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民道德修养与法律基础—成教—重点

道德修养篇:

1、道德的含义:道德是通过社会舆论、传统习俗和人们的内心信念来维系,对人们的行为进行善恶评价的心理意识、原则规范和行为活动的总和。

2、道德的特点:道德调节的自律性、调节的稳定性、调节的广泛性。

3、道德的功能:调节功能(最主要)、认识功能(主要)、教育功能、评价功能、导向功能、激励功能、辩护功能、沟通功能。

4、道德的作用:有助于塑造良好的人格

(1)促进人生发展有助于培养坚强的意志品质

有助于建立良好的人际关系

高尚的道德有利于先进生产力的发展

影响生产力发展的重要精神力量

(2)推进社会和谐进行阶级斗争的重要武器

有利于促进社会文化的发展和繁荣

调整人际关系,维护社会秩序,保持社会稳定,推进社会和谐

5、加强公民道德建设的意义:加强社会主义思想道德建设,是发展先进文化的重要内容和中心环节。

6、公民道德建设的核心是为人民服务。

7、公民道德建设的原则是集体主义。

个人利益和集体利益在根本上是一致的,二者相辅相成。

8、集体主义包含的基本内容当个人利益与集体利益发生冲突时,个人利益服从集体利益。

保障个人正当利益,使个人的价值得以实现。

继承优良传统

9、公民道德建设要继往开来,综合创新弘扬时代精神

博采众长,为我所用

10、我国公民的基本道德规范:爱国守法、明礼诚信、团结友善、勤俭自强、敬业奉献。

11、家庭道德的含义:在家庭生活中,人们面对着各种家庭关系,调整这些关系的道德。

12、家庭道德的基本规范:尊老爱幼、男女平等、夫妻和睦、勤俭持家、邻里团结。

有赖于家庭成员之间的沟通交流

13、培育家庭美德有赖于家庭文化的培育

协调邻里关系的情感基础

14、职业道德的含义:所有从业人员在职业活动中应该遵循的行为准则,涵盖了从业人员与服务对象、职业与职工、职业与职业之间的关系。

15、职业道德的基本规范:爱岗敬业、诚实守信、办事公道、服务群众、奉献社会。

16、培养职业精神,践行职业道德:(1)首先要端正职业态度;(2)关键在于树立正确的职业理想;(3)学习职业道德知识;(4)最终目的在于提升职业生涯中的人生境界。

17、社会公德的含义:全体公民在社会交往和公共生活中应该遵循的行为准则,涵盖了人与人、人与社会、人与自然之间的关系。

18、社会公德的基本规范:文明礼貌、助人为乐、爱护公物、保护环境、遵纪守法。

克服私心,方便他人也方便自己

19、做有公德,讲文明,求和谐的公民充满爱心,尊重他人也尊重自己

遵守公德,人人有责

20、社会公德、职业道德、家庭美德的实现最终都要归结到个人品德。

21、加强个人品德修养(1)有利于保持身心健康,完善自己的人格;

(2)有助于明辨是非善恶荣辱,走正确的人生道路;

(3)有利于树立积极的职业态度,促进职业的成功;

(4)是人生的必修课。

22、道德榜样的力量:(1)容易使人产生认同感;

(2)容易感染人,使人们的心灵得到净化。

23、学习道德榜样,追求更高层次的道德目标应重在实践、循序渐进、学会慎独。

24、价值体系的含义:受一定社会基本制度的制约,是由一定社会崇尚和倡导的思想理论、理想信念、道德准则、精神风尚等因素构成的社会价值认同体系。

25、社会核心价值体系的含义:在社会生活中居于统治和引导地位的社会价值体系。

26、社会核心价值体系关系国家的兴衰成败,关系社会的进退治乱。

27、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的灵魂:马克思主义指导思想。

28、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的主题: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共同理想。

29、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的精髓:民族精神——爱国主义;时代精神——改革创新。

30、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的基础:社会主义荣辱观。

31、荣辱观的含义:人们作为个体或者集体成员在荣誉和耻辱问题上的基本观念,是关于光荣与耻辱的道德评价体系和道德评价标准,是人生价值观的重要内容。

32、社会主义荣辱观的本质特征表现为:集体主义、历史开展、开放性和以人为本等。

33、树立社会主义荣辱观的现实意义:

