LED灯具成品检验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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LED灯具检验标准及灯具安全检测要求_图文(精)

LED灯具测试 1,高温高压及其冲击测试: 针对对象:LED灯具(含LED Driver的成品灯具) 参照标准:行业经验 测试方法:1,将5款LED灯具放置在一个室温为60℃的房间; 2,通过调压器将LED灯具的输入电压调为最大额定输入电压的1.1倍; 3,接通电源,点灯24H,并观察灯具是否有损坏、材料受热变形等异常现象; 4,点灯测试后,通过继电器控制灯具在此环境下进行冲击测试,测试设置为:点灯20s、熄灯20s,循环100次。 测试要求:A,灯具在经过高温高压测试后,不能发生表面脱漆、变色、开裂、材料变形等异常现象; B,灯具在经过冲击测试后,不能发生漏电、点灯不亮等电气异常现象。 2,低温低压及其冲击测试: 针对对象:LED灯具(含LED Driver的成品灯具) 参照标准:行业经验 测试方法:1,将5款LED灯具放置在一个-15℃的环境下; 2,通过调压器将LED灯具的输入电压调为最小额定输入电压的0.9倍; 3,接通电源,点灯24H,并观察灯具是否有损坏、材料受热变形等异常现象; 4,点灯测试后,通过继电器控制灯具在此环境下进行冲击测试,测试设置为:点灯20s、熄灯20s,循环100次。 测试要求:A,灯具在经过低温低压测试后,不能发生表面脱漆、变色、开裂、材料变形等异常现象; B,灯具在经过冲击测试后,不能发生漏电、点灯不亮等电气异常现象。 3,常温常压冲击测试: 针对对象:LED灯具(含LED Driver的成品灯具)

参照标准:行业经验 测试方法:1,将5款LED灯具放置在一个室温为25℃的环境下; 2,按LED灯具的额定输入电压接通电源点灯; 3,通过继电器控制灯具在常温常压下进行冲击测试,测试设置为:点灯30s、熄灯30s,循环10000次。 测试要求:灯具在经过常温常压冲击测试后,不能发生漏电、点灯不亮等电气异常现象。 4,温度循环测试: 针对对象:LED灯具(含LED Driver的成品灯具) 参照标准:行业经验 测试方法:1,将5款LED灯具放置在一个测试箱,测试箱的温度可以调节温度变化速率; 2,按LED灯具的额定输入电压接通电源点灯; 3,测试箱的温度变化范围设置为从-10℃到50℃,温变速率为:大于1℃/min,但小于5℃/min; 4,测试箱在高温和低温各保持0.5H,循环8次。 测试要求:灯具在经过温度循环测试后,不能发生漏电、点灯不亮等电气异常现象。 5,恒定湿热测试: 针对对象:LED灯具(含LED Driver的成品灯具) 参照标准:行业经验 测试方法:1,将5款LED灯具放置在一个恒温恒湿箱,恒温恒湿箱的设置为相对湿度95%,温度为45℃; 2,按LED灯具的额定输入电压接通电源点灯48H; 3,将样品取出后擦干表面水珠,放在正常大气压和常温下恢复2H后进行检查。 测试要求:1,外观无锈蚀、裂痕或其它机械损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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LED 灯具测试 1, 高温高压及其冲击测试: 针对对象: LED 灯具(含LEDDriver 的成品灯具) 参照标准: 行业经验 测试方法:1,将5款LED灯具放置在一个室温为60 C的房间; 2, 经过调压器将LED 灯具的输入电压调为最大额定输入电压的1.1 倍; 3, 接通电源, 点灯24H, 并观察灯具是否有损坏、材料受热变形等异常现象; 4, 点灯测试后, 经过继电器控制灯具在此环境下进行冲击测试, 测试设置为:点灯20s、熄灯20s, 循环100次测试要求: A, 灯具在经过高温高压测试后, 不能发生表面脱漆、变色、开裂、材料变形等异常现象; B, 灯具在经过冲击测试后, 不能发生漏电、点灯不亮等电气异常现象。 2, 低温低压及其冲击测试: 针对对象: LED 灯具(含LEDDriver 的成品灯具)参照标准: 行业经验

测试方法:1,将5款LED灯具放置在一个-15 C的环境下; 2, 经过调压器将LED 灯具的输入电压调为最小额定输入电压的0.9 倍; 3, 接通电源, 点灯24H, 并观察灯具是否有损坏、材料受热变形等异常现象; 4, 点灯测试后, 经过继电器控制灯具在此环境下进行冲击测试, 测试设置为:点灯20s、熄灯20s, 循环100次测试要求: A, 灯具在经过低温低压测试后, 不能发生表面脱漆、变色、开裂、材料变形等异常现象; B, 灯具在经过冲击测试后, 不能发生漏电、点灯不亮等电气异常现象。 3, 常温常压冲击测试: 针对对象: LED 灯具(含LEDDriver 的成品灯具) 参照标准:行业经验 测试方法:1,将5款LED灯具放置在一个室温为25 C的环境下; 2, 按LED 灯具的额定输入电压接通电源点灯; 3, 经过继电器控制灯具在常温常压下进行冲击测试, 测试设置为:点灯30s、熄灯30s, 循环1 0000次。 测试要求: 灯具在经过常温常压冲击测试后, 不能发生漏电、点灯不亮等电气异常现象。

LED灯具成品检验标准

L E D灯具成品检验标准 Document serial number【NL89WT-NY98YT-NC8CB-NNUUT-NUT108】

成品检验规范 文件编号: QD-2012002 版本号: 编制:魏征日期: 2012-07-30 审核:胡佳日期: 2012-07-30 批准:段琪日期: 2012-07- 生效日期: 2012-08-01 受控状态:受控

