检 验 试 验 控 制

检 验 试 验 控 制
检 验 试 验 控 制

检验试验控制

检验试验控制程序

1. 目的

1.1 确保检验和试验的正确性和完善性,以使产品符合规定的质量要求。

1.2为了加强对采购物料的质量控制,保证所有来料规格、性能、外观等质量符合客户要求,确保未经检验或检验不合格之采购物资不投入使用或加工(紧急放行情况除外)使用,以保证制造产品的质量水平。1.3 对关键元器件和材料的定期确认检验及产品的例行检验和确认检验进行控制。

1.4 对公司产品实施过程检验及出货检验提供足够的产品品质证明,增加客户的信任,维护公司的信誉,提高公司形象。

2. 范围

2.1本程序适用于原材料、委外加工件、客户提供的物料(以下统称原材料)等采购物资、半成品、成品的检验和试验,出货前成品的检验。

2.2 本程序适用于关键元器件和材料的定期确认检验及产品的例行检验和确认检验。

3. 职责

3.1研发中心实验室负责产品的确认检验和记录。

3.2研发中心负责元器件及材料的确认检验、封样和记录。

3.3品质部负责关键元器件和材料的定期确认检验和记录。

3.4 品质部负责产品生产过程中的例行检验和记录。

3.5 品质部主要负责本程序的实施。

3.5.1品质部经理

3.5.1.1 对不合格来料、成品做出处理决定或组织人员进行评审,必要时呈报生产副总经理处理。

3.5.1.2 审批《进料检验规范》、《成品检验规范》等文件。

3.5.1.3 审批不合格《进料检查报告》,对来料检验结果负责。

3.5.1.4 监督执行《进料检验规范》、《成品检验规范》等文件。

3.5.2 IQC主管、PQC主管、QA主管

3.5.2.1对IQC、PQC、QA检验员进行培训并作培训记录。

3.5.2.2负责进厂原材料和成品的检验、放行及状态标识,确保其符合产品及客户要求。

3.5.2.3 确保测试仪器的正常使用。

3.5.2.4 IQC、PQC、QA检验员负责填写相关的检验记录表,IQC、PQC、QA主管审批。

3.5.2.5 负责委托实验室对原材料的机械性能或化学材料性能等进行检测。

3.5.2.6 负责不合格原材料、成品及报废品的初步评审。

3.5.3 仓管员负责进厂原材料、成品库存检查及核对物料标识(产品的品名、编号、规格、数量等)。

4. 程序

4.1

品质部负责编制各类《检验规范》,其主要内容可包括检验项目、检验要求、检验方法、抽样方案、重要度、检查水平、AQL值等,检验员根据《检验规范》进行检验。

4.2 检验前准备:

4.2.1 IQC主管准备《进料检验规范》、《BOM》及必要的检测设备;

4.2.2 QA主管准备《成品检验规范》、客户资料和相应的检测设备;

4.2.3 品质部经理或指定人接收研发中心签订的样板,交IQC主管/QA主管。样板由IQC/QA保存二年,并建立《样板清册》。

4.3 进货检验:

4.3.1

仓管员核对进货物资名称、物料编码、规格、型号、数量、生产日期等标识后,加贴产品标识,并按《标识和可追溯性控制程序》要求作好“待检”标识,由仓管员送交《送货单》通知检验员检验,对于需进行检验的原材料,IQC在收到《送货单》后,检验员按《检验规范》的要求进行检验,并在《进料检验报告》上注明检验结果并签名,由IQC组长审核,IQC主管核准。

4.3.2对检验合格的原材料,IQC检验员则于《送货单》相应的检验结果栏内签上“合格”,同时在物料标识卡上贴上绿色合格标签或盖蓝色合格印章。仓管员负责将原材料移至相应合格品区域,并凭检验合格结论办理相应的入库手续。

4.3.3对检验不合格的原材料,IQC检验员则于《送货单》相应检验结果栏内签上“不合格”,同时在物料标识卡上贴上红色不合格标签或盖红色不合格印章。仓管员负责将原材料移至相应不合格品区域,IQC将不合格之《进料检验报告》交IQC主管确认,对不合格品按《不合格品控制程序》进行处理并作好相应标识。

4.3.4

对于需进行验证的原材料,可由检验员按《外购件验证的规定》要求对供方提供相应的出厂检验报告、合格证等书面证据进行验证,验证后应填写《验证记录表》,注明验证结论和验证人,并保存有关验证资料。

4.3.5 对于紧急物料放行的处理:

4.3.

5.1当物料因生产急需使用而来不及检验时,由物控部填写《紧急放行申请书》交品质部,由品质部经理批准后方可生效。

4.3.

5.2品质部检验员接收到已批准的《紧急放行申请书》后,立即进行抽样,同时做好“紧急放行”标识,通知仓库按生产需求进行发料并做好记录。同时制造部在生产过程中亦应做好标识。

4.3.

5.3 IQC应及时对紧急放行的原材料进行检验。

a) 检验结果为合格,取消紧急放行,按4.3.2条款进行处理。

b) 检验结果为不合格,追回该批原材料及该批原材料的半成品及成品,作为不合格品,按4.3.3条款进行处理。

4.4 过程检验

4.4.1

检验员或授权检验者根据工艺流程图上确定的检验点,按《检验规范》/《工序卡》进行检验,检验结果记录在《过程检验记录表》,经检验合格的方可流入下道工序,不合格的按《不合格品控制程序》进行处理。

