HTC One台湾版售价公布

HTC One台湾版售价公布
HTC One台湾版售价公布

[2013-03-08 10:03] 来源:安极网作者: gogoh

本帖最后由gogoh 于2013-3-8 10:03 编辑

备受期待的HTC One终于在台湾正式登场,在包括台湾三大电信运营商以及品牌代言人“五月天”乐团一同出席的新HTC One上市发表会上,HTC正式公布了这款智能旗舰的发售价格及上市时间。据悉,HTC One提供了16GB、32GB、64GB版本供消费者选择,将于三月底在台湾市场全面开卖。

根据HTC发布的公告显示,HTC One将会有冰川银与绝地黑两种色系,并且提供了16GB、32GB、64GB三种容量版本供消费者选择。而在手机的售价方面,16GB的售价为19900新台币,约合人民币4170元左右;而32GB版本的定价则为21900新台币。约合人民币4590元左右,并且预购可获得“五月天公仔造型耳机塞”。

至于容量最高的64GB的HTC One的单机价格则为24900新台币,约合人民币5220元左右。因此,对比HTC One此前在欧洲的预售价格而言,台湾版本的价格还是要更公道一些。

三月底开卖

尽管台湾此前宣称是HTC One首发上市地区之一,但根据HTC方面公布的消息称,HTC One台湾版正式铺货的时间会在三月底,且没有公布具体的发售时间,这似乎要比人们预想的时间晚了不少。好在这款手机在开卖的时候,包括冰川银、绝地黑两种色系会同步上市,并且所拥有的16GB、32GB、64GB三个容量版本也都会同步推出。

至于大家更关心的HTC One大陆行货版本的上市时间方面,目前还没有更确切的消息,但估计最快也要在四月份才会在内地市场推出。不过,此前有消息称,HTC One大陆行货版本的定价要比当初HTC Butterfly行货版本的4799元还要便宜。

新加坡首发

虽然HTC One在台湾市场的发售时间不如预期的早,但如果你希望早些买到这款新机的话,那么不妨到新加坡去看看。根据CNET的报道,HTC官方虽然计划从三月中旬开始销售HTC One,但在新加坡这款手机则会提前几天问世,而具体的时间则是三月九日,包括M1和SingTel在内的新加坡运营商都已经提前开始宣传推广。

此外,HTC One还会在三月底登陆北美市场。根据国外网站HTC Source此前披露的独家消息显示,该机将会在三月二十二日登陆美国市场,包括AT&T、Sprint和T-Mobile等运营商也都会推出合约机。其中,32GB容量版本的价格是199.99美元,而64GB容量版本的合约价格则为299.99美元。

最新个人所得税题

最新个人所得税题(一) 1.下列人员中属于个人所得税居民纳税人的是()。 A.2016年在中国境内居住时间为156天的台湾同胞 B.自2016年3月12日至2016年12月31日,在中国境内工作的外籍专家C.在中国境内无住所且不居住的外籍人员 D.在北京开设小卖部的个体工商户中国居民王某 2.下列收入中,应按“劳务报酬所得”缴纳个人所得税的是()。 A.某公司高管从经贸大学取得的讲课费 B.退休后再受雇取得的收入 C.在任职单位取得董事费收入 D.个人购买彩票取得的中奖收入 解析:B工资薪金所得C工资薪金所得,在非任职单位取得董事费收入劳务报酬D偶然所得 3.下列各项所得,按工资、薪金所得计算缴纳个人所得税的是()。 A.作者将自己的文字作品手稿原件或复印件公开拍卖(竞价)取得的所得B.律师以个人名义聘请的其他人员从律师处获得的报酬 C.任职于杂志社的记者在本杂志社上发表作品取得的稿费 D.职工个人以股份形式取得的企业量化资产参与企业分配而获得的股息 解析:D股息利息红利所得 4.下列所得中,按“特许权使用费所得”缴纳个人所得税的是()。 A.编剧从任职单位取得的剧本使用费 B.雇主为员工购买的商业性补充养老保险 C.任职、受雇于报社、杂志社等单位的记者,在本单位的报刊、杂志上发表作品取得所得 D.非本单位任职人员为本单位提供设计劳务取得的所得 解析:A不再区分是否从任职单位取得的所得,都是特许权使用费。BC为工资薪金所得 5.李某是某企业正式员工,2015年人职,2019年每月应发工资均为10000元,每月减除费用5000元,“三险一金”等专项扣除为1500元。从2019年1月起李某可享受子女教育专项附加扣除,且夫妻二人商定,该扣除项目由李某一人全额扣除,没有减免收入及减免税额等情况。2019年1月李某应预扣预缴个人所得税税额()元。 A.35 B.50 C.75 D.105 解析:1月应纳税额所得额=10000-1500-5000-1000=2500元

