银行授信调查、审查和发放基本操作流程(试行)

银行授信调查、审查和发放基本操作流程(试行)
银行授信调查、审查和发放基本操作流程(试行)

附件1

上海浦东发展银行榆林分行公司授信调查、审查和发放基本操作流程(试行)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有效揭示、识别和控制风险,保证我行授信业务合规、高效、有序开展,根据银监会“三个办法一个指引”、总行《分行信贷审查委员会管理程序》、《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西安分行风险管理委员会工作规程》、《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西安分行信贷审查委员会工作规程》、《上海浦东发展银行榆林分行信贷审查小组会工作规程》等法规,结合我行实际情况,制定我行公司客户授信调查、审查、发放工作的操作流程(以下简称“本流程”)。

第二条本流程中关于调查、审查、发放的工作要求为我行最低授信工作标准。

第三条公司客户授信调查、审查、发放流程图见附件。

第四条公司客户授信工作中各部门工作分工及职责

1、客户经理

按照监管部门、总分行授信业务的有关规定,进行客户调查和风险分析,提交客户授信调查报告,并对授信调查报告中陈述的事实、引用的数据和评估预算的结论等的真实性、客观性和合规性负责。

2、业务管理部

按照监管部门、总分行授信业务的有关规定,审核客户经理上报授信材料的完整性,审核是否符合上报授信材料的条件,并出具审核意见。

3、风险管理部

按照监管部门、总分行授信业务的有关规定,授信审查人员运用科学的方法和手段,对拟授信客户和业务进行分析、判断,并本着公正、客观、对分行负责的态度,对授信业务进行初审,并出具初审意见。

按照监管部门、总分行授信业务的有关规定,风险管理部设立贷审小组办公室,负责分行贷款审查小组的运作和管理。

第二章公司客户授信调查操作流程及要求

第五条授信调查的原则。授信调查应遵循双人调查、实地查看、真实反映的原则,授信调查人员对授信业务申请材料的合法性、真实性和有效性负责【对申请材料中的复印件必须与原件进行核对,加盖“与原件核对一致无误”条章,调查人双人签字】。授信调查人员在上报授信业务时,应根据我行授信业务的有关规定,进行客户调查和风险分析,提交客户授信调查报告,并对授信调查报告中陈述的事实、引用的数据和评估预算的结论等的真实性、客观性和合规性负责。

营销部门负责人对授信调查报告中陈述的事实、引用的数据和评估预算的结论等的真实性、客观性和合规性进行审核并签署明确意见。

第六条授信调查的方式。

直接调查:指直接接触客户,进行实地调查,如访谈、查账和参观等。

间接调查:指通过其他渠道间接收集客户信息,如客户的供应商、销售商、竞争对手、财税部门、中介机构、新闻媒体和银行同业等。

直接调查,间接调查是我行进行客户调查必须同时采取的方式,两种方式不存在替代关系。

第七条授信调查的操作流程。

1、初步调查。与客户达成初步的授信意向后,在实地调查访问前,客户经理应直接或间接收集客户的财务报表、营业执照等证照、客户的需求和相关行业信息等基本资料。

2、确定调查计划。分析初步收集的基本资料,结合国家和我行信贷政策,确定调查重点,拟定调查提纲,制订调查计划。

3、实地调查。实地调查的方式包括与企业管理人员交谈、查阅帐薄、凭证等资料、观察工作现场、走访员工和收集文件资料等。调查过程需详细进行记录,由参与调查的人员签字确认,可能的情况下应争取企业相关人员签字予以证明。

4、整理和进一步充实客户信息。对收集的资料进行分类整理,同时通过其他渠道全面深入地了解客户信息,如:调查企业的客户、供货商和其他债权人,主要调查其与企业业务关系的持续时间、对企业的赊账情况、企业偿还债务情况、以及企业所属行业

情况等。对于涉及客户存在新建项目、污染治理等问题除要查验有关政府批文并取得复印件外,还应采取必要措施向有关批准部门进行核实,并将核实过程进行记录。

5、写出授信调查报告。按照全面、真实、客观、具体的要求写出授信调查报告【报告内容、格式参照《浦银西发…2011?50号》】。

第八条授信调查的尽职要求。

1、授信调查的主要内容

(1)客户需求调查

全面深入了解客户需求是业务营销的出发点。客户经理不仅要了解客户关于授信的金额和期限的需求,还要了解其内在的原因。同时,也要了解其他可能引致的金融需求,以及对银行服务方面的意见。

(2)合规、合法性调查

客户经理在接受客户授信申请时,必须首先熟悉有关的金融政策法规,分析客户需求是否合规、合法。涉及金融政策的调查内容主要包括:是否符合贷款行业投向、贷款投量、贷款利率及外汇管理政策等。客户经理应根据所了解的客户初步信息、金融政策和有关规定,初步确定业务意向。对明显违反政策规定的要求应予以拒绝,并作出合理解释。

(3)客户基本情况调查

基本资料调查包括:客户名称、地址、注册资本、经营范围、

工商营业执照及编号、法人代码证书、开户许可证、基本账户账号、贷款卡、验资报告、公司章程、企业投资股东及投资比例、企业实际控制人的经济实力与经营情况、法定代表人及主要管理人员简历、工程技术人员的配备情况等。根据基本情况调查客户主体的合法性、业务要求的合法性(授权情况等)以及客户特殊行业经营的合法性等。企业历史沿革与发展前景。历史沿革包括:企业创立的背景、成立时间、历年经营业绩、经营范围、产品更新情况及其变动情况等;发展前景包括:中长期的发展规划和目标、企业在授信期限内的经营情况和财务情况的预测和分析等。对多元化投资企业及拟转型企业应重点关注,关注其转型的背景及真实动机。

重点提示:一定要落实企业的最终控制人。应关注和搜集集团客户及关联客户的有关信息,有效识别授信集中风险及关联客户授信风险。

(4)企业所在行业情况调查

行业情况调查包括:企业所在行业在固定成本及变动成本的构成情况(经营杠杆)、成长阶段、经济周期性、对其他行业的依赖性、宏观政策及重大技术变革的影响等。调查时应注意区分行业特点,对不同的行业授信调查的重点应有所不同。

(5)企业经营情况调查

企业总体特征调查包括:企业规模、行业内地位、所处发展阶段、技术水平、产品情况、经营策略等。企业产品(或服务)

的市场情况,包括:企业产品(或服务)种类、名称、功能和用途、主要产品(或服务)的生产和销售能力,主要竞争对手的产品(或服务)生产销售情况和竞争优势,产品(或服务)国内外市场供求情况、受政治和宏观经济的影响情况和行业发展前景,产品(或服务)的主要销售对象与地区市场占有率情况。

采购情况。原材料供应是否充足、价格走势如何、购货渠道及购买量情况等。

生产情况。生产的连续性、技术更新、环境保护及劳资关系等。设备的产能与销售是否匹配,是否存在停产现象,停车的真实原因;主要设备是否在政策上受限等。

销售情况。销售网络、主要客户对象、促销能力及销售环节中的对策等。

合法经营情况。包括:企业在经济往来、纳税、环保、社会保险、医疗保险、财务会计制度和劳资关系等方面的合法经营情况。市场与技术的研究开发情况。包括:企业对其所面临的市场的了解情况、对客户需求的调查分析情况、对行业技术发展的跟踪和开发引进情况等。

重点提示:在调查过程中,应重点关注环保问题、公司在建项目及新开工项目的运行情况,落实在建项目手续是否齐备、项目资金来源等问题,须查验有关批准文件原件并取得相应的批件复印件。

(6)企业管理情况调查

企业管理情况调查包括:企业组织形式及变化、企业文化,管理层素质和经验、管理层的稳定性,经营思想和作风,关联企业的经营管理情况,员工素质,内部控制与管理,财务管理能力及法律纠纷等。特别要调查企业的还款意愿,包括:企业对银行和其他债权人的还款记录,经营过程中遵纪守法、诚实守信程度、有无隐瞒事实采取不正当手段套取银行信用的情况等。

(7)财务情况调查

财务情况调查包括:企业财务情况的好坏是评估其偿债能力

的关键。主要根据企业提供的连续几年的资产负债表和损益表,调查企业过去和现在的资产、负债和所有者权益项目的详细静态9

构成情况和动态变化情况,以此分析企业的长短期偿债能力和盈利能力。主要包括:

资产项目。主要包括:存款的银行分布、短期投资的品种和

收益情况、应收账款的客户和账龄、应收账款中关联企业虚增销售额情况、存货中产品的构成与生产时间、其他应收款的构成与收回的可能性;长期投资项目的效益;固定资产的购臵年份、先进程度、损耗和折旧情况;递延资产的构成与摊销情况等。尤其是对大额其他应收款应详细调查,其中重点落实是否有未到位资本金、企业间融资、变相的长期投资、虚增利润等重要信息。

