何家弘法律英语翻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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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课美国法律制度介绍

第一部分特征与特点

美国既是一个非常新的国家也是一个非常老的国家。与许多别的国家相比它是一个新的国家。同时,它还因新人口成分和新州的加入而持续更新,在此意义上,它也是新国家。但是在其它的意义上它是老国家。它是最老的“新”国家——第一个由旧大陆殖民地脱胎而出的国家。它拥有最古老的成文宪法、最古老的持续的联邦体制以及最古老的民族自治实践。美国的年轻(性)有一个很有意思的特点就是它的历史肇始于印刷机发明之后。因此它的整个历史都得以记录下来:确实可以很有把握地说,任何其它国家都没有像美国这样全面的历史记录,因为像在意大利、法国或者英国过去的传说中湮没的那样的事件在美国都成了有文字记载的历史之一部分。而且其记录不仅全面,还非常浩繁。不仅包括这个国家自1776 年以来的殖民时期的记录,还有当前五十个州以及各州和联邦(nation)之间错综复杂的关系网络的历史记录。因此,据一个非常简单的例子,美国最高法院判例汇编有大约350 卷,而一些州的判例汇编也几乎有同样多的卷数:想研究美国法律史的读者要面对的是超过5000 巨卷的司法案例。

我们不能说一个文件或几个文件就能揭示出一国人民或其政府的特性。但如果横跨一百多年的千百万个文件敲出始终如一的音调,我们就有理由说这就是其主调。当千百万个文件都以同样的方式去解决同样的中心问题,我们就有理由从中得出可以被称为国民特定的确定结论。

第二部分普通法和衡平法

同英国一样,美国法律制度从方法论上来说主要是一种判例法制度。许多私法领域仍然主要是由判例法构成,广泛而不断增长的制定法一直受制于有约束力的(解释制定法的)判例法。因此,判例法方法的知识以及使用判例法的技巧对于理解美国法律和法律方法是极其重要的。

从历史的角度来看,普通法就是由英国皇家法院的巡回法官的判决所得出的普通的一般法——优于地方法。采纳或执行某项诉讼请求是以存在法院令状这种特殊形式的诉为前提的,而这就使最初的普通法表现为由类似于古罗马法的“诉”所构成的体系。如果存在令状(于1227 年),诉讼请求就可以被采纳或执行;没有法院令状(为前提)的诉讼请求就没有追索权,因而该诉讼请求也不存在。“牛津条例”(1285 年)禁止创设除了“个案令状”之外的新令状,

这种“个案令状”使该制度变得较为灵活了,而且导致了后来合同和侵权法的发展。对于诉的形式的严格限制及由此产生的对追索权的限制导致了衡平法和衡平判例法的发展。“衡平”的一般意义就是寻求“公平”,即公平且善良地裁决,它最初是由国王,后来由作为“国王良知守护人”的大法官颁行,以便在艰难的案件中提供救济。但是到了十四世纪,衡平法和衡平判例法发展成了一个独立的法律制度和与一般的普通法法院一争高下的司法系统(衡平法院)。其规则和格言变得非常固定而且在某种程度上不像在其它法律制度中一样灵活。衡平法的特点有:以特定履行(或实际履行)的方式提供救济(与普通法提供补偿性损害赔偿金的救济方式形成对照);强制令(为或者不为某项具体行为的临时或者最终法令);渗透了整个法律制度并且能在许多场合下揭示现代法律概念的起源的所谓的衡平法格言的发展。不过,一般都是只有在普通法救济不充分时,才会出现衡平法救济。比如,优于普通法损害赔偿金被认为是不充分的,这是因为考虑到不动产所具有的唯一性,这些赔偿金无法补偿不动产购买人(的损失),就可能判以特定履行购买不动产。

