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关总署2007年第37号公告--2007版《进出口税则商品及品目注释》修订本(第一期)

海关总署2007年第37号公告--2007版《进出口税则商品及品目注释》修订本(第一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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财税法规

海关总署2007年第37号公告--2007版《进出口税则商品及品目注

释》修订本(第一期)

【标 签】进出口税则商品,品目,注释

【颁布单位】海关总署

【文 号】海关总署2007年第37号公告

【发文日期】2007-07-23

【实施时间】2007-07-23

【 有效性 】全文有效

【税 种】关税征收管理

《进出口税则商品及品目注释》(以下简称《注释》)是中国海关实施进出口税则商品归类的法律依据之一。现根据世界海关组织发布的2007版《协调制度注释》第一期修订内容对2007版《注释》进行了修订,修订内容(见附件)自发布之日起生效。

特此公告。

附件:2007版《进出口税则商品及品目注释》修订本(第一期)

乐税网( https://www.360docs.net/doc/664043118.html,/ )邮箱: Jiufu@https://www.360docs.net/doc/664043118.html,

2017版《进出口税则商品及品目注释》修订本(第二期)

附件2 2017版《进出口税则商品及品目注释》修订本 (第二期) 注:本期中所标识的页码为《进出口税则商品及品目注释》中的页码。 第29页,品目03.07,子目0307.8、0307.81、0307.83及0307.87,本页第10-11,13,17行 仅英文修改,中文无需修改。 第289页,品目29.03,排他条款文,本页倒数第1-2行 仅法文修改,中文无需修改。 第299页,品目29.09,注释条文四,本页倒数第8-10行 将原文修改为: “这些化合物是通式为ROOH及ROOR1的化合物,其中R及R1是有机基团。 例如,乙基过氧化氢及过氧化二乙基。” 第321页,品目29.22,注释条文,本页第13-14行 仅法语修改,中文无需修改。 第356页,品目29.37,注释条文,本页倒数第20行 在本页倒数第20行后插入以下新的一句: “一种合成的前列腺素及前列腺素受体激动剂。” 第362页,品目29.39,注释条文,本页倒数第1行 将原文修改为: “(一)来自真菌的生物碱:纯绿青霉素*(青霉菌Penicillium viridicatum);鲁古罗瓦辛A(青霉菌生物碱);葚孢菌素(一种能导致动物面部湿疹的毒素);细胞松弛素b;杀鱼菌素B4(吲哚类生物碱促癌剂);青霉震颤素D(震颤真菌毒素);娄地青霉素(蓝纹乳酪)。” 第363页,品目29.39,注释条文,本页第5-6行 将原文修改为: “来自昆虫的生物碱:七星瓢虫碱*(七星瓢虫);2-异丙基-3-甲氧基吡嗪(异色瓢虫);斑蝶素(非洲君主蝶的荷尔蒙);球马陆碱(欧洲马陆);墨西哥豆瓢虫碱(墨西哥豆瓢虫);二十四星瓢虫碱(二十四星瓢虫)。” 第378页,“麻醉药与精神治疗药物表”Ⅱ“受《1971年精神治疗药物公约》管制

海关商品归类指引

海关商品归类指引 [编号:53538] 海关商品归类指引 海关商品归类指引 (全关通信息网编辑发布) 对于广大进出口从业者而言,确定海关商品编码(即海关税则归类,又称海关商品归类),是进出口业务中必须进行的一项工作十分常见的问题。海关归类涉及商品知识、归类规则的运用等方方面面内容,专业性强,是一门很深的学问。任何知识和技巧的学习和掌握,掌握其基本原理和基本知识是十分重要的,在此基础上,才谈得上实践积累。下面将为大家简单介绍一下商品归类的相关内容并列举若干典型实 例以帮助大家理解。 一、海关商品归类的由来及依据 了解商品归类必须了解《商品名称及编码协调制度》(以下简称《协调制度》)。中国海关商品归类就是在此基础上的专业技术性极强的一项工作。 国际贸易的发展要求有一个能同时满足关税、统计和国际贸易其他方面要求的商品目录。为此,在国际海关合作理事会的主持下,1983年海关合作理事会第61/62届会议通过了

《协调制度公约》,于1988年1月1日正式实施。《协调制度》(Harmonized Commodity Description and Coding System简称HS)是《协调制度公约》的附件。目前,采用《协调制度》的国家和地区所占的国际贸易量占全球国际贸易总量的98%。 《协调制度》是目前国际贸易商品分类的一种“标准语言”,是一部完整、系统、通用的国际贸易商品分类体系。它将国际贸易中的商品按类、章、品目、子目进行分类。《协调制度》共21类,基本按社会生产的分工区分,如农业、化工业、纺织工业、冶金工业等。“类”下分为97章,基本上按商品的属性或用途来分类。 如第一章到第五章是活动物和动物产品,第六章到第十四章是活植物和植物产品。每一“章”由多个“品目”和在品目下进一步细分的“子目”及相应的编码构成。每一条品目包括品目条文(即商品名称或商品描述)和编码(即品目号列)。品目号列由四位数组成,前两位数表示品目所在的章,后两位数表示品目在有关章的排列次序。如01.01是“马、驴、骡”,前两位数表示该品目在第一章,后两位数表示所列商品为第一章的第1个品目。品目可再细分为子目。子目是平常所见的税则号第五到十位编号,其中第五位、第六位是《协调制度》的一级、二级子目,第七位到第十位是我国的本国子目。品目的构成如下图:

