煤矿常见“三违”行为400例1

煤矿常见“三违”行为400例1
煤矿常见“三违”行为400例1

煤矿常见“三违”行为MEIKUANGCHANGJIANSANWEIXINGWEI400LI

400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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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监科整编

煤矿常见“”行为400例

依据《煤矿安全规程》相关规定,结合煤矿安全生产管理实践,将各生产系统“三违”表现、查处规定归纳整理出400例,现摘编如下,供参考执行。

一、采煤部分

1、采煤机开机前,司机不认真检查机组部分各部位(件),不检查环境,不通知周围作业人员。

2、不试转、不给声光信号、不嘹望开运输机,采煤机或输送机联销控制失灵开采煤机。

3、采煤机开机后,进入机道。

4、不按规定开下缺口。

5、前移上来的支架高度达不到规程要求标准。

6、片阀不回零位,乱拔液压支架胶管,拔完不复位。

7、乳化液箱常流水。

8、机组割完煤后留伞檐子。

9、工作面及两顺槽超前20米清理不净。

10、不分段式、间隔式、多轮次放煤,造成架前冒顶。

11、上下端头或工作面顶板下降0.5米以上无措施。

12、前部输送机或液压支架推拉不到位。

13、机械不按规定保养,因而造成设备损坏或出现事故。

14、各采区不按规定开、关胶带输送机,造成罐笼水大。

15、采煤机内外喷雾不合格或不开喷雾作业,放煤时不开喷雾,拉、移架前不开架前喷雾,不按要求使用移动喷雾。

16、采煤机滚筒缺截齿。

17、采煤机割刀遇到旧巷中铁器时,不停机处理或割坏顺槽的棚腿及各种管线。

18、割煤机开机时挂离合器不减速。

19、用单体液压支柱顶电机、减速机。

20、不按规程铺网、联网或不及时修补破裂的网。

21、输送行人侧安全距离不足0.7米。

22、刮扳机缺刮板、刮板螺丝掉一头、弯板及坏中节不及时更换。

23、工作面没做直、做平,不从两端头而从中部开始推拉输送机。推移前部输送机不滞后机组15米或弯曲段长不足15米。

24、前后刮板输送机头与转载机搭接不合理或刮板输送机没推平、调直,水平弯曲超过3°。

25、电机、减速机上有浮煤或被浮煤埋住电机。

26、卸压的单体液压支柱或断裂的铰接梁不及时更换。

27、液压支架推拉杆损坏。

28、用单体液压支柱拉架子无措施或不按措施施工。

29、工作面支架压死、咬架子、放煤压死刮板输送机。

30、调整支柱不先打后翻。

31、打点信号、按钮没有悬挂。

32、下顺槽电缆没有及时外串而在安全出口20米内堆放,采煤机割煤过程中咬坏顶网,挤、压、刮电缆,拽坏管线,没设电缆夹,没指派专人看管电缆。

33、机采工作面通讯设备不全。

34、不按规定串∏型梁,工作面支架初撑力低于工作面阻力的80%。

35、上下顺槽支护不符合规程措施规定。

36、损坏工作面喷雾设施。

37、工作面支架不按规定安设截止阀,乱接液压枪管。

38、两巷放顶不按作业规程执行。

39、安全出口隐患不处理。

40、整修回撤下来的杂物不及时外运或不按要求堆放。

41、架前状态不好,不采取封帮措施及时封堵,造成漏煤。

42、拉架子前不清扫架前、架间、架后浮煤或拉架子时挤坏各种电缆、管线。

43、上下端头网搭接不好。

44、拉完架子前后柱升起时不一致或翻转梁不一致低头。

45、进入机道在上帮作业时不停电、不找帮顶、不封顶。

46、乳化泵司机空载开泵,司机离泵时不断开隔离开关、切断电源。

47、各种缸阀漏液、损坏不及时处理,放煤缸损坏24小时不及时更换。

48、乳化液配比不合格。

49、乳化泵司机使用不符合规定的油脂、油量或乳化泵箱无盖或不使用过滤器、任意堵塞乳化泵箱溢流口。

50、慢速绞车不完好或运行时不派警戒员。

51、乳化泵工作压力达不到30兆帕。

52、工作面后部顶板悬空,不及时汇报。

53、机组割过5米后,支架不按规定及时探梁护顶。

54、处理采煤机故障时不打开滚筒离合器。

55、液力耦合起不按规定使用,易熔塞用其他物品代替。

56、采煤机、泵站等设备仪表不灵敏、不准确。

57、用乳化液冲洗架间浮煤或使用胶管不及时恢复。

煤岩掘进巷修部分

58、地质条件发生变化、巷道贯通、遇老巷或采空区前20米,地测工程技术人员不下预报通知单,采掘工程技术人员不制定措施或不按措施执行。

59、地测人员不及时给中、腰线或中、腰线不准,造成无效进尺或质量事故。

60、煤掘巷修现场无施工牌板、内容不全、填绘不及时、不准确。

61、采、掘、修验收员不按标准检查验收或无施工措施验收。发现问题不下通知单。

62、巷道维修人员违反由外向里的操作程序或多头拆换。

63、巷道维修施工前,没有对施工地点前后5米范围内的支护进行有效加固。

64、掘进挑顶不合格,巷修施工地点不打架木或架木不牢。

65、掘进维修施工地点出现断梁、折腿、空帮、空顶,缺扣木、劲木、楔子或用扣木代替刹杆,卡子不符合规定。

66、偷拆帮顶刹杆、偷卸U型棚卡子或棚腿子。

67、斜巷施工架棚无防倒装置,崩倒棚子不及时修复。

68、锚网复合支护工作面架棚,滞后距离超过措施规定。

69、U型钢支架卡子松动或缺卡子。

70、巷道拆换无故影响断面通风和车辆运行。

71、拆换作业地点找顶或放顶时两侧不放警戒员。

72、掘进工作面一次掘进断面不够,一次架棚不合格。

73、巷道空帮、空顶不处理,堆积浮煤不及时清扫。

74、拆出旧支架或处理顶板冒顶时无人监护和专人指挥。

75、下延工作面不安设使用“一坡三挡”或“一坡三挡”不合格。

76、带班队长接班后不检查工作面,有隐患不安排处理。

77、抬运机械、机电设备跨越运输设备时,不通知停机。

78、维修拆换棚完工后,帮顶没有封严、刹牢或帮顶有活石。

79、巷修拆换,煤岩掘进不按规定及时挑顶、超前别顶,空顶作业,砌碹工作面不填碹。

80、掘进道口前面掘进、后面拆换。

81、岩掘工作面见煤后不及时更换雷管、火药,光爆施工不按爆破图表打眼装药。

82、掘进工作面不经矿总工程师批准打拌子或擅自更改支护形式。

83、巷道支护失修不停止掘进,继续施工。

84、掘进工作面车场子双道双侧堆放材料设备,卫生脏乱差。

85、煤掘进斜巷和溜煤道不按规定打半截门子、镶帮不合格。

86、掘进巷道工作面10米外、耙斗机尾轮后面不成巷有浮煤。

87、综采准备区的上、下顺槽联络道斜巷做溜煤道时,上下输送机不连锁。

88、斜井下延施工时,绞车道料石、材料散放无圈。

89、无证驾驶装岩机。

90、使用电耙子无信号或信号失灵,司机无遮挡保护继续作业

(包括拉木机)。

91、用矿车、装岩机、机车当脚手架或检修装岩机时不将铲斗固定,串爬道时上盘铲斗不固定。

92、装岩机作业时,司机与看电缆人员不在一侧或装岩机用完不停电。

93、掘进面铁道不按规定完整铺设枕木,铁道对头夹板缺少螺丝,道岔无扳道器或扳道器不好使。

94、拆卸在用支架、未达到养生时间的碹胎,劲木倒了不及时扶起。

95、和灰不使用量具,不按配比或在矿车内和灰。

96、砌碹不留缓压圈,灰浆不饱满、不抹保护层、不使用石楔,不填碹堵门。

97、碹胎搭接不用落实或卡子,不紧牢,缺顶子。

98、喷浆砌碹、混凝土碹没有底槽,加棚无棚窝子。

99、短掘、短砌工作面碹胎少于5架,碹体养生不到日期起碹胎,放炮蹦倒碹胎不及时扶起。

100、锚杆机、锚索机、液压泵箱不按要求存放或不及时维护保养。

101、锚网施工不执行一炮一锚或最大距离超距,锚索滞后锚固。

102、对不合格或损坏底锚杆,不及时补打。

103、锚网不紧贴岩壁,网内充填其他物料。

104、作业现场工具不齐全和没有备足材料处理冒顶。

105、冲击压区不按规程措施施工。

106、棚子支护不规。

107、掘进巷道维修施工地点无找顶工具和不执行"一定三找"。

108、串料人员撞到棚不及时向当班队长汇报。

109、煤炮响后,当班队长和当班负责人不及时查明情况和汇报。

110、巷道维修不按腰线施工,随意抬高支架和水沟造成积水、堵水。

111、喷混凝土支护不按比例配料,无石子或少石子。

112、打钻前原施工单位工作面迎头不封或封的不合格,影响打钻。

113、处理重点隐患,区、队干部不在现场指挥。

114、采、掘、修作业由于工程质量不合格,造成6立方米以上冒顶或冒顶造成人员安全事故。

115、打眼时无纤子套。

116、上山掘进或有片帮危险的平巷掘进工作面不及时封迎头。

二、"一通三防"部分

117、手动风门不用手开而用机车或台车等撞开或不关风门,采区或大巷没经保安人员同意配合擅自过大件随换风门及通风设施。

118、风门不设专人看管或风门人员脱岗。

119、擅自停开局扇或不按规定分级管理规定排放瓦斯。

120、随意损坏风筒,造成漏风。

121、局部通风机停机不撤人、不设栅栏。

122、局部通风机不完好或安设不合格。

123、掘进工作面遇突出层位,不及时汇报继续施工,在突出层位不经预测擅自掘进或不按预报要求掘进。