法律英语学习方法

法律英语学习的层次与材料简介来源:胡敏的日志 接触法律方面的英语已数年,从漫无目的信手乱翻,到上法律英语课,再到上英语的法律课程,到现在的用英语进行法律方面的工作,走了很多弯路,也积攒了点滴经验体会。看版面上相关的讨论,觉得还可以更体系化,总结几点,和各位切磋。 学习法律英语,不能仅以会读、会写几个词汇就觉得万事大吉,要清楚自己的目标、学习的层次,循序渐进,渐次登堂入室。根据不同的层次,大致可分一下几个类型: 1. 入门搭框型:了解法律英语的基本词汇、语用同时西方法律、司法基本体系构架,即Mr.何家弘的“一石二鸟”。 可以学习下何家弘的《法律英语》(法律出版社,2003 第二版,好像已有配套翻译)。这种书要精读。试着自己动手翻译一遍,事半功倍。基础好同学可以接着读一点,英国人或美国人专门给外国人学法律英语的书,如《English Law and Language》(Cassell 出版)。 2. 专业型拓展型:拓展下自己的专业或者自己喜欢的领域。建议通读一本相关领域的简明教材,例如blackstone,nutshell系列的都不错的。另外,以熟悉的领域为核心,是提高英语的水平的有效捷径。 3. 比较参考型:即研究某个课题外国是否有相同的法律规定、案例规则等。学会泛读,把握主旨。以精读课的方式来读,反而会让自己陷入生词、查词旋涡。类似方面的,可以读一些案例。例如:https://https://www.360docs.net/doc/5712707292.html,数据库大学校园网通常能已经由学校付费,学生可以免费使用。 (附:《https://www.360docs.net/doc/5712707292.html,数据库》是面向法律专业人员设计的,拥有11400多个数据资料库以及31500多项资料来源,特别是在法律事务方面,是收录最全的法律资源库之一。包含了LexisNexis中全部法律内容,也包含了商业、金融、政治、时事等方面的内容,主要是全球范围内(如英国、加拿大、澳大利亚、新加坡、马来西亚、中国内地、香港等)法律案例、法律法规条文、国家法、国际条约和协议、知识产权等,使用的对象为律师、大学法学院、法律咨询公司、司法官员等。) 4. 日常应用型:即与法律有关的日常业务中,处理涉外信函。注意学习一些商务信函的知识和相关领域的常用词汇、句型、格式。推荐《国际商务写作教程》(王素清,对外经贸大学出版社)。日常应用的专业词汇、句型跟法律英语教材、案例书籍、法条等的具有很大差别,这是新手一定要注意的。多阅读些此前的卷宗,虚心学习,不怕修改,三几个月就能顺手了。 5. 专业应用型:即出具外语法律文书、法律建议,如合同等。最保险的还是找一些类似的格式文书照搬过来,格式文书在网上能够搜索的到,或者参考此前业务成文。 6. 翻译通才型:即从事涉及法律内容的材料翻译。多读、多练、功夫在诗外。中英文方面的法律书都通读些,一些基本的简明教程即可。另外,还应当以法律为中心,多关注关联的知识

法律英语典型句型的翻译

?法律英语典型句型的翻译 ?1. OTHERWISE ?2. SUBJECT TO ?3. WITHOUT PREJUDICE TO ?4. WHERE ?5. ANY PERSON WHO DOES... SHALL ... ?6. FOR THE PURPOSE(S) OF ... ?7. PROVIDED THAT ... ?8. NOTWITHSTANDING ... ?9. SA VE.../ EXCEPT (FOR)... ?10. IN RESPECT OF… 1.OTHERWISE ?Otherwise 在法律英语中的用法: ?跟unless引导的句子(让步状语从句)连用; ?置放在连词or之后使用; ?与than一起,通常用来否定句子的主语。 例1 OTHERWISE ?In this Ordinance, unless the context otherwise requires, "state" means a territory or group of territories having its own law of nationality. (Laws of Hong Kong, Cap.30, Wills Ordinance, Art. 2) ?在本条例中﹐除文意另有所指外, “国家”指拥有本身国籍法的领域或一组领域。 例2 OTHERWISE ? A notice under subjection (1) shall, unless it otherwise provides, apply to the income from any property specified therein as it applies to the property itself. ?根据第(1)款发出的通知书﹐除其中另有订定外﹐亦适用于通知书内指明的财产的收入﹐一如适用于该项财产本身。 例3 OTHERWISE Any person who by threats, persuasion or otherwise induces a witness or a party not to give evidence in any hearing before the Board commits an offence. ?任何人籍恐吓﹑怂恿或以其它手段诱使证人或一方当事人不在仲裁处聆讯中作证﹐即属犯罪。 例4 OTHERWISE ?If 2 or more persons are defendants to a claim, as partners or otherwise, a process may be served on any of them and an award may be obtained and execution issued against any person so served

法律英语词汇大全完美版

法律英语词汇大全完美 版 文档编制序号:[KKIDT-LLE0828-LLETD298-POI08]

法律渊源s o u r c e o f l a w 制定法 statute 判例法 case law; precedent 普通法 common law 特别法 special law 固有法 native law; indigenous law 继受法 adopted law 实体法 substantial law 程序法 procedural law 原则法 fundamental law 例外法 exception law 司法解释 judicial interpretation 习惯法 customary law 公序良俗 public order and moral 自然法 natural law 罗马法 Roman Law 私法 private law 公法 public law 市民法 jus civile 万民法 jus gentium 民法法系 civil law system 英美法系 system of Anglo-American law 大陆法系 civil law system 普通法 common law 大陆法 continental law 罗马法系 Roman law system 衡平法 equity; law of equity 日尔曼法 Germantic law 教会法 ecclesiastical law 寺院法 canon law 伊斯兰法 Islamic law 民法法律规范 norm of civil law 授权规范 authorization norm 禁止规范 forbidding norm 义务性规范 obligatory norm 命令性规范 commanding norm 民法基本原则 fundamental principles of civil law 平等原则 principle of equality 自愿原则 principle of free will 公平原则 principle of justice 等价有偿原则 principle of equal value exchange 诚实信用原则 principle of good faith 行为 act 作为 ac 不作为 omission 合法行为 lawful act 违法行为 unlawful act 民事权利权利能力 civil right 绝对权 absolute right 相对权 relative right 优先权 right of priority 先买权 preemption 原权 antecedent right 救济权 right of relief 支配权 right of dominion 请求权 right of claim 物上请求权 right of claim for real thing 形成权 right of formation 撤销权 right of claiming cancellation

