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三板股权质押突飞猛进 风险频发机构心态趋谨慎

新三板股权质押突飞猛进 风险频发机构心态趋谨慎
新三板股权质押突飞猛进 风险频发机构心态趋谨慎

毫无疑问,自新三板市场扩容至今,定增是最为主要的融资方式。除此之外,机构和企业也在寻找新的融资途径。

股权质押业务便在这样的需求中逐渐成长起来,随着时间推移,越来越多的企业开始选择股权质押的融资方式。这在某种程度上与新三板不多的几种融资方式有效地形成了互补。

近两年发展迅猛

据广证恒生最新公布的数据,以公告日期为标准,从2015年至2016年7月8日,新三板企业股东共有2318起股权质押。2015年有471家新三板挂牌企业股东进行过1036次股权质押。

仅2016年1月1日至7月8日,就有691家新三板挂牌企业的股东进行过1360次股权质押,比2015年同期的280次,增长达385.71%。

广证恒生总经理袁季表示,新三板股权质押次数增长迅速,预计随着新三板挂牌数的增多,股票质押业务将保持稳定增长态势。

目前定向增发依旧是企业最为主要的融资方式,但因为定增属于股权融资,企业在通过定增融资的时候会对股权稀释,或者股权贱卖等情况有一定担忧,企业需要更加灵活利用手中股权且不会对股权造成影响的融资方式。因此,股权质押成为企业愿意尝试的一种手段。

北京地区一家“新三板”挂牌企业董秘表示,该企业股东一直在寻找股权质押的融资渠道。因为股权质押不会稀释股权,也就避免了因增发丧失控股权的风险。

与此同时,不少“新三板”挂牌企业为轻资产类企业,在申请银行贷款时并没有很好抵押物,因此股权便成了这些企业股东不多能够利用的资源。

“此类轻资产公司大多数科技含量较高,创造价值的核心并不在于

固定资产,而在于知识产权、无形资产等难以量化的资产。轻资产公

司由于缺少银行认可的抵押物而难以申请贷款。在股转系统挂牌之前,其股权流动性较差,且定价相对困难,股权质押得不到银行认可。挂

牌之后,公众公司的身份、流动性的增强和变现渠道的出现为公司质

押的股权增加了保障,股权质押融资也得以顺利实现。”兴业银行一位

参与过新三板企业股权质押业务的人士如此表示。

尽管银行在股权定价这一端面临的问题没有解决,但实际上目前

新三板市场银行依旧是股权质押业务主要的参与者。

券商作为“新三板”市场主要的机构参与主体,却在近几年中缺位股权质押业务。仅有极少数的券商以不透明的方式进行股权质押业务,

券商在股权质押业务上仍需监管放行。

安信证券新三板首席研究员诸海滨就在报告中指出,银行是目前

新三板股本规模最大的质押权人,截至目前在银行端的股权质押规模

已达68.09亿股,并且维持着较高的增长速率。

但证券公司作为质押权人接受的股权质押股本规模最小,2014至2015年规模保持不变,共1657.53万股,2016年股权质押规模虽有

较大幅度增长,但整体规模相比于银行等其他质押方依然较小,截至

目前,券商端的股权质押规模为4527.53万股。

实际上,监管层也在多个场合表示将适时推出证券公司股票质押

式回购业务。业内认为,监管层在推出了针对上市公司,以及场外市

场的有关政策之后,也将很快落地针对证券公司在“新三板”的股权质押业务。

诸海滨对21世纪经济报道记者表示,与券商业务相对的是,新三

板市场中自然人作为质押权人参与股权质押规模在近两年同样成倍的

增长,目前股本规模已经超过10亿股,而2014年仅2.1亿股。

股权质押业务拉响风险警报

尽管2014年至今,新三板市场股权质押业务发展迅猛,但随着经济周期下行以及部分新三板企业老板对规则漠视,股权质押业务的风

险也逐渐暴露。

“尽管做市商制度推出后有助于企业的价值发现,但波动仍然过大。此外,由于流动性太差,一旦企业股价或经营发生重大变化银行没办

法平仓。今年3月以后,新三板股权质押融资业务基本上全停了。”一

位股份制商业银行人士说。

袁季就表示,新三板当前股权质押整体上风险可控,但个股风险

不容忽视。股权质押对质押方主要风险有三点,首先是股价下跌不能

及时补仓导致公司股权变更。第二点则是挂牌企业有资金流动性危机,无法按时还款。此外,借款人道德风险。对质押权人的风险主要是股

价跌破补仓线,质押标的物不能及时变现。

其中挂牌公司质押股东的信用缺失风险尤为突出。以新三板挂牌

企业哥仑步(835494)为例,董事长兼控股股东在质押所持全部股权后,失联并辞去董事长兼总经理职务。

此外,东田药业(834435)全部3名股东质押2505万股(占公司总

股本100%)融资2500万元后迅速摘牌的事件也对市场产生了恶劣的

影响。

一家此前尝试过新三板股权质押业务的券商人士便对记者表示:“新三板业务大家都怕踩地雷,类似东田药业这样三名股东将100%的

股权质押后,宣布摘牌的事情让所有机构都心有余悸。”

袁季也指出,新三板挂牌企业在公司治理上相比主板企业不完善,信息披露也不够透明,质押权人难以对公司经营和财务状况进行持续

跟踪和了解。如质押股东恶意质押股权未按时履行约定,质押权人难

以判定和预防。

股权质押融资分类及其优缺点有哪些-

股权质押融资分类及其优缺点有哪些? 热门城市:佳木斯律师绵阳律师龙岩律师驻马店律师日照律师江苏律师石嘴山律师日喀则律师宝鸡律师公司进行股权质押融资的目的是获得融通的资金,对于很多上市公司来说,他们也会经常通过,股票质押融资来获得资金,以来弥补流动资金不足,那么在法律上对于▲股权质押融资的分类有哪些,股权质押融资有哪些优缺点呢?接下来小编就中小企业股权质押,上市公司股票质押,大股东股权质押三个类别的股权质押融资,分别就起优缺点进行分析。 ▲一、中小企业股权质押融资 ▲(一)中小企业股权质押融资优势 1、依托产权市场平台,股权质押融资平台方便快捷。产权交易市场作为适合中小企业发展的一级资本市场层次,帮助开展中小企业股权质押融资,有着明确股权、股权托管、