4.4.2 本公司不允许例外转序。

4.5 成品检验

4.5.1由FQC检验员根据《检验作业指导书》进行最终检测,合格后贴“pass”合格标签。

4.5.2 QA主管根据《成品抽样方案》、《成品检验规范》对生产线完成品组织QA进行检验。

a) 合格则QA在成品检验标识卡上标识“合格”,交制造部入库。并填写《成品检验报告》,交QA组长确认,QA主管核准。

b) 不合格则QA在成品检验标识卡上标识“不合格”,填写《成品检验报告》交QA主管确认,按照《不合格品控制程序》处理。

c) 有重大品质异常时:QA员开出《纠正和预防措施报告》交QA主管审核,依《纠正和预防措施控制程序》由责任部门改善,QA追踪确认、验证。

4.6 产品出货前检验

当接到仓库的发货通知时,由QA主管安排,QA对仓库成品依《发货通知单》、《成品检验报告》或《客户验货报告》进行复查,无误后仓管员方可装货。

4.7 进货、过程、成品检验状态按《标识和可追溯性控制程序》进行标识。

4.8 检验员须经培训考核合格后,持证上岗。

4.9 数据收集与分析

4.9.1 检验记录应清楚地表明是否已按规定的程序进行了检验或验证,记录应完整,并注明检验/复核人员的姓名或印章。

4.9.2 IQC主管、QA主管每日对生产线和来料的不良数据和现象进行收集及分析,填写在各自的《工作日报》中。

4.9.3品质部经理负责每月组织召开质量管理会议,并做好记录,跟踪实施,通报全公司。

5、引用文件

5.1 《不合格品控制程序》

5.2 《标识和可追溯性控制程序》

5.3 《纠正和预防措施控制程序》

5.4 《外购件验证的规定》

6. 相关记录及附录

6.1《进料检验报告》

6.2《紧急放行申请单》

6.3《样板清册》

6.4《成品检验报告》

6.5《客户验货报告》

6.6《工作日报》

6.7《纠正和预防措施报告》

6.8《品质会议记录》

6.9《检验规范》

6.10《送货单》

6.11《BOM》

6.12《验证记录表》

产品的检验控制点和检验内容

1、产品的检验控制点和检验内容

在《产品实现综合控制流程图》中,确定了定型产品在原材料采购和生产阶段实施检验的若干个检验控制点,质检员应确保:

a、在采购阶段,即在《产品实现综合流程图》中所显示的各控制点质检中心质检员及库管员应实施检验或验证

b、在生产阶段,即在《》中,所显示的各控制点由质检员检验和验证

c、在产成品交付前,由质检中心依据企业标准和客户要求检验把关,必要时送国家权威部门或部门外协检验

2、产品的测量及检验文件

技术部应在质量策划中制定一下检验文件,并要求质检员贯彻执行

a、产品检验标准,质检中心须确保这些文件在必要的检验控制点都能获得有效版本

b、检验规程,针对各检验控制点的技术要求,质检中心应制定必要的检验规程

c、检验方法,技术部门要确保各检验文件应清楚地规定检验和抽样方法,检验批次

3、监视与测量装置

质检中心应及时充分地提供所需地计量设备,计量设备地控制见《计量管理》

4、质量检验和产品放行人员

执行产品检测地质检员、库管员是本厂质量管理体系地重要岗位,要求上岗人员必须经资格认可,所有被任命地质检员应在质检中心领导下认真执行规定地职责,行使应有地职责接受本厂组织地培训,考核和再次地资格认可

5、产品地授权放行和交付

5.1采购产品地验证

全厂所有地采购产品均应得到进货入库和使用前地严格验证,验证地要求已经《采购》s20中详尽地加以规

定。其中对授权验收地范围划分为:

a、质检中心质检员负责对A、B类采购产品地检验或验证放行

b、库管员负责对C类采购产品地一般验证并放行

c、外协件执行《产品外协》S9规定地要求

5.2中间在制品地授权放行

本长在生产阶段地各个检验控制点实施地产品检验和测量活动,一律由工厂授权地质检员执行监视、检测、和测量放行合格产品

5.3成品地授权放行

在最终检验控制点,质检员应负责检查产品经过地各个检验控制点地检验记录,当记录齐全并且符合规定,则表明产品实现地各项要求均已圆满完成,质检中心出具由效地检验报告,从而确保销售部门向顾客交付合格地产品,履行本厂所承诺地订单合同

产品检验过程中产生地不合格执行《不合格控制程序》

6、成品质量检验记录

质检中心应要求质检员在自己地职权内完成检验,测量任务后,应适时、清晰、真实地填写检验记录并由授权放行地责任者亲笔签字

7、相关文件

8、相关记录

9、过程绩效指标

首件鉴定管理办法

首件鉴定管理办法 1 目的 为保障我公司技术管理工作依法有序地运作,验证设计图纸、工艺文件、工艺装备及生产设备,提高产品质量,有效地避免和制止技 术问题的发生,确保外购、外协产品质量符合相关技术要求,根据我 公司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办法。 2 适用范围 本办法适用于我公司对首件的鉴定。 3 职责 3.1 总工程师或总工程师指定专人组织对关键重要零部件进行首件鉴定。 3.2 质量保证部负责组织对一般产品进行首件鉴定。 3.3 物资部、市场部相关业务员负责联络供方并参与首件鉴定。 3.4 生产部负责协调在公司内部的首件鉴定。 3.5 生产车间参与在公司内部的首件鉴定。 4 工作程序 4.1 首件鉴定 对相关技术文件中明确要求进行首件鉴定的产品、更换设备或设备大修后加工的首件产品、更换操作人员加工的首件产品,必须按规 定程序进行首件鉴定,未经首件鉴定合格的产品, 不准批量进货或生 产。 4.2 首件鉴定依据技术中心技术人员在编制技术协议、外购产品技术要求、

产品验收技术要求及工艺卡片等相关文件时,需明确是否进行首件鉴定、首件鉴定是在供方处还是在公司内部、批量生产前是否需要对操作人员进行培训等。 4.3 在供方处进行首件鉴定 431物资部、市场部等部室接到供方鉴定邀请函后报总工程师或技术中心相关部室负责人。 4.3.2总工程师或总工程师指定专人组织对关键重要零部件进行首件鉴定, 并确定参与首件鉴定的成员,必要时可请专家、客户代表、公司内部相关部室或车间代表参与首件鉴定。 4.3.3质量保证部组织对一般产品进行首件鉴定。 4.3.4物资部、市场部相关业务员负责联络供方、办理出差事宜并参与首件 鉴定。 4.4 在公司内部进行首件鉴定 4.4.1对关键重要零部件进行首件鉴定时,由总工程师或总工程师指定专人 组织进行首件鉴定,必要时可请专家、客户代表参与首件鉴定。 4.4.2对一般外购、外协产品进行首件鉴定时,首件进厂后,由物资部、市 场部相关业务员填写报检单报质量保证部,由质量保证部组织首件鉴定工作。 4.4.3对工厂自制的一般加工件、组装件进行首件鉴定时,由生产车间操作 人员在首件完成后向质量保证部报检,质量保证部组织进行首件鉴 定。

