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师法学通论17春在线作业1满分答案3

东师法学通论17春在线作业1满分答案3

法学通论17春在线作业1

试卷总分:100 得分:100

一、单选题(共10 道试题,共30 分)

1. 划分法的历史类型的标准是()。

A. 法律调整的对象和方法

B. 法的效力和法的地位

C. 法的形式和历史传统

D. 法的经济基础和阶级本质

满分:3 分

正确答案:D

2. 有期徒刑的最高刑期为多少年()。

A. 20年

B. 18年

C. 15年

D. 10年

满分:3 分

正确答案:A

3. 1789年,法国的哪部宪法性文件宣布,凡权利无保障和分权未确

《法学通论》期末考试作业答案

期末作业考核 《法学通论》 满分100分 一、名词解释题(每小题5分,共25分) 1.法的体系 答:通常指由一个国家的全部现行法律规范分类组合为不同的法律部门而形成的有机联系的统一整体。 2.宪法修改 答:宪法修改又称“宪法修正”,是宪法制定者或者是依照宪法的规定享有宪法修改权的国家机关或其他特定的主体对宪法规范中不符合宪法制定者利益或社会实际需要的内容而根据宪法所规定的特定修改程序加以删除、增加、变更宪法部分内容的宪法创制活动。 3.行政处罚 答:是指行政主体依照法定职权和程序对违反行政法规范,尚未构成犯罪的相对人给予行政制裁的具体行政行为。 4.缓刑 答:缓刑,全称暂缓量刑,也称为缓量刑,是指对触犯刑律,经法定程序确认已构成犯罪、应受刑罚处罚的行为人,先行宣告定罪,暂不执行所判处的刑罚。 5.诉讼时效 答:诉讼时效是指民事权利受到侵害的权利人在法定的时效期间内不行使权利,当时效期间届满时,债务人获得诉讼时效抗辩权。

二、简答题(每小题15分,共60分) 1. 简述法律规范的概念和特征。 答:(1)法律规范又称为法律规则,是指通过法律条文表现出来的,规定社会关系参加者法律上的某种具体的权利和义务,具有严密的内在逻辑结构的特殊行为规则。 (2)法律规范作为特殊的社会规范具有以下基本特征:a.法律规范是由国家制定、认可的,由国家强制的行为规范;b.法律规范规定了社会关系参与者法律上的权利和义务;c.法律规范是普遍适用、并能反复适用的;d.法律规范由国家强制力保证其实施;e.法律规范具有严密的逻辑结构。 2.简述宗教信仰自由的主要内容。 答:(1)每个公民都有按照自己的意愿信仰宗教的自由,也有不信仰宗教的自由;有信仰这种宗教的自由,也有信仰那种宗教的自由;在同一宗教里,有信仰这个教派的自由,也有信仰那个教派的自由;有过去不信教而现在信教的自由,也由过去信教而现在不信教的自由;有按宗教信仰参加宗教仪式的自由,也有不参加宗教仪式的自由; (2)任何国家机关、社会团体和个人不得强制公民信仰宗教或者不信仰宗教,不得歧视信仰宗教的公民和不信仰宗教的公民; (3)宗教团体和宗教事务不受外国势力支配。 3. 简述行政行为的效力。 答:行政行为是指行政主体实施的能够产生法律效力的行为。这种行为是行政主体所有行为中的一个部分,而不是全部。行政行为的效力主要表现为: (1)行政行为具有确定力:行政行为具有确定力是指有效成立的行政行为,具有不可变更力,即非依法不得随意变更或撤销和不可争辩力。

《法学通论》试卷及答案

《法学通论》试卷A卷及参考答案 专业:姓名: 学号:成绩: 一、名词解释(共20分,每题4分) 1、法学体系 答:法学(学科)体系是由法学各个分支学科构成的有机联系的统一整体。 2、法律要素 答:法律要素(法的要素)是指构成法律这个系统相互联系、相互作用的元素、部分、因素,法律就是这些要素构成的集合体。 3、法的作用 答:法的作用是指法对人的行为、社会生活的影响、指导、功效。

4、法律权利 答:法律权利是指法律意义上的权利人或主体依法享有的具有这样或不这样行为,要求他人这样或不这样行为的某种资格、能力和自由。 5、宪法的分类 答:宪法分类是指按照一定的标准将宪法分为不同类别的活动。通过这种活动来探求宪法的产生、发展规律,揭示宪法在不同背景和条件下的相同点和不同点。 二、简答题(共40分,每题8分) 1、简述法的特征。 答:法有四大特征: A、法以行为规范为主,其内容涉及法律权利、权力与义务。 B、法主要出自国家,由国家制定或认可。 C、法是由国家强制力保证实施的。

D、法具有更广泛的普遍约束力。 2、简述两大法系的相同点与不同点 答:相同点:同是西方法律制度,在本质、功能、历史类型方面都是相同的,都崇尚法治、法律至上。 两者的主要区别包括以下几个方面。 (1)法律源源不同; (2)法律分类不同; (3)法官的权限不同; (4)诉讼程序不同; 3、简述当代中国立法的基本原则 答:(1)最广大人民的根本利益至上与民主立法原则。 (2)权利与人权保障原则。 (3)权力制约原则。