124、实行高压注水工作面无故不放水。

125、压风自救系统管理不善,造成损失或丢失。

126、在防突区域打钻,用刚性物体固定钻机。

127、防冲击地压区不按要求捆绑固定设备。

128、瓦斯检定仪超过16小时不交。

129、掘进工作面因风筒接设不到位而造成瓦斯积聚。

130、施工瓦斯抽放或排放卸压钻孔不使用铜制工具敲打钻具。

131、各种钻机转动部位安全罩不合格或无安全罩。

132、钻机架子搭设不平稳、不牢固。

133、防突钻机积尘不及时清扫,钻机少螺丝或螺丝松。

134、巷道贯通后不及时调整通风量,造成瓦斯积聚超限。

135、采掘工作面出现不合理通风而继续作业。

136、调整通风系统无措施。

137、检查人员不按规定检查盲巷。

138、机车拉车时不按风门最小间距拉车,造成风门同时敞开,风流短路。

139、停风、停电的采掘工作面,未经瓦检员检查瓦斯而送电。

140、人为造成无计划停风、停电。

141、瓦斯一氧化碳超限地点,不及时撤离受影响区域的施工人员或强令工人冒险作业。

142、不带自救器或带废自救器,进入防突区域不带隔离式自救器。

143、应设瓦斯断电仪的地点不设瓦斯断电仪,误差超过规定或故障处理不及时。

144、随意改变瓦斯监测探头吊挂位置或堵塞防护罩,造成检测失真。擅自调整瓦斯监测仪,瓦斯超限强行送电。

145、不按规定设置检测电工。

146、各种监测仪器不合格、不灵敏或损坏不及时检修。

147、发放坏瓦斯检定仪、自救器,自救器不按期检验。

148、瓦检员晚进、早出作业现场,不在指定地点交接班,不按规定巡回检查,假检、漏检。

149、通风部门对各种牌板不按规定吊挂或不认真填写。

150、瓦斯日报填写的地点不清、不全,数据不准或漏项,矿长、总工程师、车间通风负责人不签阅瓦斯日报。

151、防突工作面不按规定进行效果检验。

152、在有突出危险的煤岩掘进工作面作业,不配备足够的、状态完好的隔离式自救器,隔离式自救器不按规定管理。

153、在防突区域的煤岩掘进工作面作业,施工前不按防突细则编制、审批规程、措施或措施不落实。

154、煤巷和有突出危险的巷道,应设专职瓦检员而不设,一个人顶两个头检查瓦斯。

155、各施工单位和通分部门不按规定要求执行综合防尘措施。

156、隔爆水袋损坏、丢失、没水或不清除尘积物。

157、各类钻探施工无设计或不按设计施工,现场无施工图,施工时不检查瓦斯。

158、瓦斯管水堵、漏气,负压瓦斯管接头不严、漏气,旧区抽放瓦斯出现异常不汇报。

159、新区准备不及时打钻,煤体注水后不采样、采假样,注水封孔不好,漏水卸压。

160、拆卸或损坏注水设备。

161、预埋河沙管、对门子穿堂管、放顶插管、瓦斯管和钻孔

不及时堵封。

162、接设各种管路不看管口,把杂物接进管内造成管路堵塞;各种管路接设不到位;管路松动,缺垫墩、螺丝、吊丝,管路跑、冒、滴、漏不及时采区措施处理。

163、瓦检员发现隐患当班不及时处理,不及时汇报。

164、瓦检员对浮煤遇35℃以上高温不注水或注水无效时,不采取措施处理,对高温火点发现后不汇报,不积极采区措施处理。

165、井上下无批文动火或擅自更改动火时间、地点、人员、措施。

166、充填时电话间断超过5分钟不及时停止注沙。

167、电话员不在规定位置或传话充填。

168、瓦斯泵司机不按规定巡回检查,不做记录,室内有闲杂人员。

169、进入无风区(栅栏)闲坐。

170、损坏通风设施(风门、各种管路、风筒、栅栏、警标、牌板)支开风门。

171、防突工作面放炮不关闭反向风门。

172、冲击地压区设备、设施、备品、备件,不按要求接设、捆绑。

173、瓦斯超限作业。

174、突出区掘进不执行长探短掘,或探眼打的不符合措施规定。

175、高压注水看泵工不在指定地点交接班或假记录。

177、停开局扇不记录或擅自停开局扇。

178、监测设施不按规定及时校对,不按规定吊挂探头。

179、钻探虚报进尺。

180、井下巷道作业时随意堆放材料、杂物、停放车辆,影响通风、行人。

181、维护巷道通车行人风门时不设警戒或不采取阻止通车行人的安全措施。

182、掘进工作面停风不撤人,排放瓦斯不按规定措施执行。

183、在有冲击波地压危险的地点作业时,作业人员的组数和人数不符合规定。

184、在有冲击地压危险的巷道内的剔茬下小断面处逗留和休息。

185、突出区域压风自救装置跑漏风不及时处理。

186、清洗煤尘不采取防护措施,造成监测探头失灵。

187、应携带便携式瓦斯检测报警仪的入井人员,不按规定携带、使用。

三、放炮、火工品部分

188、不执行“一炮三检”制度和“三人连锁”放炮制。

189、放炮员升井后不主动接受检查,不登记。

190、放炮员不及时填写“一炮三检”记录或弄虚作假。

191、井下采用糊炮、明炮或用多芯电缆放炮。

192、不按规定安排警戒员警戒或因此造成事故。

193、放炮母线长度不符合规定,不间隔吹三声哨放炮。

194、放炮员不给警戒员红灯罩和警戒旗放炮或警戒员不戴红灯罩,不挂警戒旗警戒。

195、不听从警戒员劝阻闯入警戒区内。

196、放炮员、接炮员与警戒员约定放炮后,警戒员不经放炮员呼唤擅自解除警戒。

197、煤岩掘进工作面不设火药箱或火药箱不完好、放炮员不上锁。易燃易爆品保管、使用违反有关规定。

198、放炮员不按规定加工火药,乱扔乱放,记录和使用不符,背炮人在电器附近逗留,打眼、装药小于规定距离。

199、工作面缺棚少腿,放炮或蹦倒腿子不扶,支护失修不处理就放炮。

200、炮眼黄泥不满或不装水泡泥。

201、不按规定和顺序接炮。

202、支护材料、黄泥、水泡泥不到位加工火药放炮。

203、放炮员对装炮情况不清。

204、不按规定处理瞎炮、残炮,放炮员对当班留下的残炮、剩炮不向下一班交待清楚。

205、炮眼间距、最小抵抗线、装药量不符合规定。

206、起爆前不将母线拄拧紧或母线裸露,放炮后不将母线拿下来,放炮母线没有悬挂在木棚上,与金属设备接触。

207、放炮员不亲自拉放炮母线。

208、放炮施工无措施或有措施不经审批。

209、丢失火药、雷管、起爆器或不将剩余雷管、火药返回库房。

210、非工作人员加工引药。

211、放炮员、背运火药人员携带火工品,不按规定乘坐人车。

212、放完炮后组长不在火工小票使用栏内签字或让别人带签、乱签。

213、领完火药在去工作途中,放炮员与背运人员不同行。

214、人车维持秩序人员不按规定检查火工专车及乘坐情况。

215、火工品发放人员、放炮员及背药人员在火药未使用前替换塑料袋。

216、拣到火工品不上交。

217、地面施工地点单位不按规定接送放炮人员。

218、对查出的火工品隐患不按期整改。

219、掘进工作面使用毫秒雷管不按规定一次起爆。

220、随意毁掉火药、雷管。

221、汽车拉运火药、雷管不挂警示标志,不垫胶皮、车棚不上锁、超速行使、不按时返回转运站。

222、蓄电池机车送雷管时,不切断架线电源,无护送人员或人员脱岗。

223、加工火工品管理人员不按规定刻管、打号、记帐、导通发放雷管,刻号不清、漏刻、错刻,雷管不导通。

224、火工品(雷管、火药)发放、使用、返回的帐卡、牌板等数量不一致,印章有变质、损坏或查不清原因。

225、雷管车入井时不按规定运输,接车人员不按时接车、不跟入库。

226、雷管车入井不挂保险链。

227、火工品在运输途中或保管中被撬、被盗、丢失。

228、在机电、通风、消防火设施地点放炮或拆换棚时,不采取保护措施。

229、放炮员让别人代写小票或返回火药、雷管小票字迹不清,不按规定填写或让他人代领、代交火药雷管和代背管。

230、放炮员不按措施规定装药或一次起爆个数超过规定。

四、机电部分

231、参加机电设备检修项目,车间技术区(厂)长不签发或不制定工作程序指令。

232、新工程机电设备安装后验收不合格,安设局部通风机不履行审批手续。

234、违反停送电规定,机电设备检修时不停电,不挂牌、不加锁,已停用的电气开关不挑保险丝。

235、电气设备失爆或不按规定使用保险丝。

236、对计划大范围停电检修或高压电气设备停电检修,无停电措施施工。

237、胶带机有浮煤不清理,胶带拉耙梨。

238、不及时开动捞煤机,沉淀池有煤造成捞煤机压住。

239、刮板输送机压住后不处理,不采取措施强行开启。

240、胶带跑偏磨架,掉托滚不处理。

241、风泵上的安全阀,释压阀不按规定检验,造成失灵或不动作。

242、电工高压作业无人监护或监护不力。

243、没有接地、过流、漏电保护和各种保护不符合规定或失灵以及不投入使用,电气设备脱保运行。

244、接地线丢失没及时补齐,电缆冷接头在24小时内不处理或通讯监测电缆明接头。

245、各种安全保护装置不按周期检查或试验,保护整定不合理,记录填写不认真或坐假记录。

246、大型机电设备安装试运行或胶带道、绞车道双层作业无措施。

247、各种机电设备转动部位不按期保养,应设安全防护罩而不设。

248、各种高压开关、变压器缺油或多油。

249、各种在用电气设备、缆绳无标牌与实际不符。

