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全管理制度(21项制度)

安全管理制度(21项制度)
安全管理制度(21项制度)

目录

1、安全生产“双基”建设工作管理制度‥‥‥‥‥‥‥‥‥‥‥‥‥3

2、安全生产责任制度‥‥‥‥‥‥‥‥‥‥‥‥‥‥‥‥‥‥‥‥‥5

3、安全会议制度‥‥‥‥‥‥‥‥‥‥‥‥‥‥‥‥‥‥‥‥‥‥‥7

4、安全工作落实制度‥‥‥‥‥‥‥‥‥‥‥‥‥‥‥‥‥‥‥‥‥8

5、安全目标管理制度‥‥‥‥‥‥‥‥‥‥‥‥‥‥‥‥‥‥‥9

6、安全投入保障制度‥‥‥‥‥‥‥‥‥‥‥‥‥‥‥‥‥‥‥‥‥11

7、安全生产费用财务核算办法(暂行)‥‥‥‥‥‥‥‥‥‥‥‥‥14

8、安全质量标准化管理制度‥‥‥‥‥‥‥‥‥‥‥‥‥‥‥‥‥‥16

9、安全教育与培训制度‥‥‥‥‥‥‥‥‥‥‥‥‥‥‥‥‥‥‥‥17

10、事故隐患排查与整改制度‥‥‥‥‥‥‥‥‥‥‥‥‥‥‥‥‥20

11、安全监督检查制度‥‥‥‥‥‥‥‥‥‥‥‥‥‥‥‥‥‥‥‥22

12、安全技术审批制度(附表)‥‥‥‥‥‥‥‥‥‥‥‥‥‥‥‥25

13、矿用设备器材使用管理制度‥‥‥‥‥‥‥‥‥‥‥‥‥‥‥‥31

14、矿井主要灾害预防制度‥‥‥‥‥‥‥‥‥‥‥‥‥‥‥‥‥‥46

15、事故应急救援制度‥‥‥‥‥‥‥‥‥‥‥‥‥‥‥‥‥‥‥52

16、安全奖罚制度‥‥‥‥‥‥‥‥‥‥‥‥‥‥‥‥‥‥‥‥‥‥‥55

17、入井人员管理制度‥‥‥‥‥‥‥‥‥‥‥‥‥‥‥‥‥‥‥‥57

18、安全举报制度‥‥‥‥‥‥‥‥‥‥‥‥‥‥‥‥‥‥‥‥‥‥58

19、煤矿领导下井带班及安全监督检查制度‥‥‥‥‥‥‥‥‥‥‥59

20、安全操作管理制度‥‥‥‥‥‥‥‥‥‥‥‥‥‥‥‥‥‥‥‥61

21、安全责任追究制度‥‥‥‥‥‥‥‥‥‥‥‥‥‥‥‥‥‥‥‥62

安全生产“双基”建设工作管理制度

为认真贯彻落实“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安全生产方针,构建安全生产长效机制,形成可靠的基层安全监管网络和科学的基础保障体系,提高矿井防灾、抗灾、抵御风险能力,防止各类安全事故发生,实现安全生产,根据有关法律、法规和行业规范、规定和《河南煤业化工集团安全“双基”建设标准及考核评分办法》、《鹤煤公司安全生产“双基”建设工作标准及考核办法》等文件精神,制定本办法。

第一条安全生产“双基”建设工作目标

㈠坚持人本管理,牢固树立“从零开始、向零奋斗”的安全理念,营造安全文化氛围。

㈡强化制度建设,推进责任制落实,促进安全长效机制形成。

㈢加强基本技能培训,创建学习型企业。

㈣加强区队、班组建设,实现安全管理重心下移、关口前移。

㈤依靠科技兴安战略,实施管理创新,夯实安全工作基础。

㈥推行精细化管理,创建标杆工程、精品线路,建设本质安全型矿井。

第二条安全生产“双基”建设主要内容

(一)基层建设

基层建设要突出组织建设。按照机构要健全,职能要强化,管理要到位,考核要严格的要求,配齐配强基层管理机构和人员,建立精干、高效、专业的基层管理队伍,形成安全管理网络化、梯次化管理格局。在安全管理上,形成公司党政主要负责人——公司分管领导——公司业务部门——生产区队(车间)——班组——职工的梯次管理网络。在安全检查上,形成公司分管领导——安检部门——安检员——群众检查队伍构成的监督检查格局。在安全技术管理上,建立总工程师——副总工程师——业务科室——区队技术员——技术职工的技术管理体系。在安全教育上,建立公司分管领导——培训部门——薄弱人物帮教小组等组成的宣传教育培训网络。各个网络要各负其职,各思其责,实行层次化、规范化、效能化管理。

(二)基础建设

基础建设的重点是抓矿井安全质量标准化,抓全员安全意识和安全素质的提高,抓安全生产的基本条件,抓建章立制,抓安全投入。

第三条为了保证“双基”建设工作标准及月度考核工作落到实处,公司成立“双基”建设和考核领导小组。

组长:总经理

副组长:安全副总经理

成员:副总工程师以上领导及安检科、生产科、机运科、调度室、综合办、经管科等有关部门人员。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安检科,安检科长兼任办公室主任,具体负责“双基”建设

考核组织和实施。

第四条认真实施“两个规范”,即规范各级管理人员的安全管理行为、规范职工的安全操作行

为。各级管理人员要认真学习国家安全生产方面的法律、法规、规章、规程以及河南煤业化工集团、

鹤煤公司、鹤济公司、济源鹤济 ** 煤矿有限公司的安全管理制度,做到依法、依规指挥生产。

职工要按章操作,各单位要组织制定、完善各工种岗位操作标准,并对职工进行全员培训,系统训

练,人人达标,逐步实现岗位操作规范化。

第五条“双基”建设和考核领导小组要及时完善建设制度和考核标准,并严格考核,及时兑

现。“双基”建设工作考核分月度和年度两部分考核。月度考核结果与各基层单位领导季度安全奖

和单位安全结构工资直接挂钩,安全结构工资比例占工资总额的30%。年度考核结果作为基层单位、

领导评先的依据之一。

第六条“双基”建设考核实行百分制,按月考核,逐月兑现。实行鹤济公司考核结果与本公

司参与承办、督办(考核)科室挂钩制度。凡鹤济公司对基层单位考核处罚时,被扣分项目与被检

单位、督办(考核)科室挂钩。

第七条各督办考核科室按“双基”建设标准及考核办法分工每月初要对所辖单位认真、严格、

实事求是地进行自检,凡是考核不认真、不真实或作假被鹤济公司扣分者,给予加倍扣分。自检结

果经分管领导审批后以书面形式于每月1日前报安检科,每迟报一天扣责任单位1分。

第八条“双基”建设月度考核时间和执行程序:每月1号前由“双基”建设考核办公室组织有关人员对各单位上月“双基”建设情况进行考核,将考核结果以书面形式报公司考核领导小组审定,考核领导小组审定后,经安检科盖章,把考核审定结果报经管科具体执行。

第九条“双基”建设年度考核时间和执行程序:年度考核时间为次年元月1号前,同上年12

月份“双基”建设月度考核一起进行。年度考核分数为全年12个月的算术平均数。对全年消灭轻

伤及三级以上非伤亡事故的单位,在平均分的基础上加5分。

第十条为鼓励安全管理创新,月度考核时具备下列情况之一的可适当加分。

1.安全管理创新项目,由本公司、鹤济公司组织召开现场推先会的分别增加1分、3分(每

个项目以最高级别增加一次)。

2.推广应用新技术、新材料、新装备,经本公司、鹤济公司有关部门论证,安全效果显著者,

分别增加1分、2分(每个项目以最高级别增加一次)。

第十一条各基层单位要依据本办法,结合本单位实际制定本单位安全生产“双基”建设考核

办法并认真贯彻实施。

安全生产责任制度

为了加强本公司的安全生产管理,深入贯彻“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安全生产方针,牢固树立“用心做事,追求卓越”核心理念和“从零开始,向零奋斗”安全理念,落实和明确各级人员安全生产责任,保障员工的生命和财产安全,根据《安全生产法》、《安全生产许可证条例》等安全生产法律、法规、规范、标准的有关规定,制定本制度。

第一条本公司实行全员安全生产责任制,各级领导、员工有责任和义务参加各种安全管理(技术)的教育和培训,不断提高自身的安全生产意识和安全生产工作能力,遏制事故的发生。

第二条安全生产责任制是本公司对各部门、各级管理人员和各类员工所规定的在他们各自职责范围内,对安全生产工作应负责任的制度。它是贯彻安全生产方针的重要保证,是落实“管生产必须首先管安全”、“安全生产,人人有责”的具体措施,是确保安全生产的重要组织保证,也是实现安全管理目标的有效手段。

第三条本公司安全生产管理采用分级负责制。公司设立安全生产委员会,是公司安全生产管理的最高机构,统管公司安全生产制度及目标的制定、落实、监督、考核、完善和改进;安检科负责对各部门安全生产的制度、目标的执行情况进行检查、监督、考核。各分管领导、业务科室、区(队)的负责人是本专业、本部门安全生产直接责任人,负责执行、落实公司制定的安全生产制度,分解目标,并监督、检查、考核执行情况。从而形成层次分明、监管有序的管理架构。

第四条各级领导在各自的工作范围和管理权限内,负责组织贯彻执行国家和上级部门有关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和企业的规章制度,在计划、布置、检查、总结、评比生产的时候,同时计划、布置、检查、总结、评比安全工作。

第五条各级领导、职能部门和员工要认真履行公司已制定的安全生产责任制,做到分工明确,责任到人,落实到位,并实行一级对一级负责,真正把安全生产工作落到实处。

第六条为督促各级管理人员履行各自岗位的安全生产职责,对各级人员进行定性考核,形成架构严谨的安全生产管理制度保证体系。考核办法适用于本公司各个部门、各类管理人员及各类员工安全生产责任制的考核。

第七条安全生产责任制的考核,实行分级考核的办法。即:公司总经理负责对公司副总经理考核;各副总经理负责对分管科室负责人、区(队)长、考核;各科室负责人负责对本科室管理人员考核,区(队)长负责对本单位副职、班组长考核;班组长负责对本班组员工进行考核。

第八条安全生产责任制考核,采用日常考核与安全检查同时进行,公司每旬、区队每天、班组每班进行。考核结果实行逐级审查,逐级上报。

第九条每次考核结果作为公司评优、晋升、奖金评定、降级、处分等重要参考依据。考核共分三个等级、即:称职、基本称职、不称职。对于部门(区队)考核,部门(区队)内每次考核全部人员称职,该部门(区队)为称职;部门(区队)内每次考核有30%人员基本称职、70%人员称职,该部门(区队)为基本称职;部门(区队)内每次考核有50%人员不称职,该部门(区队)为不称

