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市公司股份质押担保法律审查指引

上市公司股份质押担保法律审查指引
上市公司股份质押担保法律审查指引

上市公司股份质押担保法律审查指引

为提高上市公司股份质押担保的法律审查质量和效率,有效防范相关法律风险,特制定本法律审查指引,供全行法律人员和有关业务人员参考使用。

一、审慎确定可质押的上市公司股份范围

《物权法》规定股权可以出质。根据《公司法》的规定,股份有限公司的资本划分为等额股份,公司股份采取股票的形式。根据股票是否在证券交易所上市交易,股份有限公司又分为上市公司和非上市公司。因此,上市公司股东出质股权,实际就是以股票作为表现形式的股份出质。为表述统一起见,本指引以股份指代上市公司股票。

按照《物权法》的要求,股份作为质物须满足两个条件:一是出质人有权处分;二是股份可以依法转让。因此,在叙作上市公司股份质押融资业务时,应注意审核拟出质的股份是否符合上述要求。如出质人对拟出质的上市公司股份无权处分,或拟出质的上市公司股份依法不得转让,则不应接受其作为质物。

(一)出质人无权处分的股份

股份是股份公司股东享有的权利份额。除法律另有规定外,股东持有的股份可以依法转让。同时,根据《民法通则》及相关规定,股东可以委托他人代理行使股份转让的权利。因此,在接受上市公司股份作为质物时,应首先查明出质人是否为公司股东或其授权代理人,以判定出质人是否有权将股份出质。

此外,根据《证券法》第四十五条的规定,证券交易所、证券公司和证券登记结算机构的从业人员、证券监督管理机构的工作人员以及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参与股份交易的其他人员,在任期或者法定限期内,不得直接或者以化名、借他人名义持有、买卖股份,也不得收受他人赠送的股份。为股份发行出具审计报告、资产评估报告或者法律意见书等文件的证券服务机构和人员,在该股份承销期内和期满后六个月内,不得买卖该种股份。因此,上述人员违反相关规定买入或以其他方式持有的股份不能作为质物。法律人员在进行法律审查时,应提示业务部门注意调查出质人是否属于上述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参与股份交易的人员。

(二)不得转让或在特定期间内不得转让的股份

上市公司股份可以通过两种方式进行转让,一种是协议转让,一种是通过挂牌交易在交易所流通转让。如拟出质股份不能通过上述任一方式转让,则不应接受其作为质物。需要注意的是,对于法律法规和相关规范性文件规定在特定期间内不得转让的股份,即使债权到期日晚于拟出质股份转让限制截止日,基于下述原因,在相关法律法规有明确规定前一般不宜接受其作为质物:第一,由于在质权设立时该等股份依法不能转让,因此相应质权可能因违反相关法律的限制性规定而被认定为无效;第二,如果发生约定的债权提前到期的情形,质权人可能因此时所质押的股份不能转让而无法行使质权,导致债权受到损害。

在特定期间内不得转让的股份主要包括:

1.按照《公司法》,发起人持有的本公司股份,自公司成立之日起一年内不得转让;公司公开发行股份前已发行的股份,自公

司股份在证券交易所上市交易之日起一年内不得转让;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所持本公司股份自公司股份上市交易之日起一年内不得转让;上述人员离职后半年内,不得转让其所持有的本公司股份。同时,公司章程可以对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转让其所持有的本公司股份作出其他限制性规定。

2.按照《证券法》,在上市公司收购中,收购人持有的被收购的上市公司股份,在收购行为完成后的十二个月内不得转让。

3.按照证监会《上市公司证券发行管理办法》、《上市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实施细则》及《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上市公司向特定对象非公开发行股份的,股份自发行结束之日起,十二个月内不得转让;对于下列四类特定对象,则所获股份在三十六个月内不得转让:①上市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或者其控制的关联人;②通过认购本次发行的股份取得上市公司实际控制权的投资者;③董事会拟引入的境内外战略投资者;④取得本次发行的股份时,对其用于认购股份的资产持续拥有权益的时间不足十二个月的投资者。

4.按照商务部、证监会、国家税务总局、国家工商总局、国家外汇管理局《外国投资者对上市公司战略投资管理办法》、商务部《关于外商投资举办投资性公司的规定》、《关于外商投资举办投资性公司的补充规定》,无论是对于已完成股权分臵改革的上市公司,还是对于股权分臵改革后新上市的公司,外国投资者及其在中国设立的从事直接投资的公司(包括以独资或与中国投资者合资的形式设立)进行战略投资所取得的上市公司A股股份在三年内均不得转让。

5.按照证监会《上市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所持本公司股份及其变动管理规则》、《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试行),上市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所持本公司股份在下列情形下不得转让:①本公司股份上市交易之日起一年内;②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离职后半年内;③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承诺一定期限内不转让并在该期限内的;④法律、法规、中国证监会和证券交易所规定的其他情形。同时,上市公司授予激励对象限制性股份,应当在股权激励计划中规定激励对象获授股份的禁售期限。因此,禁售期内的激励股份不得转让。

6.根据证监会《证券公司行政许可审核工作指引第10号》,存在控股股东或者实际控制人的证券公司,其控股股东或者实际控制人增资或者受让股权的,应当承诺自持股日起六十个月内不转让所持证券公司股权,其他持有5%以上股权的入股股东应当承诺自持股日起三十六个月内不转让所持证券公司股权。不存在控股股东或者实际控制人的证券公司,持有5%以上股权的入股股东应当承诺自持股日起四十八个月内不转让所持证券公司股权。控股股东或者实际控制人的认定标准依照《关于证券公司控制关系的认定标准及相关指导意见》执行。持股日是指证券公司增资扩股或者变更持有5%以上股权的股东、实际控制人经证监会核准的日期。

上述各类在特定期间内不得转让的股份一般不宜接受其作为质物,并不意味着不可以利用上述股份作为融资的保障措施,尤其是在处臵风险贷款而追加担保时。在实践中,有些企业除了持有上述在特定期间内不得转让的上市公司股份外,没有其他更有

价值的资产作为担保物。在这种情况下,如果债权到期日晚于拟出质股份的转让限制截止日,在双方签定书面质押协议并在证券登记结算机构完成质押登记的情况下,以在特定期限内不得转让的上市公司股份作质押也可以作为一种附加贷款保障措施。此外,上述贷款保障措施还可以避免因债务人所持有的上市公司股份被其他债权人质押而导致的我行与其他债权人之间受偿地位不平等。

(三)不得作为质物的其他上市公司股份

1、根据《公司法》的规定,公司不得接受本公司的股份作为质权标的。因此,出质人以其持有的我行股份作质押不应接受。

2、根据《公司法》的规定,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在任职期间每年转让的股份不得超过其所持有的本公司股份总数的25%。对于此类股份,如果融资期限在一年以内,应注意可接受质押的股份数量为出质人所持有该公司股份总数的25%减去出质人已出质股份的剩余份额。同时应在质押合同中约定出质人不得再转让股份,如出质人违反约定继续转让股份的,质权人有权实现质权,处臵质押股票。

3、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现金选择权业务指引》,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的上市公司拟实施资产重组、合并、分立等重大事项时,相关股东可按照事先约定的价格在规定期限内将其所持有的上市公司股份出售给第三方。上市公司股东所享有的这一权利称现金选择权。现金选择权可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进行申报,也可以传真、邮寄等方式向上市公司董事会申报。根据上述指引的规定,股东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申报现金选择权的,经

