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关总署公告2013年第30号(关于修改进出口货物报关单填制规范的公告)

海关总署公告2013年第30号(关于修改进出口货物报关单填制规范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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财税法规

海关总署公告2013年第30号(关于修改进出口货物报关单填制规

范的公告)

【标 签】填制规范,修改进出口货物报关单

【颁布单位】海关总署

【文 号】海关总署公告2013年第30号

【发文日期】2013-05-28

【实施时间】2013-07-01

【 有效性 】全文有效

【税 种】关税征收管理

为有效落实“由企及物”管理理念,进一步深化企业风险分析工作,现对海关总署公告2008年第52号的附件《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进出口货物报关单填制规范》中“九、收货单位/发货单位”项下的第(三)项内容修改如下:

“收、发货单位已在海关注册登记的,本栏目应填报其中文名称及海关注册编码;未在海关注册登记的,本栏目应填报其中文名称及组织机构代码;未在海关注册登记且没有组织机构代码的,本栏目应填报NO。使用《加工贸易手册》管理的货物,报关单的收、发货单位应与《加工贸易手册》的‘经营企业’或‘加工企业’一致;减免税货物报关单的收、发货单位应与《征免税证明》的‘申请单位’一致。”

本公告内容自2013年7月1日起实施。

关联知识:

1.海关总署关于修订《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进出口货物报关单填制规范》的公告

乐税网( https://www.360docs.net/doc/642829570.html,/ )邮箱: Jiufu@https://www.360docs.net/doc/642829570.html,

2020年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进出口货物报关单填制规范

附件 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进出口货物 报关单填制规范 《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进(出)口货物报关单》在本规范中采用“报关单”、“进口报关单”、“出口报关单”的提法。报关单各栏目的填制规范如下: 一、预录入编号 预录入编号指预录入报关单的编号,一份报关单对应一个预录入编号,由系统自动生成。 报关单预录入编号为18位,其中第1-4位为接受申报海关的代码(海关规定的《关区代码表》中相应海关代码),第5-8位为录入时的公历年份,第9位为进出口标志(“1”为进口,“0”为出口;集中申报清单“I”为进口,“E”为出口),后9位为顺序编号。 二、海关编号 海关编号指海关接受申报时给予报关单的编号,一份报关单对应一个海关编号,由系统自动生成。 报关单海关编号为18位,其中第1-4位为接受申报海关的代码(海关规定的《关区代码表》中相应海关代码),第5-8位为海关接受申报的公历年份,第9位为进出口标志(“1”为进口,“0”为出口;集中申报清单“I”为进口,“E”为 1

出口),后9位为顺序编号。 三、境内收发货人 填报在海关备案的对外签订并执行进出口贸易合同的中国境内法人、其他组织名称及编码。编码填报18位法人和其他组织统一社会信用代码,没有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的,填报其在海关的备案编码。 特殊情况下填报要求如下: (一)进出口货物合同的签订者和执行者非同一企业的,填报执行合同的企业。 (二)外商投资企业委托进出口企业进口投资设备、物品的,填报外商投资企业,并在标记唛码及备注栏注明“委托某进出口企业进口”,同时注明被委托企业的18位法人和其他组织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三)有代理报关资格的报关企业代理其他进出口企业办理进出口报关手续时,填报委托的进出口企业。 (四)海关特殊监管区域收发货人填报该货物的实际经营单位或海关特殊监管区域内经营企业。 (五)免税品经营单位经营出口退税国产商品的,填报免税品经营单位名称。 四、进出境关别 根据货物实际进出境的口岸海关,填报海关规定的《关 2

中国美食英文介绍

中国美食英文介绍 I have a roommate from Shandong, I asked him if I did it right? He said I was right One of the oldest cuisines in China, with a history of 2,500 years. Originates from Confucius family banquet, then adopted by imperial kitchen. Lu cuisine has great influence in north China and has become the representative of North China cuisines Specializes in seafood like prawns, sea cucumber, flounder 在中国最古老的菜系之一,具有2500年历史的。 源于孔子的家庭宴会,由皇家厨房采用。 鲁菜在北中国的重大影响,已成为中国北方菜的代表 专门从事海鲜像虾,海参,比目鱼 Shandong is the birthplace of many famous ancient scholars such as Confucious and Mencius. And much of Shandong cuisine's history is as old as Confucious himself, making it the oldest existing major cuisine in China. 山东是许多著名学者的故乡,例如孔夫子和孟子。许多山东菜的历史和孔夫子一样悠久,使 得山东菜系成为中国现存的最古老的主要菜系之一。 Consisting of Jinan cuisine and Jiaodong cuisine, Shandong cuisine, clear, pure and not greasy, is characterized by its emphasis on aroma, freshness, crispness and tenderness. Shallot and garlic are usually used

