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4-2015-1综合测评加减分明细

2014-2015-1综合测评加减分明细
2014-2015-1综合测评加减分明细

2013-2014-1建筑工程学院综合测评加减分明细

附减分:

1.无故不参加集体活动扣1分、社会实践活动扣2分(德育)

2.行为规范不文明者酌情扣1-4分(德育)

3.校评比宿舍卫生不合格扣1分/次/人;违章用电扣1分/次/人;寝室长再减扣

0.5分(德育)

4.所在宿舍在宿舍卫生检查中不合格扣1分。(德育)

5.影响学校教育教学秩序、生活秩序以及公共场所管理秩序、损害公物者,酌情扣3-5分。(德育)

6.受学校警告、严重警告、记过、留校察看处分,分别扣10分、扣15分、扣20分、扣30分(德育)

7.课内考勤迟到、早退扣1分,不遵守课堂纪律扣1.5分,旷课扣2分。(智育)

8.在科技文化活动中发生抄袭、实验或调查数据弄虚作假等严重违反科技文化学术道德扣6分。(智育)

9.夜不归宿扣1分/次(德育)(严格执行)

10班委不参加班级活动、学生会干部干事不参加学院会议,每次扣0.5分(德育)

11.每挂科一门扣2分(严格执行)(智育)

12.打架斗殴扣3分/次(德育)

13.无故不按时缴纳各项费用扣1分(德育)

14.凡学校要求参加的体育活动(诸如运动会),未参加一次扣4分。(体育)

15.不参加学校心理健康普查的学生扣1分。(德育)

附加分:

1.助人为乐、拾金不昧、见义勇为,以登报为准加2分(德育);参加校组织

献血活动的加1分(德育)。

2.学生干部任职半年以上且工作认真负责,热心为同学服务,能以身作则,(德

育)加分:具体分级标准如下(身兼多职的学生干部以任职最高级别认定):校级学生组织主要负责人、院团总支副书记、院学生会主席、院学生会副主席、学生党支部副书记、班长、校级、院级学生组织各部门部长;加5分辅导员助理、主席团助理、校级学生会各部副部长、院学生会各部副部长、学生党支部委员、班级团支部书记、学习委员;加4分

班级副班长、生活委员、学生支部党小组组长;加3分

宿舍长:加2分

其他班委会委员:加1分

3.文明宿舍成员一等奖加1分,其余加0.5分(德育),室长再加0.5分(德育);

学风宿舍成员、党员示范宿舍成员加0.5分(智育)。

4.被评为国家、省、市、校、院先进个人的分别加5、4、3、2、1分,院级优

秀干部、干事加1分,校级优秀学生会干部加2分,所在集体被评为先进集体者按级别分别加2.5、2、1.5、1、0.5分。(德育)

5.参加实践创新训练计划项目获得省级、校级立项加2、1分。(智育)

6.国家、省、市、校、院级各类学科竞赛和科技创新活动中获奖加5、4、3、2、

1分(按获奖等次递减0.5),团体加3、2、1.5、1、0.5分,参加校级征文大赛获奖加1分。(智育)

7.大学英语四级、六级加2、4分;计算机二级加2分。(智育)

8.以金陵科技学院署名公开发表论文,被SCI收录,第一作者加8分;被ISTP、

EI收录,第一作者加7分;国内核心期刊发表的,第一作者加6分;其他省级以上学术刊物发表的,第一作者加5分;收入全国学术会议论文集的,第一作者加3分;收入省级学术会议论文集及内部刊物发表的,第一作者加2分。

学术论文发表以收到录用通知书或正式刊物为准(各类期刊以《中国知网》查询为准)。(智育)

9.取得发明专利,第一排名加8分;取得实用新型加5分,外观设计专利加2

分,以上三项中,如有多人参加的,第二至第五参加者可获得第一排名者一半的加分。(智育)

10.获得劳动技术鉴定部门或行业认定的各类专业技术资格证书(创业技能证书、

CAD、会计证、资料员、质检员、预算员、施工员、造价员、安全员、监理员、实验员、测量员等专业类的技能证书),加3分。(智育)

11.参加国家、省、市、校、院级文化艺术比赛(如:舞蹈、歌曲、摄影、书法、

辩论赛等)、体育比赛,获得个人奖项的分别加5、4、3、2、1分(按获奖等级分别递减0.5分),获得团体奖的个人分别加3、2、1.5、1、0.5分。(德育) 12.积极为学院、班级做出贡献的同学(参加校篮球比赛的队员及啦啦队加0.5

分;辩论赛加0.5分,晋级校级的同学加1分;演讲比赛加0.5分;啦啦操,大合唱,广播操加1分;参加话剧、心理剧比赛加0.5分,晋级校级的同学加1分。(德育)

13.学习成绩进步超10名的同学加1分。(智育)

14.每学期志愿服务超过20个小时加2分(非国家奖学金和国家励志奖学金获得

者)。(德育)

15.暑期优秀实践团队院级加0.5分,校级加1分。(德育)

16.校级“朋辈榜样”数据库人员加5分,院级“朋辈榜样”数据库加3分。(德

育)

