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进一步完善家庭医生签约服务工作实施方案

关于进一步完善家庭医生签约服务工作实施方案

关于进一步完善家庭医生签约服务工作实施方案按照省、州、县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要求,为加快“健康XX”建设,完善医疗卫生服务供给新机制,促进医疗卫生工作重心下移、资源下沉,实现人人享有基本医疗卫生服务的目标。推进实施家庭医生签约服务,逐步建立家庭医生与居民的契约服务关系,使居民获得综合、连续、协同的基本医疗卫生服务,逐步恢复并增强居民对基层医疗机构及医务人员的信任感,引导居民形成以家庭医生首诊为基础的有序就医格局,为完善分级诊疗制度打下坚实的基础,结合我县实际,制定如下方案。

一、指导思想

按照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的总体部署,以做实家庭医生与居民签约服务为重点,逐步完善以家庭医生为基础的分级诊疗模式,建立以保障群众身体健康为核心、以家庭医生签约服务为基础、全科服务团队为依托、基层医疗机构为平台、二级医疗卫生机构纵向协作为支撑的三级联动医疗卫生服务体系,为全县居民提供安全、有效、连续、便捷、价廉的基本医疗和基本公共卫生服务。

二、工作目标

截止到20 1 7年底,全县贫困人口签约率达到100%;农村家庭医生签服务率要达到70%以上;重点人群签约率达到90%以上。

三、工作任务

(一)明确签约服务对象

家庭医生签约服务面向全县常住6个月以上户籍或非

户籍居民,服务人群可分为三类一是重点人群,主要指65岁以上老年人、0-6岁儿童、孕产妇、高血压、糖尿病、重性精神病患者等。二是特殊人群,主要指孤寡老人、残疾人、最低生活保障对象、下岗失业人员、优抚对象等。三是普通人群,除上述人群之外的一般人群。

(二)统筹建立签约医生团队

签约医生团队由基层医疗卫生机构的全科医师、乡村医生或其他具备签约服务能力的执业医师组成,探索个体诊所开展签约服务。签约服务以老年人、慢性病和严重精神障碍患者、孕产妇、儿童、残疾人等为重点人群,逐步扩展到普通人群。

(三)合理划分签约服务责任区域

各乡镇卫生院、街道社区卫生服务中心要根据辖区服务半径和服务人口、二级以上医院医师根据所在单位与基层医疗机构对口帮扶关系,合理划分签约医生团队责任区域,实行网格化管理、病种群服务模式,负责提供约定的基本医疗、公共卫生和健康管理服务。

(四)统一签约服务模式

在居民自觉自愿的基础上,各基层医疗机构可采用充分告知、主动签约、上门签约、集中式签约等方式与居民签约。

(五)完善签约服务内容

包括基本医疗服务、基本公共卫生服务、个性化健康管理服务。

1、基本医疗服务

(1)加强对签约服务对象常见病、多发病及慢性病的诊治。实行门诊预约服务制度,方便签约居民就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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