负债项目。主要包括:贷款银行、期限和利率;应付账款的

对象和期限;应付税金的期限;长期贷款的银行、用途、利率和还款计划;企业在银行的信用记录等。

损益项目。主要包括:销售收入的产品构成,相应的成本结

构,各项费用的构成和利润分配等。

现金流量。还款能力的主要标志是企业的现金流是否充足,

尤其是来自经营活动现金流是否充足。对照同期的对外负债,并根据经营的发展预期,分析投资或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其中:总体业务现金流量分析企业收入的质量、规模和趋势,注意利润用于生产的比例,分析现金流量的结构、内部资金与外部融资的平衡等;现金使用分析注意应收账款和存货的分析;现金来源分析注意应付账款的分析;投资活动分析重点在于固定资产投资的分析,如:分析企业资本预算计划、预期成本和投资收益率;融资活动分析主要分析企业现有筹资机构、金额、期限和利率,以及融资计划等。

10

银行对帐单分析。调查企业在各主要开户行的对帐单(至少

三个月),分析企业实际经营、投融资的收支情况,对大额资金的来源与运用要深入调查。同时,要结合各主要银行的贷款情况分析企业资金结算量的分配情况。

其他分析。有关还款能力的调查还可通过贷款申请书、面谈、

信用评级公司报告、工资发放记录及变动情况、其他可能的支出以及其他类似文件中得到。

重点提示:客户现场调查除按我行授信调查模版要求搜集相

关的财务数据资料外,必须通过查帐(帐表、帐帐、帐证核对)、查库(帐实核对)的方式对客户销售收入、利润、现金流量等重

要数据进行核实。对存有疑问和数据不实的,应如实记载并按审慎原则对客户相关数据进行调整修正。

(8)外汇业务调查

外汇业务调查包括:分析企业外汇现金流量情况、企业汇率

风险的暴露情况和购汇的政策风险等;对打包贷款和出口押汇业务,要了解开证行资信、贸易背景、贸易权证真实性和企业过去对外履约记录;对减免保证金进口开证和押汇还应调查国外出口商资信、出口货物价格变动趋势和我行对货权的控制情况等。(9)其他潜在业务情况调查

其他潜在业务情况调查包括:可能争取的结算存款、国际结

算量、企业员工个人金融业务、财务顾问业务以及其他可以为银行带来效益的业务。同时了解企业各关联方的资信与资金实力,以及其成为我行新客户的可能性等。

(10)担保调查

11

担保调查包括:保证、抵押及质押担保调查。

对于抵押物,需要调查抵押权获取的合法性,是否作为第一

抵押权,判断抵押物的流动性,合理评估抵押物价值,根据抵押物流动性、市场条件、抵押物类型、贷款期限和通货膨胀等因素确定抵押率。特别是对于土地使用权抵押担保的,应重点落实土地手续的合法、合规性,必须取得土地转让合同及土地出让金缴纳的相关证明,调查是否存在影响我行抵押债权的问题。

对于质押物,需要调查质物与贷款种类的适应性,质物与质

押行为的合法性,质物是否投保并得到良好维护,以及是否合理地评估质物价值,是否进行了有效登记。可转让证券和银行存款等变现能力强且价值较稳定的担保品是优先考虑的对象。

对保证担保需要调查保证的有效性,包括保证人的资格,保

证人的财务状况、或有负债、信用评级以及保证人目前所担保的金额,保证人的保证意愿,保证人履约的经济动机,保证人与借款人之间的关系以及保证的法律责任程度等。

2、授信需求的合理性分析。

(1)最高授信限额测算的主要依据如下:

企业最高授信额度是根据对自有资本、经营管理水平、资产

质量、资金运用能力与效益、信用等级、发展前景、与我行往来情况、我行预期获益程度等进行综合分析、测算确定。

(2)企业最高授信限额核定的具体方法。

●按资本保障程度测算的银行授信限额:即以净资产的若干倍数,减去在其他银行授信余额(表内表外各类授信余额),测算客户综合授信限额。

12

具体方法:

银行授信限额=客户有效净资产×3×客户信用等级系数×行

业系数×企业性质系数×企业规模系数×0.8

客户有效净资产指企业所有者权益扣减资本不实部分;资本

不实指资本金抽逃、应收项难以收回部分、存货中待处理损失等。

●我行对该企业的最高综合授信限额=银行授信限额-

他行上年月均贷款额+计划期他行合计拟增加贷款额)

对于存在为我行其他客户提供大额授信担保情况的,客户的

综合授信限额应根据被担保人情况、担保金额等适当扣减。对于该值测算为负的情况,我行最高综合授信限额一般为零。

(3)流动资金需求测算

①估算借款人营运资金量

借款人营运资金量影响因素主要包括现金、存货、应收账款、

应付账款、预收账款、预付账款等。在调查基础上,预测各项资金周转时间变化,合理估算借款人营运资金量。在实际测算中,借款人营运资金需求可参考如下公式:营运资金量=上年度销售收入×(1-上年度销售利润率)×(1+预计销售收入年增长率)/营运资金周转次数,其中:营运资金周转次数=360/(存货周转天数+应收账款周转天数-应付账款周转天数+预付账款周转天数-预收账款周转天数)

周转天数=360/周转次数

应收账款周转次数=销售收入/平均应收账款余额

预收账款周转次数=销售收入/平均预收账款余额

存货周转次数=销售成本/平均存货余额

13

预付账款周转次数=销售成本/平均预付账款余额

应付账款周转次数=销售成本/平均应付账款余额

②估算新增流动资金贷款额度

将估算出的借款人营运资金需求量扣除借款人自有资金、现

有流动资金贷款以及其他融资,即可估算出新增流动资金贷款额度。

新增流动资金贷款额度=营运资金量-借款人自有资金-现

有流动资金贷款-其他渠道提供的营运资金

[备注:测算过程中需要考虑的其他因素:1、应根据实际情况

和未来发展情况(如借款人所属行业、规模、发展阶段、谈判地位等)分别合理预测借款人应收账款、存货和应付账款的周转天数,并可考虑一定的保险系数;2、对集团关联客户,可采用合并报表估算流动资金贷款额度,原则上纳入合并报表范围内的成员企业流动资金贷款总和不能超过估算值;3、对季节性生产借款人,可按每年的连续生产时段作为计算周期估算流动资金需求,贷款期限应根据回款周期合理确定]。

(4)定性分析

通过定性分析,对定量分析的结果进行适当调整。总的原则,

通过定性分析调整的最高授信限额最终核定额不应高于定量测

算额。对于需超过定量测算额确定最高授信限额的应特别审慎。定性分析包括:

①对外部政治经济金融环境,包括国家风险、法律风险、行

业风险、市场风险的分析,对国家产业政策的分析,以及对国际金融市场及区域经济走势的预测等。

14

②对具体授信对象的情况,包括企业的财务状况、发展前景、

信誉度、授信内容、抵质押担保情况等的分析,及对其与股东及

关联企业股权、债权、债务关系的分析等。

③对自然因素,包括授信对象的地理位臵、资源条件、交通

状况等的分析。

(5)我行对企业最高授信限额的最终确定。

通过定性和定量分析相结合,最终确定企业的最高授信限

额。最高授信限额的确定必须符合我行企业发展的信贷政策。要按“应大力拓展的客户、可以建立授信关系的客户、要压缩收贷的客户、不予授信的客户”等区分客户类别分别确定授信政策。

①对于认定为“应大力拓展的客户”、“可以建立授信关系的

客户”的,最高综合授信限额允许高于目前的授信余额。

②对于认定为“要压缩收贷的客户”的(主要包括信用等级

较低的,出现不良信用记录的,其贷款经风险等级分类被认定为次级的等),最高综合授信限额为计划压贷后的目标控制额,应小于或等于目前的授信余额。

③对于认定为“不予授信的客户”的(主要包括不符合我行

信贷投向政策,信用等级为末等,信用记录恶劣,其贷款经风险等级分类被认定为可疑或损失类的等),但目前尚有一定量授信余额的,授信限额为零,现有余额要逐步压缩。

④对于经认定可以授信的新建企业,在发生首笔授信时必须

先确定最高综合授信限额,在授信限额内办理有关授信业务。(6)分类限额的确定。

对企业确定最高综合授信限额后,可根据授信业务品种的不

15

同和信贷管理的需要再核定分类授信限额。如设定流动资金贷款限额、中长期项目贷款限额等表内业务限额,设定减免保证金开出即期信用证、减免保证金开出远期信用证、开出银行承兑汇票等表外业务限额。各分类授信限额之和不得超过最高综合授信限额。

临时授信是指我行对客户在最高授信限额内因生产经营临

时需要而授予的短期的针对单笔业务的授信。临时授信应核实资金需求的真实性和合理性、贸易背景、还款来源等关键因素,严格控制授信有效期、单笔业务期限,到期后必须收回。

3、授信调查中应注意的预警信号

(1)企业的非财务信号变化

如:客户过份优待调查人员,许诺给予巨大好处,或愿以很

高的成本获得银行支持;客户提供信息资料时吞吞吐吐,闪烁其辞,以各种借口避免或拖延提供重要材料;出现法律诉讼、逃税和其他财产扣押;企业与供货商关系恶化;突然要求大额贷款;主要管理人员和重要职员流动过快;违背贷款合同中的一些承诺;无明显理由要求展期或增加额度;发展过快超过现有管理水平;隐蔽地向其他银行借款;管理人员出现个人违法和道德问题;未提交纳税申报单;习惯的联系方式发生变化;大量的异地贷款;从其他银行无法取得贷款和存在从未实现的计划等。