2014年海关进出口税则

2014年《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进出口税则及申报指南》简介 2014年《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进出口税则及申报指南》中英文(附光盘),本书涵盖了《海关报关实用手册》(2014年) 、《中华人民共和国进出口税则》(2014年)和《海关规范申报目录》(2014年)三本书的主要内容。 2014年国务院税则委员会和海关总署对进出口商品名称(税则税目)、商品编码、关税税率、监管证件相应进行了重大调整。 全书主要内容有:海关报关10位编码,包括商品名称、进口税率、增值税率、出口退税率、计量单位、监管条件以及英文商品名称,并加列了2014年进出口协定、特惠、暂定税目税率表、出口税率、海关代征税一览表、进出口商品申报目录等以及2014年申报常用代码和说明。 淘宝海关图书专营店: https://www.360docs.net/doc/664043118.html,/item.htm?spm=a230r.1.14.92.q52h3C&id=354229 39153 中国海关图书发行网:https://www.360docs.net/doc/664043118.html,/ 本书介绍: 根据国务院批准的,2014年《中华人民共和国进出口税则》以及2014年以来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出口退税率,结合海关监管十位商品编码和进出口商品的监管证件以及海关规范申报目录等内容,我们编纂本书。

为了读者便于查阅,现将《海关进出口税则》和附录说明如下:第一部分《海关进口税则》 《海关进出口税则》包括进口关税征税率、出口退(免)税率、进出口监管证件对照速查表,是本书的核心部分: 第一列是“税则号列”即“商品编号”,其前八位代码与《税则》中的税则号列统一;第九位和第十位代码与进口环节税、进口暂定税率和贸易管制的要求统一。 “税则号列”有*标志的:表示该项商品实施年度进口暂定税率,凡从世界组织成员国或与中国有双边互惠协议的国家或地区进口货物,按进口暂定税率征税。 该项目商品实施出口商品暂定税率,见《出口商品暂定税率表》。 第二列是“商品名称及备注”即该进出口商品的名称和描述。它是《税则》和《统计商品目录》中的货品名称缩减而来。括号内的文字是对该商品的补充描述。 第三列是“出口退税”,即出口退税率(%),该数据为2014年国家出口退税文库正在使用的最新退税率。 由于国家出口退税率是根据国际和国内经济形势随时调整的,因此,在本书出版后出口退税率进行调整的,按最新颁布的规定执行。 第四列是“进口税率”分为最惠国进口税率(%)、普通进口税率(%)和进口暂定税率(%) 最惠国进口税率: 原产于共同适用最惠国待遇条款的世界贸易组织成员的进口货

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进出口税则(中英文对照版)

:中华人民共和国进出口税则(中英文对照!附光盘) 书名: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进出口税则中英文对照版 出版社:经济日报 出版日期:2011年1月 规格:全一册 16开附光盘 定价:¥280.00 内容简介: 十位编码、监管条件、申报说明、出口退税、政策法规、海关代征税一览表特别说明2010年税则书新添加: 1、新税则2011年出口退税

率全部内容; 2、包括2011年将对监管条件、十位编码、进口关税等进行重大调整内容; 3、添加了报关必须填写的“申报说明”即海关总署最新编制的《中华人民共和国进出口商品规范申报目录》的全部内容本书根据国务院关税税则委员会2011年最新调整的进出口关税税率编制而成。出于海关监管工作的需要,2010年对进出口商品监管证件进行了重大调整,因此本书2011年商品监管条件也相应进行了重大调整。最新商品编码、最新关税调整尽在本书体现。为便于使用本书,现说明如下:第一部分:《关税税则》:第1列为“税则号列”,其8位数与《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进出口税则》完全一致,并在此基础上增加了海关的10位数编码。第2列为“货品的中文名称”。第3列为“进口税率”,其中第1栏是最惠国税率,适用于原产于世贸组织成员或与我国签有互惠双边贸易协定的国家或地区进口的货物;第2栏是中巴税率,适用于原产于巴基斯坦部分进口的货物;第3栏为普通税率,适用于原产于上术1、2栏以外国家或地区进口的货物。第4列为“增值税率”,栏目空白时为免征,其他分为13%和17%两种。第5列为“出口退税率”,栏内数字表示相应退税税率。第6列为“计量单位”,为海关统计使用的法定计量单位。第7列为“监管条件”,相应的代码表示在一般贸易进口或出口时应向海关提交的监管证件代码,具体名称参见本书《监管证件与名称代码表》第8列为“货品的英文名称”。本税则各栏目的税率均为从价税(**除外)。本税则税率栏目内的**表示从量税、复合税,具体税率参见附件2 本税则税率前标有*的,表示该税率为实行进口关税配额

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进出口货物商品归类管理规定

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进出口货物商品归类管理规定 第一条为了规范进出口货物的商品归类,保证商品归类结果的准确性和统一性,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法》(以下简称《海关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进出口关税条例》(以下简称《关税条例》)及其他有关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本规定所称的商品归类是指在《商品名称及编码协调制度公约》商品分类目录体系下,以《中华人民共和国进出口税则》为基础,按照《进出口税则商品及品目注释》、《中华人民共和国进出口税则本国子目注释》以及海关总署发布的关于商品归类的行政裁定、商品归类决定的要求,确定进出口货物商品编码的活动。 第三条进出口货物收发货人或者其代理人(以下简称收发货人或者其代理人)对进出口货物进行商品归类,以及海关依法审核确定商品归类,适用本规定。 第四条进出口货物的商品归类应当遵循客观、准确、统一的原则。 第五条进出口货物的商品归类应当按照收发货人或者其代理人向海关申报时货物的实际状态确定。以提前申报方式进出口的货物,商品归类应当按照货物运抵海关监管场所时的实际状态确定。法律、行政法规和海关总署规章另有规定的,按照有关规定办理。 第六条收发货人或者其代理人应当按照法律、行政法规规定以及海关要求如实、准确申报其进出口货物的商品名称、规格型号等,并且对其申报的进出口货物进行商品归类,确定相应的商品编码。 第七条由同一运输工具同时运抵同一口岸并且属于同一收货人、使用同一提单的多种进口货物,按照商品归类规则应当归入同一商品编码的,该收货人或者其代理人应当将有关商品一并归入该商品编码向海关申报。法律、行政法规和海关总署规章另有规定的,按照有关规定办理。 第八条收发货人或者其代理人向海关提供的资料涉及商业秘密,要求海关予以保密的,应当事前向海关提出书面申请,并且具体列明需要保密的内容,海关应当依法为其保密。 收发货人或者其代理人不得以商业秘密为理由拒绝向海关提供有关资料。 第九条海关应当依法对收发货人或者其代理人申报的进出口货物商品名称、规格型号、商品编码等进行审核。 第十条海关在审核收发货人或者其代理人申报的商品归类事项时,可以依照《海关法》和《关税条例》的规定行使下列权力,收发货人或者其代理人应当予以配合: (一)查阅、复制有关单证、资料; (二)要求收发货人或者其代理人提供必要的样品及相关商品资料; (三)组织对进出口货物实施化验、检验,并且根据海关认定的化验、检验结果进行商品归类。 第十一条海关可以要求收发货人或者其代理人提供确定商品归类所需的资料,必要时可以要求收发货人或者其代理人补充申报。 收发货人或者其代理人隐瞒有关情况,或者拖延、拒绝提供有关单证、资料的,海关可以根据其申报的内容依法审核确定进出口货物的商品归类。 第十二条海关经审核认为收发货人或者其代理人申报的商品编码不正确