文件变更记录

1、目的 规范成品入库及出货检验流程,确保出货产品满足客户的需求,不断的提升品质,提高 客户的满意度,模拟客户对产品的验证。 2、适用范围 适用于所有LED 灯具产品入库及出货检验。 3、定义 检验面的定义 A 面:直接看到的区域如:玻璃面,铝基板,LED,透镜面。 B 面:不在直视范围,但暴露在外的面,如:灯具两侧面、散热片、铝型材、外壳,电 源等。 C 面:正常使用时看不到的面。须拆卸的面。 检验光源:普通日光灯灯源500lux. 检验角度:如图一所示,产品与水平视线成30°,并在检验时±15°旋转产品。外观检验距离:未点亮距眼睛30cm±10cm,与眼睛成一条直线,点亮后距离 100cm±10cm. 外观检验时间:10s/每个面。 测试设备:见测试项目内仪器。 5、引用标准 GB/T Ⅱ级按接受质量限(AQL)检索的逐批检验抽样计划。 AQL 允收质量水平:MIN= MAJ= CRI=0(抽样方案主要以抽取数量)。 样本数小于或者等于20PCS 时全检处理。 样本的抽取原则:抽取为上中下抽取力求均匀/每板,随机性。

6、作业内容 成品送检 生产作业完成包装成品,移交待检区,开出【送检单】通知OQC 进行检验。 送检原则:生产按4H 的产量或者4H 内生产完的订单进行送检。 产线送检验时须经过IPQC 在【送检单】签字确认,确认是否完成所有生产工序。 OQC 检验 OQC 抽样按执行。 OQC 核对订单要求、工程技术测试要求、检验规范、检验作业指导、图纸、客户要 求进行检验。 检验项目与判定标准按7检验内容执行,检验完毕在【送检单】备注后知会生产入 库。 检验标识记录 检验后如实填写【出货检验报告】 检验不合格在送验批上标识不合格标签,并开出【返工通知单】性能/结构问题给工程 给出返工方案生产执行,外观问题直接返工重检,若对品质判定有疑义则由工程,品质进行评 估会签,达成一致放行,若达不成一致则由事业部负责人裁决,【返工通知单】一式三联,第一 联品质部保留,第二联PMC 保留,第三联责任部门。 生产返工完毕在【送检单】备注复检OK 经IPQC 确认后送OQC 重新抽验,连续出现 3 批检验不合格在开出【品质异常报告】给相关部门/人员责任到人,并给出处理意见。 检验合格每箱盖OQC PASS 印章,若订单上有要求中性包装的盖无公司LOGO 标志的 印章。 若急需出货,因检验,老化,测试,时间不够则由PMC 提出特采申请,技术,品质进 行评估会签,达成一致放行,若达不成一致则由生产部负责人裁决。 样品检验以工程部工程师的要求的测试项目为准,标准或特殊要求以工程师的签名为 准。 仓库复检 库存超过1 个月的出货须PMC 安排仓库送OQC 检验,检验按执行。 库存超过半年的出货须PMC 安排生产线,重新老化,包装,OQC 检验流程。 入库 生产入库仓库收货,核对数量的同事须核对是否有OQC PASS 印章,若无则不允许入库。

LED灯具检验标准

检验规范文件变更记录

1、目的 规范成品入库及出货检验流程,确保出货产品满足客户的需求,不断的提升品质,提高客户的满意度,模拟客户对产品的验证。 2、适用范围 适用于所有LED 灯具产品入库及出货检验。 3、定义 3.1 缺陷级别定义 3.2 检验面的定义 A 面:直接看到的区域如:玻璃面,铝基板,LED,透镜面。 B 面:不在直视范围,但暴露在外的面,如:灯具两侧面、散热片、铝型材、外壳,电

源等。 C 面:正常使用时看不到的面。须拆卸的面。 3.3 缺陷代码定义 4、检验条件 4.1 检验光源:普通日光灯灯源500lux. 4.2 检验角度:如图一所示,产品与水平视线成30°,并在检验时±15°旋转产品。 4.3 外观检验距离:未点亮距眼睛30cm±10cm,与眼睛成一条直线,点亮后距离 100cm±10cm. 4.4 外观检验时间:10s/每个面。 4.5 测试设备:见测试项目内仪器。 5、引用标准 5.1 GB/T 2828.1-2003 Ⅱ级按接受质量限(AQL)检索的逐批检验抽样计划。 5.2 AQL 允收质量水平:MIN=1.5 MAJ=0.65 CRI=0(抽样方案主要以0.65 抽取数量)。 5.3 样本数小于或者等于20PCS 时全检处理。 5.4 样本的抽取原则:抽取为上中下抽取力求均匀/每板,随机性。 6、作业内容

6.1 成品送检 6.1.1 生产作业完成包装成品,移交待检区,开出【送检单】通知OQC 进行检验。 6.1.2 送检原则:生产按4H 的产量或者4H 内生产完的订单进行送检。 6.1.3 产线送检验时须经过IPQC 在【送检单】签字确认,确认是否完成所有生产工序。 6.2 OQC 检验 6.2.1 OQC 抽样按5.1-5.4 执行。 6.2.2 OQC 核对订单要求、工程技术测试要求、检验规范、检验作业指导、图纸、客户要 求进行检验。 6.2.3 检验项目与判定标准按7检验内容执行,检验完毕在【送检单】备注后知会生产入库。 6.3 检验标识记录 6.3.1 检验后如实填写【出货检验报告】 6.3.2 检验不合格在送验批上标识不合格标签,并开出【返工通知单】性能/结构问题给工程给出返工方案生产执行,外观问题直接返工重检,若对品质判定有疑义则由工程,品质进行评估会签,达成一致放行,若达不成一致则由事业部负责人裁决,【返工通知单】一式三联,第一联品质部保留,第二联PMC 保留,第三联责任部门。 6.3.3 生产返工完毕在【送检单】备注复检OK 经IPQC 确认后送OQC 重新抽验,连续出现3 批检验不合格在开出【品质异常报告】给相关部门/人员责任到人,并给出处理意见。 6.3.4 检验合格每箱盖OQC PASS 印章,若订单上有要求中性包装的盖无公司LOGO 标志的印章。 6.3.5 若急需出货,因检验,老化,测试,时间不够则由PMC 提出特采申请,技术,品质进

