xx公司安全事件报告和处置管理制度

xx公司安全事件报告和处置管理制度
xx公司安全事件报告和处置管理制度

xx公司

安全事件报告和处置管理制度

修订记录

总则

第一条提高处置网络与信息安全突发公共事件的能力,形成科学、有效、反应迅速的应急工作机制,确保重要计算机信息系统的实体安全、运行安全和数据安全,最大限度地减轻网络与信息安全突发公共事件的危害,保障国家和人民生命财产的安全,保护公众利益,维护正常的政治、经济和社会秩序。

适用范围

第二条本办法适用于本公司,并在全公司范围内给予执行,由基础架构部对该项工作的落实和执行进行监督,并对本办法的有效性进行持续改进。

管理规定

第三条工作原则

一、预防为主:立足安全防护,加强预警,重点保护基础信息网络和关系国家安全、经济命脉、社会稳定的重要信息系

统,从预防、监控、应急处理、应急保障和打击犯罪等环节,在法律、管理、技术、人才等方面,采取多种措施,充分发挥各方面的作用,共同构筑网络与信息安全保障体系。

二、快速反应:在网络与信息安全突发公共事件发生时,按照快速反应机制,及时获取充分而准确的信息,跟踪研判,果断决策,迅速处置,最大程度地减少危害和影响。

三、以人为本:把保障公共利益以及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的合法权益的安全作为首要任务,及时采取措施,最大限度地避免公民财产遭受损失。

四、分级负责:按照“谁主管谁负责、谁运营谁负责、谁使用谁负责”以及“条块结合,以条为主”的原则,建立和完善安全责任制及联动工作机制。根据部门职能,各司其职,加强部门间的协调与配合,形成合力,共同履行应急处置工作的管理职责。

五、常备不懈:加强技术储备,规范应急处置措施与操作流程,定期进行预案演练,确保应急预案切实有效,实现网络与信息安全突发公共事件应急处置的科学化、程序化与规范化。

第四条组织指挥机构与职责

发生网络与信息安全突发公共事件后,应成立信息安全应急响应工作组(以下简称响应工作组),为本单位网络与信息安全应急处置的组织协调机构,负责领导、协调网络与信

息安全突发公共事件的应急处置工作以及日常工作和综合协调,并与公安网监部门进行联系。

第五条先期处置

一、当发生网络与信息安全突发公共事件时,事发部门应做好先期应急处置工作,立即采取措施控制事态,同时向相关安全主管部门通报。

二、网络与信息安全事件分为四级:特别重大(Ⅰ级)、重大(Ⅱ级)、较大(Ⅲ级)、一般(Ⅳ级)。

三、安全主管部门在接到网络与信息安全突发公共事件发生或可能发生的信息后,应加强与有关方面的联系,掌握最新发展态势。对Ⅲ级或Ⅳ级的网络与信息安全突发公共事件,由安全主管部门自行负责应急处置工作。对有可能演变为Ⅱ级或Ⅰ级的网络与信息安全突发公共事件,要为响应工作组处置工作提出建议方案,并作好启动本预案的各项准备工作。安全主管部门要根据网络与信息安全突发公共事件发展态势,视情况决定赶赴现场指导、组织派遣应急支援力量,支持事发部门做好应急处置工作。

应急处置

第六条应急指挥

一、本预案启动后,根据响应工作组会议的部署,担任总指挥的领导和参与指挥的领导迅速赶赴相应的指挥平台,进入

指挥岗位,启动指挥系统。相关联动部门按照本预案确定的有关职责立即开展工作。

二、需要成立现场指挥部的,事发部门立即在现场开设指挥部,并提供现场指挥运作的相关保障。现场指挥部要根据事件性质迅速组建各类应急工作组,开展应急处置工作。现场指挥部在响应工作组的领导下全权负责现场的应急援救工作。安全主管部门负责对发生网络与信息安全突发公共事件的网络与信息系统的现场应急处置工作。

第七条应急支援

一、本预案启动后,响应工作组的应急响应先遣小组,赶赴事发地,督促、指导和协调处置工作。响应工作组根据事态的发展和处置工作需要,及时增派专家小组和应急支援单位,调动必需的物资、设备,支援应急工作。

二、参加现场处置工作的安全各有关部门和单位要在现场指挥部统一指挥下,协助开展处置行动。

第八条信息处理

一、现场信息收集、分析和上报。事发部门应对事件进行动态监测,评估,及时将事件的性质、危害程度和损失情况及处置工作等情况按紧急信息报送的有关规定,及时报安全协调小组办公室,不得隐瞒、缓报、谎报。

二、安全信息处理。响应工作组要明确信息采集、编辑、分析、审核、签发的责任人,做好信息分析、报告和发布工作。

三、信息发布和咨询。当网络与信息安全突发公共事件发生时,响应工作组要及时做好信息发布工作,通过安全新闻单位发布网络与信息安全突发公共事件预警及应急处置的相关信息,通知社会各界做好应急准备及预防措施,增强公众的信心。信息发布与新闻报道要按国家的有关规定及时进行。

第九条应急结束

网络与信息安全突发公共事件经应急处置后,得到有效控制,经各监测统计数据上报响应工作组,由响应工作组向信息安全领导小组提出应急结束的建议,经批准后实施。

安全事件报告和处置管理

第十条信息系统安全事件的报告和处置管理工作以“统一领导、归口负责”为原则。

第十一条安全事件发生后,立即启动安全事件报告和处理程序,实施处置并及时报送信息。

第十二条在安全事件处理完毕后,应及时的填写《信息系统安全事件报告表》(附件一)在基础架构部备案,并详细填写《信息系统异常事件处理记录》(附件二)。

后期处置

第十三条善后处置

在应急处置工作结束后,事发单位要迅速采取措施,抓紧组织抢修受损的基础设施,减少损失,尽快恢复正常工作,统计各种数据,查明原因,对事件造成的损失和影响以及恢复重建能力进行分析评估,认真制定恢复重建计划,迅速组织实施。有关主管部门要提供必要的人员和技术、物资和装备以及资金等的支持,并将善后处置的有关情况报响应工作组。

第十四条调查和评估

在应急处置工作结束后,安全主管部门应立即组织有关人员和专家组成事件调查组,在当地政府及其有关部门的配合下,对事件发生及其处置过程进行全面的调查,查清事件发生的原因及财产损失状况和总结经验教训,并根据问责制的有关规定,对有关责任人员做出处理。