确认后的预受现金选择权股份不得进行质押。因此,对于此类股份不应接受其作为质物。

二、上市公司原非流通股质押

在股权分臵改革实施之前,上市公司的股份并非都能够上市交易。其中,不能上市交易的股份(“非流通股”)主要包括国有股和社会法人股。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在《关于冻结、拍卖上市公司国有股和社会法人股若干问题的规定》中的解释,国有股包括国家股和国有法人股。国家股指有权代表国家投资的机构或部门向股份有限公司出资或依据法定程序取得的股份;国有法人股指国有法人单位,包括国有资产比例超过50%的国有控股企业,以其依法占有的法人资产向股份有限公司出资形成或者依据法定程序取得的股份。社会法人股是指非国有法人资产投资于上市公司形成的股份。在2005年开始实施股权分臵改革后,非流通股可以通过一定方式转变为流通股。因此,目前原非流通股按照上市公司是否实施股权分臵改革以及改革完成的时间,可分为非流通股、限制流通股和流通股。

(一)流通股质押

原非流通股转变成流通股后,可以依法上市交易和转让,因而可以设立质押。需要注意的是,对于虽然已实现流通,但公司股东自行承诺在特定期限内不减持或不转让的上市公司股份,此类股份的质押可能面临前述的效力风险和变现风险。对此类股份的质押应按照本指引第一(二)所述的处理原则办理。

(二)非流通股质押

对于尚未完成股权分臵改革的上市公司来说,原非流通股尚不能通过上市交易的方式进行转让,但在符合相关法律规定的前提下,可以协议方式进行转让,因此在一定条件下也可以作为质物。但在对以非流通股质押担保的融资业务进行法律审查时,应注意考虑将来质权实现的难易程度,关注该非流通股的转让是否需要履行特定审批程序,或只能转让给有特定资格的人,并进行必要的风险提示。

(三)限制流通股质押

限制流通股也称限售股。按照证监会《上市公司股权分臵改革管理办法》,对完成股权分臵改革的上市公司原非流通股股份,自改革方案实施之日起,在十二个月内不得上市交易或转让;在股权分臵改革方案实施之日起十二个月后,持有上市公司股份总数5%以上的原非流通股股东,通过证券交易所挂牌交易出售原非流通股股份,出售数量占该公司股份总数的比例在十二个月内不得超过5%,在二十四个月内不得超过10%。此外,非流通股股东未完全履行股改承诺之前不得转让其所持有的股份,但是受让人同意并有能力代其履行承诺的除外。因此,在接受上述限制流通股份作质押时,应注意:

1、审查出质人的持股数额,如超过上市公司股份总数5%,则应尽量将质押股份数量控制在可转让比例之内,并在此基础上结合质押率等因素确定融资数额及时间。如拟质押股份超过相应比例,则需注意在实现质权时,对于超过比例部分的股份,只能通过协议转让的方式处臵,由于潜在受让对象的不确定性,可能导致质权难以及时有效地实现,对此应予以必要的风险提示。同时,

也可在质押合同中约定出质人不得再行通过证券交易挂牌出售其所持上市公司股份,否则,质权人有权实现质权,处臵质押股票。

2、如拟出质人股改有承诺,则在承诺未实现前由于股份只能转让给特定的能够继续履行承诺的人,而特定人是否承诺及保持履行承诺的能力又均不确定,因此不宜接受上述股份作为质物。

(四)其它注意事项

根据《上市公司非流通股股份转让业务办理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非流通股及限售流通股质押登记须知》等相关规定,非流通股和限售流通股在公司上市一年之内不得用于质押;上市公司非流通股股东以其持有的非流通股质押时,应根据不同类别的股份分别出具下列批准或决议:持有上市公司5%以上(含5%)股份的股东,将其所持有的股份出质时,需提交上市公司出具的公司董事会已获知该事项的函件;银行类上市公司非流通股和限售流通股股权质押达5%以上(含5%)的,需提供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的批准文件;保险类上市公司非流通股和限售流通股股权质押达10%以上(含10%)的,需提供中国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的批准文件;质押标的物如是工会持股,须出具全体职工大会决议(须公证)。因此,在对上市公司非流通股质押担保进行法律审查时,应要求出质人提交相关批准或决议文件。

三、上市公司国有股质押

上市公司国有股指国有及国有控股企业、有关机构、部门、

事业单位等国有股东所持有的上市公司股份。国有股由于其股东身份的特殊性,且因涉及国有资产估值及国有控股产业政策等因素,在设立质押和实现质权时所受限制较多。根据财政部《关于上市公司国有股质押有关问题的通知》和国资委、证监会《国有股东转让所持上市公司股份管理暂行办法》等相关规定,在对国有股质押融资业务进行法律审查时,应着重注意以下几个方面:(一)质押担保的对象限制

国有股只限于为股东自身及其全资或控股子公司提供质押。因此需注意,以国有股质押作为担保措施的,被担保的债务人只能是国有股的持股股东及其全资或控股子公司。

(二)质押数量限制

用于质押的股份不得超过出质人所持该上市公司国有股总额的50%。贷款行在接受此类股份质押时应注意这一比例限制。

(三)质押贷款用途限制

以国有股质押所获贷款资金,应当按照规定的用途使用,不得用于买卖股份。贷款行需在借款合同中对此予以明确。

(四)质押程序要求

1、内部程序要求:出质人应该根据公司章程的规定,由董事会(不设董事会的由总经理办公会)或股东会、股东大会决议。因此,在接受国有股质押时,应当注意要求出质人提供有权部门出具的同意质押的审议决定。

2、外部程序要求:以国有股质押的,出质人应在质押协议签订后,按照财务隶属关系报省级以上国资部门或主管财政机关备案,并根据该等有权机关出具的《上市公司国有股质押备案表》,

按照规定到证券登记结算公司办理国有股质押登记手续。因此,银行应在质押合同中约定出质人的配合义务,包括但不限于出质人到所属省级以上国资部门或主管财政机关将质押合同备案,并根据有权部门出具的《上市公司国有股质押备案表》到该国有股上市地的证券登记结算公司办理国有股质押登记手续,获取证券质押登记证明。

四、股份质押中关于质权实现的安排

如所质押股份为流通股,银行在行使质权时可通过证券交易所将所质押股份卖出,以所得价款偿还债权。为保障质权的顺利实现,可采取如下措施对相关风险加以防范:

(一)银行与出质人及其证券经纪人、股份第三方存管银行签署《账户监管协议》,由出质人不可撤销的授权证券经纪人,在发生约定的实现质权的情形时,根据银行的指令卖出所质押的股份,同时出质人不可撤销的授权第三方存管银行根据银行的指令将卖出所得款项划付至银行指定的账户。

(二)由于流通股份的市值波动幅度较大,可能出现质押股份市值明显减少导致主债权不能得到有效保障的情形。根据《物权法》,质押财产价值明显减少足以危害质权人权利的,质权人有权要求出质人提供相应的担保,否则质权人可以行使质权将质押股份变现。因此,银行可通过设臵警戒线、处臵线或保证金账户的方式来防范质押股份的价值波动风险。质押合同中应予约定,当质押股份的市值达到或低于警戒线时,出质人或债务人应追加质押股份或增加保证金至一定水平,出质人或债务人未予追