(4)合宪性原则。 (5)实事求是原则。 4、简述宪法的基本特征 答:(1)宪法是根本法; (2)宪法是民主制度的法律化。 (3)宪法是统治阶级意志的集中体现。(4)宪法是公民权利的保障书。 5、简述我国选举制度的基本原则 答:(1)普遍性原则; (2)平等性原则; (3)直接选举和间接选举相结合的原则;(4)无记名投票原则, (5)选举的物质保障与法律保障原则;

《法学通论》(高起专)练习题参考答案

《法学通论》(高起专)练习题一答案 一、名词解释题 1.法的体系: 指由一个国家的全部现行法律规范分类组合为不同的法律部门而形成的有机联系的统一整体。 2.宪法修改: 宪法修改是宪法制定者或者是依照宪法的规定享有宪法修改权的国家机关或其他特定的主体对宪法规范中不符合宪法制定者利益的内容加以变更的宪法创制活动。 3.行政处罚: 行政处罚是指行政机关或其他行政主体依法定职权和程序对违反行政法规尚未构成犯罪的相对人给予行政制裁的具体行政行为。 4.缓刑:缓刑即对原判刑罚附条件的暂缓执行。 5.诉讼时效: 诉讼时效是指民事权利受到侵害的权利人在法定的时效期间内不行使权利,当时效期间届满时,人民法院对权利人的权利不再进行保护的制度。 6.法律制裁: 是由特定的国家机关对违法者(或违约者)依其所应承担的法律责任而实施的强制惩罚措施。 7.人民主权原则: 又称为主权在民原则,根据这一学说,认为国家是由人民根据自由意志缔结契约的产物,国家的最高权力应属于人民,而不属于君主。 8.信赖保护原则: 国家和人民之间应该存在信赖关系,公民必须信任行政机关所作出的决定,以此安排自己的生活,否则社会秩序的稳定性和社会生活的可预测性便会遭到破坏。 9.累犯: 是指受过一定的刑罚处罚,刑罚执行完毕或者赦免以后,在法定期限内又犯被判处一定的刑罚之罪的罪犯。 10.消费者知情权: 是消费者在购买、使用商品或者接受服务时,有对商品和服务的有关情况进行了解的权利。

二、单项选择题 1—5: DDBDD 6—10: DBAAA 11—15: ACBCA 16—20: DDDCD 三、判断题 1.对 2.错 3.错 4.错 5.对 6.错 7.对 8.对 9.错 10.错 四、简答题 1. 法起源的一般规律。 答案要点: 第一,法的起源经历了由氏族习惯到习惯法,再由习惯法到成文法的长期演化过程; 第二,法的起源是一个从自发到自觉,由个别调整到一般调整的过程; 第三,法的起源和国家的起源密切相联系; 第四,法的起源经历了与宗教、道德等社会规范从混沌到分化的过程。 2.行政赔偿和行政补偿的区别。 答案要点: 第一,行政赔偿针对行政机关的违法行为,行政补偿针对的是合法行为; 第二,范围不同,行政赔偿的范围要小于行政补偿; 第三,程度不同,行政赔偿不如行政补偿充分; 第四,时间阶段不同,行政赔偿发生在违法行政之后,而行政补偿事前也可以进行; 第五,性质不同,行政赔偿属于行政责任,行政补偿是一种具体行政行为。 3. 暂予监外执行的条件。 答案要点: 被判处有期徒刑或拘役的罪犯,如果具有下列情形,可暂予监外执行: 第一,有严重疾病需要保外就医的; 第二,怀孕或正在哺乳期的妇女 第三,生活不能自理,适用暂予监外执行不致危害社会的。 4.遗嘱成立的有效条件。 答案要点: 第一,遗嘱人必须具有立遗嘱的能力; 第二,遗嘱必须是立遗嘱人的真实意思表示; 第三,内容和形式必须合法。 5. 法律责任免除的情形。 答案要点:第一,实效免责,指应当承担法律责任的人在违法行为发生的一定期限后不在承担责任。

法学通论试卷A及答案资料

精品文档 江西财经大学 2013-2014第二学期期末考试试卷A 试卷代码:37012A 授课课时:32课时考试用时:110分钟 课程名称:法学通论适用对象:本科挂牌班 试卷命题人试卷审核人 案例分析第一部分 ) 分案例一(20 案情:日,甲与乙经朋友介绍后双方口头约定,甲承租乙的一套位于城郊的别月12010年1墅,租期为五年,租金一次付清,交付租金后即可入住。洽谈时,乙告诉甲该别墅屋顶有漏水现象,但不是很严重,对基本居住没有影响。为了尽快与女友丙结婚共同生活,甲当时对此未置可否,一次性付清租金后,甲与丙就入住了,并办理了结婚登记。入住后不久,别墅屋顶果然漏水,甲认为严重影响居住,于是甲要求乙进行维修,乙认为在订立合同时已对漏水问题提前作了告知,甲当时并无异议,仍同意承租,故现在乙不应承担维修义务。于是,丁公司派工人更换了漏水的旧瓦片,甲自购了一批瓦片,找到朋友开的丁装修公司免费维修。装修则用了一天时间,10同时按照甲的意思对别墅进行了较大装修。其中更换瓦片大约花了月,由6个月,乙不知情。在更换瓦片时,一名工人不慎摔伤,花去医药费数千元。2010年月,42011年于新换瓦片质量问题,别墅屋顶出现大面积漏水,造成甲一万余元财产损失。12年甲遇车祸去世,丙回娘家居住。半年后丙返回别墅,发现戊已占用别墅。原来,2010借条中承诺在不能还 款时该别墅由戊使用。在戊10万元,并亲笔写了借条,月甲曾向戊借款向乙出示了甲的亲笔承诺后,乙同意戊使用该别墅,将房屋的备用钥匙交付于戊。问题:甲乙之间租赁合同的期限如何确定?理由是什么?如乙欲解除与甲的租赁合同,应如1. 何行使权利?别墅维修及费用负担问题应如何处理?理由是什么? 2.甲丁之间存有什么法律关系?其内容和适用规则如何?摔伤工人的医药费用、损失应 3. 如何处理?理由是什么?别墅装修问题应如何处理?理由是什么? 4. 月屋顶漏水所受损失?理由是什么?年甲是否有权请求乙赔偿因 5.20106精 品文档. 精品文档 6.丙可否行使对别墅的承租使用权?理由是什么? 7.丙应如何向戊主张自己的权利?理由是什么? 参考答案: 1.为不定期租赁。租赁期限六个月以上,当事人未采取书面形式的,视为不定期租赁。乙可以随时解除合同,但应当在合理期限前通知承租人。 2.(1)甲有权要求乙在合理期限内维修。乙未履行维修义务,甲可以自行维修,维修费用由乙负担。

