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发布《铁路路基工程施工质量验收标准》等十九项铁路工程施工质量验收标准局部修订条文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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铁道部文件

铁建设…2007?159号

关于发布《铁路路基工程施工

质量验收标准》等十九项铁路工程施工

质量验收标准局部修订条文的通知

各铁路局,集装箱、投资公司,各铁路公司(筹备组):现发布《铁路路基工程施工质量验收标准》(TB10414—2003)、《铁路桥涵工程施工质量验收标准》(TB10415—2003)、《铁路隧道工程施工质量验收标准》(TB10417-2003)、《铁路混凝土与砌体工程施工质量验收标准》(TB10424—2003)、《铁路轨道工程施工质量验收标准》(TB10413-2003)、《铁路运输通信工程施工质量验收标准》(TB10418-2003)、《铁路信号工程施工质量验收标准》(TB10419-2003)、《铁路电力工程施工质量验收标准》(TB10420—2003)、《铁路电力牵引供电工程施工质量验收标准》(TB10421-2003)、《铁路给水排水工程施工质量验收标

—1—

准》(TB10422—2003)、《铁路站场工程施工质量验收标准》(TB10423—2003)、《新建时速200公里客货共线铁路工程施工质量验收暂行标准》(铁建设…2004?8号)、《客运专线铁路路基工程施工质量验收暂行标准》(铁建设…2005?160号)、《客运专线铁路桥涵工程施工质量验收暂行标准》(铁建设…2005?160号)、《客运专线铁路隧道工程施工质量验收暂行标准》(铁建设…2005?160号)、《铁路混凝土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补充标准》(铁建设…2005?160号)、《客运专线无砟轨道铁路工程施工质量验收暂行标准》(铁建设…2007?85号)、《客运专线铁路轨道工程施工质量验收暂行标准》(铁建设…2005?160号)、《客运专线铁路电力牵引供电工程施工质量验收暂行标准》(铁建设…2006?167号)等十九项铁路工程施工质量验收标准的局部修订条文,自发布之日起施行。铁道部原发上述十九项铁路工程施工质量验收标准相应条文中的监理单位工作的相关规定同时废止,其中有关监理单位旁站监理的具体部位和主要内容按《铁路建设工程监理规范》(TB10402-2007)附录2执行。

《铁路路基工程施工质量验收标准》等十九项铁路工程施工质量验收标准的局部修订条文由铁道部建设管理司负责解释。

二○○七年八月十六日

—2—

《铁路路基工程施工质量验收标准》等十九项

铁路工程施工质量验收标准局部修订条文

一、《铁路路基工程施工质量验收标准》(TB10414—2003)

(一)4.2.3、4.3.2、4.7.3、4.8.4、4.10.4、4.10.5、4.11.5、

4.12.4、4.13.3、4.16.4、4.19.4、4.19.5、4.19.8、

5.1.6、5.5.5、

5.7.7、

6.1.6条中,有关监理单位抽样检验的规定,改为“监理单位按施工单位抽检次数的10%分别进行平行检验和见证检验,均不少于一次”。

(二)4.4.5、4.5.6、4.6.5、4.9.3、4.20.7、5.3.10条中,有关监理单位抽样检验的规定,改为“监理单位按施工单位抽检次数的10%进行见证检验,但至少一次”。

(三)5.3.12条中,有关监理单位抽样检验的规定,改为“监理单位按施工单位抽检次数的20%进行平行检验,但至少一次”。

(四)8~20章及附录E中,有关监理单位对混凝土、砌体的原材料、强度等级的检验按《铁路混凝土与砌体工程施工质量验收标准》(TB10424—2003)的规定办理。

二、《铁路桥涵工程施工质量验收标准》(TB10415—2003)

(一)4.5.1、4.6.1、4.7.1、4.8.2条中,有关监理单位抽样检验的规定,改为“监理单位按施工单位抽检次数的10%分别

—3—

进行平行检验和见证检验,均不少于一次”。

(二)4.8.5、4.9.5条中,有关监理单位抽样检验的规定,改为“监理单位按施工单位抽检次数的10%进行见证检验,且不少于1根”。

(三)6.5.16条中,关于监理单位对桩身混凝土强度等级的抽样检验,改为“检查试验报告”。

(四)6.5.18条中,桩身混凝土应全部进行无损检测由第三方承担。

三、《铁路隧道工程施工质量验收标准》(TB10417-2003)

(一)4.3.3、6.2.2、6.2.3、7.4.2、7.4.3、7.4.4、7.4.5、8.3.5、8.8.2条中,有关监理单位抽样检验的规定,改为“监理单位按施工单位抽检次数的10%分别进行平行检验和见证检验,均不少于一次”。

(二)6.2.1、6.2.5、6.2.8、6.2.9、6.3.2、6.3.5、6.4.3、6.5.1、6.5.3、7.3.1、7.3.4、7.4.1、7.4.7、7.9.1、7.9.2、8.4.1、8.5.1、8.6.1、8.7.1、8.8.1、11.6.2条中,有关监理单位抽样检验的规定,改为“监理单位按施工单位抽检次数的10%进行见证检验,但至少一次”。

(三)4.3.8、6.2.7、7.4.15条中,有关监理单位抽样检验的规定,改为“监理单位检查试验报告”。

—4—

(四)7.4.9条中,有关监理单位对标准条件养护试件抗压强度抽样检验的规定,改为“检查试验报告”,对同条件养护试件抗压强度抽样检验的规定,改为“监理单位按施工单位抽检次数的10%进行平行检验,但至少一次”。

四、《铁路混凝土与砌体工程施工质量验收标准》(TB10424—2003)

(一)5.2.1、6.2.1、6.2.5、7.2.1、7.2.2、8.2.2条中,有关监理单位抽样检验的规定,改为“监理单位按施工单位抽检次数的10%进行见证检验,但至少一次”。

(二)6.2.2、6.2.3、6.2.4、6.2.6、8.2.3条中,有关监理单位抽样检验的规定,改为“监理单位按施工单位抽检次数的10%分别进行平行检验和见证检验,均不少于一次”。

(三)8.3.3、9.4.7、9.5.10条中,有关监理单位抽样检验的规定,改为“检查试验报告”。

(四)6.4.1条中,有关监理单位对标准条件养护试件抗压强度抽样检验的规定,改为“检查试验报告”;对同条件养护试件抗压强度抽样检验的规定,改为“监理单位按施工单位抽检次数的10%进行平行检验,但至少一次”。

五、《铁路轨道工程施工质量验收标准》(TB10413-2003)

(一)4.0.2、4.0.3、5.2.3、5.3.4、6.6.3、6.8.2、6.9.1、

—5—

6.9.3、

7.2.3、7.3.3、7.4.2、7.5.4、7.5.5、7.7.4、

8.2.3、8.2.5、8.2.8、8.4.3、8.4.4、

9.2.2、9.3.2、9.4.4、9.4.7条中,有关监理单位抽样检验的规定,改为“监理单位按施工单位抽检次数的10%进行见证检验,但至少一次”。

(二)4.0.4条中,基桩测设精度的检验数量改为“施工单位、监理单位、设计单位全部检查”,检验方法中“监理单位、设计单位见证”改为“监理单位、设计单位检查测量资料”。

六、《铁路运输通信工程施工质量验收标准》(TB10418-2003)

8.2.4、9.5.1、9.5.3、10.2.6、12.4.3条中,有关监理单位抽样检验的规定,改为“监理单位见证检验10%”。

七、《铁路信号工程施工质量验收标准》(TB10419-2003)

(一)4.2.6条中,有关监理单位抽样检验的规定,改为“监理单位见证检验的数量,每站、区间按类型各抽检10%,但至少2处”。

(二)5.3.4、7.3.10、7.3.11条中,有关监理单位抽样检验的规定,改为“监理单位见证检验10%”。

(三)10.2.4条中,有关监理单位抽样检验的规定,改为“监理单位见证检验”。

八、《铁路电力工程施工质量验收标准》(TB10420—2003)

(一)4.3.1~4.3.4、5.2.1、5.3.1、5.4.1、5.5.1、5.6.1、—6—

5.7.1、5.8.1、5.9.1、5.10.1、5.11.1、

6.2.1、9.2.2、9.3.1、9.4.1、9.5.1、10.2.1、10.3.1、10.4.1、10.5.1、11.2.2、12.2.1、

12.3.2、12.4.2、12.5.2、12.6.2、12.7.1、13.2.1、13.3.1、

13.4.1、14.2.1、14.3.1、15.2.1、15.3.1、15.4.1、15.5.1、15.6.1条中,有关监理单位抽样检验的规定,改为“监理单位按施工单位检验数量的10%进行外观检查”。