250、压力容器、管路作业不泄压。

251、施工时电焊把线不符合绝缘规定。

252、主副井提升机保护装置失灵,主要通风机反风设施不完

好,动作失灵,压风机冷却器超温,高低压超温,风包超温超压,保护装置不动作。

253、各种机动车辆和机械设备、压力容器的保护装置失灵继续作业。新安装的机电设备不经有关部门检查就使用。

254、对故障未排除的供电线路强制送电。

255、局部通风机无安全防护设施或损坏后不及时修整。

256、各种入井管线、接地装置不定期检查。

257、各种放爆设备不经放爆检查员检查就擅自入井使用。

258、未经批准擅自增设用电设施。

259、罐笼口堵塞无措施处理。

260、起吊重物时起重机绳扣、钢丝绳、起重吊挂设施等不经检查使用或超负荷使用,用其他物品代替绳扣。

261、胶带连接卡子不合格不及时处理。

262、排水、排泥管路和弯管磨损严重。

263、临时设备的慢速绞车钢丝绳,磨损超限、断丝超过规定仍继续使用。

264、各种设备运行检查及交接班记录超前和滞后填写。

265、各种开关检查不到位,造成开关故障。

266、大巷落地电缆无申请、无防护措施,自行落地电缆或损伤电缆竣工后3天内未申请吊电缆。

267、井下用灯泡取暖。

268、应设双风机、双电源而不设,局部通风机不施行“三专两闭锁”或失灵。

269、白天灯长明,夜间门锁后室内灯亮。

270、机床的活件长度伸出床头,外边不设安全防护和警告牌。

271、电焊机二次线与电焊把线连接螺丝松动,烧红螺丝栓。

272、电焊机电源和负荷侧接线端子无安全罩。

273、地面各种避雷装置既不检查,也不投入使用。

274、选煤厂楼内出提料口,运完料后不及时关闭和没设防护设施。

275、对地面供电变压器二次侧无保护。

276、电钻、电刨子用完后不断电源或擅自交给非工作人员作业。

277、机电设备检修后因质量问题在24小时内发生故障。

278、水冷电机开机不开冷却水或在设备停运5分钟后,不及时停冷却水。

279、擅自扒开井下各类电缆(包括通讯电缆)。

280、矿灯灯头、灯盖锁失灵。灯头圈松动、玻璃损坏、电源液溢漏,矿灯线破损及充电不足或接触不良造成闪灯。

281、违章带电作业,高压系统邻电作业(有措施并经审批除外)。

282、采掘工作面无人施工时,在保证正常供风的前提下,没有做到全停电。

283、在运转的设备上方作业时不搭平台。

284、停电作业时,回风巷道和防突工作面不停回上一级电源开关。

285、电缆胶注头不合格。

286、检修电器设备时不关开关盖就送电试验。

五、运输提升部分

287、临时慢速绞车及钢丝绳无专人检查或无检查记录。

288、在斜巷内违反行车不行人、行人不行车制度。

289、在回风巷行驶的机车,司机不携带瓦斯报警仪。

290、运送超高、超宽、超重设备或易燃、易爆物品违反有关规定。

291、斜巷绞车把钩工不检查防跑销装置及连接装置。

292、拉运材料不捆绑或捆绑不合格,不按车型装车。

293、把钩人员作业时,不使用挂链器、拨镔器或行车不停稳拨链,挤道岔、拉道岔、铁镔不合格或用其他物件代替。

294、把钩工、绞车工不按规定检查室内外过卷装置和安全制动系统。

295、下大件无措施、无装运小票,拉长木材无措施或不按规定加车。

296检查记录与绳径实际误差0.2毫米或由别人代填写记录。

297、绞车司机在拉车或甩车时因误操作兜翻车。

298、绞车把钩工提升违反有关规定车辆。

299、在绞车信号系统乱打点,造成信号连电或损坏信号。

300、绞车把钩工接班后,不认真清扫大道岔、二道岔。

301、由于铁道道岔状态不好,造成矿车掉道。

302、处理大件掉道时,有关人员不及时到位。

303、把钩工处理掉道车前,不用暗点或电话与绞车司机联系。

304、斜巷矿车掉道,把钩工不就地复位,拉车距离超过10米。

305、顶车时,不按规定提前给信号,先办道岔。

306、绞车工作闸间隙超限或机车闸瓦磨损间隙超限。

307、在运输干线推车或其他单位机车进入运输干线,事先不与配车人员联系。

308、连接装置损坏的矿车不甩出。

309、在斜巷铁道上滑行,平巷坐铁道上或距离铁道0.5米处休息。

310、在平、斜巷的运输巷道中,顶板架设的管、梁低于1.8米,两侧架设的管线梁突出的部分离矿车距离小于400毫米。

311、顶车不挂链,平、斜巷挂套链,放飞车,停车不打掩或打掩不合格。

312、机车不按规定数量拉车。

313、在空台车内装杂物(木头、苞子等)。

314、机车不按警冲标停车。

315、平巷(地面)推车不嘹望、不发出信号,两车前后距离小于20米。

316、绞车拉过卷或拉反向,机车闯信号运行。

317、把钩工、推车人员坐在材料车上。

318、机车有条件不到车,长途顶车。

319、机车过弯道、风门、人多处不嘹望、不打铃、不吹哨、不减速。

320、司机离车不取下钥匙,不施闸。

321、机车擅自拆掉车棚运行或车棚刮坏不及时修复。

322、充电工不按规定充电,不测电解液比重,机车不按时回库充电。

323、机车灯、闸、铃、撒砂装置不符合规定。

324、机车电源装置短接,连接线老化。

325、机车控制器及插销失爆。

326、蓄电池车头不使用钢玉帽、无极柱胶套、不盖严,电瓶无固定销、固定板。

327、在回风巷内随意打开电器设备检修机车和电气设备。

328、用起重设备违章吊物件超载运行。

329、无证开车、把钩。

330、电瓶中不设安全压板或是用铁丝代替。

331、在平、斜巷扒、蹬、跳矿车和胶带。

332、在有架线的巷道行走时,钎杆、铁锹等长工具扛在肩上。

333、斜巷人车行驶不挂红色警示灯。

334、人车出现随意停车或延误开车时间。

335、人车进出站,打点工不嘹望及把钩工在人员没上、下完,随意吹哨联系开车。

336、维持人车秩序的管理人员在人车未到站时将人放入站台。

337、在人车站或人车上打闹,升、入井不走规定出口。

338、坐人车不挂链,同车乘坐干部不监督、不制止。

339、乘车人员损坏人车设施。

340、人车把钩人员躺着吹哨。

341、人车遥控器不及时充电或不完好,绞车道打钟绳不全。

342、在铁道干线施工作业时不设警戒,两侧铁道不打死掩。

343、电机车换向无闭锁或控制系统失灵。

344、架线机车不设前照灯、后红灯。

345、斜巷运输不按规定安设、使用声光信号及“一坡三挡”安全保护装置或装置不全、不灵敏可靠、不设警戒。

346、违反斜巷运输规定,超负荷拉车和不用专用铁镔拉矿车。

347、拉运大件超速行驶,平巷运大件坐在大件上。

348、架线断路器损坏,不及时更换。

349、检绳工不检查全绳或漏检。

350、机车进入平峒,司机不带矿灯。

351、通过运输设备时不走人行过桥。

352、不按规定处理掉道矿车,而生拉硬顶。

353、往车场子顶甩车不给鈴。

354、机车停止运行,控制器不回到零位、车闸不抱紧,离车

后不取下手柄,停车时打反向停车。

355、启动输送机、掘进机不先发出警报或声光信号而直接启动。

356、无证进入车场子。

六、地面施工

357、茶炉提前点火或到规定时间不熄火。

358、空调机在停瓦斯后,不进行管道空气排放,直接点火。

359上料、出料超负荷,选煤厂水洗车间乘电梯。

360、特殊吊装无措施。

361、施工现场不按规定社交通标志,危险地点不挂“禁止通行”标志牌,夜间不设红灯示警。

362、火焊氧气、乙炔瓶(罐)不按规定摆放或乙炔瓶(罐)不安设回火器。

363、职工私自带非岗位人员进入施工重地。

364、电动起重设备无限位器或失灵仍继续工作。

365、“五口”不设防护栏,无临时防护。

366、架设杆不符合材质规定,腐朽、折断、不扒皮。

367、土建施工不执行“三有”(帽、带、网)的规定。

368、不按规定给十字盖。

369、脚手架搭设不够三块板或有一处探头,特殊架设脚手架不经有关部门检查使用。

370、吊挂葫芦没有保安器。

371、架子工作业时穿塑料鞋、硬底鞋,高空作业和上下大车人员穿塑料鞋。

372、从楼上往楼下扔建筑杂物,不采取安全措施,无人警戒。

373、选煤厂冬季胶带打滑,未经有关部门批准或审批措施不落实。

374、扫车底时车固定不牢。

375、选煤厂现场处理机械故障、检修设备时,事先不通知集控室,不经集控室同意施工,施工结束后不向集控室汇报。

376、不按规定时间、次数、标准检查保养机械设备,出现问题不汇报、不积极主动处理而使机械设备带病运行。

377、选煤厂高道拿放车不锁闸、不按规定速度放车或用木楔

止轮。

378、选煤厂大车道放重车吹哨不及时或不吹哨。

379、吊车工作时在吊车下停留或作业,吊车司机开车前不打警鈴、不嘹望,超负荷起重。

380、电锯工不按要求检查和更换锯片。

七、防火、交通、工业卫生

381、机车车辆交给无证人员驾驶,无证驾驶或持学习证独自驾驶车辆。

382货车乘人坐在车厢板上或汽车没停稳时上下车。

383、酒后驾驶汽车。

384、机动车辆不按规定载货、不配备灭火器。

385、机车司机干私活、出私车或给偷窃人员运输。

386、汽车有故障不处理,带病出车,驾驶室超员。