(1)是凝聚人心的坚强纽带;

(2)是全体公民为人处世的精神指南;

(3)是全面建设小康社会、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强大思想保证和精神动力。

34、社会主义荣辱观的基本内容:

以热爱祖国为荣,以危害祖国为耻;以服务人民为荣,以背离人民为耻;

以崇尚科学为荣,以愚昧无知为耻;以辛勤劳动为荣,以好逸恶劳为耻;

以团结互助为荣,以损人利己为耻;以诚实守信为荣,以见利忘义为耻;

以遵纪守法为荣,以违法乱纪为耻;以艰苦奋斗为荣,以骄奢淫逸为耻。

35、价值观的含义:人们在实践中形成的对于价值、价值关系的价值观念,是处理各种价值问题时所持有的比较稳定的立场、观点和态度总和。

36、核心价值观:是一个社会中居统治地位、起支配作用的核心价值观念,也是一个社会必须长期普遍遵循的基本价值标注,具有相对稳定的特点。

37、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的含义:当代中国那些在社会主义价值观中起指导作用、占据核心地位的最基本的价值观念,是全社会共同认可的精神追求和价值标准。

38、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与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的关系

(1)基本定位: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是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的内核,体现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的基本性质和基本特征,反应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的丰富内涵和实践要求,是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的高度凝练和集中表达。

(2)两者内在的一致性:方向一致;都坚持重在建设。

更加突出核心要素

(3)两者各有侧重: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的特点更加注重了凝练表达,便于阐发、传播

更加强化了实践导向

国家层面:富强、民主、文明、和谐

39、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的基本内容社会层面:自由、平等、公正、法治

个人层面:爱国、敬业、诚信、友善

40、积极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的重大意义:

(1)有利于我国社会主义制度的巩固和发展;

(2)有利于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的现代化;

(3)有利于丰富人们的精神世界、建设民族精神家园;

(4)有利于推动科学发展、促进社会和谐;

(5)有利于提升国家文化软实力;有利于实现民族复兴中国梦的宏伟目标。

41、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的指导思想:高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旗帜,以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科学发展观为指导,深入学习贯彻党的十八大精神和习近平总书记系列讲话精神。42、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的基本原则:坚持以人为本,坚持以理想信念为核心,坚持联系实际,坚持改革创新。

强化认同感

43、做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的践行者强化学习

积极宣传

勤于实践,扎扎实实干事,踏踏实实做人

道德意识的修养

44、道德品质修养的内容

道德行为的修养

提高道德认识

45、自觉加强道德品质修养培养道德感情

锻炼道德意志

养成良好的道德行为习惯

法律基础篇:

1、法律的含义:法律是由国家制定或认可,并由国家强制力保证实施的行为规范体系,它通过规定权利和义务来规范人们的行为,从而确认、保障和发展有利于统治阶级的社会关系和社会秩序。

2、法律的特征:

(1)法律是由国家制定或者认可的行为规范;

(2)法律是国家确认权利和义务的行为规范;

(3)法律是以国家强制力保证实施的行为规范,具有普遍的约束力;

(4)法律是对全体社会成员具有普遍约束力的行为规范。

3、法律的作用:

(1)社会作用:社会主义物质文明建设中,社会主义政治文明建设中,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建设中。

指引作用:对本人行为的指引

评价作用:判断、衡量他人行为是否合法或有效的评价

(2)规范作用教育作用:对象一般人的行为

预测作用:人们可以预先估计到他们互相之间将如何行为

强制作用:制裁、惩罚违法行为,预防违法犯罪行为,增进社会成员的安全感

4、法律体系的含义:由一国现行的全部法律规范按照不同的法律部分分类组合而形成的有机联系的统一整体.