职。每次考核均应填写考核统计表。

第十条奖惩

1.年度内每次考核均称职的部门、个人都可以入围先进单位、先进个人评比,职务晋升,奖金等级的评定。

2.对考核基本称职、不称职的部门和个人,公司除对此进行批评教育外,责令限期达到称职,并给予适当经济处罚。

第十一条由于安全生产责任制不落实造成伤亡事故或重大经济损失者,除追究其个人责任和经济处罚外,直到追究刑事责任。

安全工作会议制度

为深入贯彻“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安全生产方针,牢固树立“用心做事,追求卓越”核心理念和“从零开始,向零奋斗”的安全理念,营造企业良好的安全文化氛围,提高执行力建设,有效预防安全事故的发生,制定本制度。

第一条安全工作会议指按旬、月、季度、半年及年度召开的安全工作会议,以及依安全生产形势召开的临时安全工作会议。

第二条安全工作会议,公司由总经理或安全副总经理负责组织召开,各基层单位由区(队)长组织召开,研究解决安全生产中存在的问题。

第三条安全工作会议主要内容:及时传达贯彻上级安全文件、安全会议等精神,落实安全管理责任,充分调动各级安全管理人员的工作积极性,宣传典型经验和先进事迹,吸取典型案例的经验教训,推进依法依规安全管理。

总结本单位安全生产情况,分析安全生产中存在的问题和原因,及时制定安全管理对策及防范措施。

布置上级部门下达的安全管理工作任务,安排本单位安全管理工作任务,确保安全管理工作的有序进行。

第四条公司每年召开一次安全工作大会;每月至少组织一次安全会议(安委会)。

安全副总经理每旬应组织一次安全系统会(例会);其他分管副总经理每周应组织本专业口召开一次安全工作会议。

公司“双基”建设和考核领导小组每月至少召开一次研究部署“双基”建设工作的安全会议,可与其他会议合并。

发生安全生产事故或其他特殊情况,公司应及时召开安全会议,分析原因,查找问题,制定并落实安全措施。

第五条各级安全工作会议可结合其他工作会议一并召开。

第六条安全工作会议实行签到制,由安检科统计并作为单位考核工作的组成部分,纳入安全考核范围。

被通知参加会议的人员,都应按通知的会议时间、会议地点参加会议,做到善始善终,确实不能参加的要在开会之前向召集人说明情况后委派人员参加。对未经允许擅自不参加或迟到、早退的人员,会议召集人有权对其进行经济处罚或扣分。

第七条会议召集者在开会之前,应做好有关资料准备工作,会议上要讨论研究解决的问题应列出。会议上决定的情况各部门、单位和责任人,必须不折不扣的认真执行,及时完成。

第八条安全工作会议的相关人员将有关内容记录在相应的安全会议记录上。并设专人详细记录参加人员、会议时间、会议地点、会议内容,编写会议纪要。会议通知、签到表、会议纪要等资料必须按规定保存,入档管理。

安全工作落实考核制度

为了加强矿井安全生产管理,深入贯彻“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安全生产方针,牢固树立“用心做事,追求卓越”核心理念和“从零开始,向零奋斗”安全理念,加强执行力建设、落实好各级安全生产责任制和各项管理制度,制定本办法。

第一条安全工作落实考核对象为本公司各级安全生产管理人员、业务部门及员工,考核按照“管业务必须管安全”、“谁分管谁负责”逐级考核的原则进行。

第二条安全工作落实考核内容和依据:各级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岗位人员安全生产责任制的落实情况;各项安全管理制度的落实情况;上级领导安排布置安全工作或检查落实情况;各部门、各单位、各级领导相互配合情况等。

第三条安全工作落实考核结果与被考核人、业务部门的安全奖励、“双基”考核安全结构工资挂钩;并将考核结果作为基层单位、个人评先的依据之一。

第四条考核工作根据工作需要分为定期考核和不定期考核,根据各项工作指标综合评定。

第五条各级领导、各单位根据每项管理制度要求建立相应的工作考核台帐,认真进行考核,凡发现弄虚作假者,一经查出将按照有关规定给予严肃处理。

第六条对不能认真履行职责、按时完成任务的单位及个人将按照规定进行处罚或扣分。

安全目标管理制度

为深入贯彻“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安全生产方针和《安全生产法》、《国务院关于预防煤矿生产安全事故的特别规定》、《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加强企业安全生产工作的通知》、《煤矿安全规程》等法律法规,牢固树立“用心做事,追求卓越”核心理念和“从零开始,向零奋斗”的安全理念,以开展安全质量标准化和隐患排查治理为抓手,进一步转变工作作风,强化安全管理,努力实现公司安全生产形势持续稳定好转,现制定安全目标管理制度如下:

第一条公司结合安全生产实际情况和员工安全技术水平状况,制订年度安全生产总体目标。总体目标应具有先进性、可操作性。

第二条公司要将年度安全生产总体目标逐级分解,层层落实责任,形成自下而上一级对一级负责的安全保证体系。安全目标必须与经济利益挂钩,使安全目标在生产经营中占重要比重,纳入经济管理的轨道。

第三条各级安全生产第一责任者对安全目标的落实负全面责任,各业务部门必须制定规划措施,保证安全目标的全面实施。

第四条安检科负责安全目标的考核,严格按规定兑现奖罚,使安全目标管理起到促进和保证安全生产的杠杆作用。

第五条积极推行“双基”建设,严格“双基”考核。实行四级安全管理考核制度,即进行“双基”建设考核:公司对业务科室、业务科室对区队、区队对班组、班组对员工进行考核。

第六条切实落实各级领导安全生产责任制。实施专业挂钩和包保制度。所有公司副总工程师以上领导、业务科室管理人员都要包保到区队。奖罚与挂钩专业和包保单位的安全工作挂钩。

第七条严格落实矿级、区队(科室)干部值班和带班制度。公司安检科、调度室进行不定期检查,凡不能按规定执行者,按公司有关规定处理。

第八条加大反“三违”力度。各单位要重点加强薄弱地点、薄弱环节的检查力度,查找影响安全的突出问题和人员,查出的“三违”人员必须有处理结果。

第九条各单位要把安全质量标准化作为强化安全管理的主要措施,大力创建“精品工程”,以精品工程带动矿井全面达标。对安全质量标准化滑坡的单位实行挂黄牌警告。凡达不到公司规划等级的单位,与单位领导安全奖挂钩。

第十条各单位要加强员工培训工作。各单位必须做到天天有培训,天天落实培训计划,注重安全培训效果。积极推广“手指口述”和“岗位描述”。长期坚持“每周两小时安全技术学习”制度和“班前30分钟讲安全”教育制度。

第十一条深入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预防煤矿生产安全事故的特别规定》,严格落实安全隐患排查治理制度。对排查出来的安全隐患要按“五定”原则制定整改计划积极落实整改,做到“闭环”管理,整改期间要制定完善的安全防范措施并严格落实。

第十二条强化现场安全管理,控制各类事故发生。根据本单位的实际,由总工程师负责组织

编制《重大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救援预案》,组织全体员工学习、考试,做到人人皆知;由安全副总经理负责组织预演,确保《预案》启动灵活、救援及时可靠。

第十三条加大安全、质量标准化投入,夯实安全生产基础。安全费用的提取要符合有关规定和要求。计划部门在编制安全费用使用计划时,首先要满足《特别规定》和《煤矿安全规程》的要求,切实提高煤矿防灾抗灾能力。落实标准化工程和标准化建设专项资金提取、使用情况。

第十四条实施重奖重罚,奖罚落实到位

1.严格落实从吨煤工资中按规定分别提取安全奖励基金。公司每月对业务科室和区队安全管理情况进行考核,考核结果与安全风险抵押金挂钩。

2.公司从吨煤成本中按规定提取安全质量标准化奖励基金,奖优罚劣,确保安全质量标准化工作有序开展。

3.加大处罚力度。凡发生安全事故以及存在重大安全隐患和违章指挥、玩忽职守、失职渎职的有关责任人,按照有关法律法规、上级和公司文件规定给予严肃处理和经济处罚;对集体将严格按照《鹤济 ** 煤矿有限公司安全生产“双基”建设及考核评定办法》扣分,并落实到相关责任人。

安全投入保障制度

为加强安全投入资金管理,提高安全投入资金使用效率,进一步规范管理程序,明确管理权责,制定本办法。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济源鹤济 ** 煤矿有限公司安全投入包括:煤矿安全技术改造、安全费用、安全质量标准化。

第二条资金计划编制原则:煤矿安全技术改造项目计划的编制以国家批准的可研报告、初步设计为基础,根据工期要求,编制年度计划;安全费用、安全质量标准化计划的编制要求在保证本公司安全生产的前提下,突出重点、统筹考虑,确保本公司安全生产工作的顺利进行。

第二章管理机构与职能部门的职责

第三条生产科负责公司安全投入资金计划管理工作,主要职责:负责公司安全投入资金计划的编制、调整、下达工作;参与安全投入工程设计方案的研究,施工图会审,工程平衡会议;参与工程月度、年度验收和竣工验收;负责资金计划资料的收集、整理和保管;负责项目的申报和对上、对外联系工作(相关业务科室配合)。

第四条计划项目各阶段具体工作由安检科、机运科、生产科等各科室按照其业务范围,分别负责。

第三章安全投入资金使用范围

第五条安全投入使用标准

根据国家(省)有关政策及规定,各项资金使用按商品煤产量计提:

1.煤矿安全技术改造:国家补助资金、银行贷款、企业自筹。

2.安全费用:济源鹤济 ** 煤矿有限公司按每吨煤不低于30元提取。

3.安全质量标准化:根据安全质量标准化工作需要,本公司按不低于5元/吨提取。

第六条安全投入使用范围

1.煤矿安全技术改造:国家批准的可研报告、初步设计等有关文件规定范围内的工程项目及配套设施。

2.安全费用:矿井主要通风设备的更新改造支出;完善和改造矿井瓦斯监测系统支出;完善和改造矿井防灭火支出;完善和改造矿井防治水支出;完善和改造矿井机电设备的安全防护设备设施支出;完善和改造矿井供配电系统的安全防护设备设施支出;完善和改造矿井运输(提升)系统的安全防护设备设施支出;完善和改造矿井综合防尘系统支出;完善和改造矿井压风自救系统支出;其他与煤矿安全生产直接相关的支出等。

3.安全质量标准化:用于矿井质量标准化工程重点项目的投入。

第四章计划项目的管理与实施

第七条煤矿安全技术改造项目计划编制与调整

1.根据项目可研报告(初步设计)编制建议计划,报公司领导通过并报上级批准后下达项目年度计划。

2.计划内容在实施过程中确需变化的,要在变化实施前以书面形式上报,鹤济公司相关部门签署意见,征得鹤济公司领导同意,经批复后方可对原计划进行调整。

第八条安全费用和安全质量标准化资金计划编制与调整

1.每年10月上旬,生产科根据资金使用范围,结合矿井安全、生产经营情况,对各科室上报的下年度资金建议计划项目进行审核汇总,提出资金建议计划,经公司主要领导批准后报鹤济公司,按鹤济公司通过后下达的年度资金计划执行。