港澳台与大陆个人所得税的税制模式

港澳台与大陆个人所得税的税制模式、纳税额之比较 宋凌凌 【大中小】【关闭】【点击:5329】【价格】0 元 【摘要】由于历史、文化、经济发展水平等方面的原因,大陆和港澳台地区的个人所得税法的规定有很大的差异。本文仅就税制模式、纳税额两个方面进行初步的比较分析,然后就港澳台地区的个人所得税法对大陆的借鉴作用提出了一些个人看法。 【关键词】个人所得税,比较 【正文】 一、港澳台地区和大陆个人所得税法 个人所得税是对个人在一定期间内的收益进行征税的一种税种。有别于以公司为纳税人的公司所得税,个人所得税的纳税人是个人。个人所得税法是关于征纳个人所得税的法律规范。 由于历史、文化、经济发展水平等方面的原因,港澳台地区与大陆的个人所得税法存在众多的差异。 香港一贯坚持税制简单、税种少、税负轻、稽征简便的原则。个人所得税在香港不是单独的税种,《香港税务条例》按照以收益类型设置税种,将个人所得征收的税项分为4种,即薪俸税、利得税(关于个人的部分)、物业税、利息税(1989年4月1日废除),为方便分析,本文统称为个人所得税。 澳门地区在税法上没有区分个人所得税和公司所得税,而是按照收益类型设置税种。职业税,所得补充税和房屋税是澳门按照收益课征的三种税项。其中职业税是对个人工作收益征收;所得补充税是对个人和法人工商活动收益征收的税种;房屋税是对个人和法人房屋租金收益征收的税种。上述税项同时适用于个人和公司,即都涉及到对个人有关收益的征收。澳门征税的税法依据是《职业税章程》,《所得补充税章程》和《房屋税章程》。 台湾无独立的个人所得税立法,而是将其与营利事业所得税一起规定在统一的《所得税法》中,并称之为“综合所得税”。

最新个人所得税题

最新个人所得税题(一) 1. 下列人员中属于个人所得税居民纳税人的是()。 A. 2016年在中国境内居住时间为156天的台湾同胞 B. 自2016年3月12日至2016年12月31日,在中国境内工作的外籍专家 C?在中国境内无住所且不居住的外籍人员 D.在北京开设小卖部的个体工商户中国居民王某 2. 下列收入中,应按“劳务报酬所得”缴纳个人所得税的是()。 A. 某公司高管从经贸大学取得的讲课费 B. 退休后再受雇取得的收入 C. 在任职单位取得董事费收入 D. 个人购买彩票取得的中奖收入 解析:B工资薪金所得C工资薪金所得,在非任职单位取得董事费收入劳务报酬D偶然所得 3. 下列各项所得,按工资、薪金所得计算缴纳个人所得税的是()。 A. 作者将自己的文字作品手稿原件或复印件公开拍卖(竞价)取得的所得 B. 律师以个人名义聘请的其他人员从律师处获得的报酬 C. 任职于杂志社的记者在本杂志社上发表作品取得的稿费 D. 职工个人以股份形式取得的企业量化资产参与企业分配而获得的股息 解析:D股息利息红利所得 4. 下列所得中,按“特许权使用费所得”缴纳个人所得税的是()。 A. 编剧从任职单位取得的剧本使用费 B. 雇主为员工购买的商业性补充养老保险 C. 任职、受雇于报社、杂志社等单位的记者,在本单位的报刊、杂志上发表作品取得所得 D. 非本单位任职人员为本单位提供设计劳务取得的所得 解析:A不再区分是否从任职单位取得的所得,都是特许权使用费。BC为工资薪金所得 5. 李某是某企业正式员工,2015年人职,2019年每月应发工资均为10000元,每月减除费用5000元,“三险一金”等专项扣除为1500元。从2019年1月起李某可享受子女教育专项附加扣除,且夫妻二人商定,该扣除项目由李某一人全额扣除,没有减免收入及减免税额等情况。2019年1月李某应预扣预缴个人所得税税额()元。 A. 35 B. 50 C. 75 D. 105 解析:1月应纳税额所得额=10000-1500-5000-1000=2500元 1月应预扣预缴个人所得税=2500*3%-0=75元