定价、价格发现、信息披露、融资中介的综合智能。 2、政策支持。各地方政府为帮助中小企业快速发展,及时解决资金不足的问题,相继制定下发了有关股权集中登记托管,利用股权进行质押融资的优惠政策。例如,吉林省人民政府为鼓励中小企业技术创新加快发展,及时解决发展资金不足的问题,下发了《关于规范开展企业股权集中登记托管工作的指导意见》、《吉林省股权质押融资指导意见》等文件,为中小企业进行股权质押融资创造了条件。 ▲(二)中小企业股权质押融资劣势及风险 中小企业资产规模小、盈利不稳定所带来了股权价值波动性风险,中小企业诚信问题也带来了欺诈风险。除此之外,机制建设不足和产权交易市场滞后导致非上市公司股权转 让难和股权变现难的风险。 ▲二、上市公司股票质押融资 我国的股票质押融资主要有两种模式:证券公司股票质押融资和个人股票质押融资。 ▲(一)证券公司股票质押 证券公司以自营的股票、证券投资基金券和上市公司可转换债券作质押,从商业银行获得资金的一种贷款方式。 ▲1、证券公司股票质押融资优点。 (1)证券公司股票质押融资是除国债回购和同业拆借两大券商资金来源外的又一渠道,进一步拓宽证券公司融资渠

2020新版股权质押合同书范本(合同范本)

YOUR LOGO 2020新版股权质押合同书范本 (合同范本) The state maintains social and economic order by enacting laws, and contracts signed in accordance with the law have legal effect and are protected by the state. 专业合同系列,下载即可用

2020新版股权质押合同书范本(合同 范本) 说明:本合同书的作用是国家通过制定法律来维护社会经济秩序,规范合同当事人的行为,依法签订的合同具有法律效力,受到国家的保护。可以下载修改后或直接打印使用(使用前请详细阅读内容是否合适)。 质押人(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 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___ 质押权人(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 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___ 甲乙双方为保护各方合法权益,本着诚实信用,互惠互利原则,经协商一致,就甲方向乙方借款一事特签订本股权质押合同以作担保,具体内容如下: 第一条质物 1.质物是甲方所有的在________有限公司投资的股权及其派生的权益。 2.质押股权金额为__________万元整 3.质物项下派生权益,系指质押股权份下应得的红利及其他收益,必须解人质押人在贷款人开立的保管账户内,受贷款人监督,作为本质押项下贷款偿付的一项保证。 第二条质押担保范围:本合同担保范围限于主合同项下甲方向乙方借款总额人民币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元。 第三条质押人声明及保证

2018年股票质押业务风险分析报告

2018年股票质押业务风险分析报告 2018年10月

目录 一、发展现状:前期规模快速增长,解押面临高峰 (4) 二、外部环境:监管环境趋严,市场风险仍是重点 (8) 1、市场:股市低迷,融资环境有待改善 (8) 2、政策:规范业务发展,防范市场风险 (9) 三、风险测算:冲击在所难免,风险基本可控 (12) 1、业务风险情况:多重风险并存,冲击券商自有资金 (12) 2、业务风险测算:券商整体风险可控,个股有所分化 (15)

股票质押作为上市公司的一种融资手段,目前分为场内股票质押和场外股票质押。自2013年5月以来,证券公司股票质押式回购业务开始驶向快车道。历经高速发展,目前场内股票质押规模比重更高,以近三年(2015/09/14-2018/09/14)新增场内股票质押和场外股票质押规模数据为例,其中场内股票质押股数占总数量的60%,相应参考市值占总市值的64%。而以13个月质押期为例,由于2016-2017年新增股票质押规模处于高位,所以2018年四季度仍将面临股票质押到期高峰。 就目前环境来看,市场方面股市持续下挫、金融去杠杆下流动性收紧、股票质押业务政策趋于严格规范、经济压力下行导致的企业经营风险均存在,这也是股票质押业务不断爆雷的原因所在。监管政策方面,减持新规、资管新规以及股票质押新规对券商股票质押业务的资金来源、业务开展、后续处置等多方面均有所影响。但整体来看,新规出台更多是为了防范金融风险,规范股票质押业务发展。而股市持续下行加剧股票质押业务恶性循环,所以市场风险是股票质押业务关注重点。对于券商信用业务部门而言,券商利用自有资金作为融出资金,股票质押业务相当于类抵押贷款业务。当相应风险发生时,券商净资产水平将受到冲击。 基于Wind数据和一定假设前提,我们统计得到了截至2018/09/14各家券商股票质押业务的整体履约保障比例、风险暴露情况和时点风险损失情况。根据所获数据,从履约保障比例和风险暴露总量/质押股票市值比值这两个角度分析,华泰证券、申万宏源、中信证券以及

中小企业股权质押融资模式及其风险防范

编者按:股权质押融资作为一种新型担保方式,成为破解中小企业担保难的一种有效方式。由于股权资产的特殊性,较其它担保方式而言,债权人往往面临较大的风险,如何合理防范和控制风险,成为股权质押业务能否健康发展的关键。 中小企业股权质押融资模式及其风险防范 一、股权质押融资发展状况 股权质押贷款是指借款人以其持有的股份有限公司或有限责任公 司的股份作为质押担保,银行据此提供贷款的融资业务。作为一种制度创新,股权质押将中小企业中静态股权盘活为可用的流动资金,为中小企业贷款提供了一种新的融资渠道。近年来,国家及地方法律法规的逐步完善及市场主体的积极参与,使得股权质押融资成为中小企业融资的一种理想选择,并迅速发展起来。1995年出台的《担保法》规定非上市公司股权质押公示方式为“记载于公司股东名册”,质押登记仅在公司内部完成,公示性不足,债权人难以对质押股权进行有效的监控,各地发展股权质押的积极性不高。2007年颁布的新《物权法》将中小企业等非上市公司股权质押公示方式修改为“在公司登记的工商行政管理部门登记”,提高了公信力,股权质押融资才真正发展起来。新《物权法》颁布实施后,地方政府、工商行政管理部门等相继出台相关办法,鼓励其发展。2008年9月1日,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颁布了《工商行政管理机关股权出质登记办法》,对非上市公司股权出质登记进行统一规定。2009年,以潍坊市作为全省唯一一家综合配套改革试点地级市为契机,在充分借鉴其它地市先进经验的基础上,潍坊银监分局、市金融办、工商局等部门,制定了《潍坊市股权质押登记暂行办法》,明确了股权质押融资的有关事项,市工商行政部门正式开始办理股权出质登记相关业务,为股权质押融资扫清了障碍。办法出台后,辖内银行业金融机构和

