劳动合同法对高校大学生就业的影响及对策

2012年12月佳木斯大学社会科学学报Dec.,2012第30卷第6期JOURNAL OF SOCI AL SCIENCE OF JIA MUSI UNIVERSI TY Vol.30 No.6

劳动合同法 对高校大学生就业的影响及对策

李 刚a,王建波b,张天兆a,雷 明c

(佳木斯大学a.外国语学院;b.教务处;c.思想品德教研部,黑龙江佳木斯154007)

[摘 要]本文站在毕业生和高校的角度思考 劳动合同法 对高校大学生就业的影响,关注短期就业压力增大等不利因素,并就高校应对 劳动合同法 对大学生就业影响的对策性措施提出建议。

[关键词] 劳动合同法 ;大学生;就业;高校

[中图分类号]D922.52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007-9882(2012)06-0053-03

劳动合同法 作为规范人才市场和劳资关系的一部基础性法律,对我国的劳动法制发展具有里程碑的作用。 劳动合同法 与之前的劳动法律规范相比,在劳动者权益保障以及稳定和谐的劳动关系的构建方面有了明显的进步。 劳动合同法 的颁布与实施,影响了我国劳动关系的各个层面,对于初次步入就业的高校毕业生来说,影响尤为明显。

一、 劳动合同法 对大学生就业的影响

大学生就业受到社会因素(法制、政策、经济)、教育因素(能力教育、素质教育、职业教育)、个人和家庭因素的影响, 劳动合同法 只是法制因素的一个环节。但是 劳动合同法 的实施带来了就业环境的变化,在对大学生就业提供支持的同时,也产生了一定的冲击,所以备受关注。

(一) 劳动合同法 的实施优化了高校毕业生的就业环境

劳动合同法 旨在建立更加和谐稳定的就业劳动关系,因此在立法精神和规则制定上更侧重保护弱势一方的劳动者的合法权益。这对于在劳动关系中处于弱势的大学生而言将获得更多的法律支持,就业环境进一步优化。

1. 劳动合同法 为毕业生提供更有力的法律支持

劳动合同法 规定 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开始即与劳动者建立劳动关系 , 建立劳动关系,应当建立合同 ,还规定了企业如果不签订劳动合同需要承担不利的法律后果。这些规定的执行提高了大学生就业的签约率,也使大学生在就业开始时就处于 劳动合同法 的保护中。 劳动合同法 明确了试用期的时间限制,并且

评选活动常态化,每年评选一次,把优秀贫困大学生的事迹制成视频,召开表彰大会播放他们的事迹,同时在学校橱窗内宣传他们的事迹,让贫困生从身边自立自强的榜样那里受到激励,让他们坚定别人能做到、我也能做到的信念。班级团支部定期开展学习自强不息优秀典型的主题班团会,鼓励贫困生变压力为动力,让他们清楚逆境更能磨练人坚忍不拔的毅力。

大学生经济弱势群体的问题不是高校自身能够解决的,它需要政府、社会、高校同心协力,相互配合,方能做好贫困生的帮扶工作。对于经济弱势群体大学生而言,经济贫困并不可怕,怕的是缺乏斗志和战胜困难的信心。高校工作者要根据贫困生的现状,引导他们自立自强,迎接挑战,用顽强的毅力在逆境中奋斗,用辛勤的汗水去创造美好的未来。

[参 考 文 献]

[1]张保海.新时期高校贫困生现状及解困路径探析[J].黄河科技大学学报,2012,(3):113-115.

[2]刘文伟.论人文关怀在高校贫困生资助中的作用与实施途径[J].学校党建与思想教育,2012,(5):75-76.

[3]杨娣.农村弱势群体大学生心理健康教育初探[J].淮北职业技术学院学报,2010,(6),51-56.

[4]魏颖.构建高校贫困生人文关怀体系问题研究[D].西安科技大学硕士学位论文,2009.

[5]李雪梅.新时期高校贫困生问题研究[D].重庆师范大学硕士学位论文,2010.

[责任编辑:陈如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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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收稿日期]2012-11-02

[基金项目]黑龙江省教育厅人文社科项目: 劳动合同法 实施对高校毕业生就业的影响及对策研究 (11552279) [作者简介]李刚(1972-),男,黑龙江大庆人,佳木斯大学外国语学院副教授,研究方向为思想政治教育。

关于大学生就业问题的社会实践调查报告

关于大学生就业问题的社会实践调查报告 近年来,大学生的就业问题显得越来越突出。一般来讲,大学生毕业后有两个选择:一是找工作,二是继续升学进修,最起码选择继续进修的同学已不算是失业。而对于希望找到工作而未能如愿的毕业生,就业难无疑就成为了他们面临的头等问题。 其实进入大学时,伴随我们的就不仅是4年的学业,就业问题就已经开始围绕在我们的身边,成了说不完的话题。现今,招聘会上的宣传栏上总写着“有经验者优先”,可还在校园里面的我们这些学子社会经验又会拥有多少?为了拓展自身的知识面,扩大与社会的接触面,增加个人在社会竞争中的经验,锻炼和提高自己的能力,以便在毕业以后能真正真正走入社会,能够适应经济形势的变化,并且能够在生活和工作中很好地处理各方面的问题,我开始了我这个假期的社会实践,也就是关于大学生好就业问题的调查。 一.当前大学生就业现状。 2010年全国普通高校毕业生规模达630万余人,社会就业压力大,很多毕业生在职业取向方面优先考虑的前三项是:先就业后择业,先择业后就业,继续深造。有过四分之一的学生希望继续学习,而且此风近年经久不衰,且愈演愈烈。究其原因:一是经济知识时代的影响和人才素质要求的提高;二是就业竞争激烈,优越的职业需要优秀的高层人才;三是心理素质,有的大学生是为了缓解就业压力,回避即时就业问题等因素。 大学生就业难,主要表现在三个方面: 1.大学生需求增长速度赶不上大学毕业生增加的速度。 与发达国家比较,美国约有2.7亿人口,大学近4000所,若要达到如此的比例和规模,中国需要办20000所大学;即使按照韩国目前高等教育的规模水平,中国也要办近10000所大学才够。国内总共才1000多所普通高校,即使算上成人和民办高校,也不过3000多所,大学在校生的人数还远远达不到国家战略发展的需求。 2.大学生的预期收入与用人单位提供的工资之间存在匹配上的困难。 调查发现,我国应届大学毕业生收入预期高估幅度在40%左右,远远高于美国和欧洲等国的10%左右。薪水是人们对一份工作最基本的要求。在2003年北京团委组织的一次针对毕业生的调查中表明,大学生们对薪水要求并不低,在回答“您求职要求的工资底线”时,近六成(56%)人的选择集中在1000元到3000元之间,其中只有15%的人能接受每月挣1000-1500元,两成人可以接受自己的工资在1500-2000元,认为2000-3000元比较合理的占21%。 3.大学生大多选择在发达地区、高薪部门就业,愿到欠发达地区工作的较少。 北京大学毕业生就业指导中心主任李国忠指出:“其实现在我国的很多地方还是很需要大学毕业生的,比如说基层单位、中西部地区、低收入的技术工作等等,从这个意义上讲,大学毕业生也并不过剩!”山东中医药大学校长王新陆认为,大学毕业生就业难并不是人才过剩,而是结构性问题,人才过剩只是相对的现象。有一项对3000余名本科毕业生的调查表明,首选到北京工作的高达74.8%,首选去中西部地区的仅有2%。这些毕业生的收入渴望值是每月2000至4000元,低于月薪2000元坚决不干。这就表明大学毕业生有主动不就业的可能性。北京某高校的调查表明,未找到接收单位的毕业生中,准备考研究生、博士生者占总人数的比例高达40.8%。同时,大学毕业生未签约就已就业的大有人在,他们很可能未列入已就业统计。原因可能是单位借口试用不愿签约;从事临时性工作;毕业生自主创业未能列入签约统计。