附则

第十五条本制度由基础架构部责解释和修改。

第十六条本制度自公布之日起施行。

附件一信息系统安全事件报告表

附件二信息系统异常事件处理记录

安全生产事故管理制度

安全生产事故管理制度 为了及时报告、统计、调查和处理安全生产事故,积极采取预防措施,预防事故发生,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企业职工伤亡事故报告和处理规定》之相关规定,制定本制度。 第一章.事故分类 1.生产(工艺)事故:指生产过程中,由于违犯工艺规程作法或操作不当等造成原料、 半成品或成品损失的事故。 2.设备事故:指设备因非正常损坏,造成停机时间产量损失或修复费用达到规定数额 的事故。 3.品质故事:指产品质量(包括工程质量和服务质量)达不到技术标准和技术规范的故 事 4.交通事故:指工作期间或因公外出由于违反交通运输规则或由于其它原因,造成车 辆损坏,人员伤亡或财产损失的事故。 5.火灾事故:指凡失去控制并对财物和人身造成损害的燃烧现象,都为火灾事故。 6.爆炸事故:指由于爆炸,造成国家财产损失或人员伤亡的事故。 7.凡蓄意制造的事故,称为破坏事故。 8.伤亡事故:指企业职工在生产劳动过程中,发生的人身伤害,急性中毒或因此导致 死亡的事故。 9.环境污染事故:由于生产、使用贮运或其它因素造成有毒、有害气体、液体或固体 废弃物超标排放,使大气、水体、土壤、人及其它植物等自然环境受到损害,为环境污染事故。 第二章.事故管理 生产(工艺)事故由各部门负责管理,产品质量事故由质管部负责管理,交通事故、伤亡事故由行政人事部、安全科负责管理;设备事故由维修组负责管理;火灾事故、爆

炸事故和环境污染事故由安全科负责管理。各部门应按分类管理的要求,调查、统计存档。 工业安全小组安全科负责全公司各类事故的综合统计,各部门应按时将事故情况报送安全科。 第三章.事故报告 1.事故报告应当及时、准确、完整。任何、车间、部门、班组和个人事故不得迟报、漏报、慌报 或者瞒报。 2.发生一般安全事故发生,事故现场有关人员尽快报告班组长,班组长应于当天上报部门负责人 及安全科。夜班发生事故,则在次日由当班班长委托接班班长上报部门负责人及安全科。 3.发生工伤事故事故伤者三日必须内填写“员工工伤事故登记表”交安全科,如伤者因伤不能填 写,应由所在班组班长代为填写。 4.外派出差人员发生重大工伤事故或重大无工伤事故应由本人或委托他人实时电话报告所在部 门相关人员或部门负责人,所在部门相关人员随即告知安全科、行政人事部,安全科上报公司工业安全小组组长,由工业安全小组组长根据事故严重程度,决定是否召开临时安全会议。临时安全会议由工业安全小组组长主持,行政人事部经理、部门经理、安全主任参加,讨论是否安排事故调查人员前往事发地调查,将讨论结果报公司总经理审批。 5.发生重伤、死亡事故,现场其它人员应现场人员要积极采取有效措施,进行自救或互救。立即 6.逐级或直接报告安全管理人员,安全管理人员立即上报公司工业安全小组组长,并赶赴现场, 组织救护,防止事故扩大,减少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 7.发生重伤、死亡事故,公司相关负责人应及时如实向南湾街道安监办报告。 第四章.事故调查 1.重大事故发生后,由公司工业安全小组组织相关人员成立事故调查组,配合政府事故调查机构 对事故进行调查。 2.事故调查组履行下列职责: (1)查明事故发生的经过、原因、人员伤亡情况及直接经济损失; (2)认定事故的性质和事故责任; (3)提出对事故责任者的处理建议;

生产安全事故报告处理制度

生产安全事故报告处理制度 生产安全事故报告处理制度 为认真贯彻执行“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方针,及时准确、全面地掌握工伤事故的情况,研究事故发生的规律性,采取有效的措施,特制定本制度。 一、事故报告 1、发生轻伤事故后,应由负伤者事故现场有关人员将事故发生的时间、地点、经过、原因等立即报告工地负责人(车间主任),并由工地负责人(车间主任)在当日下班前报告企业负责人和安全部门。 2、发生重任事故后,负伤者或事故现场有关人员应当立即直接或逐级报告企业负责人,并保护好现场。企业负责人接到事故报告后,应亲自或责成有关人员组成调查组,对事故现场进行调查。 3、发生死亡事故后(即四级事故),事故现场有关人员应当立即直接或逐级报告企业负责人,并保护好现场。企业负责接到报告后,应当立即报告企业主管部门及其有关部门,企业主管部门应在24小时内报企业主管部委和建设部。发生重死亡事故(即一、二、三级事故)也照此办理。 二、事故调查处理 1、发生事故的单位要各级组织抢救伤者,想方设法医疗,使之尽快恢复身体健康。 2、要保护好事故现场,对事故现场必须做好围挡和标志,派专人看护,使被厂址的物件、碎片、残留物、致伤人的位置保护原样,不准移动和冲刷擦试。 3、事故发生后,企业要立即成立3-5人的事故调查小组,按“四不放过”原则,一是勘察事故现场,查清受害人或肇事者工作时间、工作内容、作业程序,操作时的动作或位置、致伤物体,并拍摄事故现场。二是对发生事故现场的有关人员调查了解,查清受害人或肇事者的姓名、性别、年龄、文化程度、工种、技术等级、本工种工龄、接受教育情况和发生事故原因,对证人的口述材料要认真考证其真实程度,并责成写出书面材料,签字盖章。三是查清单位规章制度、安全技术交底及措施的实施情况。 在找出原因、分清责任、吸取教训、采取措施的基础上要根据《只工伤亡事故调查处理办法》第六条,职工因工伤亡事故按其性质分责任事故、非责任事故和破坏性事故,及第九条、第十条之规定,结合企业内部制定的安全生产管理奖惩实施细则,按应负的责任大小对有关人员进行处理,分别给予事故单位和个人予以罚款、行政警告、行政记过、记大过处分,触及刑律的上报人民检察院处理。 感谢您的阅读!

医院不良事件管理制度

丹徒区人民医院不良事件管理制度 一、不良事件的定义及分级 不良事件指在医疗机构内发生的,预料之外的、不期望的或潜在的危险事件。 主要包括警讯事件、差错及临界差错等。 1、警讯事件:与患者病情的自然发展过程或潜在病情发展无关的、无法预料的意外死亡、器官重大损害或永久性功能丧失的事件。(1)患者意外死亡; (2)与患者病情的自然发展过程或潜在病情发展无关的器官重大损害或永久性功能丧失; (3)手术错误:包括患者错误、手术方式错误、部位错误;(4)诱拐或抱错婴儿。 2、差错:是指病人在接受医疗护理服务过程中,一个或多个环节出现差错,且错误未能被及时发现并得到纠正,导致病人最终接受了错误的医疗护理服务。 3、临界差错:是指由于不经意或经及时介入行动,而使原本可能导致意外、伤害的事件或情况并未真正发生。 二、医院不良事件名称及分类 根据医院不良事件所属类别不同,我院划分为7类: 1、诊治问题:包括错误诊断、严重漏诊、错误治疗、治疗不及时、院内感染等。.

