嘉兴市旅游局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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嘉兴市旅游局文件嘉旅…2008?70号签发人:金琴龙

关于组织参加第七届浙江省旅游交易会的

通知

各县(市、区)旅游局、南湖区三产发展局、嘉城集团、市属各有关单位:

第七届浙江省旅游交易会将于2008年10月17日至19日在嘉兴国际会展中心举行。本届旅游交易会由浙江省旅游局和嘉兴市人民政府共同主办,浙江省各市旅游局(委)、浙江省旅行社协会、浙江省饭店业协会、嘉兴国际会展中心协办,嘉兴市旅游局、浙江旅游推广中心承办,中国旅游报、上海、江苏等兄弟省市旅游局(委)、浙江省广播电视集团旅游之声为支持单位。此次交易会在嘉兴举办,与浙江山水旅游节、中韩旅游合作大会同时举行,是省局对嘉兴旅游业发展的支持和鼓励。现将交易会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交易会概况

本次旅交会展览总面积15000平方米,在原有形象展区、教育展区基础上增设乡村旅游展区和世博展区,共设600多个标准展位,其中嘉兴市单独设立展区,共设展位150个。本届旅游交易会将展示和交易相结合,届时将有来自全国近千家旅

游企业参会,数万名专业人士及社会各界人士参观洽谈。旅交会期间还将举办“2008中国浙江网上旅游交易会”、“2008浙江美丽乡村旅游展示评选”等活动。

二、报名与参展办法

此次交易会嘉兴展区以“统一规划、各自设计、分别布展”为原则,市旅游局负责嘉兴整体形象设计和布展,各县(市、区)旅游局、嘉城集团独立设展,并负责本地、本单位参展报名工作。市本级旅行社由南湖区、秀洲区旅游局汇总后一并报市旅游局,市本级宾馆、饭店及其他单位直接向市旅游局报名。乡村旅游展每个县(市、区)申报一个展位,最后由市局汇总上报省局审定。旅游教育展由嘉兴市旅游局负责。

三、参展费用

1、旅游形象展:根据省局文件,标准展位展位费用2800元/个。

2、市本级旅行社、宾馆展位费用(含统一布展费)3000元/个。

3、乡村旅游展区由市旅游局汇总上报省局审定,免收展位费和布展费。

四、报名时间

即日起至2008年7月10日止,各县(市、区)旅游局、嘉城集团可将展位费直接汇款至浙江省旅游推广中心,(户名:浙江旅游推广中心有限公司,开户行:上海浦东发展银行杭州分行文晖支行,帐号:95140154800001786)。市本级旅行社、宾馆汇款到我局(户名:嘉兴市财政支付(核算)中心,开户行:建行嘉兴市分行,帐号:33001638047056175555-258),以上汇款请注明“第七届浙江省旅游交易会展台费”字

样。

五、组织要求

此次交易会在嘉兴举办,是今年嘉兴旅游的一项重要工作,各县(市、区)旅游局及市本级有关单位应高度重视、精心策划、积极参与,做好交易会参展、组织等各项工作。各县(市、区)旅游局及嘉城集团展位要求进行特装,市本级旅行社、宾馆由市旅游局统一布展。参展的景区、旅行社、宾馆应该在此次交易会上做好旅游产品的宣传和现场销售工作。请各县(市、区)旅游局及有关单位指定一名同志负责本次旅游交易会联络与组织工作,名单于7月5日前报市局市场开发处,联系人:朱宇红、顾伟建,电话:82159724,传真:82159725。

特此通知。

附件:1、第七届浙江省旅游交易会日程安排

2、第七届浙江省旅游交易会嘉兴展区分配表

3、第七届浙江省旅游交易会展台申请回执

4、第七届浙江省旅游交易会乡村旅游展区申请回执

嘉兴市旅游局

二○○八年七月一日

主题词:旅游交易会通知

抄送:赵树梅副市长,陈祖生副秘书长。共30份嘉兴市旅游局办公室 2008年7月1日印发

附件1:

第七届浙江省旅游交易会日程安排

10月13日 08:30-16:30 特装展位进场布展

10月14日 08:30-16:30 特装展位进场布展

10月15日 08:30-16:30 代表注册、特装及标准展

位进场布展

10月16日 08:30-15:00 特装及标准展位进场布展

10:00 各参展团领队会议

15:00-18:00 封馆、安全检查

18:00 招待酒会

10月17日 09:00-09:30 开馆仪式、广场表演活动

09:30-10:00 领导巡馆

10:30-16:30 专业洽谈、公众参观、交易10月18日 09:00-16:30 专业洽谈、公众参观、交易10月19日 09:00-12:00 专业洽谈、公众参观、交易 10:00-11:00 颁奖大会

12:00-17:00 撤展

10月20日 08:30-16:00 撤展

注:以上日程如有变化,另行通知。

附件2:

第七届浙江省旅游交易会嘉兴展位分配表

附件3:

第七届浙江省旅游交易会参展申请回执

我单位确认参加2008年10月17日至19日在嘉兴国际会展中心举办的第七届浙江省旅游交易会。

参展单位全称(请用正楷书写):

通讯地址:邮政编码:

联系人:电话:

传真: E-mail:

我单位确认展位个。

如对展位有特殊要求,请在“备注”注明。

备注:

单位负责人签名(盖章):日期

附件4:

第七届浙江省旅游交易会乡村旅游展区

申请回执

我单位确认参加2008年10月17日至19日在嘉兴国际会展中心举办的第七届浙江省旅游交易会乡村旅游展区

参展单位全称(请用正楷书写):

通讯地址:邮政编码:

联系人:电话:

传真: E-mail:

报名须知:

1、乡村旅游展区展位费由省旅游局承担。人员费用需自理。

2、乡村旅游展区是本届展会新增的特殊展区,意在给各地乡村旅游点提供一次参与旅游交流、合作的机会。

3、报名结束后,省旅游局进行审定确定最终参展单位,由省旅游局进行统一的布展。

单位负责人签名(盖章):日期:

国家旅游局邵琪伟局长在2007全国旅游工作会议上所作工作报告摘要

国家旅游局邵琪伟局长 在2007全国旅游工作会议上所作工作报告摘要 三大市场保持平稳较快发展 全年入境旅游保持平稳增长态势,特别是外国人市场呈现较快发展势头。国内旅游在扩大内需、促进消费的战略推动下,以其良好的成长性继续保持快速增长,消费大众化、常态化趋势更加明显。出国(境)旅游继续快速增长,出游方式更趋灵活,目的地选择更为多样化。 预计全年入境旅游人数可达1.24亿人次,增长3.4%;入境过夜旅游人数4960万人次,增长6%,其中外国人2200万人次,增长8.5%;旅游外汇收入335亿美元,增长14%;国内旅游人数13.9亿人次,增长15%;国内旅游收入6200亿元,增长17%;旅游总收入8850亿元人民币,增长15%。全年出境旅游可达3400万人次,增长10%。我国继续保持世界上第四大入境旅游接待国、世界上最大的国内旅游市场和亚洲第一大出境旅游市场的地位。 服务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大力发展乡村旅游 服务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大力发展乡村旅游。按照中央关于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的战略部署,充分发挥旅游业促进“三农”的积极作用,大力发展乡村旅游,推出了“中国乡村旅游年”系列活动。制定了《关于促进农村旅游发展的指导意见》,召开全国乡村旅游发展现场会,与建设部联合召开旅游小城镇发展工作会议,与环保总局、建设部共同召开生态旅游发展现场会,与世界旅游组织、世界银行、贵州省政府共同举办乡村旅游国际研讨会,举办了“首届乡村旅游节”,推进农业旅游示范点建设,促进有条件的农村和中西部地区积极发展旅游业。各省区市党委政府加强组织领导,加大政策扶持,有许多成功做法。各级旅游部门在党委政府的领导下,联合农业和农村工作相关部门,动员社会各界力量,发挥广大农民和农户的积极性,通过重点指导、典型塑造、市场引导等多方面措施,培育了一大批以“农家乐”、旅游型村镇为代表的乡村旅游点,使乡村旅游呈现兴旺繁荣的良好局面。发展乡村旅游,已成为山东、河南、山西等地发展农村经济的重要抓手,成为湖南、四川等地培育支柱产业的重要内容,成为云南、贵州等地发挥资源优势的重要手段,成为北京、上海等地促进城乡交流的重要途径,成为江苏、广东、河北等地优化产业结构的重要举措。通过发展乡村旅游,大批农村富余劳动力实现就地转移,带动了农业和相关产业的发展,促进了城乡交流和生态环境保护。乡村旅游已成为推进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的有效途径。 积极配合国家总体外交和对台港澳工作 发挥旅游独特优势,积极配合国家总体外交和对台港澳工作。按照国家总体外交的部署,2006年新开放中国公民出境旅游目的地国家和地区15个,总量达132个,其中已实施86个,为促进双边和多边关系发展,发挥了积极作用。贯彻中央关于多做日本人民工作的方针,在中日关系困难的时候,以中日旅游交流年为平台举办了系列活动,有计划地组织了较大规模的赴日旅游交流和促销,产生了良好影响。充分利用“中日韩旅游部长会议”、中俄互办“国家年”活动、中美商贸联委会等平台,并与世界旅游组织、亚太旅游协会、南太旅游组织等国际组织开展合作,促进了旅游对外交流与合作。以中非合作论坛北京峰会为契机,推进中非旅游合作。按照中央对台工作总体部署,积极推进大陆居民赴台旅游,与公安部、国台办共同颁布了《大陆居民赴台旅游管理办法》,成立了海峡两岸旅游交流协会,与台湾

国家旅游局质量规范与管理司关于进一步规范《国际旅行社业务经营

国家旅游局质量规范与管理司关于进一步规范《国际旅行社业务经营许可证》换发及变更的通知 【法规类别】旅游综合规定 【发文字号】旅管理函[2008]16号 【发布部门】国家旅游局 【发布日期】2008.02.02 【实施日期】2008.02.02 【时效性】现行有效 【效力级别】部门规范性文件 国家旅游局质量规范与管理司关于进一步规范《国际旅行社业务经营许可证》换发及变 更的通知 (旅管理函〔2008〕16号)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旅游局(委): 为了进一步规范《国际旅行社业务经营许可证》的换发和变更,现根据《旅行社管理条例》及实施细则,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国际旅行社业务经营许可证》有效期为三年,国际旅行社应当在《国际旅行社业务经营许可证》到期之日前的三个月内,持许可证到原颁证机关(国家旅游局)换发。 二、《国际旅行社业务经营许可证》在有效期内需要变更许可证载明事项内容的,应当在完成工商部门的变更登记之日起的相关规定期限内,持相关材料和许可证到原颁证机

关申请换发。 三、《国际旅行社业务经营许可证》损坏的,应当在相关规定期限内将损坏《国际旅行社业务经营许可证》正、副本上交颁证机关申请换发。 四、《国际旅行社业务经营许可证》遗失的,应当在遗失之日起的相关规定期限内在当地公开发行的报纸上刊登启事,并提供报纸原件向颁证机关申请换发。 五、《国际旅行社业务经营许可证》涉及变更事项的,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旅游局须认真审验相关材料,并在《国际旅行社变更事项备案登记表》内签章。 附件:1、《国际旅行社业务经营许可证》变更事项所需提供材料的具体规定 2、国际旅行社变更事项备案登记表 国家旅游局质量规范与管理司 2008年2月2日附件1: 《国际旅行社业务经营许可证》变更事项 所需提供材料的具体规定

浙江旅游宣传口号

浙江旅游宣传口号Last revision on 21 December 2020

一、浙江省各地旅游宣传口号 :秀山,浙江绿谷;六江之源,艺术之乡;,休闲胜地。金华:仙乡文化名城,休闲购物天堂 宁波:东方水埠,时尚水都 :神奇山水,名城 温州:时尚之都,山水温州;流,忘情山水 温州市——诗画江南山水温州 温州市——动感温州畅意江南 绍兴:休闲江南,古城绍兴 绍兴:跟着课本游绍兴 台州:神奇山海,活力台州 仙居:仙居——仙人居住的地方 :海天佛国,鱼都港城——中国 :山水,生态 嘉兴:水都,休闲嘉兴 杭州:东方休闲之都。 诸暨市——西施故里,美丽诸暨 富阳市——富春山水,孙权故里 金华市——风水金华购物天堂 义务市——小商品的海洋购物者的天堂 嵊泗区——碧海奇礁美景,金沙渔火盛情