个人所得税介绍共24页

希望以上资料对你有所帮助,附励志名言3条: 个人所得税介绍 个人所得税是对个人(自然人)取得的各项应税所得征收的一种税。个人所得税最初的产生起因于英国政府严重的财政赤字。为了减轻财政负担,英国政府决定开征该税种。后来经过了200多年的发展与完善,个人所得税逐渐在世界各国得到了推广和应用,最终成为现在调节个人收入的税种。 个人所得税在世界税收史上作为一种实行超额累进税率的税种(或者部分收入适用超额累进税率),具有税基广、弹性大以及能有效调节个人收入分配等优点,体现了量能纳税,符合税收公平原则。同时,个人所得税与社会保险税(有人还设想创造负所得税)的结合,使其作为宏观调控的“内在稳定器”,起到了促进经济发展的作用,从而被越来越多的国家所看好。 据统计,世界各国的个人所得税收人在所有税收收入中所占比重都较高,一般发展中国家平均达到10%左右,个别发达国家甚至达到了45%以上。而我国到目前为止,该比重仅为3%强,这主要是因为我国的税收体制还不够完善,税收征管手段相对落后以及个人的纳税意识尚不太强等原因所造成。因此,个人所得税的发展潜力在我国还很大,随着我国经济的进一步发展,税制改革的进一步深化,其比重必将逐渐增大,从而针对个人所得税进行的纳税筹划也更具发展前景。

我国现行的个人所得税,大体来说,是对中国居民来源于境内、境外的应税所得和非居民来源于境内的应税所得征收的一种税。该税是在1980年9月公布的《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所得税法》基础上,经过1994年税制改革,统一三个税收法律和法规(即原个人所得税、个人收入调节税和城乡个体工商业户所得税)而成。这次税改不仅统一了个人所得税税制,在一定程度上公平了纳税人之间的税负,而且还具有以下特点:采用分类所得税制,适合我国国情;广泛采用源泉扣除的课征方法,便于征管;费用扣除标准统一、固定等。 一、纳税义务人 纳税义务人是指负有纳税义务的经济主体(法人、自然人和其他组织)。《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所得税法》(以下称《个人所得税法》)第一条规定:在中国境内有住所,或者无住所而在境内居住满一年的个人,从中国境内和境外取得的所得,依照本法规定缴纳个人所得税。在中国境内无住所又不居住或者无住所而在境内居住不满一年的个人,从中国境内取得的所得,依照本法规定缴纳个人所得税。这里所说的中国境内是指中国大陆,即中国政府行使税收管辖权的地区,不包括中国香港、澳门、台湾三地。 因此,中国的个人所得税纳税人具体包括: (1)中国公民、个体工商业户; (2)外籍人员、华侨;