2、不良治疗:包括错用药、多用药、漏用药、药物不良反应、输液反应、输血反应等。 3、意外事件:包括跌倒、坠床、烫伤、自残、自杀、失踪、猝死、锐器伤等。 4、辅助诊查问题:包括报告错误、标本丢失、标本错误、漏做标本,检查过程中出现严重并发症等。 5、手术相关问题:如手术患者、部位和术式选择错误、患者术中死亡、术中术后出现并发症、手术器械、异物遗留在体内、住院期间同一手术的再次手术、麻醉相关事件等。 6、医患沟通:包括医患沟通不良、医患语言冲突、医患行为冲突等。 7、其他非上列导致医疗不良后果的事件。 三、医院不良事件的报告及流程 1、报告责任人:发现不良事件的所有医院员工。 2、报告时限:不良事件(警讯事件)一经发现应在处理的同时口头或电话上报职能科室或总值班,职能科室或总值班核实后再上报分管院领导。 3、报告形式及流程:书面报告,报告表格《医院不良事件报告表》(见附件),特殊不良事件如药物不良反应主、输血反应等按相关科室要求上报。具体接收科室: 1)医疗安全不良事件上报医务科。 )护理安全不良事件上报护理部。2. 3)感染相关安全不良事件上报医院感染管理科。

安全生产事故管理制度通用范本

内部编号:AN-QP-HT628 版本/ 修改状态:01 / 00 In A Group Or Social Organization, It Is Necessary T o Abide By The Rules Or Rules Of Action And Require Its Members To Abide By Them. Different Industries Have Their Own Specific Rules Of Action, So As To Achieve The Expected Goals According T o The Plan And Requirements. 编辑:__________________ 审核:__________________ 单位:__________________ 安全生产事故管理制度通用范本

安全生产事故管理制度通用范本 使用指引:本管理制度文件可用于团体或社会组织中,需共同遵守的办事规程或行动准则并要求其成员共同遵守,不同的行业不同的部门不同的岗位都有其具体的做事规则,目的是使各项工作按计划按要求达到预计目标。资料下载后可以进行自定义修改,可按照所需进行删减和使用。 为加强生产安全事故管理,及时报告、分析、调查和处理生产安全事故,落实生产安全事故责任追究制度,积极采取预防措施,防止和减少生产安全事故发生,保证安全生产,根据《安全生产法》、《生产安全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条例》等相关法律、法规,特制定本制度。 一、事故报告应当及时、准确、完整,任何单位和个人对事故不得迟报、漏报、谎报或者瞒报。 二、发生事故后,负伤者或现场有关人员应当立即报告项目经理、科室负责人等有关责

生产安全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制度

生产安全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制度 1、目的 为了规范生产安全事故的报告、统计和调查处理,严格事故管理,掌握事故发生情况,落实事故责任追究制度,防止和减少生产安全事故,特制定本制度。 2、引用标准 《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 《生产安全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条例》 《企业职工伤亡事故分类标准》 《危险化学品从业单位安全标准化规范》AQ3013-2008 《工伤保险条例(修改)【2010】》国务院令第586号 3、适用范围 公司生产经营活动中发生的造成人身伤亡或者直接经济损失的生产安全事故的报告和调查处理,适用本制度;环境污染事故的报告和调查处理不适用本制度。 总则 第一条《生产安全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493号)中第三条规定:根据生产安全事故造成的人员伤亡或者直接经济损失,事故一般分为以下等级: (一)特别重大事故:是指造成30人以上死亡,或者100人以上重伤(包括急性工业中毒,下同),或者1亿元以上直接经济损失的事故; (二)重大事故:是指造成10人以上30人以下死亡,或者50人以上100人以下重伤,或者5000万元以上1亿元以下直接经济损失的事故; (三)较大事故:是指造成3人以上10人以下死亡,或者10人以上50人以下重伤,或者1000万元以上5000万元以下直接经济损失的事故; (四)一般事故:是指造成3人以下死亡,或者10人以下重伤,或者1000万元以下直接经济损失的事故。 根据本公司实际情况,将上述一般事故具体细分为五级:

1.一般事故A级(公司级特别重大事故),是指造成3人以下死亡,或者3人以上10人以下重伤,或者10人以上轻伤,或者100万元以上1000万元以下直接经济损失的事故; 2.一般事故B级(公司级重大事故),是指造成3人以下重伤,或者3人以上10人以下轻伤,或者10万元以上100万元以下直接经济损失的事故; 3.一般事故C级(公司级较大事故),是指造成2人轻伤,或者10万元以下3万元以上直接经济损失的事故。 4、一般事故D级(公司级较小事故),是指造成1人轻伤,或者3万元以下5000元以上直接经济损失的事故。 5、一般事故E级(公司级一般事故),是指造成人员轻微伤,或者5000元以下1000元以上直接经济损失的事故。 注:(1)、本条规定所称的“以上”包括本数,所称的“以下”不包括本数。 (2)、直接经济损失是指由直接因果关系造成设施的破坏、原材料的浪费、产量或质量下降所引起的损失,或因事故造成人身伤亡及善后处理支出的费用和毁坏财产的价值。 第二条依据《企业职工伤亡事故分类标准》及企业特点,伤害程度的界定如下: 1、轻微伤:损失工作日等于或低于7日的失能伤害。 2、轻伤:损失工作日高于7日且低于105日的失能伤害,或者急性工业中毒不留任何后遗症的。 3、重伤:指损失工作日等于和超过105日的失能伤害,或者急性工业中毒病留有后遗症的。 4、死亡 第三条事故分类及责任 1、生产事故:在生产(操作)过程中,因违反工艺规程、岗位操作规程或由于误操作或操作不当造成原辅料、半成品或成品损失或因非外力原因导致的停产称为生产事故;生产事故由车间内人员违章指挥或违章操作导致的,由违章指挥人员或违章操作人

医院不良事件上报及管理规章制度(试行)