XXX公司LED灯具照明用成品检测标准样本

LED灯具( 通用照明) 成品 检 验 标 准 编制: 日期: 审核: 日期: 批准: 日期:

修订历史

一目的 规范成品检测项目、作业方法, 使成品检验作业员明确成品检验项目及作业方法, 确保生产的成品符合客户要求。 二范围 本公司台式灯具成品均适用。 三定义 3.1 OQC: Outgoing Quality Control, 出货质量控制。 3.2 ASQ: American Society for Quality, 美国质量协会。 3.3极限电压: 产品运行电压范围的最大值和最小值。 3.4 电功率: 电流在单位时间内做的功, 它的单位是瓦特( Watt) , 简称瓦, 符号是W。3.5 功率因素: 电力系统的一个重要的技术数据, 衡量电气设备效率高低的一个系数。 3.6 灯具的安全等级: 0类灯具: 无地线灯具, 依靠基本绝缘作为防触电保护的灯具。 Ⅰ类灯具: 有地线灯具, 灯具防触电保护不但依靠基本绝缘, 还包括附加接地安全措施。 Ⅱ类灯具: 无地线灯具, 防触电保护不但依靠基本绝缘, 还具有附加安全措施。 Ⅲ类灯具: 防触电保护依靠电源电压为安全特低电压( 交流电压有效值小于50V) , 而且不会产生高于SELV电压的灯具。 3.7 抗电强度: 是指电容器两个引出端之间连接起来的引出端与金属外壳之间所能承受的最大电压, 有以下几项指标; ①击穿电压:电容器正常漏电的稳定状态被破坏的电压。 ②试验电压:在短时间内(一般为5~60s)电容器能承受的最大直流试验电压。试验电压一般为额定直流工作电压的1.5~3倍。 ③额定直流工作电压:电容器长期安全工作的最高直流电压。 ④交流工作电压:电容器长期工作时所允许的交流电压有效值。 3.8 漏电电流: LED是单向导电的发光体, 如果有反向电流, 则称为漏电; 漏电电流大, 会导致光源寿命缩短。 3.9 绝缘电阻: 加直流电压于电介质, 经过一定时间极化过程结束后, 流过电介质的泄漏电流对应的电阻称绝缘电阻。 3.10 光强: 发光强度的简称, 国际单位是candela( 坎德拉) 简写cd, 描述点光源发光强弱的一个基本度量, 光强是单位面积的功率流(通)量。 3.11光通量: 光源在单位时间内发射出的光量, 单位流明l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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L E D灯具成品检验标准 Company Document number:WTUT-WT88Y-W8BBGB-BWYTT-1999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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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目的 规范成品入库及出货检验流程,确保出货产品满足客户的需求,不断的提升品质,提高 客户的满意度,模拟客户对产品的验证。 2、适用范围 适用于所有LED 灯具产品入库及出货检验。 3、定义 缺陷级别定义 检验面的定义 A 面:直接看到的区域如:玻璃面,铝基板,LED,透镜面。 B 面:不在直视范围,但暴露在外的面,如:灯具两侧面、散热片、铝型材、外壳,电 源等。 C 面:正常使用时看不到的面。须拆卸的面。 缺陷代码定义

4、检验条件 检验光源:普通日光灯灯源500lux. 检验角度:如图一所示,产品与水平视线成30°,并在检验时±15°旋转产品。 外观检验距离:未点亮距眼睛30cm±10cm,与眼睛成一条直线,点亮后距离 100cm±10cm. 外观检验时间:10s/每个面。 测试设备:见测试项目内仪器。 5、引用标准 GB/T Ⅱ级按接受质量限(AQL)检索的逐批检验抽样计划。 AQL 允收质量水平:MIN= MAJ= CRI=0(抽样方案主要以抽取数量)。 样本数小于或者等于20PCS 时全检处理。 样本的抽取原则:抽取为上中下抽取力求均匀/每板,随机性。 6、作业内容 成品送检 生产作业完成包装成品,移交待检区,开出【送检单】通知OQC 进行检验。 送检原则:生产按4H 的产量或者4H 内生产完的订单进行送检。 产线送检验时须经过IPQC 在【送检单】签字确认,确认是否完成所有生产工序。 OQC 检验 OQC 抽样按执行。 OQC 核对订单要求、工程技术测试要求、检验规范、检验作业指导、图纸、客户要

