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0年中国拆迁年度报告

2010年中国拆迁年度报告
2010年中国拆迁年度报告

《2010年中国拆迁年度报告》

一.综述

2010年是中国进入后拆迁时代的第三个年头。因为从《物权法》实施的那天起就标志着后拆迁时代的到来。之所以作出这一划分是2007年8月24日,原建设部部长汪光焘同志代表国务院向全国人大报告,要求修改《城市房地产管理法》。理由是物权法从10月1日执行,而《拆迁管理条例》与《物权法》相抵触,将停止执行,要求修改《城市房地产管理法》,授权国务院制订《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和拆迁补偿管理办法》。这是中国的拆迁管理的最高官员首次公开承认《拆迁条例》与《物权法》相抵触,承认《拆迁条例》违反《立法法》的规定。同时也表明现行拆迁制度自即日起处于非法状态,故我们将此刻作为后拆迁时代的起点。

然而,三年过去了,我们在等待与期盼新制度的日子里又迎来了2011年。回顾过去的2010年的拆迁,我们努力了,但我们似乎还在困局中。

为了2011,为了中华民族的长远,我们总结2010的拆迁,形成本年度报告。

(一)特点

我们分析2010年的拆迁活动,与以前的拆迁活动相比具有四个

明显的特点:

一是所有有良知的人都承认现今的拆迁由于不区分是否是为了公共利益的需要而以公权力强力推进,损害被拆迁人的合法权益,是违法违宪的,是与构建和谐社会的目标背道而驰的。所以,2010年是各方面期盼、关心拆迁制度改革的一年。

二是开发商作为拆迁人上第一线与被拆迁人直接发生冲突的情况让位于许多地方政府成为了拆迁人或拆迁公司,政府与民众关系日趋紧张。由于有了“征收”的商标,许多地方政府毫无顾忌的公开成为运动员,各种拆迁“指挥部”应运而生。政府张贴的“大拆迁”的标语到处可见,公务员无奈之下不务正业成为了拆迁员,其气氛早就超过了2004年初的湖南嘉禾事件。基层公务员和拆迁管理机关与被拆迁群众之间的矛盾不断升级。

三是绝大多数地区并没有因为有了《宪法》、《物权法》、《循环经济促进法》等法律的规定而停止拆迁,反而加大了拆迁的力度。从城市到乡村,大江南北狼烟四起,处处飘扬着“旧城改造”、“城中村改造”的旗帜,改造成为掠夺的代名词。其中有经济发展的客观需求,有的确是为了公共利益的需要的合法的房屋征收行为,但更多的是鱼目混珠的假公共利益项目。如假棚户区改造或以基础设施建设为名的的商品房开发,假城乡一体化、城中村改造之名的掠夺农村土地的拆迁,甚至土地的一级开发、土地储备项目都高举公共利益的旗帜。

四是化解拆迁矛盾的工作各地严重的不平衡。通过法律渠道解决拆迁矛盾的比例下降。无论是行政复议还是诉讼,在北京、上海等地,

“立案难”的问题日益严重。从唐福珍、席新柱、陶兴尧等人的以自焚抵制拆迁事件,再到张剑、周颖智、杨义等人的以暴力反抗拆迁事件,绝大多数是有关地方政府不作为或乱作为造成矛盾激化。一些执法者不能与人为善,没有化解矛盾的责任感的结果是弱势群体求助无门。

(二)立法

2010年,拆迁制度改革和立法及政策调整有一些亮点。

例如:5月15日,国务院办公厅发出《关于进一步严格征地拆迁管理工作切实维护群众合法权益的紧急通知》(以下简称《紧急通知》),重拳出击遏制农村土地征用和城镇房屋拆迁。《紧急通知》明确,对因工作不力引发征地拆迁恶性事件、大规模群体性上访事件,以及存在官商勾结、权钱交易的,要追究有关领导和直接责任人的责任,构成犯罪的,要依法严厉追究有关领导和直接责任人的责任,构成犯罪的,要依法严厉追究刑事责任。

6月13日,国土资源部部长、党组书记、国家土地总督察徐绍史主持召开第15次部长办公会,审议并原则通过《国土资源部关于进一步做好征地管理工作的通知》。会议强调,进一步做好征地管理工作,需要在用地预审中足额落实征地补偿费,探索和完善征地补偿款预存制度,将征地补偿费直接支付到农民个人,落实被征地农民社会保障费用,明确征地房屋拆迁补偿安置有关政策,充分征求被征地农民意见,简化征地批后实施程序,以及落实征地批后实施反馈制度。

2010年1月29日和12月15日,国务院法制办公室两次公开征求对《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草案)》意见和建议,引起了社会的广大关注。征求意见和建议的过程成为全民普法的高潮。

国务院2010年10月10日作出了《关于加强法治政府建设的意见》,规定了提高行政机关工作人员特别是领导干部依法行政的意识和能力、加强和改进制度建设、坚持依法科学民主决策、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全面推进政务公开、强化行政监督和问责、依法化解社会矛盾纠纷等七个方面的任务,并围绕这些任务的落实规定了具体措施,增强各项措施的针对性和有效性。其中,规范行政决策程序、完善行政决策风险评估机制、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的规定对规范政府的拆迁活动有着直接的影响。

然而,由于上述活动民主和公开性不够,使得拆迁制度改革和立法与社会期盼有重大差距,实际效果也不理想。尤其是《物权法》、《循环经济促进法》的实施并没有对拆迁制度改革和立法的进程产生实质性的正面影响,对于民众财产权和表达权没有予以足够的保证。

例如,国务院法制办公室2010年1月28日公布《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草案)》,社会高度关注、讨论热烈。截至3月3日,共收到意见和建议65601条。但是,形成的《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第二次公开征求意见稿)》比第一稿在一些关键性的问题满足了地方政府的诉求而更不利于被拆迁人的利益保护,引起社会了不满。对此,我们的评价是“亮点不亮,暗处更暗”,并向国务院法制办公室提交了我们的书面意见。

国家对征地拆迁的新的法律和政策没有充分发挥网络的作用及时公开,发挥其在预防和化解社会矛盾中的作用。

其中,《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进一步严格征地拆迁管理工作,切实维护群众合法权益的紧急通知》至今没有认真宣传落实,而国土资源部发出的《关于进一步做好征地管理工作的通知》,到7月13日才在网上公布。

(三)原因

2010年,引发拆迁纠纷的源头没有好的变化。中央政府的调控总是落空的原因是土地财政即政府经营土地的问题更为严重。而土地财政的背后则是日益艰难的产业税收无法满足日益高涨的政府支出,使其越来越依靠土地收益,成为当前社会的主要矛盾,对构建和谐社会造成极大的冲击。

2009年全国土地出让收入为14239.7亿元,比2008年增长43.2%。全国土地出让金收入相当于同期地方财政总收入的46%左右。

而2009年,全国土地出让支出总额为12327.1亿元,比上年增长28.9%。其中,用于征地和拆迁补偿支出4985.67亿元,占支出总额的比重(以下简称占比重)为40.4%;用于土地开发支出1322.46亿元,占比重为10.7%;用于城市建设支出3340.99亿元,占比重为27.1%;用于农村基础设施建设支出为433.1亿元,占比重为3.5%;用于补助被征地农民支出194.91亿元,占比重为1.6%;用于土地出让业务支出86.89亿元,占比重为0.7%;用于廉租住房支出187.1

亿元,占比重为1.5%;用于耕地开发、土地整理、基本农田建设和保护支出477.56亿元,占比重为3.9%;用于农业土地开发支出107.25亿元,占比重为0.9%;用于地震灾后恢复重建、破产或改制国有企业土地收入用于职工安置等支出1191.17亿元,占比重为9.7%。

然而到了2010年,全国土地出让成交总价款高达2.7万亿元人民币,同比增加70.4%,更让我们担忧的是,地方财政进一步依赖于土地收益,四大直辖市的比重也达到50%左右,而此前的北京市才占25%。据统计,2010年全国土地出让金收入最高的10座城市,土地出让金总收入比2009年要多出3000多亿,达8752.41亿元,增长率超过54%。

正因为如此,2010年,各地的地方政府以压倒一切的热情推进“拆村并居”、“城中村改造”、等拆房卖地的行动,使拆迁范围更加扩大。这场以城市利益出发、试图增加城市土地财政收入的城镇化运动目前尚看不到有效的遏制手段和正确引导,已经成为拆迁矛盾激化的新源头,我们对此应有足够的认识。

(四)出路

为此,我认为当前已经不仅仅是对《城市房屋拆迁管理条例》修改为《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而是要对整个拆迁制度进行修改。

当前尽快要做的事有四:

一、废除现有的《城市房屋拆迁管理条例》,以《国有土地上房

屋征收与补偿条例》为开端,进而制订符合《宪法》规定的《不动产征收征用法》及配套法规。

我们在许多学者支持下起草的《不动产征收征用法(立法建议稿)》此前已经由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以公文形式送交全国人大和国务院。我们希望能得到应有的重视,使我国的不动产征收征用活动有法可依。

二、加快政治体制改革,推进民主政治。如果能真正做到让人民在政策和法律制订、官员选拔任用上有话语权、监督权,干部们的权力将受到制约,就能减少贪官酷吏产生的土壤,减少拆迁扰民现象的发生。而执法机关要认真落实科学发展观,执法为民,决不允许以所谓的“政府行为”作为损害群众利益的保护伞。依法保护群众的正当防卫的权力,遏止暴力拆迁蔓延的势头。

三、落实科学发展观要联系实际,坚决废止土地财政和“政府经营城市”的理念,把过高的社会管理成本降下来。其方法:一是通过体制改革,降低社会管理成本。二是要在“精兵简政”的同时改革财税制度,使基层政府减少财政压力带来的拆迁冲动,使多数公务员能洁身自好。

四、要落实问责制。

拆迁矛盾加剧,血案频发的原因多半并非敌我之间的生死之争,其中绝大部份化解不了的原因则是执法者不能与人为善,没有化解矛盾的责任感。一些拆迁拆出命案的地方,责任者不受追究甚至提拔重用的现状必须改变。

2010年十大拆迁恶性事件

二.2010

二.