加或股份市值达到或低于处臵线时,银行有权宣布债权提前到期并处臵质押股份。在进行法律审查时,应注意质押合同中是否设臵相应保护性条款。

(三)根据证监会《上市公司解除限售存量股份转让指导意见》,持有解除限售存量股份的股东预计未来一个月内公开出售解除限售存量股份的数量超过该公司股份总数1%的,应当通过证券交易所大宗交易系统转让所持股份。对此,银行可根据所质押股份的份额在融资合同中合理安排债权的偿还,通过平衡还款来防范所质押股份无法及时处臵的风险。比如,在贷款期限内,由债务人按照一定比例分期还款,一旦债务人无法按约还款,贷款行有合理时间按低于上述规定的比例行使质权,通过二级市场将股份卖出,以免贷款到期债务人无法集中一次性还款导致银行行使质权时股份处分受到限制。

(四)为保证质权的顺利实现,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司法部《关于公证机关赋予强制执行效力的债权文书执行有关问题的联合通知》及中国公证协会《办理具有强制执行效力债权文书公证及出具执行证书的指导意见》的有关规定,在办理上市公司股份质押融资业务时,可以根据实际情况,考虑将融资合同、质押合同、账户监管协议等法律文件进行强制执行公证。如一旦出现需要实现质权的情形,银行可以向公证机关申请出具执行证书,并依照该执行证书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申请司法强制执行,以有效实现质权。

备注:

1. 本指引仅从技术性角度对上市公司股份质押担保的法律审查工作提出指导意见。如我行相关信贷管理政策对上市公司股份质押担保的可接受与否作出更为审慎的规定的,亦应遵循相关信贷政策管理规定。

2.本指引的相关内容不涉及证券公司股份质押贷款业务,在对该类业务进行法律审查时,应注意遵循中国人民银行、银监会和证监会《证券公司股份质押贷款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

附件:相关法律法规目录:

1、中华人民共和国物权法

2、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3、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

4、中华人民共和国商业银行法

5、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

6、上市公司股权分臵改革管理办法

7、上市公司证券发行管理办法

8、上市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实施细则

9、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

10、外国投资者对上市公司战略投资管理办法

11、关于外商投资举办投资性公司的规定

12、关于外商投资举办投资性公司的补充规定

13、国有股东转让所持上市公司股份管理暂行办法

14、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试行)

15、关于上市公司国有股质押有关问题的通知

16、关于冻结、拍卖上市公司国有股和社会法人股若干问题

的规定

17、上市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所持本公司股份及

其变动管理规则

18、上市公司解除限售存量股份转让指导意见

19、关于证券公司控制关系的认定标准及相关指导意见

20、证券公司行政许可审核工作指引第10号

21、上市公司非流通股股份转让业务办理规则

22、上市公司非流通股股份转让业务办理实施细则

23、上市公司流通股协议转让业务办理暂行规则

24、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非流通股及限售流通股质押

登记须知

25、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现金选择权业务指引

26、关于公证机关赋予强制执行效力的债权文书执行有关

问题的联合通知

27、办理具有强制执行效力债权文书公证及出具执行证书

的指导意见

上市公司股票质押合同范本

上市公司股票质押合同范本 合同编号: 单一资金信托 股票质押合同 年月 质权人(甲方):法定代表人:电话:地址:邮政编码:传真: 出质人(乙方):法定代表人:电话:地址:邮政编码:传真: 上述主体单称“一方”,合称“双方” 。 鉴于: 1、质权人与出质人于年月日签订了《股票

收益权转让合同》(以下简称“主合同”,编号:),约定由出质人向质权人支付标的股票收益权实现款项(具体金额见主合同第三条第1款项下的价款:(实际金额以本信托项下委托人交付的信托资金总额为准)×(1+ 【】%×本信托计划期限内实际天数/360)。 2、为保障质权人在主合同项下的权利的实现,出质人自愿以其持有的万股“”(股票代码:)流通股股票为出质人履行其在主合同项下的义务提供无条件、不可撤销的质押担保。 为此,质权人与出质人根据《中华人民 __合同法》、《中华人民__物权法》、《中华人民 __担保法》以及其他法律、法规的有关规定,经过友好协商,就股票质押担保的相关事宜达成如下合同: 1、定义 除非在本合同中另有特别解释或说明,双方确认本合同中的术语定义与主合同中的术语定义相同:_上市公司股票质押合同范本。 1.1信托/本信托:指甲方设立的单一资金信托。 1.2出质人:即债务人,指及其合法继受人。

1.3 质权人:指及其合法继受人,质权人对质押的权利享有第一顺位的优先受偿权。 1.4 质押股票:指出质人持有的【】万股(证券代码为:,简称“”)股票及其派生权益。质押股票派生权益包括:因质押股票送股、公积金转增、拆分股权、配股等派生的股票;基于质押股票而产生的股息、红利;其他基于质押股票而产生的派生权益。 1.5 主合同:指质权人与出质人于【】年【】月【】日签订的《股票收益权转让合同》(编号:)。 1.6 证券登记结算机构:指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分公司。 2、质押 出质人同意以其持有的质押股票及其孳息为其在主合同项下的义务提供质押担保,质权人同意接受该质押担保。 3、质押担保的范围

股权质押担保协议(标准版)范本

合同编号:YT-FS-1169-65 股权质押担保协议(标准 版)范本 Clarify Each Clause Under The Cooperation Framework, And Formulate It According To The Agreement Reached By The Parties Through Consensus, Which Is Legally Binding On The Parties. 互惠互利共同繁荣 Mutual Benefit And Common Prosperity

股权质押担保协议(标准版)范本 备注:该合同书文本主要阐明合作框架下每个条款,并根据当事人一致协商达成协议,同时也明确各方的权利和义务,对当事人具有法律约束力而制定。文档可根据实际情况进行修改和使用。 出质人(以下简称甲方): 质权人(以下简称乙方): 鉴于:甲方根据甲方与贷款人于20xx年月日签订的《借款合同》(以下简称主合同,合同编号: )以及与乙方签订的《委托担保合同》,乙方与贷款人签订了 (以下称保证合同),乙方就主合同项下的债务为甲方提供了连带责任保证担保; 鉴于:甲方持有公司 %的股权;为确保乙方担保债权的实现,甲方愿意为乙方提供权利质押反担保。为明确当事权利、义务,依据我国《公司法》、《担保法》等有关法律规规定,当事人经平等协商一致,订立本合同。 第一条甲方陈述与保证 1.1甲方系根据中国法律设立的公司,有权签订

本协议并履行其本协议项下之义务,并且已经适当地采取公司的或其他的行动授权签署本协议。 1.2甲方已经根据中国法律和质押人的章程、合同对质押人履行了出资义务,其对本协议项下任何及所有质押股权具有合法、完全和充分的所有权和权利,并免于任何其他人基本对质押股权的所有权、质押权、质押权、留臵权或其他担保利益而提出的权利主张; 1.3在签署本协议之前,在任何质押股权之上甲方没有设立或允许设立任何担保权利,并且在质押期间甲方已经并将在任何时候享有对所有质押股权的合法所有权,并不再在质押股权上设定任何新的担保权利。 1.4除非经质乙方同意,甲方不转让或再质押或以其他方式处臵质押股权的全部或任何部分。 1.5没有针对质押股权和/或甲方的任何诉讼、仲裁或行政程序存在、悬而未决或有这样的威胁。 1.6甲方保证,已向乙方真实披露了公司的财务状况,并担保公司在本协议第四条确定的期限内不出