股权质押协议

股权质押协议 本协议由以下当事人于****年**月**日于浙江省杭州市签署。 甲方:中国**股份有限公司 地址: 法定代表人:,职务:董事长 乙方:*** 地址: 身份证号码: 鉴于: 1、甲方与乙方、佛山**印染有限公司于****年**月**日签署了《股权转让协议书》,约定甲方将其持有的佛山**印染有限公司70%的股权转让给乙方,乙方向甲方支付股权转让价款; 2、在甲方将其持有佛山**印染有限公司70%的股权转让乙方并协助办理股东变更等工商登记手续的同时,乙方拟以其受让的佛山**印染有限公司70%的股权全部质押予甲方,为乙方履行《股权转让协议书》约定的义务提供质押担保。 基于以上鉴于条款所述,签约各方经过友好协商,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相关法律法规特议定如下条款,以兹共同信守。 第一条质物 1、本协议所称质物是指乙方受让甲方持有的佛山**印染有限公司70%的股权。 2、乙方保证对上述质物享有完整的所有权与处置权。 第二条关于质押 1、乙方承诺,乙方将其受让甲方持有的佛山**印染有限公司70%的股权全部质押予甲方,以为乙方履行本协议鉴于第1项所述《股权转让协议书》约定的义务提供质押担保。

2、乙方承诺,乙方应在《股权转让协议书》确定的办理股权变更手续时,同时将本协议第一条所述股权质押予甲方,且在佛山**印染有限公司股东名册上予以记载该股权质押事宜,并到相关工商管理部门办理股权质押备案手续。 3、本协议双方确认并同意,在质押期间,未经甲方书面同意,乙方不得擅自以任何方式(包括但不限于出售、转让、赠与、质押)处置本协议第一条所述股权的全部或任何部分。 第三条质押担保的范围 1、质押担保的范围为本协议鉴于第1项所述《股权转让协议书》约定的乙方的义务。 2、质押担保的范围还包括乙方因违反本协议鉴于第1项所述《股权转让协议书》约定的义务而对甲方造成的损失,及因上述义务未履行而产生的违约金、赔偿金、实现债权的费用和其他所有应付费用。 第四条质权实现 本协议双方确认并同意: 1、若乙方未能按照本协议鉴于第1项所述《股权转让协议书》的约定,履行上述主合同约定的义务,则甲方有权按照相关法律法规之规定处置本协议项下质物。 2、处理质物所得价款,不足以偿还债务和费用的,甲方有权另行追索。 第五条质押期间 本协议项下的质押期间为至乙方履行完毕本协议鉴于第1项所述《股权转让协议书》约定的义务之日止。 第六条质押权的终止 本协议双方确认并同意,满足如下条件之一,则本协议项下质押权终止: 1、若乙方业已按照本协议鉴于第1项所述《股权转让协议书》的约定,履行了上述主合同约定的义务,则本协议项下质权终止。 2、若乙方另行向甲方提供了等值的、经甲方书面认可的抵押物、质物,并办理完毕相关登记备案手续,则本协议项下质权终止。 第七条保证与承诺

股权质押公司财务风险案例研究

股权质押公司财务风险案例研究 近年来,股权质押交易愈发频繁,已成为上市公司控股股东融资的热门途径。但市场发展不成熟、相关法律法规尚不健全,此种融资方式也隐藏着较大风险。直接的经济后果是2017年后多家公司股权质押爆仓,这给市场直接敲响了警钟。然而,在控股股东股权质押后未显露出危机的公司才是市场的主要部分,控股股东高比例股权质押后,将面临控制权转移及个人财务杠杆增加的风险。 而我国上市公司制度建设促使控股股东往往对上市公司具有绝对的话语权,此时若控股股东通过公司治理方式做出一系列非合理财务行为如维持股价进行的概念性热门投资,或为保障自身利益做出掏空公司的财务行为时,将直接对公司财务风险产生影响,进而影响公司的可持续性发展。而当下的研究中,少有学者以控股股东股权质押行为为切入点对上市公司财务风险进行研究,而公司财务风险的大小直接决定公司是否能持续经营,因此研究控股股东对公司财务风险的影响很有必要。本文以湖南千山制药机械股份有限公司(简称千山药机)为案例研究对象,主要基于委托代理、控制权私利等理论,分析了控股股东股权质押后为保障自身利益,会对公司的整体财务行为产生影响,此财务行为将会导致公司财务风险增加,从而引发公司财务危机。文章重点针对控股股东股权质押后的一系列财务行为如概念性过度投资、关联方交易、关联方担保及非经营性资金占用等方式的分析,并利用相关财务风险指标及经营业绩进行分析后,得出结论,控股股东股权质押后出于自身利益,会通过绝对控制权使公司采取一定的财务行为,而这财务行为会导致公司财务风险的增加,并针对如何防范此风险提出一定的建议,以防范、化解控股股东股权质押可能带来的财务风险。

股权质押合同新示范文本

股权质押合同新示范文本 In Order To Protect Their Legitimate Rights And Interests, The Cooperative Parties Reach A Consensus Through Consultation And Sign Into Documents, So As To Solve And Prevent Disputes And Achieve The Effect Of Common Interests 某某管理中心 XX年XX月