***以上加减分细则,以2013-2014-1综合宿舍测评加减分细则附件为准,其余的必须出具相应的证明,如获奖证书、活动参与和志愿者需老师签字文件。

***以上加减分细则适用于2013-2014年第一学期,原则上这个时间段以外的获奖等情况不算在次内。

学生综合评价表

学校学生综合素质评价内容与要求评价指标序号评定要素 主要表现要求 道德品质1 尊敬师长 对老师有礼貌,正确对待教师的批评教育。孝敬父母,不做让父母伤 心失望的事。尊重长辈,亲切招呼,提供帮助。 2团结同学关心帮助同学,与同学友好相处,取长补短共同进步。 3勤奋进取树立学习目标,有进取心,勤学好问,积极发言。 4尊德守信 真诚正直,尊重社会公德。恪守信用,不撒谎,不骗人,作业考试不 作弊。 5关心集体爱祖国爱家乡,爱护公共设施,遵守公共秩序。珍视集体荣誉,维护 集体利益,努力为班级和学校争光。 6热爱劳动积极参加力所能及的劳动,养成爱劳动的习惯,珍惜劳动成果,具有 奉献精神。 公民素养 7 社会责任感 乐于助人,有为他人和社会服务的愿望,积极参加公益和社区服务活 动。自觉履行公民的责任和义务,维护国家利益和民族尊严。 8自尊自信 追求进步,自强不息,敢为个人的行为负责,时常反省,有错即改, 宽容忍耐,不躁不馁。 9遵纪守法具有法制意识和纪律观念,遵守校内外规章制度、法规法纪。严于律 己’主动完成学习任务,自觉抵制不良诱惑,不打架斗殴。 10安全环保具有安全意识和环保常识,保护环境,珍惜生命,积极参加环保和自 护活动。 学习能力1l学习兴趣有学习的愿望和兴趣,目标明确,学习主动,并努力克服学习中存在 的困难。 12学习方法能运用多种学习方式提高学习效率,形成一套适合自身发展的学习方 法。 13计划与反思能够制定有效的学习计划,能够在学习中总结与反思,善于听取他人 意见,不断改进提高。 14独立探究能够独立思考,能够提出问题和解决问题,能初步掌握探究的策略与 方法。能够完成规定学科的实验操作。 交流与合作15团队精神 乐于参加集体活动,能为实现集体目标付出努力,能与人合作共同完 成任务。 16沟通与分享 能评价和约束自己的行为,能够与他人交流和分享,尊重并理解他人。 用合法适当的方式处理与他人的矛盾,不冲动、不野蛮。 运动与健康17体质与健康有锻炼身体的习惯、掌握一定的运动技能,有强健的体魄,达到学生 体质健康标准,精力充沛。心理健康,悦纳自己,保持积极向上的情18 健康生活方式 崇尚科学,反对迷信,积极参加体育活动。不吸烟,不酗酒,讲究卫 生。合理消费、勤俭节约,无其他不良嗜好。 审美与表现19审美情趣 能感受、欣赏、珍惜生活、自然、艺术和科学中的美,健康向上,情 趣优雅。爱惜和保护各类美好的事物和艺术作品。 20艺术活动与表现 积极参加各种艺术活动,能用多种方式进行艺术表现和创作,富有创 新。不观看、不传播具有色情、暴力、迷信色彩的作品。

综合测评评分标准模板

综合测评评分细则( 日期: 9月05日—8月22日) 对本次综合测评有意见、建议、疑问的同学可向本班综合测评小组、院系辅导员助理、辅导员提出。原则上先向本班综合测评小组反映。 综合测评总分=德育*20%+智育*60%+文体*10%+能力*10% 德育测评 德育总分=基本分+形势政治教育课得分+奖励分-扣分 一、基本分( 60分) 1、违纪-1分( 有被处分或被警告的事实) 2、劳动考勤-1分( 缺勤次数多或劳动态度明显恶劣) 3、社区表现-1分( 表现特差, 被社区点名通报批评) 4、考试-1分( 有补考, 作弊或早读、正课缺勤情况) ◆各班综合测评小组操作扣分项目、加分项目时都必须严格按照相关规定, 根据具体事实以及相关的材料证明做事, 不能凭主观想象。 二、形势与政策教育得分=个人考试成绩÷年级最高分*100*0.2 按规定要求参加校、院系形势与政策报告会或其它形式学习活动, 无故缺席者每次扣2分 (没有考试分数的, 统一加18分, 老师或副班有记录缺勤的除外)三、奖励分=个人奖励分÷班级最高奖励分*100*0.2 ◆1、优秀团干、优秀党员、十佳团支书( 省, 省以上+10分; 校级+6分; 院系+4分)

2、优秀团员及其它各类先进分子者( 军训积极分子, 优秀干事, 优秀部长、优秀教官、优秀通讯员, 校园先进文化个人等) ( 省, 省以上+10分; 校级+5分; 院系级+3分) 3、同类称号重复获奖的按最高获奖级别计分, 如获了校优秀党员和院系优秀党员只按校优秀党员加一项分 ◆4、所在班级、团支部被评为全国、省级、市级先进集体( 主要贡献者+8分; 其它一般成员+3分) ( 先进集体一般有五四红旗团支部, 校园文化先进班, 文明班集体等, 注: 各协会各部门得了先进集体不能加在德育模块) 5、所在班级、团支部被评为校级先进集体( 主要贡献者+6分; 其它一般成员+2分) 6、所在班级、团支部被评为院系级先进集体( 主要贡献者+4分; 其它一般成员+1分) 7、同类称号重复获奖的按最高获奖级别计分, 如获了校五四红旗团支部和院系五四红旗团支部只按校五四红旗团支部加一项分。 ◆8、参加党校+4分, 团校+3分, 党章学习班成员( 预备党员、党员) ( 即班上有党章小组) +2分 ( 参加过多项按最高分只加一项分) ◆9、因做好人好事受学校通报表扬每次+3分或2分; 院系通报表扬每次+1分 ( 较大影响的向院系申请酌情加分) ; ( 献血金奖+3分; 献血银奖+2分; 献血铜奖+1分、献血一次+1分) ;

学生素质综合测评细则(试行)

太原理工大学电气与动力工程学院 学生素质综合测评细则(试行) 学生素质综合测评分为基本素质测评和发展素质测评两个方面。基本素质是指学生在学校教育、教学过程中形成的德、智、体、美等方面的一般性表现。发展素质是指学生在学校教育过程中形成的体现创新性、实践性和特长性的素质。 A.基本素质测评 基本素质测评主要包括品德测评、课程学习成绩测评、身心测评。每个方面的测评,总分可以累加到100分以上,综合测评总名次排名时按照实际测评分数记;上报综合素质测评统计表时,超过100分按100分记。 一.品德测评(总分100分,得分用J1表示) 品德测评分数由基础分和各项加减分两部分组成。基础分又包括辅导员测评分和班级学生民主测评分。 班级学生民主测评办法为:班级学生采取匿名评分方式,对班级每位学生的思想政治表现、学习态度、遵纪守法、文明素养四个方面进行评分,每个方面分为优秀、良好、合格和不合格四个等级,优秀=90分,良好=80分,合格=70分,不合格=50分。 学生若无故不参加测评,该项测评得分记为零分。 基础分满分为80分或70分,可根据实际情况经测算后确定。 若确定为80分,则辅导员测评分最低为40分,最高为60分;若确定为70分,则辅导员测评分最低为35分,最高为55分。 (参评得分)/(参评总人数)×(基础满分-辅导员测评分)班级学生民主测评分= 100 品德测评得分J1 = 辅导员测评分 + 班级学生民主测评分+ 各项加减分 各项加减分细则如下。 (一)思想政治表现 1.凡在本学年递交入党申请书者,加1分。 2.在班级、团支部活动中表现突出者(非干部学生)加1—3分;助人为乐表现突出者,依据表现情况加1—3分。 3.参加校、院主题思想政治教育活动讲座每次加1分,在讲座中作主题发言加1分。 4.凡在本学年《思想道德修养与法律基础》、《马克思主义基本原理》、《中国近现代史纲要》、《毛泽东思想和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体系概论》、《形势与政策》等政治理论类课程成绩在90分及以上加2分,80—89分加1分,60分以下扣2分。 5.在每学期团员民主评议中被评为优秀者加1分。 6.获各级先进集体及个人表彰者按以下标准加分:获得院级、校级、省级、国家级的先进个人(优秀共产党员、三好学生、优秀学生干部、优秀团干部、优秀团员等)分别加2、3、4、6分;获得院级、校级、省级、国家级的先进集体(先进团委、先进学生会、先进班集体、先进团支部、五四红旗团支部等)的成员分别加1、2、4、6分,该集体主要干部乘以相应分值的1.4倍加分,其他干部乘以相应分值的1.2倍加分。 7.积极参加学校志愿服务与社会实践类社团者加2分(依据社团出具的证明,不合格者不加分)。 8.参加法轮功等邪教、反动组织活动者扣5分/次,散布反动言论或影响社会不稳定和谐言论者扣5分/次;在校外有损害学院或学校形象、声誉行为者扣5分。

