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型农村合作医疗报销

新型农村合作医疗报销办理须知

一、审批流程:社区(村)初审→填写报销申请表→镇(街道)受理→费用结算→支付补偿款

二、申请资料:

1、本人身份证或户籍证明和农村合作医疗卡、村居证明;

2、住院时的出院记录;在外地医院治疗后须报销的,需出示本地三级定点医疗机构的“转院证明单”;

3、住院发票及费用清单(及药物清单),另办理自费保险的人员凭保险公司盖章的住院发票和清单复印件,办理社保学生险的学生可凭社保局盖章的住院发票和清单复印件;填写住院费用报销申请表;没有费用清单的,“其他”费不予报销;

4、外伤需填写外伤原因情况说明表;

5、万元以上报销需提供瓯海区农村合作银行存折复印件。

三、承诺时间:万元以下报销5个工作日、万元以上报销10个工作日

四、收费标准:无

五、联系电话:88591986

六、法律依据:《温州市瓯海区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温州市瓯海区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实施细则(试行)的通知》

瓯海区新型农村合作医疗住院费用报销申请表

瓯海区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外伤原因费用报销情况说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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