《法学通论》试卷及答案

《法学通论》试卷A卷及参考答案 专业:: 学号:成绩: 一、名词解释(共20分,每题4分) 1、法学体系 答:法学(学科)体系是由法学各个分支学科构成的有机联系的统一整体。 2、法律要素 答:法律要素(法的要素)是指构成法律这个系统相互联系、相互作用的元素、部分、因素,法律就是这些要素构成的集合体。 3、法的作用 答:法的作用是指法对人的行为、社会生活的影响、指导、功效。

4、法律权利 答:法律权利是指法律意义上的权利人或主体依法享有的具有这样或不这样行为,要求他人这样或不这样行为的某种资格、能力和自由。 5、宪法的分类 答:宪法分类是指按照一定的标准将宪法分为不同类别的活动。通过这种活动来探求宪法的产生、发展规律,揭示宪法在不同背景和条件下的相同点和不同点。 二、简答题(共40分,每题8分) 1、简述法的特征。 答:法有四大特征: A、法以行为规范为主,其内容涉及法律权利、权力与义务。 B、法主要出自国家,由国家制定或认可。

C、法是由国家强制力保证实施的。 D、法具有更广泛的普遍约束力。 2、简述两大法系的相同点与不同点 答:相同点:同是西方法律制度,在本质、功能、历史类型方面都是相同的,都崇尚法治、法律至上。 两者的主要区别包括以下几个方面。 (1)法律源源不同; (2)法律分类不同; (3)法官的权限不同; (4)诉讼程序不同; 3、简述当代中国立法的基本原则 答:(1)最广大人民的根本利益至上与民主立法原则。 (2)权利与人权保障原则。 (3)权力制约原则。

(4)合宪性原则。 (5)实事求是原则。 4、简述宪法的基本特征 答:(1)宪法是根本法; (2)宪法是民主制度的法律化。 (3)宪法是统治阶级意志的集中体现。(4)宪法是公民权利的保障书。 5、简述我国选举制度的基本原则 答:(1)普遍性原则; (2)平等性原则; (3)直接选举和间接选举相结合的原则;(4)无记名投票原则, (5)选举的物质保障与法律保障原则;

东北师范大学法学通论(高起本)期末考试高分题库全集含答案

92850--东北师范大学法学通论(高起本)期末备考题库92850奥鹏期末考试题库合集 单选题: (1)“违法必究”的含义是指()。 A.对危害国家安全的违法犯罪活动必须予以追究 B.对国家工作人员违法必须追究 C.对任何违法的行为,都必须依法追究 D.对刑事犯罪必须追究 正确答案:C (2)以下哪项不应当属于法律要素()。 A.法律原则 B.法律规则 C.法律条文 D.法律概念 正确答案:C (3)权力分立和制衡学说的代表人物不包括下列哪一位()。 A.洛克 B.孟德斯鸠 C.汉密尔顿 D.卢梭 正确答案:D (4)我国社会主义法的作用以下列哪项为核心()。

A.国家的根本任务 B.阶级统治 C.抵御外来侵略 D.经济建设 正确答案:A (5)下列说法不正确的是()。 A.法治等于法制 B.法治代表着一种法律精神 C.法治是民主的法制模式 D.法治是一种理想的社会状态 正确答案:A (6)法律解释中不属于有权解释的是()。 A.立法解释 B.司法解释 C.学理解释 D.地方解释 正确答案:C (7)紧急避险与正当防卫的主要区别是()。 A.实行的目的不同 B.实行的程度不同 C.针对的危害程度不同 D.针对的对象性质不同

正确答案:D (8)下列关于行政法的说法,正确的是()。 A.行政法根本无法制定统一法典 B.行政法的核心是控制行政权 C.法国行政法院的建立标志着行政法部门的形成 D.行政法只规范国家行政 正确答案:B (9)划分法的历史类型的标准是()。 A.法律调整的对象和方法 B.法的效力和法的地位 C.法的形式和历史传统 D.法的经济基础和阶级本质 正确答案:D (10)法最根本的是由()决定。 A.物质文明 B.政治文明 C.精神文明 D.阶级状况 正确答案:A (11)以下哪个选项不是法创制的三种主要方式()。 A.起草