宁波:面向国际市场的宣传口号为“书藏古今,港通天下——宁波旅游欢迎你”,面向国内市场的宣传口号为“走遍天下,还是宁波江厦”,面向长三角市场的宣传口号为“看上海世博,游阿拉宁波”。这3条口号,用比较简练的语句,概括了宁波城市的特质,凸现宁波旅游的内涵,适于宁波旅游形象对外推广交流和传播。 “大仙故里历史名城”--金华旅游主题口号 杭州:爱情之都,天堂城市 浙江桐乡口号:人杰地灵菊香,人间天堂桐乡 浙江象山县:东方不老岛海山仙子园 一、浙江旅游城市类最佳形象口号 杭州市旅游委员会东方休闲之都 淳安县千岛湖风景旅游管理局千岛碧水画中游 富阳市风景旅游局富春山水孙权故里 桐庐县风景旅游局潇洒桐庐富春山水 宁波市旅游局东方商埠时尚水都 象山县旅游局东方不老岛海山仙子国 绍兴市旅游局游鲁迅古里看越地风情 诸暨市风景旅游管理局游西施古里观五泄飞瀑 上虞市风景旅游管理局百里曹娥江千里唐诗路 海宁市旅游局游潮乡胜景揽天下奇观 武义县旅游局浙中桃花源江南华清池 松阳县风景旅游局千年古县田园松阳 舟山市旅游局海天佛国渔都港城

国家旅游局新版(2014)团队出境旅游合同模板

版本:GF-2014-2402 团队出境旅游合同 国家旅游局 制定 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 二〇一四年四月

使用说明 1.本合同为示范文本,供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不含港、澳、台地区)经营出境旅游业务或者边境旅游业务的旅行社(以下简称“出境社”)与出境旅游者(以下简称“旅游者”)之间签订团队出境包价旅游(不含赴台湾地区旅游)合同时使用。 2.双方当事人应当结合具体情况选择本合同协议条款中所 提供的选择项,空格处应当以文字形式填写完整。 3.双方当事人可以书面形式对本示范文本内容进行变更或 者补充,但变更或者补充的内容,不得减轻或者免除应当由出境社承担的责任。 4.本示范文本由国家旅游局和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共同 制定、解释,在全国范围内推行使用。

团队出境旅游合同 合同编号: 旅游者:等人(名单可附页,需出境社和旅游者代表签字盖章确认); 出境社:; 旅行社业务经营许可证编号: L-GD-GJ00060 。 第一章术语和定义 第一条本合同术语和定义 1. 团队出境旅游服务,指出境社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旅游法》、《中国公民出国旅游管理办法》和《旅行社条例》等法律、法规,组织旅游者出国旅游及赴中外双方政府商定的国外边境区域和港、澳地区等旅游目的地旅游,代办旅游签证/签注,代订公共交通客票,提供餐饮、住宿、游览等两项以上服务活动。 2.旅游费用,指旅游者支付给出境社,用于购买本合同约定的旅游服务的费用。 旅游费用包括: (1)必要的签证/签注费用(旅游者自办的除外); (2)交通费(含境外机场税);

(3)住宿费; (4)餐费(不含酒水费); (5)出境社统一安排的景区景点的门票费; (6)行程中安排的其他项目费用; (7)导游服务费; (8)边境旅游中办理旅游证件的费用; (9)出境社、境外地接社等其他服务费用。 旅游费用不包括: (1)办理护照、港澳通行证的费用; (2)办理离团的费用; (3)旅游者投保的人身意外伤害保险费用; (4)合同未约定由出境社支付的费用,包括但不限于行程以外非合同约定项目所需的费用、自行安排活动期间发生的费用; (5)境外小费; (6)行程中发生的旅游者个人费用,包括但不限于交通工具上的非免费餐饮费、行李超重费,住宿期间的洗衣、通讯、饮料及酒类费用,个人娱乐费用,个人伤病医疗费,寻找个人遗失物品的费用及报酬,个人原因造成的赔偿费用。 3.履行辅助人,指与旅行社存在合同关系,协助其履行本合同义务,实际提供相关服务的法人、自然人或者其他组织。 4.自由活动,特指《旅游行程单》中安排的自由活动。

浙江省旅游合同(国内旅游)标准版本

文件编号:RHD-QB-K2380 (合同范本系列) 甲方:XXXXXX 乙方:XXXXXX 签订日期:XXXXXX 浙江省旅游合同(国内旅游)标准版本

浙江省旅游合同(国内旅游)标准版本操作指导:该合同文件为经过平等协商和在真实、充分表达各自意愿的基础上,本着诚实守信、互惠互利的原则,根据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达成如下条款,并由双方共同恪守。,其中条款可根据自己现实基础上调整,请仔细浏览后进行编辑与保存。 编号:浙f17-2003-02 浙江省旅游合同(国内旅游) 浙江省旅游局 浙江省工商行政管理局监制 旅游合同(国内旅游)说明 一、本合同文本是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和《浙江省旅游管理条例》及有关法律、法规制订的示范文本,供合同双方当事人使用。 二、本合同适用于国内旅游。 三、为体现合同双方的自愿原则,本合同文本中相关条款后都留有空白行,供双方自行约定或补充约

定。 四、本合同文本中选择内容、空格部分填写及其他需要删除或添加的内容,双方应当协商确定。中选择内容,以划√方式选定,对于实际情况未发生或双方当事人不作约定的,应在空格部位打×,以示删除。 五、本合同的乙方必须是持有《旅行社经营许可证》和《营业执照》的企业。委托代理签订合同的,应当具有委托书。 六、甲方在签订合同前有权要求乙方出示本合同提及的乙方有关证书、证明文件和旅游管理规定。 七、本合同条款由浙江省旅游局、浙江省工商行政管理局负责解释。 合同编号: 本合同双方当事人:

甲方(旅游者): 本人法定代表人:国籍: 身份证护照营业执照号码: 地址: 邮政编码:联系电话: 委托代理人:联系电话: 邮政编码:地址: 乙方(旅行社): 注册地址: 旅行社经营许可证号码: 营业执照号码:邮政编码: 法定代表人:职务:联系电话:委托代理人:联系电话: 邮政编码:地址: 委托代理机构:

浙江旅游宣传口号

一、浙江省各地旅游宣传口号 丽水:秀山丽水,浙江绿谷;六江之源,艺术之乡;浪漫之都,休闲胜地。 金华:仙乡文化名城,休闲购物天堂 宁波:东方水埠,时尚水都 衢州:神奇山水,名城衢州 温州:时尚之都,山水温州;流金海岸,忘情山水 温州市——诗画江南山水温州 温州市——动感温州畅意江南 绍兴:休闲江南,古城绍兴 绍兴:跟着课本游绍兴 台州:神奇山海,活力台州 仙居:仙居——仙人居住的地方 舟山:海天佛国,鱼都港城——中国舟山群岛 湖州:山水清远,生态湖州 嘉兴:水都绿城,休闲嘉兴 杭州:东方休闲之都。 诸暨市——西施故里,美丽诸暨 富阳市——富春山水,孙权故里 金华市——风水金华购物天堂 义务市——小商品的海洋购物者的天堂 嵊泗区——碧海奇礁美景,金沙渔火盛情 宁波:面向国际市场的宣传口号为“书藏古今,港通天下——宁波旅游欢迎你”,面向国内市场的宣传口号为“走遍天下,还是宁波江厦”,面向长三角市场的宣传口号为“看上海世博,游阿拉宁波”。这3条口号,用比较简练的语句,概括了宁波城市的特质,凸现宁波旅游的内涵,适于宁波旅游形象对外推广交流和传播。 “大仙故里历史名城”--金华旅游主题口号 杭州:爱情之都,天堂城市 浙江桐乡口号:人杰地灵菊香,人间天堂桐乡 浙江象山县:东方不老岛海山仙子园

一、浙江旅游城市类最佳形象口号 杭州市旅游委员会东方休闲之都 淳安县千岛湖风景旅游管理局千岛碧水画中游 富阳市风景旅游局富春山水孙权故里 桐庐县风景旅游局潇洒桐庐富春山水 宁波市旅游局东方商埠时尚水都 象山县旅游局东方不老岛海山仙子国 绍兴市旅游局游鲁迅古里看越地风情 诸暨市风景旅游管理局游西施古里观五泄飞瀑 上虞市风景旅游管理局百里曹娥江千里唐诗路 海宁市旅游局游潮乡胜景揽天下奇观 武义县旅游局浙中桃花源江南华清池 松阳县风景旅游局千年古县田园松阳 舟山市旅游局海天佛国渔都港城 普陀区旅游局海天佛国东方渔都 二、浙江旅游景区类最佳形象口号 天台山景区山水神秀佛宗道源 仙居景星岩景区摘星揽月天上人间 仙居神仙居景区神仙居住的地方 桐乡乌镇景区中国最后的枕水人家 嘉善西塘景区生活着的千年古镇 仙居皤滩古镇唐宋元明清从古游到今 杭州宋城景区给我一天,还你千年 绍兴鲁迅故里跟着课本游绍兴 杭州清河坊历史文化街承南宋古韵,揽市井风情 余杭山沟沟景区四川有个九寨沟杭州有个山沟沟三、浙江旅游企业最佳形象口号 建德西亚旅业寻梦新安江醉意千岛湖 杭州大厦旅行社心中有你一路有我 杭州香溢大酒店浓装淡抹总“香溢” 绍兴咸亨大酒店百年咸亨老店鲁迅笔下风情 湖州白苹洲饭店借问酒家何处有太湖南岸白苹洲四、浙江省优秀旅游形象口号 温州市旅游局时尚之都,山水温州 嘉兴市旅游局水都绿城休闲嘉兴 普陀山管理局海天佛国普陀山 上城区商贸旅游局杭州西湖,休闲上城 温岭市风景旅游管理局永远的第一缕曙光 建德市商贸旅游局山水画廊,休闲天堂 瑞安市风景旅游管理局天瑞地安,景秀书香 杭州雷峰塔景区杭州休闲旅游第一站 温州雁荡山景区神奇雁荡,天下奇秀 安吉县风景旅游管理局中国竹乡生态安吉 洞头县风景旅游管理局海霞故乡百岛洞头

嘉兴市教育系统文明行业考核细则(试行)

嘉兴市教育系统文明行业考核细则(试行) 一、规范服务达标(满分100分,合格分85分): 服务制度规范完善,服务管理规范严明,服务形象规范文明,服务场所规范有序。 1、行业(机关、学校、单位)规范服务制度量化率100%。 2、教育服务培训率、知晓率100%。 3、行业(机关、学校、单位)规范服务制度执行率100%。 4、教师职业道德规范执行率90%以上。 5、学生、家长满意率90%以上。

二、组织领导有力(满分100分,合格分85分): 领导班子团结协作,开拓进取,清正廉洁,党员先锋模范作用好。 6、成立教育系统文明行业创建活动领导机构,本行业内各学校(单位)同时设立内部创建领导机构,联动抓好文明创建工作。 7、各级领导班子坚持党的基本路线,认真贯彻执行党和国家教育方针、政策、法规,讲学习,讲政治,讲正气,团结协作,具有开拓创新精神,在群众中有较高威望。 8、本级教育系统行业主管机关必须是文明机关或文明单位。 9、党组织"三会一课"制度健全,并能认真落实。

10、建立和完善保持党员先进性长效机制,积极发挥先锋模范作用。 11、开展"创建文明行业(单位)"活动有规划,有总结,实行目标管理,领导责任明确,组织创建活动人员落实、经费落实。 三、教育活动深入扎实(满分100分,合格分85分): 坚持丰富多彩文明创建活动,成效明显。 12、文明创建的教育机制完善,学习、培训活动经常化、制度化,效果明显。 13、坚持不懈地进行形势政策教育,社会主义法制教育,有计划地开展爱国主义、集体主义、社会主义"八个为荣、八个为耻"的荣辱观教育。

14、有计划地开展公民道德教育,学校要重点突出教师职业道德规范教育,严守我市"在职教师从事有偿家教的若干规定",提倡无偿家教。 15、切实加强理想信念教育和马克思主义唯物论、无神论教育,积极开展反对迷信、崇尚科学教育活动,坚决抵制各类邪教思想的影响。 16、做好离退休人员、待岗人员和临时工以及外来务工者的思想教育工作,做到情绪稳定,生活安详,维护团结。 17、各类宣传教育阵地完备,设施齐全,能针对性地开展各类文明创建宣传活动。无宣传阵地、设施不得分,设施、阵地不齐全或宣传不够各扣5分。 10 18、各单位关心并积极参与所在辖区的文明创建工作,热心支持社会公益事业,开展各种类