(2)企业的财务信号变化

客户经理必须对下列财务变化进行深入调查分析,包括:企

业现金状况恶化,应收帐款收回拖延,存货突然增加或不断下降,存货周转速度放慢,其他应收款和预付款大量增加,资产负债结16

构的重大变化,出现大量新的非流动性资产,流动负债的不合理上升,长期债务大量增加,所有者权益减少,负债资本比率上升,流动比率下降,过份依赖短期借款来满足长期资金的需求,毛利率下降,销售率上升而利润下降,成本异常上升和下降,拖延支付利息和费用,销售和盈利增长放缓,销售过分集中于少数客户等。

第三章公司客户授信审查流程、内容及要求

第九条授信审查的原则。

授信审查是一项关系我行信贷资产安全和长远发展的重要

工作,必须配合分行的发展战略和全面风险管理的要求,承担起信贷投放总量和速度控制、资产结构调整、地区发展战略的实施、资本消耗与占用和收益回报水平等综合经营的任务和管理职能。在实际工作中,必须根据分行综合经营发展战略和风险管理要求及阶段性的发展目标,适时地确定和调整当前一个时期的信贷业务发展方向和任务,提高发展战略和风险管理政策的执行力及信贷决策的水平。

授信审查指授信审查人员在审查授信调查人员提交的授信

调查报告以及客户资料的基础上,对授信业务的风险进行全面、客观、独立的分析和评价,并出具初审意见。

分行设立专职审查人员,全面审查授信业务,提出独立的初

审意见,为授信审批工作提供决策依据。

第十条授信审查的流程。

1、接受业务:审查人员接受营销部门提交的授信资料并在

受理薄上签署受理日期。

17

2、审查人员对受理资料的完整性、合法性进行初审。

完整性:根据《授信业务材料清单》审核上报授信资料是否

完整、齐全,有关附件是否提供,复印件是否与原件核对无误、有关人员是否签字确认、营销部门的授信意见是否明确。

合法性:审核企业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代码证是否

经过年检,是否具备授信资格;贷款卡状态是否正常;企业近期完成的重大建设项目以及在建项目的土地、立项、环保手续是否齐全;信贷资金是否存在进入股市、期货等违规使用的现象。3、在以上审查基础上,进行客户风险审查。对审查中存在

的疑点、需要落实的问题向营销部门书面反馈并取得营销部门书面补充调查说明。营销部门的书面补充调查说明应由主办客户经理、协办客户经理以及负责人签字确认。

4、在审查过程中审查人员应主动与市场营销人员、分行贷

后检查人员沟通,并及时将有关问题向部门负责人汇报。

对营销部门提供的授信业务重大信息应该复核,并与经济管

理部门、环保部门、工商、税务、人民银行、银监会、行业协会等发布的信息资料对比、验证。

5、对授信关键资料欠缺、无法满足审查需要的,授信客户

存在重大违规、政策性风险的,营销部门无法补齐资料或落实相应风险控制措施的,审查人员在征得部门负责人同意后,写出书面意见,退回营销部门。

6、审查人员对授信客户、担保客户的信用等级进行复核,

对权限内的信用等级给予认定,对超权限的给出评定意见并报有权人认定;核实客户最高授信限额并对营销部门申请授信金额的18

合理性进行确认;测定授信业务的风险度。

7、对审查认为符合授信条件的业务,审查人员撰写审查报

告,出具初审意见。

8、对初审完毕的项目进行登记并报部门负责人。

9、部门负责人审核后签署意见,同意提交贷审小组审议的,

由审贷小组办公室拟定投票表。对贷审小组审议有疑问的,审查人员书面将问题反馈营销部门并落实再报部门负责人;对贷审小组否决的,书面通知营销单位。

10、授信业务经审贷小组审议同意上报分行的,填写《榆林

分行授信业务申报意见表》上报上级行审查审批。

第十一条授信业务原则上应该按照业务受理时间顺序进

行审查。对申报绿色通道的授信业务,经部门负责人审批同意后,优先审查。

第十二条授信审查的尽职要求。

1、审查人员应在确保审查质量的前提下提高审查效率。

2、审查人员应该按照我行制度的要求,运用科学的方法和

手段,对拟授信客户和业务进行分析、判断,并本着公正、客观、对分行负责的态度,如实、全面反映授信业务的情况,对主要风险充分揭示,并提出风险控制措施。

3、审查人员应根据不同授信品种的特点,以及国家有关法

律法规、产业政策、我行有关信贷制度等,在其提交的审查意见中,重点分析可能影响授信安全的因素。

4、授信审查报告应真实、简洁、明晰。授信审查报告出具

后,原则上不得在原稿上作更改;如需作原则性更改,应另附说19

明。

第十三条审查人员对于下列用途的授信业务,应出具授

信业务违反法律法规或违反我行信贷政策,要求予以否决的审查意见。

1、授信申请人/借款人从事国家明令禁止的产品生产或项

目开发的;

2、违反国家有关规定,将授信资金用于股本权益性投资行

为的;

3、违反国家有关规定,将授信资金用于股票、期货、金融

衍生产品等投资行为的;

4、违反我行信贷政策的授信业务;

5、其他违反国家法律法规和政策的项目或资金用途的。

第十四条审查人员对于授信申请人未按国家有关规定,

取得以下有效批准文件之一的,应在审查意见中明确提出该授信

项目尚未得到批准的意见,同时按照“先落实条件、后实施授信”的原则,在审查意见中明确设臵实施授信的前提条件。

1、项目建议书、可行性研究报告应取得国家或地方政府有

权审批(核)部门的批(核)准文件;

2、环保治理方案应取得国家或地方政府有权审批部门的批

准文件;

3、土地征用应取得国家或地方政府有权审批部门的批准文

件;

4、按国家和地方政府规定,需取得的其他批准文件。

第十五条对于涉及可能违反有关法律法规、政策规章以

20

及监管部门规范性要求,以致可能影响我行合规经营的情况,审查人员应明确提出应对该授信业务进行合规审查的意见,并及时提交上级行合规部门审核。在合规部门出具审核意见后,再按正常审批流程申报审批。

第十六条授信额度审查的基本原则。

审查人员应根据授信调查对客户授信限额的测算结果,确

定授信需求的合理性。同时,依据授信客户自身实力、风险承受能力及担保方式,合理确定客户可承担的在我行的授信额度。基本流程如下:最高授信限额测算→测算实际需求→合理

确定授信额度。

基本原则:授信额最高不能超过最高授信额测算值,未获

得分行批复前,不得以任何形式先行越权办理。

第十七条担保能力测算的基本要求。

审查人员必须严格按照《上海浦东发展银行信贷业务担保管

理暂行办法》要求,从严掌握、测算担保单位担保限额。凡是不符合该办法要求的,授信担保方式一律不予采纳,并在审查意见中详细表述。特别是对于土地使用权抵押担保的,应重点落实土地手续的合法、合规性,必须取得土地转让合同及土地出让金缴纳的相关证明,调查是否存在影响我行抵押债权的问题。

第四章授信发放业务

第十八条公司授信发放业务由信用运营部门负责,严格按

照总行《公司授信发放业务操作规程》执行《浦银运营…2010?197 号》。

21

第十九条公司授信发放业务基本原则。

运营部门办理公司授信发放业务时,应遵守本操作规程及本

行信贷管理规章制度的相关规定。

第二十条职责与权限。

1、放贷审核岗。

(1)负责接收业务部门提交的放贷资料;

(2)负责权限内授信业务的放款审核;

(3)负责应收账款质押登记操作;

(4)负责授信额度台账的建立与登记。

2、放贷复核岗。

(1)负责对放款审核岗提交的授信业务进行复核;

银行授信业务操作流程模版

银行授信业务操作流程 管理规定(试行)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加强银行授信业务操作管理,健全合规操作风险与案件防控长效管理机制,丰富全面风险管理体系架构,引导和督促分行各机构和员工授信业务操作规范,遵章守纪、依法合规经营,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授信工作人员须熟练掌握并严格遵守国家经济金融法规和银行规章制度,熟悉工作职责和尽职要求,熟练掌握信贷风险管理技术,不断提高授信工作能力,独立、客观、公正地履行职责。 第三条本办法适用于所有与本行签订了劳动合同的员工(含处于试用期员工)。 第二章授信工作的一般程序和方法 第四条授信工作坚持“先核定统一授信额度,后提供信用”的原则。在评定客户信用等级的基础上,对单一客户(含集团客户)按规定核定统一授信额度,对客户提供的所有信用均应纳入统一授信额度内管理。 第五条授信工作的一般流程为:客户申请与受理、授信调查、授信审查、授信审议与审批、授信实施(合同签订、

