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南大学化学化工学院2017年博士研究生招生办法_西南大学考研论坛

西南大学化学化工学院2017年博士研究生招生办法

一、指导思想

根据《教育部办公厅关于做好2017年招收攻读博士学位研究生工作的通知》和西南大学《关于做好2017年博士研究生招生录取工作的通知》精神,参照《教育部关于加强硕士研究生招生复试工作的指导意见》(教学[2006]4号),制定本办法。

二、基本原则

(一)坚持德智体全面衡量、择优录取、保证质量、宁缺毋滥和公平、公正、公开的的原则;

(二)以人才培养质量为核心,坚持把考生的科研创新能力评价作为首要因素,着力优化生源结构,非在职考生比例不低于90%;

(三)加强培养单位招生工作组织领导,发挥导师团队自主性,促进拔尖创新人才脱颖而出。

三、组织领导

(一)博士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全面负责学院博士研究生录取组织管理工作。

组长:袁若

副组长:何荣幸

成员:李明、梁大明、魏沙平、黄玉明、彭云贵、彭敬东、田丰

(二)考核录取工作巡视督查小组:负责全程巡视、监督学院博士研究生招生考核录取工作。

组长:梁大明

副组长:姚元锦

成员:袁若、何荣幸、柴雅琴、周成合、陈福南

四、拟录取基本要求

(一)普通计划

1、初试成绩

公开招考普通考生初试成绩要求:

外国语成绩要求业务课及复试成绩要求

≥45分≥60分

申请审核制考生报考条件符合《西南大学2017年博士研究生“申请考核制”招生简章》要求。

硕博连读考试申请条件符合《关于做好2017年硕博连读选拔工作的通知》要求。

2、综合考核成绩

综合考核成绩≥60分。

3、综合考核成绩=综合笔试成绩*0.5+综合面试成绩*0.5

(二)专项计划

1、初试成绩

专项计划考生初试成绩要求

专项计划外国语成绩要求业务课及复试成绩要求

少民骨干计划汉族考生≥58分≥60分少数民族考生≥52分≥60分

2、综合考核成绩

综合考核成绩≥60分。

3、综合考核成绩=综合笔试成绩*0.5+综合面试成绩*0.5

五、拟录取规则

录取:按考生在所在二级学科及考生报考导师为单位分别排序,以综合考核总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择优录取。但政审不合格、体检不合格和心理健康测评不合格者不予录取。

调剂:我院只在化学一级学科内接收调剂生;无合格生源的导师,优先调剂同一二级学科合格生源中综合考核总成绩排名靠前的考生。如考生不同意调剂,则视为自动放弃录取资格,由后面的依次递补。如果导师不同意接收调剂生,其招生计划由学院博士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和综合考核小组讨论后分配到合格生源较多的导师名下。

六、综合考核安排

(一)综合考核报到时间:2017年4月10日

地点:化学化工学院206办公室

(二)综合笔试、面试考核时间:2017年4月11-12日

地点:报到时具体通知

(三)综合考核具体办法,已公示在学院主页。

七、信息公开及咨询释疑

(一)拟录取名单(含各项成绩),报研究生院审核通过后在西南大学化学化工学院网站主页上公示。拟录取名单公示时间不少于10个工作日。

(二)咨询及投诉渠道

考生如有任何疑问,请咨询田老师023-********

文章来源:文彦考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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