何家弘 法律英语 第一章 法律制度 英汉对照

Lesson 1 法律制度 Part One Featuers and Characteristics 第一部分特征与特点 The United States is at once a very new nation and a very old nation. 美国既是一个非常新的国家也是一个非常老的国家。 It is a new nation compared with many other countries, and it is new, too, in the sense that it is constantly being renewed by the addition of new elements of population and of new States. 与许多别的国家相比它是一个新的国家。同时,它还因新人口成分和新州的加入而持续更新,在此意义上,它也是新国家。 But in other senses it is old. It is the oldest of the "new" nations--the first one to be made out of an Old World colony. 但是在其它的意义上它是老国家。它是最老的“新”国家——第一个由旧大陆殖民地脱胎而出的国家。 It has the oldest written constitution, the oldest continuous federal system, and the oldest practice of self government of any nation. 它拥有最古老的成文宪法、最古老的持续的联邦体制以及最古老的民族自治实践。 One of the most interes ting features of America’s youth is that the whole of its history belongs in the period since the invention of the printing press. 美国的年轻(性)有一个很有意思的特点就是它的历史肇始于印刷机发明之后。 The whole of its history is, therefore, recorded: indeed, it is safe to say that no other major nation has so comprehensive a record of its history as has the United States, for events such as those that are lost in the legendary past of Italy or France or England are part of the printed record of the United States. 因此它的整个历史都得以记录下来:确实可以很有把握地说,任何其它国家都没有像美国这样全面的历史记录,因为像在意大利、法国或者英国过去的传说中湮没的那样的事件在美国都成了有文字记载的历史之一部分。 And the American record is not only comprehensive; it is immense. 而且其记录不仅全面,还非常浩繁。 It embraces not only the record of the colonial era and of the Nation since 1776, but of the present fifty States as well, and the intricate network of relationships between States and Nation. 不仅包括这个国家自1776 年以来的殖民时期的记录,还有当前五十个州以及各州和联邦(nation)之间错综复杂的关系网络的历史记录。 Thus, to take a very elementary example, the reports of the United States Supreme Court fill some 350 volumes, and the reports of some States are almost equally voluminous: the reader who wants to trace the history of law in America is confronted with over 5,000 stout volumes of legal cases. 因此,据一个非常简单的例子,美国最高法院判例汇编有大约350 卷,而一些州的判例汇编也几乎有同样多的卷数:想研究美国法律史的读者要面对的是超过5000 巨卷的司法案例。 No one document, no handful of documents, can properly be said to reveal the character

法律英语书名

书名: 1.《合同法》和《公司法》的英文翻译打码QQ群:54493069 2.孙万彪:《英汉法律翻译教程》和《汉英法律翻译教程》 3.《法律翻译-从实践出发》 4.李克兴:《法律翻译理论与实践》 5.陈忠诚:《法窗译话》 入门级: 1、孙万彪的《英汉法律翻译教程》和《汉英法律翻译教程》,涉及的内容都是最基本的,书写得比较严谨,孙老师应该是语言专业出身,对一些词(比如说threatened )的处理比较好。 2、中文版的《合同法》和《公司法》以及英文版的《合同法》和《公司法》,中文版的不必管哪个出版社的,想来都差不多。英文版的至少有两个版本,我在书店里见过,但现有手头没有,也不方便找。 3、《2000年国际贸易术语解释通则》,有中英文对照版,算是做得比较精致的一本书。这本书不厚,但可以让你明白好的翻译作品应该是什么样的。 4、香港的双语资料库,至少可以利用一下香港联合交易所的双语《上市规则》。香港的词法和句法与大陆有所不同,但值得借鉴。 中级篇: 1、《法律文本与法律翻译》,作者之一是李克兴,他最近还写了一本书,也不错,可以看看。书名记不得了,但如果你在百度搜索栏敲入“李克兴”、“法律翻译”,逐页翻页,应该可以找到。 2、《法律翻译-从实践出发》,这本书有多名作者,既有宏观的论述,又有微观的剖析,作者基本上都是圈内高人。 3、《美国1933年证券法》和《美国1934年证券交易法》,著名的两部美国法律,主译是张路老师,这一系列的书还有,与律所的实战翻译风格比较接近。 4、利用互联网,直接查阅相关法律,如美国的《特拉华州普通公司法》。至于具体查阅哪部法律,看个人的兴趣。每本书后面都有参考书目,可以利用这个作为线索。 高级篇 1、《国际商法教学案例英文选编》,对外经济贸易大学考研用的“灰皮书”,不知现在是不是这样?先读懂这本书,加深对法律知识的了解。 2、《英美商事组织法》,对外经济贸易大学丁丁老师著,同一系列的书还有很多。 3、陈忠诚老师的《词语翻译漫谈》及其续篇、《法窗译话》以及相关的词语翻译书,加强“炼字”功夫。