江西财经大学法学通论试卷及答案

江西财经大学 10-11第二学期期末考试试卷 试卷代码:37012A 授课课时:32课时考试用时:110分钟 课程名称:法学通论适用对象:本科挂牌班 试卷命题人王柱国试卷审核人易有禄 第一部分案例分析 案例一(20分) 原告王XX的公公郭X于1957年在集宁桥西建国四路自建平房一间半。现该房屋登记在第三人李XX名下,房产证号为18610号。原告王XX系郭X的四儿媳(其夫郭X已去世),第三人李XX系郭X的孙女(其父已去世)。 原告诉称郭X去世前将该房屋房契交给原告丈夫郭X,并由原告一家和原告的婆婆一起居住。在此期间,第三人母亲黄XX以没房为由抢占此房居住,后又租给他人。2010年该片区域房屋开始拆迁,原告持房契手续申请房屋补偿款时,发现第三人竟擅自将房产证办在自己名下。被告未对该房产进行实地调查,在第三人手续不全的情况下为其颁发了18610号房屋产权证书。被告的颁证行为依法不当,侵害了原告的合法权益,请求撤销给第三人颁发的房屋所有权证。 XX区人民法院经审理认为,原告提供的证据不能佐证其是本案争议房屋的所有人,被告为第三人颁发房屋所有权证未侵犯原告的合法权益,原告主体资格不适格,裁定驳回原告起诉。原告王XX不服,上诉于乌兰察布市中级人民法院。乌兰察布市中级人民法院认为,王XX可以作为郭X的近亲属提起诉讼,原审认为原告主体资格不适格错误,判决撤销集宁区人民法院(2010)集行初字第20号行政判决,本案由集宁区人民法院继续审理。 请问:王XX是否具有原告主体资格?为什么? 请针对上述案例,制作一份案例分析报告(包括简述案例,指出案例争议焦点及其法律适用,并从案例所涉及的法学理论的角度进行分析)。 案例二(20分) 李某乘车到县城看病时将自己20000元的定期邮政储蓄存折与个人身份证一起丢失,当天中午李某到某镇邮政储蓄所挂失,但该款已被人提取。经公安机关侦查,该日上午,出租车驾驶员刘某在县人民医院门前经过时,有两人称其父住院急需用钱,要求刘某驾车到镇邮政储蓄所取款,因储蓄所要求另提供一份身份证明方能取款,两人以自己没带身份证为由,请

法学通论案例分析答案

法学通论案例分析答案 【篇一:法学通论案例分析答案】 法学院课程考试卷课程名称:学生姓名学号教学班级任课教师职称开课学期学年第学期考试节次第一部分案例分析报告案例一:一、案例简介:李某在一风景区旅游,见一女子孤身站在山顶悬崖边上,以为要轻生,想上去阻止,其实不是。该女子见有人来,便向悬崖下跳去,李某拉住其衣服,救起了女子,不过2 均受伤,李某的相机也碰坏了。李某将女子送医院并支付了医药费,自己又向医院招待所的服务员借钱支付食宿费。 二、法律争议与适用: 1.《民法通则》第93 条:“没有法定的或者约定的义务,为避免他人利益受损失进行管理或者服务的,有权要求受益人偿付由此而支付的必要费用。”无因管理在管理人与被管理人(本人)之间产生无因管理之债的法律关系。张某为了挽救女子的生命,情急之中拉扯女子衣服,将女子救回,符合无因管理的要件。 2.《民法通则》第93 条:“没有法定的或者约定的义务,为避免他人利益受损失进行管理或者服务的,有权要求受益人偿付由此而支付的必要费用。”这些必要费用从理论上分析包括三项:1.偿还管理人管理事务所支出的必要费用及其利息。2.管理人为本人负担必要的债务时,本人应清偿该债务。 3.管理人因管理事务而遭受损失时,本人负责赔偿。 《民法通则》第93条:“没有法定的或者约定的义务,为避免他人利益受损失进行管理或者服务的,有权要求受益人偿付由此而支付的必要费用。”本题必要费用属于:偿还管理人管理事务所支出的必要费用及其利息《民法通则》第93条:“没有法定的或者约定的义务,为避免他人利益受损失进行管理或者服务的,有权要求受益人偿付由此而支付的必要费用。”本题必要费用属于:管理人为本人负担必要的债务时,本人应清偿该债务。 5.法律规范无因管理的目的在于鼓励见义勇为的行为,因此民法理论认为,管理人不能要求本人支付报酬。因此结合本题,张某不能要求女子给付报酬。 6.根据民法理论,管理人只有在故意或者重大过失造成本人损失的情况下承担损害赔偿责任。本题中张某系在紧急情况下作出的行为,主观上并无过错,因此不应赔偿。