2007年版《协调制度》(HS)与海关进出口税则

内容提要: 1. 2007年版HS修订情况介绍 2、2007年版HS的修订对进出口税则本国 子目的影响 3、执行2007年版HS对进出口商品税则归 类的影响 4、进出口企业的必要应对措施 前言 为适应科学技术的发展和国际贸易方式的变化,有效地实施对物流的监管,世界海关组织(WCO)根据《协调制度公约》有关条款的规定,对现行《协调制度》(HS)(2002年版)进行了全面修订,修订后的HS将于2007年1月1日起生效。 根据《协调制度公约》对缔约国权利义务的规定,中国海关进出口税则和统计目录应于2007年1月1日起采用新的《协调制度》。 一、2007年版HS修订的主要原因 1、顺应科学技术的发展。 例如:增列税目84.86 “专用于或主要用于制造半导体、集成电路、 平板显示器的机器及装置”;增列子目8536.70 “光导纤维、光导纤维束或光缆用连接器”等。

2、根据贸易方式的变化,简化归类,便于海关操作。 例如:将原税目84.71项下的打印机、税目85.17项下的传真机和税 目90.09项下的复印机移至税目84.43项下,并为上述机器的多功能的组合机器增列子目8443.31;重新调整税目85.42集成电路的列目结构等。 3、为使商品分类体系进一步简化、合理。 例如:将原税目85.19(声音的重放设备)与税目85.20(声音的 录制设备,不论是否带有重放装置)合并为新税目85.19(声音的录制或重放设备); 将原税目85.23(未录制媒体)与税目85.24(已录制媒体)合并 为新税目85.23(录制媒体,不论是否已录制); 将原税目85.25项下的无线通信设备(如移动电话等)与税目85.17 的有线通信设备合并为新税目85.17等。 4、因贸易量减少删除部分子目。

进出口商品归类原则和方法

进出口商品归类原则和方法(协调制度2007年版研究)之十五附录二 其他海关归类制度 一、海关进出口货物商品归类管理规定 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进出口货物商品归类管理规定 (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总署令第158 号) 第一条为了规范进出口货物的商品归类,保证商品归类结果的准确性和统一性,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法》(以下简称《海关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进出口关税条例》(以下简称《关税条例》)及其他有关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本规定所称的商品归类是指在《商品名称及编码协调制度公约》商品分类目录体系下,以《中华人民共和国进出口税则》为基础,按照《进出口税则商品及品目注释》、《中华人民共和国进出口税则本国子目注释》以及海关总署发布的关于商品归类的行政裁定、商品归类决定的要求,确定进出口货物商品编码的活动。 第三条进出口货物收发货人或者其代理人(以下简称收发货人或者其代理人)对进出口货物进行商品归类,以及海关依法审核确定商品归类,适用本规定。 第四条进出口货物的商品归类应当遵循客观、准确、统一的原则。 的五条进出口货物的商品归类应当按照收发货人或者其代理人向海关申报时货物的实际状态确定。以提前申报方式进出口的货物,商品归类应当按照货物运抵海关监管场所时的实际状态确定。法律、行政法规和海关总署规章另有规定的,按照有关规定办理。 第六条收发货人或者其代理人应当按照法律、行政法规规定以及海关要求如实、准确申报其进出口货物的商品名称、规格型号等,并且对其申报的进出口货物进行商品归类,确定相应的商品编码。 第七条由同一运输工具同时运抵同一口岸并且属于同一收货人、使用同一提单的多种进口货物,按照商品归类规则应当归入同一商品编码的,该收货人或者其代理人应当将有关商品一并归入该商品编码向海关申报。法律、行政法规和海关总署规章另有规定的,按照有关规定办理。 第八条收发货人或者其代理人向海关提供的资料涉及商业秘密,要求海关予以保密的,应当事前向海关提出书面申请,并且具体列明需要保密的内容,海关应当依法为其保密。

进出口税则—商品及品目注释海关税则编码解释查询

【名称】2012年最新版进出口税则—商品及品目注释 【出版社】中国商务出版社 【日期】2012-1 【册数】全套两册 【原价】450 【折扣价】420 财政部、海关总署根据国际上广泛采用英文版《协调制度注释》编译出版了《海关进出口税则—统计目录商品及品目注释》,它对《海关进出口税则》4位至6位数编码的品目及子目的商品名称及范围作了最权威性的解释,并确定其是进出口商品征税或统计归类的法律依据。世界海关组织每四年对HS编码进行一次调整,2012年是继2007年之后的又一次重大调整,本书是包涵了最新调整的4位至6位数编码的品目及子目的商品名称及解释。 本书分上下册,定价:450元 海关进出口税则—商品及品目注释海关hs税则4位税目号税率税号编码查询海关税则报关手册出口退税率查询商品编码最新税率 《2012进出口税则商品及品目注释(上下册)》 书号:ISBN 978-7-80181-354-1 作者:海关总署关税征管司编译 价格:450.00 RMB 出版日期:2012-1 出版社:中国商务出版社 本书是海关总署根据2012年《协调制度注释》编译而成的。是对进出口商品进行税则归类或统计目录归类的法律依据。 前言 归类总规则 第一类活动物;动物产品 第一章活动物 第二章肉及食用杂碎 第三章鱼、甲壳动物、软体动物及其他水生无脊椎动物 第四章乳品:蛋品:天然蜂蜜:其他食用动物产品 第五章其他动物产品