出账前审核、贷款资金支付管理)、授信后管理(问题授信处理)、信用收回。不得违反流程开展授信工作。 (一)客户申请与受理:客户申请→初步认定→决定是否受理。 (二)授信调查:明确调查人员、成立调查小组→制定调查方案→实施调查行为→分析与论证→撰写调查报告→移交审查部门。 (三)授信审查:审查部门受理→确定审查人员→实施专业审查→分析与论证→撰写审查报告→按规定提交分行评审委员会审议。 (四)授信审议与审批:对按规定需要分行评审委员会审议的授信业务,分行评审委员会按规定对提交的授信业务进行审议并投票表决,有权审批人根据调查、审查、审议结果进行决策。对分行评审委员会否决的事项,有权审批人不得审批同意。分行行长具有一票否决权,但不能同意评审委员会否决的授信项目。 (五)授信实施:经审批同意的授信业务,落实限制性条款后由经营部门与客户签定用信合同,落实担保等法律手续,提供信用。用信合同生效之前或限制性条款落实前不得对客户提供信用。所涉及主要流程包括合同签订、出账前审核、出账、贷款资金支付控制。 (六)授信后管理:授信人员按照规定的标准与程序以

授信业务流程

1、目的 为明确资金管理部融资工作的职责,提高融资授信业务的工作效率,规范工作标准,特编制此作业流程,以便执行。在此主要以银行融资作为案例。 2、适用范围 圣奥集团及下属所有分子公司。 3、职责 3.1资金管理部:负责与金融机构的接洽和商谈,负责授信资料的收集、汇编并报送给金融机构; 3.2会计核算部:协助提供授信需要的财务报表及科目明细、纳税申报表、公司上游(供应商)的供应情况等财务资料; 3.3置业公司:提供房产项目的相关资料,办理产权证抵押时,由其出面催促土管局及房管局加快审批; 3.4总裁办:协助提供集团及下属分子公司、法定代表人的荣誉证书,集团各营销网点销售额的汇总情况表等。 4、定义 4.1授信:是指金融机构(主要指银行)向客户提供资金支持,或对客户在有关经济活动中的信用向第三方做出保证的行为。简单的来说就是金融机构对客户授予的一种信用,授信不能等同于融资。是企业向金融机构申请融资必须先取得的前置条件,银行授信有表内、表外业务,表内业务有流动资金贷款、项目贷款等,表外业务有商业汇票、信用证、信托、企业债券等。商业汇票开票行属于表外业务,贴现行属于表内业务,在企业要表内入帐。 4.2授信期限:是指授信有效期限。授信按期限分为短期授信和中长期授信。短期授信指一年以内(含一年)的授信,中长期授信指一年以上的授信。 4.3授信额度:是指金融机构向客户提供资金支持,或对客户在有关经济活动中的信用向第三方做出保证的最高金额,只要在授信有效期内,对应的融资业务敞口部份不得超出可用授信额度的余额;授信额度在授信期内可循环使用。 4.4授信融资产品:融资产品包括短期融资、中长期融资,一般为流动资金贷款、商业汇票(开立及贴现)、保兑仓、保理(应收款买入)、信用证(打包贷款、出口托收贷款、福费廷、远期信用证项下汇票贴现、进出口押汇)、项目贷款、信托、企业债券(按照期限划分为短期企业债券、中期企业债券和长期企业债券;按是否记名划分为记名企业债券和不记名企业债券;按债券有无担保

商业银行信贷审查委员会工作制度模版

商业银行信贷审查委员会工作制度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加强授信管理,防范和控制信贷风险,规范xx市商业银行(以下简称本行)授信业务集体审议程序,切实落实审贷分离制度,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商业银行法》和本行信贷管理制度,成立xx市商业银行信贷审查委员会(以下简称贷审委),并制订本工作制度。 第二条贷审委实行民主讨论,记名投票表决的集体审议原则。 第二章组织架构及岗位职责 第三条贷审委成员由贷审委主任、常任委员和备案委员共计7名组成。根据业务发展需要,贷审委可设专家委员(包括法律及有关行业专家等)。 第四条贷审委负责对各贷款经营单位送审项目综合各委员意见形成集体决议,为总行有权审批人决策、批准授信业务提供参考意见。 第五条贷审委集体审议形式可采取召开贷审委会议和贷审委成员会签方式。原则上应以召开贷审委会议方式进行审议,但低风险项目、已落实上一次贷审会条件的复议项目以及特殊情况报总行行长批准的项目可采取会签方式进行审议表决。 第六条贷审委委员职责: (一)贷审委主任:由总行副行长轮流担任,为总行行长指定的贷审委会议牵头人,负责保障审议的民主化、程序化和科学化,保证会议在公正、透明、民主的气氛中进行; (二)常任委员:由贷审委主任、风险管理部、业务发展部、计划财务部、内部审计部、合规管理部总经理以及风险管理部副总经理担任,按规定出席贷审委会议,尽职评估授信风险,充分发表意见,行使表决权; (三)备案委员:从无参会项目的城区支行行长(副行长)中产生, 按规定尽职评估授信风险,充分发表意见,行使表决权; (四)专家人员:根据业务发展需要,贷审委会议可聘任法律人员或行业专家提供法律和行业咨询意见。专家人员不具有表决权。 第七条贷审委下设秘书处,秘书处设在总行风险管理部,负责上报贷审委审议项目资料的接收、整理,完成资料的齐整性和准确性审查;做好贷审委会议记录和结果汇总、上报、传递及通知等工作。 第三章会议召开及流程 第八条贷审委实行例会制度,原则上每周举行1次会议。遇特殊情况经总行行长批准可召开临时会议。需提交贷审委审议的事项原则上实行“本周送审、下周上会”的制度,即本周内送至总行风险管理部风险审查中心进行审查的项目,经风险审查后,除退件或提请补充完善资料外的项目,于送审后的第二周报贷审委进行审议。 第九条贷审委秘书将审议项目清单报总行行长审阅并批准会议相关事项,包括审议内容、会议时间、会议牵头人等。 第十条贷审委秘书在会前一天应将需贷审委会议审查项目资料以电子文本发送参会委员,条件允许时,可以向委员印发纸质文本,供委员分析研究。 第十一条贷审委会议流程 (一)会议牵头人清点到会委员结构和人数,达到规定后宣布会议开始。 (二)审议项目情况介绍。由业务经办机构(部门)负责人和客户经理介绍项目情况。 (三)风险审查情况汇报。风险管理部风险审查中心向贷审委报告风险审查评估情况,提出审查意见,供贷审委委员参考。 (四)会议讨论。贷审会委员提出质询,业务经办机构(部门)负责人和客户经理回答相关问题,贷审会成员进行讨论并独立表决。

XX银行授信业务审查审批流程管理办法

XX银行授信业务审查审批流程管理办法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加强对XX银行授信业务的风险管理,提高审查审批质量和效率,根据《商业银行法》、《商业银行授权、授信管理暂行办法》、《商业银行内部控制指引》等法律法规及《XX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公司章程》、《XX银行授信授权管理办法》等我行相关规定,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根据授信授权管理办法,我行将授信审批权限分别授予机构和岗位。 (一)总行信用审批委员会(简称总行信审会)为我行信用审批的决策机构,审议决定全行重大授信业务。 (二)一级分支机构信用审批委员会为信用审批的决策机构,根据相应的受权权限,审议决定分行辖内授信业务。 (三)专业信用审批委员会(简称简易信审会),作为支行级的信用审批决策机构,在受权范围内,审议决定小企业授信业务。 (四)有权审批人是指根据我行授信授权管理办法和独立审批人管理办法,在受权范围内可以独立行使审批权限的专业人员。 第三条我行授信业务按照风险程度分为低风险业务、一般风险业务和高风险业务。相关概念参见我行授信授权管理办法。 第四条我行授信审批权限判断规则为:

(一)低风险业务按授信名义金额判断审批权限;与一般风险、高风险业务的审批权限分开计算; (二)单一法人授信客户(包括集团)的一般风险业务,按其在我行的授信风险总敞口判断审批权限;具体计算参照我行公司授信额度管理办法执行; (三)自然人申请的个人类授信业务,以单一借款人申请贷款金额和我行已向其提供该品种贷款余额的合计金额判断授信审批权限;不同品种的贷款金额不累加计算; (四)高风险业务不再区分业务条线,按照高风险授信审查审批流程,由有权机构审批。 第五条本办法所指经营机构包括总行下辖经营部门、总行事业部下辖业务团队、一级分行下辖支行/经营部门。 第二章授信审批模式 第六条我行的授信审批模式分为信用审批委员会集体审议审批和有权审批人个人审批两种模式。 第七条信用审批委员会集体审议审批模式,即根据我行的授信授权要求,在相应的受权权限内,按照规定的议事规则,以集体表决方式对授信业务进行审议并审批决策的模式。原则上以下授信业务(不含低风险业务)采取信审会集体审议模式审批: (一)与我行首次开展业务合作的客户且担保方式采取非抵押担保方式; (二)授信金额较大、授信期限超过一年的;