股权质押合同新示范文本 使用指引:此合同资料应用在协作多方为保障各自的合法权益,经过共同商量最终得出一致意见,特意签订成为文书材料,从而达到解决和预防纠纷实现共同利益的效果,文档经过下载可进行自定义修改,请根据实际需求进行调整与使用。 出质人(以下称甲方):_____ 质权人(以下称乙方):_____ 为确保甲、乙双方签订的___年_____字第_____号合同的 履行,甲方以在_____投资的股权作质押,经双方协商一 致,就合同条款作如下约定: 第一条本合同所担保的债权为:乙方依贷款合同向甲 方发放的总金额为人民币_____(大写)元整的贷款,贷款 年利率为_____,贷款期限自___年___月___日至___年___月 ___日。 第二条质押合同标的 (1)质押标的为甲方(即上述合同借款人)在_____ 公司投资的股权及其派生的权益。

(2)质押股权金额为_____元整。 (3)质押股权派生权益,系指质押股权应得红利及其他收益,必须记入甲方在乙方开立的保管帐户内,作为本质押项下贷款偿付的保证。 第三条甲方应在本合同订立后10日内就质押事宜征得_____公司董事会议同意,并将出质股份于股东名册上办理登记手续,将股权证书移交给乙方保管。 第四条本股权质押项下的贷款合同如有修改、补充而影响本质押合同时,双方应协商修改、补充本质押合同,使其与股权质押项下贷款合同规定相一致。 第五条如因不可抗力原因致本合同须作一定删节、修改、补充时,应不免除 或减少甲方在本合同中所承担的责任,不影响或侵犯乙方在本合同项下的权益。 第六条发生下列事项之一时,乙方有权依法定方式处

股权质押协议(适用于质权人为银行)【2020年最新】

股权质押协议[适用质权人为银行] 甲方(以下称甲方): 乙方(以下称乙方): 为确保甲、乙双方签订的年字第号合同的履行,甲方以在投资的股权作质押,经双方协商一致,就合同条款作如下约定: 第一条本合同所担保的债权为:乙方依贷款合同向甲方发放的总金额为人民币(大写)元整的贷款,贷款年利率为,贷款期限自年月 日至年月 日。 借款合同上述情况有变化的,以借款凭证为准。

第二条质押合同标的 1.标的为甲方(即上述合同借款人)在公司投资的股权及其派生的权益。 质押股权派生权益,系指质押股权应得红利及其他收益,必须记入甲方在乙方开立的保管帐户内,作为本质押项下贷款偿付的保证。 2.质押股权编号,数量(质押股权清单及权利凭证或有效证书原件附后)。 3.质押股权有效期限。 4.质押股权金额为元整。 5.质押股权评估价值为人民币(大写)(小写)。质押股权评估价值由甲乙双方商定。如有争议,由乙方指定的法定评估机构进行评估。 6.质押率为%,质押股权评估价值与质押率的乘积不得小于担保债权。 第三条质押担保的范围 甲方质押担保的范围为借款合同项下贷款本金、利息、复利、罚息、 违约金、损害赔偿金、质押股权保管费用和乙方为实现质权而发生的 费用(含拍卖费、乙方律师费等)以及所有其他应付费用(以下简称 担保债权)。 提示:请在选择使用的条款前的□打“√”;或直接把不使用的条款

删除。 □第四条以依法可以转让的股票出质的,甲乙双方应于本合同签订之日起日内共同到证券登记机构办理出质登记,质权自证券登记结算机构办理出质登记时设立。 □第四条以有限责任公司的股份为公司其他股东或经全体股东过 半数同意为股东以外的借款人出质的,甲方应在本合同订立后日内就质押事宜征得公司董事会议同意,并于日内将股份出质情况向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办理出质登记手续,将股权证书移交给乙方保管。质权自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办理出质登记时设立。 乙方有权核查记载事项并取得必要的记载证明,甲方需对此提供足够的协助。 第五条质押股权凭证移交与保管 1.甲方于本合同签订之日起日内,向乙方移交权利凭证原件、权利证书原件及与登记、记载有关的文件。 2.自移交之日起,上述权利凭证、权利证书及与登记记载有关的文 件由乙方保管,保管期限至本合同终止时,保管费为人民币(大 写)(小写),由甲方一次性支付。

2018年股权质押风险分析报告

2018年股权质押风险 分析报告 2018年7月

目录 一、“无股不质押”的股权质押融资 (5) (一)当前股权质押整体规模 (6) (二)股权质押到期规模统计 (8) 二、股权质押的板块及行业分布 (8) (一)质押规模行业分布集中在计算机、房地产及化工 (8) (二)三大市场板块“雨露均沾” (9) 三、月度质押解禁行业结构性分析 (12) (一)未来一年到期质押规模及行业分布 (12) (二)2018年下半年月度质押解禁行业结构性分析 (13) 四、股权质押风险测算 (18) (一)高质押比例风险测算 (18) (二)市场调整下高爆仓风险测算 (20) 1、质押风险区段分布 (22) 2、质押风险的行业分布 (23) 五、20%的安全空间下,18H2质押风险总体可控 (24)

股权质押融资总体规模:目前A股市场上有3400多家公司参加了股权质押,目前股权质押的总参考市值达6万亿元规模,占A股总市值10%左右。场内股权质押成为主要质押方式,2018年上半年场内质押新增规模是场外质押规模的9.6倍。股权质押的解押时间集中在未来两年,2020年以后股权质押到期规模逐渐减少。未来一年(2018.7-2019.6)质押到期规模为1.86万亿,整个A股市场总市值的3%。各月度存在的已有质押压力呈总体下降式分布,19年上半年解押压力逐渐减弱。 质押到期规模的板块及行业分布: 1)行业分布:从到期行业参考市值区间占比看,到期质押股票参考市值超过1000亿的行业有医药生物、房地产、电子、化工、传媒、计算机及机械,从绝对量上来看,未来1年行业质押股票参考市值大部分仍然集中在医药生物、房地产、电子等几个行业中。相对占比角度看,前五大“压力行业”分别为:房地产、医药生物、传媒、计算机、轻工制造。 2)板块分布:从市场细分3大板块来看,未来一年主板解禁额度约8597亿,中小板约6406亿,创业板约3690亿。从主板、中小板和创业板三大板块未来一年股票质押占比来看,整体呈现出创业板相对较为稳定,主板占比呈现小幅收窄,中小板占比呈现小幅扩张趋势,具体来看,三大板块平均占比比例为46%:34%:20%。 质押风险测算: 1)高质押比例风险:从股权质押比例分布结果来看,目前A股