LED灯条成品检验标准

1.0目的 规范灯条成品外观检验标准,使产品不被误判。 2.0范围 适用于本公司送样,试产,量产的侧入式,直下式成品外观、功能的检验。 3.0; 4.0职责: 4.1品质部负责标准的制订和修订,并负责保持标准的适用性。 4.2其它部门:执行标准,并对标准提出修订建议。 5.0缺点定义: 严重缺点(Cr):系指缺点足以造成人体或机器产生伤害,或危及生命财产安全的缺点,称为严重缺点,, 以Cr表示之。 主要缺点(Ma):系指缺点对制品之实质功能上已失去实用性或造成可靠度降低,产品损坏、功能不良 称为主要缺点,以Ma表示之。 次要缺点(Mi):系指单位缺点之使用性能,实质上并无降低其实用性,且仍能达到所期望目的,一般为外观或机构组装上之差异,以Mi表示之。 ~ “D”表示直径,“L”表示长度,“W”表示宽度,“S”表示面积,“N”表示数量。 6.0品质抽样水平: 6.1样品,试产品100%全检 量产品QC检验依据GB/抽样计划正常检验(Ⅱ级水准)进行 CR:(Ac=0,Re=1);MA:AQL=,MI :AQL= | 光电性能抽测:2pcs/批次 7.0抽检条件 检验环境要求: 7.1.1外观目视检验照度:1000~1500 Lux,必要时用3D测量仪加以确认。 7.1.2温湿度:25±5℃,50±20% 7.1.3~ 7.1.4ESD防护:佩戴静电手环,戴防静电手套。 7.2目视的检验方法: 7.2.1根据不同光照情况,检验者采取两种检验视角: 1)光线与被检验平面垂直时,检验者视线应与被检验平面成45°角(见图1)。 2)光线与被检验平面45°角时,检验者视线应与被检验平面成90°角(见图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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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目的 规范成品入库及出货检验流程,确保出货产品满足客户的需求,不断的提升品质,提高客户的满意度,模拟客户对产品的验证。 2、适用范围 适用于所有LED 灯具产品入库及出货检验。 3、定义 检验面的定义 A 面:直接看到的区域如:玻璃面,铝基板,LED,透镜面。 B 面:不在直视范围,但暴露在外的面,如:灯具两侧面、散热片、铝型材、外壳,电源等。 C 面:正常使用时看不到的面。须拆卸的面。 缺陷代码定义 检验光源:普通日光灯灯源500lux. 检验角度:如图一所示,产品与水平视线成30°,并在检验时±15°旋转产品。 外观检验距离:未点亮距眼睛30cm±10cm,与眼睛成一条直线,点亮后距离 100cm±10cm. 外观检验时间:10s/每个面。 测试设备:见测试项目内仪器。 5、引用标准

GB/T Ⅱ级按接受质量限(AQL)检索的逐批检验抽样计划。 AQL 允收质量水平:MIN= MAJ= CRI=0(抽样方案主要以抽取数量)。 样本数小于或者等于20PCS 时全检处理。 样本的抽取原则:抽取为上中下抽取力求均匀/每板,随机性。 6、作业内容 成品送检 生产作业完成包装成品,移交待检区,开出【送检单】通知OQC 进行检验。 送检原则:生产按4H 的产量或者4H 内生产完的订单进行送检。 产线送检验时须经过IPQC 在【送检单】签字确认,确认是否完成所有生产工序。 OQC 检验 OQC 抽样按执行。 OQC 核对订单要求、工程技术测试要求、检验规范、检验作业指导、图纸、客户要 求进行检验。 检验项目与判定标准按7检验内容执行,检验完毕在【送检单】备注后知会生产入 库。 检验标识记录 检验后如实填写【出货检验报告】 检验不合格在送验批上标识不合格标签,并开出【返工通知单】性能/结构问题给工程给出返工方案生产执行,外观问题直接返工重检,若对品质判定有疑义则由工程,品质进行评 估会签,达成一致放行,若达不成一致则由事业部负责人裁决,【返工通知单】一式三联,第一 联品质部保留,第二联PMC 保留,第三联责任部门。 生产返工完毕在【送检单】备注复检OK 经IPQC 确认后送OQC 重新抽验,连续出现 3 批检验不合格在开出【品质异常报告】给相关部门/人员责任到人,并给出处理意见。 检验合格每箱盖OQC PASS 印章,若订单上有要求中性包装的盖无公司LOGO 标志的 印章。 若急需出货,因检验,老化,测试,时间不够则由PMC 提出特采申请,技术,品质进行评估会签,达成一致放行,若达不成一致则由生产部负责人裁决。 样品检验以工程部工程师的要求的测试项目为准,标准或特殊要求以工程师的签名为准。 仓库复检 库存超过1 个月的出货须PMC 安排仓库送OQC 检验,检验按执行。 库存超过半年的出货须PMC 安排生产线,重新老化,包装,OQC 检验流程。 入库 生产入库仓库收货,核对数量的同事须核对是否有OQC PASS 印章,若无则不允许入库。 仓库对库存品须做到先进先出,产品防潮,防水,防撞同一批次,型号,不可混放等。 仓库在出货装车时通知OQC 去现场确认,并拍照装车状况记录存入电脑。 抽样检验转移规则(加严、正常、放宽) 从正常检验到放宽检验:必须同时满足以下两个条件,缺一不可: A. 生产稳定,连续一周检验无异常。 B. 品质部门认为放宽检验可取。 从放宽检验到正常检验:进行放宽检验时,如果出现下面任何一种情况,就必须转回

LED灯具成品检验标准

检验规范成品 号:版 QD-2012002 文件编号:本 期: 2012-07-30 日征魏制:编 审核:胡佳期: 2012-07-30 日期:日 2012-07- 琪段准:批 受 2012-08-01 生效日期:受控状态:控文件变更记录

1、目的 规范成品入库及出货检验流程,确保出货产品满足客户的需求,不断的提升品质,提高客户的满意度,模拟客户对产品的验证。 2、适用范围 适用于所有LED 灯具产品入库及出货检验。 3、定义 缺陷级别定义

检验面的定义 A 面:直接看到的区域如:玻璃面,铝基板,LED,透镜面。 B 面:不在直视范围,但暴露在外的面,如:灯具两侧面、散热片、铝型材、外壳,电源等。 C 面:正常使用时看不到的面。须拆卸的面。 缺陷代码定义 4、检验条件检验光源:普通日光灯灯源500lux. 检验角度:如图一所示,产品与水平视线成30°,并在检验时±15°旋转产品。 外观检验距离:未点亮距眼睛30cm±10cm,与眼睛成一条直线,点亮后距离 100cm±10cm. 外观检验时间:10s/每个面。 测试设备:见测试项目内仪器。 5、引用标准 GB/T Ⅱ级按接受质量限(AQL)检索的逐批检验抽样计划。 AQL 允收质量水平:MIN= MAJ= CRI=0(抽样方案主要以抽取数量)。 样本数小于或者等于20PCS 时全检处理。 样本的抽取原则:抽取为上中下抽取力求均匀/每板,随机性。 6、作业内容 成品送检