信贷审查委员会制度

中国民生银行信贷审查委员会工作制度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健全我行经营性资产的决策机制,提高决策水平,加强资产风险管理,保证资产质量,根据《商业银行法》、《贷款通则》、《商业银行内部控制指引》和其他相关金融监管要求,在实施的基础上修订本工作制度。 第二条中国民生银行设立三级信贷审查委员会(以下简称贷审会),即总行贷审会;区域中心贷审会、事业部贷审会;分行贷审会、事业部二级贷审会。区域中心贷审会、事业部贷审会接受总行贷审会的指导和监督,分行贷审会接受区域贷审会和总行贷审会的指导和监督,事业部二级贷审会接受事业部贷审会和总行贷审会的指导和监督。 第三条贷审会是我行表内外授信业务、资金拆借、代理行授信业务、债券投资业务(国债、政策性金融债券、央行特种融资券除外)、市场交易对手授信业务的决策支持机构,是授信政策、授信产品、授信流程、调查标准和评审标准的审查机构,是我行经营性资产质量的重要监督和指导机构。 第四条贷审会以贷审会决议的形式对其权责范围内的审查事项出具意见。贷审会决议否决或不同意的事项,有权审批人不得作出同意的决策;贷审会同意的事项,有权审批人可以作出否决或续议的决

策。贷审会不对有权审批人的职责构成任何替代和减免。 第二章贷审会组织 第五条贷审会实行委员制,由信贷审批人员、评审人员及其他专业人员等若干人组成,委员中应有具备法律、会计等专业背景人员。 贷审会设候补委员若干,委员因故不能出席由候补委员依序代替。候补委员的选定应考虑其知识背景,以实现对委员缺席时的有效替代。 第六条总行贷审会设贷审会主任和秘书长各一名,总行贷审会主任由总行风险管理委员会主席提名,经我行高级管理人员人事管理程序任命,秘书长由总行贷审会主任提名,总行风险管理委员会主席审批。 区域中心贷审会设主任和秘书长一名。区域中心贷审会主任由区域中心信贷审查官担任,秘书长由总行授信评审管理机构任命。 事业部贷审会设主任和秘书长一名。事业部贷审会主任由事业部风险总监担任,秘书长由事业部总裁提名,由总行授信评审管理机构审批。 分行贷审会设主任和秘书长各一名。分行贷审会主任和秘书长由分行行长提名,由总行授信评审管理机构审批。 事业部二级贷审会设主任和秘书长各一名。事业部二级贷审会主任和秘书长由事业部风险总监提名,由总行授信评审管理机构审批。

银行公司授信业务的调查报告

ⅩⅩ控股股份有限公司授信业务的调查报告 第一部分借款人基本情况 1.基本情况 ⅩⅩ控股股份有限公司前身为ⅩⅩ有限责任公司,位于浙江省海宁县。该公司设立于 1997年8月25日,注册资本为人民币5,000万元。该公司于2003年6月6日整体变更为股份公司,其中钱怡松持股70.61%,为公司的第一大股东兼法定代表人和董事长。 公司以“专注环保事业,创造美好生活”为使命,致力于为用户提供系统的工业烟尘污 染治理解决方案。目前,公司的主营业务为袋式除尘器的研发、设计、生产和销售。其主要 业务范围为国内环保企业,目前正致力于开拓海外市场。 2. 企业生产情况 该公司是国内规模较大、技术领先、产品系列齐全、市场地位突出的袋式除尘设备生产 企业之一。公司于2008年9月被浙江省科学技术厅等四部门认定为高新技术企业并获得《高新技术企业证书》。 公司LCMG-Ⅱ高温长袋脉冲除尘器等5项产品经技术鉴定为“国际先进”产品,公司JWL 垃圾焚烧专用袋式除尘器、N-pln烟气净化过滤器、JDL长袋脉冲除尘器等19项产品经鉴定为“国内领先”产品,ZMC脉冲袋式除尘器等17项产品经鉴定为“国内先进”产品。截至2012年6月30日,公司拥有专利52项,其中发明专利4项,实用新型专利42项,外观设计专利6项。 自设立以来,该公司一直专注于袋式除尘器的研发、设计、生产和销售,主营业务未发 生变化。目前,公司正积极开拓新兴的烟气脱硝设备市场,加强对烟气脱硝相关技术的研发 投入,以进一步增强公司未来的可持续发展能力。 3. 管理者素质 公司领导班子共9人,其中总经理1人,副总经理2人,监事会人员3人,独立董事3人。总经理钱怡松,硕士研究生学历,高级工程师、高级经济师,从事该行业工作20年。将ⅩⅩ发展到拥有北京、杭州两家分公司,江西ⅩⅩ分厂、海宁尖山新区分厂和总公司,员 工近千人的规模企业。 第二部分借款人经营活动分析 1.总体情况 最近三年,公司营业收入逐年增加,2010年、2011年分别较上年增长16.73%和13.04%,分别达到 4.37亿元和 4.94亿元,年均复合增长率为14.87%;净利润逐年增加,2010年、2011年分别较上年增长35.07%和45.03%,达到3900万元和5400万元,年均复合增长率为39.96%。2012年1-6月,公司营业收入和净利润较2011年1-6月有所下降,下降幅度分别为0.71%和9.68%。主要受宏观经济形势影响,下游行业不景气导致部分客户资金紧张,不能按时支 付设备进度款,预收账款比例亦有所下降。 2.生产销售情况 目前ⅩⅩ公司已经形成了覆盖全国的销售网络,东部地区销售份额稳定增长,西部地区 销售日趋增加,其前景乐观。从ⅩⅩ公司的产品定位上看,由于ⅩⅩ公司的产品主要是由客 户定制再生产的,因此其产品价格差距较大,但这也体现了该企业再营销上面的差异化定位。 总体上讲其经营状况还算是良好的,能够生产出高端的产品,符合国家标准,以差异化的产品进行销售。 从经营循环上看,上游环节公司主要的原材料是钢铁、滤袋和机电配件。这些行业的价 格近年来波动较大,对公司的原材料采购会造成一定的影响。下游环节上看,由财务分析表

最新银行授信全流程总结

1.授信申请。借款人有授信资金需求时,应根据银行的要求提出授信申请,并承诺所提供的资料合法有效。主要内容包括:借款人的基本情况(借款人名称、经营范围、财务状况等),申请授信的基本情况(包括授信品种、金额、期限、利率、担保方式、用途、用款计划和还款计划等),如果涉及项目授信,还应提供项目情况。 2.授信受理。银行在收到借款人相关资料后,指定客户经理进行受理,根据借款人的情况,设计授信产品,并与借款人讨论,确定授信方案。 3.授信调查。银行在确定授信方案后,由客户经理进行调查,收集借款人的信息(借款人授信申请书、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公司章程、购销合同、银行对账单等,若涉及项目授信,应提供项目情况),分析借款人信用状况、财务状况、经营情况等,评估项目效益和借款人还本付息能力。同时分析借款人担保能力,如果涉及抵(质)押物,须分析抵(质)押物权属情况、市场价值和抵押率等,客户经理根据调查内容撰写调查报告,提出调查结论和相关风险控制措施。 4.授信审查。客户经理将调查报告上交审批部门,审批部门根据调查报告和授信相关资料进行风险评价,对借款人财务状况、经营情况、还款付息能力和担保情况进行审查,根据主要风险设置相应先决条件和管理要求,将风险控制在可控范围内。 5.授信审批。有权审批人按照“审贷分离、逐级审批”的原则,对信贷资金的投向、授信金额、期限和利率等进行决策,逐级签署审批意见。

6.合同签订。银行与借款人应共同签署借款合同,明确借贷双方权利和业务,基本内容包括借款品种、金额、期限、利率、用途和还款保障等。对于保证担保授信,银行还需与保证人签订保证合同,对于抵(质)押担保授信,银行还需签订抵(质)押合同,并办理抵押手续等。 7.授信发放。银行设立独立的部门或岗位,负责授信审核发放。授信发放前应确保借款人满足合同提款条件,并按合同约定的方式对授信资金的支付实施管理,监督授信用途实际使用情况。 8.授信支付。银行应设立独立的部门或岗位,负责授信支付审核和支付操作。目前一般采用受托支付方式,银行将授信资金通过借款人账户直接支付给其交易对手,确保授信按约定用途使用。 9.贷后管理。银行应监督借款人授信使用情况,跟踪了解借款人的财务状况及还款能力,检查抵(质)押物有效性和保证人担保能力,客户经理定期收集借款人的财务报表,并了解借款人实际生产经营情况或项目实际施工情况。 10.授信收回或处置。银行应在授信到期前向借款人提示到期还本付息。对于授信展期的,银行应评估展期的合理性和可行性;对因借款人暂时经营困难不能按期归还授信的,银行可与借款人协商授信重组;对于不良授信,银行应按照规定采取核销或保全处置方式。 审贷分离分级审批