海关总署公告2005年第18号

海关总署公告2005年第18号 [2005]第18号 《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对报关单位注册登记管理规定》(海关总署令第127号,以下简称《规定》)将自2005年6月1日起施行。现就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 关于原自理报关单位注册登记 2005年1月1日至2005年5月31日在海关办理完注册登记或已通过今年年审的原自理报关单位,其《自理报关单位注册登记证明书》的有效期自动延长至2008年,具体日期以证书封二所标注的日期为准(即“X年X月X日起,你单位可按海关批准的范围开展自理报关业务”)。 对不按期参加年审或年审未通过的单位,不再受理其办理报关业务。若要再办理的,应当按照《规定》的要求,重新至海关办理进出口货物收发货人注册登记。 重新办理注册登记的企业,沿用原注册登记编码,企业类别按新注册企业对待。但其中适用C、D类管理的,则按原类别对待。企业注册日期以原注册日期为准。 二、 关于原专业报关企业和原代理报关企业注册登记许可期限 已通过今年年审的原专业报关企业,视为取得报关企业注册登记许可,许可期限为2年。其《专业报关企业注册登记证书》的有效期自动延长至2007年,具体日期以证书封二所标注的日期为准(即“X年X月X日起,你企业可按批准的范围开展报关业务”)。 2005年1月1日至2005年5月31日在海关办理完注册登记或已通过今年年审的原代理报关企业,视为取得报关企业注册登记许可,许可期限为2年。其《代理报关企业注册登记证书》的有效期自动延长至2007年,具体日期以证书封二所标注的日期为准(即“X年X月X日起,你企业可按批准的范围开展报关业务”)。 对不按期参加年审或年审未通过的原专业报关企业、代理报关企业,视为未取得报关企业注册登记许可,不再受理其办理报关业务。 原专业报关企业、代理报关企业自2年许可期满后再次申请许可延续的应当符合《规定》中报关企业的条件,不符合条件的不予办理许可延续。 原专业报关企业、代理报关企业已在海关办理异地备案的跨关区分支机构,总公司通过今年年审的,视为取得报关企业跨关区分支机构注册登记许可,期限2年。其《代理报关单位报关备案证明书》或《专业报关企业报关备案证书》的有效期自动延长至2007年,具体日期以证书封二所标注的日期为准。总公司未参加年审或年审未通过的,其分支机构视为未取得报关企业跨关区分支机构注册登记许可,海关不予受理其办理报关业务。 三、 关于补充提交注册登记材料 报关单位中的外商投资企业办理注册登记时应当提交《中华人民共和国外商投资企业批准证书》。 国际货运代理企业按照《国际货运代理企业备案(暂行)办法》(商务部令2005年第9号)应当办理国际货运代理企业备案的,到海关办理注册登记时,应当提交《国际货运代理企业备案表》(复印件)。 四、 关于报关企业名称 报关企业(名称中含有“国际货运代理”字样的除外)的企业名称中应当含有“报关”字样。 五、 关于报关企业申请跨关区分支机构注册登记许可增资 《规定》施行后,原报关企业注册资本超过150万元人民币的,其申请新的跨关区分支机构注册登记许可,仍需要增资50万元人民币。但国际货运代理企业在设立该分支机构时已经依法增加过注册资本的除外。 六、 关于报关企业证书换发 《规定》施行后,原专业报关企业、代理报关企业可持有效的《专业报关企业注册登记证书》或《代理报关企业注册登记证书》至注册地海关办理换发新证手续。 原专业报关企业、代理报关企业已在海关办理异地备案的跨关区分支机构,可持有效的《专业报关企业报关备案证书》或《代理报关单位报关备案证明书》至海关办理换证手续。 换证时间及程序由各直属海关对外公告。

{报关与海关管理}第六章进出口货物报关单填制

{报关与海关管理}第六章进出口货物报关单填制

第六章进出口货物报关单填制 一、本章概述 1、第六章分值是50分左右。 2、考试的题型: (1)第六大题:“报关单填制”,以单选题的方式来出题。两份报关单,一份报关单下面有12道选择题,另一份报关单下面有14道选择题,每题1分,共26分。 (2)第七大题:“查找报关单填制错误”,给出两份已填好的报关单,每份报关单有5个地方是填写错误的,让考生来查找。一份报关单有5个地方是错误的,每个2分,一份报关单是10分,两份报关单共20分。 (3)除了第六大题和第七大题之外。报关的填制规范(要求),在考试的时候也会以单选、多选或者是判断题的方式来出题,2-5分。 第一节进出口货物报关单概述 一、含义(了解) 二、类别(了解) 三、进出口货物报关单各联的用途(掌握记忆) ※进口报关单(一式四联): 1、海关作业联 2、海关留存联 3、企业留存联 4、进口付汇证明联 ※出口报关单(一式五联): 1、海关作业联

2、海关留存联 3、企业留存联 4、出口收汇证明联 5、出口退税证明联 多选题:(历年考题) 进出口货物收发货人或其代理人在办理完毕提取进口货物或装运出口货物的手续后,如有需要,可以向海关申请签发有关货物的进口、出口货物报关单证明联或办理其他证明手续,主要有()。 A、进口货物报关单(收汇证明联)和出口货物报关单(付汇证明联) B、出口货物报关单(出口退税证明联) C、进口货物报关单(进口货物证明联) D、进口货物证明书 答案:BD (一)海关作业联和留存联 海关作业联是统计部门收集整理进出口统计数据的原始凭证。 (二)进口货物报关单付汇证明联、出口货物报关单收汇证明联 进口货物报关单付汇证明联和出口货物报关单收汇证明联,是海关对已实际进出境的货物所签发的证明文件。 (三)加工贸易核销联 (四)出口退税证明联 出口货物报关单出口退税证明联是海关对已实际申报出口并已装运离境的货物所签发的证明文件。