2.计划下达后,公司各分管领导及业务部门不得再安排计划外项目,因安全生产急需新增项目的,经公司主要领导和鹤济公司有关部门批准后实施。

3.资金计划的调整:根据资金计划执行情况,结合安全生产经营情况,各业务部门对年度资金计划提出调整意见,10月上旬报鹤济公司,经鹤济公司领导批准后下达执行。

第九条工程管理

各有关科室负责职责范围内的施工、技术管理,季度、年度和竣工验收工作。

1.生产科负责采、掘、修等工程项目的施工、技术管理;负责新建及改造土建工程、基本建设项目的施工及技术管理;负责地质测量、地质勘探、防治水方面工程项目的施工、技术管理。

2. 机运科负责机电设备购置和机电运输方面的施工、技术管理。

3. 安检科负责质量标准化方面的管理;负责“一通三防”等工程项目的施工、技术管理。

第十条项目验收

各分管业务科室应按计划项目,每月组织本专业有关单位进行月度验收,并以报表形式报鹤济公司相关部门。

本公司工程主管部门负责对业务范围内的项目进行季度、年度及竣工验收,验收资料原则上由业务科室保管。验收资料包括开工报告,进度(竣工)验收表,主要材料领用单据,设备出库单据。

各有关科室要根据职责范围掌握项目进展情况,对未能按期完成的项目,写出书面材料报生产科,由生产科负责上报鹤济公司。

第十一条安全投入统计管理

生产科要认真统计报告期安全投入完成情况,每月26日前向鹤济公司报送上月26日至本月25日安全投入资金月报。

第十二条安全投入台账

1.经管科要建立安全投入财务资金台账。

2.生产科、安检科要建立安全投入工程台账。

第五章考核

第十三条考核

生产科、经管科对煤矿安全投入制度、项目台账、资金月度完成情况等进行考核。为保证安全投入,各业务部门应根据安全投入计划,建立提取和使用台账,保证安全投入,严禁挪用。

安全生产费用财务核算办法(暂行)

第一条为规范济源鹤济 ** 煤矿有限公司安全生产费用财务核算,明晰反映安全费用的提取、使用情况,根据财政部、国家发改委、国家煤矿安全监察局制定的《煤炭生产安全费用提取和使用管理办法》(财建[2004]119号)和《企业会计准则讲解2008》等,结合矿井实际,制定本办法(暂行)。

第二条安全费用是每月按国家规定标准范围内从利润分配中提取的、专门用于煤炭安全生产设施投入的、由公司具体统一安排使用的预留资金。

第三条在国家规定标准和浮动范围内确定安全费用提取标准,提取标准按鹤济公司有关文件执行,并报当地主管税务机关、煤炭安全监察机构备案。安全费用标准一经确定,不得随意改动。确需变动的,报当地主管税务机关、煤炭安全监察机构备案后,从下一年度开始执行新的提取标准。

第四条安全费用在规定的范围内由公司统一安排使用,专户核算,专款专用。年度结余允许结转下年度使用。财务管理部门负责组织安全费用专项核算。

第五条矿井安全费用具体使用范围是:①矿井主要通风设备的更新改造支出;②完善和改造矿井瓦斯监测系统支出;⑶完善和改造矿井防灭火支出;⑷完善和改造矿井防治水支出;⑸完善和改造矿井机电设备的安全防护设备设施支出;⑹完善和改造矿井供配电系统的安全防护设备设施支出;⑺完善和改造矿井运输(提升)系统的安全防护设备设施支出;⑻完善和改造矿井综合防尘系统支出;⑼其他与煤矿安全生产直接相关的支出。

第六条切实加强安全费用的提取和使用管理。生产科与经管科联合制定安全费用年度使用计划,纳入矿井全面预算管理。经管科严格按照规定的业务流程组织财务核算,并按鹤济公司统一的格式建立安全费用的提取和使用备查账。

第七条安全费用的提取和使用情况应当接受当地主管财政、税务、审计部门、煤炭主管部门和煤炭安全监察机构监督、检查。

第八条矿井煤炭安全费用的会计处理方法:

1. 按国家规定标准范围内提取安全费用(每月按不含矸的实际产量以吨煤提取15元和30元,具体标准按鹤济公司年初盈亏计划文件执行),经管科按月计提安全费用,在所有者权益中的“盈余公积”项下以“专项储备”项目单独计提反映。

会计分录:

借:利润分配—提取专项储备--安全费用

贷:盈余公积—专项储备--安全费用

费用化支出核销安全费用时,会计分录:

借:管理费用等

贷:银行存款等

同时,按照实际使用金额在所有者权益内部进行结转的分录:

借:盈余公积——专项储备

贷:利润分配——未分配利润

购建固定资产等时,会计分录

借:固定资产等

贷:银行存款等

同时,按照实际使用金额在所有者权益内部进行结转的分录:

借:盈余公积——专项储备

贷:利润分配——未分配利润

另外,按年限法、产量法正常计提折旧进入制造费用的分录:

借:制造费用---安全费用

贷:累计折旧

第九条盈余公积专项储备贷方余额为未使用完的预留资金,该专项储备资金余额不能进行利润分配。

第十条年度安全费用计划总额和实际执行总额不得超过规定计提的标准。未按上述规定进行会计处理的,应当进行调整。

第十一条应按实际使用安全费用形成的资产和费用据实列报。

第十二条自2011年1月1日起,每月按实际产量(不含矸)以吨煤提取10元的安全生产准备金,单独设立“利润分配—提取专项储备--安全生产准备金”、“盈余公积—专项储备--安全生产准备金”会计明细科目,并比照上述规定执行。

安全质量标准化管理制度

安全质量标准化是安全生产工作的基础,为了更好地贯彻执行“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安全生产方针,切实加强安全生产基层和基础建设,构建自我约束、持续改进的安全生产长效机制,夯实安全基础,保证安全生产,特制定本制度。

第一条加强领导,建立健全质量标准化工作机构。公司成立安全质量标准化领导小组,总经理任组长,安全副总经理任副组长,副总工程师以上领导和相关业务科室主要领导为领导小组成员。为了促进标准化工作的顺利开展,公司成立标准化办公室,标准化办公室设在安检科,安全副总经理任办公室主任,安检科科长任办公室副主任。区队要成立以队长为组长的标准化领导小组。负责本单位的安全质量标准化工作。

第二条科学规划,精细达标。每年年底,各专业要认真制订出下一年的达标规划,经本专业领导同意后报安检科,安检科负责审核整理汇总报公司安委会研究,最终确定公司达标规划。生产科根据规划制订逐月分解计划,认真实施,精细达标。

第三条建立质量标准化培训制度。为使员工达到规范操作、“上标准岗,干标准活”,必须使每位员工熟知标准,因此,各单位必须建立标准化培训制度,按照员工的岗位归属,即“干什么,学什么”的原则每半年进行一次质量标准化标准培训,考试不合格者严禁上岗。对上级新修改、下发的质量标准要做到随时培训,随时达标。

第四条建立质量标准化检查验收制度。严格工程质量检查验收,采掘工作面要做到每旬验收,其它工程项目做到竣工一项验收一项。每月公司由总经理、安全副总经理组织一次矿井标准化自检,各分口领导负责组织本专业的标准化自检工作。

第五条建立质量标准化投入制度。公司建立标准化专项投入账户,并做到专款专用。按照不低于5元/吨煤标准提取安全质量标准化工程基金。所有标准化工程基金必须用于安排解决影响质量标准化的工程、项目、设备、设施,要做到有安排、有实施、有验收。

第六条建立质量标准化奖励制度。为促进质量标准化工作的开展,公司按照不低于1元/吨煤的标准提取标准化奖励基金,用于奖励质量标准化先进单位和个人,

第七条大力开展质量标准化竞赛活动。为营造“赶优争先”质量标准化工作氛围,公司将开展“十个一”标杆工程和亮点工程建设活动,以点带面,全面促进标准化水平的提升。

第八条积极开展质量标准化观摩、学习活动。为不断提高各单位质量标准化水平,要采用“请进来,走出去”的方式,开展专业与专业、矿井与矿井之间的观摩、学习,参观学习要有总结。

安全教育与培训制度

为了认真坚持“管理、装备、培训”三并重的原则,不断提高广大干部、员工的安全技术素质,促进“从零开始、向零奋斗”的安全理念牢固树立和公司安全生产,依据《安全生产法》、《矿山安全法》、《煤炭法》、《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加强企业安全生产工作的通知》、《煤矿安全监察条例》和上级有关文件精神,制定本制度。

第一章职责划分

第一条安检科根据工作需要负责安全培训计划的编制、实施。

第二条安检科根据工作需要负责员工职业技能培训计划的编制、实施。

第三条安检科按公司培训管理规定监督、考核各基层单位的培训工作。

第四条各基层单位要成立培训领导小组,明确培训职责。

第二章培训的组织实施

第五条培训需求分析。安检科及各单位要依照“干什么学什么,缺什么补什么”的原则,实事求是地进行科学分析,明确培训目标要求。

1.制定培训管理制度和实施办法,成立培训领导小组,指定专人负责培训工作。

2.公司培训领导小组每季度召开一次培训专题会议,部署安排培训工作,解决培训工作中存在的问题(可与安委会合并,但必需有培训内容)。

3.各业务科室结合工作需要和生产实际进行培训需求分析,明确提出培训要求。

第六条制订培训方案。在明确培训要求的前提下,根据培训工作重点,给合单位实际,科学、合理地制定培训方案。

1.安检科根据各业务科室编制的培训要求,制定培训方案,制定详细的年度、月度培训计划,保证全员培训。其中,区队长及班组长每年必须参加不少于15天的脱产培训。

2.分解培训计划,制定教学计划。教学计划要明确培训对象、培训内容、培训方式、培训地点、授课教师等。

第七条落实培训方案。

(一)制度健全,责任明确,落实到位,考核严谨

1.建立教学管理制度:教师授课管理制度、学员管理制度、保密制度、考试考核制度、实操管理制度、档案资料管理制度、听课制度、鼓励员工学习制度、责任追究制度等。

2.制度的落实要环环相扣,形成责任链。制度责任到人,环节责任到人。

3.每月按制度进行考核一次,考核结果和“双基”考核挂钩,且每月按要求进行落实。

(二)加强教学组织和课堂管理,严格学员考勤制度

1.所有脱产培训班每天课前、课后四点名,任何人不得私自修改点名册。

2.学员请假必须按程序进行。科(区、队)级管理人员培训期间请假严格执行培训学校的制度。在本公司培训的人员培训期间请假由学员所在单位区队领导签字、交安检科科长批准。请假未被批准而缺课者,视为旷课。