大学生应该了解劳动合同法知识

大学生应该了解的《劳动合同法》 由于马上要进入社会了,维护自己的权益很重要,作为劳动者我们都是弱势群体。国家都讲依法治国好多年了,作为大学生我们更应该拿起法律武器来保护自己。大学生就业应该了解的《劳动合同法》2008年1月1日,劳动合同法正式实施,劳动合同法有哪些特点,对我们大学生就业有哪些影响呢? 1.在校大学生不能订立劳动合同。在校大学生不具有劳动者主体资格,不具备劳动者的身份。所以不能与用人单位签订劳动合同。如果为单位提供了有偿服务。可以与对方在协商一致的基础上签订在校生实习协议,明确约定权利义务来保护自身的权益。 2.建立劳动关系,应当订立书面劳动合同,订立书面劳动合同有三种情况:一是在建立劳动关系即用工的同时订立;二是在建立劳动关系后即用工后一个月内订立;三是在建立劳动关系前即用工之前订立。君子约定,口头承诺不管用,工资、奖金、福利等“要害”,一定要写在合同里。如果用人单位不与劳动订立书面劳动合同,劳动者可以从用工后第二个月起要求用人单位支付双倍工资。当然要注意证据的搜集,例如可让单位开具在职证明、或保留与单位存在劳动关系的其他证据。 3.学历、简历造假则合同无效。在向用人单位投递简历时,简历内容一定要真实。因为用人单位一旦发现你的简历有“水分”。他们有权随时解除劳动合同。且不需要支付经济赔偿或补偿金。虽然不影响你拿到工资,但是因此给用人单位造成损失的,用人单位还有权

要求损失赔偿。所以,不要为了让简历好看而编造实习经历、奖学金及获奖经历或者随便给自己整个学生会主席的头衔。在向用人单位介绍自己的情况,有权“无可奉告”。了解用人单位的真实情况也是你的一项重要的权利。当然也是非常必要的,不过要注意方式方法,巧妙周旋。 4.非全日制用工指的是平均每日工作不超过四小时,平均每周工作不超过24小时的用工形式,例如有些单位有保洁人员,电梯工等非全日制工作岗位。切记,跟你在校时的打工完全是两回事。 5.合同签订时间。自你为用人单位干活那天起建立劳动关系,或者从干活起1个月内签订书面合同。否则自第2个月起应支付又倍工资。若是1年都没有签劳动合同,自第2年起,劳动者有权要求与用人单位签订无固定期劳动合同。大学生不再担心用人单位不和自己签订合同了。 6.试用期长短。以一定工作任务为期限的劳动合同,或者劳动合同期限是三个月以下的。不能约定试用期,三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试用期不得超过一个月;劳动合同期限一年以上不满三年的,试用期不得超过二个月;三年以上固定期限和无固定期限的劳动合同,试用期不得超过六个月。试用期包含在劳动合同期限内。劳动合同仅约定试用期的,试用期不成立,该期限为劳动合同期限。签合同的时候,一定要睁大眼睛哦。 7.试用期工资不低于单位同岗位最低档工资或合同约定工资的80%。且须不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用人单位不能再免费试用了,

大学生就业问题与解决途径

简析大学生就业问题与解决途径 摘要:随着我国经济的快速发展、社会的快速进步,我国大学生的就业问题亦日趋严峻,已经成为社会各界广泛关注的焦点问题。大学毕业生就业问题不仅关系到每个学生的前途,还直接影响到我国高等教育的发展,更是关系到我国社会人力资源和经济发展状况的一件大事。本文从多个层面分析了造成当前大学生就业难的实际原因并提出了相应的对策。 关键词:大学生就业困难措施 一、大学生就业现状 近年来,中国高校毕业生数量逐年增多,大学生面临严峻的就业形势,加之当前金融危机的影响,毕业生的就业受到前所未有的挑战,大学生在毕业后能否顺利就业,已成为全社会普遍关注的热点问题。大学生就业难既有社会原因、政策原因,也有大学生自身的原因。解决大学生就业难的问题事关大学生的切身利益,更关系到社会的和谐稳定,需要政府、企业、高校和大学生共同的努力。曾几何时,被誉为“天之骄子”的大学生找工作时是“皇帝的女儿不愁嫁”,可如今这种优越感几尽消失,面对就业却眉头紧皱。以2006—2007年大学生就业情况为例,2006年中国大学毕业生30%没有找到工作,就是有120多万大学生在离校时还没有就业,2007年有100万左右毕业生未实现就业,加以中国数以万计的民工和下岗再就业人员,即便政府每年提供900万的就业机会,还是不能较好地解决就业问题。总的来说,大学生的就业前途不容乐观。 二、大学生就业难的原因 (一)、客观原因 1.高校的原因 (1)学校的专业设置与社会需求脱节,造成供需结构不平衡的矛盾突出。从总量上看,我们的大学毕业生并不算多,远远不能满足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的需要。但具体到毕业生所学的专业,结构性不平衡的矛盾就突出起来。许多高校为

《大学生就业指导》课程教学大纲(最新)

