孔子和谐思想及其启示(毛概)

孔子和谐思想及其启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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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孔子和谐观的基本内容:人际和谐;人与社会的和谐;孔子和谐思想的现实启示:加强软实力,填补精神缺失;以人为本,协调阶层差异。

关键词:孔子;和谐观;启示;

孔子生活的春秋时代,中国就处于“礼崩乐坏”的“没落”之中。王道衰微,诸侯争伐,政治文化出现动荡不安。现实社会中纷乱无序的实然状态激发了孔子的“秩序情结”,促使其极力建构“和谐”之应然理想。

1 孔子和谐观的基本内容

孔子和谐观遵循着由外在到内在的逻辑层次:差异是和谐的必然前提,礼乐是保证差异之间和谐的外在制度安排,仁德则是外在礼乐制度的内在道德理性。包括人际和谐与人和社会和谐两个方面。

1.1 人际和谐

以“仁”为本是孔子人际和谐的核心思想,是礼乐制度的精神凝聚所在。

人与人之间的关系,是社会和谐的基础。世界繁复杂,个体差异不一而足。而差异,是事物共生共存,取得各自存在价值的前提。孔子主张对差异的认同,差异不是矛盾的根源,主张“君子和而不同”。仁者“爱人”。“仁”不是一个干巴巴的概念,而是一种生活方式或存在状态。“仁”是人际和谐的纽带。

1.2 人与社会的和谐

礼乐制度是人与社会处于协调状态的保证。

在客观的物与主观的人之间,孔子更看重人的价值。为保证社会礼乐制度与人类精神需求的契合,孔子将“仁”规定为礼乐的内在道德理性。礼乐都应是仁德向外发散的结果。把外在的制度安排导向了内在的心理欲求,使礼乐成为主观自觉,而不是客观强制。用外在的礼乐制度安排去化解事物差异性之间的冲突与矛盾,促进社会的和谐。在这种规制中,差异性的事物相互配合、相互平衡、相互补充,由此具有美感的和谐社会秩序就得以形成。

2 孔子和谐思想的现实启示

流传两千余年,孔子的和谐思想对于社会主义建设仍具有其启迪和借鉴意义。党的十六届四中全会明确提出的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其目标就是要实现人与人、人与社会及人自身的全面和谐。我们不妨去粗取精,借孔子“儒家之风”推动和谐社会的建设。

2.1 加强软实力,填补精神缺失

和谐社会建设无疑需要强大的精神凝聚力。对此孔子“仁”之境界中,“爱人,自主,中庸”便可以帮助我们找到人与人,人与社会和谐共进的平衡点。现而今,社会压力巨大,每个人建立正确的内心价值体系,才能化压力为生命力。“不以物喜不以己悲”内心平和以追求身心和谐。个体的和谐是社会和谐的基础。

要达到和谐社会就必须坚持社会主义制度下达法律规章及社会功德。否则势必会影响社会秩序和安定团结。这就要求我们做到“自主”,发于心,践于行。每个人和而不同,各司其职。为此还应进行公德教育,强化诚信意识,促进形成良好的社会氛围。

2.2 以人为本,协调阶层差异

人是社会的主体,一切财富权利终将应该回归人民。国家相关制度的制定都应该以最广大人民的意愿为本。建设和谐社会,就要加强政党自身建设。执政的完善是维护人与人、人与社会和谐关系的基本保障。孔子所提倡的“克己复礼”正是今天为政者所应学习的。政治上,“修己以安百姓”,对待人民群众应宽厚、诚信、勤勉、公正,确保为社会各阶层,包括弱势群体提供一个安全、平等和民主的制度环境;经济上,做到“因民之所利而利之”的利民思想,“以人为本”。

差异不是矛盾的根本。要构建和谐社会,就要均衡各阶层的资源,已达到一定程度上的公平。现在,我国“社会福利”制度远不能尽满人意,“社会最低保障”作用微薄,仍不能起到其应有的影响。孔子“均无贫”强调了利益的均衡性。与孔子所处的统治阶级掌控下的“均富”不同,现代我国的公平与正义更具现实性、真实性。实现社会的公平与正义,对于实现社会的良好秩序至关重要。政府主要为社会提供市场不能够有效提供的公共产品和公共服务,制定公平的规则,加强监督,确保市场竞争的有效性,确保市场在资源配置中的基础性作用,政府不应该直接作为微观经济主体参与市场竞争或者依靠垄断特权与民争利。

宽容对待不一样的声音,这些虽然逆耳却可能是良药。完善监督机制,进一步促进民主进程,让百姓真正参与到国家政策的制定和调控中来。逐渐有步骤的赋予基层人民对官员的监督和弹劾权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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