东师法学通论17春在线作业2(002)【标准答案】

法学通论 17 春在线作业 2 试卷总分 :100 得分 :100 一、 单选题 ( 共 10 道试题,共 30 分) 1. 在解释法的本质问题上,历史上最早出现的观点,在世界各国几乎都是 () 。 A. 正义论 B. 神意论 C. 权力论 D. 社会论 满分: 3 分 正确答案 :B 2. 我国票据法上的票据不包括 () 。 A. 展票 B. 支票 D. 本票 满分: 3 分 正确答案 :A 3. 刑法规定,贿赂罪的成立条件之一必须是为谋取 () 。 A. 违法利益 B. 非法利益 C. 个人利益 D. 私人利益 满分: 3 分 正确答案 :B 4. 甲户籍在合肥,单位派其常驻深圳工作, 3 年后辞职到上海发展,并在上海买房居住 B. 深圳 C. 上海 D. 北京 满分: 3 分 正确答案 :C 4. 以下哪项不应当属于法律要素 () 。 A. 法律原则 B. 法律规则 C. 法律条文 D. 法律概念 满分: 3 分 正确答案 :C 6. 因胁迫而为的民事行为 () 。 C. 汇票 年半,现因患病在北京治疗 合肥15 个月,其住所应当是 () 。

A. 无效民事行为 B. 为民事法律行为 C. 为可变更可撤销的民事行为 D. 如损害国家利益则为无效民事行为满分: 3 分正确答案:D 7. 以下哪种情况不能结婚() 。 A. 男方威胁女方,不结婚就绝食 B. 男方已满45 岁,女方已满19 岁 C. 男方患有甲肝,还未治愈 D. 男女双方为远房亲戚满分: 3 分正确答案:B 8. 回避制度适用的对象不包括() 。 A. 律师 B. 审判员 C. 书记员 D. 鉴定人满分: 3 分正确答案:A 9. 法律依靠() 保证实施。 A. 自然强制力 B. 社会强制力 C. 国家强制力 D. 私人力量满分: 3 分正确答案:C 10. 杨某因工厂事故而死,该死亡在民法上是() 。 A. 民事法律行为 B. 民事法律事实 C. 生活事实 D. 偶发事实满分: 3 分正确答案:B 二、多选题( 共10 道试题, 共30 分) 1. 回避的主体包括以下哪些人员() 。 A. 审判人员 B. 检察人员 C. 侦查人员 D. 翻译人员 满分: 3 分 正确答案:ABCD

奥鹏东北师法学通论17春在线作业2(满分答案)

法学通论17春在线作业2 试卷总分:100 测试时间:-- 一、单选题(共 10 道试题,共 30 分。) V 1. 民事责任的承担方式不包括()。 A. 停止侵害 B. 排除妨害 C. 吊销执照 D. 恢复名誉 满分:3 分 2. 关于成文宪法和不成文宪法,以下说法正确的是()。 A. 大陆法系和英美法系都以成文宪法为主 B. 大陆法系和英美法系都以不成文宪法为主 C. 大陆法系以成文宪法为主 D. 英美法系以成文宪法为主 满分:3 分 3. 由一定人数股东组成的,股东以其出资额为限对公司承担责任,公司以其全部资产对公司的 债务承担责任的企业法人,被称为()。 A. 股份有限公司 B. 有限责任公司 C. 无限责任公司 D. 股份无限公司 满分:3 分 4. 附中学生刘小虎在暑假时到其邻居家开的饭店里帮忙,其邻居答应等假期结束时将给其1000 元报酬。假期结束时,邻居以刘小东才13岁,没有民事行为能力,不能决定报酬的金额为由拒绝给付。下列说法中,正确的是()。 A. 刘小虎无权要求该项报酬,因为他没有订立劳动合同的民事行为能力 B. 刘小虎无权要求该项报酬,只有经过其父母的同意才可以 C. 刘小虎有权要求该项报酬,因为接受报酬不以民事行为能力为限

D. 刘小虎有权要求该项报酬,但具体金额应由其和其邻居共同协商 满分:3 分 5. 划分法的历史类型的标准是()。 A. 法律调整的对象和方法 B. 法的效力和法的地位 C. 法的形式和历史传统 D. 法的经济基础和阶级本质 满分:3 分 6. 钦定宪法的制定主体是()。 A. 人民大众 B. 君主 C. 代议机关 D. 上帝 满分:3 分 7. 法的历史类型更替的根本原因是()。 A. 生产力发展的要求 B. 阶级矛盾不可调和 C. 社会革命力量的推动 D. 社会基本矛盾运动的规律 满分:3 分 8. 对法进行普通法与衡平法划分的是()。 A. 德国 B. 英国 C. 日本 D. 中国台湾 满分:3 分 9. 我国刑法规定,对于犯罪的外国人,可以独立适用或者附加()。

法学通论期末考试答案

2013-2014第一学期期末考试答案 试卷代码:37012A 授课课时:32课时考试用时:110分钟 课程名称:法学通论(非主干课程)适用对象:本科挂牌班 试卷命题人朱丘祥试卷审核人阙占文 第一部分案例分析报告 案例一: 一、案例简介: 2011年3月10日,杨某被抢劫的逃跑过程中,适逢一中年妇女丁某骑摩托车(价值7000元)缓速行驶,杨某当即哀求丁某将自己带走,在遭拒绝的情况下,将丁某推下摩托车(丁某未受伤),夺车逃走。(事实一)杨某骑车至安全地方后,才想到摩托车怎么处理。杨某将摩托车尾部工具箱的锁撬开,发现内有现金8000元。杨某顿生贪欲,将8000元现金和存单据为已有,(事实二)并将摩托车推至山下摔坏。(事实三) 二、法律争议与适用: 法律争议:事实一 适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十一条规定,为了使国家、公共利益、本人或者他人的人身、财产和其他权利免受正在发生的危险,不得已采取的紧急避险行为,造成损害的,不负刑事责任。 法律争议:事实二 适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六十四条:盗窃公私财物,数额较大的,或者多次盗窃、入户盗窃、携带凶器盗窃、扒窃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数额特别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 法律争议:事实三 适用:根据《《中国人民共和国刑法》》二百七十五条:故意毁坏公私财物,