第二类植物产品 第六章活树及其他活植物;鳞茎、根及类似品:插花及装饰用簇叶 第七章食用蔬菜、根及块茎 第八章食用水果及坚果;柑桔属水果或甜瓜的果皮 第九章咖啡、茶、马黛茶及调味香料 第十章谷物 第十—章制粉工业产品;麦芽;淀粉;菊粉:面筋 第十二章含油子仁及果实:杂项子仁及果实;工业用或药用植物:稻草、秸秆及饲料 第十三章虫胶;树胶、树脂及其他植物液、汁 第十四章编结用植物材料;其他植物产品 第三类动、植物油、脂及其分解产品:精制的食用油脂;动、植物蜡 第十五章动、植物油、脂及其分解产品:精制的食用油脂:动、植物蜡 第四类食品;饮料、酒及醋;烟草、烟草及烟草代用品的制品 第十六章肉、鱼、甲壳动物、软体动物及其他水生无脊椎动物的制品 第十七章糖及糖食 第十八章可可及可可制品 第十九章谷物、粮食粉、淀粉或乳的制品;糕饼点心 第二十章蔬菜、水果、坚果或植物其他部分的制品 第二十一章杂项食品 第二十二章饮料、酒及醋 第二十三章食品工业的残渣及废料;配制的动物饲料 第二十四章烟草、烟草及烟草代用品的制品 第五类矿产品 第二十五章盐;硫磺;泥土及石料;石膏料、石灰及水泥 第二十六章矿砂、矿渣及矿灰 第二十七章矿物燃料、矿物油及其蒸馏产品;沥青物质;矿物蜡 第六类化学工业及其相关工业的产品 第二十八章无机化学品:贵金属、稀土金属、放射性元素及其同位素的有机及无机化合物 第二十九章有机化学品 第三十章药品 第三十一章肥料 第三十二章鞣料浸膏及染料浸膏;鞣酸及其衍生物;染料、颜料及其他着色料;油漆及清漆;油灰及其他胶粘剂:墨水、油墨 第三十三章精油及香膏;芳香料制品及化妆盥洗品 第三十四章肥皂、有机表面活性剂、洗涤剂、润滑剂、人造蜡、调制蜡、光洁剂、蜡烛及类似品、塑型用膏、“牙科用蜡”及牙科用熟石膏制剂 第三十五章蛋白类物质;改性淀粉;胶;酶 第三十六章炸药;烟火制品;火柴;引火合金;易燃材料制品 第三十七章照相及电影用品 第三十八章杂项化学产品 第七类塑料及其制品:橡胶及其制品 第三十九章塑料及其制品 第四十章橡胶及其制品 第八类生皮、皮革、毛皮及其制品:鞍具及挽具;旅行用品、手提包及类似容器; 动物肠线(蚕胶丝除外)制品 第四十一章生皮(毛皮除外)及皮革 第四十二章皮革制品;鞍具及挽具;旅行用品、手提包及类似容器:动物肠线(蚕胶丝除外)制品

最新海关进出口税则

最新海关进出口税则 最新海关关出口关税 关关关关关 第一关活关物~关物关品 第一章活关物 第二章肉及食用关碎 第三章关、甲关物~关关物及其他水生无脊壳体 椎关物 第四章乳品~蛋品~天然蜂蜜~其他食用关物关品 第五章其他关物关品 第二关植物关品 第六章活关及其他活植物~关、根及关似品~茎 插装叶花及关用簇 第七章食用蔬菜、根及关茎 第八章食用水果及关果~柑桔水果或瓜属甜的果皮 第九章咖啡、茶、关黛茶及关味香料 第十章谷物 第十一章制粉工关关品~芽~淀粉~菊粉~麦 面筋 第十二章含油子仁及果关~关关子仁及果关~工关用或关用植物~稻草、杆及关料秸 第十三章虫胶胶~关、关脂及其他植物液、汁 第十四章关关用植物材料~其他植物关品

第三关关、植物油、脂及其分解关品~精制的食用油脂~关、植物蜡第十五章关、植物油、脂及其分解关品~精制的食用油脂~关、植物蜡第四关食品~关料、酒及醋~烟草、烟草及烟草代用品的制品 第十六章肉、关、甲关物~关关物及其他水生壳体 无脊椎关物的制品 第十七章糖及糖食 第十八章可可及可可制品 第十九章谷物、粮食粉、淀粉或乳的制品~糕关点心 第二十章蔬菜、水果、关果或植物其他部分的制品 第二十一章关关食品 第二十二章关料、酒及醋 第二十三章食品工关的渣及关料~配制的关残 物关料 第二十四章烟草及烟草代用品的制品 第五关关关品 第二十五章关~硫~泥土及石料~石膏料、磺 石灰及水泥 第二十六章关砂、关渣及关灰 第二十七章关物燃料、关物油及其蒸关关品~关青物关~关物蜡 第六关化工关及其相关工关的关品学 第二十八章无机化品~关金、稀土金、学属属 放射性元素及其同位素的有机及无机化合物 第二十九章有机化合物;二, 第二十九章有机化合物

