专项专项四基层民主建设

专项专项四基层民主建设
专项专项四基层民主建设

专项专项四基层民主建设

2011年10月21日16:18 手机看新闻

关键词:农村村民委员会制度城市居民委员会制度

改革开放以来,我国逐步建立起以农村村民委员会、城市居民委员会和企业职工代表大会为主要内容的基层民主自治体系。人民在城乡基层群众性自治组织中,依法直接行使民主选举、民主决策、民主管理和民主监督的权利。对基层组织的公共事务和公益事业实行民主自治,已经成为当代中国最直接、最广泛的民主实践。基层是社会的细胞。各种社会现象都通过基层反映出来,各种社会问题都在基层最先表现出来,各种社会冲突也可能最先在这里酝酿、爆发。所以,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重在基层,重在基础。

■背景表述

一、主要内容

我国已经建立起以农村村民委员会、城市居民委员会和企业职工代表大会为主要内容的基层民主自治体系。

(一)农村村民委员会制度

我国13亿人口中有8亿多在农村。扩大和发展农村基层民主,使农民充分行使自己的民主权利,真正实现当家作主是中国民主政治建设的重大任务。民主选举、民主决策、民主管理和民主监督是村民自治的主要内容。

民主选举。按照宪法、村民委员会组织法等法律法规,由村民直接选举或罢免村民委员会成员。村民委员会由主任、副主任和委员三至七人组成,每届任期三年。在选举过程中,村民委员会成员由村民直接提名、直接投票选举产生,选举结果当场公布,做到公正、公开、公平。

民主决策。凡涉及村民利益的重要事项,都由村民会议或村民代表会议讨论,按多数人的意见做出决定。鉴于中国农村千差万别,村庄规模大小不一,在一些人数较多、居住分散的村庄,村民会议面临难组织、难召开、难议决的实际困难。通过设立村民代表会议,较好地解决了这个问题。

民主管理。依据国家法律法规和有关政策,结合本地实际情况,由全体村民讨论制定或修改村民自治章程或村规民约。村民委员会和村民按照被形象地称为“小宪法”的自治章程,实行自我管理、自我教育和自我服务。

民主监督。村民通过村务公开、民主评议村干部、村民委员会定期报告工作、对村干部进行离任审计等制度和形式,监督村民委员会工作情况和村干部行为。

(二)城市居民委员会制度

城市居民委员会是我国城市居民实现自我管理、自我教育、自我服务的基层群众性自治组织,是在城市基层实现直接民主的重要形式。如同我国农村村民自治,城市居民自治的主要内容也是实行民主选举、民主决策、民主管理和民主监督。

在民主选举方面,选举的形式经历了由候选人提名到自荐报名,由等额选举到差额选举,由间接选举到直接选举的变化,并打破了地域和身份的限制,民主程度不断提高。近年来,城市社区居民直选蓬勃发展,通过直选成立的社区居民委员会呈现出年轻化、知识化和职业化的趋势。

在民主决策方面,社区居民是民主决策的主体。通过社区居民会议、协商议事会、听证会等有效形式和渠道,对社区内公共事务进行民主决策。

在民主管理方面,居委会依法办事,按照社区居民自治章程和规约规范工作,努力增强居民当家作主意识,实现“社区的事大家管”。

在民主监督方面,实行居民委员会事务公开,凡是居民关心的热点、难点问题和涉及全体居民切身利益的重大事务,都及时向居民公开,并通过召开居民评议会,听取居民意见,接受居民监督。

(三)职工代表大会制度

职工代表大会是企事业单位实行民主管理的基本制度。在我国,职工在企事业单位中享有的当家作主的民主权利,主要通过职工代表大会制度来实现。根据《职代会条例》和《企业法》的规定,职工代表大会享有五项职权,即审议建议权、审查同意或否决权、审议决定权、评议监督权、推荐选举权。在我国,职工代表大会具有广泛的群众基础,代表中不仅有工人,还有科技人员、管理人员和其他工作人员,能够代表全体职工民主管理企业。

当前,职工代表大会职权的落实情况并不如意,原因有以下几点:

首先,有法不依,执法不严,违法不究。虽然《企业法》等法律法规明确了职工代表大会的五项职权,但缺少对违法行为明确的惩处办法,这就很难追究有关违法人员应该承担的法律责任。

