个人担保声明书

担保声明书

致:

鉴于:1、2017年月日,公司与浙江中垚建设有限公司签署的《建设工程施工合同》及其补充协议(一)(以下简称“《主合同》”),浙江中垚建设有限公司取得建设工程的施工权。2、2017年月日,浙江中垚建设有限公司与签署的编号为号的《工程项目经营目标责任书》及其补充协议(一)(以下简称“《责任书》”),浙江中垚建设有限公司将《主合同》项

下主体及其配套建设工程的施工权承包给。

本人知悉、了解上述《主合同》、《责任书》,并完全清楚贵方已按照《主合同》、《责任书》履行了帐户设立并移交的义务。

本人在此审慎声明:

1、本人知晓贵方与地产开发有限公司签署的《主合同》,愿意为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向贵方提供连带保证担保,保证范围包括但不限于工程总价款、帐户使用风险、违约金以及实现债权的费用。担保期限自担保意思表示出具之日至《主合同》项下工程保修期满后五十年。

2、本人知晓贵方与签署的《责任书》,愿意为向贵方提供连带保证担保,保证范围包括但不限于管理费、外经证费用、工程质量风险、建筑施工风险、帐户使用风险、违约金以及实现债权的费用。担保期限自担保意思表示出具之日至《主合同》项下工程保修期满后五十年。

3、本担保声明书系本人真实意思表示。任何内在或外在因素都不能否定本担保声明书的真实性。

4、本担保声明书未经贵方同意不可撤销。

特此声明

声明人:

二〇一七年月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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