5、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体系的内容:以宪法为统帅,由民法、商法、行政法、经济法、社会法、刑法、诉讼与非诉讼程序法七个法律部分所构成的有机统一整体。

6、我国各个法律部门包括三个层次:法律、行政法规、地方性法规。

7、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体系形成的时间:2011年1月24日。涵盖了国家经济建设、政治建设、文化建设、社会建设以及生态文明建设的各个方面。

8、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体系的基本特征:

(1)本质特征——体现了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性质;

(2)时代特征——体现了改革开放和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要求;

(3)结构特征——体现了层次分明、结构协调、体例科学要求;

(4)体现了继承中国法制文化优秀传统和借鉴人类法制文明成果的文化要求;

(5)体现了动态、开放、与时俱进的发展要求。

9、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体系形成的重大意义:

(1)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永葆本色的法制根基——五个“不搞”和六个“确保”原则;

(2)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创新实践的法制体现;

(3)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兴旺发达的法制保障。

10、依法治国是党领导人民治理国家的基本方略。

主体是广大人民群众

11、依法治国的内涵主要包括客体是国家事务、经济文化事业和社会事务

最重要的是宪法和法律

前提——有法可依

12、依法治国的基本要求中心环节——有法必依

关键——执法必严

必要保证——违法必究

宪法和法律至上原则

法律面前人人平等原则

13、社会主义法治国家的基本原则依法行政原则

司法独立公正原则

人权保障原则

法治优势:以其权威性和强制性规范社会成员的行为,令人不敢破坏14、依法治国与以德治国相结合德治优势:以其感召力和劝导力规范社会成员的行为,让人不愿破坏

15、依法治国基本方略的意义:

(1)依法治国是发展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客观需要

(2)依法治国是建设社会主义民主政治的基本保证

(3)依法治国是维护社会稳定,实现国家长治久安的根本保障

(4)依法治国是社会文明进步的重要标志

(5)依法治国是加强和改善党的领导的重要保证

16、法治与法制

法制是国家的法律制度的简称,属于制度范畴,是实现“法治”的前提。“法治”就是在人民民主基础上依法对国家和社会事务进行治理。“法治”强调把社会关系纳入法律轨道,用带有权威性、强制性的法律规范来治理社会,强调法律的权威及其规范作用。

17、社会主义法治理念的基本内涵:依法治国、执法为民、公平正义、服务大局、党的领导。

认真学习法律知识

18、自觉维护法律权威的方式自觉遵守法律

自觉运用法律知识

积极宣传法律知识

19、宪法是一国法律体系中的重要组成部分,居于核心地位,是国家的根本法,具有最高的法律效力。

20、宪法的特点:

(1)从内容上看,宪法规定涉及国家生活中带有全局性、根本性的问题

(2)从效力上看,宪法具有最高的法律效力

(3)从制定和修改的程序上看,宪法的制定和修改程序比普通法律更为严格

21、我国的国家制度

国体——人民民主专政制度

政体——人民代表大会制度

政党制度——中国共产党领导的多党合作和政治协商制度

民族问题的基本政策——民族区域自治制度

基本经济制度——坚持公有制为主体,多种所有制经济共同发展的基本经济制度

基本分配制度——按劳分配为主体、多种分配方式并存的个人分配制度

22、公有制经济包括:全民所有制经济和劳动群众集体所有制经济。

23、多种所有制经济包括:个体经济、私营经济和外资经济。

24、2004年3月14日,第十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第二次会议通过宪法修正案,首次将“人权”概念引入宪法,明确规定“国家尊重和保障人权”。

25、人权的概念:人之所以为人而享有的权利。包括人身人格权利;政治权利与自由;经济、文化和社会权利。

公民的平等权利

公民的政治权利和自由

公民的人身自由

26、我国公民享有的基本权利公民的批评、建议、申诉、控告、检举权和取得赔偿权

公民的社会经济权利

公民的教育、科学、文化权利和自由

特定人的权利和自由

维护国家的统一和各民族的团结

遵守宪法和法律,保守国家秘密,爱护公共财产,参加劳动并遵守劳

动纪律,遵守公共秩序,遵守社会公德

27、我国公民应履行的基本义务维护国家的安全、荣誉和利益

保卫祖国,依照法律服兵役和参加民兵组织

依照法律纳税

计划生育

28、我国公民权利和义务的一致性表现在:

(1)公民法律权利和法律义务具有对应性

(2)公民法律权利和法律义务具有对等性

(3)公民法律权利和法律义务具有制约性

(4)公民法律权利和法律义务具有互动性

29、增强公民意识,当好国家公民

不得以非法的手段谋取权利

(1)公民要依法行使权利不得超越合法权利的范围

采用合法方式按照法定程序行使权利

依法维护自己的正当权益

法律所鼓励的积极去做

(2)公民要自觉履行法定义务法律要求做的必须去做

法律所禁止的坚决不做

30、民法的概念:调整平等主体的公民之间、法人之间以及公民与法人之间的财产关系和人身关系的法律。

平等原则——首要原则、核心原则

自愿公平、诚实信用、等价有偿原则

31、民事法律的基本原则合法性原则

维护社会公德和公共利益原则

32、民事法律关系的构成要素:主体、客体和内容

33、民事法律关系的主体:在民事法律关系中依法享有民事权利和承担民事义务的当事人,包括自然人、法人或其他组织。

34、民事法律关系的客体:在民事权利和民事义务所共同指向的对象,包括物、行为、智力成果、人身利益、权利。

35、民事法律关系的内容:是法律所确认的主体间的民事权利和民事义务。

自然人:从出生时起到死亡时止,具有民事权利能力

36、民事主体法人:社会组织,必须依法成立,有必要的财产或者经费,有自己的名称、组织机构和

场所,能够独立承担民事责任

其他组织:不具有法人资格,但可以以自己的名义进行民事活动的组织

37、完全民事行为能力:18周岁以上的公民,精神状况健康的人

38、限制民事行为能力:10周岁以上的未成年人和不能完全辨认自己行为的精神病人

39、无民事行为能力:不满10周岁的未成年人和不能辨认自己行为的精神病人

40、民事权利:人身权和财产权

41、民事责任:违约责任和侵权责任

42、承担民事责任的方式:停止侵害,排除妨碍,消除危险,返还财产,恢复原状(修理、重作、更换),赔偿损失,支付违约金,消除影响、恢复名誉,赔礼道歉。可单独适用,也可以合并适用。

43、人身权的含义:民事主体依法享有的、与其人身不可分离而又不直接具有财产内容的民事权利。

44、人身权包括:人格权和身份权。人格权包括:生命权、身体权、姓名权、名称权、名誉权、肖像权、隐私权。

45、财产权的含义:以财产利益为内容,直接体现财产利益的民事权利。

46、财产权包括:广义的为物权、债权和知识产权;狭义的为物权。

47、物权是权利人依法对特定的物享有直接支配和排他的权利。包括所有权、用益物权和担保物权。

48、侵害财产权所适用的民事责任方式有:返还财产、恢复原状、赔偿损失。

49、知识产权的含义:智力成果的创造人和工商业生产经营标记的所有人依法所享有的权利的总称。

50、著作权:创作者对精神作品享有的支配和获取利益的权利。著作权的保护期一般是作者的有生之年加死后50年。

51、专利权:专利有三种:发明、实用新型和外观设计。发明专利的保护期是20年,实用新型和外观设计专利的保护期是10年,均从申请日开始算起。

52、商标权:注册商标的有效期为10年。

53、婚姻自由是公民享有的一项基本权利,包括结婚自由和离婚自由。

必须是男女双方完全自愿

男女双方必须达到法定婚龄:男不得早于22周岁,女不得早于20周岁

54、结婚条件必须符合一夫一妻制直系血亲或三代以内的旁系血亲禁止结婚

禁止以下两种情况下结婚

如果一方或双方患有医学上认为不应当结婚的疾病

55、进行结婚登记时确认夫妻关系合法有效、巩固和确认夫妻双方权利义务的必经的法律程序。没有履行结婚登记的婚姻不受法律保护。

56、结婚登记程序:申请、审查和批准。

夫妻双方有各自使用自己姓名的权利

57、夫妻间的人身关系夫妻双方都有参加生产、工作、学习和社会活动的自由

夫妻双方都有实行计划生育的义务

58、夫妻间的财产关系:夫妻双方在财产、抚养和继承等方面的权利义务关系。主要包括夫妻共同财产、夫妻个人财产和夫妻约定财产。

(1)共同财产: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下列财产,归夫妻共同所有:工资、奖金;生产、经营的收益;知识产权的收益;继承或赠与所得的财产,但具有只归一方的情形的除外;其他应当归共同所有的财产。

(2)夫妻个人财产:一方的婚前财产;一方因身体受到伤害获得的医药费、残疾人生活补助费等费用;遗嘱或赠与合同中确定只归一方的财产;一方专用的生活用品;其他应当归一方的财产。

