础上推荐参加省赛名额。参赛学校每校本专科生可报名10个队,研究生可报名5个队,每个队不超过2位学生,每个指导老师最多指导3个队,每个队1个指导老师。各参赛队伍报名截止后,相关信息原则上不得修改,不得随意更换队员。

独立学院作为独立参赛单位。

第八条[报名时间及方式] 各参赛学校和参赛队伍应在规定的报名期限内,在竞赛官网完成将报名,逾期不予受理。

第九条[指导与咨询]征文作品的撰写必须由参赛队员独立完成。

参赛队员可以接受指导老师以及其他人员的指导。指导老师的指导可以包括为参赛队员讲解有关的法律基本知识,提供有关的资料和写作技巧。

第四章决赛

第十条[命题] 决赛采用固定命题的方式,选题由专家委员会确定。

第十一条[作品要求]作品不超过1万字(含注释)。要求主题突出、条理清楚、观点明确,格式规范参照《中国法学》杂志。体裁为学术论文、研究报告和书评等,不包括诗歌、小说、散文、戏剧等。

参赛作品须为作者原创论文,不得剽窃、抄袭他人作品,能通过学术不端检测,并且未曾在正式出版物上公开发表。否则,一经发现,取消参赛资格,已获奖励的,立即予以撤销,同时抄告其所在院校并予以公告。

参赛作品中不得出现学校、作者及指导教师等任何可以识别作者身份的信息,否则一经发现,取消参赛资格。

第十二条[初评] 决赛初评采取专家网上评审方式进行,每篇作品由3至5名专家按照评分规则打分,按照得分高低选取前30%进入现场答辩。

第十三条[终评] 终评采取现场答辩方式进行。

第十四条[决赛成绩]未进入终评环节作品的初评成绩为最终成绩;进入终评环节的作品最终成绩由初评成绩和终评成绩两部分组成,其中,初评成绩占70%,终评成绩占30%。

第五章评委

第十五条[评委的组成]初评评委由各参赛高校推荐产生。

初评、终评均由三位至五位评委完成。

第十六条[评分标准] 征文类评分标准:

第六章奖励

第十七条[奖项设置] 竞赛奖项设置按照浙江省科技竞赛委员会要求的相关规定执行。

第七章附则

第十八条[规则的效力] 本规则自公布之日起生效。

第十九条[规则的解释] 浙江省大学生法律职业能力竞赛委员会对本规则享有最终解释权。

浙江省大学生法律职业能力竞赛委员会

二0一五年六月

国家统一法律职业资格考试报名条件

国家统一法律职业资格考试报名条件 一、报考需要满足什么条件? 以后只有(1)具备全日制普通高等学校法学类本科学历并获得学士及以上学位,(2)或者全日制普通高等学校非法学类本科及以上学历并获得法律硕士、法学硕士及以上学位(3)或获得其他相应学位从事法律工作三年以上这三种人可以考试。 建议通过自考获得学位的学生去提意见。这是对自考的歧视。既然国家允许自考,并且发本科文凭有学位,就不应该这样歧视。 二、什么人要考试? 不仅是检察官、法官、律师、公证员要考试,而且以后再行政处罚、行政复议岗位的人也要考试。公安人员以后还是考一个为妙。不然就会越来越落伍了。 三、考试内容 估计要加大案例分析题了。现在的题目也是以案例题为主的,只不过是用的选择题的方式。以后恐怕要以卷四为主了。 四、多久改变? 意见最后一句说:本意见提出的各项改革措施应予2017年年底前全部落实到位。所以,2016、2017应该还可以苟延残喘两年。2016应该是不变。2017也许考试风格就会变,但可能暂时不要求行政执法人员通过司法考试。 另外,如果严格按照意见办,大三的学生是不能考试的。但也许还跟现在一样,大三考试,拿到毕业证后再去领证。因为这个牵涉到大三学生的就业,所以建议大三学生都去提提意见。现在这样先考到资格,然后再去换证对就业是相当好的。如果改过来,法学学生、硕士生都得晚一年就业。这个物质损失、精神损害都是相当大的。

所以,党中央现在只是出台了意见,尚无具体细则。各种可能被涉及到的人都要抓紧机会提出自己的看法,希望以后在出台细则时,能够做得更好一些。 附: 《关于完善国家统一法律职业资格制度的意见》 一、完善国家统一法律职业资格制度,必须遵循的基本原则 坚持正确方向。 坚持党的领导,贯彻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理论,按照政治过硬、业务过硬、责任过硬、纪律过硬、作风过硬的要求,选拔培养社会 主义法律职业人才。 坚持整体规划。 加强顶层设计,注重整体谋划,确保国家统一法律职业资格制度各项改革措施的系统性、整体性和协同性。 坚持遵循规律。 遵循法治工作队伍形成规律,遵循法律职业人才特殊的职业素养、职业能力、职业操守要求,按照法治工作队伍建设正规化、专业化、职业化标准,科学设计和实施国家统一法律职业资格制度,提高法 律职业人才选拔、培养的科学性和公信力。 坚持积极稳妥。 实行老人老办法、新人新办法,只对新进法律职业岗位人员实行考试和职前培训,促进新旧制度妥善对接。 二、法律职业范围和取得法律职业资格的条件 (三)明确法律职业人员范围: 法律职业人员是指具有共同的政治素质、业务能力、职业伦理和从业资格要求,专门从事立法、执法、司法、法律服务和法律教育 研究等工作的职业群体。担任法官、检察官、律师、公证员、法律

2019年法律职业资格考试《刑法》试题及答案

2019年法律职业资格考试《刑法》试题及答案 1.某甲年满16周岁,初中毕业以后因未考上高中,便在某企业上班,月工资为800元。某甲仍与其父母共同生活,有关某甲的下列行为,表述正确的是()。 A.某甲用自己的工资购买一辆山地自行车(价值4000元),其父母认为过分奢侈,表示反对,因此,该行为无效 B.某甲因朋友过生日,用自己的工资购买了一份价值1000元的生日礼物,其父母因与某甲之朋友的父母有隙,表示反对,该行为无效 C.某甲与该单位的某女同事恋爱,父母认为某甲年龄太小,表示反对,因此,恋爱无效 D.某甲因骑车违章,将一老翁撞伤,老翁花去医药费5万元,因某甲无力支付,某甲之父母应承担赔偿责任 【答案】D 2.王某在某中学校门外开设了一家体育用品店,为招揽生意,允许学校学生赊购商品。14岁的何某在该店购买进口羽毛球拍一副,价款3000余元。在王某向何某之父索债时,双方发生争执。则王某与何某的买卖合同:() A.王某有权在何某之父追认前撤销合同 B.合同不因当事人行为能力而影响其效力 C.何某之父不追认,则合同不能生效 D.若王某催告何某之父追认,何某之父逾期未作表态,视为合同