《大学生就业指导》课程教学大纲 课程编号:010106 授课对象:所有专业总学时:36 一、课程性质、目的及任务 《大学生就业指导》是伴随我国大学生“双向选择、自主择业”的就业制度改革而新兴的一门综合性课程。这门课程以大学生专业知识、技能以及人文素养为基础,其目的和任务是帮助大学生了解国家就业形势和政策,引导大学生充分认知自我,合理调整职业预期,树立正确的择业观,增强就业竞争意识,掌握求职择业的基本常识和技巧,把握大学生就业市场的特点和功能,以此提高大学生择业、就业的能力,最终指导和帮助大学生实现成功就业。 二、课程教学基本要求 学生学完本课程后,应达到以下要求: 在理论、知识方面:了解高等教育大众化背景下的大学生就业形势;了解大学生就业的现行政策及体系;了解社会职业的基本知识,开展大学生自我职业生涯的规划设计;了解大学生求职择业的知识,包括求职中自我合法权益的维护;掌握大学生就业派遣的基本程序。在能力、技能方面:运用职业测评系统,进行自我认知,了解自己的优势和不足,合理定位;学会了解、筛选就业信息,做好就业前的简历制作、求职书等物质准备和心理准备;掌握一般的求职应聘、面试技巧;结合自身特点,抓紧时间弥补自身就业能力的不足,为顺利成为职业人奠定坚实的基础。 三、课程与课时分配

四、教学方法 本课程采用教学与训练相结合的方式进行,主要采取典型案例分析、情景模拟训练、小组讨论、师生互动、角色扮演、社会调查等方法。 五、课程主要内容 第一章. 理性认识大学生活 1、目标: 面临从中学到大学的转变,许多大学生都遇到了许多不适应的问题。在这样一个全新的世界,无论是自然环境还是学习环境,无论是个人目标还是社会期望,都需要大学新生及时地进行自我调整。通过本章的学习,使得大学新生理性认识大学生活,并对大学生活进行合理的规划,从而做一个受社会欢迎的大学生! 2、内容: ⑴大学生的社会角色; ⑵做受社会欢迎的大学生; ⑶理性规划大学生活; 3、重点: 如何理性认识大学生活 第二章. 自我认知与自我评价 1、目标: 通过本章的学习,使学生在自我认知和自我评价的基础上,对自我的需要、兴趣、态度、价值观、能力、气质、性格等有一个全面的了解,并结合职业特别分析,认识自己的职业适应性。 2、内容: ⑴自我认识的内容; ⑵常用职业测评方法介绍; ⑶自我评价的原则; ⑷自我评价方法; 3、重点 自我评价 第三章. 专业发展与就业分析 1、目标: 2、内容: ⑴专业概况、课程体系; ⑵所学专业在社会发展中的地位、作用和需求情况; ⑶专业就业动态和趋势; ⑷职业对所学专业学生综合素质和能力的要求; 3、重点: 第四章. 职业理想与职业发展 1、目标: 1.使学生了解职业理想的内涵。

劳动合同法学习心得体会

劳动合同法学习心得体会 篇一:劳动法学习心得体会 劳动法学习心得体会 新的《劳动合同法》出台了,我感到几天的学习受益匪浅,增加了对《劳动合同法》的认识和理解,感觉一部好的法律,不仅是一种规则,也是一场革命,它是国家进步的支撑点,也是社会前行的铺路石。《劳动合同法》恰恰是在总结了我国的立法经验,借鉴国外的成熟做法,根据劳动关系中的突出问题,开门立法,所以,它是一部切合实际的好法。《劳动合同法》的主要亮点: 一是强化了对劳动者权益的保护。《劳动合同法》第一条的规定完善劳动合同制度,明确双方当事人的权利义务、保护劳动者的合法权益,构建和谐稳定的劳动关系。强资本,弱劳工是最最典型的劳动关系,《劳动合同法》保护的正是劳动者、弱者的权益,但也绝对不是但方面的保护和过度保护,而是通过恰当、适度调整用人单位和劳动者的关系,在劳动关系双方面都保护的同时,倾斜保护劳动者。 二是扩大了劳动合同的适用范围。将民办非企业纳入,对事业单位做了灵活处理,规范了劳动合同的形式,强化了用人单位在劳动合同定立中的责任,对事实劳动关系作了明确的处理。在劳动合同期限上遏制了劳动合同的短期化,进而解决了因劳动合同不稳定,造成劳动者心态不稳、素质低、

质量低、用人单位不愿培训等弊端,从根本上解决了劳资双方的矛盾关系,对于推动企业以及社会朝着健康有序的方向发展都有着极其重要的现实意义的深远的历史意义。 在研究过程中,本人有一些心得体会,即这部法律的重心在强调劳动者利益的保护,立法的天平是向劳动者利益这一边倾斜的。如下是我研究整理的劳动合同法的几个亮点:保护劳动者利益规定之一:扩大劳动合同法适用范围随着社会的发展,一些新的用工主体、用工形式不断出现:民办非企业单位、基金会、合作或合伙律师事务所等新单位类型出现;一些国家机关、事业单位、社会团体在编制外招用劳动者;国家在事业单位试行人员聘用制度。 如何保护这部分非企业劳动者的利益,在以往的劳动法中并没有明确的规定,但新通过的劳动合同法有了创新性的规定,在适用范围中增加了民办非企业单位等组织及其劳动者: (1)规定我国境内的企业、个体经济组织、民办非企业单位等组织与劳动者建立劳动关系,订立、履行、变更、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适用本法; (2)规定事业单位与实行聘用制的工作人员订立、履行、变更、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法律、行政法规或国务院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未作规定的,依照本法有关规定执行;

智慧树知到APP《大学生劳动就业法律问题解读》章节测试答案

智慧树知到APP《大学生劳动就业法律问题 解读》章节测试答案 智慧树知到APP最新《大学生劳动就业法律问题解读》章节测试答案 第一章 1、【单选题】 (1分) ( D )是指劳动法律规范在调整劳动关系过程中所形成的劳动者与用人单位之间的权利与义务关系。 A、劳动行政关系 B、劳动雇佣关系 C、劳动合同关系 D、劳动法律关系 2、【单选题】 (1分) 劳动法律关系主体,一方是劳动者,另一方是( C)。 A、团体 B、企业 C、用人单位 D、事业单位 3、【单选题】 (1分) 关于劳动关系特征的描述,不准确的是哪一项?A A、劳动关系中劳动者具有独立性,并不具有从属性关系