制程检验规范99120

适用于公司生产制程品管检验控制。 3.定义 3.1 首件:指生产制程中加工生产的产品,经自我确认、判定符合要求后,拟进行批量生产前的1-3台(个) 产品(半成品、成品)。 3.2全检:对制程中的产品或产品的某些检验项目进行100%检验。 3.3巡检:指对生产过程中影响产品品质的因素进行随机抽样检验、确认。 4.职责 4.1品管部 4.1.1 负责制程中产品外观、检验流程、检验标准、检验规范、检验站的编制和设置. 4.1.2 IPQC:负责对产品、物料首件确认的主导工作,并对产品首件做出合格与否的判定;制程品质检控, 品质异常之追踪与确认;主导不合格品或异常品管问题的提出、跟进、落实、效果确认。 4.1.3 FQC:负责制程中产品外观、产品指定项目的全检。 4.1.4 测试员:负责制程中产品接地、耐压、点亮的全检 4.2工程部 4.2.1 参与新产品、试产、设计变更首件的确认,负责制程中产品电气、结构、功能、测试标准,品质异 常、不合格品原因的分析及改善对策的提出。 4.2.2 负责制程中产品SOP的制定,工装夹具制作,工艺跟进改善,产能效率的提升,结构性能异常的跟 进与落实。 4.2.3 负责制程中仪器、设备测试规范的制定;机器、设备、仪器、仪表、治夹具、工具运行状况的监控, 设备的正常运转的巡视及日常保养工作监管。 4.3 业务部:参与新客户第一次生产及客户要求变更后首次生产时首件的确认。 4.4 生产部 4.4.1 负责首件的制作与送样确认,自验互检。 4.4.2 制程中5M1E 的落实及制造过程的监控,配合IPQC与PIE的工作;品质异常的受理与改善,改善对 策的具体实施. 5.作业内容 5.1生产、检验前作业准备 5.1.1生产部门 5.1.1.1生产部门在开拉生产前进行自我核查,发现不合格品及异常,采取措施立即纠正,再行生产。 5.1.1.2 生产部门开拉生产前需查核领用物料是否与制令工单相符,是否有相应的BOM、或样品,工作环 境是否符合产品生产需求,各作业工站是否悬挂相应的SOP,人员对作业方法、产品品质是否清 楚了解。【首件确认报告】、【耐压/极性测试记录表】 5.1.1.3 机器、设备、作业工具是否处于正常状态,风批、电批扭力设置是否正确符合作业需求。 5.1.2品管部门

首件鉴定

首件鉴定程序 1.目的 本程序规定了模块产品首件鉴定的内容和要求,首件鉴定是对试生产的首件按设计图样和工艺规范的要求进行全面的过程和成品检查,以确保生产工艺和生产设备满足产品要求,以验证和鉴定过程的生产能力。 2.范围 公司应对能代表首批生产的产品进行首件鉴定,首件鉴定的范围: A、试制产品 B、在生产定型前试生产中首次生产的新的零件,不包括标准件、借用件。 C、在批生产中产品或生产过程发生了重大变更之后首次加工的零件; D、顾客在合同中要求进行首件鉴定的项目; 3.引用标准: GJB908A-2008 《首件鉴定》 GJB 9001B 《质量管理体系要求》 4.职责: 4.1技术部编制《首件鉴定目录》;生产部负责填写《首件记录》;质量部填写“首件检验报告”。 4.2《首件鉴定报告》由首件鉴定小组填写,首件鉴定小组组长签字。参加首件产品鉴定的人员应对鉴定的正确性、及时性负责。 5.首件鉴定的程序 5.1首件鉴定范围的确定 公司应按照1确定需要进行首件鉴定的零件,并编制《首件鉴定目录》,具体列出需鉴定的零件号、版次、名称等。对于采用相同的生产过程和方法且具有相同特性的产品的首件鉴定可选择有代表性的产品进行。 对于A、B、C中需要进行首件鉴定的项目。《首件鉴定目录》由技术部编制并经质量部门会签。 对于D的鉴定项目,《首件鉴定目录》由质量部门编制,经顾客会签。 5.2标识

公司应对首件鉴定过程中生产过程和产品的有关文件进行标识,确保对首件鉴定的零组件的可追溯性。适用时,标识的范围应包括: A、生产过程使用的作业文件上作“首件鉴定”的标识; B、随零件周转的过程流程中上作“首件”标识; C、首件零件作“首件”标识或挂“首件”标签; D、产品检验记录上作“首件”标识; 5.3生产过程的检验 公司应根据《首件鉴定目录》安排首件生产过程的检验,在首件生产过程中按2.2的要求实施检验。 5.4产品的检验 公司应按2.3的要求对产品进行检验,确保检验原始记录完整,并按检验原始记录填写《首件鉴定检验报告》。 5.5重新首件鉴定 首件鉴定不合格时,组织应查明不合格的原因,采取相应的纠正措施,并按3.3和3.4的要求重新进行首件鉴定或针对不合格项目重新进行首件鉴定,记录最终的产品检验结果。 5.6对生产过程和产品检验结果的审查 5.6.1公司应按2的要求,对生产过程和产品检验的结果进行全面的审查。 5.6.2审查人员 对生产过程和产品检验结果审查的组织工作应由质量部门负责,参加审查的人员应包括《首件鉴定目录》会签的部门代表。 当首件鉴定作为生产定型的一部分时,应邀请顾客代表参加对首件的生产过程和产品检验结果的审查。 5.6.3审查的依据和凭证 对生产过程检验结果的审查应依据其生产过程的作业文件对首件的过程流程卡、首件生产过程原始记录、特殊过程的作业文件、器材合格证明文件或零件配套表进行审查。 对产品检验结果的审查应依据其产品图样对《首件鉴定检验报告》进行审查。

(完整版)建设工程质量检测单位资质等级标准

建设工程质量检测单位资质等级标准 2005-11-11 10:42:28 关于印发《河北省建设工程质量检测单位资质等级标准》的通知 各市建设局、省直有关部门,华北石油管理局: 根据国务院《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和建设部、省有关规定,省建设厅制定了《河北省建设工程质量检测单位资质等级标准》,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河北省建设工程质量检测单位资质等级标准》自2004年7月1日起执行,省建设厅原制发的检测单位资质申请条件、标准同时废止。 附件:河北省建设工程质量检测单位资质等级标准 河北省建设厅办公室 2004年6月21日印发 附件: 河北省建设工程质量检测单位资质等级标准 综合类 建设工程综合检测单位资质等级标准 建设工程综合检测单位资质分为一级、二级 一、资质等级标准 (一)一级 1、注册资本金500万元以上,净资产500万元以上。 2、单位负责人具有高级技术职称、5年以上检测试验工作经历;技术、质量负责人具有相 关专业高级职称、10年以上检测试验工作经历。 3、具有工程系列技术职称的人员不少于25人,其中中级职称以上人员不少于15人(化学类专业2人以上),高级职称人员不少于10人,其中结构和岩土类高级工程师各不少于2人;持有省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检测岗位证书的专职检测人员不少干30人.其中各专 项检测人员不少于3人。 4、具有1500平方米以上固定的办公、试验物所,其中实验室面积不少于1000平方米, 标准养护室面积不少于50平方米。 5、具有满足检测业务开展的相应仪器设备(见附表),并通过计量检定。 6、具有健全的质量管理体系、完善的操作规程和健全的技术档案管理制度,制定了企业《质 量手册》。 7、具有相应专业的工作业绩。 (二)二级 1、注册资本金300万元以上,净资产300万元以上。 2、单位负责人具有高级技术职称、5年以上检测试验工作经历;技术、质量负责人具 有相关专业高级职称、10年以上检测试验工作经历。 3、具有工程系列技术职称的人员不少于15人,其中中级职称以上人员不少于10人(化学类专业2人以上),高级职称人员不少于6人,持有省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检测岗位证书的专职检测人员不少于20人,其中各专项检测人员不得少于3人。 4、具有800平方米以上固定的办公;试验场所,其中实验室面积不得少于600平方米, 标准养护室面积不少于30平方米。 5、具有满足检测业务开展相应的仪器设备,并通过计量检定。 6、检测单位具有健全的质量管理体系、完善的操作规程和技术档案管理制度,制订了 企业《质量手册》。