海关总署公告2010年第22号--关于公布海关特殊监管区域有关管理事宜

海关总署公告2010年第22号--关于公布海关特殊监管区域有关管理事宜 海关总署公告2010年第22号--关于公布海关特殊监管区域有关管理事宜 海关总署公告2010年第22号 2010年3月30日 为配合海关总署2010年第10号公告(以下简称10号公告)的实施,现将海关特殊监管区域有关管理事宜公告如下: 一、对已经被整合到国务院新批准设立的综合保税区或保税港区内的出口加工区、保税物流园区、保税区或保税物流中心,且已按照综合保税区或保税港区模式验收运作的,区(中心)内企业(包括双重身份企业)应按照保税港区或综合保税区企业编码规则重新设置企业编码(即经营单位十位数编码中的第5位为“6”),企业的类别维持不变,《注册登记证书》作相应变更;对已整合纳入综合保税区或保税港区,但尚未按照综合保税区或保税港区验收运作的,区(中心)内企业经营单位十位数编码保持不变,待验收运作后再按照上述规定进行变更。 二、自2010年4月1日起,企业按照《海关特殊监管区域进出口货物报关单、进出境货物备案清单填制规范》(见附件)填制相应单证,《海关总署关于增列海关监管方式代码和明确出口加工区进出境货物备案清单填制要求的通知》(署通[2000]747号)同时废止。 三、自2010年7月1日起,海关对进出综合保税区、保税港区的货物实行电子账册(电子账册第一位标记代码为“H”,以下简称H账册;减免税货物对应电子账册第六位标记代码为“D”,以下简称HD账册)管理。海关在2010年6月30日前完成建立电子账册和导入数据等前期工作。 四、对2010年6月30日前已按照综合保税区或保税港区模式运作的保税物流中心,海关自2011年1月1日起对其进出货物实行电子账册管理,海关在2010年12月31日前完成建立H账册、HD账册和数据导入等工作。对于2010年6月30日之后纳入综合保税区或保税港区的保税物流中心,海关在综合保税区或保税港区验收后6个月内实行H账册、HD账册管理,并完成建立H账册、HD账册和数据导入等工作。 五、目前,部分已验收运作的保税港区、综合保税区,其进出境货物沿用了保税区管理模式下的监管方式代码“1234”、“2025”、“2225”,为了保证平稳过渡,上述3个监管方式代码可以在保税港区、综合保税区继续并行使用至2010年6月30日,海关将在2010年7月15日前完成其报关单(备案清单)的结关手续。从2010年7月1日起保税港区、综合保税区企业不再使用保税区管理模式下的监管方式代码“1234”、“2025”、“2225”填报。 六、对于上述情况,在建立H账册和数据导入等工作中,监管方式代码“1234”项下

最新报关单填制总结

报关单填制总结

报关单填制 一、进/出口口岸:口岸海关的名称及代码。如浦东海关2210(有隶属海关的填隶属海关,没有的填直属海关) 二、备案号:一份报关单只允许填报一个备案号,无备案号的免填 三、进/出口日期:运输工具申报日期,出口日期可免填。填报要求8位数字如:2008.08.08 四、申报日期:海关接受日期。填报要求要求同上如:2009.05.05 五、经营单位:对外签订并执行合同的企业(10为代码)填报要求位单位的中文名称及十位编码 1、进出口企业之间相互代理,或没有进出口经营权的企业委托有进出口经营权的企业代理进出口的,填报代理方的公司中文名称及十位编码 2、外商投资企业委托外贸企业进口投资设备、物品的,填报外商投资企业的中文名称及十位编码,并在备注栏注明“委托XX公司进口” 3、援助、赠送、捐赠的货物,填报直接接受货物的单位名称及编码 4、经营单位第6位数字为“8”的单位,不得作为经营单位填报

5、境外企业企业不得作为经营单位填报。如委托港澳机构成交的货物 6、合同的签订者和执行者不一致,填报执行合同的单位名称及编码 六、运输方式:进境货物按照运抵我国关境第一个口岸;出境货物按照离开我国关境最后一个口岸填报 七、运输工具名称/航次号(Ocean Vessel and Voy. No.):一份报关单只能填报一个运输工具名称 注:运输工具转关运输填报@16位转关申报单预录入号 八、提运单号:一份报关单只允许填报一个提运单号 九、收货单位/发货单位:填报中文名称及编码,无编码的填报中文名称。 十、贸易方式:一份报关单只允许填报一种贸易方式 一般贸易:1、境内企业在境外投资作为实物投资运出的设备、物资 2、外商投资企业进口供加工内销产品的料件 3、外商投资企业用国产原材料加工产品出口或经批准自行收购国内产品出口的货物

进出口货物报关单填写规范

进出口货物报关单填写规范 进出口货物的收发人或其代理人向海关办理进出口手续时,在货物进出口的时候填写《进出口货物报关单》或《出口货物报关单》,同时提供批准货物进出口的证件和有关的货运、商业票据,以便海关审查货物的进出口是否合法,确定关税的征收或减免事宜,编制海关统计。能否正确填制报关单将直接影响报关率、企业的经济利益和海关监管的各个工作环节。因此,正确填制报关单是海关对报关企业和报关员的基本要求,也是报关员必须履行的义务。 第一节进出口货物报关单填写的基本要求 一、进出口货物报关单的法律地位 《海关法》明确规定,进口货物的收货人,应当向海关如实申报,交验进出口许可证和有关单证。进出口货物报关单就是向海关报告其进出口货物情况,申请海关审查、放行货物的必要的法律文书。它在对外经济贸易活动中具有十分重要的法律效力,既是海关对进出口货物进行监管、征税、统计以及开展稽查和调查的重要依据,又是加工贸易进出口货物核销、以及出口退税和外汇管理的重要凭证,也是海关处理进出口货运走私、违规案件及税务、外汇管理部门查处骗税和套汇率犯罪活动的重要书证。因此,申报人对报关单所填报的真实性和准确性承担法律责任。 二、报关单填制的一般要求进出境货物的收发货人或代理人向海关申报时,必须填写并向海关递交进口或出口货物报关单。申报人在填制报关单时,必须做到真实、准确、齐全、清楚: 1) 报关单的填写必须真实,要做到两个相符:一是单证相符,即报关单与合同、批文、发票、装箱单等相符;二是单货相符,即报关单中所报内容与实际进出口货物情况相符。特别是货物的品名、规格、数量、价格等内容必须真实,不得出现差错,更不能伪报.瞒报及虚报。 2) 不同合同的货物,不能填在同一份报关单上;同一批货物中有不同贸易方式的货物,也须用不同的报关单向海关申报。 3) 一张报关单上如有多种不同商品,应分别填报清楚,但一张报关单上一般最多不能超过五项海关统计商品编号的货物。 4) 进料加工\来料加工的料\ 5) 报关单中填报的项目要准确、齐全。报关单所列各栏要逐项详细填写,内容无误;要求尽可能打字填报,如用笔写,字迹要清楚、整洁、端正,不可用铅笔(或红色复写纸)填报;填报项目,若有更改,必须在更改项目上加盖校对章。 6) 为实行报关自动化的需要,申报单位除填写报关单上的有关项目外,还应填上有关项目的代码。 7) 电脑预录入的进出口货物报关单,其内容必须与原始报关单完全一致。报关员应认真核对,防止录错,一旦发现有异,应及时提请录入人员重新录入。 8) 向海关申报的进出口货物报关单,事后由于各种原因,出现原来填报的内容与实际进出口货物不相一致,需立即向海关办理更正手续,填写报关单更正单,对原来填报项目的内容进行更改,更改内容必须清楚,一般情况下,错什么,改什么;但是,如果更改的内容