福建师范大学经济学院综合素质测评实施细则

福建师范大学经济学院综合素质测评 实施细则 1

2

福建师范大学经济学院 关于开展 - 学生综合素质测评工作的通知 各年级: 为全面推进我院学生素质拓展工作,对 - 我院学生德、智、体、美等方面进行全面测评,量化衡量学生在过去一年在思想道德建设、专业学习、课外实践创新、校园文化活动等方面的综合表现,现决定开展 - 学生综合素质测评工作,具体事宜通知如下。 一、综合考评的目的 为了全面推进素质教育,促进我院全体学生德智体美等方面的全面发展,全面客观反映本院学生在校期间各方面实际表现与素质水平,促进本院学生的创新能力和实践能力的提高,把自己培养成为”有理想、有知识、有能力、有道德、有文化、有纪律”的全面发展的社会主义事业的建设者和接班人。 二、综合考评遵循的原则 1、导向性原则:有利于引导本院学生坚持正确的政治方向,德智体美等全面发展;突出对经济学院的全体学生素质教育和学生专业知识水平、专业创新能力、实践能力的培养。 2、科学性原则:科学、系统、规范地反映学生的真实情况,尽可能避免主观因素的影响。 3、可比性原则:适用于本院的不同专业、年级学生进行量化考评,便于学生之间进行比较。 3

4、公开性原则:坚持自我测评、群众评测和各级组织测评相结合的原则,评测人员、过程、结果公开。 三、综合考评的内容与方法 1、综合考评内容包括思想政治表现分、学业表现分与文体表现 分三大类。 2、综合考评采用现成考试成绩直接填写计算和班级评议小组、年级评议小组两方面测评计算方法。 3、综合考评中的奖惩分根据学生的实际表现情况及相关证明并按规定标准进行评定,任何人不得随意给学生加减分。 4、三大类考评指标、权重及其做法见<福建师范大学经济学院学生素质综合考评实施细则>。 四、综合素质测评工作实施办法 1、学生素质综合考评工作应在院党政领导下,本着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由年级辅导员、各班级班长、团支书具体组织实施。 2、成立年级、班级素质综合考评工作小组。 (1)班级综合素质测评工作小组构成与职责: 组长:各班班长 副组长:各班团支书、副班长 组员:全体班委、三名非班委学生代表,学生代表原则上由班级内部经过民主投票方式选出。 工作职责: 4

中北大学学生综合素质测评实施细则

中北大学 机械工程与自动化学院 机学字2008第[30]号 中北大学机械工程与自动化学院学生综合素质测评实施细则 (试行)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培养具有创新精神和实践能力的高素质人才,激励大学生全面发展,激励大学生全面发展,提高综合素质,以适应新时期对人才的培养需要,依据2008年《中北大学学生手册》中(校学字)[2008]7号文件,《中北大学大学生综合素质测评办法》有关规定,结合我院实际情况,特制定我院综合素质测评实施细则。 第二条为发挥测评过程和结果的激励作用,综合素质测评成绩作为大学生考核、优秀个人评选、奖学金评定及毕业生就业推荐等方面的主要依据。 第二章测评基本原则 第三条以有利于大学生身心健康发展和适应社会要求为前提,着重测评大学生的思想道德素质、学业成绩、身心素质、人文素质、创新与实践能力、日常行为等基本素质,鼓励大学生在达到大学生基本要求的基础上充分发挥个性与特长。 第四条在掌握大量具体考核记录材料的基础上,本着定性考核和定量考核相结合的原则、记录与评议相结合的原则,采取个人自评、同学互评和班主任评议相结合的方式进行;四年级学生在毕业前进行德育答辩,作为德育测评的主要依据。 第五条大学生综合素质测评以班级为单位,每学期预测评一次,每学年总测评一次。学生正常学制期满以后不再进行综合素质测评;新生开学初不进行测评;四年级学生只进行第一学期综合素质测评;受学业警告的学生在原班级进行综合素质测评。 第三章组织机构 第六条学院成立大学生综合素质测评工作领导小组,负责大学生综合素质测评工作的 领导与组织。 第七条各班成立由班主任、班干部、宿舍长组成的测评工作小组,具体承担相关数据的收集、汇总、统计、分析、测评等工作。 第四章测评体系 第八条综合素质测评内容:根据个性和共性相结合的原则,将大学生综合素质测评分为思想道德素质、专业理论素质、文体创新素质。

合肥工业大学奖学金加减分细则(定稿修改)

合肥工业大学宣城校区学生素质综合测评加减分实施细则(暂行)为鼓励校区学生勤奋学习、刻苦钻研、品学兼优、全面发展,逐步使学生教育和管理工作科学化、规范化,进一步提高学生培养质量,依照《合肥工业大学学生素质综合测评暂行办法》制定本细则。 一、学生素质综合测评加分类别及加分细则 1.各类学生干部:考核合格且任期满一年者。 1)校级学生组织(学生会、青年志愿者联合会、创新创业协会、社区委员会、社区党小组、伙食委员会)成员加分: (注意:社区委员会、社区党小组、伙食委员会最高级别按照学生会部长加分) 主席(会长):0.5分 副主席(副会长):0.4分 部长(主任):0.3分 副部长(副主任):0.2分 大学生社区委员会、党小组按副主席级别加分,伙食委员会按部长级别加分。 2)系级学生组织(学生会、青年志愿者协会、创新创业协会)成员加分:主席(会长):0.4分 副主席(副会长):0.3分 部长(主任):0.2分 副部长(副主任):0.1分 3)班级团支部、班委会成员加分: 班长、团支书:0.4分 其他班干:0.2分 2.各类获奖情况: 备注:(1)团队参加比赛获奖的,骨干队员按上述级别加分,普通组员加分减半; (2)班级及以上单位参加的集体比赛不加分。 (3)运动会第一、二、三名,分别算校级一、二、三等奖。 2)论文、专利类:

3 备注:先进集体指先进班级、优良班风示范班级、优秀团支部/“五四红旗”团支部的班级、先进寝室、书香寝室、卫生示范寝室等,集体内所有学生均加分。 3.同等性质(同一类型竞赛或同一作品获奖)加分项,以最高等级加分。学生素质综合测评累计加分不超过2.0分。 二、学生素质综合测评减分类别及减分细则 1.受到校、系、班级处分者减分,详见《合肥工业大学学生素质综合测暂行办法》; 2.无故旷课者,每节课减0.05分,情节严重者按《合肥工业大学违纪处分办法(试行)》进行处理; 3.早操、晨读、晨跑、晚自习减分情况详见《合肥工业大学宣城校区学生早操、晨读、晨跑、晚自习管理办法(试行)》; 4.寝室内务卫生不合格或违反寝室规则受到通报批评的寝室,按《合肥工业大学宣城校区学生宿舍建设办法(暂行)》,每通报一次,寝室成员减0.1分; 5.节假日放假未经请假离校或节后不按时回校者,按无故旷课进行减分; 6.同性质减分项,按最高等级减分。学生素质综合测评累计减分不超过2.0分。 三、学生素质综合测评加减分操作流程 1.学生本人填写《合肥工业大学宣城校区学生素质综合测评加分认定申请表》并提供相关证明材料,个人在综合测评大会自我小结上进行阐述; 2.班级测评小组填写《合肥工业大学宣城校区学生素质综合测评加减分情况统计表》汇总后连同相关证明材料一并交至系测评工作领导小组; 3.系测评工作领导小组审核确定加减分值,公示三天,无异议后进行加减分。 四、其他事项 1.各系在学生素质综合测评加减分过程中参照本细则执行,本细则中未涉及到的情况,参照上述同等标准给予加减分。 2.学生素质综合测评加减分在每学年最后综合成绩上进行。 3.本细则由归学生工作办公室负责解释。

综合测评加减分细则-2014年

、软件学院综合素质加减分细则 总体说明:同类加分和减分按最高标准计算,不重复累计。符合加分条件的学生须向测评小组提供有关证书原件或证明材料,各项加分累计最高不超过5分。 一加分项 1、学生干部类 在学生组织中担任一定职务且任职时间超过一学期并能发挥积极作用,可以考虑加分鼓励,否则不予加分。本实施细则只针对学院一级的学生组织,对于在学校级别的学生组织担任干部的同学须提供相关证明材料。学院一级的学生组织目前有党支部、团学会、新闻中心、大学生科协;年级班级有年级会、班委会、团支部等。 (1)党支部干部: 支部副书记0-2.4,支委0-2 加分由支部书记直接给出。 (2)大学生科协、信息宣传与网络中心、团学会干部: 主席团0-2.5分,部长0-2分,副部长0-1.5分,部员0-1分。 主席团加分由团学会各部代表(奇数)给出,部长、副部长加分由主席团给出,部员加分由部长、副部长给出。最后汇总上交,由主管老师审核批准。 (3)年级会干部: 年级长0-2.3,副年级长0-2.1,部长0-1.5,部员0-1 年级长加分由年级会代表(奇数)给出,副年级长、部长加分由年级长给出,部员加分由部长给出。最后汇总上交,由年级辅导员审核批准。 (4)班委、团支部干部: 班长、团支书0-2,副班长以及班级委员0-1(寝室长酌情考虑0-0.1) 全部加分经班级测评小组给出,由年级辅导员审核批准。 给出的是一年期加分区间,半年期学生干部对应减半,对工作成绩突出者可突破区间酌情加分。学生干部类加分不累计,取最高项。 (5)学院办公室助理: 学院办公室助理负责人0-1.5,专干助理0-1,普通助理0-0.8; 全部助理加分由办公室负责老师给出,给出的是一年期加分区间,半年期助理对应减半,对工作成绩突出者可突破区间酌情加分。助理属学生干部类,加分不累计,取最高项。 (6)学工委委员: 学院学工委学生委员加分0-1.5 (7)学校学生会、勤助中心、铁道学工办助理等任职学生干部: 校学生会、勤助中心等校级学生机构加分减半处理,减半后最高分不超过1分。

20172018学生素质综合测评加减分补充规定暂行

2017-2018学年学生素质综合测评加减分补充规定(暂行)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鼓励校区学生勤奋学习、刻苦钻研、品学兼优、全面发展,逐步使学生教育和管理工作科学化、规范化,进一步提高学生培养质量,依照《合肥工业大学学生素质综合测评暂行办法》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学生素质综合测评加减分在学生每学年最后综合成绩上进行加减。 第三条同等性质加、减分项,以最高等级加减。学生素质综合测评累计加减分不超过2.0分。 第二章加分类别及细则 第四条各类获奖情况 1、竞赛类: 备注:团队参加比赛获奖的,队员加分按其贡献及排位顺序递减;运动会破纪录者按特等奖加分,第一名按0.3加分,后面每个名次依次递减0.05分,第六名后按入围0.05加分。 2、论文、专利类: 备注:发表论文、专利时,作者所属单位必须为合肥工业大学,申请的专利,第一专利权必须归属合肥工业大学。

第五条各类学生干部 1、校、系级学生组织成员,班级团支部、班委会成员:0.1-0.5分; 2、同时满足以下条件者,可申请加分: 1)校、系级学生组织成员任期满一年,或班级团支部、班委会成员任期满一学期,任期主要在2017-2018学年; 2)工作业绩考核名列前50%。 第六条获省级及以上表彰的先进集体和个人可酌情加分。 第三章减分类别及细则 第七条《合肥工业大学学生素质综合测暂行办法》涉及到的减分情况,按其执行。 第八条无故旷课者,每节课减0.05分,情节严重者按《合肥工业大学违纪处分办法》进行处理。 第九条早操、晨读、晨跑、晚自习减分情况详见《合肥工业大学宣城校区学生早操、晨读、晨跑、晚自习管理办法(试行)》。 第十条寝室内务卫生不合格或违反寝室规则受到通报批评的寝室减分情况。 第十一条节假日放假未经请假离校或节后不按时回校者,按无故旷课进行减分。 第四章加减分操作流程 第十二条加减分操作流程 1、学生本人填写《合肥工业大学宣城校区学生素质综合测评加分认定申请表》并提供相关证明材料,个人在综合测评大会自我小结上进行阐述; 2、班级测评小组填写《合肥工业大学宣城校区学生素质综合测评加减分情况统计表》汇总后连同相关证明材料一并交至系测评工作领导小组; 3、系测评工作领导小组审核确定加减分值,公示三天,无异议后进行加减分。 第五章附则 第十三条各系在学生素质综合测评加减分过程中参照本规定执行。 第十四条本规定由学生工作办公室负责解释。