1.老战士父子自焚

2010年3月27日,为阻拦强拆,江苏省连云港市东海县68岁的陶惠西和92岁父亲陶兴尧自焚,陶惠西当场死亡,其父重伤,据称目前仍处于维持生命状态。由于陶兴尧是曾参加过解放战争的老战士,该事件更引起社会的广泛关注。

案发后当地政府称:的确没有拆迁证,而法律没有规定如何办理在这种集体土地上强拆的手续。

2.王广良被刺而死

2010年4月8日,辽宁省抚顺市高湾区住建委主任王广良在组织强制拆迁过程中,被被拆迁人杨义刺死。这是国内拆迁血案中拆迁方死者中职务最高者。

王广良之死是一起标志性的血案,引发了拆迁管理机关及其工作人员的反思。

3.刘大孬驾车撞人

2010年6月1日上午9时许,郑州市管城区十八里河镇南刘庄村的拆迁现场,村民刘大孬驾驶厢式货车撞向拆迁人员,致4死16伤。刘大孬投案自首后被捕,该案尚在审查起诉阶段。

这是拆迁冲突中,一次死伤人员最多的事件。

4.抚顺截访命案

2010年9月30日,十八岁的少年赵明阳因捅死暴力截访人员而被抚顺市中级人民法院一审判处有期徒刑八年。

该案暴露了当地村委会被黑恶势力把持,欺压村民的黑幕。2009年10月9日,赵明阳随200多村民因征地拆迁一事到开发区管委会上访途中,遭遇由小瓦村村书记臧军指使的一群社会人员截访,发生冲突。冲突中,赵明阳用手中的水果刀捅死李小龙,李抢救无效死亡。而事发前夜,李小龙及部分截访人员,拿刀闯入拟上访的村民家中,并将刀架到赵明阳母亲脖子上,警告其家人不得参与第二天的上访。

5.昆明拆迁爆炸

2010年8月20日12时许,昆明高新区梁家河村城中村改造工程已拆迁的村民和相关工作人员与未拆迁8户村民进行交涉时,一幢房屋内发生液化气爆燃事件,造成10人受伤(4人特重度烧伤,2人重度烧伤,3人中度烧伤,1人轻伤)。

经公安机关初步调查证实:爆燃系人为所致。这一场景颇像“文革”中的武斗。

6.北海银滩强拆

10月10日,北海市银海区银滩镇白虎头村外,建筑工人正在对

包围白虎头村的围墙进行最后的合拢。围墙内还剩50余户村民拒绝拆迁,围墙外竖立着高档楼盘的广告。当天清晨9时许,由法院、公安、边防等多警种组成的执法队伍对位于银滩镇白虎头村的3幢建筑实施了司法强拆。

据介绍,该项目涉及用地面积4011亩,分为拆迁改造区和安置回建区两大区域。工程总投资约12亿元人民币。工程项目房屋拆迁涉及银滩镇咸田和白虎头两个村委会、共4个自然村的拆迁户1525户,人口5000人,拆迁房屋建筑总面积约21万平方米,是北海城市建设房屋拆迁史上单次房屋拆迁涉及人口最多、拆迁建筑面积最大的一次。

由于动用警力,引起了社会对该案的关注,点击“北海银滩强制拆迁”三个词,网页达33000个。

7.常州打死被拆迁人

2010年9月1日傍晚,位于常州武进湖塘中凉二村附近的一幢拆迁楼内,56岁的被拆迁户盛有荣被打致小肠破裂、肋骨骨折,伤势严重。9月4日凌晨,盛有荣不幸身亡。二名年轻男子行凶打人后迅速逃匿。

该被拆迁户非正常死亡事件发生后,警方成立了专案组,开展侦查工作。但时至今日,网上仍查不到警方宣布破案的消息。

8.宜黄拆迁引发自焚

2010年9月10日,江西抚州宜黄县发生一起因拆迁引发的自焚事件,户主钟如奎的妹妹钟如琴、母亲罗志凤,大伯叶忠诚被烧成重伤。江西宜黄“9·10事件”中被烧伤的3名拆迁户随后被送到南昌大学第一附属医院进行抢救,伤者叶忠诚(79岁)因伤势严重经抢救无效死亡。钟如琴、罗志凤后被送往北京三〇四医院抢救已经脱离危险。

相关部门对责任官员问责,包括原宜黄县委书记、县长在内的8名官员受到处分。处分人数与力度均超过嘉禾事件。

9.武汉拆违流血事件

2010年11月16日,湖北武汉黄陂区组织公安、城管、国土2000余名执法人员,对区内后湖村80余处、近9万平方米违建房实施强制拆除。村民龚泽林情急之下驾车冲向执法人群,撞伤11名城管执法队员。

11月17日,龚泽林因涉嫌以危险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罪被警方刑事拘留,但此案给我们留下的思考是为何有如此大面积的违法建筑要在建成后再组织如此声势浩大的强拆?为何未能防范惨案的发生?

.五百村民黑暗中迎新年

1010.五百村民黑暗中迎新年

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进一步严格征地拆迁管理工作切实维护群众合法权益的紧急通知》明确规定:“对采取停水、停电、阻断交通等野蛮手段逼迫搬迁,以及采取“株连式拆迁”和“突击拆迁”等方式

违法强制拆迁的,要严格追究有关责任单位和责任人的责任”。但是2010年12月17日,福建省莆田市秀屿区东庄镇秀屿村全村停电,全村变压器主线路和分叉线路全部被剪断,村民求助无门。

五百余村民在黑暗中生活,至2011年元旦也没有恢复供电。

三.拆迁纠纷妥善处理十大典型事件

2010年,我国的拆迁混乱局面达到顶峰。但是,我们也应当看到在拆迁乱局中,依然有众多的有良知的官员、学者、律师和民众一起为构建和谐社会而努力,维护了被拆迁人的合法权益,使纠纷得到妥善解决。显然,我们在批评违法拆迁的同时,要肯定那些为化解拆迁矛盾作出努力的人和事,才能抑恶扬善,真正推进社会的民主和法治进程。经向广大网友征集,我们紧急寻找了2010年发生的十个拆迁领域正面典型事件。

1、青岛市八大湖小区不拆了

2010年6月7日对于青岛市八大湖小区的居民来说,曾是一个难过的日子,因为按照当地正在进行的旧城改造项目,这一天是八大湖小区的居民们搬迁腾房的最后期限。而他们生活了20多年的家园将被拆除。那么八大湖小区里居民们的生活状况怎么样呢?经过实地核实,这个小区的拆迁活动在6月12日《焦点访谈》曝光后,省市、区三级领导认为:即使旧城改造也要群众理解和支持。为此,政府在多数居民表示反对的情况下,将这个拆迁项目停止了。对于已经安居

乐业的被拆迁人和有关方面来说,不拆是最好的和谐。

2.北京五环汽修站被拆获得赔偿

2010年12月25日,是北京市五环汽修站厂主一家最高兴的日子。五环汽修站建设于1988年,占地面积2400平米。由于拆迁补偿价格过低,企业拒绝搬迁。当地采取由出让单位起诉其中一个合同无效而腾退全部土地的方法以降低拆迁成本。2009年2月20日该企业被强拆。该企业依法维权,聘请律师提供法律帮助。在北京市二中院和朝阳区法院的主持下,终于获得900余万元的赔偿。

3.山东省两级法院确认政府行为违法

戴修清等十人是山东省邹城市亚圣商场的小业主。当地政府为了扶植另外一个刚刚引资建设的副食市场“东方圣都市场”,决定对亚圣商场进行整体拆除。2008年5月18日,戴修清等人购于九十年代的店铺被当年的出卖人——邹城市工商局强制拆除。无奈之下,他们将作出强拆决定的邹城市政府诉至法院。山东省济宁市中级人民法院2010年8月26日一审判决确认被告邹城市人民政府于2008年4月25日作出的邹政字[2008]33号《关于同意对亚圣商场胡庆民等21户房屋执行行政强制拆除的批复》违法。被告不服上诉。山东省高级法院2010年终审判决维持了一审判决。

4.太原严打暴力拆迁

2010年10月30日凌晨2时30分许,数十人搭梯子翻入太原市晋源区古寨村村民武文元家,将在武家借宿的邻居孟福贵从睡梦中活活打死。案发后,当地检察机关对事涉安保公司法定代表人武瑞军等十七人以故意伤害罪、故意毁坏财物罪、包庇罪依法提起公诉。安保公司营业执照被吊销,有关官员受到处分。