生效 【答案】C 3.小学生王某,8岁,代表学校参加中外少儿书画大赛获一等奖,奖金5000元,对此下列说法正确的是:() A.王某无权获得奖金 B.学校获得全部奖金 C.王某须经其法定监护人同意才可获得此奖金 D.王某无须经其法定监护人同意即可获得此奖金 【答案】D 4.张某与王某系邻居,但双方经常为琐事争吵,因而结仇。张某因心脏病死后,其子女依当地风俗土葬了张某。王某因对张某依然怀恨在心,某日,王某偷偷进入张某墓地,将张某的遗体毁坏以泄恨。张某的子女得知后,十分痛苦,并将王某诉至法院。对此,下列表述中,正确的是:() A.王某的行为属于不道德的行为。应受道德谴责,但不应承担法律责任 B.由于张某已死亡,不具有民事主体资格,故王某的行为不构成侵权行为 C.张某的子女有权要求王某赔偿损失,包括精神损害 D.王某的行为构成对张某身体权的侵害,应承担侵权责任 【答案】C 5.以下事实能够导致民事法律关系产生的是:()

2018最新安全生产适用的法律法规及其他要求清单

安全生产法律、法规、标准和其他要求清单 序号法律、法规、标准及其他要求制(修)订 日期 生效日期颁布部门标准编号相关条款说明更新记录获取途径适用部门 一安全生产法律 1 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2014/8/31 2014/12/1 第十二届全国人大 常委会第十次会议 通过 主席令第13号 全文:总则、生产经营单位的安全生产保 障、从业人员的权利和义务、安全生产的监督 管理、生产安全事故的应急救援与调查处理、 法律责任、附则 安监总局网 站 2 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病防治法2016/7/2 2016/9/1 第十二届全国人民 代表大会常委会 主席令第48号 全文:前期预防、劳动过程中的防护与管 理、职业病诊断与职业病病人保障、监督检查、 法律责任 安监总局网 站 3 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2008/10/2 8 2009/05/01 第十一届全国人大 常委会 主席令第6号 全文:火灾预防、消防组织、灭火救援、 法律责任 安监总局网 站 4 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2011/4/22 2011/5/1 第十一届全国人大 常委会 主席令第47号第二章,第四章第一、二、五节,第五、七章中国法院网 5 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2014/4/24 2015/1/1 第七届全国人大 常委会 主席令第22号第四章防治污染和其他公害环保部网站 6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2007/6/29 2008/1/1 第十一届全国人大 常委会 主席令第65号 全文:促进就业、劳动合同和集体合同、 工作时间和休息休假、工资、劳动安全卫生、 女职工和未成年工特殊保护、职业培训、社会 保险和福利、劳动争议、监督检查、法律责任 安监总局网 站 7 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2004/3/14 1982/12/4 第十届全国人大 常委会 第42条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有劳动的权利和 义务、43条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者有休息的权 利、46条有受教育的权利和义务、48条男女平 等。 中国安全网 8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2015/8/29 2015/11/1 第十二届全国人大 常委会 第133条重大交通事故罪,134条重 大责任事故罪,第135条重大劳动安全卫生设 国务院

2020年《国家统一法律职业资格考试

2020年《国家统一法律职业资格考试 实施办法》 相关问题 2018年《国家统一法律职业资格考试实施办法》相关问题近日,司法部发布了《国家统一法律职业资格考试实施办法》(以下简称《实施办法》),自发布之日起施行。《实施办法》是我国法律职业资格制度的第一部规章,对于规范法律职业资格考试的组织实施等工作具有重要作用。 1.问:发布《实施办法》的背景和意义是什么? 答: 2.问:《实施办法》的主要内容有哪些? 答: 《实施办法》共7xx28条,具体为: 第一章总则,共5条。 3.问:《实施办法》有哪些新规定? 答: 《实施办法》主要有以下五个方面的新规定: 4.问:根据《实施办法》的规定,今年还有放宽条件政策吗?2019年的普通高等学校应届本科毕业生还能不能报名参加法律职业资格考试? 答: 为认真贯彻中央有关决策部署,法律职业资格考试将在一定时期内继续实行放宽条件政策,以解决好艰苦边远地区和少数民族地区法律职业人才不足的问题。同时,我们将依据有关政策,对放宽条件政策的适用范围和条件进行适当调整,确保精准扶持、靶向施策,具体规定拟在年度考试公告中发布。关于

普通高等学校应届本科毕业生报名问题,经国家统一法律职业资格考试协调委员会(职前培训指导委员会)第一次会议研究,确定继续实施这一政策,根据《实施办法》第26条规定,在年度考试公告中明确普通高等学校应届本科毕业生报名的问题。 5.问:考生如何备考今年的法律职业资格考试?如何适应计算机化考试的新变化? 答: 《实施办法》规定,法律职业资格考试的内容和命题范围以司法部当年公布的《国家统一法律职业资格考试大纲》为准。也就是说,考试大纲是法律职业资格考试命题和备考的依据。目前,司法部正制定今年的考试大纲,拟近期出版发行。今年的客观题考试将在全国各考区全面推行计算机化考试,为方便广大考生提前适应计算机化考试方式与环境,考试公告发布后,司法部网站等平台将发布计算机化考试答题演示、操作指南、模拟答题操作练习系统视频资料等材料,广大考生到时可以登录司法部网站来熟悉、了解和模拟练习计算机化考试答题系统。 6.问:今年的考试报名时间、客观题和主观题的考试时间是怎样安排的? 答: 《实施办法》规定,国家统一法律职业资格考试的具体考试时间和相关安排在举行考试三个月前向社会公布。根据相关工作部署,今年考试的报名时间、考试时间将在年度考试公告中明确。 相关阅读:

关于颁发2019年法律职业资格证书的公告(2020)

关于颁发2019年法律职业资格证书的公告(2020) 根据福建省司法厅通知,参加2019年国家统一法律职业资格考试取得合格成绩人员申请授予法律职业资格审核认定工作已经完成,现就颁发2019年法律职业证书的有关事项公告: 一、发证范围 2019年12月在我市申请授予法律职业资格证书并通过司法部核准的人员,需按照网上预约时间领取证书。 尚未解除隔离人员须延期申领证书。 二、发证时间 2020年4月20日至4月30日(工作日),上午8:30-11:30,下午2:30-5:00。 三、发证程序 (一)网上预约 1.日期:申领人务必于4月13日8时至4月18日18时完成网上预约。 2.方式及步骤:登录“福建法考”微信公众号,依次打开“信息查询”、“领证预约”模块;或登录:略,填报相关信息,并选择领证的具体日期和时间段。 (二)现场领取 1、方式:申领人应当严格按照网上预约的日期和时间段,持本人居民身份证原件现场领证,并签字确认。 申领人进入现场前须出示健康码、测量体温、佩戴口罩。请严格遵守现场秩序,配合工作人员引导,有序排队等候,保持安全间隔1米以上距离。 2、地点:泉州市行政中心交通科研楼C幢 610 (乘公交车1路、8路、14路、30路、44路、K1可到达)。 四、注意事项 (一)证书申领人员应提前使用支付宝下载“防疫健康信息码”,核查本人健康状态。健康状态每日更新,领取证书当天本人的健康状态须为“未见异常”,并经体温测量正常后,方可进入专门通道领取证书。 (二)证书申领人员应当遵守泉州市疫情防控有关规定和措施,自觉配合工作人员疫情防控检查,自备签字笔和口罩,做好个人安全防护。

“国家司法考试”2019更名为“法律职业资格考试”

“国家司法考试”2019更名为“法律职业资格考试” 以下是通知内容: 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关于公布国家职业资格目录的通知 人社部发〔2017〕68号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国务院各部委、各直属机构: 根据国务院推动简政放权、放管结合、优化服务改革部署,为进 一步增强职业资格设置实施的监管和服务,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研究 制定了《国家职业资格目录》,经国务院同意,现予以公布。 建立国家职业资格目录是转变政府职能、深化行政审批制度和人 才发展体制机制改革的重要内容,是推动大众创业、万众创新的重要 举措。建立公开、科学、规范的职业资格目录,有利于明确政府管理 的职业资格范围,解决职业资格过多过滥问题,降低就业创业门槛;有 利于进一步清理违规考试、鉴定、培训、发证等活动,减轻人才负担,对于提升职业资格设置管理的科学化、规范化水平,持续激发市场主 体创造活力,推动供给侧结构性改革具有重要意义。 国家按照规定的条件和程序将职业资格纳入国家职业资格目录, 实行清单式管理,目录之外一律不得许可和认定职业资格,目录之内 除准入类职业资格外一律不得与就业创业挂钩;目录接受社会监督,保 持相对稳定,实行动态调整。设置准入类职业资格,其所涉职业(工种)必须关系公共利益或涉及国家安全、公共安全、人身健康、生命财产 安全,且必须有法律法规或国务院决定作为依据;设置水平评价类职业 资格,其所涉职业(工种)应具有较强的专业性和社会通用性,技术技 能要求较高,行业管理和人才队伍建设确实需要。今后职业资格设置、取消及纳入、退出目录,须由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会同国务院相关部 门组织专家实行评估论证、新设职业资格理应遵守《国务院关于严格

国家统一法律职业资格考试之司法考试(一)及答案225

国家统一法律职业资格考试之司法考试(一)及答案225 单项选择题 第1题: 下列哪一项不属于宪法规定的公民的基本权利? A.受教育权 B.游行自由 C.出版自由 D.环境权 参考答案:D 答案解析: 本题涉及公民基本权利。《宪法》第35条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有言论、出版、集会、结社、游行、示威的自由。可见,BC选项属于宪法规定的公民的基本权利。《宪法》第46条第1款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有受教育的权利和义务。因此,A选项也属于宪法规定的公民的基本权利。正确选项应为D。 第2题: 依据澳门特别行政区基本法,下列选项中哪个是担任澳门特别行政区立法会议员应当具备的条件( )。 A.在澳门连续居住满15年 B.澳门特别行政区永久居民 C.中国公民 D.在外国无居留权 参考答案:B 答案解析: 参见《澳门特别行政区基本法》第68条。 第3题: 法律职业道德客观上对法官、检察官、律师的职业行:为产生规范和约束,对于将公正的法律条文变成公正的实际的法律,具有重要的作用。这里的作用是指: A.规范作用 B.示范作用 C.提升作用 D.辐射作用 参考答案:A 答案解析: 法律职业道德建设的作用有:示范作用、规范作用、提升作用和辐射作用,其中规范作用是指:法律职业道德规范本身就在于规范法律职业人员的行为,这种作用不仅体现在法律职业人员履行职务过程中,还体现在法律职业人员的日常活动中。所以A是正确答案。 第4题: 全国人大常委会重要的日常工作,由以下哪一机关处理? A.安员长 B.秘书长 C.专门委员会 D.委员长会议 参考答案:D