(二)4.2.2、4.2.4、4.2.6、4.2.7、4.3.5~4.3.7、5.2.3~5.2.6、5.3.4、5.4.3~5.4.10、5.5.2、5.5.4~5.5.6、5.6.4、5.7.4、5.7.6~5.7.8、5.8.3~5.8.5、5.9.2、5.9.4、5.10.2~5.10.5、5.11.2、8.2.2、8.3.2~8.3.4、9.2.3、9.2.4、9.3.2、9.3.3、9.4.2、10.2.2、10.2.8、10.3.4、10.5.3、11.2.3、11.2.4、12.2.2~12.2.6、12.3.4、12.3.5、12.4.3~12.4.5、12.5.3~

12.5.5、12.6.2~12.6.5、12.7.3~12.7.5、13.2.2、13.2.3、

13.3.2、13.3.4~13.3.8、13.3.14、13.4.2、14.2.2~14.2.6、

14.3.2、15.2.2~15.2.4、15.5.2、15.5.3、15.6.2~15.6.4、

15.6.6、16.2.3~16.2.6、16.3.2、16.3.3、17.2.3~17.2.6、17.2.8、17.3.2、17.3.3、17.3.5、19.2.2、19.2.3条中,有关监理单位抽样检验的规定,改为“监理单位按施工单位检验数量的10%见证检验”。

九、《铁路电力牵引供电工程施工质量验收标准》

—7—

(TB10421-2003)

(一)4.3.1、4.3.2、4.3.3、4.5.1、4.10.1、4.11.1、4.13.1、5.4.1、5.4.2、5.5.1、5.8.1、5.9.1、5.10.1、5.11.1、5.15.1、5.16.1、5.22.1、5.23.1、5.24.1、5.25.1、5.26.1、7.2.1、7.3.1条中,有关监理单位抽样检验的规定,改为“监理单位按施工单位检验数量的10%进行外观检查”。

(二)4.3.4、4.3.6~4.3.10、4.4.1、4.4.2、4.5.2、4.5.3、4.5.6~4.5.10、4.6.5~4.6.8、4.7.2~4.7.5、4.8.2、4.8.3、4.9.8、4.10.2~4.10.7、4.10.9~4.10.12、4.10.14、4.11.3、4.12.2~4.12.5、4.13.1、4.14.3、4.15.2~4.15.4、4.16.4~

4.16.7、4.17.3、4.17.4、

5.2.3、5.2.4、5.3.5、5.5.3、5.8.2、

5.8.5、5.9.2、5.15.3、5.15.4、5.1

6.2、5.16.4、5.19.2、5.19.4、

5.19.8、5.2

6.4、5.2

7.7、6.2.3、6.3.2~6.3.4、6.4.2、6.4.3、

6.5.1~6.5.3、6.6.1~6.6.3、6.

7.2、7.3.2条中,有关监理单位抽样检验的规定,改为“监理单位按施工单位检验数量的10%见证检验”。

十、《铁路给水排水工程施工质量验收标准》(TB10422—2003)

(一)6.2.3、8.8.1、8.8.3、8.8.4、8.8.5、8.11.4、10.5.3、10.5.4、10.5.5、10.6.2、10.6.3、10.6.5、10.9.1、12.3.2、12.6.2、13.2.1、13.2.2、13.2.4、22.7.3、23.2.1、23.2.2条

—8—

中,有关监理单位抽样检验的规定,改为“监理单位见证检验30%”。

(二)4.2.1、4.4.3、4.5.3、4.6.1、4.6.2、6.2.2、7.5.2、8.3.3、8.4.4、8.5.2、8.5.3、8.5.4、8.6.3、8.7.2、8.10.2、10.4.5、10.5.2、10.7.3、13.2.5、13.6.1、15.2.10、17.2.15、18.3.3、18.4.2、22.6.2条中,有关监理单位抽样检验的规定,改为“监理单位见证检验”。

十一、《铁路站场工程施工质量验收标准》(TB10423—2003)(一)5.1.6、5.1.7、5.2.8、5.2.9、5.5.8、5.8.4、5.8.5、8.3.2条中,有关监理单位抽样检验的规定,改为“监理单位按施工单位抽检次数的10%进行见证检验,但至少一次”。

(二)5.2.5、5.5.6条中,有关监理单位抽样检验的规定,改为“监理单位按施工单位抽检次数的10%进行平行检验,但至少一次”。

十二、《新建时速200公里客货共线铁路工程施工质量验收暂行标准》(铁建设…2004?8号)

(一)2.1.3、2.1.4、2.2.8、2.2.10、2.2.11、2.3.5、2.4.5、2.4.7条中,有关监理单位抽样检验的规定,改为“监理单位按施工单位抽检次数的10%分别进行平行检验和见证检验,均不少于一次”。

—9—

(二)2.6.5、2.6.8、2.6.10、2.6.11条中,有关监理单位抽样检验的规定,改为“监理单位按施工单位抽检次数的20%进行平行检验,但至少一次”。

(三)第4章隧道工程中的混凝土原材料、强度等级等的检验,按《铁路隧道工程施工质量验收标准》(TB10417-2003)的局部修订条文办理。

(四)第5章轨道工程中的检验数量,按《客运专线铁路轨道工程施工质量验收暂行标准》(铁建设…2005?160号)的局部修订条文办理。

(五)6.3.1、6.4.1、6.7.1条中,有关监理单位抽样检验的规定,改为“监理单位按施工单位检验数量的10%进行外观检查”。

(六)2.6.7、6.2.3、6.2.4、6.4.3~6.4.6、6.5.1、6.5.2、6.5.4、6.5.8、6.7.3、6.8.1~6.8.3条中,有关监理单位抽样检验的规定,改为“监理单位按施工单位检验数量的10%见证检验”。

(七)6.2.2条中,取消监理单位见证取样检测混凝土试块。十三、《客运专线铁路路基工程施工质量验收暂行标准》(铁建设…2005?160号)

(一)4.3.3~4.3.5、4.3.7、4.4.4、4.4.5、4.5.5、4.7.5、—10—

4.8.6、4.13.4、4.13.5、4.13.9、4.13.10、4.14.5、4.20.8、

5.3.4、5.3.6、5.4.1、

6.3.4、8.1.6、8.2.7、8.2.8、8.2.9、8.3.5、8.3.6、8.3.7、9.1.9、9.3.8条中,有关监理单位抽样检验的规定,改为“监理单位按施工单位抽检次数的10%分别进行平行检验和见证检验,均不少于一次”。

(二)4.10.4、4.14.7、4.16.10、4.20.12、4.20.13、6.3.5、9.1.9、9.1.12、9.1.14、10.6.4条中,有关监理单位抽样检验的规定,改为“监理单位按施工单位抽检次数的10%进行见证检验,但至少一次”。

(三)6.1.4、6.3.6、6.4.3条中,有关监理单位抽样检验的规定,改为“监理单位按施工单位抽检次数的20%进行平行检验,但至少一次”。

十四、《客运专线铁路桥涵工程施工质量验收暂行标准》(铁建设…2005?160号)

(一)4.5.1、4.6.1、4.7.1、4.8.2条中,有关监理单位抽样检验的规定,改为“监理单位按施工单位抽检次数的10%分别进行平行检验和见证检验,均不少于一次”。

(二)4.8.6、4.9.5条中,有关监理单位抽样检验的规定,改为“监理单位按施工单位抽检次数的10%进行见证检验,且不少于1根”。

(三)6.5.16条中,有关监理单位抽样检验的规定,改为“检

—11—

查试验报告”。

(四)6.5.18条中,桩身混凝土应全部进行无损检测由第三方承担。

(五)9.2.14、10.4.6条中,关于梁体外形尺寸允许偏差的检验,取消监理单位平行检验。

十五、《客运专线铁路隧道工程施工质量验收暂行标准》(铁建

设…2005?160号)

(一)4.6.3、4.6.4、7.4.2、7.4.3、7.4.4、7.4.6、7.4.9、11.5.6条中,有关监理单位抽样检验的规定,改为“监理单位按施工单位抽检次数的10%分别进行平行检验和见证检验,均不少于一次”。

(二)7.4.12条中,有关监理单位对标准条件养护试件抗压强度抽样检验的规定,改为“检查试验报告”,对同条件养护试件抗压强度抽样检验的规定,改为“监理单位按施工单位抽检次数的10%进行平行检验,但至少一次”。

(三)4.5.4、4.6.8、6.2.11、7.4.10、7.4.13、7.8.3条中,有关监理单位抽样检验的规定,改为“监理单位检查试验报告”。

(四)4.6.1、4.6.2、6.2.4、6.2.6、6.2.7、6.2.8、6.2.12、6.3.2、6.3.5、6.3.7、6.4.3、6.5.1、6.5.3、6.6.1、6.6.5、6.7.6、7.3.1、7.3.4、7.4.1、7.4.8、7.4.18、9.6.1、9.7.1、—12—