父亲孟福贵死于暴力拆迁的悲剧,让复旦大学博士生孟建伟在痛苦之中思考暴力拆迁之恶。此后,孟建伟以网络日志的形式记录下父亲被害后的经历。虽然此案已告一段落,但孟建伟仍在通过网络密切关注暴力拆迁,他说,现在已不仅仅是为了父亲。

5.江苏省宿迁市王马玲获轻判

2010年,江苏省高级法院作出终审判决,推翻了一审法院对王马玲作出的“犯故意杀人罪,判有期徒刑8年”的判决,将案件定性为“故意伤害罪”,王马玲被判有期徒刑5年。

2009年5月30日,江苏省宿迁市宿豫区锦绣江南小区内,因不堪忍受拆迁人员逼上门的不断骚扰与折磨,业主王马玲三姐弟与拆迁公司员工发生“对攻”,最终酿成1死6伤的“拆迁血案”。法律界人士认为,这起案件和本溪张剑案件的宣判可以看出司法机关至少在尝试破解被拆迁户自力救济方式和程度的这一“两难”问题,这不仅敲响了目前中国各地暴力掠夺式拆迁的警钟,还或将成为保护公民权利法治进程中的标志性事件。

6.宜黄自焚事件逝者安息、伤者得救

2010年9月27日,江西宜黄县政府与钟家签订协议,就9·10强拆致被拆迁人死伤事件的善后问题达成一致。宜黄县政府对叶忠诚因烧伤不治身亡给予一次性补偿人民币30万元,并承诺承担两名伤者罗志凤、钟如琴在本次事件中因烧伤而发生的所有费用,包括两名伤者在住院期间及后续治疗所产生的医疗费、误工费、护理费、住院伙食补助费、营养费和交通费,两名伤者今后可能发生的伤残鉴定费、残疾赔偿金和精神损害抚慰金。钟家母女次日便被送到北京三〇四医院抢救,目前已经脱离危险,正在康复中。

这个案件之所以能协调成功,主要原因是有关各方如钟家兄妹、关心此事的媒体朋友、江西省和抚州市的有关领导求得一个共识:人的生命高于一切,抢救钟家母女的生命优于一切。此案同时表明化解矛盾对于构建和谐社会的作用日益彰显。

7.河北省沧州市正确对待批评

2010年7月30日中国青年报记者辛明的署名文章《小区12年遭两次旧城改造官方称"百姓无理取闹"》批评了河北省沧州市“工商银行居民小区”拆迁活动中存在的问题和被拆迁人的意见。该市、区两级正确对待批评,知错即改,与被拆迁人和律师交换意见并针对实际情况及时调整了有关政策和具体做法,切实解决被拆迁人的困难,化解矛盾,力求在平等协商的前提下解决纠纷。至2011新年到来前,拆迁双方基本达成拆迁协议,保障了被拆迁人合法权益不受损害。

8.政府委托的行为应由政府承担行政责任

2010年3月9日,安徽省高级人民法院(2010)皖行终字第00033号行政裁定书认为:“行政机关在没有法律、法规或者规章规定的情况下,授权其内设机构、派出机构或者其他组织行使行政职权的,应当视为委托。当事人不服提起诉讼的,应当以该行政机关为被告。本案中,安徽省铜陵县房屋拆迁管理办公室作为事业单位颁发房屋拆迁许可证,并无法律法规规章的授权,铜陵县政府通过《铜陵县城市房屋拆迁管理暂行办法》授权安徽省铜陵县房屋拆迁管理办公室颁发拆迁许可证,应当视为委托,安徽省铜陵县房屋拆迁管理办公室实施的行为应当由铜陵县政府承担行政责任。现才洪浩、才华对安徽省铜陵县房屋拆迁管理办公室颁发铜房拆字(2007)第18号《房屋拆迁许可证》的行为不服,以铜陵县政府作为被告提起行政诉讼符合法律规定。一审裁定驳回才洪浩、才华的起诉错误。上诉人才洪浩、才华的主要上述理由成立,本院依法予以支持”。裁定:

“一、撤销铜陵市中级人民法院(2009)铜中行初字第3号行政裁定;

二、指令铜陵市中级人民法院继续审理”。

在发回重审的过程中,拆迁人与铜陵县政府及相关主管部门协商达成了房屋拆迁补偿安置协议,委托人的合法权益得到了最终维护。

在众多的地方法院千方百计将被拆迁人不服拆迁许可的诉讼拒之门外,甚至成为“拆迁公司”的情况下,安徽省高级人民法院的依法裁决难能可贵。我们需要向作出这一公正裁决的法院、法官致敬!

9.河南法院判县政府赔偿

2010年5月10日,河南省高级人民法院对陈金锁、陈士敏等八人诉确山县人民政府强制拆迁及行政赔偿一案作出终审判决,“认为确山县人民政府的拆迁行为违法”,“确山县人民政府应该对陈金锁承担赔偿责任。确山县人民政府强行将陈金锁的房屋拆除,将土地出让给金地公司进行商品房开发,并在争议发生后为金地公司颁发有关建设手续,违反承诺、放任金地公司在诉讼中将商品房开发完毕,并且对外出售,造成在事实上不能返还土地,恢复原状,给人民法院依法裁判带来严重困难,同时也引发陈金锁等人的强烈不满,甚至采取赴京非正常上访等极端方式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确山县人民政府应该对其违法行为造成的后果承担责任”。

河南省高级人民法院的判决最大限度地维护了陈金锁等八人的合法权益。

.黑龙江省政府停止大庆市政府强拆决定的执行

1010.黑龙江省政府停止大庆市政府强拆决定的执行

2010年8月17日,大庆市十一户居民认为市政府以土地整理名义立项,后以棚户区改造名义核发拆迁许可,且没有拆迁计划,拆迁补偿安置方案不符合法定形式,实质剥夺了被拆迁人选择产权调换权利而申请行政复议。2010年11月9日,黑龙江省政府法制办就十一户裁决复议案公开听证审理。2010年12月3日,大庆市政府对于包括十一户在内的共十三户作出了行政强拆决定。十一户立即向黑龙江省政府的行政复议机关反映。省政府充分听取了律师意见,依法履行

职责,有力地缓解了社会矛盾。

北京航空航天大学法学院

中国建设管理与房地产研究中心

2010年1月9日

中财实验报告

《中级财务会计实训》实训报告 专业: 班级: 姓名: 学号: 指导教师: 2018—2019学年第二学期 财富管理学院

《中级财务会计实训》成绩单

实验报告一资产负债表编制实践训练 【实验目的】 掌握资产、负债、所有者权益确认和计量的基本理论和方法;理解财务报表的定义和作用,明确财务报表列报的基本要求,了解附注的基本内容;掌握资产负债表的基本结构和编制原理;能按照规范流程和方法进行各项资产、负债、所有者权益等业务的账务处理;能根据记账凭证编制科目汇总表,并据以编制资产负债表。 【实验要求】 在实验大楼机房进行统一实训,要求根据模拟企业发生的经济业务进行相应的账务处理,并根据实践资料编制资产负债表。 【实验环境及材料】 网中网财会实训教学平台http://10.21.5.136:8080 【实验学时】 实训课时10课时 【实验内容】 详情见网中网财会实训教学平台【中级会计(单项)实训教学平台(版本6.1)】 【实验任务】 根据经济业务完成账务处理 【实验结果】 详情见网中网财会实训教学平台【中级会计(单项)实训教学平台(版本6.1)】

【实验小结】

实验报告二利润表编制实践训练 【实验目的】 理解收入、费用和利润的定义及分类,掌握各种收入、费用确认和计量的基本理论和方法;会办理收入、费用会计核算岗位的各项工作;能按照规范流程和方法进行销售业务的账务处理;能总结出各项收入账务处理上的异同。掌握利润表的基本结构和编制原理;会办理会计报表编制岗位的各项工作;能按照规范流程和方法进行利润表的编制。 【实验要求】 在实验大楼机房进行统一实训,要求根据模拟企业发生的销售业务进行相应的账务处理,掌握一般销售方式和特殊销售方式下销售收入的核算,并根据实践资料编制利润表。 【实验环境及材料】 网中网财会实训教学平台http://10.21.5.136:8080 【实验学时】 实训课时6课时 【实验内容】 详情见网中网财会实训教学平台【中级会计(单项)实训教学平台(版本6.1)】 【实验任务】 根据经济业务完成账务处理 【实验结果】 详情见网中网财会实训教学平台【中级会计(单项)实训教学平台(版本6.1)】