《国家旅游局规章和规范性文件制定程序规定》

国家旅游局规章和规范性文件制定程序规定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了规范国家旅游局规章和规范性文件制定程序,推进依法行政,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立法法》和《规章制定程序条例》等有关法律、行政法规,结合国家旅游局工作实际,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本规定所称规章,是指以国家旅游局令的形式公布的,涉及行政相对人权利义务,具有普遍约束力的规定、办法和实施细则等。 本规定所称规范性文件,是指国家旅游局制定的,规范行政管理事务,涉及行政相对人权利义务,具有普遍约束力并可以反复适用的决定、规定、公告、通告、通知和办法等。 第三条国家旅游局制定或者会同国务院有关部门联合制定规章、规范性文件,适用本规定。 下列文件的制定,不适用本规定: (一)不涉及行政相对人权利义务的工作制度、工作程序、表彰奖励、人事任免、文件转发和旅游行政主管部门内部事务管理规范; (二)仅涉及特定行政相对人权利义务的行政决定或者批复; (三)旅游标准及其实施性文件; (四)其他不涉及行政相对人权利义务、不具有普遍约束力或者不可以反复适用的文件。

第二章立项 第四条局内设机构认为需要制定或者修订规章的,应当有充分的调查研究依据,说明制定或者修订规章的必要性、可行性,拟解决的主要问题、拟确立的主要制度,以及起草机构和起草进度安排等内容,在每年10月31日前提出立项。 第五条国家旅游局政策法规司为国家旅游局的法制机构(以下简称“局法制机构”),负责立项审查,拟定年度规章制定工作计划草案,并提请局长办公会议审议。 第六条局内设机构认为需要制定或者修订规范性文件的,应当将拟制定的规范性文件的内容以及起草机构和起草进度报局法制机构备案。 第三章起草 第七条综合性规章由局法制机构负责组织起草,其他规章、规范性文件的起草工作由局内设机构按照各自职责分别负责。 第八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制定规章: (一)为实施上位法设定的行政许可、行政处罚、行政收费和行政强制措施等事项的; (二)法律、行政法规尚未规定,需要对违反行政管理秩序的行为设定警告或者一定数量罚款的。

文化部国家旅游局促进文化与旅游结合发展的意见

《文化部、国家旅游局关于促进文化与旅游结合发展 的指导意见》 中国网9月27日讯,国家旅游局政策法规司近日发布《文化部、国家旅游局关于促进文化与旅游结合发展的指导意见》,意见指出:文化是旅游的灵魂,旅游是文化的重要载体。加强文化和旅游的深度结合,有助于推进文化体制改革,加快文化产业发展,促进旅游产业转型升级,满足人民群众的消费需求,也有助于推动中华文化遗产的传承保护,扩大中华文化的影响,提升国家软实力,促进社会和谐发展。意见全文如下: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文化厅(局)、旅游局,新疆生产建设兵团文化局、旅游局: 为落实中央扩大内需的战略部署,推进文化与旅游协调发展,满足人民群众日益增长的文化消费需求,现提出以下意见: 一、高度重视文化与旅游的结合发展 近年来,在各级党委、政府的领导和支持下,文化、旅游相互融合、相互促进,取得了一定的经济效益和良好的社会效益。但总的来看,文化与旅游结合发展仍存在合作领域不宽广、合作机制不顺畅、政策扶持不到位等问题,文化旅游发展现状与当前日益增长的市场需求还不完全适应。在新形势下促进文化与旅游深度结合,是文化和旅游部门的共同责任。 文化是旅游的灵魂,旅游是文化的重要载体。加强文化和旅游的深度结合,有助于推进文化体制改革,加快文化产业发展,促进旅游产业转型升级,满足人民群众的消费需求;有助于推动中华文化遗产的传承保护,扩大中华文化的影响,提升国家软实力,促进社会和谐发展。各地要从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高度,以“树形象、提品质、增效益”为目标,采取积极措施加强文化与旅游结合,切实推动社会主义文化大发展大繁荣。 二、推进文化与旅游结合发展的主要措施 (一)打造文化旅游系列活动品牌。举办全国性文化旅游节庆活动。从2010年开始,文化部、国家旅游局每4年推出一个中国文化旅游主题年,每2年举办一届中国国际文化旅游节。引导区域性文化旅游节庆活动。在兼顾时间和地域布局的前提下,文化部和国家旅游局每2年公布8至10个地方文化旅游节庆活动扶持名录,并通过联合举办、政策优惠、资金补贴等多种方式进行支持,期满后根据活动绩效对扶持名录进行调整并予以公布。 (二)打造高品质旅游演艺产品。从促进旅游发展的角度,鼓励对现有演艺资源进行整合利用,鼓励社会资本以投资、参股、控股、并购等方式进入旅游演出市场,允许适度引进境外资本投资国内旅游演出市场。鼓励运用现代高新科学技术,创新演出形式,提升节目创意,突出地域特点和文化特色,打造优秀旅游演出节目。旅游景区(点)要广泛吸纳文艺演出团体和艺术表演人才以多种方式灵活参与景区经营,不断提高景区(点)的文

浙江省旅游局岗位培训指导委员会

附件1: 2016年浙江省旅游饭店(宾馆)岗位培训计划 报名代码培训班名称办班 时间 培训对象 培训单位 发放证书 JD2016-1 公关销售部经理岗位职务培训3月 饭店(宾馆)部门经理和经理助理浙江省旅游局岗培办 浙江省旅游培训管理中心 浙江省旅游局旅游行业管理人员岗位职务培训证书 相关结业证书 JD2016-1 人力资源部经理(总经办主任) 岗位职务培训 3月 JD2016-1 餐饮部经理(厨师长)岗位职务培训3月JD2016-1 康乐部经理岗位职务培训3月 JD2016-2 安全部经理岗位职务培训 饭店第三期安全管理人员培训 9月 JD2016-2 工程部经理岗位职务培训9月JD2016-2 前厅部、客房部经理岗位职务培训9月JD2016-2 财务(采供)部经理岗位职务培训9月 JD2016-3 饭店总经理理岗位职务培训班6月饭店(宾馆)总经理、副总经理、总经理助理 JD2016-4 饭店第五期服务礼仪提升培训4月 行业相关 从业人员JD2016-5 饭店第三期安全管理人员培训5月 JD2016-6 饭店PA技术管理培训班7月

附件2: 2016年浙江省旅行社行业岗位培训计划 报名代码培训班名称办班 时间 培训对象 培训单位 发放证书 一、岗位职务培训 LXS2016-1 旅行社总经理、旅行社 部门经理培训班 5月 旅行社总经理、旅 行社部门经理 浙江省旅游局 岗培办 浙江省旅游培 训管理中心 浙江省旅游局 旅游行业管理 人员岗位职务 培训证书 LXS2016-2 旅行社计调人员培训班6月旅行社人员 LXS2016-3 旅行社旅游咨询及门市 业务人员培训班 11月旅行社人员 二、出境游领队培训 LXS2016-4 新申报出境游 领队培训班 3月起 有意从事出境游 领队的人员 浙江省旅游培 训管理中心