海关总署公告2010年第32号

海关总署公告2010年第32号(关于常驻机构和常驻人员进境机动车辆有关事宜) 2010-05-25 【法规类型】海关规范性文件【内容类别】关税征收管理类 【文号】总署公告〔2010〕32号【发文机关】海关总署 【发布日期】2010-5-25 【生效日期】2010-5-25 【效力】[有效] 【效力说明】 根据国家《汽车产业发展政策》的有关管理原则,为维护国内汽车市场正常秩序,照顾常驻机构和常驻人员合理需用,现就常驻机构和常驻人员进境机动车辆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自2010年7月1日起,除按照有关政府间协定可以免税进境机动车辆的常驻机构和常驻人员、国家专门引进的高层次人才和专家以外,其他常驻机构和常驻人员不得进境旧机动车辆,对其旧机动车辆进境申请,海关不予受理。 2 010年7月1日以前已按照有关规定向海关申请进境机动车辆的,可不受上款规定限制。 二、对常驻机构和常驻人员申请进境的新机动车辆,海关按照现行有关规定办理审批、征税、验放等手续。 三、本公告中所述“常驻机构”和“常驻人员”分别指海关总署令第115号和116号中的“常驻机构”和“常驻人员”。其中,“常驻机构”是指境外企业、新闻机构、经贸机构、文化团体及其他境外法人经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主管部门批准,在境内设立的常设机构;“常驻人员”是指经公安部门批准进境并在境内连续居留一年以上(含一年),期满后仍回到境外定居地的外国公民、港澳台地区人员、华侨,并且其属于上述常驻机构内的工作人员,或在海关注册登记的外商投资企业内的人员,或入境长期工作的专家。 四、本公告中所述“旧机动车辆”是指已使用过的机动车辆,“新机动车辆”是指没有使用过的机动车辆。 特此公告。 二○一○年五月二十五日

(财务管理)进出口货物报关单填制规范(1)

进出口货物报关单填制规范 1.预录入编号 2.海关编号 3.进口口岸/出口口岸 4.备案号 5.进口日期/出口日期 6.申报日期 7.经营单位 8.运输方式 9.运输工具名称10.提运单号11.收货单位/发货单位12.贸易方式(监管方式)13.征免性质14.征免比例/结汇方式15.许可证号16.起运国(地区)/运抵国(地区)17.装货港/指运港18.境内目的地/境内货源地19.批准文号20.成交方式21.运费22.保费23.杂费24.合同协议号25.件数26.包装种类27.毛重(公斤)28.净重(公斤)29.集装箱号30.随附单据31.用途/生产厂家32.标记唛码及备注33.项号34.商品编号35.商品名称、规格型号36.数量及单位37.原产国(地区)/最终目的国(地区)38.单价39.总价40.币值41.征免42.税费征收情况43.录入员44.录入单位45.申报单位46.填制日期47.海关审单批注栏 进出口货物报关单填制规范 为统一进出口货物报关单填报要求,保证报关单数据质量,根据《海关法》及有关法规,制定本规范。 本规范在一般情况下采用“报关单”或“进口报关单”、“出口报关单”的提法,需要分别说明不同要求时,则分别采用以下用语: 1、报关单录入凭单:指申报单位按海关规定的格式填写的凭单,用作报关单预录入的依据(可将现行报关单放大后使用)。 2、预录入报关单:指预录入公司录入、打印,并联网将录入数据传送到海关,由申报单位向海关申报的报关单。

3、EDI报关单:指申报单位采用EDI方式向海关申报的电子报文形式的报关单及事后打印、补交备核的书面报关单。 4、报关单证明联:指海关在核实货物实际入、出境后按报关单格式提供的证明,用作企业向税务、外汇管理部门办结有关手续的证明文件。 进出口货物报关单各栏目的填制规范如下: 一、预录入编号 指申报单位或预录入单位对该单位填制录入的报关单的编号,用于该单位与海关之间引用其申报后尚未批准放行的报关单。 报关单录入凭单的编号规则由申报单位自行决定。预录入报关单及EDI报关单的预录入编号由接受申报的海关决定编号规则,计算机自动打印。 二、海关编号 指海关接受申报时给予报关单的编号。 海关编号由各海关在接受申报环节确定,应标识在报关单的每一联上。 报关单海关编号为9位数码,其中前两位为分关(办事处)编号,第三位由各关自定义,后六位为顺序编号。各直属海关对进口报关单和出口报关单应分别编号,并确保在同一公历年度内,能按进口和出口唯一地标识本关区的每一份报关单。 各直属海关的理单岗位可以对归档的报关单另行编制理单归档编号。理单归档编号不得在部门以外用于报关单标识。