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进出口货物征税管理办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进出口货物征税管 理办法 (2005年1月4日海关总署令第124号公布,自2005年3月1日起施行)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了保证国家税收政策的贯彻实施,加强海关税收管理,确保依法征税,保障国家税收,维护纳税义务人的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法》(以下简称《海关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进出口关税条例》(以下简称《关税条例》)及其他有关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海关征税工作,应当遵循准确归类、正确估价、依率计征、依法减免、严肃退补、及时入库的原则。 第三条进出口关税、进口环节海关代征税的征收管理适用本办法。 进境物品进口税和船舶吨税的征收管理按照有关法律、行政法规和部门规章的规定执行,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未作规定的,适用本办法。 第四条海关应当按照国家有关规定承担保密义务,妥善保管纳税义务人提供的涉及商业秘密的资料,除法律、行政法规另有规定外,不得对外提供。 纳税义务人可以书面向海关提出为其保守商业秘密的要求,并具体列明需要保密的内容,但不得以商业秘密为理由拒绝向海关提供有关资料。 第二章进出口货物税款的征收 第一节申报与审核 第五条纳税义务人进出口货物时应当依法向海关办理申报手续,按照规定提交有关单证。海关认为必要时,纳税义务人还应当提供确定商品归类、完税价格、原产地等所需的相关资料。提供的资料为外文的,海关需要时,纳税义务人应当提供中文译文并对译文内容负责。 进出口减免税货物的,纳税义务人还应当提交主管海关签发的《进出口货物征免税证明》(以下简称《征免税证明》,格式详见附件1),但本办法第七十二条所列减免税货物除外。 第六条纳税义务人应当按照法律、行政法规和海关规章关于商品归类、审定完税价格和原产地管理的有关规定,如实申报进出口货物的商品名称、税则号列(商品编号)、规格型号、价格、运保费及其他相关费用、原产地、数量等。 第七条为审核确定进出口货物的商品归类、完税价格、原产地等,海关可以要求纳税义务人按照有关规定进行补充申报。纳税义务人认为必要时,也可以主动要求进行补充申报。 第八条海关应当按照法律、行政法规和海关规章的规定,对纳税义务人申报的进出口货物商品名称、规格型号、税则号列、原产地、价格、成交条件、数量等进行审核。 海关可以根据口岸通关和货物进出口的具体情况,在货物通关环节仅对申报内容作程序性审核,在货物放行后再进行申报价格、商品归类、原产地等是否真实、正确的实质性核查。第九条海关为审核确定进出口货物的商品归类、完税价格及原产地等,可以对进出口货物进行查验,组织化验、检验或者对相关企业进行核查。

进出口商品归类(含答案)

对外经济贸易大学远程教育学院 2010--2011学年第一学期 《进出口商品归类》期末考试大纲 (答案来自2010.12.13答疑系统,供参考) 本复习大纲适用于本学期的期末考试,期末试卷试题内容70%以上出自所列题目范围。 本次期末考试题型分为四种:单项选择题;多项选择题;判断题;商品归类题(查找八位数编码)。 单项选择题占20% 多项选择题占20% 判断题题占20% 商品归类题(查找八位数编码)占40% 期末复习思考题 一、单项选择题 1.以提前申报方式进出口的货物,商品归类应当按照(A)作为报验状态。 A. 货物运抵海关监管场所时的实际状态 B.向海关申报时进出口货物的实际状态 C. 《规范申报目录》规定的状态 D. 合同规定的状态 2.预归类申请人应向货物(D)提出预归类申请。 A. 拟进出口所在地的海关 B. 拟实际进出口所在地的海关 C. 分管拟进出口所在地海关的归类分中心 D. 拟实际进出口所在地的直属海关 3.银合金制的项链应作为(A)归类。 A. 首饰 B. 金银器 C. 仿首饰 D. 杂项制品 4.“复印机”应归入第(A)章。 A.84 B.85 C.90 D.96 5.“机动车辆用电器照明装置”应归入品目(A)。 A.85.12 B.85.39 C.87.08 D.94.05 6.以(C)为分类标志可以将纺织品分为丝织品、毛织品、棉织品、麻织品、化纤织品等。 A.加工方法 B. 特殊成分 C.原料来源 D.用途

7.以(D)为分类标志可以将纸分为印刷纸、生活卫生用纸、包装纸等数种。 A. 加工方法 B. 制造方法 C. 主要成分 D. 用途 8.《商品名称及编码协调制度国际公约》由(C)组成。 A.前言及10项条款(正文) B. 前言及15项条款(正文) C. 前言及20项条款(正文) D. 前言及25项条款(正文) 9.以(A)为分类标志可以将茶叶分为红茶、绿茶、黄茶等数种。 A.加工方法 B.颜色 C.原料来源 D.茶种 10.协调制度主要以商品的自然属性或商品所具有的原理、功能及用途为(B)的划分依据。 A.类 B.章 C.品目 D.子目 11.以下选项中采用一般列名方式描述商品的是(B)。 A. 品目07.07鲜或冷藏的黄瓜 B. 品目07.08鲜或冷藏的豆类蔬菜 C. 品目07.09鲜或冷藏的其他蔬菜 D.无 12.若将HS各类章按所属货品的特点以及编排规律分成三组,第(C)组货品几乎与所用材料或物质无关。 A.一 B.二 C.三 D.一、二及三 13.若将HS各类章按所属货品的特点以及编排规律分成三组,第二组货品的基本特征主要由货品的(A)决定。 A.材料属性 B.物质属性 C.原理、功能或用途 D.结构 14.(B)是以CCCN为基础进行编制的一部多用途的国际贸易商品目录。 A.《布鲁塞尔税则》 B. HS C.协调制度公约 D.现行中国海关税则 15.若将HS各类章按所属货品的特点以及编排规律分成三组,第三组货品的基本特征主要由货品的(C)决定。 A.材料属性 B.物质属性 C.原理、功能或用途 D.结构 16.《协调制度》实际于(B)起正式生效。 A. 1987年1月1日 B. 1988年1月1日 C. 1992年1月1日 D.1983年6月14日 17.若将HS各类章按所属货品的特点以及编排规律分成三组,影响第三组商品归类的主要因素是(B。 A. 构成货品的基本物质 B. 货品的原理、功能或用途