9.7.2、11.5.1、11.7.1、11.7.2、11.7.3、11.8.2、11.9.1、11.9.4、11.11.1条中,有关监理单位抽样检验的规定,改为“监理单位按施工单位抽检次数的10%进行见证检验,但至少一次”。

十六、《铁路混凝土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补充标准》(铁建设…2005?160号)

(一)5.2.1、5.2.3、6.2.1、6.2.6、6.4.15、7.2.1、7.2.2条中,有关监理单位抽样检验的规定,改为“监理单位按施工单位抽检次数的10%进行见证检验,但至少一次”。

(二)6.2.2、6.2.3、6.2.4、6.2.5条中,有关监理单位抽样检验的规定,改为“监理单位按施工单位抽检次数的10%分别进行平行检验和见证检验,均不少于一次”。

(三)6.3.1、6.4.11、6.4.13、6.4.14、7.5.1条中,有关监理单位抽样检验的规定,改为“检查试验报告”。

(四)6.4.12条中,有关监理单位抽样检验的规定,改为“监理单位按施工单位抽检次数的10%进行平行检验,但至少一次”。十七、《客运专线无砟轨道铁路工程施工质量验收暂行标准》(铁建设…2007?85号)

(一)4.4.6、4.4.7、4.4.8、4.4.9、4.4.10、4.4.11、4.6.5、4.6.6、4.6.7、4.6.8、4.6.9、9.8.10条中,有关监理单位抽样检验的规定,取消监理单位见证检查。

—13—

(二)4.5.8条中,取消建设单位委托的咨询单位或专业队伍的平行检查。

(三)5.2.2、5.3.2条中,改为“监理单位平行观测的数量,一般地段为总测点的10%,地质复杂、沉降变化大等区段为20%”;

5.4.2条中,改为“监理单位平行观测的数量,一般地段为总测点的10%,地应力较大、断层破碎带、膨胀土、湿陷性黄土等不良和复杂地质区段为20%”;5.5.2条中,改为“监理单位平行观测的数量为总测点的20%”。以上各条中均取消咨询单位或专业队伍的平行观测。

(四)6.2.2、6.2.3、6.2.4条中,有关监理单位抽样检验的规定,改为“监理单位按施工单位抽检次数的10%分别进行平行检验和见证检验,均不少于一次”。

(五)6.2.5、6.2.6条中,有关监理单位抽样检验的规定,改为“监理单位按施工单位抽检次数的20%进行平行检验,但至少一次”。

(六)7.6.5、7.8.1~7.8.3、8.4.2、8.4.4、8.4.5、8.4.7、

8.4.9、8.4.10、8.4.11、8.4.12、8.4.13、8.4.14、8.4.15、8.5.3、

9.2.5、9.3.1、9.4.4、9.7.3、9.7.4、9.8.6、9.8.7、9.10.3、9.11.1、9.11.3、10.5.2、10.7.7、10.8.2、10.8.10、12.7.2、12.7.3、14.1.10、14.1.11、14.2.8、14.3.15、14.4.12、14.5.9、

—14—

14.5.10条中,有关监理单位抽样检验的规定,改为“监理单位按施工单位抽检次数的10%进行见证检验,但至少一次”。

(七)7.3.1、7.3.7条中,声屏障基础的检验方法改为“施工单位测量,监理单位检查测量资料”。

(八)7.8.2条中关于沥青混凝土配合比的检验方法改为“监理单位检查报告”。

(九)11.5.3条中,有关监理单位抽样检验的规定,改为“监理单位平行检验10%,但至少一次”。

(十)13.3.5、13.3.7、13.3.9条中,关于道岔的监理单位检验数量改为“监理单位全部见证检查”。

十八、《客运专线铁路轨道工程施工质量验收暂行标准》(铁建设…2005?160号)

(一)4.0.5、6.0.8、6.0.11、7.1.5、7.1.6、7.1.7、7.1.8、7.1.9、7.2.8、7.2.11条中,有关监理单位抽样检验的规定,改为“监理单位见证检测10%”。

(二)4.0.6条中,基桩测设精度的检验数量改为“施工单位、监理单位、设计单位全部检查”,检验方法改为“施工单位仪器测量,监理单位、设计单位检查测量资料”。

(三)5.2.2、5.2.3、5.3.3、7.5.5、7.5.7条中,有关监理单位抽样检验的规定,改为“监理单位按施工单位检验次数的

—15—

20%进行见证检验”。

(四)7.1.3、7.3.4、8.1.6、8.1.7条中,监理单位检验方法中取消“尺量”、“点数”。

(五)8.3.5、8.3.10、8.4.3、8.4.4、9.3.6条中,有关监理单位抽样检验的规定,改为“监理单位全部见证检查”。

十九、《客运专线铁路电力牵引供电工程施工质量验收暂行标准》(铁建设…2006?167号)

(一)4.9.1、4.10.1、4.19.1、5.4.1、5.5.1、5.8.1、5.9.1、5.10.1、5.10.2、5.13.1、5.19.1、5.22.1条中,有关监理单位抽样检验的规定,改为“监理单位按施工单位检验数量的10%进行外观检查”。

(二)4.9.2、4.10.2、4.19.3、5.2.3、5.2.4、5.3.4、5.3.5、5.4.4、5.4.5、5.5.3、5.5.4、5.5.5、5.7.1~5.7.3、5.8.2、5.8.4、5.8.5、5.9.2、5.10.2、5.10.3、5.11.3、5.11.4、5.12.2、5.13.3~5.13.6、5.14.3、5.15.2、5.15.3、5.15.4、5.16.1~5.16.8、5.19.2~5.19.6、5.22.2、5.22.4、5.23.1、5.23.2、5.28.1、5.28.4、6.2.1、6.2.2、6.3.1、6.4.1条中,有关监理单位抽样检验的规定,改为“监理单位按施工单位检验数量的10%进行见证检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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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题词:基本建设工程标准通知

抄送:中铁工程、建筑、物资公司,中交集团,中建总公司,各设计院,铁五院,中铁设计咨询集团,上海城铁院,

铁科院,经规院,部鉴定、工管中心,工程监督总站,

部内政法、计划、财务、科技、安监司,运输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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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筑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大全98077

建筑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大全98077 建筑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与表格释义大全详细介绍 第一部分建筑工程施工验收规范及强制性标准条文 盾构法隧道施工与验收规范(GB50446—2008) 盾构法隧道施工与验收规范(GB50446—2008)条文说明 建筑桩基技术规范(JGJ94—2008) 建筑桩基技术规范(JCJ94—2008)条文说明 城镇道路工程施工与质量验收规范(CJJ1—2008) 城镇道路工程施工与质量验收规范(CJJ1一2008)条文说明 建筑灭火器配置验收及检查规范(GB50444—2008) 建筑灭火器配置验收及检查规范(GB50444—2008)条文说明 塑料门窗工程技术规程(JGJ103—2008) 塑料门窗工程技术规程(JGJ103—2008)条文说明 早期推定混凝土强度试验方法标准(JGJ,T15——2008) 早期推定混凝土强度试验方法标准(JGJ,T15—2008)条文说明 地面辐射供暖木质地板铺设技术和验收规范(WB,T1037—2008) 工程建设施工企业质量管理规范(GB,T50430—2007) 工程建设施工企业质量管理规范(GB,T50430——2007)条文说明 消防通信指挥系统施工及验收规范(GB50401一2007) 消防通信指挥系统施工及验收规范(GB50401一2007)条文说明 气体灭火系统施工及验收规范(GB50263—2007) 气体灭火系统施工及验收规范(GB50263—2007)条文说明

建筑工程施工质量验收统一标准(CB50300—200下) 建筑工程施工质量验收统一标准(GB50300--2001)条文说明 建筑地基基础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GB50202--2002) 建筑地基基础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GB50202——2002)条文说明 砌体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GB50203—2002) 砌体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GB50203一2002)条文说明 混凝土结构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GB502Q4—2002) 混凝土结构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GB50204--2002)条文说明 木结构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GB50206—2002) 木结构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GB50206—2002)条文说明 屋面工程质量验收规范(GB50207—2002) 屋面工程质量验收规范(GB50207—2002)条文说明 地下防水工程质量验收规范(GB50208——2002) 地下防水工程质量验收规范(GB50208—2002)条文说明 建筑地面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GB50209—2002) 建筑地面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GB50209—2002)条文说明 建筑装饰装修工程质量验收规范(GB50210—2001) 建筑装饰装修工程质量验收规范(GB50210—2001)条文说明 建筑给水排水及采暧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GB50242—2002 建筑给水排水及采暧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GB50242—2002)条文说明通风与空调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GB50243—2002) 通风与空调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GB50243—2002)条文说明 建筑电气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GB50303—2002)