综合素质评价明细介绍

学生综合素质考核评价细则 一、学习方面 (一)上课要求 1、上课认真听讲,积极回答问题,敢于向老师提出自己不懂的问题。 2、学习具有主动性,积极参与小组的讨论活动,不做旁观者,敢于发表自己的见解。 3、按时到校,有事向老师请假并说明原因。 4、带好每天的学习用品,包括课本、文具等。 一周之内从未举手发言的同学减5分,违反以上规定者根据情节轻重减分1--3分。 (二)作业要求 1、作业应该做到整洁,书写工整,规范自己的字体,做到横平竖直。 2、作业应按时按质按量完成,不按时交作业或不带作业的同学每次扣1分,作业得5个“优”的可以换一面小红旗,得一面小红旗加1分;不合格的根据情况重做或改正错处,直到合格为止。

3、每天至少读20分钟的书,并摘抄优美句词。每个月评一次“读书之星”,被评为“读书之星”的加2分;一周背诵一首古诗,由家长签字监督,古诗作为考试内容,不能按要求完成者减1分。 4、老师布置的口头作业及查资料的作业也在考核范围之内。 (三)参加实践活动要求 1、积极参加各学科组织的实践活动、竞赛活动、征文活动。在校级组织的竞赛及征文活动中,获一等奖的每人次加5分,二等奖的每人次加4分,三等奖的每人次加3分。被学校选中的征文每人次加3分。在班级里被选中的作文、小报、绘画等作品,每人次加1分。在刊物上发表作文,每篇加10分。 2、积极参与社会实践活动,培养自己的能力,开阔自己的视野,增长自己的知识。 3、鼓励根据各学科的学科特点进行发明创作,根据实际情况加分。 二、纪律方面 (一)课堂纪律 1、预备铃响之后,必须马上在座位上端正做好,等待老师上课,不许大声喧哗,更不许在座位间跑动,违者减1分。 2、不做与课堂学习无关的事情,不影响他人学习,尊重老师的劳动。 3、对回答问题出现错误的同学不嬉笑、不嘲讽,违者减1分。

学生综合评价表格模板

学校学生综合素质评价内容与要求评价指标序号评定要素主要表现要求 道德品质1尊敬师长 对老师有礼貌,正确对待教师的批评教育。孝敬父母,不做让父母伤 心失望的事。尊重长辈,亲切招呼,提供帮助。 2团结同学关心帮助同学,与同学友好相处,取长补短共同进步。 3勤奋进取树立学习目标,有进取心,勤学好问,积极发言。 4尊德守信 真诚正直,尊重社会公德。恪守信用,不撒谎,不骗人,作业考试不 作弊。 5关心集体 爱祖国爱家乡,爱护公共设施,遵守公共秩序。珍视集体荣誉,维护 集体利益,努力为班级和学校争光。 6热爱劳动 积极参加力所能及的劳动,养成爱劳动的习惯,珍惜劳动成果,具有 奉献精神。 公民素养 7社会责任感 乐于助人,有为他人和社会服务的愿望,积极参加公益和社区服务活 动。自觉履行公民的责任和义务,维护国家利益和民族尊严。 8自尊自信 追求进步,自强不息,敢为个人的行为负责,时常反省,有错即改, 宽容忍耐,不躁不馁。 9遵纪守法 具有法制意识和纪律观念,遵守校内外规章制度、法规法纪。严于律 己’主动完成学习任务,自觉抵制不良诱惑,不打架斗殴。 10安全环保 具有安全意识和环保常识,保护环境,珍惜生命,积极参加环保和自 护活动。 学习能力1l学习兴趣 有学习的愿望和兴趣,目标明确,学习主动,并努力克服学习中存在 的困难。 12学习方法 能运用多种学习方式提高学习效率,形成一套适合自身发展的学习方 法。 13计划与反思 能够制定有效的学习计划,能够在学习中总结与反思,善于听取他人 意见,不断改进提高。 14独立探究 能够独立思考,能够提出问题和解决问题,能初步掌握探究的策略与 方法。能够完成规定学科的实验操作。 交流与合作15团队精神 乐于参加集体活动,能为实现集体目标付出努力,能与人合作共同完 成任务。 16沟通与分享 能评价和约束自己的行为,能够与他人交流和分享,尊重并理解他人。 用合法适当的方式处理与他人的矛盾,不冲动、不野蛮。 运动与健康17体质与健康 有锻炼身体的习惯、掌握一定的运动技能,有强健的体魄,达到学生 体质健康标准,精力充沛。心理健康,悦纳自己,保持积极向上的情18健康生活方式 崇尚科学,反对迷信,积极参加体育活动。不吸烟,不酗酒,讲究卫 生。合理消费、勤俭节约,无其他不良嗜好。 审美与表现19审美情趣 能感受、欣赏、珍惜生活、自然、艺术和科学中的美,健康向上,情 趣优雅。爱惜和保护各类美好的事物和艺术作品。 20艺术活动与表现 积极参加各种艺术活动,能用多种方式进行艺术表现和创作,富有创 新。不观看、不传播具有色情、暴力、迷信色彩的作品。

综合素质综合测评实施细则

中北大学信息商务学院大学生综合素质测评实施细则(试行)为了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努力培养德智体美全面发展,宽基础、强能力、高素质的具有创新精神和实践能力的创造性人才,引导学生全面提高素质,以适应二十一世纪对人才培养的需要,根据教育部的有关规定,结合我院的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实施细则。 一、基本准则及要求 1、通过学生综合素质测评,准确、及时、客观、公正地显现学校的育人效果,在素质合格的基础上,注重发展学生的个性,有效地促进学校学生工作的规范化和科学化,实现对学生的日常思想教育和管理与学生的自我教育、自我管理有机结合,使学生的综合素质全面发展。 2、在掌握学生大量具体考核材料的基础上,本着定性评价和定量测评相结合的原则,采用个人自评、同学互评和班主任评议相结合的方式进行。 3、凡在本校正式注册并参加全日制学习的本科学生,均依据本实施细则进行测评。中途转专业学生的综合测评工作在转出单位的原班级进行,由转出单位具体负责组织实施。中途因各种原因休学、停学或请假在一个月以上的学生不参加当年度的综合素质测评。 4、综合素质测评包括:思想道德素质测评、专业理论素质测评、文体创新素质测评。 二、组织机构 1、信息商务学院大学生综合素质测评领导组 组长:沈沛汝史瑞根 副组长:贺小宇赵英虎 成员:学生科成员、全体辅导员、班主任 职责:运行与实施综合素质测评、裁定综合素质测评中的相关加分项及加分值、指导综合素质测评小组开展测评工作。 2、大学生综合素质测评小组 组长:各班班主任 成员:包括班长、团支部书记、学习委员等学生干部在内的学生代表。