浙江省国内旅游合同(标准范本)

浙江省国内旅游合同 In accordance with the relevant provisions and clear responsibilities and obligations of both parties, the following terms are reached on the principle of voluntariness, equality and mutual benefit. 甲方: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___ 签订日期:__________________ 本合同书下载后可随意修改

合同编号:YH-FS-555735浙江省国内旅游合同 说明:本服务合同书根据有关规定,及明确双方责任与义务,同时对当事人进行法律约束,本着自愿及平等互利的原则达成以下条款。文档格式为docx可任意编辑使用时请仔细阅读。 甲方(旅游者):____________ □本人□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_ □身份证□护照□营业执照号码:_____ 地址:_______________ 邮政编码:___________ 联系电话:___________ 委托代理人:_________ 乙方(旅行社):____________ 注册地址:___________ 旅行社经营许可证号码:_____________ 营业执照号码:______________ 邮政编码: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 委托代理人:_________

委托代理机构:______________ 注册地址:___________ 营业执照号码: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和《浙江省旅游管理条例》及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在平等、自愿、公平协商的基础上,甲、乙双方达成如下协议: 第一条旅游时间 旅游时间为______日游,共______晚______天。自______年_____月_____日_________地点出发至______年_____月_____日___地点结束。 第二条旅游价格和支付时间约定 甲方参加本次旅游共_________人,总金额为(_________币)_________元整。包括:交通费(不含机场建设费、机场的行李超重费)、餐费(若在飞机上用餐,则不另外安排用餐)、住宿费(不含酒店内各种酒类、饮料、洗衣、通讯等费用)、门票费(不含园中园门票)、导游服务费及_________费。

国家旅游局《研学旅行服务规范》(完整资料).doc

【最新整理,下载后即可编辑】 国家旅游局《研学旅行服务规范》 随着我国素质教育及旅游业的发展,研学旅行已经成为教育旅游市场的热点。为了规范研学旅行服务流程,提升服务质量,引导和推动研学旅行健康发展,国家旅游局发布《国家旅游局公告(2016年37号)》,表示《研学旅行服务规范》(LB/T 054-2016)行业标准已经国家旅游局批准,2017年5月1日起实施。 研学旅行服务规范 1 范围 本标准规定了研学旅行服务的术语和定义、总则、服务提供方基本要求、人员配置、研学旅行产品、研学旅行服务项目、安全管理、服务改进和投诉处理。 本标准适用于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组织开展研学旅行活动的旅行社和教育机构。 2 规范性引用文件 下列文件对于本文件的应用是必不可少的。凡是注日期的引用文件,仅所注日期的版本适用于本文件。凡是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包括所有的修改单)适用于本文件。 GB/T 10001 标志用公共信息图形符号 GB/T 15971 导游服务规范 GB/T 16890 水路客运服务质量要求 GB/T 31380 旅行社等级的划分与评定 GB/T 31710 休闲露营地建设与服务规范 LB/T 004 旅行社国内旅游服务规范 LB/T 008 旅行社服务通则 3 术语和定义 下列术语和定义适用于本标准。 3.1研学旅行study travel 研学旅行是以中小学生为主体对象,以集体旅行生活为载体,以提升学生素质为教学目的,依托旅游吸引物等社会资源,进行体验式教育和研究性学习的一种教育旅游活动。

3.2研学导师 study tutor 在研学旅行过程中,具体制定或实施研学旅行教育方案,指导学生开展各类体验活动的专业人员。 3.3研学营地 study camp 研学旅行过程中学生学习与生活的场所。 3.4主办方organizer 有明确研学旅行主题和教育目的的研学旅行活动组织方。 3.5承办方undertaker 与研学旅行活动主办方签订合同,提供教育旅游服务的旅行社。 3.6供应方supplier 与研学旅行活动承办方签订合同,提供旅游地接、交通、住宿、餐饮等服务的机构。 4 总则 4.1 研学旅行活动的主办方、承办方和供应方应遵循安全第一的原则,全程进行安全防控工作,确保活动安全进行。 4.2 研学旅行活动应寓教于游,着力培养学生的综合素质能力。 4.3 研学旅行活动应面向以中小学生为主体的全体学生,保障每个学生都能享有均等的参与机会。 5 服务提供方基本要求 5.1 主办方 5.1.1 应具备法人资质。 5.1.2 应对研学旅行服务项目提出明确要求。 5.1.3 应有明确的安全防控措施、教育培训计划。 5.1.4 应与承办方签订委托合同,按照合同约定履行义务。 5.2 承办方 5.2.1 应为依法注册的旅行社。 5.2.2 符合LB/T 004 和LB/T 008 的要求,宜具有AA 及以上等级,并符合GB/T 31380 的要求。 5.2.3 连续三年内无重大质量投诉、不良诚信记录、经济纠

中国旅游业的发展历程

中国旅游业的发展历程

内容摘要 本文叙述了中国旅游业从入境旅游到国内旅游直至现如今可以出境旅游,之间一次次的跨越,一次次的改革。最后说明只有发展好科技才能使旅游业继续兴旺发达。本论文主要从网络上和各大报纸上调查,从中了解到了我国旅游业一次次大的跨越,科技的提高对旅游业有巨大的推动作用,旅游业的提高又对中国的经济发展起着决定性的作用。要想持续发展旅游业,必须不断完善和提高科学技术。 关键词:旅游业、入境旅游、国内旅游、出境旅游、科技