2021年实用的股份质押合同四篇

Those who turn back never reach the summit.悉心整理祝您一臂之力(页眉可删) 实用的股份质押合同四篇 股份质押合同篇1 合同编号:_________ 质权人:_________(以下称甲方) 出质人:_________(以下称乙方) 根据甲方与_________(下称借款人)签订的_________号《委托担保合同》(下称委托合同)和甲方与_________(下称贷款人)签订的(_________)_________号《保证合同》的约定,甲方作为担保人为借款人向贷款人借款_________元[(_________)_________号《借款合同》]提供信用担保。为了保障甲方担保贷款债权的实现,乙方经借款人全体股东同意并自愿以其在借款人处的股份向甲方出质。根据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经甲、乙双方协商一致,订立本合同。 一、质押反担保的主债权种类和数额: 即借款人与贷款人签订的上述借款合同约定的担保贷款,数额为人民币_________元。 二、债务人履行债务的期限:

自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至_________年 _________月_________日止。 三、反担保质押财产: 乙方愿意以其在_________公司享有所有权的全部股份向甲方提供质押反担保。质押股份由本合同项下的《质押财产清单》载明(附后),该《质押财产清单》属本合同的组成部分。 四、质押反担保的范围: (一)甲方代为借款人清偿的全部债务(本金、利息、复息、借款人违约金、实现贷款人债权和甲方担保债权的费用等),以及应由借款人支付给甲方的代偿资金占用费。代偿资金占用费以代偿的全部债务为计算基数,从代偿后次日起按同期银行贷款基准利率浮动_________%计算。 (二)委托合同中约定的借款人应向甲方支付的违约金、赔偿金、担保费等。担保费按实际担保期限、担保额及担保费率计算。 五、质押财产移交日期: 乙方将其质押股份于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在_________工商局办理转让登记手续,据此将甲方记载于借款人股东名册之下。

质押担保合同范本正式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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质押担保合同范本正式版 使用说明:当事人在信任或者不信任的状态下,使用合同文本签订完毕,就有了法律依靠,对当事人多方皆有约束力。且在履行合作期间,有法可依,有据可寻,材料内容可根据实际情况作相应修改,请在使用时认真阅读。 合同编号:____________ 出质人(甲方):___________ 住所: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_ 开户金融机构及账号:______________ 质权人(乙方):___________ 住所: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_____________ 为确保_______________号借款合同(以下简称借款合同)的履行,甲方愿意以其有权处分的财产作质押,乙方经审查,同意接受甲方的财产质押,甲、乙双方根据有关法律规定,经协商一致,约定如下条款: 第一条甲方以“质押财产清单”(附后)所列之财产设定质押。 第二条甲方质押担保的贷款金额(大写) __________元,贷款期限自_____年_____月_____日至_____年

_____月_____日。 第三条甲方保证对质押财产依法享有所有权或经营管理权。 第四条甲方应于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将质押财产交付乙方占有并同时向乙方支付保管费______元。 第五条质押担保的范围:贷款金额(大写) ___________元及利息、违约金(包括罚息)、赔偿金、质物保管费用及实现货款债权和质权的费用(包括诉讼费、律师费等)。 第六条本合同的效力独立于被担保的借款合同。借款合同无效不影响本合同的效力。 第七条本合同项下有关的评估、鉴定、保险、保管、运输等费用均由甲方承担。 第八条质押期间,乙方有妥善保管质押财产的义务,因乙方的过错导致质押财产的价值减少,应当: (1)在借款人全部履行借款合同债务后,乙方向甲

股权质押担保合同模板

股权质押担保合同(标准版) The obligee in the con tract can accomplish the goal in a certa in period by discussing the agreed rights and responsibilities. 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 时间:______________________ 编号:FS-DY-39022 股权质押担保合同(标准版) 使用备注:该资料可用于合同内的权利人通过商量,得出需要共同认可的权利和职 责,并且约定在一定周期里完成商定的目标。文档可直接下载或修改,使用时请详 I 细阅读内容。 质押人(即借款人): __ 质权人(即出借人): __ 经出借人_____ 与借款人______ 充分协商,于 ____ 年___ 月—日签订的借款合同,由借款人在投资的股权作质押,出借人同意向借款人发放总金额为 _的借款,借款年利率为—,借款期

限自____年____月 _日至 _年_月日,现签订此质押合同。本质押合同是无条件不可撤销的,是上述借款合同不可分割的组成部分。 一、质物 1?质物是质押人(即上述合同中借款人)在 ____ 公司投资的股权及其派生的权益。 2.质押股权金额为 3?质物项下派生权益,系指质押股权份下应得的红利及其他 收益,必须存入出借人开立的保管账户内,受出借人监督, 作为本质押项下借款偿付的一项保证。 二、质押人声明及保证 1. 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质押人的质押行为已经公司 董事会决议同意。 2?在签署本质押合同前,质押人未曾将本质押股权质押给任何其他第三者,在本质押合同有效期内,也不将本质押股权质押或转让给任何第三者。 3?质押人将不会因偿还债务或其他原因与任何第三者签订有

股份质押合同范本正式版

YOUR LOGO 股份质押合同范本正式版 After The Contract Is Signed, There Will Be Legal Reliance And Binding On All Parties. And During The Period Of Cooperation, There Are Laws To Follow And Evidence To Find 专业合同范本系列,下载即可用

股份质押合同范本正式版 使用说明:当事人在信任或者不信任的状态下,使用合同文本签订完毕,就有了法律依靠,对当事人多方皆有约束力。且在履行合作期间,有法可依,有据可寻,材料内容可根据实际情况作相应修改,请在使用时认真阅读。 甲方:××有限公司 乙方:××有限公司 乙方为设立新公司之需要,向甲方申请借款,并承诺待×××有限公司成立后,将万元的股份(占%)作为质押,经双方协商,特订立本合同,以便共同遵守。 第一条借款用途:该万元(万元)借款仅作为乙方投入到×××有限公司的注册资金。 第二条借款金额人民币(大写)万元整。 第三条借款利率借款利息为千分之____,利随本清,如遇国家调整利率,按新规定计算。 第四条借款和还款期限 1、甲方应当在本协议签订后___日内将有关借款划入乙方指定的某有限公司的验资帐户内; 2、还款时间为____年__月___日以前。 第五条乙方承诺在×××公司成立以后,将乙方所有的位于×××经济开发区的土地使用权及地上建筑物(土地权证号为:____)注入×××有限公司。 第六条还款资金来源及还款方式 _____________