软件产品检测报告

软件产品检测报告 1. 引言 该报告主要介绍了对北京瑞易吉成数字科技有限公司实施的中国文史出版社“中央文化企业数字化转型升级”项目本次功能测试的测试过程和测试结果,通过对测试过程的检查和对测试结果的分析,达到对系统质量的认识和对整个系统的整体评估以及在以后的开发和测试工作中如何改进使软件更加符合用户的实际需求,更加易用等。 1.1.编写目的 本文档作为该系统测试的测试标准,内容关系到本次系统测试可能涉及到的测试内容和测试技术解决方案。 1.2.系统概述 该系统是数字出版的内容生产的管理系统。各种内容资源通过导入工具、结构化地存储到内容资源库中,能够方便地实现内容重用和多媒体多渠道发布。 实现了出版流程再造,其中的协同编纂模块采用了灵活的工作流、严格的权限管理和明晰的版本管理,支持安全高效的内容生产。 采用了国际先进的技术标准,能够按照文件类型定制DTD模板以及拆分标准和规则,搭建了系统的内容资源库框架,支持XML内容和非XML内容的存储,实现了企业内容资产管理的目标。

2. 测试描述 2.1.测试范围与内容 对北京瑞易吉成数字科技有限公司实施的中国文史出版社“中央文化企业数字化转型升级”项目进行测试,保证使用方的功能正确,保证系统核心模块的稳定和安全,为项目的验收提供参考。以此,本计划列出了在此次功能测试过程中所要进行的内容和实施的方案及测试资源的安排,作为测试活动的依据和参考。 本次测试的对象为北京瑞易吉成数字科技有限公司实施的中国文史出版社“中央文化企业数字化转型升级”项目,测试范围为:中央新闻出版总署招标文件的数字化加工、内容资源管理、编辑加工和产品发布四个包的功能清单。 本次测试的主要内容有功能测试(含容错测试)、性能测试、安全性测试、易用性测试等。 2.2.测试依据 本次测试所依据的文档包含开发方提供的《需求规格说明书》、《操作手册》、《用户手册》,《维护手册》,《设计文档》等相关开发文档。 并依据IT行业项目的通用标准,包括功能测试标准、缺陷标准、易用性标准。 对于项目的易用性标准,原则上由测试方提出易用性问题修改的建议,由开发方对测试方提交的问题进行确认。 2.3.测试环境 硬件平台

检测机构资质标准

检测机构资质标准 一、专项检测 (一)地基基础工程检测 1、检测机构应满足下列条件: (1)具备独立的法人资格,注册资本不少于100万元人民币; (2)所申请检测资质对应的项目应通过计量认证; (3)人员要求:①有质量检测、施工、监理或设计经历,并接受相关检测技术培训 具有工民建相关专业技 术人员不少于 10人,其中:从事地基基础检测工作3年以上,非岩土工程及工民建相关专业技 术人员从事地基基础检测工作5年以上的高级职称不少于2人,中级职称不少于3人,内含 1 人应具备注册岩土工程师资格; ②检测机构的技术负责人、检测报告的审核人须具备高级职称,并从事地基基础检测工作 5 年以上,其中非岩土工程及工民建相关专业技术人员须从事地基基础检测工作8年以上; ③主要技术人员应至少承担过地基及复合地基承载力静载检测、桩的承载力检测及桩身完 整性检测、锚杆锁定力检测等10个项目工程以上并编写或审核检测报告者; (4)有符合开展检测工作所需的仪器、设备和工作场所;其中使用属于强制检定的 计量器具,要经过计量检定合格后方可使用; (5)有健全的技术管理和质量保证体系; (6)仪器设备应满足: ①地基及复合地基承载力静载检测 至少拥有能同时使用的4台(套)自动静载测试仪和设备; ②桩的承载力检测 有大于 10000kN的静载设备,其中长度不小于8m的主梁不少于两根,5000kN以上(含5000kN)千斤顶不少于1台; 至少有1套高应变法检测设备,并配有备用的传感器;

有可组合成不少于80kN的重锤,并配有相当的落锤装置。 ③桩身完整性检测 至少有2套低应变法检测设备,并配有备用的传感器; ④锚杆锁定力检测 有锚杆锁定力检测仪器及设备。 2、业绩 检测机构应具有3年以上(含3年)的检测业务经历。每年完成工程项目应符合下列要求:地基及复合地基承载力静载检测、桩的承载力检测、桩身完整性检测各不少于7个单项工程; 能力验证不少于2个项目,其中高应变检测不少 于 20根;低应变检测不少 于 1000根;静载荷 试验不少于50组;超声波检测不少 于 10根。

制程检验规范

1目的 本文件规定了制程检验的作业规定,指导制程品管人员(IPQC)有效执行制程检验,以防止不良品批量产生及本工序不良品流入下工序,以提早发现并解决质量问题。 2范围 适用于本公司内部生产的半成品、加工品、成品的过程质量控制。 3定义 3.1首件检验:是在生产开始时(上班或换班)或工序调整后(换人、换料、换产品、换工装、调整设备等)对生产出来的第1件(大件产品)或前3件(非大件)产品进行的检验。 3.2 自主检验:是指在生产过程中,由作业员对其所生产的产品之外观、性能等所进行的部分或全部检验的过程。 3.3 巡回检验:是指IPQC检验员在生产现场周期性地对各工序的产品和生产条件进行监督检验。 3.4 转序检验:转序检验是指本工序完成后,转入到下一道工序前,由IPQC检验员对其进行的抽样检验。 4职责 4.1制造部 负责产品的首件制作 负责生产过程中每工序产品的自主检验 负责参与不合格品的评审和处理 4.2 品管部 负责首件检验和记录 负责制程巡检和转序检验 负责参与不合格品的评审和监督处理情况 5 作业内容 5.1 检验前准备: 检验员于物料上线前依据周生产计划表、派工单,了解当日生产之产品,需事先掌握下列状况: A. 订单要求 B. 客户特殊要求 C. 紧急上线,未经进料检验之物料 D. 是否有特采物料 E. 是否有新进员工