387、汽车司机离开时不上锁,不取下钥匙,下班后不交钥匙。

388、机动车发生交通事故不上报。

389、在使用明炉、电热设施地点离岗不灭火、不切断电源。

390、不按要求配备防火工具、器材、设施和防火设施失效。

391、私自动用和损坏防火工具、器材、设施。

392、用汽油等易燃液体生火、清洗配件。

393、未经矿有关部门批准使用电炉、电热器具。

394、易燃、易爆物品不按规定保管。

395、对火隐患不及时整改或发生火情不及时报告。

396、在禁烟区吸烟、带火。

397、高温及有害气体作业现场,通分排气设施不完善。

398无故不参加职业性健康检查。

399、未经矿主管部门同意,擅自拆除环保装置。

400、环保装置闲置不用或管理不善、失修、失效。

401、同位素核剂量的装置使用、管理不按国家有关规定执行。

八、劳动纪律部分

402、拒绝检查或打骂、报复检查人员。

403、酒后上岗或在岗喝酒,在岗看各种刊物(包括井口发现)。

404、戴电子表、穿化纤服装入井。

405、井下带烟或点火物品。

406、擅自将火药、雷管、起爆器等火工品带出井口。

407、把超重、超长、超体积、特殊物品由人车入井、升井,不包装、无批条、无措施或有批条不到井口登记。

408、在井下拆卸矿灯或带灯泡入井。

409、井下休息时坐苞子、脱靴子、闭矿灯、摘安全帽。

410、工作时间有活不干、躺着或干私活、睡觉。

411、随意损坏、打砸井上、下的电话、灯具、卫生等公物设施。

412、在井口人车站及巷道、峒室闲坐,乱扔脏物,随地大小便或损坏各种设施。

413、各种大型设备或要害岗位人员脱岗。

414、不使用劳动保护装具上岗作业。

415、在井口、代他人划考勤卡,井口人员发现代划卡者不制止。

416、各类人员在井口划完卡后不及时入井,在井附近逗留闲坐(包括在人车各站点)。

417、盯岗、值班或更守人员擅自脱离岗位或不在现场交接班。

煤矿三违行为大全

盛年不重来,一日难再晨。及时宜自勉,岁月不待人。 盛年不重来,一日难再晨。及时宜自勉,岁月不待人。 “三违”行为界定 1.一般“三违”行为 1.1 共性部分 1.三人(含)以上集体大巷行走不成排的 2.工作服、胶靴及安全帽穿戴不规范的 3.井口30米范围内吸烟、点火的 4.酒后下井、班中打架斗殴的 5.井下私自拆卸矿灯、自救器的 6.无有效证件下井的 7.井下躺卧或睡觉的 8.井下休息时摘下安全帽的 9.固定岗位躺着作业的 10.固定岗位脱岗、窜岗的 11.上、下井不排队候罐,抢上、抢下、故意拥挤的 12.罐笼未停稳或安全门未完全打开就打开防护链的 13.乘罐人员向井筒内抛扔物品、乘车人员向巷道内抛扔物品的 14.要害场所岗位人员允许闲杂人员进入或闲杂人员私自进入要害场所的 15.不带自救器私自下井的 16.穿化纤衣服下井的 17.人行车超员、人料同车的 18.乘坐平、斜巷人行车不挂防护链或将身体任一部位伸出车外的 19.携带超长工具、材料乘坐人行车的 20.非工作人员私自涂改、损坏井下各种图牌版的 21.未执行“敲帮问顶”和“先检查后工作”制度就进入工作面施工的1.2 采煤专业 22.单体液压支柱初撑力小于90KN的 23.综采工作面泵站压力小于30兆帕的 24.采煤机内喷雾压力小于2兆帕,外喷雾压力小于1.5兆帕开机工作的 25.擅自进入采煤工作面无支护区或采空区作业的 26.检修采煤机、前溜子和后溜子时不停电闭锁的 27.采煤工作面煤壁伞檐超过规定不处理继续在该区域工作的 28.移架不开喷雾的 29.使用静压水升单体支柱的 30.乳化液浓度配比不够的 31.不停机在溜子或皮带上打碳的 32.采煤机和大溜闭锁失灵不处理强行生产的 33.启动采煤机前不巡视采煤机周围情况的 34.拆卸、安装挡煤板时不停止刮板输送机运转的 35.用采煤机牵拉、顶推、托吊其它设备、物件的 36.更换支架胶管不先进行卸压的 37.工作面两巷超前支护不符合规程规定的 38.工作面安全出口高、宽不符合规定的 39.采煤工作面端面距超过规定不及时支护的 40.单体支柱钻底不穿鞋的 41.采煤工作面掉顶后接顶不实或高冒瞒顶的 42.采煤机停机后未关机组喷雾的 43.在采煤机滚筒后方10米范围内进行清老塘煤作业的 44.外移无极绳绞车尾轮作业时未停电闭锁的 45.采煤机滚筒前、后5米范围内有人时开机的 46.泵站调定压力不符合规定或压力指示器失效的

煤矿三违行为大全

“三违”行为界定

1.一般“三违”行为 1.1 共性部分 1.三人(含)以上集体大巷行走不成排的 2.工作服、胶靴及安全帽穿戴不规范的 3.井口30米范围内吸烟、点火的 4.酒后下井、班中打架斗殴的 5.井下私自拆卸矿灯、自救器的 6.无有效证件下井的 7.井下躺卧或睡觉的 8.井下休息时摘下安全帽的 9.固定岗位躺着作业的10.固定岗位脱岗、窜岗的 11.上、下井不排队候罐,抢上、抢下、故意拥挤的 12.罐笼未停稳或安全门未完全打开就打开防护链的 13.乘罐人员向井筒内抛扔物品、乘车人员向巷道内抛扔物品的 14.要害场所岗位人员允许闲杂人员进入或闲杂人员私自进入要害场所的 15.不带自救器私自下井的 16.穿化纤衣服下井的 17.人行车超员、人料同车的 18.乘坐平、斜巷人行车不挂防护链或将身体任一部位伸出车外的 19.携带超长工具、材料乘坐人行车的 20.非工作人员私自涂改、损坏井下各种图牌版的

21.未执行“敲帮问顶”和“先检查后工作”制度就进入工作面施工的 1.2 采煤专业 22.单体液压支柱初撑力小于90KN的 23.综采工作面泵站压力小于30兆帕的 24.采煤机内喷雾压力小于2兆帕,外喷雾压力小于1.5兆帕开机工作的 25.擅自进入采煤工作面无支护区或采空区作业的 26.检修采煤机、前溜子和后溜子时不停电闭锁的 27.采煤工作面煤壁伞檐超过规定不处理继续在该区域工作的 28.移架不开喷雾的 29.使用静压水升单体支柱的30.乳化液浓度配比不够的 31.不停机在溜子或皮带上打碳的 32.采煤机和大溜闭锁失灵不处理强行生产的 33.启动采煤机前不巡视采煤机周围情况的 34.拆卸、安装挡煤板时不停止刮板输送机运转的 35.用采煤机牵拉、顶推、托吊其它设备、物件的 36.更换支架胶管不先进行卸压的 37.工作面两巷超前支护不符合规程规定的 38.工作面安全出口高、宽不符合规定的 39.采煤工作面端面距超过规定不及时支护的 40.单体支柱钻底不穿鞋的

2018煤矿三违行为界定标准

2018煤矿三违行为界定标准 特重“三违” 给予不低于开除留用处分,住安全学习班。 1、瓦斯超限仍违章指挥生产或强行作业者。 2、违章指挥,违章作业造成死亡或一级非伤亡事故的直接责任者。 3、瓦斯检查员空班、漏检,提前脱岗或虚报假检者。 4、不严格执行“一炮三检、三人联锁”等放炮制度,造成放炮崩人事故的直接责任者。 5、扒车、扒皮带、蹬钩、跳车以及打过信号后仍强行上下罐笼者。 6、由于工作失职造成水灾、火灾或事故直接经济损失在5000元以上责任者。 7、破坏瓦斯监测系统或设备,人为停电或打过线,私自调整探头监测数值、探头出现负偏差者。 8、殴打、辱骂、威胁制止或处理“三违”人员者。 9、破坏安全生产设施责任者。 10、斜坡轨道断绳、跑车事故的直接责任者。 严重“三违” 给予不低于降一岗工资一年处分,住安全学习班 1、擅自甩掉漏电、过载、短路等安全保护装置,强行送电的直接责任者。 2、造成重伤和二级非伤亡事故的直接责任者。

3、违章指挥、违章作业,虽未造成事故,但酿成重大隐患的责任者。 4、穿化纤衣服入井或携带烟草等点火物品入井者。 5、无证操作电机车,绞车或其它运转设备者。 6、井下带电作业者或电器设备失爆的责任者 7、造成电机车碰头、追尾、翻车事故的直接责任者。 8、违章作业造成采掘头面冒顶影响生产8小时以上的直接责任者。 9、发现事故预兆和险情,不采取防范措施又不汇报者。 10、特殊工种在岗位上睡岗者。 11、发生事故后,隐瞒事故真相,对肇事者进行姑息包庇或弄虚作假,甚至嫁祸于人者。 12、关键岗位人员脱岗者。 13、采煤工作面、顶层煤巷及石门揭煤放炮时,不按规定组织人员撤到新鲜风流内的责任者。 14、擅自停、开风机的责任者。 15、违章停、送电及违章进行电焊、气割作业的责任者。 16、故意损毁达标成果的直接责任人。 17、不听劝阻,强行进入爆破区域内者。 18、无措施施工,措施未贯彻或贯彻不到位进行施工者。 19、扒岩机工作时,在扒斗运行范围内工作或行走者。 20、强行进入炮区者。 21、在井下乱写乱画的责任者。

“三违”行为与相关责任人的界定范围及处罚标准规定(正式)

编订:__________________ 单位:__________________ 时间:__________________ “三违”行为与相关责任人的界定范围及处罚标准 规定(正式) Standardize The Management Mechanism To Make The Personnel In The Organization Operate According To The Established Standards And Reach The Expected Level. Word格式 / 完整 / 可编辑