B、劳动关系的内容为与劳动过程紧密相连的财产关系和人身关系 C、劳动关系具有从属性关系 D、劳动关系的主题一方为劳动者,在劳动关系中为劳动力的所有者和提供者 4、【单选题】 (1分) 下列人员中,适用劳动法的是(B )。 A、公务员 B、企业中的正式职工 C、现役军人 D、家庭保姆 5、【单选题】 (1分) 下列哪一选项不是劳动关系的特征?A A、只有隶属关系,没有平等关系 B、兼有平等关系和隶属关系 C、基于劳动合同确立,通过劳动过程实现 D、兼有人身和财产关系 6、【判断题】 (1分) 劳动关系兼有财产关系和人身关系的属性,兼有隶属关系和平等关系的特征。B A、错 B、对

7、【判断题】 (1分) 劳动法是调整劳动关系以及与劳动关系密切联系的其他关系的法律规范的总称。B A、错 B、对 8、【判断题】 (1分) 禁止用人单位招用未满十六周岁的未成年工。A A、错 B、对 9、【判断题】 (1分) 凡年满16周岁,有劳动能力的公民可以从事任何职业。A A、错 B、对 10、【多选题】 (1分) 我国劳动法上“用人单位”的概念,包括如下那些内容?ACD A、企业 B、公司董事会 C、民办非企业单位 D、个体经济组织 第二章 1、【单选题】 (1分) 关于非全日制用工的说法,不正确的是哪一项?B

关于大学生就业情况调研报告

关于大学生就业情况调研报告 毕业生就业调研工作是毕业生就业工作的重要环节,以下小编为大家提供大学生就业情况调研报告,供大家参考借鉴,希望可以帮助到大家。 大学生就业情况调研报告范文(一) 为进一步研究分析我院毕业生就业工作面临的新形势和 存在的问题,制定切实可行的毕业生就工作具体措施,努力提高毕业生就业率,经学院党政联席会议研究决定,开展本项调研工作。 一、调研工作组及人员组成 为确保本次毕业生就业调研工作的顺利进行,成立人文学院毕业生就业调研工作组: 组长: 副组长: 成员: 毕业生就业调研工作是毕业生就业工作的重要环节,本次调研将为下一步开展就业工作提供依据。 二、调研目的 了解我院就业工作的现状、毕业生对学院的要求,提出就业对策措施,适当提高就业率。

三、调研内容 今年毕业生就业工作总的形势是十分严峻。)一( 1、20xx年全国普通高校毕业生达到413万人,毕业生人数再创新高,云南省高校毕业大学生与20xx年相比增加2万; 2、“十一五”期间,需要就业岗位163万,只能提供就业岗位100万; 3、今年地方乡镇合并,到国家机关就业难度较大; 4、国有企业减员增效,不可能吸纳太多的大学生就业; 5、用人需求向重点大学集中、向研究生集中,地方院校的高校毕业生就业难度增大,人文学院研究生数量有限; 6、高校毕业生“重心”下移受阻,由于下岗失业人员、中学毕业生、农民工等的抢占,一些低端岗位被占领; 7、研究生就业率出现下降的趋势; 8、近年来待就业毕业生有增加的趋势; 9、社会的有效需求赶不上高校毕业生的快速增长; 10、农大的优势就业专业是农科类,人文社科处于不利地位。 (二)毕业生就业工作存在的主要问题。 调查过程中我们发现,除了就业形势很严峻外,学生的就业观念是影响学生就业的主要原因,目前国家机关和事业单位正在进行改革,国有大中型企业实施减员增效,不可能提

《劳动合同法》对大学生就业的影响(1)

《劳动合同法》对大学生就业的影响 摘要:2008年1月1日《劳动合同法》正式实施,这是我国劳工关系发展过程中的一件大事,对调整劳资之间的关系、以及定位都会产生深远的影响。内容牵涉到所有劳动者和用人单位的切身利益,对劳动者、对用人单位、工会以及劳动行政部门均产生了重大影响,社会各界高度关注并有不同的解读。那么《劳动合同法》的实施对大学生就业又会带来什么样的影响呢?就此问题,下面将从《劳动合同法》的施行引起的短期震荡、长期效应和涉及大学生的某些条款等几个方面进行分析。 一、高校毕业生对《劳动合同法》的认知和了解 网络在线调查“你对《劳动合同法》施行的看法”的结果表明,参加调查的114名学生中对新法相当了解的占9.1%;比较了解的占12.7%,不太了解的占69.1%;完全不知道新法施行的占9.1%。认为新法有利于保障大学毕业生权益的占27.1%;认为新法的施行将进一步加剧就业竞争和就业压力的占18.6%;相信该法的实施执行力度的占3.4%,对该法的实施执行力度持观望态度的占50.9%。这从一定程度上反映出学校应该组织学生加强对《劳动合同法》的学习和讨论,认清新法施行对大学毕业生在权利和义务方面的新的保障及约束,以更好地遵守法律,并在必要的时候以法律武器保护自己的权益。 二、《劳动合同法》施行引起的短期震荡

作为2008年最受关注的法律之一,《劳动合同法》一出台就在全国范围内掀起风暴。裁员潮、咨询潮、劳务派遣潮……这场社会震荡短时间内不会平息下来。高校毕业生在震荡期内的就业毫无疑问也会受到影响,会加剧目前的就业紧张形势。一段时期内,企业对高校毕业生的招收量将会减少,招聘程序会越来越严格,对毕业生的资质要求会越来越高。 (一)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不是“铁饭碗”,毕业生需要正确理解 有的毕业生错误的将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看成是“铁饭碗”,其实任何合同都是可以解除的。细究《劳动合同法》,我们会发现,合同的解除主要有以下三个方面:第一,双方协商解除;第二,劳动者主动提出解除;第三,用人单位对有过错的劳动者提出解除。用人单位单方解除劳动合同有六种情况。比方说,劳动者违反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用人单位可以提出解除劳动合同;劳动者患病或因工负伤,在规定期满后不能按规定工作的,或者经过培训也不能胜任工作的企业可以解除劳动合同。其实,对于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一方面是对劳动者的一种保护,另一方面,对企业的长期发展,如对促进企业内部管理水平的提升和规范化管理方面也有积极的作用。 (二)无违约金赔偿,担心毕业生随意违约 根据《劳动合同法》,劳动者违反服务期约定从单位辞职提前30天书面告知即可,并仅在两种情况需要交违约金。一是用人单位为劳动者提供费用进行过专业技术培训,二是违反竞业限制约定。没有了违约金的限制,企业担心大学毕业生跳槽现象会加剧。即使是非专业性的技术培训,新人的培训成本也是很高的,有很多企业担心,弄不好就会为他人做嫁衣。因此,很多企业转向招聘有一定经验的劳动者,来确保招聘成果。另一种情况是,新法之前,毕业生在毕业前以就业协议书形式与用人单位签约,为保证招聘的有效性,双方也会约定某个额度的违约金,新法颁布之后,毕业生可选择先去用人单位报到,在订立劳动合同之后要求辞职,来规避违约金的赔付。无论是哪种情况的毁约,都会增加企业的用工成本。