(3)夫妻约定财产:夫妻可以在平等自愿的基础上,通过约定决定夫妻财产的归属。约定财产具有排除法定财产划分的效力,即如果夫妻有了约定,就可以不适用法律对夫妻财产的规定。

59、父母和子女有相互继承遗产的权利,且互为第一顺序法定继承人。

父母对子女最重要的义务是抚养和教育义务

父母还有保护和教育未成年子女的义务

60、父母与子女的权利义务子女对父母有赡养扶助的义务

家长不得遗弃未成年人

不得实施家庭暴力或虐待家庭成员

61、违法行为的含义:凡不履行法律规定的义务,或者做出法律所禁止的行为,都是违法行为。

犯罪行为和一般违法行为

62、违法行为的分类行政违法行为、民事违法行为和刑事违法行为

63、犯罪的含义:具有社会危害性,触犯刑法并依法应受刑罚处罚的行为。

具有严重社会危害性的行为

64、犯罪的特征是一种触犯刑法的行为

是应受刑罚处罚的行为

65、刑罚的含义:又叫刑事处罚或刑事制裁,是由人民法院依照刑法对犯罪分子实行的强制处罚。

66、刑罚的目的:给犯罪分子以强迫劳动和思想改造,使他们认识到犯罪是可耻的,要改恶从善,成为自食其力、遵纪守法的新人;对极少数罪大恶极、非杀不可的犯罪分子,判处死刑立即执行,是为了使他们

不致再危害社会;还能对社会上的不稳定分子起到警示和教育作用,促使他们消除犯罪念头,防止犯罪的发生。

保卫国家安全以及人民民主专政的政权和社会主义制度

67、我国刑法的主要任务保护公共财产和公民私人所有的合法财产

保护公民的人身权利、民主权利和其他权利

维护社会秩序和经济秩序

68、正当防卫的含义:为了使国家、公共利益、本人或者他人的人身、财产和其他权利免受正在进行的不法侵害,而对不法侵害人采取的制止不法侵害的行为。

69、紧急避险的含义:为了使国家、公共利益、本人或者他人的人身、财产和其他权利免受正在发生的危险,不得已而采取的使另一较小权益受到损害的行为。

70、见义勇为的含义:公民为了保护国家利益、社会公共利益或者他人的人身、财产利益,面对各种违法犯罪行为、自然灾害或者意外事故,在危急时刻挺身而出所实施的救助行为。

71、非诉讼途径的含义:受害人或者其他有关人员暂不需要经过诉讼程序而请求国家有关行政机关或其他有关单位处理解决纠纷,保护自身合法权益的方式。

72、非诉讼途径的方式:调解、冲裁和行政复议。

73、我国的仲裁机构是冲裁委员会,仲裁委员会独立于行政机关之外,法院对仲裁予以适度的监督。

74、诉讼的含义:由专门的国家机关在纠纷主体的参与下,依照法定程序解决具体纠纷的活动,是解决各种冲突和纠纷的最后途径。

75、诉讼的分类:民事诉讼、刑事诉讼和行政诉讼。

76、诉讼的基本原则:司法机关独立行政职权的原则;以事实为依据,以法律为准绳的原则;法律适用平等原则;合议制原则;委托辩护人或诉讼代理人原则;回避原则;公开审判原则;两审终审原则等。

公民有委托辩护人或诉讼代理人的权利

77、公民的基本诉讼权利公民有申请回避的权利

公民有上诉的权利

78、我国法院分为基层人民法院、中级人民法院、高级人民法院和最高人民法院四级。

79、状告管辖分为级别管辖和地域管辖。

80、证据的含义:诉讼过程中用来证明案件事实的一切凭证或根据。

81、民事诉讼举证原则:谁主张、谁举证。

82、行政诉讼举证原则:作为被告的行政主体举证。

83、刑事诉讼举证原则:检察院举证。

84、律师的基本职责:维护法律的正确实施,维护当事人的合法权益。

85、辩护权是我国刑法和刑事诉讼法的两大职能——惩罚犯罪与保障人权所决定的。

86、法律援助:律师、公证员、基层法律工作者等法律服务人员,都要在国家设立的法律援助机构的指导和协调下,为经济困难或特殊案件的当事人给予减、免收费的法律帮助。

87、法律援助的形式:法律咨询,代拟法律文书;刑事辩护和刑事代理;民事、行政诉讼代理;非诉讼法律事务代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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