2017版进出口税则商品及品目注释

附件1 2017版《进出口税则商品及品目注释》修订本 (第一期) 注:本期中所标识的页码为《进出口税则商品及品目注释》中的页码。 第137页,品目20.09,注释条文,本页倒数第13行 将原文修改为: “本品目的水果汁及蔬菜汁一般通过压榨熟的而且质量好的新鲜水果或蔬菜制得。制作上可用机械“提取器”榨取(例如,压榨柑橘属水果汁),其操作原理与家庭型柠檬榨汁器相同。也可用压榨法榨取,不论在压榨前是否经破碎或碾磨(尤其是对苹果)或用冷水、热水或蒸汽〔例如,番茄、黑醋栗(黑加仑子)及诸如胡萝卜、芹菜之类的某些蔬菜〕处理制得。本品目的水果汁还包括椰子水。” 第137页,品目20.09,注释条文,本页倒数第8行 将原文修改为: “一、澄清,用澄清物质(明胶、蛋白、硅藻土等)、酶、离心或超滤等方法将液汁与大部分的固体分开,其中超滤还可对产品起到杀菌的作用。” 第137页,品目20.09,注释条文,本页倒数第7行 删除“石棉”,将原文修改为: “二、过滤,一般采用硅藻土、纤维素等盖面的过滤板过滤。” 第146页,品目22.02,注释条文,本页倒数第8行

在本页倒数第8行之后,插入以下新的第二项: “二、无醇啤酒 本组包括: (一)由麦芽酿制的啤酒,其酒精浓度按容量计已降至0.5%及以下。 (二)姜汁啤酒及草本啤酒,其酒精浓度按容量计不超过0.5%。 (三)啤酒与无酒精饮料(例如,柠檬水)的混合物,其酒精浓度按容量计不超过 0.5%。” 将原第二项改为第三项。 第146页,品目22.03,注释条文,本页第4行 将原文修改为: “啤酒是一种酒精饮料,通过用发芽的谷物(最常见的是大麦或小麦)、水,一般还有啤酒花制成麦芽汁,然后再经发酵制成。某些无麦芽的谷物(例如,玉米或大米)也可用于配制“麦芽汁”。加有啤酒花可使啤酒产生一股苦的芳香味,并能改善啤酒的耐储性。有时在发酵过程中加入樱桃或其他芳香物质。” 第363页,品目29.39,注释条文,本页第1行 仅英文修改,中文不需修改 第363页,品目29.39,注释条文,本页第3行 仅英文修改,中文不需修改 第363页,品目29.39,注释条文,本页第5行

我国海关进出口商品分类目录(让学生打印的内容)

我国海关进出口商品分类目录 我国海关进出口商品分类目录是根据海关征税和海关统计工作的需要,分别编制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进出口税则》和《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统计商品目录》。这两个分类目录品目号列在第1-97章完全一致,均是以《协调制度》为基础,结合我国进出口货物的实际情况编制而成的。 编码:01011100 改良用野马 其中,章、税(品)目、五六位数级子目号列为《协调制度》原有的编码,七八位数级子目号列为我国增加的编码。 第一类:活动物;动物产品(第1章至第5章) 第1章活动物 本章包括所有活动物,但下列各项除外: (一)鱼、甲壳动物、软体动物及其他水生无脊椎动物(税(品)目号0301、0306、0307) (二)培养微生物及税(品)目号3002所列其他产品。 (三)流动马戏团、动物园或其他类似巡回展出用的动物(税(品)目号9508) 第2章肉及食用杂碎 本章包括可供人食用的各种动物肉及食用杂碎,但鱼、甲壳动物、软体动物及其他水生无脊椎动物除外。 本章动物产品的加工程度仅限于鲜、冷、冻、盐腌、干制、熏制或在面上撒糖或糖水的。若进一步加工,如经煮、蒸、烤、炸、炒等,一般就归入第16章。 第3章鱼、甲壳动物、软体动物及其他水生无脊椎动物 这些动物可供直接食用、工业用(制罐头等)、产卵或观赏用。 水生无脊椎动物,均归入本章,其中最常见的包括海参、海蜇、海胆等。 常见的海蜇保存制作方法有两种:即用盐腌制或用明矾腌制。用盐腌制的归入本章,用明矾腌制的归入子目号16059010。 第4章乳品、蛋品、天然蜂蜜、其他食用动物产品 第5章其他动物产品 本章包括各种未加工或仅经简单加工的各种未列名的动物产品,通常不作为食品(但某些动物肠、膀胱、胃及动物血除外)。归入本章的产品有,未加工的人发、猪鬃、马毛、骨、角、蹄、爪、壳及供配药用的动物产品等。 本章注释对“未加工的人发”做了说明,因此如已按发根和发梢进行过整理或已经除简单洗涤之外的加工的人发应归入第67章。 第二类植物产品(第6章至第14章) 活植物(第6章)、食用植物产品(第7章至第12章),非食用植物产品(第13章和第14章)。 第6章活树及其他活植物;鳞茎、根及类似品;插花及装饰用簇叶 第7章食用蔬菜、根及块茎 第8章食用水果及坚果;甜瓜或柑桔属水果的果皮 第9章咖啡、茶、马黛茶及调味香料 本章包括咖啡、含咖啡的咖啡代用品、茶、马黛茶及调味香料,这类产品可以是完整的,也可以捣碎或制成粉末。