2020年银行授信评审部工作总结

( 工作总结) 单位:____________________ 姓名:____________________ 日期:____________________ 编号:YB-BH-004402 2020年银行授信评审部工作总Summary of the work of bank credit evaluation department in 2020

2020年银行授信评审部工作总结 2017年银行授信评审部工作总结 2017年,总行授信评审部认真贯彻总行工作会议精神,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以我行改革和发展的现状为基点,积极推动我行经营体制和增长方式的转变。我部根据总行领导的安排,在深入研究本行实际情况、本地经济特点的基础上,借鉴他行先进的授信管理经验,尝试建立适应我行发展实际和管理体制的授信业务评审体系。同时,深刻领会总行的工作意图,落实总行制订的工作思路和方针,重塑授信管理体制,提高授信评审的专业技术水平,主动、认真地履行好部门职能,强化授信工作的尽职监督和合规建设。 第一、构建适应我行实际、有利我行发展的授信评审体系。 改革与发展,对授信评审部的工作提出了一个迫切的命题,那就是建立一套什么样的授信评审体系,如何建?要解决这些问题,首先要解决的就是授信评审部的定位问题、授信评审部每一位员工的个人素质和授信评审部的整体素质问题。 首先,我部加强与改革领导层的沟通,深刻研究和领会改革的整体思路和精神,切实明析我部在全行授信管理工作中的定位和职能,明确内部分工,保证整个授信管理体系的严密和协调有序,为我部授信评审与管理模型和操作架构的建

立打好依据基础。 其次,研究我行体制运行的整体情况和授信管理的现实情况,考察学习他行的先进管理理念和先进的管理方法,结合我行实际情况,对照授信工作尽职指引、集团客户授信尽职指引、关联交易管理办法等关于授信管理的规定和风险指引,建立授信评审模型与操作架构;二是与有关部门协调沟通,对授信评审模型与操作架构进行论证,一方面完善授信评审模型与操作架构;另一方面使有关部门了解本部在授信评审模型与操作架构中的角色和作用,为进一步细化操作流程打好基础。三是进行穿行测试,调整完善授信评审模型与操作架构,并做好与下线部门和上线部门的衔接。 再次,根据授信评审模型与操作架构,以及我行授信管理工作的审慎性要求,细化授信评审部内部岗位分工。一是要完善内部岗位的设置,做到分工明确;二是要明确各岗位的职责,做到权责明确;三是要建立问责制和责任追究制。 同时,针对不同的信贷产品,建立相应的管理制度和操作流程,明确授信评审的重点、难点,要细化评审工作的操作流程,建立科学严谨、可操作性强、有利于业务发展,并符合审慎性要求的评审流水线,并明确各个环节的责任和责任人,同时建立严格的责任追究机制。 第二、制订科学严谨、合理有效的企业信用等级评价办法和操作流程。 企业信用等级评定是统一授信的前提条件,根据总行领导安排,我部的负责安排企业信用等级评定工作,由专门人员负责。一是要加强学习,针对性的培养企业等级评定方面的人才,切实提高我行人员企业信用等级评定的知识水平;二是认真研究长治市各类型经济实体,研究长治市经济发展的现状和实际,针对本地区内各类型企业的特点,细分企业类型,拿出适应本地区实际和我行信贷政策

银行授信业务全解读

银行授信业务全解读 一、银行授信概述 授信是指商业银行向非金融机构客户直接提供的资金,或者对客户在有关经济活动中可能产生的赔偿、支付责任做出的保证,包括贷款、贸易融资、票据融资、融资租赁、透支、各项垫款等表内业务,以及票据承兑、开出信用证、保函、备用信用证、信用证保兑、债券发行担保、借款担保、有追索权的资产销售、未使用的不可撤消的贷款承诺等表外业务。 简单来说,授信是指银行向客户直接提供资金支持,或对客户在有关经济活动中的信用向第三方作出保证的行为。授信按期限分为短期授信和中长期授信。短期授信指一年以内(含一年)的授信,中长期授信指一年以上的授信。 授信是指银行向客户直接提供资金支持,或对客户在有关经济活动中的信用向第三方作出保证的行为。授信按期限分为短期授信和中长期授信。银行通常都会给一些经营状况良好的企业提供大额授信,有些授信额度甚至高得惊人,这也是强占优质客户的一种手段。 表内授信包括贷款、项目融资、贸易融资、贴现、透支、保理、拆借和回购等;表外授信包括贷款承诺、保证、信用证、票据承兑等。表外授信包括贷款承诺、保证、信用证、票据承兑等。 银行授信- 授信工作中的概念 (一)授信工作指商业银行从事客户调查、业务受理、分析评价、授信决策与实施、授信后管理与问题授信管理等各项授信业务活动。 (二)授信工作人员指商业银行参与授信工作的相关人员。 (三)授信工作尽职指商业银行授信工作人员按照本指引规定履行了最基本的尽职要求。 (四)授信工作尽职调查指商业银行总行及分支机构授信工作尽职调查人员对授信工作人员的尽职情况进行独立地验证、评价和报告。 二、银行授信决策与实施尽职要求 商业银行授信决策应在书面授权范围内进行,不得超越权限进行授信。 商业银行授信决策应依据规定的程序进行,不得违反程序或减少程序进行授信。 商业银行在授信决策过程中,应严格要求授信工作人员遵循客观、公正的原则,独立发表决策意见,不受任何外部因素的干扰。

授信业务知识

授信业务知识 、授信的概念: 授信是银行在综合评价法人客户的经营管理和风险情况的基础上,对每个法人客户分别确定综合信用额度,具体包括对客户的本外币贷款、贸易融资、贴现、承兑、担保及信用证等表内外业务。 二、授信的分类:基本授信和特别授信;公开统一授信与内部统一授信。 1、基本授信:基本授信是根据客户基本情况所确定的信用额度,用于客户正常流动资金周转。基本授信的额度在授信有效期内可循环使用。住房开发企业的正常流动资金贷款纳入基本授信管理。 2、特别授信:特别授信是根据国家政策、市场情况变化及客户经营的临 时需要、对特别项目及超过基本授信额度所给予的授信。包括:(1)因客户情况变化需要增加的授信;(2)特别项目融资的临时授信。特别授信额度是一次性 的,不能重复使用。 3、公开统一授信:公开统一授信指银行在对单一法人客户的风险和财务状况进行综合评价的基础上,就核定的最高综合授信额度,与客户签订授信协议,使客户在一定时期和核定额度内,能够便捷使用银行信用。 4、内部统一授信:内部统一授信指银行核定客户最高综合授信额度,作为银行内部控制客户信用风险的最高限额,不与客户见面,由银行内部掌握使用。 三、综合授信额度 综合授信额度是指银行为客户核定的短期授信业务的存量管理指标,只要授信余额不超过对应的业务品种指标,无论累计发放金额和发放次数为多少,银行公司业务部门均可快速向客户提供短期授信,即企业可便捷地循环使用银行的短期授信资金,从而满足客户对金融服务快捷性和便利性的要求。 四、授信的特点:

1、方便灵活,随借、随用、随还; 2、适应多种融资方案的需要; 3、降低企业筹资成本,提高财务工作效率。 五、授信的适用范围: 凡独立企业法人客户,均可就其在银行的短期贷款业务向银行申请采用综合 授信额度方式进行管理、操作。事业单位、国家机关等非法人客户,以及企业法 人下属的不具备法人资格的经济组织(如分公司等),不可申请综合授信额度。 六、授信业务的准入条件: 1、经工商行政管理机关核准登记,并通过年检,实行独立核算的企事业法人。 2、在申请行开立基本账户或一般账户,结算记录正常。 3、经查询,在申请行和其他银行信用记录良好,无违约行为,能按期偿付贷款本息。 4、资产负债率符合申请行的要求。 5、经营管理作风稳健、管理水平高,企业财务制度健全。 6、企业资产财务状况良好,具备较高的成长性和稳健发展性,还款来源落实,还款资金有保障。 7、申请行要求的其他条件。 七、授信业务操作流程: 1、受信人向银行提供基本情况 (1)营业执照,国税、地税税务登记证正本复印件; (2)机构代码复印件; (3)开户许可证复印件;