数额较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 三、评析与结论(可加附页): 事实一:情急之下,陈某一手抓住摩托车,一手将丁某推下摩托车(丁某倒地,但未受伤),骑车逃走的行为是为本人权利免受侵害而采取不得已的措施,具有紧迫性,属于紧急避险,不负刑事责任。 事实二:杨某将摩托车尾部的工具箱的锁撬开,将8000元现金和存单据为己有的行为成立盗窃罪,因为工具箱上锁,8000元现金和存单处于封闭状态,且杨某具有侵占该财产的故意,成立盗窃罪 事实三:杨某将摩托车推至山下摔坏的行为构成毁坏财物罪 案例二: 一、案例简介: 王某从商场购得一台原装进口冰箱,尚未拆开使用,于2010年10月30日又将该冰箱转卖给赵某。赵买回后发现该冰箱并非原装进口的,而是由国内组装,且乙使用后发现该冰箱效果太差。2012年5月赵以受欺骗为由向王提出退货,王不同意。双方发生争议诉至法院。 1、该案中双方之间的买卖行为属于什么性质的民事行为? 属于可撤销合同。 《合同法》 第五十四条下列合同,当事人一方有权请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变更或者撤销: (一)因重大误解订立的; 《民法通则若干问题的意见》第71条规定:"行为人因对行为的性质、对方当事人、标的物的品种、质量、规格和数量等的错误认识,使行为的结果与自己的意思相悖,并造成较大损失的,可以认定为重大误解"。 本案中赵某对于冰箱的品质存在“重大误解”,本想要进口而收到的却是国产。 2、赵是否享有撤销权? 根据合同法第54条,赵某有权要求撤销上述合同。

奥鹏东北师法学通论17春在线作业1(满分答案)

法学通论17春在线作业1 试卷总分:100 测试时间:-- 一、单选题(共 10 道试题,共 30 分。) V 1. 无论企业法人还是非企业法人,因依法被撤销、解散、宣告破产或其他原因而进行清算时, 法人()。 A. 主体资格消灭,不能进行民事活动 B. 主体资格不消灭,仍然可以进行各种民事活动 C. 主体资格不消灭,但不能进行民事活动 D. 主体资格不消灭,但不能进行清算范围以外的活动 满分:3 分 2. 因胁迫而为的民事行为()。 A. 无效民事行为 B. 为民事法律行为 C. 为可变更可撤销的民事行为 D. 如损害国家利益则为无效民事行为 满分:3 分 3. 依法对自己的财产享有占有、使用、收益、处分的权利,指的是()。 A. 用益物权 B. 担保物权 C. 所有权 D. 占有权 满分:3 分 4. 某公司在其劳动合同中规定:“工伤本公司概不负责。”该公司职工李某为完成工作任务,于 某日加班时被机器轧断一条胳膊,花去医疗费数万元。对此,以下说法中正确的是()。 A. 应当李某自己承担,因为劳动合同对此有明确规定 B. 应当李某自己承担,因为加班时的受伤不属工伤 C. 应由该公司承担,因为该种规定无效

D. 根据公平原则,该公司应承担适当的赔偿责任 满分:3 分 5. 认定公民的出生时间,其证明依据的效力顺序为()。 A. 其他相关证明、医院证明、户籍证明 B. 户籍证明、医院证明、其他相关证明 C. 医院证明、其他相关证明、户籍证明 D. 医院证明、户籍证明、其他相关证明 满分:3 分 6. 法的历史类型更替的根本原因是()。 A. 生产力发展的要求 B. 阶级矛盾不可调和 C. 社会革命力量的推动 D. 社会基本矛盾运动的规律 满分:3 分 7. 第一顺位的继承主体不包括()。 A. 父母 B. 子女 C. 配偶 D. 兄弟姐妹 满分:3 分 8. 银行法是规范银行组织和银行行为的法律规范的总称,以下不属于其规范对象的是()。 A. 工商银行发放贷款 B. 保险公司办理保险业务 C. 证券公司代销股票 D. 交通银行采购办公用品 满分:3 分