高速铁路路基施工及维护

路基排水设备施工 地面排水设备的类型?分别适用于什么条件? 地面排水设备主要有:排水沟、测沟、天沟、截水沟、矩形沟槽、跌水沟和急流槽等。 排水沟是设置于路堤护道的外侧,用以排除路堤范围内的地面水和截排从田野方向流向路堤的地面水的地面排水设备。 测沟是位于路堑路肩边缘的外侧,用以汇集和排除路堑范围内的地面水。在线 路不填不挖的地段亦应设置测沟。 天沟位于堑顶边缘以外,可设一道或几道,用以截排堑顶上方流向路堑的地面水。截水沟设置于路堑边坡平台上及排水沟、测沟、天沟所在部位以外的其他地方,用以截排边坡平台以上的坡面水或所在地区的部分地面水。 矩形水槽,当水沟所在地段土质不良或地质不良,水沟易于变形,以及受地形、地物或建筑限界的限制,不能设置占地较宽的梯形水沟时,排水沟、测沟、天沟、截水沟均宜采用矩形水沟的形式。 跌水、缓流井和急流槽,在地形陡峻地段,水沟的沟底纵坡很大时,可修建跌水、急流槽和缓流井等排水设施,以减少沟内流速,降低动能。 地下排水设备的类型?分别适用什么条件? 地下排水设备的类型有:明沟与槽沟、边坡渗沟、支撑渗沟、截水渗沟与引水渗沟、渗水隧洞、水平钻孔、立式集水渗井与渗管 明沟与槽沟是敞开的地下排水设备,用于拦截、引排埋藏不深的地下水(一般为2m以内的潜水和上层滞水),并可兼排地表水。设置时,宜沿线路方向和顺沟谷走向布置,沟底应埋入不透水地层内,沟壁最下一排渗水孔的底部应高出沟底不小于0.2m。为避免开挖断面过大,明沟深度不宜超过1.2m,若再深可用槽沟;槽沟深度不宜超过2m,若再深宜改用渗沟。 边坡渗沟是为疏导潮湿边坡及引排边坡上层滞水和泉水而修建的排水设备,同时可起支撑边坡的作用。其适用于土质路堑边坡不陡于1:1 或路堤边坡因潮湿容易发生表土坍滑的部位。 支撑沟是用来支撑可能滑动的不稳定土体或山坡,并排除在滑动面附近的地下水和疏干潮湿土体的一种地下排水设备。 截水渗沟与引水渗沟,截水渗沟用于拦截地下水,使其不流入病害区;引水渗沟是用来引排山坡湿地、洼地或路基内的地下水,以便疏干附近土体和降低地下水位。

铁路桥涵工程施工质量验收标准TB-10415-2018与2003对比

1 总则 1.0.2 适用于200km/h一下,原验标适用于160km/h; 新增: 1.0.4 每道工序完成后应检查质量,形成记录; 1.0.5 将各种检测结果纳入竣工文件; 1.0.6 新增内容:各类技术资料按规定编制,履行签认制度 1.0.7 新增内容:三同时 1.0.8 新增内容:合同文件对技术要求高于验标时,按合同及设计文件验收 1.0.9 新增内容:四新质量按设计及相关标准验收。 2.术语 修订: 2.0.8 见证检验与对原验标的2.0.7见证取样检验进行了修订,取消了建设单位的监督; 2.0.11 主控项目对原验标的2.0.12的主控项目进行修订,增加了质量; 新增: 2.0.15 新增缺陷的术语; 删除: 删除了原验标的2.0.6见证,2.0.9旁站,2.0.15 抽样方案,2.0.16 技术检验,2.0.17计量检验,2.0.18 观感质量,2.0.23-2.0.32取消

掉; 3.基本规定 3 基本规定 3.1.3 对原验标3.1.2进行了修订,主要内容: 1 原材料及构配件,不合格不应用于施工 2增加隐蔽工程检查要求 3增加实体质量和外观质量检测要求 3.1.5 新增工程保证资料要求,共6项 3.1.6 新增内容,工程质量应符合设计、验标要求。 3.1.7 新增内容,抽样检验、试验数量可调整,试验方案由施工单位编制,报监理、建设单位确认。 3.1.8 新增内容,梁拱等组合结构按验标相关章节内容验收 3.1.9 新增内容,验标未最初规定时,设计、监理、施工单位制定验收方案。涉及安全、环保验收应由建设单位组织专家论证。 3.2.3对原验标进行了修订,增加“当分部工程较大时,可按照主要结构、材料及施工阶段划分为若干个子分部工程”。 3.2.5对原验标进行了修订,增加“……工程量等划分。检验批分划分以……便于一次验收的工程内容为一个检验批”。 3.2.6 对原验标分部分项及检验批划分进行了修订,主要内容有: 1 明挖基础分部工程里,将原验标的换填地基、重锤夯实、强夯、挤密桩、砂桩、碎石桩、粉喷桩、旋喷桩等分项工程合并为地基处理分项工程进行验收。

建筑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

建筑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 第一章建筑工程施工质量验收统一标准 一、总则 1、加强建筑工程质量管理,统一建筑工程施工质量的验收,保证工程质量,制订本标准。 2、本标准适用于建筑工程施工质量的验收,并作为建筑工程各专业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的统一准则。 3、本标准依据现行国家有关工程质量的法律、法规、管理标准和有关技术标准编制。建筑工程各专业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必须与本标准配全使用。 二、术语 1、建筑工程:为新建、改建或扩建房屋建筑物和附属构筑物设施所进行的规划、勘察、设计和施工、竣工等各项技术工作和完成的工程实体。 2、建筑工程质量:反映建筑工程满足相关标准规定或合同约定的要求包括其在安全、使用功能及其在耐久性能、环境保护等方面所有明显和隐含能力的特性总和。 3、验收:建筑工程在施工单位自行质量检查评定的基础上,参与建设活动的有关单位共同以检验批、分项、分部、单位工程的质量进行抽样复验,根据相关标准以书面形式对工程质量达到合格与否做出确认。 4、进场验收:对进入施工现场的材料、构配件、设备等按相关标准规定要求进行检验,对产品达到合格与否做出确认。 5、检验批:按同一的生产条件或按规定的方式汇总起来供检验用的,由一定数理样本组成的检验体。 6、检验:对检验项目中的性能进生量测、检查、试验等,并将结果与标准规定要求进行比较,以确定第项性能是否合格所进行的活动。 7、见证取样检测:在监理单位或建设单位监督下,由施工单位有关人员现场取样,并送至具备相应资质的检测单位所进行的检测。 8、交接检验:由施工的承接方与完成方经双方检查并对可否继续施工做出确认的活动。 9、主控项目:建筑工程中的对安全、卫生、环境保护和公众利益起决定性作用的检验项目。 10、一般项目:除主控项目以外的检验项目。 11、抽样检验:按照规定的抽样方案,随机地从进场的材料、构配件、设备或建筑工程检验项目中,按检验批抽取一定数量的样本所进行的检验。

铁路工程施工质量验收标准应用指南说明

《铁路工程施工质量验收标准应用指南》 编修说明 一、应用指南的历史作用 这里所指的《铁路工程施工质量验收标准应用指南》,是指由薛吉岗主编,出版于2004年1月的《铁路工程施工质量验收标准应用指南》一书(以下简称“应用指南”)。 该“应用指南”自2004年1月出版发行后,至《铁路混凝土工程施工质量验收标准》(TB 10424-2010)发布之前,在这段时期,对于我国新建、改建或扩建运行时速在200Km/h以下的普速铁路工程施工建设中,采用(关于发布《铁路混凝土与砌体工程施工质量验收标准》等11个铁路工程建设标准的通知)铁建设[2003]127号文中所颁布的11个铁路工程建设标准,在施工质量的过程控制、尤其是在施工过程中要求同步形成的竣工资料及其质量控制资料的规范性编制过程中,作为范本,有着不可或缺、不可替代的历史作用。 该“应用指南”在贯彻“调整地位,验评分离,充实内容,严格程序,强化检测,明确职责”的编制指导思想,至今仍是铁路施工建设过程中,必须遵循的基本原则。 二、编修应用指南的必要性 然而,为了适应科技的创新、生产水平的不断发展、不同时代提出的新要求,

任何技术标准及其理论着述都必须持续改进,不断修订。 (一)颁布了新的《铁路混凝土工程施工质量验收标准》(TB 10424-2010) 铁道部于二○一○年十二月八日,颁发了《关于印发高速铁路路基工程等9项施工质量验收标准的通知》铁建设[2010]240号文,其中明令废止了铁道部原发《铁路混凝土与砌体工程施工质量验收标准》(TB 10424-2003),取而代之的是《铁路混凝土工程施工质量验收标准》(TB 10424-2010)。 这样一来,就出现了一很大的问题,因为《铁路混凝土与砌体工程施工质量验收标准》(TB 10424-2003),是铁道部二○○三年十二月十六日原发11个标准中,尤其是如路基、桥涵、隧道、站场、轨道、给水排水等土建工程专业施工质量验收标准的支撑,换句话说凡涉及混凝土工程的施工质量验收标准,都离不开该标准,所以凡涉及混凝土的工程尤其是土建工程施工质量验收标准,均需重新编修,否则无混凝土验标的支撑。 (二)颁布了新的《铁路路基设计规范》(TB 10001-2005) 再有,《铁路路基设计规范》(TB 10001-2005)已于2005年4月25日发布实施。 根据新建铁路新疆红柳河至淖毛湖及矿区铁路施工图第四篇《路基》一书第8页:“基床底层采用A、B组填料,填料的颗粒粒径不得大于200mm,其压实标准应符合《铁路路基设计规范》(TB10001-2005)表、、及表的规定。”