医院不良事件上报及管理制度(试行) 1.目的 为加强医院不良事件的管理,规范医院不良事件上报,提高医院不良事件信息报告的质量和效率,及时发现及排除医院存在的质量缺陷,推动持续医疗质量改进,切实保障医疗安全,建立本制度。 2.适用范围 医院范围内发生的不良事件。 3.支持性文件 《医疗质量安全事件报告暂行规定》卫医管发(2011)4 号, 《医疗器械不良事件监测工作指南》国食药监械(2008)766 号 《药品不良反应报告和监测管理办法》(卫生部令81 号) 4.文件内容 4.1 医院不良事件的定义 是指在医院运行,特别是临床诊疗过程中,任何造成或可能造成患者非预期的人身伤害、痛苦和负担增加的事件和因素,以及影响医院正常运行和危害医院工作人员人身安全的事件和因素。 4.2 医院不良事件的种类。 4.2.1 医疗不良事件 医疗诊断或治疗失误导致患者出现严重并发症、非正常死亡、严重功能障碍、住院时间延长或住院费用增加等事件,包括:医疗信息传递错误事件、治疗错误事件、方法/技术错误事件、药物医嘱/使用错误(医生)、检查事件、麻醉事件、诊疗记录事件、知情同意事件、非预期事件、手术事件、医疗投诉事件、产伤事件、呼吸机事件、择期手术后并发症事件、医源性气胸事件、医源性意外穿刺或撕裂伤事件等。 4.2.2 护理不良事件 病人在住院期间发生的护理意外事件,包括:导管事件、跌倒/坠床事件、烧烫伤事

件、给药错误(护士)、未按医嘱执行禁食禁水事件、误吸/误咽事件、营养与饮食事件、执行消毒隔离事件、压疮事件、窒息事件、约束事件、静脉炎事件、输液药物渗漏事件、 患者自杀自伤事件、患者冲动伤人/损物事件、患者走失事件等。 4.2.3 药品不良事件 在管理及调剂药品时出现的不良事件及严重药物不良反应等事件,包括:、药物调剂 错误(药剂师)、给药阶段错误(护士)、传送过程错误(运送)、信息流转错误(电脑)、药品召回事件、贵重药品丢失及损毁事件、药品监测事件、药物不良反应事件、输液不良 反应事件等。 4.2.4 院感不良事件 在院内发生的严重感染等事件。包括:院感疑似暴发/暴发事件、血液滤过/血液置换 感染事件、环境卫生学监测事件、手卫生依从性、医疗废物事件等。 4.2.5 医疗器械不良事件 因医疗器械或医疗设备的原因给患者或医务人员带来损害等事件。包括:医疗器械不 良反应、医疗仪器设备的召回等。 4.2.6 公共设施、公共设备、环境不良事件。包括:公共设施事件、设备设施使用事件、环境事件、物品运送事件等。 4.2.7 治安消防不良事件。包括:治安事件、危险品管理事件、消防安全事件、放射性(同位素)物品管理、特殊药物管制事件等。 4.2.8 信息不良事件包括:软件故障、电脑硬件故障、信息丢失、篡改、销毁、黑客 攻击、计算机病毒、内部、外部泄密、网络故障或瘫痪、员工跌倒、意外伤害、工伤等事 件等。 4.2.9 职业伤害事件。包括:职业暴露--针头和锐器、职业暴露--体液和血液、职业暴 露--放射线泄露、职业暴露--未行防护、职业暴露--误照射、员工跌倒、员工意外伤害、工 伤事件。 4.2.10 食品安全不良事件。包括:食品安全事件、食品消毒事件等。 4.2.11 输血不良事件。在输血过程中因操作或记录及严重输血不良反应等事件。 4.2.12 工程安全不良事件。包括:基建安全事件等。 4.2.13 生物安全不良事件。包括:试剂与仪器事件、生化污染事件、生物安全突发事 件等。

公司安全管理制度完整版

公司安全管理制度 HEN system office room 【HEN16H-HENS2AHENS8Q8-HENH1688】

公司安全管理职责 一、认真贯彻执行国家安全生产的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和技术标准。 二、建立健全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完善安全生产约束机制和激励机 制。 三、设置安全生产管理机构,配备安全生产管理人员。 四、编制年度安全生产年度工作计划,明确各单位的安全生产工作目 标,并定期检查和考核。 五、每月至少召开一次安全生产工作会议,对安全生产工作中存在的 问题,及时研究,落实措施。 六、对新建、改建、扩建工程项目中的安全设施,严格执行“三同 时”。 七、开展安全生产宣传教育和培训,使员工真正掌握安全生产的技能 和自我保护的意识。 八、免费向员工发放劳动防护用品,免费对从事有职业危险作业的职 工定期健康检查。 九、每年从税后利润中提取一定比例自己作为安全保障基金,用于技 术改造、改善劳动条件等。 十、对伤亡事故要及时上报,不得瞒报。 十一、编制事故应急救援预案,并组织定期演练。 十二、实行工伤保险,保护职工权益。 十三、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责任。 企业法人代表安全生产承诺职责 一、认真贯彻执行国家安全生产的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和技术标准。

二、组织或主持安全生产工作会议,研究和解决安全生产工作中的重 大问题。 三、建立健全本单位的安全生产责任制。 四、保证本单位安全生产投入的有效实施。 五、组织制定安全生产的长远规划和工作目标。 六、及时、如实报告生产安全事故。 七、法律法规规定其他职责。 主管安全生产副经理安全管理职责 一、认真贯彻执行国家安全生产的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和技术标准。 二、组织制定审批安全生产管理制度及安全操作规程,并予监督考 核。 三、督促检查本公司的安全生产工作,消除重大事故隐患。 四、组织制定本公司的事故应急救援预案,并定期组织演练。 五、负责新建、改建、扩建工程的三同时工作。 六、负责本公司的安全教育及培训工作。 七、负责安全生产计划及目标的组织落实。 八、向总经理汇报安全生产工作体系运行情况,并作出及时整改。 公司安全环保领导小组安全生产职责 一、负责上级安全、环保法规的传达、贯彻并与监督执行。 二、制定安全、环保投入计划,保障安全、环保投入的有效实施。 三、审定各部门提出的安全、环保技术措施、环保安全生产工作计划 及总结、企业安全生产规章制度、事故应急救援预案,并与监督实施。 四、监督和检查生产安全、环保工作,制定整改措施及计划。

安全事故责任追究管理制度

目的: 为了更深入地贯彻执行“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安全生产方针,认真落实各级人员的安全生产责任,执行国家电力公司《安全生产规定》,防止各类事故的发生,项目部将执行《严肃追究安全事故的行政责任制度》,保障员工在施工过程中的生命安全和财产安全,依据《国家电力公司安全生产奖惩规定》、《内蒙电力集团公司(关于安全事故中领导干部责任追究的规定)、《电力建设安全健康与环境管理工作规定》、《公司安全事故责任追究管理规定》,根据电力建设和现场实际,特制订本制度。 适用范围: 本制度适用于内蒙古第二电力建设工程有限责任公司托电项目部。 说明: 1、本制度只限用于施工现场的安全事故。 2、安全事故的责任追究依照本制度执行。 3、责任追究中的附带经济处罚依照《项目部奖惩制度》或公司《安全奖惩办法》执行。 4、党政领导实行同奖同罚的原则。 5、本制度如与国家法律、法规及上级文件相抵触时,以上级文件为准。