1-银行授信是什么意思_银行授信业务流程

银行授信是什么意思_银行授信业务流程 对于从事金融行业的童鞋们,乔布简历小编要和大家科普银行授信是什么意思?银行授信业务流程。 关键词:银行授信是什么意思,银行授信业务流程。 银行授信:授信,是指银行向其客户直接提供资金支持,或对客户在有关经济活动中的信用向第三方做出保证的行为。 银行授信业务流程 1、客人先开户,开户资料囊括营业执照啊,税务证啊,开户证等等。开户过后3天账户就可以使用。 2、然后企业会联系好客户经理,和客户经理说自己的贷款需求,要多少钱,要什么产品(国际业务产品还是人民币业务产品),多少期限,自己公司业务结构怎么样,账期结构怎么样。 3、银行客户经理根据你们公司的业务情况,给你设计产品。产品很多,不一定是纯粹的1年1放的流贷,什么信用证啦,保函啦,押汇啦,国内保理(国际保理)。要根据之前客人提供的公司信息来设计,和客人沟通,敲定最终的授信方案。 4、敲定方案之后,企业一般提供一些这笔授信所需的所有项目资料,具体提供哪些要看你之前和客户经理商量敲定的是做什么方案,每种产品要求的东西都不一样,外汇授信一般提供报关单,提单,客户(你们公司的客户)的相关资料,发票,海运单,保险单,合同等等,人民币业务一般提供房产证(如果有抵押),存单(如果有质押),法人授权书,审计报告,起码3年年报+若干月报,交易合同,缴税凭证(或者报税系统打印),部分科目明细,该笔授信有关的具体的项目资料等等。这个要具体问题具体分析。 5、客户经理搜集齐所有资料,就开始写调查报告,期间会让客户补件,可能会多次上门拜访,会问客人一些财务和日常生产经营问题,客户要积极配合。 6、写完调查报告,上报分行待审会,审批通过或者不通过。 7、不通过的一般复议,复议再没戏,一般当年就没戏了。通过的就可以放款了。客人提供后续一些资料,到银行来做业务审批,审批过程由客户经理办理,客户最后盖章就行了。 相信大家对银行授信都有了一定的了解。祝大伙儿找工作顺利~

银行授信调查报告(适用于房地产开发贷款)Word版

ⅩⅩ银行授信调查报告 (适用于房地产开发贷款) 客户名称: 项目名称: 授信金额: 授信期限: 授信定价: 担保方式: 担保人全称: 经办机构: 客户经理: 产品经理: ==================================================================== 声明: 本人对该授信项目进行了深入调查,并在调查的基础上完成本报告的撰写,本人对调查报告所陈述事实和数据的真实性承担责任。 客户经理签名: 产品经理签名: 贷前调查时间:

地点: 调查访问的对象: 访问人: 调查访问方式及内容: 调查报告目录: 第一部分授信申请人的基本情况 ............................................................................. 第二部分房地产项目的基本情况 ............................................................................. 第三部分授信方案 ..................................................................................................... 一、授信申请人的基本情况

(一)授信申请人 1、申请房地产开发贷款客户(以下简称客户)成立时间,营业执照和组织机构代码证号码,企业性质(国有、民营、其他),注册资本,注册地址,法定代表人等。 对于2006年7月11日后批准成立的外商投资的房地产公司,应根据国家《关于规范房地产市场外资准入和管理的意见》规定,了解总投资在1000万美元以上的项目,开发商的注册资金是否全额到位且达到总投资的50%。 客户的建筑资质,建筑施工技术能力; 2、客户的股东构成情况,主要股东名称,股份绝对额及占比。 如控股股东对该客户的人员、资金、物资有重要影响的,须对主要股东的资本构成、生产经营、资金财务等基本情况作必要说明。 对控股股东的分析,应上溯至最终实际控制人。 3、客户的组织体系 A、客户为非集团公司性质,应阐述贷款客户内部管理,项目报建、施工管理、财务筹资、技术质量、项目营销等内设机构的情况。同时附客户机构体系图说明; 如果客户为房地产项目开发而成立的项目公司,须说明客户与实际控制公司在人员任免、资金调度和计价、财务成本核算、施工设施材料使用等方面的处理规则; B、客户为集团公司制,须说明主要参股或控股公司名称,主营业务,资金负债,经营状况等情况。 如果其中的下属公司对本次授信有重要影响的,必须详细叙述; 分析集团公司对属下子公司的控制、管理情况; 4、客户的员工情况:人数,职称,文化结构,管理和生产人数。有无特殊人员。 5、法定代表人及其他高层管理人员介绍:姓名,年龄,文化程度,政治面貌,职业经历,业绩和道德评价。职业经历特别是房地产从业经历要详细说明。 6、公司法人治理结构评价。 信贷调查人员认为其它需要说明的情况。 同时附表说明,推荐表格如下:

(完整word版)商业银行授信审批中的主要问题及对策

商业银行授信审批中的主要问题及对策 一、授信审批过程中存在的主要问题 在授信审批管理工作中,从审批条件的设定、审批条件的落实等方面,可以反映出信贷审批的约束力、执行力和风险控制力,其结果直接影响信贷资产质量和经营效益。 (一)授信审批条件设定方面 授信审批过程中,授信审查人员为提出合理、有效的审查意见,往往在借款人符合或满足一般信贷条件的基础上,设定一些先决、约束和管理要求的条件,审批人在此基础上有些授信还增加额外的条件。这些条件涉及第一还款来源、第二还款来源、贷款用途及企业合作等多个方面。每一项授信审批条件,应该符合相关信贷政策,表述清晰、要求明确,操作性强,经办行能够及时、规范落实。但由于少数审查人员业务素质不高、审批人审批决策依据不足,对审批条件能否落实考虑不充分,审批标准和尺度把握不到位,导致部分审批条件设定的前瞻性、可行性不足,未能有效控制信贷风险。 1.设定的授信审批条件无效 一是审批条件概念不够清晰、具体,如审查人员提出的“我行授信条件不低于其他银行条件”、“借款人在经办行的结算份额不少于授信份额”等,经办行难以把握具体落实标准。二是审查人员不熟悉借款人地方有关政策规定,也未与经营部门进行有效沟通,授信条件提出后难以落实或存在执行障碍。如设定的“以在建工程抵押”条件,相当多地方的政府房产部门不办理在建工程抵押手续,导致无法落实。三是少数审查条件违背信贷政策,出现授信条件无效的现象。如贷款担保要求以中学的收费权作为贷款质押,实际在借款人不能归还贷款时无法执行,致使贷款形成不良。 2.授信审批条件设定不合理 由于企业外部经济环境和银行自身经营需求的不断变化,授信审批要适应不同行业、客户和产品的特点,很难有固定不变的操作依据和标准。审查人员往往凭借自身的经验积累和职业判断,拥有相当大的“自由裁量权”,导致审查尺度把握不一,出现审批决策不合理的现象。如部分设定的条件过高或过严,经办行难以落实或客户不愿意配合,造成贷款未能有效投放;借新还旧贷款未充分考虑借款人的还款能力或意愿,提出的压缩贷款本金条件难以落实。这些问题严重影响了贷款的授信效率和效果,既不利于经营部门的市场营销,也不利于实现银行效益的最大化。 3.授信审批条件设定不全面 部分审批条件泛泛而谈,缺乏针对性,设定的条件要求过低、把关不严格,不能及时、有效地防范和化解信贷风险。如审查人员未针对借款人经营管理、市场状况、产品成长阶段

银行授信业务尽职调查报告(2014年版)

附件2 **银行授信业务尽职调查报告(2014年版)(非金融企业债务融资工具承销业务)

第一部分工作底稿 尽职调查应用的主要方法包括查阅、访谈、列席会议、实地调查、信息分析、印证和讨论等。需要指出的是,并不是所有的方法都适用于所有的债务融资工具发行人,主承销商需要根据发行人的行业特征、组织特性、业务特点选择适当的方法开展尽职调查工作。 尽职调查报告应在收集资料和债券承销业务尽职调查工作底稿的基础上撰写。尽职调查工作底稿按照《**银行非金融企业债务融资工具承销业务尽职调查和注册材料撰写工作细则》(招银发【2013】446号)要求办理。 尽职调查报告应层次分明、条理清晰、具体明确,突出体现尽职调查的重点及结论,充分反映尽职调查的过程和结果,包括尽职调查的计划、步骤、时间、内容及结论性意见。 一、尽职调查资料清单

二、调查人员尽职调查声明 本调查报告的内容是按照**银行债券承销业务有关制度、规章和操作规程的要求,由(杨**)与(张**)共同对发行申请人、增信方的主体资格、财务状况以及抵(质)押物的权属、状态进行了全面的调查、核实,取得了相关凭据,并

对所取得的资料凭据进行了理性分析与判断。 本调查报告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我们没有隐瞒已经知道的风险因素,申请人及担保人的实际控制人、高层管理层人员不是我们的关系人。 主办客户经理姓名:杨** 协办人姓名:张** 调查时间:2014年3月3日至 2014年3月17日

第二部分授信调查报告 一、业务往来与合作情况 1.简述客户关系建立历史 客户上门、我行开发、他人介绍等;与我行人员有无特殊关系。 申请人为浙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推荐客户,2013年**月**日,上海证券交易所下发上证债备字【2013】***号文《接受中小企业私募债券备案通知书》,拟以非公开方式发行中小企业私募债券30000万元人民币,自通知书出具之日起6个月内完成。申请人为我分行辖内企业,浙商证券作为承销商向我行推荐认购该笔中小企业私募债券。申请人与我行人员无特殊关系。 2. 客户授信要求及我行预计收益 3.申请人及其关联企业在我行授信历史 申请人及其控股子公司在我行的授信历史、目前有效的授信内容和审批条件,以及授信使用情况。如果是集团客户,应说明集团客户在我行的总体授信情况,以及额度切分情况。 申请人为我行新客户,无授信历史。