(最新)个人所得税税务筹划案例

个人所得税税务筹划案例 发布日期:2003-10-8 个人所得税是对个人(自然人)取得的各项应税所得征收的一种税。目前世界上已有140多个国家开征了这一税种。据统计,1991年,全世界20多个低收入国家个人所得税占税收总收入的平均比例为9.3%,个别发达国家达40%以上,而我国1998年仅占到3%左右。因此,人们普遍认为,个人所得税是我国最有发展前途的税种之一。 个人所得税的纳税义务人,包括中国公民,个体工商业户以及在中国有所得的外籍人员(包括无国籍人员)和香港、澳门、台湾同胞。由于个人所得税征收范围的广泛性以及发展趋势的看好,个人所得税的避税方法对每一个纳税义务人来说都有着重要的意义。 这里我们系统地介绍了利用纳税人身份认定、利用附加减除费用、利用分次申报费用、利用境外扣除费用、利用捐赠抵减、利用账面调整、利用资产处理、利用应纳税所得额的计算等八种避税筹划法的案例。个人所得税直接涉及到个人自身利益,个人避税的主观愿望必将十分强烈。这里正是符合个人的这一需要,为纳税人提供了许多参考。同时,科学的例证也能有效地避免逃税行为的发生。 利用纳税人身份认定的避税筹划案例 个人所得税的纳税义务人,包括居民纳税义务人和非居民纳税义务人两种。居民纳税义务人就其来源于中国境内或境外的全部所得缴纳个人所得税;而非居民纳税义务人仅就其来源于中国境内的所得,向中国缴纳个人所得税。很明显,非居民纳税义务人将会承担较轻的税负。 居住在中国境内的外国人、海外侨胞和香港、澳门、台湾同胞,如果在一个纳税年度里,一次离境超过30日或多次离境累计超过90日的,简称"90天规则",将不视为全年在中国境内居住。牢牢把握这个尺度就会避免成为个人所得税的居民纳税义务人,而仅就其来源于中国境内的所得缴纳个人所得税。 例.一位美国工程师受雇于美国总公司,从1995年10月起到中国境内的分公司帮助筹建某工程。1996年度内,曾离境60天回国向其总公司述职,又离境40天回国探亲。这两次离境时间相加超过90天。因此,该美国工程师为非居民纳税义务人。他从美国总公司收取的96000元薪

个人所得税税法解释

第七章所得税法—个人所得税法 第一节个人所得税基础知识 一.个人所得税的含义 个人所得税是对个人(自然人)在一定期间取得的各项应税所得为征税对象所征收的一种税。个人所得税是目前世界各国普遍开征的一种税。约有140多个国家和地区开征此税。 二.个人所得税基本法律依据 2005年10月第十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18次会议通过了第三次修订的《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所得税法》2006年起施行。 2008年2月18 日国务院第二次修订发布的《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所得税法实施条例》,自2008年3月1日起施行。 三.个人所得税的特点 1、税基广阔 2、稳定经济 3、调节收入 第二节个人所得税基本法律知识 一.个人所得税的纳税人 个人所得税的纳税义务人,为以取得应税所得的自然人,包括中国公民、个体工商业户、个人独资企业、合伙投资者和外籍个人、港澳台同胞等。 按照“住所”和“居住时间”两个标准,把纳税义务人分为居民纳税人和非居民纳税人两类,分别承担不同的纳税义务。“住所”和“居住时间”两个标准的法律效力相同,纳税人只要具各其一,即可被判定为我国的居民纳税人。如果两个标准都不具各,则为非居民纳税人。 (一)居民纳税人 根据个人所得税法规定,居民纳税人是指在中国境内有住所,或者无住所而在境内居住满1年的个人。 居民纳税义务人负有无限纳税义务,应就来源于中国境内、境外的所得,向中国缴纳个人所得税。 解释:所谓在中国境内有住所的个人,是指因户籍、家庭、经济利益关系而在中国境内习惯性居住的个人。所说的习惯性居住是指个人因学习、工作、探亲等原因消除之后,没有理由在其他地方继续居留时,所要回到的地方,而不是指实际居住或在某一个特定时期内的居住

个人所得税名词解释简答知识讲解

个人所得税 个人所得税是对个人取得的各项应税所得征收的一种税。 特点: (一)分项课征、分项定律。 我国个人所得税将个人的各种所得分为11项,分别适用不同的费用扣除规定、不同的税率、不同的期限,采用不同的计税方法。 (二)费用扣除较宽。 由于我国个人的收入属于较低水平,而且费用的开支项目多,所以,税法本着从宽、从简的原则,采取定额或定率两种方法扣除法定费用。 三)计算简便 个人所得税的法定费用采取总额扣除法,免去了对个人实际生活费用支出逐项计算的麻烦,使计算较为简便。 类型 1.征收对象为标准分为:选择性所得税预包罗性所得税 2.计税方法为标准可分为三种类型: 1)分类所得税制。是将所得按其来源分为若干类型,就每一所得分别按照比例税率征税。在征收上采用源泉课征法。 其优点是能够控制税源、防止偷税等; 缺点是不能充分体现纳税人的纳税人的纳税能力。目前我国的个人所得税采用之。