_________ 第七条保证条款 1.在×××新材料有限公司成立后,乙方以其所持有的该公司的万元的股份作为质押,到期不能归还甲方的借款,甲方有权处理质押股份。乙方到期如数归还贷款的,质押权消灭。 2.乙方必须按照借款合同规定的用途使用借款,不得挪作他用,不得用借款进行违法活动。 3.乙方必须按合同规定的期限还本付息。 第八条违约责任 一、乙方的违约责任 1.乙方不按合同规定的用途使用借款,甲方有权收回全部借款。并按总借款额的___%承担违约金。 2.乙方提前还款的,应按规定减收利息。 二、甲方的违约责任 甲方未按期提供借款,应按违约数额和延期天数,付给乙方违约金。违约金数额的计算应与加收乙方违约金相同。 第九条合同争议的解决方式 本合同在履行过程中发生的争议,由双方当事人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应提交杭州仲裁委员会仲裁。仲裁是终局,对双方均有约束力。 第十条其他

2021年股权质押合同

The contract is applicable to Party A and Party B in order to clarify their rights and obligations and ensure that the legitimate rights and interests of both parties are not harmed. (合同范本) 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 日期:___________________ 2021年股权质押合同

2021年股权质押合同 说明:本合同书适用于甲乙双方为明确各自的权利和义务,经友好协商签署合同,保证权利双方合法权益不受损害。可用于实体印刷或电子存档(使用前请详细阅读条款)。 出质人:____________________(简称甲方) 质权人:____________________(简称乙方) 根据公司(借款人)与乙方于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日签订的编号为:[______________]的《担保协议书》(以下简称担保书)中第一条第二款之规定,甲、乙双方经协商,达成如下协议: 一、乙方根据担保书,为公司(借款人)向贷款_______币_______万元提供担保,贷款期限为_______,从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日起至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日止。本股权质押反担保期限为上述主债务发生代偿后之日起_______年。 二、甲方愿意以其拥有的占公司(借款人)______%的股权质押给乙方,作为反担保,以偿付乙方履行担保责任后所发生的债务。甲方保证公司(借款人)过半数股东同意甲方以其持有的该公司股权出质,并且甲方向乙方出具与此相关的股东会决议。甲方用作质押的股权,评估价值为_______币_______万元。

应收账款质押担保合同

篇一:应收账款质押合同 应收账款质押合同 合同编号: 出质人(甲方): 住所:邮政编码:法定代表人(负责人): 传真:电话: 质权人(乙方):济南市历城区鲁商小额贷款股份有限公司住所:邮政编码:负责人:传真:电话:为确保(以下称"债务人")与乙方签订的编号为的《》(以下称"主合同")的履行,保障乙方债权的实现,甲方愿意为债务人与乙方依主合同所形成的债务提供质押担保。根据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甲乙双方经协商一致,订立本合同,以便共同遵守执行。第一条质押应收账款 一、甲方以第项约定的应收账款设定质押。 (一)甲方的下列应收账款,具体信息如下; (二)。 二、本合同所称基础交易合同是指作为应收账款发生依据的合同。 三、上述应收账款设定质押时,甲方对应收账款付款人和/或第三方的合法、有效债权以及与应收账款相关的其他权利和利益一并质押给乙方,包括但不限于应收账款本金、利息、违约金、损害赔偿金,以及担保权利、保险权益等所有主债权的从债权以及与主债权相关的其他权益。 第二条甲方陈述与保证 一、应收账款真实、完整、合法、有效,甲方合法拥有应收账款并享有处分权,甲方提供本质押担保不损害任何第三人的合法利益,不违背甲方的法定与约定义务,应收账款不存在任何权利瑕疵,包括但不限于:应收账款不存在任何(包括但不限于法定、合同约定的)限制;甲方从未向,且不会向任何第三方转让或赠与该项应收账款;应收账款未被设定质押或其他任何形式的担保,未被设定为任何信托名下的财产;应收账款将不会遭致抵销、反诉、赔偿损失或作其他扣减等;甲方在该应收账款质押后,不得作任何形式的处分(包括但不限于转让、设定质押或其他任何形式的担保、设定信托等)。 甲方应保证应收账款不超过诉讼时效。 应收账款项下若存在任何形式的担保,甲方应确保并维持该担保的价值及持续有效性。二、甲方保证基础交易合同项下的商业活动在甲方正常的经营范围内,基础交易合同合法有效。甲方保证质押应收账款均代表真实、合法、善意的货物(或服务)销售且非寄售、试用、行纪或代销等交易,均处于正常、未逾期状态。甲方保证其与应收账款付款人之间不存在任何纠纷,甲方将严格按照基础交易合同的约定履行其交货等全部义务。未经乙方事先书面同意,甲方不得同意对基础交易合同(包括但不限于结算方式与结算金额)进行任何可能对乙方质权造成不利影响的变更。 甲方保证,应收账款付款人不会主张抵销或任何其他抗辩,且该应收账款付款人与甲方之间的任何约定不会限制乙方质权的实现。 三、基础交易合同项下的货物(或服务)不存在任何权利瑕疵,包括但不限于:未被且将不会被设置抵押、质押或其他任何形式的担保;未被设定为任何信托项下的财产;未被且将不会被任何当事人予以留置、扣押、查封;未被其他任何当事人在与甲方的任何合同约定对该货物的所有权保留。 四、甲方将按照乙方要求向乙方提供与质押应收账款相关的资料,包括但不限于基础交易合同、销售增值税专用发票、验货单以及记载或证明质押应收账款的账目、电脑数据记录和其他文件、凭证。甲方保证,其提供给乙方的一切资料和信息均为准确、真实、完整、合法和

借款(股权质押担保合同协议书范本

借款合同(股权质押担保) 甲方(贷款人): 法定代表人: 地址: 联系方式: 乙方(借款人): 法定代表人: 地址: 联系方式: 鉴于: 乙方因经营上的资金周转,需向甲方借款;为保证还款,乙方将其名下持有 的股份有限公司(证券代码:) 万股的股权质押给甲方予以担保。 为此,经双方协商,于年月日在特订立本借款合同,以利双方遵照履行。 第1条借款金额、用途、利率、期限 1.1 金额:人民币(大写)(¥元)。 1.2 用途:经营上的资金周转。 1.3 利率:年利率%。 1.4 期限:自年月日起(含当日) 至年月日(含当日)止,共计天。 第2条本合同生效后,甲方按乙方的要求将贷款放出。 第3条本金与利息的还款时间:年月日。 第4条本合同项下贷款,自甲方放出贷款的实际金额之日起计息,按日结息。第5条本合同项下借款本息,由取得甲方认可的乙方所持有的(证券代 码:) 万股的股权提供担保,另行签订《质押合同》作为本合同的附件。 第6条乙方应按双方约定的借款期限内归还全部借款本息。 第7条在本合同有效期内,甲方有权检查贷款使用情况,乙方应按甲方要求向甲方提供情况和资料。 第8条合同的变更、解除 8.1 本合同生效后,甲、乙任何一方不得擅自变更和解除本合同。 8.2 乙方需延长借款期限,应在借款到期前个工作日内向甲方提出书面申请。经甲方同意后,双方签订延期还款协议。 8.3 甲、乙任何一方,需要变更本合同的其它条款时均应及时书面通知对方,并经双方协商一致,达成书面协议。