文件编号:KG-AO-5065-88 “三违”行为与相关责任人的界定范围及处罚标准规定(正式) 使用备注:本文档可用在日常工作场景,通过对管理机制、管理原则、管理方法以及管理机构进行设置固定的规范,从而使得组织内人员按照既定标准、规范的要求进行操作,使日常工作或活动达到预期的水平。下载后就可自由编辑。 1. 编制目的 为认真贯彻“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安全生产方针,防止和减少各类事故,保障员工生命和财产安全,根据相关法律、法规,特制定本制度。 2. 编制依据 2.1《煤矿安全规程》(2011版) 2.2《煤矿各工种操作规程》 2.3贵州黔西桂箐煤炭开发有限公司《安全管理制度汇编》 3. 适用范围 本制度适用于贵州黔西桂箐煤炭开发有限公司项目建设所有从业人员。 4. “三违”的识别

“三违”是指违章指挥、违章作业、违反劳动纪律。 4.1违章指挥的识别 4.1.1违章指挥:是指违反国家的安全生产方针、政策、法律、条例、规程、标准、制度及生产经营单位的规章制度的指挥行为。 4.1.2违章指挥的原因:不从实际出发,盲目追求完成生产任务;没有安全防护设施,设备、人员、方法等条件不具备;安全意识淡薄,不懂安全技术和规程,不尊重专家与职工的建议,强令或指挥他人冒险作业。 4.1.3常见的违章指挥行为:不按照安全生产责任制有关本职工作规定履行职责;不按规定对职工进行安全教育培训,强令职工冒险违章作业;新建、改建、扩建项目不执行“三同时”(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入生产和使用)的规定,不履行审批手续,对已发现的事故隐患,不及时采取措施,放任自流等。 4.1.4预防违章指挥的注意事项:摆正安全与生

煤矿三违管理制度

旧街煤业“三违”管理制度 二〇一七年

**煤业有限公司“三违”管理制度 一、总则 1.为进一步规范职工行为,强化公司安全生产管理,有效防范各类事故,根据公司安全风险辨识评估管控、岗位达标要求以及上级公司相关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 2.在工作时间(包括学习、会议)和场所内公司职工发生的违章指挥、违章作业、违反劳动纪律和管理规定的行为,统称为“三违”。 3.本制度适用于山西煤炭运销集团旧街煤业有限公司全体职工。 二、管理责任 1.公司所有职工对“三违”人员和行为均负有制止、举报、监督、配合调查的责任。 2.安检科负责公司“三违”人员和行为的检查、举报内容调查核实、处罚教育、建档登记等日常管理工作。 3.公司职工安全教育培训中心负责根据相关会议及事故分析报 告的决定对“三违”人员开展针对性的安全教育培训。 4.安检人员、班组长、跟班带班管理人员负责对“三违”人员的现场教育。 5.安检科及“三违”人员所在队组负责违章作业人员、违反劳动纪律和管理规定的人员进行后续跟踪,违章指挥人员的后续跟踪由其上一级管理人员和跟班领导共同负责。 三、“三违”行为的判定

1.违章指挥是指工作计划在组织、实施过程中,班组长以上管理人员违背安全生产法律法规、规章规程、规范标准以及安全组织措施、安全管理措施、安全技术措施等规定,在安全条件不具备的前提下,不尊重专家及职工意见建议,以完成生产指标为目的强令和指挥作业人员违章冒险作业,可能导致多人安全受到威胁或引发事故的行为。 2.违章作业是指在现场作业过程中以完成本岗位作业任务为目的,特种作业人员、一般岗位人员违反煤矿安全规程、采掘作业规程、技术操作规程以及安全技术措施规定的流程、方法、标准,或在安全条件不具备且未采取相应的事故防范措施和安全风险管控措施(包含措施不当)的情况下,服从违章指挥、冒险作业或存在其它不规范的操作,可能导致自身及其它作业人员安全受到威胁或引发事故的行为。 3.违反劳动纪律和管理规定是指不遵守公司考勤、会议及班组建设等组织纪律、工作纪律、技术纪律和管理制度,可能影响到职工精神风貌建设和本岗位、本部门、其他岗位和部门正常工作的行为。 4.上级主管部门、上级公司在现场检查过程中确认的违章指挥、违章作业及违反劳动纪律和管理规定的行为。 四、“三违”行为的管理 1.制止及纠正 在意识到本人行为属于“三违”时,应立即停止违章违规行为,进行自我纠正。

煤矿反三违心得体会

煤矿反三违心得体会 煤矿反三违心得体会 “三违”是对人的不安全行为的俗称,即违章指挥、违章作业、违反劳动纪律。这里所谓的“章”就是指煤矿安全规程、操作规程和作业规程。安全工作的根本目的是保护广大职工在劳动生产过程中的安全与健康,防止伤亡事故和职工危害,保护国家和集体财产不受损失,保证生产和建设的正常进行。在煤矿95%以上的事故都是由“三违”造成的,这就需要我们在安全管理中分析“三违”的原因,造成“三违”的主要因素和对象是人,思想是行动的向导。分析和掌握造成人们“三违”的不同思想,对有效预防和减少”三违”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笔者结合中心桥煤业公司多年来反“三违”的经验,针对煤矿如何反事故,分析煤矿职工在“三违”中的心理状态,大致有以下几种:(1)侥幸型。这类人员往往受传统的封建观念影响较深,干起活来有章不循,有规不守,随自己的意愿行事;(2)马虎型。这类人员往往知道违章的后果,但因工作马虎,粗心大意,致使事故发生;(3)凑合型。这类人员自持有经验处理问题凑合行事;(4)逞能型。这类人员往往工作能力很强,但总爱头脑发热,逞能违章;(5)盲目型。这类人员往往对工作环境或操作设备的情况不了,技术不过关,盲目上岗操作;(6)好奇型。这类人员往往被好奇心驱使,不该摸的偏摸,不该动的骗动;(7)模仿型。这类人员对违章行为不加制止反而刻意模仿;(8)疲劳型。这类人由于睡眠不足,上夜班不适应或其他原因,感觉、听觉和视觉敏锐度变低,致使操作出现错误; (9)意向型。人的心理是不稳定的,容易受喜怒哀乐等因素的影响,容易出现操作错误性;(10)逆反型。这类人员一般熟悉设备的规程的工作原理,但对安全管理的方法,安全教育的形式或安全管理人员的态度以及违章惩处不能正确地认识,产生了逆反心理。俗话说:“条条规程血写成,莫让鲜血再染红”,十次事故九次以上是由于违章作业造成是一个不争的事实,但是并不是每次违章都会造成事故,所以人们就存有侥幸的心理,反“三违”的’工作目标就是杜绝一万,防止万一,根除事故苗头,排查事故隐患。无数事例都能说明“三违”的危害。针对以上是10种“三违”人员常见的心态。要针对性地做好以下几项教育转化工作:一是对侥幸型、马虎型、凑合型的人员,帮助他们分析“三违”后果的严

安全红线三违行为界定及处罚标准试行

安全红线、“三违”行为界定及处罚标准(试行) 1.安全红线、“三违”行为界定 1.1.安全红线 1.1.1安全操作红线 1.1.1.1 一风吹排放瓦斯:未使用三通或变频调速等调节风量造成第一汇风点瓦斯浓度达到 3%及以上的。 1.1.1.2 瓦斯超限作业:在作业范围内,监控探头记录或瓦斯检查员检查瓦斯超限时,仍进行作业。 1.1.1.3 虚报、假报瓦斯抽采钻孔量和瓦斯抽采量。其所报瓦斯抽采钻孔深度、钻孔量或瓦斯抽采量一次超过实际数值 20%及以上;施工消突、抽采钻孔未经验收而直接投入使用。 1.1.1.4 测气员、安监员、防突员、探放水工弄虚作假、虚报检查数据的。 1.1.1.5 擅自高定监控断电值或缩小断电范围的。 1.1.1.6 严重违章爆破的:爆破未装填炮泥或炮泥充填长度达不到应封孔长度的二分之一,不执行“一炮三泥”、“一炮三检”,不按作业规程或安全技术措施规定设置警戒,不用爆破器爆破,违章处理瞎炮、残炮,采煤工作面同时使用两个及以上爆破器爆破(特殊情况下编制专门措施并经审批后爆破不属此范围)。 1.1.1.7 人为破坏风门、瓦斯传感器的:1、运输货料过风门不按规定开启而直接撞击,造成风门损坏,失去作用或漏风量超过被损风门正常使用时的 30%的;2、人为造成瓦斯传感器失去监控作用。 1.1.1.8 “三专两闭锁”不按规程规定安装或人为造成闭锁失效的。 1.1.1.9 井口 20 米范围内、井下无措施烧焊及使用明火。 1.1.1.10 石门揭穿突出危险煤层和突出危险工作面不执行防突措施而进行采掘作业或超采超掘。 1.1.1.11 提升绞车的安全保护、安全设施不按《煤矿安全规程》规定装设或失效;违反斜井“行车不行人,行人不行车”规定;扒、蹬、跳车;乘坐皮带。 1.1.1.12 采煤、掘进工作面及回风流中电气设备失爆。 1.1.1.13 违反规程、措施空顶作业,煤巷锚杆(锚索)支护擅自修改支护参数。

煤矿三违行为大全

煤矿三违行为大全 公司标准化编码 [QQX96QT-XQQB89Q8-NQQJ6Q8-MQM9N]