法治单位创建工作总结

篇一:法制单位创建总结 海原三中2014年法制单位创建总结 在县教育局的正确领导下,我校始终坚持“以德立校、依法治校”的办学思想,全面贯彻落实依法治国、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基本方略的重要内容,依法治校,依法办学,实施学校民主管理,提高办学质量。学校在党风廉政建设、教师队伍建设、教育质量提高、教育经费的收取、使用、管理等重大问题上,积极开展依法决策,依法行事,依法教育、民主管理和监督工作,形成了依法治校的育人氛围。现就2014年开展法治学校创建工作及学习情况汇报如下: 一、加强组织领导,形成依法治校保障机制。 坚持依法治校、依法执教的原则,是关系到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建设、关系到老百姓心目中学校形象的大事。加强法制宣传教育,提高广大师生学法、懂法、守法、用法、护法的意识是全面落实“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的具体表现,是深入贯彻“十八大”精神,全面落实科学发展观、建设小康社会的重要内容。因此,校党总支召开了专题研究会,健全组织机构,保证“六五”普法教育工作的顺利展开。校领导班子分工明确,职责清楚,充分发挥了班子集体的力量。坚持依法开展办学活动,自觉接受教育行政部门的监督和检查,自觉接受家长、社会的监督。 二、加强宣传教育,打好依法治校的基础。 学校是教书育人的重地,肩负着培养合格的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事业的建设者和接班人的重任,深入细致地做好普法教育工作是学校不可推卸的职责和义务,全校教职员工必须具备较高的基本素质和较强的法律素质,才能胜任培养合格人才的重任。学生只有具备知法、懂法、守法、护法、用法的知识,才能少走 1弯路,才能遵守学校的校纪校规,才能用法律的武器保护自己。因此,学校始终把法制宣传教育工作当成一项重要的政治任务完成。学校能充分利用宣传栏、楼道墙报、教室黑板报、广播电视和每年为期两个月(4月、11月)的法制宣传月等多种途径,对广大师生进行宣传和教育,宣传法制的重要性,形成广大师生员工支持并积极参与法制教育活动的良好氛围。 1、在法制教育工作中,结合学校的特点和实际,以多种灵活的方法分阶段有步骤地进行各项政策法规的学习。积极组织中层以上干部参加上级组织的普法学习、培训活动,并为每个班级配备了法制辅导员。 2、为了深入开展法制教育,学校加强了对普法学习材料的订购和复印工作,保证了学习有材料与内容。全校教职工组织学习了:《教育法》、《教师法》、《九年义务教育法》、《宪法》、《义务教育法》、《预防未成年人犯罪法》、《未成年人保护法》、《刑法》、《中国人民共和国妇女权益保障法》、《治安处罚条例》、《学生伤害事故处理办法》、《传染病防治法》、《突发事件应急条例》、《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加强和改进未成年人思想道德建设若干意见》等法律法规,促进教职工普法教育的深入开展。 3、把法制宣传教育作为依法治校重要的基础性工作常抓不懈。为了保证普法学习的质量,在普法学习过程中始终坚持“四落实”。即:计划落实、时间落实、教材落实、辅导落实;“三结合”,即:集中宣讲与个人自学相结合,普法考勤、成绩与评优相结合,学法与用法相结合;“三有”,即:有考勤、有笔记、有考核,从而保证了普法学习认真、扎实、有效地进行,并取得实效。学校对有关法律法规知识分专题进行了多次测试,考试合格率为100%。 24、学校是教书育人的重要阵地,法制教育是学校德育教育的重要内容,是对学生进行社会主义民主法制教育,培养学生社会主义法制意识,增强学生法制观念的重要途径,是实现依法治国的百年大计。在学生中,对学生进行法律常识和专业法律、法规的教育具有重大的长远意义和深刻的现实意义。为了体现学生以德育教育为主,以法制教育为重点的教学模式,利用多种形式,悬挂宣传标语,设立宣传栏,定期更换墙报,开放校园广播站等。学校针对

浅谈我国城市房屋拆迁中存在的问题及解决对策

浅谈我国城市房屋拆迁中存在的问题及解决对策 城市房屋拆迁是近几年中国最为流行和最为吸引人们眼球的词语之一,也是我国各大中小城市在城市建设过程中遇到的重要问题之一。通过大规模的城市房屋拆迁,使我国的城市面貌发生了翻天覆地的变化,也使我国城镇居民的住房条件得到了极大的改善。由于城市房屋拆迁所涉及的范围极广,而且是关系到老百姓自身的切身利益,与百姓的生活息息相关。就此现状对我国城市房屋拆迁中存在的问题提出并指明相应的解决策略。 标签房屋拆迁;现状;问题;对策分析 城市房屋拆迁工作对于我国现代化建设、城市面貌更新及国有土地使用的合理布局等有着非常重要的意义。拆迁工作直接影响到人民群众的切身利益,由于对被拆迁者的国有土地使用权的不明确界定,导致无法确定完善的拆迁补偿标准,直接影响拆迁工作的效率,严重者会引发大量的拆迁双方的矛盾纠纷,对社会稳定造成很多不利的影响。 一、我国城市房屋拆迁现状 1.各种矛盾的集中体现,导致拆迁纠纷不断增多 随着城市房屋拆迁总量的上升,各种社会问题和矛盾也直接反映在房屋拆迁之中,直接导致房屋拆迁纠纷产生不断增多的趋势。首先,拆迁过程中涉及到债权债务的抵押、产权人下落不明的情况,影响拆迁工作的进程;第二,部分拆迁户以下岗或者失业等社会问题为理由,在拆迁时要求得到超出标准的补偿,将社会问题与拆迁问题混为一谈;第三,由于家庭内部未将补偿分配达成一致意见,导致拆迁无法完成。以上种种问题只是拆迁纠纷中比较突出的几点。 2.补偿标准与房产行情之间存在差距 根据国务院颁布的《城市房屋拆迁管理条例》中的相关规定,拆迁货币补偿的金额要以房地产市场评估价格确定房屋的拆迁补偿。但是从实际情况分析,我国经济进入新一轮的增长周期,市场物价的飞速上涨,导致拆迁户无法购买到同样价值的房屋,因为现实与期望值存在的强大落差使被拆迁人产生心理上的比较和不平衡感,最终激化矛盾。 3.城市房屋拆迁呈现快速增长趋势 为了更好的实用国民经济与社会的快速发展,根据我国未来城市发展的总体规划,将大力发展我国的城镇化水平。而目前很多二三线城市仍有大量的旧房屋,不能适应城市发展的需要,因此必须将旧房屋拆除。所以,在未来一段时间内,二三线以及中小城市的旧房屋拆迁将是城市拆迁工作的重点。

中国法治建设挑战和机遇同在

中国法治建设:挑战和机遇同在 《中国司法》杂志总编刘武俊 2012-07-24 09:56:54 来源:人民法院报 备受瞩目的《中国法治建设年度报告(2011)》已经正式发布。这是中国法学会连续第四年发布关于中国法治建设的年度报告。报告系统、全面地反映了2011年我国社会主义法治建设的实践和取得的成就,内容丰富,数据翔实,对于向国内外介绍我国法治建设的新进展,宣传我国社会主义法治国家形象,具有重要意义和积极影响。 作为一直关注中国法治进程、多次参加中国法治建设年度报告编撰的学者,笔者认为,透过《中国法治建设年度报告(2011)》,中国法治建设成就和问题并存,挑战和机遇同在,中国法治进程依然任重道远。 2011年的中国法治建设,向着“依法治国、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目标又迈出了坚实的步伐。今后,在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体系形成后如何完善这个体系,如何保障宪法和法律的有效实施,如何把法治建设的注意力更多地放到依法执政、依法行政、公正司法、依法办事上,将是中国法治建设面临的更加紧迫和现实的任务。 立法工作要在加强民生立法和完善法律体系上继续给力。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体系形成以后,立法工作的重心将是如何进一步完善这个法律体系,从数量主导型立法转变为质量主导型立法,完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体系的任务要求更高、难度更大、任务更艰巨。

在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体系形成的同时,中国的立法重心也正在由经济立法为主转向加强社会立法,民生立法也将驶入快车道。预计今后会有更多关涉公民权利保护和社会发展的民生法律出台。 司法工作要在能动司法和树立司法公信力上继续“给力”。随着社会主义法律体系的形成,中国法治建设的重心也必然由立法转到司法,司法公信力建设无疑将成为社会关注的焦点和法治建设的重心。 “能动司法”依然是今后一个时期司法工作响亮的主题词。“能动司法”是充分彰显司法能动性的司法理念和司法政策,有助于最大限度地发挥司法审判职能,实现司法审判工作的法律效果与社会效果的统一。 当然,在强调能动司法的同时,也不能够不切实际地赋予司法过高的、不现实的社会管理功能。法院参与社会管理创新,必须立足于审判这个“第一要务”,公正高效能动地审执好每一起案件,在办案中全面落实社会管理创新。 司法改革需要深化、需要更上一层楼。新时期司法体制机制改革要进一步“讲大局”、“重宣传”、“重规律”、“接地气”,为建设公正高效权威的社会主义司法制度奠定更加坚实的基础。 司法改革要“讲大局”。从本质上讲,司法改革是司法领域的利益格局调整,必然涉及到有关公检法司等各家政法部门的利益调整。因此,在涉及利益调整的司法改革上,有关政法部门必须上升到“讲大局”的高度,尊重司法规律,顾全司法大局,服从司法基本规律,服从党中央的领导。政法各部门要在司法改革上

