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同县一中关于落实

大同县一中关于落实

中小学规范办学行为、教师从教行为规定的报告

按照山西省人民政府教育督导室、山西省教育厅《关于进一步加强示范高中办学行为督导检查的通知》,我校认真贯彻、落实省教育厅《关于中小学规范办学行为》和《中小学管理基本规范》等文件精神,在大同市教育局、大同县科教局指导下,学校端正办学思想,规范办学行为,切实减轻学生课业负担,促进学生全面发展和健康成长,把规范办学作为学校管理的核心任务和治校之本。

一、全面重视健全学校规范教育行为的组织机构,成立整治领导组。校长切实履行“第一责任人”的职责。

组长:曹中文

副组长:王长有刘喜清牛霖齐守斌赵连彪丁尚

成员:刘润福赵占红宋足国樊德军贾占军乔志国赵汉仁

二、严格执行山西省中小学规范办学行为“十二条规定”现将一年的情况总结如下:

1、严格规范招生秩序

按照省教育厅市教育局下达的招生计划招生,严格执行“限人数、限分数、限钱数”政策。计划招生850名,实际招生830名,统招生分数为328分。收费按照省物价局文件执行。

2、努力控制班容量

因我校教师编额短缺,除语文、数学、英语之外的科目均无法按现有编制配齐教师,所以无法按标准设值班级数,班容量基本控制在55人以内。学校正严格控制,减少班级人数,努力规范,争取早日实现班级人数标准化。

3、保证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就学

我校按照以“流入地为主,以公办学校为主”的原则,在新学年开学前保证使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在流入地与当地学生一样平等入学就读。

4、严格按照省市规定执行,没有举办高考补习班。

5、严格规范考试管理,没有以高考成绩排名排队。

6、严格教辅材料选用

严格控制教辅用书征订。我校开设的国家必修课程严格按教育行政部门当学期审定的教学用书目录选用教材,地方课程选用教材,按省、市教育行政部门有关文件规定征订。学校从不组织学生统一购买规定之外的学生用书,从不向学生推荐各类教辅材料和专题教育读本。并制定了《大同县一中师德师风建设十要十不要》,严格禁止教师向学生推荐各类教辅材料。

7、控制学生到校和在校时间

学生每周上课5天。学生每日在校参加教育教学活动的时间,不超过8小时,每节课上课时间为40分钟。

(1)为了保证学生充足的睡眠时间,学生不准提前到校;放学时间一到,值班领导和班主任马上督促学生离校回家,所有教师不得组织任何形式的集体补差活动。作息时间学校通过家长会等形式告知家长,并做好相关管理工作。

(2)保证学生每天锻炼1小时多。为了确保体育锻炼效果,学校制定并坚持每日“三操”。每天早6:00-6:20安排早操活动,上午10:00-10:30安排课间操活动,下午4:10-5:00安排课外活动。严禁利用午休时间集体组织学生“午自习”或上课,严禁挤占学生活动、休息时间。

8、规范课程开设

课程设置按照新课改要求,高一和高二各科都开足课时,安排专职教师上课,开足非高考科目课时。高一年级没有提前分文理科。

我校目前共开设十四门课程,包括:政治、语文、数学、英语、物理、化学、生物、历史、地理、体育与健康、信息技术与通用技术、音乐与美术、研究性学习及理化生实验课。各年级教学严格按照《课程标准》和教学计划、进度进行,不存在随意加快进度、拔高难度的教学行为。

9、全面规范改制学校

我校为公立学校,不存在“一校两制”现象。

10、严格规范收费行为

我校严格按照省、市物价局规定收取学费、择校费、住宿费,课本、学生教辅资料也是按照上级部门指定的书目和物价局规定的价格收取,代收费用如高考报名费、体检费也是按照上级规定收取并及时上缴,没有任何违规收费项目。学校组织了多次相关调查,未发现我校在职教师组织、参与有偿家教行为,也未接到社会各界的相关举报。