新编股权质押合同示范文本

新编股权质押合同示范文 本 In Order To Protect Their Legitimate Rights And Interests, The Cooperative Parties Reach A Consensus Through Consultation And Sign Into Documents, So As To Solve And Prevent Disputes And Achieve The Effect Of Common Interests 某某管理中心 XX年XX月

新编股权质押合同示范文本 使用指引:此合同资料应用在协作多方为保障各自的合法权益,经过共同商量最终得出一致意见,特意签订成为文书材料,从而达到解决和预防纠纷实现共同利益的效果,文档经过下载可进行自定义修改,请根据实际需求进行调整与使用。 出质人(以下称甲方):_________ 质权人(以下称乙方):_________ 为确保甲、乙双方签订的_________年_________字第 _________号合同的履行,甲方以在_________投资的股权作质 押,经双方协商一致,就合同条款作如下约定: 第一条本合同所担保的债权为:乙方依贷款合同向甲方 发放的总金额为人民币_________(大写)元整的贷款,贷款年利 率为_________,贷款期限自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 日至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 第二条质押合同标的 (1)质押标的为甲方(即上述合同借款人)在_________公 司投资的股权及其派生的权益。

股权质押风险分析

股权质押是由出质人以其持有的公司股权为标的而设定的一种权利质押,出质人可以是作为融资一方的债务人,也可以是债务人之外的第三人,作为出质物的股权包括股份有限公司股权和有限责任公司股权。股权质押贷款是指借款人以其持有的股份有限公司或有限责任公司的股权作为质押担保,银行据此提供贷款的融资业务。随着我国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逐步建立和完善,随着商业信用的票据化,资产的证券化以及相应的票据和证券市场的迅速发展,股权逐渐成为物质财产的异化形态,由于这些权利具有确实有效和便捷融通的特点,从而使权利质押不但成为可能,而且在市场经济中日益发挥着越来越重要的作用。股权质押贷款在我国现有法制体系内是可行的,作为一种新兴而又潜力巨大的融资方式、不仅符合国家鼓励企业快速发展的政策导向,为企业拓宽了融资的渠道,逐渐成为管理层收购再融资的重要手段,也给银行带来了巨大的资金运作和效益空间,促使资金能在更加广阔的空间进行优化配置,对盘活整个国民经济的存量资产也会起到积极的作用。 但是,股权不具有物质承载性和可真实占有性,它只是根据法律而设的一种无形权利,因而在股权质押贷款的操作过程中存在着大量风险,这些可能直接影响质权的效力,最终使得质押的目的难以或不能实现,不能充分保护质权人利益。本文将针对股权质押贷款的风险进行分析,并提出相应的防范措施。 一、股票质押贷款的风险分析 1.质押物选择的风险目前国内对股权质押,在政策上还没有完全放开。作为出质物的股权包括股份有限公司流通股和非流通股股权以及有限责任公司的股权。上市股份公司法人股由于企业运作相对规范、信息透明度高、市场监管严格,并且在权利转让上有法定的登记机构,成为业界普遍接受的担保品。而非上市企业的股权,由于信息的不对称以及缺少合理的质押登记机构,从而加大了法律维权的难度。而商业银行以股权质押发放的贷款中,大多数质押物标的为非上市公司的股权,在进行资产保全时容易产生法律纠葛,从而影响到债权的顺利实现。 2.质押物价值波动的风险股权之所以可用于质押最根本还是源于股权的财产性、价值性。但与一般质押物价值预见性强的特点不同的是,股权质押贷款的质押标的价格极其不稳定,在实际操作中的股权价格由于受市场的供求状况、市场利率的高低等因素影响,波动性很大。另外,股票质押后企业发生的对外担保行为,以及当质押标的所在企业为借款人的关联企业时,借款人的经济行为、质押标的所在企业自身的经营状况等都会影响股权价格。所以说,股权价值本身是一个不稳定的预期值,经常处在变化中,因而使得股权质押的担保力度较难把握。对质权人而言,预期价值常常会与实际状况相违背,使得质权人承担着债权得不到充足担保的风险。 3.股权质押公示方法缺乏安全性我国法律以登记作为股权质押合同生效要件的规定,看似严格但缺乏安全性。《担保法若干问题的解释》第103条第2款规定:“以上市公司的股份出质的,质押合同自股份出质向证券登记机构办理出质登记之日起生效。”上市公司流通股份质押主要发生于证券公司与商业银行之间,双方除了要签订质押贷款合同外,还应共同到证券登记机构办理出质登记。上市公司非流通股份质押主要发生于股份有限公司与银行或其他金融机构之间,双方之间股权质押关系的发生同样除了有书面合同之外,还需向证券登记机构办理质押登记。证券登记结算机构的登记虽然是一种公示方法,但并不是任何一个人都可以查询证券登记结算系统的登记记录,所以这种公示方法是有局限性的。另外,由于质押登记并非冻结,出质人在出质后仍可能将股票转让,其对质权人和受让人的权利保障将大大降低。对于非上市公司和有限责任公司的股权出质,《担保法若干问题的解释》103条第3款规定:“质押合同自股份出质记载于股东名册之日起生效。”这既没有向中介机构或有关管理部门办理出质登记,也没有要求出质人向社会公众披露信息,银行对质押登记后的非法变更也就难以监管,而且发生诉讼时举证困难。若出质人违背诚信原则,私自将登记事项予以

股权质押合同书(合同范本)

STANDARD CONTRACT SAMPLE (合同范本) 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 签订日期:____________________ 编号:YB-HT-021606 股权质押合同书(合同范本)

股权质押合同书(合同范本) 本协议由下列双方于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在_________签订: (1)_________股份有限公司(下简称“a公司”)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 注册地址:_________ (2)_________有限责任公司(下简称“b公司”)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 注册地址:_________ 鉴于: 1.a公司合法持有_________股份有限公司(下简称“c公司”)_________%的股份; 2.a公司基于经营发展需要拟受让b公司持有的_________公司(下简称“d 公司”)_________%的股权; 3.b公司同意a公司将其持有的c公司_________%的股权质押给b公司,作为a公司支付受让d公司_________%股权价款的担保。 故此,a公司与b公司经协商达成如下协议:

第一条定义 出质人:指a公司; 质权人:指b公司; 质押股份:指a公司持有的c公司之_________%的股份; 股权转让协议:指a公司和b公司于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签署的转受让d公司_________%股权之《股权转让协议书》; 转让价款:指依据股权转让协议a公司受让b公司所持d公司之_________%股份应支付给b公司的全部价款。 第二条质押 1.出质人同意,以质押股份作为a公司支付转让价款的担保,质权人同意接受该等质押担保。 2.如果出质人届时未能按照股权转让协议规定的支付时间和方式履行支付转让价款的义务,质权人有权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担保法》及相关的法律、法规以及本协议的规定处置质押股份并有权从处置质押股份所得的价款中优先扣除转让价款。 3.如果按上述第2.条处置质押股份所得价款不足以偿付转让价款,差额部分仍应由出质人补足;如果上述价款在偿付转让价款和行使质权的开支后仍有余额,则应返还给出质人。 第三条质权的行使 如出质人未能履行其受让义务,则质权人有权按照下列方式和程序行使其质权: 1.委托相关评估机构对质押股份进行评估;

股权质押权利人的风险与防范

股权质押权利人的风险与防范 股权作为一种财产形式,可以通过买卖、质押从而实现其流通和经济价值。本文将简要梳理股权质押实务中的重大注意事项,以防范股权质押中的风险。 一、标的股权须为实权且权属清晰、不存在权利限制 用于质押的股权所对应的出资必须已经足额认缴,如所对应的出资没有实缴,质押该股权相当于空头支票,权利会落空。 其次,用于质押的股权不存在任何权属争议。 再次,用于质押的股权不存在权利瑕疵。如已经被质押、在公司章程或通过股东协议对权利做了种种限制等——虽然限制不一定会对质押权人的权利产生实质性影响,但却可能对质押权的行使构成障碍。 对以上问题,质押权人在签订股权质押合同前,必须查询用于质押股权的出资、质押情况以及股权公司公司章程、股东协议等,如果存在以上情形,则必须加以排除,或与公司及其股东签订书面协议对股权权利的限制予以取消。 二、股权质押合同的生效 股权质押合同是实践合同,自签订时成立,登记后生效;因此,股权质押必须登记,只有登记,质押合同才生效,才产生对抗第三人的效果,确保质押股权不被质押人私自处分,否则,可能因质押合同未生效而导致范权利落空。 目前股权质押登记机关主要是股权托管中心(一般公司)、中国证券登记结算中心(上市公司)和工商局(其他公司);对于非上市公司,还必须将质押情况记载于股东名册上。如果是不记名股票,则以股票的交付为生效要件。 三、质押股权价值及其维持 质押是债权担保的一种方式,目的在于债权不能实现时,通过形式对质押物的质押权确保债权的实现。因此,质押物的价值是否能够足够涵盖债权是关键。 质押担保债权的范围包括本金、利息、债权违约造成的违约金和损失以及实现债权债权的其他费用,如诉讼费、律师费、保全费等。 质押物的价值必须能够涵盖以上各项。而质押物价值的评估则必须充分考虑质押物的现时市场价值、时间、价格波动及流通性问题。 对于上市公司,二级市场的交易价格可以作为质押股票价值估值的一个参考,但同时必须考虑起交易的活跃程度、价格波动、盈利能力及质押期间的长短打一个折扣。往往大盘蓝筹股、业绩稳定、股价稳定、盈利能力良好的股票折扣

2021年有限责任公司股权质押合同书

有限责任公司股权质押合同书 有限责任公司股权质押合同书范本 出质人:_____________有限责任公司(下简称“甲方”) 质权人:_____________________银行(下简称“乙方”) 甲、乙双方就甲方以其持有的________________股份有限公司(下简称“a公司”)的股权作质押 ___事宜,经协商一致,签订协议如下: 第一条本协议所 ___的债权为:_________年__________月 ______日乙方根据_______号《借款合同》(下简称“借款合同”)向甲方发放的总金额为人民币__________(大写)元整的借款,借款年利率为__________,借款期限自___________年________月 _____日至__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 第二条质押协议标的 1.质押标的为甲方持有的a公司股权,包括但不限于该等股权应得红利及其他收益;

2.质押股权金额为人民币__________________元整。 第三条甲方应在本协议签署之日起___________日内就本协议质押事宜征得a公司董事会决议同意,并在a公司股东名册上 ___出质股份的登记手续,并将股权证书交给乙方保管。 第四条发生下列情形之一,乙方有权依法处分质押股权,并从所得款项中优先清偿借款本息: 1.甲方未能按照借款合同的约定,及时归还借款本息及相关费用的; 2.甲方被宣告解散或被提起破产申请的。 第五条在本协议有效期内,甲方如需转让出质股权,须经乙方书面同意,并将转让所得款项优先清偿甲方的'借款本息。 第六条本协议生效后,任何一方不得擅自变更或解除本协议,除非双方另行达成书面协议。

农商银行金融机构股权质押贷款管理办法

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银行类金融机构股权质押贷款管理办法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适应农商银行(以下简称“本行”)业务发展和满足客户需要,更好地拓宽企业融资渠道,支持中小企业发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商业银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物权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担保法》等法律法规及本行有关信贷管理制度,特制定本管理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所称银行类金融机构股权(以下简称“银行股权”),是指本行认可的银行类金融机构非上市流通股权(上市流通股权质押按照《农商银行股票质押贷款管理办法》执行)。银行类金融机构股权质押贷款,是指借款人以本人或第三人依法取得并合法持有的本行认可的银行股权为质押的贷款。 第三条本办法所称借款人是指经工商行政管理机关(或主管机关)核准登记的企(事)业法人或其他经济组织。 第二章贷款条件 第四条本行接受的银行股权包括(如有变化,将另行下文通知): (一)全国性大型商业银行:工行、中行、建行、农行、交行五家;