“三违”行为界定 1.一般“三违”行为 1.1 共性部分 1.三人(含)以上集体大巷行走不成排的 2.工作服、胶靴及安全帽穿戴不规范的 3.井口30米范围内吸烟、点火的 4.酒后下井、班中打架斗殴的 5.井下私自拆卸矿灯、自救器的 6.无有效证件下井的 7.井下躺卧或睡觉的 8.井下休息时摘下安全帽的 9.固定岗位躺着作业的 10.固定岗位脱岗、窜岗的 11.上、下井不排队候罐,抢上、抢下、故意拥挤的 12.罐笼未停稳或安全门未完全打开就打开防护链的 13.乘罐人员向井筒内抛扔物品、乘车人员向巷道内抛扔物品的 14.要害场所岗位人员允许闲杂人员进入或闲杂人员私自进入要害场所的 15.不带自救器私自下井的 16.穿化纤衣服下井的 17.人行车超员、人料同车的 18.乘坐平、斜巷人行车不挂防护链或将身体任一部位伸出车外的 19.携带超长工具、材料乘坐人行车的 20.非工作人员私自涂改、损坏井下各种图牌版的21.未执行“敲帮问顶”和“先检查后工作”制度就进入工作面施工的 1.2 采煤专业 22.单体液压支柱初撑力小于90KN的 23.综采工作面泵站压力小于30兆帕的 24.采煤机内喷雾压力小于2兆帕,外喷雾压力小于兆帕开机工作的 25.擅自进入采煤工作面无支护区或采空区作业的 26.检修采煤机、前溜子和后溜子时不停电闭锁的 27.采煤工作面煤壁伞檐超过规定不处理继续在该区域工作的 28.移架不开喷雾的 29.使用静压水升单体支柱的 30.乳化液浓度配比不够的 31.不停机在溜子或皮带上打碳的 32.采煤机和大溜闭锁失灵不处理强行生产的 33.启动采煤机前不巡视采煤机周围情况的 34.拆卸、安装挡煤板时不停止刮板输送机运转的 35.用采煤机牵拉、顶推、托吊其它设备、物件的 36.更换支架胶管不先进行卸压的 37.工作面两巷超前支护不符合规程规定的 38.工作面安全出口高、宽不符合规定的 39.采煤工作面端面距超过规定不及时支护的 40.单体支柱钻底不穿鞋的 41.采煤工作面掉顶后接顶不实或高冒瞒顶的 42.采煤机停机后未关机组喷雾的 43.在采煤机滚筒后方10米范围内进行清老塘煤作业的 44.外移无极绳绞车尾轮作业时未停电闭锁的

煤炭生产“三违”行为界定(正式版)

文件编号:TP-AR-L9525 In Terms Of Organization Management, It Is Necessary To Form A Certain Guiding And Planning Executable Plan, So As To Help Decision-Makers To Carry Out Better Production And Management From Multiple Perspectives. (示范文本) 编订:_______________ 审核:_______________ 单位:_______________ 煤炭生产“三违”行为 界定(正式版)

煤炭生产“三违”行为界定(正式版) 使用注意:该安全管理资料可用在组织/机构/单位管理上,形成一定的具有指导性,规划性的可执行计划,从而实现多角度地帮助决策人员进行更好的生产与管理。材料内容可根据实际情况作相应修改,请在使用时认真阅读。 (一)严重“三违”行为 1、无规程措施安排生产的。 2、安排未通过规程措施学习考试的职工上岗生产的。 3、规程措施的编制与现场不符或编制、审批程序违反规定的。 4、对抵制或举报违章指挥,制止违章作业的人

员进行打击报复的。 5、安全设施不齐全,强令工人作业的。 6、现场存在的事故隐患未处理,强令工人作业的。 7、特殊工种未经培训安排上岗的。 8、作业时,不按规定佩戴保险带的。 9、不服从管理,殴打、谩骂正常行使职责的安全管理人员的。 10、破坏、偷盗安全、生产设施、材料、设备

的。 11、有冲击地压或有煤与瓦斯突出的采掘工作面,放炮后在30分钟内进入工作面的。 12、瓦斯员或瓦安员未按规定进行瓦斯检查工作的。 13、无安全运行许可证组织生产或运行的。 14、造成各类重大隐患的相关责任人员。 15、可引发造成人身或非伤亡事故的其它严重“三违”行为。

煤矿常见三违

针对煤矿“三违”现象的治理措施 “三违”是煤矿安全生产的大敌,“三违”不停,事故不止。有效制止“三违”,才能减少或杜绝事故的发生,确保矿井安全生产。 三违随着煤矿生产的产生而产生,随着生产的发展而发展,在煤矿生产中,三违的管理是非常重要的,直接关系到煤矿的安全生产和企业的效益。 煤矿“三违”,指的是违章作业、违章指挥和违反劳动纪律。就“三违”的成因、危害,如何减少和杜绝“三违”行为,提出以下的看法。 一、三违的成因 据调查统计,在发生事故的原因中,违章作业、违章指挥和违反劳动纪律占主要原因。在生产过程中,环境的不安全条件、物的不安全状态、加上管理的缺陷即形成事故隐患,若人的不安全行为触激事故隐患,则会发生伤害事故。事故形成的四个条件可用集合公式表示为: 事故={人的不安全行为,管理的缺陷,物的不安全状态,环境的不安全条件} 在这四个因素中,人的因素是主导,管理因素是关键,物的因素是根据,环境因素是条件,而人的不安全行为和管理的缺陷则是三违的形成的基础。人在生产过程中是三违的行为的主导者,心理支配着人的行动。一个人的心理是一定时期心态活动的趋向,在一定程度上

影响着活动,有什么样的心理就有什么样的活动。在生产过程中,若职工拥有不健康心理,将直接产生三违行为,从而影响安全生产。 二、三违的管理 1、现场管理。加强安全员现场的巡回检查制度;强化技术员现场指导;认真落实领导跟班制度。现场的管理要严格,对作业人员的违章违纪,要及时制止,严肃查处,促使作业人员养成好的行为习惯。 2、内业管理。安监部门应每旬公布三违处罚情况,在硐口显眼位置张贴,并根据三违情况进行分类统计存档。 3、监督管理。安监部门要抓好作业人员的三违管理,还要做好安全生产管理人员、技术员,直至矿领导的监督检查工作。真正做到一级管一级,下级对上级负责。 4、原则管理。对三违行为实行“四不放过”原则:三违发生的原因没有查清不放过;三违责任者没有受到处罚不放过;群众没有受到教育不放过;发生三违行为后,没有制订出防范措施不放过。 三、“三违”的预防。 1、加大培训力度。提高职工安全知识水平和安全操作技能,组织工人认真学习三大规程:煤矿规程、操作规程、作业规程。让职工从“要我安全”到“我要安全、我会安全、我能安全”的根本性转变。 2、开展典型事故案例分析。在潜意识里,许多人认为“三违”只能给自己带来点经济损失,并没从内心真正认识到“三违”可能会对自身或他人生命造成伤害,会为亲人、朋友带来生活上的困难和感情上的痛苦,让“三违”人员现身说法,使大家充分认清“三违”的

煤矿安全事故案例分析

【经典资料,WORD文档,可编辑修改】 【经典考试资料,答案附后,看后必过,WORD文档,可修改】 煤矿安全事故案例分析 煤矿安全事故多发的原因分析及对策建议 【摘要】 作为高危险、高风险、高投入行业的煤炭企业,在开采煤炭的过程中,受井下生产条件的制约、煤矿井下技术装备的局限性以及井下生产一线职工自身素质等主客观因素的影响,一直以来,预防、减少和遏制煤矿生产过程中各类事故发生是煤矿生产者和管理者追求的最高目标。作为一名采矿专业的学生我更应认真地对待安全这个问题。本文剖析了煤矿事故发生的各种原因,并提出相应对策。 【关键词】 安全事故原因分析预防途径 【正文】 我国目前煤炭生产机械化施工作业约占80%以上,安全、优质、高效,但还没有完全解决刀具磨损快、寿命短的问题,故在使用范围受到一定的限制。因此采用钻眼爆破方法仍是井巷掘进以及采煤施工的主要方法。因此,必须掌握安全爆破的相关要求及规定以及爆破事故预防及处理方法。 一、原因分析 煤炭需求增加推动了煤矿超能力生产。近年来,我国经济快速发展,煤炭需求总量过高,要求煤炭工业维持较高产出,是造成煤矿超能力开采的宏观直接原因,超能力开采已经成为全国煤炭工业增加产出的主要手段之一,也成为我国煤矿各种事故的重要导火索 小煤矿违规开采引发煤矿事故居高不下。目前我国约有2.5万个煤矿,其中2.3万个是乡镇煤矿、个体煤矿,几乎都由个人承包经营。每年发生的煤矿事故中,乡镇煤矿占70%,而重大或特大事故占80%。较低的市场准入门槛使小煤窑业主竞相逐利行为变得轻而易举,而较小的事故风险成本又不足以使他们望而却步。由于当前煤炭行业风险与收益的严重不对称,加之有关部门监管乏力,导致在矿难事故频发的情况下,小煤窑的破坏性、掠夺性开采屡禁不止,接近疯狂。小煤矿的掠夺性开采在损耗煤炭储量的同时,由于本来技术力量薄弱,安全投入少,引发的恶性安全事故必然居高不下。 思想政治工作与安全生产相脱节。安全生产的实践主体是人,人的安全意识的强弱,直接作用于生产活动中的安全行为。但是,在许多人甚至是一些领导同志思想上,并没有认识到安全宣

煤矿“三违”行为界定通用范本

内部编号:AN-QP-HT918 版本/ 修改状态:01 / 00 When Carrying Out Various Production T asks, We Should Constantly Improve Product Quality, Ensure Safe Production, Conduct Economic Accounting At The Same Time, And Win More Business Opportunities By Reducing Product Cost, So As T o Realize The Overall Management Of Safe Production. 编辑:__________________ 审核:__________________ 单位:__________________ 煤矿“三违”行为界定通用范本

煤矿“三违”行为界定通用范本 使用指引:本安全管理文件可用于贯彻执行各项生产任务时,不断提高产品质量,保证安全生产,同时进行经济核算,通过降低产品成本来赢得更多商业机会,最终实现对安全生产工作全面管理。资料下载后可以进行自定义修改,可按照所需进行删减和使用。 一、共性部分 (一)、严重“三违”行为 1、无安全措施安排生产的 2、安排未通过规程、措施学习考试的职工上岗生产的 3、规程、措施的编制与现场不符或编制、审批程序违反规定的 4、安全设施不齐全,强令工人作业的 5、对抵制或举报违章指挥,制止违章的人员进行打击报复的 6、现场存在事故隐患尚未处理,强令工人作业的