3.学员因病不能上课,由医院出具证明,向其工作单位送病假证明,由工作单位向安检科请假。影响的天数和课程要补回,经过考核合格才能结业。

(三)加强教师管理

1.选聘专业知识渊博、具有丰富现场工作经验、传授知识能力较强的工程技术人员担任兼职教师。

2.兼职教师授课与职称评定挂钩。安检科每月考核统计一次兼职教师授课情况,建立授课教师档案,职称评定时向有关部门出具证明。基层单位工程技术人员每年授课时数要达到10课时以上,才有条件进行职称评定。

3.教师在教学过程中应遵循教学原则,不断改进教学方法,认真备课,认真书写教案,认真授课,力争把抽象的问题具体化,把繁杂的问题简单化,使学员易于接受。安检科制定教学评价办法,努力提高教学质量。

4.每一期培训班结束后,安检科要按教学评价办法组织学员对授课教师进行考评。找出不足,授课教师要予以分析和纠正不足,努力提高教学水平。

5.落实听课制度,督促授课教师提高教学质量。科长每月听课不得少于四次,其他人员听课不得少于八次,做好听课记录,并对教师授课优缺点进行反馈。

(四)严格考试考核制度,出现问题责任追究到人

1.理论考试实行单人单桌。发现学员考试违纪而监考人员没有相关考场记录者,按制度对监考人员进行处理。

2.严格考试制度,发生徇私舞弊、试卷泄密等事件,对责任人进行处理。考试制度的执行接受群众监督。

3.同一工种不同时间考试,试题重复率不得大于30%。

4.考试结束后试卷现场装订、密封,改卷人不得拆封试卷,试卷分数不得更改。确因改卷失误需更正分数者,必须由安检科科长签字。

第八条培训效果评估。

1.教学过程评估。对30课时以上的脱产培训班应进行教学评估。评估的内容包括教学过程、教材、时间安排、考核和培训管理,以及对组织培训单位的意见和建议等。评估采用培训中或培训后向学员发放培训有效性评估表的形式,征询学员对培训工作的意见。

2.教学效果评估。一是学员考核合格率作为教学效果评估的一项重要指标。二是培训结束后1个月内,由安检科向学员所在单位下发培训效果反馈表,由学员所在单位对学员培训后的操作技能及安全技能进行评估。学员所在单位应对学员培训后的工作给出正确评价,及时反馈给安检科。

3.分析评估结果,发扬优点,纠正不足。教学评估达不到预期效果和学员合格率低于60%的培

训者,应对教学内容、方法、教师讲授、考试试卷等进行分析,找出不足,提出改进意见。教学效果评估反馈不理想的培训,应与学员单位进行沟通,分析原因,提出解决对策。

第九条培训要注重实际、实用、实效。每月有小结,每年有总结和年度培训评估报告。

第十条安检科及有关包保培训科室对各区队不定期进行全面培训考核,每周不少于一次,包括“班前三十分钟讲安全”、“每周两小时安全技术学习”、持证上岗情况、应知应会掌握情况、“手指口述”和“岗位描述”执行情况等,考核资料要存档。

第十一条每个区队明确一名具有中专以上文化程度的人员主管员工培训工作,掌握每个员工的受训学习情况(以员工培训、学习档案的形式清晰地记载),知道员工会什么不会什么,需要补什么。

第三章考核

一、培训程序考核

第十二条区队没有培训管理制度,没有成立培训工作领导小组,没有专人负责培训工作扣0.5分。

第十三条区队没有培训需求分析扣1分,目标不明确扣0.5分;

第十四条区队没有培训方案扣1分,培训方案与培训目标不接规扣0.5分。

第十五条区队没有培训计划扣1分,计划不科学、不结合实际扣0.5分。

第十六条安检科安排兼职教师讲课而不讲者,缺一次扣所在单位0.5分。教师无教案上课一次扣0.1分。

第十七条安检科每期培训班结束后不对教师进行考评者,每班次扣0.1分。

第十八条同一工种不同时间考试,试题重复率大于30%者,一次扣出卷人100元。发现有替学替考现象者,一人次扣替学替考者单位0.2分。发现一次扰乱考场秩序者扣所在单位0.2分。

第十九条不按要求对试卷进行密封、改卷、登记分,一次扣罚分管培训的人员100元,培训档案资料不全扣档案管理者100元。

第二十条培训合格率达不到95%者,每低一个百分点扣讲课老师50元。

二、其它具体规定与考核

第二十一条区队当月完不成培训计划考核扣1分。

第二十二条年度计划、年度总结于前一年12月15日前报安检科,月度计划、月度总结当月5日前报安检科,其它资料按要求时间报送。晚报一次扣0.1分,少报一次扣0.5分。

第二十三条安全生产管理人员、特种作业人员必需按计划到相关院校进行培训、复训。未按计划选派人员参加,少一人次扣1分;对学习不认真,违犯培训规定,考试不及格的学员要严肃处理。学员旷课一天,本人罚款200元,队长罚款200元。旷课期间不得转工和报销生活补助,考试不及格者,培训费用自己承担。

第二十四条区队因培训方面原因受到批评一次扣1分。

事故隐患排查与整改制度

为深入贯彻“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安全生产方针和《国务院关于预防煤矿生产安全事故的特别规定》、《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加强企业安全生产工作的通知》及《煤矿安全规程》等法律法规,及时发现并治理安全生产隐患,做好事故超前防范工作,保障和促进安全生产,制定本制度。

第一条总经理对矿井安全生产隐患的“排查、报告、治理、验收、消号”闭合式流程管理(以下简称“隐患闭合管理”)工作全面负责。

第二条每月由总经理(安全副总经理)主持,副总工程师以上领导、生产业务科室、安检科及其他有关人员参加,进行一次矿井全面事故隐患排查;要加强对系统、设备设施、安全培训、技术管理等方面的隐患排查。参加人员要在隐患排查记录上签名,并安排专人做好隐患排查会议记录,形成规范的会议纪要。

第三条为突出“系统抓,抓系统”的安全工作模式,发挥各系统专业特长,公司各专业口由分管副职带队,每半月组织一次事故隐患排查, 排查要有原始记录和公司带队领导的签字,对排查出的重大隐患要指导制定整改方案和防范措施,各科室要建立重大事故隐患跟踪落实台帐,实行事故隐患闭环管理。重大隐患整改完毕后,科室进行消号时,必须给出结论性意见。对排查出的危及安全生产的重大事故隐患,必须立即责令停产整改,待隐患消除后方可恢复生产。

第四条分管科室负责牵头制定本专业的重大隐患整改方案及防范措施,分管副总经理负责落实;本专业口不能解决的,要在矿井全面隐患排查会议上研究解决。

第五条各专业口对当月排查出的事故隐患,必须按“五定”(标准、措施、资金、时间、责任人)原则落实整改。在排查后24小时内,除报安检科存档外,按专业分别上报鹤济公司业务科室,并于次月5日前将上月排查的重大隐患汇总上报鹤济公司业务部室。凡报安检科的重大隐患报表须经分管副总经理、科长签字,凡上报的重大隐患档案管理报表必须经分管副职、安全副职、总经理签字。

第六条公司业务科室负责对本部门职责范围内事故隐患闭环管理进行督促落实。安检科负责对隐患闭合管理进行监督,负责对隐患闭合管理执行不好的单位和部门报公司研究给予经济处罚和责任追究。

第七条各业务科室、安检科必须对各级排查出的所有隐患进行筛选,对各类隐患全部建档,并实行微机化专人管理,对规定时间内没有彻底整改的隐患建立隐患督促整改档案,对隐患的建档和整改情况纳入矿井“双基”建设考核,确保隐患归档及时、不漏项并能按期整改。

第八条公司对隐患的整改治理,实行“谁分管谁负责”和“分级管理,落实责任”的原则,必须按“五定”原则进行落实。

现场施工现场作业安全管理制度流程

作业安全管理制度 为规范施工单位作业安全管理、明晰安全作业要求,确保项目施工作业安全,根据集团公司HSE管理制度和项目建设相关安全管理制度,特制定本制度。 一、作业安全管理目标:杜绝安全伤亡事故发生。 二、作业准备: (一)危害告知:施工作业之前,进行危害识别和风险评估,让作业人员熟知岗位风险。 (二)安全技术交底:施工项目组工程技术人员针对分项工程作业特点向施工班组作业人员进行安全技术交底,让施工作业人员掌握控制措施和方法,防止事故发生。 (三)作业培训和作业票证培训:施工作业前,对持证的作业人员进行相关的培训并经考试合格方可上岗作业;对相关作业的票证使用进行培训。 (四)现场标准化和安全管理要求: 1、施工项目部在工程现场入口处设置体现公司形象的标志及“五牌一图"。 2、施工人员必须穿戴劳动防护用品,登高作业必须系安全带。 3、进入现场的施工机械、材料和设备必须按施工总图管理的要求进行布局,放齐,符合安全、文明施工要求。 4、施工现场的沟、坑槽设围栏、盖板,现场的孔洞、建筑物、临边、高空作业区、吊装作业区、射线作业区等应设置醒目的安全标志。所有防护设施和安全标志不得随意挪动或拆除。

5、施工人员必须严格按照HSE,安全技术措施和安全技术操作规程的要求进行作业,严禁违章作业。 三、分项作业安全规定 (一)一般风险作业: 挖掘作业(地面挖掘深度不超过0.5m),登高作业(两米以下)等要穿戴相应的劳保防护用品,采取相应的防护措施,必要时有监护人员,并做好警示标志。 (二)、较大风险作业: 1、无损检测 (1)探伤工作前应申请放射许可。 (2)做好放射线的安全防护工作,划出安全防护区域,设置安全线,挂上安全防护警戒标志,夜间应设红灯以示危险,并有专人看管。 (3)工作许可的复印件应贴在现场进口的告示栏中,以告知其他人员。 2、有限空间作业 (1)凡进入受限空间作业,必须办理进入受限空间作业许可证,开展工作前安全分析,辨识危害因素,制定安全工作方案。 (2)进入受限空间作业时,应将相关的作业许可证、安全工作方案、应急预案、连续检测记录等文件存放现场。 (3)不得在无监护人的情况下作业,作业监护人员不得离开现场或做与监护工作无关的事情。 (4)受限空间内的温度应控制在不对人员产生危害的安全范围内。 (5)受限空间内可能出现坠落或滑跌,应特别注意受限空间中的工作面(包括残留物、工作物料或设备)和到达工作面的路径,并制定预防坠落或滑跌的安全措施。