海关进出口税则 第十六类

第十六类 机器、机械器具、电气设备及其零件;录音机及放声机、电视图像、声音的录制和重放设备及其零件、附件 注释: 一、本类不包括: (一)第三十九章的塑料或税目40.10的硫化橡胶制的传动带、输送带;除硬质橡胶以外 的硫化橡胶制的机器、机械器具、电气器具或其他专门技术用途的物品(税目40.16);(二)机器、机械器具或其他专门技术用途的皮革、再生皮革(税目42.05)或毛皮(税目43.03)的制品; (三)各种材料(例如,第三十九章、第四十章、第四十四章、第四十八章及第十五类的材料)制的筒管、卷轴、纡子、锥形筒管、芯子、线轴及类似品; (四)提花机及类似机器用的穿孔卡片(例如,归入第三十九章、第四十八章或第十五类的);(五)纺织材料制的传动带、输送带或带料(税目59.10)或专门技术用途的其他纺织材料 制品(税目59.11); (六)税目71.02至71.04的宝石或半宝石(天然、合成或再造)或税目71.16的完全以宝 石或半宝石制成的物品,但已加工未装配的唱针用蓝宝石和钻石除外(税目85.22); (七)第十五类注释二所规定的贱金属制通用零件(第十五类)及塑料制的类似品(第三十 九章); (八)钻管(税目73.04); (九)金属丝、带制的环形带(第十五类); (十)第八十二章或第八十三章的物品; (十一)第十七类的物品; (十二)第九十章的物品; (十三)第九十一章的钟、表及其他物品; (十四)税目82.07的可互换工具及作为机器零件的刷子(税目96.03);类似的可互换工具 应按其构成工作部件的材料归类(例如,归入第四十章、第四十二章、第四十三章、第四十 五章、第五十九章或税目68.04、69.09); (十五)第九十五章的物品。 (十六)打字机色带或类似色带,不论是否装轴或装盒(按其材料属性归类;如已上油或经 其他方法处理能着色的,应归入品目96.12)。 二、除本类注释一、第八十四章注释一及第八十四章注释一及第八十五章注释一另有规定的 以外,机器零件(不属于品目84.84、85.44、85.45、85.46或85.47所列物品的零件)应按 下列规定归类:

外贸品学堂商品编码第一讲课后练习题(归类总规则综合练习)

外贸品学堂商品编码第一讲课后练习 一、单选题: 1、《协调制度》共有() A、20类、96章 B、21类、97章 C、6类、97章 D、21类、96章 2、编码制度,所列商品名称的分类和编排,从类来看,基本上是按()分类。 A.贸易部门 B.社会生产 C.同一起始原料 D.同一类型产品 3、我国的《统计商品目录》共有()。 A、20类、96章 B、21类、97章 C、22类、99章 D、21类、96章 4、在海关注册登记的进出口货物的经营单位,可以在货物实际进出口的()前,向()申请就其拟进口的货物进行商品归类。 A、45日;所在地海关 B、30日;直属海关 C、30日;海关总署 D、45日;直属海关 5、请指出下列叙述中错误的是()。 A.《海关进出口税则》的类、章及分章的标题,仅为查找方便设立 B.归类总规则一规定,具有法律效力的的商品归类,应按品目条文和有关类注或章注确定 C.子目的比较只能在同一数级上进行 D. 最相类似、具体列名、基本特征、从后归类 6、下列叙述正确的是() A、在进行商品归类时,列名比较具体的税目优先于一般税目 B、在进行商品归类时,混合物可以按照其中的一种成分进行归类 C、在进行商品归类时,商品的包装容器应该单独进行税则归类 D、从后归类原则是商品归类时,优先采用的原则 7、对商品进行归类时,品目条文所列的商品,应包括该项商品的非完整品或未制成品,只要在进口或出口时这些非完整品或未制成品具有完整品或制成品的() A.基本功能 B.相同用途 C.基本特征 D、核心组成部件 8、在进行商品税则分类时,对看起来可归入两个或以上税号的商品,在税目条文和注释均无规定时,其归类次序为() A、基本特征、最相类似、具体列名、从后归类 B、具体列名、基本特征、从后归类、最相类似 C、最相类似、具体列名、基本特征、从后归类 D、具体列名、最相类似、基本特征、从后归类 9、在进行商品税则归类时,对看起来可归入两个或两个以上税号的商品,在税目条文和注释均无规定时,其归类次序为() A、基本特征、具体列名、从后归类 B、具体列名、基本特征、从后归类

《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进出口货物商品归类管理规定》解读

《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进出口货物商品归类管理规定》解读 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总署于2007年2月14日以海关总署令第158号对外公布了《中华人民共和国进出口货物商品归类管理规定》(以下简称《归类管理规定》),并于5月1日正式实施。 加入WTO以来,中国经济高速发展,无论是本国企业还是外国企业对贸易便利化的需求进一步提升。世界贸易规则对包括海关在内的政府行政管理提出了统一、规范、透明、高效的要求,《归类管理规定》正是在这个背景下出台的。该规定明确和细化了海关与纳税义务人的权利与义务,为纳税义务人提供更加公开、透明、便利的商品归类服务,以确保进一步提升贸易便利化,降低纳税义务人的贸易成本。因此《归类管理规定》的出台是我国履行WTO规则的一个重要体现。 制定《归类管理规定》的背景 近年来,随着中国海关商品归类工作的不断开展,商品归类工作的思路日趋成熟,管理模式不断完善。海关也在总结工作成果的基础上对归类工作体系、规章制度等方面进行了较大的调整,如根据海关总署第80号令对相对人实施了约束性预归类制度、商品归类决定对外公告制度、进出口商品规范申报制度等,这些制度的实施对管理相对人的义务和法律责任以及海关开展相关工作带来了很大的影响。 为了确保海关执法的公正、透明和统一,以及进一步为纳税义务人提供便捷通关的服务,需要通过制定《归类管理规定》对各种制度之间的关系重新进行梳理和定位,设计合理、规范的归类管理制度体系,明确各种海关归类活动的层级,进而实现归类依据公开透明,保证全关境执法统一,促进口岸快速通关,防范违法行为,减少行政争议。因此,《归类管理规定》的出台是在总结上述各项海关商品归类工作制度实施经验的基础上,系统的阐明了归类工作制度的法律地位,弥补部分商品归类制度在法规上的缺陷,进而提升了现有归类体系的法律层次。 与现有的各项归类工作制度相比,此次《归类管理规定》有何新举措? 《归类管理规定》作为海关总署对外发布的部门规章,首先是进一步明确了纳税义务人与海关在涉及进出口商品归类工作过程中双方的权利与义务。例如,提出了纳税义务人认为