1、术语解释: 1.1记录事故(符合以下条件的事故) ①职工受伤,但伤情甚微,未造成歇工或歇工未满一个工作日的事故。 ②已发生的威胁人身安全的危险事件,未造成人身伤害的未遂事故。 ③已发生的性质恶劣,严重威胁人身安全的危险事件,但未造成人身伤害的严重未遂事故。 1.2轻伤及轻伤事故: ①肢体轻伤是指造成人员伤残或某些器官功能性或器质性轻度损失,表现为劳动能力轻度或暂时丧失的伤害。一般指受伤害职工歇工在一个工作日以上,但够不上重伤者。 ②轻伤事故是指一次事故中只发生轻伤的事故。 1.3重伤及重伤事故: ①重伤是指造成职工肢体残缺或视觉、听觉等器官受到严重损伤,一般能引起人体长期存在功能障碍或劳动能力有重大损失的伤害。 ②重伤事故是指一次事故中发生的重伤(包括伴有轻伤),无死亡事故。 1.4死亡事故和重大伤亡事故: ①死亡事故是指一次事故中死亡1-2人的事故。

生产安全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管理制度

生产安全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管理 制度 1目的 为了规范公司生产安全事故的报告和调查处理程序,落实生产安全事故责任追究制度,防止和减少生产安全事故,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定本规定。 2范围 公司及公司属各基层单位在生产经营活动中发生的造成人身伤亡或者直接经济损失的生产安全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适用于本制度。 3引用文件 3.1《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 3.2《生产安全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条例》(国务院令第493号); 3.3《生产安全事故信息报告和处置办法》(国家安监总局令第21号); 3.4大连港集团有限公司《生产安全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办法》。 4管理规定 4.1 公司安全部负责公司生产安全事故的综合管理;其他职能部门按照职责分工,负责生产安全事故相关事项的管理;各基层单位负责本单位生产安全事故的综合管理。 公司各级工会组织依法参与事故调查处理,有权向有关部门提出

处理意见。 4.2 事故报告应当及时、准确、完整,任何单位和个人对事故不得迟报、漏报、谎报或者瞒报。 4.3 事故调查处理应当按照科学严谨、依法依规、实事求是、注重实效的原则;坚持事故原因不查清不放过,事故责任者得不到处理不放过,整改措施不落实不放过,教训不吸取不放过的原则。 4.4 事故发生单位必须全力支持、配合公司、集团和政府有关部门对事故的调查处理工作,并提供必要的便利条件。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阻挠和干涉对事故的依法调查处理。 4.4 事故报告 4.4.1 事故发生后,事故现场有关人员应当立即报告本单位负责人;单位负责人接到报告后,应立即向公司安质部及主管安全经理报告,主管安全经理应立即向总经理报告,并在事故发生30分钟内报告至集团安全安委办。 特别是发生较大人员伤亡或被困、危险化学品泄漏、中毒、着火、爆炸等事故,除按规定向公司报告外,必须在10分钟内向集团安委办和市安监局(电话)口头报告,在拨打110、119报警时,应同时拨打12350或82595958向市安监局应急中心报告。 发生交通、火灾等事故,事故发生单位除按相关规定向公安部门报告外,还应按照以上规定报告公司安质部。 4.4.2报告事故应当包括下列内容: (1)事故发生单位(单位全称、隶属关系、行业类型、经济类

不良事件监测管理制度

医疗器械不良事件监测管理制度 为加强企业医疗器械不良事件监测管理工作,依据国家《医疗器械监督管理条例》、《医疗医械不良事件监测和再评价管理办法(试行)》制定本制度。 一、建立健全组织结构,明确岗位职责 成立医疗器械不良事件监测领导小组 领导小组负责人:喻雄华 专职监测人员:滕培华 领导小组全面负责医院医疗器械不良事件监测管理相关工作,并履行以下主要职责: (1)负责本企业医疗器械不良事件监测管理工作的规划和相关制度的制定、修改、监督和落实。 (2)负责本企业医疗器械不良事件监测管理的宣教工作。 (3)研究分析医疗器械不良事件监测管理工作的动态和存在问题,定期组织召开日常监测工作会议,讨论并提出改进意见和建议。 (4)制定与完善高风险医疗器械使用的操作规程,组织培训有关人员在经营、使用高风险医疗器械时规范操作。 (5)制定突发、群发的医疗器械不良事件尤其是导致死亡或者严重伤害不良事件的应急预案。 (6)对于上报的不良事件,于一周内组织讨论,制定应对措施。 (7)通报传达上级医疗器械不良事件监测机构的反馈信息。 2、职能部门分工

日常监测:质量负责人负责医疗器械不良事件的日常监测工作。 定期总结:每年1月15日前将上一年度的医疗器械不良事件监测工作的总结报告提交给领导小组。并保存监测的原始资料备查。 监督管理:领导小组通过每季度监督评价上报情况评估医疗器械不良事件监测实施情况,对相关人员进行奖惩。 3、设立医疗器械不良事件兼职联络员 设立兼职联络员,在领导小组及职能部门的领导下开展工作。 二、建立医疗器械使用不良事件报告制度 1、经营过程中发现或可疑发生医疗器械不良事件,立即填写《可疑医疗器械不良事件报告表》一式三份,报质量负责人及领导小组。 2、经领导小组调查核实后,及时上报医疗器械不良事件监测主管部门。 3、经营过程中上报发生医疗器械不良事件后,对导致死亡的事件于发现或者知悉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导致严重伤害、可能导致严重伤害或死亡的事件于15个工作日内向上级医疗器械不良事件监测机构报告;对突发、群发的医疗器械不良事件,立即向上级医疗器械不良事件监测机构报告,并在24小时内报送《可疑医疗器械不良事件报告表》,同时通告相关生产企业与供货企业。 4、经营企业保存医疗器械不良事件监测记录,对于引起不良事件的医疗器械的监测记录保存至医疗器械上标明的使用期限后2年,并且记录保存期不少于5年。 三、建立医疗器械产品使用追溯制度