答案解析: 本题考查全国人大委员长会议的职权。《宪法》第68条第2款规定:“委员长、副委员长、秘书长组成委员长会议,处理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的重要日常工作。” 第5题: 中国某公司以CIF价向瑞典某公司出口一批农副产品,向中国人民保险公司投保了一切险,并规定以信用证方式支付。中国公司在装船并取得提单后,办理了议付。第二天,中国公司接到瑞典公司来电,称装货的海轮在海上失火,该批农副产品全部烧毁,要求中国公司向中国人民保险公司提出索赔,否则要求中国公司退还全部货款。下列选项哪项是正确的( )。 A.中国公司应向保险公司提出索赔 B.瑞典公司应向中国公司提出索赔 C.瑞典公司应向承运人提出索赔 D.瑞典公司应向保险公司提出索赔 参考答案:D 答案解析: 在CIF价格条件下,货物在越过船舷的时候风险由卖方转移到买方,所以宜该是由买方提起索赔的要求。依此,D项是正确的答案。 第6题: 检察官职业道德的基本原则是在道德规范体系中的那些最根本的道德规范,是检察官职业道德活动的最高价值准则。下列检察官职业道德的基本原则不包括: A.忠实于党和国家,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 B.忠实于宪法和法律 C.忠实于客观事实 D.爱检敬业,恪尽职守 参考答案:D 答案解析: A、B、C是基本准则,而D项属于主要规范。 第7题: 下列关于宪法结构的提法哪一种正确( )。 A.各国的宪法典在总体结构上一般包括序言、正文和附则三部分 B.我国1982年宪法把国旗、国徽和首都规定在附则当中 C.附则是宪法的特别规定,其效力比一般条文高 D.我国1982年宪法把国歌规定在正文当中 参考答案:A 答案解析: 本题考查的是对宪法结构的理解。附则则是宪法的组成部分,其效力与一般条文相同,我国 1982年宪法没有附则,另外我国1982年宪法没有规定国歌。 第8题: 目前,南极地区的法律地位是由“南极条约体系”确定的。根据南极条约体系,以下哪项不属于南极法律制度的内容? A.缔约方放弃原来所提出的领土主权要求 B.南极专用于和平目的 C.对南极的领土主权不得提出新的要求或扩大现有要求

2019年法律职业资格考试主观卷案例分析题(1)

2019年法律职业资格考试主观卷案例分析 题(1) 为逃避酒驾查处冲卡逃匿 【案情】 凌晨1时13分许,被告人章某某酒后驾驶小轿车途经浙江省淳安县明珠路与新安东路交叉路段时,遇交警设卡查缉酒驾。为逃避检查,被告人章某某即迅速掉头加速行驶逃离现场,其间冲撞执勤民警,造成民警右手大拇指甲床出血,构成轻微伤,将协警顶在汽车引擎盖上开出40余米,后被甩到地面滑行了十余米,致协警左膝部前侧皮肤擦伤。被告人章某某在逃离现场时,绕开停车其后等待检查的一辆车,沿淳安县千岛湖镇新安大街超速、逆向行驶,1时14分许至新安大街农业银行准备左转弯进入贸易弄时撞上路口农业银行门口的台阶上,致使车辆受损,车中安全气囊弹出。后,其于当天14时30分向淳安县公安局千岛湖派出所自首。 【分歧】 被告人为逃避酒驾查处,采取驾车冲卡、超速、逆向行驶的行为如何定性,有两种争议观点: 第一种观点认为:应根据重罪吸收轻罪的理论,以危险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罪对章某某进行定罪处罚更为合适。 第二种观点认为:汽车是危险性较大的交通工具,所有违反道路交通法规的驾驶行为都会对公共安全造成威胁,但并不是每辆超速、逆向行驶的车辆都会构成以危险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罪,本案被告人章某某主观上是为逃避酒驾查处,案发当时系凌晨,车辆稀少,没有行人,也未造成人员伤亡或其他公共设施损坏等严重后果,其行为远未达到与放火、决水等行为相当的程度。但其采取驾车冲卡的暴力方法阻碍公安人员依法执行公务,对其以妨害公务罪定罪处罚才能罪刑相适应。 【评析】 笔者同意后一种意见。具体理由如下: 1.被告人主观上不具有危害公共安全的故意 刑法所规定的以危险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罪,是指故意以危险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的行为,意即行为人故意实施足以危害公共安全的行为。故意是认识因素与意志因素的统一,相互间

2020国家统一法律职业资格考试报名

2020国家统一法律职业资格考试报名 条件 一、参考人员有什么条件? 以后只有(1)具备全日制普通高等学校法学类本科学历并获得学士及以上学位,(2)或者全日制普通高等学校非法学类本科及以上学历并获得法律硕士、法学硕士及以上学位(3)或获得其他相应学位从事法律工作三年以上这三种人可以考试。 建议通过自考获得学位的学生去提意见。这是对自考的歧视。既然国家允许自考,并且发本科文凭有学位,就不应该这样歧视。 不仅是检察官、法官、律师、公证员要考试,而且以后再行政处罚、行政复议岗位的人也要考试。公安人员以后还是考一个为妙。 不然就会越来越落伍了。 三、考试内容 估计要加大案例分析题了。现在的题目也是以案例题为主的,只不过是用的选择题的方式。以后恐怕要以卷四为主了。 四、多久改变? 意见最后一句说:本意见提出的各项改革措施应予2017年年底前全部落实到位。所以,2016、2017应该还可以苟延残喘两年。 2016应该是不变。2017也许考试风格就会变,但可能暂时不要求行政执法人员通过司法考试。 另外,如果严格按照意见办,大三的学生是不能考试的。但也许还跟现在一样,大三考试,拿到毕业证后再去领证。因为这个牵涉到大三学生的就业,所以建议大三学生都去提提意见。现在这样先考到资格,然后再去换证对就业是相当好的。如果改过来,法学学生、硕士生都得晚一年就业。这个物质损失、精神损害都是相当大的。所以,党中央现在只是出台了意见,尚无具体细

则。各种可能被涉及到的人都要抓紧机会提出自己的看法,希望以后在出台细则时,能够做得更好一些。 附: 《关于完善国家统一法律职业资格制度的意见》 一、完善国家统一法律职业资格制度,必须遵循的基本原则坚持正确方向。 坚持党的领导,贯彻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理论,按照政治过硬、业务过硬、责任过硬、纪律过硬、作风过硬的要求,选拔培养社会主义法律职业人才。 坚持整体规划。 加强顶层设计,注重整体谋划,确保国家统一法律职业资格制度各项改革措施的系统性、整体性和协同性。 坚持遵循规律。 遵循法治工作队伍形成规律,遵循法律职业人才特殊的职业素养、职业能力、职业操守要求,按照法治工作队伍建设正规化、专业化、职业化标准,科学设计和实施国家统一法律职业资格制度,提高法律职业人才选拔、培养的科学性和公信力。 坚持积极稳妥。 实行老人老办法、新人新办法,只对新进法律职业岗位人员实行考试和职前培训,促进新旧制度妥善对接。 二、法律职业范围和取得法律职业资格的条件 (三)明确法律职业人员范围: 法律职业人员是指具有共同的政治素质、业务能力、职业伦理和从业资格要求,专门从事立法、执法、司法、法律服务和法律教育研究等工作的职业群体。担任法官、检察官、律师、公证员、法律顾问、仲裁员(法律类)及政府部门