大学生就业问题

1 当前大学生的就业形势分析 大学生就业难是一个现实问题,更是一个社会问题。总体来说,大学毕业生具有较高的人力资本水平,是劳动力市场上的优势群体。但随着全球化的发展与知识经济的冲击,青年初次与持续就业所需的能力门坎逐年提高,大学生必须具备能够满足新经济要求的核心就业能力才能成功发展,但现有教育培训体系缺乏必要的就业市场 需求导向,缺乏对创业行为的深入研究,高等教育培养出来的大学生在知识和技能结构上与人才市场的需求存在脱节,大学生就业的结构性矛盾日益突出。 2 当前大学生就业形势的成因分析 2.1 高校扩招。 2.2 大学生的就业流向。7中自主创业的的比例之占0.3%,愿意到城乡基层服务岗位的人数就不多了。可见,大学生虽然多,大学生不愿到基层去工作,有业不就也是造成大学生就业问题突出的一个原因。 2.3大学生就业的空间分布。重东部,轻西部;重高层,轻基层的不合理分布。如果大学生就业空间分布合理的话,就业问题就不会如此严峻或者不存在就业难的问题。大学生就业问题在某种程度是相对的过剩,这与大学生的观念选择就业造成空间布局不合理密切相关。 2.4 教育机制的弊端。我们的教育机制本身就存在很多的问题。有的专业过热,出现了扎堆的现象,有的专业则无人问津,人才过缺。很多的大学生在大学白白地浪费了宝贵的青春,没有提高自己的能力。 3 针对当前大学生严峻就业形势的对策 针对现在大学生的就业所面临的种种问题,要使问题得以缓解,就要采取各种有效的措施。需要国家,企业,大学生自身,教育机构各个方面做出努力。 3.1 国家方面。 3.1.1针对大学生当前的就业问题制定积极的就业政策,3.1.2稳定的就业环境。制定法规保护大学生就业的切身利益。例如:开辟常年性、规范化的渠道,并加强宣传引导工作;为到基层单位工作的毕业生提供一些优惠政策;要切实关心这些毕业生的发展,使他们真正感觉到在基层大有作为。 3.1.3创造公平的就业机会。保证刚步入社会的大学生与社会上有经验的工作者都能够平等的进入劳动力市场。 3.1.4加快调整人才培养结构。要进一步加大社会急需专业的招生数量,控制长线专业的发展规模,对教学质量不高,专业设置不合理而导致高校毕业生就业率过低的院校和专业,要减少招生数量。 3.1.5拓宽高校毕业生到基层就业的渠道。鼓励高校毕业生大基层,到中小公司,到艰苦的地方去工作。 3.1.7加强对高校毕业生的就业指导。加强对大学生进行正确的世界观,人生观,价值观和择业观的教育,使他们是树立自主择业,勤奋创业,终身学习的观念,树立根据社会需要就业,到基层建功立业的思想,主动到祖国需要的地方干一番事业。 3.2 教育机构方面。学校应不断加强软、硬件设施建设和师资队伍建设,深化教学内容的改革,拓宽学生知识面,增加应用性、操作性、技能型的课程,切实培养具备各种综合技能能够适应社会需求的综合型人才。 3.3 社会方面。公平对待大学生,降低大学生就业的门槛。创造没有歧视的就业环境。使得员工对企业有归属感,更好的为企业付出。 3.4 大学生自身方面。 提高自己的综合素质。增强适应环境的能力。要有创新能力。培养责任意识。大学生一定要未雨绸缪,做好充

劳动合同法学习心得体会

《劳动合同法》、《就业促进法》宣传学习工作小结《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经十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二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于2008年1月1日起正式施行。这是劳动和社会保障法制建设中的又一个重要里程碑。学习宣传和贯彻落实《劳动合同法》,推进劳动合同制度的实施,是当前及今后一个时期劳动保障工作的重中之重。 7月11日,我分部举办了专题会议,组织分部员工及部分协作队伍人员学习了《劳动合同法》及《就业促进法》的相关内容。 一、加强组织领导,确保有力推进 做好合同法的贯彻实施,既是一项事关长远的任务,也是一件当务之急的工作,我分部组织专门人员,落实推进机构,制定工作方案,提出工作目标,细化工作任务,确保工作措施和时间进度。建立目标责任制,将工作任务完成情况列入目标管理考核内容,形成主要领导亲自抓,分管领导具体抓,一级抓一级,一级对一级负责的责任体系。目前,我分部已对学习、宣传、培训和贯彻合同法的工作作出了统筹安排,有计划、分步骤的组织实施。 二、深入学习培训,提高能力水平 合同法明确规定由劳动保障部门负责对劳动合同制度实施进行监督管理,这对劳动保障部门加强学习培训工作,提高依法行政能力和水平提出新的要求。各部室抓紧对本部门人员学习工作进行研究和部署,通过组织集中学习和自学以及中心组学习等多种形式开展学习。 三、强化引导,营造良好氛围。 合同法的调整对象主要针对用人单位和劳动者,涉及范

围广、覆盖面广。广泛深入开展普法宣传工作,增进广大用人单位和劳动者对合同法的了解和理解,对确保这部法律贯彻实施至关重要。争取将合同法的宣传普及工作纳入本地区“五五普法”年度工作计划,统筹策划,及时部署,采取各种形式,全方位、多层面地进行广泛宣传。重点宣传学习合同法的重要意义、精神实质和主要条款,使劳动者增强法制观念,提高法律意识,自觉做到学法、懂法、守法。 四、开展分类指导,做好实施准备。 充分利用下半年“过渡期”,组织开展劳动用工摸底调查,全面掌握用工合同制度实施情况。尤其是施工队队伍,针对不同类型的施工队伍的劳动合同制度的进展程度和发展条件,指导和督促对本协作队伍劳动合同制度实施情况进行一次全面的自查自纠,预先防范,消除隐患。要注意抓一批有基础,有影响的施工队伍进行试点,加强典型培育,注重经验积累。按照劳动合同充分覆盖专项法案的要求抓紧推进试点工作,发挥示范作用。