中国旅游业的发展历程 一、简述旅游业 旅游是在人的基本生活需求得到适度满足后的一种新的消费行为,一种带有浓厚文化内涵的群体活动。人们离开常住地到异国他乡访问的旅行和暂时停留所引起的各种现象和关系的总和。 旅游业是以旅游市场为对象,有偿为旅游者的旅游活动创造便利条件,并提供所需商品和服务的所有行业和部门的综合性产业。旅游业主要由三部分构成,即旅行社、交通客运部门和以旅馆为代表的住宿业部门。居于这三个部门的企业因而也构成为三种类型的旅游企业,即旅行社、旅游饭店和旅游交通,三者构成了现代旅游业的三大支柱。 我国拥有丰富的旅游资源,疆域辽阔,既有风景秀丽的江南水乡,也有粗犷豪迈的西北风情;我国拥有悠久的历史文化,目前已经公布了99个国家级历史文化古城,长城、故宫、颐和园等已经被列入世界文化遗产名录;我国还是一个拥有多个民族的国家,各个民族的习俗和风情很容易使人产生很强烈的向往之情。所有这些,都为我国旅游业的发展奠定了一个良好的基础。 二、国内旅游业的发展阶段 我国的人口众多,国土辽阔、风景秀美,但是我国的经济发展状况决定了我国旅游业仍处于初级阶段。由于政治、经济等原因,我国旅游业的发展经过了和其他一些国家不同的发展历程。一般来说,世界上大多数国家是先发展国内旅游,再发展国际旅游,我国却先发展了入境旅游,然后随着经济的发展、各方面条件的成熟,发展了国内旅游和出境旅游。 (一)入境旅游的发展 20世纪50-60年代,中国国家旅游局设立在外交部下,当时完全是出于外交的需要,旅游接待活动的对象主要是友好国家的团体和友好人士,为其提供民间交往的便利方式这也就是现在所说的入境旅游。 1978年,1978年中国国际旅游接待人数(180万人)仅为世界的0.7%,居世界41位,1978年中国国际旅游创汇(2.6亿美元)仅占全球的0.038%,居世界第47位,中国旅游业基本上是一张白纸。在这个背景下,邓小平同志从资源综合利用和经济产业高度提出要积极发展我国旅游业.在他的积极倡导下,在改革开放政策的推动下,尤其是在中共十一届三中全会以后当时小平同志非常重视旅游业,他指出:“旅游事业大有文章可做,要突出地搞,加快地搞。”中国旅游业从70年代末开始崛起。

嘉兴市教育局文件

嘉兴市教育局文件 嘉教人…2008?218号 嘉兴市教育局关于认真贯彻实施 《中小学教师职业道德规范(2008年修订)》的意见 各县(市、区)教育(文体)局、嘉兴经济开发区和港区社发局、市属各学校(单位): 由教育部、中国科教文卫体工会全国委员会修订的《中小学教师职业道德规范(2008年修订)》(以下简称《规范》)已于今年9月3日正式公布,这对于激励和引导广大教师向全国教育系统的模范教师,特别是向抗震救灾英模教师学习,树立崇高的职业理想,自觉规范思想行为和职业行为,做让人民满意的教师,具有重要的现实意义。《规范》对教师的职业道德起指导作用,是调节教师与学生、教师与学校、教师与国家、教师与社会相互关系的行为准则。为认真做好《规范》的贯彻、实施工作,结合进一步贯彻《中华人民共和国教师法》、《浙江省教育厅关 -1-

于进一步加强中小学教师队伍管理的若干意见》和我市教育工作实际,现提出如下意见: 一、认真学习、宣传《规范》。各县(市、区)教育行政部门和全市中小学,要认真组织广大教师学习《规范》,并联系学习贯彻《中华人民共和国教师法》和有关法律法规,联系本地、本校的工作实际,畅谈学习体会,提出贯彻落实的意见建议。要充分利用黑板报、校园宣传栏、广播等载体,将《规范》宣传到全体师生。县(市、区)和市属学校学习、宣传情况在9月底前以书面形式报市教育局人事处。 二、切实加强师德师风建设,不断提升教师的思想政治素质和职业道德水平。要对照《规范》要求,组织教师开展一次师德集中教育。首先要组织和引导教师学习全国教育系统的模范教师,特别是学习抗震救灾英模教师,通过组织专项报告会、分组学习等形式,使全国模范教师、抗震救灾英模教师事迹深入人心。其次是要充分利用本地、本校教师队伍中涌现出来的先进典型,用身边的榜样激励、引导教师。第三是要完善和落实师德建设的各项制度,着力解决师德建设中存在的突出问题,使师德教育、考核管理等工作科学化、制度化、规范化,努力建立师德建设的长效机制。 三、突出重点,将“自觉抵制有偿家教,不利用职务之便谋取私利”这一《规范》要求落到实处。一是要严格执行市教育局《关于在职教师从事有偿家教的若干规定》(嘉教人[2005]311号),做到在职教师不违规进行有偿家教。从事有偿家教的教师 -2-

国家旅游局发布中国优秀旅游城市检查标准

中国优秀旅游城市检查标准(2007修订本) 国家旅游局 二OO七年六月

《中国优秀旅游城市检查标准》修订说明 一、修订原因 《中国优秀旅游城市检查标准》(2003年修订版)已经执行了四年时间,在引导城市创建和验收工作中发挥了重要的作用。随着近年来我国旅游业的快速发展,标准中的一些要求和提法已不能适应行业发展实际的需要。与此同时,旅游行政主管部门在推动旅游业发展、加强行业管理与服务的实践中,推出了一些新的政策、规定和工作措施。为了继续深入开展中国优秀旅游城市创建工作,在认真研究创优工作实际的基础上,针对标准执行过程中发现的问题,吸收各地旅游及相关部门提出的意见和建议,从具体内容上进行了修订。 二、修订原则 1、保持标准原有框架和总分设置不变,保持标准主要内容的一贯性和连续性,尽可能减少城市执行新标准的困难。 2、积极适应旅游业发展形势的要求,结合国家旅游局中心工作,导入新的政策与规定。 三、修订主要内容 1、增加了推进旅游诚信建设、使用《中国公民出境旅游合同文本》、建立假日旅游协调机构、主要旅游饭店受理银行卡、中高级导游员占导游总人数比列、开展提升中国公民旅游文明素质行动等方面的内容。 2、充实了推动新的旅游标准如“绿色旅游饭店”、“星级旅游厕所”、“5A级景区”等内容,以及“工农业旅游示范点”项目。 3、对第六大项“城市旅游行业精神文明建设”,进一步清晰具体项目,如国家旅游局表彰的劳动模范、先进集体或个人、全国模范导游员、全国优秀导游员、巾帼建功标兵、青年文明号和全国文明风景旅游区等。 4、将创优验收的游客抽样调查结果放到第六大项,并计入总分。 5、将导游概念涵盖面向游客的全国导游员、景区讲解员。 6、修改了不便于操作的“饭店星级评定率”等项目,淡化了旅行社类别划分,提高了接待国内游客人天数年均递增指标。 7、对部分条目和内容作了文字修改。根据调整后的内容,对部分项目的分值作了适当调整。 8、标准修订本由原设定20大项、176个评分点,改为20大项183个评分点。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旅游局中英文介绍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旅游局中英文介绍时间:2009-10-07 20:08来源:口译网作者:口译网点击:4883次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旅游局(简称"国家旅游局"),是国务院主管旅游工作的直属机构。 China National Tourism Administration (CNTA in short) is an agency in charge of tourism directly affiliated to the State Council. 主要职能: Main responsibilities: (一)统筹协调旅游业发展,制定发展政策、规划和标准,起草相关法律法规草案和规章并监督实施,指导地方旅游工作。 1. Plan and coordinate the development of the tourism industry, prepare development policies, programs and standards, draft up relevant laws and regulations and supervise the implementation, as well as guide regional tourism. (二)制定国内旅游、入境旅游和出境旅游的市场开发战略并组织实施,组织国家旅游整体形象的对外宣传和重大推广活动。指导我国驻外旅游办事机构的工作。 2. Establish and organize the implementation of market development strategies for domestic tourist, inbound tourism and outbound tourism, organize external publicity and significant promotional activities on the overall image of China's tourism. Guide the work of China's tourist institutions stationed abroad. (三)组织旅游资源的普查、规划、开发和相关保护工作。指导重点旅游区域、旅游目的地和旅游线路的规划开发,引导休闲度假。监测旅游经济运行,负责旅游统计及行业信息发布。协调和指导假日旅游和红色旅游工作。 3. Organize the survey, planning, development and protection of tourism resources. Instruct the layout and development of key tourist regions, tourism destinations and tourist routes and guide the leisure vocation industry. Supervise the operation of tourist economy and take charge of tourist statistics and release of trade information. Coordinate and instruct the Holiday Tourism and the Red Tourism.