国家统一法律职业资格考试实施办法(征求意见稿).doc

2018年国家统一法律职业资格考试实施办 法(征求意见稿) 总 则 第一条 为了规范国家统一法律职业资格考试工作,根据法官法、检察官法、公务员法、律师法、公证法、仲裁法、行政复议法和行政处罚法的规定,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国家统一法律职业资格考试是国家统一组织的选拔合格法律职业人才的国家考试。 初任法官、初任检察官,申请律师执业和担任公证员,初次担任法律顾问和仲裁员(法律类),以及行政机关中初次从事行政处罚决定审核、行政复议、行政裁决的公务员,应当通过国家统一法律职业资格考试,取得法律职业资格。 法律、行政法规另有规定的除外。 第三条 国家统一法律职业资格考试应当依法、严格、科学、公平、公正。

第四条 司法部会同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等有关部门、单位组成国家统一法律职业资格考试协调委员会,就国家统一法律职业资格考试的重大事项进行协商。 第五条 国家统一法律职业资格考试的实施工作应当接受国家监察机关、保密机关和社会监督。 第二章 考试组织 第六条 国家统一法律职业资格考试由司法部负责实施。 国家统一法律职业资格考试组织实施工作的相关规定,由司法部另行制定。 第七条 省、自治区、直辖市应当设立专门机构,按照有关规定承办并指导设区的市级司法行政机关实施国家统一法律职业资格考试的考务等工作。 第八条 负责考试组织实施的司法行政机关及其考试工作机构应当严格遵守国家保密法律法规的规定,加强国家统一法律职业资格

考试保密管理。 第三章 报名条件 第九条 符合以下条件的人员,可以报名参加国家统一法律职业资格考试: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二)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享有选举权和被选举权; (三)具有良好的政治、业务素质和道德品行; (四)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 (五)具备全日制普通高等学校法学类本科学历并获得学士及以上学位;或者全日制普通高等学校非法学类本科及以上学历,并获得法律硕士、法学硕士及以上学位;或者全日制普通高等学校非法学类本科及以上学历并获得相应学位且从事法律工作满三年。 第十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得报名参加国家统一法律职业资格考试,已经办理报名手续的,报名无效;已经参加考试的,考试成绩无效: (一)因故意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

2019年法律职业资格《民法》试题及答案(卷二)

2019年法律职业资格《民法》试题及答案(卷二) 一.单选题 1.甲将自己的电脑卖给你,双方约定电脑卖给乙后仍然由甲使用一个月。乙是通过哪种交付方法取得电脑所有权的? A.现实交付 B.指示交付 C.占有改定 D.简易交付 2.落魄音乐家甲将自己唯一一架钢琴卖给了乙,但与乙约定,甲先借用此钢琴进行创作。后甲创作到情绪极度暴躁状态,一气之下讲钢琴抛弃。钢琴被丙拾得,丙将钢琴卖给了不知情的丁。此时,钢琴的所有人是: A.甲 B.乙 C.丙 D.丁 3.中州公司依法取得某块土地建设用地使用权并办理报建审批手续后,开始了房屋建设并已经完成了外装修。对此,下列哪一相识正确的? A.中州公司因为享有建设用地使用权而取得了房屋所有权 B.中州公司因为事实行为而取得了房屋所有权 C.中州公司因为法律行为而取得了房屋所有权

D.中州公司尚未进行房屋登记,因此未取得房屋所有权 4.甲乙两人于2007年8月8日签订以房屋买卖合同,双方约定如果甲出国成功就将房屋卖给乙并于出国前办理过户登记,并约定了价格。由于甲的出国手续还未办妥,所以双方在合同订立起一周内由甲协助乙先向登记机关部门办理了预告登记。11月5日甲办妥出国手续后,遇到其老友丙,丙知道甲要出国,当即表示愿意比乙更高的的价格购买甲的房屋,两人一拍即合,当日就去登记机关办理了过户登记,乙对此毫不知情。下列说法正确的是: A.如果11月5日登记机关办理了过和登记,丙就取得了房屋的所有权 B.即使11月5日登记机关办理了过和登记,丙也不能取得房屋的所有权 C.预告登记已经失效,丙就取得了房屋的所有权 D.乙只能请求甲承担违约责任,不能请求甲交付房屋 二.多选题 1.郑某开办公司资金不足,其父将3间祖屋以25万元卖给即将回国定居的郭某,但其父还未来得及办理过户手续即去世。郑某不知其父卖房一事,继承了这笔房款以及房屋,并办理了登记手续。随后,郑某以3间祖屋作抵押向陈某借款10万元,将房产证交给了陈某,但没有办理抵押登记。下列哪些选项是正确的? A.郑某的父亲与郭某时间的房屋买卖合同有效 B.郑某享有房屋的所有权

