知识产权法双语教学过程中存在的若干问题与对策研究

知识产权法双语教学过程中存在的若干问题与对策研究

作者:张晓龙

来源:《科技创新导报》2011年第27期

摘要:随着科学技术国际化、信息化和经济全球化的发展,双语教学在知识产权法学科教学中具有重要的性也越来越突出。但在知识产权双语教学的实践中,却存在着学时安排、教学方法落后和师资力量不足等一些问题。本文结合自己在教学中的切身体会,试图对双语教学中所存在的问题,提出解决这些问题的意见和看法。

关键词:知识产权法双语教学研究对策

中图分类号:G420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674-098X(2011)09(c)-0164-01

双语教学是由英语“bilingualeducation”翻译而来。至今为止,国内外有关双语教学的界定众说纷纭,但可以把它划分为广义的双语教学和狭义的双语教学两种:广义的双语教学指的是学校中使用两种语言的教育;狭义的双语教学指的是学校中使用第二语言或外语传授学科内容的教育。我国目前开展的双语教学基本符合狭义的双语教育的界定,并且多数都采用中文和英语两种语言进行双语教学。

在法学教育中,知识产权法是一个比较特殊的学科。该学科从诞生之日就与双语结下了不解之缘。我国传统法律体系中并无知识产权法学科,只是在改革开放以后,我国批准加入了一系列的知识产权国际公约,尤其是我国加入世界贸易组织,签署了《与贸易有关的知识产权协议》(TRIPS),知识产权的保护与国际贸易联结起来,因此,在教学过程中教师需要涉及许多英文文献资料和案例。显然,教师在授课中,将原汁原味的英文术语和表述方式直接传授给学生,同经过翻译以后再传授给学生相比,效果是完全不同的。因此在知识产权法学科的教学中,率先采取双语教学,可以起到事半功倍的作用。但是在现实的教学实践中,却存在着诸如:课程设置和学时安排不合理、缺乏对口的教材、教学方法落后和师资力量薄弱等来自方方面面的困难。笔者试图通过对相关问题的深入分析找出其原因,然后提出一些自己的想法和意见。

1知识产权双语教学存在的困境

1.1 课程设置和学时安排不合理

根据本人在教授知识产权法过程中的感受,即便进行全中文授课时,教师和学生就已经感觉到该课程的难度和课时的不足。这就需要对原来的知识产权法的课程设置上作出调整,来适应双语教学的特殊要求。

1.2 缺乏对口的教材

引进原版教材的优点是英语地道,内容新颖,缺点是教材有可能不适合我国学生特点,且费用较高。虽然市场上的专业教材和法律英语方面的教材都不少,但是真正可以用于知识产权双语教学的通用教材却是难觅踪影,这就给双语教学的正常开展造成极大的困难,双语教材的编选也成了一个难题。

1.3 传统的填鸭式中文教育模式造成了学生在双语教学中的被动性

双语教学最大的特点就是要充分发挥教师与学生的主观能动性,而不单纯是我教你学,而要以英语交际为实质,师生之间形成一种平等、合作、协商的交际关系,以英语作为学生和老师交流的媒介,教师成为学生的指导者和引路人,学生成为学习的主体,主动积极地参与双语教学活动,以使师生之间形成良好互动的教学氛围。

1.4 师资力量薄弱

目前的双语教师主要由法律专业教师担任,他们虽然法学理论功底较扎实,在讲课的过程中只能流于形式,在中文的讲解过程中简单加入一些知识产权的专业术语的外文表达形式,这对于双语教学要求的以外语为媒介,和学生交流甚至讨论问题的要求实在是差之甚远。

2 提高知识产权双语教学的效果

2.1 课程设置和学时安排应进一步合理化

首先,在课程的设置上,应当使大学英语、法律英语和双语教学相互衔接,形成一个完整的体系。其次,在学时的设置上,考虑到双语教学的特殊性,为保证学生对专业知识的理解和掌握。一方面,应加大双语教学课程的课时量,从而使学生的专业知识和外语水平得到全面提高,真正通过原汁原味的外语了解到知识产权法的精髓。另一方面,教师应当尽量的使用多媒体教学和网络课堂的形式,这样可以大量缩减在课堂上板书的时间。

2.2 集中力量,编写合格的教材

目前,我国高等院校在双语教材的选择上,各有特色。但基本原则是按照双语教学的目的、任务和现有的条件,本着积极开拓、求同存异、实事求是的科学态度来选择和确定教学材料,力求原汁原味。本人认为,虽然随着科学技术和世界多边贸易体制的发展,知识产权双语教学还是应当以我国当前法律制度讲解为主,所以在组织专家编写教材时完全可以在教材中使用英文和中文两种文字相互对照,以便于学生理解,同时也便于教师讲解。

2.3 综合利用多种教学手段,力图提高教学效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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