生产作业完成包装成品,移交待检区,开出【送检单】通知OQC 进行检验。 送检原则:生产按4H 的产量或者4H 内生产完的订单进行送检。 产线送检验时须经过IPQC 在【送检单】签字确认,确认是否完成所有生产工序。 OQC 检验 OQC 抽样按执行。 OQC 核对订单要求、工程技术测试要求、检验规范、检验作业指导、图纸、客户要 求进行检验。 检验内容执行,检验完毕在【送检单】备注后知会生产入7检验项目与判定标准按 库。 检验标识记录 检验后如实填写【出货检验报告】 检验不合格在送验批上标识不合格标签,并开出【返工通知单】性能/结构问题给工程 给出返工方案生产执行,外观问题直接返工重检,若对品质判定有疑义则由工程,品质进行评估会签,达成一致放行,若达不成一致则由事业部负责人裁决,【返工通知单】一式三联,第一联品质部保留,第二联PMC 保留,第三联责任部门。 生产返工完毕在【送检单】备注复检OK 经IPQC 确认后送OQC 重新抽验,连续出现 3 批检验不合格在开出【品质异常报告】给相关部门/人员责任到人,并给出处理意见。 检验合格每箱盖OQC PASS 印章,若订单上有要求中性包装的盖无公司LOGO 标志的 印章。 若急需出货,因检验,老化,测试,时间不够则由PMC 提出特采申请,技术,品质进 行评估会签,达成一致放行,若达不成一致则由生产部负责人裁决。 样品检验以工程部工程师的要求的测试项目为准,标准或特殊要求以工程师的签名为 准。 仓库复检 库存超过1 个月的出货须PMC 安排仓库送OQC 检验,检验按执行。 库存超过半年的出货须PMC 安排生产线,重新老化,包装,OQC 检验流程。 入库 生产入库仓库收货,核对数量的同事须核对是否有OQC PASS 印章,若无则不允许入库。 仓库对库存品须做到先进先出,产品防潮,防水,防撞同一批次,型号,不可混放等。 仓库在出货装车时通知OQC 去现场确认,并拍照装车状况记录存入电脑。 抽样检验转移规则(加严、正常、放宽) 从正常检验到放宽检验:必须同时满足以下两个条件,缺一不可: A. 生产稳定,连续一周检验无异常。 品质部门认为放宽检验可取。B. 从放宽检验到正常检验:进行放宽检验时,如果出现下面任何一种情况,就必须转回 正常检验: A、有一批检验不被接收。 B、生产不稳定或延迟。 C、品质部门认为有必要恢复正常检验。 加严检验以下有其中一条则进行加严检验。 A. 有客户投诉。 B. 同一型号连续3 批检验不合格。 C. 品质部门认为需要加严检验。 暂停检验

照明灯具质量检验标准

照明灯具质量检验标准 1.宗旨: 为了规范企业内部品质程序,提高生产效率,降低生产损耗,节约成本,实现企业内部全员品管化,创就企业品质品牌形象。 2.范围: 本规定适合企业生产加工及相关联部门。 3.定义: 4.具体内容: 4.1五金 4.1.1开料 4.1.1.1开料所用了物料其材质,规格必须与要求相符。 4.1.1.2开料必须依照图纸,样品或技术规定之规格操作。 4.1.1.3开料员在操作时必须经品管首检确认后方可批量生产。 4.1.1.4在开料过程中,开料员每隔一段时间必须时所开物料进行自检。 4.1.1.5品管员必须定时对物料进行抽检,检测时必须保持所开物料在可接受之公差内。(一般50M/M以上为±2M/M) 4.1.1.6开料所出产品切面须手滑,手摸不可有凹不平,周边毛刺,披锋不可有刮手之现象,不可有变形之现象。 4.1.1.7开料员在操作中必须做到对产品的轻拿轻放。操作中任意掷,扔,造成产品碰撞痕或严重的划伤痕。(此为严重不良) 4.1.2冲压 4.1.2.1规格,尺寸需符合订单要求,依据图纸,样板生产,尺寸误差必须在公差范围之内,规格尺寸有误则为严重缺陷。 4.1.2.2外规: a,冲压表面不可有挡伸痕(在距视线0.3M处不可明显可见)否则视为不合格. b,冲压件周边不可有缺边现象,但在不影响整灯组装之外观结构时视为可接收。 c,毛边,披锋用手感觉不可有明显的刮手现象,或对人体造成伤害,此缺陷可视为主要缺陷,有轻微刮手,在不影响组装,人体安全时可视为次要缺陷。

d,冲压变形,视变形程度及零件组装位置判定,若变形位置为零件主要面或外露面则视为不可接收,若在次要面或非外露面变形程度小(在距视线0.3M为不可见)则可接收. 4.1.2.3操作员在冲压过程中必须对产品进行自检,以杜绝不良品的批量生产(因模具移位等),并及时通知技术人员和品管员,若因此造成严重后果,操作员须负主要责任. 4.1.2.4品管员在产品报产时须确认首检核对图纸样品,报产后须定时巡回检测,并告知操作员目前产品之实情,当品管员发现产品有不良须查明原因并告知技术人员或上级主管人员。 4.1.2.5操作人员在生产过程中,对产品须保持轻拿轻放的自觉品质心理,若因此造成(4.1.2.2)之不良则由操作人员承担. 4.1.3钻孔,攻牙 4.1.3.1操作员在零件加工时须依据图样,样品所规定尺寸操作,若因此造成不良则视为严重缺陷. 4.1.3.2检测外观规格: A,零件孔距,孔位,孔径须完全正确,误差在规定的公差范围内.B攻牙须正确且牙路平顺,用规检测或牙规检测,同时须注意公制牙与英制牙区别.C,钻孔须保持底面平整,,以防零件因钻孔而变形和偏孔,孔位变形或视组装情节判定,在不影响组装且在非外露部位可接受偏孔视为不可接受. 4.1.3.3操作人员自检同4.1.2.3 4.1.4焊接 4.1.4.1生产作业须依据技术图纸或样品进行操作,有任何与图纸不符均视为严重不良. 4.1.4.2铜焊,电焊,焊等焊接须牢固,用手拉不开,在工作60CM自由落下,不脱焊则视为焊接良好,不可有虚焊,假焊,漏焊之现象. 4.1.4.3焊接点处要平滑,无凹,焊接处有焊孔,炸裂视为主要缺陷,非外露部分或次要面焊孔允许有1处直径为41MM,且为不受力部位。 4.1.4.4点焊,焊不可有变形,产品主要面即外露部位焊接处变形影响灯件外观,此缺陷视为主要缺陷,非外露部位有轻微变形(不影响组装外观则视为可接收) 4.1.4.5弯管铜焊后,必须能顺利穿过电源线,烧焊时必须抽样试穿,焊口垂直部位,焊接须牢固,内接处不可有披锋,电源线无法通过和内披锋刮破电源线之现象均视为严重缺陷。 4.1.4.6焊接处焊斑不能过大,焊斑要平顺,不可有聚焊之现象(能让绝缘热缩套管穿过并覆盖