11、严格规范教师从教行为

我校严格执行《大同市师德师风建设‘十条禁令’》,制定了《大同县一中师德师风建设十要十不要》。全面禁止教师利用双休日、节假日在校内外租房或家中办班补课收费或变相收费。禁止教师利用午休、延长放学或晚自习时间,以及其他在校休息时间,给学生补习功课或辅导作业,向学生收取补课费或作业批改费。禁止教师举办或与社会力量办学机构合作举办向学生收费的各种培训班、补习班、培优班等有偿培训。禁止教师在工作日在民办教育机构或社会团体组织的教育教学活动中兼职兼课。禁止教师相互介绍家教生源或为社会其他人介绍生源从中获利。

我校从未在假期将校舍出租给社会力量办学机构用于开办补习

班、培训班。

总之,我校把规范办学行为、教师从教行为作为工作的重点,落实好“校长亲自抓、分管校长具体抓、其他成员配合抓”的工作机制,实施齐抓共管,坚持常抓不懈。执行好学校领导包年级、包班级、包教师的负责制,责任到人。畅通信访投诉渠道,设立校长信箱,公开举报电话,召开家长会议,组织明察暗访,坚持不定期深入班级了解学生,走访家长,加强跟踪监管。对家长举报投诉的违规违纪行为,学校发现一起,查处一起,纠正一起。

大同县一中

2015年12月

针对有偿家教和教育收费行为积极进行自查工作。

近一年来,我校行政收费严格按照市教育局、物价局规定收取学杂费、书本费和住宿费,学生教辅资料也是按照市教育局指定的书目(全市统一征订《长江学典》)和物价局规定的价格收取,代收费用如高考报名费、体检费也是按照上级规定收取并及时上缴,没有任何违规收费项目。学校领导组织了多次相关调查,未发现我校在职教师组织、参与有偿家教行为,也未接到社会各界的相关举报。

三、强化措施进一步加大治理有偿家教和教育收费规范力度。

教师违规补课或有偿家教是指以中小学生为对象,以学科教学为内容,在节假日、寒暑假、双休日、午休、放学后等休息时间,在校内或校外进行的学校教学计划外的教学活动,并通过教学获取一定经济利益的行为。我校全面禁止教师利用双休日、节假日在校内外租房或家中办班补课收费或变相收费。

全面禁止教师利用午休、延长放学或晚自习时间,以及其他在校休息时间,给学生补习功课或辅导作业,向学生收取补课费或作业批改费。

全面禁止在假期将校舍出租给社会力量办学机构用于开办补习班、培训班。

全面禁止教师举办或与社会力量办学机构合作举办向学生收费的各种培训班、补习班、培优班等有偿培训。

全面禁止教师在工作日在民办教育机构或社会团体组织的教育

教学活动中兼职兼课。

全面禁止教师相互介绍家教生源或为社会其他人介绍生源从中

获利。

全面禁止教师向学生收取试卷费、考试费、早晚自习费。

全面禁止教师以提高教学质量为由,向学生推销或变相推销教辅资料和其他学习用品。

全面禁止学校领导指使、授意、默许、纵容教师在校内外办班补课、有偿家教。

全面禁止学校任何部门或教师以家长委员会的名义向学生收取

相关费用。

四、规范教育教学管理:

1、课程设置按照新课改要求,高一和高二各科都开足课时,安排专职教师上课,开足非高考科目课时。高一年级没有提前分文理科。

2、三个年级都按照平行分班原则,不分快慢班。没有单独开设复读班。

3、学籍管理严格按照市教育局基教科管理规定,没有任何违规、违纪操作。

五、严明纪律,强化跟踪监管,从严查处违规违纪行为。

我校把规范办学作为工作的重点,落实好“校长亲自抓、分管校长具体抓、其他成员配合抓”的工作机制,实施齐抓共管,坚持常抓不懈。要执行好学校领导包年级包班级包教师负责制,责任到人,要畅通信访投诉渠道,设立校长信箱,确定校长接待日,公开举报电话、召开家长会议,组织明察暗访,坚持不定期深入班级了解学生,走访家长,加强跟踪监管,发现倾向性、苗头性的问题,及时纠正,彻底

整改。

实验高中规范办学举报电话0728-******* 07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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