(二)全国性股份制商业银行:中信、招商、光大、民生、浦发、华夏、兴业、深发、广发、浙商、恒丰、渤海银行十二家; (三)城商行:四川省内的城商行、被银监部门批准可以在异地开设分支机构的四川省外的城商行; (四)农商行及农信系统:北京农商行、上海农商行、天津农商行、天津滨海农商行、重庆农商行、武汉农商行、深圳农商行,江苏、浙江、广东省的农商行。 超出该范围的,一律上报总行审批。 (按照《农商银行金融同业客户信用评级管理办法》评级在C级以上的银行类金融机构) 第五条用于提供担保的银行股权应满足以下基本条件: (一)依法发行,出质人依法取得并持有,并符合本办法的第四条规定; (二)发行人(行)章程等内部规章、法律文件未对股权的质押、担保、转让做出限制或禁止性规定; (三)出质人应对其股权拥有完全的所有权与处分权。用于提供担保的股权应当是未设立质押、质押已解除或未向他人提供担保。 第六条借款人除具备《农商银行信贷管理办法》规定的基本条件外,还应该具备以下条件:

控股股东股权质押风险及经济后果研究

控股股东股权质押风险及经济后果研究 控股股东的广泛存在使得公司治理的核心问题已由过去的股东-管理层的第一类代理冲突转化为控股股东-中小股东之间的第二类代理冲突。控股股东由于自身控股地位可从公司获得私利,极易造成对中小股东的侵害,此类代理问题在相关法律不够完善的情况下更加严重。股权质押是我国资本市场上较为普遍的融资方式。股权质押将上市公司股权这一标的由“经济存量”转化成“经济流量”,加强了资本市场的流动性,缓解了控股股东的融资约束,发挥了积极正向的作用,大部分控股股东为了维持控制权都能够及时履约进行回购。但是,对于控股股东来说,股权质押出去后并非高枕无忧,当客观原因导致股价持续下跌,控股股东需要补充质押物,甚至面临提前回购压力、强平风险。股权质押后,面临资金窘境的控股股东一方面会采取行为,如放出利好消息以维持上市公司的股价;另一方面,控股股东财务杠杆的增大,会促使其机会主义行为,其决策会通过公司治理及管理传导至上市公司。明星电力、亚星化学、枫盛阳等案例揭示了股权质押会导致控股股东产生不良动机,从而导致不良的经济后果。因此,研究股权质押风险、控股股东的应对及其产生怎样的经济后果具有较强的理论和现实意义,而这些问题尚未引起广泛研究。本文以控股股东的股权质押行为为研究对象,首先,整理相关理论与我国股权质押的制度背景与现状,为后续部分提供理论现实背景支撑;其次,结合案例研究股权质押风险及控股股东应对决策,探究股权质押影响上市公司的内生性,并提供股权质押经济后果的初步证据。最后,本文针对发现的

问题,提出相关启示与建议。本案例的研究结论是:控股股东为了防范股权崩盘风险只是采取停牌或放出利好消息等权宜之计。由于本身资金窘境及强烈的股权减持倾向,控股股东并未采取积极的策略对上市公司进行管理和治理,来获取正当的控制权收益,而是选择侵害了上市公司及利益相关者的利益,获取控制权私利。

股权质押合同工商局模板

股权出质合同 出质人:(以下称甲方) 证件号: 住所: 电话: 质权人:(以下称乙方) 住所: 法定代表人: 电话: 为确保甲、乙双方于年月日签订的(合同)的履行,甲方以在(公司)的100%个人股权(即占该公司全部股权的50%)作质押,经协商一致,甲、乙双方就股权质押登记事项作如下约定: 第一条:股权质押合同标的 (1)质押标的为甲方在(公司)的100%个人股权(即占该公司全部股权的50%)及其派生权益。甲方所出质的股权数额

,质押期限,被担保债权数额。(2)质押股权派生权益,系指质押股权应得红利及其他收益,必须记入甲方在乙方开立的保管账户内,作为本质押项下的保证。 第二条:甲方应在本合同订立后日内就质押事宜征得 公司股东会议同意,并将出质股份于股东名册上办理登记手续,将股权证书移交给乙方保管。 第三条:甲方须经过股权所在公司过半数股东同意甲方以其持有的该公司股权出质,并且甲方向乙方出具与此相关的股东会决议;甲方保证对上述质押的个人股权拥有完全的、有效的处分权,保证上述个人股权在此之前未设置质押权,并免遭第三人追索; 第四条:本股权质押项下的合同如有修改、补充而影响本质押合同时,双方应协商修改、补充本质押合同。 第五条:如因不可抗力原因致本合同须作一定删节、修改、补充时,应不免除或减少甲方在本合同中所承担的责任,不影响或侵犯乙方在本合同项下的权益。 第六条:发生下列事项之一时,乙方有权依法定方式处分质押股权及其派生权益,所得款项及权益优先清偿本息及相关费用。 (1)甲方违反本合同的任何规定或甲乙双方签订合同的规定。 (2)甲方质押个人股权所属公司停止经营、解散或被宣告破产。 (3)甲方卷入足以影响本合同履行的任何诉讼、仲裁或行政程序与处分。

中小企业股权质押融资风险及防范

中小企业股权质押融资风险及防范中小企业股权质押融资风险及防范,财经, 吴吉芳约3796字 担保问题一向是制约中小企业融资的瓶颈,而股权质押不失为拓展中小企业担保途径的一种有效方式。在目前全球性金融危机的形势下,股权质押对中小企业融资及当前经济的恢复和发展都有着极其重要的作用。但是,由于股权这种资产的特殊性,较固定资产抵押和质押、第三方担保等方式而言,债权人往往面临较大的风险,这制约着这种融资方式的进一步发展。因此,如何合理控制和防范这些风险,成为股权质押业务能否健康发展的关键。 现状 国家及地方相继出台的法律、法规、规章、办法以及市场主体的积极参与使得股权质押融资成为中小企业融资的一种理想选择。此种情况下,中小企业股权质押融资迅速发展起来。 国家及地方相继出台法律、法规、规章、办法引导股权质押融资发展。股权质押并不是一种新的担保方式,1995年出台的《担保法》对此已有明确的规定。但直到2007年《物权法》对中小企业股权质押公示方式有了新的规定后,以中小企业股权作为质押标的的融资方式才盛行起来。这其中的主要原因是《物权法》改变了不在证券登记结算机构登记的股权质押公示方式。对于该类公司的股权质押,1995年《担保法》规定的公示方式为记载于公司股东名册,由于质押登记仅在公司内部完成,公示性不足,债权人难以对所质押的股权进行有效的监控;2007年《物权法》将其修改为在公司登记的工商行政管理部门登记。由于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是国家机关,股权出质在工商行政管理部门登记的公示效应和公信力都远高于在企业股东名册上记载。同时工商行政管理部门也是股权变更的登记机关,出质和变