化学品安全管理规定

MPS化学品安全管理规定 一、目的 为了加强对公司内化学品的管理,保障公司员工生命、公司财产安全,保护环境资源,特根据《化学危险品安全管理条例》、《工作场所安全使用化学品规定》、《常用危险化学品贮存通则》、《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以及其他化学品管理的有关法律法规,制定本条例。 二、范围 公司使用化学品的部门以及化学品的采购。 三、购买、运输 1.化学品的购买由各使用部门提出,并负责办理相关公安、消防、环保、安监、海关、管委会等政府职能部门的购买、运输、储存、进入加工区相关批文等手续。 2.不符合国家质量、包装、标志规定要求的化学品不得购买。 3.化学品的购买必须提供国家相关职能部门的鉴定合格证书。 4.采购化学品时,必须核对包装上的安全标签。安全标签若脱落或损坏,经检查确认后须补贴。 5.化学品的运输必须由具有相关资质的企业担任,并办理相关许可批文,方可运输。 6.运输批量供应化学品的车辆或其他交通工具,必须遵守当地政府法律、法规,有指定的管理办理的正规手续及有关证明。在厂区内必须设置沿规定的运输路线行使及停卸车位置,防止危险化学品的泄漏和污染 7.在公司内装卸料及管理人员必须培训,使其熟知装卸料过程及操作规程,以确保装卸及搬运安全将危险化学品放入适当的储存容器或危险物品仓库。 8.操作人员在装卸所需化学品时,必须严格遵守《工作场所安全使用化学品规定》的要求,以最大限制降低人身危害。 四、使用

1.化学品使用部门必须制定化学品使用管理条例。 2.化学品的使用必须由专人进行操作。 3.化学品使用部门必须对使用人进行相关知识的培训,包括对化学品的相关知识、使用安全和应急措施,并向使用人员提供安全技术说明书。 4.化学品使用部门有义务告知员工所使用化学品的危害性。 5.使用化学品须根据化学品的种类、特性,在车间、库房等作业场所设置相应的监测、通风、防晒、调温、防火、灭火、防爆、泄压、防毒、消毒、中和、防潮、防雷、防静电、防腐、防渗漏、防护围堤或者隔离操作等安全设施、设备。按照国家标准和国家有关规定进行维护、保养,保证符合安全运行要求。 6.操作人员在使用所需化学品时,必须严格遵守《工作场所安全使用化学品规定》的要求,以最大限制降低人身危害。 7.使用岗位上不得存放超过一个班次的化学品使用量。 五、储存 1.各类化学危险品仓库、堆场都要满足消防安全要求,并报公司安全部和当地公安消防机构审核批准。 2.化学品储存时,要按照分区、分类、分段专仓专储的原则,定品种、定数量、定库房、定人员的“四定”原则进行保管。小型仓库应分类、分间、分堆存放,性能相互抵触、灭火方法不同的物品、烈性危险品和其它一般危险品,应分别储存。 3.化学品使用部门必须提供专门的化学品存放仓库,并严格按照库房五距、六不准等相关规定对化学品进行储存。 4.化学品使用部门必须保证存放仓库符合化学品存放要求(附件:化学危险品储存条件)。 5.化学品储存仓库须有专人负责看守和检查。 6.化学品使用的部门,须对化学品的储存装置至少每年进行一次安全检查。 7.化学品使用部门须按照国家标准和国家有关规定对化学品储存装置进行维护、保养。六、安全 1.树立安全第一的思想。当生产与安全发生矛盾时,必须把安全放在第一位。

煤矿安全管理制度汇编(DOC 160页)

煤矿安全管理制度汇编(DOC 160页)

第一章安全管理制度 第一节安全生产管理制度 一、为了贯彻执行国家安全生产法律、法规、方针、政策,通过组织、计划、指挥、协调与控制等职能,预防和保证煤矿生产过程中人、物和环境处于安全状态,实现安全生产,制定本制度。 二、制定安全生产管理制度必须明确法定代表人的职责和要求和各级负责人、职能机构和各岗位人员承担的安全生产责任和义务。 三、煤矿法人、矿属各部门或各职能单位的全部安全生产责任必须逐项分解,并层层签定责任状,逐级落实到各岗位人员。 四、安全生产管理制度的编制工作由矿长负责牵头,由法人代表、各分管副矿长、总工、各职能部门负责人参加组成编制小组。编制小组下设具体的工作的办公室,办公室的组成人员由安全矿长选定;编制小组提出编制的原则、内容交由编制办公室完成编制,报编制小组审查。 五、制定安全生产管理制度,内容必须符合七部门《关于加强煤矿安全基础管理的指导意见》以及有关法律、规则的要求。 六、通过审定的安全生产责任制必须交由矿综合办以正式文件的形式进行发布,并确保其能够约束涉及到的部门和人员。 七、煤矿综合办必须安排档案室对所发布的所有的安全生产管理制度进行归档、备案、备查。矿井地处高寒地区,每年元月份凝冻较为严重,对交通、通讯、供电影响较大。 第二节安全办公会议制度 一、为了保证国家安全生产法律、法规的贯彻落实,及时研究安全生产工作,根据《安全生产法》和《煤矿安全规程》,制定本制度。 二、依照本制度,定期召开安全生产办公会议,研究解决安全生产工作中的重大问题。 三、煤矿每周至少召开一次安全生产办公会议,遇有特殊情况,如传达

高处(高空)作业安全管理制度

高处作业安全管理制度 (一)目的: 为防止高处作业的人员坠落受到伤害,规范高处作业安全管理,根据本司的具体情况,特制定本制度。 (二)范围: 本制度适用厂区内所有高处作业。 (三)权责: 1.管理处:负责厂区内所有高处作业的审批及监督管理; 2.工厂安全负责人:负责对本部门高处作业的安全监护。 (四)内容 1.定义 凡在坠落高度基准面2米以上(含2米)有可能坠落的高处进行的作业,均称为高 处作业; 2.高处作业前安全要求 (1)对高处作业范围内的工作从技术上进行分析和细化,能在地面完成的工作不去 高处做,尽可能的减少高处作业的时间和人员; (2高处作业人员必须经过安全教育,熟悉现场环境和施工安全要求; (3)对患有高处作业禁忌病症的或年老休弱、疲劳过度、视力不佳及酒类后人员等, 不得从事高处作业。高处作业禁忌病症有:癫痫病、精神病、高血压、贫血病、动脉硬化、器质性心脏病和其它不适合高处作业的病症; (4)高处作业应设立监护人对高处作业人员进行监护,监护人应坚守岗位,切实负 起监护责任。 3.高处作业安全事项 (1)不符合高处作业安全要求的材料、器具、设备不得使用; (2)高处作业所使用的工具、材料、零件等必须装入工具袋,上下时手中不得持物; 不准投掷工具、材料及其它物品;易滑动、易滚动的工具、材料堆放在登高平台或作业 面平台上时,应采取措施,防止坠落; (3)作业人员必须作好上岗前的一切准备,检查登高平台和所用的工具、设施、安 全用具等,按规定穿戴好防护用品,准备好安全带,裤脚要扎住,戴好安全帽,不准穿 光滑底、硬底鞋; (4)登上轻型材料作业时,必须铺设牢固的登高平台板,并加以固定,脚手板上要 有防滑措施; (5)高处作业与其它作业交叉进行时,上下垂直作业面的工作应错开时间分别作业,

有限空间作业现场安全管理制度91519

有限空间作业现场安全管理制度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目的为加强对有限空间作业的安全管理,保证进入有限空间人员的安全与健康,预防和控制中毒、窒息、火灾、爆炸等生产安全事故的发生,根据国家有关法规标准和公司相关文件,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术语 (一)有限空间:是指封闭或部分封闭,进出口较为狭窄有限,未被设计为固定工作场所,自然通风不良,易造成有毒有害、易燃易爆物质积聚或氧含量不足的空间。 (二)有限空间分为以下三类: 1、封闭、半封闭设备,如:储罐、反应塔、冷藏车、沉箱及锅炉、压力容器、浮筒、管道、槽车等。 2、地下有限空间,如:地下管道、地下室、地下仓库、地下工事、暗沟、隧道、涵洞、地坑、废井、地窖、沼气池及化粪池、下水道、沟、井、池、建筑孔桩、地下电缆沟等。 3、地上有限空间,如:储藏室、酒槽池、发酵池、垃圾站、温室、冷库、粮仓、封闭车间、试验场所、烟道等。 (三)有限空间作业:是指作业人员进入有限空间实施的作业活动。

第三条相关文件 《有限空间作业审批制度》 《有限空间作业安全责任制度》 《有限空间作业培训制度》 《有限空间作业应急管理制度》 《有限空间作业安全操作规程》 第四条本制度适用于集团所属各单位对有限空间及有限空间作业的安全管理。 第二章职责 第五条安全办是公司有限空间作业的安全监督管理单位,负责组织建立公司《有限空间及安全要求清单》(以下简称《有限空间清单》),负责对有关检测设备及应急设备的配备、管理和使用情况进行监督检查,负责组织各单位制定有限空间作业安全技术操作规程,负责组织单位开展有关培训教育、制定有关应急预案,负责对检测单位开展检测工作进行指导和监督管理,负责一级危险有限空间作业的审批,负责对公司有限空间及有限空间作业安全管理情况进行监督检查与考核。 第六条制造部、机修组和水电组负责协助安全办建立公司《有限空间清单》,负责组织配备、管理、检定和维护有关检测设备及应急设备,负责组织配置有限空间作业安全告知牌,负责对工程施工过程中有关有限空间作业的安全管理。

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制度

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制度 1 目的与范围 1.1 对危险化学品进行严格管理,预防和控制危险化学品泄漏、火灾、中毒、爆炸事故,并减少其对人体的危害和对环境的负面影响,特制定本制度。 1.2 本制度规定了危险化学品的采购、使用、包装、运输、废物处理等管理要点和方法等内容。 1.3 本制度适用于企业内各单位的危险化学品管理。 2 总则 2.1 常用危险化学品按其主要危险特性分为8类: 爆炸品:指在外界作用下(如受热、受压、撞击等),能发生剧烈的化学反应,瞬时产生大量的气体和热量,使周围压力急骤上升,发生爆炸,对周围环境造成破坏的物品,也包括无整体爆炸危险,但具有燃烧、抛射及较小爆炸危险的物品。 压缩气体和液化气体:本类化学品系指压缩、液化或加压溶解的气体,并应符合下述两种情况之一者: (1).临界温度低于50℃,或在50℃时,其蒸气压大于294kPa的压缩或液化气体; (2).温度在21.1℃时,气体的绝对压力大于275kPa,或在54.4℃时,气体的绝对压力大于715kPa的压缩气体;或在37.8℃时,雷德蒸气压力大于275 kPa的液化气体或加太溶解的气体。 易燃液体:本类化学品系指易燃的液体、液体混合物或含有固体物