2)综合所得税制。是综合纳税人的不同来源的所得进行课税。在征收上采用申报法, 其优点是能够充分体现纳税人的纳税能力, 缺点是不能源泉控制,防止偷漏税款难度较大。 3)分类综合所得税制。 是就纳税人有连续来源的各类所得,按比例实行源泉课税,再对纳税人全年各种来源的所得,总额达到某一定额以上的综合课税。它既能体现量能负担的原则,也有利于防止偷税等行为的发生。 作用 1)正确处理政府与个人的利益关系,实现政府的经济权益,稳定个人的税收负担。 2)缩小个人之间的收入差距,实现收入分配的社会公平。 3)调节社会的总需求,保持经济的稳定。 纳税人 是指在中国境内有住所,或者虽无住所但在境内居住满一年的个人;以及无住所又不居住或居住不满一年但从中国境内取得所得的个人。包括:中国公民、个体工商户、外籍个人、香港、澳门、台湾同胞等。 征税对象及计算 1)工资、薪金所得

有关台湾人在大陆缴纳个人所得税的相关规定

有關臺灣人在大陸繳納個人所得稅的相關規定發表於2010-9-6從2011年開始稅局將嚴加管理對外籍人士在境內就業繳納個人所得稅事項! 依據中國大陸全國稅收工作要點的通知中說明,2007年之主要任務是有 八大項,包含: 一、規範稅收執法,強化稅收法治; 二、穩定推進稅制改革,認真落實各項稅收政策; 三、全面實施科學化、精細化管理,提高稅收征管的品質和效率; 四、加強和優化納稅服務,構建和諧的稅收征納關係; 五、實施金稅工程三期規劃,加快稅收管理資訊化建設; 六、規範內部行政管理,提高工作效率; 七、全面加強稅務幹部隊伍建設,增強幹部素質能力; 八、轉變職能,改進作風,貫徹工作落實。 其中第三點全面實施科學化、精細化管理,提高稅收征管的品質和效率中,特別強調加強個人所得稅征管並要求落實個人所得稅自行納稅申報辦法,針對年所得12萬元以上等納稅人自行納稅申報管理,對於企業單位之代扣代繳、高收入者與高收入行業的個人所得稅之稽征,展開推展全員全額管理並建立健全個人收入檔案。就此通知之發佈後,個人所得稅之稽征將為2007年中國大陸稅務機關重點查核的項目之ㄧ。 台藉人員在申報個人所得稅,首先須確認其取得之薪資所得是否屬於課稅所得範圍,依現行之中國大陸個人所得稅法規定,依所得來源、支付地點及居住時間作為考量因素,將征免與否匯總如下表。

V:需課征所得稅X:免征所得稅 注1:上表所列居住不滿一年系指在一個納稅年度內離境一次超過30天或離境多次累計超過90天,如離境一次不超過30天或離境多次累計不超過90天,則視同未離境,不得扣減天數。 依上表所列,台籍幹部只要一年累積居住大陸超過90天,且有來源於大陸地區 所得,不管是大陸境內支付或境外支付,亦即使台籍幹部在臺灣支領的薪水也必須在大陸申報納稅。至於境外來源薪資所得部份,台籍幹部在大陸工作未滿五年,境外支付部份一般是不屬課稅範圍;但如果超過五年,則按辦法規定也必須 列入課稅所得自行申報,即「全球來源所得」概念。 臺灣個人所得稅是採綜合所得稅制,於年度終了後次年度之五月底前申報全年度所得,而中國大陸是分類所得稅制,類似分離課稅,按所得類別逐項課征其 適用之稅率,且按月由支付之單位代為申報扣繳,但自2006年11月6日中國國

个人所得税概述(PDF 82页)

第九章 个人所得税法

第一节 个人所得税概述 一、个人所得税概念 ?个人所得税是以自然人取得的各类应税所得为征税对象而征收的一种所得税。 所得税——无法转嫁,纳税人和实际负税人一致;是政府利用税收对个人收入进行调节的一种手段。 计税依据——纯所得,计税时以纳税人的收入或报酬扣除有关费用以后的余额为计税依据; 纳税义务人——个人,具有自然人性质的企业。