灯具成品出货检验报告

灯具成品出货检验报告 Coca-cola standardization office【ZZ5AB-ZZSYT-ZZ2C-ZZ682T-ZZT18】

NO: 生产订单号:订单数量:检验日期: 产品名称/型号:规格型号:每箱 PCS,共箱 送检数量:抽样方案:□全检; □抽检MIE-STD-105E-ⅡCR:0 MAJ: MIN:;□其它; 抽检数量: 检验 项目 检验要求检验结果判定 订单信息核对控制类型 □不可控类/□可控,控制器型 号; □合格□不合 格 灯具灯点数/发光颜色 灯点数;发光颜色; □合格□不合 格 电源规格型号/品牌 □恒流/□恒压;型号/品牌; □合格□不合 格 LED灯规格/管芯品牌 □SMD/□DIP/□食人鱼; 规格/品 牌; □合格□不合 格 透镜型号/规格;□有 □无□珠面/□条纹面/□磨砂面/□光面,发光角度 □合格□不合 格 公母接插头线;□有 □无 □2芯/□3芯/□4芯;□圆线/□扁线;□白色/ □黑色□灰色;线长 CM ;□其 它; □合格□不合 格 灌封胶;□有□无 □不灌胶/ □灯面灌胶;胶水型 号; □合格□不合 格 灯具标记;□有□无 □厂标 / □中性/ □客户 LOGO ; □合格□不合 格 灯具标识基本内容 □有标识标签 □无标识标签 产品型号/名称:; □合格□不合 格 厂商名称或LOGO: ; □合格□不合 格 额定值:电压 V, □DC/□AC; 最大功率 W, □合格□不合 格 IP防护等级; □合格□不合 格 电击防护类型:□0类/ □Ⅰ类/ □Ⅱ类/ □Ⅲ 类 □合格□不合 格 F-Mark: □□□□合格□不合 格 外观检验灯具本体外表 □脏污/□胶渍/□刮花/□掉漆/□脱色/□变形/ □裂痕破损/□灯孔错位/□缝隙/□灯罩色差/□ 漏螺丝/□螺丝打花 □线扣/端盖松脱间隙/□安装座松脱锁滑牙 □其它; □合格□不合 格灯具内部 □灯珠顶部粘胶/□少胶露底/□多胶/□透镜偏位 /□透镜松脱/□异物/□锡渣/□螺丝打花/□假焊 □合格□不合 格

LED灯具成品检验标准

成品检验规范 文件编号: QD-2012002 版本号: 编制:魏征日期: 2012-07-30 审核:胡佳日期: 2012-07-30 批准:段琪日期: 2012-07- 生效日期: 2012-08-01 受控状态:受控

文件变更记录

1、目的 规范成品入库及出货检验流程,确保出货产品满足客户的需求,不断的提升品质,提高客户的满意度,模拟客户对产品的验证。 2、适用范围 适用于所有LED 灯具产品入库及出货检验。 3、定义 缺陷级别定义 检验面的定义 A 面:直接看到的区域如:玻璃面,铝基板,LED,透镜面。 B 面:不在直视范围,但暴露在外的面,如:灯具两侧面、散热片、铝型材、外壳,电源等。 C 面:正常使用时看不到的面。须拆卸的面。 缺陷代码定义

4、检验条件 检验光源:普通日光灯灯源500lux. 检验角度:如图一所示,产品与水平视线成30°,并在检验时±15°旋转产品。外观检验距离:未点亮距眼睛30cm±10cm,与眼睛成一条直线,点亮后距离 100cm±10cm. 外观检验时间:10s/每个面。 测试设备:见测试项目内仪器。 5、引用标准 GB/T Ⅱ级按接受质量限(AQL)检索的逐批检验抽样计划。 AQL 允收质量水平:MIN= MAJ= CRI=0(抽样方案主要以抽取数量)。 样本数小于或者等于20PCS 时全检处理。 样本的抽取原则:抽取为上中下抽取力求均匀/每板,随机性。 6、作业内容 成品送检 生产作业完成包装成品,移交待检区,开出【送检单】通知OQC 进行检验。 送检原则:生产按4H 的产量或者4H 内生产完的订单进行送检。 产线送检验时须经过IPQC 在【送检单】签字确认,确认是否完成所有生产工序。 OQC 检验 OQC 抽样按执行。 OQC 核对订单要求、工程技术测试要求、检验规范、检验作业指导、图纸、客户要求进行检验。 检验项目与判定标准按7检验内容执行,检验完毕在【送检单】备注后知会生产入

LOA-LED灯具成品检验标准

LOA LED成品检验规范 文件编号:QD-2008002 版本号:Ver.1.0 编制:日期:2008-07-30 审核:日期:2008-07-30 批准:日期:2008-07-30 生效日期:2008-08-01 受控状态:受控