法律英语翻译(2)

法律英语翻译技巧(二)法学语言与法学语言翻译 例1:The law holds that the individual is responsible for his acts. The law also indicates what is good and right, and what may and should be done. It also indicates what is evil and wrong, and should not and may not be done. The law further holds that what is evil and wrong is a crime and may not be done, and if done, renders the doer liable to punishment. The law also recognizes the principle that man has free will and that, with certain exceptions, he exercises free will in commission of any crime that he may commit. 译文1:法律认为公民应对自己的行为负责。法律还规定什么是美好的和正确的,规范了哪些事是允许做或应该做的。同样,法律规范了什么是邪恶的和错误的。法律还进一步明确规定哪些邪恶的错误的事是不能做的犯罪行为看,如果某人做了这样的事,那么该行为就要受到惩罚。同样,法律还承认这样一个原则,每个公民除犯罪自由外都具有自由意志,如果某人在各种违法活动中实施其自由意志,那么他就可能触犯法律。 译文2:法律规定人人应对自己的行为承担责任,分清善良和正义,规范了人们的行为准则;法律还认为,作孽枉法即是犯罪,法不可恕,

法律英语词汇大全 完美版

法律渊源s o u r c e o f l a w 制定法 statute 判例法 case law; precedent 普通法 common law 特别法 special law 固有法 native law; indigenous law 继受法 adopted law 实体法 substantial law 程序法 procedural law 原则法 fundamental law 例外法 exception law 司法解释 judicial interpretation 习惯法 customary law 公序良俗 public order and moral 自然法 natural law 罗马法 Roman Law 私法 private law 公法 public law 市民法 jus civile 万民法 jus gentium 民法法系 civil law system 英美法系 system of Anglo-American law 大陆法系 civil law system 普通法 common law 大陆法 continental law 罗马法系 Roman law system 衡平法 equity; law of equity 日尔曼法 Germantic law 教会法 ecclesiastical law 寺院法 canon law 伊斯兰法 Islamic law 民法法律规范 norm of civil law 授权规范 authorization norm 禁止规范 forbidding norm 义务性规范 obligatory norm 命令性规范 commanding norm 民法基本原则 fundamental principles of civil law 平等原则 principle of equality 自愿原则 principle of free will 公平原则 principle of justice 等价有偿原则 principle of equal value exchange

法律英语词汇表

法律英语词汇表(一) 法律英语词汇表,绝非原创,转自葵花论坛(yuan-ge) 本词汇表来自何家弘的法律英语教材,是由葵花论坛的同学们整理录入,提供给大家共享。 A absolute proof 绝对证明 absolute property 绝对财产(权) abstract of title 产权书摘要 acceleration clause 提前(偿还)条款 acceptance 承诺 accident report 事故报告 accident insurance 意外保险 accusation 指控;控告 accusatorial procedure 控告程序 accusatorial process of proof 控告证明过程(程序) accusatorial system 控告或诉讼程序 accused 被指控者 accuser 控告人 acknowledgement 认知(书) acquittal 无罪判决 act 条例;作为 Act for the prevention of Frauds and Perjuries 《预防诈欺和伪证条例》 action 诉讼;作为 actual losses 实际损失 adjudication 裁决;裁定 administrative law 行政法 administrative law judge 行政法法官 administrative procedure 行政程序 administrator 管理人;监管人 admissible 可采的 admissibility 可采性 admit 采用;允许 adoption 收养 adulterous conduct 通奸行为 ad valorem property tax 从价财产税 adversarial hearing 对抗式听证会 adversarial process 对抗式程序 adversary 对手 adversary trial system 对抗式(或抗辩)审判制度 advocacy 出庭辩护;诉讼代理 advocate 辩护人;诉讼代理人 affidavit 正式书面陈述 affirm 维持(原判)

第十章 法律翻译中被动句式的翻译(课堂讲练)