其次,一些企业的党委和行政不能正确认识和对待职工代表大会所享有的职权。由于这种错误认识,落实职工代表大会职权的工作就很难得到企业党政的理解、重视和支持。

再次,企业职工代表大会受企业党委领导,而企业党委又往往尊重企业行政的意见。因此,开不开职工代表大会、何时开职工代表大会、怎样开职工代表大

会等问题,并不能由职工决定。

最后,机构无法独立行使职权。企业职工代表大会的工作机构是企业工会委员会,而工会工作人员的工资、奖金由企业行政发放,职务、职称由企业党政管理,因此,工会干部在落实职工代表大会职权方面有后顾之忧。

二、政策方针

胡锦涛总书记在十七大报告中强调,发展基层民主,保障人民享有更多、更切实的民主权利。人民依法直接行使民主权利,管理基层公共事务和公益事业,实行自我管理、自我服务、自我教育、自我监督,对干部实行民主监督,是人民当家作主最有效、最广泛的途径,必须作为发展社会主义民主政治的基础性工程重点推进。要健全基层党组织领导的充满活力的基层群众自治机制,扩大基层群众自治范围,完善民主管理制度,把城乡社区建设成为管理有序、服务完善、文明祥和的社会生活共同体。全心全意依靠工人阶级,完善以职工代表大会为基本形式的企事业单位民主管理制度,推进厂务公开,支持职工参与管理,维护职工合法权益。深化乡镇机构改革,加强基层政权建设,完善政务公开、村务公开等制度,实现政府行政管理与基层群众自治的有效衔接和良性互动。发挥社会组织在扩大群众参与、反映群众诉求方面的积极作用,增强社会自治功能。

三、意义

基层民主是人民群众直接行使民主权利,依法进行自我管理、自我服务和自我发展的主要形式。扩大基层民主,保证人民群众直接行使民主权利,依法管理自己的事情,是社会主义民主最广泛的实践,是社会主义民主政治建设的基础性工作。必须深刻认识发展社会主义基层民主政治的重大意义,推动社会主义基层民主政治建设不断取得新进展。

(一)发展基层民主,有利于保障人民当家作主的地位,体现我们国家尊重和保障人权

我国是人民民主专政的社会主义国家,国家的一切权力属于人民,人民当家作主。发展基层民主是实现人民当家作主的重要形式。

(二)发展社会主义民主政治,建设社会主义政治文明,是我国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的重要目标

社会主义民主的本质是人民当家作主。没有民主就没有社会主义,没有民主就没有社会主义现代化。民主是社会主义的生命。只有发展社会主义民主,才能发挥广大人民群众的聪明才智,动员和团结广大人民群众同心同德进行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

(三)加强基层民主政治建设,是构建和谐社会的重要保障

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重心在基层。我国的国情决定了我们不仅要发展人民代表大会制度,更要加强基层民主政治建设。只有保证人民依法直接行使民主权利,只有激发人民群众的政治参与热情,才能更好地调动一切积极因素为构建和谐社会服务。

(四)发展基层民主,有利于发展社会主义民主政治、建设社会主义政治文明

发展社会主义民主政治,建设社会主义政治文明,必须把党的领导、人民当家作主和依法治国有机结合起来。因此,必须努力丰富民主形式,发展基层民主,保障人民享有更多的民主权利。

■对策表述

一、基本措施

社会主义基层民主政治的实践主体是人民群众,人民群众的关心、支持、参与决定着社会主义基层民主政治建设的成效。

首先,发展基层民主需要巩固现有成果,解决现有制度运行中存在的问题,加强制度适应性建设,使民主制度更公开、公正和高效。因此,推进基层民主进程,要特别重视提高质量,要着重把现有民主形式组织好,使现有参与渠道畅通高效。

其次,要稳步扩大基层民主。这是社会发展的需要,也是我们发展基层民主的一贯要求。在巩固完善现有民主制度的同时,将民主活动引向社会生活更多领域,特别是那些群众高度关注、发生利益冲突比较多的领域。应该逐步扩大参与主体、开拓参与途径、增加参与领域,满足人民群众日益增长的参与需求。要围绕群众高度关心、与群众利益密切相关的问题和重要事项,开展多种形式的民主参与活动,最大限度地减少不和谐因素,不断促进社会和谐。