文件变更记录

1、目的 规范成品入库及出货检验流程,确保出货产品满足客户的需求,不断的提升品质,提高客户的满意度,模拟客户对产品的验证。 2、适用范围 适用于所有LED 灯具产品入库及出货检验。 3、定义 3.2 检验面的定义 A 面:直接看到的区域如:玻璃面,铝基板,LED,透镜面。 B 面:不在直视范围,但暴露在外的面,如:灯具两侧面、散热片、铝型材、外壳,电源等。 C 面:正常使用时看不到的面。须拆卸的面。 4、检验条件 4.1 检验光源:普通日光灯灯源500lux. 4.2 检验角度:如图一所示,产品与水平视线成30°,并在检验时±15°旋转产品。4.3 外观检验距离:未点亮距眼睛30cm±10cm,与眼睛成一条直线,点亮后距离 100cm±10cm. 4.4 外观检验时间:10s/每个面。 4.5 测试设备:见测试项目内仪器。 5、引用标准 5.1 GB/T 2828.1-2003 Ⅱ级按接受质量限(AQL)检索的逐批检验抽样计划。 5.2 AQL 允收质量水平:MIN=1.5 MAJ=0.65 CRI=0(抽样方案主要以0.65 抽取数量)。 5.3 样本数小于或者等于20PCS 时全检处理。

5.4 样本的抽取原则:抽取为上中下抽取力求均匀/每板,随机性。 6、作业内容 6.1 成品送检 6.1.1 生产作业完成包装成品,移交待检区,开出【送检单】通知OQC 进行检验。 6.1.2 送检原则:生产按4H 的产量或者4H 内生产完的订单进行送检。 6.1.3 产线送检验时须经过IPQC 在【送检单】签字确认,确认是否完成所有生产工序。 6.2 OQC 检验 6.2.1 OQC 抽样按5.1-5.4 执行。 6.2.2 OQC 核对订单要求、工程技术测试要求、检验规范、检验作业指导、图纸、客户要 求进行检验。 6.2.3 检验项目与判定标准按7检验内容执行,检验完毕在【送检单】备注后知会生产入 库。 6.3 检验标识记录 6.3.1 检验后如实填写【出货检验报告】 6.3.2 检验不合格在送验批上标识不合格标签,并开出【返工通知单】性能/结构问题给工程 给出返工方案生产执行,外观问题直接返工重检,若对品质判定有疑义则由工程,品质进行评估会签,达成一致放行,若达不成一致则由事业部负责人裁决,【返工通知单】一式三联,第一联品质部保留,第二联PMC 保留,第三联责任部门。 6.3.3 生产返工完毕在【送检单】备注复检OK 经IPQC 确认后送OQC 重新抽验,连续出现 3 批检验不合格在开出【品质异常报告】给相关部门/人员责任到人,并给出处理意见。 6.3.4 检验合格每箱盖OQC PASS 印章,若订单上有要求中性包装的盖无公司LOGO 标志的 印章。 6.3.5 若急需出货,因检验,老化,测试,时间不够则由PMC 提出特采申请,技术,品质进 行评估会签,达成一致放行,若达不成一致则由生产部负责人裁决。 6.3.6 样品检验以工程部工程师的要求的测试项目为准,标准或特殊要求以工程师的签名为 准。 6.4 仓库复检 6.4.1 库存超过1 个月的出货须PMC 安排仓库送OQC 检验,检验按6.1-6.3 执行。 6.4.2 库存超过半年的出货须PMC 安排生产线,重新老化,包装,OQC 检验流程。 6.5 入库 6.5.1 生产入库仓库收货,核对数量的同事须核对是否有OQC PASS 印章,若无则不允许入库。 6.5.2 仓库对库存品须做到先进先出,产品防潮,防水,防撞同一批次,型号,不可混放等。6.5.3 仓库在出货装车时通知OQC 去现场确认,并拍照装车状况记录存入电脑。 6.6 抽样检验转移规则(加严、正常、放宽) 6.6.1 从正常检验到放宽检验:必须同时满足以下两个条件,缺一不可: A. 生产稳定,连续一周检验无异常。 B. 品质部门认为放宽检验可取。 6.6.2 从放宽检验到正常检验:进行放宽检验时,如果出现下面任何一种情况,就必须转回 正常检验: A、有一批检验不被接收。 B、生产不稳定或延迟。 C、品质部门认为有必要恢复正常检验。 6.6.3 加严检验以下有其中一条则进行加严检验。

灯具成品检验规范汇编

成品检验规范汇编 目录 成品检验规范 (2) 固定式灯具(BL175、BL115)成品检验指导书 (4) 隧道灯(CP115)成品检验指导书 (6) ST150成品检验指导书 (8) AL036(一次本地化)成品检验指导书 (9) AL036(二次本地化)成品检验指导书 (10) AL013成品检验指导书 (11) AL009成品检验指导书 (12) 泛光灯成品检验指导书 (13) 三防灯成品检验指导书 (14) NBL成品检验指导书 (15) BL180成品检验指导书 (16)