劳动法与大学生就业

第一部分《劳动法与大学生就业研究》课程教学大纲总学时:30 学分:2 适用专业:全体学生 一、课程的性质、任务和目的 劳动法是调整劳动关系以及与劳动关系有密切联系的其他关系的法律。随着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不断完善,劳动法的地位和作用越来越受到重视。在大学生就业过程中,劳动法的作用日益凸显。实践表明,了解和掌握劳动法的一般原理和基本知识,不仅对大学生就业有直接的帮助,而且对大学生依法维护自身合法权益以及进一步的择业直至创业都将发生重要的影响。“劳动法与大学生就业研究“课就是为满足大学生就业对劳动法知识的迫切需求而开设的。 本门课程的教学目标和要求:密切结合与大学生就业的有关问题,全面阐述和分析劳动法的立法宗旨、基本内容和有关就业政策,使大学生从理论和实践的结合上了解、认识和掌握我国现行劳动法的基本精神和主要规定,从而增强劳动法律意识,维护合法权益,提高就业、择业和创业能力。 二、课程基本内容和要求 绪论劳动法的性质和作用 第一章基本概念和基本原则 第二章劳动法与就业的关系 第三章劳动合同和集体合同 第四章劳动安全与工伤处理 第五章劳动争议 第六章劳动合同签订的风险及预防。 三、学时分配

四、课程各教学环节要求 1、课堂教学要求 本课程主要部分述劳动法的一般原理和劳动法的基本内容。重点掌握劳动法的主要内容。包括劳动法的调整对象,劳动合同,劳动争议处理。由于此课程既有理论问题又有实践问题,教师授课时应针对不同的内容采取不同的教学法,可适当引入图式法、讨论法、提问法、案例教学法等,教学总结时应注意基本知识,基础理论,基本技能的归纳,并提出研究探讨的问题。 2、作业要求 通过课堂教学,学生对相关法律已有所了解,在此基础上要求学生在有关部分节结束后通过课后作业的练习,更好地掌握相关宪法的基本内容;掌握现行宪法的相关规定。 3、考试要求 闭卷考试,主要考察学生对劳动法基本理论的掌握情况、分析问题和解决问题的能力。 五、教材与教学参考书 所用教材:《劳动法与社会保障法》,郭捷主编,中国政法大学出版社, 2003年版。 教学参考书: 1.《劳动法与社会保障法》,郭捷主编,法律出版社,2008年版。 2.《劳动法》(第二版),王全兴著,法律出版社,2004年版。 第二部分:复习资料 一、名词解释 1. 劳动法:是调整劳动关系以及与劳动关系密切联系的社会关系的法律规范总称。它是资本主义发展到一定阶段而产生的法律部门;它是从民法中分离出

关于大学生就业问题的调查报告

关于大学生就业问题的调查报告 系别:电子信息及其电气工程学院 班级:10通信工程 组长:李健学号:201002030013 成员:汪静静学号:201002030006 王旭文学号:201002030023 夏娟学号:201002030026 王莹莹学号:201002030036 刘冠廷学号:201002030049 刘慧娟学号:201002030052 黄静学号:201002030057 刘书龙学号:201002030062 姚稳学号:201002030065 向祖庭学号:201002030066 时间:2012年10月28号--2012年11月03号 指导老师:刘会平

关于大学生就业问题的调查报告 摘要:当代大学生面临着相当严峻的就业形势,这场经济危机不仅影响了世界各国的经济,还导致即将走向工作岗位的各校大学生带来了相当大的影响,面对危机我们应该何去何从呢?全国大学扩招后,大学生就业难的问题已经是一个不争的现象,且有可能走向越来越难的趋势.这个方面和国际经济形势有很大关系,另一方面和中国经济结构体制和教育改革落后有关,更和当今大学生的就业观滞后有关,针对这一社会现象进行各方面的调查,问题涉及大学生就业期望,就业素质的自我评价,高校就业指导工作,择业与就业的影响等方面,旨在对大学生就业期望与实际就业的相关问题进行实证研究,为高校就业指导和人才培养提供资料与对策研究依据。 关键词:大学生就业素质价值观工作 调查方案设计 一、调查目的:为了解我校毕业生的就业期望,自身素质的评价,学校就业指导,对就业形势的看法,旨在了解当前的就业形势对大学生的影响;通过对影响大学生就业因素的调查,更好地调节用人单位与毕业生之间的供需关系;为当代大学生职业生涯规划的发展作一个新的描述;帮助大学生尽快认识自我,学校为学生提供就业引导,使学生能谋取理想职业。为同学们在今后的求职就业过程中提供参考。 二、调查对象:安阳工学院本、专科应届毕业生 三、调查时间:2012年10月28号至2012年11月03号 四、调查内容: 1.学生的就业去向 2.学生的就业态度 3.关于就业指导方面 五、调查形式:调查问卷共500份,回收有效问卷498份,回收率高达99.6%,调查文件采用单项选择,不定项选择和限选题三种方式来设计问卷。

大学生眼中的劳动合同法(精)

大学生眼中的劳动合同法 “你和单位签的实习期多长时间呢?” “你觉得《劳动合同法》对你求职有影响吗?” “当你的权益受到损害时,你会采取什么行动维权?有想过依据 《劳动合同法》么” 。。。。。。 当被问到如上面相关的问题时,大部分的大学生都是要么“不知道”, 不“清楚”,从“没有想过” ,也许一个大学生在学校学了很多的专业性知识, 但是真正能掌握的却是凤毛麟角, 也许你可以不知道很多专业术语和很多程序, 但是最起码你要知道劳动合同法的基本内容以及如何通过劳动合同法来维护自己的权力, 这是一个手段或者说是方式, 并不需要你彻底掌握,只需铭记, 当你就业或者在从业过 程中出现了问题, 或者与自己的企业发生了矛盾,自己的权益受到伤害时,利用好它,你会受益良多。 在一次新闻发布会上,教育部新闻发言人王旭明说, 2008 年全国 高校毕业生将超过550 万人,比2007 年增加50 多万,而2007 年, 140万应届高校毕业生未能如期就业。大学生和农民工成为最为社会 关注的两个就业群体。对于2008 年毕业的学子来说,除了客观的经济环境以及自身条件, 从今年 1 月 1 日开始施行的《劳动合同法》 为他们本来就不甚明朗的就业形势蒙上了一层更扑朔迷离的面纱。 如今很多大学生都会在寒暑期进行社会实践或者在自己空余的课后 时间, 周末兼职。这是一个很普遍, 并且也是值得提倡的行为, 不过当大学生去实习单位或兼职部门工作的时候, 往往是他们说什么你就得做什么,并且很多事情大学生都是云里雾里的稀里糊涂的参与其中, 很多的权利和应得的权益都没有得到, 完全被抹杀。这不能不说