(完整word版)职业健康安全体系相关的法律法规和标准

职业健康安全体系相关的法律法规和标准 一)国际公约类 1.《在工作场所保护工人健康建议书》(1953-6-25) 2.第139号公约《预防和控制致癌物质和制剂导致职业危害公约》(1974-6-24) 3.第155号公约《职业安全和卫生及工作环境公约》(1983-8-11) 4.第171号建议书《职业卫生设施建议书》(1985-6-26) 5.第161号公约《职业卫生设施公约》(1985-6-26) 6.第170号公约《作业场所安全使用化学品公约》(1990-6-25) 7.ILO-OHS2001《职业安全健康管理体系导则》(2001-4-27) 二)法规类 1.《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病防治法》(2001第60号主席令) 2.《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条例》(2002年国务院令第344号) 3.《作业场所使用有毒物品劳动保护条例》(2002年国务院令第352号) 4.《职业病目录》(卫生部文件,[2002]108号) 5.《职业病危害因素分类目录》(卫生部文件,[2002]63号) 6.《职业病危害项目申报管理办法》(2002年卫生部长令第21号) 7.《建设项目职业病危害分类管理办法》(2006年卫生部长令第49号) 8.《建设项目职业病危害评价规范》(2002年卫生部长令第63号) 9.《职业健康监护管理办法》(2002年卫生部长令第23号) 10.《职业病诊断与鉴定管理》(2002年卫生部长令第24号) 11.《职业病危害事故调查处理办法》(2002年卫生部长令第25号) 12.《国家职业卫生标准管理办法》(2002年卫生部长令第20号) 13.《职业卫生技术服务机构管理办法》(2002年卫生部长令第31号) 14.《劳动防护用品监督管理规定》(2005年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令第1号)三)强制性标准 1. GBZ 1-2002 工业企业设计卫生标准 2. GBZ 2.1-2007 工作场所有害因素职业接触限值第1部分化学有害因素 GBZ 2.2-2007 工作场所有害因素职业接触限值第2部分物理因素 3. GBZ 3-2002 职业性慢性锰中毒诊断标准 4. GBZ 4-2002 职业性慢性二硫化碳中毒诊断标准 5. GBZ 5-2002 工业性氟病诊断标准 6. GBZ 6-2002 职业性慢性氯丙烯中毒诊断标准 7. GBZ 7-2002 职业性手臂振动病诊断标准 8. GBZ 8-2002 职业性急性有机磷杀虫剂中毒诊断标准 9. GZB 9-2002 职业性电工性眼炎(紫外线角结膜炎)诊断标准 10. GBZ 10-2002 职业性急性溴甲烷中毒诊断标准 11. GBZ 11-2002 职业性急性磷化氢中毒诊断标准 12. GBZ 12-2002 职业性铬鼻病诊断标准 13. GBZ 13-2002 职业性急性丙烯腈中毒诊断标准 14. GBZ 14-2002 职业性急性氨中毒诊断标准 15. GBZ 15-2002 职业性急性氮氧化物中毒诊断标准 16. GBZ 16-2002 职业性急性甲苯中毒诊断标准 17. GBZ 17-2002 职业性镉中毒诊断标准 18. GBZ 18-2002 职业性皮肤病诊断标准(总则)

2019年法律职业资格考试《法理学》模拟练习

1、法的连续性的含义是指(D)。 A.法律不能修改 B.法律不能废止 C.法律不能替代 D.一个规范性法律文件的依法失效,或依法废止以前继续有效,不能被随意中断执行 2、黄某是甲县人事局的干部,他向县检察院举报了县人事局领导叶某在干部调配中收受钱物的行为。两个月后未见动静,黄某几经努力才弄清是检察院的章某把举报信私下扣住并给了叶某。黄某于是向县人大、市检察院举报章某的行为。黄某的这一行为属于下列哪一种?(B) A.法的适用 B.法的遵守 C.法的执行 D.法的解释 3、关于守法,下列表述中不正确的是(D)。 A.广义的守法,就是法的实施 B.守法包括对行政规章的遵守 C.根据授权性法律规范积极主动地行使权利、实施法律是一种守法行为 D.守法主体在本义上仅指公民 4、不属于当代中国守法的范围的是(D)。 A.地方性法规 B.法院的裁定书 C.特别行政区的法律 D.习惯 5、法的实施的最终保障手段是(C)。 A.道德观念 B.守法意识 C.国家强制力 D.社会监督 6、下列不属于执法活动的是(B)。 A.工商局给某企业颁发营业执照 B.人民法院对王某的盗窃一案进行审理 C.县物价局进行物价大检查 D.公安机关的执法活动 7、狭义的法的执行是指国家(A)。 A.行政机关的执法活动 B.司法机关的执法活动 C.权力机关的执法活动 D.公安机关的执法活动 8、司法机关独立行使职权,并不意味着不受(D)的监督 A.党员 B.妇联 C.消费者协会 D.权力机关

9、按照狭义的解释,下列哪一种行为属于司法活动?(C) A.某人认为自己未达到法定婚龄而拒绝同女友结婚 B.海关工作人员认为某人有走私嫌疑而查办该案件 C.检察机关根据群众检举对某人的受贿行为进行侦查 D.审判员办案途中发现两个人口角,而依事实和法律对其进行劝解 10、我国《宪法》规定的公民在法律面前一律平等是指(B)。 A.人民在法律面前平等 B.凡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的人在法律面前一律平等 C.18周岁以上的公民在法律面前平等 D.居住在中国境内的人在法律面前平等 11、我国社会主义司法的要求是(B)。 A.以事实为根据,以法律为准绳 B.正确、合法、及时 C.实事求是,有错必纠 D.从重从快 12、下列哪个选项不符合我国法律规定的“司法机关依法独立行使职权”原则的含义(C)? A.司法权不得由一般的行政机关来行使 B.司法机关既要独立行使职权,又不得无限度地使用自由裁量权 C.任何机关、团体和个人不得以任何形式干预司法活动任何行政机关、社会团体、个人不得对司法活动进行干预 D.司法机关及其工作人员在独立行使职权时不得违反法定程序 13、在我国,监督宪法实施、行使违宪制裁的机关为(B)。 A.全国人民代表大会 B.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及其常务委员会 C.各级人民代表大会 D.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及其常务委员会 14、在我国,法律监督客体的重点是(C)。 A.中国共产党 B.中国共产党及各民主党派 C.国家司法机关和行政执法机关及其工作人员 D.全体国家机关及其工作人员 16、在我国专门的法律监督机关为(B)。 A.全国人大法律委员会 B.人民检察院 C.人民法院 D.监察机关 17、行政监督是我国法的国家监督的重要组成部分,其主要监督形式有(A)。 A.行政监察 B.经济监督 C.工作监督 D.会计监督 18、根据解释主体和解释效力的不同,可将法律解释分为(A)。 A.有权解释和学理解释 B.字面解释、限制解释和扩充解释

法律职业资格考试历年真题精选及详细解析1023-78

法律职业资格考试历年真题精选及详细解 析1023-78 1.根据《宪法》和法律的规定,下列哪些选项是不正确的? A.生命权是我国宪法明确规定的公民基本权利 B.监督权包括批评建议权、控告检举权和申诉权 C.《宪法》第43条第1款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有休息的权利 D.受教育既是公民的权利也是公民的义务 【答案】AC 【考点】公民的基本权利 【解析】