江西财大《法学通论》期末考试题与答案

江西财经大学 2013-2014第二学期期末考试 课程代码:37012A 授课课时:32课时考试用时:110分钟 课程名称:法学通论(非主干课程)适用对象:本科挂牌班 试卷命题人吴德昌试卷审核人阙占文 第一部分案例分析 案例一(20分) 案情: 2010年1月1日,甲与乙经朋友介绍后双方口头约定,甲承租乙的一套位于城郊的别墅,租期为五年,租金一次付清,交付租金后即可入住。洽谈时,乙告诉甲该别墅屋顶有漏水现象,但不是很严重,对基本居住没有影响。为了尽快与女友丙结婚共同生活,甲当时对此未置可否,一次性付清租金后,甲与丙就入住了,并办理了结婚登记。入住后不久,别墅屋顶果然漏水,甲认为严重影响居住,于是甲要求乙进行维修,乙认为在订立合同时已对漏水问题提前作了告知,甲当时并无异议,仍同意承租,故现在乙不应承担维修义务。于是,甲自购了一批瓦片,找到朋友开的丁装修公司免费维修。丁公司派工人更换了漏水的旧瓦片,同时按照甲的意思对别墅进行了较大装修。其中更换瓦片大约花了10天时间,装修则用了一个月,乙不知情。在更换瓦片时,一名工人不慎摔伤,花去医药费数千元。2010年6月,由于新换瓦片质量问题,别墅屋顶出现大面积漏水,造成甲一万余元财产损失。2011年4月,甲遇车祸去世,丙回娘家居住。半年后丙返回别墅,发现戊已占用别墅。原来,2010年12月甲曾向戊借款10万元,并亲笔写了借条,借条中承诺在不能还款时该别墅由戊使用。在戊向乙出示了甲的亲笔承诺后,乙同意戊使用该别墅,将房屋的备用钥匙交付于戊。 问题: 1.甲乙之间租赁合同的期限如何确定?理由是什么?如乙欲解除与甲的租赁合同,应如何行使权利? 2.别墅维修及费用负担问题应如何处理?理由是什么? 3.甲丁之间存有什么法律关系?其内容和适用规则如何?摔伤工人的医药费用、损失应如何处理?理由是什么? 4.别墅装修问题应如何处理?理由是什么? 5.甲是否有权请求乙赔偿因2010年6月屋顶漏水所受损失?理由是什么?

奥鹏法学通论离线作业答案

奥鹏法学通论离线作业答案 期末作业考核 《法学通论》 满分100分 一、名词解释题(每小题5分,共25分) 1.法:是由国家制定或认可,并以国家强制力保证实施的,反映统治阶级意志的规范体系。 2.违宪审查:又称宪法监督,是指特定的机关依据一定的程序和方式,对法律、法规和行政命令等规范性文件和特定主体行为是否符合宪法进行审查并做出处理的制度。 3.行政补偿:指国家行政机关及其工作人员在管理国家和社会公共事务的过程中,因合法的行政行为给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的合法权益造成了损失,由国家依法予以补偿的制度。 4.正当防卫:为使国家、公共利益、本人或者他人的人身、财产和其他权利免受正在进行中的不法侵害,而采取的制止不法侵害的行为,对不法侵害人造成损害的,属于正当防卫,不负刑事责任。 5.留置权:指债权人按照合同的约定占有债务人的动产,债务人不按照合同约定的期限履行债务的,债权人有权依照法律规定留置财产,以该财产折价或者以拍卖、变卖该财产的价款优先受偿。 二、简答题(每小题15分,共60分)

1. 简述法产生的标志。(1) 国家的产生。(2) 权利与义务的分离。(3) 解决纠纷的专门机关的出现 2.简述宪法与宪政的关系。 (1)宪法是宪政的前提,宪政是宪法的具体实现过程或状态。 (2)宪法规定了一系列的调整宪法关系的规则体系,侧重于静态的调整;而宪政提供了实现规则的环境与过程,侧重于动态的调整。 (3)宪法是一种规范形态,而宪政往往是一种现实形态,是宪法内容与原则的具体实施。 (4)宪法提供的规则通常表现为一种方式或方法;而宪政提供的更多是一种社会共同体追求的价值与目标。 3. 简述行政赔偿和行政补偿的区别。 (1)二者的性质不同。行政补偿是由合法的行政行为造成的,而行政赔偿是由违法的行政行为造成的。这是区别二者的重要标志。 (2)二者发生的时间不同。行政补偿既可以在损害发生前,也可以在损害事实发生后进行;而行政赔偿责任只能在损害发生后才能进行。 4. 简述认定犯罪中止的条件。 (1)行为为人主观上具有中止犯罪的决意。(2)行为人客观上实施了中止犯罪的行为。

东师《法学通论16秋在线作业1

东北师范大学东师法学通论16秋在线作业1 一、单选题(共10 道试题,共30 分。) 1. 下列哪一项不属于我国古代的法律思想()。 A. 明德慎罚 B. 德主刑辅 C. 明刑弼教 D. 亲亲尊尊 正确答案: 2. 下列关于行政法的说法,正确的是()。 A. 行政法根本无法制定统一法典 B. 行政法的核心是控制行政权 C. 法国行政法院的建立标志着行政法部门的形成 D. 行政法只规范国家行政 正确答案: 3. 构成法律部门最基本的细胞是()。 A. 法律制度 B. 法律体系 C. 规范性法律文件 D. 法律规范 正确答案: 4. 成功学校委托其教务人员王某购买一批电教器材。王某到百货公司购买时,正好该公司举行有奖销售,规定购买商品若干元可得到奖券一张。王某代购电教器材得到一等奖,可得到彩色电视机一台,该电视机应当()。 A. 归成功学校所有 B. 归成功学校所有,但应当给王某以适当补偿 C. 归王某所有 D. 归成功学校与王某共有 正确答案: 5. 我国刑法规定,对于犯罪的外国人,可以独立适用或者附加()。 A. 驱逐出境 B. 剥夺政治权利 C. 罚金 D. 没收财产 正确答案: 6. 消费者权利不包括()。 A. 安全权 B. 知情权