F. 是否为新产品 G. 是否有设计变更 H. 是否发生客诉之产品 I. 是否有上次生产出现过质量异常之产品 5.2 首件生产及检验 5.2.1 首件确认时机 A. 每日刚开始生产时; B. 换人、换机、换料、换产品生产时; C. 修机、异常处理后重新生产时 5.2.2 生产部门依照《生产管理程序》在正式生产前先做首件加工。 5.2.3 操作员在加工好第一个产品时,首先按图纸或工艺文件的要求进行自主检查,自检合格后交品管检验员,检验员依样品、图纸、工艺文件进行重要尺寸、外观等检验,合格由检验员在首件产品上作“首件合格“标示,放置于生产线旁做封样参照,并做好《首件检查记录表》。 5.2.4首件检查不合格时,检验员向操作者指出不合格部位,要求其改进;若首件产品经整改后第二次还达不到要求的,应立即通知品管组长和生产班组长现场解决,直至确认合格后,方可继续批量生产;若首件一直达不到要求,品管组长上报部门经理要求停产,通知相关部门进行整改。 5.3 正式生产 首件检验合格后方可进行正式生产,并依照《生产管理程序》对生产制程实施控制。 5.4 自主检查 5.4.1 生产操作员在作业过程中依照工艺图纸或作业指导书(SOP)进行自主检查,发现问题自我纠正或报告线长或检验员,经品管部确认后再行处理。 A. 经品管部同意,确认可返工/返修的由生产线长在第一时间安排人员返工/返修; B. 不可返工/返修需申请报废的,由生产填写《报废申请单》报批;不可返工/返修需申请让步接收时,由生产主管填写《不合格品评审报告》报相关部门会签; 5.4.2 自主检查中作业员如发现产品质量异常时,应立即停止作业,向线长报告,寻求改善对策;线长对于自己不能解决的异常,要及时通知主管和工艺人员寻找对策解决。若本部门解决不了,请相关技术部门协助解决,确保所生产产品为合格品; 5.5 巡回检验 5.5.1 品管检验员按照相关作业指导书/工程图纸、BOM、生产工单等资料要求,对生产过程中的产品进行检验,巡检时不仅应按规定抽检产品,而且还应观察作业者的作业方法是否正确、使用的生产物料是否正确、设备、工装、量具是否处于受控状态,并随时对有疑点的工位进行抽检。

试验(检测)单位资质报审表

表号:SZLB7

表号:SZLB7

本工程的实验工程及要求 1.材料进场复检 1.1钢筋 按照同一批量、同一规格、同一炉号、同一出厂日期、同一交货状态的钢筋,每批重量不大于60t为一检验批,进行现场见证取样;当不足60t也为一个检验批,进行现场见证取样。试样分为抗拉试件两根,冷弯试件两根。实验室进行检验时,每一检验批至少应检验一个拉伸试件,一个弯曲试件。 试件长度:冷拉试件长度一般≥500mm(500—650mm),冷弯试件长度一般≥250mm(250—350mm)。 (备注:取样时,从任一钢筋端头,截取500—1000mm的钢筋,再进行取样)1.2水泥 按同一厂家、同一等级、同一品种、同一批号且连续进场的水泥,袋装不超过200t为一批,散装不超过500t为一批,每批抽样不少于一次。检查产品合格证、出厂检验报告和进场复验报告。 取样方法:水泥试样必须在同一批号不同部位处等量采集,取样试点至少在20点以上,经混合均匀用防潮容器包装,重量不少于12kg。 (备注:委托单位填写检验委托单时应逐项填写以下内容:水泥生产厂名、商标、水泥品种、强度等级、出厂编号或出厂日期、工程名称,全套物理检验工程等。) 1.3 砂子 以400m3或600t为一个检验批,每验收批至少应进行颗粒级配、含泥

量和泥块含量检验。取样方法:在料堆水取样时,取样部位应均匀分布。在料堆的顶部、中部、底部各均匀分布的五个不同部位取得,组成一组样品,砂子在各部位抽取大致相等的8份,石子在各部位抽取大致相等的15份。砂子为Kg,石子为Kg。 1.4碎(卵)石 实验工程及取样要求同1.3砂子。 1.5砖(砌块) 每3万块为一批,不足该数量时仍按一批。强度检验的样品,从尺寸偏差和外观质量检查合格中按随机抽样法抽取,共15块。抗压强度、抗折荷重检验各5块,备用5块。 2.施工工程实验 2.1回填土实验 2.1.1素土击实实验 按没段在夯实层下半部(至每层表面以下2/3处)用环刀取样,在环刀内壁涂一层凡士林,刃口向下放在土样上,将环刀垂直下压,并用切土刀沿环刀外侧切削土样,边压边削至土样高出环刀,用钢丝锯整平环刀两端土样,擦净环刀外壁,称环刀和土的总质量,并取余土测定含水量。基坑回填每20-50m3取样一组(每个基坑不少于1组);基槽或管沟回填每层按长度20-50m取样1组;室内填土每层按100-500m2取样1组;场地平整回填每层按400-900m2取样1组。 2.1.2回填土压实实验 分层取样检验土的干密度和含水量,按每层每50-100 m2面积内一个检

IPQC制程检验规范标准

IPQC制程检验规 文件编号: ST-WI-QA-030 版次: A0 编制: 日期: 审核: 日期: 批准: 日期: 文件修订记录 页码修订版次修订人修订容概要修订日期- A0 胡广华首版发行2013.6.18 会签人力资源部市场部营业部研发部工程部计划部/ / / / / / 采购部生产部品管部仓储部DCC SMT / / / / 财务部 / 分发对象□总经理□管理者代表□人力资源部□市场部□营业部□研发部□工程部□计划部□采购部□生产部□品管部□仓储部□DCC □SMT □财务部