(整合)2019-2020学年人教部编版七年级道德与法治下册第四单元《我们与法律同行》导学案(一)共3份

第四单元走进法治天地第十课法律伴我们成长第2课时我们与法治同行 学习目标1、通过案例分析,初步学会运用法律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增强法治意识。 2、通过活动探究,明确依法办事的基本要求,树立遵守法律、敬仰法律的思想。 3、通过观看宪法宣誓的视频,认识法律信仰对于建设法治中国的重要作用,树立法律信仰,推进法治中国建设。 重点 认识法律信仰对于建设法治中国的重要作用,树立法律信仰,推进法治中国 建设。 难点 认识法律信仰对于建设法治中国的重要作用,树立法律信仰,推进法治中国 建设。 课 型 探究型新授课课时1课时教学过程 教学环节自主预习 阅读教材内容,完成下列填空。 (1)法律保障人们的幸福生活。法律保障功能的实现靠我们每个人对法律的_____ 。在日常生活中,我们要经常想一想,什么可以做,什么不可以做,如果违背了 _____ ,会有什么 _____ 。 (2)依法办事,就要遵守各种 _____ 。遇到问题需要解决,应当通过 _____ ,表达自身合法的诉求和愿望。在实现自身利益的过程中,还要自觉维护他人和集体的 _____ 。 (3)依法办事,就要养成 _____ 守法用法的习惯,逐步成长为社会主义法治的忠实 _____ 、自觉遵守者、坚定 _____ 。 (4)建设法治中国是中国人民的 _____ ,人民既是法治的践行者,又是法治的 _____ 。法律的权威源自人民的内心拥护和 _____ 。当法律真正成为我们的信仰时,才会充分体现自身的价值,发挥其应有的功能。 自主研讨

水”,之后不能自拔,原来水里掺了毒品。后来,小华被强制戒毒。 这则案例对我们青少年学生有什么启示? ②今天中午我睡过头了,酒后的爸爸执意要开车送我上学。途中,爸爸因酒驾被交警拘留。 爸爸酒驾被捕,这件事说明了什么? (3)【学习体会】法律与我们的生活息息相关。建设法治中国,人人有责。 对此我们青少年应该怎样做? (1)吸毒违法,要学会依法办事,遵守各种法律法规,远离毒品。 (2)法律具有规范作用,如果人们违反法律,就会受到法律的制裁或处罚;酒驾是违法行为,要受到法律的追究,承担法律责任;实施法律所禁止的行为,就是触犯法律,会受到法律的制裁。(回答其中一点即可) (3)增强法治意识,依法办事,是青少年健康成长的基本要求。青少年应该:①依法办事,遵守各种法律法规。遇到问题需要解决,应当通过法治方式,表达自身合法的诉求和愿望,还要自觉维护他人和集体的合法权益。②养成学法尊法守法用法的习惯,逐步成长为社会主义法治的忠实崇尚者、自觉遵守者、坚定捍卫者。 ③树立法律信仰,发自内心地尊崇法律、信赖法律、遵守法律和捍卫法律。 拓展资料 依法办事的原因 学会依法办事 我们与法律同行依法办事的要求 树立法律信仰的原因 树立法律信仰的要求 树立法律信仰道德对法律的作用 法治中国建设对青少年的要求 教学反思

农村房屋拆迁补偿标准(2017年最新版)

遇到征地拆迁问题?赢了网律师为你免费解惑!访 问>>https://www.360docs.net/doc/5e11293643.html, 农村房屋拆迁补偿标准(2017年最新版) 重要提示:一定要弄清楚拆迁人合法吗?才能开谈!拆迁公司往往利用心理暗示来击败你的勇气.如:政府没有拆不掉的房子! 一、公告拆迁期间谈话技巧 当拆迁公告颁布后,拆迁人的工作人员约被拆迁人洽谈拆迁协议时,如果被拆迁人的合法要求(如要求产权调换)被拒绝,被拆迁人应依法提出合理主张、耐心与其洽商,说话要和气,切不可激化矛盾,更不可说没有多少钱我不搬家这类的话。 二、精心设计行政诉讼中止行政裁决 在拆迁人声称要裁决或刚刚通知被拆迁户参加裁决会时(提出裁决申请到裁决书下达一般为一个月),被拆迁户一人或数人可到基层法院提起行政诉讼,一般而言,在拆迁范围内未走一半人时或拆迁公告刚下两个月前不宜过早提起该诉讼,通过诉讼把拆迁人拖入泥潭,使其迟迟拿不到行政裁决,没有行政裁决,拆迁人根本无法实施合法

的强拆,这叫釜底抽薪! 三、诉讼期间无权裁决 根据建设部《城市房屋拆迁行政裁决工作规程》第12条第2项的规定,如果被拆迁人提起告拆迁许可证的诉讼,拆迁行政裁决应当中止进行,这样就不会发生其后的合法的行政强拆或司法强拆了,这种状况对被拆迁户来说是非常有利的。 四、诉讼期间作出裁决的后果 如果在诉拆迁许可证一案二审未结案的情况下,拆迁主管部门仍然违法作出裁决,被拆迁人申诉到最高法院,该裁决肯定会被判决违法无效!依该违法无效的裁决而形成的后续司法或行政强拆裁判或决定统统违法无效,受害人有权请求国家赔偿。 五、法院受理后及时启动第二个行政诉讼 法院受理后,即使被拆迁人理由十分充分。绝大多数法院会在最短时间内判决原告败诉。此时要在第一个案子判决前,及时设计第二个诉讼,咱们的目的就是要:拖时间!

【精品】人教版《道德与法治》七年级下册_102 我们与法律同行 学案无答案(一)共3份

第四单元走进法治天地第十课 第2课时我们与法律同行 一、学习目标 1.了解依法办事的原因,知道什么是依法办事。 2.知道树立法律信仰的原因,知道作为青少年也是法治中国的推动者。 3.知道法律与道德的关系。 二、自主预习 1.法律的实现靠我们每个人对法律的尊崇和遵守。 2.遇到问题需要解决,应当通过,表达自身合法的诉求和愿望。 3.法律的源自人民的内心拥护和真诚信仰。 4.青少年不仅是法治中国建设的,更应该成为参与者和。 三、合作探究 洋洋利用课余时间认真学习《时事》,收获很大。在学习过程中,他把重大时事要闻、学习的困惑和体会记录在自己的学习笔记里。现摘录洋洋的部分学习笔记,请你帮他答疑解惑。 (1)【时事要闻】2014年10月20日至23日,中国共产党十八届四中全会在北京召开。 这次会议的主题是什么?说一说全面推进这一主题的总目标。 (2)【释疑解惑】①一次,我的邻居小华喝了在网吧认识的朋友给他的一瓶“神 仙水”,之后不能自拔,原来水里掺了毒品。后来,小华被强制戒毒。 这则案例对我们青少年学生有什么启示? ②今天中午我睡过头了,酒后的爸爸执意要开车送我上学。途中,爸爸因酒驾被交警拘留。 爸爸酒驾被捕,这件事说明了什么? (3)【学习体会】法律与我们的生活息息相关。建设法治中国,人人有责。 对此我们青少年应该怎样做?

四、随堂演练 1.法律秩序是我们健康成长所需要的,而良好法律秩序的形成需要我们每个人的努力。因此,我们应该( ) A.认真学习法律知识,熟练地掌握相关的法律条文就行了 B.认真学习科学文化知识,努力攀登科学高峰 C.依法办事,善于与违法犯罪行为作斗争,保护国家和人民的利益不受侵犯,成为法律的 坚定捍卫者 D.积极锻炼身体,与违法犯罪分子斗争到底 2.依法办事,遵循法律而生活,就要做到( ) ①遵守各种法律法规,法律禁止的坚决不做②通过法治方式表达自身合法的诉求和愿望③自觉维护他人和集体的合法权益④养成学法尊法守法用法的习惯 A.①②③④ B.②③④ C.①③④ D.①②④ 3.对于未成年人来说,由于生活阅历和经验很少,很容易受到社会不良行为的侵害,如被人勒索、敲诈、殴打、拐骗等。如果自己遇到类似的情况,应该( ) ①自认倒霉,忍声吞气,以免坏人报复②依法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③在保护好自己的前提下,勇于同违法犯罪行为作斗争④不惜一切代价与坏人搏斗 A.①② B.②③ C.①④ D.②④ 4.下列行为中,体现出公民法治精神和法律至上信仰的是( ) ①吴利打电话向有关部门举报学校附近有一个黑网吧②“又该缴税了。”“嗯,我想想怎样少缴点税。”③八年级女生宁宁坚决制止父亲在工地建设上以次充好、违规操作的行为④“爸,给钱我上学。”“去,去,我和你妈离婚了,问她要去。” A.①② B.②③ C.③④ D.①③ 5.14岁的小科为了弄钱去上网,和网友小刚商量出了合伙偷走堂哥的出租车,以此向堂哥要钱的鬼点子。一天晚上,小科等3人在偷车时被堂哥发现,民警和30名的哥合力追击,将被盗车截住。目前,小科和网友小刚因涉嫌盗窃被刑拘。这告诉我们( ) ①在我们身边,有一些同龄人,因缺乏法律知识而走上了违法犯罪的道路 ②网吧是这些同龄人走上违法犯罪的主要原因 ③我们要认真学习法律知识,严格遵守法律的规定 ④要做到知法懂法,努力提高自己的守法自觉性 A.①②③ B.①③④ C.②③④ D.①②③④ 6.“38元大虾”让“好客山东”变成“宰客山东”。面对宰客现象,仅靠法律的强制性是不够的,还必须将道德建设作为一项紧迫工程来抓。这是因为( )