第十章法律翻译中被动句式的翻译(课堂讲练) 本章教学目标:掌握法律英语翻译中有关被动句翻译的若干基本方法。 课堂讲练: 1、概述 在法律英语句式中,被动语态(PASSIVE VOICE)使用频率很高。通常在以下情况中,法律英语会使用被动语态: 例1、(1)、The Conformity Certificate of the Goods to be delivered shall be delivered directly to Party A by Party C on the Delivery Day of such Goods. 参考译文:拟交付货物的产品合格证应由丙方在该批货物交货日直接交给甲方(或:丙方应在交货日将拟交货物的产品合格证直接交给甲方)。 (2)、When the Goods to be pledged under this Agreement have been delivered to the Dealer acting on behalf of the Pledgee, the Pledgor shall submit to the Dealer a Delivery Note. 参考译文:依照本协议应质押的货物交付给代表质押权人的经销商后,质押人应向经销商提交一份交货单。 (3)、Unless otherwise specified in writing herein, all Confidential Information must be returned to the disclosing Party or destroyed on the expiration of the period of the receiving Party’s using such Confidential Information. 参考译文:除非本协议另有书面规定,所有机密信息在接收方使用期限届满时必须退还给披露方或者销毁。 (4)、如果在合同任何一方向对方发出就因本合同引起的或与之有关的任何争议进行协商的书面请求后15天内,争议仍未得到解决,则任何一方可以将该争议提交中国国际经济贸易仲裁委员会仲裁。 参考译文:Where the disputes arising out of or in relation to this Contract can not be resolved within fifteen (15) days after any Party hereto requesting in writing the other Party to commencing a consultation on said disputes, either Party may submit it to the China International Economic and Trade Arbitration Commission for arbitration(CIETAC). (5)、对于任何因违约而给对合同任何一方造成的损失,违约方必须做出金钱赔偿。 参考译文:Any losses suffered by any Party hereto arising from any breach shall be indemnified by the Party in breach. 小结:从上述例句的翻译中可以看出,法律英语使用被动语态,通常是因为(1)、强调动作对象(即受动者),比如例句(1)、(2),此时,往往施动者没有必要说出或不愿说出;或者(2)、施动者本身无法确定,如(3)、(4);或者两种情形兼而有之,如(5)。在汉译时,由于汉语被动语态的使用频率较英语为少,所以,不必受英语句式限制,将所有被动句都翻译成汉语被动句,译文应以既忠实于原文意义,又符合汉语表达习惯为要旨。 2、英语被动语态基本翻译技巧 1)、译成被动句 如需要强调源语中被动语态的受动对象,一般译成汉语被动句。不过,可以使用”予以、由、受、受到、得以、得到、经“等词汇替代”被“,以表达被动含义。 例2、(1)、If any of the provisions of this Contract is held invalid or unenforceable and unless the invalidity or unenforceability materially violates the fundamental intent and sense of other parts of this Contract, such invalidity or unenforceability shall not affect the validity and enforceability of any other provisions hereof. 参考译文:如果本合同任何条款被认定为无效或不可执行,除非此无效或不可执行性实质性地违反本合同根本意图或其其他部分意义,则不得影响本合同其他条款的有效性或可执行性。

法律英语词汇大全(完美版)

t h e i e 法律英语 法律渊源 source of law 制定法 statute 判例法 case law; precedent 普通法 common law 特别法 special law 固有法 native law; indigenous law 继受法 adopted law 实体法 substantial law 程序法 procedural law 原则法 fundamental law 例外法 exception law 司法解释 judicial interpretation 习惯法 customary law 公序良俗 public order and moral 自然法 natural law 罗马法 Roman Law 私法 private law 公法 public law 市民法 jus civile 万民法 jus gentium 民法法系 civil law system 英美法系 system of Anglo-American law 大陆法系 civil law system 普通法 common law 大陆法 continental law 罗马法系 Roman law system 衡平法 equity; law of equity 日尔曼法 Germantic law 教会法 ecclesiastical law 寺院法 canon law 伊斯兰法 Islamic law 民法法律规范 norm of civil law 授权规范 authorization norm 禁止规范 forbidding norm 义务性规范 obligatory norm 命令性规范 commanding norm 民法基本原则 fundamental principles of civil law 平等原则 principle of equality 自愿原则 principle of free will 公平原则 principle of justice 等价有偿原则 principle of equal value exchange

法律英语_何家弘编_第四版课文翻译(1-20课)