《旅游业发展的浙江模式》

《旅游业发展的浙江模式》

《旅游业发展的浙江模式》课题成果发布暨浙江旅游发展研讨会在京召开 2011-3-18 2011年3月18日,由中国旅游研究院主办、浙江省旅游发展研究中心协办的《旅游业发展的浙江模式》课题成果发布暨浙江旅游发展研讨会在京召开。国家旅游局副局长杜江,国家旅游局党组成员、纪检组长刘金平出席会议并讲话。国家旅游局相关司室、浙江省旅游局主要负责人、中国旅游研究院等社会各界专家及媒体40多人参会。 会议发布了《旅游业发展的浙江模式》报告的研究成果,介绍了浙江省旅游业发展状况、浙江旅游行政主管部门的主要经验和管理方法,探讨了在各省市普遍重视旅游业发展的背景下,浙江省旅游业对未来发展的谋划,交流了中国旅游研究院对《旅游业发展的浙江模式》课题的经验总结与理论思考。 杜江在讲话中说,中国旅游研究院和浙江省总结过去包括“十一五”期间旅游业发展历程中的经验可以更好的指导“十二五”计划期间浙江旅游业的发展。

他说,“创新”是浙江模式的关键,也是贯彻落实国务院41号文件精神的重要举措。尊重旅游经济运行的客观规律、充分发挥市场机制在地方旅游形象、旅游市场推广、旅游资源开发、旅游标准化引领、旅游企业培育和旅游公共服务中的主导作用是浙江模式的核心。浙江模式的经验对全国旅游业的发展将起到一定的借鉴作用。 刘金平在讲话中充分肯定了浙江模式的精髓是“一好二强三高”。“一好”是协调性好。“二强”是内生性强和创新性强。“三高”是市场化程度高、融合度高和开放度高。他希望浙江省为中国旅游业的发展作出更多更好的探索并设立更高的未来目标走在世界的前列。 据悉,《旅游业发展的浙江模式》一书共计368千字,正文分为14章,包括浙江省旅游业发展的历程、市场基础、主体培育、政府调控、管理体制创新、产品开发、市场营销、旅游与城市的一体化、旅游与新农村建设的结合、产业融合、区域合作、人才支撑等内容,涉及了浙江旅游业发展的方方面面。浙江省是我国国民经济和旅游业都居于领先地位的地区,对其发展经验的梳理对于全国具有重要的示范意义,这也是中国旅游

旅行社条例实施细则(国家旅游局令第30号)2009解读

旅行社条例实施细则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根据《旅行社条例》 (以下简称《条例》 ,制定本实施细则。第二条《条例》第二条所称招徕、组织、接待旅游者提供的相关旅游服务, 主要包括: (一安排交通服务; (二安排住宿服务; (三安排餐饮服务; (四安排观光游览、休闲度假等服务; (五导游、领队服务; (六旅游咨询、旅游活动设计服务。 旅行社还可以接受委托,提供下列旅游服务: (一接受旅游者的委托,代订交通客票、代订住宿和代办出境、入境、签证手续等; (二接受机关、事业单位和社会团体的委托,为其差旅、考察、会议、展览等公务活动,代办交通、住宿、餐饮、会务等事务; (三接受企业委托,为其各类商务活动、奖励旅游等,代办交通、住宿、餐饮、会务、观光游览、休闲度假等事务; (四其他旅游服务。 前款所列出境、签证手续等服务, 应当由具备出境旅游业务经营权的旅行社代办。

第三条《条例》第二条所称国内旅游业务, 是指旅行社招徕、组织和接待 中国内地居民在境内旅游的业务。 《条例》第二条所称入境旅游业务,是指旅行社招徕、组织、接待外国旅游者来我国旅游, 香港特别行政区、澳门特别行政区旅游者来内地旅游, 台湾地区居民来大陆旅游, 以及招徕、组织、接待在中国内地的外国人, 在内地的香港特别行政区、澳门特别行政区居民和在大陆的台湾地区居民在境内旅游的业务。《条例》第二条所称出境旅游业务,是指旅行社招徕、组织、接待中国内地居民出国旅游, 赴香港特别行政区、澳门特别行政区和台湾地区旅游, 以及招徕、组织、接待在中国内地的外国人、在内地的香港特别行政区、澳门特别行政区居民和在大陆的台湾地区居民出境旅游的业务。 第四条对旅行社及其分支机构的监督管理, 县级以上旅游行政管理部门应当按照《条例》、本细则的规定和职责,实行分级管理和属地管理。 第五条鼓励旅行社实行服务质量等级制度; 鼓励旅行社向专业化、网络化、品牌化发展。 第二章旅行社的设立与变更 第六条《条例》第六条第(一项规定的经营场所应当符合下列要求: (一申请者拥有产权的营业用房, 或者申请者租用的、租期不少于 1年的营业用房; (二营业用房应当满足申请者业务经营的需要。 第七条《条例》第六条第(二项规定营业设施应当至少包括下列设施、设备: (一 2部以上的直线固定电话; (二传真机、复印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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