职责:在大学生综合素质测评领导组的指导下开展素质测评工作,负责班级学生的日常考核与记录,具体实施综合素质测评工作。 三、测评指标体系 (一)思想道德素质测评(总分100分) 1、测评内容 思想道德素质测评主要包括思想政治、道德品质、学习态度、遵纪守法、文明素养、集体观念等方面。 (1)思想政治(20分) a.热爱祖国,热爱社会主义,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政治上积极上进,自觉加强思想修养。 b.认真学习党的理论,积极参加各项社会活动(包括日常政治学习,党团组织活动,参加理论学习社团以及报告会、讲座、座谈会、演讲等)。 c.正确处理国家、集体和个人之间的利益关系,集体观念和团队意识强,与同学和睦相处,团结协作好。 (2)道德品质(20分) a、自觉加强道德修养,注重诚信,讲究公德,自觉维护校园公共秩序,爱护公私财物,勇于同不良现象作斗争。 b、关心集体,团结同学,热心帮助他人,在同学中威信较高。 c、对老师谦恭有礼,实事求是,不隐瞒、不欺骗。 d、维护校园环境,爱护公共设施,衣着得体。 (3)学习态度(20分) a、学习目的明确,学习态度端正,勤奋好学,刻苦钻研,注重实践,献身事业,服务人民。

加减分细则

关于《山东财经大学学生素质综合测评实施办法》的 通知 根据山东财经大学学生手册学生量化管理办法实施条例,现作出以下综测加分原则: 1.加分所在学期以拿到加分证明或辅导员接到通知时的学期(日期)为准(注:在学期初综测 加分结束之后,再拿到的加分证明或辅导员接到通知,哪个学期拿到(接到)的就加到哪个学期里去,不以加分证明上的日期为准)。 2.加分所在月以拿到加分证明或辅导员接到通知的月份(日期)为准。(注:在学期初综测加 分结束之后,再拿到的加分证明或辅导员接到通知,哪个月拿到(接到)的就加到哪个月里去,不以加分证明上的日期为准) 3.综测加分每个月一小结,一学期一大结,每个月的最后一天与每个学期的最后一天为截止日 期,过期不补,只可以加到下个月或下个学期。 4.加分的同学必须自觉在截止日期(每月最后一天)前将加分证明交到各班纪检委员处。 5.多项任职(学生会,社团,班级等)加分只能加最高一项 (本原则解释权归纪检部,如有疏漏,另行通知。如有疑问请咨询所在班级纪检委员或纪检部.) 计算机科学与技术学院 纪检部 2013年9月

注:此表只作为参考,当新的加分细则上没有出现时,才参照此表 计算机科学与技术学院综合测评分加减细则(表2) 项目分值受省、院、系通报表扬、批评分别加减 4.0/2.0/1.0 被评为院“文明宿舍”的舍员、舍长+1.0/1.2 旷课一课时,旷操一次-0.3 迟到、早退一次-0.1 无故夜不归宿-0.5 考试作弊-1.5 受校、院警告处分-2.0/1.0 受校、院严重警告处分-3.0/2.0 受校、院记过处分-5.0/3.0 受校、院留校查看处分-6.0 院学生会主席团、各部部长班长、团支书优秀、良好、合格、不合格+2.5/1.5/1.0/0 校学生会主席团、各部部长优秀、良好、合格、不合格+2.0/1.5/1.0/0 院学生会、纪检委员、学习委员优秀、良好、合格、不合格+2.0/1.5/1.0/0 校学生会副部优秀、良好、合格、不合格+1.5/0.8/0.3/0 班委其他成员、班级信件收发员优、良、合格、不合格+1.0/0.7/0.5/0 宿舍舍长+0.5 校学生会干事优秀、良好、合格、不合格+1.0/0.7/0.5/0 参加省级及以上比赛荣获一、二、三等奖+3.0/2.5/2.0 参加校级(校团委)及以上比赛荣获一、二、三等奖+2.0/1.5/1.0 参加校社团及院系比赛荣获一、二、三等奖+1.2/1.0/0.7 校、院社团社长/副社长/社团理事+1.2/1.0/0.8 参加国家、省、校、院活动未拿名次者+1.0/0.8/0.5/0.3 参加体育比赛破国家、省、院记录+6.0/4.0/3.0 参加“流动杯”篮球赛(前五\获得名次\没有名次)+2.0/1.5/1.0 通讯员发表简报在校报以外大型报刊上(每次)+0.5 向校报投稿见报+0.5 向齐鲁晚报等大型报刊投稿见报+2.0 英语四/六级>425分(不累计加分,以第一次通过为准)+0.5/1.0 必修课不及格一门-1.0 献血200ml、400ml +0.5/1.0 对校、院工作有贡献或有较大突出贡献者(需加分条)+0.2~3.0 省级优秀志愿者+2.0 参与校、院大型活动(运动会、迎新晚会等)服务、演出等工作表现优 +1.2 异者 运动会方阵参与者+1.5 校内社会实践0.5

综合素质测评时间安排明细

1、9月25日,各班领取本细则和相关表格,25日晚上7:00,201 2、2013级各班班长在包印教学楼205进行培训并启动测评工作。 2、9月25日——9月30日,各班测评小组召开综合素质测评主题班会,组织同学学习细则和测评说明。 3、9月30日之前 (1)团学会公示2013-2014学年的上课、宿舍、各项活动等考勤记录和出勤记录,以及本年学成绩单,并下发到各班,请班长及时关注相关通知。如有异议,请在国庆节后立即反馈到院学工办,以便班级测评工作顺利开展。 (2)各班班委会、班党支部、班团支部将本学年内学生考勤、奖励、惩罚情况(包括学校内外对本班学生所提供的奖惩情况)、学习成绩、社会工作、文体活动、劳动卫生及各类比赛结果向全班公布。 4、10月08日——10月12日 (1)班级测评小组组织同学进行德育自评、德育互评和体育评分、统计测评结果,组织每位同学根据自身表现和测评结果如实填写《湖南工业大学学生学年鉴定及综合素质