城市房屋拆迁补偿费政策实例分析一

城市房屋拆迁补偿费政策实例分析一文章来源:中国税网文章作者:赵国庆发布时间:2008-05-28 [案例1]A房地产企业通过拍卖方式受让取得一块土地进行房地产开发。根据土地出让合同的约定,该块土地为毛地出让,A企业负责该土地上原有被拆迁户的拆迁安置工作。根据《南京市城市房屋拆迁管理办法》,A房地产企业对被拆迁户实行货币补偿,经市场评估,A房地产企业按5900元/平方米向被拆迁户支付货币补偿,补偿面积按照被拆迁户原房产证记载的建筑面积算。拆迁户用取得的货币补偿直接到市场购买商品房,符合条件的可以购买政府建设的经济适用房。 [解析]这是一个城市房屋拆迁中一个比较标准的货币补偿案例.被拆迁户给予拆迁户货币补偿,拆迁户用取得的货币补偿直接到市场购买新商品房。由于其中涉及的关系比较简单,而且又是货币性质补偿,税务处理方法也比较明确。 这里,我们首先来明确以下几个概念。 1、毛地出让与净地出让 “毛地”和“净地”都是俗称。从形态上看,毛地指地上存在需要拆除的建筑物、构筑物等设施的土地;净地指已经完成拆除平整,不存在需要拆除的建筑物、构筑物等设施的土地。 从产权和法律关系上看,毛地和净地有明显不同。毛地出让往往是政府出让土地时尚未完成国有土地使用权收回和拆迁补偿工作,涉及多方法律和经济关系,需要衔接好国有土地使用权收回、补偿和出让等方面的法律关系;净地出让则往往是政府已经完成了出让前的土地使用权收回和拆迁补偿工作,法律关系相对简单。 毛地出让涉及的法律关系复杂,还涉及到土地使用权收回、出让与《房屋拆迁条例》规定的拆迁程序等衔接问题,同时,出让后拆迁和开发也往往容易出现纠纷。 毛地出让的实施步骤: 毛地出让,需要妥善处理好土地使用权收回、拆迁补偿和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的关系。一般是按照如下步骤

中财实验报告总结怎么写

中财实验报告总结怎么写 通过实习,能够熟悉会计核算的流程,基本掌握记账凭证的编制、各种账簿的登记、财务报表的编制等各种会计核算的方法。能够将书本所学专业知识与实际业务处理相结合,学会理论联系实际,提高分析问题和解决问题的能力。 20xx年02月10日——20xx年02月19日 本校500人阶梯教室 1.建账。根据所给资料给每个账户开设账页,并将期初余额过入各个账户。 2.填制记账凭证。根据所给的各项经济业务,编制记账凭证。 3.登记账簿。根据记账凭证逐笔登记相应的账户,并在全部经济业务登记入账的基础上,结出各个账户的本期发生额和期末余额。 4.试算平衡。按照发生额试算平衡和余额试算平衡的方法,对账簿记录是否正确进行检查。以保证账簿记录的基本无误。 5.编制财务报表。根据账簿记录,编制资产负债表、利润表和现金流量表。 此次实训,使我在会计理论直接指导下具体掌握会计操作的基本循环过程和方法,将会计理论知识与企业实践相结合;通过此次实训的学习,增强了我的感性认识,提高了我

的独立操作能力,知识的根也扎得更深。现将我在此次实训过程中学到的知识介绍如下: 1.在设置日记账、明细账和总账三种账簿过程中,对于总账是对日记账、明细账的综合和控制,日记账、明细账是对总账的进一步细分有了实质性的认知。 而在设置日记账时,现金日记账和银行存款日记账必须采用订本式账簿,但 此次实训采用活页式账簿代替。对于多栏式明细账则是针对管理上需要了解账户中具体构成项目的账户所采用的账簿,按管理分析需要设置详细分析栏。多栏式明细账账而的第一张的第一面不用,从第一张的第二面开始使用。第一张的第二面与第二张的第一面连起来使用。最后登记期余额。在全部总账与明细账建立完成后,总账期初余额与明细账期初余额之和应核对相符。 2.深刻理解了填制记账凭证是会计人员根据审核无误的原始凭证,依据记账规则对原始凭证内容所作的技术处理,将原始凭证转化为会计语言,以便于记账、算账、查账和保管。实训采用的是通用记账凭证,一笔业务填制一次记账凭证。通过实训懂得了填制的方法:要细心填制记账凭证各要素。摘要填写的是业务的内容。借方科目的一级科目、二级科目、金额和贷方科目的一级科目、二级科目、金额是根据业务内容进行思考后填写的。最后一行填写金额栏的合

法治建设工作总结

法治建设工作总结 今年以来,在区委、区政府的正确领导下,在区法制宣传教育领导小组的指导下,紧紧围绕区委、区政府的中心工作,创新观念,与时俱进,以“践行科学发展观,我为**作贡献”主题教育活动为载体,通过多种形式,积极开展法制宣传教育活动,在委局机关内部营造了浓厚的“平安**、法治**、和谐**”建设氛围。 一、加强组织领导,明确相关责任 委局机关领导高度重视学法用法工作的开展,多次召开会议讨论研究学法用法工作,并结合纪检监察工作实际,研究制定切实可行的工作计划,保证学法用法工作落到实处、取得实效。同时要求委局机关全体工作人员在积极参加集中学习的同时,加强对党纪法规的自学,从而做到学有所得、学以致用。委局机关及时成立机关法制宣传

教育工作领导小组没,一把手担任组长,对委局机关的法制宣传教育工作负总责。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分管书记兼任办公室主任,具体负责法制宣传教育的各项工作的协调和落实。委局机关还及时明确了法制宣传教育的责任人、联络员和宣传员,完善的组织机构设置,保证了委局机关法制宣传教育的有序、高质开展。 二、严格按照上级要求,扎实开展各项活动 1、严格遵守工作原则,保证学法用法实效。委局机关紧紧围绕全年宣传教育整体安排,紧密结合纪检监察工作实际,坚持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根本宗旨,积极开展各项专项治理监督检查、领导干部下访、信访质询等密切关系民生的工作,把服务群众、切实维护最广大人民群众的根本利益作为学法用法工作的出发点和落脚点。积极探索新形势下的制度建设、法制宣传教育平台搭建、活动形式创新,不断提高宣传教育的针对性、实效性。 2、深入开展党纪法规的宣传教育。委局机关结合纪检监察工作实际,重点加强对《中共中央纪委关于严格禁止利用职务上的便利谋取不正当利益的若干规定》、《行政机关公务员处分条例》、《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

浅谈城市房屋拆迁补偿存在的问题及解决对策

龙源期刊网 https://www.360docs.net/doc/5e11293643.html, 浅谈城市房屋拆迁补偿存在的问题及解决对策 作者:娄春芳 来源:《管理观察》2010年第26期 摘要:随着中国经济的不断向前发展,城市建设中的房屋拆迁也变得日益频繁,然而在此过程中所引发的一系列矛盾与冲突也是不绝于耳,并且已经严重地影响了社会的安定与和谐。本文 分析了当前我国房屋拆迁过程中存在的各种问题,并对如何解决这些问题,从而更好的保护被拆迁人的合法权益提出了一些对策和建议。 关键词:拆迁补偿问题对策 随着市场经济的发展,现代化建设的展开,城市建设也正在如火如荼的进行中,许多城市的拆迁量也大大增加了,比如,新城区的建设、旧城改建、城中村的改造等等。但是,伴随社会主义民主法治建设的不断完善,公民的权利意识逐渐觉醒,在城市拆迁的过程中引发了一系列的社会问题,并且已经严重地影响了社会的安定与和谐。在前不久发生的唐福珍事件就可以印证这种潜 伏于社会,隐藏于拆迁中的“不安定”。下面仅就政府拆迁补偿评审中遇到的几个问题及解决办法提出一些肤浅的看法,供大家参考。 政府拆迁补偿是政府在城市拓展、市政建设、旧城改造及其他项目建设过程中对行政、企、事业单位和居民个人的土地占用、建筑物、附属物拆除及因此而影响的经济效益等,按照 国家政策及相关规定以货币资金或实物形式支付给被拆迁人的补偿。通过对秦皇岛市政府拆迁项目的评审,我们感到城市拆迁工作难度非常大。结合拆迁项目预算及跟踪评审情况,对城市拆迁整治项目现状分析如下: 一、拆迁政策滞后,给拆迁工作带来很大难度 随着经济的发展,有些补偿的项目和补助标准已经不适应实际工作需要。例如:如一些形成规模、历史沿用的临时房(无产权房),按文件规定只能按无证房标准补偿,或民用房实际用途是 商用房,按文件规定只能按民用房标准补偿,但如果不相应补偿,拆迁工作将无法进行。 二、评估方法不完善,不能适应当前形势 目前,现行的评估方法主要以房、地及附属物等实物进行评估,没有考虑被拆迁人的无形利益,例如:方便的公共交通、良好的受教育环境、便利的购物和就医条件等。因此,可以说目前的评估方法是不完善的,应及时进行调整,否则拆迁工作的难度会越不越大。