质的液体,但不包括由于其危险特性已列入其他类别的液体.其闭杯试验闪点等于或低于61℃。 易燃固体、自燃物品和遇湿易燃物品:易燃固体系指燃点低,对热、撞击、摩擦敏感,易被外部火源点燃,燃烧迅速,并可能散发出有毒烟雾或有毒气体的固体,但不包括列入爆炸品的物品。 自燃物品系指自燃点低,在空气中易发生氧化反应,放出热量,而自行燃烧的物品。 遇湿易燃物品系指遇水或受潮时,发生剧烈化学反应,放出大量的易燃气体和热量的物品。有的不需明火,即能燃烧或爆炸。 氧化剂和有机过氧化物:氧化剂系指处于高氧化态,具有强氧化性,易分解并放出氧和热量的物质。包括含有过氧基的无机物,其本身不一定可燃,但能导致可燃物的燃烧,与松软的粉末状可燃物能组成爆炸性混合物,对热、震动或摩擦较敏感。 有机过氧化物系指分子组成中含有过氧基的有机物,其本身易燃易爆,极易分解,对热、震动或摩擦极为敏感。 有毒品:本类化学品系指进入肌体后,累积达一定的量,能与体液和器官组织发生生物化学作用或生物物理学作用,扰乱或破坏肌体的正常生理功能,引起某些器官和系统暂时性或持久性的病理改变,甚至危及生命的物品。经口摄取半数致死量:固体LD50≤500mg/kg,液体LD 50≤2000 mg/kg;经皮肤接触24h,半数致死量LD50≤1000mg/kg;粉尘、烟雾及蒸气吸入半数致死量LC 50≤10mg/L的固体或液体。 放射性物品:本类化学品系指放射生比活度大于7.4×104Bq/kg的

煤矿安全管理制度汇编(一、安全生产责任制)

安全管理制度汇编(2009版) * * 矿务局 二 0 0 九年

第一部分安全生产责任制

返回目录**矿务局关于建立企业全员安全生产责任制度的规定 一、安全生产责任制是根据《安全生产法》、《关于加强国有重点煤矿安全基础管理的指导意见》等法律法规,按照“管生产必须管安全”的原则,以制度形式,明确每一位员工在企业生产经营活动中应负的安全生产责任,它是企业岗位责任制的重要组成部分,是企业最基本、最核心的安全生产管理规章制度。 二、矿务局所属各单位必须建立各级管理人员、工程技术人员的安全生产责任制,职能部门的业务保安责任制和各工种的安全岗位责任制,明确企业各级管理人员和各个岗位的职工在安全生产中应负的职责,分级管理,层层落实。安全管理规章制度要装订成册,安全责任制度要上墙。 三、安全责任制应根据各级管理人员、技术人员、各职能部门和各岗位人员中的职责范围,按照责、权、利相统一的原则,将单位或部门的全部安全生产责任目标逐级分解、逐级落实到各岗和人员。 四、原煤生产单位要按(**矿务局)《煤矿安全技术操作规程》执行。其它各单位要分别制定各工种的岗位安全操作规程,明确各工种、岗位对操作人员的基本要求、操作顺序和标准,明确违反操作程序和标准可能导致的危险和危害;操作规程要涵盖从进入作业现场、操作准备、操作结束和离开操作现场全过程的各个操作环节。做到有什么工种,就应该有该工种的安全操作规程,并贯彻落实到位。 五、安全生产责任等制度要不断修改和完善,以达到更具有针对性和

可操作性。每位员工都必须自觉遵守安全生产管理制度,强化安全主体责任意识,努力促进企业的安全生产持续、稳定、和谐发展。 六、矿务局各级安监(检)部门要加强对建立健全安全生产规章制度的监督管理,指导基层制定有关安全生产管理的责任制度。在实施安全监察时,若发现未按规定建立安全生产管理有关制度和各工种操作规程,或者制度内容不符合要求、安全责任落实不到位的,应责令限期整改,逾期不改正的,依照矿务局有关规定追究责任,按失职予以处罚。

项目高处作业安全管理规定

项目高处作业安全管理规定为了加强高空作业安全管理,防止高处坠落事故的发生,特制定本规定。本规定适用于公司员工、外来劳务工、承包单位人员及其他人员。 一、基本要求 1.作业人员必须年满18周岁,经医疗部门体检符合高处作业健康检查标准才能登高。外包工、临时工亦按本规定进行体检,离退休人员禁止高处作业。 2.作业人员必须经过三级安全教育、上岗前的工作交底等工作,掌握登高作业知识和技能。 二、高处作业人员的培训教育

1.培训教育要根据作业的特点和危险性,对高处作业人员进行高处作业安全知识和安全技术教育,并随着生产技术的发展和作业环境的变化,随时补充必要的针对性的教育。 2.临时登高作业人员在工作之前,由本车间的主管领导参照本规定结合实际进行具体教育,并做好记录。 三、安全技术措施准备 1.为了保证高处作业的安全进行,登高作业中需要的各类安全技术措施,应事先计划,纳入生产准备。 2.实施步骤: ⑴各项目主管负责安全措施;组织落实; ⑵安全组负责督促检查;

⑶高处作业所需搭设的脚手架,必须符合有关脚手架搭设的规定。 3.车间负责联系协调工作。 四、对作业人员的要求 1.作业人员应佩戴安全帽、安全带等劳防用品,作业时要扣紧帽带,佩戴好安全带,安全带在使用时要高挂低用,并挂在牢固的结构件上,防止位移。 2.作业人员在作业时要做到“四个必有”。 ⑴有洞必有盖; ⑵有边必有栏(1050mm); ⑶洞、边无栏无盖必有网;

⑷电梯口必有门联锁。 3.从事高处作业的人员必须严格遵守“六不准”、“十不登高”的规定。 ⑴六不准 ○1不准往下乱抛物件; ○2不准背向下扶梯; ○3不准穿拖鞋、凉鞋、高跟鞋; ○4不准嬉闹、睡觉; ○5不准身体靠在临时扶手或栏杆上;

发电厂生产作业现场安全管理规定

编号:SM-ZD-55231 发电厂生产作业现场安全 管理规定 Through the process agreement to achieve a unified action policy for different people, so as to coordinate action, reduce blindness, and make the work orderly. 编制:____________________ 审核:____________________ 批准:____________________ 本文档下载后可任意修改

发电厂生产作业现场安全管理规定 简介:该制度资料适用于公司或组织通过程序化、标准化的流程约定,达成上下级或不同的人员之间形成统一的行动方针,从而协调行动,增强主动性,减少盲目性,使工作有条不紊地进行。文档可直接下载或修改,使用时请详细阅读内容。 0 引言 为做好生产作业现场的安全管理工作,实现生产作业现场安全管理的制度化、规范化,加强生产作业现场的安全管理与监督,确保各项作业的安全顺利进行和作业人员的人身安全,特制定本规定。 1 范围 1.1本规定规定了生产作业现场安全管理的引用标准、职责、管理内容与方法以及检查与考核。 1.2 本规定适用于大七孔电厂生产作业现场安全管理的工作。 2 引用标准 《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 《职业安全健康管理体系审核规范》 《电业安全工作规程》 《安全生产工作规定》

《安全生产监督规定》 《反违章管理规定》 3 职责 3.1 生产作业现场安全管理由厂安监部、设备部及各生产部门共同实施,安监部为归口管理部门。 3.2 安监部负责全厂生产作业现场安全管理和监督、指导工作。 3.3 设备部负责生产作业现场安全技术管理和指导工作。 3.4 各生产部门负责本部门生产作业现场安全管理和监督工作。 3.5 各生产班组负责本班组生产作业现场安全管理和监督工作。 3.6 工作(项目)负责人全面负责生产作业现场的安全管理和监督工作。 3.7 工作班成员协助工作负责人做好生产作业现场安全管理。 4 管理内容与方法 4.1 作业人员

工厂化学品管理制度

工厂化学品管理制度 篇一:车间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制度 车间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制度 一、目得 为了贯彻落实国家与地方安全管理政策与法规。保障工厂各车间安全生产,特制定车间危险化学品管理制度。 二、适用范围 各车间危险化学品得保管与使用。 三、内容 1、各部门应认真学习有关危险化学品知识,熟悉危化品分类、理化性质,了解危化品得法律、法规。 2、危险化学品得入库 危险化学品入库前仓库应对化学品进行必要得检查,应保证入库化学品名称、型号、数量无差错,包装完整、标识清晰。 3、危险化学品得储存 3、1 储存得危险化学品应外包装干净、干燥、标签完整,危险化学品应贮存在干燥、清洁得药品库房中,避光、防潮。 3、2 危险化学品储存时应采取防挥发、防泄漏、防火、防爆等预防措施,

库房中应有处理泄漏、着火等应急保护措施。 3、3 对于温度反应敏感得物品不得露天存放,库房内应设置湿温度计,定期检查并做好录。库房应配备规定数量、质量要求得灭火器材,库房应通风良好,并有专人负责监督。 3、4 危险化学品存放应分类储存、标识,并保留相关化学品得MSDS;应注意固体试剂与溶液试剂分开,氧化剂与还原剂分开。 3、5 危险化学品临时仓库要装有专锁,并注明所存放得危险化学品得名称。 3、6 加强对危险化学品库保管员得管理,保管员应熟悉相关化学品得MSDS及相关得应急程序、 3、7 应加强对危险化学品库得日常检查与定期检查,并应尽可能得减少危险化学品得库存量。 3、8 各使用部门要建立危险化学品得登记台帐,内容有危险化学品得进购日期、名称、规格型号、数量与存放地点。 4、危险化学品得使用 4、1 落实危险化学品得领用制度,使用化学品时,在保管员处领取,并在《化学品使用登记台帐》上登记,保管员根据化学品库存情况进行发料,并建立详细得化学品流水明细帐,以确定化学品得库存情况;使用岗位应有相关化学品得MSDS 报告; 4、2 各部门得安全员应对危险化学品得使用进行监督。

登高作业安全管理制度

登高作业管理制度 一、登高作业安全管理 第一条为减少高处作业过程中坠落、物体打击等事故的发生,确保职工生命安全,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进入以上单位作业的外来施工单位和人员。 第三条本制度所指高处作业是指在坠落高度基准面2米以上(含2米)有坠落可能的位置进行的作业。 高处作业分为四级: 高处作业高度在2-5米时,称为一级高处作业; 高处作业高度在5米以上-15米,称为二级高处作业; 高处作业高度在15米以上-30米,称为三级高处作业; 高处作业高度在30米以上,称为特级高处作业。 第四条进行三级、特级高处作业时,必须办理高处作业许可证。高处作业许可证由作业负责人负责填写,现场主管安全领导或工程技术负责人负责审批,安全管理人员进行监督检查。未办理作业许可证,严禁进行三级、特级高处作业。第五条高处作业许可证最长有效期7天,一个施工点一张作业许可证。高处作业许可证一式三份,分别由作业负责人、监护人及审批人(安全员)保存,保存期为1年。 第六条凡患高血压、心脏病、癫痫病以及其他不适于高处作业的人员,不得从事高处作业。 第七条高处作业人员必须系好安全带、戴好安全帽,衣着要灵便,禁止穿硬底和带钉易滑的鞋进行高处作业。 第八条安全带必须系挂在施工作业处上方的牢固构件上,不得系挂在有尖锐棱角的部位。安全带系挂点下方应有足够的净空。安全带应高挂(系)低用,不得采用低于腰部水平的系挂方法。严禁用绳子捆在腰部代替安全带。 第九条在邻近地区设有排放有毒、有害气体及粉尘超出允许浓度的烟囱及设备的场合,严禁进行高处作业。如在允许浓度范围内,也应采取有效的防护措施。在六级风以上的雷电、暴雨、大雾等恶劣气候条件下影响施工安全时,禁止进行露天高处作业。高处作业要与架空电线保持规定的安全距离。 第十条脚手架的搭设必须符合国家有关规程和标准。高处作业应使用符合安全要求的吊架、梯子、防护围栏、挡脚板和安全带等,跳板必须符合要求,两端必须捆绑牢固。作业前,应仔细检查所用的安全设施是否坚固、牢靠。夜间高处作业应有充足的照明。 第十一条高处作业严禁上下投掷工具、材料和杂物等,所用材料要堆放平稳,必要时要设安全警戒区,并设专人监护。工具应放入工具套(袋)内,有防止坠落的措施。在同一坠落平面上,一般不得进行上下交叉高处作业,如需进行交叉作业,中间应有隔离措施. 第十二条梯子不得缺挡,不得垫高使用。梯子横挡间距以30厘米为宜,下端应采取防滑措施。单面梯与地面夹角以60-70度为宜,禁止二人同时在梯上作业。