公司内部安全管理制度

公司内部安全管理细则 第一章总则 一、为了加强本公司办公区域的安全管理,营造良好、安全的工作环境,防范安全事故,特制定本安全管理制度。 二、公司安全管理主要影响因素包括: 1、办公区域用水、用电安全 2、办公区域防火、防潮安全 3、办公区域防盗安全 4、办公区域卫生管理、仓库安全管理 三、公司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安全管理方针,在工作过程中,公司全体应确保合理运作,保证安全,杜绝粗心大意、贪图方便等侥幸想法。 四、公司全体都应遵守本规章制度,并切实做好、配合好相关部门的安全管理检查与监督,确保本制度得到有效执行。 五、员工应不断提高安全意识,积极参与到公司安全管理中。 第二章办公区域用水、用电安全 一、全体员工应坚持“合理使用,勤俭节约”的用水、用电原则。 二、卫生间使用过后,应冲洗干净,并确保冲水闸、洗手台水龙头等相关出水口处于正常关闭状态,避免人为忽略或配件损坏而造成水资源的无故浪费。

三、在不进行办公、招待等合理作业的情况下,应将相关区域的电灯、空调、电脑、排气扇等设施关闭,避免浪费资源,同时降低安全隐患。 四、每天下班前,各部门最后离开部门办公区域的员工,应确保部门办公室相关耗电设备(例如,电脑、电灯等)都处理合理关闭状态;最后离开公司的员工,应确保公司各个区域的用水、用电设施都处理合理关闭状态,方可离开。 五、若发现个别设施设备出现问题,应及时进行恰当处理,并通知总经办,以便安排更详细的检查和维修。 六、每逢假期放假前,总经办应对各办公区域用水、用电情况进行监督,长假期间应对办公区域进行断水、断电,以减少安全隐患。 第三章办公区域防火、防潮安全 一、办公区域内,严禁烟火;抽烟的员工应到指定的抽烟区(楼梯口,远离窗口高压电线处)抽烟,并确保烟头、烟灰处于完全熄灭状态,方可离开;如到访客户抽烟,则负责接待的员工应确保烟火对办公区不造成安全威胁(即要为客户提供烟灰缸,确保烟头、烟灰不掉落地毯,且丢弃时已完全熄灭等等)。 二、办公区域内,除了工作所需的物品、产品之外,严禁堆积任何易燃易爆的杂物,废弃的纸皮箱、胶袋等应及时丢弃处理,相关业务所用的物品(例如,画册、宣传单等),相关部门应定期进行整理。 三、办公区域内,严禁出现废水积存的情况,以免产生潮气,滋生蚊虫,影响工作环境。 四、天气潮湿时期,各办公区域应对相关设备进行定时检查(例如,久置不用的耗材、电脑、投影仪等等),确保设备处于可正常使用状态。 五、如发现相关安全隐患,每位员工都有义务及时向总经办提出,以便进行整改。 第四章办公区域防盗安全

安全生产事故管理制度范文

安全生产事故管理 制度

安全生产事故管理办法 一、为了强化安全生产事故管理,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提高全体员工的安全意识和责任感,制定本办法。 二、发生事故后,安环办应根据有关规定启动应急预案,积极救援,努力减少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 三、本办法所称安全事故,包括生产安全事故、铁路行车安全事故、道路交通事故、设备事故、火灾事故、危化品事故、职业病危害事故、环境污染事故以及对社会造成影响的其它安全事故。 四、事故分类 (一)安全事故分类 1.轻伤事故:只有轻伤的事故; 2.重伤事故:只有重伤及以下的事故; 3.一般事故(指一次死亡1-2人的事故); 4.重大事故(指一次死亡3-9人的事故); 5.特大事故(指一次死亡10-29人的事故); 6.特别重大事故(指一次死亡30人以上的事故)。 (二)设备、财产损失事故分类: 1.一般事故:直接经济损失2-30万元; 2.重大事故:直接经济损失30-100 万元的事故; 3.特大事故:直接经济损失100-500万元以上的事故; 4.特别重大事故:直接经济损失500万元以上的事故。 五、事故发生后,现场有关人员应立即报告,安环办负责人接到报告后,应立即如实报告总经理,并如实报告当地政府安全生产监管部门。

六、安环办负责人在接到事故报告后应及时报告公司领导和相关部门。 七、安全事故报告规定 (一)轻、重伤事故:事故发生后,轻伤应在10日内,重伤5日内报安全监管部门。 (二)死亡事故 1.一般伤亡事故发生后,安环办应立即报告总经理,总经理应向地方政府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报告。 2.重大伤亡事故发生后,总经理立即向地方政府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报告。 3.特大及以上伤亡事故发生后,立即向地方政府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报告 八、事故发生后,安环办应立即启动事故应急救援预案,保护事故现场,采取有效措施抢救人员和财产,防止事故扩大。 九、安全生产事故的调查工作必须坚持实事求是、尊重科学的原则。严格按程序开展事故调查,为按照“四不放过”的要求处理事故提供有力的保证。 十、事故发生后,安环办应组织事故调查组对事故进行调查。 事故调查组工作职责: 1.协助政府部门、安环办开展调查(一般死亡及以上的事故); 2.查明事故发生的原因、过程、人员伤亡及财产损失情况,确定事故性质,查明责任项目部和主要责任者; 3.提出防止事故方法; 4.提出事故处理意见;

安全事故汇报管理制度

安全事故汇报管理制度 生产安全事故报告处理是安全管理的一项重要内容。其目的是防止事故扩大,减少与之有关的伤害和损失,吸取教训,防止同类事故的再次发生。事故管理的基本任务是对事故的调查、分析、研究、报告、处理、统计和档案管理等一系列工作的总称。为了使事故得到高效的处理,特制定本制度: 一、严格按照《企业职工伤亡事故报告和处理规定》和《国务院关于重特大安全事故行政责任追究规定》等要求,报告各类生产安全事故。 二、发生死亡事故实行一事一报制度。 1、班长是当班安全生产第一责任人,跟班区长是当班安全生产主要负责人,当班出现的安全或机电设备等方面的事故,必须及时向工区和矿调度汇报。凡是谎报、隐瞒不报的每次罚款200元,造成后果的由班长、跟班区长承担。 2、凡是人身伤害事故,不论轻重、不论内外伤、不论出血与否,只要影响工作的,班长或跟班区长必须向工区和矿调度及时汇报。伤害较重的,由矿调度安排救护和治疗;一般轻微伤,经班长同意,上井后必须到工区经值班人员初步观察,然后到井口保健站或医院诊断,最后由工区决定休息天数。凡是回家休息的,必须按规定时间返矿上班,超过规定天数不上班的,一律按旷工论处。 3、出现顶板事故的,除及时处理外,凡是影响生产时间超过1小时的,班长或跟班区长必须向工区和矿调度及时汇报。如出现大的冒顶事故,必须汇报清楚冒顶范围、高度和处理冒顶所需要的材料、人员、时间等。出现谎报、隐瞒不报的每次罚款200元,造成后果的