最后,推进决策科学化、民主化,深化政务公开,依法保障公民的知情权、参与权、表达权、监督权。以保障公民“四权”为着眼点推进制度建设,这是一个新的要求。保障公民“四权”,是扩大公民有序政治参与的需要。随着改革开放和现代化建设的发展,公众对国家政治和社会生活的参与意识、对权利和利益的保护要求、对自身能力的发挥和自身价值的追求,将呈现出越来越积极的发展趋势。人民群众的民主法制意识不断增强,政治参与的积极性不断提高。积极主动地适应这一发展趋势,在不断满足人民群众日益增长的物质文化需要的同时,维护好实现好发展好人民当家作主的各项权利,是发展社会主义民主政治的客观要求,是新时期提高党的执政能力的客观需求,也是加强社会建设、促进社会和谐的客观要求。

二、国内经验

近年来,江苏省海门市紧紧抓住《村民委员会组织法》的实施,以开展村民自治示范活动为载体,采取扎实有效措施,健全和完善民主选举、民主决策、民主管理和民主监督的长效机制,为维护村民民主权利、推进富民强村、提前全面进入小康社会奠定了坚实的基础。

(一)健全组织机构,加强村民自治的领导

海门市委、市政府始终坚持把贯彻实施《村民委员会组织法》和开展村民自治工作作为加强农村工作和发展农村经济的一项重大举措,列入议事日程。市、乡两级领导高度重视,上下整体联动,并把村民自治工作列入各乡镇、村的年终考核内容。全市各地开展了形式多样的宣传活动,调动了广大村民参政的热情和积极性。民主选举产生了理财小组和村民代表,保证了村委会各项工作的顺利开展;各村都相应界定了理财小组的职责和村民代表议事规则,针对各自实际,建立了相应的民主议事制度、财务管理制度和档案管理制度;各村都固定了理财小组审计帐目和村民代表议事的场所,实行定期或不定期办公,方便群众反映情况。各乡镇把村务公开和民主管理工作纳入岗位目标责任制,层层签订目标管理责任书,并作为评选表彰的一项重要内容与年终考核紧密挂钩。

(二)规范操作程序,保障村民依法选举

按照《村民委员会组织法》、《江苏省实施〈村民委员会组织法〉办法》、《村民委员会选举办法》的要求,以加强村委会组织建设和基层民主政治建设为目标,坚持党的领导,充分发扬民主,严格依法办事,遵循基本原则,真正把思想好、作风正、有文化、有本领、真心实意为群众办事、深受群众拥护的人选进村委会领导班子,提高村级组织建设整体水平,促进农村经济社会全面协调发展,为实现富民强区提供有力保障。经过十多年村民自治的实践,海门市成功探索出一套既符合法律法规要求,又切合该区农村工作实际,程序规范、步骤简化、操作性强的选举办法和部门协同配合的工作机制,使党的政策、法律法规和基层的民主实践有机地结合在一起。

(三)强化民主决策,保证村民当家作主

海门市把建立健全村民代表会议制度作为基层民主的一项关键环节来抓。全市统一制定《村民会议、村民代表会议制度》,凡讨论决定本村经济建设、社会发展规划,审议村财务收支情况,讨论决定其它涉及村民利益的重大事项等,必须经村民会议或村民代表会议通过,并对议事原则、程序、内容、时间、方法、记录、代表职责、表决事项的再议、已决事项的变更等做出明确规定。村民代表会议每年至少召开4次,遇到紧急重大事情,及时召开村民代表会议。目前全市239个村都建立了村民代表会议制度,占村委会总数的100%。村民代表“按章议事”,不仅使民主决策有了制度保证,而且大大提高了决策的民主性、科学性。

(四)规范民主管理,促进村风民风明显好转

全市各行政村在广泛征求村民意见的基础上分别制订了《村民自治章程》和

《村规民约》,把涉及到全村经济、内部管理、社会秩序、环境建设、村风民俗、邻里关系等活动内容以制度的形式加以规范,使村干部、村民理事有章,行为有规,互相制约,保证了村委会内部的双向管理和监督。

(五)严格民主监督,进一步推进村务、财务公开

一是村务公开内容规范。村里的资产和财务收支、征用土地和宅基地审批、计划生育指标、救灾救济发放、新上经济项目,村干部年度工作目标、工资奖金和功绩过失及其它公共事务都采用公开栏公布,接受群众监督。二是村务公开形式规范。既在方便村民观看的地方设立固定的公开栏,定期公布村务公开的内容,同时采取广播、会议等多种形式实现村务公开。三是村务公开时间规范。全市统一规定每季度第一月的18日为农村村务、财务公开日。