测评表》,自我总结字数不少于500字,基本内容为个人本学年所取得成绩,存在的不足及努力方向。 (2)并按学号顺序整理好《德育、智育、体育素质测评自评、互评表》及由班长、班主任签了字的加分荣誉附属材料、《综合素质测评评分汇总表模板》和《湖南工业大学学生学年鉴定及综合素质测评表》。 5、10月13日——15日,团学会组织部收齐各班相关表格,交到院学工办(包印楼206室,电话22182093),院测评委员会开展审查工作。 6、10月16日向全院师生公示审查结果和各班综合素质测评结果,并将结果反馈至各班。如有异议,请于公示时间起两天之内到院学工办提出申诉,申诉电话22182093。 7、最后确定出测评结果。

南师大商学院学生综合测评实施细则

商学院本科学生综合素质测评实施细则 根据《南京师范大学学生综合素质测评实施意见(2013年修订)》的精神,结合社会需要和学院具体情况,特制定《南京师范大学商学院学生综合素质测评实施细则》。 学生综合素质测评工作通常在每年的三月和九月各进行一次,分别对上一学期的学生综合素质发展情况进行评定。各班成立由年级辅导员主持,班长、团支书、学生代表(2-4人)组成的综合测评小组负责本班的综合测评工作。 学期或学年的综合测评成绩是学生评比、表彰、推优以及选拔等活动的重要依据。综合测评过程具有严肃性,综合测评结果具有权威性,材料和结果须公示。 一、综合测评 综合测评主要内容包括思想品德、专业学习、文体活动和社会服务等方面,即德育、智育和文体社会服务活动,具体计算方法如下: 综合测评成绩=德育成绩×20%+智育成绩×70%+文体社会服务活动成绩×10% 二、德育测评 (一)德育成绩=德育评估(满分100分)+加减分 (二)加分标准 1.具有良好道德风尚,受到社会、学校或学院通报表扬或

表彰,产生积极社会影响者,视情况加4-20分。 2.入选学校优秀学子宣讲团的同学,加6分(团队入选的按实际宣讲情况酌情加分,最高4分)。 3.学生干部任职服务满一学期的,皆可依据所在组织的考核结果给予加、减分;考核优秀者在基本分基础上追加1分,良好者加全部基本分,合格者加基本分的50%,不合格者不加基本分;班级的干部评优比例,优秀等级原则上不超过班级干部人数的30%,良好等级不超过60%;学生组织的干部评优比例,原则上不超过该组织干部人数的30%。各级学生干部的任职服务的基本分如下: 备注:(1)校级其他学生组织包括校志愿者协会、大学生科协、社区学生工作中心、学生社团联合会的加分,参照校学生会;院级其他学生组织包括院青年志愿者协会、大学生科协、创业者联盟、心理气象站的加分,参照院学生会;其他学生社团组织不加分。(2)同岗位正副职同等加分,主席助理与部长同等加分,

综合测评自我评价表

综合测评自我评价表 【篇一:综合测评自我鉴定】 在大一这一个学年里,我刻苦努力,认真学习英语和自己的专业知识,以下是自己对大一学年的总结。 在生活中,我有良好的生活习惯。待人诚恳,与同学相处融洽,积 极参加各种文体活动,不断的丰富自己的阅历。参加过社团,及其 组织的比赛,积极配合学院的工作并参加其组织的活动。 在学习上,作为学生就是以学为本,在过去的一学年中我按时上课, 不旷课,并在课堂上认真听讲,在课后也会认真的复习。同时我也 告诫自己在新的学年里要继续保持认真的态度,更加的丰富自己的 知识。 在工作上。作为班里的学习委员,除了安排好班级的工作及学习任务,我也积极做好师生间沟通的桥梁。希望能够把我们这个集体建 设的更好。对于班级里面有困难的同学,我也会给由于更多的关心 和照顾。在过去的一年里我们共创了一个和谐的班级气氛。 过去的一年是不断学习、不断充实的一年,是积极探索、积极向上 的一年,大一生活让我懂得了很多也成长了很多。大学我只度过了 一小部分,接下来在新的学年里将要继续努力,无论是工作上还是 学习上都需弥补不足,我将会认真学习,取得更好的成绩。 。 【篇二:大学综合测评自我评价(共6篇)】 篇一:大学学生综合素质测评自我总结 今年是我进入大学的第三年。两年来,在老师和同学们的关心、帮 助下,通过自身不断努力,各方面均取得一定的进步。现总结如下:德:在日常生活中我努力以身作则,积极响应共青团委的号召,尽 自己最大的努力帮助所以有困难的人。积极参加各种集体活动和社 会实践,认真学习了一些伟大人物的先进事迹,使自己的思想道德 水平在无形中有了相当显著的提升。 智:学习刻苦,态度认真,只是在学习方法和能力上有些欠缺,在 今后的学习中需要改进。作为21世纪的接班人,新世纪在悄悄降临 之际也给我们带来了新的要求,经济日新月异,科技翻天覆地,所 以更多、更快、更广的吸收新知识即成了放在我们面前必须解决的 一个问题,我通过这两年的大学学习,对于专业方向、节奏、程度、

综合测评加分细则

机电工程学院综合测评加分细则 德育测评分: 一、学习、学术: 1、参加全国科技、文化竞赛荣获特等、一、二、三等奖,分别加8、6、5、4分(团体比赛获奖按报名顺序加分依次递减0.5分);参加省级科技、文化竞赛获奖对应分别加6、5、4、3分(团体比赛获奖按报名顺序加分依次递减0.5分);参加市级、校级科技文化竞赛对应分别加4、3、 2、1;若项目在校、市、省、全国比赛中获奖,只按最高奖项加分;优胜奖等按三等奖加分,团体类比赛获奖加给团体成员相应分数。(最高加10分) 2、参加全国、省部、市、校科技文化活动和竞赛未获奖者加1分。 3、一次性通过英语四级且成绩超过口语考试资格线的、一次性通过英语六级,各加2分。 4、在全国、省部、市级刊物上发表论文每篇分别加6、4、2分。 5、在全国、省部、市、校级刊物上发表非正式论文稿件,每篇分别加5、4、3、2分校内非论文稿件,加分上限为5分;在《今日机电》中发表文章、院征文比赛中获奖每人次加1分,可累计加分,但不超过3分(内部成员不加分)。 6、一次性通过计算机二、三级考试各加1分(仅限本学期)。 二、工作、纪律: 1、班长加5分,团支书、副班长加3分,其他班委及舍长加2分。在校、院学生会中担任主席团成员加7分、部长加5分,副部长加3分,干事加2分。(最高加8分) 2、非学生干部热心支持校、院、班工作,视情况加2分(每学期由班级推选两名 同学)。 3、学生社团组织(社团联合会、青大心理协会、青年志愿者协会、自强社、机