由班长、跟班区长承担。 4、出现机电设备方面的事故时,班长必须安排有经验的人员配合跟班维护员及时处理。凡影响时间超过半小时以上的,班长或跟班区长必须向工区和矿调度及时汇报。如当班处理不了或急需领用新设备下井的,必须汇报清楚设备的名称、规格、型号。工区值班人员应立即组织人员、设备下井。凡是缓报、谎报、隐瞒不报的每次罚款200元,影响下一班生产造成的损失由班长、跟班区长承担。 三、发生一次死亡1-2人事故,值班人员接到报告后,立即向局领导汇报,并且必须在4小时内按照事故汇报程序填表、登记台帐,上报至安监局。 1、发生一次死亡3人(含3人)以上重特大事故,值班人员接到报告后,立即向局领导汇报,同时必须在1小时内按照事故汇报程序将事故概况报安监局。同时,局领导要立即组织有关部门赶赴事故现场、组织抢救。值班人员要继续跟踪了解事故抢救及处理情况,随时向局领导汇报。 2、凡是发生非伤亡重大事故,造成重大经济损失(直接经济损失在30万元以上); 3、接到伤亡事故报告后,值班人员要详细了解以下内容: 1)事故发生的时间、地点、单位。 2)事故的简要经过、伤亡人数等。 3)事故发生原因的初步判断。 4)事故发生后采取的措施及事故控制情况。 5)事故报告单位、报告人、联系人。 6)接到举报事故的信息、重特大险情信息,应立即向局领导汇报,

护理不良事件报告及管理制度(正式版)

护理不良事件报告及管理制度 Through the process agreement to achieve a unified action policy for different people, so as to coordinate action, reduce blindness, and make the work orderly. 编制:___________________ 日期:___________________

护理不良事件报告及管理制度 温馨提示:该文件为本公司员工进行生产和各项管理工作共同的技术依据,通过对具体的工作环节进行规范、约束,以确保生产、管理活动的正常、有序、优质进行。 本文档可根据实际情况进行修改和使用。 1.护理不良事件分为护理差错、护理事故、在院跌倒、护理并发症护理投诉及其他意外或突发事件。 2.护理部及各科室具备防范、处理护理不良事件的预案, 并不断修改完善。 3.发生护理不良事件后, 当班护士要立即向护士长和当班医生汇报, 本着病人安全第一的原则, 迅速采取补救措施, 尽量避免或减轻对病人健康的损害, 或将损害降到最低程度。 4.护士长要逐级上报不良事件的原因、经过、后果, 并按规定填写对应的登记表.情节严重的差错、投诉或病人自杀等突发事件半小时内上报护理部, 其他不良事件12小时内上报护理部, 护理部及时了解情况, 给予处理意见, 尽量降 低对病人的损害. 5.发生护理不良事件的各种有关记录、检验报告、药品、器械等均应妥善保管, 不得擅自涂改、销毁, 必要时封存, 以备鉴定。 6.护理部制定护理投诉和纠纷的接待流程, 热情接待、认真调查、尊重事实、耐心沟通、端正处理态度, 5个工作日内给予答复.重大护理投诉, 上报医院备案、讨论。 7.护理不良事件发生后, 病区和科室要组织护士进行讨论, 分析原因, 提高

公司安全管理制度

公司安全管理职责 一、认真贯彻执行国家安全生产的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和技术标准。 二、建立健全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完善安全生产约束机制和激励机 制。 三、设置安全生产管理机构,配备安全生产管理人员。 四、编制年度安全生产年度工作计划,明确各单位的安全生产工作 目标,并定期检查和考核。 五、每月至少召开一次安全生产工作会议,对安全生产工作中存在 的问题,及时研究,落实措施。 六、对新建、改建、扩建工程项目中的安全设施,严格执行“三同 时”。 七、开展安全生产宣传教育和培训,使员工真正掌握安全生产的技 能和自我保护的意识。 八、免费向员工发放劳动防护用品,免费对从事有职业危险作业的 职工定期健康检查。 九、每年从税后利润中提取一定比例自己作为安全保障基金,用于 技术改造、改善劳动条件等。 十、对伤亡事故要及时上报,不得瞒报。 十一、编制事故应急救援预案,并组织定期演练。 十二、实行工伤保险,保护职工权益。 十三、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责任。

企业法人代表安全生产承诺职责 一、认真贯彻执行国家安全生产的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和技术标准。 二、组织或主持安全生产工作会议,研究和解决安全生产工作中的 重大问题。 三、建立健全本单位的安全生产责任制。 四、保证本单位安全生产投入的有效实施。 五、组织制定安全生产的长远规划和工作目标。 六、及时、如实报告生产安全事故。 七、法律法规规定其他职责。

主管安全生产副经理安全管理职责 一、认真贯彻执行国家安全生产的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和技术标准。 二、组织制定审批安全生产管理制度及安全操作规程,并予监督考 核。 三、督促检查本公司的安全生产工作,消除重大事故隐患。 四、组织制定本公司的事故应急救援预案,并定期组织演练。 五、负责新建、改建、扩建工程的三同时工作。 六、负责本公司的安全教育及培训工作。 七、负责安全生产计划及目标的组织落实。 八、向总经理汇报安全生产工作体系运行情况,并作出及时整改。

安全事故管理规定

安全事故管理规定 一、事故的分类和分级 凡在临时经营场所区域内或作业过程中发生的人员伤亡、物资财产损失均称为临时经营场所事故。按事故类型分为:爆炸事故、火灾事故、设备事故、生产作业事故、交通事故、人身伤亡;按事故性质分为责任事故、非责任事故或破坏事故。 二、事故报告 1、发生事故后,事故当事人或发现人应立即报告安全生产主管和主管公司的有关领导,紧急情况要报警;伤亡、中毒事故,应保护现场并迅速组织抢救人员及财产;重大火灾、爆炸、跑油事故,应组成现场指挥部,防止事故蔓延扩大。 2、凡属二级及以上事故,临时经营场所应立即报告主管公司,主管公司在事故发生后15小时内将事故发生的时间、地点、起因、经过、造成的后果、初步分析、已采取措施等情况报省(区、市)公司,省(区、市)公司应在事故发生后20小时内,以电话、电报或传真方式及时上报相关部门。

