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南省农村土地流转现状及对策研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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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南省农村土地流转现状及对策研究

作者:陈国创

来源:《今日湖北·中旬刊》2013年第06期

河南省是一个拥有1亿人口的农业大省,也是全国重要的粮食基地。近年来,随着“中原经济区”上升为国家战略和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的快速推进,河南省农村的土地流转问题已经成为急需解决的问题。如何处理好工业快速发展需土地供求的矛盾,是河南省委、省政府眼前的难题。笔者结合河南省情,运用所学经济学原理,简要分析河南省农村土地流转的现状与对策,希望能对地方政府的决策提供参考。

土地流转是土地使用权的流转,是指拥有土地承包经营权的农户将土地使用权转让给其他农户,即保留承包权,转让使用权。我国是拥有13亿人口的农业大国,农业是国民经济的基础。“民以食为天”,充足的耕地面积是我国安全的重要保证。因此2006年十一届全国人四次会议通过的《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一个五年规划纲要》,明确提出了18亿亩耕地“是不可逾越的一道红线”。如何解决经济快速发展占用大量耕地与我国耕地短缺的矛盾,是我们必须面临的现实问题。而农村土地流转改革建设是正确的道路选择。2008年10月,中国共产党的十七届三中全会通过了《中共中央关于推进农村改革发展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明确指出:“按照依法自愿有偿原则,允许农民以转包、出租、互换、转让、股份合作等形式流转土地承包经营权,发展多种形式的适度规模经营”。《决定》为河南省改革土地流转,解决经济发展与土地资源稀缺的矛盾提供了依据。

一、河南省农村土地流转的问题

(一)土地流转不规范,农民自发性和随意性强。目前,河南省农村土地流转的行为规范缺少管理。流转行为严重不规范,比如现行的土地流转自行流转多,报批准、报备案的少,申请变更登记的更少;口头协议多,书面协议少;约定不明的多,约定明确的少;书面协议内容不规范的多,规范的少等。有些村存在连锁流转现象,接受流转的农户又将自己享有的使用权转给其他农户,形成锁链式流转。此外,土地流转分散无序,规模不集中。在农村家庭联产承包制下,土地分户经营呈现出分散性、随意性的特点,土地是否流转,如何流转,流转多少,都不可避免带有随意性和无序性,

(二)农村社会保障体系不健全,农民有后顾之忧;并且土地经营分散,机械化水平低。河南省的农业生产能力弱,效率低,农业生产力难以得到深入解放,生产要素难以得到有序流动和合理配置。另外,小农户经营信息不灵通,无法把握市场走向,大大增加了经营管理风险。农村抵御各种风险能力差,缺乏市场竞争力和自我保护发展的能力。土地流转的市场化改革也是必走之路。然而,河南省农村的养老、医疗等保障体系非常的不健全,多数农民主要收入来源仍以种植业为生,对土地的依赖性很强,农民不敢放手土地。另外,河南农村群众传统思想严重,认为土地就是农民的命根,一般不愿意流转出去。造成土地流转速度减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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