A选项,生命权是公民最重要的权利,但是我国《宪法》并没有明文规定生命权,而是规定在其他部门法,A项错误,应选。 B选项,《宪法》第41条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对于任何国家机关和国家工作人员,有提出批评和建议的权利;对于任何国家机关和国家工作人员的违法失职行为,有向有关国家机关提出申诉、控告或者检举的权利,但是不得捏造或者歪曲事实进行诬告陷害。这是对监督权的规定,包括控告检举权和申诉权,B项正确,不选。 C选项,《宪法》第43条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者有休息的权利。故不是所有公民都有休息的权利,C项错误,应选。 D选项,《宪法》第46条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有受教育的权利和义务。可知D项正确,应选。 2.下列哪些选项属于不正当竞争行为? A.甲灯具厂捏造乙灯具厂偷工减料的事实,私下告诉乙厂的几家重要客户

B.甲公司发布高薪招聘广告,乙公司数名高管集体辞职前往应聘,甲公司予以聘用 C.甲电器厂产品具有严重瑕疵,媒体误报道为乙电器厂产品,甲厂未主动澄清 D.甲厂使用与乙厂知名商品近似的名称、包装和装潢,消费者经仔细辨别方可区别二者差异 【答案】:AD 【考点】不正当竞争行为 【解析】 A项考查不正当竞争行为。依据《反不正当竞争法》第14条规定,经营者不得捏造、散布虚伪事实,损害竞争对手的商业信誉、商品声誉。A项正确。 B项考查高薪招聘广告是否构成不正当竞争。高薪招聘企业员工是正常的市场竞争行为,不构成《反不正当竞争法》第

2019年法律职业资格考试《民法》练习题(4)

一、单项选择题 1.依法代表法人行使职权的负责人是法人的()人。 A.法定代理 B.法定代表 C.指定代理 D.法定代理和法定代表 2.王某向某建材厂订购二万块砖,并预先付款,约定于一周后取砖。谁知一周后,建材厂分为砖厂和水泥厂。王某遂到砖厂取砖,但遭拒绝,而水泥厂又无砖可供,于是涉讼。此案应由()承担责任。 A.原某建材厂的主管机关 B.砖厂独自 C.水泥厂独自 D.砖厂和水泥厂按划分时的比例共同 3.企业法人从()之日起,方为终止。 A.进行清算 B.申请破产 C.注销登记 D.主管机关的决定 4.根据《民法通则》规定,法人的法定代表人是根据()产生的。 A.主管机关指派 B.法律规定 C.法人章程的规定 D.法律规定或法人章程规定 5.企业法人应当在()的经营范围内从事经营。 A.董事会讨论决定 B.主管机关批准 C.企业章程规定 D.核准登记 6.集体所有制企业法人以()的财产对外承担民事责任。 A.企业成员 B.企业所有 C.企业成员和企业所有 D.国家授予它经营管理 7.法人的出资人的有限责任,是指() A.法人出资人仅以其出资为限,对法人的债务承担民事责任 B.法人出资人在法人破产时,对法人的债务按出资比例承担民事责任 C.法人的出资人以自己的全部财产,对法人的债务承担民事责任 D.法人的出资人,仅以其自身有限的财产对法人的债务承担部分民事责任 8.法定代表人变更后,原订立的合同() A.一律无效 B.部分有效 C.经追认后有效 D.应继续履行

9.甲企业驾驶人员乙在运货途中超速行使,撞伤在公路上违章骑自行车的丙。其法律责任应由() A.丙自行承担 B.乙自行承担 C.乙和丙分担 D.甲企业和丙承担 l0.下列()为财团法人。 A.某科研所 B.基金会 C.某合作社 D.某公司 11.下列法人中,其设立无须登记的是() A.自然人自愿组建的事业单位 B.企业法人 C.机关法人 D.社会团体法人 12.下列关于法人民事行为能力的说法中错误的是() A.法人的民事行为能力与其民事权利能力的范围一致 B.法人的民事行为能力与其民事权利能力享有的时间一致 C.法人的民事行为能力不受法人的经营范围限制 D.法人的民事行为能力通过法人机关或代表人实现 13.法人在清算期间() A.不能从事任何民事活动,因为法人的主体资格已经消灭 B.不能从事任何民事活动,因为法人的主体资格即将消灭 C.可以从事任何民事活动,因为法人的主体资格并未消灭 D.只能从事清算范围内的各项民事活动,虽然法人资格未消灭,但法人的民事行为能力已受到清算目的的限制 二、多项选择题 1.根据《民法通则》规定,企业法人有下列()情形的,除法人承担民事责任外,对其法定代表人可以给予行政处分、罚款,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A.超出登记机关核准登记的经营范围从事非法经营的 B.抽逃资金、隐匿财产选避债务的 C.欠债不还的 D.被撤销后,擅自处理财产的 E.变更、终止时不及时申请办理登记和公告,使利害关系人道受重大损失的 2.法人的法定代表人是指() A.党委书记 B.工会主席 C.正职行政负责人 D.没有正职行政负责人时,主持I作的副职行政负责人 E.职工代表 3.在我国境内设立的合资企业应属于()法人。 A.社团 B.财团

2020年国家法律职业资格考试大纲

2020年国家法律职业资格考试大纲 2018年国家法律职业资格考试大纲 2018年起,国家司法考试正式改革,改为法律职业资格考试(简 称法考)。改革后,法律职业资格考试将更加具备专业性,对司法行 业的长足发展更有利。 下列内容可供参考: 一、考试性质 法律职业资格考试(简称法考),是国家统一组织的从事特定法律职业的资格考试。初任法官、初任检察官,申请律师、公证员执业,在行政机关中初次从事行政处罚决定审核、行政复议、行政裁决、 法律顾问的公务员,以及担任法律类仲裁员的,应当通过国家统一 法律职业资格考试,取得法律职业资格。 二、测试目标 法律职业资格考试的目标是以公平、公正的考试方式和方法,检验应试人员是否了解和掌握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体系,是否具有 担任初任法官、检察官和执业律师、公证员所应具备的理论素养及 相应的法律基础知识、法律职业立场、伦理和技能。通过国家司法 考试的合格人员可以向司法部申请授予法律职业资格。 三、考试内容与要求 考试主要测试内容包括:理论法学、应用法学、现行法律规定、法律实务和法律职业道德。改革还特别强调,考试内容增加中国特 色社会主义法治理论,着重考查宪法法律知识、法治思维和法治能力;以案例分析、法律方法检验考生在法律适用和事实认定等方面的 法治实践水平;加大法律职业伦理的考查力度,使法律职业道德成为 法律职业人员入职的重要条件。