3、由于油品质量、跑油、火灾、爆炸等原因造成较大社会影响的事故,应迅速报安全生产主管。 4、发生涉及死亡的特大、重大和一级事故,应积极配合调查部门工作,不得以任何理由隐瞒、拒绝。 三、事故调查 1、外包工程乙方发生的事故,由乙方负责组织调查、处理。 2、临时经营场所应配合事故调查部门进行调查,提供有关资料,任何部门和个人不得拒绝。 四、事故处理 1、事故调查和处理要坚持四不放过的原则,即事故原因分析不清不放过;事故责任者和群众没有受到教育不放过;没有防范措施不放过;事故责任者未受到处理不放过。

2、因忽视安全生产、违章指挥、违章作业、违反劳动纪律造成事故的,由企业主管部门或企业按照国家有关规 定,对企业负责人和事故责任者给予行政处分和经济处罚,构成犯罪的,由司法部门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3、事故发生后隐瞒不报、谎报、故意拖延不报、故意破坏事故现场,或无正当理由,拒绝接受调查以及拒绝提供有关情况和资料的,由主管公司按规定给予责任人行政处分。

生产安全事故管理制度

生产安全事故管理 制度 为加强生产安全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防止和减少生产安全事故,根据<安全生产法>和<生产安全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条例>等法律法规,结合公司实际,特制定本管理制度。

第一条生产安全事故定义 生产安全事故是指在生产经营领域中发生的意外的突发事故,一般会造成人员伤亡或财产损失,使正常生产经营活动中断的事件。 第二条事故等级划分 根据生产安全事故造成的人员伤亡或者直接经济损失,事故一般分为以下等级: (1)特大安全事故,是指造成30人以上死亡,或者100人以上重伤(包括急性工业中毒,下同),或者1亿元以上直接经济损失的事故; (2)重大安全事故,是指造成10人以上30人以下死亡,或者5 0人以上100人以下重伤,或者5000万元以上1亿元以下直接经济损失的事故; (3)较大安全事故,是指造成3人以上10人以下死亡,或者10人以上50人以下重伤,或者1000万元以上5000万元以下直接经济损失的事故; (4)一般安全事故,是指造成3人以下死亡,或者10人以下重伤,或者1000万元以下直接经济损失的事故。 (5)轻伤事故:构不成重伤、死亡的人身伤害事故。 第三条事故报告 1、报告程序

发生生产安全事故,最先发现者应立即报告到安全环保科和分管安全的经理,一般及以上等级事故必须报告到总经理、董事长。对一般及以上等级事故,公司总经理、董事长接到报告后,在1小时内向当地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和有关部门报告。 情况紧急时,事故现场有关人员能够直接向当地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和有关部门报告。 事故报告后出现新情况的,应当及时补报。自事故发生之日起30日内,事故造成的伤亡人数发生变化的,应当及时补报。道路交通事故、火灾事故自发生之日起7日内,事故造成的伤亡人数发生变化的,应当及时补报。 2、报告事故应当包括下列内容 (1)事故发生单位概况; (2)事故发生的时间、地点以及事故现场情况; (3)事故的简要经过; (4)事故已经造成或者可能造成的伤亡人数(包括下落不明的人数)和初步估计的直接经济损失; (5)已经采取的措施; (6)其它应当报告的情况。 第四条事故的救援 (1)接到事故报告的科室及公司领导,在进行事故逐级上报的同时,应采取有效措施,或立即启动事故相应的应急预案,组织抢险救援,防止事故扩大和财产损失。

公司员工安全管理制度

公司员工安全管理制度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落实“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方针,加强公司人身安全管理,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公司各部门。 第二章安全管理组织机构设置 第三条安全管理小组 (一)安全管理小组为公司安全管理机构 (二)安全管理小组组成成员 组长:总经理组员:副总、总工程师、各部门经理 第三条安全管理小组主要职责 (一)贯彻国家安全政策,负责公司安全制度体系的建立与完善,制定、执行各类安全管理措施; (二)负责对本部门安全工作进行考核,检查,督促不安全措施的整改落实; (三)出现安全事故,及时组织人员对公司重大安全事故的调查,并拟订可行性处理方案; (四)组织公司安全教育培训,安全大检查等安全管理工作。 第三章安全管理责任 第四条人身安全的最高责任人为总经理及各部门第一责任人。 第五条各级管理人员在各自管辖范围内,对员工的人身安全负有不可推卸的责任。 第四章员工人身安全事故预防 第六条生产安全事故预防 (一)责任划分: (1)由于设备的维护和保养以及操作工的培训不到位而造成的安全事故,

厂负主要责任,车间主任负次要责任。 (2)由于现场安全管理不到位造成的安全事故,厂负主要责任,车间主任负次要责任。 (二)各部门必须遵守生产安全管理制度,包括用电管理制度,机械设备、设施维修保养管理制度、安全生产检查管理制度、安全生产教育、培训管理制度、仓库安全管理制度、特种设备安全管理制度、建筑施工安全管理制度等。 (三)各部门必须明确安全生产责任人、建立安全网络图并落实相关管理人员及具体的岗位职责,制定重点设备及区域的相关应急预案并定期进行演练。 (四)各部门必须有专人定期检查安全生产(每月不少于一次),落实安全生产措施,及时发现安全隐患并进行整改. (五)维修车间应当对车间内的机器设备安排专人进行维护保养,保证设备的正常运行, (六)新员工、转岗职工、上岗前必须经过生产技能培训,同时各部门必须定期进行安全教育培训。 违反以上条例的单位,对责任部门总经理索赔100元并限期整改。 第七条消防安全事故预防: (一)责任划分:维修部负责消防设施的检查、整改,各部门负责消防设施的E及时更换并协助维修部进行消防安全管理。 (二)各部门必须遵守消防安全管理制度,包括动火、用火管理制度、易燃、易爆、危险品的安全管理制度、消防器材维护、保养制度、消防安全检查、管理制度、每日防火巡查管理制度、消防安全教育、培训制度等。 (三)各部门必须明确安全生产责任人、专(兼)职的安全管理人员及具体的岗位职责。 (四)各部门的安全管理人员每周必须对所在单位的消防器材和消防设施定期进行检查,发现火灾隐患要及时整改。必须定期开展消防安全教育。 (五)灭火器必须时刻保持正常使用,且保持压力正常,同时消防水枪、水袋必须配备齐全,必须急灯必须保证正常使用。 (六)灭火器材必须按规定予以配置、摆放。严禁在消防器材和消防设备旁堆放物品。消防器材要做到四防(即防雨、防晒、防潮、防冻)。 (七)从事或雇请电工、烧焊工、易燃、爆等特殊工作的人员,必须持证上岗,并严格按照消防安全操作规程进行作业。 (八)各部门必须对重点消防部位设立明显防火标志,并设置相必须的消防设施;各部门的疏散标志和事故必须急照明设置必须符合规范。 (九)各部门必须保持疏散通道、安全出口畅通,严禁占用疏散通道,严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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