第一课美国法律制度介绍 第一部分特征与特点 美国既是一个非常新的国家也是一个非常老的国家。与许多别的国家相比它是一个新的国家。同时,它还因新人口成分和新州的加入而持续更新,在此意义上,它也是新国家。但是在其它的意义上它是老国家。它是最老的“新”国家——第一个由旧大陆殖民地脱胎而出的国家。它拥有最古老的成文宪法、最古老的持续的联邦体制以及最古老的民族自治实践。 美国的年轻(性)有一个很有意思的特点就是它的历史肇始于印刷机发明之后。因此它的整个历史都得以记录下来:确实可以很有把握地说,任何其它国家都没有像美国这样全面的历史记录,因为像在意大利、法国或者英国过去的传说中湮没的那样的事件在美国都成了有文字记载的历史之一部分。而且其记录不仅全面,还非常浩繁。不仅包括这个国家自1776年以来的殖民时期的记录,还有当前五十个州以及各州和联邦(nation)之间错综复杂的关系网络的历史记录。因此,据一个非常简单的例子,美国最高法院判例汇编有大约350卷,而一些州的判例汇编也几乎有同样多的卷数:想研究美国法律史的读者要面对的是超过5000巨卷的司法案例。 我们不能说一个文件或几个文件就能揭示出一国人民或其政府的特性。但如果横跨一百多年的千百万个文件敲出始终如一的音调,我们就有理由说这就是其主调。当千百万个文件都以同样的方式去解决同样的中心问题,我们就有理由从中得出可以被称为国民特定的确定结论。 第二部分普通法和衡平法 同英国一样,美国法律制度从方法论上来说主要是一种判例法制度。许多私法领域仍然主要是由判例法构成,广泛而不断增长的制定法一直受制于有约束力的(解释制定法的)判例法。因此,判例法方法的知识以及使用判例法的技巧对于理解美国法律和法律方法是极其重要的。 从历史的角度来看,普通法就是由英国皇家法院的巡回法官的判决所得出的普通的一般法——优于地方法。采纳或执行某项诉讼请求是以存在法院令状这种特殊形式的诉为前提的,而这就使最初的普通法表现为由类似于古罗马法的“诉”所构成的体系。如果存在令状(于1227年),诉讼请求就可以被采纳或执行;没有法院令状(为前提)的诉讼请求就没有追索权,因而该诉讼请求也不存在。“牛津条例”(1285年)禁止创设除了“个案令状”之外的新令状,这种“个案令状”使该制度变得较为灵活了,而且导致了后来合同和侵权法的发展。 对于诉的形式的严格限制及由此产生的对追索权的限制导致了衡平法和衡平判例法的发展。“衡平”的一般意义就是寻求“公平”,即公平且善良地裁决,它最初是由国王,后来由作为“国王良知守护人”的大法官颁行,以便在艰难的案件中提供救济。但是到了十四世纪,衡平法和衡平判例法发展成了一个独立的法律制度和与一般的普通法法院一争高下的司法系统(衡平法院)。其规则和格言变得非常固定而且在某种程度上不像在其它法律制度中一样灵活。衡平法的特点有:以特定履行(或实际履行)的方式提供救济(与普通法提供补偿性损害赔偿金的救济方式形成对照);强制令(为或者不为某项具体行为的临时或者最终法令);渗透了整个法律制度并且能在许多场合下揭示现代法律概念的起源的所谓的衡平法格言的发展。不过,一般都是只有在普通法救济不充分时,才会出现衡平法救济。比如,优于普通法损害赔偿金被认为是不充分的,这是因为考虑到不动产所具有的唯一性,这些赔偿金无法补偿不动产购买人(的损失),就可能判以特定履行购买不动产。 与普通法一样,衡平法通过司法接纳或通过明确的制定法条款,成了美国法律的一部分。目前,这两个法律制度在许多美国司法管辖区中得以融合(始于1848年的纽约),因而,在这些司法管辖区以及联邦的实践中只存在一种形式的民事诉讼。只有为数很少的州还保留着单独的衡平法院。尽管如此,提及这一历史演变仍然是很重要的,因为它一方面解释了许多当代法律概念(如财产法中的所有权分割)的起源和意义,另一方面,它仍然与做出某些裁决有一定的关联,比如是否有权获得陪审团的审理(这仅发生与普通法的讼案中,在其它案件中仅由法官审理)。另外,这种区别将决定“通常的”普通法赔偿金救济是否适用或者是否可以使用“特别的”衡平法特定履行救济。 “判例法”代表了整个的法官造法体系,而且在现代还包括了普通法和衡平法先例。在不准确的和令人迷惑的用法中,“普通法”和“判例法”这两个术语通常被当作同义词来使用,在这里,“普通法”这个术语一般代表着法官制定的法,以示区别制定法。“判例法”总是代表着法官制定的法律,而“普通法”则相对来说,根据想表达的意思不同,要么代表普通法主题事项(即具体问题)上法官制定的法律,要么在更广范围内指所有法官制定的法律。 第二课法律职业 第一部分律师协会 法律职业的规范主要是各州的事务,每一各州对于执业许可都有其自己的要求。大多数州都要求三年的学业和法律学位。各州自行管理本州申请律师资格的书面考试。不过,几乎所有的州都利用“多州律师资格考试”,这是一种长达一天的多项选择测试,在这项考试之外,各州还会再增加一次主要是关于其本州法律的时长一天的论文考试。大多数申请人都可以通过第一次考试,而且许多失败者都会在下一次考试中通过。每年有四万多人通过这些考试,在经过人品调查之后,他们便可获准在相应的州执业许可。在获得许可之前或之后都不要求实习。到各联邦法院执业的许可规则互不相同,但一般来讲,那些获准在州最高法院执业的律师在办理一些无关紧要的手续之后即可获准在联邦法院执业。 律师执业范围通常仅限于一个地区,因为尽管律师可以代表当事人到其它地区办理事务,但是一个人只能在其获得许可的州内执业。人们习惯雇用本州的律师办理其它洲的事务。但是,只要一个人已经在其获得职业资格的州执业达一定时间(通常是五年),那么他移居到另外一个州时通常无需考试便可获得执业许可。 律师不仅可以从事法律事务,还允许从事任何其他公民能从事的事务。执业律师在企业客户的董事会中工作、从事商业或者积极参与公共事务都是很平常的事情。律师即使在成为法官、政府或者私人企业集团的雇员或者法律教师之后仍然是律师协会的会员,他们可以辞掉这些其它事务,回头开始私人执业。为了在工商业中担任重要的执行职务而放弃执业的律师人数相对较少。这一职业中的流动性和公共责任感的一个例证是哈兰·菲斯克的职业生涯,他曾多次成为一名纽约州律师、一名教授和哥伦比亚法学院院长、美国总检察长和美国最高法院首席大法官。 律师并不按照职责进行正式的划分。在英国对诉讼律师和非诉律师的区分并没有移植到美国,既不存在拥有特别或者专有出庭权的职业群体,也没有专门制作法律文书的职业群体。美国律师的业务范围包括出庭辩护、咨询和起草文书。另外,在被广泛地成为“法律执业”的范围之内,律师的业务范围是专有性的,不对其他人开放。在出庭辩护领域,这种规则非常清楚:任何个人都可以代表其自己出庭,但除了一些基层法院之外,只有律师可以代表他人出庭。不过,律师不得代表他人参与一些行政机关设立的具有司法性质的正式程序当中。在咨询和起草法律文书领域的界限并不是太清晰,比如在在联邦所得税领域的法律执业和会计执业之间就是如此。但是,纽约最高法院的一个裁决表明了大多数美国法院的严格标准,该裁决认为,一个获准在外国执业单位获准在纽约执业的律师不得在纽约对客户提供法律咨询,即使该意见仅限于该律师获准执业的该外国的法律。但是,一个外国律师可能获准在一个州执业,而且无需获得许可便可以以一个外国法律顾问的身份向美国律师提供法律咨询。 1