报关单样本填写规范

进口货物报关单 是进口单位向海关提供审核是否合法进口货物的凭据,也是海关据以征税的主要凭证,同时还作为国家法定统计资料的重要来源。所以,进口单位要如实填写,不得虚报、瞒报、拒报和迟报,更不得伪造、篡改。 一般贸易货物进口时,应填写《进口货物报关单》一式两份,并随附一份报关行预录入打印的报关单一份。 来料加工、进料加工贸易进口货物应按照不同的贸易性质填写绿色或粉红色的进口报关单,并随附一份报关行预录入打印的报关单一份。 合资企业进口货物,一律使用合资企业专用报关单(蓝色),一式两份。 预录入编号 指预录入单位预录入报关单的编号,用于申报单位与海关之间引用其申报后尚未接受申报的报关单(在SimTrade中可以不填)。 预录入编号由接受申报的海关决定编号规则。报关单录入凭单的编号规则由申报单位自行决定。 海关编号 指海关接受申报时给予报关单的编号,应标识在报关单的每一联上。此栏报关单位不用填写。 (一)H883/EDI通关系统 报关单海关编号为9位数码,其中1-2位为接受申报海关的编号(《关区代码表》中相应海关代码的后2位),第3位为海关接受申报公历年份4位数字的最后1位,后6位为顺序编号。 进口报关单和出口报关单应分别编号,确保在同一公历年度内,能按进口和出口唯一地标识本关区的每一份报关单。 (二)H2000通关系统 报关单海关编号为18位数字,其中第1-4位为接受申报海关的编号(《关区代码表》中相应海关代码),第5-8位为海关接受申报的公历年份,第9位为进出口标志(“1”为进口,“0”为出口),后9位为顺序编号。 在海关H883/EDI通关系统向H2000通关系统过渡期间,后9位的编号规则同H883/EDI通关系统的要求。 进口口岸 指货物实际进我国关境口岸海关的名称,如:TORONTO PORT。 本栏目应根据货物实际进出关境的口岸海关填报《关区代码表》中相应的口岸海关名称及代码。 进口转关运输货物应填报货物进境地海关名称及代码,出口转关运输货物应填报货物出境地海关名称

进出口货物报关单填制

进出口货物报关单填制 第一节进出口货物报关单概述 一、含义(了解) 二、类别(了解) 三、进出口货物报关单各联的用途(掌握记忆) ※进口报关单(一式五联) 1、海关作业联、 2、海关留存联、 3、企业留存联、 4、海关核销联、 5、进口付汇证明联 ※出口报关单(一式六联)。 1、海关作业联、 2、海关留存联、 3、企业留存联、 4、海关核销联、 5、出口收汇证明联 6、出口退税证明联 (一)海关作业联和留存联:海关作业联是统计部门收集整理进出口统计数据的原始凭证。 (二)收付汇证明联 (三)加工贸易核销联 (四)出口退税证明联 ※报关单各联的用途(掌握记忆) 四、进出口货物报关单的法律效力(了解) 五、海关对进出口货物报关单填制的一般要求 ※第(四)点,分单填报的情形,要理解记忆。

进口口岸/出口口岸 第二节进出口货物报关单表头各栏目的填制 一、进口口岸/出口口岸 1、进口口岸是进入我国关境的第一海关,出口口岸是运离我国关境的最后一海关。 本栏填:隶属海关的名称和代码。例:上海吴淞海关2202 2、特殊情况: (1)加工贸易货物,填报货物限定或指定进出口岸海关名称及代码。 (2)进口转关运输货物,填报货物进境地海关名称及代码。 出口转关货物填报出境海关名称及代码。 二、备案号 备案号是进出口企业在海关办理报关手续时,应向海关递交的备案审批文件的编号。 一份报关单只允许填报一个备案号。 备案号这个栏目要掌握备案号是B、C、E、Y、Z 开头的备案号的情况。贸易方式、征免性质、征免、用途、项号等栏目相协调。

三、进口日期/出口日期 1、进口日期是指运载所申报货物运输工具申报进境的日期。 2、出口日期是指运载所申报货物运输工具办结出境手续的日期. ※出口报关单出口日期栏不用填报。 注意:要填制8位。顺序为年(4位)、月、日各2位 四、申报日期 指海关接受进(出)口货物收、发货人或其代理人申请办理货物进(出)手续的日期。 进口货物申报日期不得早于进口日期。(进口后再申报) 出口货物申报日期不得晚于出口日期。(申报、放行后才能出口) 注意:要填制8位。顺序为年(4位)、月、日各2位 五、经营单位(重点) 1、指对外签订并执行进出口贸易合同的中国境内企业或单位或者个人 2、编码10位数,第五、六位各个数字所代表的意思要掌握。

进出口货物报关单适用范围及填写规范

进出口货物报关单适用范围及填写规范 一、适用范围: 除来料加工、补偿贸易、进料加工合同项下和外商投资企业的出口货物外,其余的出口货物均适用《出口货物报关单》(白色)向海关申报。 二、栏目填写规范 1、出口口岸:货物经海关放行出境的最后一个关境口岸的名称。 2、经营单位:填明对外签订或执行出口合同的中国境内企业或单位的全称。 3、指运港(站):货物预定最后到达的港口、城市的全称。 4、合同(协议)号:填具本报单货物的合同号码,包括年份、字轨、编号及附件号码。 5、贸易方式:目前使用白色《出口货物报关单》申报出口的货物,一般有以下几种贸易方式,可视具体情况选择填报。一般贸易;国家间、国际组织无偿援助和赠送的物资;边境小额贸易;对外承包工程货物;租赁贸易;易货贸易;出料加工贸易;其他贸易。 6、运抵国(地):出口货物直接运抵的国家(地区)或在运输中转国(地)未发生任何商业性交易的情况下的最后指运国(地区)名称。 7、消费国别:货物实际消费的国家(地区)名称。不能确定实际消费国的,以预知的最后运往国为准,如售予甲国而运往乙国的,填具乙国的名称。对成交条件订明为选择港的,以第一个选择港所在国填具。 8、收货单位:填具境外最终收货商的名称及所在地。可依据出口合同、发票填写。 9、运输工具名称及号码:填具运载货物通过国境的运输工具名称。根据不同的运输方式,分别填写船只名称及号码,汽车车牌号码及火车的车次;对于空运或邮运的只填“空运”或“邮运”字样。 10、装货单或运单号:填具货物的装货单号或运单号。 11、收结汇方式:填具实际收结汇的方式。 12、起运地点:填具货物的发货单位所在地名称。 13、海关统计商品编号:填具货物在《海关统计商品目录》中所对应的号别。 14、货名、规格及货号:填具货物的全称、规格、型号、品质、等级。如货物及规格不止一种时,应逐项填具。 15、标记唛码:填具货物的标记唛码。如有地点名称的,也应一并填写。 16、件数及包装种类:填具货物的总件数。可从提单上查悉。包装种类指袋、箱、捆、包、桶等,如有多种包装的,应分别填明件数。 17、数量:货物的实际数量和数量单位,如台、只、个、打等。如果合同规定的数量单位与《海关统计商品目录》所规定的计量单位不同,或者《海关统计商品目录》规定有第二数量单位的,都要在折算后按《海关统计商品目录》规定的数量单位填具。整套机械分批出口时,应在本栏加注“分批装运”字样。 18、毛量:货物的全部重量。如货物不止一项时,应逐项填报。 19、净重:货物扣除外包装后的自然净重。 20、成交价格:合同规定的货物的成交单价、总价和价格条件。如离岸价格、到岸价格等等。要在此栏注明币别。如果价格条件为CIF、C&F或包括佣金、折扣时,在计算成交总价时,应分别扣除运费、保险费、佣金、折扣等费用,并填具FOB成交总价。 21、集装箱号:如果是集装箱运输,应将集装箱数量及每个集装箱的号码一并填具。