1 产品防护静电环佩戴方法 检验各人员静电 环佩戴是否贴紧 手腕,不符合要求 给予纠正贴紧手 腕。 √ 静电环功 能 静电环合格:检测 时“GOOD”绿色 指示灯亮。√ 2 产品验证首件 外观 产品外观无脏污、 异物,FPC无褶 皱、变形、破损。 镜头部位无漏胶、 错位、破损现象。 背胶无贴错位、错 贴型号,保护膜贴 紧、贴正。 目视√功能 标准测试条件下 无出现:无图、鬼 影、暗角、色点、 亮点、偏色、花屏、 竖线且清晰达到 要求标准。 光箱√ 环保要求RoHS要求目视√ 常规实验 用1㎏的力度做 镜头Holder与 FPC的粘合度,无 脱落现象,用扭力 计测试镜头(胶干 后)扭力大于 0.2kgf.cm。 拉力 计 扭力 计 √ 3 外观分板毛边要求 FPCA/PCBA毛边 ≤1㎜ 目视 卡尺 √ 外观要求 FPCA(PCBA)无变 形,撕裂,变色, 损伤,丝印缺失等 情况。 目视√ 序号作业性质检验流程检验项目检验标准的要求 检验 工具 缺限等级 图片 CR MA MI 清洁 感光区 感光区清晰、无异 物、杂质。 TV 显微 镜 √ 静电环检验指示图 分板指示图 产品组装指示图 扭力试验图 分板图

首件鉴定管理制度

编号: 版本号: V1.0 首件鉴定管理制度 编制:日期:2017年10月29日 审核:日期:2017年10月29日 批准:日期:2017年10月30日 2017年10月30日发布2017年11月1日实施

变更记录 注:对该文件内容增加、删除或修改均需填写此记录,详细记载变更信息,以保证其可追溯性

1.目的 本制度规定了产品首件鉴定的内容和要求,以确保生产工艺和生产设备满足产品要求,以验证和鉴定过程的生产能力。 2.范围 公司应对能代表首批生产的产品进行首件鉴定。首件鉴定的范围应包括: A)试制产品; B)在生产工艺定型前试生产中首次生产的新的零(组)件,但不包括标准件、借用件; C)在批生产中产品或生产过程发生了重大变更之后首次加工的零(组)件,如:一一产品设计图样中有关关键和重要特性以及影响产品的配合、形状和功能的重大更改; 一一生产过程工艺方法、数控加工软件、工装或材料方面的重大更改; 一一产品转厂生产; 一一停产两年以上(含)两年等。 D)顾客在合同中要求进行首件鉴定的项目。 3.职责 3.1.品质管理部负责组织成立和管理首件鉴定小组,是本制度归口管理部门。 3.2.首件鉴定组长负责首件鉴定报告审核及输出鉴定结论。 4.首件鉴定的制度 4.1.成立首件鉴定小组 品质管理部组织成立首件鉴定小组:由研发中心、品质管理部、生产部门、中试部门组成,必要时应邀请顾客代表参加首件鉴定会。 4.2.确定首件鉴定范围 对于A、B、C类中需要进行首件鉴定的项目,《首件鉴定目录》由工艺技术部门编制并经品质管理部会签。 对于D类的鉴定项目,《首件鉴定目录》由品质管理部编制,经顾客会签。 4.3.标识 应对首件鉴定零组件的生产过程和产品的有关文件进行标识,确保对首件鉴定的零组件的可追溯性。适用时,标识的范围应包括: 1、生产过程使用的作业文件上作“首件鉴定”的标识;

03试验检测单位资质报审表

试验(检测)单位资质报审表 表号:SZLB7工程名称:石楼东卫220kV变电站新建工程编号:JDJE-TJ-001

注本表一式 4 份,由施工项目部填报,监理项目部 1 份,施工项目部存 3 份。 试验(检测)单位资质报审表 表号:SZLB7

工程名称:石楼东卫220kV变电站新建工程编号:JDJE-TJ-002

注本表一式 4 份,由施工项目部填报,监理项目部 1 份,施工项目部存 3 份。 本工程的实验项目及要求 1.材料进场复检

1.1钢筋 按照同一批量、同一规格、同一炉号、同一出厂日期、同一交货状态的钢筋,每批重量不大于60t为一检验批,进行现场见证取样;当不足60t也为一个检验批,进行现场见证取样。试样分为抗拉试件两根,冷弯试件两根。实验室进行检验时,每一检验批至少应检验一个拉伸试件,一个弯曲试件。 试件长度:冷拉试件长度一般≥500mm(500—650mm),冷弯试件长度一般≥250mm(250—350mm)。 (备注:取样时,从任一钢筋端头,截取500—1000mm的钢筋,再进行取样) 1.2水泥 按同一厂家、同一等级、同一品种、同一批号且连续进场的水泥,袋装不超过200t为一批,散装不超过500t为一批,每批抽样不少于一次。检查产品合格证、出厂检验报告和进场复验报告。 取样方法:水泥试样必须在同一批号不同部位处等量采集,取样试点至少在20点以上,经混合均匀用防潮容器包装,重量不少于12kg。 (备注:委托单位填写检验委托单时应逐项填写以下内容:水泥生产厂名、商标、水泥品种、强度等级、出厂编号或出厂日期、工程名称,全套物理检验项目等。) 1.3 砂子 以400m3或600t为一个检验批,每验收批至少应进行颗粒级配、含泥量和泥块含量检验。取样方法:在料堆水取样时,取样部位应均匀分布。在

一公路工程试验检测机构资质标准

公路水运工程试验检测人员考试办法(试行)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根据《公路水运工程试验检测管理办法》(交通部令2005第12号)第三十九条的规定,为加强对公路水运工程试验检测人员管理,提高试验检测人员的素质,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公路水运工程试验检测人员(以下简称检测人员)分为公路工程和水运工程2个专业,设试验检测工程师(以下简称检测工程师)和试验检测员(以下简称检测员)2个等级;公路检测工程师分为道路专业、桥梁隧道专业和交通工程专业3类,检测员分为道桥专业和交通工程专业2类;水运检测工程师分为材料专业、结构专业2类,检测员分为材料专业、结构专业2类。 第三条检测人员应当通过公路水运工程试验检测业务考试(以下简称考试)。考试合格者,可上岗从事相应的试验检测工作。 第四条质监总站为考试工作的组织和监管部门,负责: (一)确定考试大纲,建设和管理考试题库; (二)指导监督各省的考试工作; (三)确定考试合格分数线,组织对检测工程师的考卷评判; (四)核发检测工程师考试合格证书; (五)制定有关考试工作管理规定并监督落实。 第五条各省级质监机构(以下简称省站)为本行政区域内考试工作

的组织实施部门,负责: (一)制定本行政区域内考试计划,报质监总站核备; (二)发布考试通知,组织报考、审查报考者资格; (三)组织考试,负责监考,承担相应考务工作; (四)组织对检测员的考卷评判; (五)核发检测员考试合格证书; (六)建立并维护考试合格检测人员的管理数据库。 第二章考试科目与方式 第六条公路检测工程师考试科目为:路桥基础、路基路面、桥梁隧道和交通工程。 路桥基础内容包括:土工试验、材料试验、几何线形和交通工程(不含机电)。 路基路面内容包括:沥青及沥青混合料、无机结合稳定材料、路基路面现场检测。 桥梁隧道内容包括:结构混凝土、桩基、地基基础、桥梁隧道结构及构件检测。 交通工程内容包括:交通安全设施、机电工程。 (一)路桥基础+路基路面考试合格者为道路专业检测工程师。 (二)路桥基础+桥梁隧道考试合格者为桥梁隧道专业检测工程师。 (三)交通工程考试合格者为交通工程专业检测工程师。 第七条公路检测员考试科目为:材料试验、工程检测和交通工程。