现如今大学生自我维权意识的差劲, 更体现的是大学教育制度的悲哀。只是一味的教授理论性的知识, 学生没有完全掌握,只能在朦胧中受伤,再从受伤中 继续受伤。下面就谈谈《劳动合同法》和大学生兼职之间的关系 《劳动合同法》对于用人单位和劳动者之间关系所带来的冲击是显而易见的, 《劳动合同法》的颁布实行, 标志着我国劳动法律的价值观和立法指导思想的重大变化, 体现出了更多的对劳动者的倾向性和人文关怀。那么,《劳动合同法》给兼职的大学生带来了什么呢? 《劳动合同法》实行之前, 大学生兼职的首要法律问题是:兼职的大学生是不是劳动者?毫无疑问, 兼职的大学生肯定是社会学和宪法学中的劳动者! 然而, 他们是不是劳动法意义上的劳动者呢?从社会各界特别是有关行政和司法部门的反映上来看, 回答是否定的, 因为劳动行政管理部门、仲裁机构和法院长期拒绝为大学生提供劳动法上的保护。传统的观念是这样的:大学生只要没有毕业,就不能签订劳动合同,也就没有劳动法律关系中的主体资格, 因此不是劳动者,也不能受到劳动法的保护。并且劳动部1995 年的《关于贯彻执行劳动法若干问题的意见》也规定, “在校生利用业余时间勤工俭学, 不视为就业, 未建立劳动关系, 可以不签订劳动合同。”这样,就出现了太多的侵害兼职大学生利益的现象。比如,劳动法规定了最低工资标准, 如果被认定为不是劳动者, 就不需要遵守最低工资标准, 从而制定出比最低工资还要低的工作标准, 就像媒体曝光的肯德基和麦当劳等企业一样。如果大学生没有和用人单位签订合同, 那么作为相对弱势的大学生, 很难有法律手段来维护自身利益。即 便大学生和用人单位签订了合同, 因为这一合同不属于劳动合同, 只能适用一般民事合同的法律规定。而按照民事合同的意思自治原则, 用人单位却可以“合法地”与大学生签订低于最低工资标准的工资待遇, 以及在合同中写上其他低于最低保障的条款。

大学生就业形势论文

目前大学生就业形势的认识 近年来,中国高校毕业生数量逐年增多,大学生面临严峻的就业形势,加之当前金融危机的影响,毕业生的就业受到前所未有的挑战,大学生在毕业后能否顺利就业,已成为全社会普遍关注的热点问题。大学生就业难既有社会原因、政策原因,也有大学生自身的原因。解决大学生就业难的问题事关大学生的切身利益,更关系到社会的和谐稳定,需要政府、企业、高校和大学生共同的努力。曾几何时,被誉为“天之骄子”的大学生找工作时是“皇帝的女儿不愁嫁”,可如今这种优越感几尽消失,面对就业却眉头紧皱。以2006—2007年大学生就业情况为例,2006年中国大学毕业生30%没有找到工作,就是有120多万大学生在离校时还没有就业,2007年有100万左右毕业生未实现就业,加以中国数以万计的民工和下岗再就业人员,即便政府每年提供900万的就业机会,还是不能较好地解决就业问题。总的来说,大学生的就业前途不容乐观。 一、大学生就业难的原因 1.毕业生就业结构失衡,供给与需求矛盾突出。高校毕业生的总体供给与社会需求的矛盾,实质是高等教育的快速发展与社会发展和经济发展所处的转型阶段不配置的矛盾。 首先,中国处于人口高峰期,存在大量的新增劳动力需要就业。“中国现有人口近13亿,人口基数大,新生劳动力增长过快,远远超过经济增长创造就业岗位的速度,全国劳动力资源由20世纪90年代前五年的平均新增1 250万人预计到1996—2010年平均新增1 450万人,未来劳动力资源的自然增长每年可以建立两个海南省,这对大学毕业生就业产生一定影响。” [1]出现了毕业生数量急剧增长,而就业岗位增长缓慢,经济高增长与就业增长脱节的困难局面。 其次,随着中国高等教育的不断发展,在短短几年内,高等教育进入大众化时代。高等教育大众化已成为一种必然,但一些问题也由此而带来,教育大众化要求中国普通高校进行大规模扩招,而扩招的直接结果之一就是高校毕业生的快速增长。“2002年全国普通高等学校毕业生145万,2003年212万,2004年达到280万,2005年将超过300万,在社会人力资源需求没有明显增长的前提下,这种量的变化对毕业生就业工作的影响是巨大的,大学生就业也从精英化走向了大众化。”[2] 第三,社会发展的区域存在不平衡,东部发达地区为毕业生提供了良好的生存环境和较好回报发展的前景,成为人才输入省。在这些地区人才竞争激烈,很多学生未能有效就业,即使处于失业状态也不愿去西部地区就业。在西部地区,却存在大量的岗位找不到毕业生。 2.大学生自身存在的问题所带来的就业难。首先是大学生不合时宜的职业价值取向和就业观念是造成大学生就业难的重要原因。大学生作为公认的精英阶层,传统的儒家思想所编制起来的“精英情结”深深的束缚了他们的观念。“北京社会经济科学研究所‘当代大学生就业状态研究’课题组在《中国教育报》上公布了他们的调查,大学生目前的择业观念,在单位的选择上:选择科研结构、党政群体、中外企业占总人数的63%,而选择乡镇企业、大中学校、集体企业的,只有7%,在地区的选择上,选择大城市的有20.8%,而选择小城镇、农村、老少边地区三项仅有5%。”[3]其次,大学毕业生自身综合素质不高,适应社会的能力差,难以符合用人单位的要求。一些大学生在学校里只满足所学课程,缺乏广博的知识积累和解决实际问题的能力,加之语言表达能力不足,在应聘场合紧张、胆怯,不能充分展示自己,从而错过了许多工作机会。另外,大学生在择业时,缺乏对自己的清晰定位,择业缺乏目的性也导致成功率不高。 3.用人单位盲目设置的各种条件带来的就业难。其中最主要的就是经验障碍,很多用人单位特别是企业动辄要求求职者二至三年的工作经验,许多应届毕业生往往因缺少实际工作经