二、纳税义务人 ?在中国境内有住所,或者无住所而在境内居住满1年的,有从中国境内和境外取得所得的个人,或者在中国境内无住所又不居住或者无住所而在境内居住不满1年的,有从中国境内取得所得的个人,是依照《个人所得税法》规定缴纳个人所得税的纳税义务人。 ?因此我国的个人所得税的纳税义务人包括中国公民、个体工商户以及在中国有所得的外籍人员(无国籍人员)和香港、澳门、台湾同胞。 ?我国的个人所得税的纳税义务人分为居民纳税义务人和非居民纳税义务人,是根据其在我国有无住所和居住时间来确定的。并由此承担不同的纳税义务。

居民纳税人和非居民纳税人图示:

来源地的确定原则 ?1、工资、薪金所得。以纳税人任职、受雇的公司、企业、事业单位、机关、团体、部队、学校等单位的所在地作为所得来源地;?2、生产、经营所得。以生产、经营活动实现地作为所得来源地;?3、劳务报酬所得。以纳税人实际提供劳务的地点作为所得来源地; ?4、财产转让所得。不动产转让所得,以不动产坐落地为所得来源地;动产转让所得,以实现转让的地点为所得来源地; ?5、财产租赁所得。以被租赁财产的使用地作为所得来源地;?6、利息、股息、红利所得。以支付利息、股息、红利的企业、机构、组织的所在地作为所得来源地; ?7、特许权使用费所得。以特许权的使用地作为所得来源地。

个人所得税是对个人(自然人)取得的各项应税所得征收的一种税

个人所得税是对个人(自然人)取得的各项应税所得征收的一种税。目前世界上已有140多个国家开征了这一税种。据统计,1991年,全世界20多个低收入国家个人所得税占税收总收入的平均比例为9.3%,个别发达国家达40%以上,而我国1998年仅占到3%左右。因此,人们普遍认为,个人所得税是我国最有发展 前途的税种之一。 个人所得税的纳税义务人,包括中国公民,个体工商业户以及在中国有所得的外籍人员(包括无国籍人员)和香港、澳门、台湾同胞。由于个人所得税征收范围的广泛性以及发展趋势的看好,个人所得税的避税方法对每一个纳税义务人来说都有着重要的意义。 这里我们系统地介绍了利用纳税人身份认定、利用附加减除费用、利用分次申报费用、利用境外扣除费用、利用捐赠抵减、利用账面调整、利用资产处理、利用应纳税所得额的计算等八种避税筹划法的案例。个人所得税直接涉及到个人自身利益,个人避税的主观愿望必将十分强烈。这里正是符合个人的这一需要,为纳税人提供了许多参考。同时,科学的例证也能有效地避免逃税行为的发生。 利用纳税人身份认定的避税筹划案例 个人所得税的纳税义务人,包括居民纳税义务人和非居民纳税义务人两种。居民纳税义务人就其来源于中国境内或境外的全部所得缴纳个人所得税;而非居民纳税义务人仅就其来源于中国境内的所得,向中国缴纳个人所得税。很明显,非居民纳税义务人将会承担较轻的税负。 居住在中国境内的外国人、海外侨胞和香港、澳门、台湾同胞,如果在一个纳税年度里,一次离境超过30日或多次离境累计超过90日的,简称"90天规则", 将不视为全年在中国境内居住。牢牢把握这个尺度就会避免成为个人所得税的居民纳税义务人,而仅就其来源于中国境内的所得缴纳个人所得税。 例.一位美国工程师受雇于美国总公司,从1995年10月起到中国境内的分公司帮助筹建某工程。1996年度内,曾离境60天回国向其总公司述职,又离境40 天回国探亲。这两次离境时间相加超过90天。因此,该美国工程师为非居民纳税义务人。他从美国总公司收取的96000元薪金,不是来源于中国境内的所得,不征收个人所得税。这就是说,该美国人避免成为居民纳税义务人,从而节约了个人所得税5700元,即:12×[(96000/12-4000) ×15%-125]=5700(元) 利用附加减除费用的避税筹划案例 在一般情况下,工资、薪金所得,以每月收入额减除800元费用后为应纳税所得额。但部分人员在每月工资、薪金所得减除800元费用的基础上,将再享受减轻3200元的附加减除费用。主要范围包括: 1.在中国境内的外商投资企业和外国企业中工作并取得工资、薪金所得的外籍人员; 2.应聘在中国境内的企业、事业单位、社会团体、国家机关中工作并取得工资、薪金所得的外籍专家; 3.在中国境内有住所而在中国境外任职或者受雇取得工资、薪金所得的个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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