砖墙砌体施工合同

庄园、香槟国际大酒店及庄园、国际邻海怡园(度假村)A标段工程砖墙砌筑工程施工协议书

合同编号:

甲方:长春建工集团有限公司厦门湖里分公司

乙方:砖墙砌筑班组

为了更好的完成庄园、香槟国际大酒店及庄园、国际邻海怡园(度假村)A标段工程(以下简称本工程)的施工任务,在保证工程质量,搞好安全生产的同时,做好增产节约、降低成本,经双方本着互利互惠的原则友好协商、甲方决定将本工程中酒店砖墙砌筑专项工程由乙方承包施工,现根据相关法律、法规,遵循平等、自愿、公平和诚信的原则,为明确双方的责任和权利,双方协商达成一致,订立本合同。

一、承包形式:包工不包料(包括砌筑所需一切工具,但搅拌机、垂直运输机械、施工脚手架、箱板、施工用水用电由甲方承担)。

二、承包内容及范围:

1、承包范围:现场施工图上红色线所标注的全部砌筑工程,含止水墩、构造柱及圈过梁的混凝土浇筑施工。

2、承包内容:砖墙砌筑班组在施工过程中所用的各种工、用具(包括广线、砖刀、手推车、灰盆、铁铲等小型工具)的采购和自购工具的维修费用由乙方自行承担以及因乙方施工所产生的垃圾清理工作,并应于每次工序交接前清理完成。

三、计价方式及价格:

1、计算方式:按实际施工的图纸所示意的尺寸计算体积,以立方计算。

2、项目单价:

(1)砖墙砌筑按单价为元/㎡(单价包括除合同已明确的,以及乙方应上交的有关部门管理费及乙方劳务公司的管理费、税金、加班费、基本工资、工具补贴、短途运

输费、进出交通费、防暑降温费、保健费、劳保用品费;单价还包括安全文明生产文明施工费用、社会福利劳动保险、因乙方原因引起的工伤事故处理等全部费用;单价还包括所有的零星杂工、计时工及伙食费和住宿费等全部费用)包干施工;工程量以乙方与项目部施工员和预算员核定的工程量为准。

(2)上述单价为乙方完成上款全部工作内容的价格。该单价依据乙方已熟悉本工程的施工图纸、施工条件情况因条件而定,乙方不得因本工程工程量大小、施工难易度及其他状况不同而要求加价。除本条款单价范围外,甲方不再支付其他任何费用和计时工,除甲方有特殊通知外,乙方不得以任何理由放弃任何项目的施工,否则甲方将按该项目两倍价款扣回另请他人施工。

四、质量要求:

1、根据本工程施工图、设计变更、技术联系单及现行有关标准、规范和质量验评标准进行施工和评定,质量要求为合格,乙方必须严格按设计图纸及设计变更通知书进行施工,严格执行国家有关建筑安装技术规范标准,服从建设单位、监理单位、公司项目部管理人员的指挥及安排,每个工序施工完成后,由甲方项目部检查验收确认后,方可进入下道工序。

2、按规范规定配合取样员进行各部位取样送检。

3、若乙方未能达到上述要求及验评合格标准评,造成工期或其他损失概由乙方负责。

4、验收标准:执行国家现行的工程质量验收标准,评定单位是:建设监理单位、东山县质量监督站及本公司项目部技术人员

五、工期要求:

1、施工总工期:按施工合同书签发工期按时施工。(斜屋面5天、平屋面4天)

2、乙方应按甲方提供的进度计划及任务书要求,及时再增加劳力,保质保量如期完成任务,每拖延一天罚款500元。

3、乙方必须遵守甲方所定的规章制度,工期紧张时,应积极配合甲方采取夜晚加班制,服从统一调配,服从甲方现场指挥,确保工期质量,进度顺利完成任务。同时,乙方不得因夜晚施工而向项目部索要加班费。

六、工程款支付:

1、支付方式:

1)按施工进度付款,每月支付当月工程款的85%,每月所剩15%工程款在全部砌体完成后待甲方验收合格后一个月内付清。

2)结算依据以本合同规定内容及单价,根据甲、乙方双方认可的工程量进行结算,乙方完成的工程量,劳务公司管理费1.5%由乙方承担。

3)在工资发放前3天班长必须提供其工人的工资表和身份证复印件。

4)工程款结算乙方由合同签约人亲自领取,他人无权带领(特殊情况例外)。

七、双方责任义务:

1、甲方责任义务

1)负责工地现场的工程质量、安全生产、文明施工、工程进度、配料用料及各项规章制度的指挥、监督与管理和协调。及时提供施工图纸、设计变更、安全和质量交底等技术文件。

2)组织落实机械和材料进场,满足乙方机械和材料的需求,协调各工种的工序衔接,保障乙方正常施工。

3)负责现场放线、标高的确定复核以及试验检测。

4)有权辞退班组内不合格人员。

2、乙方责任义务:

1)尊重和服从建设、监理、施工单位及甲方管理人员的监督与指挥,严格按国家现行建筑工程施工操作工艺、规程进行操作,质量必须符合验收规范以及相应标准。必须按照设计图纸以及甲方的要求进行施工。如因违反而引起工程返工全部由乙方自行负责。2)严格遵守现行的安全操作规程、规范以及相应的安全管理制度。若违反规定、制度等造成安全事故、人员伤亡、机器损坏,处500元的罚款外,并追究相应的责任,情节严重者应移交相关司法机关。

3)如乙方因技术力量有限或不顾全局利益,不与其他各工种配合,影响其它班组顺利施工。甲方有权终止合同,同时甲方有权向乙方索赔重组本工种人员而发生的各种费用。4)砖墙砌筑工程在检查、验收过程中乙方必须无条件配合。包括本工种范围内的清扫、落地灰的清理及成品保护。

5)乙方对必须遵守社会治安、计划生育法律法规,不得在施工现场范围内打架、斗殴、聚众闹事、参与赌博,否则将按照施工现场管理制度进行处罚,情节严重者应移交相关司法机关。

6)乙方人员在施工过程中的安全事故所发生的医疗费用等均由乙方自行承担。

7)乙方在施工中有权拒绝执行违章指挥,并严禁违章操作。因乙方违章操作发生安全事故,责任及经济损失由乙方承担。

8)雨季施工期间,乙方自带雨具,单价中已包含费用。

七、本合同一式肆份,甲方持叁份,乙方持壹份。本合同自签订之日起生效。至工程全部完工款项付清自动失效。施工中双方发生争议事项,可双方协商解决,协商未果,可申请厦门市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甲方:乙方:

负责人:身份证号:

现场代表:现场负责人:联系电话:联系电话:地址:住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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