考试以案例题为主,每年更新相当比例的案例,大幅度提高案例题的分值。国家法律职业资格实行全国统一命题和评卷,成绩由司 法部国家司法考试办公室公布。国家司法考试的考试成绩一次有效。通过国家司法考试的人员,由司法部统一颁发《法律职业资格证书》。 对上述内容与科目,应试人员应分别从了解、理解、熟悉等三个能力层次予以把握: 了解,要求对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理论的内容和相关法律知识、规定能够准确再认、再现,即知道“是什么”; 理解,在了解基础上,能够深刻领会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理论和相关法律知识、原理及规定,并藉此解释、论证观点,分析现象,辨明正误,即明白“为什么”; 熟悉,要求能够在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理论指导下,灵活运用相关法律原理、观点和方法,依据相关法律规定,综合分析、解决 理论和实际问题,对社会法律现象和实务作出正确判断和评价,即 清楚“怎么办”。 四、考试方式 法律职业资格考试方式为闭卷考试(在数个试点考场采取部分试 卷计算机答题方式),考试实测共两天、分四场进行。 五、试卷结构 法律职业资格考试试卷共四张,将在卷一、卷四中集中考查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理论有关内容。其中,卷一以选择题形式进行全 面考查;卷四将结合法学理论、法律实务进行综合考查。具体试卷结 构是: 试卷一:本卷共100道试题,由单项选择题、多项选择题、不定项选择题组成。其中单项选择题50题,每题1分;多项选择题、不 定项选择题50题,每题2分。本卷分值150分,考试时间180分钟。

2018年国家法律职业资格考试

2018年国家法律职业资格考试 方鹏刑法主观题演练及押题 方鹏编著 2018年10月14日 2017202 2018刑法主观题金题演练及押题素材 第一章刑法主观题的命题形式和答题方法 一、刑法主观题命题形式、内容与素材:三四个人、四五个罪、五六个点

1、命题基本格局是:人身财产贪贿犯罪+共同犯罪+认识错误+一个观点问题(近来倾向于实务中的难点问题)。 2、分则罪名方面。刑法案例题的分则罪名涉及的是多发常见的普通罪名,集中于“三章加两节”的罪名。以下为法考主观题常考罪名列表。 第四章侵犯公民人身权利、民主权利罪故意杀人罪,过失致人死亡罪,故意伤害罪;强奸罪,强制猥亵、侮辱罪;非法拘禁罪,绑架罪;拐卖妇女、儿童罪,收买被拐卖的妇女、儿童罪;诬告陷害罪,侮辱罪,诽谤罪,刑讯逼供罪 第五章侵犯财产罪抢劫罪,抢夺罪,敲诈勒索罪,盗窃罪,诈骗罪,侵占罪,职务侵占罪,故意毁坏财物罪 第八章贪污贿赂罪贪污罪,挪用公款罪,受贿罪,行贿罪,利用影响力受贿罪,对有影响力的人行贿罪 第九章渎职 罪 滥用职权罪,徇私枉法罪 第二章危害公共安全罪放火罪,失火罪,投放危险物质罪,以危险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罪;交通肇事罪,危险驾驶罪 第三章破坏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秩序罪走私武器、弹药罪,走私普通货物、物品罪;非国家工作人员受贿罪,对非国家工作人员行贿罪;集资诈骗罪,贷款诈骗罪,票据诈骗罪,信用卡诈骗罪,保险诈骗罪;逃税罪,骗取出口退税罪;合同诈骗罪,非法经营罪 第六章妨害社会管理秩序罪妨害公务罪,招摇撞骗罪,赌博罪;妨害司法犯罪;计算机信息系统犯罪;毒品犯罪;卖淫周边犯罪 3、在总论理论方面,经常会考到的问题有:共同犯罪(如共同犯罪的成立、继承共犯、共犯的脱离、共同犯罪的未完成形态、部分犯罪共同说等);认识错误(对象错误、打击错误、因果关系错误);因果关系;故意与过失的认定;犯罪形态(既遂、未遂、未遂、中止);罪数(特别是想象竞合犯、牵连犯、事后不可罚、吸收犯等)与法条竞合;单位犯罪与自然人犯罪的区分。在刑罚论方面,主要考察累犯、自首、立功的认定。 4、2018年首届法考刑法主观题特别注意事项:由于主观题官方发放法条参考书,故而在答题时必须援引具体法条,要求对法条相当熟悉。 二、答案格式和得分标准(判决书精要):条理清晰、切中要点 (一)答案定位:写给阅卷者看,以判决书精要为模板 (二)在作答格式上:结论精准、条理清晰、理由切中要点 1、答案必须写得条理清晰、纲要清楚。例如: (1)张三构成A罪(既遂)、B罪(未遂)、C罪(中止)。应当数罪并罚。其中C罪与李四构成共同犯罪。 ①事实一中,张三实施的A行为,构成A罪(既遂)。理由是…… ②事实二中,张三实施的B行为,构成B罪(未遂)。理由是…… (2)李四构成…… (3)王五构成…… 2、应当先写结论,再写理由。如果理由较长,可以另起一段。例如: 甲某构成A罪(既遂)。 理由是:…… 3、写结论时,要求精准决绝。不能模棱两可,搞“含糊策略”。 4、写理由时,注意“切中要点”。直接答出阅卷人想看到的“得分点”(关键词)。 ①如果是简单的罪名,直接简述构成要件、并援引法条即可。例如:甲使用暴力杀害被害人后当场劫夺其财物,根据刑法第263条,构成抢劫罪。 ②如果有法条依据,可直接援引法条。例如:甲为了索取赌债而非法扣押被害人,依照刑法第238条第3款的规定,构成非法拘禁罪。

相关文档
最新文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