关特殊监管区域进出口货物报关单填制规范(新)

海关特殊监管区域进出口货物报关单、进出境货物备案清单填制规范 一、海关特殊监管区域(以下简称特殊区域)企业向海关申报货物进出境、进出区,以及在同一特殊区域内或者不同特殊区域之间流转货物的双方企业,应填制《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进(出)境货物备案清单》。特殊区域与境内(区外)之间进出的货物,区外企业应同时填制《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进(出)口货物报关单》,向特殊区域主管海关办理进出口报关手续。 货物在同一特殊区域企业之间、不同特殊区域企业之间或特殊区域与区外之间流转的, 应先办理进口报关手续,后办理出口报关手续。 二、《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进(出)境货物备案清单》原则上按《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进出口货物报关单填制规范》的要求填制,对部分栏目说明如下: (一)进口口岸/出口口岸 实际进出境货物,填报实际进(出)境的口岸海关名称及关区代码; 特殊区域与区外之间进出的货物,填报本特殊区域海关名称及关区代码; 在特殊区域内流转的货物,填报本特殊区域海关名称及关区代码; 不同特殊区域之间、特殊区域与保税监管场所之间相互流转的货物,填报对方特殊区域或保税监管场所海关名称及关区代码。 (二)备案号 进出特殊区域的保税货物,应填报标记代码为H的电子账册备案号;

进出特殊区域的企业自用设备、基建物资、自用合理数量的办公用品,应填报标记代码为H 的电子账册(第六位为D)备案号。 (三)运输方式 实际进出境货物,应根据实际运输方式,按海关规定的《运输方式代码表》选择填报相 应的运输方式; 同一特殊区域或不同特殊区域之间、特殊区域与保税监管场所之间流转的货物,区内企业填报其他运输”代码9); 特殊区域与境内(区外)(非特殊区域、保税监管场所)之间进出的货物,区内、区外企业应根据实际运输方式分别填报,保税港区/综合保税区”代码Y),出口加工区”代码Z)。 (四)运输工具名称 同一特殊区域或不同特殊区域之间、特殊区域与保税监管场所之间流转的货物,在出口备案清单本栏目填报转入方关区代码(前两位)及进口报关单(备案清单)号,即转入XX(关区代码)XXXXXXXXX(报关单/备案清单号)。 (五)贸易方式(监管方式) 特殊区域企业根据实际情况,区内企业选择填报下列不同性质的海关监管方式: 1?下列进出特殊区域的货物,填报料件进出区”代码5000): (1)区内物流、加工企业与境内(区外)之间进出的料件(不包括经过区内企业实质性加工的成品); (2)上述料件因故退运、退换的。 2?区内企业从境外购进的用于研发的料件、成品,或者研发后将上述货物、物品退回境

中国美食英文小介绍

中国地域辽阔,民族众多,因此各种中国饮食口味不同,却都味美,令人垂涎。因为中国地方菜肴各具特色,总体来讲,中国饮食可以大致分为八大地方菜系,这种分类已被广为接受。 山东菜系,由济南菜系和胶东菜系组成,清淡,不油腻,以其香,鲜,酥,软而闻名。因为使用青葱和大蒜做为调料,山东菜系通常很辣。山东菜系注重汤品。清汤清澈新鲜,而油汤外观厚重,味道浓重。济南菜系擅长炸,烤,煎,炒,而胶东菜系则以其烹饪海鲜的鲜淡而闻名。 山东最著名的菜肴是糖醋鲤鱼。山东菜主要是速炸,烧烤,炒或深炸。菜肴清新肥美,搭配山东本地的著名啤酒——青岛啤酒就完美了。 四川菜系,是世界上最著名的中国菜系之一。四川菜系以其香辣而闻名,没有品尝过四川菜的人不算来过中国。 如果你吃四川菜,发现它过于柔和,那么你可能吃的不是正宗的四川菜。红绿辣椒被用在许多菜肴中,带来特别的辣味,在中国文字里叫麻,通常会在口中留下麻木的感觉。四川火锅也许是世界上最出名的火锅,尤其是半辣半清的鸳鸯火锅。 广东菜源自于中国最南部的省份广东省。大多数华侨来自广东,因此广东菜也许是国外最广泛的中国地方菜系。 广东人热衷于尝试用各种不同的肉类和蔬菜。事实上,中国北方人常说,广东人吃天上飞的,除了飞机;地上爬的,除了火车;水里游的,除了船儿。这一陈述很不属实,但是广东菜是各类丰富的中国菜系之一。 广东菜系,味道清,淡,脆,鲜,为西方人所熟知,常用猛禽走兽来烹饪出有创意的菜肴。它的基础烹饪方法包括烤,炒,煸,深炸,烤,炖和蒸。其中蒸和炒最常用于保存天然风味。 福建菜系由福州菜,泉州菜,厦门菜组成,以其精选的海鲜,漂亮的色泽,甜,酸,咸和香的味道而出名。最特别的是它的“卤味”。 江苏菜,以水产作为主要原料,注重原料的鲜味。其雕刻技术十分珍贵,其中瓜雕尤其著名。烹饪技术包括炖,烤,焙,煨等。淮阳菜的特色是淡,鲜,甜,雅。江苏菜系以其精选的原料,精细的准备,不辣不温的口感而出名。因为江苏气候变化很大,江苏菜系在一年之中也有变化。味道强而不重,淡而不温。