生效日期:2016.8.20 版本:A/1 成品检验规范 1.0目的 确保产品品质符合顾客的要求,防止不良品流入客户处。 2.0范围 适用于公司进行强制性认证和自愿性认证的灯具。 3.0例行检验 3.1例行检验项目(强制性认证产品固定式灯具(BL115、BL175)自愿性认证产品隧道 灯(CP115) ) 3.1.1外观:目测无明显碰伤,无变形,无划痕,无破损,无气泡或脏污。 3.1.2结构:核对BOM,通过目测,扳手或螺丝刀检验,产品一致性与BOM相符,结 构须牢固可靠。 3.1.3接地连续性:接地端子与可触及的金属部件之间,测试电流10A,测试时间 2S,接地电阻值≤0.3Ω,则测试通过。 3.1.4电气强度:带电和中性端子连接在一起作为一个电极与金属外壳之间,测试 电压1.5KVAC,测试时间2S,最大断开电流≤5mA,没有发生闪络或击穿现象, 则测试通过。 3.1.5功能:正常工作电压下点灯,无死灯,暗灯及不稳定现象,则测试通过。 3.1.6包装:须有填充物,配件齐全,合格证,标签和说明书要与订单要求一致。 3.2抽样方案 生产执行100%全检。对检验中出现的不合格品按《不合格品控制程序》执行。 4.0确认检验 4.1强制性认证产品固定式灯具(BL115、BL175)确认检验项目 4.1.1产品的标识、结构与BOM一致。 4.1.2关键元器件与设计产品一致。 4.1.3依据GB7000.201中相关标准对灯具进行接地连续性、电气强度、绝缘电阻、 标志、拉力试验、镇流器与安装表面的距离、(耐热、耐火)进行测试。 4.2自愿性认证产品隧道灯(CP115)确认检验项目 4.2.1产品的标识、结构与BOM一致。 4.2.2关键元器件与设计产品一致。 4.2.3依据GB7000.203中相关标准对灯具进行接地连续性、电气强度、绝缘电阻、 (外形尺寸、标志及外观检查)、拉力试验、镇流器与安装表面的距离、(耐 热、耐火)进行测试。 4.3认证产品的确认检验由品质部负责,每年不少于1次。

LED灯具检验标准及灯具安全检测要求模板

LED灯具测试 1, 高温高压及其冲击测试: 针对对象: LED灯具( 含LEDDriver的成品灯具) 参照标准: 行业经验 测试方法: 1, 将5款LED灯具放置在一个室温为60℃的房间; 2, 经过调压器将LED灯具的输入电压调为最大额定输入电压的1.1倍; 3, 接通电源, 点灯24H, 并观察灯具是否有损坏、材料受热变形等异常现象; 4, 点灯测试后, 经过继电器控制灯具在此环境下进行冲击测试, 测试设置为: 点灯20s、熄灯20s, 循环100次。测试要求: A, 灯具在经过高温高压测试后, 不能发生表面脱漆、变色、开裂、材料变形等异常现象; B, 灯具在经过冲击测试后, 不能发生漏电、点灯不亮等电气异常现象。 2, 低温低压及其冲击测试: 针对对象: LED灯具( 含LEDDriver的成品灯具)

参照标准: 行业经验 测试方法: 1, 将5款LED灯具放置在一个-15℃的环境下; 2, 经过调压器将LED灯具的输入电压调为最小额定输入电压的0.9倍; 3, 接通电源, 点灯24H, 并观察灯具是否有损坏、材料受热变形等异常现象; 4, 点灯测试后, 经过继电器控制灯具在此环境下进行冲击测试, 测试设置为: 点灯20s、熄灯20s, 循环100次。测试要求: A, 灯具在经过低温低压测试后, 不能发生表面脱漆、变色、开裂、材料变形等异常现象; B, 灯具在经过冲击测试后, 不能发生漏电、点灯不亮等电气异常现象。 3, 常温常压冲击测试: 针对对象: LED灯具( 含LEDDriver的成品灯具) 参照标准: 行业经验 测试方法: 1, 将5款LED灯具放置在一个室温为25℃的环境下; 2, 按LED灯具的额定输入电压接通电源点灯; 3, 经过继电器控制灯具在常温常压下进行冲击测试, 测试设置为: 点灯30s、熄灯30s, 循环10000次。

LED灯条成品检验标准

L E D灯条成品检验标准 Document serial number【LGGKGB-LGG98YT-LGGT8CB-LGUT-

1.0目的 规范灯条成品外观检验标准,使产品不被误判。 2.0范围

适用于本公司送样,试产,量产的侧入式,直下式成品外观、功能的检验。 3.0职责: 3.1品质部负责标准的制订和修订,并负责保持标准的适用性。 3.2其它部门:执行标准,并对标准提出修订建议。 4.0缺点定义: 严重缺点(Cr):系指缺点足以造成人体或机器产生伤害,或危及生命财产安全的 缺点,称为严重缺点, 以Cr表示之。 主要缺点(Ma):系指缺点对制品之实质功能上已失去实用性或造成可靠度降低, 产品损坏、功能不良 称为主要缺点,以Ma表示之。 次要缺点(Mi):系指单位缺点之使用性能,实质上并无降低其实用性,且仍能达 到所期望目的,一般为 外观或机构组装上之差异,以Mi表示之。 “D”表示直径,“L”表示长度,“W”表示宽度,“S”表示面积,“N”表示数量。 5.0品质抽样水平: 5.1样品,试产品 100%全检 量产品QC检验依据抽样计划正常检验(Ⅱ级水准)进行 CR:(Ac=0,Re=1); MA:AQL=, MI :AQL= 光电性能抽测:2pcs/批次 6.0抽检条件 检验环境要求: 6.1.1外观目视检验照度:1000~1500 Lux,必要时用3D测量仪加以确认。

6.1.2温湿度:25±5℃,50±20% 6.1.3ESD防护:佩戴静电手环,戴防静电手套。 6.2目视的检验方法: 6.2.1根据不同光照情况,检验者采取两种检验视角: 1)光线与被检验平面垂直时,检验者视线应与被检验平面成45°角(见图1)。 2)光线与被检验平面45°角时,检验者视线应与被检验平面成90°角(见图2)。 图1 图2 备注:如果能保证光源为漫散射时,检验者视线可以选择45°或90°角。 6.2.2检验者眼睛检验时应保证与被检验平面20~35cm的距离。 6.2.3使用显微镜辅助检验时,规定的放大倍数为10~40倍。 7.0检验标准: 本标准PCBA参考资料:IPC-A-610E二级标准,IPC-A-600H二级标准 标识、印刷、包装(包括LABEL,BARCODE,CARTON,二维码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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