作业现场安全检查管理制度详细版

文件编号:GD/FS-2167 (管理制度范本系列) 作业现场安全检查管理制 度详细版 The Daily Operation Mode, It Includes All Implementation Items, And Acts To Regulate Individual Actions, Regulate Or Limit All Their Behaviors, And Finally Simplify The Management Process. 编辑:_________________ 单位:_________________ 日期:_________________

作业现场安全检查管理制度详细版 提示语:本管理制度文件适合使用于日常的规则或运作模式中,包含所有的执行事项,并作用于规范个体行动,规范或限制其所有行为,最终实现简化管理过程,提高管理效率。,文档所展示内容即为所得,可在下载完成后直接进行编辑。 1目的 为建立安全检查内容、形式和整改程序,及时发现问题,及时采取措施,消除物的不安全状态,纠正人的不安全行为,促进安全管理,实现安全生产,特制定本规定。 2适用范围 本规定适应于本公司各部门的各类安全检查。 3职责 3.1设备动力部是安全检查管理的职能部门,负责安全生产检查规定的起草及管理工作。 3.2各单位负责本办法实施工作。 3.3各班组安全生产工作由班组长负责监督、检

查。 4工作程序 4.1安全检查的形式可分为公司级安全检查、车间级安全自查、班组级安全检查、日常性检查、专业性检查、季节性检查、节假日前后的检查和不定期的特种检查。 4.1.1公司级安全检查 由总经理带队,各部门主管参与进行检查,每季度最后一周周五下午进行。检查出的安全隐患由安全生产委员会负责汇总,分别提交相关部门进行整改,并对整改情况进行跟踪。 4.1.2部门级安全自查 由设备动力部长负责组织保卫部、行政人事部、保卫部以及各车间进行检查,每月至少二次,检查情况报安全生产委员会。

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制度

危危险险化化学学品品安安全全管管理理制制度度 第第一一节节 适适 用用 范范 围围 第一条 本制度规定了公司危险物品采购、使用、运输、装卸、入库保管等管理制度。 1. 本制度适用于公司危险物品管理事项。 2. 本制度依下列法规、制度和标准编制: 1. 《危险货物品名表》GB12268-90 2. 《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 3. 《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条例》及其“实施细则” 4. 《工作场所安全使用化学品规定》 5. 《爆炸危险场所安全规定》 6. 《危险货物包装标志》、《危险货物运输包装通用技术条件》等 3. 本制度所称危险化学品系指国家标准GB12268-90《危险货物品名表》中以燃烧物品爆 炸为主要特性的压缩气体和液化气体、易燃液体、易燃固体、自燃物品、遇水易燃物品、氧化剂、有机过氧化物、毒害品、腐蚀品中部分易燃易爆化学物品及放射性物质。 第第二二节节 各各 级级 管管 理理 职职 责责 4. 公司安全管理部门是险品安全管理的责任部门。组织实施公司危 5. 组织实施公司危险品安全管理的协助部门是有关的采购、使用、储运部门。 6. 各子公司是危险品安全管理的组织实施单位,负责建立相应的管理制度 第第三三节节 采采 购购 和和 使使 用用 7. 禁止利用民用地下建筑储存易燃、易爆危险物品。 8. 各子公司根据有关规定,确定危险物品的存放时间、地点和最高允许存放量,原料和成 品的成份应经化验确认,存放区域必须分隔清楚。 9. 各子公司使用剧毒物品场所,必须加强安全技术措施,其操作人员必须落实防护措施。 1、安全技术措施

(1)改革工艺技术,并采取安全的生产条件,防止和减少毒物溢(逸)散。 (2)以密闭、隔离、通风操作代替敞开式操作。 (3)加强设备管理,杜绝跑、冒、滴、漏。 2、个人防护措施 (1)配备专用的劳动防护用具和器具,专人专管,定期检修和检验,保持完好。 (2)严禁直接接触剧毒物品,不准在生产、使用、储存场所饮食。 (3)正确穿戴劳动防护用品,工作结束后必须更换工作服,清洗后方可离开作业场所。 (4)剧毒物品场所应按规定配备应急解毒药品。 3、对中毒人员的抢救应按《化工企业急性中毒抢救应急措施规定》中的具体要 求执行。 10.使用危险化学物品的单位应当根据危险化学物品的种类、性能,设置相应的通风、防火、 防爆、防毒、防静电、报警、降温、防潮、避雷、监测、隔离操作等安全措施。 11.使用瓶装压缩气体和液化气体(如乙炔、氧气、氮气等)时,气瓶内应留有余压,且不 低于0.05兆帕,以防止其它物质窜入。 12.盛装腐蚀性物品的容器应认真选择,具有氧化性酸类不能与易燃液体、易燃固体、自燃 物品和遇湿燃烧物品混装。 13.易燃物品的加热严禁使用明火。在高温反应或蒸馏等操作过程中,如必须采蒸汽、有机 热载体、电热等加热时,应采取严密隔绝措施。 14.使用危险物品的场所,应根据生产过程中的火灾危险和毒害程度,采用必要的排气、通 风、泄压、防爆、阻止回火、导除静电、紧急放料、自动联锁和自动报警等设 施。 15.输送有毒有害物料应采取防止泄漏的措施。 16.输送固体氧化剂、易燃固体等应采取防止摩擦、撞击措施。 17.容易发生泄漏的易燃、易爆、剧毒物品的装置,应设有能迅速停止进料,防止泄漏的安全设施,并应具有捕集、中和、解毒和打捞流失危险物品的方法,避免事态扩大。 18.凡输送有毒有害气体的蒸汽(水)管道,必须与生活用汽(水)管道分开,用途不同的 工作气体(液体)管道不准联通。 19.使用过程中所产生的废水、废气、废渣和粉尘的排放,必须符合国家排放标准。凡能相 互引起化学反应发生新危害的废物严禁混在一起排放。

煤矿安全信息化管理制度标准版本

文件编号:RHD-QB-K4827 (管理制度范本系列) 编辑:XXXXXX 查核:XXXXXX 时间:XXXXXX 煤矿安全信息化管理制 度标准版本

煤矿安全信息化管理制度标准版本操作指导:该管理制度文件为日常单位或公司为保证的工作、生产能够安全稳定地有效运转而制定的,并由相关人员在办理业务或操作时必须遵循的程序或步骤。,其中条款可根据自己现实基础上调整,请仔细浏览后进行编辑与保存。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规范信息化安全管理工作,确保煤矿信息系统与网络资源在可控范围内安全稳定的运行,保护现有的网络、数据信息的安全,特制定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通过制定本制度形成一个动态以预防为主的信息安全管理方式,通过实时的监控和分析及时发现系统潜在的安全问题和风险,及时采取相应的措施以避免问题的发生,最大限度地减少安全事件带来的风险和损失,保证信息系统的使用安全。 第三条通过安全管理不但能够保障己有的安全

系统得到正确、有效的使用,而且能够实际检验安全策略的使用情况,及时提出新的安全需求,以便及时进行升级改进或实行新的安全保护措施。 第四条广泛开展信息安全教育,进行信息、安全检查,保证系统安全运行。 第二章适用范围 第五条本制定适用于煤矿信息网络的各种软、硬件设备的综合安全管理,对安全管理中的各项具体工作进行指导。 第六条管理对象: 1.硬件设备:包括计算机主机及外设、网络设备、存储设备以及其它辅助设备。 2.物理环境:包括机房场地环境、设备维修、存储环境等 3.通信线路:包括专用的通讯线路、网络布线、

用于数据通讯的电话线等。 4.软件系统:包括网络设备的配置、操作系统、应用软件以及其它各相关的应用系统等。 5.文档资料:包括设备及系统的使用说明及操作指南、参数配置表、运行操作记录、故障维护处理记录、电子数据及文档等。 第三章工作职责 第七条信息中心负责煤矿信息系统运行情况进行监督检查。 第八条保障煤矿信息系统安全运行,负责业务数据及其它重要数据的备份管理,向上级部门上报信息、系统运行安全报告。 第九条负责安全产品的使用、维护、升级,所有安全产品的使用,必须符合公司的审批和授权,不得擅自采购和私自试用,负责本单位的安全教育和安

施工现场安全管理制度

施工现场安全管理制度 1、在各作业班组进入工地后正式上岗作业前,项目部必须对班组职工进行“三级”安全教育(班组教育、项目部教育、企业安全管理教育),并建立教育记录挡卡;如果由于安全技术交底不清楚、不全面,职工发生工伤事故,必须追究教育或交底人的责任。 2、各级安全教育具有针对性,对待各班组不可千篇一律,应付差使。 3、项目部要经常组织干部学习有关安全生产的法律、法规,学习规范和标准,学习安全技术操作规程等,通过学习达到熟练掌握和运用的目的。 4、要坚持开展每周星期一安全活动日活动,每次活动要有组织、有内容、有目的、有要求,一般可小结上周安全工作情况,根据本周工作情况提出和强调搞好安全工作的措施,同时也有针对性的选学一些安全操作规程;安全活动的目的、内容及具体安排,由项目部专职安全员负责,项目经理或其他管理人员不得占用安全活动日时间召开其它会议和进行其他工作。 5、对新入场的职工在分配工作之前,必须进行三级安全教育,,项目部进行专业安全技术规程及规章制度的教育,班组进行具体的安全教育工作。 6、凡要求持证上岗的特种专作业人员,项目部必须于当地劳动部门联系,进行安全技术培训,经考核取得特种作业人员操作证方可上岗;上岗前仍应进行安全教育和安全技术交底。 7、职工更换工种或从事第二工种作业时,项目部必须重新对其进行安全培训和安全规程的学习,并经考核合格后方可上岗。 8、施工当中采用新技术、新机具、新设备和新工艺方法时,项目部应对操作人员进行操作技术培训和安全技术教育,经考核合格后方可作业。 安全检查制度 安全检查是消除事故隐患,预防事故,保证安全生产的重要手段和措施。从而采取有效对策,消除不安全因素,保障安全生产,特制定安全检查制度如下:一、安全检查的内容:按照建筑部颁发的《建筑施工现场安全检查评分标准》,对照检查执行情况;基槽临边的防护;施工用电、施工机具安全设施,操作行为,