社区法制建设工作总结

突出重点注重实效,扎实推进社区民主法治建设 xx社区位于长江北路和伯渎港河交界处,距市中心3.5公里。社区常住人口10000余人,流动人口xx00余人,下辖厂企单位56家。近年来,社区按照中央提出的加强基层民主法制建设的要求,创新方法,突出重点,注重实效,扎实推进社区民主法治建设,有效促进社区的三个文明建设。社区先后荣获全国城市体育先进社区、全国文化先进社区等国家级荣誉7项,xx省文明社区、xx省民主法制示范社区等省级荣誉23项,xx市堡垒党总支、xx市先进基层党组织等市、区级荣誉80多项。我们的主要做法是: 一、认真实行民主自治,着力提升社区法治化管理水平。社区坚持从建组织、定规章、强监督等方面狠下功夫,不断提高社区民主自治管理的法治化水平。一是建立健全社区民主管理组织体系。社区建立和完善了以社区党总支为核心,以社区居民代表大会、社区业主大会、社区四方联席会、社区居民委员会、社区事务顾问团为主体的社区民主管理组织体系。每月召开一次社区四方联席会,讨论议定社区内的阶段性重大问题,针对居民在生活、居住、社区需求方面提出的建议和意见,研究解决措施办法;每季召开一次社区事务顾问团会议,发挥社区事务顾问团的协商、议事、监督的工作职能;每半年召开一次社区居民代表大会,审议社区居委会工作报告和年度计划,对社委会各项工作以及社区工作者进行评议,研究决定社区重大事务。二是制订和完善社区民主管理制度。社区制订了《社区事务工作站工作职责》、《社区居委会工作职责》、《社区居务公开制度》、《社区四方联席会议制度》、《社区四方分工负责制度》、《社区联席会议工作通报制度》、《社区自治章程》、《居民公约》等各项规章制度,有效保证社区各个组织、各项工作有章可循。三是健全社区民主管理和监督机制。社区完善了事务顾问团、四方联席会议活动机制,将社区知名人士、民主党派、居民代表、驻区单位代表等人员纳入到社区事务顾问团,增强社区居民和成员单位对社区事务的知情权、参与权、监督权。通过社区事务意见征询表收集社区居民对社区工作的意见和建设,以及居民关心的热点、难点问题,根据排查时间表及时处理,做到事事有结果、件件有反馈。社区事务顾问团先后就社区雨污分流社区停车位改造、文明养狗、社区绿地的分片包干管理、社区汽车智能化管理、社区文体场所改建等议题展开讨论,并将协商、讨论结果公布在社区中。 二、强化法制宣传教育,着力提升居民群众的法律素质 近年来,社区大力加强法制建设,不断加大法制宣传力度,着力营造学法用法守法氛围,社区居民群众的法律意识和素质进一步提升。一是加强法制宣传阵地的建设。依托社区事务工作站设立了社区法律服务工作接待联络点,并开设妇女维权、法律宣传、价格法规等法律宣传角,让法律服务走进社区、贴近百姓,使社区居民在有法律服务需求时能及时、就近得到帮助。每月最后一个星期的星期六定期组织法律志愿者和法律专业人员进入社区,开展法律咨询、法制教育、民事调解、安置帮教等工作;以社区法制学校为基地,聘请专业法律工作者担任普法宣讲员,每二个月为社区居民上一堂法制教育课,讲解国家新颁布的法律法规、法律常识、禁毒知识等,为居民群众提供了学习法律的场所;聘请上海《新老娘舅》柏万青为社区人民调解特别法律顾问,提高了社区调解工作者的业务能力;在社区图书室设立法律之窗,有近xx0册的法律书籍和10份报刊杂志、法制宣传资料供社区居民阅读;设立社区法制宣传专栏,开辟社区廉和园,强化法制宣传教育的有效性和导向性,定期将国家新出台的,与社区居民切身利益密切相关的法律法规,有针对性地编写宣传材料载入专栏,内容涉及到残疾人保障法、老年人权益保障法、食品安全法、价格法,包括今年即将出台的侵权法等,让社区居民随时都能学到法律知识,提高法律素质。二是加强社区法制宣传和法律服务志愿者队伍建设。根据社区居民需求,建立社区法律志愿者服务队伍,目前社区有法律志愿者60余人,有效保证社区法制宣传工作的顺利开展。xx年,社区以培训的方式组织居民小组长、青少年、党员志愿者、计生信息员、城管巡逻队员等学习了《物业管理条例》、《交通安全法规》、《党章》、《艾滋病防治条例》、《xx省计划生育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价格法》、

九年级道德与法治下册法律的生命力在于实施第2框《法治中国建设人人有责》同步练习

《法治中国建设人人有责》同步练习 一、单项选择题 1.公民正确行使知情权、参与权、表达权和监督权() ①能够彻底消灭腐败现象,杜绝违法犯罪行为 ②有助于增强公民的主人翁意识和法律意识,提高运用法律维护自己和他人合法权益的能力 ③有助于建立健全监督和制约机制,促进严格执法和公正司法,促进法律的有效实施 ④有助于推护国家和社会稳定,推进民主和法治建设 A.①③④ B.①②③④ C.②③④ D.①②③ 2.张丽在陪同母亲上街买菜时买到了死猪肉,于是就向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举报,而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不理会她的举报,张丽因此向市监察委员会检举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不作为”。张丽的行为() ①是行使法律赋子公民监督权的行为 ②有利于打击市场中的违法行为 ③是直接行使管理社会事务的权利 ④是消费者积极参与监督、维护自己合法权利的行为 A.①②④ B. ②③④ C. ①③④ D.①②③ 3.法律监督的主要内容包括() ①群众监督②立法监督③执法监督④司法监督等 A.①③④ B.①②③④ C.②③④ D.①②③ 4.第十三届全国人大一次会议于2018年3月5日至20日在北京举行。3月20日,会议表决通过了《中华人民共和国监察法》,该法律的通过有利于() ①所有公民充分行使监察权②推进全面依法治国 ③实现国家监察全面覆盖④从根本上杜绝腐败 ①②B.①④C.②③D.③④ 5.立案难、诉讼难、执行难有效破解,“巡回法庭”开在了百姓家门口,检察机关提起公益诉讼.....今天的中国,人们更多地感受到了法治的温度。这() ①体现了以人民为中心的思想②表明我国法治社会建设又向前迈进一步 ③有助于公民依法履行监督义务④提升了人民群众对司法机关的满意度 A.①②③ B. ①②④ C.①③④ D. ②③④ 6.《中华人民共和国疫苗管理法(征求意见稿)》公开征求意见,截止时间为2018年11月2日。公众可通过很多途径和方式提出意见建议。这 ( ) ①体现了科学立法②体现了民主决策 ③为人民群众参与民主生活提供平台④能够维护司法公正 A.①②③ B.①②④ C.①③④ D. ②③④ 7.《中华人民共和国疫苗管理法(征求意见稿)》公开征求意见,截止时间为2018年11月2日。公众可通过很多途径和方式提出意见建议。这 ( ) ①体现了科学立法②体现了民主决策 ③为人民群众参与民主生活提供平台④能够维护司法公正 A.①②③ B.①②④ C.①③④ D. ②③④ 8.行使好监督权,不仅是公民神圣的权利,也是一份厚重的责任。如发现国家机关及其工作人员的违法违规现象,可以() ①通过人大代表或直接向各级人大常委会反映

浅谈中国房屋拆迁补偿

浅谈中国房屋拆迁补偿 房屋拆迁不是一个新事物,从古代到现在不知道有多少房屋拆迁。房屋拆迁问题从来没有被社会如此关注。原因何在? 第一:让我们先了对房屋拆迁的概念做一个定义。 Ⅰ、房屋拆迁根据拆迁主体可分为,房屋主人自己拆自己迁。主要是由于所居住的环境恶化或者由于其他原因不得不迁居。在这个房屋主人自行选择的拆迁中,没有利益之争,只有利益取舍。那么房屋主人必然会选择对自己有利的。拆并且迁走。 Ⅱ、别人拆迁房主的房屋,并且让房主不得在原地居住。这个别人可以是国家,社团,自然人,法人,等等。人的行为是有意识和有目的,我们相信这些拆迁房主房屋的人,绝不是为了要拆迁下来的旧建筑木料,否则那完全可以只拆不迁。因此他们所有拆迁的目的就是为了房屋下面的土地。因为土地的使用的价值可以给他们带来利益。 本文只所以从这个角度来剖析房屋拆迁,为的就是深刻的说明中国房屋拆迁补偿,就属于第二种拆迁主体,补偿就属于利益的角逐。 第二:中国目前房屋拆迁的现状。 事件一:2009年11月13日早晨,在成都市金牛区天回镇金华村发生一起恶性“拆迁”事件,女主人唐福珍以死相争未能阻止政府组织的破拆队伍,最后“自焚”于楼顶天台,烧得面目全非。数人被拘,数人受伤住院,政府部门将其定性为“暴力抗法”,被拆户控诉政府暴力“拆迁”。11月29日晚,唐福珍因伤势过重,经抢救无效死亡。唐的数名亲人或受伤入院或被刑拘,地方政府将该事件定性为暴力抗法。11月29日晚11时许,医院宣布唐福珍死亡。12月3号,成都市金牛区政府召开了自焚事件的情况通报会。通报会上,金牛区政府认定了胡昌明所修房屋属违法建设,金牛区城市管理执法局拆除胡昌明违法建设,主体合法,程序合法。但唐福珍自焚过程中,由于判断不当、处置不力,金牛区政府已对区城管执法局局长钟昌林做出停职接受调查的建议。 事件二:外国人对“钉子户”这个词可能摸不着头脑,如果要赋予它褒义的色彩,“钉子户”这个词至少代表着执着和顽强。“钉子户”成为2007年的流行词汇是因为重庆市的拆迁区域居民杨武、吴萍夫妇。 2007年3月初,一张名为“史上最牛钉子户”的图片出现在网上,并迅速被西方各大媒体转载。照片上一个被挖成10米深大坑的楼盘地基正中央,孤零零地立着一栋二层小楼,