2011年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进出口税则中英文附光盘

《2011年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进出口税则中英文(附光盘)》本书作者: 编委会 图书册数:260 出版社: 经济日报出版社 定价:260元 现价:260元 《2011年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进出口税则中英文(附光盘)》本店是实体店,坚决抵制各类盗版、劣质图书及附件,严格控制图书进货渠道,遵守国家新闻出版、发行的相关规定,直接从经过国家出版发行行政部门审核批准的出版社进货,与国图、中华书局、三联书店、商务印书馆、人民文学、上海古籍、上海世纪出版集团、中国社科、社科文献、电子工业、机械工业、化学工业、科学、法律、上海外教、北大、清华、人大、复旦、武大、南大、广西师大、北京出版集团、浙江少儿、江苏少儿、21世纪、作家、春风文艺、长江文艺、接力、漓江等全国知名的300余家出版社建立了良好的合作关系,所采购的图书均经所在地图书市场审读办公室审读合格后,方上市发行,100%正版、优质,订购速度快,数据提供及时,加工全方位,能全面符合客户的需求。 公司经营的图书科目品种齐全,涉及学科面广,涵盖文学、文

化、教育、体育、科技、历史、工具图书、艺术、哲学、语言、政治、经济、学术专著、工具书及其它社科综合类图书等。经营风格全方位,适合各文化层次读者学习和阅读需要。 内容介绍:商品简介 商品编码:pdf98177 出版社:经济日报出版社 册   数: 作者: 编委会 出版时间:2012年2月 印刷时间2012年2月

isbn: 版次:第三版 装帧:精装 纸张:胶版纸 印次:第三次 页数: 正文语种:中文 开本:16开 目录 十位编码、申报说明、出口退税、政策法规、海关代征税一览表。受全球经济影响,国务院关税税则委员会对2011年海关进出口税则进行大规模调整。出于海关监管工作的需要,2011年对进出口商品编码,进口关税税率,出口退税进行全面变动。并且本书添加了报关必须填写的申报要素调整后的最新内容。最新商品编码、最新关税、出口退税等调整尽在本书体现。年受全球金融危机的影响,海关总署对税率,海关的监管条件做了很大调整。    全书分为两部分。第一部分为《关税税则》在海关税则8位编码的基础上加列了10位编码、十一位编码,包括货品名称、进口税率(最惠国税率、中巴税率、普通税率)、增值税率、出口退税率、计量单位、监管条件以及准确规范的英文商品名称各栏,并加列了进口协定、特惠、

进出口商品归类(含参考答案)

期末复习思考题2 一、单项选择题(答案来自2010.6.27答疑系统) 1.以提前申报方式进出口的货物,商品归类应当按照(A)作为报验状态。 A. 货物运抵海关监管场所时的实际状态 B.向海关申报时进出口货物的实际状态 C. 《规范申报目录》规定的状态 D. 合同规定的状态 2.预归类申请人应向货物(D)提出预归类申请。 A. 拟进出口所在地的海关 B. 拟实际进出口所在地的海关 C. 分管拟进出口所在地海关的归类分中心 D. 拟实际进出口所在地的直属海关 3.银合金制的项链应作为(A)归类。 A. 首饰 B. 金银器 C. 仿首饰 D. 杂项制品 4.“复印机”应归入第(A)章。 A.84 B.85 C.90 D.96 5.“机动车辆用电器照明装置”应归入品目(A)。 A.85.12 B.85.39 C.87.08 D.94.05 6.以(C)为分类标志可以将纺织品分为丝织品、毛织品、棉织品、麻织品、化纤织品等。 A.加工方法 B. 特殊成分 C.原料来源 D.用途 7.以(D)为分类标志可以将纸分为印刷纸、生活卫生用纸、包装纸等数种。 A. 加工方法 B. 制造方法 C. 主要成分 D. 用途 8.《商品名称及编码协调制度国际公约》由(C)组成。 A.前言及10项条款(正文) B. 前言及15项条款(正文) C. 前言及20项条款(正文) D. 前言及25项条款(正文) 9.以(A)为分类标志可以将茶叶分为红茶、绿茶、黄茶等数种。 A.加工方法 B.颜色 C.原料来源 D.茶种 10.协调制度主要以商品的自然属性或商品所具有的原理、功能及用途为(B)的划分依据。 A.类 B.章 C.品目 D.子目 11.以下选项中采用一般列名方式描述商品的是(B)。

2017版《进出口税则商品及品目注释》修订本.doc

附件 《进出口税则商品及品目注释》修订本1 第三期 第89页,品目13.02,注释条文,本页第2行 将原文修改为: “本品目包括协调制度其他品目未列名的植物液汁(通常为自然渗出或从切口流出的植物产品)及植物浸膏(用溶剂从植物中提取的植物产品)(参见本注释一款末所列的不包括产品)。” 第90页,品目13.02,注释条文,本页第6行 在本页第6行段落的末尾,插入以下句子: “但植物浸膏不能经附加提取或提纯工艺制得,如色谱纯化等的工艺,会增减某种或某类化合物的成分达到初始溶剂提取无法达到的程度。” 第90页,品目13.02,注释条文,本页第11行 在本页第11行段落的末尾,插入以下句子: “如果经高度精炼和提纯,也不能归入本品目。比如,在初始提取后经过色谱纯化、超滤或附加提取(如液-液萃取)。” 第106页,品目15.15,注释条文,本页第19行 将原文修改为: “二、玉米油,从玉米仁制得,大部分油脂(约80%)存在于胚芽中。初榨油在工业上用途广泛,例如,制皂及润滑剂或整理皮革等。精制油可食用,用于烹饪、制糕点,也可与其他油混合。玉米油是一种半干性油。” 第123页,品目18.02,注释条文,本页第3行 将原文修改为: “三、可可末,在分选机清洗可可外壳时产生;脂肪含量一般较高,经济上有提取价值。” 第124页,品目18.06,子目注释,本页倒数第5行 本页倒数第5行后插入新增的子目注释1806.20: “子目1806.20 子目1806.20 所称“其他散装形状”包括丸、豆、圆形、粒、球、切片、薄片、碎屑、刨花及类似形状。本子目的产品通常用于生产巧克力产品、烘焙产品、糖食、冰淇淋等,或者用于装饰。” 1注:所标识的页码为《进出口税则商品及品目注释》(中国海关出版社2017年版)中的页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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