新版建筑工程施工质量验收标准规范标准

新版建筑工程施工质量验收标准规 1、新版标准规编制提出“验评分离,强化验收,完善手段,过程控制”的十六字方针。 2、为了加强建筑工程质量管理,统一建筑工程施工质量的验收,保证工程质量,制订了《建 筑工程施工质量验收统一标准》。 3、检验批:按同一的生产条件或规定的方式汇总起来供检验用的,由一定数量样本组成的检 验体。 4、主控项目:建筑工程中对安全、卫生、环境保护和公共利益起决定性作用的检验项目。 5、一般项目:除主控项目以外的检验项目。 6、抽样检查:按照规定的抽样检查,随机地从进场的材料、构配件、设备或建筑工程检验项 目中,按检验批取一定数量的样本所进行的检验。 7、抽样方案:根据检测项目的特性所确定的抽样数量和方法。 8、观感质量:通过观测和必要的测量所反映的工程外在质量。 9、施工现场质量管理应有相应的施工技术标准,健全的质量管理体系、施工质量检验制度和 综合施工质量水平评定考核制度。 10、涉及结构安全的试块、试件以及有关材料,应按规定进行见证取样检测。 11、工程的观感质量应由验收人员通过现场检测,并应共同确认。 12、检验批的质量检验,应根据检测项目的特点在下列抽样方案中进行选择:对重要的检测项目当(尚)可采用简易快速的检测方法时,可选用全数检验方案。经实践检测的有效的抽样方案。 13、建筑规模较大的单位工程,可将其能形成独立使用功能的部分分为一个单位工程。 14、分项工程应按主要工种、材料、施工工艺、设备类别等进行划分。 15、检验批可根据施工及质量控制和专业验收需要按楼层、施工段、变形缝等进行划分。 16、室外工程可根据专业类别和工程规模划分单位(子单位)工程。 17、检验批合格质量应符合下列规定:1、主控项目和一般项目的质量经抽样检验合格。2、具有完整的施工操作依据、质量检查记录。 18、分项工程质量验收应符合下列规定:1、分项工程所含的检验批均应符合合格质量的规定。 2、分项工程所含检验批质量验收记录应完整。 19、分部(子分部)工程质量验收合格应符合下列规定:1、分部(子分部)所包含的分项工程的质量均应验收合格。2、质量控制资料完整。3、地基和基础、主体结构和设备安装等分部工程有关安全及功能检验和抽样检测结果应符合有关规定。4、观感质量验收应符合要求。 20、单位(子单位)工程质量验收合格应符合下列规定:1、单位(子单位)工程所含分部(子分部)工程的质量均应验收合格。2、质量控制资料应完整。3、单位(子单位)工程所包含分部工程有关安全和功能的检测资料应完整。4、观感质量验收应符合要求。 21、当建筑工程质量不符合要求时,应按下列规定进行处理:1、经返工重做或更换器具、设备的检验批,应重新进行验收。2、经由资质的检测单位检测鉴定能够达到设计要求的检验批,应予以验收。3、经由资质的检测单位检测鉴定达不到设计要求,但经原设计单位核算认可能够满足结构安全和使用功能的检验批,应予以验收。4、经返修或加固的分项、分部工程,虽然改变外形尺寸但仍能够满足安全使用要求,可按技术处理方案和协商文件进行验收。 22、通过返修或加固处理仍不能满足安全使用要求的分部工程、单位(子单位)工程,严禁验收。 23、当参加验收各方对工程质量验收意见不一致时,可请当地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或工程质量监督机构协调处理。

高速铁路路基设计规范标准

6 路基 6.1一般规定 6.1.1路基工程应加强地质调绘和勘探、试验工作,查明基底、路堑边坡、支挡结构基础等的岩土结构及其物理力学性质,查明不良地质情况,查明填料性质和分布等,在取得可靠地质资料的基础上开展设计。 6.1.2路基主体工程应按土工结构物进行设计,设计使用年限应为100 年。 6.1.3基床表层的强度应能承受列车荷载的长期作用,刚度应满足列车运行时产生的弹性变形控制在一定范围内的要求,厚度应使扩散到其底层面上的动应力不超出基床底层土的承载能力。基床表层填料应具有较高的强度及良好的水稳性和压实性能,能够防止道砟压入基床及基床土进入道床,防止地表水侵入导致基床软化及产生翻浆冒泥、冻胀等基床病害。 6.1.4路基填料的材质、级配、水稳性等应满足高速铁路的要求,填筑压实应符合相关标准。 6.1.5路堤填筑前应进行现场填筑试验。 6.1.6路基与桥台、横向结构物、隧道及路堤与路堑、有砟轨道与无砟轨道等连接处均应设置过渡段,保证刚度及变形在线路纵向的均匀变化。 6.1.7路基工后沉降值应控制在允许范围内,地基处理措施应根据地形和地质条件、路堤高度、填料及工期等进行计算分析确定。对路基与桥台及路基与横向结构物过渡段、地层变化较大处和不同地基处理措施连接处,应采取逐渐过渡的地基处理方法,减少不均匀沉降。路基施工应进行系统的沉降观测,铺轨前应根据沉降观测资料进行分析评估,确定路基工后沉降满足要求后方可进行轨道铺设。 6.1.8路基支挡加固防护工程应满足高速铁路路基安全稳定的要求,路基边坡宜采用绿色植物防护,并兼顾景观与环境保护、水土保持、节约土地等要求。 6.1.9路基排水工程应系统规划,满足防、排水要求,并及时实施

铁路工程施工质量验收标准学习体会doc

铁路工程施工质量验收标准学习体会 北京铁建监理公司技术部工程师杨德钧 一、概述 (一)、铁路建设环境对施工质量验标新要求: 1、贯彻《建筑建筑工程质量管理条例》和依法建设的需要。2000年国务院发布《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明确建设、设计、施工、监理各方责任。铁路工程施工质量验收标准作为强制性技术标准具体明确建设活动各方面承工程施工质量控制中的责任和义务。 2、适应不断完善的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需要。新验标列为强制性标准。它分离掉评优内容,只控制最低(最基本)的合格质量标准,规定了对施工质量有重要影响的工序控制内容、合格质量标准、质量检验的数量和方法、验收的组织程序、建设各方的具体质量责任和义务。是在施工单位自检基础上,参与建设活动各方对工程施工质量达到合格与否作出确认的依据。 3、铁路改革与发展的需要。①原规范不能全面反映施工质量验收中的各方主体关系(出现质量问题不能分清各方责任,施工质量控制已不是施工单位一方控制)。②原规范的质量指标是低水平的(80km/h—140km/h)。③原规范不能适应技术进步的需要(新技术、新工艺、新设备、新材料)。④原规范不能体现对施工质量的过程控制(原验标的控制手段是检验和评定,工程竣工验收的成分很大)。⑤原规范与施工规范内容交叉较多且有些内容不协调。⑥原规范定性内容较多,定量内容偏少检验数量和方法不具体,可操作性差。 近20年工程质量检验标准变动情况: 1979和1980年铁道部公布了《铁路建筑安装工程质量评定验交标准》共13项标准,于1980年前后试行。 1988年铁道部发布了修订的铁路工程质量评定验收标准共11项标准,于1988年7月1日起施行。形成设计规范、施工规范、验收标准对应协调关系,施工规范包括施工技术一个方面;验收标准包括施工质量检验、评定、验收三个方面(“1+3”的模式)。 1998年和2000年铁道部发布了《铁路工程质量检验评定标准》共10项验标,于1998年和2000年施行。该标准只含质量检验和评定两方面,不含验收内容;而施工验收规范中包含施工和验收两方面(“2+2”模式)。 2003年铁道部发布了《铁路工程施工质量验收标准》共11项(原10个专业+砼和砌体工程)标准。于2004年1月1日起施行。(与此并行的是1998年--2002年陆续颁布的《铁路XX施工规范》共11项)。 2005年铁道部以铁建设(2005)160号发布了《客运专线铁路路基工程施工质量验收暂行标准》等5项暂行标准(路基、桥涵、隧道、轨道专业+砼和砌体工程)。于2005年9月17日起施行。(在总则中明确:本暂行标准适用于旅客列车设计行车速度200-350km/h标准轨距客运专线工程施工质量验收;客货共线铁路有耐久性设计要求的也应参照执行) (二)、施工质量验收标准编制指导思想:

《高速铁路桥涵工程施工质量验收标准》TB 10752-2018更改

3基本规定 3.1一般规定 1.新增 3.1.2高速铁路桥涵工程施工应加强现场标准化管理和过程控制。 3.1.5工程施工质量保证资料应齐全、真实、系统、完整,并应包括: 1.所用原材料、构配件、半成品和成品质量检验结果。 2.材料配合比、拌合过程检验和实验数据。 3.隐蔽工程检查记录。 4.各项质量控制指标的实验记录和质量检验汇总资料。 5.施工过程中遇到的非正常情况记录以及对工程质量影响分析。 6.施工过程中发生质量缺陷,经处理和,满足质量要求的技术资料。 3.1.6工程施工质量验收合格应符合工程设计文件要求、本标准和相关验收标准的规定。 3.1.7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可调整抽样检验、实验数量、调整后的抽样检验、实验方案应由施工单位编制、并报监理单位、建设单位审核确认。 1.同一项目中由相同的施工单位施工的多个单位工程,使用同一生产厂家的同品种、同规格、同批次的材料、构配件、半成品、设备。 2.同一施工单位在现场加工的产品、半成品、构配件用于同一项目的多个单位工程。 3.在同一项目中,针对同一抽样对象已有检验成果可以重复利用。 4.获得产品认证的产品来源稳定且连续三批次均一次检验合格的产品。 3.1.8对于梁拱等组合结构可按相关章节内容进行验收。 3.1.9本标准对高速铁路桥涵工程中的验收项目未做出相应规定的,应有建设单位组织设计、监理、施工等单位制定专项验收方案。涉及安全、环境保护等项目的专项方案应由建设单位组织专家论证。 3.2验收单元划分 新增

3.2.4分项工程应按工种、工序、材料、施工工艺等划分。 3.2.5检验批可根据施工及质量控制和验收需要,按施工段、施工部位或工程量的划分。检验批的划分以同一分项工程内部便于一次验收的工程内容为一个检验批。 3.2.6桥梁、涵洞工程的分布工程、分项工程、检验批划分可按本标准附录B采用。 3.2.7原材料、构配件、半成品、设备等应按进场批次进行检验。属于同一工程项目且同期施工的多个单位工程,对同一厂家生产的同批次的原材料、构配件、半成品、设备等可同一进行验收。 3.2.8施工前,应由施工单位结合工程特点制定分项工程和检验批的划分方案,并由监理单位审批,建设单位备案。 3.29本标准未涵盖的分布、分项工程和检验批,可由建设单位组织监理、施工单位协商确定。 3.3验收内容和要求 3.3.2检验批合格质量应符合下列规定新增5外观质量验收应符合要求6施工作业责任人员登记情况真实、全面。 3.36当工程施工质量不符合规定时,因按下列规定进行处理新增了原3.3.7经返修或加固处理的分项工程,满足安全和使用功能时,可按技术处理方案的要求验收。 新增 3.3.7工程质量控制资料应齐全完整,当部分资料缺失时,应委托由资质的检测机构按有关标准进行相应的实体检验或抽样实验。 新增 3.38通过返修或加固处理仍不能满足结构安全和使用功能要求的分布工程和单位工程,严禁验收。 4明挖基础 减少了4.2地基处理。 减少了4.32基坑开挖方法及支护形式应符合设计和施工技术方案的要求。检验数量:施工单位、监理单位全部检查。检测方法:观察。

建筑工程施工质量验收统一标准

《建筑工程施工质量验收统一标准》GB50300-2013已经开始执行了,为此向广大同行提供《建筑工程施工质量验收统一标准填写范例与指南》的学习。 土建部分检验批划分方法 1.1 检验批的划分 《建筑工程施工质量验收统一标准》GB 50300-2013 中的第4.0.7条规定“施工前,应由施工单位制定分项工程和检验批的划分方案,并由监理单位审核。对于附录B及相关专业验收规范未涵盖的分项工程和检验批,可由建设单位组织监理、施工等单位协商确定。”针对本条规定,可以由各个专业技术负责人在开工前把分项工程和检验批的划分方案确定下来,上交监理审批。参照专业验收规范的规定检验批的划分方法如下:1.地基与基础(1)《建筑地基基础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GB 50202-2002中没有具体规定检验批的划分方法,根据施工经验,地基、基础、基坑支护、地下水控制和边坡等子分部一般划分为一个检验批,如果工程量很大或者施工组织设计与专项施工方案中要求分段施工的,可以按照施工段划分。(2)《地下防水工程质量验收规范》GB50208-2011 中的第3.0.13 条对分项工程检验批及抽样数量的规定如下:1 )主体结构防水工程和细部构造防水工程应按结构层、变形缝或后浇带等施工段划分检验批; 2 )特殊施工法结构防水工程应按隧道区间、变形缝等施工段划分检验批;3 )排水工程和注浆工程应各为一个检验批;4 )各检验批的抽样检验数量:细部构造应为全数检查,其他均应符合本规范的规定。2 .主体结构(1)《混凝土结构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GB 50204-2002中没有具体规定检验批的划分方法,根据施工经验,模板、钢筋、混凝土、预应力、现浇结构和装配式结构的检验批应按照施工段划分,其中钢筋原材应按照进场计划划分检验批。 (2 )《砌体结构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GB 50203-2011 中第3.0.20 条规定砌体结构工程检验批的划分应同时符合下列规定: 1)所用材料类型及同类型材料的强度等级相同; 2 )不超过250m3砌体; 3 )主体结构砌体一个楼层(基础砌体可按一个楼层计);填充墙砌体量少时可多个楼层合并。(3 )《钢结构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GB 50205-2001 中规定如下:10.1.2 单层钢结构安装工程可按变形缝或空间刚度单元等划分成一个或若干个检验批。地下钢结构可按不同地下层划分检验批 11.1.2 多层及高层钢结构安装工程可按楼层或施工段等划分为一个或若干个检验批。地下钢结构可按不同地下层划分检验批12.1.2 钢网架结构安装工程可按变形缝、施工段或空间刚度单元划分成一个或若干检验批。13.1.2压型金属板的制作和安装工程可按变形缝、楼层、施工段或屋面、墙面、楼面等划分为一个或若干个检验批。其余分项工程的检验批划分与钢结构安装工程保持一致,或者根据现场情况进行合理的调整。(4 )《铝合金结构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GB 50576-2010 中规定如下:10.1.3 单层铝合金安装工程应按变形缝或空间刚度单元等划分成一个或若干个检验批,多层铝合金结构安装工程应按楼层或施工段等划分为一个或若干个检验批。11.1.2 铝合金空间网格结构安装工程应按变形缝、施工段或空间刚度单元划分成一个或若干个检验批。12.1.2 铝合金面板的制作和安装工程应按变形缝、施工段、轴线等划分为一个或若干个检验批。13.1.2 铝合金幕墙结构安装工程应按下列规定划分检验批:相同设计、材料、工艺和施工条件的幕墙工程每500㎡~ 1000㎡为一个检验批,不足500㎡应划分为一个检验

高速铁路路基设计规范标准

6 路基 6、1 一般规定 6、1、1 路基工程应加强地质调绘与勘探、试验工作,查明基底、路堑边坡、支挡结构基础等得岩土结构及其物理力学性质,查明不良地质情况,查明填料性质与分布等,在取得可靠地质资料得基础上开展设计。 6、1、2 路基主体工程应按土工结构物进行设计,设计使用年限应为100年。 6、1、3 基床表层得强度应能承受列车荷载得长期作用,刚度应满足列车运行时产生得弹性变形控制在一定范围内得要求,厚度应使扩散到其底层面上得动应力不超出基床底层土得承载能力。基床表层填料应具有较高得强度及良好得水稳性与压实性能,能够防止道砟压入基床及基床土进入道床,防止地表水侵入导致基床软化及产生翻浆冒泥、冻胀等基床病害。 6、1、4 路基填料得材质、级配、水稳性等应满足高速铁路得要求,填筑压实应符合相关标准。 6、1、5 路堤填筑前应进行现场填筑试验。 6、1、6 路基与桥台、横向结构物、隧道及路堤与路堑、有砟轨道与无砟轨道等连接处均应设置过渡段,保证刚度及变形在线路纵向得均匀变化。 6、1、7 路基工后沉降值应控制在允许范围内,地基处理措施应根据地形与地质条件、路堤高度、填料及工期等进行计算分析确定。对路基与桥台及路基与横向结构物过渡段、地层变化较大处与不同地基处理措施连接处,应采取逐渐过渡得地基处理方法,减少不均匀沉降。路基施工应进行系统得沉降观测,铺轨前应根据沉降观测资料进行分析评估,确定路基工后沉降满足要求后方可进行轨道铺设。 6、1、8 路基支挡加固防护工程应满足高速铁路路基安全稳定得要求,路基边坡宜采用绿色植物防护,并兼顾景观与环境保护、水土保持、节约土地等要求。