第四章 进出口货物报关单的填制

第四章进出口货物报关单的填制 第一节进出口货物报关单概述 第二节进出口货物报关单表头的填制第三节进出口货物报关单表体的填制

第一节进出口货物报关单概述 一、进出口货物报关单的含义二、进出口货物报关单各联的用途 进口报关单(一式五联)1、海关作业联、2、海关留存联、3、企业留存联、4、海关核销联、5、进口付汇证明联 出口报关单(一式六联)1、海关作业联、2、海关留存联、3、企业留存联、 4、海关核销联、 5、出口收汇证明联 6、出口退税证明联 三、填制进出口货物报关单须知 指进出口货物的收发货人或其代理人,按照海关规定的格式对进出口货物的实际情况作书面申明,以此要求海关对其货物按适用的海关管理制度办理通关手续的法律文书。报关单的填制必须真实(单证相符、单货相符)报关单的填制必须准确、完整、清晰分单填制分栏填制分行填报不同贸易方式的货物,用不同颜色的报关单填制

第二节报关单表头的填报 预录入编号1.概念2.填报规则预录入报关单预录入编号由接受申报的海关决定编号规则,由计算机自动打印,由海关按编号有序管理。 预录入编号是指申报单位或预录入单位对该单位填制录入的报关单的编号,用于该单位与海关之间引用 其中申报后尚未批准放行货物的报 关单。

海关编号 1.概念 海关编号是指海关接受申报时给予报关单的编号,由海关在接受申报环节确定,应标识在报关单的每一联上。一般来说,海关编号就是预录入编号,由计算机自动打印,单位不用填写。

2.填报规则 (1)H883/EDI通关系统 08 8 215514如: 相应海 2008年序号 关代码 后两位

报关单填制要求

报关单填制要求

新版报关单填报注意事项 一、收发货人(原经营单位) 本栏目填报在海关注册的对外签订并执行进出口贸易合同的中国境内法人、其他组织或个人的名称及编码。编码可选填18位统一社会信用代码或10位海关注册编码任一项。 二、消费使用单位/生产销售单位 (一)消费使用单位填报已知的进口货物在境内的最终消费、使用单位的名称,包括: 1.自行从境外进口货物的单位。 2.委托进出口企业进口货物的单位。 (二)生产销售单位填报出口货物在境内的生产或销售单位的名称,包括: 1.自行出口货物的单位。 2.委托进出口企业出口货物的单位。 三、运输方式及运输工具名称 本栏目填报载运货物进出境的运输工具名称或编号。填报内容应与运输部门向海关申报的舱单(载货清单)所列相应内容一致。具体填报要求如下:

(一)直接在进出境地或采用区域通关一体化通关模式办理报关手续的报关单填报要求如下: 1.水路运输:填报船舶编号(来往港澳小型船舶为监管簿编号)或者船舶英文名称。 2.公路运输:启用公路舱单前,填报该跨境运输车辆的国内行驶车牌号,深圳提前报关模式的报关单填报国内行驶车牌号+“/”+“提前报关”。启用公路舱单后,免予填报。 3.铁路运输:填报车厢编号或交接单号。 4.航空运输:填报航班号。 5.邮件运输:填报邮政包裹单号。 6.其他运输:填报具体运输方式名称,例如:管道、驮畜等。 四、监管方式(原贸易方式) 监管方式是以国际贸易中进出口货物的交易方式为基础,结合海关对进出口货物的征税、统计及监管条件综合设定的海关对进出口货物的管理方式。其代码由4位数字构成,前两位是按照海关监管要求和计算机管理需要划分的分类代码,后两位是参照国际标准编制的贸易方式代码。 本栏目应根据实际对外贸易情况按海关规定的《监管方式代码表》选择填报相应的监管方式简称及代码。一份报关单只允许填报一种监管方式。

海关总署公告2013年第36号――关于海关特殊监管区域和保税监管场所

海关总署公告2013年第36号――关于海关特殊监管区域和保税监管场所内销货物适用协定税率或者特惠税率的有关事 宜的公告 【法规类别】税率海关综合规定 【发文字号】海关总署公告2013年第36号 【发布部门】海关总署 【发布日期】2013.07.08 【实施日期】2013.07.08 【时效性】现行有效 【效力级别】部门规范性文件 海关总署公告 (2013年第36号) 关于海关特殊监管区域和保税监管场所内销货物适用协定税率或者特惠税率的有关事宜 的公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进出口货物优惠原产地管理规定》(海关总署令第181号)第二十九条的有关规定,现就海关特殊监管区域(以下简称“区域”)和保税监管场所(以下简称“场所”)内销货物适用协定税率或者特惠税率的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对于出区域(场所)内销时申请适用协定税率或者特惠税率的进口货物,其收货人或者代理人(以下统称“进口人”)应在货物从境外首次申报入区域(场所)时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进出口货物报关单填制规范》的有关要求填制进口报关单或者进境货物备案清单,并以“有纸报关”方式录入电子数据报关单和备案清单。同时进口人须向区域(场所)所在地海关(以下简称“所在地海关”)提出内销申请,并提交下列单证: (一)有效的原产地证书(正本或者正本及第二副本)或者原产地声明; (二)商业单证和运输单证; (三)《入区域(场所)优惠贸易协定项下货物内销申请登记表》(格式见附件,以下简称“《登记表》”); (四)海关认为必要的其他证明文件。 二、经所在地海关审核,原产地证书(原产地声明)真实有效、货物属于“同一批次”进口且货物运输符合有关“直接运输”要求的,所在地海关应在原产地证书(原产地声明)正本上进行批注,并填写《登记表》有关内容,同时在原产地证书(原产地声明)正本和《登记表》上加盖骑缝章后退还进口人,作为所在地海关同意进口人内销申请的凭证。 对于原产地证书的真实性或者对货物是否原产于优惠贸易协定成员方存疑的,所在地海关将留存原产地证书(原产地声明)正本,并按照有关程序开展原产地对外核查,同时所在地海关填写《登记表》并在原产地补充申报单复印件和《登记表》上加盖骑缝章后退还进口人。 由于不可抗力等客观原因,进口人在货物首次申报入区域(场所)提出内销申请时无法提交原产地证书的,应按照海关有关规定进行原产地补充申报。同时所在地海关填写《登记表》并在原产地补充申报单复印件和《登记表》上加盖骑缝章后退还进口人。

