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义务教育学校管理标准》贯彻落实情况报告

《义务教育学校管理标准》贯彻落实情况报

接到集宁区教育局关于转发《内蒙古自治区教育厅转发教育部关于印发义务教育学校管理标准(试行)的通知》的紧急通知后,学校领导高度重视,积极响应并做好相应工作。现将贯彻落实情况作如下报告:

首先,接到文件后,学校教务处及时请示了学校领导并印发给各年级组相关负责人,要求各班班主任认真研读《管理标准(试行)》,切实掌握最新的学校建设和管理的最新方法和方向。

其次,以学校教育均衡发展督导评估为契机,由校长牵头,将《管理标准(试行)》认真贯彻落实到教育督导评估工作中。

最后,在教师例会上,陈校长以学校实际和《管理标准(试行)》相结合,从学校“三风”活动建设、师德师风建设、校园文化建设、教育均衡发展工作、教育教学管理和教学成绩提高等6各方面又做了全面传达,并做了具体的要求,切实把《管理标准(试行)》相关要求渗透于学校“三风”活动建设、校园文化建设及教育均衡发展等工作和教育教学过程中,进一步提高办学水平。

集宁区民建路小学

相关文档
最新文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