铁路工程施工质量验收标准要点

铁路工程施工质量验收标准要点1 铁路工程施工质量验收标准要点 铁道部铁建设[2003]127号文批准发布的《铁路混凝土与砌体工程施工质量验收标准》等 11项铁路工程施工质量验收标准,以及铁建设函 [2004]8号文发布的《新建时速 200公里 客货共线铁路工程施工质量验收暂行标准》 ,是按照铁路跨越式发展要求而编制的一套强制 性标准,参与铁路工程建设活动各方都必须遵照执行。新验标明确了建设、设计、施工、监 理各方的质量职责和义务,强调了过程控制, 调整了质量指标,完善了检测手段和方法,量 化了施工和监理单位的检测数量, 突出了质量验收的科学性、时效性和可操作性,强化了标 准在施工控制和质量保证中的地位和作用, 铁路建设和发展的需要、 技术进行的需要、 程建设质量的法律法规紧密配套。 是一套全新的质量验收体系。新验标充分体现了 强化 质量和管理的需要,与国家和铁道部有关工 、新验标的系列组成 新验标由两大部分组成,第一部分包括 《铁路混凝土与砌体工程施工质量验收标准》 《铁路轨道工程施工质量验收标准》 《铁路路基工程施工质量验收标准》 《铁路桥涵工程施工质量验收标准》 《铁路隧道工程施工质量验收标准》 《铁路站场施工质量验收标准》( TB10423 ——2003 ) 《铁路信号工程施工质量验收标准》 (TB10419-2003) 《铁路电力工程施工质量验收标准》 (TB10420-2003) 《铁路电力牵引供电工程施工质量验收标准》 (TB10421-2003) 这11本验标中,凡是与行车速度等条件有密切关系的质量指标,是按时速 线铁路确定 的。 第二部分是《新建时速 200公里客货共线铁路工程施工质量验收暂行标准》,它是在第一 部分基础上制定的,其内容是时速 200km 客货共线铁路所特有的。 除了与行车速度等条件有密切关系的质量指标外,其他内容(如:单位工程、分部工程、分 项工程、检验批的划分原则,各方的质量职责,验收的组织和程序等)对于时速 160km 、 200km 客货共线铁路都是通用的。 这二个部分构成了完整的铁路工程施工质量验收标准系列,能满足时速 200km 和时速 160km 客货共线铁路建设需要。 二、新验标的编制指导思想 根据铁道部新一轮验标修订计划,新验标的编制指导思想包括 调整地位,验评分离,充实 内容,严格程序,强化检测,明确职责 ”等各个方面。 1、调整地位 调整地位就是调整验标在铁路工程建设标准体系中的位置。 在原有体系中,施工规范服从于 设计规范,验标服从于施工规范。 体系调整后的新关系是验标服从于设计规范, 施工规范服 从于验标,因此,突出了验标对铁路工程施工质量的控制作用。同时, 明确了建设活动各方 《铁路给水排水工程施工质量验收标准》 (TB10422 — 2003); 11本验标: (TB10424 — 2003); (TB10413 — 2003); (TB10414 — 2003); (TB10415 — 2003); (TB10417 — 2003); 160km 客货共

建筑工程施工质量验收统一标准GB50300-2001

《建筑工程施工质量验收统一标准》 (GB50300-2001) 目录 关于发布国家《建筑工程施工质量验收统一标准》的通知 (2) 前言 (3) 1 总则 (4) 2 术语 (5) 3 基本规定 (7) 4 建筑工程质量验收的划分 (9) 5 建筑工程质量验收 (10) 6 建筑工程质量验收程序和组织 (14) 本标准用词说明 (32)

关于发布国家《建筑工程施工质量验收统一标准》的通知 建标[2001]157号 国务院各有关部门,各省、自治区建设厅,直辖市建委,计划单列市建委,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各有关协: 根据我部《关于印发一九九八年工程建设国家标准制订、修订计划(第二批)的通知》(建标[1998]244号)的要求,由建设部会同有关部门共同修订的《建筑工程施工质量验收统一标准》,经有关部门会审,批准为国家标准,编号为GB50300-2001,自2002年1月1日起施行。基中,3.03、5.04、5.07、6.0.3、6.0.4、6.0.7为强制性条文,必须严格执行。原《建筑安装工程质量检验评定统一标准》GBJ300-88同时废止。 本标准由建设部负责管理,中国建筑科学研究院负责具体解释工作,建设部标准定额研究所组织中国建筑工业出版社出版发行。 中华人民共和国建设部 2001年7月20日

前言 本标准是根据我部《关于印发一九九八年工程建设国家标准制订、修订计划(第二批)的通知》(建标[1998]244号)的通知,由中国建筑科学研究院会同中国建筑业协会工程建设质量监督分会等有关单位共同编制完成的。 本标准在编制过程中,编制组进行了广泛的调查研究,总结了我国建筑工程施工质量验收的实践经验,坚持了“验评分离、强化验收、完善手段、过程控制”的指导思想,并广泛征求了有关单位的意见,由我部于2000年10月进行审查定稿。 本标准的修订是将有关建筑工程的施工及验收规范和工程质量检验评定标准合并,组成新年的工程质量验收规范体系,以统一建筑工程施工质量的验收方法、质量标准和程序。本标准规定了建筑工程各专业工程施工验收规范编制的统一准则和单位工程验收质量标准、内容和程序等;增加了建筑工程施工现场质量管理和质量控制要求;提出了检验批质量检验的抽样方案要求;规定了建筑工程施工质量验收中子单位和子分部工程的划分、涉及建筑工程安全和主要使用功能的见证取样及抽样检测。建筑工程各专业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必须与本标准配合使用。 本标准将来可能需要进行局部修订,有关局部修订的信息和条文内容将刊登在《工程建设标准化》杂志上。 本标准以黑体字标志的条文为强制性条文,必须严格执行。 为了提高标准质量,请各单位在执行本标准过程中,注意积累资料、总结经验,如发现需要修改和补充之处,请将意见和有关资料寄交中国建筑科学研究院国家建筑工程质量监督检验中心(北京市北三环东路30号邮政编码100013),以供今后修订时参考。 主编单位:中国建筑科学研究院 参加单位:中国建筑业协会工程建设质量监督分会 国家建筑工程质量监督检验中心 北京市建筑工程质量监督总结 北京市城建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天津市建筑工程质量监督管理总站 上海市建设工程质量监督总站 深圳市建设工程质量监督检验总站 四川省华西集团总公司 陕西省建筑工程总公司 中国人民解放军工程质量监督总站 主要起草人:吴松勤高小旺何星华白生翔徐有邻葛恒岳刘国琦王惠明 朱明德杨南方李子新张鸿勋刘俭 建设部

铁路桥涵工程施工质量验收标准

铁路桥涵工程施工质量验收标准 4.9.1 水泥质量必须符合铁道部现行《铁路混凝土与砌体工程施工质量验收标准》第6.2.1条的规定。 4.9.2 旋喷桩的布置范围、数量和形式必须符合设计要求。 检验数量:施工单位、监理单位全部检查。 检验方法:观察和尺量。 4.9.3 水泥浆配合比例必须符合设计要求。 检验数量:施工单位、监理单位全部检查。 检验方法:计量检查。 4.9.4 旋喷桩的施工必须符合设计和施工技术方案的要求。 检验数量:施工单位、监理单位全部检查。 检验方法:观察和尺量。 4.9.5 身无侧限抗压强度必须符合设计要求。 检验数量:施工单位检查桩数的2%,并不少于5根,每根桩在成桩28d后取3个试样(在桩径方向1/4处、桩头至桩长2/3长范围内垂直钻芯);监理单位按施工单位抽检次数的10%进行见证检验,且不少于1根。 检验方法:施工单位做无侧限抗压强度试验;监理单位检查试验报告和见证取样检测。 4.9.6 地基承载力必须符合设计要求。 检验数量:施工单位检查总桩数的2‰,且每基坑不少于1处;监理单位全部见证检测。

检验方法:平板载荷试验。 4.9.7 旋喷桩施工允许偏差和检验方法应符合表 4.9.7的规定。 表4.9.7 旋喷桩施工允许偏差和检验方法 检验数量:施工单位检查桩孔数的2%,并不少于5根。 5.1.1 模板及支架、钢筋、混凝土和砌体的施工应符合铁道部现行《铁路混凝土与砌体工程质量验收标准》第4.1节、第5.1节、第 6.1节和第8.1节的有关规定。 5.1.2 基坑开挖前应按地质、水文资料和环保要求,结合现场情况,指定施工方案,确定开挖范围、开挖坡度、支护方案、弃土位置和防、排水等措施。 5.1.3 基坑土方施工应对支护结构、周围环境进行观察和监测,当发现异常情况时应停止施工及时处理,待恢复正常后方可继续施工。 5.1.4 当基础底面处于软硬不匀地层时,应由勘察设计部门提出处理方案。