公路工程试验检测机构资质管理办法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加强对公路工程试验检测机构的资质管理,保证公路工程试验检测工作的质量,促进公路工程整体质量水平的提高,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适用于从事公路工程试验检测工作、为公路工程质量管理提供试验检测数据或报告的工程试验检测 机构。 第三条公路工程试验检测机构是指经其行政主管单位或部门批准成立,对公路工程及其所用原材料、构件、产品等质量和性能进行试验检测的单位。含监督、建设、设计、监理、施工、科研、教学等单位的工程试验检测机构。 第四条公路工程试验检测机构资质是根据试验检测机构的技术力量、仪器设备、环境状况和管理水平等方面的综合实力,分别定为甲、乙、丙三个等级;公路工程项目的施工、监理等单位的工地试验检测机构,定为临时资质。 第五条交通部是全国公路工程试验检测机构资质的主管部门,负责甲级资质和部直属企事业单位及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交通(公路)工程质量督站所属的试验检测机构资质等级的审批和管理等工作,办事机构是交通部基本建设质量监督总站。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交通厅(局)是本地区公路工程试验检测机构资质的地方主管部门,负责本地区甲级和省、自治区、直辖市交通(公路)工程质量监督站所属试验检测机构资质等级的初审和上报,负责本地区乙、丙级和工地试验检测机构临时资质的审批和管理等工作,办事机构为本省、自治区、直辖市交通(公路)工程质量监督站。 第六条公路工程试验检测机构(以下简称试验检测机构)必须严格执行国家和交通部颁发的有关公路工程的法规和 技术标准、规范、规程,按照批准的试验检测项目承担公路工程试验检测工作,提供科学、公正的数据和报告。不具备交通行政主管部门批准的公路工程试验检测机构资质的,不得承担公路工程试验检测工作。 第二章资质等级条件与职责 第七条试验检测机构资质等级条件主要包括试验检测人员、工作和管理制度、主要仪器设备、主要试验检测项目等内容,详见附表一:《公路工程试验检测机构资质等级条件》。 第八条公路工程试验检测机构的主要职责: 1.公路工程及工程所用原材料、构件、产品等的试验检测; 2.参与公路工程事故调查分析,提供试验检测报告;

试验检测单位资质报审表

实验(检测)单位资质报审表 表号:SZLB7工程名称:石楼东卫220kV变电站新建工程编号:JDJE-TJ-001

注本表一式4份,由施工工程部填报,监理工程部1份,施工工程部存3份。 实验(检测)单位资质报审表 表号:SZLB7工程名称:石楼东卫220kV变电站新建工程编号:JDJE-TJ-002

注本表一式4份,由施工工程部填报,监理工程部1份,施工工程部存3份。 本工程的实验工程及要求 1.材料进场复检 1.1钢筋 按照同一批量、同一规格、同一炉号、同一出厂日期、同一交货状态的钢筋,每批重量不大于60t为一检验批,进行现场见证取样;当不足60t也为一个检验批,进行现场见证取样。试样分为抗拉试件两根,冷弯试件两根。实验室进行检验时,每一检验批至少应检验一个拉伸试件,一个弯曲试件。试件长度:冷拉试件长度一般≥500mm(500—650mm),冷弯试件长度一般≥250mm(250—350mm)。

(备注:取样时,从任一钢筋端头,截取500—1000mm的钢筋,再进行取样) 1.2水泥 按同一厂家、同一等级、同一品种、同一批号且连续进场的水泥,袋装不超过200t为一批,散装不超过500t为一批,每批抽样不少于一次。检查产品合格证、出厂检验报告和进场复验报告。 取样方法:水泥试样必须在同一批号不同部位处等量采集,取样试点至少在20点以上,经混合均匀用防潮容器包装,重量不少于12kg。 (备注:委托单位填写检验委托单时应逐项填写以下容:水泥生产厂名、商标、水泥品种、强度等级、出厂编号或出厂日期、工程名称,全套物理检验工程等。) 1.3 砂子 以400m3或600t为一个检验批,每验收批至少应进行颗粒级配、含泥量和泥块含量检验。取样方法:在料堆水取样时,取样部位应均匀分布。在料堆的顶部、中部、底部各均匀分布的五个不同部位取得,组成一组样品,砂子在各部位抽取大致相等的8份,石子在各部位抽取大致相等的15份。砂子为 Kg,石子为 Kg。 1.4碎(卵)石 实验工程及取样要求同1.3砂子。 1.5砖(砌块) 每3万块为一批,不足该数量时仍按一批。强度检验的样品,从尺寸偏差和外观质量检查合格中按随机抽样法抽取,共15块。抗压强度、抗折荷

交通部关于发布公路工程试验检测机构资质管理暂行办

交通部关于发布《公路工程试验检测机构资质管理暂行 办法》的通知 公监字(1997)162号 为加强对公路工程试验检测机构资质的管理,规范公路工程试验检测工作,提高试验检测工作质量,现发布《公路工程试验检测机构资质管理暂行办法》,请结合本地区、本部门的实际情况认真贯彻执行,并将实施过程中遇到的有关问题和情况报部公路司、质监总站。 附件:《公路工程试验检测机构资质管理暂行办法》 公路工程试验检测机构资质管理暂行办法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加强对公路工程试验检测机构的资质管理,保证公路工程试验检测工作的质量,促进公路工程整体质量水平的提高,制定令办法。第二条本办法适用于从事公路工程试验检测工作、为公路工程质量管理提供试验检测数据或报告的工程试验检测机构。 第三条公路工程试验检测机构是指经其行政主管单位或部门批准成立,对公路工程及其所用原材料、构件、产品等的质量和性能进行试验检测的单位。含监督、建设、设计、监理、施工、科研、教学等单位的工程试验检测机构。 第四条公路工程试验检测机构资质是根据试验检测机构的技术力量、仪器设备、环境状况和管理水平等方面的综合实力,分别定为甲、乙、丙三个等级;公路工程项目的施工、监理等单位的工地试验检测机构,定为临时资质。 第五条交通部是全国公路工程试验检测机构资质的主管部门,负责甲级资质和部直属企事业单位及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交通(公路)工程质量监督站所属的试验检测机构资质等级的审批和管理等工作,办事机构是交通部基本建设质量监督总站。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交通厅(局)是本地区公路工程试验检测机构资