2013年中国会展业统计数据分析报告

2013年中国会展业统计数据分析报告 亚太会展研究院 国民经济和对外贸易的快速发展,为我国会展业的兴起和健康发展打下了良好基础。会展业已从规模化发展逐步转向专业化、品牌化、国际化。会展业以其强大的关联效应和经济带动作用,已逐渐发展成为促进我国经济和社会发展新的产业亮点。2013年主要特点是; 一、行业规模持续增长 今年上半年,我们根据商务部2013年有关会展行业数据汇总表中的全国会展业的规模、效益、贡献度三部分的不完全统计,亚太会展研究评估中心定向会展城市数据统计,又比对中国贸促会2014年1月发布的《中国展览经济发展报告(2013)》与中国会展经济研究会2014年4月发布的《2013年中国展览数据统计报告》,亚太会展研究院经过5个多月调研统计,2013年全国共举办展览7851场,比2012年增加0.5%;展出面积为10344万平方米,比2012年增长13.7%;50人以上专业会议76.5万场,比2012年增加5.4%;万人以上节庆活动6.1万场,比2012年减少11.6%;出国境展览面积64.74万平方米,比2012年减少7.2%;提供社会就业岗位1960万人次,比2012年增长0.5%;直接产值3796亿人民币,比2012年增长5.8%,占全国国内生产总值的0.67%,占全国第三产业产值的1.45%,拉动效应3.4万亿人民币,比2012年增长6.3%。 从展会的类型分析,经贸类的占67%,同比2012年增加1%;消费

类的22%,同比2012年下降2%;文化及其它展示类的11%,同比2012年增加1%。从组展商分析,国有,集体,股份,联营等占26%,同比2012年下降3%;民营及其他内资企业占30%,同比2012年上升4%;港澳及外商投资企业占5%;行业商(协)会占28%,同比2012年上升2%;政府或事业单位占11%,同比2012年下降3%。 1. 全国展览场馆现状。 2013年全国共举办展会7851场,涉及展馆316个,可销售面积为910万平方米。从数量上看,山东省展馆34座,居于首位;广东省展馆31座,居于次席;浙江省、江苏省各有23座展馆,列第三。 综合来看,除西藏外的30个省市中,拥有10座以上展馆的省、市14个,合计241座,约占全国展馆总数的76.3%;拥有5座以上展馆的省、市9个,合计61座,约占比为19.3%;拥有2座以上展馆的省、市5个,合计12座,约占比为3.8%;拥有1座展馆的省份2个,合计2座,约占比为0.6%。目前,在建展馆的有9个省市,辽宁、浙江各有三座展馆在建;安徽、山西各有两座在建;上海、河南、江西、四川、西藏自治区各有一座在建。其中,上海、四川两座在建展馆面积较大。 从数量上看,会展城市中,北京、上海和广州分别拥有8座以上展馆,是国内展馆数量最多的城市;济南、杭州、潍坊、重庆、佛山拥有5座及以上展馆,居于第二位;长春、成都、大连、南京、无锡、长沙、哈尔滨、呼和浩特、廊坊、临沂、南宁、宁波、青岛、沈阳、太原、天津等分别拥有3座及以上展馆,居于第三位。另外,还有合肥、昆明、海口、郑州等20多个城市拥有2座展览馆,福州、包头、

中财实验报告

中财实验报告名称:中财实验报告 姓名:__________ 廖一达________ 学号:______________ 年级专业:会计学(教改班)2014 年01 月08 日

实验人: 实验目的: 通过对本实验项目资料的分析,了解企业日常发生的经济业务,掌握各类经济业务的会计处理,在此基础上进行账簿设置,包括总账、明细账、日记账。注意新旧准则在会计科目设置上的不同。通过直观和仿真训练,是我们在课堂上所学到的知识得到巩固和消化,加深了对企业财务会计核算规程和方法的理解。提高了在计算机操作条件下会计业务的综合处理能力,有助于了解和掌握有关财经法规和财务管理制度。 实验步骤: 1、了解会计主体(核算主体企业)会计制度及基本情况; 2、设置账户,根据(上年结转)本年期初资料建立各类账簿(日记账、明细账、总账等); 3、整理加工原始凭证;- _____________________ 4、根据原始单据(凭证)编制编制记账凭证; 5、复核记账凭证; 6根据与现金及银行存款相关的记账凭证登记现金、银行存款日记账; 7、月末结转相关损益类科目; 8、根据记账凭证和参考原始凭证(汇总表)登记各种明细账; 9、根据记账凭证编制科目汇总表; 10、根据科目汇总表逐笔登记总账; 11、会计期间期末,将日记账、明细账与进行核对; 12、会计期间期末,根据总账、明细账及其他相关资料编制会计报表; 13、会计期间期末,整理税务相关资料,进行发票认证等,并于下月初据以填制纳税申报表。 实验体会: 此次实训,使我在会计理论直接指导下具体掌握会计操作的基本循环过程和方法,将会计理论知识与企业实践相结合;通过此次实训的学习,增强了我的感性认识,提高了我的独立操作能力,知识的根也扎得更深。现将我在此次实训过程中学到的知识介绍如下: 1?在设置日记账、明细账和总账三种账簿过程中,对于总账是对日记账、明细账的综合和控制,日记账、明细账是对总账的进一步细分有了实质性的认知。 2?深刻理解了填制记账凭证是会计人员根据审核无误的原始凭证,依据记账规则对原始凭证内容所作的技术处理,将原始凭证转化为会计语言,以便于记账、算账、查账和保管。实训采用的是通用记账凭证,一笔业务填制一次记账凭证。 通过实训,我懂得了填制的方法:要细心填制记账凭证各要素。摘要填写的是业务的内容。借方科目的一级科目、二级科目、金额和贷方科目的一级科目、二级科目、金额是根据业务内容进行思考后填写的。最后一行填写金额栏的合计数,并在合计金额的前面加上表示人民币的“Y”符号。将金额栏的空行划线注销。 记账凭证号:第一笔业务的凭证号为1号,第二笔业务的凭证号为2号,以此类推,按业务顺序连续编号(如果一笔业务现实性有两页及以上的记账凭证则编分数号,例如本实训的记124号1/2,记124号2/2 )。编制完毕后,要在凭证下方的“制单”处及“复核”处签章(签名或盖章)。 3.懂得了登记账簿要注意的问题和方法。 (1)在登记日记账时,现金日记账和银行存款日记账是根据有关现金或银行存

2020年法治建设工作总结大全

2020年法治建设工作总结大全 一、完善组织建设,明确工作目标 “六五”普法以来,我局普法工作以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和党的十八大精神为指导,认真贯彻依法治国的基本方略,全面落实科学发展观,深入实施城乡统筹、“四位一体”科学发展总体发展战略和县委“一主线三战略五加强”发展思路,围绕县委、县政府的中心工作和“六五”普法的具体要求,认真实施普法和创建方案。为确保全年工作顺利完成,成立了以局长胡文炳为组长,党组成员、低保局局长汪新华为副组长,各股(室)和直属单位主要负责人为成员的普法治理暨创建全国法治县的领导小组。 201X年度,我局进一步完善普法和依法治县工作,大力抓好领导干部学法用法,不断提高依法决策、科学决策的能力,该项工作实行一把手负责制,各副组长分工协作的工作办法,各负其责,各司其职,形成了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的工作机制。切实健全五项制度,即领导带头学法制度,重大事务会议制度,法律顾问制度、复议制度和法律追究责任制度。在实施过程中,将优待抚恤、防灾减灾、民非登记、城乡低保等工作重点和社会关注的热点与法治建设工作进行有机结合,使本职工作与法制建设相互促进、共同提高。 二、积极开展法制学习和法制宣传工作 按照201X年我局年初制定的实施意见,我局妥善处理好普法学习时间安排和民政工作任务重的矛盾,采取电视光盘宣传学习,组织法律专家讲课和发放学习资料等手段,提高全局干部职工的法律水平,在工作中自觉依法行政、科学行政。局领导在重大决策中,积极广泛听取各方面的意见,咨询法律法律顾问,让各项决策都符合党的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避免了决策的失误而造成的负面影响。在涉军维稳和涉核人员的信访工作中,我局严格依法办理,积极开拓解决问题的渠道,取得了良好的社会效果。今年,重点组织干部职工学习了《宪法》、《收养登记条例》、《老年人权益保障法》和《婚姻登记条例》等,从而进一步增强了干部职工的法律素质,达到了普法的目标。 我局根据太法治办〔201X〕9号文件,在全局开展“六五”普法暨创建法治县知识考试,调动全局上下学习政策业务知识和学习法制的积极性,做到学习宣传法制100%的参与率,收到了良好的效果,不留死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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