教学《劳动合同法》反思

教学《劳动合同法》下的反思 虾子 镇中学苟廷俊 最近新的《劳动合同法》在HRD领域掀起一浪热潮。尤其是近日一些大型的企业通过裁员来规避《劳动合同法》,点击率非常的高,这同时也反映出企业对这部法律提出的心声。 任何一种新的事物产生以后,都会引起社会的关注(支持或反对),可在新的事物的变化的过程中,相应的环境也应变化,这样才会让新生的事物存活下来,这就是自然的规律,同样新的《劳动合同法》在中国即将施行,不知道国家的相应的社会保障部门是否对目前的呼声提出相应的改进措施?同时对中国目前的人力资源是否做出进一步的分析,有多少人能真正的享受到这部法律的保护?对企业的竞争力的影响会有 多大?等等一些问题。本文针对这些问题从劳资双方进行分析:首先,《劳动合同法》第十条规定:“建立劳动关系,就应签订劳动合同”。同时企业也就应该购买社会保险,这是合理的,可是我们国家目前的社保机制健全吗?跨地区之间社会保险不能转移,尤其是一些贫困的镇(乡)还没有社保机制。在这样的条件下要求企业中的员工,全员参加社会保险是否合乎道理。我觉得可笑,原因如下:1、由于保 险跨地区转移困难,导致一些人才不愿意流动,从而限制人才的流动,使区域之间的差距就越来越大,影响经济的发展。2、贫困地区的劳动者,由于经济限制,使他们没有接受太多的教育,导致所从事的工作待遇比较的低,由于城市的生活水平比较的高,无法在城市生活下去,到

成家以后,大部分人被迫回家,员工回乡又不能继续的缴纳社会保险(缴纳满15年才能享受社会养老保险),这样真正贫困的劳动者不能享受到社会保险,劳动者的合法利益也就没有得到真正的保护。 第二,不同行业缴纳社会保险的最低基数相同,显得不公平。员工缴纳社会保险的基数如果低于社保平均工资应与员工的实发工资为 基数,尤其是一些劳动密集型企业,员工的工资仅是社保平均工资的一半,而缴纳保险的基数是社保的平均工资(比如:昆明2006年的社会保险缴纳的最低基数是1491元每月。昆明市最低工资水平是520院,劳动密集型的企业,提供员工吃住每月的工资水平就是在600元左右,缴纳保险的基数却是1491元,这样员工愿意缴纳吗,社会公平吗?新的《劳动合同法》即将施行,相关的部门目前还没有出向相关企业提出的问题给一个说法),这样不仅对劳动者不公平对企业也不公平,尤其是劳动密集型的企业。本来劳动密集型企业的利润空间小,劳动人工成本比较的大,特别是今年,原材料的价格在不断的上涨,而成品的价格不变,在这样的情况下,国家也不考虑一些实质性的问题,如果这样下去,企业将无法生存下去。如果大量的公司倒闭,企业提供的岗位越来越少,将导致大量的劳动者流落街头,会影响社会的治安等等的一系列问题的出现。 第三,劳动法完全倾向劳动者,使企业处于被动,将影响到企业的竞争力。中国目前的现状是诚信存在很大的问题及各项法律法规不健全,员工之间闹一点矛盾,员工就提出辞职,有的来办理手续,有的员

关于大学生就业的调查报告

关于大学生就业的调查报告当今大学生面临着空前的就业压力,大学生就业难是有目共睹的,如何提高大学生就业竞争力,提高学生的综合素质将自己立于不败之地成为社会关注的焦点;并且大学生能否顺利就业早日成才,不仅关系到他们自己的前途和命运,而且关系到国家发展的速度和前途。所以,如何做好大学生的职业生涯规划,成为亟待解决的现实问题。 大学生就业难不仅反映了我国人口多、劳动力过剩,也反映出高校教育体制和人才培养结构不合理、社会就业机制不完善、就业市场不健全、就业观念滞后、大学生缺乏职业规划指导等问题。本文拟对当前大学生就业难原因及对策作一分析。 大学毕业生就业难原因分析 (一) 大学毕业生人数逐年增加,面临新增劳动力就业、农村劳动力转移和下岗失业人员再就业局面,大学生就业难与社会整体就业环境有关。目前全国各类高等学校共有2000余所,在校学生约2100万。据教育部门的统计,现今大学毕业生在离校前后的就业率大约为70%左右。今年要求职的大学毕业生总量在600万人左右,还没有计算历年累计下来未就业学生人数。同时,我国经济体制改革和经济结构调整过程中富余人员下岗分流,机关事业单位机构改革,人员精简,农村剩余劳动力向城市和非农产业转移等等,都使大学生面临一个不宽松的劳动力市场,进而造成大学生就业形势十分严峻。 (二) 一些毕业生就业观念存在偏差,盲目择业现象严重。 (三) 毕业生就业整体结构性矛质突出。

(四) 解决实际问题能力不强,限制了部分毕业生的就业。一些高校在教学管理及实习环节上仍存在诸多不尽人意之处,加之学生自身存在的一些问题,造成部分毕业生掌握的知识仍然停留在书本上,解决实际问题的能力不强。 (五) 高校教育体制改革步伐缓慢,学科专业结构和人才培养模式不够合理。不少高校缺乏科学的人才需求预测和规划,盲目追逐热门专业,导致专业趋同现象严重,使得专业人才的产出和岗位需求不成比例,人才供给严重大于需求。在人才培养中仍存在重知识灌输,轻能力培养现象,使大学毕业生缺乏工作经验、实际操作能力和创新精神。解决当前大学生就业问题的对策 1.加强就业指导,培养满足社会需要的高素质人才 学校加强对大学生的就业指导,积极创造条件,有针对性的开展第二课活动,加强就业实践环节。比如开展“模拟求职演练”、举办“挑战杯”科技竞赛、营销大赛等活动。调整专业设置,根据师资力量,从实际出发,开设实用性较强、社会市场需求量较大的热门专业。使培养的毕业生具有扎实的专业基本知识,具有巨大的发展潜力,能够在各个领域中展露头角,成为满足社会需要的应用型、复合型高素质人才。 2.转变就业观念,培养大学生树立新型就业观 教育大学生认清就业形势,树立新型的就业观念。让他们认识社会、了解国情,认清当前的就业形势。加强就业观教育,转变就业观念,让大学生破除到国企、事业单位端“铁饭碗”的传统就业观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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