C. 自主选择权 D. 随时退货权 正确答案: 7. 以下哪项不属于民法的基本原则()。 A. 诚实信用原则 B. 平等原则 C. 等价有偿原则 D. 比例原则 正确答案: 8. 法律依靠()保证实施。 A. 自然强制力 B. 社会强制力 C. 国家强制力 D. 私人力量 正确答案: 9. 在解释法的本质问题上,历史上最早出现的观点,在世界各国几乎都是()。 A. 正义论 B. 神意论 C. 权力论 D. 社会论 正确答案: 10. 在人民法院主持下,当事人有权就案件事实和争议问题,各自陈述自己的主张和根据,这是()。 A. 回避原则 B. 调解原则 C. 辩论原则 D. 处分原则 正确答案: 法学通论16秋在线作业1 二、多选题(共10 道试题,共30 分。) 1. 下列权利属于人格权的有()。 A. 肖像权 B. 姓名权 C. 荣誉权 D. 继承权 正确答案:

吴汉东《法学通论》第7版配套题库

吴汉东《法学通论》第7版配套题库 吴汉东《法学通论》(第7版)配套题库【考研真题精选+课后习题+章节题库】 目录 第一部分考研真题精选 一、概念题 二、简答题 三、论述题 四、案例分析题 第二部分课后习题 第一章法学基本理论 第二章中国法制史 第三章宪法 第四章刑法 第五章刑事诉讼法 第六章民法 第七章民事诉讼法 第八章商法 第九章经济法

第十章行政法 第十一章行政诉讼法 第十二章国际法 第三部分章节题库 第一章法学基本理论 第二章中国法制史 第三章宪法 第四章刑法 第五章刑事诉讼法 第六章民法 第七章民事诉讼法 第八章商法 第九章经济法 第十章行政法 第十一章行政诉讼法 第十二章国际法 ? 试看部分内容 考研真题精选

一、概念题 1法律规则[中南财大2012、2008年研] 答:法律规则,是指具体规定权利和义务及其具体法律后果的准则,或者说是对一个事实状态赋予一种确定的具体后果的各种指示和规定。法律规则可分为以下几类:①根据内容的不同,法律规则可以分为义务性规则、权利性规则和权利义务复合规则。②依据功能的不同,法律规则可以分为调整性规则和构成性规则。 ③根据强弱程度的不同,法律规则可以分为强行性规则和任意性规则。④按照内容的确定性程度,法律规则可以分为确定性规则和非确定性规则。一般认为,法律要素有法律概念、法律规则、法律原则、技术性规定等方面。法律规则是法律要素中重要的方面。 2法律移植[中南财大2011、2008年研] 答:法律移植是指特定国家(或地区)的某种法律规则或制度移植到其他国家(或地区)。它所表达的基本意思是:在鉴别、认同、调适、整合的基础上,引进、吸收、采纳、摄取、同化外国的法律(包括法律概念、技术、规范、原则、制度和法律观念等),使之成为本国法律体系的有机组成部分,为本国所用。法律移植的范围有:外国的法律;国际法律和国际惯例。法律移植具有其必然性和必要性:①社会发展和法律演进的不平衡性决定了法律移植的必然性;②市场经济的客观规律和根本特征决定了法律移植的必要性;③法律移植也就是法律方面的对外开放,这是整个

法学通论课后复习考试版题

2014-2015第一学期《法学通论》课后复习题 [13级] 一、名词解释 1、上位法优于下位法 法律的效力层次:1、宪法具有最高法律效力。2、上位法优于下位法。3、特别法优于一般法。4、新法优于旧法。5、国际法优于国内法。 2、法律保留原则 法律把一般特别的事项保留给自己去规定,其他行政法规不能去规定。 3、可撤销婚姻 因胁迫结婚的,受胁迫的一方可以自结婚登记之日起1年内提出。 4、法律行为 一般是由法律规定和调整的、能够引起法律关系产生、变更和消灭的人的有意识活动。 5、侵权行为 一般是由行为人由于过错侵害他人人身权利、财产权利,依法因承担民事责任的行为。 6、用益物权 对他人的物享有占有、使用和收益的物权。 7、地方性法规 由省级、较大的市级人大及其常委会制定的规范性文件。 8、要式法律行为 是指依法律规定,必须采取一定形式或履行一定程序才能成立的法律行为。 9、累犯 累犯分为普通累犯和特别累犯。前罪和后罪都是故意犯罪,且前罪和后罪之间的间隔在五年之内。 10、公民权 公民权是指为公民所拥有、为政府所保障的公民基本权利,它是根据宪法法律的规定,公民享有参与公共社会生活的权利。 11、留置权 是指债务人不按规定履行债务时,债权人所享有的对已经依照合法方式所占有的债务人的动产,依照法律的规定,就该动产出卖的金钱中优先满足其债权的担保物权。 12、继承权 继承权是自然人依照法律规定或者死者生前所立合法遗嘱取得被继承人遗产的权利。 13、故意犯罪 行为人明知自己的行为会发生危害社会的结果,并且希望或者放任这种结果发生,因而构成犯罪的,是故意犯罪。 14、所有权的消灭 所有权的消灭分为两种,一种是所有人失去对物的占有和支配,此时原物尚存,只是由新的所有人取得所有权,这称为所有权的相对消灭。一种是物本身不存在,不会再发生新的所有权,这称为所有权的绝对消灭。 15、公共利益原则 在公共利益与个人利益之间,公共利益居于支配地位,个人利益居于受支配地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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