8.4 甲、乙任何一方,需要解除本合同时,应及时书面通知对方,并就合同解除后的有关事宜协商一致达成书面协议。解除合同的协议达成后,乙方已占用甲方的贷款和应付利息应支付给甲方。 8.5 在本合同有效期内,甲、乙任何一方变更住所、通讯地址时,应在变更后3天内书面通知对方。 第9条违约责任 9.1 乙方未按本合同约定的用途使用借款,甲方有权终止合同,收回已发放的部分或全部贷款并收取甲方应得的利息。 9.2 乙方未按双方约定的还款期限归还借款本金和利息,也未能与甲方签订延期还款协议,或所延期限已到还不能归还借款时,乙方对还款期的任何违约视为全部违约,甲方有权提前终止合同。 9.3 在本合同有效期内,乙方提前归还本金不构成违约,但应当向甲方支付相关的利息。 9.4 乙方违约时,乙方除应当向甲方支付本金和利息外,还应当向甲方支付每天万分之的违约金,给甲方造成经济损失的,还应当赔偿经济损失。 9.5 若乙方违约,乙方应当承担甲方为主张其权利而支出的诉讼费、财产保全费,执行费、律师费、拍卖费等全部费用。 第10条争议的解决方式 因本合同引起的或与本合同有关的任何争议,由合同各方协商解决,也可由有关部门调解。协商或调解不成的,按下列第种方式解决: 10.1 提交位于(地点)的仲裁委员会仲裁。仲裁裁决是终局的,对各方均有约束力; 10.2 依法向所在地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起诉。 第11条双方签订的《质押合同》及甲方要求乙方提供的与本合同有关的其它材料,均为本合同的组成部分。 第12条本合同自甲乙双方签字之日起生效,至本合同项下贷款本息全部清偿时,本合同自动失效。 第13条其它规定 13.1 如果本合同任何条款由于任何原因在任何程度上成为不可执行、无效或失效,本合同其余条款的可执行性和有效性不得就此受到影响。国家法律、法规对本合同相关内容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13.2 未经甲方事先书面同意,乙方不得全部或部分转让其在本合同项下的权利和义务。 13.3 在法律许可的范围内,任何一方未行使或迟延行使其在本合同项下的权利,不应意味着其放弃该权利;任何一方行使其单项权利或部分权利,也不意味着其放弃进一步行使权利或放弃行使其他权利。 第14条本合同需经公证处公证,公证费由乙方承担。

反担保股份质押合同范文

反担保股份质押合同范文 Model of counter guarantee share pledge contract 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签订日期:____ 年 ____ 月 ____ 日 合同编号:XX-2020-01

反担保股份质押合同范文 前言:担保合同是指为促使债务人履行其债务,保障债权人的债权得以实现,而在 债权人(同时也是担保权人)和债务人之间,或在债权人、债务人和第三人(即担 保人)之间协商形成的,当债务人不履行或无法履行债务时,以一定方式保证债权 人债权得以实现的协议。本文档根据担保合同内容要求和特点展开说明,具有实践 指导意义,便于学习和使用,本文档下载后内容可按需编辑修改及打印。 质权人:_________(以下称甲方) 出质人:_________(以下称乙方) 根据甲方与_________(下称借款人)签订的_________ 号《委托担保合同》(下称委托合同)和甲方与_________ (下称贷款人)签订的(_________)_________号《保证合同》的约定,甲方作为担保人为借款人向贷款人借款_________元[(_________)_________号《借款合同》]提供信用担保。为了保障甲方担保贷款债权的实现,乙方经借款人全体股东同意并自愿以其在借款人处的股份向甲方出质。根据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经甲、乙双方协商一致,订立本合同。 一、质押反担保的主债权种类和数额: 即借款人与贷款人签订的上述借款合同约定的担保贷款,数额为人民币_________元。

股权质押合同书(合同范本)

STANDARD CONTRACT SAMPLE (合同范本) 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 签订日期:____________________ 编号:YB-HT-021606 股权质押合同书(合同范本)

股权质押合同书(合同范本) 本协议由下列双方于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在_________签订: (1)_________股份有限公司(下简称“a公司”)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 注册地址:_________ (2)_________有限责任公司(下简称“b公司”)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 注册地址:_________ 鉴于: 1.a公司合法持有_________股份有限公司(下简称“c公司”)_________%的股份; 2.a公司基于经营发展需要拟受让b公司持有的_________公司(下简称“d 公司”)_________%的股权; 3.b公司同意a公司将其持有的c公司_________%的股权质押给b公司,作为a公司支付受让d公司_________%股权价款的担保。 故此,a公司与b公司经协商达成如下协议:

第一条定义 出质人:指a公司; 质权人:指b公司; 质押股份:指a公司持有的c公司之_________%的股份; 股权转让协议:指a公司和b公司于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签署的转受让d公司_________%股权之《股权转让协议书》; 转让价款:指依据股权转让协议a公司受让b公司所持d公司之_________%股份应支付给b公司的全部价款。 第二条质押 1.出质人同意,以质押股份作为a公司支付转让价款的担保,质权人同意接受该等质押担保。 2.如果出质人届时未能按照股权转让协议规定的支付时间和方式履行支付转让价款的义务,质权人有权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担保法》及相关的法律、法规以及本协议的规定处置质押股份并有权从处置质押股份所得的价款中优先扣除转让价款。 3.如果按上述第2.条处置质押股份所得价款不足以偿付转让价款,差额部分仍应由出质人补足;如果上述价款在偿付转让价款和行使质权的开支后仍有余额,则应返还给出质人。 第三条质权的行使 如出质人未能履行其受让义务,则质权人有权按照下列方式和程序行使其质权: 1.委托相关评估机构对质押股份进行评估;

2021年股份质押合同范文集锦七篇

A man is afraid of his parents being filial and his wife is true love.简单易用轻享办公(页眉可删) 股份质押合同范文集锦七篇 股份质押合同篇1 质权人:_________(以下称甲方) 出质人:_________(以下称乙方) 根据甲方与_________(下称借款人)签订的_________号《委托担保合同》(下称委托合同)和甲方与_________(下称贷款人)签订的(_________)_________号《保证合同》的约定,甲方作为担保人为借款人向贷款人借款_________元 [(_________)_________号《借款合同》]提供信用担保。为了保障甲方担保贷款债权的实现,乙方经借款人全体股东同意并自愿以其在借款人处的股份向甲方出质。根据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经甲、乙双方协商一致,订立本合同。 一、质押反担保的主债权种类和数额: 即借款人与贷款人签订的上述借款合同约定的担保贷款,数额为人民币_________元。 二、债务人履行债务的期限:

自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至_________年 _________月_________日止。 三、反担保质押财产: 乙方愿意以其在_________公司享有所有权的全部股份向甲方提供质押反担保。质押股份由本合同项下的《质押财产清单》载明(附后),该《质押财产清单》属本合同的组成部分。 四、质押反担保的范围: (一)甲方代为借款人清偿的全部债务(本金、利息、复息、借款人违约金、实现贷款人债权和甲方担保债权的费用等),以及应由借款人支付给甲方的代偿资金占用费。代偿资金占用费以代偿的全部债务为计算基数,从代偿后次日起按同期银行贷款基准利率浮动_________%计算。 (二)委托合同中约定的借款人应向甲方支付的违约金、赔偿金、担保费等。担保费按实际担保期限、担保额及担保费率计算。 五、质押财产移交日期: 乙方将其质押股份于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在_________工商局办理转让登记手续,据此将甲方记载于借款人股东名册之下。 六、他特约事项:

(word完整版)银行权利质押担保合同和要约注意事项

银行权利质押担保合同和要约注意事项 甲方: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 时间:___年___月___日 (本文档下载后可自行修改)

银行权利质押担保合同()农银权质字()第号 质权人(全称):中国农业银行__________________ 出质人(全称):(1)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2)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为了确保______ (下称债务人)与质权人签订的编号为________的《________》(下称主合同)的切实履行,保障债权人债权的实现,出质人愿意为债务人与质权人依主合同所形成的债务提供质押担保。根据我国《担保法》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经双方当事人协商一致,特订立本合同。

第一条被担保的主债权种类及数额 出质人所担保的主债权种类及数额与主合同项下的债权种类及数额相同,主债权种类及数额为(币种及大写金额):__________ 第二条质押担保的范围 质押担保的范围包括主合同项下的债务本金、利息、逾期利息、复利、罚息、违约金、损害赔偿金以及诉讼费、律师费、质押权利处置费、过户费等质权人实现债权的一切费用。 第三条权利质押的设定 1.出质人同意以自己所有或依法具有处分权的下列财产权利 ________(详见权利质押清单)作权利质押,上述质押清单作为本合同组成部分,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2.上述质押权利暂作价人民币(大写)________元,质押权利的最 终价值以质权实现时实际处理质押权利的净收人为准。

第四条质权的效力 质权的效力及于质押权利的从权利和孳息。 第五条权利凭证的移交和保管 1.本合同项下权利凭证应于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由出质人交付 质权人。质权人根据本合同有关规定进行验收。 2.出质人应按规定向有关部门或单位办理质押登记和其他法定出质 手续,并及时将相关登记证明材料正本移交质权人保管。 3.未经质权人书面同意,出质人不得将质押权利转让、赠予或许可 他人使用。经质权人同意出质人所获的转让费、使用费等价款,应优先用于偿还主合同项下债务,或向双方商定的第三人提存。 4.质权人应当妥善保管权利凭证。因质权人保管不善造成权利凭证 毁损、灭失的,质权人负有赔偿责任。债务人归还主合同项下全部债务的,或者出质人提前清偿所担保的主合同项下全部债务的,质权人应当及时返还凭证。 5.质押权利价值有明显减少足以影响质权人实现质权的,出质人应 当有相应担保,出质人不提供的,质权人可以拍卖或变卖质押权利,拍卖

股权质押担保标准合同标准范本精简版本.docx

编号:股权质押合同 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签订日期:____ 年 ____ 月____日甲方(岀质人):法定代表人: 主要负责人: 注册地址: 通讯地址:

联系电话: 乙方(质权人): 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号码: 法定代表人: 主要负责人: 注册地址: 通讯地址: 联系电话: 为确保甲、乙双方签订的贷款合同的履行,甲方愿意以其有权处分的股权作质押,乙方经审查同意接受甲方的质押担保。甲乙双方依照我国有关法律、法规,经协商一致,订立本合同。 第一条被担保的主合同 1、本股权质押合同担保的主合同为甲方与乙方于_____________________年 _______ 月 ________日签订的编号为_____________的《》,其具体内容如下: 贷款金额:_________________元人民币(大写:) 贷款年利率: ___________________% 贷款期限:从 ___________ 年 ________月 _______ 日至 _________年 ________月 _______ 日

2、本股权质押项下的贷款合同如有修改、补充而影响本质押合同时,双方应协商修改、补充本质押合同,使其与股权质押项下贷款合同规定相一致。 第二条质押担保范围 质押担保合同担保的范围为( 1 借款合同项下贷款本金; (2)借款合同项下贷款利息; (3)借款合同项下贷款复利;

(4)借款合同项下贷款罚息; (5 )违约金; (6)损害赔偿金; (7 )拍卖费; (8 )诉讼费; (9 )律师费; (10 )公证费; (11 )执行费用; (12 )因债务人违约而给本合同质押权人造成的损失; (13 )其他所有应付费用。 第三条质权合同标的 1、本质权合同标的为甲方在投资的股权及其派生的权益。 2、股权质权金额为__________________元人民币(大写:)。 3、股权质权派生权益,系指岀质股权应得红利及其他收益,必须记入甲方在乙方开立的保管账户内,作为本质权项下贷款偿付的保证。 第四条出质登记

股权抵押借款合同范本

合同编号:__________股权抵押借款合同范本 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签订日期:_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

贷款人:(下称甲方) 地址: 借款人:(下称乙方) 地址: 鉴于: 1、乙方因经营上的资金周转,急需现金而向甲方借款人民币__________元整; 2、为保证还款,乙方将乙方名下持有的股份有限公司(证券代码:)万股的股权质押给甲方予以担保。 为此,经双方协商,于年月日在上海特订立本借款合同,以利双方遵照履行。 第一条借款金额、用途、利率、期限如下: 1.1、金额:(大写)人民币元整。 1.2、用途:经营上的资金周转。 1.3、利率:%年利率。 1.4、期限:自年月日至年月日。 第二条本合同生效后,甲方按乙方的要求将贷款放出。 第三条本金与利息的还款时间:年月日。

第四条本合同项下贷款,自甲方放出贷款的实际金额之日起计息,按日结息。 第五条本合同项下借款本息,由取得甲方认可的乙方所持有的 (证券代码:)万股的股权提供担保,另行签订《质押合同》作为本合同的 附件。 第六条乙方应按双方约定的借款期限内归还全部借款本息。 第七条在本合同有效期内,甲方有权检查贷款使用情况,乙方应按甲方要 求向甲方提供情况和资料。 第八条合同的变更、解除 8.1、本合同生效后,甲、乙任何一方不得擅自变更和解除本合同。 8.2、乙方需延长借款期限,应在借款到期前10个工作日内向甲方提出书面申请,经甲方同意签订延期还款协议。 8.3、甲、乙任何一方,需要变更本合同的其它条款时均应及时书面通知对方,并经双方协商一致,达成书面协议。 8.4、甲、乙任何一方,需要解除本合同时,应及时书面通知对方,并就合同解除后的有关事宜协商一致达成书面协议。解除合同的协议达成后,乙方已 占用甲方的贷款和应付利息应支付给甲方。 8.5、在本合同有效期内,甲、乙任何一方变更住所、通讯地址时,应在变