■命题预测

一、命题综述

基层民主是有中国特色的民主形式,是公民行使权利、管理国家和社会事务的有效途径。一直以来,我国高度重视其发展和建设。历年国家和地方申论考试,没有专门考查过基层民主建设,只有2009年山东省申论考试考查了处理群体性事件,对基层民主建设有所涉及。基层民主建设是我国政治建设的基础,只有基层民主建设搞好了,才能保证国家民主建设的稳定发展。因此,考生在备考时不可忽视对该专项知识的储备。

二、命题预测

基层民主政治建设是社会主义民主政治建设的重要组成部分。保障人民依法直接行使民主权利,管理基层公共事务和公共事业,实现自我管理、自我教育、自我服务、自我监督,对干部实行民主监督,是人民当家作主最有效、最广泛的途径,是发展社会主义民主政治的基础性工程,因此对于基层民主政治的考查可以从以下几个角度进行命题:

■典型事例评析

为把村民自治落在实处,河南省邓州市于2004年率先创造“四议两公开”工作法,创造性地实践了党领导的村级民主自治机制。“四议两公开”工作法的具体内容是:所在村组重大事项,都必须在村级党组织领导下通过“四议”、“两公开”程序。“四议”即党支部会提议、“两委”会商议、党员大会审议、村民代表大会决议。“两公开”即决议公开、实施结果公开。

“四议两公开”工作法的核心是民主决策,通过党内外群众的广泛参与,既保障了村民的知情权、参与权、决策权和监督权,使民主管理的内容具体化、程序规范化,又加强了决策的合法性、合理性和可操作性。同时,“四议”、“两公开”工作法的鲜明特点,就是以规范的程序将民主决策、民主管理、民主监督

有机统一起来,确保村级民主政治建设的有效操作,稳步推进。村里的重大基础建设、重要民生问题办理情况、土地征用及补偿分配、计划生育指标分配、宅基地审批等村级事务都纳入民主决策的内容,改变由个人或少数人说了算的现象。

“四议两公开”工作法受到我国高层重视和肯定,胡锦涛、习近平、贺国强等分别作出批示,强调要完善符合中国国情的农村基层治理机制,这一创新作法将在全国农村推广。

河南省邓州市推行“四议两公开”工作法,使得群众的利益得到维护,群众参与公共事务的积极性空前高涨。“四议两公开”工作法在实践中逐步被广大农民群众所接受,已成为农村和谐发展的有力武器,为农村基层组织建设夯实了基础。

一是扩大农民政治参与,提升农民群众的民主和法律意识。“四议两公开”工作法的核心内容,就是让群众成为基层民主政治建设的主体,村级事务让农民自己议、自己定、自己干,增强了农民群众的主人翁意识和责任感,使广大农民群众的思想观念实现了由“被动旁观”向“主动参与”的转变,群众参与村级事务管理的积极性空前高涨,农民群众的民主和法律意识得到提高。

二是加强党在农村基层组织的建设,巩固党的执政基础。“四议两公开”工作法的推广与实践,转变了广大农村党员干部的思维模式、领导方式和工作方法,既增强了决策的合法性、合理性和可操作性,又保障了村民的知情权、参与权、表达权和监督权,让权力在阳光下运作,提高了党员干部领导科学发展的能力,使农村党支部成为推动科学发展、带领群众致富、密切联系群众、维护农村稳定的坚强核心,巩固了党的执政基础。

三是提升农民生产积极性,加快了农村经济发展。“四议两公开”工作法的推广和运用,成为集民智、汇民力、推进农村经济发展的“加速器”,广大农民群众的干事热情得到充分调动,农村致富带头人不断涌现,各具特色的农村集体经济蓬勃发展,使广大农村走上了经济发展提速、农民发家致富的康庄大道。

四是有利于化解社会矛盾,促进社会和谐。“四议两公开”工作法增加了农村基层组织的工作透明度,村干部主动问政于民、问需于民、问计于民,工作方法上从行政命令转向民主法制,管理模式上从包揽一切转向引导党员和群众共同参与。“四议两公开”工作法将民主贯彻到基层,使广大群众参与有渠道、管理有资格、诉求有回应、监督有保障,有效预防了权力的滥用、乱用,有效化解了矛盾和问题,促进农村社会和谐稳定。

(责任编辑:周俊(实习))

相关主题
相关文档
最新文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