7、特殊工种未经培训安排上岗的 8、作业时,不按规定佩戴保险带的 9、不服从管理,殴打、谩骂正常行使职责的安全管理人员的 10、破坏、偷盗安全生产设施、材料、设备的 11、有冲击地压或有煤与瓦斯突出的采掘工作面,放炮后在30分钟内进入工作面的 12、无《安全运行许可证》组织生产或运行的 13、造成各类重大隐患的相关责任人员相互推诿的 14、可引发造成人身或非伤亡事故的其他严重“三违”行为的 15、喝酒后上岗的

煤矿习惯性三违汇总

王家寨煤矿常见“三违”汇总 一、采煤专业 1、工作面工程质量低劣,支柱初撑力、工作阻力合格率低于80%的。 2、采空区悬顶超规定不采取加强支护措施,达到强放数值未及时组织强放的。 3、采煤机与工作面运输机不闭锁,无断开馈电开关装置,隔离开关不起作用的。 4、采煤机进刀位置不符合作业规程规定的。 5、采面单摘顶梁无措施的、机组超宽采煤的。 6、采煤工作面支护结构、端头支护形式、数量、规格、质量不符合作业规程规定的。 7、采煤工作面的副巷溜子溜尾滞后于切顶线,上下平巷的回撤滞后于工作面切顶排,未设关门点柱的。 8、工作面支护密度不符合规程规定或支柱柱距3处以上超规程规定的。 9、工作面软底穿鞋后钻底量仍超过100毫米的。 10、两巷及上下出口局部高度、宽度不符合要求,影响通风、运输、行人的。 11、分段作业距离、机组割煤与移溜距离、移溜与支柱距离、支柱与回柱距离不符合作业规程规定的。 12、单体支柱支护工作面测压表无法正常使用或不按规定配备备用测压表的。 13、机采工作面不按规程要求预挂顶梁、架设π型钢的;机道片帮超宽不打临时贴帮柱的。 14、联网质量差,致使切顶排出现撕网造成窜矸埋柱3根以上的、联网时,抽采空区网子联网的; 15、顶梁走向或倾斜方向连续两根不铰接的。 16、工作面来压期间或断层构造处,未按措施加强支护的。 17、控顶距超过规程规定的、超前支护距离不符合规程要求的。 18、架棚巷道与工作面接茬处缺π型钢或π型钢不合格的。 19、连续2棵支柱超高使用或无活柱的。 20、工作面伞檐超过规定不及时处理的。 21、π型钢单摘、临时密集不全、丛柱距离超规定的。 22、防倒绳子(钩)不全的。 23、切顶排特殊支护数量不足的。 24、现场无施工图牌板或施工图牌板与现场不符的。 25、移溜头溜尾时不停电的;停煤机时不打隔离开关及闭锁的。 26、支柱时抽倒斜撑,密集柱,升程不足或升程超限的、支柱时不紧固水平销,吊梁松动的。 27、回柱时不提前加戗棚,护身柱的、不使用长把工具回收物料的、不制止人员来回走动的、不提前联网的、不清好退路的;用手拿顶梁的;不严格执行“四不回”“两必须”等一系列回柱安全防范措施的; 28、移溜子时不及时打设基本柱的; 29、开溜子又打眼的; 30、回采工作面人员注液时,站在支柱下方及正对三用阀的; 31、移溜子时,将单位支柱直接顶住顶梁或直接顶单体柱子的; 32、支柱倒水平销时,一人站在上方倒,一人站在下方扶柱及水平销的; 33、支柱后,联锁绳头不连或松懈不紧的;支柱时,挂好悬空梁后,将手放在支柱里侧升柱的; 34、人员注液时,特别是上下端头注液时,插上注液枪直接注液的;注液升柱,用手握住枪卡子的; 35、采煤机维修人员,支护不全维修的; 36、移溜子时,综采架子卸荷后,人员穿行的;

(精编)煤矿常见“三违”行为

(精编)煤矿常见“三 违” 行为

煤矿常见“三违”行为MEIKUANGCHANGJIANSANWE IXINGWEI400LI 400 例资料学习安监科整编煤矿常见“三违”行为400 例依据《煤矿安全规程》相关规定,结合煤矿安全生产管理实践,将 各生产系统“三违”表现、查处规定归纳整理出400 例,现摘编 如下,供参考执行。 一、采煤部分 1、采煤机开机前,司机不认真检查机组部分各部位(件),不检查环境,不通知周围作业人员。 2、不试转、不给声光信号、不嘹望开运输机,采煤机或输送机联销控制失灵开采煤机。 3、采煤机开机后,进入机道。 4、不按规定开下缺口。 5、前移上来的支架高度达不到规程要求标准。 6、片阀不回零位,乱拔液压支架胶管,拔完不复位。 7、乳化液箱常流水。 8、机组割完煤后留伞檐子。 9、工作面及两顺槽超前20 米清理不净。 10、不分段式、间隔式、多轮次放煤,造成架前冒顶。

11 、上下端头或工作面顶板下降0.5 米以上无措施。 12、前部输送机或液压支架推拉不到位。 13、机械不按规定保养,因而造成设备损坏或出现事故。 14、各采区不按规定开、关胶带输送机,造成罐笼水大。 15、采煤机内外喷雾不合格或不开喷雾作业,放煤时不开喷雾,拉、移架前不开架前喷雾,不按要求使用移动喷雾。 16、采煤机滚筒缺截齿。 17 、采煤机割刀遇到旧巷中铁器时,不停机处理或割坏顺槽的棚腿及各种管线。 18 、割煤机开机时挂离合器不减速。 19、用单体液压支柱顶电机、减速机。 20、不按规程铺网、联网或不及时修补破裂的网21 、输送行人侧安全距离不足0.7 米。 22、刮扳机缺刮板、刮板螺丝掉一头、弯板及坏中节不及时更换。 23 、工作面没做直、做平,不从两端头而从中部开始推拉输送机。推移前部输送机不滞后机组15 米或弯曲段长不足15 米。 24 、前后刮板输送机头与转载机搭接不合理或刮板输送机没推平、调直,水平弯曲超过3°。 25、电机、减速机上有浮煤或被浮煤埋住电机。 26、卸压的单体液压支柱或断裂的铰接梁不及时更换。 27 、液压支架推拉杆损坏。 28、用单体液压支柱拉架子无措施或不按措施施工。 29、工作面支架压死、咬架子、放煤压死刮板输送机。 30、调整支柱不先打后翻。 31、打点信号、按钮没有悬挂。

煤矿典型事故案例分析安全教育

典型事故案例 (教案) 代

一、教学目的 通过对事故案例的剖析掌握各类事故的预防措施,进一步探讨抓好煤矿安全生产各环节的方法,提高现场隐患的辨识能力,确保煤矿的生产安全。 煤矿常见事故的预防,提高事故预警能力。 二、教学重点 煤矿常见事故案例的原因分析,预防措施。 事故汇报程序 三、教学难点 本次授课对象为新入矿从业人员,对现场工艺、矿井部分名称等了解不太清楚,讲解存在部分难度。 学员工种不同、工作性质不同,难以把每个工种出现的事故从不同容、不同角度进行重点讲解(时间受限)。 四、教学方法 结合我矿及附近矿井发生的各类事故进行剖析,利用VCD、幻灯片进行影像讲解。 五、教学用具 板书、幻灯片、VCD教学光盘。 六、课时分配 第一课时事故案例分析基本知识。 第二课时顶板事故类案例分析 第三课时瓦斯(煤尘)事故类案例分析 第四课时机电事故类案例分析 第五课时运输事故类案例分析

第六课时放炮事故类案例分析 第七课时水害事故类案例分析 第八课时火灾事故类案例分析 第九课时其它事故类案例分析 七、教学容 第一部分事故案例分析基本知识 1、根据我国有关事故调查的法规,我国事故调查的基本程序。: (1)事故的通报;===>(2)事故调查组的成立;===>(3)事故现场处理; ===>(4)事故有关物证收集;===>(5)事故事实材料收集; ===>(6)事故人证材料收集记录;===>(7)事故现场摄影及拍照; ===>(8)事故图表的绘制;===>(9)事故原因的分析; ===>(10)事故调查报告编写;===>(11)事故调查结案归档; 2、《安全生产法》第73条的规定事故调查处理应遵循的基本原则。 (1)实事、尊重科学的原则。 对事故的调查处理就是执法办案。它不仅要揭示事故发生的在原因,找出事故发生的机理,研究事故发生的规律,制定预防重复发生事故的措施,做出事故性质和事故责任的认定,依法对有关责任人进行处理,而且据此为政府加强安全生产、防重、特大事故、实施宏观调控政策和对策提供科学的依据,这一切都源于事故调查的结论。差之毫厘,谬之千里。事

XXX煤矿三违处罚办法概论

煤矿“三违”处罚规定(暂行) 第一章总则 第1条为增强员工安全生产的责任感和自觉性,强化煤矿安全防范和安全管理工作,使安全管理逐步纳入制度化,正规化,狠反“三违”,避免和减少安全事故发生,保证全矿安全生产,根据《煤矿安全规程》规定,结合我矿实际情况,特制定《XXX煤矿“三违”处罚规定〈暂行〉》,(以下简称《规定》)。 第2条本《规定》经XXX煤矿矿委会议讨论通过。 第3条各级管理人员都必须以身作则,自觉遵章守纪、严格管理,狠反“三违”。 第4条发动群众,共同监督,对检举和制止“三违”行为的人员给予物质奖励或精神奖励。 第5条对查获的“三违”人员不但要按本《规定》对号入座进行处罚,还要对“三违”人员进行一次安全教育学习。 第二章处罚 第一节一般规定 第6条每月安全办公会少于一次,罚副矿长,安监科长各50元。 第7条不按规定组织安全学习,缺一次罚安监科长50元,安全员30元。 第8条各级管理人员发现“三违”不制止,不处罚,按“三违”条款同等处理,因此造成严重后果的,移交司法机关处理。