股份质押合同范本

股份质押合同范本(2019律师整理版) 甲方:××有限公司 乙方:××有限公司 乙方为设立新公司之需要,向甲方申请借款,并承诺待×××有限公司成立后,将万元的股份(占 %)作为质押,经双方协商,特订立本合同,以便共同遵守。 第一条借款用途:该万元(万元)借款仅作为乙方投入到×××有限公司的注册资金。 第二条借款金额人民币(大写)万元整。 第三条借款利率借款利息为千分之____,利随本清,如遇国家调整利率,按新规定计算。 第四条借款和还款期限 1、甲方应当在本协议签订后___日内将有关借款划入乙方指定的某有限公司的验资帐户内; 2、还款时间为____年__月___日以前。 第五条乙方承诺在×××公司成立以后,将乙方所有的位于×××经济开发区的土地使用权及地上建筑物(土地权证号为:____)注入×××有限公司。 第六条还款资金来源及还款方式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七条保证条款 1.在×××新材料有限公司成立后,乙方以其所持有的该公司的万元的股份作为质押,到期不能归还甲方的借款,甲方有权处理质押股份。乙方到期如数归还贷款的,质押权消灭。 2.乙方必须按照借款合同规定的用途使用借款,不得挪作他用,不得用借款进行违法活动。 3.乙方必须按合同规定的期限还本付息。 第八条违约责任 一、乙方的违约责任 1.乙方不按合同规定的用途使用借款,甲方有权收回全部借款。并按总借款额的__ _%承担违约金。 2.乙方提前还款的,应按规定减收利息。 二、甲方的违约责任 甲方未按期提供借款,应按违约数额和延期天数,付给乙方违约金。违约金数额的计算应与加收乙方违约金相同。 第九条合同争议的解决方式 本合同在履行过程中发生的争议,由双方当事人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应提交杭州仲裁委员会仲裁。仲裁是终局,对双方均有约束力。 第十条其他

2021年反担保股份质押合同

When it comes to family, we are all still children at heart. No matter how old we get,we always need a place to call home.简单易用轻享办公(页眉可删) 反担保股份质押合同 合同编号:_________质权人:_________(以下称甲方) 出质人:_________(以下称乙方) 根据甲方与_________(下称借款人)签订的_________号《委托担保合同》(下称委托合同)和甲方与_________(下称贷款人)签订的(_________)_________号《保证合同》的约定,甲方作为担保人为借款人向贷款人借款_________元[(_________)_________号《借款合同》]提供信用担保。为了保障甲方担保贷款债权的实现,乙方经借款人全体股东同意并自愿以其在借款人处的股份向甲方出质。根据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经甲、乙双方协商一致,订立本合同。 一、质押反担保的主债权种类和数额: 即借款人与贷款人签订的上述借款合同约定的担保贷款,数额为人民币_________元。 自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至_________年 _________月_________日止。 三、反担保质押财产:

乙方愿意以其在_________公司享有所有权的全部股份向甲方提供质押反担保。质押股份由本合同项下的《质押财产清单》载明(附后),该《质押财产清单》属本合同的组成部分。 四、质押反担保的范围: (一)甲方代为借款人清偿的全部债务(本金、利息、复息、借款人违约金、实现贷款人债权和甲方担保债权的费用等),以及应由借款人支付给甲方的代偿资金占用费。代偿资金占用费以代偿的全部债务为计算基数,从代偿后次日起按同期银行贷款基准利率浮动_________%计算。 (二)委托合同中约定的借款人应向甲方支付的违约金、赔偿金、担保费等。担保费按实际担保期限、担保额及担保费率计算。 五、质押财产移交日期: 乙方将其质押股份于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在_________工商局办理转让登记手续,据此将甲方记载于借款人股东名册之下。 六、他特约事项: (一)办理股份转让的有关登记费用由乙方承担。

保证金质押担保合同详细版

保证金质押担保合同详细版 Contracts concluded in accordance with the law have legal effect and regulate the behavior of the parties to the contract ( 合同范本 ) 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 日期:_______年_____月_____日 编号:MZ-HT-012420

保证金质押担保合同详细版 出质人(以下称甲方): 身份证号码: 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号码: 住所: 法定代表人: 电话: 传真: 质权人(以下称乙方): 住所: 负责人: 电话: 传真:

甲方同意作为出质人,为____ (在编号为_____)授信合同项下的债务向乙方提供质押担保,经甲、乙双方协商,一致同意达成如下条款: 第一条质押标的 (一)质押标的为甲方在乙方开立的特定保证金账户内的全部现金存款,具体金额以乙方的对账单为准。 (二)甲方应在乙方开立特定保证金账户: (三)甲方同意并委托乙方将甲方的款项作为保证金存入甲方在乙方开立的特定保证金账户。 (四)保证金将一次或陆续存入而混合成为一份不可还原分割的保证金,用于保证被担保人在编号为授信合同项下的债务能够得予全数偿还。保证金一旦存入该特定账号,即行冻结封户,不得支取,但本合同另有约定的除外。 (五)甲方为被担保人提供不可撤销担保责任,保证金与授信额的比为_____%. (六)乙方将对上述保证金按中国人民银行公布的____利息计付

给甲方,并将利息存入保证金账户作为质押物的组成部分,为被担保人提供不可撤销担保责任。 第二条质押担保范围 甲方同意将存入乙方保证金账户的全部保证金质押给乙方,作为对被担保人在编号为授信合同项下的债务能够得予全数偿还的担保,具体范围包括但不限于被担保人在授信合同项下的债务本息及公证、评估、拍卖、诉讼、律师代理费等所有费用。被担保的乙方债权未清偿完毕的,甲方不得以任何理由提取和使用保证金。 第三条质押担保的连续性 本合同项下的担保义务具有连续性,质押权不因甲方的任何变动而受影响。不受甲方或借款人合并、分立、重组、变更、股份制改造、隶属关系的变更等因素的影响。 第四条质押标的的交付 本合同项下的质押标的和权利凭证由乙方占有和保管。 第五条孳息的收取 在质押期间内,乙方有权依法收取质押标的所生孳息。收取的

股权质押担保协议(标准版)范本

The obligee in the contract can accomplish the goal in a certain period by discussing the agreed rights and responsibilities. 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 时间:___________________ 股权质押担保协议(标准版)

编号:FS-DY-10441 股权质押担保协议(标准版) 出质人:____(简称甲方) 质权人:____(简称乙方) 根据公司(借款人)与乙方于_____年_____月_____日签订的编号为:[____]的《担保协议书》(以下简称担保书)中第一条第二款之规定,甲、乙双方经协商,达成如下协议: 一、乙方根据担保书,为公司(借款人)向贷款_____币_____万元提供担保,贷款期限为_____,从_____年_____月_____日起至_____年_____月_____日止。本股权质押反担保期限为上述主债务发生代偿后之日起_____年。 二、甲方愿意以其拥有的占公司(借款人)____%的股权质押给乙方,作为反担保,以偿付乙方履行担保责任后所发生的债务。甲方保证公司(借款人)过半数股东同意甲方以其持有的该公司股权出质,并且甲方向乙方出具与此相关的股东会决议。甲方用作质押的股权,评估价值为_____币_____万

元。 三、甲方保证对上述质押的股权拥有完全的、有效的处分权,保证上述股权在此之前未设置抵押权,并免遭第三人追索。 四、乙方有权要求甲方提供有关财务报表,以及对上述股权的评估等资料。甲方应对其提供的资料的真实性负法律责任。 五、上述股权的所有权证明文件应于本合同生效之日起_____个工作日内交付乙方,质押期间由乙方保管,质押期间,甲方不得擅自处置上述质押股权。 六、如公司未能按期偿还贷款本息,致使乙方承担了担保责任。乙方有权以折价、拍卖、变卖等方式处理所质押的股权,所得价款优先受偿;或经双方协商,由乙方收购上述股权。 七、乙方有权收取上述股权质押的孳息。 八、甲方若以上市公司的股票出质,须在签订本协议后,到证券登记机关办理出质登记,本协议自登记之日起生效。甲方若以有限责任公司股份或非上市股份有限公司股份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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