建筑工程施工质量验收统一标准

建筑工程施工质量验收统一标准 建标[2001]157号 颁布日期:20010720 实施日期:20020101 颁布单位:建设部 国务院各有关部门,各省、自治区建设厅,直辖市建委,计划单列市建委,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各有关协会: 根据我部《关于印发一九九八年工程建设国家标准制订、修订计划(第二批)的通知》(建标〔1998〕244号)的要求,由建设部会同有关部门共同修订的《建筑工程施工质量验收统一标准》,经有关部门会审,批准为国家标准,编号为GB50300-2001,自2002年1月1日起施行。其中,3.0.3、5.0.4、5.0.7、6.0.3、6.0.4、6.0.7为强制性条文,必须严格执行。原《建筑安装工程质量检验评定统一标准》GBJ300-88同时废止。 本标准由建设部负责管理,中国建筑科学研究院负责具体解释工作,建设部标准定额研究所组织中国建筑工业出版社出版发行。 建筑工程施工质量验收统一标准 (中华人民共和国建设部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2001年7月20日联合发布2002年1月1日起施行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标准GB50300-2001) 1总则 1.0.1为了加强建筑工程质量管理,统一建筑工程施工质量的验收,保证工程质量,制定本标准。 1.0.2本标准适用于建筑工程施工质量的验收,并作为建筑工程各专业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编制的统一准则。 1.0.3本标准依据现行国家有关工程质量的法律、法规、管理标准和有关技术标准编制。建筑工程各专业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必须与本标准配合使用。 2术语 2.0.1建筑工程buildingengineering 为新建、改建或扩建房屋建筑物和附属构筑物设施所进行的规划、勘察、设计和施工、竣工等各项技术工作和完成的工程实体。 2.0.2建筑工程质量qualityofbuildingengineering 反映建筑工程满足相关标准规定或合同约定的要求,包括其在安全、使用功能及其在耐久

建筑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

钢筋分项工程 1.原材料 1.1钢筋进场,应按现行国家标准《钢筋混凝土用热轧带肋钢筋》GB1499的规定抽取试件作力学性能检验,质量符合规定 1.2对一、二级抗震等级,检验所得得强度实测值应符合下列规定: 1.2.1钢筋抗拉强度实测值与屈服强度实测值得比值不应 小于1.25 1.2.2 钢筋屈服强度实测值与强度标准值得不知不应大 于1.3 1.3钢筋应平直、无损伤,表面不得有裂纹、油污、颗粒状或者片状老锈 2.钢筋加工 2.1.受力钢筋得弯钩和弯折应符合下列规定: 2.1.1.二级钢末端要作1800弯钩弯弧直径≥2.5d(d为钢 筋直径),弯钩弯后平直部分长度≥3d 2.1.2.设计要求钢筋末端1350弯钩,HRB335、HRB400 钢筋得弯弧内直径≥4d,弯后平直部分长度根据设 计要求 2.1.3钢筋弯折角度不超过900弯钩,弯钩弯弧直径≥5d

2.2.一般箍筋得末端应作弯钩,弯钩应符合下列要求。 2.2.1. 弯弧内直径满足2.1要求,内直径不小于受力钢筋 直径。 2.2.2.箍筋弯折角度,一般结构大于900,对有抗震要求 的,1350弯钩, 2.2.3.箍筋弯后平直部分的长度,一般结构为箍筋直径得的5d,有抗震要求得结构,大于10d。 2.3.钢筋调直,有机械方法,也有冷拉法,采用冷拉法调直 钢筋,二级钢冷拉率≤4﹪,三级钢冷拉率≤1﹪, 2.4钢筋加工得允许偏差 3.钢筋连接 3.1.钢筋得接头宜设置在受力较小处,同一纵向受力钢筋不 宜设置两个或者两个以上得接头, 接头末端至钢筋弯起点得距离≥10d 3.2. 钢筋采用机械连接接头或者焊接接头,设置在同一构件 内得接头宜相互错开 纵向受力钢筋机械连接接头及焊接接头连接区段得长度

铁路路基作业标准

四梅线小半径曲线改造路基作业标准 一、路基技术标准和规范标准 四梅线小半径曲线改造工程共计34条,为统一施工技术要求,加强施工管理,保证工程质量、工期、实现安全目标、提高施工效益,制定本作业标准。 1、路基设计标准 1.1基床总厚度 2.5m,表层0.6m填筑A组填料(砂类土除外),底层1.9m填筑A、B组填料,基床以下路堤部分填料为C组填料。 1.2路基面应设置为三角形,由路基面中心向两侧设4%的横向排水坡。曲线外侧加宽时,路基面仍保持三角形。 1.3路基边坡形式和坡率: 2、路基规范标准 2.1《铁路路基工程施工质量验收标准》TB10414-2005 2.2《铁路路基施工规范》TB10202-2002

二、施工准备 施工前对线路进行复测。根据工程情况,按工期要求编制施工组织,确定施工方案。 三、路基施工方法及工艺 1、一般基底处理 1.1施工前应清除路基范围原地面表层植被,挖除树根,做好临时排水设施。 1.2原地面松软土及腐植土应清除干净翻挖回填压实质量应该符合设计要求,基底应密实、平整。 1.3原地面坡度陡于1:5时,原地面应自下而上挖台阶,台阶顶面做成4%的内倾斜坡,并整平碾压,沿线路横向挖台阶宽度、高度应符合设计要求,沿线路纵向挖台阶宽度不小于 2.0m;当地面横坡为1:10-1:5时,将原地表土按设计要求翻挖压实;当基底土密实且地面横坡缓于1:10时直接清除草皮杂物。 1.4基底处理后采用重型压路机进行压实,压实顺序应按先慢后快,先静压后振压的操作程序进行碾压,各区段交接处应互相重叠,压实纵向搭接长度大于2m,沿线路方向行与行之间压实重叠应大于0.4m。 2、特殊基底处理 2.1砂垫层铺设 工艺流程:铺砂→洒水→压实。 压实时适当洒水,压实标准达到中密,压实后表面不存在砂窝等缺陷。垫层铺设宽度及厚度符合设计要求。填筑垫层时分层压实,下层密度经检验合格后,填筑上层。施工时,放慢填筑速度,严格控制加荷速率,使地基有充分的时间进行排水固结。

《建筑工程施工质量验收统一标准》

附件1: 施工现场质量管理检查记录 GB50300-2013 桂建质(综合类)—01

1.本表由施工单位项目负责人检查填写,再交总监检查确认。填写时间在进场后、开工前。当项目管理有重大变化调整时,应重新检查填写并交总监检查确认。 2.表中的内容按序号为: (1)项目部质量管理体系:主要包括质量方针和目标管理、质量管理组织机构、质量例会制度、质量信息管理和质量管理改进等。 (2)现场质量责任制:主要包括①人员任命与职责分工文件;②公司对项目负责人的授权文件、项目负责人签署的工程质量终身责任承诺书;③人员签字与照片文件;④项目负责人、项目技术负责人、项目施工负责人;技术员、施工员、质检员、安全员、资料员;预算员、材料员、试验员、测量员、机械员、标准员;施工班组长、作业人员等的质量责任制;⑤质量责任的落实规定,定期检查及有关人员奖罚制度;⑥技术交底制度。 (3)主要专业工种操作岗位证书:包括特种作业人员和测量工、钢筋工、木工等普通专业工种人员的岗位证书。 (4)分包单位管理制度:包括分包合同、对分包单位的质量安全管理制度等。(5)图纸会审记录:包括完整的设计文件、审图报告及相应的设计回复资料、设计交底记录、图纸会审记录及相应的设计答复资料等;建设、施工、监理、设计项目负责人均应参加设计交底与图纸会审。设计文件应加盖审图章。(6)地质勘察资料:有勘察单位出具的工程地质勘察报告。 (7)施工技术标准:包括施工工艺标准、验收标准、标准图集等,要求施工有明确的依据,能满足本工程施工需要。 (8)施工组织设计、施工方案编制与审批:要求有针对性,有编制、审核、批准人签名,经总监理工程师审批。 (9)物资采购管理制度:包括采购制度、进场验收制度、台帐等。 (10)施工设施和机械设备管理制度:包括安装、检测、备案、维保与拆卸等。(11)计量设备配备:要求计量准确。 (12)检测试验管理制度:包括检测仪器设备配置、材料设备进场检验制度、见证取样送检制度、试块留置方案、检测试验计划等。 (13)工程质量检查验收制度:包括自检与交接检制度、项目周检制度、质检员日检制度、质量问题整改制度、缺陷修补方案、施工过程质量控制制度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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