质的地方主管部门,负责本地区甲级和省、自治区、直辖市交通(公路)工程质量监督站所属试验检测机构资质等级的初审和上报,负责本地区乙、丙级和工地试验检测机构临时资质的审批和管理等工作,办事机构为本省、自治区、直辖市交通(公路)工程质量监督站。 第六条公路工程试验检测机构(以下简称试验检测机构)必须严格执行国家和交通部颁发的有关公路工程的法规和技术标准、规范、规程,按照批准的试验检测项目承担公路工程试验检测工作,提供科学、公正的数据和报告。不具备交通行政主管部门批准的公路工程试验检测机构资质的,不得承担公路工程试验检测工作。 第二章资质等级条件与职责 第七条试验检测机构资质等级条件主要包括试验检测人员、工作和管理制度、主要仪器设备、主要试验检测项目等内容,详见附表一:《公路工程试验检测机构资质等级条件》。 第八条公路工程试验检测机构的主要职责: 1.公路工程及工程所用原材料、构件、产品等的试验 检测; 2.参与公路工程事故调查分析,提供试验检测报告; 3. 新产品、新材料、新技术、新工艺、新结构在工程应用中的跟踪检测; 4.参与或承担公路工程试验检测方法、技术标准、规范、规程的编制、修订工作; 5.公路工程试验检测新仪器设备的开发研制、新检测方法的研究; 6,接受委托,对外提供技术咨询、业务指导和培训; 7.经交通部授权,对专用试验检测仪器设备进行检测认定; 8.接受委托,承担其他行业的工程试验检测任务; 9.向主管部门提供国内外公路工程试验检测信息。 第九条具备公路工程试验检测机构资质等级,且具有法人资格并通过计量认证的试验检测机构,可对外承接公路工程试验检测任务,对外出具试验检测报告。具备临时资质的施工、监理等单位的工地试验检测机

制程检验

深圳市梵源五金制品有限公司 1.目的 对制造过程进行检验与控制,确保不良品不流入下一道工序。 2.适用范围 适用于本厂所有制造过程中的产品、机器、人员及环境。 3.职责 3.1厂办负责制定《制程检验规范》, 培训品管、生管员.车间师傅按要求作业督导各岗 位按要求检验;重大不良信息反馈及各工作报表审查。 3.2 品管在依《工序检验标准》及《制程检验规范》进行检测、判定、不良信息反馈 及相关数据记录、报表填写。 4.作业流程图(见附页) 5.作业内容 5.1抽检方案 5.1.1首件:首检检验取3-8pcs进行全检。RE=1 AC=0 5.1.2巡检:外观按GB2828单次抽样表抽检。尺寸;性能实配每次抽检2--5pcs。 RE=1 AC=0 5.1.3转工序检验: 外观采用普通级II抽检.AQL=0.65;尺寸、性能采用特定级抽检(每次抽 3--15pcs)(AC=0 RE=1)

5.2检验标准 5.2.1首件检验要求: 依《作业指导书》中检验重点检验 5.2.2巡检检查要求: 依《工序检验标准》中检验重点检验 5.2.3转工序检验 依《作业指导书》《工序检验标准》中检验重点检验 5.3检验步骤: 5.3.1生产前或生产中师付/生管需核对生产的机械悬挂相应样品或<工艺卡>。 5.3.2生产部试模生产认为产品合格,通知组长或IPQC做首检,IPQC对照<工艺 卡>《工艺流程图》进行首检,将首检结果记录于“首件检查记录表”中,首 检合格才开始量产;在更换产品类型或机器停止后第一次起动均需做首件。 5.3.3生产过程中,每小时抽检1 次,并将检验结果记录于“制程检验记录”中,检验 标准依<工艺卡>中检验重点,方法见5.2产品抽检数量及频率。 5.3.4制程抽检合格则继续生产,不需加工合格半成品,IPQC在“产品识别卡”标 识状态并签名确认,需加工合格之半成品则在生产标识卡”标识“合格”, 制程抽检不合格率超过3%且不能立即改善者,则开出“制程异常问题处理 单”主管确认后要求生产部停机及相关部门改善, IPQC作改善效果确认与 追踪。 5.3.5在制产品,IPQC发现不合格,但此货订单急,生产部认为对产品性能不影响,能 满足客户要求,由生产部主管确认,报品管部审核,由经理批准执行特采生 产,IPQC进行追踪记录。 5.3.6在5.5.5需特采情况下,相关人员不在时(如夜班),则由相应最高生产部人员 及品质管理人员协商执行,IPQC记录数据,进行追踪,并第二天报上级确认特

制程检验标准

广津机电设备有限公司

备注:以上各道工序不允许出现碰伤现象 6.3.2尺寸检验 本公司尺寸及零配件加工尺寸检验按公司技术图纸或客户图纸要求执行。编制审核批准

7、抽样计划 7.1产品批量上线前,要求质检员做好首检、日常巡检工作由质检员填写《首件确 认记录表》进行检测,如首检确认不合格必须采取相应措施解决问题,整改合格 后重新确认直至合格后方可进行批量生产。 7.2对于生产批量小于10件的产品或客户对质量有特殊要求的产品公司规定必须全检。 7.3对于批量大于10件,且生产能力满足精度要求的实施抽样检验。 7.4制程检验过程中出现不合格品时,必须按要求做好待处理或不合格品、返工、 返修,报废件的状态标识牌,并进行隔离。 7.5巡检按每隔1—2小时抽检1件~5件,如出现异常情况可加大抽检比例,并填 写《巡检记录表》。 7.6半成品入库抽样计划依据抽样标准,正常检验单次抽样计划,并填写《成品检 验报告单》。 7.7公司规定半成品入库检验标准,重要缺失及主要缺失AQL按0.65级,次要缺 失AQL按4.0级,检验按照II级检验标准。 8、检验记录 8.1检验员将检验结果填写在《首件确认记录表》、《巡检记录表》、《成品(零部件) 检验报告单》、《成品(支架)》与《成品(主驱动)自检表》上。 8.2《首件确认记录表》、《巡检记录表》、《成品(零部件)检验报告单》、《成品(支 架)》与《成品(主驱动)自检表》,每月底汇总交品质部品质保存,限期1年。 8.3制程检验过程中出现不合格时,经车间质量主管确认后按《不合格控制程序》 执行。 9、相关文件 9.1《监视和测量控制程序》 9.2《不合格品控制程序》 9.3国标及其它标准 9.4抽样计划 按抽样标准正常检验单次抽样计划。 编制审核批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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