企业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制度

企业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制度 1 目的和范围 规范危险化学品的管理,保障企业生产安全。 本制度适用于公司范围内危险化学品的生产、使用、运输、采购、销售、储存等环节。 2 编制依据 依据《安全生产法》、《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条例》、《广东省安全生产条例》、《危险化学品从业单位安全标准化规范(试行)》制定本制度。 3 职责 3.1 管理部负责编制《危险化学品事故应急救援预案》,定期组织开展演练,并到政府相关部门备案。 3.2 管理部负责开展企业危险化学品登记普查工作,依据普查情况编制《安全技术说明书》和安全标签,负责到有关部门和机构进行登记、备案。 3.3 管理部负责配合企业内开展的各种形式的安全教育,对厂内员工进行危害告之教育。 3.4 公司设立24小时报警、咨询电话。 3.5 各归口管理部门依据《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制度》进行安全检查,并相应建立的管理、检查台帐,对相关方进行危害告之,对使用本企业危险化学品的相关方提供《安全技术说明书》。 4 控制程序 4.1 生产和使用 4.1.1 车间应根据生产需要,规定危险物品的存放时间、地点和最高允许存放量。原料和成品的成份应经化验确认。生产备料性质相抵触的物料不得放在同一区域,必须分隔清楚。 4.1.2 生产和使用剧毒物品场所及其操作人员,严格执行企业制定的《剧毒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制度》,必须加强安全技术措施和个人防护措施。

4.2 安全技术措施 4.2.1 改革工艺技术,并采用安全的生产条件,防止和减少毒物溢散。 4.2.2 以密闭、隔离、通风操作代替敞开式操作。 4.2.3 加强设备管理,杜绝跑、冒、滴、漏。 4.3 个人防护措施 4.3.1 配备专用的劳动防护用品和器具,专人保管,定期检修,保持完好。 4.3.2 严禁直接接触物品,不准在生产、使用场所饮食。 4.3.3 正确穿戴劳动防护用品,工作结束后必须更换工作服、清洗后方可离开作业场所。 4.3.4 有毒物品场所,应备有一定数量的应急解毒药品。 4.4 压缩气体和液化气体(如:液氯、液氧、乙炔、液化石油气、氧气、二氧化碳、氮气等)使用时,气瓶内应留有余压,且不低于0.05兆帕(Mpa),以防止其它物质窜入。 4.5 盛装腐蚀性物品的容器应认真选择,具有氧化性酸类物品不能与易燃液体、易燃固体、自燃物品和遇湿燃烧物品混装,酸类物品严禁与氰化物相遇。 4.6 易燃物品的加热禁止使用明火,在高温反应或蒸馏等操作过程中,如必须采 用烟道气、有机热载体、电热等加热时,应采取严密隔绝措施。 4.7 生产、使用危险物品,应根据生产过程中的火灾危险和毒害程度,采取必要的排气、通风、泄压、防爆、阻止回火、导除静电、紧急放料和自动报警等措施。 4.8 输送有毒有害物料,应采取防止泄漏的措施。 4.9 输送固体氧化剂、易燃固体等,应防止磨擦、撞击。 4.10 容易发生跑气、跑料的大型易燃、易爆、剧毒物品的装置,应设有能迅速停止进料,防止跑气、跑料的安全设施,并应具有捕集中和、解毒和打捞流失危险物品的方法,避免事态扩大。

煤矿安全生产管理办法

煤矿安全生产管理办法 为了加强我矿安全基础管理工作,落实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有效遏制事故的发生,实现安全生产状况逐步好转。促进煤矿企业合法、安全、健康有序发展。根据《安全生产法》、《煤炭法》和国家446号令,及其它相关煤矿管理规定,结合我矿实际,特制定本管理办法。 一、指导思想和目标 1、煤矿企业必须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方针,按照“谁办矿、谁受益、谁负责安全生产”的原则,坚持以人为本,始终把保护从业人员的生命安全和职业健康作为工作的出发点和立足点,坚持标本兼治,重在治本,重点遏制瓦斯、水害、火灾、顶板等事故。 2、强化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坚持企业负责,并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实行安全生产法人负责和投资决策人负责制相统一的管理制度。明确企业及法人是煤矿安全生产的责任主体和安全生产的责任人,对煤矿安全生产承担法律责任。 3、转变思想,与时俱进,明确安全生产责任重于泰山的重要性,同时将各种制度贯彻到平时的安全生产工作中。

二、强化安全生产管理,提升煤矿安全基础管理水平 4、完善矿井安全管理人员的配置。矿井设立矿长、安全、生产、机电副矿长和技术负责人。同时必须具有煤矿安全生产相关专业中专(含中专)以上学历,并有从事煤矿安全生产相关工作3年以上的经历。同时每班必须配备一名有责任心的跟班管理干部,实行8小时跟班作业。煤矿企业还必须配齐持有有效特种作业资格证的瓦检员、放炮员、电工、绞车工、安检员、瓦斯监控员。 5、健全安全生产责任制。煤矿企业必须明确企业法人、分管负责人、技术负责人和各岗位人员承担的安全生产责任制,把安全生产责任逐级分解,落实到各岗位人员,形成健全完善的安全生产责任体系。 6、建立健全安全生产管理机构。包括“一通三防”防治水、防灭火等管理机构,管理措施,明确责任人,人员至少4人以上。 7、制定落实安全生产各项规章制度和操作规程,制定年度生产方案和各项工程的技术措施,并严格执行。 8、建立安全监督检查制度。各矿应设立专职安全检查机构,且人员不少于5人,并确保每旬集中检查一次,排查隐患,督促各项措施的

高空作业安全管理制度

高空作业安全管理制度 1.0 目的 为了规范高空作业安全管理,防止出现高空坠落事故、保障员工生命安全,特制定高空作业管理制度。 2.0 范围 本制度适用于公司员工及外单位人员在公司范围内进行的所有高处作业。 3.0 职责 3.1各事业部、车间负责本部门内高空作业证的审批、办理、监护等全过程的规范管理。 3.2安环部负责对各部门高空作业程序以及过程执行情况进行监督检查。 4.0 细则 4.1高处作业定义: 4.1.1作业高度在2m≤h<5m时,称为一级高空作业。 4.2.2作业高度在5m≤h<15m时,称为二级高空作业。 4.3.3作业高度在l5m≤h<30m时,称为三级高空作业。 4.4.4作业高度在h≥30m以上时,称为特级高空作业。 4.2高空作业前的安全要求 4.2.1高空作业人员必须经安全教育,熟悉现场环境和施工安全要求。必须严格遵守有关高空作业的安全规定。

4.2.2高空作业人员必须按要求穿戴整齐个人防护用品,安全带的栓挂应为高挂低用。不得用绳子代替,酒后人员不许登高作业。 4.2.3进行高空作业前,应针对作业内容,进行危险辨识,制定相应的作业程序及安全措施。将辨识出的危害因素写入《高空安全作业证》以下简称《作业证》,并制定出对应的安全措施。 4.2.4车间安排高空作业时,不得安排患有职业禁忌证(如高血压、心脏病、贫血病、癫痫病、精神疾病等)、年老体弱、疲劳过度、视力不佳及其它不适于高处作业的人员,进行高空作业。 4.2.5车间因工作需要安排高空作业时,应开具《高空作业证》。 4.2.6《高空作业证》审批人员应对高空作业现场检查确认安全措施后,方可批准高处作业。 4.2.7高空作业中的安全标志、工具、仪表、电气设施和各种设备,应在作业前加以检查,确认其完好后投入使用。 4.2.8高空作业前,作业车间安全负责人应对高空作业人员进行必要的安全告知,交代现场环境和作业安全要求以及作业中可能遇到意外时的处理和救护方法。 4.2.9高空作业人员应按照规定穿戴符合国家标准的安全带、安全帽应等。作业前由监护人员进行检查。 4.2.10高空作业应根据实际要求配备符合安全要求的吊笼、梯子、防护围栏、挡脚板等,跳板应符合安全要求,两端应捆绑牢固。作业前,应检查所用的安全设施是否坚固、牢靠;夜间及工作光线暗袋处高空作业应有充足的照明。 4.2.11供高空作业人员上下用的梯道、电吊笼等要符合有关标准要求;作业人员上下时要有可靠的安全措施。固定式钢直梯和钢斜梯、便携式木梯和便携

现场作业安全管理制度

生产作业现场安全管理规定 一、适用范围及目的 本规定适用于公司环境、安全管理体系涉及的所有部门。 目的:为加强生产现场的作业环境优化,对生产现场应持续不断地进行维持与改善,做到人流、物流畅通有序,目视管理良好,消除职业危害因素,防止职业病发生,达到保障员工在生产过程中的安全和健康,特制定本规定。 二、术语和定义 作业环境:是指员工从事生产劳动的场所,它包括生产工艺、设备、材料、工位器具、操作空间、操作体位、操作程序、劳动组织、气象条件等。 定置管理:是对生产现场中的人、物、场所三者之间的关系进行科学地分析研究,使之达到最佳结合状态的一门科学管理方法。 六不走:1、不切断电源,熄灭火种不走;2、环境未清扫整洁不走;3、设备未清扫干净不走;4、工件未码放整齐不走;5、交接班和原始记录未填写好不走;6、工、卡、量具未清点不走。 三、职责 (一)运营监督管理部: 负责对各部门的安全生产状态进行监督检查,对存在的各类隐患下发《整改通知单》并对整改落实情况进行检查考核。 (二)生产管理部等相关部门

1、负责生产作业现场日常巡查,对生产作业现场中的各类安全隐患进行整改。 2、负责督察生产作业现场的工装设施、物料、产品的定置管理。 3、负责对生产作业现场的设备及特种设备设施安全运行进行日常管理。 四、过程及要求 (一)对生产现场定置管理 1、按定置管理原则、方法及要求,合理设计定置图,搞好生产作业现场物品定置。 2、生产现场固定物品都要绘制定置图,若需变更,应经主管领导审批后,方可变更。 3、生产现场物品严格按定置图的要求摆放,区域明确,标识清楚,物品摆放整齐,清除无关物品。 4、对易燃、易爆、有毒、易伤人和污染环境的物品及重要场所、消防设施等实行特殊定置。对员工的自行车、电动车辆定置停放。 (二)对生产现场物品堆放管理 1、生产现场各类物品应分类标识并且堆放整齐。 2、各种设备、工装、工位器具、工具箱应摆放合理有序。 3、对垃圾、废品回收点定置,生产现场无废弃杂物。半成品、成品不直接与地面接触。 4、安全通道应畅通无物,严禁占道作业。 (三)对生产现场作业人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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