法律英语课文翻译(1-3课)

法律英语课文翻译 第一课美国法律制度介绍 第一部分特征与特点 美国既是一个非常新的国家也是一个非常老的国家。与许多别的国家相比它是一个新的国家。同时,它还因新人口成分和新州的加入而持续更新,在此意义上,它也是新国家。但是在其它的意义上它是老国家。它是最老的“新”国家——第一个由旧大陆殖民地脱胎而出的国家。它拥有最古老的成文宪法、最古老的持续的联邦体制以及最古老的民族自治实践。 美国的年轻(性)有一个很有意思的特点就是它的历史肇始于印刷机发明之后。因此它的整个历史都得以记录下来:确实可以很有把握地说,任何其它国家都没有像美国这样全面的历史记录,因为像在意大利、法国或者英国过去的传说中湮没的那样的事件在美国都成了有文字记载的历史之一部分。而且其记录不仅全面,还非常浩繁。不仅包括这个国家自1776年以来的殖民时期的记录,还有当前五十个州以及各州和联邦(nation)之间错综复杂的关系网络的历史记录。因此,据一个非常简单的例子,美国最高法院判例汇编有大约350卷,而一些州的判例汇编也几乎有同样多的卷数:想研究美国法律史的读者要面对的是超过5000巨卷的司法案例。 我们不能说一个文件或几个文件就能揭示出一国人民或其政府的特性。但如果横跨一百多年的千百万个文件敲出始终如一的音调,我们就有理由说这就是其主调。当千百万个文件都以同样的方式去解决同样的中心问题,我们就有理由从中得出可以被称为国民特定的确定结论。 第二部分普通法和衡平法 同英国一样,美国法律制度从方法论上来说主要是一种判例法制度。许多私法领域仍然主要是由判例法构成,广泛而不断增长的制定法一直受制于有约束力的(解释制定法的)判例法。因此,判例法方法的知识以及使用判例法的技巧对于理解美国法律和法律方法是极其重要的。 从历史的角度来看,普通法就是由英国皇家法院的巡回法官的判决所得出的普通的一般法——优于地方法。采纳或执行某项诉讼请求是以存在法院令状这种特殊形式的诉为前提的,而这就使最初的普通法表现为由类似于古罗马法的“诉”