更在同一登记机关办理,使债权人在实现质权时更为便利,减少了可能遇到的阻力。 《物权法》颁布实施后,各地对股权质押热情高涨,地方政府、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及银监会等相继出台相关办法。在国家工商行政总局出台《工商行政管理机关股权出质登记办法》前,上海、武汉、重庆、江西、浙江、江苏、山东等省市就已经出台了具体的股权质押指导意见,以进一步促进股权质押的发展。2008年9月1日,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颁布了《212商行政管理机关股权出质登记办法》,对非上市公司股权出质登记进行统一规定,该办法已于2008年10月1日起施行。此后,全国范围内的中小企业股权质押融资业务蓬勃发展起来。 金融机构、产权交易所积极参与股权质押融资业务。企业、金融机构和产权市场三者相互合作,将推动股权质押融资向前发展。2009年2月24日山东省在济南举办“助企解困进万家”座谈会上,中国银行济南分行有关负责人表示将先期拿出50亿元开展股权质押业务;华夏银行济南分行的计划是今年给符合条件的企业准备30亿元的授信,争取三年内达到50亿元,满足企业多样化的融资需求。在中小企业发达的浙江省,目前多数银行都愿意把钱贷给拥有优质股权的企业。正如浙江省工商局局长郑宇民所言,“在国家相关政策的推动下,金融机构为中小企业融资的力度正不断加大,只要风险可控,不论什么行业、什么规模的企业都能够通过股权出质成功融资。”金融机构对股权质押的“看好”,是该种融资方式能够盛行的一个重要保障。 产权交易所的参与是股权质押融资中重要的一个环节。综观全国产权市场,中小企业股权融资正逐渐打破地域界限。全国多个地市产权交易所已经先后作出相关股权出质的尝试。《中国证券报》2009年3月30日引述权威人士信息称,工业和信息化部拟在北京、上海、广州等五个城市建立针对中小企业股权融资的产权交易市场平台作为试点。几天后,广州产权交易所公布了《股权质押融资服务操作规

股权质押合同通用范本

内部编号:AN-QP-HT414 版本/ 修改状态:01 / 00 In Daily Life, When Two Or More Parties Deal With Something, They Conclude The Contract In Order To Determine Their Respective Rights And Obligations. Once The Contract Is Signed, They Need T o Abide By Its Provisions, And All Parties Involved In The Contract Are Legally Protected And Restricted. 甲方: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___ 日期:__________________ 股权质押合同通用范本

股权质押合同通用范本 使用指引:本合同文件可用于生活中两方或多方当事人之间在办理某事时,为了确定各自的权利和义务而订立,一旦签订完成需各自遵守其中的条文,参与合同的多方都受到合法的保护与限制。资料下载后可以进行自定义修改,可按照所需进行删减和使用。 出质人(以下称甲方):_____ 质权人(以下称乙方):_____ 为确保甲、乙双方签订的___年_____字第_____号合同的履行,甲方以在_____投资的股权作质押,经双方协商一致,就合同条款作如下约定: 第一条本合同所担保的债权为:乙方依贷款合同向甲方发放的总金额为人民币_____(大写)元整的贷款,贷款年利率为_____,贷款期限自___年___月___日至___年___月___日。 第二条质押合同标的 (1)质押标的为甲方(即上述合同借款

关于股票质押融资风险控制的报告

关于股票质押融资风险控制的报告 您好!根据您的要求,我们就上市公司股票质押融资业务风险控制的常规做法和实际操作情况,向您做个汇报,希望得到您的批评和指正。 一、股票质押业务风险控制的常规手段。 第一,选择优质的股票。 板块挑选,主板的股票是首选,中小板次之,创业板慎之又慎。第二选择龙头股票或区域优势股票。这些企业的股票盘子大,业绩稳定,风险较小。 股票种类挑选,流通股易于变现,风险较小。限售股在法律上虽然没有处置障碍,但是处置难度还是比流通股要大一点。所以资金方优先选择流通股。 第二,设定质押率的做法。 鉴于上市公司的股票价格不断波动,所以通常设定一定的质押率,通常为50%左右,即融资金额为上市公司股票市值的50%。 目前大盘点位没有超过3000点,属于低位运行。根据绝大多数券商的研究报告分析来看,大盘继续下跌30%的可能性很小。所以设定50%的质押率对资金方风险已经很小。 第三,设定平仓线。 为了进一步降低资金方的风险,资金方通常要求设定融资金额1.4倍的平仓线。即如果融资人在达到平仓线时没有提供保证金或者

增加质押股票,资金方可以直接强制平仓,收回融资款项。 第四,办理股票质押。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担保法》的规定,股票办理了质押后,资金方成为了优先受偿人。即使融资人还有其他债权人,但是都得在保障资金方优先受偿的前提下,才能受偿。 第五,办理强制执行公证。 强制执行公证文书的效力,已被《公证法》、《民事诉讼法》等国家法律所认可。公证文书与法院判决书具有同等执行效力。这样在发生风险处置事件时,资金方持公证机关出具的执行证,直接到法院执行机关申请强制执行就可以了。 在股速融业务开展前,我所组织律师对各信托公司已经做的股票质押业务进行了风险调查统计。目前在已到期的股权质押业务中没有发生风险处置案例。 二、多方监管的做法已经被市场所淘汰。 第一,多方监管在实践中被证明是行不通的。多方监管涉及信托、银行、券商等多家机构,意见很难统一,协调难度很大。尤其是客户资金数额庞大,非常不愿意将账号密码告诉其他人员。本案中新湖集团公司持有上市公司股票市值百亿元,其将资金账号密码告诉他人,该公司很难接受。 第二,多方监管对风险控制没有作用。首先,多方机构是否能按照协议履行,是一个待定的事实。其次,券商事实上无法直接处置股票。因为股票质押阶段是不能买卖的,否则设定质押就没有意义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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