第9条擅自安排未进行安全教育的新工人上岗和未进行重新培训而调换工种的人员上岗的,处责任者50元的罚款。 第10条安排未经培训合格取得资格证的特种作业人员上岗的,处责任人50元的罚款。 第11条凡应持证上岗人员不持证上岗的,罚款20元。 第12条不按规定、无故或不请假而不参加各种会议的,罚款20元。 第13条入井不戴安全帽,不携带自救器的,罚款20元。 第14条穿化纤衣服,戴电子表入井的,罚款100元。 第15条带烟火入井的,罚款200元或者开除出矿。 第16条酒后入井或上岗中喝酒的,罚款100元。 第17条检身员不按规定检身,不坚持原则的,罚款100元。 第18条上班时间干私活,做无关的事,不按规定着装上班的,罚款20元。 第19条不按规定时间上班,提前离岗,串岗,替岗,混岗的,罚款50元。 第20条在井口或抽风机房20米范围内烤火或吸烟的,罚款50元。 第21条在抽风机房,木工房,油库,炸药雷管库等重要场所吸烟或用火炉取暖的,罚50元。 第22条在井下拆、敲打、撞击矿灯的,罚款50元。 第23条携带失爆矿灯入井或不按时交还矿灯的,罚款50元。

煤矿安全工作中常见“三违”现象的危害及对策

煤矿安全工作中常见“三违”现象的危害及对策 煤炭是我国重要的工业原料,煤炭工业是我国国民经济的重要组成部分,煤炭工业又是一个特殊的事故多发的高危行业。尤其是我国95%以上煤矿是井下作业,井深平均在400m以上,不仅地质构造比较复杂,工作环境、劳动条件十分艰苦,而且与其它主要产煤国家相比自然灾害较为严重。尽管近年来政府和企业都相应加大了安全投入和安全管理,但安全生产形势依然十分严峻,每年事故死亡近万人,相当于每小时就有1人因事故死亡,在我国铁路、冶金等12个产业门类中发生事故最多、死亡人数最多,比其它11个产业门类死亡人数总和还要多。这不仅给职工家庭带来了极大的痛苦,同时也给企业和国家造成巨大的经济损失,还带来了极其恶劣的社会影响甚至国际影响,直接危及社会的安定、形势的稳定和经济的发展。 一、常见“三违”现象的主要表现及危害 (一)、采煤方面的几种主要表现 1、支护质量不好,造成漏顶、掉顶、冒顶 这类事故是在煤矿生产中采煤过程中经常发生的习以为常的违章,具有极大的危害性和极其恶劣的影响,特别是我们龙口矿区属典型的“三软地层”,尤其严重。如北皂煤矿1994年“8.10”事故,采煤工作面倒柱冒顶致曲强增死亡事故,洼里煤矿1990年“5.4”采煤工作面漏顶导致王垂军死亡事故。尽管近几年随着采煤机械化程度和职工素质的不断提高,安全管理的不断加强和完善,这类事故呈逐步减少的趋势,但仍

要引起我们高度的重视。 2、违章爬乘刮板运输机(溜子)、皮带运输机 这类违章是煤矿安全管理中非常严重的违章现象。尽管各单位对这类违章现象都利用采取各种措施进行了严厉打击,但仍没有彻底根除。如洼里煤矿今年的“2.17”事故就是死者王维先违章乘坐皮带运输机造成的。 3、随意用刮板运输机(溜子)、皮带运输机运送其它物料 由于井下工作空间小,刮板运输机(溜子)、皮带运输机运行速度快,所以在煤矿生产中刮板运输机(溜子)、皮带运输机除了运送煤炭外,正常情况下非经批准是不得用作运送其它物料特别是超长物料的,但这类违章现象也是屡禁不止。如梁家煤矿2002年“11.21”王景朋死亡事故。 4、违章放炮造成事故 近几年随着采煤机械化程度的逐步提高,采煤工作面放炮工作量逐步减少。但是以往的教训是深刻的,如洼里煤矿1989年“2.6”违章放炮――放“掉腚炮”致放炮员焦志死亡。洼里煤矿1996年“12.28”违章打眼近距离平行作业,导致炮响同时炸伤吕岩、罗文光和常万国等三人的群伤事故。目前洼里煤矿由于矿井地质条件和煤层赋存的制约仍然以炮采为主,所以抓好采煤工作面放炮安全管理尤其重要。“一个炮眼就是一个不安全的隐患”。 5 、煤壁片帮处理不及时造成的危害

煤矿常见“三违”行为400例1

煤矿常见“三违”行为MEIKUANGCHANGJIANSANWEIXINGWEI400LI 400例 资料 学习

安监科整编 煤矿常见“”行为400例 依据《煤矿安全规程》相关规定,结合煤矿安全生产管理实践,将各生产系统“三违”表现、查处规定归纳整理出400例,现摘编如下,供参考执行。 一、采煤部分 1、采煤机开机前,司机不认真检查机组部分各部位(件),不检查环境,不通知周围作业人员。 2、不试转、不给声光信号、不嘹望开运输机,采煤机或输送机联销控制失灵开采煤机。 3、采煤机开机后,进入机道。 4、不按规定开下缺口。 5、前移上来的支架高度达不到规程要求标准。 6、片阀不回零位,乱拔液压支架胶管,拔完不复位。 7、乳化液箱常流水。 8、机组割完煤后留伞檐子。 9、工作面及两顺槽超前20米清理不净。 10、不分段式、间隔式、多轮次放煤,造成架前冒顶。 11、上下端头或工作面顶板下降0.5米以上无措施。 12、前部输送机或液压支架推拉不到位。 13、机械不按规定保养,因而造成设备损坏或出现事故。 14、各采区不按规定开、关胶带输送机,造成罐笼水大。 15、采煤机内外喷雾不合格或不开喷雾作业,放煤时不开喷雾,拉、移架前不开架前喷雾,不按要求使用移动喷雾。

16、采煤机滚筒缺截齿。 17、采煤机割刀遇到旧巷中铁器时,不停机处理或割坏顺槽的棚腿及各种管线。 18、割煤机开机时挂离合器不减速。 19、用单体液压支柱顶电机、减速机。 20、不按规程铺网、联网或不及时修补破裂的网。 21、输送行人侧安全距离不足0.7米。 22、刮扳机缺刮板、刮板螺丝掉一头、弯板及坏中节不及时更换。 23、工作面没做直、做平,不从两端头而从中部开始推拉输送机。推移前部输送机不滞后机组15米或弯曲段长不足15米。 24、前后刮板输送机头与转载机搭接不合理或刮板输送机没推平、调直,水平弯曲超过3°。 25、电机、减速机上有浮煤或被浮煤埋住电机。 26、卸压的单体液压支柱或断裂的铰接梁不及时更换。 27、液压支架推拉杆损坏。 28、用单体液压支柱拉架子无措施或不按措施施工。 29、工作面支架压死、咬架子、放煤压死刮板输送机。 30、调整支柱不先打后翻。 31、打点信号、按钮没有悬挂。 32、下顺槽电缆没有及时外串而在安全出口20米内堆放,采煤机割煤过程中咬坏顶网,挤、压、刮电缆,拽坏管线,没设电缆夹,没指派专人看管电缆。 33、机采工作面通讯设备不全。 34、不按规定串∏型梁,工作面支架初撑力低于工作面阻力的80%。 35、上下顺槽支护不符合规程措施规定。 36、损坏工作面喷雾设施。 37、工作面支架不按规定安设截止阀,乱接液压枪管。 38、两巷放顶不按作业规程执行。 39、安全出口隐患不处理。 40、整修回撤下来的杂物不及时外运或不按要求堆放。 41、架前状态不好,不采取封帮措施及时封堵,造成漏煤。

煤矿学三违反三违心得

煤矿学三违反三违心得
“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是煤矿生产中所坚持的安全生产方针。 但在实际工作中我们是否将这一方针落实到位?以下是为你整理的煤矿学三违反三违心得, 希望能帮到你。 煤矿学三违反三违心得篇一为贯彻落实党和国家的安全生产方针政策,牢固树立“安全 第 一思想,进一步提高煤矿从业人员安全意识,增强遵章守纪的自觉性,结合我市煤矿实际, 现 对反“违章指挥、违章作业、违反劳动纪律(以下称“三违)提出以下意见。 一、提高对反“三违的认识“三违现象及行为是导致事故发生的重要原因,严重威胁着 煤矿的正常生产和矿工的生命安全,危害极大。 煤矿职工对“三违现象和行为,绝不能宽容和忽视,要从自身做起,坚决与“三违作斗 争,确保安全生产。 每个职工必须认真学习《煤矿安全规程》、《作业规程》、《操作规程》及党和国-家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和煤矿规章制度,熟知本岗位安全生产责任制,严格按规程要求作业, 努力把安全措施和制度落实到生产全过程。 各级管理人员必须按《规程》、措施和制度对现场安全生产情况进行全面监督检查。 二、加强全员安全教育和培训 1、各煤矿每月至少召开一次管理人员和职工参加的安全 生产 会议,认真开展安全思想教育,学习企业各项规章制度,增强全员安全意识,规范作业 行为, 自觉遵章守纪,抵制“三违。 2、充分调动管理人员抓好安全工作的积极性,管理人员要从自身做起,确保自己不违章, 在职工中树立管理权威,加强对安全工作的领导。 3、加强对安全管理人员的业务培训和指导,提高监督质量。 4、有计划对要害工种及岗位人员进行安全技术培训,增强其业务保安能力。 5、各生产班组要以班组无“三违为目标,以规程、措施和制度为依据,认真抓好现场的 组织、施工,坚决做到“不安全不生产。 三、落实各级管理人员抓“三违责任矿级领导包括带班矿长,每月抓“三违不少于 3 个, 每少个罚款 200 元,每多 1 个奖励 200 元。 对“三违行为必须当场制止,讲清其事实及危害,及时报矿安全管理部门进行追查处理。
煤矿安全管理部门对“三违人员要登记建档,“三违人员必须在二十四小时内到安全管 理部门汇报违章事实,写出书面检查,接受处理。
四、按时上报反“三违情况煤矿每月末将本月反“三违情况报市煤炭管理局安全监察科。
在日常监管中,监管人员要对煤矿上报的“三违人员和违章事实进行调查,如煤矿弄虚 作假,将进行严肃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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