报关单填制要求

新版报关单填报注意事项 一、收发货人(原经营单位) 本栏目填报在海关注册的对外签订并执行进出口贸易合同的中国境内法人、其他组织或个人的名称及编码。编码可选填18位统一社会信用代码或10位海关注册编码任一项。 二、消费使用单位/生产销售单位 (一)消费使用单位填报已知的进口货物在境内的最终消费、使用单位的名称,包括: 1.自行从境外进口货物的单位。 2.委托进出口企业进口货物的单位。 (二)生产销售单位填报出口货物在境内的生产或销售单位的名称,包括: 1.自行出口货物的单位。 2.委托进出口企业出口货物的单位。 三、运输方式及运输工具名称 本栏目填报载运货物进出境的运输工具名称或编号。填报内容应与运输部门向海关申报的舱单(载货清单)所列相应内容一致。具体填报要求如下:

(一)直接在进出境地或采用区域通关一体化通关模式办理报关手续的报关单填报要求如下: 1.水路运输:填报船舶编号(来往港澳小型船舶为监管簿编号)或者船舶英文名称。 2.公路运输:启用公路舱单前,填报该跨境运输车辆的国内行驶车牌号,深圳提前报关模式的报关单填报国内行驶车牌号+“/”+“提前报关”。启用公路舱单后,免予填报。 3.铁路运输:填报车厢编号或交接单号。 4.航空运输:填报航班号。 5.邮件运输:填报邮政包裹单号。 6.其他运输:填报具体运输方式名称,例如:管道、驮畜等。 四、监管方式(原贸易方式) 监管方式是以国际贸易中进出口货物的交易方式为基础,结合海关对进出口货物的征税、统计及监管条件综合设定的海关对进出口货物的管理方式。其代码由4位数字构成,前两位是按照海关监管要求和计算机管理需要划分的分类代码,后两位是参照国际标准编制的贸易方式代码。 本栏目应根据实际对外贸易情况按海关规定的《监管方式代码表》选择填报相应的监管方式简称及代码。一份报关单只允许填报一种监管方式。

海关总署公告2018年第48号――关于公布《进口可用作原料的固体废物

海关总署公告2018年第48号――关于公布《进口可用作原料的固体废物装运前检验监督管理实施细则》的公告 【法规类别】海关综合规定进出废旧物品卫生检疫 【发文字号】海关总署公告2018年第48号 【发布部门】海关总署 【发布日期】2018.05.28 【实施日期】2018.06.01 【时效性】现行有效 【效力级别】部门规范性文件 海关总署公告 (2018年第48号) 关于公布《进口可用作原料的固体废物装运前检验监督管理实施细则》的公告 根据《进口可用作原料的固体废物检验检疫监督管理办法》,海关总署制定了《进口可用作原料的固体废物装运前检验监督管理实施细则》,自2018年6月1日起执行。 特此公告。 海关总署 2018年5月28日

进口可用作原料的固体废物装运前检验监督管理实施细则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加强和规范对进口可用作原料的固体废物(以下简称“废物原料”)装运前检验和装运前检验机构的监督管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进出口商品检验法实施条例》《进口可用作原料的固体废物检验检疫监督管理办法》,制定本细则。 第二条本细则适用于进口废物原料装运前检验活动、装运前检验机构的备案管理,以及相关的监督管理工作。 第三条海关总署负责对装运前检验实施监督管理,对装运前检验机构实施备案管理,并对其活动依法实施监督管理。 第四条海关总署不予指定检验机构从事进口废物原料装运前检验。 第五条海关总署对进口废物原料装运前检验机构实施备案管理。第三方检验机构在从事废物原料装运前检验业务之前,应当向海关总署提出备案申请。 第六条海关总署对装运前检验机构实施风险预警及快速反应管理。

第七条装运前检验机构应当遵守中国相关法律法规和海关总署的有关规定,以第三方身份独立、公正地开展进口废物原料装运前检验工作,并对其所出具的装运前检验证书的真实性、准确性负责。 第八条装运前检验机构及其关联机构不能申请或者代理申请供货商注册登记,不能从事废物原料的生产和经营活动。 第二章装运前检验 第九条装运前检验是指在进口废物原料运往中国境内之前,依照中国法律法规、国家环境保护控制标准和国家技术规范的其他强制性要求,以及装运前检验规程等的要求,由装运前检验机构对其进行检验、监装和施加封识,然后出具装运前检验证书的行为。 第十条装运前检验机构应当在进口废物原料的境外装货地或者发货地,按照中国国家环境保护控制标准、相关技术规范的强制性要求和装运前检验规程实施装运前检验。 第十一条根据装运前检验工作质量风险特性与管理要求,装运前检验机构应当在其合法注册所在的国家或地区开展装运前检验活动。 第十二条装运前检验机构应当具备与其实施装运前检验活动相适应的规模、检验人员数量和检验设施设备,确保经其检验的废物原料符合中国法律法规、国家环境保护控制标准和国家技术规范的其他强制性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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