银行对公客户授信业务操作流程

银行对公客户授信业务操作流程 1目的 本文件规定了XX银行(以下简称“本行”)对公客户授信操作流程,旨在加强对公客户信用风险的控制和管理内部监督控制,增强防范、抵御风险能力,提高本行经营管理水平,确保业务健康发展。 2适用范围 本文件适用于本行对公客户的授信工作。 3定义、缩写与分类 3.1定义 1)对公客户:是指办理或有意向办理贷款、承兑汇票、贴现、保函等授信业务的非自然人客户,包括有限责任公司、股份有限公司、社会团体、其他经济组织等。 2)集团客户是指具有以下特征的企业法人: 一是在股权上或者经营决策上直接或间接控制其他企事业法人或被其他企事业法人控制的; 二是共同被第三方企业法人所控制的; 三是主要投资者个人、关键管理人员或与其近亲属(包括三代以内直系亲属关系和二代以内旁系亲属关系)共同直接控制或间接控制的; 四是存在其他关联关系,可能不按公允价格原则转移资产和利润,本行认为应视同集团客户进行授信管理的。 3)授信:是指本行向客户直接提供资金支持,或对客户在有关经济活动中的信用向第三方作出保证的行为。本行客户的授信包括表内外授信,表内授信包括贷款、贴现、透支、贸易融资、拆借和回购等;表外业务包括贷款承诺、保证、信用证、票据承兑、保函等。 3.2缩写与分类 1)内部授信:是指确定的授信额度后,内部掌握,供客户申请信贷业务时参考、控制,对外保密。 2)公开授信:是指在内部控制线或额度内告诉客户部分授信额度。

3)综合授信:是指本行对单一客户确定的内部控制最高综合授信额度,包括贷款、项目融资、贸易融资(如打包放款、进出口押汇)、贴现、透支、保理、拆借和回购等表内授信,以及贷款承诺、保证(保函)、信用证、票据承兑等表外授信形式的本、外币统一综合授信。 4)集团授信:是指本行对集团客户确定的内部控制的最高综合授信额度。 5)单一客户授信:是指本行对单一客户确定的内部控制最高综合授信额度。 4职责与权限

最新银行授信评审部工作总结

银行授信评审部工作总结 银行授信评审部工作总结 ,总行授信评审部认真贯彻总行工作会议精神,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以我行改革和发展的现状为基点,积极推动我行经营体制和增长方式的转变。我部根据总行领导的安排,在深入研究本行实际情况、本地经济特点的基础上,借鉴他行先进的授信管理经验,尝试建立适应我行发展实际和管理体制的授信业务评审体系。同时,深刻领会总行的工作意图,落实总行制订的工作思路和方针,重塑授信管理体制,提高授信评审的专业技术水平,主动、认真地履行好部门

职能,强化授信工作的尽职监督和合规建设。 第一、构建适应我行实际、有利我行发展的授信评审体系。 改革与发展,对授信评审部的工作提出了一个迫切的命题,那就是建立一套什么样的授信评审体系,如何建?要解决这些问题,首先要解决的就是授信评审部的定位问题、授信评审部每一位员工的个人素质和授信评审部的整体素质问题。 首先,我部加强与改革领导层的沟通,深刻研究和领会改革的整体思路和精神,切实明析我部在全行授信管理工作中的定位和职能,明确内部分工,保证整个授信管理体系的严密和协调有序,为我部授信评审与管理模型和操作架构的建立打好依据基础。 其次,研究我行体制运行的整体情况和授信管理的现实情况,考察学习他行的先进管理理念和先进的管理方法,结合我行实际情况,对照授信工作尽职指引、

集团客户授信尽职指引、关联交易管理办法等关于授信管理的规定和风险指引,建立授信评审模型与操作架构;二是与有关部门协调沟通,对授信评审模型与操作架构进行论证,一方面完善授信评审模型与操作架构;另一方面使有关部门了解本部在授信评审模型与操作架构中的角色和作用,为进一步细化操作流程打好基础。三是进行穿行测试,调整完善授信评审模型与操作架构,并做好与下线部门和上线部门的衔接。 再次,根据授信评审模型与操作架构,以及我行授信管理工作的审慎性要求,细化授信评审部内部岗位分工。一是要完善内部岗位的设置,做到分工明确;二是要明确各岗位的职责,做到权责明确;三是要建立问责制和责任追究制。同时,针对不同的信贷产品,建立相应的管理制度和操作流程,明确授信评审的重点、难点,要细化评审工作的操作流程,建立科学严谨、可操作性强、有利于业务发展,并符合审慎性要求的评

银行授信调查报告范本

Record the situation and lessons learned, find out the existing problems and form future countermeasures. 姓名:___________________ 单位:___________________ 时间:___________________ 银行授信调查报告

编号:FS-DY-20496 银行授信调查报告 客户名称:河**豫铝业有限公司 行业类别:铝板、铝带、铝箔加工销售 授信品种:综合授信 授信金额:2500万 授信期限:1年 授信定价:按分行计财部要求办理 担保方式:存货质押及担保 担保人全称:河南群鑫铝业有限公司 经办机构:紫荆山路支行 客户经理:刘x 产品经理:许x 声明: 本人对该授信项目进行了深入调查,并在调查的基础上完成本报告的撰写,本人对调查报告所陈述事实和数据的真

实性承担责任。 客户经理签名: 产品经理签名: 贷前调查时间:XX年2月26日 地点:河**豫铝业有限公司 调查访问的对象:公司法人代表周孝宗,董事长周明军,财务总监周国锋 访问人:刘鹏、许琦 调查访问方式及内容:现场调查、访谈,内容如文 调查报告目录: 第一部分授信申请人的基本情况 第二部分授信申请人经营情况分析 第三部分行业及政策分析 第四部分授信申请人财务情况分析 第五部分授信申请人与银行合作情况 第六部分或有负债分析 第七部分授信申请人授信用途与还款来源分析 第八部分授信方案及担保分析

第九部分授信风险分析及防范措施第十部分调查结论 第十一部分经办机构负责人意见... Foonshion图文设计有限公司 Fonshion Design Co., Ltd

农商银行信贷业务操作流程只是分享

某某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贷款操作规程 (草案)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加强信贷管理,规范本行贷款行为,推进贷款工作制度化、规范化、程序化,根据《商业银行法》、《担保法》、《合同法》、《贷款通则》等法律、法规以及有关规章制度,特制定本操作规程。 第二条贷款操作规程是本行在贷款(包括银行承兑汇票,下同)发放、收回过程中对贷前调查、贷时审查、贷后检查、贷款收回、不良资产管理、呆账贷款核销、信贷档案管理及信贷工作总结等内容进行规范的工作程序。 第三条本规程是某某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所辖营业机构办理贷款业务应遵循的操作规范。 第二章贷前调查 第四条各支行、分理处受理借款人申请后,应当对借款人的主体资格、资信等级、偿债能力、经营效益以及贷款的安全性、流动性、效益性等情况进行调查分析,核实抵押物、质物及保证人情况,预测贷款的风险程度等。 第五条信贷人员接到借款人书面贷款申请报告后,应在3—5个工作日内对借款人进行贷前调查的工作,具体内容至少应包括以下几个方面: (一)企业或其他经济组织 1.借款人营业执照注册地或实际经营场所是否在各支行、分理处所辖范围内; 2.借款人主体是否合法(工商企业、私营企业、外资企业及个体户应持有有效的工商营业执照;其他经济组织应有当地政府或行业主管部门的批准文件),借款人经营的内容是否符合国

家法律、法规和政策所规定的范围; 3.借款人是否在本行开立基本存款账户或一般存款账户,资金结算情况如何; 4.借款企业法定代表人或实际经营者以自然人个人名义在本系统内辖属机构有无贷款; 5.借款人有无合法有效的贷款卡,有无不良信用记录,法定代表人的品行、素质及管理能力情况; 6.借款企业有无完整的财务制度,能否按时报送资产负债表、损益表等有关财务数据资料; 7.借款人是否有相应比例的自有资金,短期贷款工商企业一般不少于30%,中长期贷款50%以上; 8.借款人申请的贷款用途是否符合当前国家产业政策和各支行、分理处的支持范围。 (二)自然人 1.自然人户籍关系是否在本支行、分理处所辖范围内; 2.自然人是否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 3.有一定的自有资金,消费贷款应有符合规定的自有首付资金; 4.自然人是否在本行开立了个人结算账户; 5.借款人申请的贷款用途是否符合当前国家产业政策和各支行、分理处的支持范围。 信贷人员根据初步调查情况,提出是否同借款人建立信贷关系意见。凡借款人不符合贷款条件的,应及时告知借款人;基本符合借款人条件的,经审批同意建立信贷关系的,则再进行实地调查。 第六条实地调查主要是了解借款人经营管理状况、资产与负债构成、产品盈利能力、企业发展前景及对保证人或抵(质)

相关文档
最新文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