何家弘法律英语词汇全

A Absolute['?bs?lju:t] proof 绝对证明absolute property 绝对财产(权)abstract of title 产权书摘要 acceleration clause 提前(偿还)条款acceptance 承诺 accident report 事故报告 accident insurance 意外保险 accusation 指控;控告 accusatorial procedure 控告程序accusatorial process of proof 控告证明过程(程序) accusatorial system 控告或诉讼程序accused 被指控者 accuser 控告人 acknowledgement 认知(书) acquittal 无罪判决 act 条例;作为 Act for the prevention of Frauds and Perjuries 《预防诈欺和伪证条例》action 诉讼;作为 actual losses 实际损失 adjudication 裁决;裁定 administrative law 行政法 administrative law judge 行政法法官administrative procedure 行政程序administrator 管理人;监管人 admissible 可采的 admissibility 可采性 admit 采用;允许 adoption 收养 adulterous conduct 通奸行为 ad valorem property tax 从价财产税adversarial hearing 对抗式听证会adversarial process 对抗式程序adversary 对手 adversary trial system 对抗式(或抗辩)审判制度 advocacy 出庭辩护;诉讼代理 advocate 辩护人;诉讼代理人 affidavit 正式书面陈述 affirm 维持(原判) affirmation 保证书;证词

英语、法律翻译类书籍评价

作者:lliusulin提交日期:2009-3-30 11:44:00 访 问:2377 回复:24 本人是法律英语翻译爱好者,以学习法律英语,实践法律翻译为乐趣,在此开贴点评大陆法律英语法律翻译类书籍,各位有相关问题请跟帖,我将尽量解答。本人博客有更多的相关内容,感兴趣者请去https://www.360docs.net/doc/5712707292.html,/ 本文欢迎转载,但请注明出处转引自法律翻译博客 https://www.360docs.net/doc/5712707292.html,/ 1、007 国内法律出版物点评原创 欢迎转载,但请注明出处转引自法律翻译博客 https://www.360docs.net/doc/5712707292.html,/ 国内的法律英语出版物现在是多如牛毛,读者应该如何取舍呢?本文旨在对当前的法律英语出版物进行综述点评,希望对大家能有所帮助。 入门级的可以选择下列出版物: (1)法律出版社,美国法精要系列 具体包括:合同法、侵权法、公司法、产品责任法、家庭法、民事诉讼法、联邦证据法、刑事程序法、保险法、证券管理法、银行及金融机构法、行政法等。 (2)武汉大学出版社,影印版法学基础系列 这是以英国和欧盟法律为主要内容的系列, 具体内容包括:合同法、证券法、侵权法、劳动法、信托法、医疗法、继承法、家庭法、刑法、宪法、法理、英国法律体系等。 想更深地了解英美法律制度的读者可选择: (3)中信出版社,伊曼纽尔法律精要系列 具体包括合同法、侵权法、公司法、财产法、刑法、证据法、刑事诉讼程序、律师职业责任等。 这是一套非常不错的书,内容详尽,重点突出,易读,且附有练习题和答案,缺点是价格太高,都在百元左右。 (4)中信出版社,案例与解析影印系列 本系列中有许多一般系列中没有的专业,比如知识产权、遗嘱和继承等,可补充其它系列阅读。 (6)中信出版社,案例教程影印系列 此系列为美国名校法学院所采用,其主要内容是一些经典案例,想更深入了

法律英语翻译

法律英语翻译可没你想的那么简单,有GOOGLE就够了吗? 法律翻译,顾名思义是翻译法律方面的内容。翻译从形式上可划分为口译和笔译,鉴于口译通常按传输方式划分,即同传、交传、陪同口译等,以口头表述为媒介,专业领域的界限就相对模糊。即便律师和客户的沟通,商事谈判中法律事项等会涉及口译,也通常不会过于专业。 口译始终以交流通畅、简单明了为主,最重要是保证沟通的及时性。而笔译多是横向划分,按领域对号入座,科技翻译、文学翻译、医学翻译、商务翻译,不一而足。而法律翻译和前述的众多队友一样,只是笔译中的一个分支,翻译任何以书面形式出现的法律内容,这就是法律翻译的全部任务。 但这一句话内涵却可以无限延伸,毕竟法律文书的种类多得列举不完,单单就契约而言,就有无数“衍生品”,contract, deed, instrument, agreement, arrangment, memo... ... 好像都是一种玩意儿,可细看又不是。再给前面加个定语,采购、股转、信托、租赁... ... 感觉心好累,已经举不了了。 法律英语为什么这么难? >>>>

1.综合性 法律英语的难点之一,在于其具有“世界性词汇”的特点,这主要表现在它所使用的语言不仅是英语本身,还包括其它语种,如法语、拉丁语等。 尤其是拉丁语,在法律英语中处于权威性的地位。在西方法律文明中,法律格言往往是用拉丁语来表述的。这不仅是因为罗马法对整个世界法学的繁荣兴旺功不可没,而古罗马法学家尤其强调用简洁、精准的语言来陈述法律规则,更因为拉丁文在西方历史上长期被视为“有教养者的语言”,曾经是欧洲人表述法律规则和法律命题的“通用语言”。 随便举两个例子: >>>> 2.严谨性 暂不论英文,即便是中文的合同文书,我们都讲究定义的周延性、逻辑的严密性。随着我国涉外法律服务业的拓展,涉外律师的水平如果只限于“会用英文写作”,“能让人大致看懂”已经无法满足业务要求,而是要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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