电产品创新协会、文明督导岗、自管会)担任主席团成员加3分,正职加2分,副职加1.5分,成员加1分。(学期末仍在该社团,并开具证明) 4、获省级及省级以上表彰奖励加4分,获校级表彰(优秀学生、优秀团员、优秀团干、优秀学生干部、学习标兵、社会实践先进个人等)加1分,十佳学生、学生干部加5分,百优学生、学生干部加4分,三好学生标兵、优秀团员标兵加3分;获院级表彰加1分。(只加最高分,不重复加分) 5、荣获全国、省级先进集体称号,该集体每位成员加2分,获校级先进集体的每位成员加1.5分,获一类团支部的每位成员加0.5分。 6、迟到扣1分/次,旷课扣2分/节,晚归扣3分/次,夜不归宿扣4分/次。 7、受学院通报批评一次扣3分,警告扣4分,严重警告扣5分,记过扣6分、留校察看扣8分。 三、实践及公益活动: 1、主动义务献血者加1分/次(仅限本学期献血者,需开具证明)。 2、代表学院参加省级以上大型活动中担任志愿者,每人加3分(不可重复,需开具证明)。 3、学院组织的义工,加1分(不可重复加分)。 4、参加校、院组织的暑期社会实践活动,加2分/次。 5、获校级表彰的见义勇为、拾金不昧者加3分。 6、本学年获得社会奖助学金、国家奖助学金的同学参加实践及公益活动需在完成规定工时标准之后方可加分。(附:受助学生参加义务劳动和公益服务的工时计算方法:A类(资助性奖励):当学年工时=受助金额*1% B类(各类困难补助、学费减免、助学金、社会定向资助):当学年工时=受助金额*1.5%)注:具体要求参见青岛大学学生手册《青岛大学受助学生参加义务劳动和

综合测评加分细则

生化学院2012年综合测评说明 总则 一、学生综合测评内容:以德育、学业、能力、个性发展为一级评价指标,其中德育、学业、能力为基本指标,个性发展为附加指标。 二、学生综合测评总成绩的构成、比例和计算方法: 1.学生综合测评总成绩由基本成绩和附加成绩两项组成。其中基本成绩包括德育测评成绩、学业测评成绩和能力测评成绩,附加 成绩即为个性发展成绩。 2.学生综合测评比例:德育测评占15%,学业测评占70%,能力测评占15%。个性发展测评则以附加分形式,采用加分办法,最 高可加总权重的40%。 3.计算方法:综合测评总分=德育测评分×15%+学业测评分×70%+能力测评15分(占综合测评总分15%)+个性发展测评分(0-40 分) 4.毕业生综合测评总成绩由各学年综合测评成绩的平均合成。 三、各班或同级同专业按学生学年综合测评得分的高低及名次进行评奖评优。 如有同分,优先考察学业测评(权重越高的优先考察)有过课程不及格的,不予参加校各类奖学金的评定。 四、各加分项目申报时间(除特别注明外)为2011年9月1日至2012年9月8日止。 五、生化学院成立生化学院综合测评考评小组,由党总支副书记、教学副院长、辅导员、教务员组成,组长为学院党总支副书记,下 设办公室,地点为C2-655。 加分细则 一、德育 (一)德育测评内容和方法 1.德育测评主要考核学生政治思想及日常道德行为规范的总体表现,从政治思想、社会责任、感恩诚信、文明守纪、勤俭自强等 五个方面进行评价。德育测评总分值最高为15分,最低0分,不出现负分。 2.德育测评总分值由总体印象分和奖惩分两部分组成,两者分别占德育测评总分值的70%和30%。评价者参考学校对德育测评提 出的五方面基本要求对评价对象打出总体印象分,其中自评占10%、同学互评占60%、班主任评议占30%;奖惩分以学校和二级学院规定的各观测点分值为依据进行加减分。 3.德育测评成绩计算公式为:德育测评成绩= [总体印象分×70% + (0-30分)]×15% (二)德育测评指标体系 1. 注:学院自行设立加减分项目,最高限加(或减)10分;优良学风班、先进团支部两者不可累计加分。

(最新)综合测评 评分标准

综合测评评分细则(日期:2010 年9月05日—2011 年8月22日) 对本次综合测评有意见、建议、疑问的同学可向本班综合测评小组、院系辅导员助理、辅导员提出。原则上先向本班综合测评小组反映。 综合测评总分=德育*20%+智育*60%+文体*10%+能力*10% 德育测评 德育总分=基本分+形势政治教育课得分+奖励分-扣分 一、基本分(60分) 1、违纪-1分(有被处分或被警告的事实) 2、劳动考勤-1分(缺勤次数多或劳动态度明显恶劣) 3、社区表现-1分(表现特差,被社区点名通报批评) 4、考试-1分(有补考,作弊或早读、正课缺勤情况) ◆各班综合测评小组操作扣分项目、加分项目时都必须严格按照相关规定,根据具体事实以及相关的材料证明做事,不能凭主观想象。 二、形势与政策教育得分=个人考试成绩÷年级最高分*100*0.2 按规定要求参加校、院系形势与政策报告会或其他形式学习活动,无故缺席者每次扣2分 (没有考试分数的,统一加18分,老师或副班有记录缺勤的除外) 三、奖励分=个人奖励分÷班级最高奖励分*100*0.2 ◆1、优秀团干、优秀党员、十佳团支书(省,省以上+10分;校级+6分;院系+4分) 2、优秀团员及其他各类先进分子者(军训积极分子,优秀干事,优秀部长、优秀教官、优秀通讯员,校园先进文化个人等)(省,省以上+10分;校级+5分;院系级+3分) 3、同类称号重复获奖的按最高获奖级别计分,如获了校优秀党员和院系优秀党员只按校优秀党员加一项分 ◆4、所在班级、团支部被评为全国、省级、市级先进集体(主要贡献者+8分;其他一般成员+3分)(先进集体一般有五四红旗团支部,校园文化先进班,文明班集体等,注:各协会各部门得了先进集体不能加在德育模块) 5、所在班级、团支部被评为校级先进集体(主要贡献者+6分;其他一般成员+2分) 6、所在班级、团支部被评为院系级先进集体(主要贡献者+4分;其他一般成员+1分) 7、同类称号重复获奖的按最高获奖级别计分,如获了校五四红旗团支部和院系五四红旗团支部只按校五四红旗团支部加一项分。 ◆8、参加党校+4分,团校+3分,党章学习班成员(预备党员、党员)(即班上有党章小组)+2分 (参加过多项按最高分只加一项分) ◆9、因做好人好事受学校通报表扬每次+3分或2分;院系通报表扬每次+1分(较大影响的向院系申请酌情加分);(献血金奖+3分;献血银奖+2分;献血铜奖+1分、献血一次+1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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